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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信用风险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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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信用风险防控措施

银行信用风险防控措施范文第1篇

关键词: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

中图分类号:F830.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6-0-01

一、我国商业银行管理信用风险的传统策略

我国商业银行的传统策略,主要表现在对信用风险识别上采取事前控制、事后抑制的策略,也就是在授信前先对借款客户和债款进行评级,再根据评级结果配合银行自己的信贷政策和风险的偏好,决定是否对客户授信,藉此避免一些较高风险的客户,而授信后,则加强对风险的监管,期望在发生问题前能够采取防范措施,阻止授信的恶化及损失。

(一)事前控制

事前控制在于能发现高风险授信客户,并能够将其拒绝于外,如上所述,银行会在授信前先对客户和债款进行评级,接着将评级结果与商业银行自己的标准做比较后,甄选出高风险授信客户,从而有效控制银行信用风险,最大限度地避免银行损失。

(二)事后抑制

商业银行在授信通过后,会定期要求客户缴交相关资料,并派专员实地访查及监督客户,以此及时得到客户最新信息来更新客户的评级,最后依照评级结果将客户进行分类管理。通常商业银行会将客户分为:优质客户、积极发展客户、一般客户、需要关注客户和高风险客户。对不同的客户以不同方式管理,提出不同的管理要求,进而较好的控制信用风险。

(三)及时抑制风险,减少风险造成的损失

商业银行贷款期限通常有很长的一段时间,所以客户一旦发生问题,银行往往会采取相关措施来抑制风险与阻止造成的损失。商业银行主要采取的措施有:1.向授信客户派遣财务专家,帮助客户了解原因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2.一旦发现授信客户财务出现危机,立刻停止对该客户的新增贷款,并努力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3.追加担保人和担保金额;4.追加资产抵押等。

二、我国商业银行现阶段信用风险管理的问题

(一)历史数据数据库缺乏,模型无法建构。虽然部分商业银行建立电子化信贷管理系统,此举能将数据大量集中,但部分银行还是没有历史数据数据库,另外信息系统的开发商缺乏连贯性,造成数据间缺少一致性,这导致分析结果的可信度降低,信用风险模型建立遭受阻碍。

(二)评级机构落后。我国自身缺乏成熟的外部评级机构来提供信用评级,只能通过国外的评级机构,而国外的评级机构对我国状况了解并没有我国本身来的多。在内部评级里,我国多数银行是利用客户过去的财务信息和相对应指针来评分,而过去财务信息并不能反映客户未来的发展趋势,特别是在长期贷款评分时更不可靠,另外我国缺乏对现金流量的预测,难以真实反映客户未来偿债能力。

(三)信用风险管理工具有限。我国衍生性商品市场才刚起步,所以我国商业银行能用的信用风险管理工具有限,尤其是衍生性商品。此外,我国在风险量化上还很落后,无法建立现化科学的信用风险量化模型,目前评级多由各银行信贷职员进行,具有一定的主观性。

(四)防范信用风险意识薄弱。大多数员工对于信用风险管理认识不多,造成信用风险防范意识薄弱,对于信用风险是把它当成是风险控制部门的责任,因此信用风险管理没有自身员工的配合,更加难以有作为。

(五)信用风险内部控制不完全。我国商业银行在信用风险管理上,没有有效运作机制和组织制度,且较少对市场细分,另外大多数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部门尚未建立或是经验不够,缺乏有效风险管理的能力。因为目前我国信用风险管理着重在事后检查,并没有一套预警制度,只有在贷款不能还本付息时才发现资产质量恶化。

三、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的改革

2009年在“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惠民生”等一篮子政策作用下,我国有效的抑制了由于外需不足所引发的经济增长下滑趋势,总体经济回升向上。而除了刺激经济回升之外,我国商业银行对信用风险管理,也有了新的改革,根据中国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2009年年报,我国商业银行对信用风险管理的改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一)加强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

政策性银行及国家开发银行的改革主要在公司治理及内部改革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在2009年要求其按照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和商业银行运行管理要求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提高公司治理的有效性。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则是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另外更开办县域城镇建设贷款,扩大存款业务范围,稳定拓展业务领域,努力提高市场化管理水平。而中小企业银行在风险管理能力上也有显着改善,截至2009年底,股份制商业银行平均资本充足率为10.3%,城市商业银行平均资本充足率为13%,可看出中小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显著改善,全国中小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0.95%,不良贷款余额637.2亿元,两者均创历史最低水平;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贷款拨备覆盖率分别为202%和182.28%,均达历史最高水平。

(二)提高资本质量

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提升资产质量和风险抵补能力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加强对信用违约情况的动态监测。二是加强不良资产监管,继续实现不良贷款低位“双降”和风险抵补能力高位提升。2009年底,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4,973亿元,比年初减少630亿元,不良贷款率1.58%,比年初下降0.84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155%,比年初上升38.6个百分点。三是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快呆账贷款核销工作。

银行信用风险防控措施范文第2篇

【关键词】个人住房贷款;信用风险;商业银行;防范措施

一、我国当前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信用风险概述

我国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自上世纪80年展至今,取得了较大的成绩。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个人住房消费总额不断提高,个人住房贷款已成为我国商业银行贷款业务的重要有机组成部分。涉房类贷款中近70%都是个人住房贷款。2010年,个人住房贷款新增1.40万亿元,年末余额同比增长29.4%。房地产市场的持续火爆加速了风险的形成,同时为了抑制房地产市场的过度投机,国家采取了一系列的宏观调控措施,商业银行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也面临着一些新的环境和问题。

我国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面临的风险有很多,主要有信用风险、抵押物风险、法律风险、银行内部管理风险等。其中信用风险是最基本最直接的风险,信用风险又称违约风险,主要是借款人因主客观原因所引起的未按合同约定按期偿还到期贷款本息的风险。目前个人住房贷款的风险管理机制相对比较欠缺,特别是对信用风险的管理,能否认清并有效化解信用风险,已经成为商业银行继续发展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前提和保障。

二、我国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信用风险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商业银行在信用风险管理方面虽然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目前还存在着很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房价的过快增长

房价过快增长是造成信用风险的主要原因。房价居高不下,已经超出一般人的收入水平,买房只能依靠银行贷款。贷款者的债务负担越重,银行所承担的信用风险越大,贷款购房者队伍的膨胀意味着银行贷款信用风险的积累。当贷款购房者无力还款时,银行将承担巨额的不良资产。

(二)个人信用体系的不完善

科学完善的个人信用体系是银行对个人住房贷款信用风险实施有效控制的基础和前提,然而我国目前尚未健全个人信用体系,对个人资质评估缺乏统一、客观的标准。由于流动性过剩、房价持续上涨等一系列因素,我国商业银行普遍放松了对于借款人的资质审查。借款人也为了能够取得银行贷款,而有意提供一些虚假资料,其实际还款能力不强或根本无法偿还,还有些借款人信用意识淡薄或缺乏诚信,恶意拖欠贷款,这些行为都会引发信用风险。

(三)客户资源共享机制不科学

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不是一成不变的,他会因失业、婚变、健康、投资或投机失利等原因造成经济收入下降,导致不能按期或无力偿还银行贷款,从而增加了借款人违约的可能性。各大银行之间由于竞争关系的存在造成了银行间信息的不共享,进一步给违法欺诈行为找到了可乘之机。

(四)商业银行内控制度不严谨

我国银行的内控制度相对于发达国家还比较落后,信用风险管理缺乏组织保证。某些银行由于精简机构的原因在组织分工时,尚未完全遵循不相容职务分离的原则。

(五)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意识落后

我国商业银行在风险管理方面表现出突出的传统风险管理模式的特征,主观性较强,常常运用经验分析方法,对银行发展的眼前利益与长远目标的协调认识不够充分。

三、我国商业银行个人信用风险的防范措施

结合我国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发展中出现的信用风险,我国商业银行应采取一系列防范和化解个人住房贷款信用风险的管理措施,实现业务的健康有效发展。

(一)加大对客户的审查力度

1.努力做好借款人信用及第一还款来源审核

防范信用风险一定要从源头做起。个人住房贷款信用风险防控的重点是借款人、开发商和楼盘及房地产市场的价格波动,其中重中之重是加强对借款人的判断。信贷工作人员应对客户进行科学分类,并根据不同类别的人员采取不同的贷款策略。

2.加强规范个人住房贷款用途

个人住房贷款的用途应该是购房,所以要对购房者贷款的真实用途进行认真的调查落实,信贷员应在贷前调查阶段,明确借款人真实的购房意图。对有风险迹象的借款人应当面征询,上门查访。

3.积极推进住房抵押贷款资产证券化

从长期看,我国推行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具有必然性,应积极创造条件,为住房抵押贷款的证券化打造环境。但推行住房抵押贷款的证券化必须要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推行,否则就有可有酝酿出金融危机。

(二)建立科学完善的个人信用体系

要建立科学完善的个人信用体系,最主要的应是建立个人信用制度,即能证明、解释与查验自然人资信,并能够监督、管理与保障个人信用活动的一系列具有法律效力的规章制度与行为规范。个人信用制度的建立应包括多个方面:

1.制定完善的个人信用制度评估标准

在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受理过程中,客户经理对贷款申请者的个人信用评估是不可缺少的环节。因此,建立一套实用、客观、定性、定量的个人信用评估体系,对于防范住房贷款中的信用风险是非常重要的。

2.营造良好的个人信用环境

加强宏观调控力度,调控市场需求,优化市场结构,从而避免房地产市场大起大落,并对那些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并在放贷时严格按条件执行。

3.完善个人信用体系的法律环境

通过法律手段维护个人信用系统的正常运行,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对违背诚信原则的个人给予严厉惩罚,使个人违约成本大于违约收益,降低个人住房贷款的违约风险。对情节严重的个人要追究其刑事责任;对情节较轻的个人,应设置不同规模和方向的限制条件;对守约的借款人,根据其信用评定等级,给予延长贷款期限、降低利率水平的优惠政策。

(三)完善个人客户信用评定机制

在现行的个人住房贷款的操作中,信贷员主要是根据客户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包括客户收入情况、房产情况以及抵押比例等,很难了解到其他信用情况。我国目前尚未建立一套完善有效的客户信用评定机制,但这正是目前所需要的。

首先,各银行可以先建立起自己的内部信用数据库,并将人民银行统计的金融机构信贷客户黑名单集成到自己的信贷管理系统。其次,通过全面联网实现资源共享。最后,要主动寻求金融、工商、司法、医疗等单位的帮助,通过横向联系,更多地了解客户情况以及客户贷款的资金应用情况,并在贷后加强跟踪管理。

(四)建立严谨的商业银行内控制度

商业银行应制定一套严密、详细、操作性强的规章制度和流程,不断细化和完善贷款管理的规章制度,建立相应的责任追究机制,提高个人贷款管理的专业化水平。

首先,要建立起良好的信贷激励与约束机制。尽量将贷款的信用风险在其萌芽时就给予控制,从而避免由于贷款后管理放松等原因而错过控制风险的最好机会。其次,实行审贷分离和风险监管分离。保证贷款审批和风险控制的独立性,成立专门审查审批中心,实行集约化经营。最后,要做到从贷前调查、贷款审批和贷后检查等环节分析相关风险点,落实管理职责,规范操作流程。

(五)提高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意识

商业银行应彻底打破过去那种以处置个人抵押房产作为还贷来源、依赖于诉讼的传统手段来清收不良贷款的习惯思维。银行工作人员应清醒地认识到,银行本身作为一个高风险的行业,承担着各种风险。客户经理专业素质的提高、个人的责任约束、职业操守和有效的激励机制是促进住房个贷业务快速发展和有效防范风险的基础。

参考文献

[1]张铁军.浅析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风险及其防范措施[J].财政金融,2010(22).

[2]吴鸿波,张圳琦.浅析房价与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J].当代经济,2009,1.

[3]李贤.浅议个人住房贷款风险的防范[J].南方论刊,2008(6).

[4]何彬.我国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信用风险管理问题探索[J].探讨与实践,2008,1.

[5]邓中宁.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发屡及其风险防范[J].研究法制与经济,2008(6).

基金项目:长春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基金项目“我国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信用风险的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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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信用风险防控措施范文第3篇

关键词:区域金融;信用风险;防范;中小金融机构

基金项目:辽宁社会科学联合会:关于加快形成市场主导的俄投资内生增长机制的研究(编号:20121S1dykt-03)

一、引言

区域金融信用风险是指某一经济区域个人、企业、金融机构和政府参与金融活动中因经济环境变化、决策失误或其他原因导致的金融资产价值、信誉遭受损失的风险。兹维・博迪(Zvi Bodie)和罗伯特・C・莫顿(Robert C.Merton)等认为金融系统运作中的资金借贷与风险是捆绑在一起的[1]。因此,风险分析、控制和管理活动是金融机构发展中的核心内容。城市银行和信用合作社等中小型金融机构,主要从事区域(县域)中小企业和个人的金融业务,由于它们面临信用风险的复杂性和自身能力的欠缺,在风险防控上更需要科学有效的方法和手段。当前,随着民间借贷市场等金融风险程度的加深,使得中小金融机构风险控制也面临一些新的挑战。所以,建立一套有效的区域金融风险规避机制,将有效地推动区域金融的良性发展。

二、区域金融信用风险产生因素的分析

1. 来自中小企业层面上的信用风险

(1)中小企业财务与管理信用缺失所造成的风险。从财务信用的缺失来看,许多中小企业尚未真正的构建良好的信用理念、制度安排和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主要表现为:经济制度的安排没有形成一种信任结构,不能保证企业的经济行为按契约规定的方式展开。如提供虚假财务报告应付相关检查,造成了财务管理混乱和资信度的下降[2]。另外在资金借贷方面也比较混乱,如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资金的相互拖欠,往往利用银行贷款来东拆西补。由此看出,由于信用的缺失造成了放款机构大量资本金的误投和流失,给银行产生信用风险埋下隐患。

(2)企业产权制度不健全所造成的风险。当前,中小企业正在逐步完成产权制度改革。有的虽然在形式上完成了改制,但在经营机制上仍十分落后,缺乏规范的企业组织,内部管理混乱。多数家族式的中小企业缺乏清晰的产权制度,企业经营行为不够规范[3],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较差。况且,企业借产权制度改革之机而逃废或悬空银行债务,这些问题必然传导给放贷银行,从而产生信用风险。

2.来自区域金融服务机构内部控制的信用风险

(1)金融机构现代企业制度的缺欠与管理水平的不足。当前,城市商业银行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和制衡还不完善,其内部控制的组织架构实质上尚未形成,缺乏现代商业银行治理机制。随着金融业竞争的日趋激烈,股份制商业银行纷纷引入西方现代的管理观念和管理方式,经营手段也日益更新。与之相比,地方金融的经营管理观念和手段还跟不上金融业现代化发展的趋势,在现代化手段的运用与监控两个方面尚未完全形成严密的风险防范与阻断机制[4],从而加大了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2)区域金融服务中信用风险控制能力依然较弱。近年,金融生态也有了很大好转。国内银行业保持了连续10年不良贷款和不良贷款率“双降”的良好态势。但是金融危机后,全国不良贷款余额有所增加,且区域性表现更加明显。从2011年三季度开始,不良贷款余额开始逐步反弹,即从2011年三季度末的4078亿元上升至2011年底的4279亿元,2012年3月达4788亿元,个别经济区域风险更为严重,例如,温州银行截至2011年6月末的不良率达1.72%,9月末当地银行业不良贷款率上升至3.27%[5]。2012年上半年浙江省银行的不良贷款率较年初上升达1.34%。究其原因,金融危机后,受宏观政策和金融环境影响,民间借贷加大了区域金融的风险程度[6],尤其是中小银行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程度加深。从图1可看出,城市商业银行与农村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远远高于其他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外资银行。说明该类区域金融机构信用风险较大,应当引起足够的关注。

三、区域金融信用风险防范对策的构建

1. 改善区域金融机构内部风险控制环境

首先,区域金融机构内部风险控制环境取决于金融机构内部治理的效果和内部风险控制水平,所以,应加大对城市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的公司内部结构的有效治理,加强监督制约机制的形成,以遏制不良贷款的发生。其次,区域金融信用风险与特定环境条件下的国家政策和经济状况有关,作为外部因素导致的信用风险,使得区域金融机构难以抗拒,所以应构建科学的政策导向机制。当前我国正处在调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变革时期,由此,区域中小银行应根据相关的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区域经济政策适时调整工作重点和经营目标,以保证信贷投入的合理性和有效性,从而达到规避区域信用风险的目的。

2. 强化信用风险管理程序

信用风险管理程序是通过对风险识别和对信用风险的计量进行管理,从而达到规避风险的目的。在风险识别阶段:一是通过对个别授信的判断和中间管理来实现适时风险识别。二是能确保全面掌握债务人信用级别和授信交易质量。在风险计量阶段:通过把信用评级、授信的余额及对象作为“授信组合”进行整体质量评估;通过对评级违约概率的推算,实现信用风险的计量管理,使强化风险防控程序成为银行稳健经营的基本要素。

上述信用评级制度是风险管理的重要一环。信用评级制度不仅仅在经营层面,在银行管理战略层面,根据信用级别的判断,有利于提升资产定价的有效性;通过评估区域范围的信贷规模可从风险与回报的角度判断如何取得银行的目标收益;通过信用评级以及对其信息数据的判断,可以成为银行执行风险管理的重要依据(见图2)。

3. 完善区域金融信用风险的专业化防范管理

城市商业银行的授信风险防范,需要通过设定和完善信用风险的具体管理部门来实施风险跟踪防控,实现职能部门的专业化风险管理。即在上级行、本行风险主管以及具体执行职能部门之间的相互制衡管理的基础上,实施信用风险管理的专业化、扁平化和流程化,进而达到控制风险的目的。

信用风险的专业化防范有利于强化中小型银行的专业化贷后跟踪管理,有助于准确、高效率地监测授信对象外部经营环境和内部经营活动的变化状况,当发生可能对其业务状况、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时,可及时调整客户主体的业务等级,并采取应对措施,如上报分行信贷管理部,由各级信贷管理部根据信贷资产风险分类认定权限并审查认定客户的信用风险状况,为完成这一有效风险管理程序,构建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也十分必要。

四、结 论

城市商业银行等中小区域金融机构在了解授信对象风险特征的同时,加强银行自身治理和提高内部风险控制水平是进行信用风险防范的重要基础,一个严谨而全面的风险防范体系,需要明确的风险防范战略和组织架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的建立是中小区域金融机构进行风险防范的基础。从银行做到规避信用风险目标来看,事前防范与风险识别极为重要,要做好风险防范强化程序的制度建设,通过推进银行内部风险防范管理的扁平化、集约化和流程化设置,可充分发挥信贷决策的专业化优势,特别是有利于“贷后过程管理”,从而有利于区域银行信用风险的系统性防控,将进一步降低区域金融信用风险致最小和可控范围之中。

参考文献

[1][美] ,兹维・博迪、罗伯特・C・莫顿,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金融学p25.

[2] 许圣道、韩学广等,金融缺口、金融创新: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理论解释及对策分析,《金融理论与实践》2011年4期,p19.

[3]钱光明,县域中小企业长效发展机制,《中国金融》2012年第3期,p75

[4]王昌德,浅析城市商业银行贷款信用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财经界(学术版)》2011年第02期 p18-19.

[5]陈周锡,温州银行业不良率升至3.27% 行长压力大信心需提升,第一财经日报,2012年11月1日.

[6]民间借贷“变形”风险传递 区域金融风险加速聚集, 经济参考报,2012年05月07日.

银行信用风险防控措施范文第4篇

[关键词] 海外采办风险防控风险管理

海外采办风险是海外采办活动中由于受到政治风险、国际宏观经济风险、外汇风险以及信用风险和合同风险等的影响而造成的采办活动的损失可能。我国学术界对海外进口采办上的风险关注大多倾向于国防方面,而对于市场化经济业务方面的海外采办风险防控研究关注不够。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进一步发展,我国海外采办业务领域不断拓宽。伴随着海外采办的风险也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可控程度也越来越低。所以,非常有必要对海外采办风险防控进行深入研究。

一、海外采办风险因素分析

1、政策风险因素。国家宏观政策直接影响着与这个国家相关的进出口贸易。而政策风险因素在海外采办中涉及面非常广泛,包括贸易相关国的政令、法规、风俗习惯等。海外采办条例,以及地区与地区间的贫富、文化差异等。这类因素是属于不可控因素,所以,在海外采办中对于这类风险难以控制。例如,进出口关税因素造成的风险,进出口合同的交割与履行期限风险。由于合同履行期一般都在两个月或者更长,在这期间,倘若出口国出口关税或进口国进口关税调整。采办方将可能需要承担额外的关税税率,导致采办成本的增加,这无疑加大了采办风险。

2、汇率风险因素。外汇风险包括交易风险、经济风险和会计风险,它是指在进出口贸易中,由于汇率的变动而给贸易双方带来风险的可能。在经营活动过程中的外汇风险称为交易风险。主要指进出口贸易合同履行期限内,在债权债务得到清偿期间,由进出口贸易合同选定的外币与本币之间的汇率变动而造成的交易风险。简而言之,即用于合同计价的货币汇率升值,采办方就得支付更多的本币,采办方将承担成本增加的风险。

3、信用风险因素。包括采办合同中的信用风险,同时也包括支付结算商业信用及银行信用而导致的信用风险。采办合同中的信用风险是采销双方对合同的履行风险,不履行或无力履行采办合同规定的事项,造成的采办业务不能顺利完成的风险。

4、合同风险因素。采办合同的履行是以合同条款为依据的。因此,在签订采办合同时采办方必须详细阅读合同,仔细考虑合同条款。

海外采办条款检阅是非常重要的环节,而在实际工作中,采办人员往往忽视了对合同条款的仔细检阅,导致合同漏洞以及条款出错等。采办合同中,因漏订商品检验条款或订得不详细、不全面、不科学而发生的采办风险从而使采办失败的事例屡见不鲜。

5、价格风险因素。采办方面临的价格风险是采办方受市场价格波动影响而造成的潜在性经营风险。国际市场环境的波动决定着全球汇率、资金、原材料和劳务价格的变动,同时风险无处不在。

此外,由于海外采办人员经验、知识水平、责任心等还不够高也是海外采办当下风险因素之一。另外,海外采办还将面临着诸如洪水、海啸、飓风、地震、火山喷发等引起的物流不畅或货物灭损的自然风险。

二、海外采办风险防控对策

在竞争日趋激烈的国际大环境中,海外采办风险无处不在,倘若不能做到有效的控制,也应注意合理规避这些风险。因此,在海外采办时,应注意以下几方面:

1、合理选择中间商与供货商,这是规避信用风险的关键所在。规避和降低海外采办信用风险中,最好的方式就是正确地选择中间商与供货商。倘若选择不当,将很可能造成采办失败。因此,在海外采办之前必须充分调查和分析购货渠道的选择。中间商与供货商资料的考查应包括对其政治背景、管理层、资金状况、经营范围、经营能力和信用状况等方面。

2、信用证结算下风险的防范。信用证是海外采办中最主要的结算方式,所以,必须采取有效方式进行风险规避。在实际工作中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1)制定科学的可证条款。采办公司作为进口方,开设信用证时通常要以采办合同规定的条款为依据。然而,在实际业务中,又可在信用证中加列一些不违背合同基本规定的条款,所以,在开列条款时要做到充分调查和权衡。

(2)规范的单据处理。在收到采办单据时,开证行应会同采办公司,应该做好单据审核工作。

(3)要求商品出口方提供银行担保函,在海外采办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出口商须提供银行保函或备用证。

3、合同风险的防控方法。海外采办合同属于进出口贸易合同具有特殊性,除了具有买卖合同性质外,还具有双方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的共性,具有国际性。因此,采办方在签订海外采办合同时不仅要了解我国法律,还要熟悉对方国家或地区的有关法律以及有关国际惯例等。采办方在签订合同时应该注意下面几个事项:首先争取合同起草权,合同起草一方都会斟酌使用对自己有利的措词、条款和解释条款等。二是严格审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资格。在签约时,必须要求对方提供相关法律文件,证明其合法资格。

4、规避汇率风险的措施。在国际经济往来业务中,如何选择计价货币,直接关系到采办双方的汇率风险问题。当下,由于人民币的升值压力越来越严峻,在签订采办合同时,可以适当避免使用人民币。然而,作为贸易主体的双方在交易时,对于计价货币的选择都会出于对自身利益的考量而有所分歧。此时,不妨在合同中增加保值条款或调整价格、利率等措施来进行利益维护。另外,外汇交易也能起到对冲作用有效规避外汇风险。除此之外,外汇风险担保也作为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在海外采办业务中被应用到。

参考文献:

[1]丁辉文.降低外购采办服务中的风险[J].半导体技术,2003;28 :4

银行信用风险防控措施范文第5篇

商业银行加快海外业务发展是大势所趋

顺应人民币国际化趋势,我国银行业精准把握全球经济金融格局变化带来的战略机遇,不断加快海外业务发展步伐,积极探索符合自身特点的国际化道路。

(一)人民币国际化助推我国银行业走向世界舞台

2015年12月1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宣布,人民币将纳入特别提款权(SDR)货币篮子,这是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的重要里程碑。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促使人民币在海外更大范围内流通和使用,离岸人民币中心相继形成,为我国商业银行在海外建设人民币清算行,提供人民币支付、清算、兑换等服务提供了发展空间。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促进国内银行海外分行或行人民币贷款通道实现境内企业的海外直投,从而为商业银行海外分支机构开拓新业务、扩大客户基础提供历史新机遇。

(二)企业“走出去”客观要求金融服务全球化

随着我国金融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扩大和国际战略的稳步实施,中国企业“走出去”步伐明显加快。2015年,我国境内投资者累计实现对外投资7350.8亿元,同比增长14.7%。这些走出国门的企业迫切需要我国金融机构为其提供全面配套金融服务。近年来,各家商业银行紧随企业“走出去”的步伐,纷纷加大海外市场布局力度。《2014年度中国银行业社会责任报告》显示,截至2014年末,总计20家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开设了1200多家海外分支机构,覆盖了全球53个国家和地区,总资产达1.5万亿美元,同比增长25%。其中,大型商业银行已经完成在世界主要金融中心的布局,境外机构基本覆盖亚、非、拉、欧、美、澳五大洲。

(三)商业银行经营转型需要寻求国

际化发展在当前我国经济结构转型升级、金融脱媒加剧和利率市场化进程加快、新兴金融业态蓬勃发展的多重冲击下,商业银行必须加快经营转型步伐,寻求国际化发展,在全球范围内优化配置资源,才能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中寻的立足之地。2015年银行业中报数据显示,海外业务已经成为我国商业银行新的盈利增长点。建行上半年海外商业银行资产总额较上年末增长10.38%至10456.08亿元,利润总额增长35.61%至21.18亿元。工行上半年境外机构税前利润增长13%至17.06亿美元,资产总额增长14%至2689.6亿美元。中行海外商业银行上半年实现利润总额37.92亿美元,对集团利润贡献度为18.67%。

商业银行海外业务发展面临诸多风险

在当前全球经济曲折复苏不确定性增强、国际社会对银行业监管日趋严格的大背景下,国际化经营风险的复杂性、传染性和隐蔽性不断增强,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着国别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监管风险等诸多方面的挑战。主要体现在:

一是国别风险。当前,国际形势跌宕起伏、复杂变化,世界多极化、文化多样化和社会信息化持续推进,国际格局和国际秩序加速调整演变。全球经济增长不平衡的问题日益突出,主要经济体政策诉求严重分化、利益关系日渐对立,经济环境的不确定性非常突出。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的海外经营环境十分复杂多变。

二是信用风险。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企业可选择的融资方式日益增多,融资渠道不断拓宽,银行客户信用风险的跨区域、跨条线传导速度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快,导致企业资金的运行过程变得更加复杂,银行信用风险发生的环节不断增多且更为隐蔽,导致银行信用风险防控难度加大。

三是市场风险。随着银行国际化程度的不断加深,商业银行拥有越来越多的外币资产和负债。一方面,金融资产价格持续剧烈波动,既增加了商业银行资产负债定价和风险管理的难度,也给海外并购整合、资产管理等业务造成困难。另一方面,随着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的加快推进,汇率波动幅度逐步放大使商业银行汇率风险逐步凸显。此外,世界范围内的金融创新层出不穷,商业银行也面临着各种前所未有的新类型市场风险。

四是监管风险。金融危机后,各国监管机构对银行业的监管日趋规范和严格。在流动性风险监管方面,2014年9月,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FED)、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以及货币监理署(OCC)联合公布了一项流动性新规,要求所有银行在2017年1月1日后完全达到流动性覆盖率要求。在宏观审慎监管方面,全球更加注重防范系统性风险,逐步建立起全球、国家、行业等多个层面的宏观审慎监管制度,并不断强化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

不断提升商业银行跨境金融风险管控能力

面对前所未有的国际化经营风险,我国商业银行应努力提升自身的国际视野和思维能力,加强各类风险的研究和分析,不断提升海外机构风险管理信息化水平,建设强大、高效的全球一体化的风险管控体系。

一是进一步明晰海外业务发展战略。商业银行应前瞻性研判国际政治经济金融形势,准确把握海外发展机遇期,确立并坚持稳健审慎的风险偏好,科学制定与我国经济全球化进程相匹配的、符合自身竞争优势的“走出去”发展战略,明确海外分支机构的区位选择、新设机构的形式取舍和国际业务的拓展方向等。

二是强化境内外业务信用风险管控。不断加强海外信贷资产质量检测和重大风险风险事件管理,强化境内外联动业务信用风险管控,建立健全全流程授信管理体系,并建立起相配套的组织架构和业务管理流程。不断拓宽授信管理内涵,形成覆盖表内表外、境内境外、传统业务和新兴业务的统一授信管理体系,防止信用风险在境内外机构之间传染和转移。

三是高度重视反洗钱与合规管理工作。尽管各个国家的有关法律以及金融机构都对反洗钱问题做了明确规定,但是在实际操作中,随着金融创新业务的不断发展,反洗钱工作的难度也在日益增大。我国商业银行应始终坚持依法合规经营,严格遵守海外分支机构所在国家和地区的反洗钱监管法规,不断完善海外机构内控评价体系和操作风险监控平台,建立健全与业务规模、业务性质和产品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完整操作风险管理体系,持续提升洗钱风险防控能力。

四是加快风险模式和方法转型创新。当前,我国银行业面临的风险呈现出多点多发、相互交织的新特征,各类风险的相互传染和渗透效应更为明显。面对新的风险形势,我国商业银行应积极顺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互联网+”新趋势,通过数据挖掘和分析技术,对境内外各类信息的进行集中整合,扩大信息共享范围,加快风险管理模式和方法转型创新,实现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