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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纳税信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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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纳税信用管理

加强纳税信用管理范文第1篇

现行税收法律以及其他有关税收方面的法律赋予涉税案件的执法、司法自由裁量权过大,容易引发以言代法现象,造成税收执法、司法不公。最后,全社会的信用制度没有建立。一个缺少信用的社会是可怕的社会,信用制度是保证社会信用机制良好运行的重要手段。信用制度的空白是我国与西方国家最大的差距。

营造良好的税收诚信环境的措施及建议

(一)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道德体系税收诚信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纳税提出的最低道德要求。面对偷税、漏税、走私、骗税等行为,除了加强国家的宏观调控和法制建设,还需要全体公民有明确的善恶观念和道德意识作有力支撑,特别是发挥道德的社会舆论。同时,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诚信不仅是一种税收行为,更应该被当作一种文化精神、道德规范,即:公平、守信、守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有针对的培养规模诚信纳税的意识,营造一种氛围,熏陶一种思想,塑造一种道义形象。

(二)建立和完善符合社会实际的国家税收信用管理体系近些年来,许多企业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纷纷偷税、漏税导致国家税收的大量流失。“信用危机”已成为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其严重程度已对国家的税收征管正常进行构成损害。因此,诚信纳税,建立税收信用体系已成为历史的必然。具体来说应加强以下几点:

1.转变观念,税收机关变税收管理为税收服务,提升纳税人的法律地位便其与税务机关处于平等地位,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近年来,服务型社会和保障人权的呼声的高涨,税务机关开始转变执法理念,由被动执法变为主动关心与支持纳税人,把纳税人当作自己的服务对象去尽力帮助,提高服务质量,由片面的征税转为全面的服务,既考虑国家税收收入的增长,又努力为纳税人的利益着想,帮助企业排忧解难。这种法律地位的平等,对税务信用体系的建设有着积极的作用。

2.加强信用立法,完善信用管理体系首先,我们必须加强信用立法,信用立法包括税收征信信用管理、信息开放与保护、个人信用征用的管理、政府的作用、法律救济与责任追究等。对信用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资源共享、风险防范。其次,我们还要完善税务征信信用管理体系,做到严格、公正、文明。建立健全征税信用、纳税信用相结合的体系,激励和促进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

3.加强税收宣传,促进依法诚信纳税,保证税收收入的稳定增长税收宣传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必须结合人们的道德与法律意识,把握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税收宣传,特别是加强对企业、个人、经营管理人员的诚信宣传,使其充分意识到依法诚信纳税的重要性与迫切性,自觉切实履行依法诚信纳税的光荣义务。在宣传的形式上也应注重创新,开拓思路,以税收特别节目,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诚信纳税和税务征信征用体系,易为广大纳税人接受和理解。

加强纳税信用管理范文第2篇

“诚信”即诚实守信,指能够履行承诺而取得他人信任。在《辞海》上的解释是:诚实、不欺;遵守诺言。税收诚信通常是指纳税人按照我国税收法律规定的内容和法定的程序积极主动缴纳税款、诚实守信地履行纳税义务的税收行为。一般表现为:(1)按税法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积极主动地缴纳税款;(2)具有较高的纳税自觉性,依法办理税务登记,依法进行帐簿、凭证管理,按时报送会计报表和纳税申报表,依法缴纳税款、罚款和滞纳金;(3)能够同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密切配合,不人为设置障碍,影响征管工作的顺利进行;(4)实事求是地向税务机关提供纳税资料,接受税务机关的财务监督和纳税检查。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既是法制经济,又是信用经济。税收诚信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会基本道德规范,与国家和每个公民的利益息息相关,同时又是每个公民和市场主体义不容辞的应尽义务,对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起着重大作用。

二、税收诚信的现状及其成因分析

(一)非税收诚信的现状

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因而我国目前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税收信用体系尚不完善,企业信用制度还没有建立起来,个人信用制度落后,政府信用也在一定程度面临危机。

近年来,非税收诚信的现象在市场经济中仍然大量存在。其一般表现为:(1)缺乏诚实守信、依法纳税的正确意识,对依法纳税有抵触情绪。(2)纳税自觉性差,不如实申报纳税资料改。(3)中介信用急需规范。某些中介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税务机构帮企业隐瞒报税,甚至与税务机关内部人员勾结,损害国家税款。(4)对税务机关工作人员态度生硬、辱骂甚至殴打税务人员,破坏正常的税收征管秩序。(5)从征税信用方面看,税务机关违章办事、执法犯法甚至以税谋私的情况时有发生。

(二)造成税收诚信缺失的成因分析

1、我国税收诚信体系建设明显滞后

由于我国信用经济发展较晚,,无论是政府、企业、还是个人都普遍缺乏现代经济条件下的信用意识和信用道德观念的培养。同时,国家信用管理体系不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失信惩罚机制不健全,致使我国税收诚信体系建设明显滞后于社会经济的发展要求。我国目前没有建立起一套完整而科学的信用调查和评价体系,企业也缺乏加强信用管理的能力。因此,企业在自身微观经济利益的驱使下,不择手段偷税、漏税、走私、骗汇、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毋庸讳言,信用缺失对我国整个经济发展造成了严重的损害。

2、历史积淀和制度性约束致使我国社会信用基础脆弱

在迈向现代市场经济过程中,传统信用观念无法适应市场经济的冲击和洗礼。诚实信用的缺失对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造成了严重的危害。由于我国市场经济发育不充分,信用经济体系发育程度低,市场信用交易不发达。无论是企业还是消费者个人,都普遍缺乏现代经济条件下的信用意识和信用道德观念的培养。再者,人们长期受追名求利心理的强烈驱使,一些企业和个人便采用各种手段最大限度地追求自身经济利益的最大化。致使在经济生活中各种不诚信的现象时常发生和蔓延。在税收征管中表现在纳税人故意做假帐(报表),偷(逃、骗、欠、抗)税,虚开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

3、国家信用管理体系不健全,缺乏有效的失信惩罚机制

税收诚信缺失本质上是一种违约行为,经济活动主体(纳税人)是否选择违约,关键看违约成本的高低,当违约的预期效用超过将时间及另外的资源用于从事其他活动所带来的收益时,便会选择违约。由于税收诚信缺失,国家和社会对失信行为的打击惩罚不力,守信的收益也不明显,甚至于“大家都不讲信用,我讲信用反而倒霉”,致使“失信成本<守信成本”,失信反而有利可图。长此以往,必然对纳税人的行为有不良诱导作用,导致大量非税收诚信的税款流失。

三、立和完善社会主义税收诚信体系的途径

(一)建立起一整套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道德体系

广泛深入地开展诚实守信的道德教育,使所有纳税人都真正树立起诚实守信的道德观,以诚信原则为核心,建立社会主义道德评价标准,以此规范各类经济主体之间乃至一切社会关系之间的行为,使人们自觉做到诚实守信,坚决摒弃非税收诚信的行为。

(二)不断完善税收法制,减少偷、逃税的机会成本

这就需要加强税收信用立法,加大依法治信力度。按照新的《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不断强化税收执法刚性,解决好以权代法、以言代法等问题;坚决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和责任过错追究制,解决税收征管中职责不清,有错不纠和追究不力等问题;进一步加强征管基础,改革征管体制,完善征管模式,强化税收稽查,堵塞税收征管漏洞,减少非税收诚信造成的税收流失。

加强纳税信用管理范文第3篇

中小企业的信用问题一直是企业界谈论的热点问题,企业的信用缺失主要表现为企业经营中的一些欺诈行为和由此引发的抽逃资金、拖欠账款、逃废银行债务、恶意偷税欠税、产品质量低劣等问题,这些问题已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中小企业的整体信用形象,成为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

(一)融资信用缺失。融资环节中的信用主要体现在借入资金的使用及到期款项的归还。一些中小企业缺乏对融资信用的重视,在向银行借款时虚列融资项目、虚报报表数据;借入资金后随意安排资金使用,违反借款合同;资金到期时,没有积极准备资金还款,甚至根本没有还款打算,严重威胁了银行信贷资金的安全,也对企业的再融资造成了极坏的影响。据中国人民银行调查统计,改制企业中一半存在逃债现象。截至2003年末,在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等五家商业银行开户的62656户改制企业,涉及贷款本息5792亿元,其中经过金融债权管理机构认定的逃债废债企业32140户,占改制企业贷款本息的31.96%。在逃废债的企业中,大型企业22296户,占逃废债总额的69.37%,逃废金融机构的贷款本息1273亿元,占逃废总额的68.77%;中小型企业9844户,占逃废债改制企业的30.63%,逃废金融机构贷款本息578亿元,占逃废债改制企业贷款本息的31%。

(二)生产信用缺失。生产信用是指生产者不生产假冒伪劣产品、不欺诈消费者。许多中小企业在生产中只顾眼前利益,不顾长远发展,产品生产缺乏严格的质量管理,大量使用劣质、有害的原材料,甚至采用非法生产方式,制造假冒伪劣产品。据国家工商总局统计,2004年由于产品质量低劣和制假售假造成的各种经济损失至少2000亿元。假冒伪劣商品的泛滥,已严重扰乱了生产领域的经济秩序。

(三)商业信用缺失。商业信用是指申请借款企业在合同履约,应付款项的清偿上能恪守商家的诺言,不失信。我国中小企业每年都有大量的商品交易,为了节约成本和扩大销售,常常利用信用合同、协议、授权、承诺等信用交易方式。而中小企业的商业信用缺失,却给采用信用交易方式的企业造成了极大的损失。据悉,我国中小企业每年订立的经济合同大约有40亿份左右,但合同的履约率仅有60%左右;每年由于信用问题造成的损失高达6000多亿元人民币。

(四)财务信用缺失。财务信用是指企业会计结算规范,会计报表真实可信,资产实在,无抽离现金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当前,由于中小企业会计制度不够完善,为追求企业自身利益,大量的中小企业都曾作过假账、提供过虚假的财务信息,而这些虚假的财务信息又进一步导致了投资者和债权人的资金流失。

(五)纳税信用缺失。纳税信用是指企业能按时上缴应纳税款,无偷、漏税等不良记录。中小企业为了追求经济利益,减少资金流出,大都采用偷、漏税的方式少向国家缴税;甚至有些企业采取与审计机构串通一气的做法,制造虚假的财务信息,少向国家纳税或者根本不纳税。

二、我国中小企业信用缺失原因分析

中小企业信用缺失产生的原因很多,既有体制上的原因,又有企业自身的原因,概括起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缺乏信用信息的共享机制。信息不对称,往往导致信息弱势方上当受骗、失信方频频得手。我国社会信用信息不对称的现象比比皆是。

1、缺乏规范的信息搜集渠道。我国信用信息数据的市场开放度很低,国家对征信数据的开放与使用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政府部门和一些专业机构掌握的可以而且应该公开的信用信息没有合法开放,个人和企业很难获得相关的信息。

2、信用中介机构规模过小。目前我国社会信用中介服务市场规模小,经营分散,市场竞争基本处于无序状态,没有发挥对信用行为的奖惩作用。一方面因为信用中介市场供需严重不足,企业普遍缺乏使用信用产品意识;另一方面信用信息的采集有很多障碍。因而,我国难以依靠商业化、社会化并且公正、独立的信用调查、征信、资信评估等方式提高社会信用信息的对称程度。

(二)缺乏明晰的产权基础。企业信用的基础是产权明晰的现代企业制度。明晰的产权对企业行为最大的影响在于提供了内在的约束、激励机制。产权清晰使得企业拥有独立的财产权,有动力维持企业长期经营,维护企业信用;而产权混乱或产权模糊,企业不仅没有动力去追求信用,甚至会故意破坏信用。由此可见,信用制度是以产权制度为基础,产权与信用是不可分割的,只有产权明晰,才能保证社会信用体系的正常运转。

(三)国家缺乏专门的信用方面的立法和执行体系。法律措施是社会信用机制赖以维持和运行的保障。转型时期我国的信用法制建设还处于摸索阶段,社会没有完全步入法制化的轨道。国家还没有一套公布实行的规范中小企业信用行为的法律,部分城市虽然在尝试推行地方信用法规,但是都很不完善,效力发挥甚微。在信用制度比较发达的美国,已经形成如《公平信用报告法》、《公平债务催收作业法》等16项生效的信用管理法律。我国信用法律制度的不健全使社会经济主体的经济行为缺乏刚性约束,守信成本高,失信成本低、收益大。

(四)缺乏信用文化环境。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一切依靠计划调拨,用不着讲信用。因此,许多企业管理者自身的信用观念非常淡漠,一些企业在向银行借钱时就根本没有还款打算。在这种思想支配下,社会主体普遍缺乏市场经济所要求的守信意识和信用道德理念,整个社会没有真正树立起以“讲信用为荣、不讲信用为耻”的信用道德评价标准。

(五)缺乏基本的信用风险控制制度和管理制度。在正常情况下任何一个企业应把信用管理当作财务管理的灵魂。但我国多数企业内部治理结构不规范,普遍缺乏健全的信用风险管理制度;而中小企业则或因避税不愿建立规范的信用管理制度,或因家族式管理不会建立信用管理制度,导致中小企业信用严重缺失。

(六)缺乏惩罚机制,导致失信成本过低。由于我国信用方面的法律不健全,大量处于罪与非罪、刑事与民事之间的失信行为,往往得不到相应的处罚,失信者侥幸得逞的心态恶性膨胀。社会没有建立系统的信用联防网络和运行机制,失信者的“黑色记录”得不到合法搜集和有效传播。失信行为得不到应有的经济惩罚和道德惩罚。政府对信用领域监管薄弱,对从事企业信用服务的中介机构缺乏监管,进一步造成虚假信息盛行。

三、我国中小企业信用建设对策

要解决中小企业信用缺失问题,必须把构筑企业信用制度的体制基础摆在首位,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服务体系建设

1、建立信用信息管理制度。鉴于信用信息分散的实际,当前应当采取行政的方法,由政府制定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指定一个部门如工商部门进行信用信息管理,负责收集分散在银行、工商、司法、税务等部门的信息。其他部门承担提供采集信息的责任,协同建立起完整的企业信息数据。这些信用信息通过规范的程序进行披露或接受查询,发挥其利用价值。

2、实行企业信用评级制度。信用评级制度的实施,有利于信息使用各方对企业的信用情况有一个客观的了解。在当前我国的中小企业中,仅有39%参加过资信评估,其中80%以上的中小企业评级结果在BBB级以下;30%以上的中小企业评级甚至在B级以下;更有61%的中小企业甚至没有参加过资信评估,没有任何的资信记录。而在中小企业贷款未批准的原因中,企业信用方面存在的问题又是居于各类原因的首位,其中欠息、贷款逾期、逃废债、挪用贷款等占到了总数23.6%之多。信用管理机构成立后,首先根据收集的信用信息,建立企业的信用记录;其次,依据这些记录,会同银行、工商、税务、司法等部门对企业的综合信用度进行客观评级。

3、有步骤地组建信用服务中介机构。在经济、技术等条件还不成熟的情况下,可由政府大部分出资或引资组建中介公司。该机构逐步接收信用管理机构的职能,并逐渐吸引社会资本注入和购买政府的出资,使信用服务中介机构完全市场化,达到以市场化的运作来保障信用信息的科学价值。

(二)加快企业产权制度改革。重塑企业信用必须加快产权制度改革,理顺产权所属,将中小企业改造成为产权明晰的市场主体,使信用交易的授信方有清晰的产权边界,能够独立承担责任;同时,防止相关人员利用公司治理的漏洞进行失信舞弊。

(三)加强信用法制建设。现代市场经济是建立在法制上的诚信经济。国家应尽早制定出台《政府公共信息开放条例》、《个人征信管理条例》、《企业信用征集促进条例》、《商业账务催收管理办法》。现行的《合同法》、《商业银行法》、《企业破产法》、《担保法》、《档案法》、《保密法》、《统计法》、《民法通则》、《公司法》、《民事诉讼法》、《刑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条文中,仍有与建立信用体系相冲突的内容,急需进行修改和重新解释。

加强纳税信用管理范文第4篇

税收遵从是指人们在广泛了解税收制度法规的情况下,自觉履行纳税义务的具体体现,是一种超越自我的自律行为,是相对不遵从而言。通过对税收遵从理论进行细致的研究和分类,研究对策以减少不遵从行为对税收的影响;通过对税收遵从行为的深入研究,又可以提高纳税人的税收遵从意识,降低税收管理成本,提高税收征管水平,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针对纳税人不同的税收遵从程度,对纳税人实行信誉等级管理是强化税收管理的有效措施。一、税收遵从理论为现代税收管理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

(一)关于税收遵从理论

有关纳税主体遵从的研究1979年起源于美国,此后英国、加拿大、西班牙等国家先后开始纳税遵从理论的研究。纳税主体遵从理论主要有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对税收遵从与不遵从类型的研究;二是对遵从成本的研究。通过对纳税人遵从税法或不遵从税法原因的深刻剖析,西方学者将税收遵从划分为防卫性、制度性、自我服务性、忠诚性、社会性、性和懒惰性遵从几类;将不遵从划分为程序性、无知性、懒惰性、自私性、社会性、性和习惯性不遵从几类。我国学者马国强在对我国纳税义务人行为方式进行研究时,整理和改造了西方同行在税收遵从问题上的一些研究成果,将原来有些重复的分类形式进行了集中性的归纳,将西方学者对决定税收遵从的因素较宽泛的表述进行了符合中国“本土化”的解释,将税收遵从归结为防卫性、制度性和忠诚性遵从三种类型;将不遵从划分为自私性、无知性和情感性不遵从三种。同时讨论了决定税收遵从和不遵从的五个因素,即税收观念、税收知识、税收制度、税收程序、税收处罚。

(二)纳税人税收遵从行为的心理学分析

人本主义心理学认为,做任何事情都要以人为本,对偷税问题的分析也应如此。心理学家弗洛伊德把人格划分为三个层次:本我、自我和超我,并认为三者三位一体存在于每一个个体之中。本我,就像一口沸腾着本能和欲望的大锅,要求得到眼前想要的一切,本能的驱动力使得它按照快乐原则行事,急切地寻找发泄口,一味追求满足;自我代表理性和机智,处于本我和超我之间,具有防卫和中介职能,它按照现实原则行事,充当仲裁者,监督本我的行动,给予其适当的满足,自我的心理能量大部分消耗在对本我的控制和压制上;超我代表良心、社会准则和自我理想,是人格的高层领导,它按照至善原则行事,指导自我,限制本我。在纳税问题上,也存在着这三者的作用。人们在本我的贪婪自私本性的作用下,是不会自觉自愿缴税的。但自我认为这样做不对,还是应该去缴税。而在超我的境界中,人们会认为缴税是公民的义务,没有理由不缴税。当超我战胜本我时,就出现了纳税遵从。

纳税人遵从与否,与税收心理密切相关。一个完全被“本我”的贪婪自私所左右的纳税人,一定是一个自私的不遵从者。他会通过财务或账目上的安排,故意偷逃税款。一个具有“自我”约束的纳税人,则有可能成为“防卫性遵从者”。他们是由税法威慑力量引起的出于防卫而遵从税法的纳税人。当然在税收制度消除了违反税法的机会时,他们也会成为制度性遵从者。但由“自我”控制的纳税人也只能被称为“不稳定的”遵从者。一个“超我”型纳税人,在良心和道德准则的指导下,一定是一个“忠诚性遵从者”。他们认为自己有道德上的义务去支付其税款,若是在纳税方面进行欺骗就会有犯罪感。长此以往,他们会养成遵从税法的良好习惯,从而成为“习惯性遵从者”,也就是“稳定的遵从者”。

(三)纳税人遵从行为的经济学分析

1、税收不遵从的经济成本分析。从最一般的经济学意义即“投入产出”的角度而论,税收不遵从也是一项可能产生很大经济效益的活动。但税收不遵从的成本高低是由两个因素决定的,即受惩罚的严厉性和受惩罚的可能性。仅仅是受惩罚的严厉性——对税收不遵从的惩罚可以反映为罚款数额或倍数、是否达到移交司法部门做出刑事处分的程度,这只是一种名义上的成本,因为受到处罚的可能性并不会绝对地等于100。由此,税收不遵从的实际成本应该是一项确定性因素(惩罚严厉性)和一项不确定性因素(惩罚可能性)的乘积。

2、税收不遵从的收益分析。税收不遵从的收益来自两个方面,一是物质收益,一是精神收益。特定的税收不遵从形式是一种理性筹划的结果,越是程度严重的税收不遵从行为,其获得的金钱收益越高,筹划者所得到的心理满足度越高。

3、税收不遵从决策的因素分析。税收不遵从的决策是在权衡成本和收益的比较后进行的,它受不遵从的严重程度、惩罚的严厉性、惩罚的可能性、风险偏好性等诸因素所决定。首先,税收不遵从的严重程度并不能单独地决定税收不遵从的决策,因为与这种严重性相伴生,税收不遵从收益也会随之上升,而惩罚的成本也会随之上升。最后的结果得看两者上升率的对比。其次,在惩罚可能性和风险偏好一定的情况下,惩罚的严厉性同税收不遵从的供给量是负相关的。但如果将惩罚可能性和风险偏好性这两个既定条件放松,则税收不遵从的供给又出现一种不确定的局面。相对而言,惩罚可能性比之于惩罚的严厉性更具威慑力,因为这种可能也在一定程度内作用于人们的风险偏好——在太大的惩罚可能性内,任何风险偏好也不会轻易做出冒险的决断。

二、实行信誉等级管理、提高纳税主体税法遵从意识的重要意义

(一)实行信誉等级管理是构建诚信税收体系的需要。税收诚信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既是法制经济,又是信用经济,其根本立足点就是诚信。然而现实经济运行中的不良信用正严重影响着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程,特别是在我国加入WTO后,直接面对注重信用的国际环境,重建信用中国更是迫在眉睫,而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重要组成部分的国家税收,构筑诚信体系也是当务之急,要求广大纳税人必须努力增强税收法制观念,强化税收遵从意识,自觉做到诚信纳税。而税务部门在倡导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的基础上,进一步为纳税人提供诚信服务,积极为纳税人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税收执法环境,更好地服从、服务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实行信誉等级管理将极大地促进税收诚信体系的建设步伐。

(二)实行信誉等级管理是推进依法治税进程的需要。纳税人决定是否真实申报和依法纳税,主要取决于虚假申报的成本和收益的对比,真实申报的收益构成了虚假申报的机会成本,一旦机会成本超过了虚假申报的收益,纳税人就会放弃虚假申报。建立纳税人的信用制度,正是要通过给予依法纳税和真实申报的纳税人以优惠的税收征管待遇,降低其纳税成本以激励纳税人依法纳税,真实申报。因为一旦被发现虚假申报和偷逃税,他们将不再享有这些收益,而且还会受到处罚。通过对守法者的奖励和对违法者的惩罚,利益机制将会提高纳税主体的税法遵从意识,增强纳税人自我规范、自我约束的主动性,可以激发广大纳税人热爱国家、遵纪守法、守信纳税的自觉性,有效地提高纳税人的真实申报水平,推进依法治税的进程。

(三)实行信誉等级管理是深化征管改革的需要。在现代税收征管模式取代传统征管模式的过程中,需要运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和科技手段对纳税资源进行有效的配置和创新管理,而征管手段的增强和信息化水平的提高,离不开对纳税人资源的有效利用,等级管理的实行和纳税人税法遵从意识的提高,为有效利用纳税人资源提供了保证。

(四)实行信誉等级管理是建立新型征纳关系的需要。过去,税务机关在管理纳税人过程中,过多地强 调了执法严明的一面,忽视了纳税人这个极有活力的社会群体的行为和心理需求。税务机关通过对纳税人税收遵从程度的不同划分信誉等级,优待纳税信誉等级高的纳税人,让纳税信誉成为纳税人的一个很重要的商誉,成为纳税人的一笔很重要的无形资产,用等级来体现公平,让诚信纳税人得到奖励,对落后的纳税人也是一种鞭策。这充分尊重了纳税人的个性,将鼓励遵从的观念内化到纳税人的心中,它将从根本上促进市场主体依法纳税,守法经营,公平竞争,为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税收环境。为纳税人的服务搞得越好,就使纳税人倾向于遵从的观念越强烈,征纳之间互尊、双赢的关系也越明确。

(五)实行信誉等级管理是建立严密税源监控体系的需要。通过实行信誉等级管理可以摸清税源,加强对企业的监控力度。确定企业纳税等级的过程就是一个对所辖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清点的过程,通过等级划分,对企业进行全面的调查、了解,等级确定后,可以针对不同的等级,有的放矢,有侧重点的进行管理,提高监控力度,提高纳税主体的税法遵从意识。

(六)实行信誉等级管理是降低征管成本、提高税务行政效率的需要。一般而言,征管成本的高低取决于征管的技术进步、恰当的激励机制、税制结构的合理简化、征管方式的改进等因素。就税务机关来说,通过引入纳税人信用制度,能够加强管理的针对性。可以合理配置税收人力资源,根据纳税人依法纳税的信用度实施不同的征管方式和征管力度,对一贯依法纳税的纳税人给以较高的自由度,取消或简化一些不必要的管理程序,如例行检查等,集中精力对那些纳税信用度不高的纳税人强化征管的力度,实行严密的纳税控制手段,把人力物力用在解决问题的主要方面,以提高征管效率。

(七)实行信誉等级管理是落实公民道德建设纲要的需要。诚信纳税是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税收诚信是从道德方面来规范、约束政府、税务机关以及纳税人的涉税行为,是“以德治国”在税收工作中集中反映,是“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在经济生活中的生动体现,有利于税务部门坚持依法治税、正确处理严格执法与优质服务的关系,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增强服务意识,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有利于增强广大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的自觉性,在全社会形成“依法诚信纳税光荣”的社会氛围。

三、完善和深化税收信誉等级管理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领导,确保组织实施。各级税务机关要自觉把税收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到全国统一的信用体系建设中,切实加强领导。要成立专门的评审组织,落实人员;要加强宣传教育,引导税务干部牢固树立税收信用的思想,自觉主动地做好税收信用管理工作;要不断加大对此项工作的投入,提高信用管理能力和水平;要推行相关岗位责任制,以有效的奖励和监督机制促进此项工作的落实。

(二)制定客观合理的评判标准,科学地确定纳税主体的等级,并实行升降动态管理。纳税人遵从理论倡导的是有针对性的管理模式,针对的是建立在对纳税人个性深入调查研究基础上的遵从和不遵从的类型。在实行等级管理时,就要制定客观合理、可操作性强的考核标准,从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交纳、发票管理、财务管理等各个方面,对企业进行全面的调查研究,确定纳税人的税收遵从程度,根据不同的遵从类型科学地确定其管理等级,如忠诚性遵从的纳税人作为A级;防卫性遵从、制度性遵从的纳税人定为B级;不遵从的定为C级。动态管理是纳税信誉等级管理的生命,税务机关内部应建立严密规范的纳税信誉等级考核管理体系,根据变化了的情况进行动态管理,该晋级的晋级,该降级的降级,决不能搞“一锤定音”,不能搞终身制。

(三)针对不同的等级实行不同的管理方式。对于A级纳税人,即忠诚性遵从的纳税主体,由于其基本属于稳定型遵从,在管理中应以程序性的服务为主,并给予一定的优惠和荣誉,使纳税主体从忠诚性遵从税法中得到“实惠”,促使其保持较高的纳税遵从度;对于B级纳税人,即防卫性遵从、制度性遵从这两种类型,由于其比较容易转为不遵从,应当慎重对待,投入相应的人力、物力、财力,通过加强立法、制定制度、严格管理、简化表格和程序等措施,将不稳定的遵从纳税人转化为稳定的遵从纳税人;对于C级纳税人,对无知性不遵从的纳税人,应当从加大税收宣传力度,增强税法宣传效果上入手,丰富的税收知识能增强防卫性遵从的意识,从根本上消除不遵从的原因,减少不遵从税法的行为。对自私性不遵从、情感性不遵从的两种情况,则要靠严格的管理和有效的稽查,增加其逃税的成本,使纳税人体会到不遵从税法的代价,逃税成本越高,防卫性遵从的欲望越强,自私性不遵从的可能性越低。

(四)加快税收征收管理科学化和现代化步伐。征收管理科学化、现代化程度的高低,直接关系到纳税遵从度、税收成本的高低。没有征管水平的提高,缺乏对纳税人经济行为的有效监控,纳税人就不会很好地做到纳税遵从。因此,必须加强、加快税收征收管理的科学化和现代化建设。一是要提高计算机在征收、管理、稽查工作中的应用率,克服税收征管过程中的随意性,提高依法申报的质量和效率,为遵从税法的纳税人提供优良的征税环境;其次,用税务部门的信息化建设推动纳税人的信息化建设,形成互动式、双向、同步发展的局面,以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和质量;第三,通过信息化建设把长期以来积累的传统的征管工作中存在的大量重复、繁琐的程序进行简化,便于纳税人掌握和执行,提高纳税人的遵从程度。

(五)树立纳税服务观,为纳税人提供优质的服务。税收遵从理论是对纳税主体行为方式的研究,强调对纳税主体个性的尊重,也唯有给予纳税主体充分的尊重之后,才能谈的上税法遵从程度的提高。纳税服务是展示税务部门一个重要窗口,是税企双方发生面对面接触的一个重要环节。这就要求税务工作者必须牢固树立税收服务观,为纳税人提供诚信服务,因为诚信纳税是双方面的事,在要求纳税人诚信纳税的同时,税务机关必须提供诚信服务,为纳税人提供诚信服务是提高“纳税遵从”度的必要前提。所以,税务机关不仅要把纳税人作为管理对象,更要把纳税人作为服务对象,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做到公开税收政策、岗位职责、办税程序、办事标准、纳税数额、违章处罚、工作制度和廉政纪律,使广大纳税人了解税收执法的过程。同时,要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通过公众、纳税人、各种媒体,对税务机关行使税务管理权、征税权、检查权、处罚权、扣押权等行为进行监督,有效遏制税收征管中的随意执法、任意执法以及危害纳税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在行政执法时,既要监督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又要充分尊重和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六)简化税制,加强宣传,提高纳税主体的税法遵从度。简明的税制可以清晰界定税收义务,减 少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从而降低税收遵从成本。在税收宣传上,要注重实效。一是要强化国民税收教育,在中、小学开设税务教育课,从小教起;二是要突出税收作用的宣传,让人们知道纳税人所作的贡献,他们感受到作为纳税人的自豪,感受到纳税人的地位,从而自觉地提高税收遵从意识;三是建立税务法规公告制度,让纳税人及时了解税收政策动态,减少无知性不遵从;四是形成税收宣传的合力。税收宣传不能仅限于一个税务部门,而要扩大到所有的政府部门。各部门的重视参与,也提高了纳税人的地位,可减少情感性不遵从。

(七)加强部门配合,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涉及方方面面的信誉信息、资料,需要各个部门、各个方面提供信用度。各级税务机关在充分利用税收征管信息资源的同时,要密切与公检法及工商、银行、财政、海关、质检、电信等有关部门的配合和信息沟通,以提高税收信用管理水平,使税收信用成为社会信用体系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

加强纳税信用管理范文第5篇

同志们:

在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之际,我们在这里隆重召开××县“AA级”信用企业命名大会。这对我县深化改革,建设诚信社会,加快推进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在此,我代表县委、县人民政府向获得“AA级”信用企业的单位表示热烈的祝贺!

诚信是投资创业的基础,是改善投资发展环境的重要内容。为加强我县企业信用管理,县工商局在州工商局的积极指导下,在全县开展了企业信用征信管理活动,有效促进我县企业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和建立企业信用制度,讲信用、办实业、创品牌、求发展已在全县企业界达成共识。希望获此殊荣的企业要继续保持诚实守信的商业道德,起好示范带头作用,为××的经济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强化诚信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诚实守信是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十六届三中全会作出了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决定。当前我国市场经济建设中突出的薄弱环节是信用体系,直接影响着经济发展。市场经济本质上既是契约经济,又是信用经济,要求必须坚持以诚为本、信誉至上。假冒伪劣,坑蒙拐骗,不讲道德,互不信任,市场经济就失去了基础。企业是社会主义活动的主体,解决了企业的信用问题,也就抓住了社会信用问题的主要环节,同时有助于带动全社会信用观念的养成和我国个人信用体系的建立,并给社会各界的人们带来直接的利益。因此,我们必须加快推进企业诚信建设,以诚信建设促进经济发展。

诚实守信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诚信对一个人、一个企业、一个城市来说,至关重要。从目前我县的情况看,个别企业有意无意的损害宝贵的诚信资源,假冒伪劣、不守信用、不讲信誉的现象时有发生,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形象,影响了我县在全州率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为此,加快经济发展,迫切需要我们加大诚信建设力度,创造适宜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吸引更多的资金、技术和人才共同参与,共同建设××。

诚实守信是企业立业之道,兴业之本。信用是一个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企业宝贵的无形资产,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经济通行证。一个企业讲不讲信用,信用度的高低,关系着它在经济往来和市场竞争中的基本形象。信用缺失了、客户跑了、市场也就丢了,企业将难以发展。“诚实守信,依法经营”是我县与国内经济发达地区接轨,企业参与经济交往和合作、提高企业竞争力最基本的要求,也是我们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改革开放软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因此,强化诚信建设,通过加强信用管理,促进企业诚信守约,自觉照章纳税、守法经营,引导、督促企业转变经营观念有利于全面提高企业信用意识,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

二、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

宣传是开展企业信用管理工作的关键。只有形成诚实守信的大环境,才能确保企业信用管理工作顺利进行。要坚持集中宣传教育与经常性宣传教育相结合,做到长流水,不断线。充分发挥报纸、电视等宣传媒体的作用,开办专题专栏,对诚信建设进行立体式、多层次、综合性的动态报道。即要善于发现和大力宣传在活动中涌现出来的信用道德优良、信用行为过硬、信用制度健全、信用效果显著的先进典型,使企业经营者学有目标、见贤思齐。又要对社会上出现的不道德、不文明、不守信行为,进行适度曝光,促使那些社会信用较差的行业和单位深刻反思,尽快改变面貌。要在社会上形成“诚实守信光荣,不守信用可耻”的强大舆论氛围,引导企业、单位和个人自觉维护信用关系,逐步在社会上形成诚信为本、信用是金的良好风尚。

三、深入开展“诚信”活动,全面提升企业信用管理水平

企业信用管理制度虽然在我国还处在起步阶段,但是加强企业信用管理已成为提高企业信用,增强企业抵御市场风险能力的迫切要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总结开展“诚信”活动的方法和经验,把加强和完善“诚信”企业的确认工作与建立企业信用制度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深入广泛开展“诚信”活动,加强信用管理,不断提高企业的信用等级。一是按照“制定政策、创造环境、加强监管、提高信用”的要求,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及时为征信管理部门提供企业在经营中的各类信息。二是鼓励企业加强自身的信用管理,在制订“诚信”企业标准的基础上,指导企业建立自身的信用管理制度,同时建立客户信用档案、签约前的资信调查等一系列制度,提高企业的信用管理水平。三是解决信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即要通过开展“诚信”活动,发现和树立一批质量信得过,服务信得过,合同信得过的诚信典型,引导企业强化信用意识。又要确定一些干扰市场秩序、影响发展环境、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治理行动,务必见到实效,使一些社会信用较差、群众反映强烈的企业尽快改变面貌,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企业信用滚滚里的成果。四是认真研究信用服务的最佳运作模式,精心培育信用市场需求,使之产业化,实现从初期以政府推动为主,逐步向市场化运作方式转变。

企业要重视塑造良好的信用形象,把诚信作为企业经营管理和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树立名牌战略,强化信用意识,规范信用服务,以真诚赢得信誉,用信誉保证效益。一是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坚持依法经营。要深入学习与企业有关的法律法规,如《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合同法》等,不断增强法律意识,牢固树立诚实守信的观念,遵循诚实信用、公平竟争的原则,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自觉接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二是加强企业内部制度建设。认真贯彻有关诚信经营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的政策,端正企业经营理念,强化企业诚信经营自律意识,从企业文化、治理结构、奖惩机制、管理制度等多方面入手,建立健全从合同的签订、组织生产、质量检验到合同实际履行等各个环节的规章制度,明确各自的责任,使企业诚信经营有章可循,防范和化解信用危机。三是严格财务管理。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依法建账,严禁弄虚作假,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四是加强产品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方针,最大限度满足用户需要的质量观念,严格按质量标准组织生产,强化质量检验和计量标准化工作,确保不合格产品不出厂,严禁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五是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及时、足额缴纳应缴税款,做到不欠(漏)税、不骗(抗)税。六是妥善处理好劳动关系。这是企业经济生活中的重要方面,关系到企业的稳定和发展,更关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与改革开放事业的成败。它不仅是企业问题,也是社会问题;不仅是经济问题,也是政治问题。企业界和社会各界应引起重视,要坚持“双维护”原则,既要维护职工的利益,以要维护企业的利益,建立起良好的劳动关系。

四、加强领导,通力合作,确保诚信建设取得实际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