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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逻辑学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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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逻辑学的理解

对逻辑学的理解范文第1篇

关键词:非指导性教学;国际汉语教育;教师角色

上世纪60年代,美国人本主义教育家、心理学家卡尔・罗杰斯(C.R.Rogers 1902-1987)创造性地提出了“非指导性教学”理论。这套理论以“停止教授、开始出击”为口号,独辟蹊径、别具一格,有着相当浓厚的理想主义和浪漫主义色彩。

一、“非指导性”的含义

罗杰斯倡导的“非指导性”在英语中是nondirective,前缀non-表示“非”,与表示完全否定的其他前缀不尽相同。directive的含义是指导、指示、详细说明、命令等,nondirective相对directive而言,其含义应是较少有直接性、命令性、指示性等特征,而带有较多的暗示性、间接性、非命令性等特征。“非指导”是罗杰斯用来表示与直接告诉、简单命令、详细指示等传统“指导”思想和方法相区别的新概念,不是“不指导”,而是“不明确的指导”,即要讲究指导的艺术。

二、教师角色的转变

传统观念中的教师都是一副高高在上的威权形象:教师是耳提面命的长者,是发号施令的上司。罗杰斯对此强烈抨击,他竭力反对教师以“教导者”“训练者”的面孔出现,而力主用“Faci1itator”(辅导者、方便学习的人)称谓“教师”。罗杰斯形象地将教师扮演的角色比喻为“音叉”,意指应学生之呼声而共鸣。教师不再起到组织、训导、批示和评价的作用,只以平等的姿态,以学习活动咨询者、合作者,学生情感接受者、反应者的身份,作为普通一员融入学生之中。

国际汉语教师向外国留学生讲授语音、词汇、语法等语言知识时,由于母语天然优势,容易逐渐演变为“一言堂”。与其他学科不同,实现无差别无障碍的沟通与交流本身即语言教学的目的所在,那些试图使学生熟练掌握某些艰深复杂的理论体系或枯燥繁冗的条文规则的做法实属本末倒置。教师应放开手脚,解除学生背负的心理包袱,让出更多的话语空间,使学生大胆发言、大胆讨论,切实从教师“讲”转变为学生“说”。

三、良好关系的建立

罗杰斯主张,教师要尽可能在情感领域同学生建立起相互信任的“朋友”关系,从而激发学生自我实现的内驱力。因而,在处理师生关系中坚持真诚、尊重和理解三大原则尤为重要。真诚是指开诚布公,不加伪饰。尊重,是指教师将学生视为有价值的独立个体,宽容不足、赞许优点,维护人格尊严。理解,是指设身处地、换位思考、推心置腹、肝胆相照。

1.真诚。汉语博大精深,在诸多问题上并没有定于统一的标准答案。教师不可专横霸道、唯我独尊、垄断真理,不分青红皂白将学生提出的其他可选项一律斥为错误加以否定。甚至还有一些教师为保持“一贯正确”的“英明形象”不受损害,明知犯错也要固执己见、一错到底,或者巧言令色、强词夺理。这样做,不仅会适得其反地使学生对教师的教学水准和育人品格产生怀疑;而且也会让对这些知识点本身就不甚了解的学生更加不明所以。教师即便达不到闻过则喜的程度,至少应该知错能改、有错必纠。

2.尊重。尽管同处一间教室,但由于先天(语言天赋)或后天(用功程度)等种种因素,学生的素质和能力往往参差不齐。在每节课朗读生词和课文的环节中,有的学生一气呵成、顺畅通读;有的学生更是成竹在胸、倒背如流。而有的学生磨磨蹭蹭,一字一顿;有的结结巴巴,含混不清;有的索性“沉默是金”,三缄其口。这时,教师就需要接受每位学生的客观水平,认可他们哪怕是一星半点的努力,多加褒扬、鼓励。而不要打棒子、泼冷水,挫伤其积极性。同时,也要尊重学生提出的无论多么“幼稚可笑”的问题,耐心予以解答。

3.理解。学生来自五洲四海,有着迥然相异的文化背景和个性特征。一般情况下,汉语教师对东亚文化圈(日本、韩国)的学生更为欣赏,他们尊师重道、循规蹈矩,待人接物彬彬有礼。而在西方文化浸濡染中成长的欧美学生则不拘小节、风趣幽默,爱开无伤大雅的玩笑,在课堂上时常打断教师、岔开话题,偶尔还有些小动作。相较规行矩步的日韩学生,自由散漫的欧美学生难免使我们产生接受障碍。教师不一定认同,但应以“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的胸襟和气魄,理解、包容这种文化差异。

罗杰斯“非指导性教学”理论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建设以学生为中心的课堂教学模式,使人的价值得到体现,潜能得到发挥,学生愉快学习,充满自信,不断涌现新思想。以教授语言知识、传扬中华文化为己任的国际汉语教师,应从中汲取宝贵养分,重新定位教师角色,建构良好师生关系,促进国际汉语教育事业更上一层楼。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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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刘.对外汉语教育学引论[M].北京:北京语言文化大学出版社,2000.

对逻辑学的理解范文第2篇

【关键词】 骨关节炎,膝;补肾通络颗粒;大鼠;细胞因子;软骨含水率

doi:10.3969/j.issn.2095-4174.2015.10.001

【ABSTRACT】Objective:To investigate the effect of Bushen Tongluo Granule (补肾通络颗粒) on the levels of IL-1β,IL-6 and TNF-α and water ratio of articular cartilage in rats with knee osteoarthritis.Methods:60 rats were randomly divided into a blank control group,a model control group,a high-dose Bushen Tongluo Granule group (HBTGG),a medium-dose Bushen Tongluo Granule group (MBTGG),a low-dose Bushen Tongluo Granule group (LBTGG),and a meloxicam group,10 rats in each group.Except for the blank control group,the other groups were modeled by injecting papain into joint cavity.After medicinal intervention,ELISA was used to measure the levels of IL-1β,IL-6 and TNF-α.At the same time,articular cartilage was observed and its water ratio was measured.Results:After experiment,the knee joint cartilage degeneration was obvious in the model group.

Compared with the blank control group,the levels of IL-1β,IL-6 and TNF-α and the water ratio of articular cartilage in the model group increased (P < 0.05).Compared with the model control group,the levels of IL-1β,IL-6 and TNF-α in the HBTGG,MBTGG and the meloxicam group decreased (P < 0.05) and the water ratios of articular cartilage in the HBTGG and MBTGG were lower than those of the model control group (P < 0.05),and the levels of IL-1βand TNF-α in the LBTGG were lower than those of the model control group (P < 0.05).Compared with the LBTGG and the meloxicam group,the level of IL-6 and the water ratio of articular cartilage of the HBTGG decreased significantly (P < 0.05) and the water ratio of articular cartilage of the MBTGG were lower (P < 0.05).The differences of levels of IL-1,IL-6,TNF-α,and the water ratio of the articular cartilage between the HBTGG and MBTGG were not statistically significant (P > 0.05).Conclusion:Bushen Tongluo Granule may treat knee osteoarthritis by regulating levels of serum cytokines and reducing water ratio of the articular cartilage,especially in the middle and high dose groups.

【Keywords】ostoarthritis,knee;Bushen Tongluo Granule(补肾通络颗粒);rat;cytokine;water ratio of the articular cartilage

膝骨关节炎(knee osteoarthritis,KOA)是一种以膝关节软骨退变和关节周围形成骨质增生为病理特征的关节炎,是最常见的一种慢性、进行性、致残性关节疾病。根据流行病学调查,我国KOA患病率在60岁以上人群可达50%,而75岁以上人群则高达80%[1-2]。目前现代医学对于KOA的治疗仍以口服非甾体类抗炎药,或关节腔注射透明质酸、激素,或关节镜、人工关节置换术等方式为主,虽具有一定的疗效,但不良反应较多,且花费高,均限制了在临床的长期运用。本病属中医学“骨痹”范畴,肾虚精亏瘀血阻络为其主要的病机,治疗上多以补肾通络为原则。补肾通络颗粒是本科室治疗KOA经验方,作为院内制剂在临床运用多年,其疗效明确,能改善关节症状并延缓病情进展,且无明显不良反应,价格低廉,适合长期使用。本实验以不同剂量补肾通络颗粒干预KOA大鼠动物模型,观测不同剂量补肾通络颗粒对KOA大鼠血清IL-1β、IL-6、TNF-α水平及关节软骨含水率的影响,探讨其治疗KOA的作用机理,为临床更好地运用奠定基础。

1 实验材料

1.1 实验动物 SPF级健康Wistar大鼠60只,10周龄,体质量(180±20) g,雌雄各半,由北京维通利华实验动物技术有限公司提供,实验动物合格证号:SCXK(京)2006-0009。以上大鼠饲养地点为北京中医药大学屏障级动物房,许可证号:SYXK(京)2011-0024,饲养环境恒温、恒湿,所有大鼠均自由进食及水瓶给水。

1.2 实验试剂 木瓜蛋白酶(批号BRS009128),由MERCK公司提供;大鼠IL-1β(批号900-K86)、IL-6(批号900-M86)、TNF-α(批号900-M73)试剂盒,均由北京欣博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

1.3 实验药品 补肾通络颗粒,由本院中草药房提供,每剂含生药98 g;美洛昔康片(国药准字H20030679)每片7.5 mg,由江苏飞马药业提供。

1.4 实验设备 JD5000 1S电子天平(沈阳神宇龙腾天平有限公司);Labofuge 400R离心机(Hearaeus公司);MR-96A酶标仪(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LIBROR AEG-220G分析天平(日本SHIMADZU公司);SL 101FAB-2型电热鼓风干燥箱(上海树立仪器仪表有限公司);KL-I型组织自动脱水机(湖北康龙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KH-BL生物组织包埋机(湖北孝感阔海医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AD202-A轮转式切片机(上海珂淮仪器有限公司);BX60光学显微镜(日本Olympus公司)。

2 方 法

2.1 动物分组 采用随机数表法,将60只Wistar大鼠分为空白对照组,模型对照组,补肾通络颗粒高、中、低剂量组,美洛昔康组,每组10只,雌雄各半。

2.2 造模方法 参照文献[3-4],选用已经广泛报道且被反复证实的KOA动物模型经典造模方式:关节腔注射木瓜蛋白酶。除空白对照组外,其余各组大鼠分别于实验第1,4,7天膝关节腔内注射质量分数为4%木瓜蛋白酶生理盐水溶液各0.2 mL。

2.3 给药方法 采用灌胃给药法,用蒸馏水配置药物混悬液,连续给药4周。以60 kg成人为标准,参照人和动物间体表面积折算的等效剂量比率表换算,补肾通络颗粒高、中、低剂量组按20.58,10.29,5.15 g・kg-1给予补肾通络颗粒,美洛昔康组按0.787 5 mg・kg-1给予美洛昔康,空白对照组及模型对照组大鼠每日予蒸馏水灌胃。

2.4 观测指标检测

2.4.1 细胞因子检测 实验结束后,用10%水合氯醛(3 mL・kg-1)腹腔注射麻醉,麻醉成功后,从实验大鼠腹主动脉取血后处死大鼠。将取出的血常温下静置1 h后,用3000 r・min-1离心机离心10 min,离心后取上清液作为检测标本。采用ELISA法,按照大鼠IL-1β、IL-6、TNF-α试剂盒说明书操作,测定IL-1β、IL-6、TNF-α的OD值,并计算含量。

2.4.2 软骨含水率检测 采用分析天平,先称取软骨湿重,后将其置于鼓风加热机中,60 ℃加热12 h,再称取干重。含水率按以下公式计算:含水率=[(湿重-干重)/湿重]×100%。

2.4.3 病理组织学检测 采用HE染色法观察KOA大鼠膝关节软骨退变程度。打开关节腔后,尽快切取内侧胫骨平台中央条状关节面软骨片,按以下步骤进行:①常规脱蜡后用蒸馏水冲洗,并移入苏木精染液10~15 min;②用1%盐酸酒精分色后,镜下控制,至细胞核及核内染色质清晰为止;③流水冲洗并在碳酸锂饱和液中反蓝后移入0.5%伊红染液约5 min;④逐级经80%、90%、95%、100%各种浓度乙醇脱水;⑤石蜡包埋,切片机切片,中性树胶封片,光镜下观察关节软骨厚度、软骨面情况、软骨细胞数量等。

2.5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 17.0软件进行统计分析。计量资料以表示,组间比较采用t检验,多组数据间比较采用单因素方差分析,方差齐则用LSD检验,方差不齐则用Games-Howell检验。以P < 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3 结 果

3.1 大鼠KOA组织病理学 空白对照组软骨表面较为光滑,细胞排列规律且整齐,间质均匀。模型对照组可见糜烂的软骨面,细胞排列杂乱无规则,存在间质纤维化。美洛昔康组软骨面粗糙,软骨细胞排列紊乱,间质变性。补肾通络颗粒高剂量组软骨面尚光滑,软骨细胞排列不整,间质纤维化。补肾通络颗粒中剂量组可见粗糙的软骨面,细胞排列杂乱无规则,有反应性增生,存在间质纤维化。补肾通络颗粒低剂量组软骨变薄,细胞数量少,排列杂乱无规则,间质纤维化。见图1。

3.2 各组大鼠血清IL-1β、IL-6、TNF-α水平比较 与空白对照组比较,模型对照组KOA大鼠血清3种细胞因子水平均升高(P < 0.05)。补肾通络颗粒高、中剂量组与美洛昔康组KOA大鼠血清3种细胞因子水平均低于模型对照组(P < 0.05),而补肾通络颗粒低剂量组仅IL-1β、TNF-α水平低于模型对照组(P < 0.05)。补肾通络颗粒高剂量组KOA大鼠血清IL-6水平低于补肾通络颗粒低剂量组及美洛昔康组(P < 0.05),而补肾通络颗粒中、高剂量组KOA大鼠血清3种细胞因子水平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 > 0.05)。见表1。

3.3 各大鼠关节软骨含水率比较 与空白对照组比较,模型对照组KOA大鼠关节软骨含水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 0.05)。与模型对照组、美洛昔康组、补肾通络颗粒低剂量组比较,补肾通络颗粒高、中剂量组KOA大鼠关节软骨含水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 0.05)。补肾通络颗粒高、中剂量组KOA大鼠关节软骨含水率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 > 0.05)。见表2。

4 讨 论

目前用于大鼠诱导KOA的方式主要包括手术法及化学药物注射法[5],其中膝关节腔注射药物被誉为建立KOA动物模型的经典方法,而木瓜蛋白酶是较为常用药物之一。已有研究表明,关节腔注射木瓜蛋白酶的造模方式成功率高、成型时间短[6]、重复性好,且具有与人类骨关节炎类似的特点[7]。早在20世纪70年代,国外学者就通过关节腔注射木瓜蛋白酶的方式成功建立了兔髋关节退行性关节炎动物模型。因此,在本项研究中,笔者也采用关节腔注射木瓜蛋白酶的方法建立大鼠KOA动物模型,实验结束后病理检查发现,与空白对照组比较,模型对照组大鼠膝关节软骨可见糜烂等KOA病理表现,也印证了膝关节腔注射木瓜蛋白酶的方法可建立稳定的大鼠KOA动物模型。

在已知的细胞因子中,IL-1β、IL-6、TNF-α是参与骨关节炎发病进程中的重要介质,是调节炎症的始动因素[8]。有研究显示,IL-1β可以与关节软骨细胞上相应受体结合,形成特殊的激素-受体复合物,通过cAMP、GTP等第二信使传达被改变的信息,影响关节软骨细胞的正常代谢活动。不少学者通过实验研究发现,关节IL-1β与软骨周围骨赘的形成密切相关[9]。IL-1β还影响与骨关节炎发病相关的细胞因子水平[10],如有影响IL-1β可促进软骨细胞分泌前列腺素E2(PGE2),PGE2在关节炎症反应、成骨细胞样细胞增殖方面具有一定的作用。软骨的损伤与软骨糖蛋白的合成受到抑制,成纤维细胞合成增强有关,而这一过程IL-1β可通过介导IL-6而完成[11]。TNF-α既协同IL-1的作用,又可激活IL-6基因、诱导IL-6的生成,在骨关节炎的发生、发展中有可能起着决定性作用[12]。KOA的主要病理改变是关节软骨受到破坏,关节表面失去均质性,如发生中断、斑片凹陷、断裂,使软骨的可压缩性和弹性丧失[13]。研究表明,随着KOA在一定程度上的加重,关节软骨内含水量逐渐增加,如陈孟交等[14]认为,导致关节软骨含水量增加的原因可能与关节软骨蛋白多糖分解,使软骨内渗透压增高,从而导致水进入软骨内有关。也有学者认为,软骨内含水量增多可能与大量高能嗜水性糖蛋白分子团难以通过胶原纤维网架,使网架局限性遭到破损,带负电荷离子暴露增多有关[15]。

补肾通络颗粒是针对骨关节炎本虚标实的特点,以补肾治本为主,又兼顾其瘀血阻络的标象。全方主要由补骨脂、川牛膝、桑寄生、骨碎补、白芍等药物组成,中药药理学认为,上述药物不仅可提高超氧化物歧化酶(SOD)的活性,而且还可在一定程度上降低血清过氧化脂质的水平,进而可以保护生物膜,以达到改善软骨细胞功能,推迟细胞退行性变的目的,同时还对关节急性渗出性和增生性滑膜炎有一定的抑制作用。如补骨脂所含的补骨脂甲素、乙素、补骨脂定、补骨脂异黄酮等均有抗氧化作用,其中补骨脂甲素、乙素还能有效地清除氧自由基[16]。尚平等[17]则观察到骨碎补有显著的抗炎作用,而且止痛效果显著。而白芍有效成分白芍总苷能有效改善胶原性关节炎大鼠滑膜细胞超微结构的变化,并抑制其过度增殖反应和产生IL-1、干扰素和PGE2水平,从而对渗出性关节炎及滑膜炎均有一定的抑制作用[18]。

对于KOA的发病机制,目前研究认为除与软骨合成和分解代谢失调、机械磨损等因素有关外,滑膜炎已被公认为是KOA常见的重要特征之一[19],其不仅是关节结构的破坏者,同时还可促进KOA的病情进展[20-21]。目前研究认为,在KOA发病早期,关节软骨退变尚不明显时,膝关节就已经存在不同程度的滑膜炎。究其原因,国内外大多数学者认为KOA的软骨病变可产生细小的碎软骨片,此类碎片落入滑液可激活滑膜内衬细胞,从而导致滑膜炎的出现。还有学者认为碱性磷酸钙或双水焦磷酸钙等晶体诱发的轻度炎症反应也是引起滑膜炎的潜在因素[22]。鉴于此,不少学者认为非甾体类抗炎药在KOA治疗中亦具有重要的作用。本项研究中,笔者选取美洛昔康作为西药对照药物,因其不仅具有较好的消炎止痛作用,且其属选择性环氧合酶-2抑制剂,临床不良反应较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少。同时还有研究表明,美洛昔康对软骨基质蛋白聚糖的合成无不良影响,国内外已有众多临床使用美洛昔康治疗KOA的报道[23]。

本实验研究结果表明,与模型对照组比较,补肾通络颗粒高、中、低剂量组均可不同程度地降低大鼠KOA动物模型血清IL-1β、IL-6、TNF-α等细胞因子水平,其中补肾通络颗粒高、中剂量组对大鼠KOA动物模型血清IL-1β、IL-6、TNF-α水平均有降低作用(P < 0.05),而补肾通络颗粒低剂量组仅能降低大鼠KOA动物模型血清IL-1β、TNF-α水平(P < 0.05)。结合补肾通络颗粒高、中剂量组还能降低大鼠KOA动物模型关节软骨含水率(P < 0.05),而补肾通络颗粒低剂量组则无此作用,提示补肾通络颗粒可能通过有效抑制炎症反应过程中相关炎性因子的释放及有效降低关节软骨含水率对大鼠KOA动物模型的治疗作用。而就不同剂量的补肾通络颗粒在降低大鼠KOA动物模型血清IL-1β、IL-6、TNF-α等细胞因子水平及关节软骨含水率方面具有一定的剂量依赖关系,即补肾通络颗粒高、中剂量优于低剂量,而在本项研究中,尚未发现补肾通络颗粒高、中剂量之间的疗效差异,可能与本项实验的动物模型数量偏少以及治疗周期较短有关,故补肾通络颗粒高、中剂量之间是否存在疗效差异有待于今后进一步研究。

5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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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逻辑学的理解范文第3篇

一、法律逻辑学课程的重要性

法律逻辑学作为研究人的思维形式之逻辑结构与逻辑规律,并在此基础上探讨法律领域有逻辑现象和逻辑问题的一门科学,乃逻辑学的一个分支学科。法律逻辑学课程的性质与特点,决定了这门课程的教学内容不同于部门法学或理论法学,其教学方法也有别于法学一般课程教学。探讨法律逻辑学的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既有助于学生对课程教学内容的掌握和教师教学水平的提高,也能够为法学理论研究和法律实践工作提供充分的逻辑学知识和逻辑思维方法。

(一)法律逻辑学有助于提高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实现法学教育的培养目标

在培养法学学生时,法律思本文由收集整理维能力的培养相当重要。“法学专业课讲授法律思维内容,法律逻辑学讲授法律思维形式和规律,各有侧重,但在培养和提高法科大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对学生进行法律思维训练时,法律思维形式和法律思维内容彼此相依,形式离不开内容,内容也离不开形式”[1]。法律逻辑学这一注重法律思维形式、方法和规律教学的学科能够为学生更好地学习法学,理解更深层次的法学内涵,解决实际问题提供强大的后盾。

(二)法律逻辑学有助于提高学生表达和思维的严密性

法律工作者离不开说话和写文章,包括法律文书、学术论文、著作等。如检察人员要提起公诉,写起诉书,参与现场法庭辩论;审判员要参与审判活动,理解辩论双方的陈词和话语要义,制作判决书等;律师要撰写辩护书、当庭辩驳、询问证人等。将来需要从事法律工作的学生,在口头表达和论证过程中必须做到严密、准确,以维护涉案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三)法律逻辑学有助于提高学生的法律论辩、识别谬论和驳斥诡辩的能力[2]

合乎逻辑的推理与论证乃是法律思维方式正当性与有效性的前提与保证。“理性法律论证概念的说明是要通过对一系列规则和形式加以阐述来进行的,论证必须遵循这些规则并且必须采用这些形式,以使其所提出的要求得到满足”[3]。法律工作者在开展法律活动时,通常要通过论证自己的观点以及驳斥别人的观点来进行。法律逻辑学的知识,一方面能够通过事实性的根据和充分的理由来证明自己在立法主张、法律规范、法律解释或法律学说理解中的正确性;另一方面能够发现别人语言中或者论证过程中的错误,甚至能够拆穿别人的诡辩,有效地进行反驳。

(四)法律逻辑学能为学生提供实用的逻辑知识和逻辑方法,用以解决现实法律问题

法律逻辑学提供的不是具体的科学知识,而是方法和手段,其中之一就是能够提高人们的推理能力,由已知探求未知,这对法律工作的开展有着独特的作用。例如,在侦查工作中,犯罪分子为了使自己逃脱法律的制裁,往往采用非常隐蔽的方式,有时候甚至故意制造假象、销毁犯罪证据,说谎等,因此,侦破工作就比较困难。我们必须在占有事实材料的基础上,通过一系列的侦查假设、逻辑推理和事实证明等来实现。在此过程中,法律逻辑学的知识能够为这些工作提供武器,帮助侦查人员理清思路,步步推演,最大程度准确地完成侦破工作。

二、法律逻辑学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一)课程的技能性得不到发挥

一般高校法律逻辑学课程的学分为2学分,课时量在32课时左右。法律逻辑学的内容较为抽象,许多知识都是抽象化的符号和公式,在讲解过程中需要耗费较多时间让学生的思维实现由实质到形式的转化。所以,受课时的限制,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主要集中精力讲解逻辑学的基础理论知识,课堂练习的时间较少,许多学生课堂上理解了基础理论知识,但印象很浅,时隔一星期就忘记,案例教学无法得以展开。逻辑学课程是传授方法的学科,学是为了用,而现实中因受课时的限制、练习的缺乏,学生往往无法实现学以致用,理论的掌握不能成为技能用以解决司法实践中的问题,知行脱节。

(二)轻视其涉法领域的特质

法律逻辑学是一门交叉学科,它首先是一门逻辑学,另外它还是一门具有特殊性的逻辑学应用学科。目前,逻辑学教材大多偏重一般逻辑学的知识,而轻视它与法学的结合,应用于司法活动过程的知识。法律逻辑的教学模式一般是先讲解形式逻辑的基础知识,而后在此基础上与法学知识相结合,阐述涉法思维活动中的特殊思维形式和规则。然而由于前一部分形式逻辑的教学已经耗费了较多课时,导致后半部分涉法思维的讲解只能草率一些,如侦查逻辑、法律规范逻辑等。“法律逻辑学科体系,应围绕法律思维方式有的放矢,选取与法律人实际思维密切相关的逻辑内容,结合办案思维与大陆法系法律推理模式,汇集法律逻辑内容”[4]。但现有情况是教师在讲解基础逻辑知识时,没有突出其在涉法思维领域中的运用。从整体来看,该课程丧失了其涉法思维的特色。

(三)有脱离经验生活的取向

法律逻辑学更多地关注形式上的、符号化的知识无可厚非,这是本学科存在和推演的基础。但是过于强调形而上学的思辨也难以实现法学教学和法学应用的目标。人们之所以走法律程序的途径,一般而言是为了解决双方或多方无法解决的问题,运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因此,单纯形式上的思辨无法达到相应目的,解决现实纠纷。在法律逻辑学教学中,比较重视知识的灌输、形式的推演和论证辩驳,却较少地与司法实践中的素材和需要相结合。

三、法律逻辑学教学改革思路

(一)让学生认识到法律逻辑学的重要作用,培养并保持学生对法律逻辑的学习兴趣

法律逻辑学是法学专业的必修课程,它所教授的知识在法学专业学习和实践的全过程都具有重要价值。词项逻辑和命题逻辑等,对具有最强规范性和约束力的法律文件的制定和完善具有重要意义;归纳推理和侦查逻辑等对侦查人员办案的法律思维有重要的引领作用;法律规范命题和法律论辩逻辑等对庭审中双方辩论的进行具有较好的指导作用。从最具现实性的角度出发,在学生就业时,我国许多地方在公务员考试时,各用人单位的初次能力测试中都有许多需要运用法律逻辑学知识的考题。凡此种种,目的都是为了让学生明确这门学科的重要性,调动其学习的积极性。在课堂教学中,教师除了深入浅出地讲授理论知识外,还要广泛搜集与法律逻辑学相关的案例,运用到教学当中,加强课堂知识性和趣味性的结合。无论是课堂的导入还是案例的使用都要讲究一定的技巧和艺术,防止枯燥无味的符号化信息降低学生的学习兴趣。

(二)重视一般原理的同时,注重涉法思维的训练

首先,要完成逻辑学一般原理的教学,思维形式、思维规律以及简单的逻辑方法都是人们在实践过程中总结概括出来的,具有普遍适用的价值。在讲解逻辑学一般原理时,既要将知识讲解透彻,也要有相应的配套练习,使学生学会举一反三。其次,要特别重视法律逻辑学有思维的训练。“一方面,法律逻辑将逻辑学的基本知识和基本原理应用于法律与司法活动过程,从而探讨涉法思维活动的一般逻辑形式与逻辑规律;另一方面,法律逻辑要结合法律与司法活动思维的特殊性,研究涉法思维活动的特殊思维形式及其合理性规则”[5]。简言之,既要学习逻辑学的一般知识,也要学习其在法律领域的特殊形式和规律的逻辑理论,使逻辑学知识与法律能够完美结合,为法律实务提供科学方法。

(三)逻辑与经验相结合,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法学学科与现实联系十分紧密,从立法到司法再到执法,每一步都要面对和解决社会上纷繁复杂的纠纷,这些既需要法律从业者具有丰富的逻辑学知识和超强的思辨能力,同时也需要法律从业者积累丰富的社会经验,具备解决现实中复杂问题的能力。因此,在法律逻辑的课堂教学中,要着力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的能力,从多方面、多角度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还有法律论辩能力等。这些能力的培养,一方面倚仗逻辑学的思维形式、规律和逻辑方法,另一方面需要社会经验作为支撑。因此,教师可以带领学生搞社会调查,参与侦破工作的分析过程,旁听法院庭审等,让学生在获取间接经验的同时尽可能多地获取直接经验。

对逻辑学的理解范文第4篇

逻辑学由亚里士多德创立,是从形式和非形式两方面来研究概念、命题、推理及其各自规律的一门科学。它的本质是以思维为研究对象,寻求事物的相互关系,并通过已知来推断未知。

案例教学法是指在教师的指导下,组织学生对案例进行思考、分析、讨论等。它的特点是运用具体事例作为知识传递的一种呈现载体,在课堂中引进现实问题,把枯燥乏味的理论知识教学变成解决实际问题的公开讨论,旨在提高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案例教学法应用于逻辑学教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必要性

逻辑学作为一门应用性很强的学科得到了国际上的认同,但其在我国高等院校中一直处于弱势地位,存在诸多亟需解决的冋题。

一是逻辑学受重视程度不够。高校逻辑学的开课率不高,多为考査课或选修课。加上其功利性不强、看似与就业关系不大,多数学生便将其视为边缘课程,兴趣不高,重视不够,甚至多数学生还存在逃课或在逻辑学课堂上做其他作业的现象。

二是逻辑学学习难度大。我国逻辑学课程开课时间较晚,学生上大学前根本没有机会接触相关知识。同时,逻辑学本身抽象难懂,通常学生还未开始学习就已觉得棘手。

三是逻辑学课程体系的完整性难以保证。逻辑学本身的知i只结构复杂,教材内容丰富,还要进行复杂的推演,推理系统和公理系统构造极其规范、严谨。在课时偏少、内容抽象的情况下,教师只能选择部分内容进行讲解,极大影响了课程体系的完整性。

四是逻辑学教学与现实脱节。目前’高校逻辑学教学偏重传统逻辑理论知识的传授,内容陈旧且缺乏趣味性,与现实生活关联不大’与各类#接不紧、针对性不强。

总之,我国逻辑学教学现状不佳,教师难教、学生难学的现象普遍存在,不能充分发挥逻辑学作用。因此,教学改革迫在眉睫。而采用和吸取新的教学方法成为改革的重要路径,所以探索案例教学法极具必要性。

(二)可行性

从1920年首次提出案例教学法以来,案例教学法已在很多学科的教学领域取得成效。虽然有专家认为案例教学法因其局限性而不适合所有课程,但总结案例教学法的方式和逻辑学的特点可看出’二者具有内在同一性。因此,在逻辑学教学中运用案例教学法具有可行性。

一是案例教学法和逻辑学有共同的根源。案例教学法是运用身边的实例对理念、思维进行承载体现的方法,案例背后隐藏的是理念、思维发展的潜在形态和规律。而逻辑学则着眼于纯粹的理念及正确的思维方法和规律。因此,通过对案例本身的反复讨论和辩驳,可以引导学生不断放弃错误观点、逐步接近正确结论。

二是案例教学法符合逻辑学的发展趋势。由于受纯形式化人工语言的影响,逻辑学在其发展过程中不断趋于形式化,逐渐脱离人们的现实生活。而作为逻辑学分支的非形式逻辑,关心的是自然语言论证,更易被人们运用于实际生活中。这与案例选择应面向生活和现实要求相吻合,因此,案例教学法更符合逻辑学的现展方向。

三是案例教学法符合逻辑学的教学目标。逻辑学的最大价值就是普及素质教育,学习逻辑学不仅能为学生的专业研究奠定基础,还有助于培养其批判性思维能力和创新性思维能力。案例教学法最大的特点是能有效弥补逻辑学的抽象性,改变枯燥的学习模式,引导学生积极思考,从而提升学习兴趣和效果。

总之,案例教学法和逻辑学能够彼此契合。通过逻辑学多种教学方法的实践证明,案例教学法对化解当前逻辑学教学馗尬的困境切实有效,极具可行性。

三、逻辑学课程教学中运用案例教学法的现实探索

(一)与多媒体技术相融合

进人信息化时代,多媒体广泛应用于教育领域,凭借其自身优势极大提升了教学效果。在逻辑学教学中将案例教学法与多媒体有机融合,能够创造情境,增加案例表达的生动性,从而达到应有的教学效果。传统教学只是单一地讲解、介绍案例,学生很难抓住案例所反映的思维规律本质,更谈不上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教学效果难以保证。而将多媒体和案例相结合,便能以一定的脉络结构、文字、图片、声音、视频等形式将案例呈现出来,一方面能在有限的课程时间内向学生传递更生动、更直接的案例信息,提高学生对案例的理解能力和把握程度;另一方面,能够最大程度吸引学生的注意力,调动他们课堂参与的积极性,更好地实现师生互动,从而大大提高学生对逻辑学的认知程度和学习兴趣,采用正确的逻辑思维方式进行判断、推理,提升学生分析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建立庞大的案例库

要在逻辑学教学中充分发挥案例教学法的作用,必须拥有大量体现逻辑理论的案例,案例的丰富程度直接影响课堂氛围和教学效果。因此,构建符合逻辑学学科要求的案例库尤为必要。这需要教师借助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网络微博等平台,收集人们日常生活中使用各种思维形式的例证作为原始案例,再按照逻辑学的学科要求进行精心设计和加工整理,提取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案例,避免编纂不合实际或缺乏时代特色的案例。同时,可让学生一起参与案例收集工作,以布置作业的方式,让学生有意识地留意、挖掘现实生活中的相关案例,并进碰辑加工和整理。这样一方面锻炼了学生难、整理和分析资料的能力,能够为教师进行逻辑学教学积累符合专业特点的案例;另一方面,也锻炼了学生运用逻辑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达到逻辑学教学目的。

(三)按不同专业制定案例方案

高校逻辑学主要针对哲学、法学、文学、管理学等专业的学生开设专业课,而对其余专业的学生则非专业课。对这两类学生进行教学,除要求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相异外,案例选择也应有所区别。教师应根据学生所学专业不同,选择带有专业特性的案例进行教学。例如,对哲学专业的学生,应尽量从哲学原理和哲学流派中选择有关案例,特别是结合哲学原着进行教学,可使学生借助逻辑学平台与先哲们对话;对法律专业的学生,应尽量选择一些真实案件作为案例,着重分析逻辑思维在案件侦破过程中的运用;对文学专业的学生,则应多选择一些名着名言、寓言故事和生活中的典型事件作为案例,体现逻辑思维在实际生活中的运用;对选修逻辑学的非专业学生,则可撷取广为人知、幽默有趣的典故、笑话作为案例,吸引他们喜欢、关注直至学好逻辑学。为不同专业制定不同的案例方案,有利于逻辑学与各个学科的学习相结合,从而增强案例教学法的针对性和目的性。

(四)贴近学生学习实际

现在许多应届毕业大学生都会参加公务员或选调生考试,这些考试的试题往往涉及大量逻辑学知识,例如,概念论、三段论推理、直言命题的对应关系,模态命题,复合命题及推理,可能性推理,等等。这些内容在各种考试中所占比例大,是学生感觉最费时间、最难得分、复习时最难突破和取得成效的部分。因此,教师可以在教学中结合这些考试,将一些典型试题作为文字案例,对其中的逻辑关系进行针对性分析。这种贴近学生实际和学习要求的案例教学,一方面将学生置于关乎自己未来考试的语境下,极大激发学生学习逻辑学的积极性,增强他们的应试能力,也提高了他们的逻辑素养;另一方面,帮助学生节省考前参加培训的费用,减轻了他们的经济负担,使学生学有所用、学以致用。

(五)进行户外实验教学创新

户外教学作为课堂教学的有益补充,能够进一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带动他们探求知识、启发思考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逻辑学案例教学应根据学生兴趣和需求,开展形式多样的户外案例教学创新。例如,举行逻辑应用讨论会,选择学校草坪或操场为活动地点,由教师建议或者学生自主提出要求,针对社会某个热点案例进行逻辑分析。开讨论会时,为激发学生对案例的理解和把握,可以让学生通过小品表演的形式再现案例情境,然后指导学生对案例背后的逻辑理论、逻辑方法和逻辑规律进行讨论,鼓励他们大胆发表自己的看法,有兴趣的同学还可以根据讨论内容和成果,撰写研究报告或论文,以便他们更全面地认i只逻辑现象和逻辑规则;还可以组织有兴趣的学生开展学术沙龙,或者在业余时间举办研讨班’锻炼他们在逻辑学领域的面能力o

四、结语

对逻辑学的理解范文第5篇

一、逻辑哲学不是逻辑学

大多数学者认为,逻辑哲学从学科性质来分是逻辑学与哲学的交叉学科,是两者相互渗透的产物,是哲学的新分支之一,因此,逻辑哲学不是逻辑学,而是哲学。一般认为逻辑学是研究纯粹理念的科学,所谓纯粹理念就是思维的最抽象的要素所形成的理念。逻辑学的研究对象是真理,是认知思维,是人的思想。根据英国著名哲学家哈克的理解,从研究的范围来看,逻辑是关于形式逻辑系统的形式特性的学科。它通常包括形式逻辑系统的一致性、完全性或可判定性的证明或证伪)。逻辑哲学也同形式逻辑系统的问题有关,然而是同哲学问题有关,而不是同纯形式问题有关。逻辑哲学并非完全从事于形式逻辑的问题;非形式推论,形式系统与非形式推论二者间的关系也包括在逻辑哲学所研究的范围之内。形式系统的发展确实极大地增加了逻辑研究的深度与精确度;但是,非形式推论的研究对形式系统的发展往往是不可缺少的前提,同时,系统化的非形式推论的成就也是检验形式系统有用性的试金石。

从逻辑学发展的历史和现实来看,学者们对逻辑的涵义仍有不同的理解。首先,逻辑指经典逻辑,即二值的命题演算与谓项演算,在某种意义上也可以叫数理逻辑,这是最“标准”、最“正统”的逻辑,也是最狭义的逻辑。其次,逻辑还包括现代非经典逻辑,也就是所谓的哲学逻辑,即哈克所讲的扩的逻辑与异常的逻辑。再次,逻辑还包括传统演绎逻辑,它是以亚里士多德逻辑为基础的关于非模态的直言命题及其演绎推理的直观理论,其主要内容一般包括概念、命题、推理、证明,特别是三段论等。尽管关于逻辑的涵义和研究对表述不一,存在争议,但基本上可以从广义的和狭义的两类概念去理解。广义的逻辑是指研究思维形式、逻辑基本规律及简单的逻辑方法的科学。而狭义的逻辑是指研究推理有效性的科学,即如何将有效的推理形式从无效的推理形式中区分开来的科学,其中心问题是区别有效论证和无效论证,“逻辑的形式系统则为论证的有效性提供严格的工具和纯形式的标准”。狭义逻辑的形式系统力图把“非形式论证”形式化,力图用精确、严格和概括的名称来表述它们。“逻辑学家总在逻辑论著中直接提出他的公理系统,而决不告诉你他是怎么得出这套公理系统的。然而,逻辑哲学则要研究形式体系如何创立的问题,创建、调整过程的一般特征,直觉在这一过程中的定向、引导作用等。”

二、逻辑哲学不是哲学逻辑

从概念产生时间看,哲学逻辑要远远早于逻辑哲学,而且两者在研究的内容上多有重叠之处。因此,经常有人将两者等同,认为哲学逻辑就是逻辑哲学。但从目前国内外学者的研究情况来看,大多数学者认为应当将逻辑哲学和哲学逻辑区分开来,逻辑哲学并不是哲学逻辑。二者不能同等对。哲学逻辑主要是由逻辑学发展中相关的哲学探讨而引起的现代逻辑的一些分支,这方面的研究实质上预示着一个新的逻辑学科群体的产生,其特征是以某些传统的哲学理论、概念、范畴和方法为对象所进行的现代逻辑的研究,它是关于某些传统哲学范畴的形式理论,因而,它本质上属于逻辑学。最早明确使用“哲学逻辑”一词的是罗素,他在《我们关于外在世界的知识》一书中指出:“数理逻辑,除了它的初创形式之外,就连最现代的形式也不直接具有哲学上的重要意义。

在初创以后,它就属于数学而不属于哲学了。我将要扼要论述的,是数理逻辑的初创形式,只有这个部分才真正称得上哲学逻辑。往后的发展,尽管没有直接的哲学意义,但是对哲学研究有很大的间接用处。”但罗素并没有给哲逻辑学以明确的定义,逻辑哲学和哲学逻辑的关系如何,一直是学者所争论的问题,部分学者认为逻辑哲学就是哲学逻辑,英国牛津大学讲师A.C.格雷林(Grayling)在其出版的《哲学逻辑导论》一书中指出,哲学逻辑的研究是围绕语言问题展开的,它的基本概念为命题、分析性、必然性、存在性、真理性、意义和指称等,而其目的则在于通过语言的分析更好地理解思维和世界。虽然逻辑哲学有时候在一定的场合也被理解或者说涉及到哲学逻辑,但是它实际上是指与解决哲学范畴和方法相关的现代逻辑的一个学科群,大概可以包括:模态逻辑、时态逻辑、道义逻辑、多值逻辑、概率逻辑、自由逻辑、相干逻辑、直觉主义逻辑、存在逻辑、问句逻辑、问题逻辑、对话逻辑、认识论逻辑、命令逻辑、优先逻辑、行动逻辑、部分与整体逻辑、本体论逻辑、信息与信息过程逻辑、量子逻辑、归纳逻辑等。

北京大学哲学系陈波教授在其相关论著中,也明确主张严格区分哲学逻辑与逻辑哲学。他认为哲学逻辑是20世纪20-40年代开始兴起,50-70年代蓬勃发展的一个新兴逻辑学科群体。它们以数理逻辑为直接基础,以传统的哲学概念、范畴以及逻辑在各门具体学科中的应用为研究对象,构造出各种具有直接哲学意义的逻辑系统。逻辑哲学则是哲学。然而,哲学逻辑作为逻辑的形式系统,本身也提出了许多哲学问题,成为逻辑哲学的研究对象,因而,哲学逻辑与逻辑哲学又有着密切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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