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乍看起来,北京马拉松比赛组委会又是温馨提示,又是全程增加相应救护力量,似已尽心尽力,但在PM2.5数值高达350、空气重污染蓝色预警的气象条件下,“霾”中鸣枪开跑依然招致广泛质疑。
PM2.5数值350属于重度污染,这样的“蓝色预警”气象条件非常不利于马拉松比赛。跑步锻炼意味着肺活量增加,也就意味着吸入的脏物越多,危害更大。在严重雾霾天举行马拉松比赛,无疑是在拿选手的健康开玩笑。
“北马”果真不能“改”?作为世界十大马拉松赛事的“北马”,已经成为一项参与度与影响力极高的国际比赛,这也是此次吸引55个国家和地区的3万名运动员纷纷参加的原因,然而,这也更要求相关组织、选手保护工作不能掉以轻心。北京地区雾霾严重已有时日,有目共睹,筹划赛事时没有提前重点考虑雾霾问题,没有应急预案,一句“难度巨大”显然是一种敷衍的不负责任的懒政。
如果不能改期或无法延期,在雾霾问题不能短时间内得以根本改善的前提下,易地举行应该进入考虑范畴,可以在空气条件较好的地区举行,仍冠以“北马”的标志,一俟北京地区情况好转,再转回北京,一则凸显组委会的人文关怀和体育宗旨,二则反向激励大力治理环境污染。
事实上,19日早上,众多知名选手退出比赛,还有选手穿着防毒面具跑步,民众质疑、反对的声浪都如反讽,让这项久负盛名的赛事蒙上浓重的阴影。最新消息,7号肯尼亚选手领跑了20公里后放弃比赛,这意味着什么?在新媒体发达的当今世界,形成了巨大的负面传播效应。
【关键词】学校体育;体育伤害事故;风险规避;应对策略
学校体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健康第一”指导思想和实施素质教育不可缺少的一项重要工作。尤其是随着针对我国青少年体质健康多年持续下滑而提出的“阳光体育运动”的广泛开展和深入实施,学校体育运动的形式和内容将越来越多元化。由于体育运动的特殊性,学生因参加学校体育活动而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的现象时有发生,由此而引发的经济和法律纠纷屡见不鲜,不但影响学校体育工作的正常进行,也给学生、家长造成了极大的伤害,甚至给体育教师也带来了巨大压力。由于没有法律保障和有效的解决机制,加之社会舆论压力,为了减少和避免体育伤害事故,学校也只能采取消极防范措施:封闭和停止使用有危险性的体育设施,降低体育教学内容的强度和难度。这样一来虽然减少了体育运动伤害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却与体育课程要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和素质教育目标背道而驰,严重影响了学生的全面健康发展和学校体育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如何科学预防和妥善应对学校体育伤害事故已成为一项重要的研究课题。本文基于体育学、法学和经济学相关理论,系统研究了实施“阳光体育运动”背景下学生体育伤害事故的风险规避与应对策略,对于保护校生双方的合法权益,保证学校体育工作的健康开展,提高青少年健康水平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与价值,也为切实推进阳光体育运动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一定的参考依据。
1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界定的再审视
在涉及到的诸多学校体育伤害事故中,不论学校是否与该案相关,是否具有法律责任,都经常会使学校陷于经济纠纷或法律纠纷,其主要原因是由于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范围缺乏明确的法律界定所致。即哪些案件属于学校体育伤害事故,哪些案件不属于体育伤害事故,学术界对此缺乏相关的系统研究,相关法律法规也也尚未给予全面的界定,这也是导致在司法实践中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范围被严重泛化的关键因素。在现行法律法规中,对“学校体育伤害事故”范围的界定也经历了一个从模糊到逐步清晰的过程,但其科学性仍然值得商榷。教育部于2002年颁布《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对“学生伤害事故”作了明确的界定,为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范围界定提供了参照的法律依据。但是很多学者认为其法律效力层次较低,主要是针对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做出规定,在实践中存在许多局限。
依据法学相关理论,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释义》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对学生伤害事故的界定,本研究将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界定为:在由学校组织实施的各种校内外体育活动(包括体育课堂教学、学校各类体育竞赛、课余体育训练和学校组织的校外体育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运动场馆和其它体育教育教学设施内发生的,因过错或意外伤害造成在校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需要要指出的是,其过错或过失必须是法律意义上的过错或过失,以及纯属意外的体育伤害事故,不包括一般的运动损伤。因此,本文对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范围界定如下:
第一,本研究中“学校体育伤害事故”是指学生在校期间参加体育活动时所发生的因过错或过失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这里所指的在校期间具有时空特性,它既包括在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体育课教学活动和虽然不在学校教学计划规定内,但在校园内进行的其他课外体育活动和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的时间和空间内所发生的体育伤害事故〔2〕。因此,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时空范围限定在:不仅包括学校负有教育管理责任的体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体育活动的时间范围内,造成在校学生因过错(故意或过失)或者因意外伤害所造成的人身伤害后果的事故;还包括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体育场馆和其他体育设施的空间内,造成在校学生因过错(故意或过失)或者因意外伤害所造成的人身伤害后果的事故。
第二,学生体育伤害事故的“受害人”必须是在校学生。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第37条第二款规定:“本办法所称学生是指上述全日制就读的受教育者”。根据本文的研究主题与研究对象的需要,“受害人”即为国家公办学校和社会力量举办的民办学校的受教育者。另外,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39条第二款规定:“在学校注册的其他受教育者在学校管理范围内发生的伤害事故,参照本办法处理。”本条款规定的“在学校注册的其他受教育者”,是指在全日制学校中就读的非全日制学生。因此,本文研究的学生体育伤害事故的“受害人”不仅包括全日制的在校学生也包括非全日制的在校学生。
同时,根据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特点的多样性,对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分类作如下界定:从时间看,其伤害行为或者伤害结果必须有其一或者同时发生在学校对学生负有教育、管理、指导、保护等职责的期间,或者是学生在校的业余时间参与体育活动的期间;从空间看,其伤害行为或者伤害结果必须有其一或者同时发生在学校对学生负有教育、管理、指导、保护等职责的地域范围内,或者是学生在校的业余时间参与体育活动的地域范围内。体育伤害事故一般是发生在学校组织活动的范围内,如比赛、运动会和体育场馆内等。有时也会发生在校外学校组织的活动范围内,如越野比赛,郊游活动等。同时也有学生自己在球场、田径场等活动的范围内;从行为主体的主观方面看,它可以是因过错(故意或过失)引发的事故,也可以是没有过错的意外伤害;从事故的种类看,包括学生本人的人身伤害事故和死亡事故,以及学生造成的他人的人身伤害事故和死亡事故;从结果看,它必须造成了学生体育伤害事故的事实。对于在体育教学或课外的体育活动中,由于身体接触而出现的一些扭伤、挫伤、拉伤、碰伤、摔伤等损伤,从主观构成来看应视为因过失行为而造成的一般运动损伤,不属于本文所研究的体育伤害事故的范围;从法律关系构成的角度来看,其性质必须构成法律要件的要求,除此之外的事故不属于本文的研究范围。
2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因子调研分析
2.1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发生频率
在1000名被调查学生中,共有325名学生在学校体育活动中发生过伤害事故,占调查总数的30%,其中发生1次伤害事故的占受伤学生的52%,发生2次伤害事故的占受伤学生的44%,有4%的学生发生3次以上的伤害事故。本调研数据与近两年大部分研究者统计的数据基本相同。但2009年前研究数据比例有所下降,作者认为可能与学校对体育工作的认识和学校对体育伤害事故采取的有效预防措施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有关。但在实地考察的过程中也发现,许多学校为了避免出现伤害事故,降低了体育课的危险项目教学。
2.2学生体育伤害事故的发生项目
中小学和高校在体育课的设置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因此发生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项目类型不尽相同。统计数据表明,在中学发生伤害事故的项目排在前3位的分别是足球占36.6%、篮球29.4%、田径11.2%,且中学生发生伤害事故的男女生比例约为3∶1。足球伤害事故排在第一位,究其原因主要是与该项目身体对抗激烈、直接接触多等特点有关,另外,学生在练习中由于生理、心理因素以及保护帮助不当都可造成意外伤害事故。
而在高校的体育活动中发生伤害事故的多为运动量比较大、对抗性较强的项目,排在前三位的分别是篮球占38.6%,足球占26%,田径15.5%。资料显示,高校发生伤害事故的男女生比例约为4∶1。这可能是因为在这些项目的比赛或活动中,男生更愿意表现自己,乐于投入更多的激情,因此在运动的过程中往往会忽略一些安全隐患;而女生在体育课中更愿意进行一些运动量相对较小的项目,并且女生在运动时较男生更为谨慎、小心。因此,在进行体育活动时,女生发生伤害事故的概率要较男生少得多。
2.3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发生性质及部位
学校体育伤害事故发生的性质主要表现在外伤、骨折、韧带撕裂伤、脱臼,内脏受伤、脑震荡及其它。其中发生率最高的是外伤,占51.7%,其次是韧带撕裂伤占到了16.4%、骨折、脱臼、内脏受创、脑震荡等也有不小的比例。
在学校体育伤害事故发生原因方面,其主要致因是学生自身,占据的比例高达50%,其次是综合因素和场地设施等方面的原因。因学生自身造成的伤害原因主要体现在学生参与体育活动时在主观上纪律性不强,技术动作完成不规范或动作突然性失常,体育教师没有预先了解学生的体质情况而产生伤害事故,也有部分是由于其他同伴的过错、自身心理素质差以及缺乏安全意识和自救措施导致的。
而在体育教师方面,其主要原因是体育教师缺乏高度的责任心、完成动作时缺乏全面的保护措施。此外,还有因体育教学内容的安排不合理、教法不当、教学手段不科学等原因而发生的事故;教师管理失职、教师体罚学生等造成的事故。场地设施方面具体原因,主要有因学校体育设施配置不合理、器材陈旧失修;部分原因是学校体育活动安全制度不完善、监管不力、安全教育不及时、不到位等因素导致。此外,由于其它因素造成的伤害事故,大部分原因是由于体育教学环境差(如风雨冰霜天气)等。
2.4学校体育伤害事故发生时段的活动组织方式
在体育活动组织方面发生的学校体育伤害事故主要产生于体育比赛中,占到了41%,其他方面,依次是课外体育锻炼37%、体育课堂教学15%、课外训练7%。其原因主要是在体育比赛中,由于环境的影响,体育比赛往往身体对抗性激烈、运动强度大、技术动作容易变形,这些均极易导致体育伤害事故。此外,在课外体育锻炼过程中,由于缺乏必要的管理和保护,加之学生对体育伤害事故的自我防范意识淡薄、安全保护性差,发生体育伤害事故的几率相对增加。
3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风险规避与应对策略
3.1树立新型安全管理理念,建立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风险管理新体系
由于体育运动自身的特性,在体育活动过程发生伤害事故往往是难以避免的,体育伤害事故的发生就成为一种不确定性的事件。对于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管理,必须着力引入新型管理理论与理念,构建防范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风险管理新体系,对体育伤害事故着手事前的风险规避,最大程度上使其不发生或降低其发生的频率,促进学校体育工作的健康发展。
3.2增强安全意识和安全教育,建立健全学校体育安全责任制度
依据体育运动的特性,培养体育教师和学生的日常安全意识,强化安全教育,建立健全学校体育安全责任制度。形成由分管校长为主要责任人的学校体育工作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体育教师和学生为主要实施者,各级部门参与的体育运动安全网络,可使体育安全管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专管成线、群管成网、责任明确、协调配合、齐抓共管。
3.3强化体育教学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观念,加强学生的安全纪律教育
体育教师对从事的体育教育职业要有高度的社会责任心和历史使命感。在日常体育教学和课外体育活动辅导中,应以身作责,高标准,严要求,自尊、自爱、自律、自信。教师要关心、爱护学生,并适时提供帮助。尊重学生的人格,尊重学生的兴趣和爱好,尊重并正视学生间的个体差异。同时,体育老师因其职业的特殊性,必须提高其法律意识。教师要认真学法、知法,明确违法和合法的界限,要做到无责不揽,有责不推;教师要从思想上提高认识,用法律规范体育教学行为来保护自己,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
加强学校的组织纪律教育实际是要求学生要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与行为准则,不能为所欲为。在体育教学、课外体育活动、运动竞赛与训练时,一些学生组织纪律观念较差,不遵守课堂纪律和比赛规则,追逐打闹,不能完全按照体育教师和管理人员的要求进行练习和比赛,尤其是未成年人,他们生性顽皮好动,但又由于他们尚不具备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和预见后果的能力,往往容易出现伤害事故。学校可以通过采用多种主题教育的形式对学生加强组织纪律教育,让学生形成遵守纪律的良好习惯。
3.4制定学校体育场馆和器材管理的安全条例
为加强学校体育场馆的管理,进一步提高体育场馆的使用效率,更好地发挥其为学校和社会服务的功能,并减少伤害事故的发生,学校要制定严格的体育场馆管理制度,同时还要明确场馆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
3.5规范体育教学常规
体育教学常规是每个体育教师都应熟知并必备的常识,但在实际的体育教学中,许多体育伤害事故都涉及体育教学常规。因此,体育教师和学生必须严格遵守体育教学常规,包括教师课前根据人、地、物、气候、教材的不同认真备课;课中要科学地安排练习如进行体育活动前要做好准备活动、根据人体生理机能活动变化规律和人体机能适应性规律安排负荷量与强度、运动结束必须进行放松整理活动;课后进行小结等。这些教学常规对降低伤害事故能起到重要的保证作用。
3.6制订体育课外活动或特殊体育项目的安全守则
阳光体育运动的目的就是要吸引广大青少年学生积极主动参与体育锻炼,培养体育锻炼的兴趣和习惯,有效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调查发现,许多伤害事故都是在学生自由活动时发生的,这给学校规避运动伤害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因此,制定课外活动或特殊体育项目如野外生存、攀岩、登山的安全守则,对大大降低事故风险显得尤为重要。
3.7建立学校体育伤害事故应急预案制度
为了保障广大学生在体育活动中的人身安全,需要制定科学严谨的学校体育伤害事故应急预案。在应急预案中,应包括(1)成立体育伤害事故处置的机构:高等学校应当建立由学校有关领导牵头、学校有关部门参加的学生伤害事故善后处理小组。中小学校应当组成有学校负责人、法制副校长、安全辅导员、家长委员会代表参加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小组,负责与家长协商处理事故善后事宜。(2)处置的原则:遵循依法、客观公正、合理适当的原则,及时妥善地处理。(3)处置的程序:学校及时救助、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报告、调查事实,分清责任、教育主管部门对事故处理的指导与协助、事故处理的方式、做好受伤害学生和家长的安抚工作等。这样,一旦发生伤害事故,可以最大程度地降低伤害程度。
3.8建立健全学校体育保险法规制度
建立健全学校体育保险法规制度,可以使学校体育朝着科学化、法制化的方向发展,确保学校体育在出现责任纠纷时做到有法可依,确保学校体育健康、快速地发展和改革,确保学生和教师能够获得最佳化的法律效益。
3.9完善硬件设施,创建舒适体育运动环境
包括定期检查、及时维修校内体育场地设施器材,对已损坏的设施、器材立即维修或更换。对体育场地要做好护理,避免因积水、砂砾等对学生造成的伤害。体育场馆内部存在危险的设施、物品、位置等应给予警示。同时在学校场地旁设立明显的标志牌,提醒学生注意保护体育设施,力争自然损坏和人为损坏都降到最低极限。加大投入,完善改造与扩建。要力争有关方面加大对学校体育教学的资金投入,不断完善学校体育教学的场馆改造与扩建,更新体育器材和设施,确保提高器材使用的安全系数,为体育教学和学生课余体育活动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的环境,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预防体育伤害事故的发生。
3.10张贴相关的安全守则或宣传画,营造良好的体育文化氛围
为了使学生对相关的安全知识有一定的了解,可以在各体育场馆内,张贴相关的安全守则和注意事项或宣传画,不仅提醒学生要注意安全,同时这也是学校体育文化的一种体现。
参考文献
〔1〕刘静春,费瑛.对学生体育伤害事故处理中安全保障机制的研究〔J〕.体育科技文献通报,2011,19(11):28-29.
〔2〕王润,丁红,姜文鹏.我国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在解决学校体育伤害事故中的作用及其局限性研究〔J〕.河北体育学院学报,2011,25(5):15-18.
〔3〕韩孝栋.高校学生体育伤害事故现状及预防对策
研究〔J〕. 体育科技文献通报,2011,19(6):22-24.
〔4〕张育明.高校体育伤害事故处理与预防机制的法
理研究〔D〕.北京:北京体育大学,2011,6.
一、备好课
“不打无准备之仗”,体育课也一样,既然上课,就必须备课,且要备得细致、周密、全面。首先要备教材,其中包括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任务。其次要备学生,包括这个班级的人数(男生多少、女生多少)、学生的生理和心理状况。第三要备场地器材,根据教学内容和学生人数选择合理的场地,配备合理的器材。第四要备教法,根据教学内容的特点、学生的实际需要、场地器材的实际情况选择合理的教学方法。第五要备天气,根据天气的变化,随时调整教学内容。第六要备意外,根据教学内容,要有处置意外的应急预案。总之,备好课是上好课的前提,只有备好课才能上好课。
二、处理好“主导”和“主体”的关系
新课标提倡“开放式”的体育课堂,强调突出学生这个“主体”,但教师的“主导”作用却不能否定。教师的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其一,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采用多种方法,通过多种途径,对学生加以引导,使其广一些涉猎、多一些积累、勤一些练习,以达到认知能力的全面提高,同时要给学生创设一个适宜的教学环境,运用不同的教学手段,激发和调动学生的积极因素,使其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其二,在具体的体育学法指导中,能制定出较为明确的学法目标,不同的学生不同对待,使每一位同学都能品尝到成功的愉悦,能让学生逐步掌握学习的方法,让学生从被动学习变为主动学习。其三,对那些特殊的群体,要能够进行特殊的辅导,以扬长避短,发挥他们的爱好和特长;能够对一些存在安全隐患的项目,从安全的角度出发,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给教学的正常进行以保证。
三、培养学生的自我锻炼能力
体育教学最重要的一项内容,就是培养学生自我锻炼的能力,形成终身锻炼的意识和习惯。为了达到这一目标,我们应该将培养学生自我锻炼的意识贯穿于教学的全过程。在课堂教学中,一方面要进行技术教学,另一方面也是最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要提高学生的认识水平,懂得体育锻炼的重要意义,了解相关的体育知识,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调动学生的运动兴趣,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促进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提高学生的锻炼自觉性。尤其要培养学生进行独立锻炼,并能很好地自我调控练习的次数、运动的时间、运动的强度、动作的自我纠正等,能把自我锻炼变为自主活动,为日后的终身锻炼打下坚实的基础,使其终生拥有一个康健的体魄。
四、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体育教学中的集体游戏和比赛,能培养学生合作与竞争意识,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热情,能培养学生勇敢顽强的作风,培养学生团结互助的品质。这样的体育课,在竞争中得到锻炼,是那样的生动、轻松,是那样的颇具引力,又是那样的德艺双丰。然而还有一个更重要的方面就是培养和激发学生的创新意识。试想,哪一个同学愿意在比赛中拉集体的后腿?哪一个同学愿意在比赛中心甘情愿地落后于他人?那么,同学们为了赢得体育比赛,就必须不断地积极地思考和改变自己的技战术和方法。这样的教学,无疑给学生留下了思维和创新的空间,使他们能够集思广益,充分发表自己的见解,群策群力,将大家的智慧发挥得淋漓尽致。这样的教学,不仅能训练学生的思维,而且对学生的创造能力以及良好的个性品质的形成,有百利而无一害。
五、遵循体育教学的规律
体育教学有其规律可循,我们在教学中必须做到循规蹈矩,一丝不苟。首先,要组织学生做好准备活动,让学生的心理、生理均得到热身,进而适应体育活动的要求。其次,要能够针对运动项目的特点与需要,贯彻由简到繁、从易到难的循序渐进的教学原则,对学生的练习进行指导。再次,要在指导体育活动前,对场地、器械进行通盘检查,极力克服体育活动中的不安全因素。第四,要充分重视学生在练习中的保护与自我保护,尤其要培养一批体育骨干,指导学生相互保护,这是避免伤害事故的发生的一项十分重要的措施。
六、注意教师自身的修养
在体育新课程改革的今天,体育课堂对体育教师的要求似乎更高,也更严,那些只会喊“立正”“稍息”的体育教师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取而代之的是综合型、科研型的体育教师,它要求体育教师要达到“三高”和“一广”,即文化水平要高、学历要高、科研水准要高、知识面要广。这就需要广大的体育教师在搞好自己本专业的同时,还要强化涉猎,博览群书,善于捕捉诸多的体育信息,加强多方面知识的学习,不断充实自己,加强自我修养,敢于吃苦,乐于奉献,使自己成为综合型的高素质体育教师,以自己的良好品格和熟练的示范技巧,对学生进行潜移默化的影响。
七、善于运用评价,实现教学相长
关键词:动性猝死 防范 对策
引言
运动性猝死是运动医学中最为严重的问题之一,长期以来一直受到各国学者的关注。近年来,有关运动性猝死的报道频频见诸于国内、外的媒体。运动性猝死(athletic sudden death)并不常发生,与其他运动性疾病如骨折、肌肉、韧带损伤等相比,运动性猝死发生率并不高,但死者大多是些年轻而又身体健康的人,故给人们的印象较深,震动较大[1]。发病人群主要有运动员、大学生和体育教师等。高校体育是高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在高校体育的教学、锻炼或比赛过程中发生运动性猝死会给高校的体育工作带来非常大的负面影响,影响学校体育的发展,甚至是学校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所以研究、了解运动性猝死的原因和预防措施尤为重要。研究表明,除了少量病例外,运动性猝死都是有因可查的,运动诱发猝死前有些人有先兆症状或者经过体检能够发现,所以可以在相当程度上加以预防。因此,只要掌握运动性猝死的规律,就有可能减轻它的危害,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本文综述国内外有关文献,总结分析运动性猝死的流行病学和病因学特征,并探讨预防大学生运动性猝死的措施。
1 运动性猝死的定义
运动猝死是指与运动有关猝死(exercise related sudden death)的简称,参照世界卫生组织、国际心脏病学会和美国心脏病学会的有关资料,我们将运动猝死定义为:有或无症状的运动员和进行体育锻炼的人在运动中或运动后24h内的意外死亡。[2]
2 运动性猝死的发病率
运动猝死发生的几率与其他运动性疾病相比,发生率并不算高。根据有关统计,在参与运动的人群中,每年的运动猝死率约为二十五万分之一,这其中,非运动员的发生率更高,男性猝死率大大高于女性。国外运动性猝死的高危年龄为30—50岁,以40—50岁为高峰。而我国徐昕等[3]的研究表明,在77例运动性猝死病例中,平均年龄为33±16.53岁,年龄在20岁以下有21例,占25.6%,20—29岁之间的有16例,占20%;在我国运动性猝死发生最多的人群是30岁以下,又以15至20岁年龄段更集中。
3 大学生运动性猝死的原因分析
3.1大学生运动性猝死的外在原因
3.1.1全国在高考的指挥棒下,中学是一切为了高考,一切为高考让路,90%以上大学生反映,他们在中学没怎么上过体育课,目前学生出现的体育运动中猝死情况的发生就不足为奇了。
3.1.2是由于各高校大学生的招生的人数不断扩大,造成了大学生整体的身体素质下降。
3.1.3在高考体检由于地方保护主义的出现或舞弊现象的发生,让身体有隐性疾病的人蒙蔽过关,造成在大学体育运动中猝死情况的发生。
3.1.4在高考体检和进入大学报到时,学生自己和家长隐瞒学生的病情,没有如实告诉体检的医生和辅导员。
3.1.5由于在大学生进校时,高校没有充分把好大学生体检的关口,让身体有隐性疾病的人蒙蔽过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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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 3.1.6应该在每学期和每次体育比赛前对大学生进行的详细体检,没有能及时发现大学生的身体状况的变化。
3.1.7在体育课上课前和参加激烈运动前,没有仔细询问学生和运动员的身体状况。
3.2大学生运动性猝死的内在原因
3.2.1心脏的器质性疾病和心血管结构异常。我国学者徐昕等列出的死亡原因以心肌梗塞、先天性心脏病和心肌炎等心源性猝死病死为多见。[4]
3.2.2缺乏科学指导的过度运动。在国内运动性猝死的研究报道中,有不少病例分析表明,尸解未发现任何心脏器质性病变和异常,其死因可能是因运动负荷已超出其承受范围,心脏循环系统不堪重负,运动者的心肌会出现急性缺血,既而出现心脏停搏和脑血中断进而发生运动性心脏猝死和脑性猝死[5]。
3.2.3耐力素质差,体力不足。较长时间的大强度运动,尤其是在接近终点时易发生猝死,可能与机体处于衰竭状态有关[6]。
3.2.4特殊的运动心理。体育活动在积极的情感状态下,活动者有强烈的运动和表现欲望。一旦此情感表现强烈时,将出现身体和心理的“忘我”,使机体的疲劳感和疼痛感受到抑制。而且这种情感体验掩盖了超负荷下的身体疲劳,使已疲劳的肌体没有疲劳感,因而运动量不断增加,以致超出身体限度引发猝死。
4 运动性猝死的症状
运动性猝死一般在发病前,会感到短暂的心绞痛(胸痛),或是觉得咽部哽咽、咽东西费劲,还有的人会伴有出汗,出现3—5min的胸闷。最常见的预兆就是浑身无力、头晕、胸闷、心慌、气急、心动过速、异常的呼吸困难和疲劳等情况[7]。也可能毫无预兆就突然发生。运动性猝死发生,突然出现非外因的面色苍白、大汗淋漓、血压下降、心律紊乱,昏厥、意识丧失或惊厥抽搐,心跳呼吸停止。
5 运动性死的预防
运动性猝死具有发病突然、病情凶险、病程短和进展快等特点。现场救治由于受到条件及时间上的限制,难于成功,医务人员赶到现场时往往已错过了救治的最佳时机。所以对于运动性猝死要重在预防。针对运动性猝死的发病原因和可能因素,在学校体育工作中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预防,来减少或杜绝运动性猝死的发生。
5.1加强行政干预
高校应该在整体上有意识地提高学生的预防保健意识,并将学校的早操、课间、课外体育锻炼纳入到高校的管理中。通过管理教育、组织各种活动等形式,帮助大学生克服缺乏体育锻炼、突击式学习、突击式锻炼、睡懒觉和不吃早饭等不良生活习惯,引导他们合理安排作息时间、正确对待学习压力等,过健康的学习生活,避免不该发生的悲剧的发生。
5.2教师要有告知义务和安全提示
体育教师有义务在布置所有练习的同时,对该练习的安全要求做出提示或警告,并落实在教案的编写中。同时,告知学生有义务如实向老师反馈自己的实际健康状况。要教育学生实事求是地反映自己健康状况和突发疾病,切不可轻视、隐瞒各种心脏疾病及其他慢性病病史,明确心脏疾病是参加剧烈运动的禁忌症。提醒学生避免过度疲劳、睡眠不足与运动中过热等恶性刺激,避免超负荷工作和运动,不吸烟、不吸毒、不用兴奋剂,从源头控制诱发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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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 5.3要把好入学体检第一关
体检时要让同学们如实填写既往病史栏目,对于既往有心脏病史的同学在军训、体育活动时要给予照顾;但有些隐性的疾病靠普通的入学体检是无法发现的。特别是有些有病的新生因某种原因不愿将自己的病情告诉同学和老师,这样就增加工作难度,无法给予他们及时的治疗和体育锻炼上的指导。这就要求与辅导员之间保持联系,建立健康档案。
5.4科学指导学生学会自我医务监督
教师应指导学生遵守运动训练的科学原则,防止过度训练和过度紧张,运动前进行充分的准备活动,运动后进行整理活动,,减少心律失常的出现。体育教师应了解与重视上课班级学生的健康状况和突发疾病,提醒学生注意在运动前、运动中或运动后出现的胸痛、腹痛、呼吸困难,气短或气短加剧,脸色苍白,头晕、头重脚轻,恶心、呕吐,心悸、虚弱和大汗、胸闷、压迫感等症状时,应停止运动,并及时报告老师,进行详细医学检查。
5.5指导学生用科学的方法锻炼身体
坚持经常性的、全面的体育锻炼,以循序渐进为原则,逐渐增加运动的强度。在比赛前要作好各种准备活动,不要在饱餐和饥饿时进行体育活动。感冒和发热时不要参加体育运动。运动后不要立即洗浴。
5.6倡导科学的生活方式,养成科学锻炼的习惯
大学不同于中小学时期,学生远离了家长的悉心照顾与看护,生活作息的自由度大大提高。有些大学生,不但不参加锻炼,还染上种种不良生活习惯,抽烟、喝酒、熬夜泡网吧等无规律的生活节奏导致其身体机能的下降。部分学生养成了睡懒觉、不吃早饭的习惯;部分贫困学生长期营养不良,而条件较好的学生又不注重合理的营养,在营养问题上存在盲区,跟着感觉走,常吃垃圾食品;由于平时不注重学习,考试前突击学习,形成精神负担;锻炼身体也是一曝十寒,缺乏科学性和系统性,为了应付体育考试而临时锻炼,这就会因为运动超负荷而发生意外。可见,大学生要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不吸烟,少吃高脂食品和盐,多吃蔬菜水果,保证睡眠时间和质量;同时,遵守体育锻炼的原则,保持良好的思想情绪,避免精神过度紧张和超负荷运动。
5.7加强学校医院管理、备有应急预案
对于运动性猝死来说,现场急救是整个抢救过程成败的关键。作为学校医院,要建立报告制度、应急处理方案、加强急救药品及器械的管理、医务人员的定期技术培训与业务考核,加强应急能力。
5.8普及急救知识
在运动性猝死发生的场地一般都很少有医务人员在场,因此普及急救知识尤为重要。把呼吸心跳骤停的诊断程序及诊断方法传授给学生、教师及工作人员是十分必要的。这样可以赢得宝贵的时间,在医务人员赶到之前,在第一时刻根据在场人员分工,实施急救和紧急求救。猝死发生后,在4至6分钟内没有获得有效救治,大脑就会出现不可逆的损害,超过8分钟人就死亡了。当发现有人运动中突然意识丧失而倒地时,应立即将其平卧,拍击其面颊并呼叫,同时用手触摸其颈动脉部位以确定有无搏动,若无反应且没有动脉搏动,就应立刻进行心肺复苏救治。抢救时首先应使患者头部后仰以畅通气道,然后进行有效的胸外按压,同时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这些基本救治措施应持续到专业急救人员到场。94%复苏成功者是在心跳停止后4分钟内抢救的,超过4分钟者均有严重的神经后遗症。开始复苏小于4分钟者,存活率43%~53%;8分钟开始复苏者,存活率仅10%;大于10分钟者,几乎无1人获救。
5.9加强运动性猝死的科研工作
随着分子生物学、基因诊断的发
展,加强对运动性猝死的力度和科研速度。确定运动性猝死的致病因子,使运动性猝死得以预测和监控成为可能。为更好地开展学校体育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
6 结束语
近年来,随着高校在校生人数的不断增加,身体异常的学生,包括尚未发现隐性疾病的学生人数也会增多,他们的运动安全问题日显突出.如不加强这部分学生健康体育锻炼的科学保健指导,运动猝死的现象就极易发生.因此,学校、体育教师、学生三方应紧密配合,高度重视运动猝死的危害性,积极做到:学校领导重视,学校加强医务监督,体育教师和校团委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学生学会各种运动疾病的预防和急救方法,养成科学锻炼身体的良好习惯,有效防止运动猝死的发生,努力构建和谐高校校园。
参 考 文 献
[1]barry a franklin, joel k kahn. sport science review [m].1995:85-105.
[2]kohl hw iii, powell ke, gordon nf,etal.physical activity,physical fitness,and sudden cardiac death[j].epidemiologic reviews,1992,(14):37-58.
[3,4]徐昕,高崇玄,张丽申,等.我国运动猝死调查研究[j].中国运动医学杂志,1999,18(2).
[5]肖春梅,党繁义,李阳.“运动猝死”与体育运动的医务监督.中国康复医学杂志,2005,11,868-870.
[6]杨津森.中学生体育课中运动猝死两例报道.中国运动医学杂志,2003,22(2):195.
“圈养”成风。为了预防学生安全事故,基层学校大都采取过度的安全防范措施――全封闭管理,不准学生参加任何校外活动,只要可能有危险的活动几乎全部取消了。现在学校体育活动项目大大缩水,有的体育教师被迫改掉了一些“危险”项目的教学内容,有些学校“一刀切”,干脆删掉了所有体育课中的单双杠、跳马、对抗性比赛等教学项目。学生活动空间逐步浓缩,学校为了避免麻烦,严格限制学生在校时间,不到上学时间不开校门,一放学就把学生轰走,有的学校干脆大白天紧闭校门,限制学生出入,必要的课外实践、课外活动也能免则免。家长对子女更是“关爱倍加”,学生一到家中,立即对其“关禁闭”,不允许子女擅自外出,更不让孩子参加社区活动。学校、家长如此,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自然迎合“民声”,干脆对开展春游、秋游活动和校外实践活动下了禁令。于是乎“圈养”学生成了我国各地中小学普遍存在的奇特现象。
“说教”成习惯。安全教育是学校的头等大事,列入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而安全教育的课程建设、实践机制相对滞后,一些中小学往往把安全教育视为安全知识的说教,一时间安全教育天天讲,安全讲座、安全教育周、宣传月接连不断,学校安全公告、学生安全须知、告家长书铺天盖地,好像什么都说到了就安全了。安全工作一下子简化为常常放在嘴边的各类“说教”,而学生真正需要掌握的安全防范技能的实际训练,学校安全应急预案的疏散演习,却因为“安全”起见,得不到落实。只停留在表面的说教,没有安全实践与体验,让学生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普遍成了纸上谈兵。
“避险”成要务。由于学校教育和管理的对象――学生,特别是中小学生在社会经验、防范意识、应变能力等方面的局限性,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难以避免,而我国尚未出台学校安全法,对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认定缺乏权威的法律规范,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和处理都会给学校带来难以弥补的损失。因此,规避安全风险成为中小学压倒一切的首要事务,学校出于学生安全系数的考虑,于是就取消了一切容易发生事故的教学活动,如社会实践、参观访问,实验课只要有万分之一可能的危险都取消,图画课写生只是反复在校内进行,作文课春色秋景只是在课堂遐想……有些学校在安全防范上甚至出奇招,如一些学校连运动会都不开了,把运动场上的器械卸下,规定学生在课间只能走不能跑,甚至有些学校在课间除了上厕所和喝水,不允许学生到教室外活动。学校为了自身的利益,宁愿牺牲学生活动的权利,学生安全管理中的因噎废食逐渐成为很多基层中小学的共同行动。
尽管学校过分强调学生安全管理,采取百密而无一疏的“安全措施”,的确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校园伤害事故的发生机率,但是为了安全管理而严重束缚学生的手脚、把应该是充满生机的学校演化为死气沉沉的管人工具,其引发的危害是无法估量的。
意大利教育家蒙台梭利认为,儿童的发展是个体与环境交互作用的结果,其动力是儿童的生理和心理的需要而产生的活动。活动是儿童内在生命的外部表现。儿童喜爱活动。对儿童来说,活动往往比食物还重要。如果以强迫的、屈从的、被动的、静止的所谓“纪律”剥夺了儿童活动的自由,则不仅扼杀了儿童活泼好动的天性,抑制了儿童的生命潜力,窒息了儿童的好奇心和求知欲,而且只能培养出反应迟钝、智力低下、奴性十足的人。除此之外,由于长时间地缺少运动,对儿童的身体健康也将产生十分不利的影响。
鲁迅先生在《华盖集》里曾说:“不动,失错当然就较少了,但不活的岩石泥沙,失错不是更少么?我以为人类为向上,即发展起见,应该活动,活动而有若干失错,也不要紧。惟独半死半生的苟活,是全盘失错的。因为他挂了生活的招牌,其实却引人到死路上去!我想,我们总得将青年从牢狱里引出来,路上的危险,当然是有的,但这是求生的偶然的危险,无从逃避。想逃避,就须度那古人所希求的第一监狱式生活了,可是真在第一监狱里的犯人,都想早些释放,虽然外面并不比狱里安全。”
借“安全”将孩子们的肉体和精神软禁在狭小的活动范围里是一种“成人本位”的、逃避应负的教育责任的行为――为了成人们的私心,将孩子们身心的健康成长当成了牺牲品。如此这般,安全是安全了,但孩子们却失去了宝贵的自由以及拓展自身创造力与思想活力的机会,本来应该是神圣的教育场所的学校仿佛异化成了囚禁孩子们的“现代监狱”。学生被束缚与管理者编织的虚拟的“安全网”中,鲜有危险和风雨的侵袭,使学生失去了经受必要的磨砺、挫折的机会和自我成长的可能,习惯于“圈养”、纸上谈兵、精心呵护的“笼中兽”、“书呆子”、“室中苗”,是无法适应充满危险因素的真实生活世界的,更缺失生命硬度和韧性,实际上是学生成长中的最大“安全问题”。
学生安全管理必须尽快走出禁锢化、去生活化、教条化的阴影笼罩,回归学生的真实生活世界和学校教育的本真。
第一,以人为本,促进学生的和谐发展
学校安全管理应以保障学生的健康发展为基点,以促进安全意识的形成、安全防范能力的提升、安全行为习惯的养成为重要目标,以学生的全面和谐发展为最终方向,管理制度、规则的设计和运行要充分尊重学生、理解学生、发展学生,走向人性化与制度化的完美结合。学校对学生的安全管理和教育应当把握适当的尺度,既要使学生树立安全意识,掌握一定的自护自救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又要充分保护学生爱好活动、乐于实践的天性,有利于素质教育的深入开展,不至于因安全问题而使学生感到过多的束缚、压抑甚至恐慌,阻断学生个体自有充分和良性的发展。每一个有点生物学、动物学知识的人都懂得,长在温室的苗子,是经不起风吹雨打的;养在动物园里的老虎,是没有森林之王的霸气的。“圈养”孩子,他们长大了,会是什么样的人?学生在哪里生活?其主要生活范围在何处?今后又将走向何方?学生仅仅会在校园内注重安全防范,走出校园走向社会又当如何保障呢?放养的动物总是充满了生机与活力,因此,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安全教育和管理应走出“圈养”的误区,尽量拓展孩子们与环境交互作用的范围,而不能用“安全”等借口剥夺他们活动的自由。我们需要正确面对校内外偶然事故的发生,科学分析界定偶发事故的原因及责任,更需要真正的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安全规章制度。如果孩子在学校或户外活动出了安全事故,社会与家长也不应将责任一味地推向学校,更不应无理取闹,而应明晰校方与自己各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据理索赔。此外,为所有的学生购买“学生人身伤害校方责任险”及“学生意外伤害险”也是以降低学校承担巨额经济赔偿的风险,减少学校的“圈养”动机的有效途径,学生家长应积极配合有关教育部门尽早采取这一措施,坦然承担孩子成长必然付出的代价。
第二,主体构建,促进学生的高度自觉。对于管理者来说,学生安全管理的最高境界并不是人人担惊受怕,时时严格周密,处处小心翼翼,而是通过科学而实际的管理和教育,唤醒和激励学生的自主安全意识,培养和发展学生的安全行为习惯和安全防范能力,让学生成为自己的安全卫士。体验与实践是增强意识、发展能力、形成习惯的最佳途径。它超越任何说教式的教育和管理。如果学生不是基于内心自觉,而是出于畏惧惩罚而实施所谓的安全行为,是虚假性的承诺和表示,全然不具有真正的安全意识和价值。如果管理者只是一味地反复叮嘱或不断训斥,而没有真正让学生去体验、去感受,那学生的安全防范能力和行为习惯是无法形成的。学校应从学生的日常生活入手,从安全管理实践中挖掘安全教育素材,让学生体会和感悟生活中各种有益或有害于安全保障的行为和现象,通过耳濡目染的教育熏陶逐步增强学生的自主安全意识。可以寓教于管,通过创设富有现实意义的安全教育场景,展示具有深刻启示意义的各类安全管理实践案例,让学生真切体验树立安全意识的重要性,并且能够主动学习自我保护的基本知识、提高安全自卫的基本技能,形成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
第三,回归生活,促进学生的素质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