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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开发工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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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开发工程研究

土地开发工程研究范文第1篇

引言

随着社会的发展,经济的进步,人口不断的增加,土地资源现在已经无法满足人们的用地需求,而且土地资源在开发的过程中,受到了严重的损害。当前实行的土地开发整理,是对土地资源进行保护的一项重要措施,可以实现土地资源总量的动态平衡,尤其是耕地。土地开发整理资金的管理,影响着土地开发整理的质量,所以需要加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

一、当前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是改善土地质量的一项重要举措,整体工程实施花费的时间会比较长,实施过程中单项工程多且需求的资金数额较大。土地开发整理资金是土地开发整理质量的一重保障,所以必须要加强资金管理。但是在目前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资金管理中,存在一些问题,影响着项目资金的管理质量。

1.专业性较低

在土地工程企业发展的过程中,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的质量,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从事该项目的工程技术人员的专业程度决定的,所以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资金管理也是由相关人员的专业程度决定的。从目前土地工程建设企业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现状进行分析,项目资金的预算审核质量较差、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工程控制质量较差、工程的审计效果较差、财务资金的管理质量较差等,都是由于人员的专业性不高、对项目资金的管理能力不高所造成的。

2.土地项目工程的资金预算编制不规范

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资金管理中,预算管理是第一步,对工程建设、资金管理有较大的影响,对部分土地工程建设企业的土地项目工程资金的管理进行分析,其将工作的重点放在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规划上,而忽视了项目资金的预算管理。项目资金的预算管理薄弱和编制预算不规范,造成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过高,还有一些单位利用这个缺陷,将工程预算定额抬高等,这些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管理工作增加了难度[1]。

3.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率低

土地开发整理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有各种环节、程序,而且各个环节之间的时间差较大,想要有效的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进行管理、组织存在一定的难度,项目资金的土地开发整理中的利用效率较低。因为各个程序的进行存在较大的时间差,在这个过程中,材料的价格、土地的调整等,均存在较大的变化,进而无法有效的、充分的利用项目资金,无法有效的管理土地开发整理。

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资金审计监察

为了保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资金可以有效的发挥其作用,需要加强项目资金的审计监察工作,综合进行分析,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资金审计监察工作分为以下几点:

1.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立项可行性阶段的审计监察

在土地工程建设企业发展的过程中,实施一个土地工程项目,首先需要对这个项目的可行性进行研究,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是对该项目实施的基础条件、资金、技术等进行全面的调查,对该项目实施的可行性进行调查研究,是该项目实施的第一步,所以需要加强该阶段的审计监察,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进行的下一步工作,提供审计监察的基础和保障。在该阶段加强审计监察,可以保证该项目的合法性。

2.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的审计监察

在该项目正式实施前,项目资金到位,是该项有效实施的一重保障,也是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的关键。对该项目资金的合法性进行审计监察,可以保证项目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是一项复杂的、大型的、投资大的项目,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项目资金的合理实施,是该项目顺利实施、项目实施质量的保障。不管该项目实施中的资金来源是政府拨款、贷款或者是其他来源,都需要对该项目资金实施专户储存管理,为项目的启动、实施提供资金保障。

3.加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预算编制等审计监察

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进行的过程中,项目资金的预算编制,是保障项目工程质量的关键,对整个项目的各个环节都有影响,项目预算编制是确定该项目资金的基础和依据。加强项目资金的预算编制审计监察,可以保证项目资金预算编制的合理性、真实性、科学性,防止一些不良现象的产生,例如暗箱操作等[2]。

除了以上这些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中,项目资金的审计监察工作之外,还有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过程中资金的审计监察、竣工阶段的项目资金审计监察、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审计监察等等。加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全过程中,各个阶段的项目资金审计监察,可以保证项目资金的合理性、真实性,防止项目资金挪用、占用等现象的产生,为项目工程的施工质量提供保障。

土地开发工程研究范文第2篇

相关行业项目设计报告编制规程分析

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设计报告编制规程》可以直接相比较的其他行业的项目设计报告编制规程,主要有《小型水电站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和《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这都是针对工程项目“设计阶段”的,也都是设计“报告编制规程”;另外,《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针对的是工程的“可行性研究阶段”,其格式也可以借鉴。

对比分析以上三个规程,可以看出报告编制规程的一般结构是:“总则”、“综合说明”、各主体章节内容、“附录”、“附加说明”和“条文说明”六大部分。各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1)总则:主要介绍制定本规程的依据、规程适用范围、报告编制的原则要求、设计报告的主要内容和深度要求,以及设计报告的内容在规程中的编排位置。

(2)综合说明:主要是全部设计报告的纲要和主要结论,要求能够反映整个工程的设计概况,与设计报告下面的其他各部分内容基本上对应,力求简明扼要、重点突出。

(3)各主体章节内容:报告的主体内容,从基础条件分析―确定工程任务―工程设计―工程管理设计―概预算到效益评价,各主要构件都是独立成章。

在规程的各章节中,主要是提出本工作阶段需要介绍、说明的内容,例如各种基础数据、基本情况、结构尺寸、相关指标参数、计算条件和方法、主要措施、主要结果等。对于如何确定上述内容,不做规定。

(4)附录:主要是提供定制的各种表格,如工程特性表。

(5)附加说明:主要说明规程的主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6)条文说明:是对“附录”以前的各项内容的各条款所做的逐条说明。主要涉及概念范畴和注意事项(如与前期的可行性研究阶段相比,设计阶段新出现的一些情况如何处理;特殊基础条件或者不同工程类型下特别需要的计算、说明要求)。对于如何确定上述内容,不做规定。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设计报告编制现状

自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工作以来,项目设计报告(2005年以前为规划设计报告)一直按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 1012-2000)的规定编制。根据《规范》,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设计报告由规划文本、规划说明和设计说明j部分组成。从这些年各地项目设计工作的实践来看,现设计报告编制规定不能满足项目管理的实际需要。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第一,设计报告编制内容不全。随着项目管理的不断发展,以前没有列为重点,或者没有成为重点的内容越来越重要;同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拓展了土地开发整理的内容。比如,现设计报告编制规定中缺乏景观工程设计的有关内容;生态保护和村庄整治的内容阐述的不够详细。

第二,内容不统一,格式不规范。由于《规范》在内容和格式上的要求不十分详尽和明确,导致报告编写的内容不够统一,格式也不够规范,造成不同设计单位编写的报告内容和格式都不一样,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规范》的指导性。

第三,重点不突出。《规范》将设计报告分为三部分,但是具体内容要求不十分明确,以致在实际编写报告过程中一般性的内容,如整理区概况、自然和社会经济条件、经济评价、管理措施等大量重复,而真正需要重点说明的工程布置和设计内容,反而不能得到充分的解释和阐述。

第四,缺乏工程技术特点。从《规范》的要求来看,报告的内容缺少针对性,土地开发整理的工程特性阐述不详。工程设计是项目可行性研究的延续和深化,而不是可行性研究的重复;工程设计应该根据工程的特点和实际要求,重点解决诸如工程布局中的工程定位和标准问题、工程具体形式、结构、尺寸和材料等问题,突出工程设计技术特点。

第五,规划设计图件不规范。现规范对规划设计图纸编制只规定了原则性要求,具体的上图要素和制图格式没有明确的界定。各地上报的规划设计图件存在的问题较多,主要表现在项目现状图与规划图图面不清晰,图例不全或图例与图面内容不一致,建设内容标注不详细;建筑物设计图纸不完整,图式、图样不规范,主要尺寸、材料标注不全等。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设计报告编制规程大纲建议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设计报告编制规程的编写应遵循以下几项原则:

(1)反映土地开发整理规程指导的一般性。规程本身就赋予了规程在技术和管理指导方面的一般性和普适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设计报告编制规程所指导的不仅仅是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还包括省级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程指导的一般性就要求报告内容的全面性,必须为可能出现的各种新的土地利用、工程和管理措施留有弹性、接口。

(2)反映土地开发整理的发展趋势。以往的土地开发整理主要是以农用地整理为主,随着土地开发整理事业的发展,特别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农村居民点等建设用地整理越来越显得重要。一些有一定超前理念和具备一定条件的工程项目,如景观生态工程,已经成为土地开发整理的工程建设内容。

(3)反映土地开发整理的特点。土地开发整理的特点首先反映在土地问题上,重点是强调耕地质量、新增耕地面积、土地结构优化、土地相关指标管理和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其次,土地权属问题,主要是所有权属、使用权属、土地他项权属的调整问题,是土地开发整理的核心;第三,公众参与问题,这是土地开发整理的保障。

(4)反映报告内容组成的逻辑性。报告内容应按照如下逻辑进行安排:综合说明(概略说明整个报告的情况)―项目概况(现场踏勘需要了解的,是项目分析和工程设计的依据)――项目分析(是进行项目基础分析、保障总体方案有效性和群众性的基础)――工程布局和建设内容(按照项目分析中的推荐方案进行土地利用布局和工程布局,并在布局阶段提出单项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规模和数量)――工程设计(就各类工程进行设计,明确各分项工程量,并进行汇总)――施工组织设计――权属调整方案――实施措施与工程管理――预算投资――效益分析与耕地质量评价――相关附图附表和附件。

(5)简明扼要,避免重复,突出重点。

根据以上原则及我国土地开发整理的实际情况,现提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设计报告编制规程》大纲建议。

第一章总则。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设计报告的作用,制定本规程的依据;规程适用范围;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设计报告编制的原则要求;项目设计报告的主要内容和深度要求。

第二章综合说明。可研批复情况;综合说明:1)项目所在

地(市)、县(市),2)项目类型,3)项目性质,4)项目建设地点(位置和范围),5)项目区地貌类型,6)项目建设规模,7)项目区土地权属情况(所有权、使用权),8)项目预计新增耕地面积、新增耕地率,9)项目建设工期,10)项目总投资,11)公众参与情况;项目特性表。

第三章项目概况。××县(市)简况;项目区基本情况:1)自然条件,2)社会经济情况,3)土地利用现状。

第四章项目建设条件分析。基础设施条件:1)交通基础条件,2)排灌系统骨干设施状况,3)电力基础设施状况,4)农田基础设施现状,5)其他基础设施状况;居民点建设:1)居民点分布情况,2)居民点用地结构,3)居民点建设强度,4)规划建设情况;土地利用限制因素:1)土地利用限制因素,2)主要对策;水土资源分析:1)灌溉水源与可供水量分析,2)需水量预测,3)水土资源供需平衡分析,4)节水措施说明;新增耕地来源分析;公众参与:1)设计阶段公众参与情况,2)公众对项目的主要意见及处理情况,3)项目实施公众参与方案。

第五章工程规划。建设目标;规划标准;规划设计依据;工程规划:1)土地利用布局,2)工程布局;建设内容;方案比选说明:1)可行性研究阶段的主要结论,2)方案比选。

第六章工程设计。土地平整工程:1)田块布置,2)土地平整分区与方法,3)土方计算;灌排工程:1)灌溉工程,2)排水工程,3)电力线路,4)建筑物;道路工程;农田防护工程:1)农田防护林,2)水土保持工程,3)其他防护工程;拆迁工程(坟地、废弃宅基地整理);居民点整理工程;景观生态工程;典型田块设计;工程量分类汇总:1)工程量计算说明,2)分类汇总表。

第七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条件;施工布置和方法;质量管理;施工进度。

第八章土地权属调整。土地权属调整范围;土地权属现状;土地权属调整原则;权属调整程序。

第九章实施措施与工程管理。实施措施:1)组织机构,2)管理制度,3)实施控制措施;工程管理:1)管理机构,2)管理措施,3)管理经费。

第十章投资预算。编制依据;费用计算标准;投资结构;分年度投资。

土地开发工程研究范文第3篇

【关键词】 信息化 工程测绘 土地开发整合

土地开发整理测绘工作贯穿于土地开发整理的全过程,但又不同于平常所指的地形、地籍、工程测量等专业测绘,比这些测绘工作更细致、更具体、更特色,同时更讲究方法。本文在探索与分析土地开发整理活动阶段性归路及相关内含基础上对土地开发整理各阶段的测绘技术及应用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并就不同种类的信息化工程测绘技术在土地开发整理中的应用进行了分析。

1、土地开发整理测绘概述

土地开发整理测绘具有较强的技术性,具体来说就是利用一些测量仪器先对实地进行测量,然后通过成图系统将测量情况在图纸上进行显示,最终形成土地整理过程中所需要的包括潜力分布图、设计规划图和施工图等在内的相关产品。在土地开发整理的不同时期,对成图技术手段、测图精度和图件比例尺等环节的要求也各不相同。比如,针对土地整理规划及可行性研究的需要,测绘人员应以地图制图的原则绘制小比例的现状图;而针对土地整理设计规划和施工方面的要求,使用全站仪在野外进行数据采集工作时必须执行较高尺度标准。

2、信息化的测绘技术在土地开发整理中的应用

随着土地开发整理工作进行到不同阶段,测绘工作也会针对不同阶段特点为其提供相应的服务。本文主要将服务工作分为两方面,一方面是地籍测绘服务,另一方面为工程测绘服务,下面针对它们在土地开发整理过程中的具体应用进行简单探索和分析。测绘工作贯穿于土地从预测到开发整理的全过程,在土地的开发整理过程中,测绘方法是在不同阶段所使用的勘测图,具有不同的作用和意义,它能为项目提供科学的依据,以便在每一个阶段做出科学性决策,节约项目投资,规范工程作业,是项目进行规划设计,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具有不可低估的巨大作用。

2.1地籍测绘在土地开发整理工作中的应用

它能够对那些没有规则性界线的土地进行裁弯取直作业,对土地进行精准、详细的地籍测量,为土地开发整理的前期工作即土地登记和统计工作提供详实、准确地数据资料,从而为其绘制所需图纸提供相关信息。而基于地籍测绘基础上对地籍图的使用,是为了对土地进行补充调查和补测而实施的一项需要全部土地使用者都参与其中的测量活动,这主要是为了避免在日后土地使用中出现不必要的纠纷。基于此,地籍测绘工作在保证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合法性,并确保土地使用者合法权益等方面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2.2在前期决策和设计阶段的应用

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涉及到的土地进行整体地形地貌的了解时,会不可避免地涉及到城区改造、人口迁移和损失评估等多方面问题,为了使下一阶段工作顺利开展,必须对整个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进行全面而详细的分析和预测。通过对整体项目实施的可行性进行科学分析,才能为工程前期审批奠定坚实基础,通过对项目工程进行准确预算,才能为合理降低工程成本提供数据支持。同时,在土地开发规划阶段,为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以及城市规划等部门提供必需的数据信息是地籍测绘工作的重要任务。

2.3在土地工程实施的中期的应用

随着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进入中期阶段,测绘工作主要负责向项目监督控制部门和工程施工单位提供相应数据信息。在中期阶段,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已步入正轨,此时该项工作的控制和协调环节可移交给统一工程监理部门负责,施工单位只要以专业测绘部门提供的前期测绘成果为依据,通过设计审批方案后就可展施工测绘工作。

2.4在竣工验收阶段的应用

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竣工验收阶段,测绘数据的作用更为重要。此阶段的测绘数据会作为工程项目的存档资料进行保存,同中期阶段相比,竣工阶段的测绘工作对精度有着更高要求,只有这样才能确保验收工作的有效性。

3、土地整理中的测绘工作要注意的事项

针对不同的工程项目,测绘工作应结合工程自身特点,严格暗中合理选择、符合要求的原则为工程项目提供与之相适合的数据信息,确保测绘精度和工程成本的相对平衡。

3.1合理确定测图比例尺

针对起伏变化不明显、地势平坦的地区选择大比例尺即可满足土地整理项目要求;而对于起伏变化较为明显且地貌复杂的土地整理项目则需选择较小比例尺。

3.2合力布设高程网点

高程网店对测绘工作的精度有着直接影响。较大的网格实测适用于较为平坦的地区;较小的网格施测适用于地形复杂的地区。

3.3在测绘区域内合理埋设标石

标石是用来对测绘期间的坐标和高程进行标记的,以便对工程施工进行有效控制。

土地开发工程研究范文第4篇

为进一步改善农业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和建设用地复垦力度,确保耕地占补平衡,保障建设用地供给,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经市政府研究,现就进一步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抓好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年来,我市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大力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加快标准农田建设,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确保了全市耕地占补平衡。但是,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建设占用耕地的需求不断增大,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的任务更加艰巨。继续深入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是当前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的主要途径,也是加强耕地保护的有效举措。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科学规划,明确职责,狠抓落实,按照“选址合理、设计科学、实施到位、验收严格”的总体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任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资源保障。

二、理清思路,进一步明确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立足保护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通过科学规划、规范项目管理、加大财政投入、创新开发模式等措施,全面提高土地开发整理复垦水平,有效提供可利用土地资源,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二)总体目标。按照保护耕地和保障发展并重的原则,结合市市域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资源潜力调查基础上,科学规划,明确开发复垦重点区域,通过加大投入,加快推进,使土地利用效率和耕地质量明显提高,从而切实保障合理用地需求,有效缓解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用地矛盾,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三、完善政策,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的积极性

(一)加大财政补助力度。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由市财政实行“以奖代补”:

1、土地开发:土地开发按项目总面积给予补助,但开发、复垦前原耕地面积超过总面积30%的,超出部分的耕地面积按标准农田建设的补助标准进行补助。建成标准农田的给予补助9500元/亩,建成水田的市财政给予8500元/亩的补助;建成旱地的市财政给予7500元/亩的补助。

2、建设用地复垦:宅基地复垦后,建成标准农田的市财政给予新增面积13000元/亩的补助;建成水田的市财政给予新增面积12000元/亩的补助;建成旱地的市财政给予新增面积11000元/亩的补助。

独立工矿用地、交通等基础设施用地复垦后,建成标准农田的市财政给予新增面积8500元/亩的补助;建成水田的市财政给予新增面积7500元/亩的补助;建成旱地的市财政给予新增面积6500元/亩的补助。

3、标准农田建设:根据平原、亚平原、丘陵等不同的地形地貌和建成的标准农田面积,市财政分别给予2500元/亩、3500元/亩、4000元/亩的补助。

4、政策处理费: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按竣工验收面积给予2000元/亩的政策处理、前期工作和竣工验收等费用的补助。

5、耕种补助费: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及时落实耕种的,符合现代农业发展扶持政策可按实际耕种面积给予每亩200元的补助;参与土壤改良耕作的,前三年可享受市级沃土工程政策按原补助标准增加50%的补助。引导集中耕种,规模化经营,享受现代化农业发展扶持政策,从根本上解决土地开发后的土地经营利用。

6、根据山体地形垦造耕地中部分确需存在田坎之间存在1米以上高差,在项目工程田坎石块干砌加固超出总项目田坎量30%的,在原补助标准基础上增加每亩3000元的补助。

7、对废弃矿复垦和经农业部门认定必须开展耕作层剥离再利用的复垦项目,给予项目实施镇(街道)按实际完成面积2000元/亩补助。

8、对部分投资大、群众认可度高、并有示范作用的开发整理复垦项目,经国土部门会同农业、财政等部门论证后,可列为市重点工程,资金上给予重点保障。

(二)指标有偿调剂。土地开发整理取得的补充耕地指标(新增耕地)和建设用地复垦取得的复耕指标,优先归各镇(街道)使用,并对项目所在村新农村建设给予一定的指标支持。土地指标有剩余的,原则上由市国土局统一收购,用于全市的耕地占补平衡,如确有需要,可在全市范围内自行调剂,但应报经市国土局审批同意。

补充耕地指标收购或调剂款标准为2.5万/亩(每年年初确定),复耕指标收购或调剂款标准为10万/亩(每年年初确定)。指标有偿调剂款收入可由各镇(街道)确定一定比例对项目所在行政村进行奖励。

四、突出重点,加强对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一)项目规划设计。各镇(街道)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测量和规划设计,项目规划设计要严格执行国土资源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设计规范》,从标准上把好质量关。要注重保护生态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做到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应当征求项目所在行政村的意见,并由市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单位领导和专家进行评审。经评审的项目报国土部门立项审批,项目立项批准后,各镇(街道)应及时组织编制工程概算。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批准后,各镇(街道)应严格按照批准后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施工,设计方案和工程概算确需变更的,须报有立项审批权的单位批准。

对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工作的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规划设计单位应将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工程纳入预算,并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体现其耕作层剥离再利用的主要做法和相关内容。

(二)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对废弃矿复垦和农业部门认定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在实施前耕作层未达到耕种标准的项目,必须进行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再利用覆土,要选择近距离、有条件、时序差异不大的建设和利用项目开展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工作,确保现有耕地质量得到有效保护,确保新增耕地质量显著提高。

(三)项目工程质量标准。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工程质量必须达到《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的要求。要根据项目区地形地貌和土地利用现状,因地制宜地确定耕作田块类型。

(四)项目实施过程监管。项目由各镇(街道)负责实施、监督,项目工程招标、监管参照《市新农村建设工程管理办法》执行。投资超过100万元的项目,各镇(街道)必须落实有资质的监理单位;投资在100万元以下项目,可以委托有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或聘请质量监督员,工程质量监督员应有当地国土所和土地所有权人参与,确保项目施工质量。

(五)项目竣工验收程序。严格执行镇(街道)自验、县级初验、市级复验、省级复核认定制度,层层把好项目工程质量关。项目竣工土地承包到户或统一流转后,各镇(街道)及时组织自验,通过自验后,各镇(街道)向市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初验申请。市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及时组织国土、农业、水利、林业、统计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土资源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等上级有关规定进行预验收,并提出整改意见;各镇(街道)整改完毕后,由验收小组对项目进行验收或上报上级部门验收。

各镇(街道)应对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工程质量和新增耕地面积严格把关,必须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立项验收申报材料的通知》要求,凡立项、验收申报材料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不予立项、验收。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验收要杜绝“走过场”,对不按规划设计施工、存在质量问题或不落实后期管理措施的项目,不予通过验收要并责成限期整改,重新组织验收。

(六)严格资金管理

1、资金申拨。实施项目开工后,由实施镇(街道)提出申请,经国土部门会同农业部门现场勘察签署意见送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按工程进度、立项面积和补助标准进行审核,并预拨各镇(街道)70%工程建设补助资金和政策处理费,项目通过上级部门竣工验收后给予结算拨付剩余补助款。

各镇(街道)应按施工合同、工程进度及时兑现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程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要提取20%的工程建设补助资金作为工程质量和耕作保证金,待项目竣工一年后,没有出现质量问题,并落实耕种的,经农业部门认定并出具无质量问题和落实耕种的书面意见后,工程质量和耕作保证金给予退押。

2、专款专用。土地开发整理复垦专项资金必须用于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和复垦项目及与其相关的前期工作、政策处理等费用的支出,建立严格的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做到专款专用。工程补助资金、政策处理费、省级项目奖励经费等如有节余,应用于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的后期管护和项目实施地的新农村建设。

3、加强监督。市财政部门对国土部门提出的资金安排计划应及时足额落实,严格审核把关。市审计部门要加强对该项资金的审计监督;市监察部门要对挪用、截留、挤占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资金或弄虚作假、骗取用地指标等形为进行严肃查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一)明确职责分工。市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府办副主任、市农办主任和市国土局局长为副组长,国土、农业、林业、水利、财政、审计、统计、监察、环保、建设、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等部门的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市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土局。各镇(街道)建立相应机构,由镇长或办事处主任负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

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执行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的相关政策,规定和标准,编制全市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计划,组织实施项目规划设计、项目预算的论证、评审和项目初验,指导镇(街道)做好项目管理工作,并协调各有关职能部门开展工作。

市农办:负责对全市农村新社区建设、异地奔小康工程、村庄整治过程中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检查考核,并指导镇(街道)的宅基地复垦项目的建设。

国土局:负责统筹组织完成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建设任务,组织项目实施、项目管理和权属调整,会同相关部门对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的实地踏勘,项目实施期间的质量监督和技术指导,负责项目立项审批和验收材料审核,协助各镇(街道)做好项目立项、竣工面积验收、项目质量验收和初验前期准备工作,组织开展绩效评价等工作。

财政局:负责项目补助资金的筹集、核拨和使用监督等,参与项目的立项论证、绩效评价等。

建设局:在办理工程建设许可时,严格审查用地项目耕作层剥离情况。

水务局:负责项目涉及的水利设施的质量监管,参与项目的立项论证、验收、监管和技术指导。

农业局:负责项目验收前的耕地质量评估,对通过上级验收的项目进行接收、使用、管理,参与项目的立项论证、验收、监管和技术指导。

林业局:负责项目涉及林地的审批,参与项目的立项论证、验收、监管和技术指导。

监察局:负责项目工程招投标等工作的监督、检查。

审计局:负责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

环保局: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保护措施落实的监督和检查,参与立项论证、验收、监管和技术指导。

统计局:负责项目中竣工面积、新增耕地面积的验收管理和统计工作,参与项目验收工作。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负责对镇(街道)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招投标工作的指导、监督,并协助镇(街道)完成较大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各镇、街道: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政策处理,组织项目自验,提供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立项、施工和验收中所需的有关图件、文本、影像等材料,落实新增耕地耕种等。

土地开发工程研究范文第5篇

【关键词】 城乡一体化;土地管理; 研究

一、当前城乡一体化建设中土地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1、城乡一体化建设中,土地开发整理后的土地质量低,没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占补平衡”。《土地管理法》在确立占补平衡制度时,对补充耕地的质量要求作出了明确规定:占补平衡必须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但是,不少开发整理项目为了使建设项目占用耕地能够得到及时的补充,以满足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审批的需要,对补充耕地的质量往往只停留在几个简单的数字上,项目质量不符合要求,开发出的耕地质量较差,很难形成一定的生产能力,甚至一边开发整理一边抛荒。这不仅没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耕地占补平衡”,而且造成了资源的破坏和开发资金的浪费。

2、城乡一体化建设中土地管理过程中以牺牲长远的整体利益来换取近期的局部利益。土地开发整理投资周期长、投资金额大,一些地方急功近利,追求当年开荒、当年收益而不顾被开发区域的小气候环境、土壤环境和土质水文环境,对后备资源的开发没有充分考虑生态环境的适应性。这边退耕还林,那边毁林开荒;这里退耕种草,那里毁果园开发的怪现象,或者在土地整理项目中只重视田块的方整,而忽视对河流、丘陵地等生态景观的规划,其结果是短期得益,随着时间的推移小区域环境的恶化将逐步显现,致使所开发的土地再一次荒芜。

3、城乡一体化建设中土地管理专业队伍素质不高。土地开发与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涉及诸如:农业工程、林业工程、环境工程、机械土方工程、建筑工程、农田水利工程、道路桥梁工程、农业设施工程等众多分项工程,具有跨行业、多学科和多技术的特点。

4、开发城乡一体化建设中土地管理的投资主体较为单一。对于土地开发整理,应当尊重市场经济规律。目前,政府的投资在土地开发整理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导向作用,发挥了主渠道作用。政府的投资主要来源于包括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上地开垦费、农业重点发展基金等等。但是,单靠政府的力量,难以包揽土地开发整理所需的资金。

二、加强城乡一体化建设中土地管理工作的对策

1、土地开发管理要适应经济结构调整和切实增加农民的收入为前提。土地开发整理要与当地农村经济的发展结合起来,与发展高效农业、生态农业、特色农业结合起来,与增加农民的收入结合起来,成为农村经济和农民收入的增长点。土地开发整理的指导思想、管理政策与规划设计上,要从增加和建造高质量耕地与农用地出发,立足干服务现代农业,服务农业规模经营,服务提高农业质量和综合经济效益,只有这样,土地开发整理才真正具有生命力。

2、土地开发规划应充分考虑保护生态环境。土地开发规划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水利工程规划、林业规划、小流域治理规划结合起来。实行生态型土地开发整理,搞好必须的农田基本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适应农业产业化、现代化的发展趋势,使其融合于现有农地与社区景观中,构成和谐的统一整体,做到既增加耕地,又不破坏环境。实现经济效益、资源、环境三者有机地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