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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经济发展;制度创新;地方政府;微观主体
从广泛意义上来说,经济发展不是简单地运用现行的市场机制,而是在矫正制度缺陷以及弥补制度的缺失,从而不断进行制度创新和制度变迁的过程。制度是为了决定人们的相互关系而设定的一些规则,主要作用是通过建立一个人们相互作用的稳定的结构来减少不确定性。从制度本身上分析,不同的制度安排会产生不同的理性经济行为,进而产生出不同的经济绩效。随着产品和要素价格、市场规模、科学技术等的变化,原有的制度均衡就会打破,就会出现新的获得机会,从而产生新的制度。可以说,制度的创新同技术的创新一样,是人类社会不断发展的基本源泉。一个社会将通过什么样的制度变迁方式,主要受制于这个社会的社会偏好结构以及各个利益集团之间的权力结构。
根据现代经济学和政治理论学以及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可以看出,政府制度的创新是推动和引导社会经济发展的强有力的杠杆,而且随着政府进一步的接近具体的环境,政府进行直接创新的动力就会越大。
一、我国经济发展中地方政府制度存在的现状
在我国渐进式的改革的初始阶段,在既定的制度与制度变迁的过程中,制度的选择行为可以用博弈论来说明。博弈主要是指参加竞争的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以及微观主体,他们为了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采取的一系列策略。作为当代中国的政府,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承担着不同的创新任务。
1.中央政府方面
在社会总产出和垄断租金最大化这两个目标的驱动下,通过发展社会经济,保持社会稳定来降低交易成本和竞争约束,尽可能持久的维持政权的稳定。中央政府的制度创新能力和制度创新意愿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制度变迁的方向。但是,从理论上,由于供给主导型制度变迁的内在规律性,在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方面存在着一些难以解决的障碍。并且,在制度变迁的开始阶段,中央政府对于制度变迁的相关知识的认识不够,因此,中央政府主动制度创新的动力不足,进程将十分缓慢,而且有可能存在改革的极限。因此,作为理性的最大化的中央政府希望有一个低成本的知识积累以及传递知识的媒介,并且可以组织实施相应的制度供给。
2.微观主体方面
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政府制度的创新与社会上的微观经济主体是分不开的。微观主体,力求追求机会最大化,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当市场经济充分自由时,市场上的获得利益的机会就会大大增加。但是,社会上的微观主体毕竟每一个主体的力量甚微,其自主制度创新受到各个方面的约束,比如,受到政治风险障碍,成本的约束等。而且,社会上的微观主体往往缺少能和中央政府谈判,难以及时反映其对制度创新的需求的有效地渠道,同时广泛的搭便车的心理导致社会上的微观主体很难将强烈的制度创新需求的愿望转化为制度创新的集体行动。所以微观主体渴望能有一个廉价的可以代表他们的制度创新需求的集体行动机制或者是组织。
3.地方政府方面
地方政府自身具有推进本辖区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强烈意愿,而这种意愿表现在实际中往往是超前的,当辖区内存在的制度安排与社会发展目标不相适应时,这时就需要地方政府发起创新行动。而相对于中央政府,同时也需要地方政府在一些领域,比如经济发展措施、行政体制改革等等方面进行先行先试。这样,这些地区既给予了一些发展的鼓励政策,还可以作为改革的“试验田”。从辖区内居民的角度看,地方政府必须回应本地居民提出的各种需求,当社会和市场遇到环境变化而出现无法解决的问题时,民众就会期望政府能够进行制度创新,并同时施加不同程度的压力给政府。地方政府的优势在于地方政府在地方上能够替代中央政府的直接管理,能够克服中央政府对社会需求的不敏感性,大大节约中央政府的直接管理成本,但是,因为无论在任何时候资源都是有限的,地方政府和其他政府之间也会像在市场上一样,在很多地方都存在着竞争,而且这种竞争也同样会影响到制度方面,最终逼迫当地政府不得不考虑进行制度的变迁行为。
作为地方政府,在制度变迁的过程中的制度变迁成本也相对于中央政府和社会微观主体要小得多。制度,可以作为一种规则、程序或者行为规范,在制定的过程中要需要一定的人员成本,时间成本,技术成本等等,然而在所有的制度安排下,地方政府进行的制度变迁的安排是最佳的,因为地方政府连接着中央政府和社会微观主体之间,能很好的起到一种媒介或者是桥梁的作用。
二、我国经济发展中地方政府制度建设出现的问题
地方政府在进行制度创新时,可能会产生两种不同的效应,并且可能会导致地方政府的创新行为变得毫无效率。首先是将诱发地方政府的寻利行为,这是由于优先的进入权力可以带来垄断的租金,只要一个地方突破并且进入壁垒,其他的地方就会看到他获得的利益而一起开始模仿,这样就能很容易的造成壁垒被全部突破,最终导致垄断租金的消失。
从地方政府方面考虑,地方政府作为理性的“经济人”,当出现中央政府的一些调控政策和地方上实际的经营之间发生矛盾时,往往地方政府就会采取一系列的行动,比如:(1)和中央政府的讨价还价。(2)故意误解一些政策规则。“用足用活中央政策”,大多数地方政府都是在这样的名义下来解释中央政策的,时不时的和中央政府打一些有利于本地区利益的“球”,而且又不会与中央政府之间产生明显的冲突问题。(3)表里不一。就是会有一些政府为了不与中央政府产生冲突矛盾,表面上会表现得服从维护中央政府的权威政策,但实际上背地里却是另有一套和中央政策冲突或不同的实际的经营政策。(4)公开抗衡。当一些地方上的利益在中央强制性的宏观控制政策下受到了严重的损失,这就会造成一些地方政府会产生严重的抵触情绪,甚至有时还会私底下的不满慢慢发展成为公开与中央政府的抗衡。
从地方政府的官员方面考虑,地方政府官员在任职的期间内,往往急功近利,不去进行长远考虑或者根本就缺乏长远考虑的能力,只是一味的求能够尽快尽早的做出一些能看得见的所谓政绩。在社会经济发展速度上,地方政府官员总是要求要快,而且和其他地方进行相互的攀比;在投资的规模上,地方政府官员要求投资要大,因此争着去找投资,争着去中央要项目,最终导致经济过热一次有一次的发生;在投资项目上,地方政府官员总是想着投资那些发展花钱少的,经营周期比较短的,而且见效比较快的项目,却把一些基础设施项目、基础农业项目像农业、交通运输业、能源等置之度外,最后导致了地方上的产业结构严重失衡,经济发展的“瓶颈”突出。真正具有潜在的长远利益的制度创新只是靠这些短期行为,是根本无法进行的,而且还会使经济发展陷入一种不可持续的困境中。
从地方上的微观主体方面考虑,地方政府和微观主体之间,在市场经济制度过渡的过程中,存在着一种隐形的合谋性契约:地方政府通过与中央政府的讨价还价和自主的制度创新为微观主体提供有利于扩大微观主体自和保护产权的制度环境,微观主体则以实际的制度创新行动和提高市场竞争力间接地为地方政府官员实现可显现的政绩最大化创造条件。1当微观经济主体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去独立的承担制度创新产生的成本时,有独立的产权的微观经济主体就会不再需要依附于地方政府,他们就会脱离地方政府自己进行制度的创新以此来获得更多的获得利益的机会。这样的话,地方政府就会与微观经济主体之间关于决策权的分享以及剩余索取权的分配等方面产生很大的冲突。这时,地方政府官员就会利用其手中的政治权利进行干预,参与到利益分割中区:一方面,地方政府官员利用手中的行政权利来干预通过增加微观经济主体的利益,认为的创造出租金,诱使微观经济主体为了获得这种权利而分割出一部分的利益给他们;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官员为了威胁微观经济主体,逼迫微观经济主体拿出一部分的利益与其分享,会故意的制定出一系列会使微观经济主体受到损害的政策规定。这种政府官员故意分割微观经济主体利益的腐败行为,已经严重的扭曲了我国市场经济改革,引起微观主体的强烈不满,给社会造成严重的伤害,并且严重阻碍了制度的创新。
从地区公共问题管理方面,其一,行政区行政的的管理思想已经根深蒂固,其封闭性和机械性总是能完完全全的体现,更是缺乏足够的灵活性。其二,按照行政区划分的地区来治理,基本上都是各自为政,很少关注其他区域甚至是相邻区域的问题。其三,地区内的行政区行政,可以说是垄断性的,管理区域内公共事务的主题只有政府,政府处理一切的公共问题,制定政策并执行,以及区域行政区内的一切大小公共事务。其四,行政区行政的关于公共问题治理的基本法则是一种自上而下的等级制度,因而一些不属于本等级上的区域公共问题,就会被排除在此等级治理层次以外。
三、为完善我国经济发展中的地方政府制度建设提出几点建议
首先,诱致型和强制型的制度变迁交替进行。
一方面,诱发促使微观经济主体进行需求诱致型的制度创新。政府其中包括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可以考虑到自身的限制,包括知识、实践等方面的限制,为了可以降低制度创新过程中的风险、成本,可能会对自身所处的位置进行重新的调整,其中直接退出制度创新就是一种简单的途径。就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关于制度变革的经验总结来看,往往当改革处于后期的时候,政府的作用就会明显的减弱。而且随着政府的地位慢慢变弱,也就会逐步的退出制度创新以及渐渐地社会上排他权利的确立,关于新的制度是否会出现,这就会主要的取决于社会上微观主体在新旧制度非均衡的条件下,能够获得外部利润的预期收益以及成本的大小。显然,要想使这种制度变迁的方式能够有效率的运行,还必须能够克服在新旧制度转换的过程中一些外部性的“搭便车”行为的问题。
另一方面,由于地方政府在一些方面的压力问题,会导致在招商引资、市容建设等方面会有很强烈的愿望进行发展,且创新的主动性就会大大加强。同时,经济发展的指标和地方上的市容生态环境方面也是中央政府以及上级政府考核的主要内容,所以地方政府可以在这些方面采取一些强制性的制度变迁模式。这样就可以节约一些成本,而且由于是政府强制的,中间可以避免协商过程中时间的浪费,行动实施起来的速度也会很迅速,并且最后的效果也会很明显的。不过,这种强制性的制度变迁模式,如果没有很好地处理,很容易导致政府的失灵,所以要谨慎进行。
其次,地方政府要转变公共治理的理念。
地方政府制度的创新,要突破简单的行政区行政,确立一种新的治理理念或者是新的治理思维方式,就是把行政区行政转变为区域公共管理的思维方式,这样就可以避免行政区行政区划的一种刚性的约束以及行政区行政的缺失问题。首先,区域公共管理的社会是一种开放的社会,符合全球化、国际化的要求,是现如今现代化、工业化进程中必须要经历的阶段。其次,区域公共治理,弥补了传统的行政区行政的弊端,可以最大化一些区域的“外部性”“外溢性”问题,促进社会的快速发展。再次,区域公共管理的治理理念,要求彼此之间是一种合作的,交叉的关系,而非传统的上下级的关系,可以通过相互之间的合作、协调、谈判等方式实施对区域一些事物的治理,。
最后,要对政府官员进行政治、经济、社会绩效三方面的综合的考核。
地方政府制度的而创新,其目标要简单有效,而且要监督与执行相协调,要真正的进行改革,转变政府的职能,完善政府的管理方式。还有,在经济绩效和社会绩效方面,要真正能够提升社会经济的发展水平,满足区域地方上的产品服务的供给与需求水平。一些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处于较高位置的地方政府,其管辖区内的人民群众也都会认同本地的政府官员的能力。因此,地方政府官员的绩效成绩的政治绩效,还必须要以经济社会绩效为基础的。地方官员就不能一味地追求短期的经济绩效,或者一些对长远发展会产生不利因素的项目建设。
注释:
①资料来源:黄永炎.地方政府创新行为的制度分析[J].理论与改革,2001,2.
参考文献:
[1]道格拉斯,C.诺斯.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M].上海三联出版社.
[2]道格拉斯.C.诺斯.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M].上海三联出版社.
[3]杨瑞龙.论制度供给.[J].经济研究,1993.
[4]谢庆奎.职能转变与政府创新[J].新视野,2003.
[5]赵景来.政府创新与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研究述略[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06.
[6]严荣.公共政策创新及其限度[J].理论文萃,2005.
[7]张志辰.我国地方政府创新行为的制度分析[J].兰州大学学报,2011.
[关键词]建构主义;方法论;多元主义;整体主义
[中图分类号]D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426(2011)02-0019-02
建构主义理论于20世纪80-90年代兴起以来,已日渐成为与新现实主义和新自由主义鼎足而立的三大主流国际政治理论之一。当前国内学界对于建构主义基本理论的探讨已趋成熟。但对于其方法论方面的研究仍有欠缺。科学研究的方法论通常包含两个层面的含义:一是一般科学方法论,即带有一定普遍意义,适用于许多学科领域的方法理论,就社会科学范畴中的国际政治学而言,主要是指相对立的实证主义方法论和后实证主义的解释学方法论;二是具体科学方法论,即研究某一具体学科,涉及某一具体领域的方法理论,在建构主义话语体系中,主要是指国际政治研究的整体主义方法论和个体主义方法论。本文将围绕建构主义方法论的这两个层面展开具体论述。
一、方法论分歧的本体论根源:物质本体论与社会本体论之争
方法论的选择是和本体论密切相关的,方法论的分歧本质上反映的是本体论上的差异。实际上,国际政治学者在面对所有的研究问题时,潜意识里都有一种先在的本体论假定。国际政治研究的客体不外两种类别:自然事实和社会事实。自然事实,其本质是一种独立于人的意志的客观实在,这一点在国际政治理论界,除了一些激进的后现代主义者以外,几乎是不存在争议的。但至于社会事实,在本质上究竟是一种独立于人的意志的客观实在,还是一种依赖于人的意志的主观建构,却是存在着很大的分歧的。这种分歧,正是物质主义本体论与理念主义本体论分歧,或称物质本体论与社会本体论的分歧。
理性主义国际政治理论,不论是新现实主义学派还是新自由主义学派,都是持物质本体论的观点。这种观点源自法国社会学家孔德,它把包括国际政治领域在内的社会世界理解为同自然世界一样的物质实在,这种物质实在是独立于人类的话语和观念、独立于人类的互动行为的,是一种客观的存在。基于这样一种本体论假定,理性主义认为社会科学领域理论研究的任务,同自然科学研究一样,在于因果问题研究,在于发现客观规律或者像华尔兹所说的对客观规律的解释。他们认为国际关系学者可以像寻求自然界的规律一样,能够对国际政治行为体的行为及其规律加以把握和认识。这种观点,是理性主义学派实证主义认识论的本质和实证性研究方法的理论根据。
然而建构主义国际政治理论,无论是主流的温和建构主义还是非主流的激进建构主义,都是持社会本体论的观点。这种观点源自德国社会学家韦伯,它认为社会世界并不是完全独立于人类话语和观念的客观实在,而是人类活动的产物,是由人的观念和言语行为不断创造和再造的。这种理念主义的本体论重视人的主体性,认为社会的深层结构是由观念而不是物质力量构成的,强调物质因素是通过观念和话语的作用而产生意义的,社会实在只是一种主观的外化。基于这样一种本体论假定,建构主义认为,国际政治领域作为一种社会类别,本质上也是一种行为体互动中的社会建构。所以国际政治研究小能同自然科学一样只注重因果问题研究,还应该重视建构问题研究这种研究议程的重新设定决定了在国际政治研究中自然科学领域那种实证主义的研究方法并不是万能的――后实证主义的诠释性方法,应当受到成有的重视
二、研究方法的“中间道路”:方法论多元主义
本体论的分歧导致了研究方法的分歧:物质本体论的观念导致了国际政治研究中的实证主义倾向,将发现客观规律作为研究目标,在研究方法上侧重于说明(explanadon),侧重于实证性方法;而社会本体论的观念则导致了国际政治研究中的后实证主义倾向,将理解社会意义作为研究目标,在研究方法上侧重于对社会事实和社会意义的“理解”(underscanding)和“诠释”(intcrpreta-tion)。在国际政治学界。作为主流的理性主义学派属于前者,作为非主流的反思主义学派则属于后者。
在理性主义与反思主义的论战中异军突起的建构主义学派在方法论问题上则力图调和二者的矛盾,探索一条新的“中间道路”。建构主义尽管在本体论上和反思主义是一致的,但它并不认同反思主义在方法论问题上的单一主义观念,而是持一种方法论多元主义的立场。实证性方法与诠释性方法并非是二元对立不可调和的,研究方法只是一种工具。建构主义认为科学研究应该以问题为导向而不是以方法为导向。因果问题研究(why的问题)离不开实证性方法,而建构问题研究(what和how的问题)则需要诠释性方法。因此建构主义在研究实践中超越了理性主义与反思主义无谓的方法论争议,综合运用两种研究方法,而不是刻意排斥某一类方法。
这种方法论多元主义的立场使得建构主义在保留了主流的实证主义研究方法的同时,也大量借鉴了被理性主义所忽视和否定的后实证主义的诠释性方法,包括符号学、谱系学、叙述分析、象征分析以及认知图谱法等,这些方法都是新现实主义和新自由主义所不具备的。
虽然建构主义学派在方法论上持这样一种多元主义立场,但几位主要代表人物在两类方法的使用上并非均匀用力,而是各有偏好和侧重的:温特的理论以科学实在沦为认识论基础,所以较多地采用了实证性方法;而卡赞斯坦和江忆恩的建构主义文本都是实证性和诠释性方法同时使用,既有说明变量关系的成分,也有理解社会意义的内容;鲁杰、奥努夫和克拉托齐维尔则更多地是从理解意义的角度人手,较多地采用了诠释性方法――尤其是以克拉托齐维尔为代表的德国建构主义学派,大量地使用了语言学的理解式推理,具有强烈的后实证主义色彩。
值得关注的是,国际政治研究中的这种语言学方法曾经长期为中国学界所忽视,它是建构主义多元方法中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语言学之所以在国际政治研究中得以应用,也是由于建构主义对国际关系的社会本体论理解:语言对于社会事实具有先在性,它不仅描述社会事实,而且还建构社会事实,话语是观念扩散和制度化的媒介,主体间性意义的建构必须依靠言语行为来完成。以语言学的理论方法来诠释社会建构问题,是当代后实证主义研究方法的一个重要特色。国际政治研究中的语言学方法,目前主要流行于欧洲(尤其是德国)的建构主义学派之中,在美国(除了佛罗里达建构主义学派之外)应用并
不广泛。
三、方法论的社会学转向:从个体主义到整体主义
建构主义在研究方法上对理性主义有两大超越:除了前面提到的方法论多元主义对单一方法论的超越,还有就是国际政治研究中整体主义方法对个体主义方法的超越。个体主义方法强调个体的作用,并以个体特征解释整体特征;而整体主义方法则强调整体的作用,根据整体特征解释个体特征。个体主义是经济学常用的方法,而整体主义是社会学偏爱的方法。¨’
理性主义国际政治理论深受经济学尤其是微观经济学的影响,在方法论上一般采用经济学的个体主义方法,以个体主义的角度和经济学的概念来解释国家的行为。其中新现实主义主要借鉴古典微观经济学的方法,华尔兹就曾经以市场结构来类比国际政治结构,以公司来类比国家;而新自由主义则主要借鉴制度主义经济学的方法,基欧汉就曾经以成本一收益分析来考察国际制度。理性主义的这种经济学的研究方法,以理性选择理论为指导思想,把国家视为“经济人”,根据成本一收益分析来选择利益最大化的决策,并经常使用博弈论、系统论甚至数理统计等方法来研究国际问题。
这种研究方法固然有其合理性,但不可否认它也存在很大的缺陷:它只考虑被假定为理性利己者的国际行为体在给定利益驱动下的行为,只注重单元层面的利益权衡和战略选择,而忽视了作为主体的能动的人的作用,忽视了社会结构和社会互动对行为体身份和利益的建构作用。更不用说它忽视了主体间性的存在和社会意义的观念建构问题。但世界是作为一个国际社会而不是一个市场体系而存在的,所以这些问题是不容忽视的,因此单纯的经济学方法是不足以解释复杂的国际社会的。这种借鉴自经济学的个体主义方法无法解决的缺陷,使整体主义的社会学理论方法引人国际政治研究成为必要。这个方法论革命的任务,就是由建构主义完成的。
建构主义的主要理论来源是社会学,主要源自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和米德的符号互动理论,所以它是从社会学的角度研究国际政治的,因此在方法论上也是采用社会学中普遍使用的整体主义方法。整体主义认为,整体对个体的作用,不仅仅是个体主义所强调的因果作用,还包括个体主义所忽略的建构作用。也就是说,国际体系,不仅像华尔兹所认为的那样决定国家行为,还有建构国家行为的意义。同时,整体主义将个体属性视为整体结构的社会建构,而不是像个体主义那样将这些个体属性视为与整体结构无关的外生的给定变量。也就是说,国际结构不仅影响国家行为,而且影响到国家的身份和利益。
基于上述理念,整体主义的社会学方法将研究重心放在建构理论研究而不是因果理论研究上。它以社会学的视野和整体的角度来考察国际政治,分析社会结构和社会互动的建构作用,分析施动者与结构的相互建构,分析文化、规范和认同的形成与作用。它把包括权力、利益和无政府状态在内的所有被理性主义视为先验的给定的概念都变成了研究的课题,并分析其社会建构的过程,原来理性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研究的起点成为建构主义研究的问题。国际政治研究方法的社会学转向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出现的。
建构主义以社会本体论为哲学基底,因此不仅关注因果问题研究,而且更加强调建构问题研究。这种研究议程的特点决定了建构主义方法论多元主义的立场:在保留了传统的实证主义方法的同时,大量借鉴了后实证主义的诠释性方法。也正是这种对国际政治的社会本体论理解和对建构问题研究的强调,决定了建构主义只能采用社会学的整体主义方法,从整体的性质来理解个体的属性与行为,而不能采用理性主义的经济学个体主义方法。建构主义这种方法论上的变革,为国际政治研究提供了新的路径。它为我们创造了一个重新观察世界的新视角、一种重新解读世界的新话语、一套重新分析世界的新工具。这正是建构主义方法论的意义所在。
参考文献:
[1][6][美]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M],秦亚青译,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0:2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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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秦亚青,建构主义:思想渊源、理论流派与学术理念[J],国际政治研究,2006,(3)。
政治经济学(PoliticalEconomy)是一门古老的学科,其研究的对象是经济与政治的互动关系,即政治社会关系对经济的影响,以及经济运行与发展对社会政治的影响。
经济活动不仅在国内具有政治意义,经济活动一旦跨越国界也就有了国际政治甚至是全球政治的意义。跨国的经济活动要受到其他国家的政治结构以及由这种政治结构产生的经济体制的影响,因为它影响到其他国家内社会力量的经济利益和政治利益。国际经济的运行和利益分配还影响国家间的实力对比和权力关系,这种实力对比对国家在国际政治中的权力位势产生重大影响,因为经济联系产生的权力关系限制了国家的自由性;反过来,国家间的权力关系也影响着世界经济运行体制和国际经济成果在国家间的分配(甚至包括国家内部的分配关系)。对这种国际间的政治经济现象的系统研究构成了国际政治经济学(InternationalPoliticalEconomy,IPE)研究的主要内容。如果更进一步的分析,世界经济对各国的影响,不仅局限于国家关系层面,它对各民族内部的社会政治和经济都会产生重大影响;同时,民族国家原有的经济政治结构对世界经济的影响也会产生强烈的抵触、融化作用,或排斥其影响,或对其进行“扬长避短”。这实质是一种世界政治经济现象。因此,近来人们把国际政治经济学又称为“全球政治经济学”(GlobalPoliticalEconomy,GPE)。
国际政治经济学的兴起产生于这样的历史背景:上世纪6年代末起,由于布雷顿森林体系出现严重危机,国际货币危机频繁发生,世界经济出现停滞,保护主义再次在西方发达国家抬头;许多学者开始担忧,世界是否会再次出现类似2世纪3年代所发生的由于世界经济秩序混乱,各国为争夺市场,解决国内经济危机而出现的国际政治冲突。国际政治与经济互动关系再次引起了西方学者的关注。一些西方学者希望通过研究国际政治和经济的互动关系,研究国际经济的新变化,研究世界经济史中由于经济危机导致的政治冲突等诸方面问题,为国际制度建设与国际秩序的变革寻求政治上的答案。这些研究符合传统政治经济学的原则,而且把研究的焦点放在了国际政治与经济的互动关系上,是一种真正意义的国际政治经济学。对于这些2世纪后期兴起的国际政治经济学理论,如果从认识论的角度来划分,它们大体可以分两类:经验实证主义/还原主义的国际政治经济学与历史主义的国际政治经济学。
一、经验实证主义方法论下的理论
经验实证主义在哲学中是指应用历史经验来证明假定与理论的正确性和精确性。在社会科学的任何领域内,假定与理论都需要从历史的经验中得到证明,都需要实证性的研究方法。然而,经验实证主义把历史的经验绝对化与教条化,并以此来推导和预测未来,把社会与历史的发展还原为一种旧的历史经验与经历。这种方法论下的理论往往带有一定宿命论和历史还原论的色彩。这种研究范式主要存在于西方主流的国际政治经济学理论当中,但一些具有倾向的国际政治经济学理论也在一定程度上运用这种方法。
西方主流的国际政治经济学主要体现在这两种理论上:霸权稳定理论和自由制度主义理论。这两种理论首先各自把国际政治的一些假定运用于国际经济所依赖的政治关系的研究,然后运用西方现代经济学的一些理论如公共选择理论、公共商品理论、博弈论来说明国际经济运行规律,以及国际经济对国际政治的影响。自由制度主义和霸权稳定理论的不同之处在于:自由制度主义理论强调通过制度的设计和维护,国家仍可以维持经济合作以及政治合作;霸权稳定理论强调国际权力结构是决定国际经济合作是否导致政治冲突的关键。但这两种理论共同特点是都带有强烈的经验实证主义。
1 现实主义的霸权稳定理论
霸权稳定论最初是由美国经济学家金德尔伯格首先提出的,后来经过吉尔平、斯蒂芬·克拉斯纳等人的扩充与修改。其理论的核心内容是:一个开放和自由世界经济需要有一个居霸主或主宰地位的强国,霸权的衰落必然导致自由开放的国际经济体系的削弱与瓦解。这种理论把国际政治的假定作为国际经济的政治背景的研究基础,认为国际经济处于一种冲突的国际政治的环境之中,在这种环境下,要建立和维持一个自由开放的国际经济体制,必须有一个信奉自由主义意识形态的霸权国存在。
霸权稳定论的作者的依据是现代经济学中的“公共/集体商品”理论。所谓“公共/集体商品”就是一种人人都可以消费的商品,而且一个消费时不影响其他潜在的消费者消费。但由于人人都可以消费这种商品而无需付费,这种商品往往供应不足,除非经济利益促使某个经济主体愿意为这种商品承担较大份额的费用,或者某个机构(如政府部门)迫使消费者为这种商品付费。在无政府的国际体系中,这个机构就是霸权国家。
霸权稳定论认为,开放自由的国际经济体制(开放的国际贸易体制和稳定的国际货币体制)就是一种公共商品。用克拉斯纳的话来说,它是在“特定的问题领域内,经济行为体的期望所共同关注的那些原则、规章条例和决策程序”。霸权国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和影响力建立这种国际经济体制,以确定各国的行为规范,防止欺诈和损人利己,分摊成本,抑制经济民族主义,从而达到限制冲突,维持秩序的目的。霸权国建立维持这种体制的力量在于具有强大的军事、经济实力和政治与意识形态的感召力。但是,霸权稳定论者相信市场经济本身具有的扩散财富的功能,或者说是经济发展的后来者利用后发优势以更快的速度发展的功能,加之利用“公共商品”免费搭车的特点获得更快发展,从而改变了原来的国际权力分配的格局。霸权国的实力衰落使得霸权国不再愿意维护这种“公共商品”,出于国际政治的现实考虑(运用了现实主义的假定)而采用经济民族主义的保护政策以保护自己的权力地位。因此,国际自由开放的经济体制受到削弱,直至最终瓦解。国际自由开放的经济体制的瓦解又导致各国间争夺财富的政治冲突,甚至战争。
霸权稳定论者认为,国际政治经济关系就是这种必然的霸权稳定与衰落的循环往复,不论技术水平的发展如何、核武器是否存在以及相互依存关系的强弱都不会改变国际政治经济关系的这种特点。因此,这种理论具有一种宿命论的成分。这种理论是建立在对19世纪以来英国霸权兴衰的经验基础上的,并且结合美国从二战结束到2世纪8年代以来的经历加以实证。不论是政治现实主义的各种假定,还是“公共商品”中的各种假定都充斥着经验实证主义的色彩。
2 自由制度主义理论
罗伯特·基欧汉是自由制度主义理论的首创者也是这一理论最有影响的学者。在1984年出版的《霸权之后》一书中,基欧汉首次较系统地阐述了自由制度主义的思想。基欧汉认为,国际制度是世界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际体制是一个处于国际权力关系与国家和非国家行为体之间的中间变量或干预变量,它可以由霸权国建立,但是一旦建立它便可以形成自己独立的功能,即可
以促进世界经济的有效运作,减少动荡,降低交易成本和不确定性,防止市场失灵和欺诈,因为国际体制中的规范、规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对国家的行为施加影响,另外,国际体制的存在可以使国家从中预见到自己的利益实现的可能性和 其他国家行为的可能性。基欧汉强调,即使国家是一个自私的自我利益的追求者,在一个无政府的世界中,即使没有霸权的存在,由于国际体制的存在,它们也能进行合作。因为相比较一个没有国际体制的秩序而言,尽管国际体制存在着一定的不足与缺陷,却仍能相对促进国家利益。
基欧汉在他的理论中没有排斥国际政治现实主义的假定,如无政府的国际结构、国家是国际主要行为体、理体。但是,基欧汉同时对其中的国家利益与理性的假定进行了一定的修正,强调国家利益应是具体的,如财富的绝对增加,淡化了国家生存欲望的重要性,而更加强调相互依存对国家利益实现的作用;认为理性不应该是现实主义对利益的绝对追求,而是一种既定条件下的相对满足。他认为,如果一个国际体制下具有促进各国福利的功能(增加绝对收益),国家可以通过理性的比较选择合作。因为没有体制的世界经济可能充斥着更大的不确定、动荡和欺诈,建立新的体制可能成本过大等等不利因素。
基欧汉的这种理论后来又得到其他一些学者的支持与补充,如阿瑟·斯坦、查尔斯·利普森、罗伯特·阿克塞尔罗德、海伦·米尔纳、当肯·斯奈德等人。
新自由制度主义的研究方法基本也是与现实主义的霸权理论的方法一致的,坚持了现实主义的主要假定基础上,强调的是固定不变的人性、不变的思维理性,所选取的历史资料也是历史时期的某个片段,如战后世界经济的一个领域或阶段,如货币领域和能源领域;并且把这种经验绝对化,作为预测未来国际政治经济关系的准绳,认为国际体制在人们的这种工具理性的学习与选择下仍然会继续延续与发展下去。因此,它同霸权稳定理论一样,在方法论仍是一种经验实证主义的。但在历史观上它却有某种进化主义色彩。但这种进化主义依以理性人的假设为基础,认为理性的人通过利弊比较(或者说工具性学习)可以创造和维持一种促进合作的国际体制,只要这种体制可以促进各国的福利(或安全),对所有人/国家都有利。这种进化主义带有一种功能主义的色彩,以结果来解释原因,仍然带有强烈的“后此谬误”(theposthocfallacy)的特征。⑦但这种进化主义没有从根本上摆脱还原论,因为它的进化动因仍可以归结为一种不变的固定人性上。
3 世界体系论
伊曼纽尔·沃勒斯坦是世界体系论最系统、最有影响的阐述者。他于1974年出版的《现代世界体系》和《世界资本主义的兴起和未来的灭亡》是其世界体系理论经典的代表作品。
沃勒斯坦的世界体系论认为,作为一种世界体系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从16、17世纪自西北欧出现以来,逐步扩展到全球范围,在这一过程中一直呈现出一种周期性的发展模式,尽管出现过霸权国家兴衰(如荷兰、英国、美国)和经济中心地理变化(从原来只限西北欧转向了包括北美、日本在内的北半球),但其内在的本质没有发生变化,即这种生产方式在世界范围内形成的生产分工体系(中心与)、均势的国家体系和意识形态是维持资本主义发展的动力。
沃勒斯坦认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世界范围内就是一种整体上(世界性的)有效的分工方式。核心生产者提供工业品,它的优势在生产中以比较优势体现出来的低成本,生产者提供原材料,它的优势是强迫劳动的低成本。在沃勒斯坦的世界体系论中,多边的国际政治均势体系是建立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之上并构成支持资本主义世界生产关系的基本政治结构。在世界经济的中心地区国家和准边缘国家以及准国家都在从世界经济中谋求积累。这就形成了世界范围内不同国家的政治经济竞争。各类国家在世界经济中获取经济剩余取决于:国家的政治军事实力和在世界竞争市场有效竞争的能力。通过这种市场交换与政治强制,核心国家比边缘国家从世界经济中获取了更大的经济积累,并决定了各类国家在世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的地位,即中心与依附的关系。另外,多边的均势体系使得无一核心国家能以一个世界帝国形式独占世界经济的剩余利润。因为中心国家之间(也包括各类国家之间)存在着为积累的争夺,它们力图通过各种政治经济的战略使自己成为利润最大化的地区,促进资本向着有利于自己的方向流动,这既为技术的全球扩散提供了新的机会,也防止了某一国家在政治上控制世界经济,并从中获取垄断性的积累。这样,中心国家间的均势努力阻止了单一国家利用压倒优势的政治权威(世界帝国)来改变世界资本主义原有的生产和交换方式,这又维持和发展了资本主义世界体系。在沃勒斯坦看来,世界资本主义体系还产生了一种文化,这种文化不仅为不公正的资本主义辩护,而且塑造了这一体系内所有人的思维,维护着资本主义世界体系。因此,资本主义的世界体系由于经济分工、政治统治和文化影响功能不断得到了维护与发展。
沃勒斯坦的世界体系论,尽管运用了历史唯物论来分析世界经济与政治,但他的方法论中仍然存在着经验实证主义的成分。因为他把16、17世纪的资本主义世界体系的结构绝对化了,并且通过对历史的研究来否定资本主义内在变化的可能性。这使人在其理论中看到这样一种逻辑:16、17世纪建立的世界资本主义体系,尽管其中存在着巨大的矛盾,但一直在自我维护着资本主义世界体系,这一体系内的社会主义运动无法撼动这一体系,反而客观上起加强这一体系的作用;资本主义体系最终的灭亡只有等到它发展到最成熟时,其内在矛盾积累到最大时,由于突然的危机被一种“历史的社会主义”取代。沃勒斯坦也谈历史的发展,但他对资本主义世界体系的认识却是一种经验主义永恒论,认为资本主义世界体系自16、17世纪以后的变化、发展都是一种资本主义世界体系最初形态的还原,因而过分地关注维护资本主义世界体系的因素。另外,沃勒斯坦对资本主义最终被社会主义取代的分析具有宿命的色彩,缺乏对人在创造世界中的主体性的分析。
二、历史主义方法论下的理论
历史主义方法论强调对事物、事件、现象的研究应根据其产生的历史条件,从其发生和发展的过程中进行辩证地考查,历史的变化与发展不是一种还原式的历史循环,而是一种发展的进化论。历史主义研究方法反对用抽象死板的公式或者固定不变的因素(如不变的人性和固定的社会结构)来研究社会事物与现象,强调历史发展的不可逆转性和继承性。历史主义的研究方法在分析社会时更多的是注重历时性的(di achronic)因素,而不是像经验实证主义那样专注于共时性(synchronic)的因素。这种方法论在本体论上强调人是社会本体的塑造者,人对社会本体的塑造是历史的具体的。这种理论一般对历史的发展怀有某种不可知论的成分。认为,历史是人的实践的具体产物,历史发展有趋势性,但历史发展的具体结果需要由后人的具体实践来创造,前人无法事先预见。在西方国际经济学中,罗伯特·考克斯(RobertW Cox)的理论就是这样一种典型的历史主义的国际政治经济学理论,他的《生产、权力与世界秩序》是这一方法论下的国际政治经济学的代表作。与考克斯同一流派的还有斯蒂芬·基尔(StephenGill)和戴维·劳(DavidLaw),基尔与劳所写的《全球政治经济学》(JohnHopkinsUniversityPress1988)也是这一方法论的着作。另外,英国学者苏珊·斯特兰奇(SusanStrange)的国际政治经济学理论也具有一定程度的这种方法论特征。
1 考克斯的国际政治经济学理论
考克斯的国际政治经济学理论主要建立在这样的论述上:不同的国际生产组织形式塑造了不同的社会生产关系,这种社会生产关系体现着一定的社会权力关系,这种权力关系不仅塑造了不同的国家形态、国家利益,也塑造了不同的世界秩序;但同时,也产生着经济、政治与社会矛盾,人通过
反思这些矛盾,创造着新社会生产组织方式、国家形态和世界秩序。
具体地说,考克斯提出影响人的行为三
种力量是:物质能力、意识和制度;这三种力量构成的历史结构决定着生产、国家形态和世界秩序。在某种历史结构下,“生产组织的变化产生了新的社会力量,它们反过来影响国家结构的变化;国家结构的整体性变化改变了世界秩序的矛盾;”特定的霸权世界秩序又可以影响国家的形态,国家形态的变化影响国内的生产组织的变化。考克斯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的分析法,认为生产组织形式是社会力量(阶级)产生的基础,也是其他一些人类活动的基础;生产产生的社会生产关系决定着国家的社会基础;国家形式是由社会生产关系有机决定的,是社会生产关系形成的特定“历史集团”的产物;但国家的形态还受制于世界秩序。在资本主义世界体系形成后,国家的生产是与世界生产联系在一起的,国家的社会生产关系处于世界性的等级式社会生产关系之中,国家的形态也受世界秩序的影响。这样,国家的形态处于国内外社会生产关系的双重历史的、具体的建构之下。这样,国家的利益和对外行为就被历史具体地塑造了。这种塑造的基础仍是特定的生产组织方式。世界秩序根据考克斯的界定是世界经济与国际政治体系。霸权的世界秩序是霸权国(如历史上的英国与美国)把本国的生产组织形式推广到世界,得到世界的认同的产物,也是其他国家的生产组织形式(通过国家这个中介)效法与服从这种生产组织形式的状态。非霸权世界秩序是各大国为使自己的生产组织形式成为世界主要形式进行竞争的秩序(两战期间的世界秩序)。因此,世界秩序从根本上说,也是生产组织形式的产物,是生产组织形式产生的权力的产物。 这种世界政治经济的分析是实践本体论在国际政治经济关系研究中的具体体现。生产、国家形态和世界秩序都是人实践的产物,不存在外在的给定性。物质力量、意识与制度是决定生产、国家形态和世界秩序的历史框架,这三种因素都是在人实践过程中变化的。变化的动力来自于生产过程产生的矛盾。这种矛盾最终会导致生产、国家和世界秩序的变化。在考克斯看来,霸权秩序只是这种社会永恒发展下的暂时的社会平衡,它的社会交往模式和人类的思维和行为方式不能被固定化。随着社会的发展,原来的平衡会逐步打破。各阶级会从矛盾与冲突中进行反思,创造出新制度(社会运行规则)。这又会导致国家形态和世界秩序的新变化。这种反思不是工具理性的思维,而是一种建立在批判基础上的创造性心智活动。有机知识分子的主观创造是一切社会变革的前提。通过有机知识分子的主观创造(思想)来教育大众形成一种普遍主观共识是建构新的历史结构的基础。这里,考克斯继承了葛兰西对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解,强调社会的变革不仅仅是经济矛盾下的产物,物质关系的变化并不能导致社会秩序的变化,只有对人的主观进行教化,改变人的主观,形成一种集体的共同意识,才可能促进社会的变革。但这种变革不是宿命性,存在着多种可能性。
这样,考克斯没有用一种抽象不变的人性和结构来解释世界政治经济关系,更重要的是他关注世界的变化以及变化的动因,关注历史在过去是如何变化,并通过分析历史是如何变化的来观察未来的变化。并且他对这种变化的分析不带宿命论和目的论的成份,而是强调历史变化的多种可能性,强调世界政治经济的变化方向在于人的主观努力。
2 斯特兰奇的国际政治经济学理论
英国学者斯特兰奇建立了一种结构性权力框架的模式对市场与国家互动关系进行分析。她指出:结构性权力决定着世界经济(生产、交换与分配)如何运行,而且在这种结构性权力下的世界经济内在地体现着某种政治———“财富、秩序、自由和正义”四种价值的分配和“风险与收益”的分配,从而在世界经济运行中“谁得到什么、如何得到”之类的政治问题有了结果。即权力结构决定着世界经济,经济体制中体现出政治。
斯特兰奇认为,决定经济体制的是权力,权力决定了各种国内和国际的经济体制中四大价值观的不同分配比例;权力决定市场运行和环境。但她强调,决定经济体制的价值分配与成本、收益、机会和风险的分配的权力是一种结构性权力。这种结构性权力构成和决定全球各种政治经济结构的权力,是决定办事方法的权力,建构国家与国家、国家与人民、国家与企业关系框架的权力。结构性权力是通过对安全控制,对生产的控制,对信念的控制和对知识、信仰与思想的控制而获得。斯特兰奇把这四个文献产生出来的权力综合成决定国际经济的结构性权力。 从对结构性权力构成的四个基础的分析看,斯特兰奇强调这四种结构是相互依赖的,彼此互为基础(彼此并列,没有一个处于优先的地位),相互影响、相互作用才构成了结构性权力。
斯特兰奇的这种结构性权力分析框架充满着实践本体论的色彩。在斯特兰奇的理论中,正是掌握结构性权力的主体(人、阶级、或国家),把自己的利益诉求转化为一种制度安排,形成了一种经济体制,从而决定市场的成本、风险的分配,决定市场运作过程中各种价值的分配。因为结构性权力的主体可以通过强制的力量来维持稳定,可以通过控制生产的权力来决定生产的组织与分配,可以通过控制着信贷的创造与发放来抵制或促进经济的发展,可以通过思想与知识控制和传播加强强制力量,决定如何生产、生产什么,加强金融权力,诱导人们去认同现存的制度安排。因此,她眼中的国际政治经济安排是人实践的产物。
建立在实践本体论基础下的斯特兰奇理论有历史主义色彩。因为结构性权力主体历史、具体地塑造的国际政治经济体制,或者说国际政治经济体制,是由社会历史地、具体地建构,而不是可以还原的。但由于斯特兰奇没有深入探究四种结构之间内在的相互关系,尽管她也强调国际关系理论应该关注国际体系的变化,这导致她的理论没有对国际体系变化的动因进行深入的解释。虽然在后来斯特兰奇把国家、市场和技术视为结构性权力变化以及国际政治经济体系变化的三个决定因素, 但同样也没有深入分析国家形态、市场和技术是怎样变化与发展的,以及什么是动因促使它们的变化与发展,而只是说明了这三个因素如何共同影响与决定安全结构、生产结构、金融结构与知识结构的变化。这一点使得斯特兰奇理论中的历史主义方法论带有瑕疵。有人甚至把斯特兰奇的理论说成是“似乎假设了一种社会永恒运动,但没有找到向前推动的驱动力”的理论。 这一点上斯特兰奇的理论不如考克斯的理论具有彻底的历史主义性和实践本体的特点。
三、结 语
关键词:PBL教学法;“国际政治学概论”;策略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4107(2016)05-0001-02
一、PBL教学法简介
与以教师讲授为主的传统教学方法(Lecture-based Learning,简称:LBL)不同,以问题为导向的教学方法 (Problem-Based Learning,简称PBL),最早由美国神经病学教授布劳恩(Barrows)于 1969 年应用于加拿大的麦克马斯特大学医学院的医学教学中。其理论基础属于建构主义的理论范畴,其教学理念是 “问题是学习的起点,也是选择知识的依据”。
与传统教学法的不同之处在于,它强调学生的主动性学习,要求将学生的学习置于复杂的、有意义的问题情景中,通过学生的自主探究和与他人的共同合作解决问题,学习隐含在问题背后的科学知识,掌握解决问题的技能,提高自主学习的能力。
二、“国际政治学概论”教学现状
“国际政治学概论”是大学政治学、国际政治学和外交学专业本科生必修的专业基础课,主要讲授内容是国际体系中各个国际行为主体之间的政治关系及其发展变化的一般规律。其教学目的在于,通过本课程的讲授,使学生初步具备运用国际政治学的基本理论方法观察分析国际关系历史与现实的能力,进而为政治学、国际政治、国际关系和外交学专业本科生学习本专业和其他相关专业课程奠定理论基础。
“国际政治学概论”是一门理论性较强的专业基础课程,其授课对象是刚刚踏入大学校门的本科一年级学生。考虑到从高中到大学的知识衔接,新生尚未完全适应大学的学习与生活等因素,故而 “国际政治学概论”教学大都采用以教师个人讲授与知识灌输为主要特色的教学方法。
从当前“国际政治学概论”教学现状看,课堂教学过程中往往缺少授课教师与学生的互动,缺乏学生对国际政治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自主探索,课堂氛围沉闷,学生提不起精神,教师也感到教学乏味,授课效果不佳。在“国际政治学概论”教学中,如何引入多样化的教学方法,调动学生学习兴趣,引导学生自主学习,提高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已成为当务之急。
目前在诸多学科教学中现已广泛采用的、以问题导向为核心的PBL教学方法,为“国际政治学概论”的教学改革指明了一条新途径。在“国际政治学概论”教学中完全可以做到,课堂讲授与随机提问结合起来,也可以把设置问题与课堂讨论结合起来,也可以将合作探讨问题与自主学习和研究问题结合起来。教师也可以开展实践教学,将所学理论应用于国际关系史上重大历史事件分析与当代重大国际问题的分析。
如果把PBL教学方法很好地运用到“国际政治学概论”的教学,不仅可以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而且也可以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也可以做到“教学相长”。一些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发现的新问题、在课堂讨论中提出的分析问题的新角度等也可促使教师对其进行进一步思考,使其最终转化为教师的教学、科研成果。
三、PBL教学法在“国际政治学概论”教学中的运用策略
下面以《国际政治学概论(第三版)》(陈岳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四章“第三节 国际政治中的国家利益”教学为例,浅谈PBL教学方法在“国际政治学概论”教学中的具体运用。
有关“国家利益”的理论是国际政治学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外学界普遍认为,国家利益是国际政治中影响各国对外行为最根本因素,是国家对外行为的最基本动因。几乎所有国际政治学理论著作都会涉及“国家利益”问题。陈岳的《国际政治学概论(第三版)》就有关国际政治中的国家利益问题设置了三个议题,即国际政治中国家利益的内涵、作用和特点。很显然,仅仅通过这三个方面很难透彻地把握国际政治中的国家利益理论。为此,作为辅助理解国际政治中国家利益的内容,在“国家利益及其内涵”之下设置了“君主――王朝利益与民族国家利益”,“国家、国家理由和国家利益”等内容,讲述了国家利益的历史演变与国家利益同国家、国家理由、国家荣誉的关系。最后对国际政治中的国家利益作了如下界定:“国家利益是指一个国家内有利于其绝大多数国民共同生存与进一步发展的诸因素的综合。”依据这一概念,分析特定时期某个国家国家利益时,学生依然难以准确把握特定国家、在特定时期、特定环境下的国家利益。在“国家利益理论”教学中实际上学生感到最难的是国家利益的生成机理、国家利益的层次和优先次序、国家利益的认知与判断等问题。把这些问题弄清楚了国家利益的作用和特点就比较容易理解和掌握了。
在“国际政治学概论”教学中为了让学生掌握上述难点,透彻地了解和掌握国家利益理论,在教学中教师为学生设置了如下四个问题和三个案例。其一,国家利益到底是如何形成的?其二,国家利益是“有利于其绝大多数国民的共同生存与进步”综合性的“好处=利益”,那么它都包括那些“好处”?有层次,有轻重缓急吗?其三,某种“利益=好处”是不是“国家利益”是由谁来认知和判断的?其四,一国“国家利益”都受哪些因素的影响?
结合上述四个问题,笔者向三组学生(每一组约15个人)具体布置了三个具体分析案例,中国、“朝核问题”和“克里米亚问题”,用国家利益理论分析上述案例中相关国家各自的国家利益及其认知过程,上述国家采取的具体行动以及上述行动所折射出的各自的利益诉求和博弈结果。经一周的准备之后,各组首先派一名代表在课堂上汇报本组的学习成果,之后就有争议的问题进行了课堂辩论。学生对国家利益是否具有阶级性?不同层次的国家利益中最核心的国家利益应该是什么?国家利益的抽象性和具体性、国家利益的客观性与主观性以及国家利益是否受到约束和限制等问题结合案例展开了热烈讨论。极大地活跃了课堂。纵观学生的汇报发言和辩论,尽管他们的发言不够全面、甚至是片面的,但总体上已触及到了核心问题。虽然在辩论中也出现了偏离研究主题的现象,但在教师的及时提示和纠正之下也很快回到了讨论的主题。最后,教师对上述学生的课堂汇报和辩论作了点评,对学生的积极主动参与和敢于提出问题的探索精神给予了肯定,并结合整个讨论环节,对国家利益的作用、特点进行了归纳和总结。
通过上述学习和辩论,让学生深刻认识到,在当代民族国家体系之下国家利益的认知和最终确认是需要过程的,并通过占统治地位的阶级最终获得确认。但有时占统治地位的阶级所标榜的未必是真正的国家利益,阶级利益并不等同于国家利益。国家利益是分成次,分轻重缓急的。国家利益可划分为,安全利益、政治利益、经济利益、文化利益、国家荣誉等,其中国家的安全利益是最基本、最核心的利益。国家利益根据轻重缓急可分为重要利益、次要利益;当前利益、长远利益等。不仅如此,一国在某一问题上的国家利益还受到地缘、时间、空间、国际环境及相关其他国家利益的制约等。
从PBL教学法的实施效果来看,应该说基本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和效果。通过问题导向性的PBL教学,克服了过去教师单方面讲解理论,单向度地向学生灌输知识,学生被动学习和接受理论、知识的弊端,使理论导向性的“国际政治学概论”教学变得更加生动,师生之间的互动和交流增加了,激发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了学生对“国际政治学概论”的学习热情。
四、反思
PBL教学法是一种比较符合现代教育理念的教学方法,但在“国际政治学概论”教学的具体实践过程中,还存在以下困境。
其一,教学任务与授课课时之间的矛盾。“国际政治学概论”教学大纲安排的课时是72(72×40分=2880分)学时,而陈岳的《国际政治学概论》教材共7章加导论和结束语大概相当于8章的内容,每章平均学时为时,但采用PBL教学之后,《第三节 国际政治中的国家利益》一节内容就耗时达4学时。如果每个章节都采用PBL教学法,教师就很难完成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任务。因此,一学期72学时的课堂教学中, PBL教学法的运用次数不宜过多。教师只能根据教材内容,一学期安排两三次PBL教学即可。
其二,课程性质、要求与师生综合素质之间的矛盾。“国际政治学概论”是理论导向性的课程,逻辑性、思辨性很强,这要求教师和学生都必须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而这些刚刚步入大学校门、尚不知大学学习为何物的高中毕业生,在当下应试教育指挥棒下,无论是知识面,还是视野都比较狭窄,无论是对国际关系史的基础知识,还是对当下国际热点问题的了解都非常有限。加上他们刚刚在高考压力下解放出来,在远离父母、没有教师督促的“无人约束”的自由自在的大学环境里,除了“玩儿”,对学习根本提不起精神,甚至很多人对学习本身产生了厌烦情绪。因此,重新调动大学一年级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与读书热情存在诸多困难。
另外,PBL教学法对教师的教学能力也提出了要求。它要求教师不仅透彻地掌握教材内容,而且还要花很大的力气阅读相关材料熟悉案例,并结合案例精心设计相关问题,这对那些初涉讲台的青年教师而言,是一种不小的自我挑战。此外,PBL教学法对教师的课堂管理能力、教学组织能力、讨论掌控能力等也是考验。一旦出现偏差,课堂很容易就变成“杂谈”和“闲聊”,而这恰是大学一年级新生最喜欢和“最擅长”的。
总之,无论是LBL教学法、还是PBL教学法,毕竟都是一种教学方法和手段,并不是教学目的。每一种教学方法都有其合理内核和值得推崇的一面。因而不论运用何种教学手段,只要能让学生听明白、看明白、学明白所学理论知识和研究方法,并能灵活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和研究方法解决实际问题,才是课程教学改革的“王道”。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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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郑振峰.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课程教学问题初探[J].广
西教育,2013,(9).
从本质上分析,贸易政策自由化的提出,可以切实保障世界范围内各个要素配置在效率上得到有效提升,从而不断增加各个国家在经济方面的福利。但是,从严格意义上讲,贸易政策,尤其是基于政治经济学考虑的贸易政策,其强调的并不是立足于经济学理论上成本与收益的简单效率计量,而是与各种政治因素紧密联系的复杂性贸易决策或方针。由此可知,无论是国际层面上的政治经济学理论,还是国内层面上的政治经济学理论,就贸易政策的本质而言,其最终应用的目的都是为了确保国家内部利益的最大化。
一、贸易政策中国际意义上的政治经济学
就贸易政策而言,其国际意义上的政治经济学,又可称为国际政治经济学。对这一概念进行分析时,其利用的方法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自由主义方法,而是国际层面上的现实主义方法。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国际现实主义应运而生。这一主义的出现从某种程度上对经济大萧条时期,工业化国家以“以邻为壑”这一贸易政策为福利的举措进行了客观解释。以现实主义者为例,其主张的观点主要包括:1.国际层面上的政治经济学,其核心角色和主要分析单位是国家。2.理性占主导的国家所追求的是权利在自身层面上的最大化,但由于立足于国家整体而言,其整体利益更为重要,所以各个国家的政府便是保障这一整体利益的有效途径。 3.成本与收益的基本分析,是国家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选择和决策的主要依据。除此之外,有由金德尔伯格、库拉斯纳以及格尔潘等共同提出的“霸权安定理论”,是贸易政策在国际层面上较为有力的政治经济学分析。该理论认为:在国际政治经济之中,一个国家的地位能够直接决定这个国家对外部国家采取的经济政策。也就是说,一旦在国际这一综合体系中,出现了一个军事、经济以及政治等各方面力量超群的个体国家时,这一国家必然会要求并尝试构建一个相对开放的国际化贸易体制,从而通过报复、制裁等一系列强制手段进行相关规则、条例的执行和实施。
二、贸易政策中国内意义上的政治经济学
贸易政策,不单单是国家与国家之间相互作用、彼此交涉的结果,还是各个国家自身内部政治、经济、军事等诸多因素整合影响和综合作用的最终结果。从这一角度理解,贸易政策便是各个集团利用政治进行利益决策的真实反映。在国内层面上,贸易政策的政治经济学主要包括以下理论:
1.人们在政治领域追求自身的最大化利益。作为政治这一市场的需求者,选民会直接投票选择最有利于自身利益增进和扩大的候选人。而作为政治这一市场的供给者,无论是总统,还是议员,这些决策者都会尽可能追求当选或是连任。在贸易政策决定中,这一理论的应用,需要对经济市场进行假定,即竞争完全、收入二次分配可行、以简单多数的直接投票原则决定当选者、零投票成本以及决策者选择自由贸易政策。
2.斯托帕尔-萨缪尔森定理。该定理认为,当一个国家在劳动者数量上大幅度超过资本所有者数量时,如果其密集型劳动产品属于出口,而密集型资本产品属于进口,那么,政治层面的决策者便会以绝大部分劳动者的主观要求对贸易政策进行自由化开放。反之,如果这个国家的密集型劳动产品属于进口,而密集型资本产品属于出口,那么,自由化的贸易政策便会使得绝大部分劳动者利益受到损害,故此,该国家会产生自我保护的倾向。这就是国际贸易政策中经常出现的贸易保护主义。
三、贸易政策中综合意义上的政治经济学应用
(一)研究DUP经济
DUP,其实是与非生产性寻租直接的活动的简称。克鲁格表示,与经济学理论上单纯的寻求社会财富增加不同,这不是简单的寻利行为。虽然这种直接且不具备生产特性的寻租活动既不能直接增加商品的商业价值,也不能间接增加其劳务价值,但是,却可以通过特殊形式寻求并收获最大化的综合利益。在国际化贸易活动中,这一理论便有典型表现。通过一系列的院外活动,利益集团可以直接对相应产业实行两个贸易管理措施,以此确保集团可以获得相应的利益。其一,最高规格关税的实行。其二,进口、出口配额的直接保护。通常情况下,这种院外活动的开展和进行的理由或原因包括三个,即某一政策的存在、某一政策的实施以及某一政策的结果。就关税政策而言,其存在的价值就是保护整个民族工业的全面发展。但是,当国内市场出现一定程度的企业垄断现象时,其他企业便会失去提升质量、改进技术、增强市场核心竞争力的能力和激励,故此,关税政策便会自然成为保护寻租行为的重要手段。除此之外,进口许可证制度、汇率高估管理制度、进口配额、外汇管理制度等一系列伴随进口替代性政策制度存在的制度和条例,也会产生相应的经济租追求活动。从资源应用的角度分析,虽然这些活动属于对社会经济资源中有效资源的消耗和浪费,但是,这也从某种程度上构成了社会成本的贸易保护,并逐渐发展成为其中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
(二)选择贸易政策工具
当今世界,各个国家广泛使用的贸易政策其实是与国际贸易的基本理论分析是相背离的。事实上,之所以让国外直接承担例如反倾销税、自愿出口限制、反补贴税等系列保护成本造成的大规模福利损失,而不直接运用在政策上可获得最优化经济效率或次优化经济效率的工具,是因为政治决策者考虑其影响因素、影响范围、影响程度时,不仅要从经济层面上深入考虑,还要从政治层面全面分析。
(三)分析贸易政策决策
综合分析发现,发达国家中,绝大部分在自身政府管理上,都形成了两个相对独立且彼此分离的政策性领域。其中,一个领域是产业部门,另一个领域是国民经济。按理说,政策焦点原本应该属于宏观理论上的国民经济管理,但实际上,却是偏向于单个且微观的产业部门的。针对这一点,行政部门之间的一系列活动体现得较为显著。以行政部门之间的内部或外部妥协,以及行政部门与其他利益集团的利益争夺为例。这便是美国现行寡头政治最核心的特点,正是由于行政部门之间的相互作用和彼此牵制,反而阻碍了代表大部分人利益的贸易优化政策的实施。在政治经济的发展进程中,就各大产业而言,其反对外国进行贸易竞争保护的具体程度和高低,可以切实利用经济计量这一科学合理的方法进行分析和判断。针对这一方面,已经有了大量的文献资料和研究试验。同时,这些丰富的文献和研究也为贸易政策中保护性政治经济学奠定了坚实可靠的理论基础。
四、结束语
在国际贸易中,贸易政策的研究和分析是至关重要的。无论是自由贸易政策,还是反对自由贸易政策,其最终决策都需要经过宏观和微观的综合分析。当然,利用科学有效的经济计量方法进行其他国家贸易保护的程度计算和预估,也是保障国际贸易双方基本利益必不可少的分析策略。也就是说,其最终目的都是为了提升自我国家在要素配置和经济福利方面的收获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