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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国际税收;双语教学;教学方法改革;创新;教学资源库建设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18(2012)06-0132-03
《国际税收》是财税专业本科生或研究生的专业主干课程。上海金融学院近几年对该课程实施中英双语教学,取得一定经验,也面临一些挑战,需要进一步改革和创新。本文分析我国当前《国际税收》双语教学的现状,并结合上海金融学院的双语教学改革实践,提出了《国际税收》双语教学的改革创新设想。
一、《国际税收》实行双语教学的必要性
《国际税收》双语教学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即经济全球化的客观要求、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必然要求、国际化财税人才培养的现实需要。
(一)是经济全球化发展的客观要求
经济全球化作为当今的时代背景,日益深刻地影响着中国政治、经济、社会、文化以及高等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国际化已经成为高等教育最为显著的特征之一,而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人才亦成为适应经济全球化的必然选择。可见,各高校的教学目的、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改革,都是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之下一项广泛、深入而艰巨的任务[1]。
2001年教育部颁布的《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提高质量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为适应经济全球化和科技革命的挑战,本科教育要创造条件使用英语等外语进行公共课和专业课教学。”该项意见使得在我国大规模展开和推进双语教学成为可能和必需。《国际税收》因其产生背景的国际化、理论体系的国际化、规则案例的国际化而成为一门双语教学课程亦是必然。
(二)是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必然要求
教育对外开放是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推动力。教育对外开放其核心是以“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为指导,以经济全球化为背景,以培养有国际意识、国际交往能力、国际竞争能力的人为目标,其实践路径主要包括学生跨境流动、教师学者跨境流动、学术思想的跨境流动、不同国家之间的院校合作等等[2],而双语教学因能贯穿于上述路径始终而成为一个有效的国际化载体。
对于上海而言,推动教育国际化是上海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必然选择。《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进一步扩大教育对外开放,加强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大力培养国际化人才,提升上海国际化水平”[3]。这就尤其要通过加强双语教学,提升学生的国际语言交流能力和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三)是培养国际化财税专业人才的现实需要
对国际化财税专业人才的不能仅仅理解为能讲外语、熟悉国外环境来理解。从个体的视角,是看个人的能力和素质,能不能适应国际市场竞争、就业市场竞争的需要,能不能在国门内外适应市场创造价值;而从学校来看,就是能不能构建一个国际化财税专业人才培养的环境[4]。这就需要学校设计出符合科学合理的双语教学体系,《国际税收》则是这个体系中的首选双语课程。
《国际税收》双语课程的开设,并非专业教学和语言教学的简单组合。语言作为知识的载体,在双语教学的课堂上,语言已经从一种工具变为一种思想,一种知识库。财税专业学生通过英语这个媒介,通过专业知识的学习,可以阅读国外原版的书籍、论文和研究报告,可以掌握国外先进的理论和实践,可以拓展国际视野拥有世界人文情怀。
二、《国际税收》双语教学存在的问题
《国际税收》双语教学的现状并不容乐观,无法较好地满足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之下对国际化财税专业人才以及留学生培养的需要。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如下:
(一)双语教学的质量受到师资水平的限制
双语教学要求双语教师不仅要具备较强的专业知识,还有拥有良好的外语能力和扎实的教学能力。但当下制约双语教师的瓶颈是外语专业教师缺乏的是专业知识,专业教师缺乏的外语口头表达和思维。各高校教授《国际税收》双语教师虽然一般都具有硕士、博士学位,专业基础比较扎实,并有一定英语基础,但这些教师绝大多数没有一年以上国外的学习或工作经历,英语能力并不全面,阅读能力强而听说能力弱,对国际经济、西方社会的了解仅来自于媒体或有限的阅读,很难在教学中将《国际税收》中所依托的国际背景、所伴随的国际经济发展形势讲解透彻。同时,《国际税收》课程中有大量的国际双重征税、国际逃避税案例,各高校教师普遍缺乏在实务部门、跨国公司、中介机构的工作经验或挂职经历,对案例的掌握仍然是纸上谈兵,难以案例的来龙去脉讲解清楚。所有这些都严重制约了《国际税收》双语课程的质量。
(二)双语教学的效果受制于学生的专业基础和英语水平
学生作为双语教学的主体和接受者,其接受能力直接影响教学效果。《国际税收》要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不仅需要学生有较为扎实的理论基础,还需要学生具备一定的英语水平。从理论基础来看,《国际税收》需要有相关的先导课程,如财政学、税收学、外国税制、经济法等。学生掌握上述课程的基础上再学习《国际税收》,才可能起到有源可追有本可溯的效果。但目前就现实情况来看,各高校针对财税本学生的教学效果可能因学生前期理论基础不扎实、理解能力薄弱的原因无法保证,而对非本专业的如会计、国际贸易、国际商务的学生开设,其效果更是无法保障。同时,该课程还要求学生熟悉相关术语的英文表述,并具有较强的对相关专业知识的英文理解和表达能力。但我国虽然一直重视英语教学,长期形成了注重读写能力,忽视听说能力的教学模式,这使得学生在接受英文的专业知识时困难重重。另外,因各地区的英语教学水平差异很大,学生的英语水平也参差不齐,课程设计凸显得相当困难。而英语水平较低的学生,大量陌生信息的涌入成为他们阅读和理解的障碍,甚至产生厌学心理,极大地影响了双语教学的效果。
(三)双语教学的内容受到教学资料的制约
双语教材是双语教学的核心教学资源,是实施双语教学的重要基础。目前,国内相关《国际税收》的教材主要有两类,一类是中文版教材,这类教材自成体系,其中不乏许多优秀的教材,诸如葛惟喜、朱青、杨斌、方卫平等编著的各类《国际税收》教材,其编著的体系脉络相近,侧重点各不相同,可以较好地满足教学需求,起到很好的互补作用,但是该类教材尽管对部分专业术语进行了英语标注,但毕竟是中文教材,难以满足双语教学的需要。另一类是英文原版教材,如Brian J.Arnold and Michael J. McIntyre.编写的International Tax Primer(2nd edition.ASPEN Publishers, INC., New York, New York,,U.S.A,2004)等。但由于思维习惯的不同,原版教材在内容编排上较为零散,编排系统性不足,且价格昂贵,篇幅巨大,与我国开设的课程衔接不紧密,内容不一定与教学计划相符等缺点。从参考资料来看,UN和OECD的英文原版范本、以及两个组织的网站都有丰富的国际税收信息资源,但是由于受学生阅读能力的限制,这些参考资料难以发挥预期的果效。
三、《国际税收》双语教学的改革创新实践
上海金融学院自2008年2月始在全校开设《国际税收》双语课程,除面向财税本专业之外,授课对象还包括:公共管理、金融学、国际金融、保险学、社会保障、会计学、国际会计、财务管理、国际贸易、国际商务等十多个专业的国内学生和海外留学生。三年多来,通过教学团队的努力和学生的积极配合,开展了以下创新实践。
(一)明确人才培养目标,更新双语教学理念
我校的《国际税收》教学根据学科专业建设规划和“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和国际化”的“三型一化”人才培养特色,确立了以“应用型财税专业人才”的培养目标,突出“以素质为基础、以能力为本、以就业为导向”的人才培养特色。以此人才培养目标为依托,《国际税收》课程以学生的基本素质和应用能力培养为主线,以专业知识学习为主兼顾英文学习目标,使学生熟练掌握经济全球化下国际税收的基础理论,国际惯例与国际准则,了解国际税收学科领域的前沿问题,能够运用国际税收的基本理论分析现行税收政策和制度;促进学生结合专业知识强化对第二语言的学习和实际运用,进而拓宽学生专业学习和交流的界面,同时培养学生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我们最终的落脚点是两种语言的学习既是对专业知识的掌握与应用,也是对两种社会文化、语言、思维习惯差异的熟悉与了解。
(二)突出教学设计,改革教学方法
在教学设计上,《国际税收》突出“四个结合”,即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教材与前沿相结合、教师传授与学生参与相结合、个体教学与团队合作相结合。为了突出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我们增加了课程中的实验实践教学内容,重点选择了税收管辖权、国际双重征税及其减除、转让定价、国际税收竞争四个项目,作为实践教学项目,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其中,通过如下流程设计,即课堂确定教学主题学生查阅相关资料小组讨论写出项目论文进行课堂交流小组修改并提交项目论文,达到培养学生创新思维和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的目的。
在教学方法上灵活运用启发式、讨论式、互动式、情景式等教学方法,力求从多角度、多层面提高学生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教学中教师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案例教学、课堂讨论、教学演示、专项研究、小组实践等。同时推广现代信息技术在日常教学中的应用,教学团队注重多媒体技术在课堂教学中的运用,制作了素材丰富的多媒体教学课件。一方面采用典型的讲授型模式进行常规教学:播放课件创设情境教师讲授提出问题学生思考讨论教师归纳总结。另一方面采用案例视频教学型模式:利用多媒体呈现案例视频引出问题教师引导学生分析案例,解决问题学生网上浏览、分析其它相关案例师生共同归纳总结。案例的遴选采取中外结合的办法,既有国外经典案例,又有中国国际税收实务的案例,以使学生能够发挥主观能动性,对知识点更好地加以理解和把握,从而提高综合分析和解决国际税收问题的能力。而在进行专项研究时,为充分发挥学生的能动性,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其中,采用了主题探究型模式:确定研究主题制定研究计划,明确小组成员分工搜集网络资源网上协商研讨完成研究报告汇报研究成果师生评价总结。
(三)注重教材选择,精选教学内容
为了使学生更好地运用和掌握相关知识,本课程选用了国内反响较好的人大版教材,同时辅之以英文原版教材,二者结合使用。由于《国际税收》是研究跨国国际税收关系的一门课程,其研究领域既涉及到经济理论,又涉及到国际税收的法律、法规,还涉及到国际税收的实践,且该课程采用双语授课,目的是培养既懂专业又懂外语的国际性人才、以适应经济发展所需要的对复合型人才的需求。因此,针对实际教学需要,我们已着手英文教材的编写工作,在参考国内外相关教材的基础上,按照国内较为成熟的内容体系,采用全英文编写,既可以保证教材编写体系的完整,同时又可以保证英文教学的需要,且相较于购买原版教材,经济实用。我们已在近几年的教学中将部分在编教材内容添加到日常教学中,学生反响较好。
在教学内容的选择上,一方面沿袭以往对基础理论的重视,积极引进国内外最新的基础理论和研究成果来更新和深化教学内容,夯实学生的理论基础;另一方面根据课程实务性较强的特点,增加案例教学,尤其对一些真实案例进行分析,从而提高课程内容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同时也可以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同时为了拓宽学生的研究视野,教学团队正着手该课程教学资源库的建立,一方面多方收集国外最新的文献资料,《国际税收》双语教学改革与创新探讨
申 燕 王 莹
(上海金融学院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上海 200061)
摘 要:《国际税收》课程实行双语教学很有必要。要提高《国际税收》双语教学的水平,需要进一步明确人才培养目标更新双语教学理念;突出教学设计,改革教学方法;注重教材选择,精选教学内容,编好英语配套教材;完善适应双语教学的课程评价体系;建设好从事双语教学的师资队伍。
关键词:国际税收;双语教学;教学方法改革;创新;教学资源库建设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18(2012)06-0132-03
《国际税收》是财税专业本科生或研究生的专业主干课程。上海金融学院近几年对该课程实施中英双语教学,取得一定经验,也面临一些挑战,需要进一步改革和创新。本文分析我国当前《国际税收》双语教学的现状,并结合上海金融学院的双语教学改革实践,提出了《国际税收》双语教学的改革创新设想。
一、《国际税收》实行双语教学的必要性
《国际税收》双语教学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即经济全球化的客观要求、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必然要求、国际化财税人才培养的现实需要。
(一)是经济全球化发展的客观要求
经济全球化作为当今的时代背景,日益深刻地影响着中国政治、经济、社会、文化以及高等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国际化已经成为高等教育最为显著的特征之一,而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人才亦成为适应经济全球化的必然选择。可见,各高校的教学目的、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改革,都是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之下一项广泛、深入而艰巨的任务[1]。
2001年教育部颁布的《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提高质量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为适应经济全球化和科技革命的挑战,本科教育要创造条件使用英语等外语进行公共课和专业课教学。”该项意见使得在我国大规模展开和推进双语教学成为可能和必需。《国际税收》因其产生背景的国际化、理论体系的国际化、规则案例的国际化而成为一门双语教学课程亦是必然。
(二)是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必然要求
教育对外开放是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推动力。教育对外开放其核心是以“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为指导,以经济全球化为背景,以培养有国际意识、国际交往能力、国际竞争能力的人为目标,其实践路径主要包括学生跨境流动、教师学者跨境流动、学术思想的跨境流动、不同国家之间的院校合作等等[2],而双语教学因能贯穿于上述路径始终而成为一个有效的国际化载体。
对于上海而言,推动教育国际化是上海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必然选择。《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进一步扩大教育对外开放,加强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大力培养国际化人才,提升上海国际化水平”[3]。这就尤其要通过加强双语教学,提升学生的国际语言交流能力和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三)是培养国际化财税专业人才的现实需要
对国际化财税专业人才的不能仅仅理解为能讲外语、熟悉国外环境来理解。从个体的视角,是看个人的能力和素质,能不能适应国际市场竞争、就业市场竞争的需要,能不能在国门内外适应市场创造价值;而从学校来看,就是能不能构建一个国际化财税专业人才培养的环境[4]。这就需要学校设计出符合科学合理的双语教学体系,《国际税收》则是这个体系中的首选双语课程。
《国际税收》双语课程的开设,并非专业教学和语言教学的简单组合。语言作为知识的载体,在双语教学的课堂上,语言已经从一种工具变为一种思想,一种知识库。财税专业学生通过英语这个媒介,通过专业知识的学习,可以阅读国外原版的书籍、论文和研究报告,可以掌握国外先进的理论和实践,可以拓展国际视野拥有世界人文情怀。
二、《国际税收》双语教学存在的问题
《国际税收》双语教学的现状并不容乐观,无法较好地满足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之下对国际化财税专业人才以及留学生培养的需要。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如下:
(一)双语教学的质量受到师资水平的限制
双语教学要求双语教师不仅要具备较强的专业知识,还有拥有良好的外语能力和扎实的教学能力。但当下制约双语教师的瓶颈是外语专业教师缺乏的是专业知识,专业教师缺乏的外语口头表达和思维。各高校教授《国际税收》双语教师虽然一般都具有硕士、博士学位,专业基础比较扎实,并有一定英语基础,但这些教师绝大多数没有一年以上国外的学习或工作经历,英语能力并不全面,阅读能力强而听说能力弱,对国际经济、西方社会的了解仅来自于媒体或有限的阅读,很难在教学中将《国际税收》中所依托的国际背景、所伴随的国际经济发展形势讲解透彻。同时,《国际税收》课程中有大量的国际双重征税、国际逃避税案例,各高校教师普遍缺乏在实务部门、跨国公司、中介机构的工作经验或挂职经历,对案例的掌握仍然是纸上谈兵,难以案例的来龙去脉讲解清楚。所有这些都严重制约了《国际税收》双语课程的质量。
(二)双语教学的效果受制于学生的专业基础和英语水平
学生作为双语教学的主体和接受者,其接受能力直接影响教学效果。《国际税收》要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不仅需要学生有较为扎实的理论基础,还需要学生具备一定的英语水平。从理论基础来看,《国际税收》需要有相关的先导课程,如财政学、税收学、外国税制、经济法等。学生掌握上述课程的基础上再学习《国际税收》,才可能起到有源可追有本可溯的效果。但目前就现实情况来看,各高校针对财税本学生的教学效果可能因学生前期理论基础不扎实、理解能力薄弱的原因无法保证,而对非本专业的如会计、国际贸易、国际商务的学生开设,其效果更是无法保障。同时,该课程还要求学生熟悉相关术语的英文表述,并具有较强的对相关专业知识的英文理解和表达能力。但我国虽然一直重视英语教学,长期形成了注重读写能力,忽视听说能力的教学模式,这使得学生在接受英文的专业知识时困难重重。另外,因各地区的英语教学水平差异很大,学生的英语水平也参差不齐,课程设计凸显得相当困难。而英语水平较低的学生,大量陌生信息的涌入成为他们阅读和理解的障碍,甚至产生厌学心理,极大地影响了双语教学的效果。
(三)双语教学的内容受到教学资料的制约
双语教材是双语教学的核心教学资源,是实施双语教学的重要基础。目前,国内相关《国际税收》的教材主要有两类,一类是中文版教材,这类教材自成体系,其中不乏许多优秀的教材,诸如葛惟喜、朱青、杨斌、方卫平等编著的各类《国际税收》教材,其编著的体系脉络相近,侧重点各不相同,可以较好地满足教学需求,起到很好的互补作用,但是该类教材尽管对部分专业术语进行了英语标注,但毕竟是中文教材,难以满足双语教学的需要。另一类是英文原版教材,如Brian J.Arnold and Michael J. McIntyre.编写的International Tax Primer(2nd edition.ASPEN Publishers, INC., New York, New York,,U.S.A,2004)等。但由于思维习惯的不同,原版教材在内容编排上较为零散,编排系统性不足,且价格昂贵,篇幅巨大,与我国开设的课程衔接不紧密,内容不一定与教学计划相符等缺点。从参考资料来看,UN和OECD的英文原版范本、以及两个组织的网站都有丰富的国际税收信息资源,但是由于受学生阅读能力的限制,这些参考资料难以发挥预期的果效。
三、《国际税收》双语教学的改革创新实践
上海金融学院自2008年2月始在全校开设《国际税收》双语课程,除面向财税本专业之外,授课对象还包括:公共管理、金融学、国际金融、保险学、社会保障、会计学、国际会计、财务管理、国际贸易、国际商务等十多个专业的国内学生和海外留学生。三年多来,通过教学团队的努力和学生的积极配合,开展了以下创新实践。
(一)明确人才培养目标,更新双语教学理念
我校的《国际税收》教学根据学科专业建设规划和“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和国际化”的“三型一化”人才培养特色,确立了以“应用型财税专业人才”的培养目标,突出“以素质为基础、以能力为本、以就业为导向”的人才培养特色。以此人才培养目标为依托,《国际税收》课程以学生的基本素质和应用能力培养为主线,以专业知识学习为主兼顾英文学习目标,使学生熟练掌握经济全球化下国际税收的基础理论,国际惯例与国际准则,了解国际税收学科领域的前沿问题,能够运用国际税收的基本理论分析现行税收政策和制度;促进学生结合专业知识强化对第二语言的学习和实际运用,进而拓宽学生专业学习和交流的界面,同时培养学生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我们最终的落脚点是两种语言的学习既是对专业知识的掌握与应用,也是对两种社会文化、语言、思维习惯差异的熟悉与了解。
(二)突出教学设计,改革教学方法
在教学设计上,《国际税收》突出“四个结合”,即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教材与前沿相结合、教师传授与学生参与相结合、个体教学与团队合作相结合。为了突出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我们增加了课程中的实验实践教学内容,重点选择了税收管辖权、国际双重征税及其减除、转让定价、国际税收竞争四个项目,作为实践教学项目,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其中,通过如下流程设计,即课堂确定教学主题学生查阅相关资料小组讨论写出项目论文进行课堂交流小组修改并提交项目论文,达到培养学生创新思维和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的目的。
在教学方法上灵活运用启发式、讨论式、互动式、情景式等教学方法,力求从多角度、多层面提高学生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教学中教师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案例教学、课堂讨论、教学演示、专项研究、小组实践等。同时推广现代信息技术在日常教学中的应用,教学团队注重多媒体技术在课堂教学中的运用,制作了素材丰富的多媒体教学课件。一方面采用典型的讲授型模式进行常规教学:播放课件创设情境教师讲授提出问题学生思考讨论教师归纳总结。另一方面采用案例视频教学型模式:利用多媒体呈现案例视频引出问题教师引导学生分析案例,解决问题学生网上浏览、分析其它相关案例师生共同归纳总结。案例的遴选采取中外结合的办法,既有国外经典案例,又有中国国际税收实务的案例,以使学生能够发挥主观能动性,对知识点更好地加以理解和把握,从而提高综合分析和解决国际税收问题的能力。而在进行专项研究时,为充分发挥学生的能动性,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其中,采用了主题探究型模式:确定研究主题制定研究计划,明确小组成员分工搜集网络资源网上协商研讨完成研究报告汇报研究成果师生评价总结。
(三)注重教材选择,精选教学内容
为了使学生更好地运用和掌握相关知识,本课程选用了国内反响较好的人大版教材,同时辅之以英文原版教材,二者结合使用。由于《国际税收》是研究跨国国际税收关系的一门课程,其研究领域既涉及到经济理论,又涉及到国际税收的法律、法规,还涉及到国际税收的实践,且该课程采用双语授课,目的是培养既懂专业又懂外语的国际性人才、以适应经济发展所需要的对复合型人才的需求。因此,针对实际教学需要,我们已着手英文教材的编写工作,在参考国内外相关教材的基础上,按照国内较为成熟的内容体系,采用全英文编写,既可以保证教材编写体系的完整,同时又可以保证英文教学的需要,且相较于购买原版教材,经济实用。我们已在近几年的教学中将部分在编教材内容添加到日常教学中,学生反响较好。
在教学内容的选择上,一方面沿袭以往对基础理论的重视,积极引进国内外最新的基础理论和研究成果来更新和深化教学内容,夯实学生的理论基础;另一方面根据课程实务性较强的特点,增加案例教学,尤其对一些真实案例进行分析,从而提高课程内容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同时也可以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同时为了拓宽学生的研究视野,教学团队正着手该课程教学资源库的建立,一方面多方收集国外最新的文献资料,保证学生可以了解到最新的发展动态;另一方面,收集视频素材以及动画素材等动态教学资源,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目前已经收集了包括各类避税地、各国海外逃税案以及瑞士银行保密制度等相关内容的视频资料供教学使用。
(四)完善教学评价体系,推进考核方法的改革
虽然我校的《国际税收》课程的教学对象主要以国内学生为主,但还包括部分相关专业的留学生,而且随着来华外国留学生的增加,越来越多的留学生选择了这门课程,而教学效果则直接关系到高校对于外国留学生的吸引力。因此建立一套可以全面考核双语教学的指标体系成为了当前保证双语教学质量的首要任务和制度保证,因此本课程正尝试在这些方面做出有益的探索,采用对教、学和课堂评估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指标设计,合理地对教师的教学,学生的学习以及教学过程进行考核,从而达到全面客观的评价结果。
该课程在考核方式的选择上,采用多元评价,不再拘泥于期末考试,而是将平时的考核与期末成绩结合考虑,通过灵活采用多种形式包括布置作业、小组论文、随堂小测验等方式,检查学生对知识的掌握,及时对学生的平时学习状态进行评价。
此外,课程教研组还积极推进试题库的建设,正在筹建中的试题库包括中英文两种,通过分类试题库的建设,不仅有利于推进《国际税收》的课程建设,有效地实现对该学科课程知识点的分布、覆盖面的宽窄、难易程度的掌握和分数比例的合理搭配;而且规范了《国际税收》课程的考试工作,使试题符合统一化、标准化和科学化的要求,有益于引导学生认真、全面地学习课程内容,系统地掌握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外语知识,培养和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进一步提高该课程的教学质量。
(五)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提高师资队伍水平
鉴于目前双语教师师资偏少、英语水平及运用能力仍然不高的现状,学校制定了全面的双语教师引进和培养计划。对于财税专业来说,目前正在努力引进高水平海外师资,并且通过聘请外教来加强国际化的师资力量。同时有针对性地对现有师资中英语基础较好并有较大发展潜力的老师给予英语进修、国外短期学习、国内外访问学者等机会,以提高他们的专业和英语水平。为了激发双语教师的教学积极性,学校还建立起了相应的激励制度。如示范性双语教学(即全英文授课)的课时系数为2,普通双语教学(每堂课英语的授课比重在50%以上)的课时系数为1.5。我们则根据授课对象的不同选择不同的教学模式,如对国际金融、国际商务、国际贸易的学生采用示范性双语教学,而对其他专业则为普通双语教学。
另外,鉴于应用型大学对“双师型”教师的渴求,学校出台了教师挂职锻炼的支持计划。《国际税收》实则也是一门实务性很强的课程,为保证教学效果,我们已派出两位教师到税务部门和中介机构开展为期三月的挂职锻炼,并保持与上述单位与机构之间的密切联系,通过项目合作等方式使师资队伍保持实务的先进性。
参考文献:
\[1\]袁崇轶.经济全球化影响下的高等教育\[N\].光明日报(第5版),2001-12-6.
\[2\]课题组.扩大开放,建设高等教育强国.
一、国际税收筹划的客观基础
企业要进行国际税收筹划,首先要对各国的税制进行深入了解。国际税收筹划的客观基础是国际税收的差别,即各国由于政治体制不同、经济发展不平衡,税制之间存在着的较大差异。这种差异为跨国纳税人进行税收筹划提供了可能的空间和机会。
不同国家或地区的税收差别是由税收管辖权、税率、课税对象、计税基础、税收优惠政策等几个方面组成的:
1、税收管辖权上的差别
各国税制上的税收管辖权主要有三种类型:居民管辖、公民管辖和所得来源管辖。各个国家或地区一般是根据自身的政治、经济情况和法律传统,选择及行使税收管辖权,其中多数国家是同时行使居民管辖权和所得来源管辖权的。由于各国家行使不同的税收管辖权,从而为国际税收筹划创造了机会。
2、税率上的差别
税率差别是指不同的国家,对于相同数量的应税收入或应税金额课以不同的税率。企业可以选择综合税率较低的国家来投资,也可以将税率高的国家所属机构的利润转移到税率低的国家。
3、课税对象和计税基础的差别
不同的国家税种的课税对象可能不同,不同国家对于每一课税对象所规定的范围和内容也可能不同,因此计税基础也会存在差异。企业可以利用不同的税收处理进行税收筹划。
4、税收优惠的差别
许多国家为了吸引外国投资,对于国外投资者在征税上给予实行各种不同形式的优惠。如减免税、各种纳税扣除等。一国的税收优惠政策是跨国纳税人税收筹划的一个重要内容。
从上述的分析可见,国际税收筹划的基础就是各国税制的差异。企业只有在全面掌握有关国家税收法规及其具体税制的基础上,兼考虑一些其它客观因素,才有可能制定出正确的税收筹划方案。
二、国际税收筹划的具体方法
依据国际税收筹划的基础和其它相关因素,可以大略总结出国际税收筹划的具体方法如下:
1、税收管辖权规避
正如上文所论述的,企业可以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同一个行使居民管辖或公民管辖的国家或所得来源管辖的国家发生联系。这就是所谓的税收管辖权规避。
对外投资的企业可以通过避免成为一个国家的常设机构来降低税负。许多国家对企业的“常设机构”的利润是课税的,因此在短期跨国经营活动中,尽量不成为东道国的“常设机构”,则可避免向东道国纳税。这种规避可以通过控制短期经营的时间或是通过改变在东道国机构的性质来实现。
2、利用税率差别
由于不同国家规定的税率存在差别,在进行国际税收筹划时,企业可以选择综合税率较低的国家来投资,也可以将税率高的国家所属机构的利润转移到税率低的国家。据统计,美国跨国公司持有资产总额25%部分分布在那些公司所得税率低于20%的国家或地区,在这些国家资产收益率普遍较高。
通常实践中转移应税收入的方法有几种:
(1)企业可以利用信托方式转移财产。信托关系一旦成立,委托人把自己的财产委托给信托机构管理,在法律上信托财产与委托人之间的所有权关系就切断。一般对财产所有人委托给受托人的财产所得不再征税。而且在全权信托中,信托的受益人对信托财产也不享有所有权,所以只要受益人不从信托机构得到分配的利益,受益人也不用就信托财产缴纳任何税收。在税收筹划中可以利用这种规定来避税,如果一个国家的所得税税率较高,该国企业就可以以全权信托的方式把自己的财产委托给设在境外的无税地或低税地的信托机构代为管理,通过创立这种国外信托,财产所有人以及信托的受益人就可以彻底摆脱就这笔财产所得向本国政府纳税的义务。同时,由于信托财产是委托无税地或低税地信托机构管理的,当地政府对信托财产所得一般也不征收或征收很少的所得税。
(2)企业也可以通过向低税率国关联企业转移利润的方法利用转让定价手段在公司集团内部转移利润,使公司集团的利润尽可能多地在低税国关联企业中实现。实践中跨国公司在税收筹划中这种方法最为常见。
(3)通过组建内部保险公司来转移利润。所谓内部保险公司是指由一个公司集团或从事相同业务的公司协会投资建立的、专门用于向其母公司或姊妹公司提供保险服务以替代外部保险市场的一种保险公司。利用内部保险公司可以进行跨国税收筹划。具体做法是,在一个无税或低税的国家建立内部保险公司,然后母公司和子公司以支付保险费的方式把利润大量转出居住国,使公司集团的一部分利润长期滞留在避税地的内部保险公司账上。内部保险公司在当地不用该笔利润纳税,而这笔利润由于不汇回母公司,公司居住国也不对其课税。
还有其它一些转移应税收入的方法,这些方法在实践中被有效地运用在国际税收筹划中。
3、在税收筹划中注意课税对象和计税基础的差别
在税收筹划中,要注意考虑所选择投资地的税种主要是所得税,根据投资地在存货计价与成本核算、固定资产折旧、各类准备基金的提取等方面税制规定的不同来进行筹划。
4、筹划时考虑税收优惠政策
一、指导思想
以20__年全市地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按照“巩固、完善、规范、提升”的发展思路,坚持做到“六个不动摇”,强化外籍个人档案管理,实施国际税收情报交换,按照上级要求履行行政事务管理线的“综合、服务、协调、督察”四项职能,提高依法治税工作水平,推进我市涉外税收事业快速健康发展。
二、目标和任务
20__年国际税收管理科的工作目标和任务是: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和市局相关科室的工作联系,制定联席会议工作制度,为加强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税收管理形成外部保障和业务支持;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外籍个人“一人一档”源泉控管工作,全面详实准确地收集外籍个人有关档案,力争归档率100%;严格核查涉外经济合同内容,严格把握对外国企业“售付汇”的征免权限,防止税款流失;积极探索适应于我局实际情况的税收情报交换工作方法,深入研究国际间反避税工作技巧,保证国家税款及时足额入库;在行政事务管理方面围绕收入中心,服务大局,协调科室间关系,当好参谋。
三、措施和要求
(一)外联工作
积极争取政府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的重视和支持。加强与公安局的出入境管理部门、人民银行的外汇管理部门和国税局的涉外税收管理部门、工商局外籍管理科、市商务局等单位的沟通与联系。建立联系会议制度,通过联席会议和定期交换信息,及时掌握我市外籍个人出入境、外汇支取和经营收入情况。
(二)外籍人员“一人一档”工作
根据湘地税发[20__]18号文件规定,制定《岳阳市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做到“四个管理”,即:
1,台帐管理。对辖区内有外籍人员就业和提供应税劳务的单位,无论人数多少,也无论外籍人员是否居民纳税人,都要求该企业建立管理台帐。台帐内容应包括姓名、国籍、职务、任职时间等信息;
2,档案管理。尽快设计出“一人一档”数据库软件,采用纸质和电子档案共存的方式记录登记情况。具体包括:外籍个人基本情况及变更资料、个人所得税申报纳税资料、税务审计(检查)和纳税评估资料、情报交换和查资料等相关资料。
3,动态管理。根据外籍人员的增减变化、职务变动、居住时间、出入境时间、收入变化等及时更新档案资料,切实做到对外籍人员的税收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
4,制度管理。建立外籍个人“一人一档”工作与考核相结合的制度,把外籍个人“一人一档”管理档案中的有关数据与涉外税务审计(检查)和审核评税结论进行对比,作为纳税单位的纳税信誉等级评定的重要依据,促进纳税单位自觉配合开展此项工作,按时报送有关资料,完善管理档案,保证“一人一档”工作自行完善。
(三)国际情报交换和反避税工作
逐步探索和建立非居民纳税人税收管理体系,结合近年来为企业办理售付汇凭证工作中出现的情况,将向境内涉外企业收取特许权使用费、租金、利息、股息等费用的外国公司及为境内涉外企业提供承包工程、设计、检测等服务的外国企业作为非居民税收管理的重点,做好售付汇证明的审核与开具的同时,通过加强日常审核管理和开展国际税收情报交换等工作,不断提高对跨国税源的监管能力。
(四)开展对涉外纳税事项的纳税约谈工作
(五)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围绕组织收入这一中心,为领导决策服务,为征管一线服务,为机关正常运转服务。
1,做好参谋工作。纵观全局,在搞好调查研究,信息采集的基础上为领导决策服务;综合分析,研究论证,提出办文、办公、办事的建议,为领导提供参考资料;认真执行领导决定和指示,协助处理日常事务,为领导当好助手;加强同上级、同级和各部门的联系,加强机关内部之间的协调、配合,沟通磋商,使各方面和谐统一、步调一致。
【关键词】涉外演出 税收征管 可行性措施
一、郑州市积极探索涉外演出的税收征管的途径
涉外演出税收管理是指一国根据收入来源地管辖权,对非居民来源于本国收入和所得行使征税权,并进行相关税收征收和管理的活动。根据国际税收协定有关“艺术家和运动员”条款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外团体或个人在我国从事文艺及体育演出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外国和我国港澳台地区的演员以团体名义来内地演出,应该缴纳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但目前国内对于境外演出团体应缴纳的外资企业所得税的征管一直是一个盲点,每年导致大量税款流失。对此,郑州市积极探索涉外演出的税收征管途径。
1、建立长效机制,完善涉外演出的税收征管制度
为维护国家税收权益,进一步加强境外团体在郑州市从事文艺及体育表演的税收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文化部、国家体委关于来我国从事文艺演出及体育表演收入应严格依照税法规定征税的通知》(国税发[1993]089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外团体或个人在我国从事文艺及体育演出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106号)有关规定,郑州市国税局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结合郑州市涉外演出税收征管情况中存在的问题,制定了《郑州市境外演出团体税收征收管理办法》,明确了征税范围、税务登记方法、纳税义务确定、应税收入计算、税款征收方式,打破了管理瓶颈,建立了长效机制,理顺了申报、扣缴及管理环节,明确了各级工作职责,建立起相互监督制约机制,规范了涉外演出的税收征收管理。
2、强化税源控管
郑州市国税局为严密征管,根据《郑州市境外演出团体税收征收管理办法》,要求主管税务部门对每个境外演出项目单独建档,进行纳税初始认定,及时审核其完税情况,既为税款申报或扣缴提供具体辅导,又为税源的跟踪管理提供线索,防止税款流失。而且在市局质量管理考核办法中,把涉外演出税收征管作为重大加分项目,考核机制的引导效应确保了我市的涉外演出税收征管工作快速打开局面。
3、健全组织机构体系
为了加强对全市涉外演出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领导,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郑州市国税局成立了涉外演出税收管理组,明确了人员及职责,定期召开小组会议进行交流,从业务指导、人员配备、组织协调等各方面确保了非居民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4、加强沟通,信息共享
在同地税共享信息基础上,积极同郑州市商务、外汇管理、文化、教育部门建立沟通联系,获取各类外部信息,发现薄弱环节、以上信息的取得,使得郑州市国税局及时了解到涉外演出活动的计划安排,及时了解掌握、及时监控涉外演出、外籍演员、国外演出团体的基本情况,采取措施积极主动管住税源。既提高了管理针对性,也消除了管理中的盲点。
5、加强税收宣传与辅导
一是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专题宣传培训,着力提高管理人员素质。首先组织业务骨干参加了由国家税务总局协定处领导主讲的国际税收协定讲座;其次根据涉外演出税收管理专业性强、政策涉及面广的特点,在各基层局组织了多次由税务业务骨干和企业专业人员参加的国际税收基础知识培训。2005年至2007年共印发各种书面宣传材料10000余份,结合实际案例详细讲解了涉外演出及税收协定等涉税管理专业知识,内容涉及税收政策、工作特点、业务流程等各个方面;第三,市国税局的网站专设国际税收专栏,开展涉外演出政策及相关的税收法规网上查询,网上答疑,政策讨论,以提高境外演出团体的税收遵从度。第四,抓住有利时机,联系办公室及新闻单位,在各大媒体相继发表几十篇新闻报道。其中《演唱会散场,50万元税款谁来“扛”》在中国税务报头版头条发表,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扩大了我局国际税收工作的影响力,推动了涉外演出税收工作的开展。
6、加强情报收集与分析工作
加强情报收集与分析工作。利用外部资源,收集整理相关信息,为税收执法提供参考资料。如:通过国际权威收入调查机构,获取香港、台湾等演员、艺术家在其原居住国演出的收入水平,系统分析后掌握了不同级别演员的平均收入水平,及其在我国演出的收入浮动比例,为外籍演员收入核定、纳税评估、税务约谈工作提供了有价值的参照数值。加强情报核查与提供工作。一方面认真采集、制作税收情报提供给协定国,防止非居民避税,以提高其税收遵从度;另一方面深入及时核查协定国提供的税收情报,充分利用、深入挖掘,严密非居民税收管理。2005至2007年,郑州市国税局向美国、日本、韩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提供129份自动情报,税款1502万元RMB,付汇金额26508万元RMB。
二、涉外演出的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
郑州市涉外演出的税收征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五个方面。
第一,税收征管难度大。技术、人才、劳务及经贸活动,来郑的外籍演员、国外演出团体也逐渐增多,这些非居民人员一般具有高素质、高收入、知名度较高、国际影响大、停留时间短、流动性大等特点,这使得涉外演出的税收征管也呈现出管理事项繁杂、税源分散、发生时间不确定、税收易流失等特点。这些特点加大了涉外演出的税收征管难度。由于外籍演员、国外演出团体在郑州从事文化交流活动的信息资料难以收集、纳税证据难以获得,征税与否很难界定,因此无法实施有效的管理。
第二,相关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信息共享机制。由于来郑演出的外籍演员、国外演出团体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也不需要使用税务监制的发票,这增大了税务机关及时掌握他们在华的相关业务信息的难度。再加上国内相关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信息共享机制和联动机制,这也使得税务机关对于外籍演员、国外演出团体的演出时间、演出人数、演出费的支付等涉税信息无法及时获取。
第三,中方接待单位、外籍演员、国外演出团体对来华演出的非居民纳税义务和代扣代缴义务缺乏了解。由于我国对外开放、对外经济交流是逐步进行的,加之关于涉外演出的税收政策宣传力度不够,内容缺乏针对性,这使得中方接待单位对外籍演员、国外演出团体只知道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义务,而对在华演出的外籍演员、国外演出团体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义务缺乏了解,这会导致中方接待单位在与外籍演员、国外演出团体的交流中处于不利地位。这样,国内企业由于缺乏了解,使得国家税款流失,同时也使自己在经济上受到了损失。
第四,涉外演出的税收征管手段单一,涉外演出的税收征管没有充分发挥现行国际税收协调与合作的作用,没有综合、有效地利用税收情报交流、合作和反避税的国际税收管理手段。一是税收情报交换程序繁琐,时间跨度较长,不适应外籍演员及演出团体频繁流动和演出时间短等特点。二是税收情报交换对象仅限于税收协定缔约国及税收协定适用税种。三是税收情报交换技术手段尚需完善。四是税收情报交换方式有限,实践中真正应用并取得实效的是专项情报交换和自动情报交换,行业范围情报交换和同期税务检查等方式尚未付诸实践。五是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争端解决机制仅限于双方税务主管当局通过相互协商程序进行磋商,争端的解决取决于双方对具体问题的理解以及解决问题的诚意,缺乏外部约束力。这使得在涉外演出的税收征管过程中,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外籍演员、国外演出团体对于自身的涉税信息掌握着比较完备的关键信息,处于信息优势,税务机关则处于相对的信息劣势。
第五,从事涉外演出税收征管的外语人才及从事国际税收专业和经历的人才缺乏,难以保证涉外演出税收管理工作及非居民税收管理的人力资源需求。
三、提高涉外演出税收管理的可行性措施
第一,完善涉外演出税收管理的税收法律政策。针对管理所存在的问题,一方面国家应站在维护发展中国家权益的角度,对原有的国际规则进行重新修订,适当调整税收协定中的有关涉外演出税收管理内容,使税收协定能够兼顾发展中国家利益,能够更加科学、简化、明确,更有利于推动文化交流和人才往来。另一方面,国内税制应当根据经济的发展进行适时改革、修订,制定易于理解、便于遵从的操作性强的税收政策体系,剔除一些较难取证、较难把握的条款,使操作简单化,并保持适当透明度。
第二,充分发挥国际税收合作与协调的效用。应拓展国际税收信息交换与信息共享,充分利用世界贸易组织和税收协定网络,定期与缔约国互相提供及核实税收情报,防止非居民利用税收协定漏洞或征管手段滞后规避税收,防止外籍演员、国外演出团体进行国际避税。同时,开展反滥用协定调查,与部分国家换函或谈判,堵塞征管漏洞。
第三,实行外籍演员、国外演出团体备案制,并对这些备案资料进行及时更新。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外团体或个人在我国从事文艺及体育演出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中方接待单位应在对外签订演出或表演合同后的7日内,将合同或协议等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或各有关演出、表演活动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帮助其事前控制税务风险,鼓励其自我规范,降低税收遵从和税收征管成本,有效控制纳税不遵从行为的发生。
第四,加强专业化涉外演出税收管理的队伍建设。在基层税务机关配备从事涉外演出税收征管的外语人才及从事国际税收专业和经历的人才,研究纳税人需求,建立新的合作型税法遵从模式,建立友好的征纳信任合作关系,提供专业化、精细化管理和服务,保护纳税人合法权利。
第五,税务机关与公安、工商、海关、银行、物价、文化等部门联网建立覆盖广阔的全方位、多层次的税收监控网络。通过加强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换和沟通配合,完善社会协税护税网络,加快税收信息化和网络化建设以实现信息交流和信息共享,开展经常性的税收执法交流与沟通,为税务机关及时了解掌握监控涉外演出、采取措施积极主动管住税源,有效堵塞管理方面的漏洞提供有效的保障。
第六,加强对外籍演员、国外演出团体的税收政策宣传力度,提高宣传内容的针对性。税务机关应通过加强税收宣传与辅导,鼓励外籍演员、国外演出团体在法定申报限期内离境前,主动向市地税局纳税申报,离境清税,并应发放英文宣传资料、在市地税局网站提供英文版税收法规,提高涉外演出的纳税遵从度。
【参考文献】
[1] 姚嘉民:优化为纳税人服务的若干问题[J].税务研究,2002(5).
[2] 郭烈民:提高我国税收征管效率的思考[J].税务研究,1999(8).
[3] 2005-2007年度郑州市国家税务局工作总结[Z].
[关键词] 有害税收竞争 反避税 涉外税收 企业所得税
自1998年OECD提出“有害税收竞争”这一概念以来,税收理论界就税收竞争是否“有害”进行了激烈的讨论,OECD认为,确实存在有害税收竞争的措施和行为,特别是在国家之间,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存在,发达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也存在,而避税港则是有害税收竞争的主要策划者。2006年OECD了《OECD有害税收竞争项目:2006年成员国最新进展》报告,总结了反有害税收竞争行动所取得的成果,也标志着OECD的反有害税收竞争行动暂告一段,但是,OECD对有害税收竞争活动的研究为我国的涉外税收敲响了警钟。
一、我国外资投资企业的投资现状
据统计,截至2008年2月底,我国累计批准设立外资企业639605家,实际使用外资8038.8亿美元。今年1-2 月,对华投资前十位国家/地区(以实际投入外资金额计)依次为:香港(76.71亿美元)、英属维尔京群岛(33.9亿美元)、新加坡(8.07亿美元)、日本(7.62亿美元)、韩国(6.96亿美元)、美国(6.9亿美元)、开曼群岛(6.53亿美元)、萨摩亚(5.05亿美元)、台湾(3.73亿美元)、毛里求斯(3.1亿美元),前十位国家(地区)实际投入外资金额占全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的87.47%。①
诚然,引进的外资为我国经济的腾飞做出了巨大贡献:2007年我国税收收入达49442.73亿元,涉外税收总额约占22%。②然而,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有害税收竞争对我国造成的负面影响不可小视,表现为部分跨国公司利用在香港、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新加坡和萨摩亚等避税港设立的公司与在我国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进行转让定价,形成我国外商投资企业大范围亏损局面,目前我国外企的亏损面在50%左右。有害税收竞争实践的存在为我国的外商投资企业的避税活动提供了便利的条件,而其所产生的恶果就是我国应得税收收入的巨额流失,影响税收作为我国经济调控手段作用的发挥。
二、美国反避税措施借鉴
美国是较早制定反避税措施的代表国家,为开展有效的反避税工作积累了很多经验。
第一,从立法层次保障反避税措施的实施。1954年颁布《国内收入法典》针对反避税制定了专门条款。其主要措施有:(1)交易价格的确定:税务部门有权决定,在联属企业各纳税人之间必须按“正常交易原则”适当分配毛所得额,扣除抵免额,以明确反映出各有关联属纳税人各自的实际所得额。(2)避税地的规定:美国没有对避税港下定义,但《国内收入法典》里把避税港一词适用于具有以下某个或多个特征的国家和地区:不征收所得税或税率比美国的所得税低;银行高度保守商业秘密,甚至不惜违反国际公约的有关规定;银行或类似活动在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有发达的现代通讯设施;对外币存款没有管制;大力宣传自己是离岸金融中心。③
第二,签订国际税收协定以防范偷逃税和避税。美国1984年根据双边税收协定,与17个国家交换了情报,收到外国文件84万份,送往外国的文件50万份,有力地打击了国际偷逃税和避税活动。据有关资料介绍,目前美国已与30多个国家签订了双边税收协定。
第三,加强税收的征收管理。在纳税申报制度上,美国严格要求一切从事跨国经济活动的纳税人及时、准确、真实地向有关国家税务机关申报自己的所有经营收人、利润、成本或费用收支情况。同时建立了完善的税务报表会计签证制度即申报的各类会计报表,一律都要经过注册会计师的审核签字。另外加大避税处罚力度,如转让定价违法问题增加处罚规定,对调增所得税净额达500万元以上的,按其调增额罚款20%-40%。
三、加强我国反避税措施的完善
第一,完善我国的税收立法。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对避税问题进行专门的研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并在各自国家的税法中得到反映。我国由于长期以来没有提出过避税概念,更缺乏专门的研究,所以现行的税法中反避税立法条款很不完善,在跨国纳税人普遍避税的情况下,税务部门显得被动无力。令人欣喜的是,新企业所得税法第六章“特别纳税调整”旨在制约各种避税行为,是我国首次较全面的反避税立法。本章在完善现行转让定价和预约定价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借鉴国外反避税立法经验,结合我国税收征管工作实践,引入了成本分摊协议、资本弱化、受控外国企业、一般反避税规则以及针对避税行为加收利息等条款。
第二,加强国际间的反避税合作。随着社会经济的国际化和跨国公司活动规模的迅速扩大,跨国纳税人避税目的日益明显,使越来越多的国家认识到,单纯依靠本国力量进行反避税斗争难度越来越大。要彻底遏制投资者的避税行为,需有关各方面必须密切合作。于是以签订双边或多边的国际税收协定的形式进行国际合作,这就成为国际反避税斗争的一种重要形式。截至2007年11月,我国已对外正式签署89个税收协定,与香港、澳门签订了避免双重征税的安排。其中86个协定和2个安排已经生效施行,为促进我国企业对外投资构建了一个良好的国际税收法律框架。
第三, 加强税收征收管理。科学严密的税收征收管制度是防范避税行为强有力的保障。其一,完善现行纳税申报制度。从事跨国经济活动的纳税人及时、准确真实地向国家税务机关申报自己的所有经营收人、利润、成本或费用列支等情况并提供和本企业有经济往来(交易对象)相关的数据资料,同时依托计算机网络的运用,税务机关可以通过征管软件和计算机网络进行录入、归集、传输和审核对比,找出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其二,加强会计审计制度建设。对跨国纳税人的会计核算过程及结果进行必要的审核,以检查其业务或账目有无不实,不妥以及多摊成本费用和虚列支出等问题。其三,加大处罚力度。现行企业所得税中,多数是责令有关企业限期改正,即便处罚也力度不大,使得企业存在避税的侥幸心理。对此可以借鉴国外的处罚措施,加大我国避税的处罚力度,令避税企业望而生畏。
参考文献:
[1]凌曼:2006,论有害税收竞争的法律规制,湖南大学硕士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