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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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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方案

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方案范文第1篇

农为进一步改善我区农村环境卫生状况,提升全区人民幸福指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与XXXX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签订农村生活垃圾精准治理服务项目三方协议,实行市场化公司负责生活垃圾清扫、分类、收集、清运,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实现农村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统一运输”的精准治理。各社区发动居民群众全面参与环境整治和村庄清洁行动,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努力争创全市农村生活垃圾综合治理工作示范或先进集体。

二、重点工作

(一)发动群众

全员动员,全员参与。发动全区群众参与综合治理,推行垃圾分类,养成垃圾入桶良好习惯;互相监督,共同遵守乡村文明条约,督促市保洁公司切实履职尽责。在全区开展季度或年度文明清洁居民示范户(8-10户)、文明清洁示范生产队(3-5个)、文明清洁农村社区(1个)等评选活动,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积极性。评选活动由社区先行申报,管理区农业局组织管理区辖区内市“两委员一代表”和部分党员干部、居民群众评选,评选结果在全区范围内通报。

(二)加强宣传

环境治理、建设清洁家园是每个居民的责任,需要每个人共同参与,养成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一是宣传报道先进典型,曝光“乱丢乱倒”不文明行为,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文明卫生观念;二是在公共场所、社区交通要道悬挂宣传横幅,印发宣传资料、小标语和开办专栏;三是生产队开动广播宣讲,宣传引导、监督居民和群众将垃圾倒入垃圾桶,引导居民实施垃圾分类治理,引导农户和广大社区居民逐步培养文明洁净的生活方式,倡导良好的卫生生活习惯,讲究公共卫生。四是各社区开办农村垃圾治理专题集中培训班(每年3-4期),培训人数不低于常住居民20%,要求党员干部和居民代表参加。

(三)加强监管

一是管理区农村生活垃圾精准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XX市农村生活垃圾精准治理工作考核办法》采取“每周巡查、半月暗检、月度通报、季度考评”的要求,对各社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进项检查督办。

二是农业局依据《XX管理区农村生活垃圾精准治理和环境卫生月度考核表》(附件1)组织专班每月对XX公司XX管理区项目部(以下简称“项目部”)运行情况至少进行一次考评和满意度评价;三是各社区根据《XX管理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和环境卫生每周抽查评价表》(附件2)每周对XX公司项目部运行情况至少进行一次抽查和评价,对抽查情况进行记录和保存。四是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管理区农业局负责向XX公司提出书面意见及限期整改的要求。

(四)强化措施

一是提高认识。

农村生活垃圾精准治理是一项民心工程,是提高老百姓生活质量的必经之路,不仅管理区和社区的工作人员要提高认识,更要加强宣传,让社区的居民群众提高认识。二是加强监管。农业局要加强监管,多协调、多抽查、多评价。三是加快项目推进。要加快推进垃圾压缩站项目建设,确保农村生活垃圾精准治理工作有序推进。四是引导学习先进。适时组织社区干部群众代表外出参观市内外文明洁美典型,学习先进经验。五是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农村垃圾生活垃圾精准治理工作方案,把农村生活垃圾精准治理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严抓考核落实,形成层层考核的责任机制。

三、资金保障

以管理区与XX公司签订的“三方协议”为准筹措资金。

(一)市专项资金。

市农村生活垃圾统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每季度考评结果将市级保障资金每季度拨付管理区。

(二)农户征交。

按照“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按

市统一每户60元/年由社区征收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费,农村垃圾清运费由各社区征收,上报管理区财政局专户储存,用于支付XX公司服务费。

(三)社区筹资。

社区负责组织对农户因秸秆禁烧放置于渠堤路边的秸秆或林木树枝、辖区建筑垃圾等(市XX垃圾集中处理场拒收的垃圾,XX公司不承担清理运输)等进行妥善处置。

(四)地方配套。

由管理区按市政府办通知精神配套地方资金(每人10元/年)与市场化公司据实决算。

(五)管理区财政支持。

管理区财政负责另行开支迎国

家、省文明城市创建及有关团队过境与重大活动环境治理,购买环卫设施拆除有关乱搭乱建等保洁经费。

四、组织领导

成立以管理区党委副书记、主任XX为组长,管理区党委委员、副主任XX为副组长,管理区农业局、财政局、组宣部、环保科、卫生科、各社区为成员单位的农村生活垃圾精准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管理区农业局,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XX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农村生活垃圾精准治理日常工作。

各社区要结合本地实际,成立以社区主要负责人为组长、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具体抓的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各社区所属生产队干部为本队农村生活垃圾精准治理第一责任人。

五、责任分工

农业局:负责农村生活垃圾精准治理全面工作;负责对各社区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进行指导、督导并开展常态化巡查和量化考评;负责协调组织对XX公司项目部开展垃圾清运工作进行监督、考核和结账。

组宣部:负责农村生活垃圾精准治理的宣传工作。

财政局:负责研究财政支持政策,配合相关部门积极整合资源,按时拨付资金并加强监管。

环保科:负责结合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协助做好环境监测。配合抓好重点区域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与监管,不断优化农村环境。

卫生科:负责结合爱国卫生运动等工作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

各社区:承担辖区农村环境卫生及生活垃圾综合治理的具体责任,负责按市和管理区规定征收居民户年度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费,负责统筹生产队垃圾精准治理工作指导督导、监管考评,负责对XX公司项目部和辖区农村生活垃圾精准治理的监管、协调、督促。

六、考核结账

(一)社区考核。

建立健全社区环境卫生考核机制,由社区负责对辖区保洁员清扫保洁、垃圾清运情况进行巡查,做好巡查记录,一周一汇总、一月一通报,检查结果作为考核依据。社区每月每季度对辖区生产队环卫状况组织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书面报管理区农业局汇总。

(二)管理区考核。

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方案范文第2篇

为推进我乡农村河湖坑塘水体专项整治,根据《XX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及《XX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方案》(X农环组办〔20XX〕X号)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中央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做出的决策部署,聚焦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急需解决的村庄环境卫生难题,依据《XX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方案》中提出的做好农村河湖坑塘水体及其周边积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秸秆废弃物、牲畜粪便及水面漂浮物的清理工作,确保恢复农村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河湖坑塘中黑臭水体。结合我乡实际,从沿线沿路等重点区域入手,逐步深入到自然庄,切实改善我乡农村人居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以“清洁村庄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以解决农村河湖坑塘水体黑臭、污水乱排等突出问题为重点,动员广大农民群众广泛参与“五清一改”,实现村庄内垃圾不乱堆乱放,污水乱泼乱倒现象明显减少,粪污无明显暴露,杂物堆放整齐,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村容村貌明显提升。对全乡排查出的农村河湖坑塘黑臭水体进行综合整治,确保我乡乡乡水污染总体得到消除,河湖坑塘水体水质正常、水生态良好。

三、整治时限

(一)2019年3月7日----2019年11月28日(整治阶段)

(1)治理卫生死角,建立辖区内所有河道、沟渠、坑塘台账清单,全面清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秸秆废弃物、牲畜类便、水面漂浮物,做到河道、沟渠、坑塘等区域干净整洁,水面无漂浮垃圾,岸边无垃圾杂物。

(2)开展水系沟渠清淤。彻底清理村内沟渠、涵管的淤泥堆积、杂草杂物和漂浮垃圾,提高水体自净能力,保持水体透明,做到村内无黑臭水体

(3)在全面排查建立台账的基础上,根据河道、沟渠、坑塘所属区域位置,划分管理区域,分区域明确河道、沟渠、坑塘管理责任人,建立区域管理责任制

(二)2019年11月29日----2019年12月29日(验收阶段)

(1)实行日常巡查,禁止向乡村河道、沟渠、坑塘丢弃垃圾,排放粪便,形成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制度,不断完善管护长效机制。

(2)在河道、沟渠、坑塘垃圾清理全面完成,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基础上,自行组织验收,检查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四、工作任务

1、清理河湖坑塘水体及其周边积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秸秆废弃物、牲畜粪便及水面漂浮物。杜绝秋午二季秸秆禁烧后,秸秆被倾倒入河湖坑塘造成水污染,造成河湖坑塘水体黑臭。各村按照属地管理,进行逐河逐沟逐塘清理,不留死角。各村在2019年3月18日前制定农村河湖坑塘黑臭水体及周边环境治理年度计划,明确整治责任主体及具体责任人、整治清单、达标期限等。

2、加强畜禽养殖水污染防治。各村对辖区内规模养殖企业要求配套养殖废水处理设施,畜禽废水和废渣实现综合利用,彻底解决畜禽养殖造成的水污染。对畜禽散养户要求污水不乱排。

3、进一步清理拦河渔网、围网、抬网、网箱养殖,加大排污口排查力度,杜绝乱设入河排污口。

4、大力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切实改善农村环境,农村生活垃圾有序堆放,统一处理,禁止生活垃圾向河沟、塘坝内倾倒。

五、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我乡成立农村河湖坑塘水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全乡河湖坑塘水体整治工作。村两委按照包村分工,具体指导负责包片范围内的整治工作。乡环保所、水利站、农经站、畜牧站、要按照各自职能做好业务指导工作。

(2)全面营造氛围。河湖坑塘治理工作涉及千家万户,整治范围广、时间紧、任务重,全乡党员干部要积极率先垂范,并要将工作动员到村里,宣传到户内,落实到人头,做到家喻户晓,人人动手,户户参与,打一场全民参战的河湖坑塘整治战役。

(3)加强督查考核。为确保河湖坑塘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实行长效督查机制,由乡政府组织水利站、农经站、畜牧站进行不定期督查和最后的验收。

(4)

健全群众监督机制。乡政府设立公开电话、投诉信箱,网络平台等多种渠道,对河湖坑塘环境污染实行有奖举报,强化群众监督,推动陈年垃圾集中清理和河道、沟渠、坑塘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努力形成人人参与的治理成果。

(5)

进一步强化舆论宣传。通过广播、网络等媒体及其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宣传,做到基本要求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群众了解河道、沟渠、坑塘整治对改善环境、修复生态的重要意义。

附件:

XX乡农村河湖坑塘水体专项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XX    乡党委书记

XX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

XX

乡人大主席

成  员:XX    水利站站长

XX    畜牧站站长

XX   农经站站长

XX    XX村书记

XX    XX村村书记

XX    XX村书记

XX    XX村书记

XX    XX村书记

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方案范文第3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改善公路穿越乡镇村路段卫生和路面情况、增强公路的通行能力为目标,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服务理念,按照“广泛宣传、统一行动、通力合作、依法严管、短期治标、长期治本”的要求,通过加大对公路沿线环境进行综合治理的力度,进一步完善公路整体服务的功能,优化公路环境,提高城乡建设水平,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全面、和谐、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原则、范围、目标

(一)治理工作原则

1、专项治理与长效治理相结合。各乡镇(含涉农街道,下同)、各有关部门要集中时间、集中人力、物力,严格按照治理工作标准行动起来,在规定时间内取得专项治理的阶段性成果。

2、依法治理的原则。在专项治理的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规范执法行为,不准没有执法资格的主体上路执法,不准乱收费、乱罚款。

3、宣传教育和稳步推进相结合。在进行集中综合治理工作的整个过程中,要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力争做到宣传教育和综合治理有机结合,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为综合治理工作提供充分的舆论保障和推动作用。

(二)治理范围

这次治理的重点是城乡结合部,乡镇、村、屯过境路段,以及国省干线公路、县级公路、乡(村)公路。

(三)治理内容和标准

1、公路用地范围内无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及白色污染,无柴草堆和建筑材料。

2、彻底清理占路经商现象,严禁在路基范围内摆设摊床、堆放物品、设置仓库、牲口棚、厕所以及柴堆、草堆、粪堆(池)、土石堆、垃圾堆等障碍物。悬挂牌、匾、幌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规定设置。

3、车辆要按规定停放,严禁占路停放。

4、严禁在公路上打场晒粮、泼洒污物,不得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保持路容整洁。

5、严禁在公路用地内开荒、种庄稼等农作物。

6、严禁随意开挖路基、路面,已经开挖的要按照原设计标准恢复,并自觉到公路部门接受处理。

(四)综合治理工作目标

总的要求:建设优美、畅达、便捷、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全面、和谐、可持续发展。

阶段性目标:

第一阶段:20*年6月6日至6月10日,建立领导机构,制定具体方案,做好宣传、部署等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20*年6月10日至6月20日为集中治理阶段;

第三阶段:20*年6月20日至6月30日为检查验收阶段。

自第三阶段集中治理工作转为日常治理,由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规定持续开展工作,建立公路环境综合整治常效机制,确保治理成果。

三、组织领导

公路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爱卫会负责日常督促、检查、指导考核工作;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对此项工作全程督查,并将督查结果通报全市。为加强公路环境治理工作的日常管理和有效开展,市政府成立公路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

四、考核评比

为形成有效的保障和激励机制,对治理工作的检查结果实行考核评比制度,以乡镇为单位,市公路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办公室每个季度组织一次考核评比,排出名次,并通报考核评比结果。对组织得力、效果显著的予以奖励;对组织不利、效果差,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限期整改并予以通报批评。

五、几点要求

(一)各乡镇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力度,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公路环境综合治理整治工作方案,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把整治农村乡镇、村、屯公路沿线脏、乱、差问题列入乡镇政府工作目标之中。

(二)加强各部门协调,层层落实责任。全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涉及部门多,治理难度大,市政府要求逐级落实责任,建立整治工作目标责任制。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与协作,紧密配合,相互支持。公安和交通部门负责交通秩序的整治,重点是车辆无序停放、违章驾驶、违章建筑和公路沿线柴草的违章堆放;工商、城管部门负责对商贩占道经营的整治,重点整治骑路市场和街头摆摊;卫生和环保部门负责乱倒、乱堆垃圾的整治,重点整治乡镇住户向马路乱泼脏水和堆放垃圾。另外,由规划和卫生部门对各乡镇进行调查,对垃圾处理情况拿出具体可行的意见,包括设立固定投放点和专职清洁工,以便在整治工作中加以实施,使此项工作得以长期开展,取得实效。

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方案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把企业生活垃圾处理作为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工作和城市管理的重要内容,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职责,切实加强监督管理,突出重点工作环节,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和技术等手段,以实现企业生活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智能化为目标,以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设施建设为重点,促进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同步发展。

二、治理对象

县属各企业。

三、实施步骤和具体措施

(一)宣传动员

充分利用媒体、横幅、标语、倡议书等多种方式,向各县属企业宣传企业生活垃圾处理的重要性,并在部分县属企业中开展一次“企业环境卫生专项整治”的宣传活动,使企业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深入人心,从而促使各企业自觉地参与到此项工作中来,积极维护良好的企业卫生的环境。

(二)活动方式

1.县属企业要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集中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处理活动。要以巩固卫生薄弱环节,改善基础卫生设施为重点,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有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在城区,要以背街小巷、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公共场所为重点,集中整治乱扔乱吐、乱堆乱放、乱泼乱倒等现象,清除散在垃圾和卫生死角;加强对工业企业、商贸企业特别是小餐饮店、小理发店、小旅馆、小浴池、小食品店等“五小”单位引导监督,实施垃圾袋装化,落实消毒措施和“四害”防制设施,确保饮水和食品卫生安全。

2.有条件的企业自行购置机动垃圾收集车(机动三轮)以方便垃圾的运输,部分企业应配置保洁人员进行垃圾的收集工作。能自行处理的垃圾保洁人员应及时处理,不能自行处理的垃圾保洁人员应定时送到垃圾处理厂进行处理。其中保洁员可以对生活垃圾进行进一步的筛选,能回收利用的部分筛选出送到废品收购站。

(三)督促检查

1.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会议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对照有关标准,制定卫生先进单位创建规划,在巩固提高卫生创建成果的基础上,找准工作薄弱环节,选准突破口,制定措施,分解目标,落实责任,召开卫生创建工作动员会,扎扎实实开展创建活动,掀起新一轮卫生创建工作。

2.为确保企业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落实,取得实效,由爱卫办牵头,相关成员单位成立全县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督查组,采取平时督查与年终通报相结合,对治理情况进行督查,监督,对成效显著的单位给予表彰。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组织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活动是推动全县爱国卫生工作的有效形式,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载体。要高度重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活动,各相关企业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策划,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明确责任,确保各项活动任务落实实处。

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方案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持续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建设生态为目标,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生态的决定》和市委、市政府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要求,牢固树立“命门”意识,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的长效工作机制,巩固全区扬尘污染综合治理成果,不断深入和细化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加强绩效考核,进一步增强全区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长效化管理,确保大气污染治理达到上级政府提出的要求,实现生态建设目标。

二、扬尘污染综合治理的具体任务

(一)道路、交通运输扬尘污染治理

1.道路清扫保洁。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交通局、区环卫局、公路分局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建成区及国道、省道、外环路、区县连接道路的清扫保洁工作,城区主干道路机扫率要保持在90%以上,减少人工普扫造成扬尘污染。

2.道路冲洗保洁。区环卫局、公路分局要加大建成区、国道、省道、外环路及区县连接道路的冲洗保洁,严格按照规定的冲洗区域和规范要求实施冲洗作业,冲洗率要达到100%。

3.实施密闭运输。严格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建筑渣土等散装物料密闭运输管理的通知》(政办发〔〕19号)要求实施密闭运输。各有关职能部门要严格执行路查制度,促进密闭运输工作有效开展。

4.禁止大货车违规进入城区行驶。公安交警部门要设置明显禁行标志,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杜绝大货车违反禁行规定穿城行驶现象。

5.做好路面硬化工作。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单位对辖区内主要道路与支线的平交道口进行硬化,杜绝车辆带泥上路造成扬尘污染。

(二)建筑、拆迁、市政工程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治理

1.房地产开发、旧村改造、道路和市政工程等各类建设施工项目必须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由项目审批的住建部门负责建筑施工现场环境的日常监管工作。

2.建设项目开工前,各建设单位首先规划建设好施工场地道路,并在施工场地出入口设置标准的车辆自动冲洗设施,建筑施工场地周边必须设置高度不低于1.8米的全封闭围挡。

3.项目开工后,房地产开发单位、旧村改造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委、道路和市政工程建设单位必须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开发、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建设单位的监管,配备专人负责施工工地的环境管理工作。施工现场渣土要及时清理,杜绝渣土堆形成。

4.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达到施工现场围挡率、进出道路硬化率、工地物料篷盖率、场地洒水清扫保洁率、密闭运输率、出入车辆清洗率六个100%。

5.实施绿色建筑制度,大力推行建筑工地文明施工。

(三)物流园区和料场堆场扬尘污染治理

1.物流园区扬尘污染控制措施。物流园区必须对所属场地实施绿化、硬化和洒水降尘;进出车辆密闭运输;设置车辆冲洗点,对进出车辆实施冲洗保洁。

2.粉性物料堆场、货场扬尘控制措施。存放煤炭、灰渣、砂石、灰土等散状物料的堆场、货场的道路和场地必须实施硬化或绿化,并采取自动喷淋和洒水降尘措施;在储存、堆放过程中采取制式固定的围挡、篷盖等全密闭措施;物料装卸过程采取封闭作业方式,并采取喷淋等防尘措施;进出车辆采取密闭运输措施;建立车辆冲洗设施,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保洁。

3.渣土堆清理整治。严格按照市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城区渣土堆清理整治的实施意见》(环工委办〔〕5号)要求,全面完成城区及城乡结合部所有渣土堆和建筑、拆迁垃圾的清理整治工作,建立即时清理长效工作机制,杜绝新的渣土堆形成。

4.规划建设建筑垃圾吸纳场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加大管理力度,严格制止随意倾倒建筑垃圾行为。有条件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可以规划建设建筑、拆迁垃圾吸纳场所,对垃圾渣土采取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等措施,建立规章制度,确保工作落实。

5.闲置场地绿化。对于闲置或未开发的土地,实施“黄土不露天”工程,各土地产权单位或个人负责实施全面绿化,并采取围挡降尘措施,减少城区地面。

(四)露天矿山扬尘污染治理

全区范围内禁止矿山开采,废弃露天开采矿山要实施生态恢复和绿化。加强对已关停矿山的日常监察、监督,严厉打击私采滥挖行为。

(五)企业扬尘污染治理

按照要求开展“加强规范化管理、实施无尘化清洁生产”活动,努力实现无尘化清洁生产。

1.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企业建立健全“加强企业规范化管理、实现无尘化清洁生产”管理制度,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2.企业应按照《清洁生产促进法》和《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程序的规定》(环发[]151号)有关要求开展生产。现场管理要科学、合理,实现无尘化清洁生产目标。

3.加强原料、粉性物料和堆场管理。各企业原料和所有粉性物料必须密闭储存料棚内,严禁露天存放或篷盖存放于料棚外;料棚内洒水降尘设施每天定时使用;水泥、热电、建陶、金属矿产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粉性物料转运站、混凝土搅拌等行业严格按照行业精细化环境管理规范的要求加强现场管理;所有存放煤炭、灰渣、砂石、灰土等物料的堆场、货场场地必须实施硬化、绿化,必须有自动喷淋和洒水降尘措施,必须采取制式固定的围挡、篷盖等全密闭措施;物料装卸、运输过程必须封闭作业。

4.加大厂区扬尘、粉尘污染治理。所属区域道路要进一步加强道路的冲洗保洁,没有全面硬化的路面必须进一步硬化,洒水、冲洗设备要尽快完善并有专人使用保管,所属区域道路要按规定时间及时进行冲洗保洁,避免造成扬尘污染。

5.加强车间内无组织扬尘点的监管。对易产生扬尘的点位要由专人负责管理,防止排放管路密闭不严,造成粉尘外漏;车间内要经常清扫保洁,形成制度。

6.加强运输车辆无组织排放管理。车辆进出企业必须按照《关于加强企业进出货运车辆清洁运输的管理意见》(环发[]119号)要求,在厂区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对进出车辆实施冲洗保洁。运输粉性物料的车辆要按规定篷盖,所有进出厂的运输车辆必须按规定实施轮胎冲洗,防止带泥上路。

(六)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

1.加强机动车排气监管机构建设。环保分局要严格按照市环保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106号)要求,督导机动车排气检测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和相应设备,积极开展机动车排气检测工作。

2.加强对机动车简易工况法检测站及机动车环保合格分类标志的监督管理。做好道路运输经营单位的机动车排污申报工作,全面掌握道路运输车辆的排污状况。

3.加大对高污染(冒黑烟)和无环保标志车辆的查处力度。交警、公路、交通部门要采取路查措施,限制高排放大型货运车辆、低速货车和黄标车进入城区内行驶。禁止高污染(冒黑烟)和无环保标志车辆上路行驶。

4.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政策,采取有效措施加大黄标车等高污染车辆的淘汰力度。

(七)秸秆和垃圾焚烧污染防治

1.秸秆焚烧污染防治措施。要严格落实秸秆禁烧要求,加大监管力度,特别要抓好夏秋季节的禁烧监管工作,防止焚烧现象的发生。要建立完善秸秆收集、储运和综合利用体系,从源头上控制秸秆焚烧污染。

2.垃圾焚烧污染防治措施。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垃圾收购站点管理,禁止垃圾焚烧,特别要杜绝焚烧电线和用橡胶垃圾作燃料的现象。

(八)镇办和片区扬尘治理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全面负责辖区内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落实扬尘污染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全面开展无尘化综合治理活动。加大经费投入,购置必要的机扫冲洗车辆,加大对辖区内主要道路的冲洗保洁。加强对辖区内重点企业厂区内及周边道路冲洗保洁工作的督导落实,切实做好本辖区内小街小巷清扫、洒水等降尘工作。大力推行生态绿色社区建设,切实强化社区扬尘环境管理的组织领导。

三、扬尘污染综合治理的阶段划分及时间安排

(一)集中整治阶段。自月日起至月日,开展扬尘污染综合治理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按任务分解要求完成阶段性综合治理任务。

(二)检查验收阶段。月日开始,区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办公室将按照《区年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要求组织验收,通报有关情况,迎接市政府考核。

(三)建立长效治理机制。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扬尘综合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区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办公室履行日常监管职能,实行联席会议、集中办公和联合检查等制度,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制定方案、细化责任,指定专人负责,定期组织调度检查,适时组织专项行动和考核,实现扬尘污染治理的制度化、经常化。

四、扬尘污染治理的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一)组织领导

全区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办公室,由区政府督查室、区监察局、交警大队、国土资源分局、区住建局、区环卫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局、公路分局、环保分局、区城管执法局、区林业局、工商分局、区煤炭局、供电部等部门分管领导和有关科室负责人组成。

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调度督导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扬尘污染综合治理中遇到的问题,抓好治理工作的检查考核和情况通报。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及时上报扬尘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经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区政府。

(二)责任分工

1.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全面负责辖区内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

2.区政府督查室负责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任务的督导和检查考核工作。

3.交警大队按照要求在主要交通路口划定大货车禁行区域,设立禁行标志,加强对无蓬盖运输散装物料货运车辆及大货车违反禁行标志行驶的查处。加大对高污染(冒黑烟)和无环保标志车辆的查处力度,禁止高污染(冒黑烟)和无环保标志车辆上路行驶。限制高排放大型货运车辆、低速货车和黄标车进入城区内行驶。

4.公路分局负责国道、省道及外环路的维护保养,负责国道、省道、外环路和区县间连接道路冲洗保洁工作。积极探索在外环路和有条件的路段道路中间隔离带埋设管道冲洗设施进行路面自动冲洗的试点工作。负责设立固定检查站,对城区外未采取密闭运输装置车辆进行查处。承担的交通建设项目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加强对道路施工扬尘的管理。公路建设中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做好公路两侧及料场、弃渣场等的生态恢复。

5.区交通局负责全区范围内各平交道口的硬化和绿化。负责督导相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所属物流园区场地实施绿化、硬化和洒水降尘,进出车辆密闭运输,设置车辆冲洗点,对进出车辆实施冲洗保洁。

6.区环卫局负责城区道路的清扫和冲洗保洁工作,制定清扫、冲洗工作计划,按照需要随时增加洒水冲洗频次,确保城区道路整洁。

7.区住建局负责抓好建筑施工、市政工程、拆迁施工工地等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督导建设单位落实各项治理措施,减少扬尘污染。

8.国土分局负责督导相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废弃露天开采矿山实施生态恢复,加强私采滥挖现象的监管和查处。做好对已关停矿山的督导检查工作,防止死灰复燃。

9.区城管执法局负责查处在城区内未采取密闭运输措施造成洒漏的行为。负责城区及周边建筑渣土、生活垃圾私拉乱倒和垃圾焚烧行为的查处工作,禁止城区内露天烧烤。加强对建筑工地以外渣土堆的清理整治和管理。负责城区内所有饭店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工作。

10.区农业局负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11.环保分局负责监督企业扬尘污染治理及企业运输车辆清洁和密闭运输管理工作。负责机动车排气检测站及机动车环保合格分类标志的监督管理。

12.区煤炭局负责做好煤矿、煤炭加工企业的煤矸石堆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督导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完成煤炭经营场所喷淋、围挡、覆盖设施建设。对无证及达不到环保要求的煤炭经营站点(含型煤加工企业)依法取缔。

13.区林业局负责城区外绿化工作,减少地面。

14.工商分局负责加油站点添加燃油清洁剂的抽检工作,对销售不合格油品的加油站点依法予以查处。

15.供电公司供电部负责配合参与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对因环境问题被责令停产取缔的企业依法停止供电。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创建“生态”的重要举措来抓,对照任务,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确保按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制定方案、明确任务。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要依据本方案,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建立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明确目标,分解任务,将治理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确保治理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