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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城中村;城市;经济发展
近年来,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很多原来的城郊村变成了城中村,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很多城中村迫切要求改变现状,改善人居环境,以城中村改造为契机,整合城市资源,已经成为很多城市促进经济发展,加快城市化进程的一种模式。
一、城中村改造的出现
20世纪八九十年代,城市人口日趋膨胀,随着城市经济的迅速发展,很多城市迅速向外扩张,扩大城市规模,建设新区。城市在发展的过程中多是跳过城市边缘区的村庄,在建设城市新区,这符合城市发展的一般规律,因为城市边缘区村庄由于土地价格偏高,而且由于村庄搬迁补偿等问题的存在,很多城市都是选择在村庄以外的地区发展,在新城形成一定的规模,具有一定的城市功能后,原来的城市边缘区就会成为城中村,城中村在景观、功能上都是与城市不协调的区域,在城市发展到一定的阶段后,城中村的城中村改造就会被提上日程。
二、城中村改造的可行性分析
在城市发展过程中出现城中村是必然的,随着经济的发展,城中村的城中村改造也将是必然的。
1.城中村在景观、功能上都是与城市不协调的区域。
在城市发展过程中,城中村村民成为了城市的特殊组成部分,这些城中村村民已经慢慢融入了城市的生活习惯中,享受着城市发展带来的物质文明,与城市居民有区别的仅仅是身份和居住环境。城中村基础设施条件落后,基本上不能承担城市功能,在景观上与城市面貌极不和谐,突现出强烈的城乡二元结构,成为城市发展中的“瘤”,为了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和谐发展,对城中村进行城中村改造是城市发展必然的趋势。
2.经济发展,条件成熟。
进行城中村改造,没有强大资金的支持,只能是纸上谈兵,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城市财富的积累,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村民财富的增加,城中村的改造就会有财富作为后盾。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城中村的改造就会是顺其自然的事情,否则在条件不成熟、资金不充足的情况下进行城中村改造,其结果只能是差强人意、半途而废,激发社会矛盾。
3.村民要求进行改造的愿望
随着城市的发展,城中村的村民在意识、行为上已经成为了城市人,已经具备了城市人所具备的素质,但是在身份上还是村民,在居住环境上与城市居民存在明显差距,这就使得很多村民想改善居住环境,改善周边基础设施条件,过上真正的城市人的生活,所以这部分人是愿意进行城中村改造的,也是村庄改造的动力。
三、城中村改造促进城市经济发展
城中村由于其历史原因的复杂性和区位条件的特殊性,在进行城中村改造的过程中,优势条件和劣势条件同时存在。城中村由于基础设施条件差,建筑结构密集、混乱等原因,在拆除新建时会有很大的困难,而且由于其在城市区域内,拆除成本会很高,但同样如果改建好,由于其明显的区位优势,开发商就会获得很大的利润,村民在拆迁的过程中会获得高额的土地补偿金,这些补偿金可以用来发展村集体经济或用于村民养老、教育、医疗、就业等各项社会保障,以改善村民的生活待遇。同时为了改善城市面貌,加快城市经济发展,当地政府也会大力支持进行城中村改造,会出台各种相应的优惠政策,鼓励村庄进行城中村改造。
进行城中村改造可为村民、为城市带来很多的益处。一是可以改变原来与城市极不和谐的村庄现状,改善城市面貌,提高城市化水平;二是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进行统筹规划,在房屋改造、道路建设、地下管线铺设等方面按照城市建设的需要进行有计划的建设,避免了今天建一点,明天修一点的建设模式,很大程度上避免了重复建设;三是可以改善村庄的人居环境,使村庄人居环境得到很大的改善,提高村民的生活水平,使得他们成为真正的市民;四是在满足村民自己用房的同时,也可以将剩余住房出售,此时政府可以采用宏观调控的方式,按照农民经济适用房的销售模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销售,以解决部分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紧张的情况;五是通过城中村改造,村集体可以获得部分土地出让资金用于村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提高村民的生活水平。
四、城中村改造的实行
1.规划先行的原则
城中村改造必须坚持规划先行的原则,高起点、该标准制定城中村改造规划,在规划中,尽可能最大限度的满足村民的意愿。
2.加大宣传力度,耐心说服群众。
在进行城中村改造的过程中,多多少少会有一部分人不愿意进行拆迁,这些人或者是安于现状,对现在的居住环境有着深厚的感情,不愿意改变,或者是对拆迁安置补偿办法不满意。所以在进行城中村改造的过程中,首先要做的就是要宣传到位,向村民说明城中村改造的必要性,从大局出发,对村民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这是一个在城中村改造中最艰苦的工作。有好多的拆迁改造往往会因为一个、两个人的阻止而多年不得实施,对这些人除了进行耐心的说服外,必要时可采取法律手段,但不可粗暴拆迁,野蛮拆迁,避免引发社会矛盾。
3.制定周详的拆迁安置方案
在进行城中村改造的过程中,必须制定周详的拆迁安置补偿方案,尽最大可能的满足村民的愿望,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拆迁安置补偿法律、法规执行,必要时可以对率先同意拆迁的城中村进行奖励。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必须采取先安置后拆迁的原则,安置时可采取发放租房补贴或建设临时安置用房的办法进行安置,让村民自己选择。
4.在进行城中村改造的过程中,与市有关部门协调,争取财政支持,争取减免有些行政收费,尽最大可能降低成本,这样在最终销售时,村民可获得最大利益。
摘要:城中村是我国高速城市化进程中普遍存在的一种特殊的地域现象,是城市建设发展急剧扩展与城乡二元管理体制共同作用下的结果。城中村问题日益明显,己经成为影响我国城市协调发展、功能提升和市民生活质量进一步改善的瓶颈,引起了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改造建设势在必行。
关键词:城中村;成因;现状;改造障碍;改造措施
一、绪论
城中村是指在城市高速发展和扩张的进程中,由于农村农用土地全部或大部分被征用,仍居住在由原始村落基础上自发建设而成的村庄。其在土地权属、户籍、行政管理体制上仍然保留着农村模式的村落。但城中村产生以来受城市经济发展影响,原村委会对其实施行政管理减弱,而当地街道、居委会又无权管理,致使城中村机制混乱。城中村的形成原因:城中村的形成是我国城乡二元管理体制及土地的二元所有制结构所造成的,这也是深层次的制度原因。城中村的形成是我国城市化进程快速发展的结果。城中村用地结构的变化反映了城中村功能的转变,在大片农田被征用,村落基本被城市用地所包围,原始形态荡然无存时,村落土地的农业生产功能己经逐渐完全丧失,而村落土地出租后的收益则成为村民谋生的重要手段,城中村是城市化过程中形成的一种新的“城市病”,严重影响了城市化的质量,对城市的持续发展和社会进步带来了严重影响。城中村改造也是提高城市土地高效利用、改善生活质量等多方面迫切要求,所以城中村改造的紧迫性与必要性就显得尤为重要。
二、城中村现状分析
(一)村内没有或基本没有耕地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中村的耕地不断被征用作为城市发展规划用地,村内耕地数量不断减少,原有或新增村民因为没有足够的耕地,已基本不再从事农业生产,除极少数人由国家安置和部分条件适宜的进入村办企业外,大部分村民是自谋职业。村民的“职业”逐渐从第一产业向第二、三产业转变,必须慢慢的适应融入城市的生活模式。
(二)建筑密度过高,布局混乱,土地利用率低下
城中村的建筑密度和空间形态处于失控状态。在土地紧缺和房租收益的刺激下,建筑已经失去了美学的意义并带来一系列的问题。房屋建筑简陋没有统一的规划,高低不齐、杂乱无章。居民区分布零散,不够集中,基础设施重复建设,没有统一的管理与建设方案。这样,大量的无序建设挤占了村庄内有限的绿地和道路空间,破坏了村庄内的空间布局。村里的土地资源由于缺乏统一规划和管理,与周边城市用地相比土地占有率高,利用率低,产出率更低,形不成开发的规模效应,从而破坏了土地利用的整体性,造成了城市土地资源的严重浪费。
(三)人口密度过高,社会治安混乱
目前,地方城市正处于快速城市化时期,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入城市。一方面,由于户籍制度和城市住房制度的限制,外来人口只能将租赁房屋作为解决居住问题的主要方式;另一方面,城中村的房屋租赁价格远远低于城市商品房,更诱使外来人口向城中村高度集中。由于村内人口密度大,加上外来流动人口的不断涌入,因此城中村具有人口流动量大、流动性强、结构复杂、管理难度大的特征。这致使城中村村内“鱼龙混杂”,往往成了“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的滋生地,甚至成为犯罪分子的藏身之地,严重危害当地的社会治安。
(四)市政设施不足,公共服务设施欠缺
城中村大多道路布局不合理,无法满足城中村内,人流、物流、消防、急救、环卫等车辆通行;基础设施陈旧,排水设施、供水、供电、供气设施不配套、绿化面积不足,水、电管线混乱、路面质量差 ,在消防、抗震等方面存在隐患。此外,城中村的公共服务设施欠缺、不足,学校、医院、商业服务点等设施不足,村民生活质量较城市差。
(五)文化建设落后,村民素质较低
伴随着村民由第一产业向第二、三产业的转移,他们很多人不用劳作,有村社集体的分红和出租屋的租金,足可以高枕无忧,进而产生劳动力富裕而就业不足,生活庸俗化现象严重。加上村内文化设施建设跟不上,村民文化生活单调。文化事业规模小,整体实力弱,文化消费量较少。多数村民靠房租维生,安于现状,不追求提高自身修养的文化生活。村民素质相对较差,缺乏专业技能,在激烈的城市就业市场中缺乏竞争力。
(六)环境卫生条件差
由于缺乏统一的规划和管理,建筑密度过高,城中村普遍缺少公园绿地和其他环境设施,城中村排水排污、垃圾处理等市政设施不足,加之村民的生活方式并未根本改变,使得生活性和生产性污水就近通过地下道排入河道或农田,固体废弃物无序堆放,环境污染严重,污水横流,垃圾遍地的现象在城中村普遍存在。由于人口流动性强、流量大,加上一些村民的素质低下,就容易带来很大的管理难度,对整洁市容市貌的建设带来困难。
三、城中村对城市发展的负面影响
(一)对城市建设的影响
由于对城中村的综合管理不当,在利益的驱使下,居民随意增建、搭盖出租房屋的现象很普遍。由于环境卫生、生活服务等公共配套设施未完善,城中村的“脏、乱、差”现象严重,对城市整体建设以及构建卫生城、文明城市带来很大的挑战。城中村的存在严重妨碍了城市交通网络的优化,对城市的规划建设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利于城市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
(二)对城市文化的影响
城中村村民的文化素质通常较低,村民求职处于不利地位,但由于他们拥有城市的稀缺资源—土地,通过房屋出租、集体分红等获利比较容易,无须四处奔波便能过上不错的生活。精神文化相对匮乏,与城市快节奏生活不相适应,城中村几乎成了现代城市理念的伤疤、城市文化的败笔,严重阻碍了城市文化的健康发展。
四、城中村改造的障碍
城中村改造,虽然是城市化进程的必然要求,是国家支持的工程,但是随着改造的开展也面临着许多困难。综合起来,其困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一)资金缺乏
由于城中村(特别是成熟的城中村)规模大问题严重,改造工程量十分巨大。改造一个村需要资金动辄上千万乃至上亿也是一个巨大的数字。尽管,城中村集体经济实力相对较强,但投资能力也毕竟有限。政府不可能大规模地直接投资,一般只能在公共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上给予适当的支持。开发商的介入是条很好的途径,但开发商更多会考虑自己的利益。因此,城中村改造的资金筹措是一个难题,是城中村改造的瓶颈。目前,城中村改造的资金来源有三种:其一,政府支付全部拆迁费用,这就需要政府有足够的财政能力和实力;其二,在政府提供优惠政策的前提下,开发商介入改造,开发商担负拆迁改造费用;其三,村民自主改造,独自承担改造费用。
(二)村民阻力大
城中村的出租屋,已经成了村民经济收入的重要来源。服务对象都是些低收入的外来人口。改造后虽然环境会有所改善,但租金的提高将失去大部分“租住客户”。这将直接影响村民的经济收入,所以很多村民不愿意接受改造。如果政府和开发商介入,就更涉及到利益补偿问题。如何确定补偿范围补偿方式、补偿标准一直都是村民和开发商产生矛盾的导火线。此外,很多村民都还保留着“乡村情节”、“重土难迁”,不愿离开自己的故土,不想去适应外面繁华的城市生活,希望保留原来单家独院的生活方式。有些村庄在土地征用时,已经进行了户籍转换,但转户后的就业、养老、医疗等生活和社会保障问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也成为城中村村民拒绝完成人口城市化最后一环的顾虑。
(三)思想观念障碍
城中村的改造,要想取得最终成功,必须要取得村民的理解和支持。城中村的村民也都希望自己的生活环境能够得到改善,希望能对自己的村庄进行改造。但具体到个人头上,却又都担心自己的既得利益受到损失,生活没有保障。再加上久居一个地方、旧的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也需要随着改造而重新适应,所以转变思想观念就显得十分关键。
五、城中村改造的对策
(一)拓宽融资渠道
在城中村改造的过程中,要拓宽融资渠道,可以引进PPP模式,即公共政府部门与民营企业合作模式,是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中发展起来的,以参与各方“双赢”或“多赢”为合作理念的一种项目融资与实施模式。在PPP模式中政府部门通过招标方式,与中标单位组成的特殊目的公司签订合同,由该公司在合同期内负责项目筹资、建设、运营,政府则与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达成一个直接协议,该协议使特殊目的公司能比较顺利的获得贷款,政府实行监督。这样就可以减轻单方面带来的资金压力,同时促进城中村改造的顺利实施,实现多方的共赢局面。
(二)健全法规,明晰责任管理,科学规划
改造工作,政策先行。应制定有利于村民的拆迁政策,全力照顾到村民利益的方方面面,妥善处理好村社改造与老百姓利益之间的关系。乡镇规划、村庄规划应当从农村实际出发,尊重村民意愿,体现地方和农村特色。并根据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市场条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配套政策。如拆迁期间村民的安置费及原有房屋的出租收入,由开发商来补偿;原村集体在旧村改造范围内的留用地、工业用地允许免交有关费用,纳入统一规划改造,土地增值的收益归集体经济组织。应积极扩大社会保障支出比例,实行普遍性保障。因此要完善责任管理的法规,城中村村委会要与上级政府部门协调,明确管理的范围、管理的具体内容,协调城市整体的规划与发展步伐,才能够更好、更快的和谐、健康、可持续发展。
在城中村改造当中,整体规划,高起点、高标准建设市政基础设施,进行社会环境规划和空间形态设计,科学规划,充分兼顾经济功能和其他社会服务功能,营造高水平的人居环境。把城中村改造作为推进“绿色社区”建设的有效载体,树立尊重自然的规划思想,认真科学地编制改造规划,充分利用自然资源。做到既不浪费土地资源,又要留有一定的建设空间,确保城市未来发展的可塑性,避免低水平的简单重复。
六、结语
城中村问题是在我国特殊国情下,农村城市化进程中,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过程中出现的一种独特现象,集中反映了当前农村城市化进程中的各种矛盾,有其历史性和必然性。目前已在全国大、中、小城市中都已经普遍存在,并伴随城市化进程不断蔓延和发展,因此,尽快研究制定、调整、完善相适应的法律、法规、政策,从源头上斩断城中村形成机理,避免新的城中村产生尤为迫切,同时,对已成型的城中村,尽管长期积累的问题错综复杂,积重难返,但改造的越晚,付出的成本和代价就会越大,而且加快城中村改造,促进城中村转型发展也是加快城市化进程的必然要求,要克服畏难思想,充分认清城中村改造是时间跨度长、错综复杂、渐变式的系统工程,深入研究、积极探索,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在确保社会稳定的前提下,村民尽早融入到城市生活中去,积极稳妥地推进城中村改造,加快农村城市化进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尤其在改造完成初期的村庄,仍要注重可能出现的一些弊端,尽早发现、尽快解决。这些城中村的现状虽然没有出现大的问题,但是存在着很多的隐患,不能满足于现在的成绩,应该立足现实,着眼未来,向更高的层次发展,尽早着手,进行科学统一的重新规划,为未来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基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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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城市化;城中村改造;城乡差距;拆迁改造
中图分类号:D61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6)02-0011-02
中国特有的城乡二元土地制度形成了城中村这一城市化过程中的特有现象。随着中国城中村改造的推行,太原市城中村改造的进程也逐步加快,同时也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
本文结合太原城中村改造的实际问题,提出解决这些问题的想法和思路。重点指出要破解城乡二元体制、坚持以人为本、提高城中村治理的效率。并得出解决这些问题的最终目的都是要尽快实现城乡的一体化管理模式、保障城中村改造的有序进行的结论。
一、城中村改造的概念
城中村指位于城市总规划区内,依然执行农村集体所有制,行政上却属于政府管制;居民的主要生活来源依靠土地的租借,具有农村与城市的双重特征,但本质上还是属于农村社区,是城市化到一定程度的特有现象。
二、城中村产生的背景
(一)中国社会的城乡二元结构
在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粮食以统购统销的方式进行分配,农民自身利益遭损害。此外,户籍制度也损害到农民的利益,相比而言,国家在政策上向非农户口倾斜,为其提供丰厚的福利。城乡在待遇上的差异性一方面造就了“城中村”,一方面又成为阻碍“城中村”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1]。
(二)中国城乡土地所有权矛盾
在当前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背景下,城市与农村分别实行国家所有制与集体所有制两种方式,两种所有制共同存在。但是,就目前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来说,还有诸多问题。
第一,农村土地归属不清,从理论上来说,应该归乡镇、村与村民这三级所属;农村土地权没有明确的划分,缺乏物权化,导致各自无法真正拥有独立的产权,进而造成其不能用于市场交易,农业用地在没有得到批准的情况下就试图转变为非农用地,会影响到农村集体土地的管理,对其造成混乱。
第二,农村土地没有稳定的使用权,国家有用地需求时,就可依法征收农村土地。
(三)社会转型期的制度真空及法制法规的滞后和不健全
中国处在社会主义转型时期,城乡二元结构无法彻底改变。与城市居民相比,在很多方面城中村的村民还无法享受到同等的待遇,如教育、医疗、就业与社会保障制度等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区别。但是,我们要完善这些制度的话,就会牵扯到社会体制的方方面面。可见城中村的改造问题上,国家制度的转变远落后于社会形态的转变[2]。
三、太原市城中村形成的原因分析
(一)城乡二元体制是根本原因
城乡二元体制是为了增加城市的建设用地,这为太原城市的发展创造了史无前例的机遇,但站在土地被征收的农民的立场去看,国家虽对失地的农民进行了一定补偿,但是从长远来说,这种补偿远远无法填补他们的损失。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进一步拉大太原市城乡间的差距,让城镇居民收入的增加速度快于农民收入的增加速度,引起城乡发展的不均衡性的进一步扩大。
(二)快速城市化是直接原因
改革开放后,我国推进城市化的步伐加快,使其发展蒸蒸日上,纵观城市化发展历史,可以说没有任何一个时期的发展速度能赶得上此时期。以1978年至2011年底的数据为例,城市数量由320个攀升至700多个,城市化率由17%增加至47.9%,城市人口数量增加至7亿多,首次超过农村人口。当前,我国已处在城市化高速发展的时期。
太原在城市化的进程中,同大多数城市一样,为追求城市规模的扩大,只关注农村土地资源的征收,将原本处于郊区的农村变为城市区域,但对征收后的农村土地的利用与发展缺乏全面规划,从而导致这些村庄在短时间内无法被城市很好地吸收与消化。处在市场经济体制的大环境下,不可避免地造成城市建设投资主体对经济利益最大化的过分追求。长此以往,政府将征收后的土地用于城市建设,只有少部分的宅基地能保存下来。随着城中村的发展,周边的公共设施也日益完善,村民对土地价值的期望值也随之增加,如此一来,政府拆迁改造将面临更大的难度。既然无法全部改造,只能被迫将这些村庄保留在城市中,从而造就了如今“城中村”的出现。
四、太原城中村改造的必要性
当前,太原发展遭受阻碍,可归结为多种因素,其中城中村是最为重要的因素之一。参照《太原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可知,截至2020年,太原市城市中心区域拥有360平方公里的城市建设用地,在这个范围内,有154个城中村、77 634户村民、总人口数达到35.6万,占用的土地面积约为286.2平方公里,此外拥有89.9平方公里的建设用地,且未被开发利用的土地还剩有21.2平方公里。从这个土地面积占有量来说,已经覆盖了太原城郊的绝大部分开发用地。但是,太原市对城中村进行改造时却遇上重重困难:太原市城中村的改造项目始于2003年,历经10年后,即到了2013年,太原市还存在146个城中村,可见其改造速度相当缓慢,远落后于人们预期的城市发展程度。
五、城乡二元体制与太原城中村改造困境
太原市城乡二元管理制度之所以存在与城中村改造的不顺利有关。太原市的土地资源出现供大于求的状况,通过与其他城市的比较可知,太原市城中村改造处于相对落后的局面,这对其招商引资、开发新项目、快速实现产业转型,甚至促进整个山西省经济发展的目标产生一些负面影响。在当前这种体制下,城市化进程中存在着诸多问题,如政府、社会、农村群体这三者间的利益冲突、社会转型与体制局限性间的矛盾等,怎样找到突破点,如何化解这些矛盾与有效解决冲突、将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综上分析,可以将城中村问题产生的根源归结为城乡二元的管理制度,此制度也是城乡间各种矛盾产生的源头,严重阻碍了城中村的改造进程[3]。 城市土地资源极度稀缺,想增加土地使用面积,只能通过征收与占用的方式将农村集体土地特别是耕地转换成城市用地来满足,由此,我们可以看到越来越多的郊区被拆迁并划入到城市范围内的现象。然而,中国的城乡二元结构有着悠久的历史,且短时间内无法打破这种格局,这就使得城中村的开发需要较大的投资,以及城中村改造过程中涉及各种问题的解决成本无形中也增加很多。与此同时,管理与制度等方面也存在着诸多的矛盾,在建设开发初期,为了减少补偿费用,政府征地只针对农用耕地,并极力避开“城中村”规划、建设与管理,这样一来,城市确实得到迅速发展,但同时导致失地农民的住宅地依然不变,形成城市包围村庄的“都市村庄”现象,这显然成为太原市不可规避的社会问题。随着“城中村”在城市中占用量的不断壮大,政府的管理也变得尤为困难。同一座城市包含了城市居民区和“城中村”,也就意味着既有城市居民又有村民,再外加大量外来人口的涌入,因此造成职责混乱、机制无法顺畅运行。
六、二元体制的破解探析
当前太原市城中村改造是以村集体自我改造为主导的改造模式。这直接造成城中村改造过程中不具统筹安排的能力。另外,在开发建设中没有进行合理有效的监管,村民利益遭到侵犯的事件时有发生。现今,城中村改造在全国范围内如火如荼地进行,很多地方已经取得可喜的成果。在这样的大好形势下,太原应顺势而上,充分发挥省会城市这一地理优势,并积极学习其他省份有价值的经验,来改善城中村改造中的不合理模式,努力走城乡一元化的土地制度模式,最终推动城乡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然而,要实现这样的良好局面,首先要做的是革除当前土地征用制度和二元土地市场,以市场价格为计算依据来客观公正地确定其补偿数额,实现城市建设用地市场与农村土地市场的高度统一,即一体化,进而将两者摆在“同地、同价、同权”的同等地位,国家在农村用地与建设用地上进行征收或是购买时,都是按照同样的规定执行。在征收农用土地时,需要以市场价格为依据来购买农用地的使用权,从而确保失地农民得到应有的补偿,进而确保政府征地行为的规范化,同时也避免农民土地权遭到严重的侵犯,以及消除用农民集体土地来为自身谋权谋利的自私自利行为[4]。只有这样,才能消除城乡二元结构,降低城乡一体化的外在区别,此外,还能使产业具有互补性、政策具有平等性以及待遇具有公平公正性,从而促进产能的聚集,外加政府对各项政策的全面落实,则可以引入更多的资金与产业。另一方面,太原当地的优势始终不容忽视,要妥善处理政府与村民的关系。只有拥有开放、大度、包容的胸怀,太原招商引资的水平才能不断提升,才能使其经济发展蒸蒸日上。
七、结论
城中村的治理不仅关系到中国现代化的脚步,也关系到国家的可持续发展。关于城中村的改造这一问题,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方针,同时城中村治理效率应当不断提高;树立创新发展理念,在各级政府的正确指导下,使城中村的面貌焕然一新。总而言之,改造城中村要力求做到:城中村的经济、文化、政治、生态等得到极大改善。只有做到这些,才能使城中村的治理工作具有科学性、有效性与综合性。 本文由WWw.dYlW.net提供,专业和以及教育服务,欢迎光临dYLW.neT
参考文献:
[1]李莉莉,程胜高,高建军.城中村的城市化与城市生态化[J].安徽农业科学,2009,37(13).
[2]陈柳钦.城市化进程中“城中村”问题探讨[J].中国国情国力,2010(5).
引言
“城中村”是我国城市化(城镇化)进程中出现的一种特殊的社会现象,其存在的诸多问题,已经成为制约城市化进程进而制约城市发展的主要瓶颈。浦东新区作为特大型城区,在城市化进程中面临着同样的问题。可以预见,随着未来城市建设的推进发展,浦东的城郊结合部和农村地区将新建更多的产业和城市功能,更多的村庄将成为新的城中村。因此,改造城中村将是一个长期而艰难的过程,必须给予高度重视。本文以高桥镇西浜头——浦东开发以来最早形成的城中村为例,探讨“城中村”的现状、存在的问题、改造路径以及措施等,以期对推进浦东乃至全市的“城中村”改造有所借鉴。
浦东开发开放20多年来,不断加强城市建设和管理,城市化进程快速推进,建成区面积超过530平方公里(较1990年增长了10倍)、常住人口达到517万(较1993年增长了近4倍)、城市化率超过70%(比全国高20个百分点以上),实现地区生产总值6000亿左右,城市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随着城市空间的快速扩展和人口的快速城市化,与全国其他地区一样,在浦东各大开发区和城郊结合部先后出现了不少城中村现象,给城市建设管理带来了较大的压力和挑战。城中村越来越成为城市化进程中的热点问题,城中村改造是不可回避的话题。
一、城中村:快速城市化中独特的二元社会现象
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在深圳、珠海等东南沿海地区以及上海、江浙等长江三角洲地区,城市化正以令人惊叹的速度快速扩展,城市发展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此同时,全国几乎每个城市都遭遇了城中村问题。
(一)“城中村”:兼具农村与城市地域双重特征
城中村处于社会转型的节点,作为一种过渡型的“亦城亦村”共同体,一般是指被城市包围的农村,即城市地区的农村村落或农村形态的区域。因此从区划上,城中村是已经被纳入城市范围的地区;从社会属性上,其建筑形态、管理模式、经济结构、生活方式等方面,仍保留着浓厚的乡村特征。目前国内的城中村,根据土地权属和户籍性质区分,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一是早已没有农民集体财产和宅基地,撤销村建制,改成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由城镇管理,这是城中村中发展最为成熟的一种形态。二是原自然村除宅基地以外的土地已被征用,变成城市建设用地,农民全部转为城市户口。三是还有部分耕地和农业经济,不少人是农村户口,实行原初的村建制。四是土地完全没有征用,农民也没有改变身份,这是最原始的城中村形态。浦东的城中村大致属于前两类,第一种情况主要位于核心城区如中环以内,已经完全没有农业用地,典型的是花木的龙沟和莫家庄、沪东的朱家门等;还有一种情况主要位于市区和周边地区,保留着或多或少的农业用地,如高桥的西浜头、北蔡的中界村。
(二)“城中村”兼具经济与社会正负双重效应
既存在突出的经济、社会问题,也有它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作为城市异质的边缘,带来了环保卫生、治安消防、社会稳定等方面的问题,影响城市形象和品位,成为城市社会管理的重点和难点;作为生存的支点和漂泊驿站,为进城务工人员提供了廉价住房,降低他们进入城市的生活和营商成本,有力保障了村庄稳定、村民生活,成为原住民、进城务工人员等城市弱势群体融入城市并转变为新市民的缓冲地带。
(三)“城中村”源于城乡二元与城市转型失衡
城中村这种现象,是中国城市化进程有的产物。在其他国家城市化过程没有出现过,在中国历史上也没有出现过,其产生有其深刻的社会根源。主要是城乡二元结构,这是城中村产生的根本性原因。城中村集中凸显了两个城乡二元矛盾:城镇与农村的,本地户籍人口与外来人员的。核心是两个问题:土地和公共福利。土地的城乡分割决定了,政府只在城区范围建设基础设施、开发商业楼宇、引进现代产业等,城中村很大程度上还处在“自城市化”过程(使用农村土地,必须以征收农民土地、实现农民集体土地的国有化为前提);公共福利的城乡分割决定了,受户籍制度束缚,政府只向非农户籍提供福利,比如就业、医疗、最低生活保障等公共服务,外来人员无法享受“同城待遇”,城中村成为他们唯一可以承受的栖身之地。城市化转型不彻底,是城中村产生的一个原因。城市化改造不仅仅是城市人口比例增加和面积扩张,更要在产业支撑、人居环境、社会保障、生活方式等方面实现由“乡”到“城”的转变。推进城市化改造,应当坚持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两手抓”。但绝大多数的城市化更多停留在第一步,过多注重城市建成区规模的扩张而忽视了人口素质、管理体制等的提升和完善,即土地城镇化明显快于人口城镇化,一系列与之配套的体制机制没能跟进。另外,与公共管理缺失有关。城市化能否健康发展,对政府公共管理水平提出了很高的要求。目前城中村存在的很多问题,如公共基础设施的短缺,非法行医、无照经营的屡禁不止等,都与管理不到位或者缺失有关。城中村从“城市洼地”变成“管理高地”、“服务高地”,还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
(四)上海浦东新区“城中村”的基本态势
1992年开始,结合“365万危棚简屋改造”、“三个基本完成”和旧改计划,新区基本完成了内环以内的城中村改造任务。目前城中村主要集中在中、外环范围,亟需改造的还有近80个,涉及居民近1万户、房屋面积超过150万平方米(其中仅中环范围就有17个城中村,涉及2800户、改造面积28万平方米)。“十二五”期间,浦东将按照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逐步加大城中村改造力度,有序推进农业人口城市化,不断提高城镇化质量。
二、上海浦东新区的“城中村”——高桥镇西浜头
城市化改造是城中村的必由之路,是改变城市面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城市化进程的重要举措。在今后一个时期,西浜头的改造目标是通过观念、生活方式、社会结构等方面的综合改良,把西浜头建设成为设施完善、运作有序、环境宜人的现代化城市文明社区。
(一)西浜头:浦东开发中最早形成的“城中村”
西浜头地处高桥镇中心,紧靠高桥港南岸,原属镇南村第八生产队。区域占地20亩(镇南村被征地之前,西浜头大约150亩),以居住为主,房屋总量超过2万平方米;居住4200人,其中户籍人口377户、1173人,村内有私营企业3家(1家改为出租房、1家半破产、1家勉强经营)、小学1所。
西浜头是随着浦东开发开放,形成的最早一批城中村,可以说是浦东城市化进程以及城中村形成发展的一面镜子。上个世纪90年代,随着外高桥保税区和周边区域启动建设,大规模土地征收迅速展开,出口加工、物流仓储等功能开发逐步发展起来,医院、学校、公交等公用设施延伸至城郊结合部和农村地区,商务楼宇、商品住宅沿村而建,西浜头逐渐被城市包围,形成特殊的城中村现象。
与其他城中村相比,西浜头有其自身特点。从自然肌理来看,西浜头由自然村庄演化而来,这与北京、深圳等地的一些城中村,通过搭房建棚从城市空地上破土而出不同;从人口结构来看,由于离城镇中心较近、租金和生活成本低(每户10~12平方米,每月租金300~400元),外来人口聚集,登记在册的外来人口3000多人(不包括流动人口),是本镇户籍人口的近3倍,人口倒挂突出,且有进一步加剧趋势;从经济结构来看,队域集体资产数量不大(2004年8队村办企业资产清理,折算后大约2500万),居民收入主要以房租为主(大约有1000间房屋用于出租,居民每月租金收入一般大概1500~2000元,最多的超过8000元),租金占总收入的比重超过60%,属于典型的“食租阶层”。
(二)西浜头:“城中村”渐进式改良的模式
城中村改造有多种模式可供选择,全国各地如北京、深圳、广州等,都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摸索出“一村一策”的改造经验,取得了明显成效。
基本模式是三种:原地重建型,比如北京海淀区的北坞村,按照先建后拆原则,在村西侧,由四季青镇统一开发建设由43栋住宅楼组成的新北坞村;比如广州的三元里,由村民入股,在自然村原址建造新房回搬安置,同时保存大量历史遗迹。另起炉灶型,比如深圳福田CBD地区的岗厦,通过货币、房屋补偿实施动迁,整体腾出15万平方米的建设用地。局部改良型,比如深圳罗湖区的黄贝岭村,引入开发商对原村进行局部拆除、改建,新增住宅、商业、配套设施、2330个停车位,建筑面积从19万平方米提高到近40万平方米,居民的收益和人居环境得到很大改善和提高。
就目前阶段,西浜头的改造更接近第三种模式,改造的方式不是简单的推倒重来,而是一种基于多层面的、综合的社会改良,通过改良建立城中村的管理和运行秩序,带动影响城中村的各种要素,促进城中村的逐步城市化。之所以采取这种模式,主要基于以下几个考虑:一个是资金方面,若启动西浜头整体征收,需搬迁居民377户,征收住宅及非住宅2万平方米,以新区目前户均160万的动迁经验数字计算,377户动迁成本需6亿。地块规划使用性质为商业用地,征收后地块全部作为商业开发,以周边区域约250万/亩的土地出让价格计算,该地块的土地出让金为5000万,与开发成本相比,西浜头自身根本无法实现资金平衡。一个是房源方面,以三口之家户均150万平方米计算,共需将近6万平方米动迁安置房,镇域范围内没有可调配的房源。一个是保障方面,村民的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以及如何承接原来城中村承担的作为社会廉租房的主体功能,都是改造过程中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难题。所以综合西浜头的具体情况,长期来看,条件成熟可以走第二种模式;但近中期的改造,要科学规划、分步推进,不能一迁了之。
(三)西浜头:“城中村”改制+改善的 “两步走”战略
2001年,西浜头正式启动城中村改造试点,主要从两个方面推进:
一个是改制,内容包括撤村建居、资产量化、建立村民社会保障以及村经济组织改制等,打破城乡二元分离的制度痼疾。2004年西浜头完成村集体资产清理,2006年撤队,2008年撤村(镇南村),基本实现了“四化”:1.身份市民化,村民全部由农民转变为城镇居民,享受镇保,实行“两保障一补偿”(由征地单位按规定每月为征地劳动力提供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独生子女费用等基本保障,并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后,不再安排工作岗位,由失地农民自主择业、市场就业)。2.土地国有化,耕地由农民集体所有转化为国家所有,保留宅基地,村民不再具备申请建房权利,但房屋使用权权属不变。3.管理社区化,撤销村委会管理体制,由金高居委会实行统一的社区化管理。4.资产量化,对原镇南村清产核资、估算量化,由高凌投资中心一次性买断,村民实行撤村分配(北京、深圳、沈阳等地的城中村,则转化为股份合作经济或混合经济,实行集体资产二次集体经营)。16周岁以上的成年人,根据农龄,每人每年500元,最高2万元。
一个是改善,即根据城市统一规划,加大投入,逐步改善村容村貌。近几年主要采取的措施包括:1.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按照“缺啥补啥”,解决居民基本的生活、出行等需求。比如教育方面,在新区教育局统一安排下,2007年重新启用原胡家街小学,改名东波小学高桥分部,重点解决外来人口随迁子女的教育问题;比如卫生方面,先后新建2个厕所(投资69万)、27个垃圾箱房;比如公共道路方面,对道路进行硬化,对过去破损的水泥路面、下水道等进行修整(三年投资300多万);比如文化方面,修建占地100多平方米、用于居民活动娱乐的休闲广场;比如绿化,投资27万栽草种树,优化村庄环境。2.完善公共管理和服务,建立长效机制。实施围合式管理,增加围墙、摄像头等,建立平安志愿者+社区民警+协警的治安巡逻机制,构筑区域治安防控网络。引入物业管理,成立包括计划生育员、保洁员等在内的较为健全的管理队伍,实施统一的小区化管理。加大资金投入,每年设施维护、人员工资等支出超过60万(其中公厕4个人24小时看护,每年运作费用40万;4个人保洁队伍,每年支出20万)。完善房屋、外来务工人员等动态信息采集工作,摸清底数、弄清情况,便于日常管理。3.实施专项整治,加大监管力度。西浜头有出租户250多家(占居民总户数的70%),2家废品站、100多个“四小场所”(小发廊、小网吧、小旅馆、小店铺等),这些地方成为“黄毒赌”和“两抢一盗”案件的高发地,还有消防、计划生育等方面的隐患和问题。城管、公安等有关部门不定期开展违章搭建、无证无照经营、治安防范等整治行动,社区治安有了很大改观。
三、“城中村”折射的“逆城市化”现象
应该说经过10年多的改造,西浜头整体形象、居民生活质量都有了很大提高。但同时我们也看到,与全国其他城中村一样,由于人口来源复杂、居住密度大、基础设施不足,这个在浦东开发开放之后最早发展起来的城中村,存在诸多与城市发展不协调的现象,这种反作用力直接影响了其城市化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社会安全隐患众多
比如道路,村宅道路窄小,内部道路几乎没有,多是房屋间距充当行道,平均只有1.5~2米,车辆无法通过,路灯也无法设立;对外道路也极不发达,数千人的城中村,只有一、两处宽度仅5米左右的对外联系道路。村宅中一旦发生火灾、出现危急病人,后果不堪设想。比如房屋,大多建于上个世纪70年代末和80年代初,采用的材料均是煤屑砖、黄泥、石灰、竹片楼板等,加上年久失修,漏水、裂缝、发霉等现象普遍。
(二)乱搭乱建现象严重
30多年前建房时,按照当时政策规定每人15平方米、10户为一幢。随着这些年来人口日益增多,村民们见缝插针、几经扩建,原来的平房演变成三、四层的楼房,建筑结构凌乱、门牌编号混乱、布局密集(目前人均居住面积不足5平方米,远低于新区36.2平方米的平均水平),形似“蜘蛛网”、“地道战”,给今后的征收改造工作带来了较大的难度,这也是城中村的一大共性。
(三)流动人口过度集聚
西浜头居住的主要是外来务工人员,流动性较大(有其历史原因,处于镇与村交接地方,原是蔬菜区,加上村办企业发达,房屋大规模出租,外来人口一直较多)。登记在册的3000人中,超过60%是16~40岁的青壮年,70%为初中及以下学历,大专以上学历仅有5人(占比为0.16%),素质偏低、层次不高(北京很多“城中村”,比如海淀区唐家岭、朝阳区南磨房乡居住的多是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校漂族”、“北漂族”等),主要以团体集聚形式存在,卖菜、摆地摊、拉三轮,少数在附近小企业打工。
(四)公共配套设施不足
与很多城中村一样,西浜头仍然保留着农村的原初布局, 村内的公共资源是按照原有村民数量配备的。当3倍于原村民数量的外来人员进入村庄以后,一份资源4人分,教育、医疗、环卫、文化等资源供给严重不足。比如教育,仅西浜头就有200多名小学生、100多名初中生(还不包括附近其他社区),目前村内仅1所小学、20个班级、30多名教师,远远无法满足区域的教育需求。比如公厕,平均每2000人1个公厕的配置,显然捉襟见肘。
(五)社会不稳因素较多
征地过后,农民失去土地,还有就业岗位、生活保障以及集体资产等,从而失去了低成本的生活方式和发展方式。随着近年来土地市场的活跃,农民享受不到土地升值所带来的利益,还需要付出转变就业方式、生活方式的成本,从而使不少失地农民的不满情绪和逆反心理上升,集体上访事件频发,处置不当直接影响社会稳定。
四、“城中村”困局破解的理性思考
城中村改造是一项长期艰巨、系统复杂的工作,全国各地的情况又有较大差异,推进城中村改造,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很多,如房屋征收、村民社会保障、资金平衡等,不少问题没有现成答案。针对浦东城中村情况,借鉴其它城市的经验,城中村改造需要进一步探索和完善。
(一)加大社会保障和困难救助力度
新区每年新征土地7000~8000亩,若按照浦东农民人均1.5亩地计算,就意味着每年将增加约5000名失地农民。土地是农民保障的基石,城中村改造意味着村民的土地将被剥离,附带土地之上的收益、增值、继承等一系列权益将消失,这就亟需一系列社会保障制度补位。目前,包括新区在内的各大城区,现有的征地补偿政策不足以保障村民的长期生活,加上村民职业转变困难,难以获得等值的市民权利。比如社会保障方面,目前征地农民享受的“镇保”,其缴费水平、增长幅度和待遇设计与城镇职工的“城保”存在很大的差异,养老保险尚未建立个人账户,计发办法也不同于“城保”,医疗保险只保住院和大病(2011年,上海市城镇职工每月人均养老金2026元;镇保养老人员每月生活费903元。2012年,城保每人每月先增加195元基本养老金,再按其缴费年限每年增加3元;镇保每人每月增加100元,新区在这个基础上多增加30元,达到1033元。镇保和城保之间的差距在不断拉大)。“十”报告提出,要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兼顾各类人员的社会保障待遇确定机制和正常调整机制。城中村改造必须坚持保障先行,在征地的同时,考虑好村民的社会保障,不断提高保障水平,妥善解决好征地农民的生活出路问题。
(二)完善外来人口综合服务管理
城市是一个综合体,它的有效运转和持续发展,需要各行各业的支撑,不仅要有“拿手术刀”的、也要有“拿剃头刀”的,不仅要有“戴眼镜”的、也要有“戴安全帽”的。浦东是上海外来人员主要导入区,外来常住人口215万(不包括60多万流动人口)、占新区常住人口41.6%,并且每年还以10万多的速度在增长,他们主要集聚在城中村,成为浦东开发开放一支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我们必须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在城市为这些普通劳动者和建设者提供安居乐业的环境,促进城市化健康发展。对这部分人群的服务管理,不少城市都开展了一些创新性做法,比如广州的引导式服务,调动屋主、企业、党团组织等多元化服务主体,以“柔性管理”助推外来人员生活融入;武汉探索出“以房管人”机制,按照“谁出租、谁负责,谁留宿、谁负责”的原则,全面掌握承租人、住宿人的生活和流动情况;上海通过建设农民工公寓或租赁房,降低居住成本等。新区可以借鉴兄弟地区和全市的经验,多管齐下,逐步扩大外来人员享受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的范围;通过完善租赁市场、挖掘存量房源等手段,多渠道解决外来人员住房问题;鼓励和引导外来人员参与社区事务等,创造条件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努力破解新二元结构。
(三)加快“城中村”多元配套改造
城中村的产生是一个演变过程。可以预见,随着浦东城市化进程的推进,今后还会有更多的村庄成为城中村。就当前而言,加快村庄改造,对基本农田区域内的村庄进行全面综合整治改造,是统筹浦东城乡发展、加快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的重大举措,也是有效预防城中村产生的重要抓手(新区计划从2010年起5年内区镇两级投入76亿元,涉及17个镇、230个行政村、20万农户,内容主要包括村宅道路改扩建、村宅桥梁改扩建、河道整治、污水治理、低压水网改造、村宅整治、绿化、公建配套等8个方面),要重点抓好每年近4万户的改造工作,让农村、农户实实在在得到实惠。
(四)创新“城中村”科学开发机制
浦东城中村大多面积不大,但居民多、密度高、改造成本高(比如西浜头),目前实行的土地储备开发模式(由新区土地储备中心作为立项主体,土地进入市场交易之前,完成征收、平整等土地储备和一级开发后,才能进入市场交易),新区和镇的财政压力非常大。建议加大土地、融资等政策突破力度,在开发主体上,可借鉴兄弟省市的做法,由镇里先行启动,引入社会主体共同参与开发,减轻政府资金压力;在获取贷款上,采取“房地分开”的审批模式,土地储备完成后即可取得权证(目前地块储备阶段不能单独核发土地权证,导致缺少抵押物而无法获取项目贷款),以满足银行贷款条件,从而缩短资金滚动周期,降低开发成本;在房源建设和储备上,针对新区动迁房源结构失衡、分布不均等特点(比如高桥镇、高东镇等都是房源缺乏严重区域),通过推进就近安置房建设,增加原有土地容积率(全市一般不突破2.25,广州等地高达7)、扩大普通商品房收储量等办法,切实加大投入,满足城中村开发、重大项目建设等需求。还有征地制度改革,怎样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探索实行合理、有差别的政策等问题,不少地方都有实践。如何总结经验、更好推进,也需要认真研究。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全省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沧州调度会要求,全省要进一步抓紧抓好县级三年大变样工作;同时,要求各市对县级三年大变样工作进行督导测评、分类排队,并将结果报省。按照省要求,7月2日至3日,市政府组织了对各县(市)城区建设及三年大变样工作的督导测评。其间,听取了各县(市)政府关于这项工作的自查报告,现场抽查了2—3个在建重点城建项目,并根据自查报告、相关原始资料以及现场抽查情况,对各县(市)工作进行了测评。现将督导测评情况通报如下:
一、各县(市)工作开展情况
从督导测评情况看,各县(市)高度重视、认真部署了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工作。在省、市部署这项工作之后,各县(市)都召开了动员会、工作会、调度会等不同形式的会议,对本地三年大变样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多数县(市)成立了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配备了专职人员,为推进工作奠定了良好的组织基础。
各县(市)均按照省、市要求,制定并细化了工作实施方案,认真落实三年大变样各项工作任务。各县(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下发了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活动实施方案,并按照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五大目标要求,扎扎实实开展工作,推动各项工作不断深入。从重点工作进展看,(1)城区环境质量方面:本月大厂县、永清县污水处理厂建成后,到8月底前,各县(市)污水处理厂可全部投入使用,其中*、*、文安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下半年,*、固安、永清垃圾处理场将先后竣工。两厂(场)建设均可提前一年以上完成省定任务目标。各县(市)城区绿化成效较好,城区入口、迎宾线、车站、主干道等重点部位均做了绿化美化;均已制定大型公园建设规划,其中,*生态公园工程规划占地3400亩,本月底正式开工。(2)城区承载能力方面:各县(市)加大了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对部分城区主干道进行了改造,同时,积极开展对建成区背街小巷的整治。城区供水普及率均达到100%,所有集中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基本关停了自备水源。新建城区全部做到了雨污分流,老城区随着路网改造同步实施雨污分流。(3)城区居住条件方面:各县(市)已全部完成城中村、棚户区改造计划和相关配套政策的制定,截至目前,均已启动至少1个城中村或棚户区改造。其中,*市已完成6个城中村的改造,2个城中村正在进行,共拆迁173万平方米。住房保障已全部实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率达到100%。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建设均有立项。(4)城区现代魅力方面:各县(市)均对城区既有违法建筑、超期临建及有碍观瞻建筑进行了调查摸底,并制定了三年拆除计划,截至目前,均以已完成三年总拆任务的70%以上。到6月底,全市有7个县(市)完成了至少1条街道的综合景观整治。(5)城区管理水平方面:各县(市)均已完成城区总体规划修编审批;到年底,城区建设地段控详规覆盖率均可达到100%。各县(市)结合本地实际,编制了城市道路交通、绿地系统、街道整治等方面至少3项以上的专项规划,大部分已进入实施阶段。为加大城区管理力度,各县(市)均已成立综合执法局,加大对主次干道占道经营、乱堆乱放、乱贴乱挂现象的治理力度,市容市貌得到了极大改观,广告、牌匾全部实现规范化审批。
二、存在问题
目前看,各县(市)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工作正在积极推进,在拆迁拆违、规划编修、街道整治、城中村改造、两场(厂)等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较好成绩。
但同时,工作中也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和差距,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一是城区规划和建设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多数县(市)城区建筑风格单一,存在“千城一面”问题,部分建筑造型平庸,缺乏鲜明特色;一些城区没有明显的标志性建筑,没有明确的功能分区;一些区域、地段建筑缺乏协调性,街道景观零乱等等。此外,一些县(市)虽然制订了系列城市规划、建设文件,但存在实施细则和相关配套政策不够健全、操作性不强的问题。二是城区管理存在不足。虽然各县(市)都建立了城市管理相关配套制度,但有些地方具体落实不到位,未达到应有的市容市貌效果;许多县城管理力度不够,精细度有欠缺,仍然存在较多死角死面,环境脏、乱、差现象较为常见;绿化美化工程后期管理力度不够,存在毁损现象。三是宣传发动不够深入。个别地方对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工作的宣传力度不够大,一些部门和单位对这项工作的重大意义理解不深刻,对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群众参与的积极性没有充分调动起来,方方面面还未形成强大合力。四是破解资金“瓶颈”的力度不够大。资金匮乏是制约各县(市)城区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多数县(市)由于产业弱、底子薄,不仅自己没有过多的资金投入城市建设,而且争取外部资金投入的力度小;破解资金制约的措施办法不够有力,成效不够显著,因而影响了城区建设进程。五是一些县(市)组织机构不够健全。一些县(市)虽然成立了负责三年大变样工作的组织机构,但没有实质性运转,上级部署的工作由相关科室临时代替,影响了工作的连续性;有的县(市)组织机构没有办公地点,人员不固定,职责不明确,影响了三年大变样工作的顺利开展,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三、测评结果
通过对我市8个县(市)城区建设及三年大变样工作的综合测评,排在前3位的是:*市和*市并列第1位、*列第3位。按实际工作情况,可将各县(市)分为两类:
第一类:*市、*市和*县,工作成效突出,多数指标超额(或提前)达到了三年大变样工作的进度要求。得分都在90分以上。这3个县(市)的工作特点是:(1)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主要指标完成情况普遍较好,完成的工作量多数高于(有些远远超过)市定目标;(2)一些重点工作,如街道景观整治、拆迁拆违、规划编修、城中村改造、园林绿化、两厂(场)建设以及其它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多数指标超额(或提前)完成了市下达目标任务;(3)抽查的项目规模大、水平高,抽查过程中能感受到这些县(市)城区建设和三年大变样工作的良好发展态势。
第二类:其它5个县,工作成绩较好,均达到了三年大变样工作的进度要求。得分介于85-88分之间。这5个县的工作特点是:(1)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比较到位,多数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较好;(2)在一些重点工作上,如街道景观整治、两厂(场)建设、园林绿化、城中村改造等方面,多数达到了指标要求,有部分工作正在抓紧实施;(3)因为一些项目正在实施之中,以全年指标测评上半年的工作情况,所以造成这些县在个别指标上有所失分,但是,从工作进度看,预测年底也能够完成市下达全年目标任务。
四、下步工作要求
加快推进城区建设及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工作,是今后各县(市、区)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按照省政府要求,下半年开始,全市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以更加坚强的信心、更加坚定的态度、更加坚决的措施,弥补差距,破解难题,以积极、主动、奋发、争先的精神状态,全力抓好县(市)城区建设及三年大变样各项工作。
第一,提高认识,将三年大变样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抓紧抓好。要进一步领会省委、省政府推动这项工作的战略意义,深刻认识其及时性、必要性。三年大变样的战略部署,为加快城市化进程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必须抢抓机遇、下大力量、鼓足干劲、大干快上,按照省要求,把三年大变样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抓紧抓好,尽快使县(市)城区建设上档升级、实现质的飞跃,否则,就可能丧失这次推进城市化进程的重大历史机遇。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三年大变样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主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要扎扎实实地抓好各项具体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必须进一步建立健全组织机构,确定办公地点,抽调专门人员,明确职责任务,有条不紊地运转起来。
第二,落实任务,将三年大变样各项工作抓实抓细。按照省委、省政府明确的推进城市"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承载能力显著提高、居住条件大为改观、现代魅力初步显现、管理水平大幅提升"五大目标任务,各县(市)要进一步将各项指标细化并层层分解到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推动三年大变样工作科学有序开展。同时,各县(市)都要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谋划、尽快启动一批涉及道路景观提升整治、城中村改造、商务中心区建设、公共设施、精品绿化、村庄整理、住房保障、生态环保、民生保障等重点工程建设。重点工作是:(1)进一步加大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11月底之前,各县(市)都要完成1—2条迎宾主道的提升整治,城区主干道要全部实施综合整治,同时,积极深化对建成区背街小巷的整治;(2)认真研究谋划,年内启动1个以上新的标志性亮点城建项目;(3)各县(市)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建设,下半年要全部建成并按要求投入运转;(4)大型公园建设在完善规划设计的基础上,年内要全部启动建设;(5)进一步加大城中村、棚户区拆迁改造力度,启动新的城中村或棚户区改造项目;(6)继续推进城区拆迁拆违工作,年底达到进度要求;(7)推动城市管理向现代化、高水平迈进,尽快使市容市貌实现更大改观,等等。上述工作,各县(市)都要制定并上报具体实施方案(7月25日之前报市三年大变样办公室,联系电话:*);年底,市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依据实施方案检查工作完成情况。此外,要做好三年大变样主要指标的按月统计上报工作,从7月份开始,各县(市)要在每月的25日之前,将当月主要指标完成进度情况报市三年大变样办公室。市三年大变样办公室将于近日把统计表格式样发到各县(市)。
第三,规划先行,确保三年大变样工作科学有序推进。要坚持规划先行,坚持科学规划、高标准规划、开门搞规划。在已经完成县(市)城区和重点镇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加快建设地段控详规的编制进度,确保到年底覆盖率全部达到100%。同时,要重点启动城中村改造、片区改造、重要节点、综合交通、城市风貌、园林绿化、生态环保、村庄整合等专项规划,为推进三年大变样工作提供科学严密的规划体系。要做到着眼长远搞规划,统筹摆布近期和远期发展需求,将城市规划、功能分区及景观整治等有机结合起来,科学摆布空间格局,为基础设施、公益设施建设预留足够空间,为城市未来发展打好基础。要牢固树立生态环保理念,努力解决好生态、节能、可持续发展问题,推动城市的科学和谐发展。
第四,破解“瓶颈”,确保三年大变样工作顺利实施。进一步开阔思路,多渠道融资,努力破解资金“瓶颈”。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推进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进一步强化以政府为主体的投融资平台建设,增强城建融资能力。树立“经营城市”的理念,利用市场机制配置城市资源,完善土地资产经营机制,实现城市经营的综合效益最大化。进一步完善市政基础设施的多元化投资方式,对污水处理、供水、供热等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积极实行BOT等市场化运作模式,缓解城建资金短缺问题。此外,要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努力破解拆迁难题。坚持“拆建结合、以建为主”,坚持拆迁与维护群众利益相结合,做到拆迁决策倾听民意、补偿政策统一公开、回迁安置妥善及时,认真落实好再就业和补偿安置政策,以过细工作赢得了群众理解和支持,确保和谐拆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