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城中村改造建议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我并不是本地人,三岁多就来到深圳,打那时起,我就住进了城中村“罗芳村”,当时只是租房子,房子的旁边还有一些耕地,或许是人们自己占用当时的地盘拿来播种吧,那样就可以吃自己的,就可以不去市场上面买,也可能是因为当时的人们摆脱不了在家乡种地的习惯吧!我那时只是呆呆地站在那里欣赏他们如陶渊明一样享受种菜的乐趣。
又过了五六年,那块地方就被围了起来,也不准人们随心所欲地去种菜了。
在罗芳村待久了,还产生了不少的感情,那里再没有耕地了,只是楼房很多很多,甚至有的街道非常难通过,另外一个特点就是小贩翻了几十倍,每天都可以听到他们吆喝的声音,一片片喧杂的声音,但是我都已经习惯了。那里还聚集了很多香港进出的人,很多人都看住在这里方便,离海关也近,住房耗资并不多,所以他们都看中了这里。
一直到现在,当“峰度天下”高高建起的时候,我也得知了旧村改造的消息,那个时候我非常的高兴,因为我可以不用再住在喧闹的“城中村”了,可以看看外面的世界,却又有点不舍。
按照《实施意见》草案得知,深圳市所有的城中村改造就在坚持“规划先行”的原则,鉴于对城中村改造在地价的收取问题上有一定优惠政策,因此部分单纯的旧村改造项目借用城中村改造的名义有“搭便车”的可能,所以对“城中村改造”进行严格定义,没有漏洞。
城中村无疑是历史遗留的问题,其中也有不少的值得人们保持的东西,如罗芳村里面的古树。
我可以想象城中村改造后可能会像东门街市一样繁华,也可能会像华侨城一样热闹非凡。
我期待那一天。
关键词:校舍 加固 问题 建议
中小学校舍是“办好中小学教育事业最起码的物质条件”,校舍的存在是学校教育能够进行的基础条件之一。“校舍无危房,是举办学校最基本的条件要求,是衡量重视教育与否的一个主要标准”。中小学校舍安全问题是我国义务教育中的基础问题之一,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之一。2010年暑假,我区23所中小学校进行指定工程加固改造,我校是其中之一。因每所学校涉及的内容、要求不同,现就我校加固改造工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
一、校舍安全存在的问题
1.校舍老化严重,超期服役校舍较多
我校校舍建设年代较早,原内外墙均为砖混结构,相对抗震能力较差,而且随着时间推移和管理修缮不够,校舍墙体出现了裂缝等安全隐患,校舍老化会给学校安全带来巨大的压力。
2.施工队伍技术水平低,施工质量无保障
施工质量是中小学校舍提高质量的关键。有些学校在施工期间为了节省成本,请非正式的施工队伍,没有正规设计院的设计图纸,不使用合格的建筑材料,不仅施工技术得不到保证,而且校舍的安全性受到质疑。同时,有些施工单位擅自修改施工工程设计,不按审查合格的施工设计图和标准施工,偷工减料,施工质量无法保障。
3.校舍建设档案资料不完整,校舍建设程序不规范
20世纪90年代以前建造的校舍普遍存在缺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质检等工程资料的现象,有的甚至是无地质勘察、无专业设计、无专业施工、无工程监理和无质量监督的“五无”校舍。基建档案资料不健全给校舍的正常维护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4.校舍达不到抗震等级要求,有的建筑不符合房屋设计规范,存在建筑结构缺陷
本次加固的主要目的就是提高综合防灾能力,使学校校舍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并符合对洪水、火灾、雷击等灾害的防灾避险安全要求。
5.未按照国家有关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要求将校舍维修改造纳入长效机制,校舍维修改造资金缺口较大
通过调研发现,各区县均未将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资金纳入县本级财政年度预算,使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资金无稳定来源,没有真正建立起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的长效机制。
二、加强学校校舍安全工作的几点建议
顺义区教委及施工单位针对各个学校的不同情况制定了相应的抗震加固措施,以保证整改方案的准确性、科学性。为保障中小学校舍质量与安全管理,依照多年中小学校园及周边安全及其发生事件经验,要求工程从制度、设计、施工等方面制定和实施中小学校舍质量与安全管理的相应对策。在学校的加固工程进行过程中我们做到了以下几点:
1.加强责任部门的管理,设立相应的“校产管理办公室”
在学校设置“校产管理办公室”,承担校产质量排查鉴定、加固改造和新建工作。对校舍所作排查结论及相关资料、鉴定报告、加固改造和新建工程的勘察、设计文件和竣工验收报告要做详尽记录,对其相关资料都依法备案外,还应及时上报教育管理部门。对校舍排查鉴定、加固改造和新建工程的内容和程序都要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不允许任意更改。对参加招投标的项目,其所有建设和验收过程都要接受广大教师、学生家长、新闻媒体和社会的监督,对工程投资使用结构要实施投资审计,建立高效的社会监督机制和审计的财务监管制度,对腐败、弄虚作假行为一查到底,确保资金真正用到工程上,确保工程经得住灾害的考验。
2.设计上重视中小学校舍的质量与安全管理
严格执行国家的设计和工程建设标准,迄今为止,我国根据实际情况颁布了一系列建筑安全法,严格规定了建设过程中所有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责任,专业技术人员的资质以及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合格标准。在汶川地震后,我国又修订了《防震减灾法》,希望对设计人员、监测灾害部门全面落实责任,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的相关法律规范,对违反国家法律规范的责任部门和技术人员加大处罚力度,确保法律规范的实施。
3.设计上强化抗震防火避险措施
2009年防震减灾法修订草案明确规定,“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高于当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对于已经建成的未采取抗震设防措施的建设工程,应当采取抗震加固措施。”因此,在对中小学校舍进行加固或重建时,应根据学校所处的地质特点,重点防御高烈度地震区、洪涝区、山体滑坡、台风聚集区等多发地带,使加固改建的中小学校舍成为防洪、防台风、防震、防火、防雷的安全掩体,杜绝险情的发生,消除安全隐患。
4.确保施工质量,杜绝“豆腐渣”工程
要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本着对党、对人民、对历史高度负责的精神,毫不动摇地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各项技术标准和工程规范。
(1)在工程招投标时就严把质量关,对有资质的设计部门和工程队提出要求,设计出高质量、低成本、抗震等防灾性能好的路线方针。
(2)在施工过程中,对购入的材料质量严格检测,使用环保材料,不准偷换材料,对工程进度准确把握,不准拖延或赶工程,同时不准擅自更改设计好的图纸,如有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地方要由投资方(校方)、监理方、施工方三方共同商议后做出更改决定,对隐蔽工程要有隐蔽工程验收报告。
(3)在验收过程中,重点排查安全隐患地点,对不符合法律规范且容易产生校舍安全事故的项目及时整改或推倒重建,使中小学校舍工程成为高质量、高安全、高技术含量的安全工程。顺义区教委冯主任在历次校安工程会议上都说:我们在给自家孩子盖房,要真正使其成为“民心工程”“放心工程”。
三、在以后的校舍使用及管理过程中建议做到
1.建立学校校舍状况数据库
要建立健全覆盖学校每一栋校舍的动态数据库,对每一栋校舍进行动态监控和安全评估,实时掌握学校的校舍安全状况,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校舍状况进行决策,增加校舍维修改造决策的有效性和时效性。
2.建立健全校舍安全预警机制及责任追究制度
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以日常安全检查、定期查勘校舍、重点监控危房为主体的校舍管理基本制度。学校要本着“早发现、早报告、早鉴定、早改造”的要求,积极构筑在第一时间发现险情,并采取科学的应急避险措施机制,有效地杜绝重大校舍安全事故的发生。
3.明确学校领导实施校舍安全工作的责任
学校依据政府下发的文件明确每一年度的具体任务目标,并落实责任人,对校舍安全工程实行项目管理,加强调度和检查。建立定期检查、随机抽查制度。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学校各组成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采取多种方式,定期和不定期对学校安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项目,要限期及时整改,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4.建立健全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
《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规定用3年的时间对现有中小学校舍进行加固改造,从实施情况看,要按时完成任务困难很大,必须建立健全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一套完善的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应该保证资金来源的稳定性,校舍建造工程质量的可靠性以及校舍日常维修的连续性。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机制的长效性,否则不仅浪费资源,还会使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
从机制设计的视角来看,要保证上述3个方面的实现,需要建立以下5个分机制:第一,以项目分担为核心的责任机制;第二,以转移支付为核心的资金流通机制;第三,以提高效益为核心的财务管理机制;第四,以增加动力为核心的激励机制;第五,以强化落实为核心的监督机制。
参考文献
[1]国务院.批转教育部关于解决中小学危房倒塌不断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问题的请示报告的通知[Z].1981-03-31
[2]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校舍危房修缮和改造的紧急通知[Z].1999-12-14
[3]全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截至2007年4月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月报表反映的主要情况通报[EB/OL].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简报,2007
[4]谢瑞祥.关于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思考[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09,21
一、区东部地区城中村改造基本情况
区东部地区共有12个城中村,其中,贾岭村于2015年12月通过自主改造土地挂牌方式,被广东海伦堡集团摘牌。剩余11个村分别是武东街的芦家咀村、五星村、武东村,白玉山街的努力村、同兴村、群力村、五一村、火官村、红胜村、星火村、胜强村。2016年8月,市政府研究决定全市中心城区城中村改造模式由自主改造调整为政府统征储备,同时明确,由青山区和汉正街控股集团共同实施青山区11村的统征储备工作。青山区东部11村集体土地总用地面积约约1.78万亩,共有11429户,28658人。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城中村改造的决策部署,我区11个城中村计划于“十三五”期间基本完成改造。2017年4月,我区全面启动东部11村城中村改造工作,目前各项工作按计划有序开展。
二、区东部城中村范围内坟墓分布情况及坟墓迁移存在的问题
据初步调查了解,东部11村中,有3个村建设有村办陵园,分别是同兴村、群力村、武东村,墓地规模在2000座左右,这些墓地均不符合规划用地要求,且均未经批准建设,其中,同兴村所建的大佛山陵园,位于氧气公司旁,是市区消防、安监部门明确需重点整治的重大安全隐患;其余各村的坟墓均分散在本村的田间地头。据统计,东部11村共有坟墓约2.24万座。
根据区东部11村城中村改造规划,我区将着力把该区域打造成宜居宜业的北湖生态新城,在友谊大道延长线以北区域,建设华夏幸福环保小镇,在青化路以南临严西湖区域,建设文旅、科创小镇。我们在研究东部11村规划布局工作中,拟将东部11村范围内的坟墓迁移集中安葬,以利于整个区域用地布局功能的实现。
目前,我区已启动东部5村整村及部分村涉水重点工程区域的城中村改造拆迁签约工作,因东部11村范围内无农村公益性墓地,导致这些村的坟墓无处可迁,影响了涉水重点工程及还建房建设区域的征地、供地工作。下一步,我区将陆续启动其它村的拆迁签约工作,同样面临坟墓无处可迁的问题。
三、关于在区东部农村地区建设农村公益性墓地的建议
鉴于我区东部11村城中村改造工作已全面启动,改造区域内的坟墓迁移问题十分突出,集中建设公益性墓地迫在眉睫。根据11村村民要求就近就地迁移坟墓的强烈愿望及我区东部城中村改造的实际需要,我们建议区民政部门尽快协调市民政部门,批准在范围内选址建设公益性墓地。我办将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城中村改造范围内的坟墓得到妥善迁移安置。
【关键词】城中村改造;管理;和谐管理;房地产
一、城中村的形成及概念
城中村是我国城市化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特有的城市社会现象,随着城市化步伐进一步加快和城市经济快速发展,城中村逐步形成,与城市景观等各方面矛盾凸显。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也随之加快,城市建成区向周边农村的不断扩张,必然会导致周围村庄土地的征用和开发。并且由于村民长期形成的小农意识和文化水平普遍偏低,使的部分村民只顾眼前利益而忽视了长期利益,从而催使城中村的形成。
城中村改造是指在政府统一的城市规划和政策要求下,有偿征用原有城中村土地,拆除原有村庄土地上的建筑物及附属物,对原住村民采取建造安置住房的原地或异地安置,并将原集体所有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进行重新开发建设。
二、城中村改造中存在的问题
1、城中村改造主体不同导致的纠纷问题
目前,部分城中村采取了开发商为主体的改造模式,但是由于开发商作为私营机构,往往追求利益最大化,忽略了村民的利益,甚至有些开发商和村集体领导串通,恶意压低村民拆迁补偿款,造成一些村民阻碍村庄拆迁的现象,在后续的建设中仍和开发商纠纷不断。为了协调村民在改造后的保障问题,一些开发商尝试采用和村集体成立股份公司的形式,为后续村民生活提供保障,但这一形式还存在一些问题。其中,集体资产量化到村民是“城中村”股份制改制操作中的难题,如果没有相应法律约束,股权界定模糊不清,难以真正按照股份制要求运作,集体股股权往往实际操纵在少数人手里,甚至受到政府相关部门的制约。
2、城中村改造方式确定难度大
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城中村往往采取对临街建筑装饰等办法,美化城市环境,但不能根本解决城中村脏、乱、差等问题,因此,对于地理位置优越,与城市建设形成鲜明对比的城中村来说,整体拆迁是重要路径。然而,在整体拆迁需要资金量巨大,往往造成改造工期较长,村民安置过渡没有保障等问题。
3、城中村改造的资金问题
城中村改造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利益相关群体较多,改造工程量大,并且需要对村民的后续生活提供保障,因此一般城中村改造工程所需的资金量都在亿元以上,单靠城中村村民和地方政府难以解决资金问题,在实践中,一些城市往往因为城中村拆迁改造所需资金量过大,而暂时放弃改造。另外,对于开发商主导改造的模式,由于和村民存在一定的利益博弈,两者时常存在经济纠纷,尤其是对于安置村民后续生活方面,开发商显的力不从心,因此,资金问题已经成为城中村改造中的重要问题。
4、城中村集体问题
城中村土地利用是我国特有的社会现象,主要指的是将村民的集体土地的性质转变为国有土地后,对这部分土地的重新利用。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土地利用是核心。根据我国现有土地所有权制度,国家土地所有权只包括城镇土地所有权,而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归村民集体所有,其中农村土地分为农用地和宅基地,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政府可以根据一定的补偿政策征用作为村集体的农用地,但是由于宅基地涉及到每个农民的居住生活,在实际评估拆迁过程中,矛盾冲突严重,征用难度大。
5、城中村农民权益和社会保障问题
“城中村”改造是否取得实质性成功,关键是村民的权益和社会保障能否得到维护,但是这也是城中村改造中纠纷较多的方面。目前,保障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三方面。首先,改造过程中村民的权益保障。其次,改造后村民生活保障问题。通过改造,村民现有耕种的土地或以租赁利润维持生活的房屋将面临拆迁,村民后续生活容易出现困境。最后,村民的社会保障问题。这里主要指改造后村民社会保障很难实现。村民即使身份转变,但其社会保障往往与城市居民是不同的系统,保障水平低,同时村民往往对保障不够重视,生活在短时期还是难以改变。
三、谐管理模式在城中村改造中的应用
城中村改造和谐管理是指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运用和谐管理相关理论和方法,使整个改造过程达到各方利益最大化和各要素优化,最终构建和谐改造城中村的局面。关于谐管理模式在城中村改造中的应用,现提出以下建议
1、加强政府参与改造力度,完善改造谈判制度
在城中村改造的系统中,政府在整个过程中起到了领导、协调作用,是管理模式的重要参与方,其在改造中的参与力度和职能的发挥与改造和谐管理模式运行过程中各要素的协调运作有着密切联系,并关系到改造项目各个阶段和谐主题的顺利实现。有效发挥政府职能的重要方面,在于逐步完善改造制度,尤其是改造谈判制度,建议在谈判过程中,在以往村领导参与谈判的基础上,增设若干名村民代表,各村民代表可以有村民集体投票选择,并由村集体赋予其否决权,更好地维护普通村民的权益,也有利于政府和开发商了解村民意愿,保证改造的顺利实施。
2、加大改造前期宣传工作,杜绝沟通不畅的矛盾
应用城中村改造的和谐管理模式的重点是通过对改造项目自身和外界环境要素的分析,以和则与谐则的方法,保证项目和谐主题的实现。因此,加强改造前的宣传工作,本质上是对城中村改造各子系统相互协作关系的沟通,在对沟通信息的分析和辨识后,制定项目该阶段的和谐主题,进而实现对个参与方工作的指导。同时,加强前期宣传,能极大程度上调动村民改造的积极性,增强村民的主人翁意识,避免改造各参与方沟通不畅的现象。因此,建议至少在拆迁前两个月或至半年内,由宣传小分队,小分队人员包括改造办公室相关人员、村民代表等,向村民宣传拆迁改造政策,并及时向改造办公室反映村民的实际需求。
3、监管村民加盖行为,完善改造评估机制
村民既是城中村改造的参与方,又是和谐管理理论中“和则”的重要组成部分,村民的行为直接影响到和谐主题能否实现,现实中村民违法、违章加盖住房,不仅加强了“和”因素的不确定性,而且影响了评估的准确性。因此,应从事前、事中、事后三方面完善改造评估机制。事前完善是指改造前加强对村民的教育,杜绝抢建现象,同时在改造前进行摸底,事中控制是指由政府和开发商通过相应的指标选择评估机构候选机构,然后村民投票择优选择,以减少评估纠纷,事后完善指评估后,针对结果向有质疑的村民进行解释,合理化解矛盾。
4、增强改造政策解读,严格落实各项政策
由于村民的知识水平有限,对城中村改造的有关政策和拆迁协议中的某些条款不能准确的理解,开发商可能会利用条款中的漏洞,损害被拆迁人的合法利益。因此,在房屋拆迁前,应对宣传和解读政策的人员提前进行统一的培训教育,加深其对政策的理解,确保能清晰、浅显的解读政策的内涵,只有在村民对拆迁政策认真了解的基础上,才能保证改造的顺利进行。同时,政府还应该严格落实拆迁协议上商定的各项政策,如回迁的时间和相关手续等,监督安置楼的建设进度和质量,这不仅能有效缩短开发商的建设周期,而且调动了村民改造的积极性,提高了政府的公信力。
参考文献
[1]陈双,童心. 城中村改造对房地产市场影响的实证分析――以武汉市汉阳区为例[J]. 经济地理,2009,08:1298-1301.
(一)拆迁补偿问题
1、违章建筑的认定问题。“城中村”违章建筑具有普遍性,若承认其合法,给予相应补偿,必然引发新的违章建筑浪潮,加大城市管理难度和增加拆迁成本;若认定其违法,则强制拆迁难度大,必然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
2、拆迁补偿模式问题。根据调查,大部分村民乐意接受异地安置或回迁安置,不愿接受货币补偿,这给开发“城中村”带来巨大的改造成本和风险,令开发商望而却步,对参与“城中村”改造失去积极性。
(二)村民社会保障体系问题。失地农民的养老问题是广大农民最大的后顾之忧,如何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给失地农民一颗“定心丸”,是能否完成好“城中村”改造的关键。
(三)“城中村”改造操作模式需进一步探讨。“城中村”改造需要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但谁主导改造,如何操作还需进一步探讨。
(四)相关政策措施不完善。“城中村”改造后的供地模式、规划设计要求等相关政策不完善,使得“城中村”改造没有明确的目标,不能很好地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
二、*“城中村”现状
*城关镇辖区内共有18个“城中村”,这些“城中村”违章建筑普遍存在,土地资产流失严重,居住环境极差、公用基础设施薄弱、人口构成多元化、治安状况堪忧、计划生育难、火灾隐患大、村民综合素质、转变生活习惯跟不上等等。以上这些都是城市管理和新*建设必须根治的问题,加快“城中村”改造步伐,从源头上治理脏、乱、差,是*建设和长远发展的一个根本性措施。
三、“城中村”改造的几点建议
(一)政府主导,做好拆迁补偿。
1、对违章建筑只给予补助,体现违章无利可图。由于“城中村”违章建筑具有普遍性,可兼顾拆迁成本和维护社会稳定,体现有法必依的原则,对违章建筑只给予补助,补助额不大于建筑物成本。
2、加强异地安置与货币补偿相结合的拆迁补偿模式的研究。把外地“城中村”改造的先进经验和实际做法揉和到具体操作过程当中去,积极加强对各种补偿模式的研究,对“城中村”的改造将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二)建立健全针对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针对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建立健全:
1、建立合理的征地补偿费用支配机制。征地补偿费应作为农民养老的主要保障,可将此部分资金实行多元化投资,用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其他合理的投资,确保资产增值。
2、建立医疗、养老社会保障机制。目前农村社会保障尚未立法,各项制度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建立失地农民养老和医疗保险制度,其资金筹措可以按国家、集体、个人都出一点的思路进行解决,初步建立起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3、就业是失地农民最好的保障。联合有关部门,有针对性的建立教育培训保障机制,重视失地农民的教育培训,加大以职业技术、岗位技能为重点的就业培训,提高失地青壮年农民转岗就业能力,建立多层面的县、乡(镇)、村三级农民职业技能培训网络体系,使失地农民充分就业。这既提高了村民综合素质,又保证了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
(三)积极探索“城中村”改造操作的新模式。
“城中村”改造应以政府主导,统一规划设计,以市场运作为主要模式,坚持节约集约用地,不断探索“城中村”改造的新模式、新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