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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科技成果提质增效
为大力发展通江县干果产业,2003年以来,在县委政府的关心指导下,通江县积极投入林业科研项目研究。截至目前,已获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林木良种8个(银杏4个、核桃4个),先后主研的《银杏丰产精研制与应用》、《银杏丰产经营技术》、《“巴山银杏”良种选育基因库建设项目》、《“巴山银杏”良种选育基因库建设项目》、《通江县珍稀树种银杏良种推广项目》分别获得市、县科技进步奖。通过林业科技工作者的共同努力,通江县紧紧围绕选育8个林木良种,建设了国家银杏良种基地和核桃良种采穗圃,对新成果进行转化应用。林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30%,科技成果应用率超过35%。通过大面积对林木良种进行推广应用,带动了青裕、广纳、空山、云昙等乡镇23000余户农户种植银杏和核桃,不仅推进了通江干果产业的发展,提高了良种使用率,也使得林农增收致富。
1.2科技体系建设明显增强
通过强化科技体系建设,有效提高了林业科技在生态建设、产业发展、病虫害防治等领域的贡献率。一是健全科技服务网络。利用现场指导、技术咨询、印发资料等多种形式,让林业科技人员真正上山入林,服务指导到农家院户、山头地块,基本形成了县、乡、村、社四级林业科技服务网络。二是加大林农技术培训。初步统计,从2012年起分批次集中培训林农达11万人次,有的“土专家”不仅成了林业专业大户,而且成为当地群众脱贫致富的带头人。三是加强对外技术合作。聘请省林科院专家为该县核桃产业科技顾问,同时引进印山红农业科技公司在通江县成立了巴中市首家民营性质的核桃产业技术研究院,并与中国核桃产业协会开展核桃研发合作。四是强化部门联动。通过林业科学技术研究所提供科学技术支持,林业推广中心进行科技推广,森防站、产业办、核桃产业发展中心实践,乡镇林业工作机构试点实施,形成了四级联动科技推广体系。五是重视培养科技人才。近两年来通江县高度重视林业科技人才的培养,通过人才引进、招考录等方式引进林业科技人才22名。至此全县有林业专业技术人员355人,其中拥有工程师等中级以上职称134人,高级工程师4人;现有116名技术人员从事林业科技推广工作。
1.3经济效益日渐显现
选育的林木良种通过无性系繁殖,植株能保持原品种性状不变,且嫁接苗比扦插苗、实生苗生长发育快,植株适应环境和抗病能力强。根据试验证明,银杏、核桃嫁接后,通过田间抚育管理,3~5年70%~80%的树开始坐果,大大缩短了生育周期。且良种果实销售具有市场竞争力,售价每公斤高于普通品种10~15元不等,经济收益可观。据调查数据显示,近年来,农户通过林业种植年收入增加1.5万余元。
2林业科技成果转化存在问题
2.1林业生产周期长见效慢,成本较高
林业生产周期长、见效慢,且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远远大于其经济利益。加之通江县良种推广受地域限制,成本高、后续管理难度大、投资力度不够、政府扶持不到位等导致推广应用具有一定的风险性,短期内难以取得成效。比如核桃良种的推广:一般栽植于高山地区,良种嫁接苗成本6.5~7元/株(通过国家林木良种补贴后限价销售的),在栽植后管理所需肥料、农药、人工等投入,预计4~5年后,每株投入成本达到300元,而核桃等良种通过无性系繁殖栽植后,少则3年多则5年才能取得直接性经济效益,且收入甚少,老百姓资金压力大,无力承受。
2.2科技推广机制不健全,科技推广落实难到位
推广机制不健全,现有的推广机构没有发挥到应有的职能职责。一是全县推广人员中大部分集中在县以上单位,真正扎根在基层一线的科技成员很少。二是科技推广最重要的一环,还是基层林业工作机构,它是直接为老百姓提供科学技术指导。通江县自2009年将乡镇林业工作职能和林业员并入农业综合服务站后,已有相当一部分乡镇的林业员未能坚守林业岗位,或被政府调配到乡镇其他岗位兼职,或被下派担任村支书、村主任,甚至有的因为政府管理不严长期不在岗,导致县-乡机构出现了“脱钩”现象,人员不稳定,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乡镇机构正常职能的发挥。
2.3科技人员技能偏低,技术培训力度不够
科技成员是新成果和新技术应用传播的纽带,而技术人员业务水平的高低决定科技成果传播和应用的力度。目前通江县科技人员业务水平普遍偏低,接受学习机会不多,掌握新技术、新成果少,解决技术问题的能力不强。在实用技术方面甚至落后于当地的林业生产大户,真正能承担科技推广技术指导工作的林业科技人员不多。农村留守人员接受林业新成果、新技术能力困难,也是科技成果转化率低的原因之一。
2.4科技设施设备落后,科技资金投入不足
近年来,中央财政对林业科技支撑项目和费用有所增加,且财政资金专款专用于项目实施,但是随着项目争取难度大,加之地方财政资金困难,往往将其项目资金整合使用,导致林业科技推广项目资金困难,难以实施。目前,基层林业推广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非常落后,科研单位除电脑、游标卡尺、天平、电子称等几样简易的设施外,基本无科研试验需要的设施设备及试验基地。
3加强科技成果转化的对策与建议
3.1加强林业科技培训和宣传力度
加强林业科技人员技术培训,采取“走出去、引进来”措施,创造机会到省、市内外科技推广项目基地学习交流,吸取经验和学习先进技术。并聘请省、市林业专家现场技术指导,如种植技术、栽培技术、管理技术等。同时要举办培训班,对山区林农进行大量培训,尤其是对林业实用技能的培训要进一步加大力度,以使林农掌握更多的专业技术,为林业产业化建设提供科技保障。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等媒介加大对林业科技成果的宣传,让群众了解林业新品种、新技术。宣传形式上实现创新,由原有的静态纸质、照片资料转变为动态影像资料宣传,让群众一目了然。
3.2稳定和建立多方联动的林业科技推广体系
由政府牵头,建立一个集推广人员、推广任务、推广经费、推广措施的组织机构,稳定机构人员。着力打造上下相通,左右相联的推广技术服务网络,明确科技推广渠道。另外要充分调动和发挥民间专业合作社、民营企业、林业协(学)会的作用,着力构建以科技为先导的事业与企业结合,技术与资金结合,实验与阵地结合的社会化服务实体,有计划有目的地推广林业新成果、新技术。
3.3林业科技成果推广要以市场为向导
林业科技成果推广要面向实际,紧跟市场需要,推广前先做好市场调研。并实行配套推广,如推广核桃良种,尽量把育种、栽培、嫁接、田间管理、经济效益、社会需求等配套技术措施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一个整体的技术体系,实现科技成果系列化开发。要注重地域适应性。不同地区有不同的自然、经济和生态条件,林业科技成果推广要因地适宜,防止盲目引进和栽植。如通江县选育的“空山核桃”属高山地区良种,如果在广纳、诺江等低山区乡镇栽植,地理环境和气候就不适宜。所以科技推广要尊重科学、讲究科学、合理规划,才能见效快,收益好。
3.4坚持打造样板示范
林业生产周期长、直接经济效益慢,而它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往往被人们忽视。推广机构应选择适宜地区条件好的地方,建立一两个具有代表强、基础较好、规模适当的示范林和科研试验基地。实行边试验、边推广,以试验带动示范、以点带动面来推广科研新成果。并为大范围、大面积科技成果转化积累技术经验。
3.5加大资金投入,严格资金管理
关键词:新形势;林业科技;推广策略
中图分类号: F326.2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号: 10.14025/ki.jlny.2017.07.054
林业作为我国经济产业的支柱产业,对推动我国经济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林业科技的推广可以推游夜林业的发展,并科学、有效地保护生态平衡。在新形势下,我国林业科技推广面临极大挑战。本文详细探讨了我国林业科技推广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并针对性地提出改善科技推广的战略性对策,以期更好地推动我国林业科技推广的飞速发展。
1 我国林业科技推广发展现状
新形势下,我国林业科技推广面临很多困难,从内部发展机制到与外界接轨而言,其面临的主要问题分为三个方面:
一是由于我国林业科技发展历程短,造成我国林业科技推广体制不完善,缺乏科学、有效的推广体制,很大程度上阻碍了林业发展中科学技术手段的应用,进而影响了我国林业发展的速度。此外,机制缺失,使得林业管理工作人员忽视林业科技推广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大大打消了工作积极性,林业科技推广也受到了严重的阻碍。
二是新形势局面下,我国林业科技推广人才大量缺乏,且工作人员综合素质较低,而林业科技推广人才是发展林业科技推广的核心内容,更是推动我国林业发展的重要支柱,林业科技推广人才大量缺乏限制了科技推广的进一步深入,无法用科学技术的力量让更多的人关注林业科技,严重阻碍了我国林业的发展。
三是林业科技成果是林业科技发展的重要见证,只有不断推广,才能吸引更多的人增进对我国林业的关注程度,而新形势下我国林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力度还有所欠缺,需要加大对林业科技成果的宣传力度,以更好地推动新形势下林业科技推广的发展。
2新形势下林业科技推广发展对策
针对新形势下林业科技推广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本文提出以下发展对策。
2.1构建科学、有效的林业科技推广体系
为了更好的推进林业科技推广,应构建科学、有效的林业科技推广体系,增大林业科技推广管理部门对林业科技推广的重视程度,让林业科技推广工作人员在充满肯定、认可的工作氛围下,不断满足自我内心期望,更好的进行林业科技推广工作。另外,政府部门应该加大对林业科技推广工作的投入资金和投入力度,为林业科技推广发展奠定良好的物质基础,不断推动林业科技推广发展,展示我国对林业科技推广发展的投入力度,增强林业科技推广工作人员的责任和决心,从而促进林业科技推广工作的有新效开展。
2.2加大林业科技推广人才的培养力度
林业科技推广部门应该加大人才的培养力度,通过提升林业科技推广工作人员的薪资福利,更好的提升工作人员的拼搏意识,吸引更多的人才投身于林业科技推广事业中。林业科技推广部门要进行统一培训,有针对性的提升林业科技推广人才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为林业科技推广工作奠定良好的理论实践基础。林业科技推广部门应定期对培训结果进行检查,更好的保障人才培训质量和效率。
2.3提升林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力度
新形势下林业科技推广发展需要同信息化时代特点紧密结合,在林业科技收获可喜的实践成果时,可以通过聘请林业科技领域资深的研究人员,对林业科技成果进行进一步的评价和检验,并通过信息化媒体,加大林业科技研究成果的宣传力度,让越来越多的人了解掌握林业科技的相关知识和实时动态,吸引更多的有志青年投身于我国林业科技发展事业中,增加外界对林业科技推广的关注力度,同时提升我国林业科技发展水平,以促进林业科技推广的发展。
3 结语
林业科技推广作为我国林业科技发展的核心内容,可以通过增加管理部门对林业科技推广的重视程度与政府对林业科技推广工作的投入资金和投入力度,提升林业科技推广工作人员的薪资福利,同时有针对性地提升林业科技推广人才的专业素养和口语表达技巧,将林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同信息化媒体相结合,加大我国林业科技推广力度,促进我国林业科技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丁先松.新形势下林业科技推广面临的问题与对策[J].中国林业产业,2016,(09):30.
[2]高华.新形势下林业科技推广面临的问题及其对策[J].南方农业,2016,(06):87-88.
关键词:课程体系;构建;实践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4)11-0060-02
工作过程系统化课程开发是建立在对职业资格研究的基础上,通过企业调研,根据完成职业岗位典型工作任务所需要的知识、素质、能力,重构课程内容,形成课程内容设置与职业岗位能力要求对应和衔接的课程体系的过程。工作过程系统化园林与花卉技术专业课程体系的开发研究与实践是2011年立项的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改革省级重点课题(课题编号8149),投入300余万元,经过3年建设已经取得初步成果。
一、研究的意义
在高职教育理论、新职教思想指导下,研究能够完成高职园林类专业培养目标任务,实用的、能够推广的课程体系,是高职园林类专业教学领域中的重大问题,有重要研究意义和近期应用前景。基于工作过程系统化的专业课程是高职院校课程建设的一种新的模式,有助于知识、能力对接,工学结合,符合高职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
1.打破课程学科体系模式,促进高职教育课程改革。传统职业教育课程体系始终没有跳出传统的学科体系框架,课程内容偏重知识的内在逻辑,忽视知识与工作具体情境的联系,学科中心的倾向明显,联系实际不够,学生灵活运用知识的能力不足,动手能力不强,无法在工作岗位上解决所遇到的实际问题,很难实现培养学生职业能力的目标。基于工作过程系统化课程开发则强调以能力为主线设计课程,所传授的知识是为能力的培养与提高服务的,以“必需、够用”为原则,重视学生动手能力的培养,对学生的评价以获取从事某种职业所需的能力为标准,充分体现了高职的职业性特点,对进一步促进高职教育课程改革有一定实际意义。
2.课程内容与职业岗位技能对接,能够培养符合社会和企业需要的人才。学生所学知识不能适应企业岗位技能实际需要,解决这一矛盾成为当前高职院校课程改革的当务之急,通过工作过程系统化原则设置课程内容,有利于高职院校培养的人才具有实践性、应用性的特点,能够满足企业的需要。
3.强调学生职业拓展能力和可迁移能力的培养,适应未来岗位多变的需要。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新的工作岗位不断产生,人才的培养必须考虑学生今后的生存和发展能力的培养,系统化的课程设计充分考虑了学生的岗位迁移能力、创新能力的养成,注重了针对性和适应性的有机结合。
二、工作过程系统化的课程体系开发
1.构建工作过程系统化的课程体系。通过深入全国40家大中型园林企业进行调研,与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共同探讨,分析毕业生就业职业岗位群对知识、能力、素质的要求,明确典型工作任务,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的要求,结合专业学习领域,确定教学项目,构建园林与花卉技术专业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体系方案。
2.课程体系特色。(1)具有时效性和针对性。采用校企合作,学做一体“三段式”的人才培养模式,增强教育的时效性和针对性,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和技术服务能力。学生在校学习时间分为三段,第一段为技能培养阶段,时间2年,在校内完成课程教学;第二段为岗位技能实践阶段,时间0.5年,在校内或校内外实训基地完成岗位技能实践、职业资格认证;第三段为学生综合职业能力培养阶段,时间为0.5年,在企业完成顶岗实训。(2)强调学生职业拓展能力和可迁移能力的培养,以适应未来岗位多变的需要。减少必修课学时,增加选修课学时,扩大学生的选课自由度,学生可以跨专业、跨系在全院选课,内容涉及面广,涵盖多专业知识,有利于素质教育和综合能力培养。
3.课程开发。由专业教师和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课程建设团队,以工作过程为导向,结合园林植物生长的周期性特点和园林行业施工特点,以园林生产项目为载体,设计各学习领域的学习情境,共同进行教学实施设计。
三、教学改革实施
新课程体系在黑龙江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园林与花卉技术专业2010级1班,2011级1、2班实施,2010级2班,2011级3班按原课程体系进行,作为对照。实施中以专业实训室、园林生态园、植物组织培养中心、园林企业等校内外实训基地为依托,按季节、分阶段进行。采用多种教学方法,使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教学与生产相结合,使学生在工作中学习,学习通过工作完成。
四、效果分析
通过2010~2013年的工作过程系统化园林与花卉技术专业课程体系开发与实践的研究,2010级已经完成全部教学计划,2011级完成部分教学计划,成效显著。
1.教学质量提高。(1)成绩分析,通过对已经完成的试点班级和对照班级全员的基础课、专业课、顶岗实习等成绩统计,方差分析,基础课成绩无明显差异(p>0.05),专业课、顶岗实习、毕业论文成绩差异显著(p
2.教学成果显著。实施教学改革的班级在教学中不但学习理论知识,培养实践能力,同时完成园林苗木生产、园林花卉生产、苗圃建设、园林设计、园林工程施工等生产任务,教学成果显著。
3.完善实践教学条件。国家财政、省财政、学院先后投入300余万改善实践教学条件,完善了园林植物、植物保护、植物组织培养中心、园林苗圃、园林测量一体化教室,新建了花艺设计、园林辅助设计、园林制图、园林概预算等一体化教室。这些实践教学条件的改善,保证了教学改革的顺利实施。
五、思考
1.工作过程系统化课程的实施对教学条件要求更高,教学成本更高,课改后必须保证每位学生参与项目实施并反复训练培养技能。充足的教学场所、设备、教学原材料等教学资源是教学改革实施的基础。
2.工作过程系统化课程的实施对教师要求更高,任课教师要有深厚专业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随时指导学生处理项目进行中出现的问题,才能保证教学顺利实施,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是教学改革的保障。
3.考核难度增大,教师指导学生完成教学项目的同时要随时对每一位学生进行考核,并要求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多种考核方式并用。
4.适于小班教学,否则需要多名教师参与指导,否则影响教学效果。
5.工作过程系统化课程的实施需要企业参与教学,校企深度合作,共同培养行业人才。
参考文献:
[1]姜大源.职业教育研究新论[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7.
第二条林业科技成果推广计划是一项促进林业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促进行业技术进步和创新,为实施“科教兴林”基本方针和林业可持续发展战略而实施的国家林业局重点林业科技计划。其宗旨是根据林业生产建设对科技成果的迫切需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将大批先进、成熟、适用的科技成果,通过建立试验示范点、开展技术培训等多种形式,在林业生产中大面积地推广应用,以提高林业生产建设质量,促进林业又快又好发展。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三条国家林业局科技主管机构负责组织、管理和指导全国林业科技成果推广计划的实施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各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和国家林业局有关直属单位的科技推广管理机构,负责本地方、本单位推广计划项目的申报、组织实施等管理工作。
第三章项目申报与审批
第四条国家林业局科技主管机构根据林业生态建设和产业建设的技术需求,每年《国家林业局林业科技成果推广计划项目年度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第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各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国家林业局有关直属单位,根据《指南》要求,组织本地方、本单位推广计划项目的申报。
第六条项目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所依托的技术成果必须已通过鉴定或验收(或评审),其技术成熟、适用、应用范围广,辐射力强,成果无权属异议。
(二)申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先进,有助于带动和促进行业技术进步,有利于提升林业生态建设与产业建设中的技术水平,对社会、环境、资源没有危害。
(三)申报单位必须是从事林业科技推广、科学研究、生产的机构,并且具备实施项目所需的技术基础条件。
第七条申报项目应提供如下材料:
(一)《国家林业局科技成果推广计划项目申报书》(见附1)。
(二)所应用技术成果的《科技成果鉴定(验收)证书》,或其他相应的评价材料(如评估报告、专利证书、法定的专门机构出具的审查报告或证明、测试分析报告等)。
(三)其他相关文件(如各类许可证、准产证及有关必须取得的证书等)。
上述技术资料和有关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引用文献资料等必须说明来源,材料、文件必须打印、装订整齐,符合档案部门的要求。
第八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各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和国家林业局有关直属单位作为组织项目申报的单位,负责对本地方、本单位项目进行初步审查,并以厅(局)级正式文件将项目上报国家林业局科技主管机构。
第九条国家林业局科技主管机构组织专家对各地方、各单位按照《指南》要求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经评审通过的项目纳入项目库管理,同时提出林业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项目年度计划。由委托单位(甲方)、保证单位(乙方)和承担单位(丙方)三方共同签订《林业科学技术推广计划项目合同》(见附2),其中国家林业局科技主管机构为项目委托单位(甲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各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和国家林业局有关直属单位为项目保证单位(乙方)。
第四章项目管理与监督
第十条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国家林业局科技主管机构对项目实行跟踪监督和管理。项目承担单位要自觉接受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并在每年年终将项目进展情况报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各项目保证单位要定期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情况报国家林业局科技主管机构。国家林业局科技主管机构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
第十一条项目承担单位不得擅自变更或调整项目实施任务、地点、规模和技术指标等合同内容,确需变更或调整的,由项目保证单位审查后向国家林业局科技主管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由国家林业局科技主管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审核批复。
第十二条项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原因,对项目造成较大影响的,项目保证单位要及时取证并书面报告国家林业局科技主管机构,由国家林业局科技主管机构做出中止或撤项的决定。
第五章经费管理
第十三条实施林业科技成果推广计划项目的经费由国家财政拨款以及地方配套或项目承担单位自筹。
第十四条项目经费实行专款专用,国家财政拨款主要用于与项目有关的试验费、检测费、仪器设备费、劳务费、差旅费、资料信息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挤占、截留、滞留、挪用项目资金,不得擅自改变项目经费支出方向。
第十五条对挪用、挤占、截留、改变资金用途等违反有关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单位,将停止项目实施,并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同时,对于违规使用资金的项目承担单位,取消其下一年度林业科技成果推广计划项目申报资格。
第六章项目验收
第十六条项目承担单位(丙方)必须按期完成项目,并在项目完成后的三个月内提出验收申请。不能按期完成的项目,项目保证单位要提出延期申请,待国家林业局科技主管机构批准后执行。
第十七条申请项目验收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国家林业局科技成果(推广)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见附3)。
(二)项目实施总结报告。
(三)项目合同复印件。
(四)项目经费决算表。
(五)技术推广应用的有关证明材料等。
项目承担单位将以上材料报送项目保证单位(乙方);由项目保证单位(乙方)审核确认后,以正式公文上报国家林业局科技主管机构(甲方)。
第十八条国家林业局科技主管机构负责对项目组织验收,或委托有关单位主持验收。组织验收单位或主持验收单位聘请有关同行专家和管理人员5—7人组成验收委员会。
第十九条项目验收以合同规定的建设内容、考核目标和应达到的技术经济指标及批准调整后确定的内容为依据,对项目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核查和综合评价。项目验收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合同执行情况及评价;项目资金落实及使用情况;项目组织管理工作情况;项目取得的成果、效益、应用前景等。在推广过程中,技术有创新,需要进行成果鉴定(评审)的项目可与项目验收一并进行,成果鉴定(评审),按照国家有关科技项目鉴定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
第二十条验收结论分为验收合格和验收不合格。对按期完成合同任务或基本完成合同任务的项目评定为验收合格;对没有按期完成合同任务,并且各项指标差距较大的项目评定为验收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在一年内经整改完善后,可再次提出验收申请。二次验收仍不合格的项目将予以通报,并取消该项目承担单位两年内申报推广计划项目的资格。
(1)现代林业从业人员科技创新意识薄弱,对科技支持的资金投入有限,科研人员队伍素质不高,科研成果正逐年下降,且有些科技成果不能转化应用于林业生产,成果转化率低。传统的林业经营中的科技投入比较少,长期形成了放任式管理,“靠天吃饭”的理念,林业产业普遍忽视科技对林业的作用。近几年由于科技不断发展和发挥作用,部分林业工作者认识到科技创新的重要性,但仍需要加强科技创新意识的培养和学习,真正应用于实践,努力提高科技成果的应用率。
(2)林业科技发展与市场结合度比较低。我国林业以传统的初级产品为主,林业生产没有形成商品化、产业化的规模,不能满足市场需求,林业产业结构不完善。目前我国的林业发展已经有所改善,部分地区也正在因地制宜地发展林业,并发展林下经济推动地区经济发展。但林业的科技改革发展仍比较缓慢,林业科技处于低水平状态,不能满足需要。林业产品以单一的工艺,简单的产品为主,林业产品加工和针对市场的研究服务仍没有改善,为林业服务的意识不强。现代林业与科技创新相结合中,应把科技创新作为林业企业发展的推动力,只有科技不断发展创新并融入企业的生产才可以提高林业企业的竞争力,将林业技术转化为林业产业。
2促进林业科技创新发展的对策
(1)培养、提高林业从业人员的科技创新意识。林业发展和生态改善都要依靠科学技术的发展进步,因此领导和群众都应转变传统观念,重视科技发展对林业产业的重要作用,将科技兴林作为现代林业的发展战略。提高科技创新意识,多组织学习普及科技对林业的重要作用,提高认识,不断学习新技术新知识,从而达到不断提高自身的科技创新意识和接受运用科技创新成果的能力。
(2)重视科技人才培养和储备,建立科研系统,完善科研体制。现代林业要与科技相结合实现发展,就必须加大对科技人才的投入,聘请并培养高素质的专业化人才,优化人员结构,提高林业从业人员的整体水平。之前的科技创新成果主要集中在高校和专业的科研机构,科技成果的转化率有待提高。因此要建立林业科研系统,多培养理论知识与实践经验相结合的高素质创新人才,将科技创新成果运用与林业的生产发展中。
(3)以市场为导向,以国家政策为指引,发展现代林业科技。目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体制决定,林业发展要受到国家政策干预和市场调节的双重作用。目前政府干预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且可持续发展政策促进生态环境保护,使现代林业发展重视因地制宜,结合当地的实际发展,充分有效利用森林资源,发展林下经济、林业旅游业,维护生态平衡的同时发展经济。现代林业发展还应结合市场需求,以市场为导向,科技创新以市场需要为方向,生产有需要的产品,从而获得经济利益,以资金再支持科技创新成果,形成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