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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学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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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学概念

民族学概念范文第1篇

甘肃省张掖中学734000赵春云

张掖市肃南县位于张掖市的西南部,是河西走廊一个著名的少数民族自治县,是甘肃省和青海省的交界地,也是全国唯一的裕固族自治县,本县现有裕固族、藏族、汉族、蒙古族等16个民族.少数民族人口2.12万,占56.5%;裕固族人口1.02万,占27%.

肃南县是一个少小民族裕固族聚居区域,相对汉族区域而言地域比较分散偏远,学生分布在各个偏远的牧区,有着很强的民族情感.由初中进入高中后,来自各牧区的学生进入陌生的学习环境,面临学习任务繁重,接受集体住宿集中管理的约束,要去适应这种集体生活,显得有些不适应.再加之课业负担重,难度大,远离父母的关心呵护,就渐渐产生了焦虑情绪、畏惧情绪和对学习的厌倦情绪.有的学生听课注意力不集中,逃课上网,直至自动辍学,让家长和老师很为之惋惜.

面对这一少部分学生的厌学情绪,最关键的是培养他们对学习的浓厚兴趣.老师应该从学生的角度出发,了解学生的需求,研究学生的个性差异,因材施教,稳住学生的情绪,以取得好的教学效果.在日常教学中,教师要精心设计课堂,通过探索各种适应新课程教学的方法,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进而激发学生的学习欲望,尽可能让学生主动探究从而使教学更具实效性.

应如何用新课改思维理念激发民族地区学生学习欲望呢?

一、教师要立足学生实际情况,让学生明确学习目的进而树立学习信心

在教育教学中,立足社会生活这个大课堂,给学生介绍本民族地区的气候地理自然资源丰富物产等特点,介绍裕固族悠久的历史灿烂的文化,当前改革开放建设成就,以及和发达地区、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让学生产生对自己民族的自豪感和自信心,肩负起发展本民族经济文化的责任感.如介绍代表肃南历史文化的“格萨尔王传”、优美的自然风景区马蹄寺、文殊寺、玉水苑和中华裕固风情走廊等重点景区;介绍肃南有耕地7万亩和170万公顷的草原.水资源丰富,年蕴藏量可以发电204万千瓦.祁连山横贯整个肃南县全境,冰川总储量非常大,达到了159亿立方米,本县现有有水源涵养林33万公顷,我们总非常自豪的说这是河西地区乃至内蒙古西部的“生命线”和“绿色水库”.但在2015年7月4日,山洪暴发,幸好无人伤亡.恰好我们讲到人教版高中《数学》选修2-3的《离散型随机变量的均值与方差》,而第63页的例3恰好就是防御洪水的一例.把某地改成肃南,此题学生很容易就理解了.例题讲完,又给同学们讲了,丰富的资源是肃南发展经济的巨大优势.要把这些资源优势变为经济优势是需要依靠发达的现代科学技术.为此,需要我们认真学习,掌握扎实的现代科学知识和现代化建设的本领.

二、在数学课教学中要善于联系肃南实际,创设情境,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如在学习解三角形时,课讲完后,同学们还是不会做题,我就布置作业,测量肃南县红湾寺大经轮的高,工具自备.同学们七嘴八舌的讨论需要哪些工具,我只提醒借一只测角仪.2009年9月肃南县斥巨资在县城以南的桦树林建造了一座大经轮.放假回来,同学们给出了基本高度20米,和实际相差4.62米.同学们叙述了测量过程:首先用细棉线绳测量出了大经轮的周长,测了三次,求了平均值,求出了大经轮的直径.其次,确定同一直线上两点,用米尺测出两点之间的距离,用测角仪分别在两点处记录与大经轮顶所夹的角.然后,利用正弦定理求三角形的方法,求出大经轮的高.这恰好就是我们人教版高中《数学》必修五第13页的例3.同学们自然而然的学会了三角形的这种解法.在讲等差数列时,例举马蹄寺台阶数,第一层5级,第二层10级,第三层15级,台阶数构成了等差数列.知识的引入利用他们身边的实例,不但自然贴切而且还极大地激发出了学生的学习兴趣.这一节课同学们讨论的很热烈,许多概念都基本讨论出来了.本节课上的非常成功.在知识的教学中,以肃南广袤的草原为情景,进行数学问题的教学设计,让学生既亲切又直观,既接近实际生活,让教学进入情感领域,又激发起学生的学习兴趣,使其兴致盎然地进入探求新知识的心理状态,要尽可能的凭借情境创设把知识传授、能力培养和智力开发,以及情感态度价值观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从而促进学生学习成绩的提高.

三、要打造高效课堂,多让学生自主学习自主探究,保持他们浓厚的学习兴趣

在导入新课后,教师应提出所要探究的问题,教给学生研究的方法,引导学生动手、动脑进行实验观察,找出材料所包含问题的信息.让他们相互交流讨论,充分发表自己的见解.学生通过积极参与,轻松地掌握所学知识,并为自己的收获而高兴,感到学习是一种轻松快乐的事.

数学教学要采用多种教法,最大限度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要让学生对课堂保持一种新鲜感.这就要求在新授课上教师应该使用灵活多变的方法,要使用新课程教学的新方法新思路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

四、课堂教学中让每个学生都能展示自己的学习所得,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

在学生思考和讨论之后,教师结合自己已准备好的新授课的教学设计,针对各学习小组提出的问题进行点拨、讲解、评议.让学生自己回答、展示课堂上学习所得,教师及时对各小组的表现进行评价;也可让他们联系自己生活的实际,谈谈对所学知识的感悟和启发,升华出新知识来.尤其要发挥女生的语言优势,鼓励女生多谈学习体会.提高女生学习兴趣,有意识地在例题教学或练习题中鼓励并启发她们进行“说题活动”. 多措并举,激发学生的求知欲,能够使自己的进步,及时得到老师的肯定,而变得乐学起来,让课堂因师生互动而精彩.

五、做好课后辅导工作,让学生温故知新,使兴趣之火持续燃烧

民族学概念范文第2篇

[关键词] 少数民族;混凝土结构设计原理;教学方法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6. 13. 127

[中图分类号] G642.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6)13- 0228- 03

新疆自古以来一直是一个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据第六次全疆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区总人口的59.9%。对于民族地区来说科技发展的关键之一是民族科技队伍的壮大,随着国家丝绸之路经济带的蓬勃建设,土木工程建设的不断升温,作为经济带核心区的新疆,急需大量土木工程行业高素质少数民族技术人员。

混凝土结构设计原理课程是土木工程专业非常重要的一门专业基础课,它是学习专业课的基础,本门课程掌握程度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后续专业课学习的效果,并对毕业设计任务的完成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1 混凝土结构设计原理课程的特点

混凝土结构设计原理作为土木工程专业学生的专业基础课,是一门非常重要但又较难掌握的课程,对于土木工程专业的学生来说只有在掌握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设计计算的基本理论和构造知识的基础上才能顺利地学习有关专业课程和从事钢筋混凝土建筑物结构设计相关的工作。该课程涉及理论知识广泛,概念、计算公式繁杂,多为工程实践经验总结的内容,具有很强的实践性。

1.1 涉及理论知识广泛

本课程涉及的内容非常广泛,在掌握高等数学、理论力学、材料力学、结构力学等相关数学及力学知识的基础上才能更好地理解本课程的基本思路及解题方法。

但本课程与数学、力学又不尽相同:从研究对象看,与经典力学中经高度理想化的研究对象不同,不能用纯数学、纯力学的观点去分析,没有统一的力学体系;从研究方法来看,理论推导及基本假定较多,与经典力学相比,精度较差;从课程内容来看,内容多而杂,缺乏系统性,且与工程实践紧密联系,强调实用性和技术性。

1.2 概念及计算公式繁杂

本课程基本概念多、公式多,大多是在数学及力学理论基础上做一定的基本假定后推导得出的,公式中的符号多且形似,但意义不同,极易混淆。需在理解基本假定的前提下进行理论推导,对学生的基础知识要求较高。

1.3 与工程结合紧密

本课程是一门理论与实际工程紧密联系的课程。学习该课程的目的是掌握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设计计算的基本理论和构造知识,为从事钢筋混凝土建筑物的结构设计打下牢固的基础。因此,学习本课程必须紧密结合工程实际应用及相关规范,才能在以后的工作中更好地应用本课程相关理论。

2 少数民族学生的特点

少数民族学生大多来自偏远的少数民族乡镇,这些地区教育资源落后,学生的汉语水平较差、基础知识较薄弱、生活环境较单一、接触工程实例较少。

2.1 汉语言水平较差

部分来自经济发展落后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在学习及日常生活中使用自己的母语,汉语基础十分薄弱。为加强少数民族学生汉语听、说、读、写等能力,进入大学后需学习一年汉语。可即使经过一年预科,少数民族学生对汉语文字理解的深度及对汉语的驾驭能力仍很有限,部分少数民族学生未能达到接受大学专业教育的一般水平。但在课堂教学所使用的教材及授课语言均为汉语,从而造成少数民族学生的理解存在较大障碍。

2.2 理论基础薄弱

新疆地域广阔,经济发展不平衡,很多偏远地区教育资源匮乏,许多民族学生数学基础薄弱、知识断层明显,这给少数民族学生学习专业基础知识埋下了很大的隐患。这样的少数民族学生进入大学学习后,要与汉族学生在相同的时间内达到规定的课程学习内容要求,对少数民族学生来说压力大,对老师来说教学任务重,对本课程的教学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2.3 工程的感性认识匮乏

大多数少数民族学生来自农村和牧区,对钢筋混凝土结构中的基本构件(柱、梁、板)从未见过,缺乏感性认识,理论与实际脱节,将所学知识应用到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较差。而土木工程专业最注重培养的就是灵活运用所学知识并将其应用于解决实际工程问题的能力。这一问题是少数民族学生学习效率低下的重要因素。

3 少数民族学生学习混凝土结构设计原理课程教学方法的探讨

3.1 增强汉语水平

少数民族学生学习效率低下、概念模糊、不能灵活应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工程问题最根本的原因就是汉语水平低,理解困难。

经过一年的预科学习,许多少数民族学生虽掌握了汉语基础知识,但对土木工程专业所要求的汉语理解水平还有一定的差距,因此造成少数民族学生在专业学习时理解和自学上的困难。因此,在专业课前增加少数民族学生专业汉语的学习是非常有必要的,尤其要重视少数民族学生对专业词汇的理解与表达。

鼓励少数民族学生和汉族学生交流,建立起学习汉语的良好的环境,从而激发少数民族学生对专业知识的学习兴趣,促进对专业知识的理解和掌握。

3.2 注重理解

少数民族学生理论基础较薄弱又缺乏感性认识,从而对理论知识的应用能力较差,不能做到举一反三,学以致用。因此,在教学过程中要针对少数民族学生,运用形象生动的教学方法帮助少数民族学生去理解所学知识。

将教学内容通俗化,从而使少数民族学生更容易接受课堂内容,加强学生对专业知识的理解。教师应立足民族学生实际、关注民族学生特点,考虑到他们的实际汉语水平和理解能力。在专业知识内容的语言表达中不能简单直截了当地引入概念、定义、公式,应当清晰、正确、生动地把书面语转变成口头语,以通俗易懂的方式表达出来。

教学方法多样化,引入多媒体、教学模型等辅助方法增进学生的理解。适当地引入一些必要的辅助教学方法和手段,把晦涩难懂的知识通过比较直观的方式展示出来,引导少数民族学生自我概括、理解,增强感性认识,提高学习兴趣。

培养少数民族学生的自学能力。自学能力的培养比仅仅传授课本知识更为重要和紧迫。学习对知识的分析是培养少数民族学生创造性思维的首要环节,对少数民族学生讲授书本知识不仅应以浅显易懂的语言将知识告诉他们,更重要的是教会少数民族学生理解、掌握思路和方法。通过分析引导少数民族学生自己总结得出结论,特别要注意的是教结论而不是给结论。

3.3 注重理论与实际相结合

由于生活环境的限制,许多少数民族学生对土木工程中各基本的结构构件没有感性认识,但混凝土结构设计原理这门课程的实际应用性强,理论知识抽象,从而使他们在学习理论知识的同时不能将其与实际工程联系起来,让教学效果大打折扣。因此将实验与实习等教学环节贯穿到理论课的教授过程中十分有必要。

实验课的教学环节可以很好地促进少数民族学生基本操作技能和实践动手能力,使少数民族学生有较多的动手机会。通过实验可以帮助他们理解、印证课堂教学讲授的理论知识,从而弥补由于语言障碍造成的理论学习困难的缺陷。

有条件的情况下在课堂讲授期间带领学生参观工地进行认识实习,有助于学生对所学的构件及功能有感观上的了解,便于理论学习的具体开展。通过认识实习让学生切身感受到自己所学钢筋混凝土知识与实际工程之间的关系,激发学生探求知识的愿景,从被动学习转变为主动学习。

4 结 语

在新疆少数民族土木工程专业混凝土结构设计原理课程教学实践中,一定要客观认识新疆少数民族学生与汉族学生之间的差异,根据少数民族学生的特点,丰富教学手段,重视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才能满足新疆高速发展对少数民族技术人才的要求。

主要参考文献

[1]冯勇,何金春,晋强.新疆工科专业改进少数民族大学生教学探讨[J].中国电力教育,2013(14):42-43.

[2]沈蒲生,梁兴文.混凝土结构设计原理[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

民族学概念范文第3篇

民族经济学作为一门新兴的学科,随着学科的不断发展,其研究方法还处于不断创新、完善之中,我们在进行民族经济学理论研究之前应该对其研究方法有系统的认知,并将这些研究方法运用到自己的研究之中,从而使自己的研究更加具有理论价值。学习民族经济学研究方法的目的在于运用其做研究,这就要求我们在系统掌握民族经济学研究方法之后,要将其融会贯通于自己的理论研究之中。

一、科学理论思维方法

任何一门科学都具有自己的研究方法,研究方法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研究的深度、广度以及效率,同时也体现着本学科理论研究的特质和侧重点。事实上,一门学科的研究过程是否科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研究方法的科学性。民族经济学作为一门新兴的学科,其研究方法还处于不断创新、完善之中。但是,无论采取何种具体的研究方法都要以科学的理论思维方法作指导。因此要将科学的理论思其贯通于民族经济学的理论研究、方法创新等学科研究的全部过程中,以此来指导民族经济学这一学科的不断发展。在对一门新兴学科进行研究方法探讨时,在结合本学科的具体特点的同时,还应该将研究方法加以分类。民族经济学研究方法的结构层次可以分为三个不同层次,即理论思维方法、基本方法和具体研究方法。传统的民族学的基本研究方法,突出对研究对象进行系统的观察与分析,由此而形成了传统民族学的研究特色。然而,传统民族学的研究方法与唯物辩证法是基本排斥的。只有将唯物辩证法这一科学理论思维作为民族经济学方法论的指导,才能使民族经济学研究方法更加趋于科学、完善。这是民族经济学对传统民族学研究方法的补充和发展。科学的理论思维方法是由具体到抽象再从抽象到具体的严谨的思维方法。要想在理论思维中全面的把握事物及其事物的各个方面,就必须遵循从具体到抽象,再由抽象到具体的研究方法。要全面把握事物运动发展的整个历程,就必须遵循由简单到复杂以及从低级到高级的研究方法。将这两种方法辩证统一于理论研究中,才能达到科学理论思维的层次,从而也才能对民族经济学其他具体的研究方法具有指导意义。科学的理论思维方法是民族经济学研究方法中的指导方法,始终将这一研究方法贯穿到我们的理论研究、方法创新等全部研究过程中,才能保证民族经济学方法论的科学性,进而促进民族经济学这门学科不断地创新、发展。

二、田野调查方法

民族经济学是真正立足于中国的现实,紧密联系民族地区的田野调查的具体探讨。田野调查方法是在科学理论思维指导下的民族经济学的基本研究方法。任何理论均来自于实践,田野调查方法作为民族经济学的基本研究方法,就是要深入民族地区进行实地调查研究,进而通过实地的田野调查来进行理论研究。进行田野调查的目的是了解民族地区的实地情况和掌握第一手资料。田野调查方法对于民族经济学的研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田野调查方法有助于我们深入地了解我国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通过进行田野调查不仅能够增加我们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感性认识,更重要的是能为我们的理论研究提供详尽的资料。

三、政治经济学方法论对民族经济学研究方法的启示

民族经济学作为一门交叉学科,也可以运用经济学的方法论来指导民族经济学的发展,借鉴政治经济学方法论来探讨民族经济学的研究方法可以使民族经济学的方法论不断得以丰富和创新,从而使民族经济学的研究方法更加系统化。首先,明确主体。在做研究时首先应该做到的就是明确主体,明确主体就是明确研究者代表的阶级利益,不同的阶级都会根据其主体的需要通过其思想代表将本阶级的阶级利益和意识概括为政治经济学理论从而来表达本阶级的利益。马克思的政治经济理论是以工人阶级为主体来概括其阶级利益和意识,从而揭示资本主义的经济矛盾的。民族经济学也要明确以各民族有自主意识的劳动者为主体。其次,重视矛盾。矛盾是主体之间的联系,在研究矛盾时要分清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抓住主要矛盾是辩证思维的关键,同时,在做研究时要体现主要矛盾和矛盾主要方面。再次,概念运动。概念运动是《资本论》研究方法的核心,马克思在《资本论》的写作中,以概念运动为核心,通过概念的规定、展开、改造和完善、转化等概念的运动来构造《资本论》的论述体系。民族经济学的研究也要注意概念的运动。概念体系的建立是民族经济学的形成的标志。概念是不断运动的,伴随着概念运动,概念体系也会随之不断进行演化。民族经济学作为一门新兴学科学科不可能只是某一个学说的概念体系,而应该有若干个概念体系相互支撑和补充。研究就是要创新,就要在对既有和新的现象材料进行实证的基础上不断抽象,进而规定新概念,改造和完善旧概念,充实已有的概念体系,甚至创建新的体系。最后,构造体系。《资本论》的体系并不是杂乱无章,而是非常严谨的,马克思将概念按照从抽象到具体,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原则来构造《资本论》的论述体系。在其论述体系中聚合了概念运动各个环节的研究成果,从而使《资本论》的逻辑思维更加严谨。对于民族经济学的研究而言,在进行理论研究时也要通过民族经济概念的运动来构造民族经济学的论述体系,使自己的研究有一个逻辑严谨、论述清晰的体系。

四、结语

民族学概念范文第4篇

一、中国民族心理学研究现状

后,尤其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民族学界在民族心理学的研究内容方面,逐渐摆脱了前苏联有关民族心理学研究的影响,将民族共同心理素质作为民族心理学的一个层次进行研究,同时构建中国民族心理学的研究方向、原则、内容,逐渐将中国民族心理学纳入心理学的范畴。具体来说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民族共同心理素质”这一概念受到了普遍关注。建国以来,民族学界受前苏联民族学研究的影响,把主要目标投向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研究。斯大林在《和民族问题》一文中指出:“民族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一个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在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在这个定义中,民族共同心理素质作为民族四个特征之一,受到了异乎寻常的关注,许多学者著书立学,(注:参见熊锡元:《略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民族研究》1983年第4期;吴团英:《试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及其发展变化的特点》,《内蒙古社会科学》1988年第1期;吴团英:《民族心理素质是民族最具普遍性的特征》,《求是学刊》1982年第2期;顾学津:《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在民族识别中的作用》,《中南民族学院学报》1984年第1期;徐杰舜:《也谈民族共同文化心理素质》,《民族研究》1990年第3期;贺国安:《刘克甫谈共同心理素质与民族自我意识》,《民族研究》1989年第4期;修世华:《关于“共同心理素质”的思考》,《中央民族大学学报》1995年第1期。)对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内涵、外延进行了概括。其中以熊锡元和吴团英对民族共同心理素质进行的概括最具代表性。熊锡元认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是一个民族的社会经济、历史传统、生活方式以及地理环境的特点在该民族精神面貌上的反映。其特征为通过本民族的语言、文学艺术、社会风尚、生活风俗、以及对祖国和人民的热爱、对乡土的眷恋,表现出自己的爱好、兴趣、能力、气质、性格、情操和民族自豪感。”吴团英认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就是民族的共同心理特点,它由民族情感、意志、性格、气质及民族自我意识等诸种要素构成。”(注:吴团英:《试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及其发展变化的特点》,《内蒙古社会科学》1988年第1期。)在对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特点理解方面,学者们大多认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具有稳定性、持久性和渐变性;但在对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名称方面,分歧很大。民族性格、民族情感、民族精神、民族意识以及民族自我意识均成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代名词。甚至《中国大百科全书·民族卷》在对民族性格、民族意识、民族感情等词条的解释中,均写着参见民族共同心理素质。

第二,民族心理研究方兴未艾。随着研究的进一步深入发展,一些学者逐渐注意到对民族心理的研究受到了斯大林关于民族定义四个特征之一的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限制,于是开始将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纳入心理学分支民族心理学的研究范畴。20世纪90年代以后,一些作者从不同角度对民族心理作了研究。(注:参见周星:《民族心理论》,《宁夏社会科学》1992年第1期;童列春:《中国民族心理形成的四个历史时期》,《理论月刊》1991年第4期;李尚凯:《民族心理研究概论》,《新疆社会科学研究》1990年第3期;熊锡元:《民族心理与民族意识理论问题补遗》,《中央民族学院学报》1993年第6期;戴庆渲:《民族心理及其结构层次刍议》,《学术论坛》1990年第2期。)戴桂斌认为民族心理由民族心理素质(包括民族的性格与能力)和民族心态(如民族朴素的社会信念、价值观念及民族情趣等)两个部分组成。(注:参见戴桂斌:《略论民族心理》,《青海社会科学》1988年第1期。)秦殿才认为民族心理分为民族的心理素质、价值体系、思维方式三个要素。(注:参见秦殿才:《改革开放与民族心理结构的调整》,《内蒙古社会科学》1988年第1期。)荣·苏赫认为,民族心理划分为四个层次八个要素:(1)民族群体价值观念及其指导下的民族群体规范,包括价值观念和规范意识以及同时产生的民族情感、民族意志三个因素;(2)民族个性心理特征,即民族气质、民族能力(后天的熟练技能)、民族性格;(3)民族思维方式;(4)民族自我意识。(注:参见荣·苏赫:《简论民族心理和阶级心理的辩证关系》,《内蒙古社会科学》1988年第1期。)戴庆渲认为民族心理结构应该由四个层次八个要素组成:第一层次,民族自识性及同时产生的民族情感、民族意志;第二层次,民族思维方式;第三层次,民族个性心理特征,包括民族性格、民族能力、民族气质三个要素;第四层次,在价值观念指导下包括价值观在内的民族群体规范意识,如民族朴素的社会信念、道德观念、民族审美情趣等。(注:参见戴庆渲:《民族心理及其结构层次刍议》,《学术论坛》1990年第2期。)李尚凯认为:民族心理学的研究对象是民族心理,它是各民族在一系列共同历史条件影响下形成的共同性格、情感、爱好、习俗、成见、信念、心理状态等等精神素质的总和。民族心理的内部结构是多侧面、多层次的。可将民族心理分为民族心理素质、民族心理状态和民族自我意识三大组成部分。民族心理素质是该民族在人类种系发展过程中所达到的心理水平,是民族心理中较为稳定的部分,包括民族认知特点、民族思维方式、民族气质、民族性格、民族能力等等;民族心理状态是该民族对社会面貌、社会变化的反映程度,是民族心理中较为不稳定的部分,包括民族朴素的社会信念、价值观念、民族情绪和情感、民族兴趣和爱好等等;民族自我意识是对本民族所处社会地位、所具身心特点的自我认识和评价以及对本民族利益的理解和维护,表现着认识自己和对待自己的统一,包括民族认同感、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民族气节、民族中心主义等等。民族心理是民族心理素质、民族心理状态和民族自我意识的统一整体,其中以民族心理素质为基础。(注:参见李尚凯:《论民族心理之研究》,《新疆师范大学学报》1991年第1期。)韩忠太认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与民族心理是两个本质不同的概念。在内涵和外延方面:民族心理的内涵是一个民族的成员以先天的神经系统为基础,在后天的环境作用、教育影响、文化熏陶下,通过自己的主观努力,逐步形成并发展起来的各种心理现象的总和;而民族共同心理素质除了具有民族心理内涵的一般属性外,还具有“共同”和“素质”两个根本属性。从外延看,民族心理可以包含一个民族成员发生的各种心理现象,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外延只能包含一个民族全体成员普遍具有的共同的、稳定的心理特征。在学科归属方面: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归属于民族理论学,民族心理则归属于心理科学的一个重要分支民族心理学的范畴。在研究课题方面: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是民族学研究工作者的理论问题之一,他们的研究具有宏观性;民族心理研究者则通常以心理现象为单位,具有微观性。在研究方法方面:民族共同心理素质作为民族理论研究的一部分,没有专门的研究方法;民族心理的研究方法则是运用心理学方法,如观察法、访谈法、问卷法、测验法、实验法、跨文化分析法等。在研究目的方面:民族理论工作者研究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是为了解释斯大林有关民族定义四特征之一的民族共同心理素质;而民族心理研究者一开始就把自己的研究目的与整个心理学的研究目的联系起来,即研究民族心理的发生、发展、变化的规律。因此,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和民族心理是分属两个不同学科的概念。(注:参见韩忠太:《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与民族心理的区别》,《云南社会科学》1999年第5期。)从以上作者对民族心理的理解来看,分歧很大,有些作者将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归纳为民族心理的一个层面,有的作者则认为两个概念在含义上大相径庭。另外,作者们对民族心理包含的内容持不同意见。

第三,个体民族心理研究逐渐兴起。如熊锡元对回族、傣族、汉族的共同心理素质进行研究,(注:参见熊锡元:《试论回回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思想战线》1986年第6期;熊锡元:《傣族共同心理素质探微》,《思想战线》1990年第4期;熊锡元:《汉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民族特征论集》,广西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其中在分析回族共同心理素质时,他认为由于回族的其他三个民族特征并不明显,故共同心理素质在其形成过程中起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并从强烈的民族意识、开拓与进取精神、心理状态和与风俗习惯的交织、保族与卫国——在逆境中求生存等四个方面来分析回族的优秀心理素质,同时也指出回族应该防止和克服民族狭隘性、排它性等有害的心理素质。”(注:徐黎丽:《试论我国民族心理研究》,《兰州大学学报》1995年第4期。)荣丽贞则以蒙古人特有的祭神为例,认为祭祀风俗属于民族文化的一部分,故祭祀风俗与民族心理的关系也是民族文化与民族心理的关系。(注:参见荣丽贞:《蒙古族祭祀风俗与民族心理浅述》,《内蒙古社会科学》1987年第6期。)苏世同认为苗族主体心理深受以农耕为基础的苗族文化的影响,表现出许多优良的心理素质,也保留了一些不良的心理素质,这在文化风俗上有所反映。(注:参见苏世同:《论苗文化与苗族主体心理结构》,《吉首大学学报》1991年第4期。)伊力合木·克力木则认为敢于冒险、敢于出家门、不怕吃苦、具有流通观念和坚韧不拔的性格、不轻商等是维吾尔人经商心理的特征,而造成这种特征的历史根源为城市生活方式、地理环境及宗教。(注:参见伊力合木·克力木:《维吾尔族的经商心理及其历史根源》,《社会学研究》1989年第4期。)还有其他一些学者也对一些民族的心理素质进行了研究。如周兴茂论述了苗族的共同心理素质,(注:参见周兴茂:《论苗族的共同心理素质》,《湖北民族学院学报》2000年第3期。)那顺呼吁重视对蒙古族心理的研究,(注:参见那顺:《重视对蒙古族心理的研究》,《昭乌达蒙族师专学报》2000年第1期。)闫丽娟、钟福国论述了裕固族心理素质,(注:参见闫丽娟、钟福国:《裕固族心理素质透视》,《西北史地》1998年第1期。)南文渊则综述了几个世纪以来对回族民族心理的研究概况,(注:参见南文渊:《几个世纪以来对回族民族心理的评说综述》,《青海民族研究》1997第3期。)石国义论述了水族传统文化心理,(注:参见石国义:《水族传统文化心理思辨》,《贵州民族研究》1998年第1期。)崔英锦论证了朝鲜族文化心理特点,(注:参见崔英锦:《略论朝鲜族文化心理特点》,《黑龙江民族丛刊》1996年第4期。)马丽华论述了云南通海蒙古族生存发展的心理素质,(注:参见马丽华:《云南通海蒙古族生存发展的心理素质》,《云南民族学院学报》1993年第1期。)云公保太探讨了欧拉藏族尚武心理,(注:参见云公保太:《欧拉藏族尚武心理初探》,《青海民族研究》1993年第2期。)银军和杨顺清论述侗族民族心理素质,(注:参见银军:《试论侗族共同心理素质》,《贵州民族研究》1992年第1期;杨顺清:《侗族共同心理素质初探》,《贵州民族学院学报》1992年第2期。)施建业论述了中华民族的审美心理,(注:参见施建业:《论中华民族的审美心理》,《北京社会科学》1994年第4期。)戴小明则对如何改善民族心理素质进行了对策性研究。(注:参见戴小明:《关于改善民族心理素质的思考》,《新疆社会科学》1989年第4期。)以上文章均从民族发展和繁荣的角度探讨某一特定民族心理对民族本身发展的影响,旨在帮助少数民族建立健康的心理特点,消除与民族发展有害的心理特点。但由于受民族学界有关民族共同心理素质讨论的影响,许多作者对民族心理及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概念理解不同,因此在研究个体民族心理时总是冠以某某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其实,从研究的特定民族心理的内容来看,均属于民族心理特点的范畴。

第四,与民族心理相关的问题也成为一些学者的研究课题。如钟元俊对民族传统文化心理与民族教育的关系进行了论证;(注:参见钟元俊:《试论民族传统文化心理与民族教育》,《社会科学战线》1989年第2期。)郭建荣、郭广瑛探讨了我国民族的心理和传统对科技文化发展的影响;(注:参见郭建荣、郭广瑛:《论我国民族的心理和传统对科技文化发展影响》,《中央民族学院学报》1987年第4期。)张践认为改造经济心理是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的重要环节;(注:参见张践:《改造经济心理是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的重要环节》,《民族研究》1985年第4期。)郭大烈论述了社会化的商品经济与民族心理的社会化的关系;(注:参见郭大烈:《社会化的商品经济与民族心理的社会化》,《民族研究》1987年第3期。)秦殿才认为民族地区要改革开放,必须对民族心理结构方面的不良因素进行调整;(注:参见秦殿才:《改革开放与民族心理结构的调整》,《内蒙古社会科学》1988年第1期。)荣·苏赫则认为民族关系和阶级关系的相互作用,经过民族和阶级交织在一起的微观环境中介,经过民族心理构成因素和阶级心理构成因素叠加渗透在一起的个人心理素质和自我观念的中介,必然形成阶级心理对民族心理的决定性制约和民族心理对阶级心理的反作用,必然表现在既属于民族又属于阶级的主体行为中;(注:参见荣·苏赫:《简论民族心理和阶级心理的辩证关系》,《内蒙古社会科学》1988年第1期。)李景春讨论了民族心理素质与国民素质教育的关系;(注:参见李景春:《论民族心理素质与国民素质教育》,《沈阳师范学院学报》2000年第3期。)李尚武则比较了中西两大民族精神心理结构的异同点;(注:参见李尚武:《中西两大民族精神心理结构比较》,《中国国情国力》2000年第4期。)卜鼎焕论述了民族心理素质与现代化的关系。(注:参见卜鼎焕:《民族心理素质与现代化》,《哲学动态》1994年第12期。)另外,还有学者对“拓展中华民族精神的中介环节,提高民族的心理素质,适应现代化的需要”进行了探讨。(注:参见施国光:《拓展中华民族精神的中介环节,提高民族的心理素质,适应现代化的需要》,《浙江社会科学》1992年第2期。)以上文章虽然重点不同,但讨论的均是与民族心理有关的问题,其最终目标还是希望通过学术探讨,改善不良的民族心理素质对社会发展的不利影响。

心理学界也从改革开放以来开始注意到不同民族的心理发展变化规律,但从20世纪80-90年表的有关论文来看,以研究个体民族心理和个体民族成员的心理为主。如汉族和裕固族儿童心理发展比较研究、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克木人和基诺族德育心理调查、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拉祜族和哈尼族的青少年品德形成的调查研究、北方少数民族罪犯心理初探等等。李尚凯将其总结为六类:各民族儿童认知发展的比较研究,各民族个性和品德形成发展的比较研究,民族社会心理行为的比较研究,民族心理卫生和精神病研究,民族心理基本理论研究,跨国的不同民族心理的比较研究。(注:李尚凯:《论民族心理之研究》,《新疆师范大学学报》1991年第1期。)由于李尚凯对20世纪以来的民族心理学研究已经进行了详细的概述,本文不再重复。

二、民族心理学研究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民族心理学研究取得的成就是有目共睹的。但这并不是说我国在民族心理学研究方面无懈可击。笔者认为,民族心理学研究在定位、概念、内容和方法等方面仍然存在着缺陷。第一,在学科定位方面,目前民族心理学的定位不正确,即民族心理学应该属于哪个学科没有解决。多少年来,心理学研究者总认为民族心理学虽然是以民族为研究对象,但它在心理学方面的内容便决定了它属于心理学科范畴;民族学研究者则一直认为民族心理学虽然偏重心理学研究内容,但其研究对象又是以民族为基础,因此民族心理学应该属于民族学研究范畴。其实,这两种看法均存在缺陷。理由是,从心理学方面来说,心理学是一门独特的学科,但心理学的基础是个体心理学或普通心理学,在此基础上产生的许多心理学分支均属交叉性的学科,如政治心理学、伦理心理学、管理心理学、社会心理学均涉及到政治学、伦理学、管理学、社会学的内容。民族心理学虽然偏重对民族心理的研究,但它是以民族作为研究对象,因此民族心理学应该是一门集民族学和心理学为一身的交叉性的学科。再从民族学角度来说,民族学虽然是以民族作为研究对象,但它研究内容涉及民族历史、文化、政治、经济、风俗习惯、等方面,它本身就是一门综合性、交叉性的学科。如果民族学研究民族心理,必须具备心理学和民族学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因此,在民族学基础上产生的民族心理学无疑属于综合性和交叉性的学科,即民族心理学与民族学和心理学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它同时又是一门独立的学科。它的任务就是研究民族心理发展的轨迹,总结民族心理发展规律。民族心理研究是民族心理学的根本使命。

第二,在概念方面,关于“民族心理”和“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认识分歧很大。从20世纪80年代初到90年代有关民族心理和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辩论来看,有关民族心理和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概念多达数十种。这些概念均有一定的说服力,但无论从外延和内涵来看,均缺乏普遍意义上的规定性和概括性。首先在“民族心理”概念研究方面,有的学者将民族心理概括为四个层次和八个要素。这样虽然能够全面表达作者对民族心理这一概念的理解,但内涵过于膨胀,外延势必缩小,而且作为概念,在文字表述方面缺乏精炼性。有的学者则将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包含在民族心理之中,但对民族心理的本质理解方面缺乏概括性和普遍性。笔者认为,民族心理属于民族心理学的研究范畴,因此必须采用普通心理学的基本研究方法和遵循普通心理学研究的基本原则。普通心理学是研究心理现象的科学,它包括两个互相联系的方面,即心理过程和个性心理特征。其中心理过程是一个运动、变化和发展的过程,它包括认识过程、情感过程和意志过程等三种过程。人们通过感觉、知觉、记忆、注意、想像和思维实现对客观事物的认识过程;并在认识客观事物的同时,会对客观事物表示自己的态度,如满意、喜欢、爱慕、厌恶、憎恨、妒忌、惧怕、愤怒、悲伤等,这就是情感过程。由于人们在进行心理活动时经常会遇到环境的影响,而人不肯屈服于环境,就要立志,拟定计划和步骤,坚持不懈地执行,这就是意志过程。个性心理特征又称个性差异,它表现在能力、气质和性格等方面。能力包括人的智能、知识和技能等;气质则是高级神经活动在人的行动上的表现,是人的相当稳定的个性特点之一,如直爽、活泼、沉静、浮躁等;性格是人对别人和事物的态度和方式上所表现出来的心理特点,如刚直不阿与弄虚作假等。也就是说,人们的心理现象就是能力、气质、性格之间的差异性和认识、情感、意志之间统一性的结合。民族心理学作为普通心理学的分支,是研究民族心理现象的科学,它也包括民族心理过程和民族个性心理特征两个互相联系的方面。民族心理过程则是指特定民族认识、情感和意志过程,民族个性心理特征则是指特定民族能力、气质和性格上的差异。由于民族是由不同年龄、性别、经历的人结合起来的共同体,因此民族的心理过程和个性心理特征上存在着差异。民族心理就是特定的民族认识、情感、意志等心理过程和能力、气质、性格等个性心理特征的结合体。(注:参见徐黎丽:《论“民族心理”与“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广西民族研究》2002年第3期。)其次在“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概念研究方面,有的作者将其与民族心理概念等同使用,有的作者则认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就是民族自我意识或民族意识,还有一些作者认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就是指民族情感、民族精神、民族性格等等。笔者认为,在民族共同心理素质这一概念中,素质特指民族心理素质,即与民族心理有关的素质,而素质这一词汇在心理学上则指人的神经系统和感觉器官上的先天的特点,(注:参见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1096页。)由此可见,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则是指特定民族的神经系统和感觉器官上的先天的共同特点。所谓神经系统,是由中枢神经系统、外周神经系统和自动神经系统组成。中枢神经系统包括脑和脊髓两部分,脑有头盖骨保护,避免外界的损害;脊髓是脑的延长,深藏在脊髓骨的管内。神经由中枢系统分支遍布全身,对行为具有整体统一的效能。感觉神经趋向脊髓,而运动神经则远离脊髓,两者构成外周神经系统。外周神经系统则包括周身、躯干、内脏等器官的神经系统。(注:参见陈孝禅:《普通心理学》,湖南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83页。)自动神经系统则专管营养生长过程,如胃的消化、血的循环、肺的呼吸之类,它的机能自动进行,不受意志的指使,故称自动神经系统,又称植物性神经系统。以上所说的神经系统,则是心理产生的条件,一般来说,神经系统越简单,则心理活动越简单;神经系统越复杂,心理活动则越复杂。另外,除了这些神经系统以外,感觉器官也是心理产生的条件,如身体外部的眼、耳、鼻、舌、皮肤,身体内部的动觉、静觉、触摸觉及机体觉(如消化器官的饱、饿、渴,呼吸器官的顺畅、喘逆等)。(注:参见陈孝禅:《普通心理学》,第115页。)有了以上的神经系统和感觉器官,心理现象也能够表现出来。因此可以说,民族心理素质实际上是指民族心理产生的生理条件,即民族的神经系统和感觉器官上的先天的特点;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则是指特定民族共同拥有的神经系统和感觉器官上的先天的特点。(注:参见徐黎丽:《论“民族心理”与“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广西民族研究》2002年第3期。)由此可见,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是民族心理产生的物质性条件,两者不能同等看待。

第三,在内容方面,民族学界重视民族心理的宏观研究,心理学界则重视民族心理的微观研究。多年来民族学研究者一直投身于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研究,近年许多学者开始将其纳入民族心理的研究范畴内,并且构建中国民族心理研究的理论框架,但民族共同心理素质仍是许多研究者热衷探讨的问题,即使在研究个体民族心理时,也要贯以“某某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名称。关于此点,本文第一部分已有详细论述,这里不再重复。但由此可见,斯大林关于民族四特征之一的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在民族学界仍有巨大的影响。心理学研究者在民族心理研究方面也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绝大多数成果仍属于个体民族心理或个体民族成员的心理领域,如民族儿童心理特征研究、民族心理卫生和精神病研究、跨国的不同民族心理的比较研究。(注:参见李尚凯:《论民族心理之研究》,《新疆师范大学学报》1991年第1期。)有关民族心理基本理论研究还有待进一步深入。可以说,民族学界在民族心理研究方面,主要重视对民族心理理论的研究,而对一些个体民族心理的研究,也遵循民族心理理论的指导;心理学界在民族心理研究方面,主要重视对个体民族心理现象和个体民族成员心理现象的探讨。这种状况的存在,虽然表明我国民族心理研究在宏观和微观方面均取得一定成就,同时也说明民族学和心理学在民族心理研究内容方面存在着差异。如果双方不及时沟通,差异会逐渐扩大,宏观研究和微观研究得不到有机地结合,民族心理学的发展将受到极大的限制。

第四,在研究方法方面,民族学界和心理学界各行其是,互不借鉴。我国民族学经过一个世纪以来的发展,已经建立了自己的方法论体系和具体的研究方法,这就是实地调查法,它是民族学研究最基本和最主要的方法。所谓实地调查,是经过专门训练的民族学工作者亲自进入民族地区,通过直接观察、具体访问、居住体验等方式获取第一手研究资料的过程。(注:参见林耀华主编:《民族学通论》,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1991年版,第129页。)它包括许多具体的调查方法,如观察与参与观察、个别访问、调查会、问卷法、谱系调查法、自传调查法、定点跟踪调查法、文物文献搜集法等等。除此之外,跨文化比较研究法、历史文献研究法、跨学科综合研究法、数理统计方法也成为民族学研究的方法。(注:参见宋蜀华、白振声主编:《民族学理论与方法》,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71-342页。)但从20世纪80年代至今的民族学进行的心理研究问题来看,由于民族共同心理素质这一概念一直束缚着研究者们的头脑,因此有关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研究一直停留在理论探讨阶段。一些研究个体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学者也并非全部遵循民族学的实地调查法(亲自到民族地区体验和考察),即使有一些研究个体民族心理的研究者为本民族成员,但要研究本民族心理发展中的共同规律,不深入到本民族中间去,也很难得出客观和公正的结论,因为民族个体的心理现象千差万别。一般的学者在研究个体民族心理时,总是依靠文字资料,因此熊锡元先生倡导的使用实地调查法进行民族心理研究(注:参见熊锡元:《要加强民族心理的调查与研究——〈民族心理调查与研究:基诺族〉序》,《民族理论研究》1992年第3期。)是非常必要的。心理学的民族心理研究方法和其他心理学研究方法相同,即从选题开始,经过文献综述,形成假设;选择研究类型,对变量进行分类;选择被试,制订研究方案;收集和整理资料,得出结论;最后撰写科研报告。在具体的研究过程中,一般采用非实验法,而非实验法又有五种具体方法,它们分别是调查法、测验法、实地考查法、历史研究法、地域比较法。(注:参见李尚凯:《论民族心理之研究》,《新疆师范大学学报》1991年第1期。)心理学者使用这些比较规范的研究方法,在个体民族成员心理和个体民族心理的研究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并且对一些不良的民族心理进行了对策研究。但由于心理学在民族心理理论方面内容很分散,很难从这些分散的研究成果中总结某一民族或整个中华民族的心理发展规律。另外,民族学和心理学在具体研究方法上有许多雷同之处,但由于双方很少交流和合作,致使许多重复的研究项目出现,改变这种状况已迫在眉睫。

三、民族心理学研究的发展前景

民族心理学是一门新兴的、多学科的、交叉性的学科,尽管在定位、概念、内容及方法方面存在一些不足,但随着各民族物质文化生活的日益提高,各民族的心理研究将受到普遍关注,民族心理学研究前景光明。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民族学和心理学在民族心理研究方面进行交流与合作已势在必行。属于民族心理研究范畴的内容很多,我们目前所接受的民族理论和民族问题无一不与民族心理有关。例如,在处理两个民族关系问题时,如果不了解这两个特定民族的心理现象和心理特点,从而对他们的行为做出预测,就无法制定出解决民族关系问题的对策。笔者在甘宁青地区研究民族关系问题时经常看到民族干部不了解少数民族群众的心理过程和心理特征而采取了不合时宜的方法,致使民族成员之间的纠纷上升为民族关系问题。(注:参见徐黎丽:《甘宁青地区民族关系发展趋势》,兰州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80页。)又如在制定民族政策时,如果不考虑各个民族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个性心理特征,即使这些政策能够帮助各个民族发展经济和文化,他们也不会接受。在西北许多少数民族地区实行的计划生育政策,尽管从长远角度来看,符合各民族人民的利益,但由于各民族人民长期以来形成的多子多福的心理特征,使他们无法在短时间内接受这一政策,因此执行难度较大。(注:参见郭正礼主编:《市场经济条件下新疆民族关系的对策研究》,新疆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216-238页。)另外,诸如民族风俗习惯、语言文字、等均与民族的心理活动有关。因此民族学界要深入地进行民族研究,必须与心理学界建立广泛和长期的联系。从心理学界来说,尽管心理学在理论和方法上日趋成熟,但民族心理学作为它的一个分支,还是一个新鲜事物。民族学界长期以来积累的各种实地调查材料和理论研究成果,均可以成为心理学工作者进行民族心理研究的素材,因此民族学和心理学携手研究民族心理问题势在必行。如果合作得当,中国民族心理学研究将结出累累硕果。

第二,个体民族心理研究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是民族心理研究的主流。目前,我国正在实施的西部大开发在某种程度上是西部民族地区的大开发。随着西部大开发的深入进行,国家、地方政府、社会团体和开发商希望对西部各个民族有个全面的了解。西部各个民族在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积淀下来的心理特征,必定在民族区域自治法和自治条例实施过程中以及在民族经济和文化发展过程中产生影响,这些影响,既有积极影响,也有消极影响。其中,民族心理的积极影响将促进西部大开发各项战略决策的实行和促进西部民族地区的发展,如维吾尔族和回族善于经商的心理特点则有助于这两个民族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消极影响则会阻碍西部大开发的顺利进行和民族地区发展,如一些民族闭关自守的心理特点则不利于该民族的发展和进步。许多从事民族心理研究的学者,已经注意到这一点,并深入西部民族地区,调查西部各个民族的心理特征,在此基础上,写出了个体民族心理的研究论文,并积极倡导各个民族发扬优秀的民族心理特征,抛弃与民族经济文化发展不相适应的心理特征,使西部各个民族早目走上兴旺发达之路。随着西部大开发的进一步实施,个体民族心理研究会进一步深入发展。因为西部大开发的各项政策和法规的实施需要西部各个民族的配合,各个民族要配合国家的战略决策,首先要在心理方面充分地认识和理解西部大开发对西部各个民族带来的好处,然后才能在行为上支持和拥护国家的决策。

民族学概念范文第5篇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对我国高校法学专业的教育教学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作为经济社会发展以及法治化水平相对落后的边疆民族地区来说,如何培养少数民族高素质法治人才,以适应当前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是一项紧迫而又必须解决的任务。

 

塔里木大学作为地处新疆南疆地区唯一的一所综合性大学,担负着为南疆多民族地区培养各类人才的重任。我校法学专业自2005年开始,基本每年招收1个民族班,已培养少数民族法学专业学生约300人,现在校民族学生约有100人,主要以维吾尔族、哈萨克族为主,也包括少数柯尔克孜、俄罗斯等族学生。本文以塔里木大学法学专业为例,希望就边疆高校法学专业少数民族学生教学改革问题求教于广大同仁。

 

一、法学专业民族学生教学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语言障碍严重,学习难度较大

 

通常情况下,边疆高校法学专业根据国家政策以及师资、教学资源情况,专业课程教育均以汉语进行,而民族学生一般来自边远偏僻地区,从小生活在民族语言氛围当中,虽然在中小学阶段也开设了汉语(现在一般称国语)的课程,具备一定的汉语基础,但由于教学水平以及语言环境问题,汉语水平通常较低,部分学生甚至用汉语进行日常交流都存困难,连专业课教材都无法完整阅读,部分学生整个大学期间都在为通过MHK(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而努力,在法学专业教学中由于既有法律专业词汇,还可能牵涉其他专业用语,对民族学生来说更是难上加难。

 

(二)民族学生知识面总体较窄,影响对法学理论和法律条文的理解

 

在长期的教学实践中,笔者注意到,相对于汉族学生,民族学生法学专业教学难度大的另一原因就是其知识面相对较窄。民族学生大多来自较为偏远的农村,基础教育薄弱,对许多问题缺乏认识,这对于学习像法学这类需要有较广泛知识储备的专业尤为不利。在法学专业教学中,比较容易出现诸如学生对经济知识欠缺,影响到对经济法、税法、证券法等课程的理解,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等课程的讲授难度就更大。

 

(三)教师在给民族学生专业课程讲授方面缺乏针对性措施

 

从教师这一方面来说,许多教师在法学专业课程教学方面,较少针对民族学生研究、采用有针对性的教学方法,基本与汉族学生一样。首先是多数教师在课程教学中仍多用传统教学方法,多理论讲解,轻实践教学,致使民族学生解决问题、分析问题能力不够。其次是在课堂上使用的一些案例,较少针对民族学生做适当调整,远离了民族学生的生活实践及理解能力,甚至与民族学生的民族习惯与风俗禁忌相冲突,致使效果不尽如人意。

 

二、提高法学专业民族学生教学效果的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民族学生的汉语水平,特别是理解专业术语的能力

 

1.加快民族地区中小学国语(汉语)教育,提高其汉语水平。民族学生学习的最大障碍是语言问题,要提升法学专业民族学生的教学效果,首先应该提高其语言文字能力。而这一能力的提高,如果待其进入大学再来进行,显然为时过晚,效率较低,也会影响高校教育的进程和质量。最好的措施就是国家加强对边疆民族聚居地区中小学汉语教育的支持力度,由“(民汉)双语教育”逐步过渡到完全的“国语教育”,将语言能力问题在中小学阶段就予以解决,力争在基础的听、说、读、写能力上达到与内地学生一致的水平。

 

2.完善边疆高校民族学生语言教育,特别是专业汉语教育。为解决民族新生语言困难的问题,边疆高校针对民族新生,一般采取了特别的措施。塔里木大学的做法是实行预科教育,即民族学生入校后,第一学年集中在人文学院统一以汉语学习为主,使其汉语水平有一定程度的提高,大二才分流到其他各学院,开始专业学习。

 

实践证明,这一做法效果良好,大部分民族学生通过一年的预科,汉语水平有了较为明显的提高。但与此同时,也存在着一些的问题,突出表现在民族学生间汉语水平也参差不齐,有相当一部分学生实际上仍未达到专业学习的要求,应该有较为科学而严格的评价机制,对民族学生语言能力进行分层,因材施教,对语言不过关的进一步采取措施,比如延长预科的时间。

 

就法学专业来说,因法学理论较为抽象,法律文本绝大多数都是以汉语言为载体,法律术语与日常用语有较大的出入,这对仅具基础汉语能力的民族学生来说,学习这些法律概念、法学理论是一个很大的挑战,更何况在法学专业教学中还要分析、解决问题,难度就更为巨大。解决这一困难的对策就是要加强法学专业汉语的教学力度,尤其是注重学生用汉语进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

 

(二)改革民族学生培养模式,提高其综合素质

 

1.适当调整法学专业民族学生培养目标,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当前国内各高校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一般有复合型和应用型两种,前者一般强调一定的学术研究基础的培养,为考研深造做准备,而后者要求相对较低,更侧重于培养基层法律工作者。就边疆高校法学专业中的民族学生来说,显然,定位于培养民族地区用得上的应用型人才是更现实、更符合社会需求的目标。

 

2.拓宽民族学生知识面,提升其综合素质。要使民族学生较好的理解法学理论、分析法律案例,特别是诸如经济法、证券法、商法、保险法以及国际法等与学生日常生活关系不那么紧密的课程,需要拓宽其知识面,掌握基本的政治、经济、商业等方面的知识。个人建议在民族学生培养方案中应该适当增加一些边缘性、交叉性课程,同时,在选修课程上做出一定要求,从而提高民族大学生的综合素质,这反过来也会促进其法学专业课程的教学效果。

 

(三)改革法学专业教学模式,提升民族学生法学教育的针对性、适用性

 

在法学专业教学上,传统的教师讲授、填鸭式的教学方式不利于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实践运用能力。对民族学生来说,尤为如此。在边疆高校法学专业民族学生教学改革上,笔者有以下几方面的建议:

 

1.加大案例教学和实践教学比重,促进民族学生更好的进行专业学习

 

法律是一门实践性、应用性的学科,非常强调案例教学。案例教学法,又称苏格拉底式教学法,最早于1870年由当时担任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院长的克·哥·朗道尔教授创立,已经成为美国乃至整个英美法系国家法学院最主要的教学方法,国内各高校也非常重视案例教学。对于边疆高校法学专业的民族学生来说,对法学理论与概念的理解相对困难,就更应该多采用相对通俗易懂的案例来进行教学,从而提高法学专业学习的效果。

 

2.对教学内容进行适应性调整,使之契合民族学生生活实践,便于理解

 

边疆民族学生的成长环境、知识背景与内地汉族学生不一样,现有的法学教材通常对他们来说并不是特别合适。我们的经验是,对教学内容做适当调整,增加有关民族法、习惯法以及法律与宗教等相关教学内容,同时对教学素材特别是相关案例进行针对性改编,例如,对司法考试试题中的案例进行适当改编,使之从语言上、形式上接近少数民族学生生活实践,但在法律适用上并不改变,这样经过一段时间之后,就形成了本地化、生活化的案例集,很受民族学生的欢迎。

 

3.法学专业教学模式多样化,增加学生参与度

 

法学专业教学需要形式多样,注重学生参与,具体来说,除了传统的教师讲授以外,还可以采用以下一些方式:

 

第一,课堂讨论模式。教师在讲完一部分教学内容后,布置一个或若干思考题以及典型案例,结合授课内容提出若干个问题和民族学生共同讨论,使其进一步理解所学内容,掌握如何运用法律来处理案件和解决问题。

 

第二,多媒体教学模式。现代化多教学媒体教学的优点是图文声像并茂,可以克服纯语言教学的障碍。例如使用《今日说法》、《庭审现场》和《经济与法》等电视节目视频,其案例选取来源于社会现实生活,具有典型性,且表现形式丰富全面,冲击力强,有助于民族学生理解案情,同时还有专家点评,常常具有良好的教学效果。

 

第三,加强第二课堂教学。法学教学不应死板地固定在教室的课堂上,尤其是对民族学生教学,应当拓宽法学专业教学的渠道与形式,如开展模拟法庭,通过模拟真实案例,增强民族学生对案例的理解;采用法律义务咨询形式,组织民族学生运用所学知识无偿回报社会,走上街头,通过实际法律问题来提高其解决实际案例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