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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动物科学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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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动物科学的认识

对动物科学的认识范文第1篇

[关键词]科学;科学的技术;真善美;社会和谐;可持续发展

科学与科学的技术作为人类在认识和改造自然与社会的历史过程中,所显现的人类智慧的产物,已经成为现代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必要前提。也就是说,离开了这一前提就不会有人类的现代文明,更不会有人类在自然界的主体地位的确立,同样也不会有人化(人工)的自然与原生自然的共存。就此而言,作为人类智慧产物的现代科技,其目的是为使人类生活得更美好,发展得更顺利,且是可持续的发展。所以,科学与科学的技术的本性就是真善美在差异基础上的内在统一。就具体的现实世界而言,科学与科学的技术在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的实际表现,却并未达到应有的理想目的。反之,却面临越来越严重的自然生态危机,以及社会生活周期性的经济危机和社会生活的无序,各种社会犯罪率的上升和宗教极端组织的暴力恐怖主义。科学与科学的技术本应该给人类创造快乐,把人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下解放出来,可事实却是有意无意地剥夺了劳工就业的权利;科学与科学的技术本应该给人类创造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把人类从愚昧与野蛮中解放出来,可事实却是用最先进的高科技制造毁灭性的杀人武器;科学与科学的技术本应该为人类创造出全面发展的自由时间与轻松愉快的生活,使人类向着更加和谐与美好的社会发展,可事实却是使人变成了机器人而倍感实际生活的紧张和压力。生活的一切都围绕本能的物欲和情欲而展开,不是离原始越来越远,反而是越来越展现出比原始更丑陋的现代原始(伦理的无序、理性精神的隐去、诚信的缺失、道德的堕落)。因此,对现代科学与科学技术的把握和理解及其与真善美的关系,就不能停留在抽象的议论和赞美上,而是应该与人类的现实生活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以及构建和谐社会紧密地联系起来,深刻反思科学与科学技术的过去与现在,展望科学与科学技术与社会发展的未来,使科学与科学的技术实实在在地展现出其应有的最具普遍性真善美的本质。

一、科学与真理

科学是人们认识自然和社会及其过程的结果,是社会生产方式由手工的小生产向集约化社会化的大生产发展,进而真正实现对自然环境的改造,使其更加有利于人类的社会生活,实现自然的人化的必然要求。同时,也是在自然人化的过程中,人类改造自身及社会环境并提升人的精神境界,严格遵循有利于人类生存的普遍而客观的自然舰律(个别、特殊、普遍的内在统一),在自然人化的过程中实现人化的自然,并使这同一过程的两个方面,也就是社会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进步发展不町分割地统一起来,从而使人类的社会生活彻底摆脱源于一然本能性的束缚,使人的自然性在人的精神理性的调控下成为真正的属社会的人性。

具体的科学分门别类,对自然事物的认识形成自然科学,对社会事物的认识形成社会人文科学。然而,真正的科学不是对自然现象或社会现象无必然联系的堆积的认识结果,而是对具有差异的不同现象之间必然联系的认识和把握而形成的系统性认识的结果,这才有资格称之为真正的科学及其科学知识或科学理论,也就是要实现对事物的全面而完整的认识,而且是由外到里、由里到外、由事物到环境及其相互关系的认识。对事物完整性、全面性认识的要求,就是人们所熟知的“求真”。对于人类而言,“求真”是人们一切价值实践活动得以开始的基本前提,没有对事物现象及其现象之间必然联系的本质性理解和把握,人就无法找到实现价值即改造自然和社会的现实而可靠的依据。

不可否认,现象是“真”的,事实也是“真”的,但却是有限的“真”或局部的“真”。依据有限的“真”或局部的真去实现价值,自然就是有“缺陷”而片面的价值。而有“缺陷”的片面价值实践活动及其结果,由于缺少了对事物现象之间必然联系的理解和把握,自然就容易在价值实践过程及其结果中产生价值矛盾和冲突,因而往往达不到预期的实践结果,并为此付出不必要的代价。因为对事物的改造所展现的价值实践活动,是对具体事物的改造,而具体事物之所以具体就在于任何具体事物都是由不同的因素在差异基础上的统一体,凡能够与环境相联系而独立存在的事物都莫不如此。所以,要想避免不必要代价的付出,化解已经发生的矛盾和冲突,首先就必须正确地认识和把握事物,而所谓“正确”本身正是全面理解与把握事物及其本质的必然要求,否则何来“正确”可言。其次,在正确认识自然事物的基础上,还应把相应的社会事物联系起来。

认识自然事物是为了改造自然事物,而改造自然事物的活动过程及其结果就是社会事物的表现之一,这就要求在尊重自然规律的同时,也必须同时尊重社会(利益流动的)规律,也就是自然的尺度与人的社会尺度和个人尺度的统一,这样就形成了“求真”过程中的“求理”过程,或者是同一过程不同侧面的统一。人类为什么要追求“真理”,其意义与价值就在这里。因此,科学,不论是自然科学还是社会科学都是追求和探索真理的科学,对事物把握的整体和全面性及其本质和规律性,是科学与真理内在统一的必然性,否则就不是真正的科学,而是伪科学、谬误和诡辩。所以,系统性、协调性、不自相矛盾性是科学知识与科学理论的必然要求和本质特征。科学是理性中的感性,感性中的理性,即“真”(现象、事实)与“理”(本质、规律)的统一,也就是实在而具体的真理。

然而,要真正实现对(自然和社会)客观事物的真理性认识,不是轻而易举的事情,而是要经历从现象到本质、从感性到理性、从联系或关系到规律、从片面到全面、从局部到整体、从事物与环境及其相互关系的认识过程。也就是说,真理性的认识形成于事物之间横向的相互作用,以及由此而形成的事物纵向变化发展的过程及其结果之中。这样的过程只凭人的感性直观是难以做到的,因此要实现从片面到全面、从局部到整体、从规律到本质等的真理性认识,就必须借助于相应实践活动的参与,以便突破感觉器官获取信息的局限性,并在认识过程中检验已有的认识和预见性的认识是否正确是否具有真理性。没有实践活动的积极参与,人的认识就不可能有从有限到无限的转变和飞跃。无限发展的人的认识活动,是人的认识性思维与认识性实践的统一。

认识性思维是指以理解事物、把握事物、认知事物本质和规律为目的的思维活动,包括对自然事物和社会事物的认识与把握。有了这样的前提,才可能有随后在其之上构建可操作实践观念的改造性思 维活动,两种差异的思维活动构成人的思维活动过程的不同环节,也构成人的意识形式与内容差异统一的整体。而与认识性思维活动相匹配的认识性实践,是指为了促进和检验人的认识不断进步和是否正确,借助于一定的工具使认识对象发生形式变化,进而完成认识的目的和任务的实践活动。

首先,在认识自然事物以及与其环境关系(或条件)的过程中,就表现为科学实验的实践与科学考察自然资源的实践括动。在不同的具有差异性的科学实验与科学考察的实践活动的协作下,认识自然事物及自然环境的思维活动不断地向前推进,自然科学的不同学科、交叉学科、综合学科、边缘学科也在不断发展与完善,为人们的现代物质生活,为人们的科学知识的提升,为人们对自然事物与自然环境与人类生存与发展关系的全面理解,提供了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没有现代性的自然科学,就不可能有人们今天的现代物质生活与社会的物质文明,更不会有社会化程度以及科技化、信息化、智能化越来越高的物质生产方式。物质文明与物质生活构成人类社会文明的一个基本方面,也是社会历史变化发展的基础性标志和社会精神文明的重要内容。

其次,在认识社会事物及其与社会环境的关系过程中,就表现为社会调查和社会考古的实践活动。在不同的具有差异性的社会调查与社会考古实践活动的参与和协作下,认识社会事物及其社会环境的思维活动不断地深入和发展,社会科学的不同学科、交叉学科、综合学科,伴随着自然科学的发展也在不断深化和完善,为人们的现代精神生活,为人们社会人文科学知识和理论的提高,为人们正确地认识社会事物与社会环境的关系,以及人的心理过程与行为方式,为人们正确地认识和把握社会个体与群体与国家或社会之间的利益流动关系,为人们精神境界的提升和精神生活的充实与丰富,提供了必不可少的重要前提,更为建构可操作的调整和变革不合理利益关系的改造性思维活动提供了可靠的基础。

不论是关于自然的学说,还是关于社会的学说,只要是真正的科学,都是以认识和把握客观的自然事物和社会事物及其相互关系和本质及变化规律为目的的,即以最终形成真理性的认识为目的的。因为具有真理性的科学认识,是后续可操作实践观念得以构建的必要前提,没有这一前提为基础的实践观念的构建及其实施,就会形成实践唯心主义的过程及结果,实用主义就是最有说服力的证明。然而,从实际的情况看,真理一定有“用”,而且是有“大用”、有“大利”、有“大善”,但有“用”的却不一定是“真理”。

所以,真理性的科学认识,不论是自然的还是社会的科学认识,都不是一个纯粹意义上的“真”与“假”和“真理与谬误”的认识,而是真理性认识本身,还必须具有对客观事物(就人类社会生活而言)有用无用、有利不利、有害无害、有小用还是有大用的认识,甚至进而还应具有真与善(有用)和谐统一基础上关于客观事物是否美与丑的认识。也就是说,完整的真理性认识是真、善、美和谐统一的认识。正所谓,有了可靠的(真理层面的)真假判断,才可能有可靠的(有用无用的)价值判断,进而也才可能有可靠的价值选择和美的感受。有了这样的完整的真理性认识,就为后续建构具有科学与合理性的可操作实践观念并付诸行动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也为人的价值的实现和社会的进步发展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二、科学的技术与善和至善

对自然和社会的认识只是完成了说明、解释、了解、把握和知晓客观事物的任务,尽管完成这样的任务离不开科学实验、科学考察、社会调查和社会考古等基本实践的参与和协助,以便超越人的感觉器官的局限性,并促进和检验人的认识的正确性与真理性。但是这样的变化并不产生原先没有的人工自然物,即改造客观事物的结果。因此,认识客观事物的最终目的在于改造,并在改造过程中展现人类生活的变化和社会的进步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然而,人类改造自然和社会的活动,并非一般意义的为有用有利而改造,而是要把有用和有利建立在有知,即“真”和“真理”的基础上。在现代社会尤其是世界发展全球化的时代背景下,人类改造自然与社会的实践活动,就更不可能离开现代科学知识和理论的基础性支持。因为目的在于追求真理和把握真理的科学知识和理论,是使客观事物对人的生活有用有利最大化最可靠的根据之一。所以,实践观念的建构及其改造性技术的创造与发明,就要上升到科学的高度和水平,这样才可能使人类改造自然和改造社会的实践活动及其结果,展示出社会进步发展的态势与社会和谐统一的状态。因此,与对人的生活和社会进步发展有用有利直接相联系的科学技术的发明和创造,以及相应的改造性实践活动过程和结果,就自然表现出“善”的社会属性。

现实的人类社会生活是以个体、群体和民族或国家的形式而存在和变化发展的。所以,技术首先对个体而言,就是求得生活的生产技能和与他人进行社会交往的技巧。其熟练程度越高,生活的代价就越小,生活的质量就越好,也就是对个体生活的“善”的实现。没有这样的“善”的实现或可能,就不会有个体人的存在与生活。

其次,对群体而言,就是求得群体生存与发展以及与其他群体社会交往的管理技能、生产技能和交往的技巧。其直接的显著特点就是群体的不同成员之间,在分工加协作的基础上,超越个体技术的局限,使不同的个体技术连成一体即有机的系统性技术,由此就能够产生更大的“善”,不仅有“善”于群体的所有成员,还有“善”于社会的其他群体和个体,也就是社会交往和利益流动的意义所在。

最后,对一个民族或国家而言,就是在个体与群体关系基础上,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社会大分工加协作的生存技术的大联盟,使不同的个体技术和群体技术连为一体即社会大系统,并超越个体和群体的局限进而形成国家或社会层面的整体生存能力和发展能力,并通过实际的管理技术、生产技术和社会交往技术及其结果实实在在地展现出来,使社会和谐与可持续发展的态势呈现出来。

但社会的实际状况并没有如人们所愿的那样展现出理想的现实,反倒是各种生产、生存和交往技术的生活方式之间,在具体的运作过程中乃至实现的结果之间经常性地发生明的或暗的利益矛盾或冲突,使得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不时地受到不必要的干扰。究其原因,这些技术的生存都是“真”的,可缺少的就是“理”的内涵。这样,彼此的协调性和贯通性就难以展现,也就是缺乏科学的内涵,以至于成为碎片性的技术生产和生存。这样的生产和生存重在有用有利的真,却有意无意地忽略真理层次的有用有利,这与科学的真理性要求是难以一致的。但是具有真理性的科学知识和理论,也并没有让人们在现实社会生活中看到与科学真理性要求相应的科学技术的充分展示,看到的却是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遭到前所未有的严重破坏,并已经威胁到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而且情况也没有根本缓解的迹象。

造成这种局面的根源究竟在哪里?考察自然科 学知识和理论的基本属性,其任务重在说明和解释自然事物及其自然环境,并揭示具有差异性的自然事物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其事物的本质与变化规律。在现代社会发展的进程中,自然科学从特殊的物理、化学、生物等客观规律,到自然生态平衡的普遍规律都已经有了较为全面的认识与把握,说起来本不应该出现这样的局面,反之应该给人类的社会生活与可持续发展造成更强劲的推动力,进而实现自然的人化与人化的自然的和谐统一。然而,原因不在科学知识和理论本身,而在技术的发明创造受制于有“真”没“理”的狭隘价值观(伪善),而走上了片面发展的道路。

而人的价值观是否正确,是否具有真理的属性(真善),却是社会人文科学知识和理论的研究领域。也就是说自然科学的技术发明和创造,其一,除了遵循自然科学的特殊(物理、化学和生物)规律,还必须严格遵循自然生态平衡的普遍规律,同时还必须严格遵循生态平衡规律在人类社会的展现,即社会和谐统一规律的要求;其二,自然科学的特殊规律和社会人文科学的特殊规律的运用,必须严格遵循彼此共同的普遍规律即自然的生态平衡规律;其三,在严格遵循自然生态平衡规律与社会和谐的统一规律的基础上,建构具有全面科学性与合理性的可操作的实践观念,发明创造既改造自然也保护自然的科学性技术,同时,发明创造还既改造社会也维护社会和谐的科学性技术,也就是生产性技术与回收废料的再利用技术与化解社会利益矛盾进而维护社会和谐的技术的有机统一。

所以,不论是个体的生产和生存技术与社会的交往技术,还是群体的生产和生存技术及其发明创造,不仅要与自然科学联系起来,更要与社会人文科学联系起来,并将科学的真理属性贯彻到可操作实践观念的建构与实施过程的始终,以及先进科学的技术发明创造过程的始终。个体价值的实现所表现的小善,在群体中才可能转化成为特殊的善,在社会生活中才可能转化成为普遍的善乃至有可能转化成为至善。这就是个体的利益与群体的利益与国家(社会)的利益与人类的利益有机的辩证统一,要具有这样的向善意识,首先就必须具有唯物辩证的系统思维方式,在事物与环境即“一与多和多与一”的关系中根本而深刻地理解,不论是个体事物、群体事物,还是国家(社会)事物,都是以相互关联的系统形式而存在的。个体的事物是系统,群体的事物也是系统,国家(社会)的事物同样也是系统。没有辩证的系统关系,任何事物的存在都是不可能的,更何况个体乃是群体、国家(社会)和人类构成的基因,任何个体都承载着个别、特殊到普遍或一般的社会利益关系,只有在辩证系统思维的范围内,这样的社会利益关系才有可能彻底理顺,小善、大善和至善才有可能紧密而不可分割地联系起来,进而实现社会利益平衡顺畅的流动,不给狭隘和极端自私以及社会利益非平衡流动留下空间,人类意义上的“至善”也才一定能够展现出来。

人类的自然科学及其符合科学真理全面性要求的科学技术的产生与发明创造,以及关于人类社会的社会人文科学及其相应的科学技术的发明创造,都是为了人类之中的每一个体、每一群体、每一民族或国家(社会)能够更好地生活与进步发展,都是为了化解、解决乃至避免人类社会生活中的各种不同矛盾和利益冲突,真正实现自然的人化和人化的自然的和谐统一,才展示出科学与科学技术巨大的人类社会价值和人类生命的意义:

首先,在人类社会与自然界的关系上就表现为正确而科学地认识自然、理解自然,把握自然的个别规律、特殊规律和普遍规律,进而在体现自然规律的辩证系统思维的引领下,根据自然界普遍规律(生态平衡规律)的要求,正确地运用好特殊规律和个别规律,发明创造全面性改造自然的科学技术,使社会与自然之间实现利益的平衡流动,这样,社会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关系就一定能够建立起来。

其次,在个人与群体与国家(社会)与国际的关系上就表现为正确而科学地认识社会、理解社会、认识人和理解人,把握社会的个别规律、特殊规律和普遍规律,并在辩证系统思维的引领下,根据社会的普遍规律(自然生态平衡规律在人类社会的表现)即差异和谐统一规律的要求,正确地运用好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合经济基础的社会发展规律,维护好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化解矛盾与避免矛盾,实现社会的和谐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让人的世界真正成为持久和平与发展的世界,这样,科学、技术与真善美的统一就会真实地展现出来。

三、科学、科学的技术与真、善、美

不论是求真务实,还是一切从实际出发;不论是追求真理,还是崇尚科学,目的都是为了向善,即有利于人的社会生活与所有人的公平发展,有利于社会的进步、和谐、稳定和可持续发展,有利于人的精神境界的提升、社会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的协调与平衡发展,进而降低个体、群体、国家(社会)的发展代价,减少矛盾和利益冲突的发生率,化解和避免矛盾乃至于战争的发生。而这一切都只能依靠具有真理性的自然科学知识和理论与社会人文科学知识和理论,以及相应的具有科学真理属性的、系统化了的全面性的改造自然和社会的生产、生存与交往技术,才有可能变成现实。这就是自然与社会人文科学追求真理的本性与引导人类向善的本性的统一,是自然科学与社会人文科学协调配合,共同规范改造自然与改造社会的统一,是使人的思维活动的精神价值与人的实践活动的物质价值的统一,更是人类社会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共同进步发展的统一。

就此而言,能够与现代自然科学及其技术相匹配的社会人文科学及其技术,唯有马克思主义的哲学、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及其相应需要进一步发明创造和完善的科学技术。因为马克思、恩格斯当年所揭示的许多有害于人类社会进步发展,有碍于社会彻底实现公平正义和人类自由的严重社会矛盾和问题,至今也没有得到根本的解决,有的只是表面的缓解和社会生活自身内部有意无意彼此伤害的延续,由此也伤害到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界本身。因此,要充分体现科学以及科学的技术对人、人的社会和自然而言向“善”的本质,就必须努力地使自然科学与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存在与发展的学说紧密地联系和统一起来,这样,科学与科学的技术的“真”与“善”才能够无矛盾地、真正地统一起来。否则,科学与科学的技术所应该具有的自然美与人文美的统一就难以真正地展现出来。例如人工物作为自然科学与技术物化的结果,不仅要展现出其形式的自然美,还要通过人的实际使用所展示出的平等公正,以及有利于人的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愉悦的人文美,科学与科学技术的真善美和谐统一的本性才可能真实地展现出来。

在人类认识和理解自然事物与自然环境的过程中,不是单一地完成认识和把握客观事物的本质及其变化规律的任务,更重要的是要在追求真理的基础上,还要准确地判断哪些规律对人的生活是有利的,哪些规律对人的生活是不利甚至是有害的,并进而做出正确的价值选择,以便利用对人的生活有利 的客观规律,避免或预防或减轻不利的客观规律对人的伤害,并在自然普遍规律允许的范围内能动地改变不利于人的生活的个别或特殊规律,使其转而为人所用为人类造福。这其中的有利不利的判断和对人的生活有利的选择而且是最佳的选择,就是在对自然事物与环境做出正确(真或假)认识的基础上对有利于人的生活的属自然物的“善”的认识。而在对不同自然物的本质及变化规律对人的生活“善”的属性认识的基础上,在对不同自然物的联系性比较和分析判断过程中,进而发现自然物对人的感官所带来的显性或隐性即需要加工的自然美。所以人刈自然的认识和理解过程,就是认识和把握自然物的本质及客观规律(追求真理)的过程、认识和发现对人而言的“善”和“美”的过程。电就是说,完整的对自然的真理性认识是真、善、美和谐统一的系统化认识,只有达到这样的认识,才可能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错误或谬误的发生和持续。

在人类认识和理解社会事物与社会环境的过程中,追求真理的认识活动过程,同时也是判断社会事物的“真假”和“真善或伪善”以及“丑或美”的认识过程。因为人的社会事物或是人的不同实际行为,都同时是“真善美”或“假恶丑”的直接承载者或实现者。对社会事物或人的社会行为方式的认识,如果达到了真理性认识的高度,认识活动领域的真善美是和谐统一的。达不到真理性认识的高度,“真善美”就是矛盾对立的,也就是“真善美”与“似恶丑”之间的界限是不确定的,所以就极易处在自相矛盾的诡辩状态之中,让人看不清“真伪”。直接的“假恶丑”是容易识别的,而直接的“伪善、伪美”即“不真”却是难以辨别的。因此,要实现科学发展观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必须不断地提升人们对社会的认识水平和理解能力。然而,只有在辩证的系统思维中才有可能具有这样的思维水平和理解能力。所以,在社会的认识领域追求真理,就是追求真善美的和谐统一。而这一追求的目的,则是为了化解和彻底解决各种各样的社会矛盾,减少或避免不必要的社会发展代价的付出,最终实现自然与社会、社会与群体与个体的和谐统一,也就是自然的人化与人化的自然及其自然生态平衡规律与社会和谐统一规律的实现。

要实现社会和谐与恢复自然生态平衡,仅仅停留在认识活动环节是做不到的。而必须把对自然和对社会的真理性认识,即现代自然科学和社会人文科学的本质精神——真善美的和谐统一,彻底地贯穿到可操作的价值实践观念的建构过程之中,贯穿到科学性技术的发明创造过程的始终,也就是使改造自然和社会的活动与认识自然和社会的活动紧密地联系起来,使认识性思维与建构可操作实践观念的改造性思维辩证地统一起来,进而使相应的认识性实践(科学实验、科学考察、社会调查、社会考古)与改造性(物质生产、调整和变革社会利益关系)实践辩证而紧密地联系起来。在认识性思维活动中看到认识性实践活动的参与和协作,在改造性思维活动中看到由观念的先行改造向实际改造性实践活动转换的必然性;同时在认识性实践与改造性实践活动中看到精神活动的参与和协作,是精神力量与物质力量的合力造就了人在自然界的主体地位,造就了人工自然和社会与自然的应有的和谐统一,造就了人类社会的发展史。

要把在认识自然和社会的过程中理解与把握的真善美的统一,贯穿到建构可操作的实践观念过程的始终,并通过实际的实施把观念的东西变成物质的产品与精神文化的产品,并产生真善美和谐统一的实际社会效果,从事自然科学研究与科学技术发明创造的科学家和设计家,就应该把对自然的探索与认识自觉地与社会的物质生活需要联系起来,把自然规律与社会规律联系起来,使自然科学的研究逐步溶进社会人文的因素,这样才可能把自然规律对人类社会的价值和意义发挥到最佳的程度,并最大程度地展现自然科学的真善美。而从事物质产品设计的研究者,就应该严格按照自然科学真理性与真善美统一的要求,在精心设计物质产品时,适时适度地溶进社会人文的因素,使物质产品的设计与实际的生产及其结果更加地展现人性化的品质,使真善美的统一通过物质产品的生产和使用实实在在地展示出来。而从事社会科学研究与社会发展设计的科学家和设计家,就应该自觉地把对社会的认识与把握,与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活动联系起来。因为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活动是社会生活不可缺少的基础部分,也是社会科学家与社会发展的设计家研究的重要领域,以及实现社会和谐统一的基础部分。社会科学家和设计家应该清醒地意识到,社会科学及其技术的发展、完善与实现,不可能离开自然科学及其技术的参与和支持,社会科学及其技术与自然科学及其技术应该相互配合协作攻关,使自然科学与社会人文科学最终成为同一门科学,进而真正实现人对自然和自然对社会的真善美,也就是自然与人与社会的和谐统一。

社会精神产品的生产是自然科学家和社会人文科学家以及设计家的共同任务,是向社会提供精神产品满足社会精神生活需要的脑力劳动者,也是系统化的现代社会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向社会提供高质量展现真善美的精神产品,不论是自然科学家还是社会人文科学家,都应该具有对已有的思想成果和社会现实的批判意识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在批判和揭露社会生活中的假恶丑的同时,倡导和弘扬真善美,使科学的意识与实际的行为一致起来,为社会树立可学习的榜样,进而使越来越多的社会行为走上科学的轨道,为实现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尽到自己的责任,并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总之,关于自然与社会的科学与科学技术的本质就是真善美的统一,这也是辩证系统思维必然的结论。

[参考文献]

[1]刘国章,马克思新哲学观及其认识与改造理论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

对动物科学的认识范文第2篇

1化学教师课程知识的内涵与结构

1.1教师课程知识的内涵与结构舒尔曼把课程知识描述为教师的“职业工具”[2],意思是指每一学科可用的材料和程序。这是最广泛意义上的课程知识,即为学生设置的全部课程、学习的编程和用来教授每一学科的各种课程资料,以及用来教授课程各方面的材料和资源等。课程论专家古德莱德把课程区分为5个层次[3],认为课程知识既包括“理念的课程”(诸如政府、基金会或特定的专业团体探讨的课程问题、提出的课程变革方向)和“正式的课程”(由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课程计划、课程标准和教材),又包括“理解的课程”(学校教师对正式的课程加以解释后所认定的课程)、“运作的课程”(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实际执行的课程)和“经验的课程”(学生实际学习或经验的过程)。台湾学者单文经将教师的课程知识分为纵横两面的课程知识[4]。横面的课程知识,是指教师必须了解学生在同一时间内所学习其他各科的内容,以便在教学上做横向的贯通;纵面的课程知识,则是指教师必须了解学生在同一学科的内容上,过去曾经以及未来要学的教材主题及概念,以便在教学上作纵面的衔接。范良火将教师的课程知识分为教材知识(主要是关于教科书)、技术知识(主要是关于多媒体)以及其他教学资源知识(主要是关于教辅材料)等3部分[5]。随着课程概念的不断发展和丰富,课程知识的范围更加广阔,包括课程目标的确定、课程内容的选择和组织、课程实施、课程评价、课程开发和管理等一系列活动。教师课程实践的基本活动是以课程标准为指导,以教科书为内容资源、任务资源和活动资源,结合学生学习需要进行的认知性实践活动。因此,从教师课程实践的基本活动来看,教师课程知识中最为核心的是课程标准知识和教科书知识。

1.2化学教师课程知识的内涵与结构化学教师的课程知识按照其功能可以分为理解性的化学课程知识、实施性的化学课程知识、评价性的化学课程知识。理解性的化学课程知识,主要是指对于化学课程目标、课程结构、课程内容及其基本关系理解的课程知识。实施性的化学课程知识,主要是指依据课程标准确定教学目标,将内容标准的表述性要求转化为学生的学习要求,对教科书进行教学分析,选择课程资源,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有效教学设计的知识。评价性的课程知识,主要是指依据课程标准对学生的化学学习效果进行评价的知识。化学教师关于化学课程的知识具有年段性、时段性、区域性和发展性。年段性指的是初中化学教师主要关注的是初中化学课程知识,高中化学教师主要关注的是高中化学课程知识。时段性指的是课程标准和教科书在一个时段是相对稳定的,一旦进行课程改革,或进行课程标准调整,或进行教科书变化,教师关于化学课程的知识就必须做出重大调整。区域性指的是在不同地区的学校所选用的教科书版本是不同的,教师的课程知识存在着区域性差异。发展性指的是教师的课程知识是随着教师的教学经验不断发展的,这种发展是永恒的。我国现阶段高中化学教师的课程知识分为3个层次:第一层次,关于化学课程总体目标和宏观课程结构的知识。高中化学课程作为科学学习领域的一个主要科目,是科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总体目标是从化学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3个维度进一步提高学生的科学素养。高中化学课程由2个必修模块(化学1、化学2)和6个选修模块(化学与生活、化学与技术、物质结构与性质、化学反应原理、有机化学基础、实验化学)构成。第二层次,关于各化学课程模块的目标和教科书基本结构的知识。高中化学必修课程模块是在义务教育化学课程基础上为全体高中生开设的课程,具有在义务教育化学课程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学生化学素养,同时为每个高中生未来的个人发展奠定良好基础的双重意义。化学必修模块的目标是:认识常见的化学物质,学习重要的化学概念,形成基本的化学观念和科学探究能力,认识化学对人类生活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及其相互关系,进一步提高学生的科学素养。选修课程是在必修课程基础上为满足学生的不同需要而设置的。选修课程在提高学生科学素养的总目标下各有侧重。如“化学与生活”模块的目标是:了解日常生活中常见物质的性质,探讨生活中常见的化学现象,体会化学对提高生活质量和保护环境的积极作用,形成合理使用化学品的意识,以及运用化学知识解决有关问题的能力。“物质结构与性质”模块的目标是:了解人类探索物质结构的重要意义和基本方法,研究物质构成的奥秘,认识物质结构与性质之间的关系,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高中化学教科书是按照模块进行编写的。每一模块教科书的结构总体上是与主题相对应的。不同版本的教科书在结构上又有自己的特点。如人教版《化学1》教科书的基本单元是,第一章“从实验学化学”,第二章“化学物质及其变化”,第三章“金属及其化合物”,第四章“非金属及其化合物”。鲁科版《化学1》教科书的基本单元是,第一章“认识化学科学”,第二章“元素与物质世界”,第三章“自然界中的元素”,第四章“元素与材料世界”。第三层次,关于特定化学课题的课程标准要求和教科书组织的知识。课程标准的“内容标准”规定了特定化学课题内容的教学要求,这是确定具体化学学习内容和学习要求的依据。特定课题的教科书组织是依据课程标准将特定课题内容具体化,考虑到学生的一般认知规律,按照认识活动的方式进行编写的。教科书是教师进行教学活动设计的主要资源,包括内容资源、情境资源、任务资源、活动资源、话语资源和教学表征资源等等。初中化学教师的课程知识分为2个层次:第一层次,关于化学课程目标和教科书基本结构的知识;第二层次,关于特定化学课题的课程标准要求和教科书组织的知识。在化学教师的课程知识结构中,前一层次的课程知识对后一层次的课程知识起着指导定位作用,教师关于特定课题课程标准要求的把握和教科书组织的课程知识直接影响着教师的具体课程实践。

2教师课程知识发展的基本理论

理解性实践是教师课程知识发展的根本途径。首先,理解是教师课程知识发展的基础。教师实施课程的前提是教师对课程的理解。影响教师课程理解的因素主要有3个:(1)教师对化学科学的理解。教师对化学科学的理解影响着教师课程知识的发展。以初中化学课程标准中的5个基本主题为例,化学科学认识的基本问题是“物质及其转化”,因此“身边的化学物质”和“物质的化学变化”就自然成为2个基本的主题。化学科学认识的基本活动是科学探究,因此“科学探究”成为化学课程的重要主题。化学科学认识活动对其基本问题“物质及其转化”的认识有2大基本任务:一是探寻“物质及其转化”的基本规律,一是建构“物质及其转化”的科学理论。从问题性质来说,既要探讨“物质及其转化”有什么规律,又要探讨“物质及其转化”为什么会呈现这样的规律。从方法论上来说,为了对复杂的物质及其转化世界形成有序的认识,化学学科采取了独特的认识视角———元素视角。物质按照元素组成可以进行分类,组成相似的物质性质上具有相似性。因此,在“身边的化学物质”主题中,在认识具体物质的基础上,进一步认识金属、酸、碱、盐等类别物质的性质相似性。为了解释“物质及其转化”的事实和规律性,化学科学在认同分子、原子等微观粒子存在的基础上建构了相关的化学科学理论。因此,化学课程中就需要安排“物质构成的奥秘”这一主题。前4个主题是围绕化学科学本身的理解设定的,“化学与社会”主题是从化学与社会的关系角度来设定的。如果教师对于化学科学没有很好的理解,就不可能很好地理解5个主题及其基本关系。其实,高中化学必修课程的内容主题及其选修课程的结构就是围绕这样的基本理解形成螺旋递进的认识阶梯。(2)教师对教学的理解。教师对教学的理解制约着教师课程知识发展的思维方式。教学是一种有目的的认识活动,是以学科的标准和目标为依据的,这是教学的内在永恒法则。教学活动的本质任务就是知识传承和理性训练,在此基础上实现素质的发展和能力的培养。化学教学的根本任务就是以理解具体化学内容为基础,使学生达到对化学科学的理解。因此,化学教师的基本教学活动就是将自己理解的化学知识“转化”为学生理解的化学知识的过程。教师为了实现这一“转化”,就必须思考课程标准中相关内容标准的要求是什么?教科书对于相关的具体内容有哪些?这些具体内容的学习要求是什么?这些内容学习对于学生的化学理解有什么意义?怎样判断学生们是否已经理解了这个课题,理解到了什么程度?教科书有哪些可利用的的教学表征资源等等。(3)教师对学生学习的理解。教师对学生学习的理解制约着教师对教科书的教学分析。学生的学习有2条重要的原理:第一,学习需要原理。学生的学习是在产生学习需要的情况下发生的,这种学习需要往往是通过学习任务的挑战性来激发的。学习任务设计得太难或太容易都不能起到激发学习需要的目的。第二,有意义学习原理。有意义学习的基本要义是,当新的学习内容发生在原有学习经验基础之上的时候,能够发生知识间的有意义联系。按照学习需要原理,教师需要对教科书进行任务分析,充分利用教科书资源,设计能够促进学生“最近发展区的发展”的学习任务,以激发学生的学习需要。按照有意义学习原理,教师的教学设计要尽可能地将新的学习活动发生在原有的学习基础之上。这就要求教师把握教科书内容的基本结构,教学设计要尽可能考虑前后知识间的联系。需要强调的是,学生的化学学习活动也是一种科学认识活动,这是学生化学学习的一个重要特征。教师需要对教科书进行活动分析,充分利用教科书“活动”类资源,设计学习活动。其次,教师课程知识的发展是在教学实践中建构的。从知识性质来说,教师的课程知识是指向教学实践的。从知识的构成要素来说,教师的课程知识既包含有理论性认识要素,又包含有实践性知识要素。从知识的形成过程来说,教师的课程知识主要是通过教学实践建构而形成的。根据建构主义观点,知识不是通过传授或移植得到的,而是认知个体在一定的学习情境和社会文化背景下,利用必要的学习资源和工具,通过积极的意义建构的方式获得的。换言之,知识是认知个体与外在情境交互作用而建构出的产物[6]。因此,教师的课程知识是教师在教学实践中自主建构的。第三,教师课程知识的发展是一个非线性的、螺旋的动态发展过程。一方面,教师对课程的理解制约着教师的教学实践水平。如前所述,教师实施课程的前提是教师对课程的理解。另一方面,教师教学实践水平的提高又促进着教师对课程的理解。教师的课程知识是在理解与实践的互动过程中发展的。

3化学教师课程知识发展的策略

3.1理解化学科学化学课程的核心目标就是使学生认识化学科学、理解化学科学[7]。教师对化学科学的理解制约着教师的课程实践,影响着教师化学课程知识的发展。理解化学科学的标志是形成较为良好的化学知识结构。良好的化学知识结构包括3个维度:(1)化学内容知识,主要包括化学的基本事实、基本概念、化学规律和化学理论。(2)化学认识论知识,主要包括对化学学科特征和化学科学认识方法论的理解。(3)化学科学的核心观念,主要有元素观、能量观和科学本质观。化学教师要积极发展和建构化学知识结构。首先,要从整体上把握化学科学。对化学科学的基本问题、化学科学的独特视角、化学科学认识的基本任务及其方法论以及化学科学的核心观念形成基本的理解。只有对这些问题形成基本的理解,才能在认识论层面上搞清楚化学的基本事实、基本概念、化学规律和化学理论之间的基本关系,从整体上理解化学科学,进而理解科学的本质。其次,要深化对具体化学概念和化学理论内容的理解。已有研究表明,WWHW的认识论思考模型可以帮助教师深化理解知识内容[8]。第三,建构有意义的化学知识结构。“物质及其转化”是化学学科的基本问题,对于具体化学内容的意义学习具有“回归性”作用,将似乎“无关”的内容很好地联系起来。基于化学核心观念的概念图技术可以帮助教师建构有意义的化学知识结构。

3.2理解化学课程结构首先,要理解化学课程的宏观结构。模块化和主题化是高中化学课程宏观结构的基本特点。教师在宏观上理解化学课程,就是要理解化学模块和内容主题的宏观组织结构。高中化学课程有2个必修模块和6个选修模块,每一模块都是由几个主题构成的。2个必修模块中的6个内容主题(认识化学科学、化学实验基础、常见无机物的性质与应用、物质结构基础、化学反应与能量、化学与可持续发展)与义务教育阶段化学课程的5个内容主题(科学探究、身边的化学物质、物质构成的奥秘、物质的化学变化、化学与社会发展)在内容性质上是一致的。其次,要理解各化学课程模块的目标价值取向。现行的高中6个选修模块从性质与功能上可以分为3类:第一类是与化学学科核心领域的发展相联系的模块,如“物质结构与性质”、“化学反应原理”、“有机化学基础”。这类模块突出化学学科的核心观念、基本概念原理和重要的思想方法,目的是让学生比较系统地学习化学核心知识,利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化学问题。第二类是与化学实验有关的模块,即“实验化学”。该模块采用以实验活动为主的课程设计取向,目的是让学生学习化学实验的研究方法并通过实验的方式去学习化学核心知识,提高学生科学探究能力,使学生进一步体认到“化学是一门以实验为基础的自然科学”。第三类是STSE(科学、技术、社会和环境)取向的模块,如“化学与生活”和“化学与技术”。这类模块凸显社会生活问题中心、技术问题中心的课程设计取向,使学生认识到化学在生活、工农业生产、高新技术、能源开发及环境保护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第三,要理解各模块内容之间的层次关系。必修模块课程内容标准的一级主题是对义务教育阶段化学课程的5个一级主题的提升,2者是性质一致、螺旋上升与发展的关系。6个选修模块与2个必修模块的一级主题存在着螺旋上升、层级发展的关系。“认识化学科学”主题贯穿整个高中化学的各个模块,“实验化学”模块是必修化学1内容主题“化学实验基础”的发展,“有机化学基础”模块是必修化学1内容主题“常见无机物及其应用”的物质类别知识扩展,“物质的结构与性质”是必修化学2内容主题“物质结构基础”的深化发展,“化学反应原理”模块是必修化学2内容主题“化学反应与能量”的深化发展,“化学与生活”和“化学与技术”模块是必修化学2内容主题“化学与可持续发展”的扩展。

3.3理解化学教科书结构

教科书是教师开展教学活动所利用的主要教学资源,教师对教科书组织结构的把握程度影响着教师的教学实践。教师要将课程标准中的内容主题、化学科学理解的基本结构和学生认识规律结合起来理解化学教科书的组织结构。如现行人教版初中化学教科书围绕5个基本主题分12个单元进行编排。5个基本主题是:科学探究、身边的化学物质、物质构成的奥秘、物质的化学变化、化学与社会。12个单元依次是:(1)走进化学世界;(2)我们周围的空气;(3)自然界的水;(4)物质构成的奥秘;(5)化学方程式;(6)碳和碳的氧化物;(7)燃料及其利用;(8)金属和金属材料;(9)溶液;(10)酸和碱;(11)盐、化肥;(12)化学与生活。“科学探究”主题贯穿整个化学学习过程。“身边的化学物质”主题分单元2、3、6、8、9、10、11按照学生的认识规律进行编排。“物质构成的奥秘”主题主要集中在单元4。“物质的化学变化”主题以集中(单元1和单元5)和分散(身边的化学物质各单元)的方式进行编排。“化学与社会”采取分散(身边的化学物质)和集中(单元12)的方式进行编排。

3.4把握具体内容的深广度教学活动是一种有目的的活动,教学活动的有效性是以教学目的为参照的。也就是说,按照标准进行教学是有效教学的前提条件。有效教学的“效标”就是课程标准。教师只有把握具体内容的深广度,明确具体内容的学习要求,才有可能实施有效的教学活动。不少具体课程内容在必修模块和选修模块中都有涉及,教师应该注意到学习要求的阶段性和层次性。如“化学反应中的能量转化”内容,在高中化学必修1阶段的学习要求是“举例说明化学能与电能的转化关系及其应用”。在选修4“化学反应原理”模块中的学习要求是,“了解化学反应中能量转化的原因,能说出常见的能量转化形式”,“能举例说明化学能与热能的相互转化,了解反应热和焓变的含义,能用盖斯定律进行有关反应热的简单计算”等。

对动物科学的认识范文第3篇

    1化学教师课程知识的内涵与结构

    1.1教师课程知识的内涵与结构舒尔曼把课程知识描述为教师的“职业工具”[2],意思是指每一学科可用的材料和程序。这是最广泛意义上的课程知识,即为学生设置的全部课程、学习的编程和用来教授每一学科的各种课程资料,以及用来教授课程各方面的材料和资源等。课程论专家古德莱德把课程区分为5个层次[3],认为课程知识既包括“理念的课程”(诸如政府、基金会或特定的专业团体探讨的课程问题、提出的课程变革方向)和“正式的课程”(由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课程计划、课程标准和教材),又包括“理解的课程”(学校教师对正式的课程加以解释后所认定的课程)、“运作的课程”(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实际执行的课程)和“经验的课程”(学生实际学习或经验的过程)。台湾学者单文经将教师的课程知识分为纵横两面的课程知识[4]。横面的课程知识,是指教师必须了解学生在同一时间内所学习其他各科的内容,以便在教学上做横向的贯通;纵面的课程知识,则是指教师必须了解学生在同一学科的内容上,过去曾经以及未来要学的教材主题及概念,以便在教学上作纵面的衔接。范良火将教师的课程知识分为教材知识(主要是关于教科书)、技术知识(主要是关于多媒体)以及其他教学资源知识(主要是关于教辅材料)等3部分[5]。随着课程概念的不断发展和丰富,课程知识的范围更加广阔,包括课程目标的确定、课程内容的选择和组织、课程实施、课程评价、课程开发和管理等一系列活动。教师课程实践的基本活动是以课程标准为指导,以教科书为内容资源、任务资源和活动资源,结合学生学习需要进行的认知性实践活动。因此,从教师课程实践的基本活动来看,教师课程知识中最为核心的是课程标准知识和教科书知识。

    1.2化学教师课程知识的内涵与结构化学教师的课程知识按照其功能可以分为理解性的化学课程知识、实施性的化学课程知识、评价性的化学课程知识。理解性的化学课程知识,主要是指对于化学课程目标、课程结构、课程内容及其基本关系理解的课程知识。实施性的化学课程知识,主要是指依据课程标准确定教学目标,将内容标准的表述性要求转化为学生的学习要求,对教科书进行教学分析,选择课程资源,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有效教学设计的知识。评价性的课程知识,主要是指依据课程标准对学生的化学学习效果进行评价的知识。化学教师关于化学课程的知识具有年段性、时段性、区域性和发展性。年段性指的是初中化学教师主要关注的是初中化学课程知识,高中化学教师主要关注的是高中化学课程知识。时段性指的是课程标准和教科书在一个时段是相对稳定的,一旦进行课程改革,或进行课程标准调整,或进行教科书变化,教师关于化学课程的知识就必须做出重大调整。区域性指的是在不同地区的学校所选用的教科书版本是不同的,教师的课程知识存在着区域性差异。发展性指的是教师的课程知识是随着教师的教学经验不断发展的,这种发展是永恒的。我国现阶段高中化学教师的课程知识分为3个层次:第一层次,关于化学课程总体目标和宏观课程结构的知识。高中化学课程作为科学学习领域的一个主要科目,是科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总体目标是从化学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3个维度进一步提高学生的科学素养。高中化学课程由2个必修模块(化学1、化学2)和6个选修模块(化学与生活、化学与技术、物质结构与性质、化学反应原理、有机化学基础、实验化学)构成。第二层次,关于各化学课程模块的目标和教科书基本结构的知识。高中化学必修课程模块是在义务教育化学课程基础上为全体高中生开设的课程,具有在义务教育化学课程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学生化学素养,同时为每个高中生未来的个人发展奠定良好基础的双重意义。化学必修模块的目标是:认识常见的化学物质,学习重要的化学概念,形成基本的化学观念和科学探究能力,认识化学对人类生活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及其相互关系,进一步提高学生的科学素养。选修课程是在必修课程基础上为满足学生的不同需要而设置的。选修课程在提高学生科学素养的总目标下各有侧重。如“化学与生活”模块的目标是:了解日常生活中常见物质的性质,探讨生活中常见的化学现象,体会化学对提高生活质量和保护环境的积极作用,形成合理使用化学品的意识,以及运用化学知识解决有关问题的能力。“物质结构与性质”模块的目标是:了解人类探索物质结构的重要意义和基本方法,研究物质构成的奥秘,认识物质结构与性质之间的关系,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高中化学教科书是按照模块进行编写的。每一模块教科书的结构总体上是与主题相对应的。不同版本的教科书在结构上又有自己的特点。如人教版《化学1》教科书的基本单元是,第一章“从实验学化学”,第二章“化学物质及其变化”,第三章“金属及其化合物”,第四章“非金属及其化合物”。鲁科版《化学1》教科书的基本单元是,第一章“认识化学科学”,第二章“元素与物质世界”,第三章“自然界中的元素”,第四章“元素与材料世界”。第三层次,关于特定化学课题的课程标准要求和教科书组织的知识。课程标准的“内容标准”规定了特定化学课题内容的教学要求,这是确定具体化学学习内容和学习要求的依据。特定课题的教科书组织是依据课程标准将特定课题内容具体化,考虑到学生的一般认知规律,按照认识活动的方式进行编写的。教科书是教师进行教学活动设计的主要资源,包括内容资源、情境资源、任务资源、活动资源、话语资源和教学表征资源等等。初中化学教师的课程知识分为2个层次:第一层次,关于化学课程目标和教科书基本结构的知识;第二层次,关于特定化学课题的课程标准要求和教科书组织的知识。在化学教师的课程知识结构中,前一层次的课程知识对后一层次的课程知识起着指导定位作用,教师关于特定课题课程标准要求的把握和教科书组织的课程知识直接影响着教师的具体课程实践。

对动物科学的认识范文第4篇

一、用好生物科学史,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生物科学史在高中生物教学中的应用可有效的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营造一种愉悦的课堂气氛,使生物学知识生动、形象的展现出来,并使学生在兴趣引导下达到更好的学习效果。例如,“生命科学和我们”教学中,利用生物的多样性、奇趣性激发学生学习兴趣,使其对生物世界充满好奇,引导其主动学习、积极思考。又如,利用故事启发学生对生物科学进行思考、认知和理解。如1744年,普鲁士国王因麻雀啄食樱桃而下令扑杀麻雀,并给予扑杀麻雀者一定的奖赏,导致麻雀绝迹,害虫猖獗,樱桃也不再结果,后来不得不从国外引进麻雀,当地生态才得以恢复。这个故事会使学生对生物之间的相互联系和共存产生兴趣,在兴趣引导下对丰富多彩的生物世界产生浓厚的兴趣,从而增加了学生学习生物学的主动性,拓展了学生思维能力,提高了生物教学的教学效果。再如,利用生物科学史中的名人故事,增强生物教学的趣味性和神秘性,使学生体会生物科学家打开一个个生物谜团的经历和喜悦,使其对生物学科产生更浓厚的兴趣,从而更加投入,勤奋学习生物知识,更多的探求知识及知识的应用,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使其对高中生物知识有较好的掌握和应用,提高高中生物教学水平。此外,还可以应用生物科学中的一些小实验激发学生兴趣,培养学生参与生物教学的主动意识。例如,“光合作用”教学中,可通过赫尔蒙特的实验让学生自信探索发现光合作用,使学生对水、土壤与植物体构造的关系有更深刻的认识;引导学生通过蜡烛熄灭实验、小白鼠实验来认识植物的光合作用,在密封的玻璃罩中,有绿色植物的蜡烛会晚一些熄灭,小白鼠的生存时间也好延长,足以证明绿色植物可对浑浊的空气进行更新。总之,生物科学史在高中生物教学中的应用提高了生物教学的趣味性,使学生对生物教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提高了高中生物教学的质量。同时,教育学生积极思考、主动学习,在兴趣的引导下更加认真的钻研知识,拓展求知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二、用好生物科学史,促进学生主体地位的发挥

发挥学生主体地位是素质教学改革的重点之一,在教学中,利用生物科学史可以培养学生研究精神,使其主动研究知识,探索求知。例如,“生命科学和我们”教学中,生物科学史可引导学生对野生动物保护区、人工繁殖技术等产生浓厚的兴趣,从而教育学生热爱生物科技、热爱研究,积极关注现代社会的生物科学技术,认知现实中生物知识的具体应用,从而增强学生对生物学习欲望,使其更加主动的参与教学,充分发挥自身在教学中的主体地位。此外,生物科学史能够教育学生积极思考、主动动手,将自己思想中的疑惑通过“动手”加以实践,获得答案。例如“基因的自由组合”教学中,对于基因学的抽象概念学生很难理解,且难以产生兴趣,课堂教学表现出极大的消极性、被动性。结合豌豆实验,让学生认知豌豆粒色、形状的组合和变化,对显性基因、隐性基因产生兴趣,再结合人类的血型遗传,如“A型血”与“B型血”的两个人结合为什么会生一个“O型血”的宝宝,宝宝的血型还有什么可能情况。一方面,让学生通过实际调查产生求知的欲望,使其主动的参与教学。另一方面,利用生物科技史教育学生“真知出自实践”,启发其积极思考,在思考的基础上勇于实践,揭开生物科学真相。由此可见,生物科学可调动学生对生物学习的兴趣,并引导学生积极思考,树立正确的生物学习方法,提高了生物课堂教学的有效性,确保了生物教学质量。

三、用好生物科学史,增强学生对生物知识的理解和记忆

对动物科学的认识范文第5篇

论文关键词:图书馆;图书馆学;图书馆学研究对象;客观知识;知识社会管理

关于图书馆学的研究对象,据统计至今约存在五、六十种观点。认识论认为人类对事物的认识要有过程。以德国学者施莱廷格于1807年首创的“图书馆学”这一名称作为开创性的基本标志,图书馆学已经走过200年的发展历程,并已步人具有自我认识的成年期。”’然而一门科学的研究对象不确定,便无法奠定该学科的理论基础,也无法确定该学科的学科地位乃至从根本上危及该学科的存在。问题的要害是必须首先确定图书馆学的研究对象。本文仅就此问题从哲学的观点进行的探讨。

1科学研究的对象

1.1科学和学科研究的对象“研究对象是一门科学的逻辑起点。”要讨论图书馆学研究的对象,首先要讨论科学研究的对象。“科学的直接目的是对客观世界做理论的表达。”科学研究客观事物和客观事物的运动规律。一门科学只有上升到研究一种客观事物的运动规律才能称之为一门科学。诸如:物理学,研究物体的运动规律;化学,研究物质性质变化的(运动)规律等等;科学研究的对象只能是某一客观事物及该事物的运动规律。同时,一门学科之所以能够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它所研究的对象必须是独特的,是在本质上区别于大干世界中其他任何事物的事物,这门学科才有存在的必要和道理。依此逻辑推理,图书馆学必须是研究一种本质上区别于其他事物的独特的客观事物及该事物的运动规律的科学。《图书馆学》应该揭示“图书馆”这一客观事物的本质及其发展的基本规律和一般规律。

1.2图书馆的本质图书馆只是一个社会现象。社会机构只是其表象,并非其本质。依一件事物的表象去作为科学研究的对象,这种研究没法进行。“如果事物的表现形式和事物的本质会直接合而为一,一切科学就成了多余的了。”对现象层的描述,可以通过直观思维实现,而对本质的揭示和解释,则必须通过抽象思维去把握。”哲学认识本质。”图书馆学要求我们必须首先认识图书馆的本质(已另文探讨)。

2知识的客观性与主观性

2.1知识具有客现性关于知识的定义,笔者认为只有一句话解释的极为精辟。即“知识是人类对客观事物的正确的认识。”——《图书馆学情报学词典》。首先,本概念中的“客观事物”即是人类意识以外的客观存在。其次,“正确认识”的含义即认识到“客观事物”的本质。知识实际上是客观事物的本质在人类头脑中的映像。这种映像一旦形成并被确认,就可以离开人类而单独存在。唯物主义认识论的主要原理之一是:“关于客体的真理性知识是这个客体的复写……”精神的活动,可以成为反映的客体……关于物质客体的知识也可以成为反映的客体。”‘人类文化信息(知识)在本质上就是……一种公共记忆。”说得再清楚不过了。知识可以成为客体。当知识脱离人的意识而独立存在的时候,也就是大家一直在讨论的客观知识——客体——客观事物的一种。反之,如果否认知识的客观性,则既不利于图书馆学对象的确立,同时也没有任何科学道理。

2.2关于客观知识和主观知识(1)客观知识是那些已经脱离了人们意识而独立存在的知识,比如各种各样的文献知识。知识一旦脱离了人的意识而独立存在(文献只是其中的一种形式而已),就成为客观意义上的知识,也就成为一种客观存在。“主观知识”在这里指知识进入人的意识范畴,并且与人的意识发生交互作用的结果。所谓“主观知识”其规律性不好轻易言谈。人的意识和潜意识具有不确定性和不可知性。“隐性知识的共享与利用需要复杂的知识交流与逻辑思维,这是基于文档的显性组织系统无法完成的。”主观知识是否能够研究其规律、把握其规律不妨以后慢慢探讨。要避开哲学误区。哲学是科学的科学,是关于世界观的学问,如果哲学观点有问题,科学的认识肯定要受到影响。我们把介入人类意识范畴和人的意识发生相互作用而产生的知识叫做“主观知识”不论它是初次介入还是再次介入,也不论是对个体的还是对群体的介入;而把那些能够离开人的意识而独立存在的知识叫做“客观知识”。如果我们把“图书馆学”定义在研究客观知识的范畴之内,其理论框架就比较清晰了,理论体系也比较容易建立了。以下笔者提到的“知识”基本指客观知识。(2)关于真知识和伪知识。不能否认在客观知识中含有伪知识。因为所有的真知都是在同谬误不断地比对,不断地批判中而更加趋近于绝对真理。伪知识的存在不仅是合理的而且是必然的。它们存在于各个种类的文献之中。但它们并不妨碍我们对整体的客观知识的规律的研究和把握。

3图书馆学对知识的研究

3.1图书馆对知识的工作“图书馆”从存在的那一天起,就在对“知识”进行工作。中国古代的藏书楼——对知识进行工作。搜集、贮藏、整序、组织——知识。如当时的校雠、目录、分类等等。后来,西方正式有了“图书馆”,对知识的工作又向前推进了一大步——知识的社会传播。直至今日融贯中西的图书馆,其工作对象仍然是知识。对知识的搜集,贮藏、整序、组织、流通、传播、传递。“图书馆作为公共知识的记忆系统,使知识得到了有序的存贮和积累”我们一直在说:图书馆是对文献进行工作。其实文献是知识的载体,知识才是文献的核心,本质和价值。应该说图书馆一直都对“知识”进行工作。

3.2图书馆学对知识的研究图书馆工作对象的实质是一知识。“知识中的客观知识是图书馆学研究的基本客体。”而图书馆的本质就是对客观知识的社会管理。所以可以说图书馆学研究的对象就是关于“客观知识社会管理”的学问。

以下是图书馆学对知识的研究情况:

4几个概念的区别和联系

图书馆学的对象的论述,涉及几个概念。它们之间的联系非常具有迷惑性,所以必须将它们的本质区别叙述清楚,才能确定图书馆学研究对象的唯一性。

4.1知识和信息信息是客观事物本质属性和运动规律的外在表现。——《图书馆学情报学辞典》;知识是人类对客观事物的正确认识。——《图书馆学情报学辞典》。信息是客观存在,但它的存在及规律不一定都为人们所认识。如迄今为止,大到宇宙、太阳系以外的星系;小到基本粒子以下的粒子,还没有得到真正的认识。这些事物本身所表现出来的外在特征是信息却不是知识。冗余和垃圾信息也不是知识。二者的联系是都具有客观性;二者的区别是:信息包含尚未被人类认识或不需认识的客观事物,而知识是已经被人们认识的并必须认识的客观事物。

4.2知识与情报纵观了许多关于“情报”的解释,基本上认同情报是知识的一部分。既然是有意识有效用的信息,怎么可能不是知识?所以不能认同将情报(或情报的一部分)划分在知识之外。二者的联系是:都是知识;二者的区别是:知识包含情报,情报是知识的一部分。

4.3知识与文献二者的联系是:都是知识的存在形式。二者的区别是:a、一种是包含着事物本质的事物的存在形式;b、一种是某一种客观事物的本身。

5图书馆与其他社会构件的区别

若想清晰地阐述图书馆学研究的对象与其他很多的相似和相近的学科不同,必须阐述图书馆的工作对象和其他许多社会构件的本质的不同。也即图书馆工作对象的唯一性。

5.1图书馆与媒体(电视、广播、电台、报纸)的区别:图书馆有对知识进行社会记忆和社会管理的功能,而媒体没有;

5.2图书馆与教育构件的区别:图书馆具有知识的社会记忆和社会管理功能,教育构件没有;

5.3图书馆与档案馆的区别:图书馆是对全社会知识的记忆和管理,档案馆只是对部分知识的记忆和管理。综上所述,图书馆的工作对象是“知识的社会性管理”,这是图书馆于任何一个其他社会构件的本质性区别。

6图书馆学的研究对象

6.1“图书馆”的概念(1)图书馆不是一个社会机构,它是一个社会现象。无论有无“图书馆”这个社会机构存在,这个社会现象都将存在并伴随人类社会的始终。(2)“图书馆”不是一个物理实体,而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即离开固定化的、规程化的物理实体,“图书馆”照样存在。例如,现在的数字图书馆、虚拟图书馆等等。“图书馆”概念的确立关系到“图书馆学”的研究对象的确定。“图书馆”是“知识的社会依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