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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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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开发利用

土地开发利用范文第1篇

土地一直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但是人类对土地的不合理利用却造成了土地资源的严重破坏和污染并且已经威胁到人类生产和生活,我国的土地资源无论面积还是质量都已显现出不可忽视的严重问题。

1、我国土地利用目前存在的问题

(1)土地资源的损害

在地球这个生物圈中,土地的恶化程度最为严重,毫无节制的对森林进行砍伐和对农田农药的使用以及不合理的开采,使我国土地面临沙漠化、水土流失和土地肥力减弱等严重的生态后果。由于土壤贫瘠化、水土流失、土地盐碱化和土壤沙化等,已经造成我国45%以上耕地土地能力减退。

(2)土地建设用地总量过大

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发展的初步阶段,经济发展快速。城市用地、工业用地导致建设用地快速增长,土地利用不合理主要表现在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工业开发比例失衡,而且体现在土地利用不合理,土地不能合理的有效配置,造成土地资源的破坏严重。

(3)耕地数量减少

耕地面积减少的原因一是由于土地产业结构调整和自然灾害。二是大量的建设用地所造成的耕地消失,特别是房地产开发建设带有很大的盲目性,造成农村耕地流失严重。

(4)环境污染造成土壤污染和破坏

土壤污染的污染源主要来自工业、农业、生活和交通。在工业方面,近年来私有企业迅猛发展,但是由于其技术落后,环境意识淡薄,大量“工业三废”排入环境中,直接或间接的污染了土壤。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产生了大量的城市生活垃圾,占用了大量土地,也对水体和土壤等产生了严重的污染;农业方面,不合理施用化肥和农药,直接或间接地污染土壤,导致土壤肥力下降,并且雨水的冲刷给地下水造成污染。此外,矿产的开采,尾矿的堆积,也占用和污染了大量的土地。

2、土地开发利用的生态价值

土地是各种陆生生态系统的摇篮,土地利用结构的变化可以引起土地利用类型种类、空间位置和面积的变化。由于房地产的开发导致土地转为单纯追求经济利益,减小了土地的生态价值,使土地失去了原有的生态服务功能。

我们对自然生态价值观的正确看待,有利于人类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规范人们保护生态环境的行为。在确认自然资源经济价值的基础上确认其生态价值是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求,但是要把这种生态价值变成考核人们经济活动的指标,就必须制定实现这一生态价值的措施,使环境资源的生态价值成为一种真正国家资产。我们从下面几个方面提出实现这一目标的对策和措施。

首先应该确立严格的土地生态所有制度。土地作为生态系统的作用是可以量化的,这些生态系统的价值是一种资产,它体现在环境质量和生态系统的平衡上,所以生态系统的价值应该计入经济活动之中,用以实现它的环境资产价值。

其次要建立土地生态补偿机制。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既可以使土地生态价值资产化,也能让土地资源成为一种真正的生态资产,使生态资源经济内部化,让土地生态资源保护者得到满意的回报。生态补偿机制是实现生态资源的生态价值有偿制度有效的经济手段,是生态资源受益者在合法利用土地资源的过程中,对生态资源所有者和为生态资源保护付出代价者支付的相应费用。

土地开发利用范文第2篇

关键词:土地利用;集约程度;层次分析法(AHP);忠州镇

中图分类号:D912文献标识码: A

依据忠州镇2003-2013 年各类土地总量的变化情况,从土地利用结构、资源稀缺度、土地利用的动态度和土地利用空间布局四个方面分析评价忠州镇土地开发利用状况。其中,土地利用空间布局采用吉布斯- 马丁多样化(Gibbs-Mirtin)指数模型进行分析,土地利用的动态度采用单一土地利用动态度模型进行分析,并运用层次分析法 ( Analytic Hierarchy Process, AHP) 对忠州镇对影响忠州镇土地利用开发程度的指标进行量化, 确定其权重,为做出合理的评价提供科学可靠的依据。

1.忠州镇土地利用现状分析

1.1土地资源稀缺程度

根据2013年忠县土地变更数据,忠州镇人均占有土地面积为0.092hm2/人, 人均耕地面积0.025hm2/人, 土地后备资源约为191.72hm2。全县人均土地面积为0.226 hm2 /人, 人均耕地面积为0.092hm2 /人, 土地后备资源为2949.21 hm2 。通过与全县平均水平的比较, 忠州镇人均土地仅为全县平均水平的40.92%,人均耕地仅为全县平均水平的27.26%,土地后备资源仅为全县水平的6.5%。表明忠州镇土地资源稀缺严重。

图1 忠州镇土地资源对比图

1.2土地利用结构

土地利用结构是指一定区域内,各种土地利用类型和土地覆被之间在数量上的比例关系,以各种土地利用类型和土地覆被占该区域土地总面积的比重表示。土地利用结构能直接反映一定时期内的土地利用状况,可用以分析土地国民经济、区域经济、企业经济中各部门的作用程度、经济效益及其潜力,以及开发的可能性。

2012年忠州镇土地总面积13088.2公顷。其中,农用地8837.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7.5%;建设用地1360.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4 %;其他土地2890.3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22.1 %。

农用地中,耕地3572.9公顷,园地1248.4公顷,林地3052.6公顷,其他农用地963.3公顷,分别占农用地面积的40.3%、14.2%、34.5%和11.0%。

建设用地中,城乡建设用地1257.1公顷(其中城镇工矿用地576.4公顷,农村居民点663.6公顷),交通水利用地93.6公顷,其他建设用地10.0公顷,分别占建设用地面积的92.3%、7.0%和0.7%。

其他土地中,水域2691.3公顷,自然保留地199.0公顷,分别占其他土地面积的93.3%和6.7%。

1.3 土地利用空间格局

采用吉布斯- 马丁多样化指数模型(Gibbs-Mirtin)对忠州镇近10年土地利用空间格局进行分析。其模型为:

2

fi:第i种土地利用类型。GM越大表示用地类型越多样化,表1是忠州镇2003-2013年GM变化情况:

表1 2000-2010年忠州镇的地类多样化

忠州镇2003-2013年土地多样性逐年增加,但涨幅不大,土地多样性总体水平较低。由上述土地利用结构分析知,忠州镇农用地占地比例超过60%,与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相比, 超出比例较大, 因此土地多样性较低。近年来随着农用地面积的减少和建设用地面积的增加, 土地多样性有所提高,但变化不是很明显。

1.4土地利用动态度分析

采用单一土地利用动态度模型对忠州镇各类用地的土地利用变化进行分析。单一土地利用动态度 (年均变化率) 可以定量反映研究区一定时间范围内某种土地利用/ 覆盖类型的变化程度。其模型如下:

Ua、Ub分别表示研究期初及研究期末某一种土地利用类型的数量;T为研究时段;K是研究区某种土地利用类型年变化率。计算出忠州镇2000-2010年 3 大类用地的单一土地利用动态度,见表2。

表2 忠州镇各类用地的土地利用动态度

2.基于 AHP 方法的忠州镇土地开发利用程度评价

层次分析法是美国运筹学家 Saaty 教授于 20世纪 70 年代提出的一种解决多目标复杂问题的、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层次权重决策分析方法[1]。层次分析法对问题处理的方法与步骤是, 在充分了解问题的基础上, 首先对问题内在因素间的联系与结构分析, 并把这种结构划分为若干层; 然后评价同层因素之间对上层某因素重要性; 最后是根据评价目 时, 判断矩阵具有完全一致性。但是这种情况很少标的关系,计算各影响因素的权重,为定量分析提供发生科学有效的数据支持[2-3]。

2.1评价指标

选取评价指标的原则一般有真实性与有效性原则、客观性与全面性原则、科学性与实用性原则、可比性与灵活性原则等已有的研究成果和忠州镇的实际情况, 选择的评价指标具体为: A1:土地垦殖率;A2:土地农业利用率;A3:耕地复种指数;A4:林地覆盖率;A5:养殖水面利用率;A6:人口密度;A7:土地建设利用率;A8:土地利用率。

2.2 指标权重

2.2.1构建判断矩阵、计算权重。

确定评价指标后, 需要求出指定层次内各指标对上一层次对应元调的相对重要程度,也就是权重。具体做法是, 对同一元素下的各次级指标进行两两比较, 根据风险因素对比9级标度(表3), 将这种判断结果定量化, 从而形成比较判断矩阵[4]。

表3 风险因素对比9级标度的含义

倒数 若因素i与因素j 的重要性之比为a ij ,那么因素j与因素i的重要性之比为aji = 1/aij

采纳柯新利[5]在咸宁市土地利用现状评价与分析中所得到的土地开发利用程度与其相关因子判断矩阵,求出该判断矩阵的最大特征值 Kmax 对应的特征向量W, 归一化后即为所求权重W, 具体见表4所示。

表 4成对比较矩阵及其权重

2.2.2进行一致性检验。

当Kmax等于矩阵的阶数n时,判断矩阵具有一致性,但是这种情况很少发生。因此需要计算矩阵的一致性指标值CI来检验其一致性[6]:

CI = ( Kmax - n) / ( n - 1)(1)

Kmax : 判断矩阵的最大特征值;n:判断矩阵的阶数。

当CI =0时,判断矩阵具有完全一致性;反之CI越大,判断矩阵的一致性就越差。为了检验判断矩阵是否具有令人满意的一致性,需要将CI与平均随机一致性指标RI (表5)进行比较,得出判断矩阵的随机一致性比例CR:

CR = CI / RI(2)

由Kmax = 8.495,及公式(1)、(2)求得CR =0.050。一般地,当CR

表5随机性指标RI的值

2.2.3标准值

本文选用忠县的指标值作为忠州镇土地开发利用程度评价的标准值。对于越小越好的指标,评价分值等于标准值除以实际值; 对于越大越好的指标, 评价分值等于实际值除以标准值。忠州镇2013年各指标的实际值、标准值和指标分值如表6 所示:

表 6忠州镇土地开发利用程度指标评分

2.2.4 评价结果

在建立指标体系、确定各指标的权重和分值后,采用加权综合方法,对忠州镇的土地开发利用程度进行评价。总评分值P的计算公式如下:

(3)

其中: Wi 为指标i 的权重; P i 为指标i 的评分值。

利用( 3) 式及已确定的指标分值和权重,计算出忠州镇土地开发利用程度评价的分值为1.378。说明忠州镇的土地开发利用程度较高。从单项指标来看, 忠州镇的人口密度和土地建设利用率的分值非常高,超过忠县标准水平的两倍多。除林地覆盖率分值非常低外, 其余各项的分值均接近或超过1。可见忠州镇2013年土地开发利用水平较高, 后备资源紧张;但林地的开发利用程度很低,开发空间很大。

3结论与建议

3.1 结 论

通过对忠州镇土地开发利用程度评价的分析。可以得出:忠州镇土地资源稀缺,耕地不断减少,人地矛盾突出;城镇建设用地不断外延扩展,不仅占用了大量耕地,而且利用效率低;从土地利用结构看,农用地占地比例较大,但农用地的生产潜力尚未充分发挥;忠州镇土地开发利用程度很高,后备土地资源相对不足;从单项指标看,林地覆盖率分值非常低,后备资源丰富,需要进一步开发。

3.2建 议

3.2.1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切实保护耕地,坚守耕地红线是忠州镇城市建设与发展的重中之重。政府应严格履行国家耕地保护相关制度,具体包括:保护基本农田;开展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将耕地保护责任列入党政领导干部考核体系;协助土地监察部门开展土地违法行为查处等措施。

3.2.2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以内涵挖潜为主,保证基础设施和支柱产业等重点项目用地, 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政府应在开发新区的同时继续挖掘区域内部的土地潜力,增强原有城区土地的开发强度和承载能力。双管齐下,实现土地资源在城市内部和的合理配置[7] 。

3.2.3充分利用忠州镇农业用地的主导地位优势,大力挖掘农用地的生产潜力, 提高粮食产量。在未来需要加强土地整理、复垦与开发工作, 搞好农用地的综合整治, 提高土地利用率、产出率, 促进土地利用方式向集约化转变, 缓解土地供需矛盾。

3.2.4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挖掘现有建设用地潜力,切实提高各类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水平,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应强化闲置土地处置,实现存量用地效益化。具体包括;依法处置闲置土地;充分利用闲置厂房、废弃场地和仓库等闲置用房;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实行建设用地使用权/ 净地0出让, 防止土地闲置浪费等措施。

3.2.5政府应加大植树造林力度,加强对有林地、未成林造林地的培植与保护,提高市域绿化覆盖率;严禁人为破坏林地,并提高林地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除此之外, 还应合理利用江河湖泊、水库、坑塘等水面, 提高现有水面的综合利用水平; 大力发展水产养殖, 提高可养殖水面的利用率和产出率。此外, 文章在指标选取及权重确定时参考借鉴前人相关研究, 在标准值的确定时以湖北省的指标值作为参考值, 尚未针对武汉市中部中心的城市地位及特殊性, 结合地域的差异性加以修正, 存在一定的不足。

参 考 文 献

[ 1] 许树柏. 层次分析法原理[ M] . 天津: 天津大学出版社, 1988.

[ 2] 焦树锋. AH P 法中平均随机一致性指标的算法及M ATLAB实现[ J ] . 太原师范学院学报, 2006, 5( 4) : 45- 47.

[ 3] 赵焕臣. 层次分析法) ) ) 一种简易的新决策方法[ M] . 北京: 科学出版社, 1986.

[ 4] 孙明洁. 投资环境的综合评价分析方法: 基于东盟五国的实证研究[ J ] . 现代商业, 2009( 2) : 140-143.

[ 5] 柯新利. 基于AH P 方法的土地利用现状评价与分析[ J ] . 国土资源科技管理, 2008( 25) : 57- 60.

土地开发利用范文第3篇

1.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的内涵

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是在深入分析土地资源供给、环境容量等限制因素的基础上,研究土地利用方式、空间布局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积极研究更加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有效的合理的土地利用模式,以提出有利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土地利用调控指标和空间管制措施,以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为目标。

2.土地开发利用中出现的问题

2.1 2013年土地利用现状

2.1.1土地总量和利用结构

全县土地总面积为164718.4公顷,其中,农用地13096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9.51%;建设用地28736.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7.45%,其他土地5021.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3.05%。

2.1.2农用地

农用地面积130960.0公顷,其中耕地面积112526.0公顷,占农用地的85.92%;园地面积3575.3公顷,占农用地的2.73%;林地面积8685.0公顷,占农用地的6.63%;牧草地面积8.0公顷,占农用地的0.01%;其它农用地6165.7公顷,占农用地的4.71%。

2.1.3建设用地

建设用地面积28736.9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26804.0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93.27%;交通水利用地1894.2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6.59%,其他建设用地38.7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0.13%。

2.1.4其他土地

其他土地面积5021.5公顷,其中水域4927.3公顷,占其他土地的98.12%;自然保留地94.2公顷,占其他土地的1.88%。

2.2土地利用特点

2.2.1耕地后备资源不足,开发潜力小

全县其它土地5021.5公顷,仅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3.05%,宜耕用地面积十分有限。

2.2.2农用地比重大

全县农用地面积为13096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9.51%。其中耕地面积112526.0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85.92%,农业优势明显,全境地形全部为平原,土壤质地适中,适宜种植多种作物。

2.2.3农村居民点所占比重偏大,整治潜力较大

农村居民点24273.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4.74%,人均农村居民点227平方米,严重超过国家规定的农村居民点人均用地标准140平方米的控制上限。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较多,土地浪费现象较严重,农村居民点整治潜力大。

2.3土地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3.1城乡土地统筹安排欠缺

由于沿袭城乡二元发展模式,重城镇轻农村,再加上考核机制、投入收益机制、保障措施等不尽完备,对城乡土地的统筹安排和统筹利用明显欠缺,致使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不能够得到优化,降低了土地利用效益。

2.3.2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更加突出

目前,全县工业化和城镇化进入快速发展阶段,产业结构升级调整、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断加大,规划期间,建设用地仍将保持强劲需求。

2.4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2.4.1耕地保护的形势更加严峻

新一轮规划期,我县城市化、工业化进程不断加快,经济将进入稳定高速发展的阶段,建设占用耕地增加的趋势将不可避免,而县耕地后备资源有限,因此在规划期间耕地保护的形式将更加严峻。

2.4.2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更加尖锐

各类建设项目的增加,形成对用地的刚性需求,一是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导致中心城区及各建制镇用地规模的扩大;二是工业化水平的提高,加剧工业项目对用地的需求量的增加;三是新农村建设对用地的需求进一步加大;四是煤炭资源的开采,对建设用地有大量需求;五是各类基础设施建设(如交通、水利、能源等),也对建设用地有大量需求。

2.4.3土地利用调整结构和转变利用方式的要求更加迫切

农村居民点用地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比重较大,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城镇建设用地将有大幅度增加,农村居民点用地必将相应的减少。农村居民点挖潜整治力度将进一步加大。

2.4.4土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任务更加艰巨

随着煤炭资源的开采,采煤塌陷地、废水废气的出现,在破坏土地的同时,生态环境不可避免地遭到破坏。煤炭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的任务会越来越重。

土地利用与管理在未来十几年面临的基本形势是:机遇与挑战并存,任重而道远。必须抓住机遇,迎接挑战,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全面落实土地治本之策,强化土地集中统一管理,改革土地收益分配机制,加强土地法制建设,从根本上扭转人口增加、耕地减少的趋势,努力实现土地资源的充分、高效、合理和可持续利用。

3.应对措施

为了积极推进单县土地资源利用方式和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坚持和实施保护环境优先的方针,大力探索推进循环经济的方法,建立“绿色经济”考核体系,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倡导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使人们从生产到生活的各个环节,都能坚持科学合理、节约利用土地资源,保护土地免受污染。

具体来说,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包括“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绿色通道型”的交通用地土地利用模式、“景观生态开发型”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模式、“绿色城镇型”的城镇建设土地利用模式、“循环经济型”的工业建设土地利用模式、“资源节约型”的土地开发整理模式、“人与自然和谐型”的生态建设模式、“资源保护型”的风景区用地模式和“资源集中利用型”的平原区的用地模式.

坚持土地开发和生态建设并重的原则,从源头上处理好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构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逐步改善和提高土地生态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3.1加强土地生态环境建设

(1)加强水源涵养区土地综合整治,尤其是要加强浮龙湖等水源涵养功能区的土地综合整治。

(2)加强农田生态环境建设。加大农田综合整治力度,提高农田林网绿化率;大力加强基本农田建设,全面推广秸秆还田技术、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提高肥料利用率,减轻农业面源污染。加大病虫害的生物防治力度,大力推广高效低毒农药和生物源农药,积极治理白色污染,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3)加快城乡生态环境建设。优先保证污水处理项目、垃圾处理项目建设用地,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加强城镇建设用地绿化和推进村庄整治、绿化与美化,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搞好高速公路和干线公路两侧绿化建设,建成贯通城乡、覆盖全县的干线林网防护体系。

(4)严格建设项目环评审查。所有拟建单选址项目或拟批准建设项目,必须依法依规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严禁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政策、可能造成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项目。

3.2构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

城镇土地利用模式。按照集约利用、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提高城市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统筹协调城镇内部和外部,防止城镇无序蔓延。以生态空间来组织城市空间,对土地利用实施分区发展策略,实施不同的规划强度控制。

工业用地利用模式。按照循环经济理念,结合城市规划学科相关空间布局理论,充分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通过信息化带动工业化,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土地利用节约集约、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实现工业与生态环境和谐发展的目的。

土地开发利用范文第4篇

关键词:农用地;土地开发潜力;分等定级;分析讨论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不断进步,经济不断发展,各项经济建设有条不紊的进行中,这一些成就的取得离不开大量土地资源的开放利用,尤其是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不断推进,对于土地的需求量更是越来越大,这使得我国的耕地面积不断减少,耕地红线岌岌可危,同时由于长期不科学的耕种方式,导致许多土地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这更是家具我国的土地形势。为了最大限度的充分利用现有耕地,就需要我们对土地的开发潜力进行跳查了解。而在进行这一工作时,分等定级是最常用的方法之一。

1 耕地开发潜力和农用地分等定级概述

1.1 土地开发潜力研究及土地整理意义

我过的人口数量正不断增长,生活水平不断提升,我国的粮食需求量不断增加,这给我国的农业提出了不小的挑战,同时随着我国可耕地面积不断减少,这一现象更加突出,因此需要我们充分利用好每一寸耕地,对现有土地进行开发潜力研究。分等定级能够很好的完成这一工作,保证耕地能够得到科学合理的利用。

1.2 农用地分等定级

目前,农用地分等的研究已经比较成熟,我们在对耕地开发整理时可以借鉴农用地分等的研究成果。然而现存的耕地开发整理研究主要有2个方法:一是单因素评价法;二是多因素评价法。这两种方法都有一定的局限性,比如评价指标的选取并没有统一的标准,各地往往差别很大。这些局限性限制了耕地开发整理的进一步研究。

相关部门要安排省级资金整治项目,由该省农业厅会同省财政厅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各市未整治基本农田面积、粮食生产面积和土地出让金收入情况及财力状况等因素,确定扶持额度。各市按省下达的额度提出本市由省整治的农田项目,报省农业厅会同省财政厅进行审核,将符合条件的项目列入整治范围,由省农业厅组织实施。

2 耕地开发整理内涵以及潜力结构分析

潜力就是内在的能力和力量,尚未发挥出来的、可以继续挖掘的能力。具体到本文,就是指在一定生产力水平、给定的用途下,某一个指标可以继续挖掘或者提高的能力。

耕地开发整理潜力就是指在给定的区域、生产力水平和具体时期内,基于我国经济发展的状况,采取一系列的方法,比如:技术、法律以及经济等等。既经济又合理地开发现存的耕地以及田间小路、沟渠和目前闲置的土地。以达到提高耕地面积、降低使用成本以及提高耕地的生产能力的目的。

通过采用一系列积极的认为手段,可以有效的增加可耕地面积,提高土地的利用率,从而能够提高粮食产量。具体的做法有对现有土地进行整理规划、建设水利设施等。在土地的规划整理过程中,要将土地进行统一规划,对闲置的土地要充分利用起来,将碎小的土地块集中起来,形成规模优势,方便以后的大规模机械化作业。此外还要大修水利,做好防洪抗旱工作,保证作物正常生长。最后,要改善交通状况和保障灌溉排水系统畅通,使得大型机械可以畅通运行。

2.1 耕地开发整理数量潜力

耕地开发整理数量潜力:指为了提高可供利用的耕地面积,通过采取一些措施;如减少农田沟渠、规范田间道路和加大闲置土地使用率等,从而降低未利用土地所占耕地的比例。在本研究中,为了有效地测量耕地数量,采用耕地标准系数法。其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2.1.1 耕地标准系数的确定

作为耕地利用水平的一个主要衡量标准,耕地标准系数可以反映农业水平的高低,分析耕地整理潜力的大小。一般来说,耕地整理系数是指单位耕地面积中净耕地的多少。这里所说的净耕地不包括田间小路、沟渠等等没有利用的土地。通过对这些闲置耕地的整理,达到耕地标准系数的水平,这是一个理想的耕地状态。通过收集分析确定区域近几年的耕地利用情况,如农村道路面积、田间小路的面积和沟渠面积等。可以近似地计算目前该区域的耕地利用系数,它与标准系数的差距就是人们改进整理的目标。

2.1.2 实际耕地系数的确定

为了计算耕地标准系数,必须首先知道实际耕地系数。可以通过计算单位耕地面积中的净耕地所占的比例大小来确定。这里的净耕地不包括田间小路。沟渠等闲置的土地。实际耕地系数是非常重要的,有了它就可以评价待整理土地的数量以及确定耕地整理的顺序。

2.2 耕地开发整理潜力分区

耕地的管理工作要想顺利进行离不开科学合理的规划,可以尝试将耕地划为一个综合性区域。在对区域内耕地进行管理时,要因地制宜,根据不同区域的不同条件制定出针对性的管理模式,不能照抄照搬。同时每一个区域都有自身的一系列限制条件,在进行分析研究时,一定要找出背后的具体原因,只有全面了解这些情况后,才能够制定出有效的解决措施。同时要制定出科学合理的规范标准,使得整个耕地管理工作能够有所依据,从而能够提高耕地的利用率。这对于耕地潜力研究十分有必要。

2.3 人才培训储备

农用地潜力研究工作的进行离不开众多技术人才的协调工作,如果在其中任何一个环节出现差错,都会对研究工作带来不小的影响,因此,一定要做好相关人才的培训工作,做好技术储备,防止相关工作进行中出现人员短缺等现象,导致工作质量无法达到预期效果。同时要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宣传力度,督促其严格按照相关的工作规范工作,时刻保持严谨的工作态度,避免出现马虎大意的现象。最大限度的保证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和高质量完成。

结束语

随着我国的人口数量不断增长以及人们的物质需求越来越高,我国的粮食供给压力越来越大,为了做好粮食供给工作,保障我国各项经济建设顺利进行,对现有的土地进行充分调查研究,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尤为必要。分等定级能够在土地开发潜力研究中发挥重要作用,因此值得我们不断的进行分析研究,从而做好我国的耕地管理工作。

参考文献

土地开发利用范文第5篇

关键词:长三角;土地开发;集约化利用

中图分类号:F061.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5831(2013)03000107

长三角经济圈主要由上海、江苏、浙江两省一市组成,本文所使用的长三角相关数据均按照上海、江苏、浙江两省一市进行统计。目前长三角经济圈区域经济在全国乃至在世界迅速崛起,到2010年,长三角地区的城市化率已超过60%,快要进入城市化高级阶段;工业化发展已初步进入后期阶段;人均GDP达到了7 800美元。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已成为长三角地区发展的必然趋势。在此背景下,土地资源的紧缺越来越成为了长三角经济社会发展的硬瓶颈。

一、长三角土地资源日益紧缺

长三角地区的土地资源历来十分紧张,居住人口多,人均耕地面积少。尤其是在当前城市化加速度发展规律的推动下,在“率先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发展战略推动下,近年来,长三角地区各大小城镇的城市建成区急剧扩大,大量的高速公路、城乡道路、大小桥梁、各类科技工业开发园区纷纷开工建设,从海外拥来以及从珠三角迁来的外资企业越来越多,这就导致长三角地区的土地资源日益紧张,耕地面积逐年减少。

2005-2010年,上海市GDP从9 248亿元增长到了16 872亿元,增加了7 624亿元,增加率为82%;耕地总面积则从355.95万亩减少到了301.50万亩,共减少54.45万亩,减少率为15%;人均耕地面积则从0.20亩减少到了0.13亩,减少率为35%[1](表1)。

2005-2010年,江苏省GDP从18 599亿元增长到了40 903亿元,增加了23 304亿元,增加率为120%;耕地总面积则从7 170.55万亩减少到了6 906.46万亩,共减少264.09万亩,减少率为3.7%;人均耕地面积则从0.96亩减少到了0.88亩,减少率为8.3%[2](表2)。

2005-2010年,浙江省GDP从13 418亿元增长到了27 227亿元,增加了13 809亿元,增加率为103%;农作物播种面积则从4 256.91万亩减少到了 3 726.97万亩,共减少529.93万亩,减少率为12%;人均播种面积则从0.87亩减少到了0.68亩,减少率为22%[3](表3)。

综合来看,“十一五”期间,长三角地区苏浙沪三省市GDP从41 264亿元增长到了85 002亿元,共增加43 738亿元,增长率为106%;耕地总面积(浙江省为农作物播种面积)则从11 783.42万亩减少到了10 934.94万亩,共减少848.8万亩,减少率为7.2%;人均耕地面积(浙江省为农作物播种面积)则从0.83亩减少到了0.70亩,减少率为15.7%(表4)。

根据苏浙沪三省市制定的“十二五”发展规划,上海市在“十二五”期间GDP平均增速为8%,按此计算,到 2015年GDP将达到24 790亿元,将比2010年的16 872亿元新增7 918亿元;江苏省在“十二五”期间GDP平均增速为10%,按此计算,到 2015年GDP将达到65 875亿元,将比2010年的40 903亿元新增24 972亿元;浙江省在“十二五”期间GDP增速为8%,按此计算,到 2015年GDP将达到40 005亿元,将比2010年的27 227亿元新增12 778亿元。按此统计,长三角三省市到2015年,GDP总值将达到130 670亿元,将比2010年的85 002亿元增加45 668亿元,增长率为54%[4-6](表5)。

从表1中可以看出,在“十一五”期间,上海市每增加1亿元GDP则减少耕地71亩(544 500亩÷7 624亿元=71亩/亿元)。在“十二五”期间,按照规划,上海市的GDP要从2010年的16 872亿元增长到2015年的24 790亿元,将新增7 918亿元,如果用地方式不改变,经济增长方式不调整,按照71亩/1亿元的比值关系,那么,2015年则还要减少耕地562 178亩(71亩×7 918=562 178亩)。即现有的3 015 000亩耕地还要减少19%。

从表2中可以看出,在“十一五”期间,江苏省每增加1亿元GDP则减少耕地113亩(2 640 911亩÷23 304=113亩)。在“十二五”期间,按照规划,江苏省的GDP要从2010年的40 903亿元增长到2015年的65 875亿元,将新增24 972亿元,如果用地方式不改变,经济增长方式不调整,按照113亩/1亿元的比值关系,那么,2015年则还要减少耕地约2 821 836亩(113亩×24 972=2 821 836亩)。即现有的69 064 639亩耕地还要减少4%。

从表3中可以看出,在“十一五”期间,浙江省每增加1亿元GDP则减少农作物播种面积384亩(5 299 350亩÷13 809亿元=384亩/亿元)。在“十二五”期间,按照规划,浙江省的GDP要从2010年的27 227亿元增长到2015年的40 005亿元,将新增12 778亿元,如果用地方式不改变,经济增长方式不调整,按照384亩/1亿元的比值关系,那么,2015年则还要减少农作物播种面积4 906 752亩(384亩×12 7784 906 752亩)。即现有的37 269 750亩耕地还要减少13%。

再单纯从耕地面积减少情况来看,“十一五”期间,长三角地区耕地面积((浙江为农作物播种面积)从2005年的11 783.42万亩减少到了2010年的10 934.94万亩,减少率为7.2%,人均耕地面积从2005年0.83亩减少到了2010年的0.70亩,减少率为15.7%(表4),如果“十二五”期间,这种用地方式不改变,经济增长方式不调整,还是按照7.2%的减少率来减少耕地面积,还是按照15.7%的减少率来减少人均耕地面积,那么到2015年时,长三角地区的耕地面积将只剩下10 147.62万亩,人均耕地面积即使按现在长三角地区的人口计算,也将从0.70亩减少到0.59亩,远远达不到联合国粮农组织确定的人均0.8亩警戒线。照此下去,到2020年时,长三角地区人均耕地面积还不到半亩了。

二、长三角土地开发利用中的问题分析

造成长三角土地资源紧缺现状的原因,既有长三角地区人多地少,城市化加快发展的客观原因,也有人为造成的粗放式开发利用土地资源的主观原因。近年来,在长三角土地资源开发利用中,走的是一条单纯依靠增加土地供应来实现经济增长的发展模式。这种模式最严重的问题就是粗放、浪费、效益低下、消耗的土地资源过大。具体问题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土地开发利用项目用地过于浪费

改革开放以来,长三角地区在土地开发利用上仍属粗放模式,即通过增加土地利用量来扩大经济规模,用这种粗放模式来支撑发展,必然要大面积占用耕地。在长三角地区的各类建设项目中,论证报批的计划用地量一般都较大,最后实际开发的用地量也较大。许多项目用地宽打宽算、宽打宽用,粗放式、耗竭式利用土地,建设用地的潜力没有得到充分挖掘。土地利用率和单位土地投资强度以及产出率普遍偏低,远不如世界上的发达国家和地区。

(二)土地闲置与撂荒现象依然存在

土地紧缺已成为制约长三角地区经济速增长的“瓶颈”,但长三角一些地方土地闲置与撂荒现象依然存在。土地闲置抛荒有三种类型:一类是征而不用,转而不用;二类是征多用少;三类是开发破坏了农田水系导致周边农田抛荒。

2010年,国土资源部调查统计了全国2 815宗闲置土地的案例,从全国闲置土地分布来说,东部地区数量最多,分别占上报总宗数和面积的62.24%和62.46%。其中江苏省共有119块土地被闲置。国土资源部向全国公开曝光了26宗闲置土地名单,其中上海有五宗,江苏有两宗[7]。浙江嘉兴在2010年公布了市级11宗闲置土地的情况,这些地块超过合同约定开工时间,最长的已经长达7年之久。

(三)土地利用结构不合理

在土地利用的内在结构构成上,存在许多不合理现象。

一是长三角各地现有乡镇企业和自然村庄的分布过于零乱,用地量过大。据统计,江苏无锡农村自然村庄的人均占地达到了170平方米。远远超过省政府规定的100平方米的标准[8]。

二是长三角各地现有各类工业用地占用面积过于宽大,据统计分析,现在苏南地区新增建设用地中各类工业用地占到了50%以上,远高于发达国家的10%。

三是各种类型土地利用的潜力和优势尚未充分挖掘。长三角地区有不少丘陵、山坡和水域,但一些地方仅注重成片的大田大地开发,对边角余地的非农业建设开发利用不够。

(四)土地开发利用的环节常有脱节

在长三角地区的土地开发利用中,不少地方的土地征、转、供环节脱节,导致土地闲置和粗放利用现象较为严重。原因主要有征地补偿资金没有及时解缴到位,征地农民没有及时纳入社保安置,各类建设项目征、转、用审批和供地审批一定程度上存在脱节现象,造成一定数量的已供地未使用的闲置土地存在,以及已批准未供地的闲置项目存在。据2010年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公布信息:1999年至2009年,温州市“转而未供”的闲置土地近10万亩。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分析报告指出,导致“转而未供”的原因有10个,主要是政策处理不到位、规划调整、审批时限过长、“三通一平”等基础设施建设未到位、资金缺乏等。其根本原因主要还是在于土地开发利用的环节出现了严重脱节[9]。

(五)土地管理制度不完善

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实施多年,一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另一方面,受地方利益主体的干扰,在土地使用权的征用、交易、转让等利益分配方面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公正现象。在利益驱动下,有的农村集体大量建厂房出租,违章出让宅基地,建房超标现象时有出现,客观上形成了部分非正式地产。同时,由于农村自发流转的集体用地随意改变用途,导致权属不清诱发纠纷,这对于农村土地的集约使用和农村资产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都十分不利,亟待加以政策规范和引导。

由于土地管理制度不完善,土地责、权、利的主体不明确,因此政府、集体土地所有者(农民)和用地企业之间的利益分配常常发生冲突,难以协调,致使在用地秩序上存在着某些混乱现象。

(六)追求经济增长付出的土地资源代价过大

近年来,长三角经济发展势头猛,速度快,GDP总值高,财政收入贡献大,但是付出的资源代价也不小。其中建设用地急剧增加,土地资源大量减少就是代价之一。

在“十二五”期间,既要节约土地,又要完成GDP的增长,就要充分重视内涵发展,在新增建设用地方面,必须要提高每亩新增土地的投资强度,这样才能提高每亩新增土地的产出值。因为目前中国的投资额度在整个产出值中占的比重较高,一般要占50%以上。显然,投资额度越大,新增土地的产出值就越高;新增土地的产出值越高,要实现“十二五”期间新增45 668亿元的GDP,所占用的土地就越少。

三、进一步深化农村“三集中”是长三角土地集约化利用的重要模式

今后要继续保持长三角地区的可持续发展,如期实现“率先实现现代化”的战略目标,在土地资源紧缺条件下,科学开发使用土地的唯一选择只能是显著强化对土地的集约化利用,特别是对农村土地的集约化利用。因为目前长三角地区的城市用地基本上已经没有多大空间了,开发建设用地的主战场逐步转移到了农村。因此,如何实施农村土地的集约化开发利用,目前在长三角地区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

在土地资源紧缺条件下,目前长三角农村土地的集约化利用模式应该是以进一步改进、深化与完善农村“三集中”为主。长三角地区的农村“三集中”已推行数年了,但在实际进程中出现了许多问题。当前需要深化与拓展“三集中”的新举措,通过解决发展中的问题,通过实施新的对策措施,继续深入推进长三角农村的“三集中”, 以有效实现农村土地的集约化利用。

(一)农村工业向工业园区集中

通过农村工业集中,可以切实解决乡镇工业遍地开花的局面,提高土地的使用效率和产出值。但在长三角地区集中后的各类工业园区中,有部分企业存在着产业结构趋同、重复建设问题。重复建设除了带来产业结构不合理外,也必然带来土地利用结构的不合理,低水平的项目投资对社会资本、土地资源、原材料的利用都非常不经济。另外,在每亩土地投资强度的要求上,有些项目存在着完成时间过长,或者项目变动导致投资减少等现象,使最初要求的投资强度大打折扣。

为此,在农村工业向重点园区集中的过程中:第一,必须同步进行农村工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通过优化产业结构来实现土地资源的少投入多产出,提高优质产业单位土地的产出率。第二,在新的工业园区建设中,仍然要按照集约化开发利用土地的原则,对园区建设和进园企业进行规范运作。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严格控制限制性产业项目供地,从土地供应上制止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要求进园的新企业在投资规模和投资强度上,以平均每亩土地为单位的投资额度,或者投产后的产值,或者上交的税收,不得低于一定的限额,以此提高土地的使用效益。第三,大力提倡和激励建设标准厂房、多层厂房,增加厂区容积率,以此提高土地的使用效益,实现土地资源利用效益的最大化。第四,切实加强对投资项目施工的时间、进度、目标等环节的监管,把投资强度规定落在实处。对一些分期实施的大型建设项目可以根据其实际到帐资金和生产建设进度分期确定供地数量。

(二)农业生产向规模经营和农业园区集中

根据长三角的区情,长三角区域农业发展的方向性选择只能是都市农业和规模化经营。通过农业集中,实现土地的成片开发和规模化经营,走产业化、市场化之路,追求土地的规模化效益。

在农业生产向规模经营和农业园区集中过程中,必须要解决好的一个实际问题就是农民承包地的流转。在农业生产集中过程中,要积极引导农民的承包地加快流转。实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有利于解决人地矛盾,充分利用土地,对于发展农业经济具有积极作用。但同时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必须是在土地承包关系稳定的前提下进行,必须是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进行。一般来讲,只有二、三产业比较发达、大多数农民转移到非农产业并有稳定的工作岗位和收入来源时,才有可能出现较大范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所以,必须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在条件具备的基础上进行。

在当前农村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土地产权关系模糊、土地流转后的管理不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市场不完善、土地流转收益分配不合理、农民社保制度不健全等[10]。对此,一方面,要坚持《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基本制度,明确农民的农地产权主体地位[11],从根本上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另一方面,要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纳入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探索建立以村为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以农户为单位量化股份,建立村级集体股份合作公司。在稳定承包权的基础上,搞活使用权,推进规模经营,规范有序地引导农民将承包地向规模生产和农业园区集中,通过引导承包地加快流转,以此来提高土地的集约化利用。

(三)农民居住向城镇和新型社区集中

近年来在经济发达、城市化进程较快、生活水平较高、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和现代化发展走在全国前列的长三角地区,出现了实施农民居住集中的客观趋势。

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依然要按照集约化开发利用土地的原则,对社区建设进行规范。具体要求有:一是要强力推进高层安置房建设,向空间要地,提高农村新型社区的容积率;二是农村新型社区用地的绿地率、容积率、建筑密度要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执行。以此保证农民居住集中后的农村新型社区土地使用的集约率。

从近年来长三角各地推进农民集中居住的实际操作来看,大部分自然村的拆迁撤并、农民居住新型社区的建设都是靠工程项目的带动推进的。一方面,可以预计,今后长三角地区仍将规划设计、开工建设大量的工程项目;但另一方面,也要看到,今后开工建设的工程项目将会呈现逐渐减少的趋势。

原因在于:一是在经过近十年来大量建设工程项目,大规模建设基础设施之后,国家宏观经济调控对大规模基础设施投资已经开始了制约;二是随着长三角地区城市建设旧账的逐步偿还,城市建成区将会逐渐饱和;三是随着市域基础设施的逐步建成和完善,道路、桥梁等工程建设项目将会逐步减少;四是随着外商投资进一步向全国各地扩散,“十一五”期间已经初步出现了外商投资增长率的下降,今后外商投资项目增加也将会逐步趋缓;五是随着城市化发展到70%的高级阶段后,城市化进程将会出现明显趋缓的规律。基于以上原因,过去那种以工程项目作为主要措施来推进农民居住集中的模式今后将会受到挑战。

因此现在必须积极探索除工程项目之外的其他推进手段和措施。要把这一点作为今后推进农民居住集中工作的重点来加以研究和探索,并力争取得实质性突破。否则一旦工程项目大量减少,长三角地区要想通过实施农民居住集中来实现农村土地的集约化利用就将十分困难。

在非工程项目的推进措施中,目前一些地方已经取得的成果经验值得长三角各地乃至全国各地高度重视,学习借鉴。如江阴市在推进农民居住集中的手段措施中,除了工程项目带动之外,还采取了其他有效措施:一是以富村并穷村推进农民集中居住,典型的有华士镇以富村带穷村的“大华西”建设为主带动农民居住集中;二是新村建设推进农民集中居住,如周庄镇以行政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和中心村建设为主带动农民居住集中。

无锡市锡山区出台了“关于非规划建设区内农村居民住房安置暂行办法”和“关于对非规划建设区20户以下自然村撤并实行以奖代补的实施意见”等政府文件,对非规划建设区内,无法依靠工程项目来推进的自然村和农户的拆并以及居住集中问题,由政府财政拿出资金给予一定补偿。通过奖励性的补偿措施来引导农民主动拆迁[11]。

一方面,农民集中要走新型社区之路,另一方面,村庄整治也是建设新农村系统工程中人居环境治理的一个重要环节。在推进农民居住集中进程中,可以同时进行村庄整治。通过村庄整治既能改善人居环境,美化新农村,又能起到良好的节约用地效果。在当前长三角农村的村庄整治中,一定要注意保护江南农村的优美景观和传统文化特色。“上有天堂,下有苏杭”,长三角是闻名遐迩的鱼米之乡,有着美丽的自然风光和田园风光,有着悠久的人文历史。各地要将村庄整治与特色村庄建设结合起来,注意增加环境绿化的投入,注重人与自然、人与环境的和谐统一。在推进自然村的撤并整合中,要对有文物价值的古村落以及历史文化特色村镇给与保护,避免对历史文化和地方特色的破坏。要从历史的高度,从可持续发展的长远战略来对待和规范村庄整治工作中的拆、建、管。

四、强力推进土地集约化利用的其他措施

除了以“三集中”作为长三角农村土地集约化利用的主要模式之外,其他推进长三角土地集约化利用的手段与措施还有以下方面。

(一)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力争保值增值

在长三角城市与农村中,有不少闲置的存量建设用地,对此,各地政府和职能部门应通过采取诸如激励和惩罚等多种办法,来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一定要使存量用地使用起来,以实现存量用地的保值和增值。

(二)扣紧土地开发利用环节,完善土地管理

土地开发利用是一个系统工程,在土地的征、转、供各相关环节上必须要紧密相连,环环相扣。土地、资金和拆迁安置政策处理,这三个因素是绕在一起的。很多政府投资项目主要资金来源是靠土地出让收入,而土地出让必须要先完成好拆迁安置和政策处理。在土地出让收益上,各级政府、相关部门一定要综合协调、服从大局,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合理合情作出科学决策。征地补偿资金要及时解缴到位,征地农民要及时纳入社保安置,各类建设项目征、转、用审批和供地审批要环环相扣,这样才有利于实现土地节约、集约、高效使用的目标。

(三)强化用地批后监管,定期检查督促

在建设用地的管理上,今后要切实改变过去重审批轻监管的现象,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管理。坚决执行国家政府建设项目用地验收制度,推动长三角地区建立用地跟踪管理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建设项目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的内容可以包括:供地备案制度的落实情况;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书履行执行情况;闲置土地及处置情况;行政审批主体供地审批实施情况;建设用地复核验收情况等。重点检查建设用地面积、用途和容积率等重要指标。

(四)有效利用暂闲耕地,加强处置力度

在闲置的土地中,有一部分原因是长三角地区各类科技工业园区的开发过程中,占用的一些耕地从征地到动建有一段较长的闲置时间。积极利用这些暂闲耕地进行农作物的耕作是提高土地集约效益的有效途径。同时还要加大对存量建设用地的处置力度,尽量减少暂闲耕地面积,对于土地荒闲时间超过规定期限的,或者开工不足的,应对开发单位征收土地闲置费直至完全收回土地。

(五)积极推进土地复垦,加大整治修理

土地复垦是对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破坏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对集中连片的耕地区进行田、水、陆、林、村的综合整治,使其恢复到可供利用状态。土地复垦既可以恢复耕地、增加耕地,缓解人地矛盾,又可以不占或少占耕地,达到节约集约用地的目的。据苏南地区经验,一般情况下,通过土地整理,可以增加5%的土地面积。长三角地区三省市现有耕地总数为10 934.94万亩,如果整理其中的一半,即5 467万亩,按新增率5%计算,则可新增耕地273万亩。

(六)用活土地置换政策,实现高效配置

在推行农村“三集中”的过程中,对一些位置分散的空闲地、闲置土地和低效土地,如“边角地”、“插花地”等,通过复垦整理,可置换成相应的建设用地指标,通过土地置换来盘活建设用地。

具体置换方法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土地置换盘活分散土地。即通过“易主”、“易位”、“易权”、“易用”,把零散土地归并整合到一起,与不便于开发的已批未用的建设用地进行置换,使得建设用地位置趋于集中,便于充分开发利用。另外一种是耕地折抵增加建设用地。如果通过土地整理实现了耕地的占补平衡,那么在符合国家土地政策的前提下,可以考虑新增耕地和建设用地之间进行折抵。

(七)构建土地利用考核体系,开展土地集约评价工作

针对长三角各地土地利用结构和土地利用效率中存在的问题,根据长三角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各产业发展进程的差异,各地各级政府可参照省、市相关指标从系统的角度选用相关的集约用地指标体系,对本地区土地集约利用进行具体的、各具特色的综合分析与评价。

土地集约利用评价主要包括土地投入程度、土地利用强度、土地利用经济产出、土地资源配置机制、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土地集约利用发展趋势、生态环境质量等。涉及的具体指标有:土地价格的实现程度、土地闲置率、商业用地价格水平、工业用地价格水平、人口与用地增长弹性、建筑密度、土地出让价格增值收益率等。可采用定量与定性结合的原则、区域性原则,对各地特别是各类开发区的土地集约利用情况作出客观评价。同时将土地集约利用评价作为地方政府政绩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促进评价工作的日常化和制度化。

参考文献:

[1]上海市统计年鉴2006—2011[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6-2011.

[2]江苏省统计年鉴2006—2011[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6-2011.

[3]浙江省统计年鉴2006—2011[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6-2011.

[4]江苏省人民政府.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EB/OL].[2011-10-20].中国江苏网.

[5]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EB/OL].[2011-10-20].中国浙江网.

[6]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EB/OL].[2011-10-20].中国上海网.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关于房地产闲置土地情况的公告[EB/OL].[2011-10-2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网站.

[8]陶培荣.集约之路—江苏省土地集约利用文集[M].北京:中国大地出版社,2005:1.

[9]法制日报视点.温州近十万亩土地闲置十年谁担责[N].法制日报,2011-06-02.

[10]吴丹妮.中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研究[J].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16(1):10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