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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消防应急救援预案
为了切实提高工地消防应急能力和火灾控制能力,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精神,结合工地实际,特制定如下预案。
1.1组织领导
项目部成立消防应急指挥小组,总任组长,副组长。指挥部下设义务消防队成员,指挥小组设在工程部办公室,日常消防工作由公安派出所、工程部负责监督管理,火灾发生后指挥部负责火灾现场交通人员疏通、情报信息传递、后勤物资、人员保障、火灾扑救及火灾事故后调查处理。
1.2火灾预防措施
1.2.1工地配备足够消防器材和应急物资,成立消防队。在工地配置MFZL8干粉灭火器8个,消防桶8个,消防斧、消防镐各8把。备有黄沙,设4个消防兼施工水池,在库房备有水管、铁铲等物资工具。
1.2.2平时加强对职工群众安全防火教育,工地物资材料堆放整齐有序,机械设备停放在固定车位,对职工用电严格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2.3加强与建设单位,驻工地代表的联系,因消防部队隶属于武警部队,可以有帮助的保障消防安全。
1.3火灾应急措施
火灾事故发生后,必须在消防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根据火灾发生的规模、危害程度及火灾不同阶段,采取不同的处置方法和策略。
1.3.1前期处置。
火灾初期,规模不大,此时要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进行火灾扑救工作。同时马上向指挥部报告火灾大小、势态、危害及现场扑救情况和人员物资等基本情况,根据火灾情况,及时拨打火警119电话及与电力部门、医院取得联系,做好情报信息传递工作。初始阶段要发挥工地现场人员力量,及时进行火灾扑救,力争将火灾事故消灭在初始阶段。
1.3.2中期处置。
火灾中期随着事态发展,现场人员增多,要充分发挥消防应急指挥部作用。
第一接到火灾报警后,指挥部人员应迅速赶赴现场组织人员进行火灾扑救。同时与消防部门联系,必要时请他们协助扑灭火灾。
第二要做好现场人员疏散和机械设备等转移工作,做好道路交通疏通工作,确保消防车和消防人员扑救顺利进行及人、财、物的安全转移。
第三组织消防队员、职工群众进行火灾扑救工作。要在指挥人员统一指挥下,有序进行火灾扑救,必要情况下可向当地政府、派出所或附近村委会求援。对需拆除房屋、物资进行拆除隔离,以防火灾进一步蔓延。第四提供后勤保障,对需要人员、物资、车辆等进行调配,确保火灾现场所需。
1.3.3后期处置。
火灾扑灭后,指挥部组织人员进行善后处理,首先配合消防队、公安机关进行事故调查,对事故原因、损失进行调查统计,其次与电力部门、等相关方面取得沟通,协商解决因火灾造成的损失影响。
1.4火灾应急的保障工作
第一、成立消防组织。
第二、备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和应急物资,消防用车、人员必须在火灾发生后5分钟赶赴现场。
第三、项目部所有队员应根据应急预案,统一指挥、有序进行各自工作。
消防火警电话:119 医疗急救电话120 建设单位驻工地值班电话。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高施工队伍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尽快控制事态,尽量减少损失,尽早恢复正常施工秩序,特制定此安全事第二章、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应急专业组人员应立即开展工作,及时发出报警信号,互相帮助,积极组织自救;在事故现场及存在危险物资的重大危险源内外,采取紧急救援措施,特别是突发事件发生初期能采取的各种紧急措施,如紧急断电、组织撤离、救助伤员、现场保护等;及时向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必要时向相邻可依托力量求教,事故现场内外人员应积极参加援救。
2.1.2事故现场由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组长任现场指挥,全面负责事故的控制、处理工作。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组长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不能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的,必须委派一名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成员或事故现场管理人员,及时启动应急系统,控制事态发展。
2.2.3各应急专业组人员,要接受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立即按照各自岗位职责采取措施,开展工作。
1)、事故现场抢险组,应根据事故特点,采用相应的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开展事故现场的紧急抢险工作,抢险过程中首先要注重人员的救援、事故现场内外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封存及转移等,其次是贵重物资设备的抢救;随时与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保护组、救护组、通讯组保持联络。
2)、事故现场救护组,应开展事故现场的紧急救护工作,及时组织救治及护送受伤人员到医疗急救中心医治;随时与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抢险组、救护组、通讯组保持联络。
3)、事故现场保护组,应开展保护事故现场,人员的疏散及清点工作。现场保护组人员应指引无关人员撤到安全区,指定专人记录所有到达安全区的人员,并根据现场员工名单表、各宿舍人员登记表,经事发现场人员的证实,确定事发现场人员名单,并与到达安全区人员进行核对,判断是否有被困人员;随时与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抢险组、救护组、通讯组保持联络。
4)、事故现场通讯组,应保证现场内与其相关单位及应急救援机构的通讯畅通;随时与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抢险组、救护组、通讯组保持联络。
2.2.4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上级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对发生的工伤、损失在10000元以上的重大机械设备事故,必须及时向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伤者人数、姓名、性别、年龄、受伤程度、事故简要过程和发生事故的原因。不得以任何借口隐瞒不报、谎报、拖报,随时接受上级安全领导机构的指令。
2.2.5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应根据事故程度确定,工程施工的停运,对危险源现场实施交通管制,并提防相应事故造成的伤害;根据事故现场的报告,立即判断是否需要应急服务机构帮助,确需应急服务机构的帮助时,应立即与应急服务机构和相邻可依托力量求教,同时在应急服务机构到来前,作好救援准备工作:如:道路疏通、现场无关人员撤离、提供必要的照明等。在应急服务机构到来后,积极作好配合工作。
2.2.6事后,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要及时组织恢复受事故影响区域的正常秩序,根据有关规定及上级指令,确定是否恢复生产,同时要积极配合上级安全领导小组及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及处理工作。
应急救援机构电话号码:
匪警:110 火警:119 医疗急救:120。
第三章 重大施工机械设备事故应急
3.1应急准备
3.1.1培训
工程技术部和项目部对进场设备安装/机械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认真讲解“机械设备的性能及特点”、“机械设备维修规章制度”及“发生紧急情况急救措施和报告办法”并做好记录;
3.1.2重大机械设备保险
必要时应对重大机械设备购买保险;
3.1.3设备租赁站的沟通
工程技术部建立合格的设备租赁商/供应商名册,随时了解其货源情况,以备施工不时之需。
3.2 应急程序
3.2.1工地发生重大设备事故后,应立即报告工程技术部。同时启动应急程序;
3.2.2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在第一时间内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工作;
3.2.3对于伤亡人员按第六章“人员伤亡事故应急”规定;
3.2.4应急小组踏勘现场,调查取证,根据机械设备损坏情况提出处理方案,报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3.3 恢复生产
3.3.1工程技术部/项目部按批准方案,将损坏的机械设备撤出并清理现场;
3.3.2项目部紧急调运相应机械设备,以保证施工正常运行。
第四章、集体食物中毒与中暑、施工中毒与窒息应急预案
4.1 应急准备
4.1.1培训
项目部对全体进场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认真讲解“安全卫生知识”、“有关安全卫生制度”及“发生紧急情况急救措施和报告办法”;
4.1.2宿舍卫生
工地员工宿舍通风良好,配置电扇,并保持清洁卫生,符合地方和企业文明施工要求。分公司、项目部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
4.1.3食堂卫生
员工食堂管理应满足国家、地方职业健康安全有关规定和文明施工要求。分公司、项目部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
4.1.4医疗用品准备
项目部配备急救箱,高温季节储备防暑降温药品,食堂储备防暑降温饮料;
4.1.5保险
项目部为员工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4.2 应急程序
4.2.1急救报告
如果分公司/项目部发生集体中毒/中暑事件,事发点员工应在第一时间内报告分公司/项目部应急小组,应急小组有关成员应在第一时间内到达现场组织处理;
4.2.2中毒/窒息人员救治
应急小组应迅速将食物中毒、施工中毒与窒息人员转送医院救治,必要时求助120急救中心,请求救护车转送病人;
4.2.3中暑人员救护
应急小组迅速将中暑人员护送至阴凉地带,服用防暑药品,平卧休息,食堂熬制防暑饮料送到救护现场;重症人员则立即送医院救治。
4.3 沟通和调查
4.3.1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后,应急小组应组织调查中毒原因,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必要时请求局医院或当地医疗机构牵头作医疗鉴定和调查;
4.3.2如果发生恶性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局工程技术部应立即报告局长,局党委工作部按规定报告当地执法机构立案查处。
第五章、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5.1 应急范围
本章仅含第3.5条台风和暴雨引发的自然灾害,如有突发的其它自然灾害则按国家和地方政府统一部署执行。
5.2 应急准备
5.2.1气象信息的收集
台风和暴雨季节,分公司/项目部均应设专人收集气象信息,做好记录,并张榜公布;
5.2.2生产生活设施检查
台风期间,项目部要对生产生活临设进行加固处理,同时清理场内外排水沟道,保持畅通;对塔吊等大型设备的附着、回转、吊钩等进行加固和处理,对场内机械设备防雷接地装置做好检查;
5.2.3生产安排
台风期间不安排大型设备作业,不安排高处作业;
暴雨期间尽可能不安排混凝土连续浇注作业,如果施工必须,则应做好防雨措施(如随浇注随复盖)和施工缝设置预案。
5.3 应急程序
5.3.1用电管理
台风和暴雨期间,要加强用电管理。期间除了必须的生活用电外,工地实施用电管制,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启动电源;
5.3.2人员疏散
特大台风、暴雨期间,工地停工,人员有组织的疏散到安全住地;
5.3.3混凝土作业面处理
如果混凝土作业期间突发大暴雨,现场施工技术人员立即启动5.2.3条规定的施工缝设置预案紧急处理,人员迅速撤离;
5.3.4治安警戒
人员疏散的现场,应急小组组织留守保安队,并和当地警方联络沟通,做好工地/住地警戒工作,保护企业/员工财产安全;
5.3.5人员伤亡处理
如果发生坍塌或人员伤亡,则按第6条“人员伤亡事故应急”处置;
5.3.6机械设备事故处理
如果发生重大机械设备事故,则按第4条“重大机械设备事故应急”处置。
5.4 恢复生产
5.4.1台风和暴雨灾害后,分公司应急小组配合项目部立即做好灾害损失统计,编制清单,提取物证,报顾客、监理、地方政府;
5.4.2经顾客、监理认同后,项目部应立即清理现场。
第六章 人员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6.1 应急范围
含高空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坍塌等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
6.2应急准备
6.2.1施工现场配备担架1-2副,配备急救箱1-2只,内置急救包等外伤急救医疗卫生用品及消炎镇疼药材等;
6.2.2“120”急救中心/就近医院的沟通
施工前项目安全员对工程所在地120急救中心/就近医院、伤科医院等就近医疗机构地点、交通线路、联系电话了解清楚,打印张贴在安全宣传栏(下同)
6.2.3培训
项目部对进场员工尤其农民工,要认真细致地进行安全培训,做好三级安全教育,认真讲解“发生紧急情况急救措施和报告办法”和“本岗位预防事故的办法”,并做好记录;
6.2.4保险
项目部为员工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6.3 急救程序
6.3.1急救小组组长/副组长在第一时间内赶赴现场,就地组织员工及时抢救伤员至安全地带,同时撤出死亡人员;
6.3.2工地救护员对重伤员进行止血急救措施,全部伤员立即转送医院诊断救护。对伤亡人员立即转送医院,请求医疗诊断,提出结论。
6.4 现场警戒
保安人员在第一时间内到达现场,负责警戒,保护现场,阻止一切无关人员进入,以等待调查。
6.5 报告和沟通
6.5.1项目部应立即向工程技术部书面报告人员伤亡情况,远地项目部可以电传。对于死亡事故,项目部应于12小时内报告局工程技术部;
6.5.2工程技术部将重大伤亡事故通报当地建设主管部门,请求协助;
6.5.3工程技术部协助项目部按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单位规定做好伤亡人员家属及善后工作。
6.6 恢复生产
6.6.1在应急领导小组主持下,应急领导小组其他相关成员和项目应急小组共同进行事故调查,经现场照相、访问、提取物证后,写出事故调查报告,报局工程技术部。必要时还应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及政府相关部门;
6.6.2应急小组调查结束后,可以发出生产指令。
6.6.3应急小组召开员工大会,通报事故情况,总结教训,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提出下续工作的安全生产目标。
第七章、施工用电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保证施工现场安全用电事故的处理快速有序地进行,在发生事故后及时进行应急救援工作,本着“预防为主、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及时救助”的原则,特制订公司施工用电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1预防控制
7.1.1建立健全安全用电预控机构和预控措施。
7.1.2加强各类人员的安全用电的基本常识及对规范标准教育,提高对安全用电的预防意识和自救意识
7.1.3建立和完善安全用电规章制度,执行安全用电标准规范,避免事故发生。
7.2临时用电事故分类:
7.2.1发生重大外电线路大面积破坏,造成大面积停电;
7.2.2人员触电事故;
7.2.3挖断地下电力管线系统;
7.3应急救援组织
7.3.1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
7.3.1.1机械设备:各项目部/专业公司负责应急救援主要机械设备的配置,维护。
7.3.1.2药品器械:公司卫生所负责应急救援药品器械的配置,定期补充更新。
7.3.1.3消防器材:公司公安分处负责检查各单位消防器材的配置和指导使用方法,各项目部/专业公司、物业公司负责消防器材的配置。
7.3.2联络电话号码
7.3.2.1特服电话:110(报警)、119(火警)、120(急救中心)、122(交通事故)
7.3.2.2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总指挥:急救援中心办公室设在监理办公室
治安协调组组长:
现场救护组组长:
救援设备组组长:
车辆运输组组长:
后勤保障组组长:
7.4应急救援程序
7.4.1事故报告
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将事故发生地点、时间、基本情况报告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按事故情况拨打110、119、120、122及距离最近的供电部门等特服电话。同时迅速组织抢险救护工作,保护事发现场。
7.4.2应急抢险救援
7.4.2.1发生用电事故后,各施工现场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立即投入救援工作:首先拉断现场总电源或分路电源,核实事故情况,避免因抢救时造成不必要的伤亡事故;其次要采取急救措施
7.4.2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核实事故情况,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事故情况。同时,进入应急响应工作程序,通知应急救援小组迅速赶往事发地集结。指挥中心在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各小组组长到指挥中心报到。指挥中心按事故类型、等级组织协调做好救援、抢险和处理。
7.4.3事故调查、报告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按照公司《安全管理办法》进行事故调查,写出书面调查报告上报。
7.4.4应急处理的反馈
对在发生实发事故时迟报、瞒报、漏报、误报信息,造成重大损失的人员,或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的由公司或上级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要认真分析原因,吸取教训,及时整改,对公司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充实和改进。
第八章、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1 应急准备
8.1.1在施工现场和工作场所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消火栓、砂箱、灭火铲、担架等,在施工平面图/工作平面图标识;
8.1.2工地供水管兼作消防水管,其供水量必须满足消防要求,在施工组织设计中予以明确。施工中要保持供水正常,必要时应设置消防水池。
8.1.3施工道路保持通畅,施工楼层设置紧急逃生导向牌,并保持逃生道路畅通,脚手架外架斜道,楼层内楼梯临时护栏保持安全可靠,工地安全员要随时检查并做好记录;
8.1.4应急小组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演练和培训,每年不少于一次,使之获得基本的消防知识和技能,项目开工前项目部应编制消防培训和演练计划/方案报公司批准后予以实施。
8.2 应急程序
8.2.1就地应急
火情萌芽/初始阶段,作业点施工班长应带领员工立即组织就地扑救,同时立即报告应急领导小组;
8.2.2紧急号召
机关、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在第一时间内紧急集合,根据火情发出指挥令,义务消防队接到应急指挥令后在第一时间内集合待命/投入扑救;
8.2.3紧急增援
如果火势较大,应急小组应立即致电119当地消防队增援。
8.3 应急疏散
8.3.1当火情严重,为避免不必要的人员伤亡,也为消防队提供良好的扑救环境,应急小组应及时下达紧急疏散令,命令一切无关人员紧急撤离现场;
8.3.2应急小组成员应赶赴现场,就地指挥分流人员疏散到指定地点,并及时报告应急组长,做到有条不紊、忙而不乱。
8.4 现场警戒和保护
8.4.1人员救治
a.消防队员全力以赴在火灾点寻找救护伤亡人员,及时救出火场,就近送医院救治,必要时:
b.应急小组致电120急救中心到现场协助救护和送医。
8.4.2档案资料抢救
a.第一时间内需要抢救的是:企业经营、财务、工程核心机密档案资料;
b.应急小组应及时组织人员将上述资料抢救护送到安全地点,资料员/临时救护责任人要妥善保护,防止意外。
8.4.3物资抢救和警戒
a.保安人员在火情第一时间内应到达现场负责警戒,阻止一切无关人员进入火场;
b.应急小组组织其他员工积极抢救国家、企业和顾客的重要物资如设备、材料、电脑等,以保证灾后迅速恢复生产。
8.5 应急报告和沟通
8.5.1火情较大时,现场应及时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工程部)报告,并随时通报火情扑救情况;
1.1编制目的
为了提高我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反应能力,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使应急救援工作安全、有序、科学、高效地实施,特制定本预案。
1.2特种设备范围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机动车辆。
1.3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1.4适应范围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特种设备事故应对工作,适用本预案:
(1)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2)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露,造成500人以上1万人以下转移的;
(3)电梯轿厢滞留人员2小时以上的;
(4)起重机械主要受力结构件折断或者起升机构坠落的;
(5)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人员1小时以上或12小时以下的;
(6)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1.5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各司其职;规范有序,结构完整;反应迅速,运转高效。
2.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应急组织体系
区政府成立以主管副区长为总指挥长,质监分局局长、区安监局局长为副总指挥长,区建设局、交通局、卫生局、环保分局、公安分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统一指导协调全区特种设备较大事故的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
区指挥部职责如下:
(1)及时向区政府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汇报全区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和使用情况。
(2)组织起草有关具体的应急预案,定期召开成员单位会议,研究事故预防及救援措施。
(3)负责在全区范围内特种设备事故预警,在出现本预案范围事故时启动预案。
(4)负责特种设备严重事故的应急抢险工作的组织领导。负责事故发生地的现场指挥,组织使用单位、专业抢险机构和有关人员对事故处理现场进行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5)核实现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及时向区政府应急处理领导机构汇报抢险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6)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负责该项工作的总结、表彰和处罚的建议工作。
(7)发生特种设备较大以上事故时,配合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2.2成员单位的职责
(1)区安监局负责指导、协调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
(2)公安分局负责维护事故区域内的社会治安、保卫、消防、交通管制等工作,确保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和该区域内的社会秩序。
(3)区建设局负责制定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机械、厂(场)内专用机动车辆事故的应急工作制度和办法,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立完善应急组织和救援预案。
(4)区交通局负责协调交通系统特种设备(汽车罐车、罐式集装箱、车用气瓶)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等工作。
(5)区卫生局负责调度医疗卫生技术力量,组织医疗机构做好医疗救护和抢救伤病员工作。
(6)环保分局负责协调环境监测工作,并对危险化学品的泄露提出处理建议。
2.3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区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质监分局,其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质监分局主管副局长
副主任:质监分局安监科科长
成员:质监分局有关科室负责人及安监科全体同志。
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及隐患信息的日常收集、分析处理工作。
(2)按区指挥部命令全区特种设备事故安全预警、预报工作,向公众和媒体事故信息。
(3)向区指挥部报告特种设备安全事故隐患或事故发生情况,与各有关部门进行联络、协调。
(4)负责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
3.预警和预防机制
3.1预警范围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以下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实行重
点安全监控:
(1)发生事故易造成群死群伤的特种设备;
(2)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特种设备;
(3)学校、商场、公园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特种设备;
(4)关系重大经济安全的特种设备;
(5)发生事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特种设备。
质监分局要分级建立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并监督使用单位落实安全监控措施。
3.2预防措施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特种设备安全全面负责,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并认真实施:
(2)设立专门机构或配备专人负责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3)适时分析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制定、完善事故应急预案;
(4)及时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保证设备登记率达到100%;
(5)按期申报特种设备定期检验,保证定期检验率达到100%;
(6)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7)特种设备隐患整治率达到100%。
3.3预警信息采集
质监分局要完善特种设备动态监管系统,及早发现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1)逐步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网络。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安全监察机构为主体,积极发挥专职执法机构、检验检测机构、大型企业和社会力量的作用,及时掌握特种设备安全状况。
(2)逐步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信息化网络。建立相关技术平台,包括重大危险源辩识系统,事故隐患预警系统,安全状况评价系统,举报系统等,保证预警支持系统的信息传递准确、快捷、高效。
3.4预警行动
当以下事故发生时,应当做好启动本预案的准备;
(1)化工企业爆炸、停电、火灾事故;
(2)地震;
(3)游乐设施停电、火灾事故;
(4)暴雨(雪)、大风(沙尘暴)、雷电、冰雹、霜冻、大雾等气象灾害;
(5)其它可能引起特种设备事故的灾害性事故。
质监分局接到可能导致特种设备事故的信息后,及时确定应对方案,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并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必要时,及时报告区指挥部。
4.应急响应
4.1事故报告
(1)特种设备发生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或者业主应当立即报告区指挥部办公室,并及时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区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应尽快核实有关情况,立即向区指挥部报告,同时向区应急办报告。
(3)事故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或者业主)、联系人、联系电话;发生地点及时间,设备名称;事故类别,人员伤亡及事故概况。
4.2分级响应程序
(1)特种设备较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开展自救。
(2)质监分局报告区指挥部启动本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4.3现场指导协调的主要内容
(1)根据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区指挥部办公室协调有关应急救援机构,开展救援工作。
(2)组织有关专家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工作,提出救援方案,制定防止事故引发次生灾害的方案。
(3)针对事故引发或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提出防范措施和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和建议。
(4)区指挥部办公室协调事故发生地相邻地区配合、支援救援工作。
4.4现场紧急处置工作程序及要求
(1)对事故危害情况的初始评估,先期处置队伍赶到事故现场后,应当尽快对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做出初始评估,包括事故范围及事故危害扩展的趋势以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等。
(2)封锁事故现场。严禁一切无关人员、车辆和物品进入事故危险区域,开辟应急救援人员、车辆及物资进出的安全通道,维持事故现场的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
(3)探测危险物资及控制危险源。根据发生事故的特种设备的结构、工艺特点以及所发生事故的类别,迅速展开必要的技术检验、检测工作,确认危险物资的类型和特性,制定抢险救援的技术方案,并采取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的扩大,消除事故危害和影响,并防止可能发生的次生灾害。
(4)建立现场工作区域。应当根据事故的危害、天气条件(特别是风向)等因素,设立现场抢险救援的安全工作区域。
(5)抢救受害人员。及时、科学、有序地开展受害人员的现场抢救或者安全转移,尽最大的可能降低人员的伤亡、减少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
(6)设立人员疏散区。根据事故的类别、规模和危害程度,在必要时,应当果断迅速地划定危险波及范围和区域、组织相关人员和物资安全的撤离危险波及范围和区域。
(7)清理事故现场。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清洗、化学中和等技术措施进行事故后处理,防止危害的继续和环境的污染。
4.5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参加应急抢险救援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装备齐全各种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设备,事故现场应当在专业部门的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事故现场应当开辟应急抢险人员和车辆出入的专用通道和安全通道。
4.6群众的安全防护
根据事故发生的特性和应急救援的需要,提出事故周围居民和群众疏散的建议由当地人民政府下达人员疏散指令。
4.7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
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质监分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事故调查组,在进行救援的同时,开展事故调查和现场取证,进行事故分析,提出事故调查处理意见。
4.8应急救援结束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由区指挥部宣布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结束:
(1)死亡和失踪人员已经查清;
(2)事故危害得以控制;
(3)次生事故因素已经消除;
(4)受伤人员基本得到救治;
(5)紧急疏散人员恢复正常生活。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理
应急救援工作紧急调用物资、设备、人员和场地所发生的费用,按有关规定由有关单位负责。
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必须由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准的有资格的单位,对特种设备进行全面检修,经检验合格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对严重损毁,无维修价值的,使用单位应当予以报废。
特种设备事故中,涉及到毒性介质泄露或者邻近建筑物倒塌损坏的,应经环保分局和区建设局检查并提出意见后,方可进行下一步修复工作。
5.2事故调查报告
事故调查工作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事故调查,并提出调查报告,由所在地政府批复,并报上一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5.3应急救援工作总结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质监分局应当及时进行总结分析,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6.保障措施
6.1技术储备与保障
(1)质监分局应当根据我区特种设备的分布特点,建立相应的专家组。专家组成员由当地的检验检测机构、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大专院校、科研单位、行业协会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专家组应当定期召开会议、对国内外近期发生的事故安全进行研究、分析。专家组应当积极开展与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有关的科学研究,参与起草或修订完善本地区的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方案。
(2)质监分局应针对多发事故特点,制定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置制度。
6.2宣传、培训和演习
(1)质监分局要做好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等知识的宣传教育。
(2)质监分局要组织或者督促有关部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开展相关人员的应急培训、演练,不断提高应急救援综合素质。
(3)质监分局应当组织或者督促有关单位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演练结束后,应当对演练情况进行评估、总结,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6.3监督检查
质监分局应当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有关部门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制定应急预案及演练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附则
7.1预案管理与更新运
质监分局应当将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报区政府审批,并报市质监局备案。
预案应当每两年或者在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评审和更新。
7.2奖励与责任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质监分局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进行总结、分析、吸取事故教训、及时进行整改,并按照下列规定对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奖惩;
根据*安办[2*]27号文件精神,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活动”的通知》(国办[2*]32号)和市委办有关文件及区政府办[2*]57号文件,结合我镇近期安全生产存在的隐患问题,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排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即组织开展一次以“三项治理”即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以及民爆器材、特种设备、中小学校、建筑施工、旅游景点、高边坡、水库塘坝、河堤和危险区域的安全状况进行一次深入的监督检查。
二、切实抓好隐患排查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3月31日,龙升工地高空作业坠落事故,造成一人重伤;5月19日,自主创业园工地漆工在操作台坠落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以上事故的沉痛教训,足够使我们引以为戒。各村、镇直单位、企业在接到通知后立即组织本单位有关人员,认真抓好高危行业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的隐患排查,尤其是重大隐患整改落实情况,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情况,事故查处及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等。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要果断停工停业限期整改,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并将排查结果书面汇报镇安委办。
三、切实抓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全面开展一次对烟花爆竹批发和销售环节的安全隐患排查,坚决取缔无证经营,查处三无产品。销售网点严格做到专柜摆放,杜绝危险源,确保经营安全。
四、切实做好危险化学品监管。一是要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贮存、使用企业进行检查。二是继续强化醋酸专项整治,防止醋酸酐流入非法渠道。
五、治理露天矿安全隐患。全面开展镇内开采石矿、河场企业的整顿,根据《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要求,整改高架头掏采、扩壶爆破等问题,按规定定期检查采场工作边帮,定期监测露天边坡稳定性,遇有断层、岩石节理裂隙发育、岩层倾向与边坡面倾向相近时,制定落实防止边坡塌方滑落措施。
[关键词]应急预案;体系;救援;风险分析;应急响应及处置;应急物资;应急队伍;培训;演练
中图分类号:U69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20-0099-01
前言
建筑施工业是危险行业之一,水上施工作业更是属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地点离开陆地,参与船机及人员相对较多,由于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不确定性和目前行业生产力水平的限制,水上施工安全事故发生后,容易发生比较严重的后果。为了能在水上施工安全事故发生的紧急关头采取有效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必要的应急救援行动,避免或减少事故造成的船机损害和人员伤亡,施工单位应在项目实施前根据其特点编制相应的水上施工安全应急预案。但由于各施工单位管理模式和生产规模有所不同,对编制应急预案的理解和水平有所不同,编制的预案存在针对性不强、可操作性差、覆盖面不全、相互衔接不畅、可读性差等常见问题。本人根据编制某工程水上施工安全应急预案过程中的一些体会,主要谈谈施工单位水上安全应急预案编制中应注意的几个方面,以期能给今后类似项目的应急预案编制提供一些参考。
1 依据明确、体系完善
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作方针的一项要求,须遵循有法可依、有理有据的原则。施工单位编制的水上施工安全应急预案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满足行业规范的标准,按照上级部门总体应急部署,体现水上施工安全应急救援的特点,正视自身的应急救援能力。主要编制依据有《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还应参考工程建设所在地海事部门和其他政府相关部门的管理规定,符合相关部门的监管要求。
施工单位编制的水上施工安全应急预案体系应由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成,该预案体系应根据建设单位的总体应急预案要求,充分考虑施工水域的气候、地理、水上搜救力量和水上突发险情等实际情况来编制,应覆盖施工现场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同时,施工单位编制的水上施工安全应急预案也是企业以及建设单位总体应急预案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必须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编制预案中应明确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和应急救援处置小组,对分散的资源进行重新组合和优化,明确应急反应的组织机构、参加单位、人员及其职责,确保预案启动时,应急救援过程的各个环节和岗位都有相应的人员去落实和实施。特别针对水上施工参与船机相互分离和离开陆地的特点,除了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部门负责人应编入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外,还需充分考虑到作业船舶船长和施工作业班组长在各自工作区域中起到的负责作用,可将其编为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员,并赋予相应的职责。同时对于各施工船舶,应分别成立相应的应急救援处置小组,组员可考虑覆盖所有作业人员,接受在施工单位项目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并开展一定的技能培训和演练工作。
2 分析风险、措施针对
风险分析的目的是明确应急的对象,需要考虑实施项目的特点,积极开展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工作,并根据其结果充分和全面地考虑,使得编制的应急预案能够覆盖到所有紧急情况,并制定针对性的应急反应程序和切实可行的应急处置措施。对于水上施工安全应急预案的编制来说,除了需对专业施工内容开展危险源辨识和风险分析之外,还应对施工水域的地理环境、水域特征、气象条件以及外部救援力量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曾经发生过的水上突发事件,将其分门别类,分析其诱因,识别未来可能发生的水上突发事件,合理划分水上突发险情等级,针对不同类别和级别的水上突发事件,制定不同的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来应对。
水上施工安全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到施工船舶的自航能力,受恶劣气象影响后果以及施工船舶作业过程中的碰撞、搁浅、失控、溢油、火灾等事故,通过对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针对性的编制不同的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包括预防和应急措施,同时还应体现水上安全事故发生后信息报告、应急响应程序,明确现场有关人员应当遵循“迅速、准确”的原则,及时报告,并根据各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采取针对性的应急措施。
3 评估资源、保障到位
编制水上施工安全应急预案应对现有应急队伍、应急船舶、装备等应急能力和应急资源进行评估,包括应急人员的技术、经验和资历,以及应急设施、设备、装备、物资等情况,查找需求和不足,在评价与潜在风险相适应的应急资源和应急能力的基础下,量力而行,根据水上应急特点、船机及人员情况,选择最现实、最有效的反应策略。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施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建立相应的应急队伍,应急队伍包括若干小组,应根据分工不同,细化各小组职责,包括的主要组别应有:通讯联络及后勤保障组、技术保障组、安全和物资保障组、现场医疗救护小组及现场应急抢险组等。预案中应详细对应急物资的名称、数量、储存地点、保管人和检查情况作出说明,明确应急保障经费来源和用途。通过建立应急队伍和储备应急物资,为事故发生后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提供了人员和物资保障。
4 开展培训、加强演练
编制水上施工安全应急预案要语言简洁、通俗易懂,层次结构清晰,具备相当的可读性,便于水上事故突发时应急组织成员的理解和使用。应急预案后,施工单位要及时开展培训工作,有计划地结合预案内容,对作业人员广泛地开展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解读预案中的要点,使每一位应急人员能够熟悉、掌握预案中与其承担的职责和任务相关的工作任务、程序和标准,提高在不同情况下实施救援和协同处置的能力。
水上施工安全应急预案编制中应明确应急演练的内容和频次要求,施工单位应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和预案特点,模拟事故开展桌面演练或实战演练,检验预案的合理性和实际操作过程中的可行性和有效性,评估应急人员的技能和整体配合协调情况,分析培训需求,发现存在的问题和缺陷,从中找出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改进的地方,为预案的修订与更新提供必要的
5 结束语
安全是企业的生命线,安全管理的成效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至关重要。应急预案作为安全管理重要的一部分,在编制是应考虑到全面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可读性、完整性、衔接性的原则,突出事前预防和预警、事后及时响应处置,才能真正地减少事故发生,控制事故蔓延、降低危害后果,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参考文献
[1] 韦柱志,浅析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J],安全生产与监督,2011(02)
[2] 尹益君,施工企业综合应急预案常见问题及改进措施[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1(07)
一、工作目标
在**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基础上,全面排查各建筑施工工地存在的安全隐患,狠抓治理整改,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管理机制,为实现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主要内容
在继续贯彻落实**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有关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各开发、施工企业、各工程项目部在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内容包括:
(一)贯彻执行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以及市政府、市建委和县政府近期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情况。建筑施工企业施工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取得情况;工程建设手续办理情况。
(二)工程的总承包企业、分包企业及监理单位等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各职能机构、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实施和监管情况。
(三)建设单位按照《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发[2006]177号)支付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经费情况;施工单位把安全生产经费专款用于安全防护用品的购置和安全防护设施的落实等情况。
(四)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施工现场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四口、五临边”、高边坡、龙门吊、塔吊及卸料平台等重要部位的安全防护与管理符合标准规范的情况;施工作业人员人身安全防护、劳动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五)对容易导致事故的重大安全隐患、重大危险源,进行分类建档、制定处置方案、落实防范措施等情况。
(六)基坑支护、土方开挖、模板支撑、起重机械安装和拆除、脚手架搭设、爆破施工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及方案审查论证、执行情况。
(七)事故报告制度建立落实情况,有无漏报和谎报瞒报情况;对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要求,认真汲取事故教训,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和落实整改情况。
(八)企业落实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保证经费情况;对新进场工人的岗前培训和三级安全教育情况;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九)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预案体系,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应急救援的人员、措施、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订完善及演练情况。
三、实施步骤
(一)**年2月至4月为第一阶段。结合正在开展的建筑安全检查督查工作,围绕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做好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一是研究制定内容具体、重点突出、可操作性强的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工作方案,并严格实施,及时查找隐患、消除隐患。对暂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要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一对一”监控;二是针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及节后建筑施工特点,加强监督检查,严格安全管理,切实把好建筑工地恢复生产安全验收关,将安全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为广泛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二)5月至9月为第二阶段。结合建筑工地文明施工专项整治工作,围绕汛期和北京奥运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一是针对汛期、高温天气建筑安全生产特点,重点排查存在滑坡、塌方、泥石流威胁的建筑工地,建立完善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等各项措施。同时,做好建筑工地防暑降温工作,努力改善一线施工人员的生产生活环境,确保安全;二是以迎接北京奥运会为契机,深入开展建筑工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督促工程项目参建各方健全安全生产预警监控制度、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制度、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等,对本工程项目进行认真排查、反复巡查,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10月至12月为第三阶段。针对四季度施工高峰期及冬季气候特点,深入推进隐患治理。一是坚决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操作、违章指挥等行为,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切实起到震慑作用;二是督促各单位做好冬季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落实防冻、防滑、防火、防触电等工作措施,确保冬季施工安全;三是认真开展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回头看”活动,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工作措施,建立健全政府、企业两个层面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实现隐患排查治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四、总体要求
(一)为切实加强我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治理专项工作的领导,我委成立以建委主任为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相关科室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建委安管站。各开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各工程项目部要高度重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专项工作小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层层落实工作责任,狠抓措施落实,切实推动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
(二)大力开展宣传活动。围绕“治理隐患、防范事故”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加强舆论宣传,广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做到专项工作在全行业深入人心,最大限度地鼓励和发动广大企业员工积极参与。县建委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对专项工作做得好的大力宣传,对存在问题较多或存在重大隐患的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各企业从开始阶段就要按照有关要求,认真检查、仔细排查和认真治理,确保专项工作不走过场。各开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要加强巡查,特别在全国“两会”、汛期、“奥运会”期间、四季度等重要时段,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到位。县建委要加强监督检查,对检查不落实,整改不彻底,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进行督促整改,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