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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将立足于中国古城墙景观的各要素,将其放置到当前城市设计的大背景中,先分别从古城墙的构成要素进行分条论述,进而简述在城市设计领域中环境景观的主要构成要素,而后将列举我国知名古城墙于景观元素利用的具体情况,在城市构建功能方面予以重点阐述,最后将以西安明城墙作为案例对象剖析景观元素在设计中的具体运用。
1 中国古城墙之构成要素
1.1 城 墙
“城墙”一词因“城”而来,古代其为“纳民”之意,城墙的修筑主要是为了“纳民”,所以在古城墙的实质含义上,其代表了古代城墙的防御系统,当前城墙所代表的已经不仅仅是建筑实体,更多的还包含城墙建筑周围的历史景观和环境。从一开始为了抵御外敌入侵掠夺,其呈现出封闭的带状,后经几千年时光的雕琢,经过墙体包砖、门洞结构、瓮城的增设以及城楼的加筑,逐步形成完善的建筑体系。在此“城墙”作为建筑实体,一般代言词为“城垣”,是整个防御系统中最为主要的部分,集阻止、掩护、据守等作用于一身。城墙的高度不但考虑到居住者的安全因素,而且其磅礴雄伟的气势亦是国家的象征。
1.2 城 楼
一般而言,载负城楼的城墙叫做城台,而居于城台之下的是城门,城台上边就是城楼,高耸出众的城楼,其代表的将是整座城市的门户,能够帮助引导城内居民的出入,属于城市空间景观中的研究起点。而城楼上所负载的城门和城台,将影响着城市道路的整体布局和城市中心的布置。当前古城楼得以保存的很少,大部分是由于城楼的木结构容易焚烧毁灭,此外其木料引人注目而难以保留。
1.3 城 门
城门位于城台之下,宋代及其以前的城门洞口主要呈现梯形或圭角形分布,但为火攻留下了不少隐患。后来在元代出现了圆形的券门,连同圭角形洞门齐用,后来明代采用砖券门洞,才从本质上解除了火攻存在的问题,城门主要是城墙的门户,同时也是沟通内外城的关键所在,其修筑和数量的设置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整座城市的道路规划建设。
1.4 护城河
由于古代城市的选定地址一般都需要考虑到交通和饮食的日常需要因素,因此都会临水而居,一般来说水源就是城市的生命线所在,因此护城河作为一座城市的河道组织,一般直接利用江河修筑或是将江河进行改道或改造。一般护城河都会和城墙相互依偎,合称“城池”,而护城河在防御外敌入侵方面具备显著的意义,护城河上一般有吊桥,吊桥的存在和升降都是为城市管理者所把控的。
2 城市设计中环境景观之构成要素
景观设计所追求的是营造整体的空间环境,景观要素主要是指构成景观的各种元素或是其组合,主要可划分为自然和人工要素两种。而自然要素主要有水体、植物以及山石等,以塑造其相异的姿态、色彩、质地和线条外貌形成多样不同的景观;而人工则是以人为塑造为主的元素,即景观建筑和景观小品,一般代指建筑后期有人为的设计和包装。由于城市设计当中景观设计目的主要在于展现出自然美的魅力,因此设计过程中需要不断对现实的具体意象进行提炼,所以必须糅合人工和自然两类设计模式。城市设计中糅合自然景观和人工景观可以形成道路景观、建筑物景观、绿化景观、光照景观、声音景观、水景观和大气景观等不同的景观群。
3 城市设计中古城墙景观元素之利用研究
3.1 我国知名古城墙概况
明代南京的都城墙于1366年兴建(图1为平面示意图),完工于1386年,迄今为止有700多年历史,全长约33700km,高度在20m以内,顶宽在10m以内,采用条石及特制的城砖造成,山水合一且规模极其宏大,已然成为我国古代在城垣建筑史上不可遗忘的杰作。南京作为我国古代的六朝古都,明城墙见证了六朝兴衰,同时也见证民族崛起的全过程,并且还会瞩目于未来的历史发展。其艺术价值不单具备了普通城墙的城池景观,而且其建造设计过程中充分注重了与自然景观山水的糅合,造成而今明城墙生生不息的动力之源,其也反映了当时建筑的工艺水平、审美特点及艺术风格。当前南京的古城墙大部分已经得到政府的青睐和利用,先后透过财政拨款以及社会集资的形式,修复了从太平门到解放门等多处城墙段。
开封古城墙是当前发现的规模仅小于南京古城墙的第二大城垣,全长14.4km,虽然在战乱时期屡次遭受了火攻和水患的灾难性毁灭,但是至今仍然被较好的保存着,经历1200多年的历史,城址也没有移动,成为了开封历史文化古城的重要标志,结合了当地的民俗文化和历史精华,具有很高的艺术鉴赏价值以及文化价值。而开封古城墙最为有特色的是其城门的具置能够反映我国古都的传统格局,城内街道都是采用东西或是南北走向,呈现出井字形格局的交通线路。
西安古城墙中最为著名的便是明城墙,其历史及当前的结构内容可漫溯到隋朝时期,而后经唐长安城的修建,以朱雀大街为中轴线使得左右得以平衡对称;明朝时期经朱元璋下令高筑城墙,修建护城河以环城,使得西安的明城墙仅次于同时代建造的南京和北京城墙。其中护城河沿岸进行过大规模的绿化,作为通济渠绿化的项目之一,其两岸都栽有柳树,形成环城状的绿带,使得西安周边环境得到美化,而且还可以利用城内的水域进行水产品的生产养殖,取得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丰收。
3.2 古城墙景观元素在城市构建之功能分析
这里首先要讨论的是公共性定位的问题。城市雕塑艺术集中而突出地体现出一座城市乃至一个国家和民族古往今来、时空转换之中的历史风貌和文化精神。它们作为一座城市特有的气质和与市民大众共同生息、奋斗、交流之历程的伴生物和象征物,构成了城市公共空间中闪耀着人本主义光辉的亮点,它们以艺术的手法凸显出人性化的原则,将市民的公共意识,民众的能动性,民众的情感和创造性标立于世。此间,城市雕塑艺术在营造城市视觉形象和艺术氛围的同时,把城市生动和精彩的社会活动与市民的城市生活经验和情感予以交融,使得城市的优秀文化传统和公共精神潜移默化为市民大众的自觉意识。由此可以得出现代城市化进程中,城市雕塑具备的公共性特征,它们分别是展现公众丰富的情感生活,是对公共精神内涵的形象流露;作为文化特色展现的平台,彰显着城市各个层面的精神风貌,为大众对城市的解读提供了条件;直观的展现形式,增强了大众认知的积极性,拉近了作品与观众之间的距离,让彼此的交流更加密切;独特的艺术感染力在提升大众审美的同时,培养和激发他们的民主意识和公共参与意识,有效提升市民大众的整体素质。城市雕塑作为公共艺术的一个分支,其对公共性的体现是最为明显的,因此应该通过对城市雕塑公共性的定位来确定其最终的主题和内涵。
其次,是体现适应性的问题。城市雕塑与环境的完美结合是城市雕塑所追求的目标,也就是强调城市雕塑的创作过程中必须体现适应性原则,从而确保创作出的城市雕塑在充分展现艺术魅力的同时也传达出浓厚的地域性特色。这里的适应性大致可以概括为文化的适应性、形式的适应性、材质与色彩的适应性、人的生理及心理适应性四个大的方面。
文化的适应性:城市环境有三种类型:历史文化环境、城市人文环境、城市自然环境。其中,有两个都是关于文化的,可见城市雕塑必须把对文化的适应性放在第一位。
首先,从城市雕塑的立意上,就应该考虑如何体现一个地域或一个城市的历史文化内涵和人文背景,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题材的选取:可以通过表现该地域(城市)曾经发生的历史性事件,进行艺术再现,比如西安玉祥门外的《张骞出使西域》(图1就是以历史事件为题材进行创作的。这样的题材做成雕塑作品,效果直观而且有气势),亦可选择地域、民俗文化艺术题材。
代表性符号的艺术装饰:每一个历史时期会有这个时期特有的装饰纹样形成特定的风格,如商朝特有的饕餮纹、夔龙纹等,还有唐朝的建筑屋脊装饰(如鸱吻)和清代的风格就大不相同。这些都说明,一个历史时期都会有它代表性的艺术装饰风格,将不同时期的装饰元素运用到雕塑的设计中,会赋予雕塑以某个时期的独特风味。同理,不同的地域也会有不同的艺术风格,它们不同的代表性艺术符号传达了各自迥异的文化气息,在为特定地域设计雕塑时,“符号语言”也是不可忽视的一项重要表现手段。例如,当代雕塑家蔺宝钢教授为榆林火车站广场设计的石鼓景观小品(图2),就充分利用传统的造型及装饰元素,还利用了当地民俗艺术(剪纸艺术)对中国传统大鼓进行了艺术再现,从地域文化气息的角度,使雕塑与地域环境更加协调。
雕塑主题形象与时代的对应性某一特定的场所,要表现某一时期的文化,其主题形象必须与整体环境的氛围相一致。比如西安的大唐芙蓉园,整个游园是要再现唐代的风采,其间设置的雕塑,尤其是人物雕塑,必须富于唐代人物的特征,才能与整体的唐代风格相映衬(图3)。
形式的适应性:城市环境中的雕塑,其外在形式是观者最直观的印象,因此,雕塑的形式也应与周围的环境相协调,才能使得雕塑与环境结合得更加完美。比如上海外滩东方明珠广场上矗立的一座放大并以全新材料再现的“大日晷”雕塑(图4),其设计来源于古老的计时仪器――日晷,而在东方明珠广场这样一个现代化味道十足的现代广场上放置一个传统形象的日晷肯定是显得异常突兀的,不能很好地与现代环境相适应,而作者却将传统的日晷变形并且利用了现代感十足的钢架结构制作了一座现代版的日晷,这样就能很好地和现代广场的氛围相协调了。
材质与色彩的适应性每一个环境都会产生一种自然的氛围,这是有诸多原因的。比如一个纪念性或历史性的场所,整体就会形成一种历史沧桑的感觉,就好像是它自身的自然属性一样,这就给雕塑的设置提供了一个天然的大背景,就像画一幅风景画一样,大的色调和氛围已经出来了,自然而然画面的主体也就赋予了与整体色调相和谐的因素。雕塑的设计中一定要考虑整体环境的色调和氛围,与环境相适应,雕塑就应该从自身的材质和色彩上做文章。这就需要了解材质和色彩本身所反映出来的特征,比如,青铜和花岗岩一般给人以历史积淀的沧桑感,它就适合于制作纪念性、历史性的雕塑;不锈钢本身颇具现代感,放置于工厂、商业街、现代广场等环境中就比较适宜。色彩也是同样,在我国,一个充满民俗风情,热烈喜庆的商业街,就比较适合用激情四射的大红色(也是中国的传统色彩)来装饰雕塑,或是一些视觉冲击力较强的色彩,都可以加以利用。皮影戏(图5)就是一座材质与色彩综合运用较好的例子,这是在西安大雁塔北广场东侧的“戏曲大观园”中放置的一座雕塑,该雕塑用现代彩钢再现了传统皮影戏的表演场面,使得传统艺术有了现代感的表现形式,材质符合广场氛围的需要,同时色彩和创作题材也均符合民俗风味,与整个环境十分协调。
人的生理、心理适应性:城市环境中的雕塑通常被纳入为公共艺术范畴,所以,在设置雕塑时往往要考虑公众的参与性和互动性,这就要对人的生理和心理有一定科学的把握。如现代的商业步行街环境中设置的雕塑,尤其是组雕,他们的间隔距离就要充分考虑步行者的生理数据。据生理学的常识,人的愉快步行距离一般为300m左右,尤其持物行走者,步行200―350m便想休息,所以步行街中每组雕塑之间的间 隔以200m为宜。另外,人们对公共雕塑往往有一种想触摸、玩乐的心理,尤其是孩童,所以,一般放置在公共场合中的雕塑,一定要做到有足够的亲和力,这样才能充分调动观者的参与性,使得雕塑本身与环境也同样具有亲和力。
第三,是主题性表达的问题。在中国这个特定的国度里,对艺术品的内涵往往是比较看重的,所以,雕塑作品,尤其是放置在城市公共空间里的雕塑艺术,人们往往关注最多的就是其主题性的传达,通俗地说就是这座雕塑要告诉大家一个什么样的思想内容或是表达一个什么样的内涵。这就要求雕塑的立意必须明确,并且要符合当地的民风民俗以及这个城市的特点,否则如果这座雕塑不能为这个地域的大众所接受,那么它就很难在此“立足”,即使设置完成之后,也难免会有被拆除的危险。因此,景观中雕塑设置的立意问题是十分重要的,一般从地域性和时代性两方面去考虑。
首先,是地域性。雕塑的主题性取决于艺术家对这一地域的理解和认识,它应该是来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是对整个地域文化的高度凝练和概括,只有如此,才能充分体现一个地域文化特色的魅力所在。
其次,是时代性。“每一个时代的艺术都会烙上时代的印记”,艺术品是脱离不了时代的,任何人都超越不了时代的局限性,同样,生活在每一时代的人只有将自己所处时代的精彩之处表现出来,才能被这个时代所认可,公共艺术更是如此,所以雕塑的主题性必须以时代为背景,才能传达出华丽的乐章。
关键词: 主题公园;航海文化;自然生态;景观规划
中图分类号:TU98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4)01-0116-02
0 引言
我国的主题公园开发起步在20世纪80年代后期,是市场催生的产物。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国内旅游热的兴起,使庞大的国内旅游市场被启动。当时的旅游供给远远不能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旅游需求。正是在这种情况下,我国的主题公园开始从萌芽状态转入全面发展。
主题公园是具有某种主题的模拟景观公园,其内的游园形式及内容均围绕此主题展开。主题公园类型丰富,包括各种森林公园、动植物园、地质公园、温泉公园、文化公园、海洋公园、历史文化公园等。基本涵盖了科学、历史、文化、生态、游乐等门类。国内的航海公园还处于起步阶段,除小窑湾航海主题公园外,目前只有两个航海公园正在筹建中。所以本项目顺应了国内主题公园的发展趋势,将旅游发展与城市发展结合在一起,注重对资源的利用和环境的保护,发展前景广阔。
1 小窑湾航海主题公园的项目概况
小窑湾商务区位于大连金州新区的环小窑湾区域,与金石滩国家旅游度假区规划用地界线相接,北临双D港产业园区与电子信息园,西靠大窑湾保税港区。航海主题公园位于商务区的南端,西靠滨海路,东临小窑湾海域,项目占地34.36万平方米。基地属于填海用地,沿岸环境优美,生态资源良好,拥有不可多得的岸线优势。总体地形属于西高东低的走势,场地内平均绝对标高为6米,东侧临海的防浪坝高度在4-5米,百年一遇的潮位高度为3.03米,两侧滨海路的绝对标高在6.3-7.2米。
2 航海公园景观设计的价值与目标
2.1 促进小窑湾国际商务区的的建设步伐 小窑湾航海主题公园是依托小窑湾国际商务区的发展趋势提出来的,公园建成后,将为小窑湾国际商务区提供配套的城市绿地景观,提升商务区的环境形象,完善商务区的配套设施,有效的促进了小窑湾国际商务区的建设步伐。
2.2 传承大连航海历史文化,普及航海知识 航海公园建成后将成为大连城市发展的新地标、城市文化的新名片、休闲的新乐园,并达到具有科技感的新高度。大连三面环海,作为一座海滨城市,海洋文化历史悠久,航海公园内将设置一处以航海文化为主题的博物馆,系统的介绍了中国古代以及近现代的航海史,并详细展示了大连本地的航海文化,向公众普及航海知识。航海公园的航海主题表达以中国航海史为主,着重突出大连航海历史的脉络,使之贯穿整个公园,强调游人的航海体验,增强游人的参与性。
2.3 丰富居民的日常休闲娱乐生活 航海公园的建设将为周边居民提供大面积的公共生活和休闲游憩绿地,极大的丰富了居民的日常休闲娱乐生活。同时,项目的建设完善了大连金州新区城市功能,提升了城市整体形象。
2.4 改善城市整体环境 通过小窑湾航海主题公园的建设,可以达到对水体及其周边岸线整治的目的,提升现状自然环境的洁净度和宜人度。同时也合理利用了城市内部的自然环境,大大提升周边城市自然景观的融合度和观赏性,改善了城市整体环境。
3 设计原则
3.1 自然生态的原则 设计要以维护区域生态稳定和发展为基本目标,多采用大写意,小细节的设计意向;公园以自然、绿化为主,适当减少铺装面积。
3.2 因地制宜的原则 考虑地区发展的各个阶段和水平,营造城市绿地环境。最大程度应用乡土树种,多采用当地的材料进行施工设计。充分考虑使用过程中潮汐、海雾、盐碱等不利因素对公园的影响。
3.3 可实施的原则 滨水景观的建设要具有可操作性、实施性、建设性。公园建设分期分阶段进行,在周边用地未投入使用的阶段,尽量减少设置需要人工维护的场地及设施,多使用朴素的,耐久的景观设计元素,对于预留建筑用地采用绿化覆盖手法,减轻后期建筑施工对公园的破坏与影响,并在近期能够形成比较完整的公园形象。
3.4 零碳的原则 设计主旨是以生态和人为本基础,修复和重建当地生态系统,设计中运用了新型的可持续技术。并且,零碳公园很好的诠释了中国乃至当今世界所共同倡导的“低碳发展”的理念。同时,它向来访者展示了一种健康并可持续的生活方式。
4 景观规划设计内容
4.1 功能分区 小窑湾航海主题公园规划四个功能分区,由北向南分别为:航海展示区、中轴线区、航海文化区、沙滩娱乐区。航海展示区由公园绿地和航海博物馆组成,在公园绿地中通过各类航海雕塑以及码头的帆船模型等展示大连航海文化,并将于航海博物馆集中展示中国以及大连的航海发展历程,主要是向人们展示航海家的航海历程,描述了四大航海家的历史足迹。由于航海博物馆将在二期建设,未建成前场地设计以大面积的疏林草地为主,这样既预留了待建设的场地,减少了重复建设的工程难度与费用,同时也保证了公园前期使用的完整性。中轴线区位于小窑湾商务区的公共服务轴线延长端,是航海公园的主要轴线,由主入口广场,中轴广场和观海广场组成。主入口广场可以用来举办各类广场活动,主入口大门由大连港大连门提炼而来,中轴广场上依次布置了大连—中国—世界的航海主题元素,寓意航海公园作为门户窗口,向公众展示小窑湾作为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的风貌。观海广场设计世界地图与格林威治子午线铺装,以特色铺装来体现航海文化;设计海上看大连的公共码头和帆船停靠码头。航海文化区主要由大连航海史展示及码头广场组成,其中大连航海史主要有展示了船的起源、大连航海史介绍、世界航海及船舶之最、大连滨海风情。沙滩娱乐区为游人提供了各种活动的可能,使游人可以漫步沙滩,也可以进行沙滩运动。曲线形的滨海步道为公园增添了浪漫的气息;绿道系统连接四大航海家的历史足迹,使游人在休闲的同时,了解航海历史;基地南侧建设一处以航海探险为主题的大型游乐场和舰艇俱乐部,增强游人的参与性和体验感。
4.2 场地内的交通组织 航海公园的交通组织采用人车分流设计,除了紧急通道与后勤服务通道外,园内以人行为主,公共停车场与车行路线设置在公园靠近滨海路一侧。人行路线分为两线一道,两线分别为市民公园体验线,滨海观海线路,一道为全长2.3公里的绿道。因为航海公园为全开放市民公园,所以在出入口组织上本着便民利民的原则,最大程度的满足来此处游玩的市民的要求。园区内设置了4处生态停车场,提供大型旅游客车及普通机动车的停车位。
4.3 航海公园附属建筑设计 航海公园建筑设计将管理与为游人服务综合考虑,在地块中设置管理用房与厕所、淋浴等附属用房。因为航海公园属于分期建设,在投入使用的前期,考虑到人流及周边相关地块的人气聚集还得有一段时间,所以管理上不能投入过多的人力和财力,同时景观设计上也是强调自然生态的风格,航海公园常年会受到海风盐碱的侵蚀,避免使用金属等易受腐蚀的材料。因此在建筑立面的设计上采用朴素有质感的混凝土为主要材料,与周边环境相融合。
在人造沙滩的一侧,结合场地高差设计了具有特色的曲线式挡墙以及半地下服务建筑,建筑构思来源自海水海滩相接触的状态,采用双曲线的造型,技术上采用混凝土挂板,整个形态优美,与海岸完美的融合在一起。
4.4 绿道设计 场地内设置的绿道系统与小窑湾整体绿道相融合,并具有其独特的设计风格。其复合功能有:自行车租赁、小型零售点、导识系统等,规模面积:60m2,休息节点服务半径为100米,位于自行车道与人行道之间,场地用相对柔和的碎石铺设平整,简单设置了自行车停车位、座凳、垃圾桶等,保证服务功能完善。为节约成本,休息节点间隔设置了太阳能亭,为休息节点灯光提供能源。
5 工程难点与技术措施
5.1 零碳措施 零碳公园以生态和人本为基础,设计中运用了整套新型的可持续技术。并且,零碳公园很好的诠释了中国乃至当今世界所共同倡导的“低碳发展”的理念。航海公园在公园休憩处和停车场可以设置太阳能伞,太阳能伞不仅可以用来遮阴避阳,而且还能收集太阳能,为公园提供照明和动力。航海公园在建筑周边运用光导照明系统,通过室外的采光装置捕获室外的自然光,并将其导入系统内部,然后经过光导装置强化并高效传输后,由浸射器将自然光导入室内需要光线的任何地方。从黎明到黄昏,甚至是阴天或者雨天,该照明系统导入室内的光线仍然十分充足。
5.2 盐碱地技术处理 小窑湾为填海造地地区,土地多由山石、建筑垃圾等填海而成,自然条件较恶劣,四季多强风,或干旱或水涝或反盐碱或冻害,根据实测地下水位,航海公园需对设计标高低于4.5米以下的场地采用隔盐层植树技术处理。隔盐层植树即为了有效地控制地下盐分的迅速上升,可在树穴底层铺设“隔盐层”。适合做隔盐层的材料据观察炉灰以20cm以上为好,麦糠以5cm为宜;锯末树皮以10cm左右为宜,其他要适量,要注意隔盐层之上与根系之间要有保护性土层,以防烧坏根系。“隔盐层”以上用原土,重盐碱地换客土,利用优质土来保证生根、发萌。同时,作为有机物的隔盐层腐解产生有机酸形成。
5.3 绿化树种的选择与工程措施 航海公园绿化分为2界面4片区,其中城市界面绿化主要以草坪空间为主,作为与城市的分割线,既作为城市与公园的自然边界,也作为航海主题公园的背景。观海界面主要以草坪空间为主,形成观海的开敞界面,种植白三叶,以减少人工养护。根据不同的功能分区设计了各有特色的绿化分区。植物设计树种丰富,保持原冠形修剪,多采用适宜大连沿海种植的乡土树种,注意孤植与群植相配合,注重季相搭配,高低错落。植物的选用要求没有病虫害,上下截口位要做防腐处理。在植物的选择上临近海的区域需考虑抗海雾的树种,如龙柏、柽柳、白蜡等。为了保证外来树种的成活,在施工中对土壤进行了更换,先回填500mm黄粘土,种植草坪的表层土建议采用种植土或黄土+草炭土搅拌,经济适用。
6 结语
通过这次设计的经历,可以体会到滨海空间的设计并不是一个简单的过程,而是一个复杂多元的系统工程,从现状的地形地貌、区域文化、功能分区、工程技术等多方面综合考虑。设计中既要从宏观的规划框架上把握,更重要的是从现状细节上实施,处理好城市、滨海与游人之间的关系。项目建成后将成为东北唯一以航海文化为主题特色的自然生态公园,也将成为大连乃至全国以航海文化为主题公园的建设典范。项目的实施改善了大连小窑湾商务区的景观绿化环境,使周边居民感受“城市绿肺”带来的环境提升。
参考文献:
[1]刘福智.景观园林规划与设计[M].机械工业出版社,2005.
【关键词】建筑空间 建筑艺术
1.引言
建筑主要是通过其自身的的空间元素构成来展示出建筑的优美,而在设计建筑时,各个空间元素也是相互交融的,这样当人们身处于一个建筑中时,才会引起感官上的共鸣,同时也会感受到建筑的优美。建筑的空间元素主要包括了六种,分别是点状、线状和面状、光影、质感以及形体。因此如果要更好的了解建筑,就需要了解这些空间元素的构成属性。
2.空间与结构的组合
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技术的发展,人们对建筑功能有了更高的要求,建筑技术也有很大的发展。建筑空间是由物质材料从自然空间中围隔出来的,人们围隔空间最主要的目的就是满足一定的功能要求,还要满足一定的审美要求。就前一种要求而言,就是要符合功能的规定性。具体的讲所围隔的空间必须具有确定的量、确定的形和确定的质;就后一种要求而言,则是要使这种围隔符合于美的法则―具有统一和谐而又富有变化的形式或艺术表现力。只有把适用空间、视觉空间和结构空间结合起来,才能做到功能、美、结构三者的有机结合。
在建筑工程内部空间设计中,其主要依据就是该建筑的行使功能以及该建筑的行使目的。因此在展开实施建筑工程设计工作时,应当首先考虑该建筑建设的目的及其日后的功能,从而确定该建筑工程的空间形状。如教学场所、娱乐场所、竞技场所等,都是根据该建筑智能属性的不同来进行设计建造的。另外我国建筑工程内部空间形状也受建筑本体形状的影响,往往为了保持建筑工程实体的整体性、统一性以及艺术性,其外在形态与其内部空间形状都是相辅相成的。其设计按照建筑的特点,墙、顶棚、地面等实体部分通过空间外壳的形式出现,建筑的形体形状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出建筑的空间形状,也就是说建筑有什么样的外部形体形状,往往内部就会存在与之形状相对应的空间。但在办公楼、商场、图书馆等建筑中,许多房间由于功能特点对于空间形状并无严格的要求,这时在空间形状的选择方面表现出一定的灵活性。
3.建筑空间的构成要素的运用分析
3.1点状分析
在几何学中,对于点的定义是:在一个空间中的点用于描述给定空间中一种特别的对象,在空间中有类似于面积、体积、长度或者是其他高维类似物。大家都知道,点是最基础的,没有点就连接不成线,没有线就不能构成面,没有面就不能组合成体。因此,一切的事物,不管其形状大小,都是从点积累而来的。所以,点是空间组成的重要元素,也是最基础、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在建筑空间中,点具有向心力和凝聚力的作用,具体表现为:只要有一个点存在,它就可以使得周围其他空间通过不断的向着中心店聚集。以山西的平遥古城建筑为例,在堡寨的中心建有一个市楼,通过这个市楼的设置,将其置于堡寨的中心,而不是建筑的其他地方,所采用的原理就是依据的点的向心力和凝聚力的作用这一原理。通过在堡寨的中心建造市楼,对外能够有效地抵御外部力量的侵入,成为民众依靠的重心;对内能够对群众进行镇压和控制。如果在同一空间中,有两个点的话,就会连接成一条直线,有两个或者是两个以上的点,在点与点之间就会产生强大的吸引力,更多的点则会形成面,从而形成强大的力量,
3.2线状
在几何学中,对于线的定义是通过一个点任意移动所构成的图形。如果线在达到一定的宽度时,就会产生面;当线的粗度达到一定程度时,就会出现体。从这就可以看出,点、线、面之间的联系是非常紧密的。比如在进行窗户的设计时,排列成纵向或者是横向,都会形成一个“行”,从而带给人们一种平和、安定的感觉。
3.3面状
根据几何学的定义,面有两种产生方式,一是由密集的点来形成面,一是由移动的线来形成的面。当移动的线来构成面时,根据线的种类以及数理关系,可以分为有机形面、几何形面以及不规则的面。首先,有机形的面实际上是由一些线组成的,同时这些线之间不具备一定的数理关系,但是这样的有机面给人带来的却是一种朴素的感觉,从而使人产生一种秩序感。例如是在巴塞罗那的米拉公寓,就运用了有机形面,屋脊高低错落,墙面也是凹凸不平,但是正是这种错落有致的造型给人一种极其浪漫的情怀。其次是几何形面,由曲线或者是直线构成的,但是在这些曲线或者是直线之间有着一定的数理关系。同时也只有这样具有确定数理关系的线才可以构成一定的面。在几何形面中最简单就是三角形、圆形以及方形。例如是我国的苏州园林建筑,在设计屋顶时就把我国传统的坡顶景观进行浓缩,变成一个个拼接的几何图形,在实际中既不会减弱我国的传统建筑韵味,同时又具有一定的现代气息。
3.4形体
和其他艺术形式相比,建筑艺术的最大区别就是在于它能够凭着视觉、触觉和感觉感受到它的存在,它与人们的生活生产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在建筑几何体中,包括长方体、正方体、球体以及椎体等一些简单的形体,它们的外在形式能够使它们表现出不一样的个性。比如在金字塔的建设汇总,其外形是一个锥形,给人以直接、单纯的感觉,使人产生崇拜和敬仰之感。在拓扑几何形中,追求的是形体上的复杂、前卫、动感和活力。以西班牙毕尔巴鄂古根海姆博物馆为例,为了和“国际式”建筑呆板乏味的形式相区别,同时为了能够吸引更多的艺术爱好者,从而达到发展旅游产业的目的,它通过特异的结构、优美的造型以及新型的材料,从而增加建筑的特性。
3.5质感
在建筑空间结构中,需要对材料、结构等物理方面进行结构,从而才能使得建筑体现出其质感,一般常用的材料比如朴素的砖块、粗犷的石材、坚硬的钢铁、明亮的玻璃等。并且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一些科技含量更高的材料得以出现,丰富多彩的建筑材料,使得建筑能够产生更多的机理和效果。比如在我国的传统建筑中,一般都采用的是砖木结构,从而表达出轻盈、浪漫的感觉;在西方的而建筑中,采用沉重的石材以及粗犷的表情,显示出奔放的性格,,给人以出截然不同的感受。
3.6光影
由于光具有第四维―――随时间变化而变化的特性,它便可以产生具有戏剧性变化的建筑空间,甚至可以让一座建筑在一天之中出现多种视觉效果。光可以明确建筑的形体,使其凹凸有致,空间立体而有深度。光还可以使材质产生体积感,并使其颜色变得丰富而饱满。
4.总结
在建筑设计过程中主要使用的空间元素有点、面、线、形体、质感、光影等几种,在建筑设计的过程中将各种空间元素进行有效的结合,使建筑产生一种空间艺术效果。在当前的建筑设计的过程中通过不同空间元素的应用给了建筑不同的表现形式,增加建筑的主题和灵魂。不同元素的灵活运用给人们的审美带来了多样性和复杂性。
【参考文献】
一
“社会不是以法律为基础的,那是法学家们的幻想。相反地,法律应该以社会为基础”[1],因此,我们有必要先对萌芽时期的市民社会进行一番粗略考察。我们知道,近代西方市民社会的产生,是与所谓“民族国家”的出现有着密切关联的,而其直接源头,则是中世纪地中海沿岸兴起的大量城市。虽然最古老的城市是罗马时代遗留下来的旧城,、但更多的新兴城市则是开始于n世纪的贸易复兴运动的产物。[2]它们大多位于拜占庭帝国内,或与君士坦丁堡有联系,因而能充分利用东方贸易复兴的好处。[3]其中最重要的有威尼斯、阿马尔菲、米兰、卢卡、比萨、热那亚等。城市中最早的居民,是中世纪的“商人”。而“商人”(mercatores)一词的最初含义与“市民”(burgenses)一词大体相同,也包括手艺人在内。[4]为贸易是城市的经济命脉,手工业则为其提品。商人行会和手工业行会是最基本的经济组织,虽然带有浓厚的封建色彩,但也颇有近代资本主义垄断集团的意味。这些城市相继从封建领主手中获得相对独立的合法地位。首先是威尼斯,于1082年获得特权,在拜占庭帝国内免交一切关税。此后,又有比萨、佛罗伦萨以及北欧、德国境内的一切城市获得类似的权利。
城市最早的管理机构是全体市民大会和地方执政管辖区会议。前者很快为市政委员会所取代,而后者则演化为市政厅。取得独立后,各城市都纷纷颁布了类似于近代意义上的码宪法“性文件,如1293年佛罗伦萨《正义法规》、1111年《斯拜而特权》、1135年《马因斯》等。在”“之下,各城市都有自己的普通法,如《巴黎习惯汇编》、10世纪的热那亚城市法等等。[5]
至此,城市的围墙开始将自身与外面的封建领地隔绝开来,在其内部发展起一种迥然不同的文明形式。值得注意的是,与罗马帝国和古代东方作为行政控制中心的人为建造的城市不同,中世纪的欧洲城市完全是经济发展的自然产物,具有非常显著的典型意义。诚如马克思和恩格斯所说:“某一民族内部的分工,首先引起工商业劳动和农业劳动的分工,从而也引起城乡的分离和城乡利益的对立”[6],“城乡之间的对立是随着野蛮向文明的过渡、部落制度向国家的过渡、地方局限性向民族的过渡而开始的,它贯穿着全部文明的历史并一直延续到现在”[7].显然,中世纪城市的出现开启了西方近代历史之源,具有承前启后的重要意义。
二
著名历史学家A·古列维夫在《中世纪文化范畴》一书中写道:“与社会相对应的个人的地位,主要是由该社会的法律制度来确定和调整的;同时,个人在社会中的地位的实际状况也被反映在社会的准则和人们对那些准则的解释方式之中,从整体上我们可以说,一个社会认可的对法律的态度揭示了该社会对个人的态度。如果一个社会轻视法律,降低法律在社会关系中的作用,那么就意味着该社会轻视其社会成员的个人权利,另一方面,如果一个社会高度重视法律,在该社会中就必然存在它可依赖的保护人的生存的一定的安全保障。”[8]市民社会的性质决定了它不仅要重视市民的人身安全,而且必须有完善的财产保障体制,以及维护契约之可靠性、保证交易安全的法律规范,这些也是任何形式的市场经济得以建立的必要条件。中世纪的城市是否具备这些条件呢?
考察一个社会的法制化程度,不仅应该看它是否有足够的立法、完筹的司法体系和有效的执法措施,还应该了解该社会中人民对法律的态度。从这几方面综合考虑,我们发现中世纪的城市巳具备了法制化社会的基本条件。从现在巳知的最早的一部城市法—《比萨习惯与法律汇编》于1160年12月31日颁布开始,各城市都纷纷制定了自己的法典,其中较重要的有1242年威尼斯城市法、1250年波伦那城市法、1308年卢卡城市法、1330年米兰城市法和1335年佛罗伦萨城市法等等[9].这些法律的制定过程本身就反映出了市民们对法律的态度,“中世纪城市中的人们并不满足于继承前辈遗留下来的法律和习惯,也不甘于坐等君主的立法,他们经常地投身到创制更完备、更公平的法律的活动中去。许许多多的行业组织创制了自己的‘行会法’。还有一种重要的进展,就是人们基于共同的意愿组织了一种城市自治团体,有组织地与封建势力相抗衡,在自己的围墙内维持和平,保障基于法律的正常秩序。”[10]少在这些城市的“”中,我们可以发现一些令人惊叹的民主语句,例如,1293年佛罗伦萨《正义法规》规定:“完美的政府是由各行会代表组成并得到各行会批准的政府。”[11]如果不是考虑到行会内部那森严的封建等级秩序和学徒、帮工所受的残酷压榨的话,这种政府的确是连现代人也无法加以指责的。尽管存留有上述弊端,城市政体相对于封建领地上所实行的那种统治来说,其进步意义仍是不言而喻的。同近代资本主义政制相比,它所欠缺的也只是摆脱行会束缚的个人自由而已。正如马基雅维利所说:城市共和政体“既有好的法律作基础,又有好的规章实施法律,因而不必象其他政府那样,只靠一个人的品德来维持政权”[12].这样,城市自治社会实现了内部的平等,市民阶级成为一个独具特色的合法阶层。作为 “第三等级”,他们日益发展成为独立的政治力量,奠定了向资产阶级过渡的政治、法律及经济基础。
葛兰西在他的《狱中札记》中详细分析了现代资产阶级社会的市民阶层,他写道:“目前,我们可以确定上层建筑中的两个主要层面,一个可以被称作‘市民社会’,即通常称为民间社会组织的集合体,另一个则是‘政治社会’或国家。一方面,这两个层面在统治集团通过社会执行‘领导’职能时是一致的;另一方面,统治集团的‘直接统治,或指挥的职能是通过国家和’合法的政府‘来执行的”。[13]他还认为,资本主义社会最坚实的基础不是它的国家机器,而恰恰就是缓慢发展起来的市民阶层。这个阶层的内部结构不是靠伦理道德或等级制度来维持的,其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基本上是一种利益关系。马克思说过:“商品是天生的平等派”[14],“平等和自由不仅在以交换价值为基础的交换中受到尊重,而且交换价值的交换是一切平等和自由的生产的、现实的基础”。[15]在利益原则的衡量下,统治者的神圣光环消褪了。市民们为了维护自己的经济利益,毫不吝借武力,迫使统治者颁布维护市民权的法律,修改古老的习惯,使城市法发展成一套完善的市场经济保障体制[16].近代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关于“社会契约”的观念、评价政府“合法性”的思想,均根源于市民社会这一现实的基础。从中世纪城市市民反抗封建势力、制定法律、组织自治共同体的活动中,我们已经看到了这些理论的端倪。“市民阶级最不可少的需要就是个人自由。没有自由,那就是说没有行动、营业与销货物的权利,这是奴隶所不能享有的权利,没有自由,贸易就无法进行。他们要求自由,仅仅是由于获得自由以后的利益。”[17]他们不断为此而斗争,最终导致了资产阶级革命。
三
在论述中世纪文明史的任何文章中,都不能遗漏其中极为重要的一个方面:大学、教会及思想,在谈论中世纪城市及城市法时,这一点则尤为突出。如果我们不清楚波伦亚大学、巴黎大学,或多明我修会、法兰西斯修会在那时做了些什么,这种研究就必定是有极大缺陷的。由于教会和大学在那时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我们就把它们放在一起来探讨。
当蛮族部落在公元4一6世纪汹涌南下,摧毁罗马帝国那些曾经坚不可摧的城池时,他们几乎与此同时拜倒在耶酥基督的脚下。罗马的辉煌文明也得以在教会的卵翼下保存下来,其中也包括罗马法学。许多僧侣同时又是渊博的罗马法学家,他们把罗马法的因素散布到教会法和蛮族法典之中,对这一时期的法律起着潜在但又十分巨大的影响作用。“12世纪开始了一场伟大的运动,这场运动使知识的赐药所从修道院搬到城市。由于受罗马拉泰郎第三和第四两次会议(分别于1179年和1215年召开)救令的鼓励,教会办的大学又复兴了”[18].梅特兰称那个世纪(12世纪)是“一个法律的世纪”,“学生们从西欧的各个角落云集到意大利,好像那里发现了新的福音。到那个世纪快结束时,神学的地位衰落了,宫廷艺术也受到鄙视,塞尤斯和提修斯把亚里士多德和柏拉图的幽灵逐出校园,人们在大学里学习法律,而且只学习法律”[19].大学成了传播知识的中心,同时也是社会变迁最敏感的反映器和社会思潮最强有力的推动者。“这些学校中培养出了一批新的权力人物一毕业生。与凭藉门第和血统的贵族比较,这是中世纪城市产生的第二类贵族”。[20]多这批新贵们中间有很大一部分成为法学家或法官,还有一些进入市政机构,他们从罗马法中学到了市民社会最需要的东西一市民法(Civil Law),通过自己的立法和司法活动将其融入城市法的机体之中。以比萨为例,在1160年颁布法律之前,那里就形成了由三种法院所构成的司法体系,即习惯法院、法典法院和上诉法院。习惯法院(Curia usus)由5名法官组成,其中有l名必须由法律专家充任,法典法院(Curia Legis)有3名法官,都是法学家,上诉法院也有5名法官,其中2名是专家。此外,在市政委员会和市政厅中,也有许多受过法律教育的专业人士,他们的罗马法思想鲜明地体现到了1 160年法典之中。[21]难怪有人在谈到那一时期城市的法律状况时写道:“在政府宫廷内使用的法律规章要注意到法学家们以前起草的‘全部法律条文’。这是一种专业语言,但它指导着一切司法关系并保障着秩序:在一个管理良好的城市内,法律应得到尊重,违反法律的人将遭到严厉处罚。”[22]
12世纪,伊尔内留斯(Irnerius)第一个在波伦那(Bologna)大学讲授罗马法,他用的教材就是《法学阶梯》[23].维卡利尤斯(vacarius)在那里接受了罗马法教育之后,受泰奥伯德(Theobald)大主教之聘,来到牛津大学(1143年),讲授《法学阶梯》。他所留下的讲稿,成为我们研究那一时期法学教育状况的重要资料[24].当时,大学教授们传授法学知识的方法和体例完全遵循发掘出的罗马法之传统,例如,讲课的内容分为四部分:首先是导论,讲述法的起源及其性质,并用较大篇幅来介绍法律上的 “人”;第二部分,讲授“物”和遗嘱继承;第三部分涉及继承、契约以及准契约;第四部分则是关于债、准债、行为和犯罪等方面的内容。可见,那时的人们对罗马私法是极为偏爱的,因为它能直接满足市民社会的要求。通过法学家和法官们的不断努力,罗马法在城市中得到了极为充分的体现,古代的市民法也得以转化为中世纪城市的市民法。伯尔曼教授说:“近代西方法律制度在n世纪晚期和12世纪的出现是与欧洲最早的一批大学的出现密切相关的。在那里,西欧第一次将法律作为一种独特的和系统化的知识体亦即一门科学来教授,其中零散的司法判决、规则以及制定法都被予以客观的研究,并且依据一般原理和真理而加以解释,整个法律制度均是以这些原理和真理为基础的”[25].市民社会孕育出了自己的法律职业阶层,他们使法律得以系统化、科学化,并且从社会习惯和宗教律仪中脱离出来,开辟了西方法律史上的新纪元。
那时,教堂也从幽静的乡村来到喧闹的城镇,成为市民生活环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修士们开始向人们灌输隐忍、节俭、忠诚、守信等注重个人操守的思想,一场革命在教会内部隐密地进行。“确实,一种职业是否有用,也就是能否博得上帝的青睐,主要的衡量尺度是道德标准,换句话说,必须根据它为社会所提供的财富的多寡来衡量。不过,另一条而且最重要的标准乃是私人获利的程度”,[26]这种“新教伦理”早在宗教改革运动之前就已经悄悄地潜少、到人们的信仰之中,起着十分微妙的作用。多明我修会和法兰西斯修会中僧侣们表现出来的那种节制、诚信、虔敬精神对于早期资产阶级的影响是无法估量的,它为积累资金、信守契约、尊重法律、敬业勤俭的市民精神提供了范本。法律在市民社会中与其说是被遵守,还不如说是被信仰。因此,一种促进商品经济迅速发展的制度环境和人文环境便在城市中产生了。
迅速积累起来的财富使封建领主们眼红,他们的势力不断渗入市民社会之中。我们以上所阐述的只是典型的商业城市的情况,这种城市的存续时间很短,大约是从11世纪后期延续到13、15世纪。在此之后,大部分城市又落入封建君主的控制之中。但已经发展起来的资本主义因素却不会消逝,终有一天,它们以不可遏制的力量爆发出来了。
对历史的回顾有助于我们理解今天的现实,尤其是当我们面临一个前所未遇的境况时,到一种曾经处于这种境况之中的文明形态中去作一番巡礼,就更是必要的了。市场经济强调主体的独立、自由、平等,这些都最终归结为受法律保障的“权利”。正是在中世纪欧洲市民社会中,“权利”观念获得了滋生的土壤:人们在市场上交换的不仅仅是商品,而是对物品享有的权利;正是因为有了自主的权利,人们一可以通过契约来设立、变更或终止某种利益关系,甚至包括设立自治机构多市民们通过“权利”来与封建领主的“权力”相抗衡,并凭借两者之间的张力来维持市民社会的动态均衡。权利是法律的灵魂,法律则是权利的形式,这在城市法中已得到体现。正因为这样,市民们并不把法律视作一种异己的力量,而是积极地介入法律活动的整个过程之中。法制由兹形成,法学教育因之昌盛,市民、法学家、法官、政府官员之间形成了一种监督与激励的互动机制。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程中,这些因素都值得我们思考和借鉴。
「注释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6卷,第891页。
[2]〔美〕伯恩斯、拉尔夫著:《世界文明史》,罗经国等译,商务印书馆,1990年版,第2卷,第30页。
[3]《大不列颠百科全书》,中译本,台湾月青图书有限公司,1987年版,第3卷,第27.页。
[4]夏维中:《市民社会:中国近期难圆的梦》,《中国社会科学季刊》(香港),1993年,第期,第177页。
[5]由嵘主编:《外国法制史》,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122一123页。
[6][9]马克思、思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人民出版社,1961年版,第14一15页、第47页。
[7]〔俄〕A·古列维夫:《中世纪文化范畴》,庞玉洁、李学智译,浙江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175页。
[8][美]JosephR.Strayer主编,Distionary of the Middle Ages,Charles scriber‘s Sons,New York,1056.V.7,P,429.
[10][17]〔法〕R .c.van Caenegem,Legal History:A European perpective ,the Hamledon Press,London and Rio Grande,1991,P.127.
[11]〔法〕亨利·皮雷纳:《中世纪城市》,陈国洛梁译,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第19页。
[12]〔意〕尼科洛·马基雅维里:《佛罗伦萨史》,李活译,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178一179页。
[13]Q.Hoare等编译:《葛兰西<狱中札记>选》,伦敦,劳伦斯和维萨恃公司,1971年版,第12页。
[1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103页。
[1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197页。
[16]〔比〕亨利·皮朗著:《中世纪欧洲经济社会史》,乐文译,_卜海人民出版社,1,64年版,第49页。
[18][20]〔意〕卡洛·M·奇波拉主编:《欧洲经济史》,第1卷,徐漩译,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第70、71页。
[19]Pollock and Maitland,The History of English Law,2nd ed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68,V.I p.111.
[21]Dictionary of the Middle Ages,y.7,P.429.
[22]〔意萨尔沃·马斯泰罗内:《欧洲政治思想史》,黄华光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第2页。
[23]〔英〕Hermann Kantorowicz,The Glossators of Roman Law,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38,P.64.
[24]J.J .G. Alexander and w. T. Gibson: Medieval Learning on Literature:Essays Presented to Richard William Hunt,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76,P.257
[25]〔美〕,H.J.伯尔曼著:《法律与革命》,贺卫方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年版,第14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