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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我市财政监督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和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积极推进财政监督机制建设,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圆满完成各项任务。现将一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一年来,财政监督工作亮点多、力度大、成效显著
今年,我局财政监督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收支并举、内外并行、监管并重、统筹兼顾”的原则,开拓创新,勇于实践,财政管理工作成效显著。据统计,本年共组织检查人员人次,组成个检查组,对部门单位进行检查,较好地规范了财经秩序,净化了经济环境,充分展示了财政监督工作在维护财经法纪、保障财政资金安全中的作用,也充分展示了广大财政监督干部团结协作、开拓进取、干事创业的良好风貌。总结一下,特点有:
一始终坚持“促进经济好快发展”这一工作主线,实现了以监督财政收支执行情况为主,向更多地关注财政经济发展情况转变。在加强收支监督的同时,加大对宏观调控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等政策落实及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力度。如,我们按有关要求,有重点的选择涉及土地问题的项目进行检查,对土地收储交易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对耕地占用税等政策的调整进行监督检查等,在落实中央政策、保护土地资源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中,将房地产作为重点检查行业,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为规范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做出了积极努力。另外,我们还围绕着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加大对环境保护、节能降耗、科技创新等财政资金的检查落实。通过检查,不仅强化了资金的管理,而且保证了国家宏观政策的落实,促进了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二坚持“以人为本”,实现了以监督经济方面问题为主,向更多地关注社会发展和民生问题转变。关注市情民意,是我市今年财政工作的一大亮点。我们财政监督部门,适时转变,抓住重点,选择“三农、教育、卫生、社保”等财政重大支出项目,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开展了新农合补助资金审核工作,保障了这项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另外,我们对中小学校舍改造资金进行专项检查,对“三通”工程补助资金进行了检查。通过这些工作,既密切了干群关系,又增进了群众感情,较好的维护了广大人民的切身利益。
三提高监督层次和水平,实现了从查处违规违纪问题为主,向监督检查与加强管理相结合转变。我们发挥自身优势,坚持把监督检查与加强管理相结合,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提出加强和改进管理的意见和建议,使监督更好的融入管理之中。比如,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方面,我们对发现的会计核算、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一系列加强管理和深化改革的意见。我们要求每个检查组在提交检查报告的同时,应报送调研报告。为此,我们得到了很多有观点、有价值、有分析、层次较高的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依据,进一步提高了监督工作的层次和水平。
四集中财政监督力量,齐抓共管,实现从“小监督”到“大监督”的转变。通过整合监督力量,改变了过去专职监督人员各自为战、独木难支的状况,形成上下一盘棋,同唱一首歌的局面。从纵向看,我们加强与市局、各兄弟单位的配合;从横向看,在内部加强同相关业务科室的沟通和协调,增强财政监督的互动性。这些措施效果明显,为监督工作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也促进了监督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财政监督机制更加健全,财政监督基础更加牢固。
年初,局党组确定07年要将财政监督工作做实做细,使财政监督贯穿于财政运行的各个环节,实现动态全程监控。为此,我们加大投入,健全机制,进一步夯实了财政监督的基础,充分发挥了财政监督的作用。
一把财政监督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我们统一思想,把握形式,自觉运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工作,进一步增强做好财政监督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全面提升财政监督能力,努力开创财政监督工作的新局面。
二监督观念和方式上更成熟。根据上级会议精神和要求,我们统一认识、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拓展财政领域,形成“收支并举、监管并重”的工作格局。将财政监督工作和财政业务管理工作紧密结合,将监督融于管理和服务中,使监督与管理、改革、服务、调研相结合,突出时代特点。同时,将外部监督与内部监督相结合,发挥监督合力;创新监督方式,从检查型监督向管理型监督转变,最大限度的提高财政监督效率。
三加强队伍建设,强化监督基础。事业兴衰,关键在人。今年,我们在加强业务学习和政治学习的同时,开展“四种意识”和“四种能力”的学教活动。“四种意识”即全局意识、创新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四种能力”即调研能力、学习能力、依法行政能力、拒腐防变能力。同时,我们注意加强交流,一方面向业务科室学习相关业务规定,掌握新的政策;另一方面,走出去、请进来,学习其他先进地方经验,提高我市财政监督水平。
三.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检查。
内部监督检查是内部控制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的手段,是我们自身水平的自我检查和评价。加强内部监督检查,能及时发现和纠正财政管理和财政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保障财政资金安全。每次内审后局领导都要专门听取汇报,研究改进意见,拿出具体整改措施,做到监督精细化。在监督手段上,我们结合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手段开展工作,如我们采取了专职监督机构牵头,召集业务机构兼职内审员定期抽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形式等。在内部监督检查成果的利用上,建立问责制和监督信息反馈制度,让内部监督的成果真正体现到管理水平的提高上来。
总结一年来的工作,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差距,如财政监督缺乏权威性、及时性、有效性,财政监督的面窄,体系不够健全,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振兴财政的要求有差距,人员素质能力有待提高等。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明年,我们将在市委市府和济南市局的领导下,发扬艰苦奋斗的作风,按“一二三四”的工作思路开展工作。
“一”是以人为本,在监督理念、方式、手段上体现人本思想;在监督内容上体现关注民生和社会发展,加大对“新农村、教育、医疗、卫生、社保”等方面的监督力度。
“二”是两项重点工作,一是加强对财政政策实施情况的监督,规范政策执行行为,加强对涉及经济发展的重点支出的监督。二是加强对土地收入的监督,检
查土地征用是否符合规定,收支是否纳入预算,资金使用是否符合政策。
“三”是加强财政资金三性检查,即规范性、安全性、有效性的监督。
一、明确财政监督工作的总体要求
(一)明确指导思想。各级财政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重要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促进财政改革和完善财政管理,更新监督理念,突出监督重点,改进监督方式,重点加强涉及重大财税政策执行、财政预算执行、财政资金尤其是民生资金的安全、规范和有效使用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健全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相结合的财政监督机制,充分发挥财政监督在健全财政政策体系、深化财政体制改革、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推进税制改革、推进依法理财等方面的保驾护航作用,为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贡献力量。
(二)创新工作理念。坚持将财政监督工作贯穿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公共财政体系建设的财政中心工作大局之中,做到切实为大局服务,促进经济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坚持将财政监督工作贯穿于财政管理的体制、机制建设和改革的总体设计之中,围绕财政资金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从制度上实现财政权力运行监督制约自控机制,强化严肃财经纪律的源头治理。坚持将财政监督工作贯穿于财政管理全过程之中,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提高财政监督信息化水平,逐步实现对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的动态监控,促进财政管理和财政机关内部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三)确定发展目标。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明确今后一段时期财政监督的发展目标,切实将“三个贯穿”的财政监督理念贯彻落实到财政运行过程中,实现对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的动态监控,构建一个科学合理、系统全面、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监督工作机制。近期,要加强财政资金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监督,建立监督检查成果利用协调机制,实现以监督检查促进整改,以监督检查促进管理,以监督检查促进改革。要加快财政监督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监督工作质量和成效。要不断推进财政监督理论和制度体系建设。从长远发展角度,推进构建完善健全的财政监督机制,逐步建立起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紧密衔接、相互制衡、相互促进的财政监督管理运行体制,实现对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的科学、规范、有效监督和管理。
二、突出财政监督工作的重点内容
从现实与发展看,财政监督工作内容主要包括财政收入监督、财政支出监督、财政内部监督、会计监督等方面,重点做好“六个加强”。
(一)加强重大财税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各级财政部门要主动围绕财政在实践科学发展观中的主要任务开展监督检查。要关注促进自主创新、资源节约产业结构升级、深化体制改革等支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大财税政策的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国家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映并纠正财税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加强对国有土地收益、国有资产经营收益、国有资本收益等非税收入的监督,为完善法规政策提供第一手资料,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二)加强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健全完善财政运行全过程的财政监督机制。各级财政部门要充分重视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的监督,积极探索构建财政运行全过程动态监管机制。要推进监督关口前移,认真开展部门预算编制审核、重大支出项目审核、以及政策调研等工作,强化事前监督。要充分利用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监督检查信息与业务管理信息共享,做到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各业务主体间信息沟通便捷,逐步实现对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开展实时分析监控,及时发现并纠正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强化事中监控。要重视组织开展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事后检查,研究分析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以进一步修正完善预算编制和执行工作。
(三)加强重点民生资金的监督检查,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公共财政体系的要求,重点开展涉及民生资金的监督检查。要围绕“三农”、教育、科技、卫生、就业、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公共安全、企业破产等重点财政资金的分配和使用情况,认真组织专项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违纪问题,确保重点民生资金发挥最大效应。
(四)加强财政资金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监督,促进完善预算管理体制。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的工作思路,结合监督检查,选择一些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同时各方面管理基础较好的专项资金开展绩效监督试点,探索尝试从项目合理性及实现程度、预算执行情况、资金使用合规性和合理性、财务管理状况等方面进行分析考评,促进完善绩效评价监督体系。逐步将绩效评价监督结果作为部门预算编制的重要依据,促进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体制。
(五)加强会计监督,规范财经秩序。各级财政部门要紧紧围绕国家宏观调控的目标和任务,通过每年选取部分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促进整顿会计财经秩序,规范企业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为国家宏观调控提供真实的基础信息。要进一步强化和完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与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有机结合的模式,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辐射作用,强化政府对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的再监督。充分重视会计监督审理工作,切实加大对违规企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处理处罚,依法严惩恶劣造假的会计行为。进一步改进检查方式,加强日常监督,并采取统一部署、上下联动等方式开展全面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扩大检查的规模效应和社会影响。
(六)加强内部监督,促进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快内部监督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步伐,充分发挥内部监督在健全管理制度、堵塞管理漏洞、保障财政资金安全、保护财政干部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内部监督的重点是财政部门业务机构的工作质量,包括是否按照法规政策开展工作,工作程序是否健全有效,财政资金分配使用是否合规合理。要通过“金财工程”统一信息平台,逐步实现监督检查信息与业务管理信息共享,做到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各业务主体间信息沟通便捷,实现网络监控,降低监督成本。要进一步规范检查工作程序,引入责任追究制度,增强内部监督的权威性和威慑力,严格整改制度。省级财政部门要加大对省以下财政部门工作指示力度,推进建立财政系统的内控机制建设。
三、改进财政监督的组织实施
地方财政监督工作要取得成效,关键在于领导重视和狠抓组织实施。各级财政部门要重视加强和改进财政监督的组织实施工作。
(一)明确工作职责。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是财政管理工作的三个方面。财政监督是财政部门内部各业务机构的共同职责,专职监督机构和其他业务机构必须共同发挥监督作用。业务管理机构负责履行财政资金日常监督职责,要配合专职监督机构搞好监督检查,重视将专职监督机构的监督成果运用于管理制度的改进完善之中。财政专职监督机构在财政监督工作方面负有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统一汇总等职责,具体包括:牵头研究设计和制定财政监督的制度办法和工作程序,建立健全“统一计划、统一组织、统一程序、统一复核、统一处理、统一考核”的监督工作机制,形成财政监督整体合力;同时,财政专职监督机构又具有独立开展财政专项监督检查的职能,通过组织开展各项监督检查,发现和反馈财政管理和政策执行中的问题,依法处理处罚各类违规违纪问题;此外,财政专职监督机构对其他业务管理机构履行日常监督管理职责情况还负有再监督职责。
(二)创新方式方法。要注重事前调查审核、事中跟踪监控和事后专项检查相结合,监督审核与政务公开相结合,合规性监督与绩效性监督相结合,加强对财政运行全过程监督。要注重监督实效,坚持将检查与调查相结合,处理问题与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相结合,为完善决策、推进改革、加强管理服务。
(三)推进信息化建设。首先要实现信息共享。根据“金财工程”的总体设计,财政业务信息系统要充分考虑监督工作的需求,做到设计上有接口,浏览上有权限,运行上有监控。要积极研究开发监督检查软件,充分运用信息网络技术开展对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质量的实时监控和跟踪分析,促进监督检查工作点与面的有机结合。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积极与当地税务、银行、国库等部门联网,逐步实现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升监督信息化水平,提高监督工作效率。
(四)注重沟通协调。在外部关系协调上,要正确处理好与审计、纪检监察、税务、证券监管、金融监管、国有资产管理等相关部门的关系,统筹兼顾监督资源,防止部门职能交叉重复,建立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在内部关系协调上,要重视发挥财政专职监督机构的作用,注意协调专职监督机构与业务管理机构间的工作关系,建立起相互配合、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的监督工作协调机制。通过联席会议等多种形式,及时沟通情况,共同研究解决问题。要注重与当地专员办密切协作,通过适当组织联合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合作与交流,共同做好财政监督工作,促进形成整个财政部门内部纵横联动、齐抓共管的监督格局。
(五)加强成果利用。要在加强内外沟通与协调的基础上,切实提高监督检查成效和监督检查成果利用水平,通过计划协商、信息共享、协同执法等多种形式,促使财政执法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构重视和利用财政监督成果,发挥财政监督提升财政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和财政干部“两个安全”的保障作用。
四、注重依法监督
(一)加强法制建设。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快财政监督法制化建设进程,提高财政监督的法律地位,建立健全财政监督制度体系。推动省级人大和政府重视财政监督立法工作,制定出台财政监督条例或监督检查办法。各级财政部门要根据《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修订完善财政监督工作程序规范,制定修订财政监管业务工作规章和程序性监管办法,完善规范各类检查文书。
(二)坚持严格执法。首先要规范执法。各级财政部门在实施财政监督过程中,要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职责和手段,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按法定程序检查处理和处罚。其次要严格处理。对查出的重大违规违纪问题要依法严格处理,将处理事与处理人相结合,严格个人责任追究。要研究制定完善案件移送制度,对不属于财政部门职权处理的案件,要及时移送有权机关依法追究责任人员党纪政纪或法律责任。第三要追踪落实。要建立健全财政处理处罚的追踪落实制度,对被查单位执行处理决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查相关单位认真整改落实,建立健全严格财政监督工作秩序的长效机制。
(三)注重科学监督。各级财政部门要注重依法监督、科学监督,坚持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坚持科学实施、严格实施,要追求以较小的成本(人财物投入)取得较大的监督成效,要追求可量化效果和不可量化效果的有机统一,加强对财政监督成果的绩效评价,注重监督工作效率和效益。
五、加强财政监督机构队伍建设
各级财政部门要适应财政管理的需要,借鉴部分省市的先进做法,逐步增加专职监督机构人员编制,规范监督机构名称。各级财政部门要在干部培养、办公条件、工作经费等方面给予必需的保障。机构建设相对薄弱地区的省级财政部门必须要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各省(区、市)财政部门要加大对各地市和县级财政监督机构队伍建设的指导支持力度。要重视加强财政监督干部的学习和培训,逐步建立一支知识结构合理、业务熟练、政治坚定、政策把握能力较强的财政监督队伍。要注重培养财政监督干部对财政监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敬业精神和创新精神,增强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创造力。
六、深化财政监督理论研究和信息宣传
(一)加强财政监督理论调研既是财政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提高财政监督机构队伍素质的重要手段。各级财政部门要重视财政监督理论研究,认真总结财政监督工作规律,用监督理论指导监督实践。要紧密结合监督检查工作的实际需要,有计划地组织开展重点课题调研,丰富财政监督理论研究成果。要增强调研的针对性和前瞻性,力争出精品,务求得实效。要高度重视调研成果的转化和有效利用,充分挖掘调研成果的价值,提高理论成果的利用率,提升财政监督工作层次。
(二)各级财政部门要通过多种渠道加强财政监督信息宣传,树立财政监督的良好形象。要树立为民监督、透明监督的观念,注重与媒体的沟通,增强对外宣传的主动性,广泛利用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体渠道监督检查信息和查处公告,促进财政监督信息公开;要采取综合性公告与案例性公告相结合、惩处违规违纪行为与树立正面典型相结合的方式,扩大财政监督的社会影响力,为财政监督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要重视提高信息简报的编写水平,通过多种信息渠道反映财政监督工作成果,交流工作经验,使社会各界了解财政监督,理解财政监督,重视财政监督,支持财政监督。
七、切实加强工作指导
关键词:财政监督;惩防结合;机制
中图分类号:F8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0)03-0016-02
一、强化财政监督理念,完善监督检查机制
科学的理念是正确行动的指南。从各地和我们以前的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实践来看,往往重事后检查轻事前、事中监控,重突击检查轻日常监管,财政资金重分轻管、多头监督和重复监督现象严重,财政部门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备等等,这在某种程度上严重地影响了公共财政体系的构建和财政资金运行的质量。为此,近两年来,我们谷城县财政监督局在坚持与时俱进的基础上,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将强化财政监督理念作为转变工作方式的着力点,逐步从注重资金分配轻监督问效向“预算、执行、监督”三位一体转变,从注重事后检查向“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检查”全过程的监督转变,从注重对外监督检查向内外监督检查并举转变,从监督与管理脱节向贴近管理强化监督转变,树立了把“财政监督与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财政改革与财政管理相结合”监督理念,寓监督于管理之中,从而建立和完善了我县的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的监督体系。如在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中。为构建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检查相结合的财政监督运行机制,我们尝试对部分财政专项资金进行全程跟踪问效:首先同业务股室联系,对项目单位报送的项目计划进行了审核;项目开工后,派专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项目进展情况、资金拨付、使用情况进行考核,监督拨款单位按项目进度拨款,建设单位按项目预算安排使用资金,对违反规定使用资金的,一经发现。立刻通知拨款单位停止拨付资金,并及时追回被截留、挪用资金;项目全部完工后,会同有关专家对项目效益情况进行评估,为今后项目建设总结经验。
财政监督的宗旨,是谋取财政效率最大化,从而达到公众利益的最大化。因此,我们还将财政监督工作与财政精细化管理工作结合起来,加大财政监督执法力度,将财政政务公开、打造“阳光财政”作为监督检查的常规机制来抓实抓好,做到了“五项公开”:一是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公开。政府每年花了多少钱,怎么花的,都要细化到一定程度,形成统一的综合预算和决算报告,在人大会议上作汇报。在新闻媒体上公开,提高透明度。二是政府采购公开。对采购事项要公开招标,对采购目录要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J二及时向社会,对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标准应当公开,采购人在采购后,应将采购结果予以公布。三是专项资金使用公开。对涉及到群众切身利益的“两免一补”、粮食直接补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等财政专项资金,要公开所有资金的发放标准和每位受益人的领取情况;对农业和新增中央投资计划项目管理,要公开项目工程预算和资金使用情况,在项目区张榜公布,以便群众监督。四是编制人数公开,防止有的单位靠在编不在岗、死亡不注消、调出不下编、留职不停薪、虚报工资表、冒领养老金等手段长期向财政伸手,甚至采取欺骗手段套取财政资金、吃空饷的现象发生。五是非税收人公开。对非税收入的法律依据、项目、标准、范同要公开,对执收执罚部门的财政收入返还数额也要公开,必须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对返还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从财政监督的源头出发,实现了对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的动态监控,确保了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有效性和公平性。
二、严格财政监督程序,规范监督检查行为
1.加强监督检查的制度建设。按制度、按程序开展工作才能使财政监督的规范管理有章可循。因此,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和丁作需要,我们不断健全和完善各项监督检查制度,制定了《财政监督检查人员行为规范》、《财政监督人员岗位职责》、《财政监督检查“六不准”》等规章制度,用制度来约束规范检查人员的行为,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从源头上预防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2.细致做好检查前的准备工作,制定检查方案。在每次实施专项检查前,我们结合所要检查的内容收集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具体资金管理制度,整理被检查单位的会计报表、专项报告等基础资料,加强与局内部业务科室的协调配合,由业务科室提供财政专项资金的相关文件和拨付数额,然后根据检查资金的具体情况,制定检查方案或提纲,明确操作步骤和方式,使每位检查人员充分熟悉相关法规政策和被查单位的有关情况,明确检查的要点、难点和切入点,做到政策清、情况明、检查有深度、找准问题所在,确保每次检查不走过场,力争达到检查的目的。
3.严格规范监督检查程序。监督检查行为要规范,行政执法检查批准文件、检查通知、持证检查、检查审理和处理决定都必须按规定的程序进行,这是依法行政的要求。为完善财政监督方式和手段,规范检查工作,保证检查质量,我们严格按照省市财政监督局的规定和县委、县政府的相关要求,对所有的检查项目采取呈报县政府批准,再对被检查单位下发《行政执法检查通知书》和《财政检查通知书》,在检查中要求检查人员根据检查内容翔实记录检查的具体情况,做到边检查、边记录,提高监督检查的工作质量。在检查处理阶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据财政部《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出具检查报告,通过与被检查单位交换意见、审理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的落实、检查资料的归档等几个环节完成整个检查丁作。
4.处罚与服务相结合,巩固财政监督检查成果。财政监督最终的目的是要“以监促管”,要为财政管理服务,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服务。监督检查是手段,服务是根本目的。我们在检查工作中,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的会计信息质量、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及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等方面的问题,分清情况按三个层次来处理解决:一是要加强财政执行能力,严把处罚关,按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严重违规违纪单位给予财政经济处罚,以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二是对确因对政策掌握或会计人员业务操作处理不当导致的违规违纪问题,本着规范财政财务收支行为,提高财政管理水平的目的,向被检单位下达整改措施、调整账目、完善内控制度等处理意见,并主动帮助他们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从根本上提高这些单位遵纪守法意识和财务管理水平。三是将被检查单位存在的财政财务方面的问题及检查处理情况向其主管部门、财政分管职能科室进行反馈,让相关部门、科室了解掌握财政资金在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便于加强管理或改进,也使其清楚监督检查工作的目的,从而支持监督检查工作,进而形成监管合力。
三、深化财政监督职能。加强财政执行能力
为拓展监督领域,深化监督职能,我们还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与时俱进,内外结合,把握财政监督重点,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树立了“大监督”观念,完善惩防体系,为公共财政监督体系的实现作出了有益的探索:
一、预决算公开工作
根据财政部的文件精神,财监科协调国库科、预算科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预算和2017年度决算公开有关数据的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圆满的完成了任务。
二、组织我县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工作
2019年对县净源污水处理厂和县浩峻财务有限公司进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对县净源污水处理厂应计未计固定资产12,950.00元的问题给予及时的纠正处理。
根据有关的财经法规,帮助单位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提高财务核算水平,针对被查单位存在的管理薄弱环节和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方面问题,我们及时提出各项具体意见和建议。
三、开展了《财政部关于加强和规范财政支持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监督工作的意见》的工作
根据文件精神,监督检查科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为加强基础财政监督队伍建设,充实县乡两级财政监督力量,强化扶贫资金一线监管,由乡镇财政所指派专人负责扶贫资金监管工作,并组建工作群,方便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关于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实施效果的监督检查工作
按照文件要求,主动与税务部门沟通协同,建立统筹协调、分工明确、信息共享、责任共担的工作机制,组织120余家企业在县集中学习文件精神,讲解填表要求,汇总调研报告,圆满的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共同推进减税降费政策有效落地。
五、认真负责地做好迎检工作
我科积极协调安排,配合业务科室,与业务科室“并肩作战”服务于检查组,尽十二分的力做好被检工作。此次检查我们不仅从制度和管理的角度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进行调研分析,而且积极总结在贯彻落实国家政策和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监管方面的有效做法,促进加强和改进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六、整理汇编各类资料,做好财政监督基础工作
2019年我科迎检及检查任务较重,检查资料相对较多,我们对每一次的财政检查资料进行梳理,并整理装订成册,及时归档。
七、建言献策,搞好优质服务
财政监督工作涉及各方面的利益,在工作中存在许多问题和矛盾,但是为做好我们的本职工作,我们在具体工作中注意方式方法,树立检查为财政管理服务的意识,工作主动热情,给来办理检查业务的同志创造良好的环境,在检查过程中,为被查单位加强财务管理建言献计,搞好优质服务,取得好评。
八、强化素质,加强纪律
我们完善了各项检查制度和检查纪律,不断加强自身素质,工作严于律已,按照财政监督检查的要求办事,自觉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时刻保持头脑清醒,不该吃的不吃、不该拿的不拿、不该去的不去,确保自己清正廉洁。
(一)完善监督检查制度,规范财政监督管理
1.完善执法检查制度。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调整出台了《财政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财政局执法权限》,明确了区财政局执法责任和执法权限、局领导执法责任、行政执法科室和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
2.规范监督管理。一是将财政监管检查工作纳入目标管理,明确专职科室和业务科室的财政监管职责,监察科负责制定财政年度检查计划,协调财政监督工作,督促检查计划落实。业务科室结合职能工作,强化财政资金监管,负责按计划实施年度检查和上级财政部门对口处(室)布置的专项检查,形成了财政监督工作人人有责的工作局面。二是强化专职监督。监察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定期开展预算执行情况、财政资金运行情况的检查,重点检查面达到有预算管理职能的机构数量的30%。监督的范围涵盖财政收支以及预算的编制、执行、调整、决算的全过程。三是整合监督资源,密切与区监察局、区审计局联系工作,沟通信息,拓宽监督渠道。
(二)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1.扎实开展专项资金检查工作。一是按照区委财经领导小组第二十二次会议的相关要求,对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区财政局、区审计局相关业务科室抽调18人组成6个检查小组,对全区19个区本级、4个街道办事处进行了检查,对预算收入是否及时入账、是否严格执行支出预算、是否按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是否严格遵守财政、财务制度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并对单位存在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进行限期整改,切实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扩大内需及灾后重建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会计信息质量、银行账户管理情况等进行了检查。三是对年教师绩效工资、社区用房建设、办案补助经费、小流域治理经费、家电下乡以及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管理改革经费等等项目进行跟踪监督,进一步规范了资金管理。
2.贯彻落实“小金库”治理“回头看”工作。一是按照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安排了我区“小金库”治理“回头看”自查自纠工作,并向市治理办上报我区“小金库”治理“回头看”工作自查阶段总结报告。二是委托中介机构抽调注册会计师组成检查小组对我区单位开展重点检查。三是做好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四是对社会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小金库”治理工作,做好协调和业务指导工作。
3.配合相关科室开展我区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救灾基金等专项检查工作,并按时上报重点检查报告。
(三)夯实监督基础工作,促进规范化服务
1.进一步规范内部财政执法。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财政检查工作办法》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在执法中严格按财政检查程序实施检查,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