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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校合作的意义
现代教育理论认为:大教育包括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其中,家庭教育是基础,深刻影响人的一生;学校教育是主阵地,是家庭教育的强化,是连接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枢纽;社会教育是延伸,是对整个教育链效果的深化和检验,三个方面紧密配合才能实现教育效果的最优化。在学校和家庭紧密联系形成教育合力这一问题上,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提出了指导性建议:“学校和家庭不仅要一致行动,要向儿童提出同样的要求,而且要志同道合,抱着一致的信念,始终从同样的原则出发,无论在教育的目的上、过程上,还是手段上,都不要发生分歧。”
然而,目前我国家校合作的现状令人担忧――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脱节,教育职责不明确,教育方式简单重复,教育效果相互抵消,造成教育针对性不强、互补性不强、实效性不强等问题。由于学校是教育的专门机构,拥有科学文化知识的权威、教育方式方法的优势和教育评价督促的长处,因此,厘清学校在家校合作搞好学生思想品德教育方面的角色定位,增强学校在大教育协作中的作用,对于推动家校合作、提高教育效果,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家校合作的主导者
在现代社会,人的发展越来越依赖于学校教育,越来越决定于学校教育。学校教育主导着一个人学习、发展的重要阶段,对人的成长起着决定性作用。这首先是因为学校教育具有较强的目的性。学校是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的专门机构,是培养社会所需要人才的专门机构,其一切活动都是围绕培养人而有目的展开。学校教育与社会需要总体是一致的,学校内部各方面的教育在影响在基本目的上是一致的,这种一致性往往能形成较大的教育合力。其次,学校教育具有较强的系统性。学校教育具有计划性和组织性,不是自发无序的。在教育教学中,学校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教育目标、教育内容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培养人才的规格也具有相对的确定性。
以上这些原因,明确了学校在家校合作中的主导地位。这具体体现在:学校在家校合作的目标确定方面,一般具有建议培养方向、调整培养目标、引导人才规格等作用;学校在家校合作的框架形成方面,往往具有主动设计、积极构建、适时调整等作用;学校在家校合作的流程控制方面,大多具有积极引领、把握节奏、控制进程等作用;学校在家校合作的内容选择方面,大多具有提供素材、精选课题、给予辅导等作用;学校在家校合作的结果把握方面,一般具有过程监控、效果评价、主动反馈等作用。因此,学校在家校合作中,能够切实把握人才培养的方向和规格,积极矫正家庭教育的价值取向和内容选择,不断影响家庭教育的效果。
当好指导者角色
由于大多数家长没有经过系统的、专业的教育学和心理学知识培训,在家庭教育中往往呈现盲目性和非科学性,不清楚教育目标,不懂教育的基本原则,不遵守基本的教育方法和技巧。更有甚者,有些家长干脆放弃了教育责任,把孩子教育责任全部推给学校。同时,学校是专门的教育机构,教师具有专业的教育教学技能,能胜任对家庭教育的指导工作。因此,学校要加强对家长的指导和培训,帮助家长进行科学、专业的家庭教育。笔者认为,学校的指导作用重点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引导家长重视身教,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所谓身教重于言教,学校要引导家长做学习型父母,形成积极向上的世界观和人生态度,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人才观,不断培养健康的个性和良好的心理,提高道德修养,从而为孩子输送正能量,树立好榜样。同时,学校要帮助家长树立教育信心,发挥亲情优势,提高家长的教育积极性。此外,还要帮助家长通过家长学校、家访、家长会、订阅家教报刊书籍等多种形式,学习有关青少年心理方面的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二是帮助家长降低过高期望,形成民主快乐的家庭氛围。父母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但如果违背了孩子的身心发展规律,就会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甚至造成家长和子女的感情对立。民主轻松的家庭氛围是家庭幸福、促进孩子身心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学校要积极指导家长逐步形成积极向上的家风,创设愉快、民主的家庭氛围。
三是帮助家长理解和尊重孩子。孩子是有情感、有个性、有独立人格,家长的教育方法必须符合孩子身心发展的规律,家长的主观武断往往会适得其反。民主的家庭教育方式可使学生既受到尊重,又得到保护。学校要帮助家长放下身段,尊重孩子,不要再用命令的口气跟孩子说话。家庭教育一定要建立在充分理解和尊重孩子的个性和思想自由的基础上,不能因为父母对子女有养育之恩和监护权,就可以随意干涉和限制孩子合力的行动自由、思想自由和正常生活。
【关键词】家校合作 农民工 策略
近年来,城市外来务工人员的逐渐增多,伴随而来的是他们子女的教育问题。民工子弟所在学校的家校合作状况也成为许多学者和教育部门关注的热点。
一、城市民工子弟学校家校合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归因分析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对家校合作的认识存在误区
从相关调查看,部分家长和教师都对家校合作的内涵缺乏正确而深刻的认识,实际上并未真正形成合作伙伴关系。从家庭方面来看绝大部分家长由于自身文化水平不高,并没有认识到参与学校教育是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他们往往认为孩子上学了就是学校和老师的事,再加上民工工作的不稳定性和工种的特殊性也往往无暇顾及孩子的教育问题,并不热衷于家校合作活动;从学校方面来看,一些学校和教师认为,家长的文化素养不高,并不懂得教育工作,真正让他们参与学校教育,反而会给学校的正常工作带来干扰。
2.家校合作没有系统性和针对性
学校没有把家校合作活动真正纳入到学校整体教学工作计划之中,活动没有明确的目的,家长参与不够积极。学校缺乏针对民工家长特点的家校合作活动。
3.家校合作缺乏双向交流,合作途径单一
家校合作是双向的交流活动,相互了解与相互配合是合作的前提与基础。但教师对民工家长配合教育的能力不信任,家长又对自己能力的不自信,在活动中始终以教师或学校为中心,占据主导地位,从而造成单向灌输的局面。与其他学校相比,民工子弟学校的家校合作方式比较单一,家长会与家庭联系本是主要合作方式。
4.家校合作的频率低,层次低
调查发现,民工家长普遍不愿主动与教师联系,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还是由于家长和教师沟通力度不够;从有关调查结果看,每学期家校合作的次数并不多,且活动多是浅层的。多数家长极少向学校传达自己的思想和看法,学校也很少向家集意见和建议,一般都是学校向家长发放“告家长书”。
(二)归因分析
1.认知层面
首先从学校方面来说,学校管理者以及教师对民工家长认识的不足是影响家校合作的重要因素。民工家长的受教育程度和文化素养普遍不高,不少学校和教师觉得无法与家长交流,即使交流,更多的是命令式的和布置任务式的。其次,家长普遍存在着家庭与学校“责任分离”的思想,家长也不愿意与教师联系,而孩子只要在学校里,便由教师承担一切责任。
2.经济层面
教育在很大程度上受到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家校活动也同样会受到经济条件的影响。
学校在家校合作中没有足够的资金投入,许多深度的合作项目将无法实施,家校合作也只能停留在初步阶段上了。
3.管理层面
健全的法规对家校合作的开展是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的。虽然我国法律法规对于家校合作也有一些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对家庭、学校和社会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做出了明确和具体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赋予家庭、学校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但是这些法律都没有明确家长参与学校教育的合法权益,没有规定家长参与学校教育的法定地位。除了没有法律保障之外,缺乏专门的家校合作管理监督机构也是导致家校合作程度不高的原因之一。
二、民工子弟学校家校合作对策研究
(一)加深认识 转变观念
首先,相关教育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民工子弟学校的家校合作工作。学校和老师一定要认识到民工子弟学校家校合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认识到民工家长在家校合作中的地位和重要意义,要化大力气研究这一工作的特殊性,找出民工子弟学校家校合作的规律和特点。要改变教师不愿和不主动开展家校合作工作而在教育工作中唱独角戏的被动局面。另一方面,家长要把参与学校教育看作是一种权力和义务。民工家长更是应该树立教育子女的信心,积极参与到家校合作的活动中,在活动中学习教育技能,积累教育经验。
(二)加强培训 创造条件
教育部门应该对民工子弟学校在职的全部教师提供有关家校合作方面的培训。让教师去研究家校合作关系中重要伙伴民工家长,更加了解民工学校家校合作理念,提高与民工家长沟通交流的技巧,掌握与民工家长合作的策略。同时,在明确家校合作目标的基础上,制定可行的家校合作开展计划,从学校的整体计划具体到每个班级的详细方案。尤其是面对民工家长时,更加要求教师能够有专业的技能引导这些家长参与到家校活动中。与此同时,开办民工家长学校,对家长进行指导,改变他们对家校合作的不正确看法,帮助他们编写家教指导手册,对家长教育孩子作简单的技术指导,帮助他们找到正确的家庭教育方式,同时督促他们提高自我的文化素养。
(三)拓宽渠道 丰富内容
1.改“家访”为“聚会”
很多民工家庭是住在一块区域的,针对这部分家庭,教师一次可以了解多个家庭,家访的地点也不用局限于住房内,可以统一约定于附近的一块区域,多个家庭共同参与,使得传统的“家访”变成了家庭与教师的小型“聚会”。这样也便于帮助这些家庭之间相互合作,相互帮助,共同促进一部分学生的发展。
2.变“家长会”为“交流会”
家长会可以为家长提供展示自己的平台,让家长向孩子们讲述自己切实的经历以及他们内心真实的想法,例如有些民工家长是从事新鲜蔬菜的贩卖工作,那么这些家长就可以和孩子们交流诸如如何保证蔬菜的新鲜,不同季节有哪些时令蔬菜等有关瓜果蔬菜方面的知识;再比如,从事建筑工作的家长可以向孩子们介绍楼房是如何被建造出来的。多给民工家长提供交流的机会,有利于培养他们的自信心,有利于增进学生、教师与家长三方之间的理解。
需要注意的是,在活动进行时,可能民工家长的语言表达方面会有不足,教师更多的是要鼓励和尊重他们。
3.换“作业记录本”为“家校动态录”
许多学校都让学生备有“家庭联系本”,但家庭联系本主要的用途只是供学生记录作业,并非是家长与教师之间的沟通“桥梁”,称为“作业记录本”应该更符合实际。其实,家庭联系本的作用很大,因为它每天都要往返于家庭与学校班级之间,倘若将其充分利用起来,将会是最有力的工具。因此,不妨将家庭联系本升级至“家校动态录”,让学生、家长和教师每天都写一些话,内容可以涉及多方面的,比如班级新闻,个人进步,家庭趣事,阅读感受・・・・・・既可以向家长随时通报班级动态,让教师了解学生家庭教育情况,又可以锻炼学生的书写,增进三方的情感交流。民工家长更是可以将自己的疑惑写在上面,教师尽可能为其解答。
4.从“手机短信”到“信息平台”
现实生活中,家庭与学校的现场交流会受多种因素的限制,特别是民工们的特殊工作条件。而将家校合作的方式与途径扩展到网络上,无疑是一种新的探索与尝试。学校可以开发协作互动与交流性高的校园网站平台,为家长交流开设专门的板块,让家长在网站上与老师甚至是孩子们交流,网站的信息量很丰富,便于家长和学生共同学习,而家长的回馈信息不但能加强家庭与学校之前的联系,也能促进教师教育教学工作能力的提高。在运用网络信息上,考虑到一些民工家长的文化水平,可以先对学生进行指导培训,然后由学生与家长互动,掌握这种方法。然后再让家长和学校老师互动,达到家校合作的理想效果。
参考文献:
[1]徐静.优化家校联系的几点做法[J].教师论坛,2005,(2).
一、家校合作的主体
1.学生
学生是家校合作的作用对象和目标个体,是家校合作的最终受益者。在家校合作的过程当中,学生的参与是很少的,因此常常被相应研究所忽略,但是家校合作的终极目的是为了学生的成长和发展,所以,对于学生这一主体的研究是不可或缺的。学生对自己学业成绩的满意程度、对自身的认识,学生与家长和老师关系的良好程度等因素,都能够影响家校合作的效果。如果忽略掉学生这一主体,那么家校合作的开展对于学生来说仅仅是“被合作”而已。因此,在本研究中,采用了比较大覆盖面的学生问卷以及访谈,用以增加研究的角度并且对家校合作的效果作客观的评判。
2.家长
学生家长是家校合作中的主动主体,对于家长而言,在教育子女方面,家长的关注面相比教师而言要小很多,具体到一两个孩子身上,家长的主动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家校合作的频度与效果。而且,学生的具体情况受到家庭的影响很大,特别是家长的意识形态、道德品质对于学生的各方面影响是巨大的。亲子关系对于家校合作的效果以及学生对家校合作的认同态度密切相关,而家庭经济条件、家长的受教育水平、家庭的和睦程度也会对学生产生巨大的影响。一方面,家长对学生不断关注和实施影响,学生的最终发展也反作用于家庭;另一方面,家长对孩子的教育需要专业和科学的指导,才能在有限的资源下优化教育环境,从而更有利于学生的发展。
3.教师
教师是教育教学技能的拥有者,是学校教育中作用于学生的主要影响主体。在家校合作当中,教师往往扮演着引导者的角色。教师与家长往往位于家校合作的两端,任何一方的主动程度都会影响到家校合作的成效,但是相比家长而言,教师在家校合作方面的主动性能够使得家校合作的覆盖面更广、效率更高。在很大程度上,教师是科学地进行家校合作的主要实施者,因此,教师的基本素养与家校合作的实际实施状况息息相关。要实现良好的家校合作,教师除了应具有基本的教育教学技能、正确的育人观念以及真心关注学生以外,还需要有较强的与人沟通的能力、一定的心理学知识和管理能力,并且最好具有一定的创造性,能够灵活地按照实际情况来进行调整。
二、家校合作的途径
1.面对面的交流
在教师与家长的沟通中,面对面的交流形式是最直观的,能够全方位地进行沟通,具有针对性,并且容易将复杂的问题条理化,再逐个解决。面对面的交流按照教师和家长的比例分一对一和一对多。一般情况下,一对一更能够发挥良好的沟通和合作作用,不论对增进了解还是达成共识都有很大的好处,然而一对一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所以并不是主要的家校合作方式。即便如此,许多教师和家长依然承认这是容易达到而且效果很好的方式,因此作为班主任的教师,一般每周都会和家长进行一对一的见面沟通,只是因为学生总数太多而显得覆盖面不宽。一对多的面对面交流往往是教师与具有同样特征的学生的家长进行小型的座谈,又或者是大小范围不同的家长会形式。基于见面约谈的优越性,并且一对多比一对一更能够节约教师的时间与精力,因此这是现在主流和最为实用的家校合作方式。各种约谈和家长会,能够抓住同一层次的学生特点,高效地就某一方面的问题进行合作,但是由于学生所固有的差异性,往往是范围越小、效果越好,而教师的工作量往往越大。在现今大班额的情况下,家长会容易泛泛而谈,也不容易引起家长们的重视,由此浪费了很多宝贵的家长与老师见面沟通的机会。所以现在的班主任在实际的工作中,除非是有重大的事情需要与全体家长集体沟通,日常事务更倾向于小范围的家长会或者是单独约谈。虽然增加工作量,但是由于效果较好,绝大多数班主任都没有计较工作量的问题,但是科任老师主动约谈家长的情况较少,还是要借助家长会才能与家长见面。
2.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包括写信、家校联系本、家长的各种书面建议以及校方的回复,等等。作为寄宿制学校家校合作的形式之一,书面形式有其独特的优越性。首先,书面形式的表达比较单向,因此沟通的各方能够不受干扰地就某一主题清楚地表达自己的观点,能够避免采用交谈的方式时因转移话题而导致某一问题交流解决不充分的情况。其次,人们在下笔时的思考往往比讲话时更多,因此书面交流更容易简要而深入。最后,由于书面写下的文字具有可阅读性和可反复阅读的特征,使得交流双方思考的空间更大,更有助于有效的合作。不过书面形式耗费时间精力也比较多,所以也比较取决于沟通双方的主动性。
因此,只有找到行之有效的方法,使家庭和幼儿园形成合力,才能在国际象棋启蒙教育中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一、开设家长课堂,让家长先学起来
要让家长在家中辅导幼儿练习国际象棋,前提条件是家长能够了解国际象棋,并且能够对弈。因此,我们在对幼儿开课之前,先要对家长“开课”。
1.请国际象棋老师对家长进行知识讲座,使家长了解幼儿学习国际象棋的好处;学校实施国际象棋教育的方式、方法;国际象棋教育所要达到的目标;国际象棋教学的时间、地点等;以及需要家长在幼儿国际象棋启蒙教育中所扮演的角色和要发挥的作用。
2.给家长上课。对家长进行国际象棋普及,使家长参与到国际象棋的学习中。并且提前把要给幼儿讲述的知识点讲述给家长,让家长可以在家辅导幼儿的国际象棋学习。
3.将此方法保持下去,在每一批幼儿学习之前,对家长进行知识讲座和上课活动,使国际象棋教育真正做到家园共育。
二、让家长进入课堂,与幼儿共同学习
定期开展家长开放日活动,让家长进入到课堂中。(1)可以更好地了解自己孩子的学习情况。(2)可以同幼儿共同学习,也可以提高自己的水平。(3)还可以对老师的教育教学方式、方法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从而促进教学水平的提高。
邀请家长参加幼儿园教学活动汇报和特色活动展示,把我们一个阶段的教学成果展示给家长,接受家长的检验。
三、把“作业”带回家,引导家长在家辅导幼儿学习
每一次课结束之后,都要通过短信或者纸条的方式,及时告知本次课幼儿所学的内容,以及幼儿在学习过程中的状态和幼儿的学习效果。然后根据幼儿的学习情况以及学习内容,给家长布置“作业”,让家长辅导幼儿对课堂上学到的知识进行巩固和提高。
四、利用网络平台,加强幼儿实战对弈
当幼儿学习一个阶段后,会有一定程度的提高,这时幼儿需要找更多的对手进行实战对弈,从而可以加强幼儿对国际象棋运动的理解以及自身的实战能力。
幼儿一直和伙伴、老师对弈、同家长下棋,久而久之会使幼儿对下棋失去兴趣。由于面对熟悉的伙伴、老师或家长,幼儿可能会形成固定的思维模式。这时,家长可以很好地利用互联网平台,让幼儿能够和更多的人进行切磋。在这个过程中,家长首先要控制幼儿的下棋时间,这有利于保护幼儿的眼睛。同时无论输赢,对幼儿要以鼓励为主,不要打击幼儿学习的积极性。
五、及时沟通,阶段总结,反馈幼儿学习情况
关键词:中美;家校合作;机制;差异
一、中美两国家校合作机制之差异
1.责任机制之差异
“合作机制,是指行为主体在合作过程中的内在运行方式,主要包括相互之间的关系和联系”。我国的“家校合作机制”是指家庭与学校在合作过程中的内在运行方式,主要包括家庭与学校之间的关系和联系;而美国的“家校合作机制”是指家庭、学校、社区三者在合作过程中的内在运行方式,主要包括家庭、学校、社区三者之间的关系和责任。
(1)我国家校合作的责任机制。我国家校合作尚处于初级阶段,家长与教师在教育观念方面还存在较大的分歧,家长与教师之间存在相互推卸教育责任和共育意识不强的现象。从家庭方面来看,部分家长缺乏参与学校教育的意识,没有认识到参与“家校合作”是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一旦孩子上学,有些家长就把教育孩子的责任完全推给了学校,从思想上放松了对孩子的教育。持这种思想的家长一般不会热心参与对其子女的教育。相反他们还会把家长参与子女教育看做是学校推卸责任,是学校无能的表现。而有些家长只盼子女成“龙”成“风”,过手关心子女的学习成绩,在学习方面愿意与学校配合,积极督促孩子做功课,而在其他方面却置若罔闻。还有些家长自称文化素质不高或工作忙碌而推脱没有能力或没有时间参与学校教育活动,这更是推卸责任的一种表现。
就学校而言,一些校领导和教师认为学校的职责在于教书育人,一旦父母将其子女送入学校,学校就要对学生们的学习和生活全权负责。学校的此种行为更加促使家长对其责任持漠视态度。而有些教育工作者认为家校在共同促进学生学业进步方面的合作是必需的,但如果家长进入校内干预学校日常运作和决策,他们则倾向于自我保护并产生某种程度的消极情绪,担心职业和形象受到挑战和威胁。还有些教育工作者认为家长一般受教育程度较低,文化素养差,不懂教育工作。反而时常给学校带来麻烦和干扰。由此可见,在实践中我国的“家校合作”由于家庭和学校的责任机制不明确,从而导致了“家校不必合作”、“家校片面合作”和“家校不能合作”三种局面。
(2)美国家校合作的责任机制。“美国家长在家校合作中承担着重要的职责,主要表现为美国家长有为孩子创造良好的家庭学习环境及支持和强化孩子在家学习的职责;家长们有帮助和支持学校行为和学校正常运行的职责;家长具有参与政府和学校关于教育实践和教育决策制定的职责等等”。具体表现为美国家长会主动通过相关途径了解孩子的学习状况,并发现他们学习上的强项和所需要的帮助,以便给孩子提供学习方面的指导。美国家长不仅重视家庭教育对孩子的直接影响,还重视家校合作对孩子的共同培养,家长作为志愿者主动参与学校事务在美国已十分普遍,他们会收集许多关于学校的信息,并以匿名的形式向学校提出他们的建议。美国家长还可以直接参与政府和学校的教育决策,他们通过成立“家长一教师协会”或其他家长团体,对政府和学校的相关问题决策做出反应和认可。实践证明,美国家长的参与和学生的成功及学校的教学质量之间有着紧密的联系。
在美国的家校合作过程中,学校与社区的职责更是不容忽视。学校不仅关心学生的学习,还要承担帮助家长掌握教育子女的技能、帮助家长理解儿童和青少年的发展、与家长共同改进家庭教育环境以支持孩子学习的职责;学校同时也有责任对家长进行培训并使他们参与一些组织性的活动,以使他们支持孩子的学习和学校的相关项目计划。
2.沟通机制之差异
(1)我国家校合作的沟通机制。我国家庭与学校之间存在缺乏信息沟通和交流的现状,可谓是单向灌输多,双向交流少。家校合作是双向活动,是家长和教育工作者相互了解、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的过程。双方需要双向的交流沟通,这是合作的前提。然而,我国学校与家庭交流的方式多是通过媒介(如成绩单、家长联系簿等)来传递信息,以告之家长学校的计划和日常活动,很少采用人际间的交流(如家访、校访、协助课内外教学活动等)这种双向交流方式。家长会可谓是我国最常见的家校合作形式,教师们却把它看成是向家长汇报的好机会,教师在家长会上多讲学生的问题和不足,却很少与家长协商解决问题的办法。对于家长而言,也很少有参与家校合作共同促进孩子进步的意识,有些家长认为来学校就是监督工作,还有些家长甚至将孩子出现的一切问题归咎于学校。因此,家校双方由于缺乏双向沟通而筑起了一道高高的屏障。
(2)美国家校合作的沟通机制。在美国,家长和学校以及社区三者之间的联系比较紧密,三者经常就学校和孩子的相关问题开展有效的、系统性的交流。家长与学校保持经常有效的沟通,使其参与家校合作的积极性逐渐提高。就学校而言,教育者们通常运用各种联系方式(如发电子邮件、打电话、发传真、通信等)与家长取得联系。美国教师最常用的一种沟通方式是建议家长检查学生的家庭作业,然后请家长在作业上写评语,给家长提供反馈信息的机会。而学生家长也积极与校方沟通,他们通常会以参观者、志愿者以及管理者的身份深入学校,与校方人员进行接触。在家校合作中,社区对促进家校沟通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美国社区经常开展一些公益性的活动,这些活动可以使社区成员、家长,学校之间形成互动和影响,加强彼此之间的沟通,社区的行为进一步促进了家校合作的开展。
3.组织机制之差异
(1)我国家校合作的组织机制。我国家校合作所开展的组织活动很多,如家长会、家长接待日、家长经验交流会等等,但这些组织活动多是即时性的,活动结束,家校之间、家长与家长之间便失去了联系,因此说这种组织机制是松散的。我国虽然有家长委员会、教师委员会等组织的存在,但利于家校沟通合作、共同开展活动的组织很少。而与我国大陆相比,我国香港的家校合作组织机制较为完善,可以说香港已创造了一种家校合作的文化,就家校合作的组织而言,家长教师会、家长聊会、家长义工团等持久性组织促进了家校合作活动的开展。
(2)美国家校合作的组织机制。美国的家校合作有其严密的组织保障,家校合作中相关组织的建立及其项目计划的实施使家长、学校和社区紧密地团结在一起。“从幼儿园开始,在孩子的不同年龄阶段都有相关组织的建立。早期儿童教育是所有层级的教育中家长最早参与的一种,早期儿童教育阶段促进家校合作的相关组织有AVANCE家庭支持和教育项目组织、早期学习设计项目(MELD)组织、儿童早期的家庭教育(ECFE)组织、家长的教师身份’(PAT)组织、家长与儿童教育项目(PACE)组织等等。而初级和中级教育阶段的家校合作项目组织有:MegaSkill项目组织、儿童看护发展中心(CICC)、‘家庭与学校同在’(FT)项目组织等等”。另外,中美两国家校合作机制在管理等方面也存在差异。
二、中美两国家校合作机制差异之原因分析
我们可以看到,美国的家校合作机制较为成熟,而我国的家校合作机制尚不完善。中美两国家校合作存在的显著差异有其深刻的社会原因。
1.法律保障
在美国,家校合作机制的正常运行有其严密的法律保障。美国父母对孩子的抚养和教育的指导权被认为是自然的和与生俱来的,所以这些权利被认为是美国公民最基本的权利。父母对孩子的抚养和教育的指导权也是一项受保护的法定权利,所以学校的作用就是代替父母实行这种权利。当家长和学校之间出现分歧时,法律的作用就凸显出来,法院通常会去平衡这两种权利之间的关系,以明晰两者的责任。20世纪50年代,全国有色人种促进会(NCAAP)反对种族歧视制度的斗争爆发后,家长们的权利和责任意识开始觉醒并试图更大程度地干预学校事务,教育者们感受到了威胁,由此双方之间产生了紧张的关系,从而导致了有关强制入学、学费、特殊教育、学生权利、课程、责任和歧视等法律案件的出现。目前学校和家长对这些问题的争论仍在继续,就这些问题的争论虽然对开展家校合作有不利的影响,但家长与学校在家校合作中的责任更加明晰化了。
而我国学生家长的法律意识相对薄弱,甚至没有意识到自己在家校合作中应承担的责任。因此我国家校合作中会出现家长与学校责任机制不明确,家校双方互相推卸责任的现象。鉴于此,我国应借鉴美国的经验。培养家长的法律意识,扭转家长与教师的教育观念,消除彼此之间的意见分歧,培养他们的共育意识。应使家长充分认识到自己在家校合作中的权利和义务,不断完善自身,主动参与到对孩子的教育和培养之中。学校应与家长明晰责任,特别是教师应敢于面对挑战,把家长对学校教育的参与视为提升自己的外在力量,积极加强与家长的合作,从而形成一种家校双方为共同的目标而努力奋斗的局面。
2.管理体制的保障
在美国,学校管理体制主张开放与合作,学校管理者和下属教师是通过共同合作解决问题的,而不是通过严格的等级制度做出决议的。这种方式不但不会削弱领导者的权威,反而会促使其做出更好的决议。在学校中,校方管理者在使家长成为学校教育的参与者方面起着关键作用,教育工作者和学校的其他员工注意到,学校管理者已将参与学校教育的优先权赋予家长,家校合作的氛围之所以能够创造出来,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受到学校管理体制的影响。
与美国相比,我国的学校领导体制是校长负责制,这种体制是由校长统一指挥、党支部保证监督、教职工民主管理的三位一体的校内领导体制。这种体制使校长拥有更大的人事权、财政权、决策权和指挥权,校长与教师之间有了严格的等级关系,这种等级关系不利于学校管理者与教师的沟通与合作。学校的这种管理体制对家校合作也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使这种等级关系一直延伸到家庭与学校之间,从而使人们形成了家庭从属于学校的错误观念。鉴于我国家校合作的弊端,可借鉴美国的相关经验,重视双向交流方式,使家长与学校之间平等的对话,学校应鼓励家长以各种身份参与学校活动,家长也须积极与学校特别是与教师进行沟通交流,并对学校发出的信息做出反应,将他们所了解的情况、关心的问题和心中所想反馈给学校,双方互动、互益,这样,家校之间的沟通机制会更加完善。
3.资源保障
在美国,家校合作有其资源保障,资源保障首先表现为资金保障,其次表现为学校和社区资源的利用。“美国的公立学校通常是免费的,也就是说,当一个学生报名入校的时候,不收任何费用。美国学校教育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两种:一是政府拨款,二是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行筹集部分资金”。而学校的自筹资金部分多来自于团体或个人的资助,这些团体成员和个人都充当着家长的角色,因此他们对教育异常关心,可以说资金援助加强了学校、家长和社区之间的合作。除此之外,学校和社区中存在大量的可利用资源,家长和社区成员可以利用学校中的教师及设施资源,而学校和家长、家长和家长之间也可利用社区中的相关资源开展合作,资源上的保障有利于家校合作组织的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