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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雷电安全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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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雷电安全预案

防雷电安全预案范文第1篇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市进程不断推进,城市当中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建筑物,电梯的使用数量也在增加,电梯作为楼房中输送乘客的重要垂直设备,确保人身安全是至关重要的,尤其是在雷雨天气,更要做好电梯的安全防护。雷击能够产生非常多的过电流或者是雷击电磁脉冲,这些电流会对电梯造成非常大的损伤,对人员安全造成威胁。本文将对电梯防雷与电气安全保护方法进行了分析,从而提出一些保护措施。

【关键词】电梯防雷 电气安全保护 城市发展

电梯通常都是由机房、轨道、轿厢以及楼层的显示器按钮等组成,电梯运行依靠的是电源供应系统、电脑控制箱系统以及紧急通信系统等动力系统。并且,在电梯当中分布着非常多的防雷区域,比如,机房以及动力系统都建设在建筑物的顶部,而电梯的轨道则贯穿于整个建筑层面。雷电的入侵样式多种多样,为了使雷电的危害进一步降低,就要按照“层层预防、经营适用、安全可靠”的保护原则采取综合性的防雷保护。

1 雷电入侵的主要途径

雷电是一种非常常见的自然现象,同时,其对建筑物中电气设备的损伤也是非常严重的,雷电入侵建筑物与弱电设备的途径较多,智能建筑的外部防雷装置与接地系统都布设的较为全面,雷电感应与反击则是危害建筑物弱电设备的最主要因素。反击是因为雷电流在接地电阻与引线下将引发很高的电阻与电压,如果雷击发生时处于低电位下,接地装置则能够与金属物体相连接,进而出现非常高的电位,会击穿设备;雷电感应则是指雷电处于建筑物的上方或者是附近,雷电流通过磁场会在建筑物内形成空间感应。

2 电梯防雷措施

现代化的建筑物当中,框架都是使用的钢筋水泥制成的,在屋面上可以安装避雷针、避雷带等,对于直接雷击防护手段通常非常多,并且防护方法较为完善。高层建筑中会选择安装电梯,安全防雷评估等级可以分为二类防雷建筑等级,雷击电流的参数为120kA,电梯设备要尽量避开直击雷引线以下的物体,更要避免发生雷电侧击现象,以免影响到设备运行。

2.1 做好电梯位置的设计

为了降低雷电电磁场对电梯的感应,要尽量将电梯布设在建筑物的中心位置处,这样能够使其远离外墙混凝土钢筋柱的引线位置。使用电梯的坑道剪力墙对墙内的钢筋做出屏蔽,电梯的电源、控制以及通讯电缆最好要使用金属外敷,还要在金属管的两侧位置处进行接地处理,进而确保电磁能够被屏蔽,电磁数量也能够减少,降低对电梯控制系统的干扰。

2.2 做好电源与控制线路的设计

可以在楼宇配电室当中安装一个SPD,放电电流不能低于12kA。安装限压型的SDP能够使瞬间产生的电压得到抑制,从而使威胁降到最低。

如果是室外观光的电梯,则要按照运行状态对侧击雷进行防护,按照《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当中的要求,如果建筑物高度在50米以上,防雷装置则要与外墙栏杆、门窗等金属物进行连接。为此,针对这种高度的建筑物,要做好侧击雷的防护。可以在建筑外墙安装观光电梯,并与厅门、轿厢、轨道相连,做好相应的防雷措施。

2.3 做好等电位的连接

最后就要做好等电位连接,这是电梯工作人员经常操作的工序,可见做好此项工作对电梯安全的重要性。可以使用连接导线将电梯轨道当中的大型金属部件等电位连接到一起,进而形成一个柱筋连接的电气通路,可以采用螺栓压接或者是焊接方法进行连接。连接的导线截面不能低于5mm3铜芯线或者是钢导体线。电梯等电位具体连接方法为:要首先对电梯中轨道、井道内的金属线进行等电位连接,再以短路径的方式与电位连接板相连,不同的电物间要多次相连,直到连接达到要求。

2.4 做好电梯机房的防雷

某小区的电梯机房建在建筑物的最顶层,在电梯机房附近有金属的排风设备。雷电发生以后,磁电感应波的脉冲沿着风扇的导线将电流迅速传到了多个回路当中去,并且在电梯中并没有安装电梯控制箱SDP,不能对电梯起到保护作用。由此,雷电致使整个小区的电梯陷入瘫痪状态。

通过上面的案例提醒我们必须要做好对电梯机房的防雷工作。首先,要在电梯机房外部设置电磁屏蔽,附近任何部位的金属物都要接地。其次,在雷雨天气下,要及时将机窗户关闭,也可以将窗户设计成百叶窗形式的。电梯机房控制柜内的设备主板、电子线路等都要进行等电位的连接,还要在电梯柜内安装SDP,并对其运行的可靠性进行检查。

3 电梯电气安全保护措施

直接触点保护。绝缘设施是避免发生直接接触电与电气短路的有效方法,也是最方便、最实用的方法;

间接触点防护。间接触点防护就是指人接触到不带电的设备没有发生触点,但是在接触到那些暴露在外表面的设备时,比如,线槽、外壳、金属线管等就会发生触电。防止这种触电事故的发生就要将带电的设备导电部分与供电变压器相连接。

电气故障防护。按照既定的电源相序保护相关规定,直接与电源相互连接的电动设备与照明电路要在上面设置出短路进行防护,电动机在于电源连接时也要有过载保护措施。

电气安全装置。电气安全装置包含的内容有:将驱动主机电源接触器直接切断,也可以将中间继电器的安全点切断,防止电流的进一步扩散;在电气设备出现故障以后,比如,导线中断、绝缘层损坏、接触头没有断开或者是不闭合、断相错位等故障时,电气安全装置要具有防止电梯发生类似故障的能力,使电梯及时摆脱危险状态。

4 结束语

本文主要对电梯的防雷方法以及电气安全保护措施进行了分析,从而表现了要想使高层建筑物电梯运行能够更加安全,使人们的工作与学习更加得以顺利进行,就要结合电梯防雷规范与标准做好防雷保护与电气安全防护。

参考文献

[1]刘树平,陈健,陈贻亮等.某银行大楼电梯机房雷击事故分析与防雷对策[J].气象研究与应用,2014,35(1):116-118.

[2]张鹃,林卓宏,严金芳等.超高层电梯机房防雷区磁场强度分析及防御技术[C].2014:1-6.

[3]黄薇薇.商业建筑电气设计要点----以某市大型商业建筑为例[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2(23).

[4]张鹃,林卓宏,严金芳等.超高层电梯机房防雷区磁场强度分析及防御技术[J].气象科技,2014,42(5):918-921.

[5]黄文东.浅议住宅小区建筑电气设备安装工程质量评审标准[J].广东科技,2010,(1):95-96.

防雷电安全预案范文第2篇

关键词:高层建筑;电气安全;防雷措施

当今高层建筑的高度普遍接近100m,由于高度较高,很容易被雷电所击中,从而危害到建筑物中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也会使电气的安全受到影响。高层建筑的电气系统网络本身非常复杂,在其他因素的影响下,很容易出现电气泄露或者是电气网路短路等故障,从而影响到人们的正常用电。因此,针对高层建筑物进行电气安全与防雷策略的探究就显得尤为必要。下面本文就主要就电气防护方式以及防雷策略进行详尽的分析。

1 高层建筑的用电安全

1.1 供电电源设置

要想保障高层建筑物电气的安全,首先要做好相应供电电源设置工作,保障供电电源设置的有效性,从而确保供电系统的整体性、安全性。就目前现行的电力规范表明,在对高层建筑物进行电气安全设计的时候,一定要严格遵守相关的设计原则,保障电负荷、电源以及线缆设计和应用合理性。在对电气安全设计的过程中,需要对消防用电以及应急照明用电等做好相应的供电设计、应急设计,保障这些设备的负荷用电都属于一级供电。

在相关的电气设计规定中也表明,高层建筑物用电需求量较大,因此城市电网为高层建筑物提供电能的时候,要分为两个电源路径,而且每一条电源路径的供电负荷都需要采用一级供电,以此保障高层建筑物用电的充足性和安全性。但需要注意的是,这样的供电方式往往因为长期使用一条线路供电而导致另外一条线路被忽视,无法正常供电。就相关的实例来看,在部分高层建筑物中,如果建筑物的高度过高,那么就需要设置至少3路的电源,这样才能够基本保障高层建筑物正常的用电。然而在实际的供电电源设置中,很多的高层建筑物没有采用一级负荷供电,也没有设置相应的发电机组来进行供电服务,应用的供电规范也较为陈旧,这样就使得高层建筑的电气设计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1.2 构建用电安全防范系统

高层建筑应当设置用电安全防范系统,对建筑本体的用电安全进行监控,并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和扩大。目前通常采用构建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方法,对配电线路剩余电流和电缆温升进行监控,从而迅速判断供配电系统是存在用电安全问题,是高层建筑防范用电安全事故的有效措施。监控系统的导线选择、线缆敷设、电源及接地等,都应与消防系统的配置要求相同。

2 高层建筑防雷措施

2.1 高层建筑的防雷接地策略

一般来说,在高层建筑物防雷系统设置工作中,都会在内部以及外部两个区域设置防雷接地设施,在外部进行防雷接地设置的时候,主要设置的部件包括接闪器、引下线以及避雷带等。而在对内部防雷接地进行设置的过程中,则设置的主要部件就是笼式避雷网以及专用的接地装置等。通常高层建筑物上都会布置一定面积大小的防雷接地网,而该接地网的布置格局主要是水平敷设。利用钢筋来对接地网进行绑扎处理,或者是利用焊接的方式来进行网格的布置。

值得注意的是,在对接地网进行埋深处理的时候,最好将埋深度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不需要埋的过深,而是要依据高层建筑物的具体高度以及当地的地质条件来进行埋深度的设定。对引下线的位置要进行精确的布置,利用引下线来对避雷带以及自然接地体进行有效的连接出,使得两者可以顺畅的进行雷电的导流,使得雷电电流可以被传送到地面上,从而防止高层建筑物被损坏。

除了外部防雷措施外,还需要构建内部防雷措施。尽可能的减少内部的电路设置,将高层建筑物内部的一些金属物质,如钢化玻璃框等与引下线之间相连接,而且要将建筑内部的线路隐藏起来,做好绝缘处理,防止雷击对其造成破坏。

2.2 接闪器

接闪器有避雷针、避雷带(网)、消雷器等几种,采用何种方式应根据建筑物的造型及避雷效果而定。目前一般高层建筑较多采用避雷针、明装避雷带和暗装避雷网相结合的方式,接闪器的布置应符合下面要求。

建筑物30m以上部分,每两层在用扁钢做暗敷避雷带(可兼做均压环及金属预埋件);楼顶可利用梁、板内钢筋相互焊接成尺寸不大于10*10m暗装避雷网。此外,高层建筑的屋顶的金属旗杆、广告牌、钢爬梯、风冒、透气管、水管、设备等必须与就近的避雷带、避雷网焊接。利用不锈钢栏杆楼梯的上人屋面女儿墙,可在其下暗敷扁钢与支架和引下线焊接牢靠,栏杆间和支架也应焊接。

塔楼顶采用避雷针时,为了降低避雷针的高度,增强防雷效果,可采用半导体少长针消雷装置(一般用于35m以上的建筑)及避雷针。

2.3 等电位联结

在当今的高层建筑物中,通常都设置有主筋以及钢筋桩柱,这种方法的目的在于将钢筋桩柱作为建筑物引下线,避免了线路过多且复杂的问题。利用主筋以及桩柱来进行逐层的串联,最终与屋顶上的避雷针相连接,形成导电线路。高层建筑物上设置的避雷带主要由避雷线以及卡子所构成,一般避雷带都是设置在遭受雷击最严重的部位,如女儿墙。利用避雷带来对雷电进行引流处理,将避雷带与引下线进行有效的连接,则就可以利用引下线将雷电的高电压以及大负荷电流引入到地下,从而防止雷击对建筑物造成破坏,进而保障人们的生命安全。

当今,绝大多数高层建筑室外玻璃幕墙、大型复合金属板及不锈钢金属面材的应用增强了建筑的艺术效果,但同时也对防雷提出了要求。由于幕墙的面板是装在金属龙骨架由支座固定在主体结构预埋件上,支座是与预埋件焊接的,所以只需将该处的梁或柱与支座预埋件、引下线可靠连接即可满足要求。

2.4 电子设备屏蔽措施

在现代高层超高层建筑物内部,存在着大量微电子设备,必须建立屏蔽措施对这些微电子设备进行防护,使微电子设备能处于无干扰环境中。屏蔽措施的效果除了与房间屏蔽网及仪器屏蔽性能有关外,还与微电子设备电源线、等电位联结及接地措施等有很大的关系。为了避免微电子设备在防雷装置接闪时不会受到影响,其电气线路应当采用金属管布线的方式,防止雷电反击以屏蔽各种电磁脉冲。

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高层建筑物中电气系统与防雷系统是一个复杂、繁琐的工程,在具体工作中应该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来确保建筑电气安全与防雷工作,从而满足人们的用电需求,保障建筑物的完整性,从而进一步的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在具体的高层建筑物电气安全与防雷工作中,我们除了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之外,还要采用积极有效的新技术,以此保证建筑物免除雷击破坏。

参考文献

[1]柯伟权.高层建筑物防雷系统的设计要求点及施工探讨[J].建筑技术,2012(1).

防雷电安全预案范文第3篇

关键词 气象科技;雷电防护;安全知识;宣传误区

中图分类号 S76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9671-(2012)081-0193-01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深入贯彻实施,城市建构筑物防雷安全平均合格率越来越高,因建构筑物防雷不合格原因造成的雷击事件正在大幅度地减少。可是在另一个方面,人员(主要集中在农村和中小学校)在野外遭雷击的事件却在不断地增多,[1]据我们调查发现,这其中除了气候变异和环境恶化等原因导致雷击频率增高等客观因素外,还与我们在这方面的科普宣传中存在误区有一定的关系。

1 以定性的雷雨天气预报作为雷电预警信息,模糊了雷电与雷击的概念,麻痹了人们的防雷安全意识

进入21世纪后,以报纸、广播电台、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电子广告牌等为载体而无处不在的天气预报,作为一种公众信息,已成了我们这个社会男女老少普遍关注的科普知识。目前,我国绝大多数气象台站,都是以未来当地可能出现雷雨或局部可能出现雷雨这样一种定性化的天气预报,作为雷电灾害预警信息的。然而,预报毕竟是预报,预报有雷雨其结果不一定会出现雷雨,出现了雷雨虽有雷电也不一定会有雷击,因为只有在人或物体遭到雷击时才会形成所谓的雷电灾害,因此,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尽管气象台站作出了未来可能有雷雨的预报,同时也了雷电灾害预警信息,而且确实也下了雨听到了雷声,但往往由于雷暴云离我们较远或雷暴云底离地面较高,而最终没有出现雷击事件、造成雷电灾害。更何况即便是发生了雷击,其击中建构筑物及人员的几率也是很低的(当然,虽可能遭雷击的几率很低,但只要有哪怕是一次被雷击,也足以造成严重后果)。也就是说,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我们的雷电预警信息并没有产生实际效应,而没有效应或很少产生效应的预警信息是不可能起公众警示作用的,犹如《狼来了》的故事一样。前些日子我们去山区农村调查,那里的很多农民朋友尤其是中老年农民朋友对我们说,农民不可能因为听了“今天、明天或是后天有(或局部有)阵雨或雷阵雨”这样一种模糊的天气预报消息,而放弃宝贵的劳动时间的,特别是在十分紧张的农忙时节(因为此时恰恰也正是多雷雨季节),除非你们能给我们提供准时准点的雷击预报信息。显然,在这样的思想观念氛围下,农村野外雷击事件逞逐年增加趋势是很自然的了。而实际上,在我们居住的城市里面又何尝不是这样的呢!

2 雷雨天外出穿胶鞋可以起防护作用的说法,混淆了市电与雷电的差别,弱化了人们的自我保护意识

近些年来,经常有关于青少年在野外运动场上踢足球或打篮球时,因遭雷击发生集体性伤亡事件的新闻报道。与此同时,不少媒体在宣传雷电防护知识时,提醒人们在雷雨季节外出要着胶鞋,以增加人身的安全性。其实这种说法并不完全正确,因为即使是对于市电,除了专业用的标准绝缘胶鞋外,一般性胶鞋我们都不敢说是安全的。我们日常使用的市电电压不过数百伏,而雷电的冲击电流有数万安培到数十万安培,因此而产生的交变磁场感应电压高达万伏甚至数万伏,其瞬间能量可使局部空气温度升高至数千摄氏度,足见传统的绝缘理论及市电操作经验是不适用于雷电防护的,更不要说是一双普通胶鞋了。类似的还有如“雷雨天不宜把羽毛球拍、高尔夫球杆等扛在肩上”的说法,意在警示人们:这些器具有可能引雷烧身。说羽毛球拍和高尔夫球杆能“引雷”,同样缺乏科学依据,试想,面对电流、电压特超强,温度特超高,闪击速度特超快(一般约为50~100微妙)[3]的雷电,在同一条闪击带(同一个闪击通道)中,除了较高大的物体会先于较矮小的物体遭雷击外,人的肩上是否扛有羽毛球拍或高尔夫球杆,并无什么大的区别,道理很简单,因为强大的、凌空而下的、且极速前进的雷电流不可能受制于一杆小小球拍的牵引,反之亦然,一杆小小的球拍是不可能改变强大的雷击通道的,因为它的闪击速度实在太快了,以至于快得没有任何东西能有机会去改变它。今年暑期我们去城郊调查,适遇一群正在冒雨打篮球的中学生,劝他们停止打球回到室内去(因为此时雷声隆隆且还有更强的雷雨云在快速移来),他们竟满不在乎地说自己不是在打羽毛球而是在打篮球,还穿着胶鞋呢,不会有事的。边说边继续打球。

防雷电安全预案范文第4篇

[关键词]农村 防雷现状 防御对策

雷电灾害是联合国公布的最严重的十大自然灾害之一,被中国电工委员会称为“电子时代的一大公害”!雷电灾害的发生不仅影响范围广,而且造成人员的伤亡和经济损失非常的严重,尤其是广大的农村更为显现。如:2004年6月26日,浙江省临海市杜桥镇3 0名农民在大树下娱乐遭雷击,17人死亡;2007年5月23日,重庆市开县义和镇兴业村小学突然遭雷击,造成该小学学生7人死亡,19人重伤,20人轻伤;2009年8月4日,石家庄市长安区南石家庄村一村民自建二层临街房屋遭雷击,房屋坍塌,造成17人死亡,3人受伤。血淋淋的教训警示我们,关注农村,关注农民,加强农村防雷减灾工作,增强农民防雷减灾安全意识,减少或避免雷电灾害损失已成为广大农村防雷减灾工作的当务之急。

一、农村防雷安全现状及原因分析

1.近十年全国雷击人员伤亡情况

根据全国雷击造成人员伤亡数据统计表明,全国平均每年因雷电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数为850人左右,死亡为450人左右,农村雷电造成人员伤亡数占全国总量的92.3%。

2.农村雷击事故频发原因分析

农村发生的雷击伤亡事故原因很多,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一是农民建房时,习惯于坐北朝南,雷雨季节,我国大部地区受西南季风气候影响,雷雨时,坐北朝南的民房正处迎风面,也是西南季风和雷雨云运动的主方向,当西南气流向前运动时,则会遭遇村庄民房的阻挡,雷雨云的气流运动就会被迫抬升,在此作用下,拐弯最大、曲率最大处正是最易遭雷击最严重的位置;二是过去农村村镇建设无规划,房屋乱搭乱建现象严重,电线、电话线等各种线路普遍存在“架空”现象,对架空线而言,它是雷电侵袭时最好的导体通道,特别是在雷暴高发区,易将雷电所产生的感应电压和高电流通过各导线传到千家万户,当强度达到一定值时就会造成雷电事故;三是农民缺乏防雷电安全知识,常在自建房上安装未做良好接地处理的各金属构建和家用电器,如:太阳能热水器、不锈钢水箱、装饰性金属针塔、卫星天线等,加大了雷击概率而产生安全隐患;四是雷雨季节,正值是农村的农忙季节,农民常在野外劳作,由于缺乏防雷安全知识和安全意识淡薄,雷雨时,仍在野外劳作,甚至还有肩扛手举易导电的金属物体而遭雷击;五是农民缺乏防雷安全知识,雷雨时,常在大树或在没有任何防雷措施的岗亭内避雨而遭雷击等等

二、农村雷电灾害防御措施

1.农村民房建设应选择在“非易雷击区”

在现代防雷学中,雷电防护一个重要措施就是一个“躲”或“避”字上。国家强制性防雷技术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明确说明,严格按此规范设计的防雷装置的防雷安全度不能达到100%时,人们应远离该地生活。也就是说,农村在规划建设时应充分考虑建房的选址问题,应尽量选择在“非易雷击区”,尽量避免雷电的袭击。对应于“非易雷击区”的是“易雷击区”,即容易发生雷击的地区。其主要特点是:(1)地形位置较高,突出于周围地貌;(2)临近潮湿和水草地区;(3)处于上升气流的迎风面方向;(4)地下有金属矿藏的地区;(5)空旷和土壤电阻率较高的山岗上;(6)从以往经验了解常常遭雷击的地区等。“易击雷区”最容易引起火灾和人员伤亡,所以应该将房屋的位置选在“非易雷击区”。

2.做好电源和信号线,家用电器的防雷措施

电视、电脑、空调、太阳能热水器等家用电器在农村已倒到广泛的使用,由于农村地域广阔,居住分散,各种线路一般都是露天架空引入;电视线路常能在屋面或大树高空处简易架设;为使生活用水方便则在屋面上安装金属水箱或晒衣架等。这些如果没有采取完善的防雷安全保护接地措施,极易造成雷击事故。因此,(1)380/220V电源线路的架设,应采用标准的绝缘子。在进入室内前的最后一基杆子上,要将绝缘子的铁脚接地,目的在于对过高的雷电电压起到泄放保护作用。(2)与电源线路相似,电话线路入户时也应将它的绝缘子(例如通信蝶式绝缘子)的铁脚接地;架设电视天线时,一定要在它的旁边架设金属避雷针,用避雷针来保护天线。(3)安装在屋面上的太阳能热水器、金属水箱、金属装饰物等都应就近良好接地。其他家用电器(空调、电冰箱、洗衣机等)平时不用时拔掉电源插头;有雷暴时,尽量不用这些家电。(4)活动频繁的露天场所及其附近不宜不设独立避雷针、避雷塔、架空避雷线、架空避雷网,以免雷击时发生危险。(5)在候车(船)棚(亭)、机埠、变电房(变压器)铁塔、旗杆等建(构)筑物设施旁,应设置“雷雨天气,切勿靠近”安全警示牌。有条件的地区,可依托已有建筑,建设具有一定防雷能力的农村应急避雷场所。(6)雷雨天气时,尽量不要在野外开展各类活动不要在河里洗澡、大树下躲雨、空旷地高举各类金属器件、在高压线下行走等。

三、农村雷电灾害防御对策

1.加强防雷减灾的科普宣传教育

要充分利用“3.23”世界气象日、“送科技下乡”、“科技周”、“中国科普日”等活动,面向农村,走进农民,深入田间地头,“零距离”进行防雷减灾科普宣传教育。通过各种传媒和发放防雷科普手册和光盘,制作防雷宣传展板,播放雷电知识专题片、幻灯片,利用宣传橱窗、黑板报、宣传画、手机短信或现身说法等形式,介绍雷电危害、雷电防护等科普知识和防雷减灾法律法规,讲解雷击发生原理和防护要领,消除农民迷信恐惧心理,提高农民防雷减灾意识,增强农民自我保护能力。依托广播、电视、网络、报纸杂志、电子显示屏等媒体,宣传普及雷电预警知识和灾情处置及自救互救常识,使防雷科普宣传教育真正发挥作用。

2.加强防雷减灾的监测预警体系建设

“布局合理、信息共享、有效利用”是规划和建设雷电监测网的基本原则,虽然各地已经布设了一些闪电定位仪,但是布点太少,覆盖面有限,不能大范围的有效监测,所以预警信息难以及时传播到农村。因此,建议各级政府要加大对雷电灾害预报预警和雷电灾害防御能力建设的投入,做好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和雷电灾害防御规划,加强农村雷电监测预警网建设,建立综合雷电信息处理和预警平台,提高雷电灾害预报预警能力;要充分利用电视、电话、广播、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各种媒介及时将雷电灾害预警信息传到农村告知农民,让农民提前采取有效避险措施,避免和减少雷灾损失。

3.建立和完善雷电灾害应急预案和事故善后处置机制

加强雷电灾害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各级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雷电灾害应急预案和处置机制,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机构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可行、职责分工明确、保障措施落实,以此提高雷电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当有重大雷电灾害发生时,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凡遭受重大雷电灾害的单位和个人,第一时间应向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气象部门报告灾情,并配合气象部门做好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评估、上报等工作。严禁隐瞒不报的违法行为,对于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而导致雷击责任事故的发生或灾害应急处置不得力造成重大事故的行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给予严肃查处,并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要高效稳妥处置灾情和事故的善后工作。

防雷电安全预案范文第5篇

浙江省雷电灾害防御和应急办法全文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避免和减少雷电灾害,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雷电灾害防御以及灾害事故应急处理,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雷电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理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实行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工协作的原则。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领导,将雷电灾害防御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逐步加大对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投入,提高雷电灾害预警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五条 县以上气象主管机构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雷电灾害防御工作。

公安、建设、规划、安全监管、质量技监、信息产业、电力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雷电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理工作。

第六条 县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和有关部门应当鼓励和支持雷电灾害防御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和应用先进的雷电灾害防御技术,宣传普及雷电灾害防御的科学知识,增强全社会防雷减灾意识。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在雷电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雷电灾害防御

第八条 省气象主管机构会同公安、建设、规划、安全监管等有关部门,编制全省雷电灾害防御规划,经专家论证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公布。

市、县(市、区,下同)气象主管机构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全省雷电灾害防御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内的雷电灾害防御实施方案,经专家论证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并报上一级气象主管机构备案。

第九条 雷电灾害防御规划及实施方案包括以下内容:

(一)雷电灾害状况分析;

(二)雷电灾害的防御原则和基本要求;

(三)雷电灾害重点防御区;

(四)雷电灾害的监测、预警工程建设;

(五)雷电灾害防御措施等。

第十条县 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建立和完善雷电灾害监测网络和预警信息系统,确保监测和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

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应当加强对雷电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及时向社会雷电灾害性天气预报。

第十一条 下列建(构)筑物、设施或场所必须安装雷电防御装置,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一)国家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一、二、三类防雷建(构)筑物;

(二)石油、化工等易燃易爆物资的生产和贮存场所;

(三)电力、通信、交通运输、广播电视、金融证券、医疗卫生、计算机网络等公共服务行业的设施和场所;

(四)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建(构)筑物、设施或者场所。

前款所称雷电防御装置,是指具有防御直击雷、雷电感应和雷电波侵入性能的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抗静电装置、电涌保护器以及其他连接导体等防雷产品和设施的总称。

第十二条 防雷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经依法检验合格,取得产品合格证书。禁止销售、使用无合格证书的防雷产品。

本省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防雷产品的,应当将防雷产品的批准文件和产品许可证报所在地气象主管机构备案。

第十三条 从事雷电防御装置检测、工程专业设计和施工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并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雷电防御装置检测、工程专业设计和施工活动。

从事雷电防御装置检测、工程专业设计和施工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从事雷电防御装置检测、工程专业设计和施工的资质、资格认定,由国家或者省气象主管机构依法实施。

第十四条 从事雷电防御装置检测、工程专业设计和施工的单位,应当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

省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省气象主管机构以及有关部门,按照保障安全生产的要求,完善雷电防御技术的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 雷电防御装置的设计方案应当经气象主管机构审核;未经审核同意的,不得交付施工。

建设、规划、公安等部门依法对必须安装雷电防御装置的建设工程实施行政许可时,应当要求建设单位提供由气象主管机构出具的雷电防御装置设计审核意见书。

雷电防御装置的设计人、设计单位应当对雷电防御装置的设计方案负责。

第十六条 雷电防御装置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并对雷电防御装置的施工质量负责。

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对雷电防御装置的施工实施跟踪检测。检测机构应当记录检测数据,登记建档,出具检测报告,并对检测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雷电防御装置竣工后,应当经气象主管机构竣工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十七条 安装雷电防御装置的单位应当对雷电防御装置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并委托雷电防御装置检测机构实施定期安全检测。

易燃易爆场所的雷电防御装置应当每半年检测一次,其他雷电防御装置每年检测一次。

第十八条 实施本办法规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应当遵循高效、便民原则,推行集中办理或联合办理。

县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健全监督检查制度,严格履行监督责任。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的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应当予以记录,公众有权查阅。

县以上气象主管机构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和监督检查,不得擅自收取费用,不得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购买其指定的产品或者设备。

第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雷电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中的违法行为都有权检举和控告。

县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受理的举报事项经核实后,应当形成书面材料,及时作出处理。

第三章 雷电灾害应急

第二十条 县以上气象主管机构会同同级安全监管、建设、公安、电力、通信、卫生等部门拟订本行政区域的雷电灾害应急救援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第二十一条 雷电灾害应急救援预案包括下列内容:

(一)应急机构和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

(二)雷电灾害的监测与预警;

(三)雷电灾害的分级与影响分析准备;

(四)救援人员的组织和应急准备;

(五)雷电灾害的调查、报告和处理程序;

(六)发生雷电灾害时的应急保障;

(七)人员财产撤离、转移路线、医疗救治等应急行动方案。

雷电灾害应急预案应当根据实施情况及时进行修订。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第十一条所列的建(构)筑物或设施的使用单位应当制定雷电灾害应急抢救方案,建立应急抢救组织或者指定兼职的应急抢救人员,落实应急抢救责任。

雷电灾害应急抢救方案应当报安全监管部门和气象主管机构备案。

第二十三条 雷电灾害发生后,有关单位应当迅速实施应急抢救方案,并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安全监管部门、气象主管机构,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破坏事故现场。

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安全监管部门、气象主管机构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派人赶赴现场,组织抢险救灾,防止灾情扩大,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及时将雷电灾害情况上报上一级行政机关。

第二十四条 市、县人民政府接到雷电灾害险情报告后,应当启动并组织实施相应的雷电灾害应急救援预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雷电灾害应急预案的分工,做好相应的应急工作。

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雷电灾害救援工作,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第二十五条 发生雷电灾害后,安全监管部门、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组织调查,查明性质和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并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阻挠对雷电灾害的依法调查处理。

第二十六条 县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及时统计分析本行政区域内发生雷电灾害的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气象主管机构和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规定编制雷电灾害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按雷电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履行职责的;

(二)对不符合技术标准的雷电防御装置设计方案作出行政许可的;

(三)对不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人员颁发雷电防御装置检测、工程专业设计、施工资质证书和资格证书的;

(四)隐瞒、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雷电灾害灾情的;

(五)在雷电灾害防御、应急处理中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有其他渎职、失职行为的。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以上气象主管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应当安装雷电防御装置而拒不安装的;

(二)雷电防御装置设计方案未经审核同意,擅自施工的;

(三)雷电防御装置未经竣工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四)雷电防御装置使用单位拒绝接受气象主管机构的防雷安全检查,拒绝实施定期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又拒绝整改的。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以上气象主管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以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在雷电防御装置检测、工程专业设计、施工活动中弄虚作假的;

(二)无资质、资格证书或者超越其资质、资格等级许可的范围承揽雷电防御装置检测、工程专业设计、施工业务的;

(三)伪造、买卖雷电防御装置检测、工程专业设计、施工资质、资格证书的。

法律、法规对前款行政处罚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在本省管辖的海域从事雷电灾害防御和应急救援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十一条 雷电灾害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社会影响的程度,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四级。具体划分标准,由省安全监管部门会同省气象主管机构拟订,报省人民政府确认。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

雷电灾害风险评估雷电灾害风险评估的分类

雷电灾害风险评估主要分为项目预评估、方案评估、现状评估三种。

1、项目预评估是根据建设项目初步规划的建筑物参数、选址、总体布局、功能分区分布,结合当地的雷电资料、现场的勘察情况,对雷电灾害的风险量进行计算分析,给出选址、功能布局、重要设备的布设、防雷类别及措施、风险管理、应急方案等建议,为项目的可行性论证、立项、核准、总平规划等提供防雷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