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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盈利能力最强的上市公司,主要属于垄断盈利模式。他们要么是以16家银行业上市公司的盈利占据A股2000家整体利润的35%,要么是以两桶油享受了价格保护下的垄断利润,要么是以茅台、五粮液等奢侈消费品来充当赚钱机器的代表。这些中国的龙头企业之所以能够维持每年30%,利润规模高达1000亿,原因多数归结于垄断带来的暴利。
名不副实
然而,当银行、石油及白酒股的市值和利润雄霸全球的时候,其仅能维持在中国市场的影响力。相对于可口可乐、宝马或是宝洁在全球消费品市场的影响力而言,A股的龙头企业离真正的跨国企业甚远,无论是工商银行或是中国石油,他们都远不及宝马和花旗在全球具有竞争力。
而那些靠出口维持生计的制造业企业,在人民币升值带来成本上升的压力倒逼下,却是无法扭转毛利率和利润增速下降的事实。那些参与国际竞争的,具有优秀国际竞争力的企业往往不是还未上市,就是利润规模和股权收益率的提升远不如垄断企业来得如此容易。比如美的、格力、海尔等中外知名的中国制造型企业,一年的利润亦不过几十亿,这比起国内垄断业大佬们成百上千亿的年利润额而言,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
因此,中国上市公司目前存在的问题就在于,参与全球竞争的中国制造型上市公司往往举步维艰,利润单薄;而那些靠着垄断利润发财的企业,尽管享受了庞大的市值,却牺牲了中国普通股民的利益,亦难以建立维持高额的暴利的盈利模式。
换言之,尽管这些垄断企业目前估值便宜,但市场普遍担忧现有的盈利水平和盈利模式无法有效地在未来得以延续和复制,因此,按照市盈率估值看似便宜的东西,一旦加入到国际市场的比较和竞争当中,就会显得盈利“虚胖”。
没有最好,不会太坏
当然也并不是所有的垄断企业都表现差强人意。特别是靠资源、自然垄断的企业,近几年在A股市场表现优异,自身的竞争力也得到进一步的提升。典型企业如包钢稀土,属于稀缺资源的稀土和国家政策给公司带来源源不断的利润。再比如盐湖股份,独特的钾矿也属于不可再生资源垄断;云南白药、贵州茅台则属于品牌垄断,白酒并不稀奇,但茅台只产于当地,在全国白酒行业拥有独一无二的工艺技术、企业标准和特殊功能,因此形成了无法复制的品牌。
垄断带来超额利润,公司业绩持续增长,同时,在资本市场上,投资者也认为这些公司的品牌是不可替代的,愿意给予高估值。
拿云南白药来说,独特的市场地位使其成为目前A股市场中涨幅最大的股票,1993年以3.38元/股的价格发行,如今涨幅已达到了190倍,即使以上市首日收盘价来算,涨幅也已达到58倍。云南白药的神秘保密配方成为公司产品的核心竞争力。
摘要:
循环经济与市场经济具有同一性。首先,二者皆遵循成本收益原则且都是法治经济;其次,探讨发展循环经济离不开特有的市场支撑体系,即源头无废市场、再生资源回收市场与再资源化的科技产品市场、绿色消费市场。要不断健全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激励作用;灵活运用经济手段,对企业和公众行为进行有效约束和激励;以法治保障循环经济市场体系建设。
关键词:
循环经济;市场经济;市场支撑体系;绿色消费;结构转型
发展循环经济,是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途径。长期以来,学术界对循环经济的研究,往往侧重于财政、金融、产业政策等方面的调控手段,而对支撑循环经济的市场体系重视不够。事实上,推动循环经济的关键,在于完善市场机制,按照自然资源和生态资源稀缺性的成本收益原则,运用价格机制提高自然资源和生态资源的利用率,即通过生产无废市场、再生资源回收市场、再资源化科技产品市场、绿色消费市场等循环经济市场支撑体系,发挥市场在生态资源和自然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本文拟将以日本发展循环经济的经验为例,分析循环经济发展的市场机理,这对全面地把握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循环经济运行机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循环经济与市场经济具有同一性
首先,循环经济与市场经济都遵循基于资源稀缺性的成本收益原则,以价格机制为杠杆,调节生产者和消费者的行为进而影响供求关系。资源的稀缺性与欲望的无限性是西方经济学的逻辑起点,市场就是根据资源稀缺的程度,来决定生产什么、如何生产的问题。当前,世界各国面临的资源稀缺类型,已由工业革命以来的人力资源稀缺转变为自然资源约束趋紧和生态承载能力满负荷的自然资本稀缺,生态产品成为最短缺的要素。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当某种要素稀缺造成价格上升,就促使企业从成本收益的角度,节约使用该要素,才能获取最大利润。循环经济是遵照生态学和经济学原理及其基本规律,按照3R原则,高效率使用自然资源和生态资源的经济发展模式,既能从源头上遏制环境污染,也能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日本循环经济快速发展,当然离不开雄厚的经济基础、先进的科学技术、高素质的国民等有利条件。
20世纪50年代,日本已基本形成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市场支撑体系,政府发展循环经济的调控措施主要在于运用财政、货币等手段,克服价格机制在自然资源与生态资源领域的局限性。所以,日本能够在较短的时间里取得瞩目的循环经济发展成就。其次,与市场经济一样,循环经济是法治经济。完善的法律体系是撬动循环经济价格体系的前提。传统经济发展模式导致市场在自然资本配置上的低效率和不经济,是产权弱化的表现。没有专有权的生态资源(如空气),价格既不能起到在使用者之间分配商品或资源的作用,也不能起到为生产商品和保护资源提供收入的作用。要解决这个问题,只有依靠完善循环经济立法。通过立法,达到以下目的:第一,以法律凝聚国民共识,降低推进循环经济的交易费用。从产权制度的角度分析,循环经济的法律制度所规定的市场主体的权利与义务,无非是强制人们遵守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的公共准则,减少社会成本,改善环境资源的配置和社会福利分配。日本循环经济的推进,正是以《促进建设循环型社会基本法》为根本,以《环境基本法》为基础,配套《容器和包装物的分类收集与循环法》、《家电循环法》、《绿色采购法》等专项法律,促使日本建立一个生产者和消费者、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通力合作的经济系统,使国家、地方公共团体(即地方政府)、事业者以及国民在合理承担各自责任的前提下采取必要的措施,并使其合理地负担采取措施所需的费用”,以减少环境负荷的新系统促使日本建成“循环型社会体系。第二,完善的循环经济法律制度安排了合理的产权制度,避免“公地悲剧”。
科学的产权制度使得经济主体行为的私人收益率向社会收益率接近,克服人们行为的外部性,从而避免市场主体滥用资源的特权以及“第三方付费”的现象带来的环境污染。《促进建设循环社会基本法》确立的排放者责任原则、扩大生产责任者原则,有效克服了在市场交易中,买卖双方均不付费,价格由第三方支付,让企业轻易转移成本,消费者可以突破自身预算约束造成的环境污染情况。如《家电循环法》规定,废旧家电用户须承担运输费用和回收再利用的费用。废弃家电由经销商负责回收,并送到由家电生产商出资建立的“家电处理中心”将其分解,并按资源分类分别进行循环利用,有效避免了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第三,环境治理的本质是将外部性内在化,消除传统经济活动的外部不经济,实现资源商品化和市场价格调节,这就必须依靠健全的法制。日本产经省提出,通过市场机制的调节,使资源和能源的输入与输出之差最小,从而实现资源和能源的利用率最大化。而市场调节资源配置的前提是资源商品化,只有各种要素的价格准确反映市场供求,才能通过价格机制正确指引资源商品的配置。事实上,在工业化进程的前期和中期,资源和能源价格体系很可能是扭曲的,原因有二:一是在一定时期里,许多国家的不可再生资源与环境资源并不是供不应求的商品,例如在工业化的前期阶段,对环境资源的使用,几乎是免费;二是众多发展中国家为了换取外汇,争相把定价极低的资源能源卖给发达国家。所以,战后经济高速增长期的日本并没对资源能源精打细算,导致“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的增长模式给日本带来极为严峻的污染问题。为克服这种缺陷,日本通过循环经济立法,主要采取税收、罚款等经济手段,诱导企业控制资源消耗,最大限度地降低环境负荷。如《节约能源法》根据能源消耗的多少对使用单位进行分类管理,对于节能达标的单位,政府在一定年限里给予减免税收的优惠。对于未达标者,政府将根据《节约能源法》公布单位名称,并处以100万日元以下罚款。
二、发展循环经济离不开特有的市场支撑体系
改变单向线性生产运行模式和生产末端治理运行模式,实现源头预防、全过程治理和资源闭路循环,是循环经济实现减量化、再循环、资源化的前提。因此,发展循环经济需要健全一般意义上的商品市场、服务市场、劳动力市场、土地市场、资本市场、信息市场等,还须具备生产源头无废市场、再生资源回收市场、再资源化科技厂品市场、绿色消费市场等,通过价格杠杆作用,实现资源能源效用的最大化,达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三赢”目的。首先,实现减量化,必须形成生产源头无废市场,支撑“绿色制造”产业。日本构建以大企业为中心的生产源头无废市场,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形成循环经济活动的竞争态势,并非仅受制于政府的行政管制,而是顺应市场的需求。毋庸置疑,日本企业初期推进循环生产活动,更多的是震慑于法律而不得不采用绿色生产技术,但随着环境治理的边际成本上升,资源瓶颈作用和实施管制产生的政治、社会成本的上升,在肯定管制措施的有效性的同时,企业主动推行“绿色制造”,挖掘竞争优势,得到普遍关注。
事实上,日本企业自发应对环境问题,积极采取循环生产技术有如下原因:第一,受限于国内市场狭小,日本众多的大型企业的产品更多依赖于欧美市场,欧美国家对进口产品的环保标准较高,只有环保企业才能获得欧美消费者的青睐,不采用环保技术的企业面临被市场淘汰的残酷局面。日本企业通过采用绿色环保技术,一方面可以有效应对“绿色壁垒”,不断拓展市场份额;另一方面,日本大型企业以应对环境管制政策开发新产品,扩大规模和提高效率,达到降低成本的目的。第二,日本企业曾经历不参与环境认证与管理,受到海外消费者抵制的惨痛教训。20世纪90年代,日本诸多企业对ISO9000系列认证反应冷淡,没有认识到通过该认证是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和第三者机构监督体系的重要标示,是提高出口国以及当地消费者信赖程度的有力竞争手段,结果导致产品出口不畅,企业利润下降。因此,ISO14000系列认证推出后,日本企业吸取教训,纷纷响应,获得认证的企业数量猛增,为此,日本企业效益大大提高。其次,要实现再利用和再循环,必须依靠再生资源回收市场与再资源化的科技产品市场支撑静脉产业。废旧物品的回收利用可以有效节约资源能源,也能防治环境污染。2000年,日本各地方政府开始制定环境税征收条例,2001年征收垃圾处理费的市町村比例,生活垃圾达到80.2%,产业垃圾达到88.2%,既成功实现垃圾的减量化,也启动了再生资源回收市场。再生资源回收事业既有公益性,也有商业利益性,但由于废旧产品和废弃物回收成本较高,再生资源回收的效益不能完全转化为企业的经济效益,企业难以实现盈利的目标。要启动再生资源回收市场,必须依靠政府经济手段的调控,即通过财政政策,帮助企业发展。如2003年日本用于回收政策实施的总支出达到1.62兆日元,占当年GDP的0.33%。其中91%的资金来自各级政府财政补贴。由此可见,日本现有的废弃物回收体系若没有国家提供财政支持是难以独立维持的。
正是由于日本政府的财政和税收政策的支撑,再生资源的回收企业才能生存与壮大,再生资源回收市场得以不断发展。1997~2007年,日本废弃物的再生利用比例由37%上升到52.2%。再资源化技术创新是废弃物能够被再次利用的重要支撑,需要企业不断研发循环经济新技术,并进而形成循环科技产品市场,才能拓展废弃物的利用范围。然而,由于循环科技要兼顾产品制造和废弃物利用,在很大程度增加了循环经济技术创新的难度,并且企业在设备购置、人才聘用等方面也需要增加支出,这不可避免地削弱了自身产品和服务的竞争力。因此,技术创新面临市场的不确定性和前期庞大经费投入的风险。日本政府在开发汽车循环利用新技术、家电产品循环利用新技术、各类包装材料循环利用新技术、固体废弃物资源化新技术等方面,给予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如对中小企业以上技术开发项目的研发费、试验费补贴可达50%,对引进再循环设备的企业采取加速折旧减少所得税和不动产税等,有力地支撑循环科技产品市场的发展。培育绿色消费市场是发展循环经济的关键。消费是社会再生产总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它同生产、分配、交换三个环节构成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有机整体。在一次循环中,生产决定分配、交换,也决定消费;在再生产过程中,消费反作用于生产,即消费创造出新的需求,创造出生产的动力。日本建设循环社会,一方面要加强再生产品的供给,另一方面也需要确保再生产品的需求。毋庸讳言,绿色产品的价格与市场上的其他同类产品相比较,价格较高,仅仅通过价格杠杆的作用,难以达到绿色产品畅销的目的。日本通过《绿色采购法》,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从需求方面启动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绿色消费市场。《绿色消费法》详细规定了国家以及独立政府法人应重点采购的环保商品的种类,国家公务机关须制定每一年度的采购方针并及时公布,而且要汇总公布每一年度的环保商品采购的情况。国家机关对于规定范围内采购的14类101种特定采购品,要进行科学分析和论证,作出是否追加或调整的结论,以达到鼓励企业加强环保产品研发与生产的目的。仅有政府购买环境产品,还不能支撑日本的绿色消费市场,绿色消费市场的可持续发展,需要民间团体和不断壮大的绿色消费者队伍的积极配合与支持。据上世纪90年代的“消费者环境意识与现状调查”显示,46.7%的15岁至59岁的居民将环境问题列为首位,说明日本消费者的环保意识已达到相当高的水平。日本消费者环保意识的提高,促使企业在商品开发、生产、销售和废弃的活动中,更加重视环境保护,并以此提高企业形象,带动产品销售,获得更大商机,以防止被淘汰出局。
三、完善社会主义市场机制以保障循环经济可持续发展
发展循环经济是我国寻求可持续发展,建设美丽中国的必然选择。目前,我国市场体系不健全,尤其是支撑循环经济所必须的市场体系尚未全面形成,助长了不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的存在。因此,我国发展循环经济必须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上下功夫,依靠深化改革,调动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实现市场经济与循环经济的同一性,需要做到以下几点:第一,不断健全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激励作用。循环经济需要两个层次的市场体系支撑,一是传统市场经济需要的市场主体之间进行顺利交易和市场客体自由流动的体系,主要包括物质商品市场、服务市场、劳动力市场、资本市场、信息市场等;二是发展循环经济所必须的市场体系,包括生产源头无废市场、再生资源回收市场、再资源化科技厂品市场、绿色消费市场等。这两个层次市场之间相互依存、相互作用、互为因果,通过市场机制的约束和激励作用推动循环经济的发展。
建立第一层次的开放统一、有序竞争的市场体系,是资源配置以最低成本获得最大效益的前提。由于市场存在外部性,导致市场失灵现象,在循环经济发展过程中,因此必须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通过财政、金融等手段,支撑第二层的市场体系,让第二层次的市场体系更加准确地反映自然资源和生态资源的稀缺性,形成可持续发展要求的资源价格,让有限的自然资源和环境资源获得合理配置。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已基本建立,但是由于政府和市场的边界尚未完全厘清,生产要素的流通还存在人为干扰,政府对市场的监管常常存在越位、缺位和不到位的情形,市场未能发挥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这就需要我国在健全传统市场体系的同时,着力完善循环经济的市场支撑体系,以价格为手段、竞争为动力,按照供求关系配置包括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在内的各种要素资源,发挥市场在财富创造中的激励作用,增强企业发展循环经济的驱动力。第二,灵活运用经济手段,对企业和公众的行为进行有效的约束和激励,是循环经济建设的重要抓手。发展循环经济,需要利用经济杠杆最大限度地减少废弃物。比如,收取垃圾处理费,经统计,以计量征收能够最大限度地约束公众对垃圾的排放量,对减少废弃物的效果明显。如日本2003年收取的废弃物处理费仅占总支出比例的9%,尽管征收的垃圾处理费总额不多,但是这样的经济手段能够起到四两拨千斤的效果。近年来,日本人均垃圾的每天排放量基本保持稳定,没有进一步增加。
反观我国城市垃圾处理费的收取,主要是按照家庭为单位征收,由于产生垃圾的边界费用为零,对减少废弃物的数量效果不够明显。因此,不能认为收费手段一用就灵,发展循环经济必须灵活运用经济手段才能达到制度设计的初衷。此外,要审慎灵活使用财政政策。包括矿产资源、生态环境在内的公共资源由于“私人”使用成本与社会成本付出的不对称性,造成自然资源和再生资源的价格形成机制不同,使得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要素的价格不能准确反映市场的供求关系,为克服市场失灵现象,循环经济的发展离不开财政政策的支撑。但需要指出的是,财政政策只是为市场优化资源配置提供必要的条件,把扭曲的资源价格通过市场矫正过来,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中的配置作用,即构建有利于资源节约和再利用的盈利模式,使循环经济在市场条件下有利可图,以此形成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第三,以法治方式保障循环经济市场体系。日本循环社会建设的成功经验表明,必须具备健全的循环经济法律体系,才能建设循环经济市场体系。日本从1970年开始着手制定并完善日本环境保护法律体系,2000年出台具有宪法性质的《建立循环社会基本法》,目前已建立世界上最为完备的由基本法、综合性法律、专项法三个层面组成的循环经济立法体系。正是依靠完善的法律体系,日本的清洁生产与物资综合利用领域的市场体系得以建设。
同时,也必须看到,严密的立法体系只是建设循环经济市场体系的第一步,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高效执法与公正司法的治理机制,以及与时俱进的法律修订完善体制,对促进循环经济市场体系的健康发展更为关键。如对丰岛事件与露天堆放废轮胎事件的处理,引发公众对“废弃物”定义与分类的进一步探讨,促成日本《废弃物处理法》的修订,而且也促进了法律的实施。我国自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制定了包括《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循环经济促进法》等一系列环境法律,这些法律在环境保护和循环经济发展方面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是,从整体上看我国的循环经济立法相对滞后,法律体系亟待完善,司法实践中,环境保护法律以及循环经济法律的实施力度不够,一方面造成我国的循环经济市场体系建设相对缓慢,另一方面环境污染引发的社会矛盾日渐突出。这也需要我国立法机关、政府部门和司法机构在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方面进一步加大力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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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社区商业;供给系统;目标导向;作用趋势
中图分类号:F7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3890(2015)05-0042-07
一、引言
社区商业,即以居住区及周边居民为主要对象,以便民、利民为主旨目标,提供满足日常生活消费的商品和服务的属地型商业。从商业体系来看,城市社区商业区别于城市中心商业、区域中心商业,其辐射消费半径有限,却是城市商业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关系居民的生活品质及城市经济的协同发展。从商业形态来看,城市社区商业有别于城市中心商业、区域中心商业,其特定的业态组合及供应模式呈现稳固、持久的发展趋势。从功能作用来看,城市社区商业差别于城市中心商业、区域中心商业,其满足社区居民基本生活商品消费,同时满足社区居民休闲、娱乐、文化服务消费,而且提供社区居民交往平台,满足现代城市社区居民的综合需求。
面对社区居民日益增长、愈加复杂的消费需求,2005年以来,国家部委颁发系列相关文件指导社区商业工作,推动社区商业发展①。2013年课题组对北京市朝阳区社区商业供应状况进行了典型调查,对社区商业需求满意度进行了全面调查:区分不同类型的社区商业,了解其存在形式;区分不同业态的社区商业,勘察其分布状况;区分不同运行方式的社区商业,辨析其差异化运营特征。在回顾社区商业发展历程,探究社区商业发展规律过程中,发现城市社区商业快速发展阶段存在着共性问题。问卷调查结果显示,无论老旧社区、新建小区、拆迁小区,还是商务社区、特殊社区,居民总体对社区商业供给满意度为69.6分(百分制),其中对便利店、美容美发店等业态供给满意度相对较高;对再生资源回收、早餐店、餐饮店、便民维修等业态供给满意度相对较低,如图1所示。
访谈调查结果表明,社区居民普遍认为,日常生活必需要的,社区商业提供不了,不能满足我们的要求;日常生活不必需要的,社区商业供应充足、且常改门面、频繁装修。居民对早餐店与餐饮店的卫生情况尤其担忧,对餐饮、再生资源回收、便民维修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噪声扰民问题非常烦忧[1]。由此而言,城市社区商业的消费需求由关注供给数量转变为关注供给质量,但是城市社区商业的有效供给不足,供给模式与需求模式错位,供求失衡现象需要深入研究。
二、研究文献回顾
(一)国内研究
国内资料显示,社区商业近期研究内容主要涉及社区商业范畴界定、社区商业发展历史、社区商业发展模式、社区商业发展趋势、社区商业文化、社区商业建设评价标准等,典型文献如表1所示。
概括表1内容,国内学者研究社区商业的视角:一是从政府管理和社会监督的角度,阐释社区商业发展动因、作用以及发展对策,论证社区商业网点布局,提出社区商业评价体系[2-3];二是从社区商业供应的角度,阐明我国城市社区商业的组织形式、运行方式、典型问题[4-5];三是从社区消费者的角度,对我国城市社区商业发展现状进行实证研究[6];四是从现代资讯技术的角度,阐述社区商业虚拟空间运营形式[7-8]。然而,国内学者对于社区商业的研究尚有不足:基础问题研究较多,深层问题研究较少;实证研究较多,理论研究较少;国际经验借鉴的研究较多,贴近实际的国内经验借鉴的研究较少;单一视角(社会学、经济学、管理学)的研究文献较多,综合视角的研究文献较少,尤其以城市商业体系视角研究社区商业有效供给的相关文献更少。
(二)国外研究
国外资料显示,社区商业近期研究内容主要涉及社区商业的社会责任与人文精神;社区商业企业合作伙伴关系;社区商业与社区环境嵌入与融合;社区商业金融投资;网络智能平台下社区商业盈利模式等,典型文献如表2所示。
根据表2内容,国外学者研究社区商业的焦点相对集中,即社区商业的存在状态和存在形式,两个“契合度”能够表明社区商业成熟与稳定的发展程度――社区商业与社区环境之间的契合[9-11];社区商业企业之间的契合[12-13]。然而,国外学者对于社区商业存在形式的研究并不充分,经典研究文献较少:没有以区域经济理论分析社区经济发展阶段、探索社区商业的存在形式、辨析社区商业的存在特点;也没有以商业生态位理论探究社区商业的存在环境;还没有以产业链理论研究社区商业整体存在价值,更没有以有效供给理论研究社区商业的存在效用。
三、我国城市社区商业有效供给的缺憾
(一)城市社区商业供给角色的转换
我国城市社区商业运行方式及供给角色的转换与我国改革开放进程、城市经济发展速度、产业结构调整布局、消费需求动态变化直接关联,其过程分为四个关键时期:行政派发期、双轨并行期、低端徘徊期、品牌聚合期。
20世纪80年代以前,计划经济时代,我国社区商业承担配给、派发社区居民稀缺产品的责任,社区商业设施是国家计划配置的国有公共设施,社区商业管理由行政机构――街道居民委员会组织实施。这一阶段我国城市社区商业呈现行政派发运行特点,在城市商业体系中充当政府职能部门派出机构的供给角色。
20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起始,有计划的市场经济时代,配发供给形式的社区商业逐渐解体,原有的社区商业设施以承包、转让等形式进入市场,社区商业由转型后的商业组织或个人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这一阶段我国城市社区商业呈现计划路径和市场途径并轨运行特点,在城市商业体系中充当拾遗、补缺、补充的供给角色。
20世纪90年代,改革开放扩大,转型的市场经济时代,城市改造致使社区商业设施腾退城区、迁移郊区,城市社区商业规划空置;大量个体、外资、合资合作企业全面渗透社区商业,国有社区商业逐渐退出市场;社区商业管理缺失,住宅改建和私搭乱建的简易商业网点充斥社区,且由于无序竞争,店面经常易主、业态频繁替换,行业整体效率低下。这一阶段我国城市社区商业呈现良莠不齐、低端复制运行特点,在城市商业体系中充当散、小、杂、乱的供给角色。
21世纪初期,改革开放深化,经济结构调整时代,城市社区商业的功能逐渐清晰,政府着手对城市社区商业进行引领和指导:借鉴国外社区商业成熟经验,进行社区商业示范建设;区分社区经济类型,科学规划社区商业网点,重点投入社区商业设施;引进社区商业龙头企业,开展社区商业品牌试点工程;借助现代咨询技术,设置社区电子商务平台。这一阶段我国城市社区商业呈现品牌优化、智能进化运行特点,在城市商业体系中担当社区生活用品和社区生活服务的供给角色。
(二)城市社区商业供给存续的问题
我国城市化进程不断延伸,产业结构调整正在继续,社区商业处于动态经济环境,面对日渐成熟的社区消费,其供给角色转换过程积淀的问题仍然存在。
1. 定位不准确。我国城市商业体系缘由城市中心商业、区域中心商业、社区商业所构成,三足鼎立支撑城市商品流通快速、平稳运行。社区商业在城市商业体系中占据重要位置,是城市拉动内需、提升消费的基本力量,其供给对象和服务内容几乎涵盖城市居民所有日常生活所需,其产业规模、业态范围、经济效益、社会影响是城市其他商业形式无法比拟的[14]。
伴随我国经济体制转型,社区商业在城市商业体系中持续被边缘化,没有与其他商业形式相互结合、错位发展,形成有效供给。在竭力彰显城市中心商业和区域中心商业繁华时尚的同时,忽视了城市社区商业的相应位置、弱化了社区商业功能;忽略了社区商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用,致使社区商业成为城市商业体系最薄弱的部分。城市社区商业总体规划缺失、设施配置不足,引领督导不利、业态结构失衡的问题比较突出,由此出现“散、小、杂、乱”发展局面,不能实现有效供给。
2. 产业链接不清晰。迈克尔・波特1985年在其《竞争优势》一书中提出了价值链概念,“每一个企业都是在设计、生产、销售、发送和辅助其产品的过程中进行种种活动的集合体,所有这些活动可以用一个价值链来表明。”所谓产业链,即企业满足用户需求而实现价值所形成的链条,每个企业居于市场一隅,处于产业链当中的一个环节,要想获取或维持竞争优势,不仅取决于企业内部价值链关系,还取决于产业价值链关系。
伴随我国城市社区商业供给角色变换,社区商业供给主体一直处于松散状态,业态层级较低、营业缺乏动力、盈利模式近似、市场无序竞争,既不能凭借企业内部价值关系的缔结创造收益,更不能通过产业价值关系的链接生成利益,致使社区商业价值创造力不足,产业整体活动成本较高、效益较低,无法实现良性发展。由此社区商业供给数量不稳、供应业态、品种选择不大,不能形成有效供给。
3. 外部不经济。经济外部性是指一些产品的生产与消费会给不直接参与这种活动的企业或个人带来有益或有害的影响②,其中有益的影响即“外部经济”;有害的影响即“外部不经济”。社区商业依托社区经济,贴近民众生活,其经营过程对社区环境及居民生活产生直接的影响作用,其利益驱使的外部不经济活动能够侵蚀民生环境、损失民众利益[15-16]。
伴随我国城市商业体系调整,城市社区商业初具规模,逐渐渗透于社区居民生活,却没有融入社区经济环境:一方面散乱、低效的运营过程消耗大量社区资源;另一方面提供的商品和服务不规范、品质无保证。环境污染、噪声扰民、食品安全、交通拥堵、社会治安等问题致使社区民众对社区商业的安全性心存疑虑,对社区商业的便利性怀有失望。社区商业外部不经济的盈利模式招致社区经济成本上升,扩大社区资源耗费,同时导致社区公众生活成本提升,增加基本商品耗费,由此表明社区商业不能达到有效供给。
四、我国城市社区商业有效供给系统
改变社区商业有效供给不足,根本在于确立社区商业在城市商业体系中的位置,建立社区商业资源配置系统,完善社区商业供给机制,调整社区商业的供给结构,创新社区商业的供给方式。
(一)社区商业定位
社区商业占据城市商业体系的重要位置,与中心商业、区域商业并驾齐驱,贯通经济命脉、繁荣经济发展。同时,社区商业占据城市商业体系的关键位置,具有其他商业模式不可替代的作用[17-18]:其供给内容(商品和服务)贴近居民日常生活,是民众基本生活质量的保障;其供给方式联结社区居民消费模式,是社区资源合理使用、社区生态环境均衡发展的基础;其供给效果传递政府对、体现国家惠民政策,是我国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底线”。
(二)社区商业有效供给系统的构建
社区商业功能定位所致,其供给系统包括纯公共商品和服务供给、准公共商品和服务供给、普通商品和服务供给、非营利商品和服务供给;其供给者主要是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公共企事业机构、个人、非营利性组织等;其供给业态主要是便利店、餐饮(早餐)、菜市场(站)、再生资源回收、家政维修、美容美发、洗染、音像图书阅览、娱乐健身等;其供给方式主要是街坊式店铺(夫妻店)、楼宇底商店铺、社区商业街、社区邻里中心、微型便民服务点(站)等;其供给对象包括老旧社区、新兴社区、商务社区、特殊社区、高端社区等属地居民。城市社区商业有效供给的形成,需要区分商品和服务供给类型、辨析供给对象、选择供给模式,明确供给主体、供给业态、供给方式,以此建立社区商业供给系统,如图2所示。
其中“纯公共商品和服务”,如餐饮(早餐)、再生资源回收等,涉及属地居民的食品卫生安全和生活环境质量,采用威权为主的,由政府部门和公共企事业机构供给社区民众,由便利店、邻里中心统筹运营,资本投入源自税收,聚点规划布局,保证供给品种和数量,保障供给质量和安全。
其中“准公共商品和服务”,如社区菜市场(站)等,需求面宽、需求量大,同样涉及食品安全问题,采用混合为主的供应模式,由政府、个人、企业、非营利组织供给,由街坊式店铺、楼宇底商店铺、微型便民服务点(站)实施运营,资本投入需要政府补贴,散点规划布局,满足社区民众,尤其关注新建社区、特殊社区需求品种、品质、价格。
其中“普通商品和服务”,如家政服务、美容美发、洗染等,采用市场为主的供应模式,由企业自愿投标供给,自主选择运营形式,自筹资本投入,散点规划布局,满足社区居民,尤其关注商务社区、高档社区需求品种、品质、价格。
其中“非营利性商品和服务”,如医疗保健、幼儿教育、环境维护等,采用自觉为主的供应模式,由非营利性组织或个人志愿供给,资本源自无偿捐助,政府相关部门协助运营,聚点规划布局,保证社区商业供给公平、公开、公正。
(三)社区商业有效供给系统的调节
城市社区商业供给系统需要随时、随地、随机调节,其供给模式应该符合市场环境动态规律,符合消费需求变化规律,符合产业发展盈利规律。为此,政府需要助力社区商业供给系统:坚持“分区、分行、分业、分类”调节宗旨③,避免“全放、全收”调节行为,关注民众生活的预期,科学规划商业网点,统筹布局商业设施,规范供给质量,监督供应效果,及时了解社区商业供求态势,对纯公共商品和服务供给、准公共商品和服务供给予以组织保障和资本保障。同时,市场需要助力社区商业供给系统:明确社区商业是具有一定经济体量的产业系统,通过市场调节机制自由配置供给资源,激励供应商探索社区商业的运营方式,创新社区商业的业态形式,争取社区民众信任和依赖,对普通商品和服务供给、部分非营利商品和服务供给引入市场竞争法则,优胜劣汰[19-20]。
市场调节和政府调节的双重作用促使社区商业供给系统有效运转,实现城市社区商业的供需平衡。
五、研究结论与问题探讨
我国城市社区商业贴近民众生活本质,关系社会稳定发展,在城市商业体系中不仅占据重要位置,而且占据关键位置,与城市中心商业、城市区域商业并行,媒介商品流通,满足消费需求。然而,我国城市社区商业发展历程比较曲折,供给角色不断转换、定位模糊;产业价值关系没有链接,不能生成规模效益;散乱运营、外部不经济等问题,导致社区商业有效供给不足,引发社区民众的意见,引起居民对社区商业失望、失落,甚至出现抵触、对峙行为。
我国城市社区商业需要提升供给效率,区分商品和服务类型,由不同的供给主导者选择不同的供给模式,针对城市化进程中老旧社区、新兴社区、商务社区、特殊社区、高档社区对商品和服务品种、品质、价格等方面的需求差别,启动不同的商业业态和运营方式,建立社区商业有效供给系统。为此,需要进一步分析社区商业有效供给的作用,确定社区商业有效供给的目标,探索社区商业有效供给的趋势。
(一)社区商业有效供给作用――区域经济发展
社区商业具有完备式供给特征,其供给系统效率是评价区域经济水平的重要方面,是衡量区域经济质量的关键标准。在我国城乡一体化进程中,社区商业对区域经济发展的贡献:一是繁荣市场、促进生产、提升消费,其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是区域特色经济发展的源泉;二是净化区域人文环境,和谐区域人际关系,引导区域消费取向,奠定区域经济发展的基础;三是激发区域新兴产业兴起,培育区域产业集群,推动区域产业升级,成就区域竞争的优势;四是借助商品流通中间位置,打破区域经济固有的生产结构,突破区域行政隶属界限,通过媒介商品交换,活跃区域市场,形成区域经济新的增长点[21-22]。
(二)社区商业有效供给目标――生态环境协调
社区商业具有分享式供给特征,其供给系统最终融入社区生态循环,消除污水、烟尘、噪声等造成的环境污染,促进社区资源适度开发、合理利用。社区商业与社区生态环境协调与否:一是考量社区商业企业之间在营业项目、业态形式、运营方式、盈利模式等方面的契合度,企业之间共生、共存、共赢关系能够聚集供给资源、形成竞争合力、营造消费氛围、应对连带需求,社区生态环境可协调运行。二是考量社区商业与社区自然环境、人文环境、社会环境的契合度,企业与环境之间共生、共存、共赢关系能够拓展社区商业功能、扩大社区商业的辐射区域。倘若社区商业嵌入社区交通枢纽和社区人文景观,与社区环境融为一体;倘若社区商业顺应民意,坚持绿色低碳供应,成为社区居民物质消费、情感消费的牵制性依赖,社区生态环境可协调发展[23-24]。
(三)社区商业有效供给趋势――产业链优化
社区商业具有集约式供给特征,其供给系统促成产业升级,不断调整自身的存在方式和盈利模式,依托区域经济,协调社区环境,进入现代产业序列:一是明确社区商业产业化方向,扩展投融资渠道,实现专业化分工,以运营形式持续创新、业态结构趋于合理,提升社区商业价值创造力;二是转换社区商业组织形式,成就品牌连锁企业,形成个性化发展态势,以品牌效应提升社区商业竞争力;三是完善社区商业营业设施,开发社区居民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社区商品和服务的网上交易,以现代咨询技术手段和方式提升社区商业营业效率;四是培养社区商业专业人才,促使地产开发商和商业运营商身份剥离,以商品流通专业能力提升社区商业盈利水平[25-26]。
注释:
①商务部《关于加快我国社区商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商改发(2005)223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4号;商务部《社区商业设施设置与功能要求》(SB-TI0455-2008)2008国务院《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6》国发2011;国务院《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2012;商务部《关于2013年促进社区商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商办建函【2013】851号。
②2014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明确提出2015年五大任务之一,即是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③分区、分行、分业、分类,即区分社区商业的区域背景、区分社区商业的运营方式、区分社区商业的业态形式、区分社区商业供应模式分别进行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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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资源税;税制改革;计价征收;影响
中图分类号:F81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22-0013-02
国务院《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确定了2010年九大重点改革任务,其中一项就是要求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出台资源税改革方案,完善企业所得税和消费税制度。这一举措将极大地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有效提高资源开采使用效率、降低社会成本、促进环境改善,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一、资源税改革的主要内容
资源税改革主要包括三项内容,即扩大资源税的覆盖范围、提高资源税税率、改变资源税计征方式。
首先,进一步扩大资源税的范围,对开发、利用应税自然资源的中外纳税人统一征税。资源税涉及的内容不仅包括自然资源,还包括了以自然资源为基础开发产生的能源。征税范围将涉及石油、煤炭、天然气、矿产、盐、土地、森林、草原、滩涂、地热、水、电等能源和资源。
其次,逐步提高资源税税负水平。结合资源产品价格调整和收费制度改革,适时取消不适当的减免税,提高资源税税率,调节资源开采企业的资源级差收入。
最后,完善资源税计征方式。改革“从量定额”征税为“从价定率”征税。从量征收的方式不仅不能反映价格波动,还导致资源收益分配不合理,而从价征收的方式可以有效改变这一现状,并实现私人成本和社会成本之间的平衡。
二、资源税改革对企业等微观主体的影响
1.加大企业经营运作成本
资源税税制改革无疑将加大资源类生产企业的营运成本,尤其是资源开采企业和资源、能源消耗大户。因为按照从价计征,其资源税可能比原来按从量计征高出很多,财政部财科所一份关于资源税的研究报告建议,资源税改为从价定率征收后,具体税率应为销售价格的5%~15%。提高资源税还将提升下游产品的制造成本,减少下游产品的利润空间,降低相关产业的投资收益率。这将迫使企业对产品进行更新换代,加大技术创新力度、改进生产流程,实施循环生产和清洁生产,从而进一步规范企业的资源开发和使用行为,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
2.促进人们生活方式的转变
资源税实施价外征税,通过税负传导,必然提高资源类产品如煤电油气的价格,加大居民或消费者的生活成本,使消费者成为资源税税负增加的重要承担者。这将对人们的资源消费行为产生较大影响,有效遏制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生活方式,促进人们节约用电、合理用水,引导更加节能、环保的消费行为和健康的生活方式。
三、资源税改革的宏观影响
1.增加财政收入,缩小地区差异
资源税改革有利于增加国家税源,因为资源税征税范围和力度都将增加,不仅对企业也对消费者征税,所以税源将会大幅度提高,且税收收入与资源价格上涨同步增长,有利于增加财政收入。此外,除了海洋、石油外,大部分资源存量在中西部地区,而资源的利用主要在东部地区,资源税的改革能够增加地方的财政收入,有利于中西部和东部地区的财富转移,从而缩小地区差异。
2.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推动“两型社会”建设
资源税税制改革后,资源和能源依赖型企业的营运成本增加,这将有效抑制高耗能行业的过快增长,有效转变“高投入、高耗能、高污染”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中国是一个资源总量大国,但又是一个人均资源小国,无论是不可再生资源还是可再生资源都相对短缺,与其他一些发展较快的国家相比而言,中国的资源供需矛盾更加突出,资源的稀缺性更为严重,资源税税率提高后,可以很好地调控中国资源开采浪费的现状,使资源得到合理的开采,避免过度开采导致的非可持续发展。资源税改革后,包括企业和消费者在内的整个社会都会自觉主动地关心节能环保问题,从而极大地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
四、完善资源税税制改革的建议
资源税的改革是一个艰难的多方博弈过程,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因为资源从“无价”到“有价”,从近乎免费使用到有偿使用,这一变动过程牵涉到许多重大利益关系需要重新调整。新的资源税制度的推出仍然面临着很多困难,为此,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1.综合考量,逐步实施
资源税改革的两个重要变化就是计征方式改为“从价计征”和提高资源税税率,这将给资源相关企业造成较大的压力,增加其运营成本,甚至超出部分企业的承受能力,造成企业破产、工人失业等不良后果,增加社会不稳定因素。为此,相关部门在设计资源税改革具体细节时,尽可能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统一设计和考量,逐步实施,以保证各相关行业和企业持续发展的能力。
2.合理设计税率和确定计征方式
本着实现价值目标和符合本国国情相统一的原则,科学合理地进行税率设计,使其既能实现资源开采的外部成本内部化,又不至于负担过高影响纳税企业的高品质发展。首先,要全面提高资源税的税率,并形成与市场相联系的浮动的资源税率,体现税收的弹性调节作用;其次,税率设计还要考虑资源对生态环境可持续影响,对不可再生资源、非替代资源、稀缺性资源要课以重税,以限制掠夺性开采。再次,资源税率的确定要使资源开采企业形成一定的成本意识,把企业的盈利模式转移到强化管理、提高资源开采率和资源深加工上来,而不是像过去一样单纯的靠扩大产量来增加利润总额。另外,对不同性质的资源分别采用不同的计征方式,如,对部分价格变化比较频繁、幅度比较大的应税产品,如,煤炭、石油、矿产品等直接实施“从价计征”,而对价格相对比较稳定,变化不太频繁的资源,如水、电等可先行实施“从量计征”,再逐步实施“从价计征”。
3.与其他配套措施相结合
围绕资源税的改革将会牵涉到许多重大利益关系需要重新调整,改革时需要发挥配套政策的协调作用。
首先,要完善税收优惠政策。将回采率或资源开采后污染的处理情况与资源税税负水平相联系,制定鼓励回收利用的优惠政策,促进节能减排;对引进耗能少、污染小的先进设备和用于循环生产、清洁生产的设备实行优惠政策(如采用加速折旧、退税等);对于用于节约资源和能源、环境保护方面的支出,在计算所得税时进行优惠扣除;建立和并逐步推行资源耗竭补贴制度。
其次,尽快设立环境税,完善中国的环境税收体系。欧美国家征收的环境税有:(1)对排放污染所征收的税,如二氧化碳税、水污染税、化学品税;(2)对高耗能、高耗材行为征收的税,如油税、旧轮胎税、饮料容器税、电池税;(3)为减少自然资源开采、保护自然资源与生态资源而征收的税,如:开采税、地下水税、森林税、土壤保护税;(4)对城市环境和居住环境造成污染的行为征税,如:噪音税、拥挤税、垃圾税;(5)对农村或农业污染所征收的税,如:超额粪便税、化肥税、农药税;(6)为防止核污染而开征的税,主要有铀税。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在环境与资源保护方面虽然也采取了一些税收措施,但比较零散且在整个税收体系中所占比重较小,无法充分起到调节作用,也无法满足环境保护所需资金。所以,中国应尽快设立环境税,完善环境税收体系,使能源资源的产品价格体现环境成本,理顺稀缺资源的价格,从而降低资源的消耗速度,促进生产和消费向可持续方向发展。
最后,要完善税收管理体制,理顺地方和中央的责权利关系。自然资源归国家所有,而中国现行的资源税作为地方税种,在管理体制上是由地税征收、地方独占资源税收入,这与资源税设置的目的相违背。从公平分配的角度出发,资源税管理体制改革的方向应当是“国税征收,税收共享”。地方政府要有效监督各类资源的储量和计税情况,并和国家有关部门一起制定完善资源税税负标准,中央应赋予地方政府一定的权利,在一定范围内上下浮动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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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电力市场改革简介
新电改将发电企业进一步推到市场前沿,电量争取由原来的找政府向找市场、找用户转变,市场竞争的要素也由电量计划竞争向成本、环保和安全等要素的综合竞争转变。电力营销正从过去的量价分离逐步过渡到量价合一。
本轮电力改革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推进:
一是大用户直购电改革,建立多买多卖的电力市场,用电企业和发电企业绕过电网自主交易。打破省间壁垒,保障清洁能源优先上网。到2018年实现工业电量全部放开,2020年实现商用电量全部放开,电网公司承担公益性及居民生活用电的兜底业务。
二是放开增量配电网业务、成立独立的售电公司,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投资,与电网公司共享售电环节利润。
三是推进发电权交易和省间电力交易,探索开展电力期货和衍生品等交易。通过发电权交易引导鼓励和促使发电成本高的机组将其计划合同电量的部分或全部出售给发电成本低的机组替代其发电。完善跨省电力交易,逐步探索和放开电力期货及衍生品等交易。
二、售电公司目前盈利模式概述
电力市场化交易主要采用双边协商、集中竞价和挂牌交易三种模式,以双边自主协商为主、集中竞价与挂牌交易为辅。国家电网区域售电公司以双边协议交易为主,广东区域售电公司更多通过竞价策略获得更多交易电量实现盈利。
双边协商模式是指电力大用户与发电企业根据交易平台提供的信息,自行协商匹配,经安全校核和交易中心确认后,由购电、售电、输电各方签订年度交易合同确定的直购电交易。协商交易市场中用户选择向发电公司直接购电,或者委托一家售电公司购电,两者只能选择一种方式。
集中竞价模式是指电力大用户与发电企业在指定时间内通过交易平台申报电量和价格,根据买方、卖方申报价差空间由大到小排序成交。申报价差相同时,综合煤耗低的发电企业优先成交。经安全校核和交易中心确认后,由交易中心对外成交结果确定的直购电交易。
挂牌交易是指市场主体按规定将电量和价格等交易信息通过电力交易平台对外挂牌,由满足需求的一方摘牌,经安全校核和相关方确认后形成交易结果。
广东售电改革走在全国前列,以2016年广东售电为例:
一是2016年售电公司利润主要来自于集中竞价部分。
二是售电公司议价能力较强,报价成功率较高。售电公司凭借其规模及专业优势抢占了市场中绝大部分份额,而单个用户由于掌握信息有限、缺乏专业竞价策略,与发电厂直接交易成交电量的比例较少。
三是发电厂参与竞价的意愿强烈,参与度高,让利空间较大。由于电力过剩,水火电矛盾突出,发电厂之间竞争激烈,倒逼发电企业通过降低成本、提高效率让利给用户。
四是用户侧主动购电意愿不足,尚没有充分认知发电侧的让利程度,对电价降幅的预期较低,而售电公司多与大用户签订了长期售电协议,价格粘性高,导致售电企业前期获取了超额利润。
据估算,如全国逐步开放售电公司竞价交易,售电公司凭借其专业性及增值服务可在竞价交易中取得 50%以上市场。预计售电公司 2018年总利润空间约1450亿元,2020年总利润空间约1340亿元。
三、大型发电企业售电平台业务/营销/盈利模式分析
发电企业需要从产品性能最大化的工程师思维转向产品性能价格比最大化经济师思维。大型发电企业由于长期电网趸售,客户资源较少,客户服务的意识和理念相对不足,同时体量巨大,老旧机组等历史包袱相对较重,在市场化的售电市场,面临市场压力,容易堵在中间,陷入夹心饼困境,既无法向客户提供差异化的服务,也无法提供低成本的产品。
售电公司可将多种业务横向互补,如:基本供能、直供电、增值业务、新能源业务。售电公司未来的业务模式应可促进用户提高用电效率,优化用电模式,促进可再生能源使用。
可将电力市场改革划分为三个发展阶段。不同阶段有不同的业务和营销模式:
1.初期阶段
实际可开展的工作,主要是电力销售和配网投资。营销模式可采用产品导向型和渠道导向型。
产品导向型:改革初期,可采用低价策略的营销模式扩大市场份额。以低价策略参与市场竞争,管理简单,销售简单,且不用建立销售网络,无中间费用,但市场开拓能力不足,市场占有率不高。
渠道导向型:随着电力市场竞争加剧,应建立营销渠道,并通过价格和一般服务参与计划与市场并行的改革过渡阶段市场竞争。此阶段的盈利主要还是依靠低价。渠道优势可扩大市场份额,直销/分销与客户建立合作关系,提升整个集团的品牌和影响力。缺点是过多的供应链层级增加电能成本,且较难与代销商及客户建立稳定合作关系。
2.中期阶段
发电企业的售电平台应改变初期的传统销售策略,注重“创新驱动”,细致划分现有市场的电力用户,充分了解客户电力需求。通过分类,对不同价值水平、忠诚度的电力用户采取不同的营销策略,建立新的赢利点。通过开发增值服务而“创造电力需求并管理电力需求”。营销模式可采用客户导向型和资源导向型。
客户导向型:以价格、产品组合和增值服务锁定优质客户,与客户建立合作关系,企业的市场份额和盈利空间受价格影响会减弱。这种营销模式的总服务成本较高,企业要有较高管理能力。目前电力渠道受电网公司垄断,培养客户忠诚度需要时间。
3.后期阶段
用户将更期待差异化产品和高品质服务,售电公司应开展综合能源解决方案,业务范围应涵盖用户电力的使用、查询、测算、习惯、节能等。营销模式可采用客户导向型和资源导向型。
资源导向型:以客户为导向,整合发输配售四个环节资源,销售核心是建立营销服务增值体系。企业通过产权交易获取资产增值,发挥价值管理优势,获取较大的让渡价值,获取较高且稳定的市场占有率。这种营销模式要求企业有较高的综合管理能力和资源整合能力,投资成本大,资源整合的内部程序也较复杂。在实施细则不完善和未出台之际,目前市场环境不适宜推进这种营销模式。
实现盈利的四种途径:一是电力趸售,即售电平台从外部购电,赚取价差;二是自有电源供电销售,即通过自有电站售电赚取服务费;三是综合用能服务费,包括报价、配电、运维等服务;四是随着电力市场化的发展以及电力金融衍生品的逐渐引入,发电厂商和购电大户之?g会广泛采用差价合约交易方式。
四、大型发电企业未来转变为综合能源服务商的商业模式
大型发电企业突破单纯发电模式,改变过去重发电、轻经营模式。研究进入配售电、供冷供热供气领域,实现发(配)售一体、冷热电三联供、热力源网一体 。根据电力市场改革进程,大型发电企业需要研究并建立起一个有竞争力综合能源服务商的商业模式。
一是发售一体化运营模式:发电企业成立自己的售电公司,或收购其他售电公司。通过自建或并购,强化企业资产在市场的地位。研究终端客户的分类,终端客户更换售电公司和电力产品的频率,留住利润率最高的客户。
企业要吸引并维持住客户,同时也要降低成本或将成本保持在一个合理有效的水平。一个成功的发售一体化企业应拥有足够的市场知识,良好的燃料市场、运营限制和客户喜好的分析能力。加强在电力交易、产品开发、定价、获取客户、客户管理、需求控制、市场判断、项目开发与融资、资产管理、甚至未来套期保值等方面的能力。
有能力提供更多个性化、甚至更高利润的服务,比如节能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有能力提供综合能源解决方案,降低客户用电、制冷、供热、甚至用水、用气的总体能源消耗,帮助客户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有能力执行各种复杂买卖合同(如:衍生品)。
二是配电网开发商模式:发电企业建设和运营配电网,连接输电网和负荷中心/分布式能源微电网系统。在有配电缺陷的地方,建设新的配电基础设施。发电企业要加快项目选址和获得相关许可。在日趋市场化的电力批发市场,具有协调电力实时需求和供应的能力,培养与各种重要利益相关者打交道的能力,比如土地所有者,社区,地方和中央政府官员,客户和设备供应商。发电企业要检查目前的签约和采购流程,这些流程是否反映了管理规定、是否体现了资金与风险分担的最大价值。与地区输电网运营商结成联盟,实现规模经济和提供新的投资范围。
三是产品创新模式:与传统电力销售业务相比,创新型发电企业提供了更多的甚至超出客户预期的产品和服务。能够提高客户能源使用效率和降低客户能源使用成本,同时又可帮助电网更好地掌握用户能源消费方式,保障电网稳定性。
以恰当价格,提供客户认可的产品组合:在相对成熟的电力区域市场,提供需求侧响应管理服务,降低能耗成本及对环境的影响。比如根据分时电价、阶梯电价、尖峰电价、实时电价、用电高峰等情况,提供不同种类产品套餐。为居民住宅提供定制的屋顶太阳能发电设备和运行监控工作;为居民提供24小时的管道、电力、供热和空调维修、保养和安装服务;提供绿色能源选项、电动汽车充电业务、自动调温器、燃料电池等业务;
研究用户需要:用户会为什么样的产品/服务买单。发电企业应重新评估自身品牌价值和企业定位。重视客户关系管理部门,高效发现和维护客户多种需求,交叉销售更多种类的产品/服务。重视渠道管理、产品开发、产品定价和产品捆绑销售等方面的能力。重视大数据分析能力,通过消费数据分析用户购买倾向,有针对性提供用户需要的产品/服务。
四是与客户建立长期合作伙伴关系的运营模式:知名发电企业将电力供应与相关服务捆绑在一起,更容易取得市场认可。许多客户想简化工作方式和流程,提高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同时又不想加大前期投入风险。比如:以BOOT模式(建设-拥有-经营-转让)运营燃气热电联供微电网系统、分布式能源、事故备用水电站/调峰水电站、市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合同能源管理等。
要树立一种在全部工作节点上满足客户需求的企业使命: 良好的客户洞察力,客户认可的优质服务,并与客户建立长期合作伙伴关系。
要做好自身市场定位:重新评估发电企业的品牌认可度。与拥有互补技术和客户管理产品的企业合作,共同研究开发新产品/服务,帮助客户完成利润和长期增长目标,从而影响客户对能源合作伙伴的选择。
五是大数据增值服务模式:发电企业要善于从系统运行与客户负荷这2个渠道收集、管理和分析大量数据信息,了解客户能源使用方式,并指导客户能源决策与行为。这种基于大数据的能源管理增值服务,在市场范围和深度上,远远超过传统上的能效计划和工业领域的能源管理工作。比如:三菱电机的电力需求监控系统通过收集和分析目前和历史的用电数据,监控每一个用电设施的用电趋势,预测用电需求量,当预测数值接近目标数值时,系统立即自动警报,避免用电设施过度消耗电力,实现宏观能源节约。GOOGLE NEST自动调温器,可自动记录并学习住户的使用习惯,调节室内温度。在屋内无人时,自动调节至合适室温,降低能耗。GOOGLE NEST利用巨大的数据中心,可以提供实时和预测性的能源消耗数据。
六是虚拟电厂模式:德国1/3电力供应来自核电厂,计划到2020年关闭全部17个核反应堆,将全部采用可再生资源发电机组取代这部分核电厂。德国应对的方式就是大力发展虚拟电厂。
虚拟电厂原理是利用网络信息和通信技术,集成多个分散的不同类型的发电机组,如风力发电机、太阳能电池、水力发电站、生物质发电厂以及燃气发电机等。对这些发电机组集中管理、合理选择组合发电机,弥补不同类型可再生能源电力发电自身的不稳定缺陷,使虚拟电厂可以和传统电厂一样输出稳定的电力。
虚拟电厂好处是,一不需要消耗化石能源发电,不会产生环境污染,而是整合利用现有的可再生能源和富余能源,产生更大更稳定的收益。二不需要占地,工厂建立在虚拟世界里,却把真实的电力带到现实世界中。
虚拟电厂是网络信息、通信技术、大数据、电力管理各种技术相结合的产品,可能是能源互联网时代最大的变革。虚拟电厂的出现将电力行业从重点强调发电,转移到电力管理。未来中国电力市场,会出现整合千万家不同类型小型发电机组的虚拟电厂,提供更清洁、更稳定电力,更好电价。
一个成功的虚拟电厂可以提供可持续、稳定的、比传统电力更加可靠和实惠的备用电源。发电企业要跟踪创新技术的发展,与合作伙伴一起?榈缌?供需平衡和未来的电力批发市场开发解决方案,比如:电力开发商、能源服务公司、节能公司、软件公司、技术厂商、在线能源市场等。发电企业应高效执行能源采购、能源管理、与地方配电公司深入合作。
五、大型发电企业建立集团营销公司与省级售电公司相结合的市场营销体系
1.集团营销公司
电力企业从争取计划电转向市场电扩大市场份额。传统的组织、结构和方式也应做出调整,适应新的业务。
建立集团营销公司与省级售电公司的关键是获取协同效应。协同效应是指通过战略指导,使集团的整体经营表现优于原先各个企业独立运营表现之和。协同包括品牌协同、客户协同、业务协同、战略协同。
德国莱茵集团和意昂集团均采用了集团营销公司与区域售电公司相结合的市场营销体系。集团营销公司主要负责电力批发市场的电力及衍生品交易,制定集团营销策略与战略规划。区域售电公司负责各自区域内电力销售,包括协议用户和区域批发市场,同时接受集团营销公司部署、调度等业务指导,建立同一品牌,形成集团电力营销一盘棋的格局。
目前,大型发电企业组建的售电公司均隶属于各区域发电公司。区域售电公司主要按地区买电和售电,各自为战,一定程度上减弱了集团企业与大客户和电厂议价能力和提供优质产品组合的能力,经营中也存在信息不对称和奖惩机制不合理等潜在风险问题。
大型发电企业一般均在全国拥有体量庞大的电源资产,具有全国网络优势。组建集团专业营销公司,实现管理上的专业化与规模化优势,发挥全国网络优势,有利于在全国范围内争取购电大客户,减弱地方政府对购电用户与地方电厂的影响。
集团营销公司的主要业务内容可包括:
一是负责集团电力市场批发交易以及未来的电力期货等金融衍生品交易。
二是以高耗能企业、大型工业园区、以及全国性工商大企业为重点客户,主要参与跨区域电力交易市场,并通过区域统筹统调获取市场竞争力。
三是商业模式创新中心。研究并适当投资优质能源服务与资产,如:产品套餐、合同能源管理、大数据增值,适当的燃气热电联供的微电网系统、分布式能源、市政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等。
四是推广虚拟电厂,成为中国绿色能源供应的领头羊。
2.省级售电平台
省级售电平台涵盖发电企业、集控中心、现有市场部门和售电公司。市场部门负责计划电,售电公司负责市场电。省级售电公司一般业务以省内为主,主要投资人是所在省省公司,归省公司管理。集团营销公司可研究与各省发电公司以参股形式合组区域售电公司。
省级售电平台作为重要资源整合平台,应完全致力于电力销售、配电投资与管理、电力需求侧管理、综合节能及用能咨询服务、用户侧分布式电源投资与管理以及储能技术等业务。
省级售电平台的构建需要在省公司原有的组织结构和职能划分重新调整,规划好发电企业、售电公司、市场部门和集控中心的具体权责。
一是市场部门与新成立售电公司需要明确职责关系和业务关系。可采取“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方式解决内部协调问题。
二是售电公司与内部电厂需要建立合作关系。有两种合作模式,模式一是售电公司主要负责中长期售电合同,发电厂作为售电主体开展现货、辅助服务等电力交易;模式二是发电厂仅作为电力生产车间,电力销售工作完全由售电公司承担。同时发电厂可通过参股售电公司,减少两者利益的矛盾冲突。
三是售电公司与集控中心需要明确权责问题。鉴于电力属于特殊商品,具有即时性、不可储存等特点,需要明确供电保障的责任承担。
四是合理认识交易中心和调度中心对电力购售的必要性和重要作用。交易中心提供电力交易平台,调度中心管理电力经济调度,均对售电公司的购售业务起到重要的保障作用。
建立对集团营销公司和省级售电公司的风险管控和内部监督体系。借鉴国际通行的风险管控和内部监督的理论体系(COSO),逐步建立起覆盖各种业务的风险管控和内部监督体系,识别、评估和管理业务活动中面对的各类风险。
六、大型发电企业建设混合所有制营销公司
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允许更多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同时,要“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并“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此番改革,旨在通过发展混合所有制,优化国有企业的股权结构,改善治理机制,提升国有企业效率,做大做强国有资本。
发展混合所有制目的是引入多种所有制资本,建立现代公司治理的新国有企业,促进国企效率提升,同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由此带来的分配不公及两极分化。
能源销售是一个精细化管理的行业。全国有体制一定程度影响经营效率的提升,经营者缺少不断创新产品组合、缩减成本的动力。中石化和国家电投集团分别在各自行业率先成立了混合所有制的能源销售公司。中国石化持有中石化销售公司70.01%的股权,全体社会投资者共计持有销售公司29.99%的股权。国家电投集团资本控股公司牵头联合华能碳资产、北京京运通科技、远光软件、北京瑞明晟源四家单位,共同出资设立全国性售电公司―北京融和晟源售电有限公司。根据协议,售电公司注册资本20160万元人民币,国家电投资本控股持股30%,华能碳资产持股20%,北京京运通科技持股15%,远光软件持股15%,北京瑞明晟源作为员工持股平台持股20%。
大型发电企业应以支撑国企发展战略为基本出发点;以自主创新、原始创新为战略突破点;以人才队伍建设为核心关键点;以协同创新为首要切入点;以市场化配置资源为改革着力点,建立高效率和高收益的营销组织。
一是引资伙伴:鉴于售电公司的大数据与金融属性,可吸引互联网与金融领域资本。如, 京东、阿里、腾讯等具有大数据与零售整合能力和B2C接口的全国性互联网公司,实现售电公司客户与金融产业客户资源共享,售电业务与金融业务、互?网金融融合发展,为客户提供“电力+金融”的差异化增值服务。
二是股权结构:大型发电企业资本占有主导地位,引入国资、民资、外资多种形式资本,实现股权多元化。在国有资本为主,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存的新公有制经济下建立现代股份制企业制度,优化资本配置,提高运营效率。
三是盈利空间:未来的盈利空间是吸引合作方开展混改业务的必备条件。从这方面看,建立远期盈利空间大和清晰可控的业务模式是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发展前景。
四是员工持股平台:2015年国资委的《关于实行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将混合所有制下的员工持股平台提上日程。中石化销售公司正在完善有关员工持股具体方案,国电投集团旗下的北京融和晟源售电有限公司按相关行业惯例,员工持股平台持股20%。能源企业根据所处行业及自身特点,按照国家规定,制定相应的员工平台持股计划,目的是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与竞争机制,充分调动企业管理层及员工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