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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机械检测技术与装备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在实验室管理方面遇到的问题及应对方法进行介绍,结合国外高校图书馆管理系统及物流公司的管理经验对本中心的管理进行改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对人员管理、设备管理、系统管理和资源共享等方面采取的一些做法进行了介绍。文中提到的一些共性问题和探索性对策,可供同行讨论与借鉴。
关键词:
实验室;管理;信息化管理
“机械检测技术与装备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是一个由国家教育部批准组建成立,同时得到了重庆市政府、市教委和市科委大力支持的研究中心,与之并列的还有一块牌子:“时栅传感及先进检测技术重庆市重点实验室”。中心下设精密位移传感器实验室、纳米时栅微位移测量实验室、高端精密测控技术实验室以及精密机械加工车间。工程中心以技术开发和成果转化为宗旨,同时兼顾本科教学与研发工作,以及学科建设等高校任务。像这样一个机构复杂,体制交叉,功能多样,仪器、设备、工具、原材料繁多的综合性教学科研机构,其专职实验室管理人员只有1-2人,可以想象在实验室管理中有多少不尽人意之处。这种情况在全国各高校实验室中具有一定的普遍性。随着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对高校实验室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1]。笔者曾在英国朴次茅斯大学和当地物流公司工作,回国后进入该中心任教,一直试图借助国外先进管理工作经验用于实验室管理。本文通过我们的一些具体思路与做法,与同行交流。
1.人员管理
本中心在重庆理工大学中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实验室,主要人员为教师、硕士生和博士生。由于人员众多,而实验室管理人员相对较少,因此在日常的实验室管理中不能面面俱到,学生在实验时未按要求进行登记,实验完成后实验工具未按要求放回原位的情况时有发生。尽管多次强调实验登记和工具摆放问题,但效果仍不明显,其主要原因是缺少有效的监控和合理的管理。虽然国内各个学校在总体方针中确立了各种规章制度,但是由于实验室各学科、功能和用途不同,使得这些宏观管理办法并不适合实验室的管理,因此需要根据实验室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2]。国内大学通常都是由一位老师对多个实验室进行统一管理,但由于各个实验室情况不同,使得管理有些混乱。而英国朴次茅斯大学许多个学生实验室都有一位专职教师进行管理,在实验室中有一个用玻璃窗分割出来的小房间作为实验室管理老师的办公室。朴次茅斯大学的实验室并没有严格的规章制度,实验室的使用是通过学校课程管理系统进行预约的,由于有专职实验室老师进行监督管理,学生们都能够自觉按要求进行试验,并保持试验室的整洁。而国内实验室管理人员较少,学生对实验室保持整洁的意识也相对较差,所以给实验室的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多不便,因此国内许多实验室都是以相应的规章制度来强制约束学生,但效果并不满意。本中心结合朴次茅斯大学的实验室管理经验与国内的实际情况,采用“以人制人”,由学生管理学生的方式。其中很重要的一点是“按课题分组”而不是按年级分组或按实验室进行分组。按年级分组似乎便于对学生进行统一管理,但是由于同一个试验可能由多个年级的学生参与,从实验室的使用管理来看并不合适,按实验室的使用进行分组也是存在同样的问题,同一个试验可能会使用多个实验室。本中心按课题进行分组(如图1),每个课题组都有专门的导师及各个年级的学生,在每个课题组中选出一名助管同学,配合实验室管理人员进行试验的准备和清理工作,通过这种方式进行管理可以有效促进实验室卫生的保持及实验器材的整理。在这种机制下,较少的实验老师只需主要对助管同学进行管理就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针对国内的现状,对新入学的学生进行培训[3],使其快速熟悉实验室的规章制度,建立有效的赏罚制度可以提高大家的自觉性,长期监督可以使学生养成良好的习惯,引入信息化管理可以方便对学生的行为表现进行统计。如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增加实验室管理人员数量,进行更加细致的分工,肯定将更有助于实验室的管理及对学生的监督。
2.设备管理
随着本中心实验室不断发展,购置的设备越来越多,对设备的整理、摆放、登记、维护等问题也越发突出。没有对应的信息管理系统,管理人员习惯只有仪器设备的物和帐的原始记录,而忽视了人员变动后的帐和物的实时核对,甚至出现有账无物或有物无账的现象[4]。由于每个人的记录格式不尽相同,因此给数据统计和记录交接带来了诸多不便。实验室的设备是由各个老师申请,学校采购中心统一采购的,大部分设备信息都是由各个老师和采购中心掌握的,而实验室内部并没有做统一的整理和登记,这就导致在设备出现问题时无法及时联系到供应商进行售后维修或维护,从而耽误了实验工作进度。有时新设备到货后,出现无处可放的问题,其主要原因在于没有对仪器设备的摆放进行统一的规划,没有及时与实验室管理人员沟通,不但浪费时间,也影响实验室的整体美观。实验室有些大型设备使用率不高,闲置时间长[5],缺少定期的保养维护,而且能够熟练使用的人员也十分有限,在临时使用时也会出现各种问题。仪器设备是进行科学研究和验证实验的基础,管理好仪器设备是对实验安全、实验准确性和实验真实性的有效保障。仪器设备验收合格自投入使用之日起,设备管理就进入到了一个动态化的管理过程[6-7]。在实验室管理体制设计中,我们借鉴了市场上物流方面的成功经验,通过引入SKU(stockkeepingunit),使用信息化管理系统来进行管理。对于放置仪器的柜子和仪器设备进行系统的编号成为库位编码,将仪器设备的SKU编码与库位编码相对应,这样做不但便于查找,也能够合理利用有限的空间。建立格式统一的仪器设备电子档案,需记录仪器编号、库位号、名称、购置日期、售后电话等重要信息,利于今后查找。仪器设备的使用和借用参照图书馆的书籍借阅管理,都应该进行预约登记制度,不但便于管理,也能够责任落实到个人[8],保证个人在使用过程中对仪器设备的保护。贵重设备需要进行网上申请,登记使用日期、内容、人员等,通过审批后方能使用,也便于今后上级部门对仪器使用情况的检查。仪器设备的说明书也要进行统一管理[9],随用随借,并且进行电子备档,方便多人同时查阅,也能避免因说明书丢失带来的麻烦。
3.系统管理
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LIMS)是能够提供实验室各种信息储存、交换和统计分析的网络化平台,实现数据网络化共享、无纸化办公、提高实验室工作效率[10-11],但是目前很多实验室都没有真正使用信息管理系统。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的应用是今后的必然趋势,能够促进并带动实验室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12-13]。以前本中心的实验室只有简单的指纹门禁系统,而且并未接入网络,只能进行简单的身份认证识别,不利于实验室的安全管理。设备、工具、资料的使用、借用记录等都是通过纸质表格记录的,不利于查找和保存。缺少有效的电子监控,实验室乱拿乱放的现象始终得不到有效解决。没有实验室预约系统,实验室的使用变得比较混乱,实验室的随意使用使得管理人员无法有效进行监管。因此实验室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应用是十分必要的,由摄像头,门禁系统,设备终端控制系统,计算机管理系统等组成的立体化监控管理网络能够有效地保证实验室的安全、整洁及数据的统一管理。信息管理系统的应用是今后的发展趋势,各个公司的ERP系统,高校的管理系统,图书馆管理系统、政府部门管理系统等都是信息管理系统应用的体现,因此实验室管理系统的应用也是实验室管理发展的方向。使用网络化的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是本实验室的下一步目标(如图2)。在图书馆管理系统中,图书借阅和实验室的设备借用,阅览室和实验室的预约,在系统中对于学生的分类管理都有很多相似之处;在物流管理系统中,货物的采购和设备采购,货物中转和设备转移,货物出库和电子元器件的领用等也都有相似之处,因此还是有很多经验值得实验室管理系统借鉴的。网络摄像头及指纹门禁系统能够很好地实现对实验室安全的管理,使用终端控制设备能管理和记录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情况[14],借鉴企业的ERP系统也能够实现实验室日常办公的人员,设备记录管理。根据实验室的具体情况配备相应的管理系统及硬件,并与学校一卡通系统联网,就能够更加容易对实验室人员进行管理。
4.结束语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部门)。
第三条 各部门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合理配备并节约、有效使用固定资产,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第四条 各部门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应坚持统一政策、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
第五条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国管局)负责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界定、清产核资等项工作,负责制定固定资产的配备及使用标准,对纳入政策采购范围的固定资产进行统一购置;负责闲置资产的调剂,对各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各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并对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经济实体占用的固定资产实行监督管理。
第六条 各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设有专人承担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并对所管资产的安全完整负有责任。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工作调动时必须办清交接手续。
第七条 各部门必须对专用设备的管理和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建立健全专用设备的操作、维修、保养、检验等管理制度;技术复杂、精密度高的专用设备的操作人员,应在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二章 固定资产的范围、分类与计价
第八条 符合下列标准的列为固定资产:
(一)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
(二)单位价值虽不足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
第九条 固定资产分为六类: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它固定资产。
(一)房屋及建筑物。指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房屋包括办公用房、生产经营用房、仓库、职工生产用房、食堂用房、锅炉房等;建筑物包括道路、围墙、水塔、雕塑等;附属设施包括房屋、建筑物内的电梯、通讯线路、输电线路、水气管道等。
(二)专用设备。指各种具体专门性能和专门用途的设备,包括各种仪器和机械设备、医疗器械、文体事业单位的文体设备等。
(三)一般设备。指办公和事务用的通用性设备、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家具等。
(四)文物和陈列品。指古玩、字画、纪念品、装饰品、展品、藏品等。
(五)图书。指图书馆(室)、阅览室的图书、资料等。
(六)其它固定资产。指未能包括在上述各项内的固定资产。
第十条 固定资产的计价:
(一)购入、调入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调拨价以及运杂费、保险费、安装费、车辆购置附加费等记账;
(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记账;
(三)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按改建、扩建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后的净增加值,增记固定资产账;
(四)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或者有关凭证记账,接受捐赠固定资产时发生的相关费用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五)无偿调入固定资产,不能查明原值的,按照估价入账;
(六)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重置完全价值入账;
(七)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移交手续的固定资产,可先按估价入账,待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进行调整;
(八)用外币进口的设备,按当时的汇率折合成人民币金额,加上国外部分的运费及其它费用(外币应折合成人民币金额),再加上支付的关税、海关手续费等计价入账;
(九)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协议确定的设备价款、运杂费、安装费等记账;
(十)购置固定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第十一条 固定资产不实行折旧,按原值入账。
第十二条 已经入账的固定资产除发生下列情况外,不得任意变动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根据国家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重新估价的;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装置的;将固定资产一部分拆除的;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来暂估价值的;发现原来记录固定资产价值有误的。
第十三条 固定资产的价值变动,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办理,并及时通知财务部门,对固定资产有关账目作相应调整。具体账务处理,按《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 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
第十四条 购置固定资产应分清资金渠道,属于基本建设范围的(单台设备和单项工程在五万元以上的),由基本建设投资解决,不属于基本建设投资范围的由行政经费、事业经费或其它经费解决。属于专项控制商品,必须按规定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才能购置。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对本部门占有、使用的由不同资金渠道形成的固定资产进行统一管理。
第十五条 购入、调入和自制、自建完工交付使用增加的固定资产,应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统一验收,属于技术设备的还应会同技术部门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据发票、固定资产调拨单或基建项目交付使用验收单据等凭证,填制固定资产增加通知单,办理有关入库、财务报销和使用单位领用等手续。
第十六条 接受捐赠或盘盈的固定资产,应由国家资产管理部门办理接收和交接,并据固定资产交接单、发票或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单等凭证,填制固定资产增加通知单,办理有关入库、财务报销和使用单位领用手续。
第十七条 调出、变卖减少或盘亏的固定资产,按《中央国家机关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权限范围报批,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持国管局或本部门的国有资产处置意见、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单等凭证,填制固定资产减少通知单,办理有关调出或注销手续。
第十八条 正常报废的固定资产,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会同技术部门进行技术鉴定,据鉴定意见及上级部门的国有资产处置意见等,填制固定资产减少通知单,办理有关注销手续。
第十九条 非正常损失减少的固定资产,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会同技术部门进行技术鉴定后,对非正常损失要查明原因,追究责任;据鉴定意见、对非正常损失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及上级部门国有资产处置意见等,填制固定资产减少通知单,办理有关注销手续。
第四章 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
第二十条 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是指在日常行政工作或业务活动中对所需及占用的国有资产实施不间断的管理及核算,包括从编制固定资产预算、计划采购、验收入库、登记入账、领用发出到维修保养、处置等各个环节的实物管理和财务核算。
第二十一条 在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中,财务部门负责按固定资产的价值分类核算,审核固定资产预算并对固定资产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预算编制、计划采购、验收入库、登记保管、领用发出、维修保养、调拨处置等具体管理,并负责分类进行实物量核算,根据各部门的实际情况,某些日常管理工作也可委托资产占用单位承担;技术部门参与专用设备的维修保养和技术鉴定;使用部门负责合理、有效使用和日常维护管理,杜绝浪费。
第二十二条 固定资产预算及购置计划既要从实际需要出发又要注意节约,要根据各类资产的配备情况及使用标准合理配置,充分利用现有固定资产,防止积压浪费。对按规定实行统一采购的固定资产,要提供详细的使用目的并写明详尽的功能等要求。
第二十三条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必须完善固定资产账卡、领用、处置、清查盘点等日常管理制度。使用部门须指定专人负责办理本部门固定资产和其它物品的领用、保管、清点等工作。
第二十四条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验收入库及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须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并记入《固定资产明细账》,按物登卡、凭卡记账;已入库存的固定资产,要按照各类资产的使用说明和存放要求进行保管,填写保管单位并定期检查,库存固定资产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准领用或调换;处置固定资产须填写《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请单》或《固定资产调拨单》,据单入账;使用部门领用固定资产须填写《固定资产领用单》,经主管领导同意后,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凭单填写固定资产使用记录卡并记入《固定资产卡片》。不经批准,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固定资产。如需借用固定资产,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后,办理借用手续。
第二十五条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配备给个人使用的固定资产或物品,要建立领用交还制度,并督促使用人爱护所用资产。工作人员工作调动时,应在其办理所用资产交还手续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第二十六条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和使用部门应每半年对账一次,使账实、账卡、账账保持一致。每年对本部门的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查明固定资产的实有数与账面结存数是否相符,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维修等情况是否正常。对清查盘点中发现的问题,应查明原因,说明情况,编制有关固定资产盘盈盘亏表,按管理权限报经国管局或本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后,调整固定资产账目。
第二十七条 各部门发生国有资产产权变动、财务和账务异常、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严重或挂靠单位脱钩等情况,按国家规定必须进行清产核资的,应由本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报国管局确定。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不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各种办公用品、用具、生活用品、器具、材料等资产,也要分类登记,参照本办法管理。
第二十九条 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和机关后勤企业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凡违反本办法的,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一条卫生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是开展各项卫生工作的物质基础,是保障人民健康,发展卫生事业的重要条件。为了有效地管理好固定资产,维护国家财产安全,保持设备完好,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保证各项卫生工作任务的完成,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卫生事业单位,必须加强固定资产管理,设置管理机构,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各单位要有一位领导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入的管理责任制。
第三条固定资产的购置和管理要贯彻勤俭办事业的方针,根据事业计划任务、技术条件和资金可能等情况,全面考虑,统筹安排。对现有贵重仪器设备应进行重点管理,其他财产也要注意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及时维修保养。提高使用效率和经济效益,防止损坏丢失,确保财产安全完好。
第四条固定资产职能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应树立为各项卫生业务技术工作服务的指导思想。充分调动职工群众当家理财的积极性和责任感。依靠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和使用人员共同管好、用好固定资产。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范围和分类
第五条固定资产是指房屋及建筑物和使用年限在:年以上,单项价值在规定起点以上的设备装具。根据卫生事业单位精密仪器、医疗专用设备较多,价格较高的特点,固定资产划分标准规定为:
1.通用设备单价在50元以上,业务技术专用设备单价在200元以上,耐用时间在:年以上。
2.单价在20元以上,耐用时间在: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设备,也属固定资产范围,按固定资产实行管理。
第六条卫生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八类:
1.房屋及建筑物:凡产权属于本单位的一切房屋、建筑物及各种附属设施。如暖气、电梯、水塔、蓄水池等。
2.贵重仪器设备:指单价在1万元以上的各种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如直线加速器、CT、调光机、B超、扫描机、高级实验分析仪器等。
3.一般专用设备:指单价在2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医疗器械、教学模具、实验仪器等。
4.家具:指单价在20元以上的各种桌、椅、凳、沙发、床、橱、相等。
5.被服装具:指单价在20元以上的各种棉毛呢绒和人造纤维织品。如床垫、毛毯、被套等。
6.交通工具:指一切机动和非机动车、船。如汽车、摩托车、三轮车、自行车、运输船等。
7.图书:指各种专业图书及重要杂志。
8.其他设备:指不属于以上各类范围的固定资产。如锅炉、洗衣机、变压器、发电机、炊事机械、空调器、电扇、电视机、复印机、打字机、录相机、录音机、照相机、电子计算机七高级文体用品和消防设备等。
第三章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其职责范围
第七条按照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备卫生主管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都要设置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明确各自职责范围。各级卫生主管部门应归口计财、设备管理部门管理。县及县以上医疗卫生单位应分别设置相应的科、股。县以下单位如没有条件单独设立专管机构的,应归口总务部门管理,并指定人员专管或兼管这项工作。各使用单位也要相应有人负责管理。
第八条各管理部门的职责范围。
1.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制订固定资产管理实施细则,督促检查指导工作,组织经验交流和评比活动。负责对所属单位基本建设和大型设备的计划、设计、采购、调拨以及规定权限范围内固定资产的报损、报废等审批工作。
2.卫生事业单位的房产管理部门,负责房屋的分配、保养、维修、明细帐核算、资料档案管理以及办理房屋调拨、出售、拆迁、报废等有关报批手续并组织实施。
3.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对各种设备的计划采购、验收、编号、调配、维修、明细帐核算、清查盘点、库房管理和资料档案管理以及办理调拨、变价、报损、报废等有关报批手续,并组织实施。
4.使用单位负责本科室房屋、设备的管理保养,登记帐卡,清理盘点和做好设备使用、维修、故障、事故等情况记录。遏有丢失、损坏或需要修理应及时向有关管理部门反映。
5.财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总帐管理,参加固定资产清理、检查督促工作。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增加和领用
第九条添置增加固定资产应贯彻勤俭办事业的方针,充分考虑工作需要与实际可能,实行计划管理。根据单位的任务、规模、卫生人员技术水平和技术条件来考虑,并按照事业计划、资金来源和有关程序办理相应手续。对进口大型医疗设备和精密仪器,事先要经卫生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咨询,对安装条件、配套能力、资金来源、技术力量和利用率情况进行综合论证,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再购买,有条件的,要由主管部门组织统一采购。凡属社会集团专项控制商品,要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才能购买。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要根据条件。试行有偿占用制度。
第十条新建房屋,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报批,建成验收后,应根据其决算价值及时记入固定资产帐目。
第十一条购入、调人或加工自制设备,必须组织验收。由采购人员按财产类别填写“购入(调入)财产验收入库单”,并分别在发票和验收单上签章,连同实物送库房保管员验收。对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管理部门还应会同申请购买的单位共同验收签章。验收必须认真及时,根据订货合同和发票内容验质验量。如发现型号规格不符,性能不良,数量短少,质量不符要求或残缺损坏,短少附件、资料等情况,应立即向供货单位联系解决。
第十二条对验收合格的固定资产应及时办理编号、建帐、入库、分配等有关手续。财务和财产管理部门根据发票和入库验收单,凭以登记固定资产总帐和明细分类帐。对国内外捐赠的固定资产,应由分配单位或接收单位合理作价;加工自制的仪器、设备,可比照国内外相同或相似类型的产品价格作价;无法比照的,可按其实际加工自制成本作价人帐。
第十三条凡借用、代管的固定资产应另行登记,与本单位财产严格划分,避免互相混淆,并参照同类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管理。
第十四条领用设备必须严格手续,应由使用单位主管人员和经办人填写“财产物资出库单”一式三份,经设备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签章后,一联交保管员凭以发放设备,一联领用单位存查,一联交财务部门。管理部门发放时,应填写“设备领用卡片”一式二份,一份留管理部门凭以掌握财产分布情况,一份交使用单位管理,做到领发双方责任明确,手续完备。
第五章固定资产的使用与管理
第十五条固定资产的使用与管理按下列原则办理
1.房屋及建筑物:由房产管理部门或总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合理分配使用,并按其结构、面积、价值和使用单位编号登记。
2.贵重仪器设备:领用单位除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或专人使用)外,并应制定操作规程,维修保养,交接手续以及使用情况登记等制度,要根据设备的具体情况合理安排工作负荷量,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和人身安全。在完成本单位正常工作任务的前提下,贵重仪器设备要实行对外开放,以提高设备使用效益。凡是大型贵重仪器设备都要实行专管共用并建立设备使用定期报告制度,定期反映设备状态、使用情况,并作为固定资产管理考核评比的重要依据。
3.一般专业设备:可根据使用单位具体业务情况,采取定额装备的办法。凡有损坏、报废,经审批单位批准后照数补充。各使用单位所领用的设备,如果业务变动有多余或不用时,应及时办理退库,不得积压或自行转拨给其他科室。
4.家具,根据统管与分管的原则进行“四定”,即定品名、定数量、定位置、定管理人。要求做到物各有帐,人各有责。
5.被服装具:医疗单位各业务科室对被服装具的领用、保管、换洗、报损,报废和退库应指定专人办理。对病人入院配备的被服装具要交待清楚,出院时应清点收回,如有损坏、短少,应照价赔偿。
6.交通工具:交通工具应由总务部门负责管理和调配。领用科室或使用人负有保养和保证安全的责任。使用机动车(船)由使用单位或个人填写“车(船)使用登记表”,总务部门根据情况派车。车辆用毕后,驾驶员要及时将行驶里程、耗油量及车辆(船)完好情况作出记录,以便计算费用或收费。
7.图书:图书管理员对所管图书、杂志都应加盖图书公章,按类别进行编号登记,存放固定位置,设置图书目录和借书证,凭证借阅。管理人员对图书、杂志要经常清理、检查、催收,重要杂志、刊物年终应装订成册。
8.其他设备:管理办法可参照上述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财产管理部门和使用单位对各类财产、物资要经常清理检查,注意维修保养,未经领导批准不得随意转让、拆迁、变价处理和报废。
第十七条要认真选择管理人员,实行科学管理。管理人员要认真学习业务知识,不仅要懂得各种设备的品名、型号、规格、性能、用途,而且随着医学科学的发展、技术装备的更新,还要了解国内外供需情况的信息。要加强管理人员和设备使用人员的培训工作,逐步改善管理人员业务知识结构,提高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第十八条要健全帐、卡设置,实行三级管理。财务部门在固定资产总帐科目下,按财产类别设置二级科目进行金额核算。财产管理部门按财产类别、品名、规格、型号设明细分类帐,核算购入、发出、结存的数量和金额。按使用单位或个人建立固定资产领用卡片,只记数量,不记金额。做到财会部门有帐,管理部门有帐有卡,使用单位有卡,有利于清查核对,互相制约。
第十九条建立清查核对制度。财产物资的清查核对工作,由财产管理部门统一组织,会同财务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清理。每年最少要全面清查核对一次,在具体安排时,可采取一次性清理,也可以采取分期分批轮流清查核对的办法。清查工作要深入到各使用单位逐一盘点核对,发现余缺应及时作出记录,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办理报批手续,待批准后调整帐卡,保证帐帐、帐卡、帐物三相符。
第二十条建立固定资产档案管理。凡属大型、贵重、精密的仪器、器械,应按台(件)建立档案。设备档案应从基层做起,详细记载从设备安装之日起有关使用、维修;保障、事故、移位变动及台时记录等运转日志,以便使用单位和管理部门掌握分析情况。
房屋及建筑物的地质材料、设计、施工及竣工图纸、电路和水、暖、气管道安装线路图纸以及房屋使用、维修、调拨变卖、拆迁等重要资料也应列入档案管理。档案由有关管理部门管理,有条件的单位可使用电子计算机管理。
第六章固定资产报损、报废、调出的审批权限
第二十一条固定资产的报损、报废、调出、变卖应有报告制度和审批手续,并相应冲减固定资产资金和固定资产帐,凡申请报损、报废财产物资,使用单位必须详细说明情况和报损、报废原因,提出书面申请,并应组织有关人员检查鉴定,按审批权限批准后才能销帐,其残值收入和固定资产调出、变卖收入必须用于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
第二十二条报损、报废的审批权限规定如下。
1.凡房屋的转让、变卖、拆迁、报损,单位无权处理,应上报卫生主管部门审批。
2.地、市级以上单位,单台(件)价值在1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报损,应报经当地卫生主管部门审批;单台(件)价值在1万元以下的,由单位分管领导审批,报当地卫生主管部门备案。地、市级以下单位报损审批权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自定。
3.凡属自然损耗或自然灾害造成确需报废的其他固定资产,由单位分管领导审批,报当地卫生主管部门备案。
第七章考核评比及奖惩
第二十三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应纳入单位和科室的考核范围,定期检查评比。各类财产应分别规定使用年限,制定仪器设备利用率、完好率等项指标,作为考核衡量管理好坏的重要依据。对使用合理,注意保养,保证安全,提高使用效率,延长使用年限,取得较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精神鼓励或物质奖励,对管理不善。或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财产损失的,应视其具体情况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赔偿或处罚。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全民所有制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集体所有制医疗卫生单位可参照执行。
论文关键词:高校;固定资产;资产管理
我国公立高校固定资产,是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校开展教学和科研活动所不可或缺的物质基础,也是高校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资源和坚实保障。目前,随着近些年高等院校在校生人数的不断增加和高校规模的不断扩大,高校的固定资产占学校总资产的比重越来越大,据不完全统计,高校固定资产已占资产总额的80%左右。与此同时,高校在固定资产管理方面所存在的管理混乱、资产使用效率低甚至资产流失等问题也越来越严重。如何确保高校固定资产安全、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成为市场经济条件下高等学校资产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一、高等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内容
根据1997年《教育部所属高等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试行)》,单项价值在100元以上,耐用期超过一年或者单项价值不足100元但耐用期限超过一年的大批同类教学、科研设备。除此之外,某些价值虽然不高,耐用期较短但比较珍稀的财产,相关高校也应列入固定资产。高校固定资产从部门上划分可以分成四类:教学、行政、科研、后勤;按类别上可以划分为五类:仪器设备、家具、房屋建筑、图书、车辆。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固定资产范围、分类和单价的确定;固定资产增加、使用、维护和处置;固定资产清查盘点等。
随着高校扩招政策的实施,高等院校的规模不断扩大,高校固定资产的数量和种类也都在不断增加中,近年来虽然高校固定资产的管理正在逐步向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方向迈进,但在现阶段,我国很多高校特别是公立高校在日常管理方面仍存在不少的漏洞和缺陷。
二、公立高校在固定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常见问题
1.责任落实有问题,管理制度不健全
在当前形势下,很多公立高校都依据国家相关部门的要求制定了各项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各院校基本上都有一位副校(院)长,各院系有一位副系主任分工负责固定资产管理人。但在实际的工作中,上至学校主管领导下至院系具体负责人,很多人都是身兼数职,一人从事多项工作,承担多重责任。对固定资产的管理或是重视不够或是无睱顾及,形成监管责任的缺位。其次,相当数量的高校分管财务的领导既不是科班出身,又缺乏相应的财务管理知识,造成实际领导能力上的缺位。
此外,大部分高校都依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本校实际制定了相关的固定资产管理规定,但很多制度要么与学校的现实相脱离,要么含糊笼统,只是墙上画虎纸上谈兵,造成有制度无落实的监管漏洞,导致学校固定资产损毁或流失现象频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学校的发展。
2.资产管理机构不统一,造成权责不明,资源利用率不高
当前高校对固定资产的管理模式一般是:账物分管、归口管理。也就是财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价值的核算,各使用部门负责所使用固定资产的管理;固定资产按类别由归口部门管理,如设备部门负责教仪设备的管理;总务部门负责房屋、建筑物与办公设备的管理;图书馆负责图书杂志的管理等。学校没有设立专门的固定资产管理机构,来对固定资产进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协调和监督。从表面上看,上述这些部门都在管理,实际上却没有一个部门对固定资产统筹负责。由于管理形式多为条块式分割,且为多头管理,加之部门间常常缺少沟通和协调,导致高校对相关部门资产的管理使用缺乏有效的监督、检查和控制,权责不明晰,造成固定资产管理上的混乱。其次,这种僵化的多头管理模式不利于资源共享。在高校的固定资产管理中,除了少数大型仪器设备实行共用外,绝大部分固定资产都属于各院系或者各部门所有,由部门自主管理。在目前的情况下大多数学校内部部门与部门之间,院系与院系之间施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各部门各自为政,追求各自的经济利益,固定资产各为其用,其他部门在借用时大费周折甚至无权使用。学校固定资产无法实现资源共享的问题造成固定资产重复购置,闲置浪费或资产利用率不高,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固定资产的贬值。如这几年高校多部门争相购买电脑、投影、摄像机等数码类产品,而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不少产品使用效率并不高,甚至长期闲置,这样无疑会使固定资产的无形损耗加大,造成固定资产的极大浪费。
3.账物管理与实物管理脱节,造成高校固定资产流失
当前我国高校固定资产普遍存在种类多、数量大、分布广、时间久的特点,不易澄清底数,而且往往在清查时只注重点数,而不注重物品的好坏。对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长期不了解,致使固定资产账实不符,账、卡、物不符的现象普遍存在。账实不符的主要原因有:一是资产管理缺少统一监管,财务部门和分散的资产管理部门对固定资产的分类及台账不统一,存在差异,财务部门、资产管理部门和资产使用部门之间信息不畅通、不对称;二是学校内的二级学院用自筹资金购置的固定资产,很少在学校财务部门和资产管理部门建账;另外一些捐赠或划拨的固定资产也存在没有在财务部门和资产管理部门入账的问题;三是随着政策的改变及教职工工作岗位的变更,某些房屋等固定资产的性质及所有权问题已经发生转移,但有关部门没有到财务部门及资产管理部门办理资产注销手续及变更手续。但相应的变更手续不完善,致使管理部门资产统计时,出现账物与实物不符的问题。
三、加强高等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主要措施
建立健全高校固定资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统一实施产权管理,坚持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推动资产的合理配置和节约,加快高等学校固定资产整合与共享共用,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促进高校的可持续发展是目前高等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任务。加强高等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主要措施如下。
1.强化管理意识,明确管理责任
俗话说,“兵马未动粮草先行”,高校的领导要充分认识到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对高校中心工作的保障作用,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学校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积极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既保证固定资产的完整好用,又要研究探索资源合理配置,为固定资产的投资提供依据。其次,高校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加强对高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必须坚持“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管用结合”的原则。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在资产管理中要明确领导负责制,签订主管责任书,主管领导要强化固定资产责任意识。
2.改善管理机构,健全规章制度
高校要依据国家规定及本校实际,建立一个专业、高效、独立的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统一对全校的固定资产进行检查、调度、维修等,彻底解决多头管理的问题。资产管理部门要认真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出台相应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制定完善资产管理制度,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与实施,对学校的教学科研设备、行政办公设备、房屋、地产等进行一级管理和监督。财务部门要强化一级核算,侧重于掌握国有资产总值,实行总量控制。各基层学院及职能科室要指定必要的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负责仪器设备的管理、使用和维护工作。总之,要各司其职,形成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监督管理机制。
(1)严格落实固定资产清查制度。对固定资产首先要摸清家底,建立管理固定资产的账卡制度,详细建帐立册,管理部门和使用单位,都要对每一项资产建立品名、使用人、责任人等要素齐全的固定资产明细账或卡片,便于随时查对。其次要定期清查,盘活存量。要严格执行资产清查制度。清查过程中不仅要做到帐实相符,帐与帐相符,还要对资产的使用情况,使用效率等做到心中有数,特别是在固定资产需要更新改造时,哪些可以继续使用,哪些需要淘汰做到心中有数。盘活现有固定资产,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减少重置和闲置。
(2)完善固定资产增添和采购制度。固定资产的采购,要根据勤俭办学的方针,从需求出发,立足实际,精打细算,坚决避免铺张浪费和随意购置。增添固定资产必须按照学校发展规模、专业设置、科研方向进行全面规划。固定资产采购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采购制度,对一般资产的采购,要实行公开招标采购制度,对大型的仪器设备还要采用采购论证制度,杜绝盲目采购。
(3)强化固定资产内控制度。在固定资产管理中,执行各项内控制度非常重要,要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出入库制度、固定资产日常维护制度、固定资产报损报废制度、固定资产使用制度等,并加强对各项制度落实的监管,实行严格奖惩。对固定资产因使用人或管理人保管不力、管理不善,以致发生被窃、遗失、损坏等情况的,应严肃认真地查清责任,除责令赔偿外,还要视情节轻重给予适当处分。
同时也要大力表彰在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成效显着,效益突出的部门和个人,调动大家的工作积极性,以提高大家对固定资产的维护意识。
3.加强资产审计,促进资产保值增值
资产审计工作非常重要,固定资产管理能否规范高效,资产审计是一项一项基本手段,也是一种有效屏障。再好的方法制度,没有有效监管,也会逐渐棚架。加强固定资产的审计工作,使之常态化、规范化、定期化,防范出现舞弊行为,及时堵塞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漏洞,从而为资产管理实现保值增值发挥良好作用。资产审计不仅要对固定资产的采购、报废、清查、清理等全过程进行监督,还要定期对本单位固定资产及其经济效益进行审计,提高固定资产的营运收益。要重点对固定资产是否得到了充分利用,是否有固定资产不入账,固定资产有无外借、挪用,特别是固定资产有无侵占、私用、流失现象,进行严格细致的审计,切实解决固定资产账实不符、保管不善、闲置浪费以及非法侵占等问题。
关键词:高校 国有资产管理 问题 对策
中图分类号:G4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2)04-100-03
近年来,由于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高校国有资产的数量大幅度增加,不仅拥有大量土地、房产、办公家具,而且配备了各种现代化办公设备、交通工具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且每年都再大幅度增长。随着我国财政管理体制的改革,高校在国有资产管理方面遇到的难题将越来越多;高校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后,采购任务必须严格按规定上报采购计划才能得到落实,诸多复杂程序无形给高校资产管理部门增加了许多工作和更大的责任;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在高校的实施,进一步要求高校加强资金管理的计划性,提高各类资金的使用效益。特别值得关注的是,随着高校学科调整和办学规模的扩大,资金需求空间也在增大,适度举债筹措到资金的管理也亟待加强;另一方面高校对校办产业投资管理弱化,形成诸多管理的瑕疵,将来难免会造成被推上法庭的局面。因而,探索适应高校发展的国有资产管理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
一、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的现状和问题
1.管理体制和模式不顺。2006年5月30日财政部《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颁布至今,规模较大的高校已经对国有资产的管理模式进行了调整,出台了相应的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形成了有序的管理状态。但仍有许多的高校没有专门的建制或建制不完整,缺乏一套完整的管理办法和细则,国有资产管理无序。启如:有的高校虽然将资产管理权限集中了,教学科研设备、实验材料、工程物资等都纳入了统一管理,但为了相互牵制同时又设立相互独立国有资产管理处和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一个负责监管、一个负责政府采购。这样虽然各自权责和管理目标得到明确划分,职责也清楚,但只是解决了某种程度上的多头管理,无法完全解决监管不彻底和信息不对称的问题,难以实现国有资产的一体统筹规划管理。有的高校成立了国有资产管理处,虽然将资产管理权限集中了,工程物资、教学科研设备、实验材料等都纳入了统一管理,也实行了政府采购,但由于管理体制处在磨合期,各种抵触情绪和来自各方面的压力都比较大,制度建设与工作流程还亟待调整与完善,实际的管理工作亟待进一步协调处理;有的高校设立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挂靠在财务处,更是举步维艰,实际上仍是各相关职能部门来承担各项资产的管理,内容相互交叉,甚至有的管理职能缺位,尤其是对学校无形资产的管理和校办产业投资的管理等,由于缺乏足够的号召力、协调力,造成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依然十分突出。
2.管理和法律意识淡薄。长期以来,高校各级领导关注的是发展需求和资金投入的力度,对于资产存量和现有资产质量的高低及管理责任落实都缺乏意识与努力,最终造成使用率低、流失严重等问题一直得不到有效解决。由于教学科研工作的特殊性,一些操作程序在采购、验收、使用、调拨、报废等环节上显得不够规范,导致监督形同虚设,甚至有随意行为。如有的高校中一些单位把办班收入、技术服务收入视为单位利益,自购设备逃避监督;有的高校在校办企业筹建初期,随领导的意志未对转入经营性的资产进行产权认定、评估,未办理有关资产转移申报审批手续,随意将学校资产转作原始投资,缺乏基本法律意识,管理中又存在诸多漏洞,难免造成将来会被推上法庭的局面。有的高校仍保留一些不合时宜的管理办法,至今未加以修订,一直沿袭着旧有的管理模式,甚至于有些资产管理部门对管理范围、内容、着力点都没正确和全面的认识,学校就更难拿出一套长效的资产管理措施,一本涵盖各类资产存量及利用状况的账实相符账簿来。
3.人员管理素质不高。在高校,由于管理层面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以至于资产管理队伍的管理素质偏低。在未设立国有资产管理处的一些高校,从事国有资产管理的队伍中多为兼职人员,长期分散在各个部门,从没进行管理培训,加之由于编制所限常常是以工代干,兼职管理,管理资产仅占他们日常工作中的一小部分,业务水平就相当于登记员,财务部门与其交流难度很大。某些高校,长期以来沿袭一种增加添置仪器设备只填个单子签个名;资产报废则自报自填;家俱、图书只有年终才统计上报的管理模式。很显然,根本没有教育成本核算的概念和意识,更谈不上注重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和成本效益了,队伍管理素质和水平就更低,干起工作来相当被动,部门间的协调很困难,所以更难实现与社会期望相一致、与教育规律相符合、与时展相合拍的大趋势。
4.管理制度不健全。高校国有资产数量巨大、涉及面广、结构复杂、管理难度大。目前除一些规模较大的高校外,还有许多高校都只制定了一些相应的财务管理方面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和处置制度或实验仪器设备管理制度,对无形资产和资产投资甚至自己没有统一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认为只要有财政部和地方政府《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政府采购法规就行。然而,实际运行中由于管理体制理不顺、领导关注不一,人员管理素质不高,最终导致执行出现走偏、走样的现象比比皆是。例如,某高校办公家俱管理执行的是旧管理条例,算是有“章”可循,然而在人员多次变动之后,出现无人专管的局面,最后演变成平时自置自报、年终统计估计上报的管理模式。这说明制度残缺不全,只会加快国有资产流失。
二、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的几点对策
1.理顺管理体制,优化管理环境。随着高校后勤社会化和财政管理体制的重大改革,部门预算、预算外资金管理、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等一系列制度的实施,高校财务处管理职能将被进一步细化,原国有资产的职能同样面临着重大转变,高校应抓住机遇,解决资产管理领导到位问题。
(1)建立集中层级的管理模式。即在高校建立起三层级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将财务、基建、后勤、图书、科研、产业等部门的资产管理职能剥离,并入统一管理中:第一层级是代行所有者权利的专职机构。成立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或领导小组,在分管校(院)长直接领导下,代表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最高决策层,对全校国有资产管理实行统一领导。下设国有资产管理处,作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一级机构,对全校国有资产统一进行归口管理,拟定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和规章制度,承担国有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并向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或领导小组负责,汇报工作;第二层级是学校各单位(各院、系、研究所、实验室、资产经营公司等),负责本单位资产管理工作;第三层级是资产最终使用部门,对资产的直接使用人实施监督和管理,管理责任落实到人。
三个层级逐级负责,同时彼此之间又具有明确的权责划分,完成各自国有资产管理的目标。这一种模式的优点在于首先是所有权关系清晰, 其次职责明确, 这在某种程度上解决了职责不分,多头管理等问题,从而彻底克服实际管理中存在大量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提高监管效率,最终实现国有资产的一体统筹规划和持续发展管理。
(2)在理顺管理体制的基础上,注入新管理理念和工作思路,通过借鉴企业经营方略,对国有资产实行价值化管理;建立与高校业绩挂钩的国有资产利用效率评价制度,建立质量目标量化管理评价体系,促使资源集中有效的管理和使用,使各级领导管理思路、理财方法逐步统一到规范化的轨道上来。通过组织财产大清查,摸清家底,梳理问题,分析症结,提出方案,督促领导研究解决。通过有偿占用资源等一系列措施,运用全方位的绩效管理循环,将决策信息贯穿政策制定、管理执行、手段优化过程中,使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的每一个环节都出效益,都落在实处,从而降低高校的办学成本,提高办学效益。
2.健全管理制度,强化队伍建设。高校应针对校情和自身国有资产管理现状,对照财政部和地方政府《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相关的财政法规制度,从加强内控制出发,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资产管理办法,形成一整套有针对性的管理制度,控制流失渠道,盘活资产存量,实现资源共享。当前,亟待制定或修订的管理制度有: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经济责任制度、国有资产投资管理规定、无形资产认定管理制度、国有资产清查办法、经营资产考核管理办法、通用设备定期抽查制度、离岗移交财产规定、物品借还办法等等。当然,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同样需要一支觉悟高、责任心强、有一定专业知识的管理干部队伍。因而在队伍建设上,应注重吸收一部分敢于较真的经济或会计人员,充实管理岗位;学校人事、财务应周密考虑设岗定酬方案,促进三层级管理队伍梯队建设;在设置专兼职管理人员时不得随意变动,一旦确定须报国有资产管理处和财务处备案,以确保队伍稳定;如变动,必须经两部门签署意见,并派专职人员监督办理交接手续。同时,注重加强平时的业务指导和技能培训,做好管理评估工作和年度考核评比。
3.抓好重点管理,确保安全完整。高校要形成一套切实可行、重点明确、措施到位、责任到人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从目前来看还应该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项目资金管理。在高校,项目资金数额巨大,类别繁多,使用方向各异,程序环节复杂,自从执行部门预算之后,其管理涵盖的范围变得更宽泛了。因此,高校必须加大研究规范监督项目资金的使用方向,使用效益方面的力度,以便从项目申报立项、可行性研究,到经费预算、组织实施,每个环节都参与监督把关,严防因决策失误、管理失误产生巨额不良资产。例如: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必须在决策科学性、透明度、招投标和议标、材料采购、工程现场管理、预决算办理的各个环节都加大监管力度。非基建项目工程、大宗货物、服务项目的采购,应根据政府集中采购范围的规定纳入相应的方式采购,制定公开、公正、公平、规范的招标机构和政府定点供应商遴选规则;最终从程序上进一步规范项目资金的使用,配套建立起完善的项目资金检查、考核、评价办法,全面推进项目责任制。
(2)房产使用管理。高校房产主要用于教学科研、生产实习、生活服务、校产经营等,占总资产比重最大,是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的一个重点。一些高校存在实际使用中,部分单位为了小集体利益,随意变换房产用途,有用于出租的、有用于合作经营的,特别是一些投资校办产业的项目,由于法律意识不强,签订合同或协议随意,难免存在瑕疵漏洞,以至于最后出现合作者以协议相要挟,或提出苛刻条件,极力拖延占用,导致学校不得不花费大量精力去处理。很多现实的例子表明,由于管理不规范,在经济责任制上留空子、在利益机制留了机会,让某些单位自得到无限放大,最终给高校国有资产的管理增加难度,给学校造成不应有的经济损失,最后影响了学校的整体规划、建设与发展。所以,高校应建立起房产使用的分类管理、分类运作体系,有效地对使用方向,使用效率,使用效益进行监控,确保安全完整与保值增值。
(3)通用设备管理。通用设备历来是高校资产管理的难点,许多高校都存在流失严重的现象。从许多高校进行的财产大清查结果中,不难发现处理最多的资产管理积案就是解决通用设备不在其“位”的现象,尤其是一些方便携带、价值较高的通用设备如手提电脑、数码相机、通讯设备等等,很多都以丢失、捐赠为由处理。实际上,却是自主决定的假性丢失、捐赠的想象。高校要控制不正常现象的发生,必须完善建立完善的财产管理交接制度、借用制度、考评制度,责任落实到人,定期核定通用设备细目,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留积案。
(4)资产存量管理。高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细化资产存量的管理工作,从价值形态和时间角度对存量资产的利用情况进行考核调研,逐步构建起绩效综合评价体系,运用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从配置的结构、日常利用率、占有率、可用率、共享率、更新率等方面对各级部门占有、使用资产进行效果评定,综合评价各级单位的使用效能,从而促进高校各级部门改善资产的管理,也为来年制定合理的预算提供依据。
(5)闲置和报废管理。在闲置资产管理方面,高校应建立闲置资产调节管理库。及时将各级部门因学科调整或职能转变,闲置下来不用的资产进行归库管理,然后再根据申请需要进行适当调剂,从而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在资产的报废管理方面:一是要抓好资产报废的认定;二是将报废的资产统一由学校集中处理,从而防止随意降低报废标准,随意处置报废资产,突击报废等现象发生。同时,高校还应建立报废集中库,实施建账管理,强调经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须保持其完整性,使用部门不得擅自拆除部件,必须全部上交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处。对有利用价值的零部件,须经国有资产管理处同意,方可拆卸,并办理有关登记手续,说明用途。在国有资产管理处处理报废资产时,应当会同财务、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采取定期或不定期以招标、询价等公开方式处理,使整个操作过程透明起来,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6)无形资产管理。在高校,无形资产主要体现在科技成果上,科技成果又是评价一所高校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科研能力、科研成果直接体现高校的水平和影响力。因此,以科技成果为核心的无形资产的开发与利用,正成为高校发展的一项中心工作。因此,在高校无形资产的实际管理中应当特别注重加强以下几点:
一是管理机构设置。目前,在我国高校普遍缺乏对国有无形资产进行管理专门机构。在高校机构设置中,资产管理处、科技处、财务处、审计处、科技开发公司、后勤集团,虽都与国有资产管理有关但对高校国有无形资产管理的内容都不够全面,职责不够明确,缺乏给力的管理措施与细则。因此,高校进一步明确国有无形资产管理的机构,健全管理体制,完善相关职能与运行机制。
二是闲置与科技成果转化。目前,高校国有无形资产普遍存在利用率不高问题。一方面,很多高校和高校教师都是为了完成课题任务而搞科研,有的纯粹为了科研而科研,在科研的实际应用价值不是十分注重。另一方面,在科研成果的转化工作上,没有注重及时将科研成果应用于生产实践,转化为社会生产力。因此,高校科技成果不应当局限于满足教学或科研的需要,应该加强与企业的合作,及时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满足社会生产发展的需要,为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服务。
三是保密工作。高校国有无形资产中,大量的科技成果在没有应用于生产实践,转化为社会生产力时其价值是无法确定的,一旦泄密就无价值可言;有的专利或科研成果甚至涉及高科技、国防、军工等内容,属于国家秘密。因此,高校特别应当注重加强这方面的保密意识和保密工作。
4.利用校园网络,提高管理水平。实践证明,传统的资产管理模式和手段已不适应高校发展,利用校园网络建立高校资产管理数字化平台,将成为现代化管理一种必然趋势。通过高校资产数字化管理平台运用,可以实现对高校国有资产多维、动态、实时的监管,确保每一件资产都做到来源清,去向明,有效地杜绝了流失现象。运用高校资产管理数字化平台,可以实现国有资产的同步管理和纵横多维沟通,让学校各层次不同身份的管理者和决策者经授权可在任何地点同时实施不同的管理活动和沟通交流,确保信息对称和畅通,彻底解决资产管理中的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利用系统信息从管理上盘活存量资产、避免或减少重复购置,从而提高效率;运用高校资产管理数字化平台,可以实现精密、贵重及大型仪器设备的资源共享,还可发挥平台系统中丰富的账、表、图体系的功能,做好相关统计分析,指导使用质量和管理质量的提高,从而改善服务质量,最大限度地发挥资产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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