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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国际贸易 知识产权 壁垒
一、国际贸易中知识产权壁垒的表现形式
(一)强制要求搭售
在国际贸易中,搭售行为是贸易壁垒中的一种形式,它要求顾客在购买权利人产品时,不仅要买产品本身,还要无条件地购买该产品的附带产品。要是你不购买其附带的产品,则该权利产品就不予以售出。其实,这样的搭售行为是不正当的,是不合理利用权利的表现。
(二)在不同分地区实行差异定价
差异定价的典型特征就是同一产品在不同的国家或者地区卖出的价格是不一样的。差异定价是一些发达国家惯用的手段,专门针对一些还不能够成熟研制某种产品的国家实行差异定价,差异定价与产品的成本无关,这是一种歧视。国际贸易中的产品的差异定价对对发展中国家的打击很大,违反了国际贸易中公平交易的原则。
(三)标志性商标和商标抢注
为了自己的利益,增强本国产品的竞争力,发达国家利用手中的特权,垄断知识产权,把和产品有关联的但是关系不是很大的产品也申请注册商标,这样就在无形之中扩大了商标的使用权限,这损害的是发展中国家的利益,他们失去了更多申请注册商标的机会。发达国家还把标志性商标变成知识产权壁垒,他们把标志性商标注册成证明商标,以保证在附属商标在拥有知识产权的产品的固有专利过期之后还可以继续使用商标权,这样就阻止其他非权利人进入相关产品领域,形成知识产权壁垒。
(四)跨国公司内部转化技术
为了限制产品的自由流通,一些拥有知识产权的跨国公司限制产品在社会上自由流通,只允许产品在相关企业或者是母子公司中流通。为了增强知识产权保护,发达国家利用国内的立法和相关条约来形成知识产权壁垒。总而言之,知识产权人是发达国家,他们通过各种手段限制发展中国家的知识产品进入市场,从而形成更加有利于发达国家的知识产权壁垒,损害发展中国家的利益。
二、国际贸易中知识产权壁垒的实质
世界经济一体化是社会不断发展进步的结果,世界经济一体化发展过程中形成了贸易壁垒,这当中,知识产权成为一种重要的国际贸易壁垒。知识产权贸易壁垒不是无中生有,它的形成是有深刻的政治根源的。随着经济的发展,国家更加重视教育,同时,知识经济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国际贸易中的知识经济化越演越烈。另外,世界多极崛起,美国地位受到威胁,它便要用尽现有条件和优势打压新兴国家崛起,保护其霸主地位。
世界经济一体化使得发达国家占尽了先机,他们利用拥有众多知识产权的优势形成知识产权贸易壁垒以保护自身的利益。在新的时期,国际贸易中知识产权的贸易壁垒实质上就是发达国家利用知识产权作为工具实现新的垄断,以维护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剥削和压制的地位。
三、知识产权贸易壁垒产生的原因
(一)知识产权是法定的专有性权利,其他任何人不得占有、使用支配和处分,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知识产权壁垒之所以形成,是因为权利人还享有排斥其他人向授权国进口专利产品的权利,知识产权与国际贸易结合在一起,从而形成知识产权壁垒。此外,以TRIPS为代表的知识产权保护公约主要是发达国家起草的,他们肯定首先维护自己的利益,更多反映自己国家的利益要求。
(二)知识产权权利人的非合理的垄断也有可能产生知识产权壁垒,知识产权国家对知识产权的过度保护也是一个原因,他们会放松对知识产权的复查和复审的标准,授予和维持跨国公司知识产权。同时,在知识产权审判时也会放低相应的审判标准。
(三)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化趋势越演越烈。当今世界的竞争是知识竞争的时代,信息与知识成为参与国际竞争的宝贵资源,知识产权制度是不断完善的,它的形成过程要经过几百年的时间,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所以,知识产权的权利人自然是想尽办法维护自己的权利和利益。
四、积极采取措施应对知识产权壁垒
(一)创新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从当今的形式来看,知识产权在国际贸易中的作用是越来越大的,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成为一个国家参与国际竞争的核心。发展中国家要积极应对这种垄断,促进技术创新,申请专利,培育商标标志,加强自主知识产权的培养。另外,还要有效利用知识产权,打造国际竞争的手段和法宝,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的占据优势。
(二)知识产权战略是一个体系,它包括专利战略、商业秘密战略和版权战略,好的知识产权的保护是企业长期生存发展的保障。专利是知识产权的核心,所以要把专利战略打造成为知识产权的核心竞争力。对一个企业来说,专利战略是企业生产经营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借助专利战略可以有利排挤和对抗竞争对手,增强企业自身的保护能力,并能及时掌握最近技术,不断创新产品,促成企业的良性循环。
参考文献
[1] 郭春荣,王建邦,郭艳平. 略论知识产权壁垒[J]. 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4(01) .
[2] 朱玉荣. 自由贸易的新障碍:知识产权壁垒[J]. 国际经贸探索,2005(03) .
[3] 殷宝庆. 出口企业遭遇知识产权壁垒的原因及对策[J]. 江苏商论,2004(11) .
关键词:国际贸易实务专业;实践教学;反思
1 实践教学取得的成绩
实践教学是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在高职教育体系中占据着半壁江山,是培养学生专业技能、提高学生动手操作能力的重要手段。高职院校国际贸易专业建设必须突出业务实践能力的培养。经过多年的努力,高职国际贸易实务专业在实践教学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1.1 构建了相对完善的实践教学体系
高职国际贸易实务专业实践教学主要由校内实践与校外实践两部分构成。校内实践包括课程内实训、专项实训、综合实训等;校外实践包括企业参观与认知、寒暑假社会实践、毕业实践等。以我校2010级国际贸易实务专业为例,实践教学项目主要有:国际贸易专业认知实训、电子商务实训、外贸跟单实务实训、校内模拟市场实训、外贸英语函电实训、国际贸易综合实训、报关报检实训、暑期工学结合专业实践、综合毕业实践等。
1.2 建设了一批校内实训室,校内实训的软硬件大大改善
以我校为例, 2008年经江苏省教育厅批准创建了现代贸易与电子商务实训基地,其中建有国际贸易综合实训室、外贸单证实训室、国际结算实训室、国际贸易业务流程实训室、阿里巴巴仿真实训室、营销实战演练实训室、营销技能提升实训室等,校内实训的软硬件条件大大改善。在配备了先进的硬件的基础上各实训室以一定的外贸教学软件为依托,根据教学内容模拟一定的职场环境,设置实训项目,让学生进行角色模拟,分小组扮演进出口商、银行、海关、商检、保险、货代等不同的角色,进行仿真的业务操作,完成一定的实训目标。
1.3 建设了一批相对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
高职院校一直很重视校外实践基地的建设,相关领导与老师积极开展校内外实践实习基地建设,目前我校国际贸易实务专业重点建设了淮阴中外运、大唐国际贸易、 淮安华洋,淮安海关、淮安出口加工区、淮安出口加工区等一批校外实习基地,为学生实习和实践训练创造了良好的硬件条件。
1.4 教师的实践教学能力得到提高
目前国际贸易实务专业按照学校专兼结合的方针,打造出一支专兼结合的双师教学团队。对校内专任教师,通过岗位培训、企业实习、挂职锻炼,与企业专家结对指导、等方法提高其实践教学能力。鼓励专业教师通过参加培训与自学取得外贸跟单员、报关员、报检员、外销员、经济师、国际商务师等职业资格证书或高级技能等级证书,提升其双师素质与实践教学能力。另一方面还聘请具有丰富行业、企业实践经验的技术骨干或能工巧匠到学校担任兼职老师参与课程开发与教学。校内专任教师与校外兼职教师相结合,保证实践教学的开展。
2 实践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2.1 校内实训基地建设重硬件轻软件
目前国际贸易实务专业校内实训室的硬件基本能满足日常实践教学需求,但受建设资金以及现有外贸软件整体水平的制约,校内实训室的软件建设不能充分地满足教学需求。现有校内实训室外贸软件主要是让学生熟悉外贸流程,进行简单的外贸业务处理和外贸单证的填写,与实际的外贸业务还有较大的差距,学生到了真正的外贸工作岗位短期内难以适应外贸工作岗位的需要。再之外贸行业发展变化很快,有关国际贸易惯例、外贸政策和措施也在不断的变化发展中,而现有校内外贸软件大多只能实现既定数据库内数据与表格的登录转化,内容相对固化,且大多软件供应商的后续升级支持能力不足,校内外贸软件实训内容不能及时更新,出现了与现实不符、新内容缺失等信息滞后的情况。学生在软件上操作了一遍之后,再次操作的兴趣也就降低。花高昂代价所建立的校内实训基地往往难以发挥其最大的效用。
2.2 校外实习面临困难
校外实习是实践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由于校外实践本身面临的问题以及国贸专业的特殊性,使国贸专业校外学习面临困难。首先,校外学习涉及到校企合作共同育人问题,但学校和企业是两个不同的社会主体,有着不同的利益诉求,外贸相关企业追求的是利润的最大化,而学校要更多的考虑其所承担的社会责任,学校与企业之间的合作常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在人才市场上学校与用人单位有合作的基础,一方为供给者,另一方为需求者,但高职国贸专业由于本身供给水平与层次都较低,且面临着本科院校的职业竞争,在现今买方占优势的人才市场上处于竞争劣势,也就难以争取到优质的合作资源。学校企业的合作,以及学生到企业的实践实习更多的靠个人人脉资源,校外实习的长效机制难以建立。其次,高职国贸专业学生的校外实习岗位专业性强,外贸企业能提供的实习岗位常是分散的、零星的、少量的,不可能像营销或理工科那样能同时容纳大批量的学生进企实践。国贸专业的学生的校外实习甚至面临着一人一企,一人一岗的需求困难。与其他专业相比,国贸专业学生的校外实习就需要联系较多的企业,各方面的投入与成本也随之增加。再者,外贸企业注重自身的效益和效率,出于保守商业机密的需要,重要的外贸业务一般不会让学生参与。学生到企业实习时,根本无法插手一些金额大、风险高、环节多、时间长的外贸业务。而且,因为责任风险的存在,即使是一些简单的业务,学生亲手操作的机会也不多。这样学生的校外实多是“管中窥豹,只见一斑”了。
2.3 专业教师实践教学能力有待提高
高职教育具有职业性、实践性、开放性的特点,国际贸易实务专业培养具备一定理论知识、专业技能和素质,能在外贸企业或相关行业从事外贸业务的高等技能应用型人才。国际贸易专业教师必须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一定的实际业务操作能力。目前高职国际贸易实务专业的教师,很多是从学校到学校,未在企业工作过,缺乏实践经验的青年教师。他们对理论性知识掌握得比较充分,但没有在外贸企业从业的经验,在讲到具体的实践操作环节,大多只能纸上谈兵,影响实践教学的效果。学校虽然也有外聘的企业教师,但由于待遇及时间限制等原因没有真正参与到实践教学中来,不少外聘企业教师只是简单地参加个座谈会,做个讲座,在校内实践教学、毕业实践环节中挂个名而已,没有真正发挥他们的作用。
3 改善实践教学的措施
3.1 校内实训基地建设既要重视硬件,更要重视软件
高职院校的国贸专业实训基地的建设既要重视硬件建设,更要重视软件建设。在软件招投标的时候应当尽可能多邀请相关企业参与,多方位多渠道地去比较分析。不少高职院校舍得在硬件方面投入,但与之配套的软件建设并没有得到重视。许多外贸软件价格不菲,其选择常因建设资金的限制而退而求其次。最终选择的软件虽然在既定的资金预算额度内,但往往难以适应教学的需要。这样所建成的实训室其实训的功能降低,往往成为参观的场所与电脑机房。校内实训室的建设并没有很好的支撑校内实践教学,实训效果不尽如人意。
3.2 完善校外实习基地建设
校外实习基地是对学生进行实训能力训练、培养职业素质的重要场所,是实现学校培养目标的重要条件之一,必须重视和加强校外实训基地的领导、建设和管理。校外实习基地建设中协议或者合同只是一种形式,更多的需要依靠良好的合作关系来维系。可以建立高层互访制度、负责人沟通渠道以及校企联谊活动等方式增加与企业的交流;也可以通过检查实习基地、与单位负责人座谈等方式听取各方对实习基地建设的意见。校外实习基地建设不能讲排场、走形式,不能签个协议或者挂个牌就完事,要有实质性的合作。充足的经费支持是加强实习基地建设的物质保障,由于传统办学理念和高校扩招等因素,高校实习经费投入长期不足。学校应改变办学理念,重视实践教学,保证经费的稳定增长; 合理规划和统筹实习经费的使用办法,完善经费管理制度,加强实习经费的监督。
3.3 提高教师的实践教学能力
学校聘请企业具有丰富外贸行业经验的专家到学校进行专业讲座,与教师沟通交流,对教师进行实践培训,提高教师的实践能力;同时学校定期派教师到企业进行调研、实习或挂职锻炼,直接接触工作实际,掌握实践操作技能;支持和鼓励教师积极报考相关业务的国家从业资格证;完善相关的政策措施,增加经费投入,调整授课时间,聘请外贸企业中的业务骨干担任实践教师,调动他们参与学校实践教学的积极性。学校还应制定有利的政策和措施,以调动校内专业教师的积极性,教师参加实践应和授课享受同等待遇,同时在职称评定等方面也应把实践能力作为评审的条件之一,这样才能使知识与能力并重,全面促进专业教师实践能力的提高。
3.4 多方联动推动校企合作
成立由校企双方共同组成的,机构健全、管理层次清晰、分工明确,具有一定权威性的合作组织,使校企合作实现互惠互利、双方共赢。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企业在进行校企合作时要考虑到自身条件的许可、业务的安全以及经济收益, 学校一厢情愿, 希望企业无偿提供实习条件的做法是不可能持久的。国际贸易专业应该发挥自己专业优势, 在享受企业提供的良好实训条件时, 利用自身的专业特点, 积极为企业服务, 达到双赢的效果。
相关的教育教学委员会和行业协会也要积极促进学校与企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在研究行业与专业发展趋势的基础上,确定国贸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设置、实习指导计划与制定实习内容,并积极推动产学研合作的开展。
此外,政府要加强政策支持,教育产品不全是私人产品,具有公共物品的特性,尤其是在我国市场经济尚不健全、教育尚欠发达的时候,必须要靠政策来推动。政府要统筹各方资源,协调各方关系,推动校企合作制度化,还通过资源支持、减免税收和项目扶持等手段推动实习基地的建设,并出台评估与规范的标准、手册等文件。另一方面要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学生实习牵涉到经济、人事、税收、保险和劳动保护、知识产权等各个方面,政府应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体系,协调各方面关系; 并建立相应的激励政策,提高各参与方的积极性,建立健全校企合作的长效机制。
总之,高职国际贸易实务专业是实践性极强的专业,要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以适应不断发展的社会需求,当前高职国际贸易实务专业实践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是多方面的原因导致的,要解决好这个问题,需要学校、企业、老师、有关政府部门的共同努力。
参考文献:
[1] 陈国波.高职国际贸易专业实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探讨[J].现代企业教育,2008,11.
[2] 姜燕宁,郝书池.校外实习基地建设的长效机制研[J].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1,12.
关键词:高职院校 国际贸易专业 人才培养 实证分析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8181.2014.03.013
1 引言
为了更好地了解用人单位对高职院校国际贸易专业的人才培养要求,掌握国际贸易专业毕业生参加工作以后对于在校学习情况的反馈信息,笔者针对用人单位和已毕业学生,分别设计了《用人单位对国际贸易专业毕业生意见调查问卷》和《国际贸易专业毕业生就业情况调查问卷》。本次问卷调查以电子问卷通过电子邮箱和网络文件传输等方式发放和回收,共计回收有效问卷106份,其中用人单位有效问卷44份,毕业生有效问卷62份。
2 用人单位对国贸毕业生意见调查
2.1 最看重沟通能力与工作态度
良好的沟通能力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被用人单位视为国贸人才最重要的素质,分别占用人单位的95.5%和86.4%。此外,有40.9%的用人单位认为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也非常重要。
2.2 英语应用能力要求较高
用人单位对于国贸相关岗位的英语应用能力要求较高,72.7%的用人单位要求员工能运用英语进行跟单、处理英文函电等工作;22.7%的用人单位要求能够运用英语进行商务谈判。77.3%的用人单位要求外贸业务员达到英语六级或专业英语四级水平,并认为需要选修二外。
2.3 应届生招聘要求
在招聘国贸专业应届毕业生时,54.5%的用人单位要求大专以上学历,最看重英语、计算机应用能力;45.5%的用人单位比较重视是否拥有外销员证、报关员证、国际商务师证。在个人素质方面,54.5%的用人单位最为看重担任过学生干部,其次是具有体育、文艺等个人特长。
2.4 工作经验、吃苦精神与人际交往是应届生求职的主要困难
有63.6%的用人单位认为工作经验不足是大学生求职的主要困难,在招聘时首选有1~2年工作经验的求职者,仅有13.6%选择应届毕业生。此外,分别有81.8%和68.2%的用人单位认为缺乏吃苦精神与人际交往能力差是应届生就业时的主要困难。
2.5 网上招聘成为首选,多数企业愿意接收实习生
59.1%的用人单位在招聘时会选择网上人才市场,36.4%选择高校招聘会。网上招聘这种快速、便捷、低成本的招聘方式,正在被越来越多的企业所采用。
有80%的被调查企业欢迎或愿意接收实习生,不愿接收的企业将原因归结为实习期太短和缺乏工作经验。59.1%的被调查企业与高校建立了合作关系,主要以职工培训和实训基地为主。
3 国贸专业毕业生就业情况调查
3.1 样本个人信息
本次问卷调查的毕业生,全部毕业于国贸专业,女性占58.1%,从事国贸行业一至两年的有61.3%,其余为三年以上。在工作领域方面,43.3%为外贸业务员,30%为报关员,16.7%为报检员。
3.2 大学英语四级是最低要求
90%的被调查毕业生认为大学英语四级是国贸人才的最低要求,更有超过60%的人认为要达到英语六级甚至专业八级。此外,在辅修专业中,38.7%的被调查毕业生认为二外对国贸专业最有帮助,高于管理学(32.3%)、计算机(22.6%)和法学(9.7%)。
3.3 校内实践教学无法满足工作需要
除毕业实习外,仅有48.4%的被调毕业生者接触过真实项目或课题,其余均是以案例分析和教学软件模拟实训为主的实践教学。54.8%的被调查毕业生认为,学校的实践教学不能满足工作对专业知识与技能的要求;41.9%的被调查毕业生在工作以后,依然认为自己欠缺实践经验。
3.4 英语应用能力和实践能力对求职帮助最大
有77.4%的被调查毕业生认为,所在公司招聘国贸人才时将外语能力和实践能力放在第一位,作为其招聘过程中最关注的因素,超过了对沟通能力、创新能力和学习成绩的关注程度。
3.5 考证较为普遍,多数被调查者认为有帮助
77.4%的被调查毕业生考取了国贸专业相关证书,其中又以外贸业务员(41.9%)、单证员(32.3%)和报关员(29%)为主。在问及证书的实质性帮助时,74.2%的被调查毕业生认为有一定帮助或有很大帮助。
4 对高职院校国际贸易专业人才培养工作的启示
4.1 加强英语应用能力培养
鉴于调查中,用人单位对于国贸相关职位英语应用能力的高要求,毕业生亦是在工作中体会到了英语应用能力对于开展工作的重要影响,高职院校国贸专业在人才培养方案中,必须加强对英语应用能力的培养,尤其要重视阅读能力和口语的训练,并以通过大学英语四级为基本目标。有条件的院校,可以引进外教参与到英语教学中,并有计划地开设二外。
4.2 借助实践基地和校企合作提供更多实践机会
调查发现,当前高职院校国贸专业的实践教学仍然是以案例分析和教学软件模拟实训为主,这严重影响了学生实践技能和动手能力的提高,制约了学生的就业与后期职业发展。这就要求高职院校在校内实训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加强与企业的校企的全方面合作与资源共享,充分发挥校外实训基地的作用,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到企业一线参观、实习和就业的机会,聘请企业专家讲授实践课程和开设专题讲座,补足学生实践能力短板,提高毕业生的就业质量和职业发展后劲。
4.3 强化沟通能力、责任心与吃苦精神养成
本次调查再次提醒我们,务必要重视学生的良好个人素质与职业道德的养成,要将其提高到与专业知识教育同等重要的地位。通过在校内组织的各项教学活动、文体活动、思想政治教育、专题讲座和公益活动,培养出专业技术突出、个人素质过硬和道德品质优良的复合型应用人才。
4.4 有效组织专业技能证书的报考引导和培训
目前,专业技能证书的考取已经较为普遍,但仅仅追求有证书还不行,还要对学生在技能证书的选择、报考、复习迎考等方面进行指导,减少学生交差式考证和盲目考证,切实提高技能证书对学生求职和职业发展的帮助。
4.5 突出对网上求职的指导
针对较多用人单位使用网络招聘的现状,有针对性地开设网上求职指导等课程,提高学生对网络招聘信息的搜集、筛选和利用能力,着实提高学生的就业成效。
参考文献:
[1]刘红燕.高职国际贸易专业实践导向的人才培养方案实践探索[J].职教论坛,2009,(16).
论文摘要:分析垂直专业化分工与加工贸易的关系及我国加工贸易结构升级所面临的问题,从垂直专业化分工的角度提出国际垂直专业化分工下促进我国加工贸易结构升级策略。
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国际间的垂自专业化分工迅速发展,国际分工形态从产业间分工、产业内分工到国际垂直专业化分工的演变带来了生产领域的变革,世界各国纷纷投人生产全球化的浪潮中,从而使各国间的经济更加紧密的联系在一起。加工贸易是我国参与垂直专业化分工的重要形式,而且加工贸易已成为我国国际贸易的主要方式。因此从垂直专业化分工的角度研究我国加工贸易的升级将有助于提升我国在国际垂直专业化分工链中的地位,从而促进我国整个贸易结构和产业结构的升级。
1垂直专业化分工与加工贸易
1.1垂直专业化分工二国际分工的新阶段
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改变了国家之间的经济联系方式,国际分工形式也发生了变化,每一个国家在某种商品的特定阶段进行专业化生产,这种新的分工形式被人们称为国际垂直专业化分工.。垂直专业化分工的基本内涵是指产品生产过程包含的不同工序或区段分布到不同国家和经济体进行,使特定产品生产过程不同工序或区段通过空间分散不扫履开成跨区或跨国性的生产链条或体系,从而有越来越多的国家和企业参与到特定产品生产过程不同环节或区段的生产或供应活动中。垂直专业化分工在新贸易理论出现之后,作为一种新的国际分工与贸易形式获得了快速的发展,在国际分工与贸易中的地位不断提高,是国际分工的深化。
1.2垂直专业化分工与加工贸易的关系
首先,加工贸易不仅是一种贸易方式,也是实现垂直专业化分工的一种主要形式。垂直专业化分工是将产品生产过包含的不同工序和区段,被拆散、分布到不同国家进行,形成以工序、区段、环节加象的分工体系,而加工贸易的显著特征表现为跨越国界的生产力口工和销售,其实质就是各国在产品不同生产环节上开展国际分工,并根据各自的生产环节实现产品价值链的增值的活动。加工贸易不仅符合垂直专业化分工与生产的基本特征,而且也是建立在自由贸易基础上的一种贸易方式,因而它代表着当今国际分工的新趋势。
其次,垂直专业化分工促进了加工贸易的发展。垂直专业化分工这一新的国际分工形式仍然是建立在比较优势与规模经济等因素的基础上,有利于发挥各国在特定产品不同工序的比较优势,并充分实现各生产环节的规模经济,因而有利于生产成本的节约和生产效率白勺提高,而加工贸易作为垂直专业化分工的一种主要实现形式,自然也就得到了公乙进和发展。
最后,垂直专业化分工有利于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垂直专业化分工使生产深入到区段工序层面,使企业成为国际分工的主体,对于劳动力丰裕的发展中国家,发展加工贸易极为有利。在垂直专业化分工条件下,加工贸易的转型升级可以在不同水平、层次或环节上实现,即产品升级,价值链升级;企业能力升级;产业升级;区域升级。
2我国加工贸易结构升切fr面临的问题
20多年来,我国加工贸易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实现了超常规、高速度、跨越式发展。2007年,我国进出口贸易总额为21738亿美元,其中.般贸易进出口约%72.2亿美元,占当年进出口总值的445%;加工贸易进出口约98605亿美元,占当年进出口总值的45.4%。加工贸易已成为我国第一大贸易方式,并成为外贸进出口持续、快速发展的主要推动力月旦是,我国加工贸易升级过程中仍面临着许多问题,制约了我国加工贸易的快速稳定发展。主要表现在:
2.1我国仍处于低附加值国际分工的低端,加工贸易增值程度不高,整体阳加值的增长比较缓慢。由于我国的比较优势一直体现为丰富而廉价的劳动力,我国的国际分工地位也一直固化于增值能力最低的劳动密集型生产环节上,我国大部;衬也区只是把劳动密集型产品中的劳动密集生产环节转变为资本、技术密集型产品中的劳动密集型生产环节,我国获得的贸易利益很小,即使是高新技术产品也不例外。
2.2我国加工贸易的“外溢效应”不明显。目前我国加工贸易企业处于产业链条低端,没有占据战略性主动地位,特别是对中上游产业,如原材料工业等基础产业的带动作用小。整体规模的扩大对其他企业和地区的辐射作用不大,加工贸易的发展不能给国内企业发展带来新的市场,也就很又留恿过加土贸易带动相关工业发展以实现产业结构的改善与升级。此外,国内加工贸易的产业链条没有建立起来,加工贸易对东道国或地区的产业关联促进作用没有得到有效的发挥,加工贸易出口的快速增长没有大规模地、有效地带动基础产业的袒勿告和进步,产业结构没得到应有的优化和升级。
3国际垂直专业化分工下促进我国加工贸易结构月级策略
3.1强化企业的技术创新,不断提升我国产品在产业价值链中的地位
国内技术水平的提升是优化加工贸易结构的直接关油听在,是我国比较优势转变的根本因素。我国政府应进一步加大对企业技术创新和开发的扶持力度,采取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鼓励和推动企业白勺设备更新、技术配查和员工培训,制定和实施对产业尤其是高新技术产业的完整的技术创新优惠政策体系,尽快改变加工制造业普遍的技术落后局面。我国企业要加大研发投人的力度,不断提升自身的技术水平,同时要抓住当前跨国公司逐渐把研发中心转移到我国的机遇,积极参与到其技术研发中去,分享研究成果,吸收先进理论,经验,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
3.2提高国内采购率,增加产业关联和溢出效应
目前,由于质氢全、政策等原因,我国原材料、中间投人品的国内采购率仍较低。要提高加工贸易中的国内采购率,可采取以下措施二引导国内企业关注加工贸易原材料、零部件和中间产品配套市场需求动向,支持国内企业与加工贸易企业开展各种形式的合作;b对于一些关键零部件和设备的开发与生产,可考虑在科技、融资、税收等方面给与特殊的优惠政策;c.发展技术水平过硬、门类齐全的配套产业集群。因为产业集群的发展能够产生外部规模经济,降低配套产品成本,促进技术溢出;让提高国产原材料、中间投入品的质量,符合国际同类产品的质量和技术要求。通过以上措施提高国内采购率,发挥加工贸易的关联和溢出效应,会延长我国国内加工贸易的价值链,促进加工贸易结构升级。
3.3延长加工贸易在国内的产业链条
要实现加工贸易产业内优化升级,除了在产业链中游精选、从事加工制造链增值大的环节之外,还可进入如下三个产业链的重要延伸领域是向产业链上游发展,提高技术研发和产品设计能力;二是向产业链下游延伸,积极发展国际物流和配送业务;三是向产业链配套拓展,进人关键零部件和设备制造业。我国应鼓励国外加工贸易企业在我国设立研发、设计中心;鼓励加工贸易企业与本地大学和利技中心合作,提高自主开发能力和创新能力;鼓励加工贸易企业加快对国外先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二次自主创新。此外,由于物流速度和属地配套服务能力已成为影响外商投资选择的重要:因素之一,我国可以以保税仓储企业为中心,建立保税物流园区,赋予保税区的政策功能,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在保税区和保税物流园区设立国际采购与酉兰中心,提高加工贸易的附加价值。
2.2我国加工贸易的“外溢效应”不明显。目前我国加工贸易企业处于产业链条低端,没有占据战略性主动地位,特别是对中上游产业,如原材料工业等基础产业的带动作用小。整体规模的扩大对其他企业和地区的辐射作用不大,加工贸易的发展不能给国内企业发展带来新的市场,也就很又留恿过加土贸易带动相关工业发展以实现产业结构的改善与升级。此外,国内加工贸易的产业链条没有建立起来,加工贸易对东道国或地区的产业关联促进作用没有得到有效的发挥,加工贸易出口的快速增长没有大规模地、有效地带动基础产业的袒勿告和进步,产业结构没得到应有的优化和升级。
3国际垂直专业化分工下促进我国加工贸易结构月级策略
3.1强化企业的技术创新,不断提升我国产品在产业价值链中的地位
国内技术水平的提升是优化加工贸易结构的直接关油听在,是我国比较优势转变的根本因素。我国政府应进一步加大对企业技术创新和开发的扶持力度,采取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鼓励和推动企业白勺设备更新、技术配查和员工培训,制定和实施对产业尤其是高新技术产业的完整的技术创新优惠政策体系,尽快改变加工制造业普遍的技术落后局面。我国企业要加大研发投人的力度,不断提升自身的技术水平,同时要抓住当前跨国公司逐渐把研发中心转移到我国的机遇,积极参与到其技术研发中去,分享研究成果,吸收先进理论,经验,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
3.2提高国内采购率,增加产业关联和溢出效应
目前,由于质氢全、政策等原因,我国原材料、中间投人品的国内采购率仍较低。要提高加工贸易中的国内采购率,可采取以下措施二引导国内企业关注加工贸易原材料、零部件和中间产品配套市场需求动向,支持国内企业与加工贸易企业开展各种形式的合作;b对于一些关键零部件和设备的开发与生产,可考虑在科技、融资、税收等方面给与特殊的优惠政策;c.发展技术水平过硬、门类齐全的配套产业集群。因为产业集群的发展能够产生外部规模经济,降低配套产品成本,促进技术溢出;让提高国产原材料、中间投入品的质量,符合国际同类产品的质量和技术要求。通过以上措施提高国内采购率,发挥加工贸易的关联和溢出效应,会延长我国国内加工贸易的价值链,促进加工贸易结构升级。
关键词:贸易投资 知识产权;国际协定;谈判
F744A
【作者简介】崔艳新(1973-),女,山西人,副研究员,研究方向:国际服务贸易、知识产权贸易。
一、与贸易及投资有关的知识产权国际协定的最新进展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知识经济的发展,科技在全球范围内的传播日益广泛,以互联网技术为代表的虚拟经济不断深化,知识产权的重要属性之一——地域性正在发生深刻变化,知识产权的国际化趋势变得越来越明显。随着国际贸易的不断发展,通过转让技术、专利和商标的使用权及版权许可等形式的知识产权要素的产品与服务在国际贸易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自1994年世界贸易组织通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以来,与贸易及投资有关的知识产权国际协定的谈判进程不断加快,谈判涉及的领域与内容也逐步深化。根据《2013年世界投资报告》的统计,全球跨国公司获得的特许和许可费收入已由1990年的270亿美元上升到2012年的2350亿美元,未来还将以更快速度增长。
(一)《反假冒贸易协定》
TRIPS虽然对知识产权保护设置了最低保护标准,但是在执行方面依然由各国政府自行掌握,缺乏实效性,在实际操作中出现各国执法程序不明确、执法措施不规范、缺乏联合执法机制和执法协调合作机制等问题。因此,美国、欧盟、日本等知识产权强国意图通过小范围的多边会谈,制定水平更高的知识产权国际保护规则,维护其产业和国家利益,《反假冒贸易协定》(ACTA)应运而生。
自2008年1月起,ACTA总共经历了11轮谈判,已于2011年5月1日正式签署。和TRIPs相比,ACTA的关注重点从实体权利转移到执法实践,其保护对象既包括有形市场,也包括无形网络;在对侵权行为的界定上,既针对直接追求经济利益的侵权行为,也针对经济收益没有直接或者间接动机的侵权行为;保护措施涵盖了民事、行政、刑事等所有执法保护手段,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国际知识产权执法的新动态和新趋势。通过签署ACTA,发达国家将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并试图实现自身知识产权标准与规则的国际化。在发达国家不遗余力的推动下,ACTA将可能成为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将对全球贸易发展产生一定影响。
(二)区域经济合作协定谈判中涉及的知识产权内容
近年来,随着美国的主导和推动,“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和美欧“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关系协定”(TTIP)相继展开谈判,日本-欧盟“经济伙伴关系协定”(EPA)的谈判也已启动,上述协定均将知识产权议题列为重要内容,发达国家正试图通过签署区域经济合作安排,来制定标准更高的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并将其作为未来多边协议下知识产权规则的范本。
以TPP为例,美国在谈判过程中单方面拟定的知识产权草案的内容长达38页,涉及专利、商标、互联网域名、地理标志、版权及邻接权、加密卫星和电缆信号节目、农业化学品、药品数据、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客体,草案详细规定了各种知识产权保护客体的管理和执法措施,诸多内容形成了对TRIPS的突破,被称为是当今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最高标准。
因TRIPS并未对自由贸易协定的知识产权做出例外安排,因此自由贸易区协定中的知识产权内容将适用TRIPS的国民待遇原则和最惠国待遇原则。TPP一旦顺利签署,美方在TPP谈判过程中确定的知识产权保护标准将会逐渐成为未来TPP所有成员国的执行准则,也会成为美欧TTIP和日本-欧盟EPA中知识产权条款的范本,从而对多边知识产权规则带来较大影响。
二、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知识产权议题上的立场分歧
如前所述,包括TRIPS和ACTA在内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都是建立在发达国家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基础上的。在知识产权国际规则的形成和发展方面,尽管发达国家之间也存在分歧,但其立场基本一致,即为了保护自己在国际贸易中的利益、优势和权益,对低水平的产品或技术形成制约发达国家试图通过将知识产权议题纳入多边协定与双边谈判议程,进而以合法的手段构筑贸易壁垒。此外,在发达国家看来,包括TRIPS和ACTA在内的知识产权协议可作为一种贸易工具,与其他广泛的贸易政策工具互为补充,包括自由贸易协定、贸易投资框架协定谈判、加入WTO谈判、知识产权双边会谈、特别贸易条款(如301条款)等。
相对于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而言,这些协定所规定的知识产权保护标准和要求是相当苛刻的。此前,接受TRIPS就是发展中国家在“乌拉圭回合”中做出的主要让步之一,而近期签署的ACTA包括多项严格的执法条款,为发达国家设置知识产权相关的贸易壁垒提供了机会。因此,ACTA遭到了多个发展中国家的强烈反对,批评者认为该协议条款缺乏清晰度与透明度,缺乏知识产权权利人和使用者之间的平衡,并且缺乏救济及法定诉讼程序条款。包括波兰、斯洛文尼亚、保加利亚和捷克在内的中东欧国家拒绝批准该条约,印度政府也明确表示反对ACTA的签署实施,认为该协议会阻碍其仿制药品及其他科技产品的出口。印度认为,目前TRIPS 保障两国之间合法的仿制药品贸易,即便是经由知识产权制度更严格的第三国时也不受阻碍,而ACTA改变了这一规则。在谈及欧洲港口海关收缴印度出口到其他发展中国家的仿制药案例时,印度认为ACTA 应该使这种行为合法化。印度还称,ACTA 将妨碍南南贸易,并表示了该国对于数字自由、对消费者根本性敌意的担忧。巴西、孟加拉国、泰国、厄瓜多尔等国家也相继发出了反对ACTA的声音。巴西表示,鉴于各国知识产权情况不同,用一种标准对各国进行衡量是不可取的。
三、我国知识产权贸易及相关协定谈判状况
根据WTO的统计,2012年美国、欧盟(27国)和日本知识产权贸易出口额达252831亿美元,占全球出口总额的873%,而我国知识产权出口占世界的比重仅为036%,知识产权贸易逆差更呈现逐年扩大趋势。相对于发达国家的大型跨国公司,中国企业在知识产权全球布局上,也处于落后地位。以2010年的PCT(专利合作条约)专利申请为例,日本向中国申请37万件,而中国向日本仅申请1300余件,不及欧美一个大型公司的申请量。在知识产权运营上,IBM、高通等公司每年通过专利出售和收取许可金即可取得数十亿美金的收入,相比之下,中国企业的知识产权收益低的可怜,即便是国内领先的IT企业华为,每年也须向跨国公司支付3亿多美金的专利许可金。
同时,我国企业因海外知识产权侵权问题而导致产品被海关扣押、展会被查封或者被索取巨额赔偿,甚至全行业被排除在市场之外的现象屡屡发生。在我国与主要贸易伙伴的贸易争端中,专利、商标案件以及技术密集型产品贸易纠纷呈不断上升趋势。目前中国已成为美国337 调查的最大目标国,2012年美国发起的涉及中国大陆的337调查案件18起,占当年案件总数的45%。
近年来,我国知识产权部门通过签署谅解备忘录、合作协议、深入参与多边知识产权磋商与规则制定等方式,不断加深与国际知识产权保护机构和组织的沟通与合作。2011年,中国专利文献纳入《专利合作条约》最低文献量;我国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签署了《关于发展知识产权局信息服务的合作协议》,并积极推动建立了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机制。
但应该看到,我国的知识产权国际化程度仍然处在较低水平,与贸易及投资有关的知识产权国际协定的参与情况更是不尽如人意。根据美国商会全球知识产权中心(GIPC)公布的2012年《GIPC国际知识产权指数》报告,我国在“参与和批准国际条约”一项指标的得分仅为15分。虽然中国尚未批准《商标法新加坡条约》,但已经签署该条约,从一般意义来看,中国在承诺签署国际条约方面得分相当低。中国尚未签署附有很多知识产权条款的任何一份《自由贸易协定》,也未签署《专利法条约》和《布鲁塞尔公约》。
四、对策建议
(一)建立知识产权与贸易协调发展的长效机制
我国已分别提出了“贸易强国”战略与“知识产权强国”战略,但目前还缺乏促进知识产权与贸易协调发展的长效机制,应从战略高度认识知识产权多双边协定谈判对贸易与投资领域的影响,建立商务部、知识产权局等相关部委间的工作联动机制,出台有效的应对举措,才能真正实现贸易与投资利益的最大化。
(二)强化与贸易及投资相关的知识产权国际协定的研究
目前来看,ACTA及包括TPP在内的区域经济合作协定将影响未来多边知识产权协议谈判的发展方向。作为一个贸易大国,我国虽然没有加入ACTA的谈判,然而一旦ACTA生效,以发达国家利益为导向的条款会严重威胁包括我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的利益,也会由此产生一系列损害发展中国家利益的贸易壁垒。此外,过于严苛的知识产权标准也将对我国国内规制改革带来更大压力。因此,我国应加大对ACTA等新的多边知识产权协定的研究力度,主管部门和学界应当高度重视、持续跟踪。此外,还应加强对TPP、TTIP、RCEP等区域经济协定以及双边投资协定的研究,为我国参与这些区域经济协定及开展双边投资协定谈判做好充足准备。
同时,包括TRIPS在内的知识产权多边协定在严格规定各国保护知识产权责任的同时,也允许各国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一定的灵活处置。例如对药品专利保护的规定和强制许可就有许多灵活性规定。因此应加强对协定灵活性条文的研究,充分利用其中对我国有利的一些规定,以谋取整体利益的最大化。
(三)提升贸易与投资领域的知识产权对外谈判能力
目前我国对外签署的自由贸易区协定(FTA)和双边投资协定均没有包括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单独条款,但从未来的发展趋势看,区域自由贸易协定与双边投资协定中都可能将知识产权条款纳入其中。如在2013年7月初的第五轮中美战略经济对话上,中美已达成共识,中国将以准入前国民待遇和制订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为基础,与美方展开双边投资协定的实质性谈判。美方具体谈判所参照的是美国2012年公布的《双边投资协定谈判范本》(2012 USModel Bilateral Investment Treaty),该范本对投资的定义中就包括了“知识产权”和“根据国内法授予的批准、授权、许可和类似权利”,并要求双方在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业绩要求、高级管理人员等四个方面做出具体承诺。
因此政府相关部门应根据不同谈判对象,制定与知识产权相关的贸易协定与投资协定的谈判预案,在谈判小组中增加知识产权领域的专家,争取在区域与双边层面最大程度地维护自身利益。
(四)驻外经商机构考虑增设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专职部门
目前,我国驻外机构中并未设置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专职部门,对驻在国的知识产权发展趋势、法规变化没有第一手的资料与分析,驻在国中方企业在知识产权领域产生纠纷时缺乏专业的指导与帮助,影响我国知识产权国际化进程以及企业海外维权力度。因此,建议在驻外机构中增设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专职部门,提高知识产权情报信息搜集分析能力,建立知识产权保护服务热线和监控体系,对企业海外知识产权注册和海外知识产权纠纷法律服务提供支持,建立评估、选择、跟踪和监管体系,帮助企业提高对国际贸易法律和规则的运用能力。
(五)大力加强贸易与知识产权领域的复合型人才培养
加大知识产权领域专业人才的培养力度,培育更多精通外语、精通国际贸易规则和国外法律、熟悉国际经营战略和技术发展的复合型人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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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张磊,徐昕,夏玮“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TPP)草案之知识产权规则研究[J]WTO经济导刊,20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