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土地节约集约调研报告

土地节约集约调研报告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土地节约集约调研报告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土地节约集约调研报告

土地节约集约调研报告范文第1篇

关键词:地价管理;形势;存在问题;改革方向;措施

中图分类号:C93 文献标识码: A

土地不仅是重要的资源,更是重要的资产。据测算,我国目前国有土地资产总量在25 万亿元左右,数倍于其他国有资产(约8 万亿元)1。如何管好、用好这样一笔巨额资产,是土地管理的一件大事。地价是土地市场的核心,只有充分发挥地价调控作用,才能促进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

1.地价管理的形势及存在问题

1.1地价形成的市场机制有待规范

一是建设用地总量调控力度不够。多头供地现象的存在,一些地方大量土地控制在开发商手中,影响了政府调控土地市场的能力。二是土地有形市场建设差,市场公开的程度仍然不高。市场公开化程度的高低,是反映土地市场是否成熟的重要指标。只有在公开的市场环境中,地价才能起到市场“晴雨表”的作用2。目前,地价及交易信息公开的程度不够,一些城市的土地信息不公开、不全面、不完整,直接影响和制约土地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

1.2地价体系建设仍需完善

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国已初步形成了以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市场交易价等不同价格类型构成的地价体系,但与土地市场建设及土地有偿使用方式多元化的需求相比,仍不够完善、主要表现在以下3个方面:

一是地价的称谓、内涵不一,可比性差,所含内容不明确。众所周知,不同的土地权利应对应不同的土地价格,目前,除出让土地使用权外,其他各类土地权利的权能、价格如何确定等,缺乏相应的办法。

二是基准地价成果技术路线不完全统一,管理手段落后,更新不及时。主要原因有,个别评估机构技术人员素质低,调查数据不准确,测算方法及成果表达方式不符合技术规范。

三是标定地价评定工作没有普遍开展。按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要求,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应定期制定并公布,但截至目前,标定地价的制定工作在大部分城市没有开展,致使政府在地价管理中缺少直接的地价标准。

1.3地价管理的配套制度急待进一步健全

一是地价管理体制体系不完善。调研发现,首先在建立和实施制度时,没有体现以地价管理为核心,制度之间衔接性、协同性和系统性差。其次是制度与当地地价管理的现状及发展趋势脱节,不能做到有步骤、有计划、系统地实现制度目标,影响土地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

二是具体实施地价管理制度的环境差,影响制度效率的发挥。一些地方政府受地方经济利益的影响,对制度的建设和执行采取规避和打折扣的方式,如对基准地价成果进行非正式的公布;一些地方土地管理部门的内部管理部门之间配合差,不能配合地价制度提供相应措施和服务。

三是落实地价管理制度的具体措施不到位,缺乏明确的目标、对象、程序以及行之有效的操作细则。一些法规细化程度不够,过于宏观,操作性差。比如土地的招标拍卖制度,对于制度实施的条件,操作程序界定不清楚,不能满足当地的实际情况,或照抄其他地方的做法,脱离当地的实际情况。

1.4地价调控市场作用不够显著

一是对地价在土地市场中的调控作用认识不足,对地价管理的认识往往只停留在收取土地出让金的层次上,对于转让市场的管理投入力量太少,监控力度不够,使土地转让市场基本处于半隐形状态。二是城乡结合部的地价管理严重失控。主要原因是集体土地进入市场,土地交易隐形化,地价监测难度大。三是存量土地入市调控差,直接影响土地供应与地价管理的调控。对一些城市的调研中发现,对存量土地的调控没有与地价管理有效地配合,对市场和债权债务关系等缺少研究,土地收购价格难以确定。

2.地价管理改革的方向和措施

地价作为反映一个地区和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土地供求状况的指标,是由市场决定的。土地市场发育和规范的程度,要以地价形成机制的状况来衡量。因此,下一步要深化地价管理改革,完善市场形成土地价格的机制,充分发挥地价的杠杆作用,促进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实现节约集约用地的目标,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土地资源保障。

2.1要严格控制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供求关系是市场运行的最基础的关系。严格控制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是加强地价管理的基础条件,是培育和规范土地市场、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前提。2003年以来开展的土地市场秩序的治理整顿,已有效遏制了乱占滥用耕地、盲目扩大建设用地规模的势头,但反弹压力仍然较大。当前,在建设用地供应上仍要严格执行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发挥规划计划在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布局方面的作用。

2.2大力推进土地市场建设,完善地价形成机制

要根据现行法律法规修订《划拨用地目录》,严格限定划拨用地,扩大土地有偿使用的范围,推进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逐步纳入有偿使用。坚定不移地执行经营性用地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推行工业用地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或租赁,不断提高土地资源市场配置的程度。强化对协议出让土地的监管,禁止非法压低地价招商引资。加强土地有形市场建设,建立土地成交价格申报制度,对低于市场价成交的土地,政府可优先购买,防止非法交易。

2.3加大土地供应调控力度,稳定土地价格

稳定房价、地价,保障房地产市场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是当前土地供应调控的重要任务。要在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计划的前提下,根据房地产市场变化情况,适时调整土地供应总量、结构、供应方式。对居住用地和住房价格上涨过快的地方,适当提高居住用地在土地供应中的比例,着重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供应量。要不断完善土地供应方式,对不同用途的房地产开发用地要根据市场状况,灵活确定招标、拍卖、挂牌方式。

2.4研究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地价政策,发挥地价杠杆调节作用

当前我国正处在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时期,各项建设对建设用地的需求巨大,给耕地保护、土地供应带来了很大压力。市场将逐渐取代政府干预成为驱动土地集约利用的主要机制,土地利用的集约度也随之提高3。如何利用地价杠杆优化配置土地资源,是当前必须解决的一个大问题。我们菏泽市制定了地价与土地集约度的调节系数,对土地利用率低的项目提高供地价格,严格控制土地投资强度等。同时通过调整土地收益分配鼓励节约集约用地。

2.5加强地价管理的基础建设,完善市场服务体系

一是要建立健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制度,积极引导合理的土地需求。当前,在房地产市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之一就是供求信息没有充分公开,开发商等用地者不能根据政府的土地供应计划和房地产市场需求情况来确定投资计划,在以竞标等方式取得土地时存在着盲目性。当前,要进一步加强城镇基准地价的确定与公布工作,扩大地价监测范围;加大对土地供需、地价动态变化情况等重要市场信息的分析力度,及时判断和把握土地市场运行状况,研究分析土地供需的矛盾,科学预测房地产开发对土地的需求,引导市场需求,稳定市场预期,防止地价大起大落。

二是加强土地估价行业监管,提高服务质量。一要进一步完善制度。要不断建立健全以人员管理为主、机构承担责任和风险的行业管理规章制度,保证行业的规范发展。二要制定发展规划,保证行业的有序发展。要根据当前土地估价行业的现状,对下一步的发展进行认真研究、规划,保证行业的有序发展。三要抓住重点,切实解决当前土地估价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如搞虚假评估,迎合委托方不正当要求;搞恶性竞争,给关系人提取高额回扣等。四要抓好行业的诚信建设,建立起以执业技术为基础、职业道德为支撑、社会监督为保障,信息公开、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诚信体系,提升土地估价行业的社会信用度。

参考文献:

[1]我国国有土地资产调研报告;2003年11月13日,第二调研组

土地节约集约调研报告范文第2篇

近年来,我县始终坚持把强化要素保障作为全县中心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有针对性地破解“三难”问题,取得了较好成效,同时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和亟需解决的问题。

针对我县在用地、用工、融资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需要我们结合县情实际,进一步解放思想、锐意创新,切实采取有力措施破解“三难”问题,为推动我县“加速崛起、富民强县”提供要素保障。

(一)坚持向上争取、向内挖潜和集约节约相结合,着力破解用地难题。深入研究土地利用的重点、难点问题,按照“解放思想求创新、强化措施保重点、严格执法守红线、节约集约促发展”的原则,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形成工作合力。

第一,用足用活政策,在争取用地指标上取得新突破。一是加强项目包装,认真准备申报资料,建立独立选址项目库,尤其是运作成熟的项目要精心组织,主动向上推介,想方设法挤进省重点项目盘子,最大限度地争取市“圈外”单独选址和省建设用地“点供”指标。二是利用目前林地征占用手续由省林业厅统一审批、未利用土地指标由省国土厅统一掌握的契机,充分运用各类人脉资源,加大向上争取力度,力求获得更多计划外指标。三是积极争取增减挂指标,对工矿废弃地等进行复垦,以此获得用地指标。扎实开展创建“安徽省国土资源执法模范县”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先进县”活动,争取活动奖励指标。四是利用国土资源部在宣城开展土地差别化政策综合试点的难得机遇,积极提出建议,力争将旅游用地中的附属设施用地纳入设施农用地管理;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占用未利用地的,不纳入计划管理,直接上报审批;在美好乡村建设中,将零星的居民点向中心村集中占用农用地,原宅基地进行复垦的作为流量管理,不纳入农转用计划指标管理。

第二,更新用地观念,在盘活存量土地上取得新突破。一是大力发展“规模工业”。适时调整县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进一步完善功能布局。“十二五”期间,重点做好县经济开发区拟扩区范围—__片的面积、地形地类、基础设施、资金预测等数据采集,研究该区域用地、水、电、道路等扩区条件,及时启动县经济开发区__片新区建设,积极争取__片土地点供指标。按照“一区多园”模式,积极谋划“十三五”期间县开发区可供扩区范围,如__片等条件较好区域,提前做好可行性研究分析,使园区产业合理定位、各有侧重。二是大力发展“飞地工业”。鼓励乡镇招商的项目在县经济开发区落户,招商任务、工业产值及税收收益等归为乡镇所有,通过在异地兴办工业,可以有效克服由于行政分割造成的工业布局分散、土地资源浪费的现象,既节约了工业用地,又发挥了集聚效应。三是大力发展“坡地工业”。我县有低丘缓坡地面积为3408.6公顷,占全县用地部面积的16.7%。目前县经济开发区、云岭经济开发区均是利用低丘缓坡地进行建设,在今后的园区扩建、项目选址时要尽可能地避开农田,利用低丘缓坡荒地发展工业项目,能够有效缓解耕地保护与工业用地需求之间的矛盾。

第三,完善激励机制,在推进集约节约上取得新突破。一是采取“腾笼换鸟”的办法,推进闲置用地易权。积极摸排、盘活利用闲置厂房、破产企业等存量建设用地,对闲置用地予以协议收回或帮助联系重新嫁接新项目(协议回收中产生的税收应给予奖励),既盘活了老企业的存量土地,又满足了新企业的发展需求,提高闲置土地利用率,缓解新增用地的压力。二是采取“借天生地”的办法,推行多层标准厂房建设。大力推行倡导厂房“长高”,鼓励投资建设多层标准厂房,对容积率未达到要求的企业进行厂区改造,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建筑容积率。对多层厂房建设出台政策,按层数及面积予以奖励,如二层奖励100元/平方米,三层奖励200元/平方米。三是采取“政策激励”的办法,鼓励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继续推进土地使用税奖励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出台相应的激励政策,提高土地利用率。对投资强度高、建筑容积率大、土地利用率高的项目,在出让金、税收等方面予以优惠;对于土地利用率低、协议资金不能如期到位的项目,提高供地价格或取消优惠政策;对分期用地的建设项目,在一次约定后,根据建设进度和投资强度,分期分批出让,达不到协议要求的,及时中断供地,以防范土地闲置现象。

第四,加强批后监管,在强化用地监督上取得新突破。一是加强闲置用地处置。当前,着重要对县经济开发区内闲置土地进行清理,对一些签约后没有按时开工建设,经督促无果的项目,严格按照土地出让

合同约定,收取违约金、闲置费或收回土地使用权,达到督促开工一批、收回出让一批,使好项目有地可用、老项目集约利用,确保园区每一块土地均得到有效地利用。二是加强批后跟踪监管。对已供建设项目用地进行不定期检查,督促用地企业严格按照供地要求使用土地,对于出现不按要求使用土地的行为,国土、住建、供电、工商等有关部门联合行动,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纠正。(二)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着力破解用工难题。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不断优化用工环境,坚持统筹协调、共同推进,努力形成多方合作共赢的良好局面。

第一,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切实为用工“搭好台、牵好线”。

一是大力加强用工服务平台建设。1、积极构建用工信息服务网络。要完善县、乡、村三级用工信息服务平台,畅通用工信息渠道,实现用工供需的有效对接。一方面,丰富完善企业用工供需信息库,强化企业用工动态监测,在现有每季度一次用工情况调查摸底基础上建立企业用工动态月报表制度,掌握企业用工需求(岗位、工资、福利)最新动态,利用政府就业网络、电视、报纸等服务平台及时、更新企业用工需求信息;另一方面,建立完善的劳动力信息服务体系,充分发挥乡镇、村就业服务作用,认真做好劳动力资源调查摸底工作,加强劳动力供求信息的采集分析,并积极为求职人员提供信息指导、就业推荐等就业服务;同时,充分考虑网络媒体在农村发挥作用的局限性,在乡镇、村人口集中地定期张贴企业用工信息,让广大农民群众能够及时了解企业用工需求,改变过去农民工进城务工基本靠亲戚、熟人介绍的状况。2、加快推动劳动力中介组织发展。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积极发展中介机构;鼓励劳动力中介组织向乡镇、村延伸,并开放政府就业网络平台信息与他们共享,推动人力资源的有效配置。同时,县人社、工商等部门要加强对中介组织的指导和管理,充分发挥其用工、求职的桥梁纽带作用。3、认真组织开展企业用工招聘活动。继续做好县内招聘工作,突出抓好重大节假日和重要农时季节的招聘活动,力争使外出务工人员能回乡就业;坚持“走出去、请进来”,加强跨地区劳务合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县外招聘,吸引外地人员来__就业;重视做好外来务工人员的动态管理和跟踪服务,把有较强活动能力的员工组织起来,实行“以工带工”,鼓励他们带更多的同乡来本地就业;坚持招商引资与招才引智并举,积极引进各类专业人才,加快推进我县人才队伍建设。

二是健全完善就业培训体系。1、扎实开展各类技能培训。根据全县产业发展、企业用工需求,依托我县5个定点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2个技术学校,积极组织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实用技术培训,重点做好机床操作、电焊、装配、捞纸等工种的技能培训,力争使广大农民工通过短期培训就能基本满足岗位技能需求。同时,积极整合培训资源,坚持因材施教、分类培训,不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实效性。2、深入推进校企合作。在职业学校和企业之间搭建企业用工培训交流的平台,引导鼓励校企通过开展订单培养、委托岗位技能培训等方式进行合作,让职业院校更好地参与到服务本县企业上来。3、不断完善高校毕业生见习制度。近年来,我县通过开展高校毕业生习见工作,收到了良好成效,大约有80%的毕业生见习期结束后在见习企业实现就业。要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建设,积极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创造良好环境,切实建立一条大学毕业生了解企业、认识企业、熟悉企业、接受企业的“绿色通道”。

三是切实加强用工监督管理。1、积极开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企业依法规范用工意识;坚持将劳动法有关内容列入务工者技能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不断增强务工人员的维权意识。2、进一步加强社会监督。定期披露企业用工环境、工资待遇、社会保障等公众信息,积极推进条件成熟的企业建立企业工会、企业团委等组织,并充分发挥工会、团委等在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协调作用。3、不断强化综合执法。定期开展劳动用工、安全生产、维权保障等综合执法检查,及时依法纠正企业损害员工合法权益的行为,严厉查处企业拖欠克扣工资、违法超时加班等违法行为,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四是不断强化用工组织保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企业用工工作领导组,统筹协调全县企业用工问题;在县人社部门设立专门的工作机构,配备专人、高配规格,具体专门负责企业用工需求的资料收集、数据统计分析、人才引进培训和职称评定、技术等次的认定等。进一步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县内优秀企业用工环境,努力转变本地劳动力尤其是职业院校毕业生的择业观念,引导就近就地就业。进一步加大政府投入,采取政府投入与社会资金相结合、企业自建与园区配套相结合的方式,加快园区员工食堂、职工宿舍(廉租房)、活动中心、园区医疗等配套设施建设,并积极完善务工人员子女就学、医疗、住房等政策措施,不断改善员工

生活环境,让员工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更好地融入城市生活。同时,要针对宣纸产业的特殊性,加快争取宣纸制造业纳入职业技能标准目录、特殊工种等工作步伐,促进宣纸产业健康发展。第二,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切实为用工“筑好巢、唱好戏”。“河中有水鱼才留,巢暖才会引鸟来”。企业是用工的主体,必须增强主体意识,积极主动地开展招工活动,不断强化用工管理、优化用工环境。一是以待遇吸引人。在当前“用工难”的背景下,要切实改变依赖廉价劳动力获取企业利润的用工理念,注重把企业发展和员工待遇结合起来,合理确定并按时足额发放工资,严格按规定为员工缴纳法定保险,逐步提高员工福利待遇;建立健全长期稳定的工资增长激励机制,进一步提高员工的积极性。二是以事业激励人。当前务工人员尤其是新生代在关注工资待遇的同时,十分重视自身的发展前途和人生的价值追求。要积极创造有利于员工成长发展的平台,打造有利于他们干事创业的环境,努力提供可以实现个人专长和人身价值的机会,进一步增强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三是以感情凝聚人。坚持以人为本,关心员工的生活冷暖,积极改善工作生活环境,方便员工的衣食住行和休闲娱乐,切实为员工创造良好环境;注重企业文化建设,加强与员工的感情交流和沟通,增进对企业员工的人性化管理和人文关怀,善于倾听员工呼声、重视员工意见,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员工文化活动,努力构建积极向上、健康和谐的企业文化。企业也要积极引进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加快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切实减少用工需求、减轻招工压力。

(三)坚持综合协调、改善服务和自身建设相结合,着力破解融资难题。缓解企业融资瓶颈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需要政府部门、金融机构、企业等多方面共同发力,加快形成金融与企业良性互动的发展格局。

第一,政府部门要强化综合协调,进一步优化融资环境。一是构建多样化的银企合作平台。积极创新形式促进银企对接,在组织大型银企对接会、项目推介会的基础上,由县金融办、开发区、各银行和乡镇开展专场对接会,切实提高银企对接效率。组织金融机构赴园区、乡镇开展上门服务等活动,真正把金融服务送到企业。建立健全融资需求项目库,适时推出银企网上对接平台,及时各类优惠支持、新型金融产品以备企业决策参考。二是推进地方金融体系建设。坚持内生发展与外联引进并举,大力开展金融招商,尤其是县金融办、人行等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加强与徽商银行、民生银行、招商银行等商业银行以及新型金融机构的联系沟通,以优惠的政策、优质的服务吸引其来__设立分支机构。协助小贷公司增资扩股,引导民间担保机构深化与银行的合作,加强县担保中心建设,在扩大覆盖、简化手续、扩大倍数等方面做好文章,切实发挥银行金融机构拾遗补缺的作用。积极扩大直接融资,加快推进宣纸集团上市步伐,重点培育皖南电机等上市后备资源,力争将更多的企业推向资本市场融资。建立筹资平台,集聚民间资金合法有序注入企业,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三是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建立健全金融风险处置综合协调机制,通过政府协调、部门联动、风险基金等方式,帮助银行处置不良资产,共创和谐的金融生态环境。深入推进全民创业,实施更加宽松的创业政策,进一步放宽创业条件、简化办事程序,健全完善税收优惠、资金扶持等激励机制,在全县上下营造浓厚的创业氛围,进一步激活民间资本。四是加大企业帮扶力度。健全完善企业帮扶制度,积极主动帮助企业融资。尝试探索建立县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坚持“企业自身筹措一点、银行信贷投放一点、政府资金扶持一点”,帮助小微企业渡过难关。同时,及时兑现各类优惠奖励政策,积极帮扶企业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推动企业做大做强。五是强化金融机构考核。通过调度财政资金的方式,引导金融机构扩大本地信贷投放,修订《金融机构支持县域经济考核奖励办法》,增设金融创新、银保合作等指标,加大对产品创新突出、示范效应较好的金融机构的奖励力度,激励金融机构放贷的积极性;对考核等级差的金融机构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并在权限内终止相关优惠政策。

土地节约集约调研报告范文第3篇

这显然是徒劳的,尽管翟建福还能穿梭在平整的柏油马路上,清楚地找到自己曾经住过的那个院落现在坐落在哪家工厂的哪个位置,但这里已经不再是他的家,他的家早已经被钢筋和混凝土淹没,连同他的身份、权益甚至存在。

和翟建福同命相连的是果木园村其他25位村民,从2005年湖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始建设,他们便交出了属于果木园村所有的1000余亩土地,可换回来的却是每亩300~400元的青苗款,以及并非每家一套的安置房。

一夜之间,他们成为了这繁华世界的“孤儿”――失去世代耕种并赖以为生的土地,被剥夺了果木园村村民的身份和权利,数千万元本应属于他们的补偿款去向成谜。

围绕着地方政府违规征地,侵害失地农民权益,26位村民进行了长达8年的抗争,一路将行政复议官司打到了国务院法制办。“国家不会抛弃我们。”翟建福始终如此相信。

被“欺骗”的村民

果木园村位于湖州城区的西南方,其前身为吴兴县弁南公社果木园大队。据翟建福介绍,上世纪70年代,果木园大队有100多人,因该地处于丘陵地区,经常有洪涝、旱灾发生,许多村民都迁到了外乡。到2005年,果木园村只剩下27人。

曾经的村会计钱正乐告诉笔者,之前果木园村的村民靠着种桃子等其他农作物,出租种不完的土地等方式,每年能有七八万元的收入,生活平静安逸。

有关果木园村的记忆最终定格在了2005年,彼时,湖州市经济开发区开始建设,果木园村和周边的其他两个村被列入土地征收范围。

开始征地时,果木园村所属的杨家埠镇政府下达了征地通知,镇政府则对村民表示,“早搬有奖励,政府是不会亏待你们的,搬迁结束后,征地的补偿再下发给你们。”钱正乐说,“征地的前一年,镇干部以借用的名义拿走了村里的公章。再后来,连一式两份的拆迁协议也被收走。”

按照镇政府的要求,村民交出了果木园村的集体土地。根据果木园村村民持有的《浙江省湖州市山林所有权证》《湖州市国土局分村土地面积表》以及村民签的《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显示,果木园村共有林地461.8亩,基本农田239亩,其他耕地、工矿用地、零星开垦面积等400余亩,集体土地总面积为1100多亩。

然而,在经过了一年的等待后,村民发现,镇政府所许诺的赔偿竟然是“一纸空文”,直到目前为止,果木园村民几乎分文未得。

笔者从果木园村附近其他两个行政村的村民了解到,当时征地的政策是每亩4万元,青苗补偿每亩4000元,失地农民发放基本生活保障,购买保险,并根据住房评估面积解决安置房。

相比之下,果木园村的村民只得到了2.3万元的失地农民保险,而青苗补偿每亩只给300元到400元,除了翟建福等几户村民得到安置房,果木园村尚有5人甚至都没有分到安置房,村民的户籍甚至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变成了农转非。

最重要的是,每亩耕地4万元的补偿竟连影子也没看到。

被“消失”的果木园村

坐在翟建福的家中,几位果木园村的村民七嘴八舌地向笔者倾诉被征地后的苦日子,翟建福家中的寒酸便可见一斑。在这个面积将近100平方米的毛胚房中,只摆放着一些床、桌椅、柜子等简陋的生活必需品,翟建福的外婆患有癌症,母亲身患双重残疾,步履蹒跚地来回收拾着。

尽管如此,翟建福因为是果木园村唯一一个受过正规教育的人,收入比其他人还高些,那些世代靠种地为生的村民因为没文化、没手艺,赚的钱还不如2005年之前种地赚到的七八万元。

迫于生计,2006年开始,26名村民开始了抗争,但之后遇到的事情让他们更加难以接受。

对于村民提出的要求政府兑现征地补偿的要求,杨家埠镇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湖州市其他有关部门,都给了村民同一个答案――“果木园不是行政村,土地所有权不归村民所有,因此不能得到土地补偿款。”

按照政府部门给出的说法,“果木园村民承包的土地是跟杨家埠镇租赁的,果木园土地上的居民只有耕作的权利,没有经营的权利”。也就是说,村民无权领取土地补偿金。

这让世代居住在果木园村,以果木园村村民身份自居的26个农民一下懵了头,为了证实自己的身份,以翟建福为主的几位村民开始到档案馆、规划局等多个部门查阅资料。

根据浙江省统计局颁发的《统计登记证》《浙江省湖州市城区县、市行政区划表》以及其他证据材料均显示,果木园村系行政村。

此外,村民还提供给笔者包括《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山林所有权证》《果木园承包地土地协议》等多份证据证明,果木园村村民对村范围内土地拥有所有权。

而值得一提的是,直到现在,翟建福等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社保手册、医疗卡等证件中,都清清楚楚登记着果木园村。

国务院法制办受理村民行政复议

更让村民无法接受的是,根据律师的调查,杨家埠镇以土地所有权人的身份,将原本属于村民的补偿金领取到了镇政府的名下,“按照其他村的补偿标准,这笔补偿金高达4000多万元。”翟建福说。

万般无奈之下,村民向浙江省政府递交了行政复议申请,要求撤销浙土字(B2005)第10742号批文(果木园村范围内土地批文)。

2013年9月2日,浙江省政府作出浙政复(2012)268号行政复议决定书,该决定书认定,“果木园系杨家埠镇属集体所有制的一个农业单位,并非独立行政村”“土地划分给在场职工(农民)耕种,未签订承包协议和发放土地承包权证” “申请人(村民)所住房屋属于果木园集体宿舍”“土地补偿款应留存于杨家埠镇人民政府”“维持浙土字(B2005)第10742号《浙江省建设用地审批意见书》。”

这样的结果对于手握众多证据能够证明自己权益的失地农民而言,显然无法接受。2013年,村民上诉到国务院法制办,“退一万步讲,就算果木园不是行政村,难道我们就不能得到赔偿吗?”翟建福告诉笔者,“国务院法制办已经受理,正在审理过程中。”

为了核实有关问题,笔者分别致电了多位时任杨家埠镇镇领导的电话,时任杨家埠镇党委书记,现任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的徐惠荣表示,自己对情况并不清楚,这是杨家埠镇的事,和管委会没关系,便匆匆挂断了电话。值得一提的是,在此前其他媒体对果木园征地一事进行报道时,徐曾接受采访。

时任杨家埠镇副镇长的王鸠忠则表示,无法接受采访,除非管委会办公室通知。为此,笔者又赶往了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在得知笔者来意后拨通了办公室一位蔡姓主任的电话,后回复笔者说,“目前案件国务院已经受理,管委会尊重法律,不进行表态。”尽管笔者一再重申有很多问题需要核实,新闻稿件“观点平衡”,但采访要求仍被拒绝。

违规征地背后的用地乱象

现如今,经过多年的建设,经济开发区已然成为了湖州市的一颗“耀眼明珠”――行政管辖面积135.68平方公里,规模以上企业160家,其中市重点骨干企业18家,市优质企业10家。2010年3月升格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2011年,全区实现生产总值112.04亿元。

这是26位果木园村的村民无法体会到的繁华,他们仅能体会到的,是自己赖以为生的土地被这片繁华吞噬后的迷茫。

有专家指出,由于土地财政的推动,以及项目要求和政绩要求,土地短缺是每个地方政府都要面临的问题,在想尽办法扩大工业用地面积的过程中,随着城市的外延,政府违规占地侵害失地农民利益的事件已经屡见不鲜。

必须指出的是,在果木园村千余亩的土地中,有239亩的基本农田,这是保护级别最高的耕地。对于保护基本农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和有关规章中都作出了相关规定。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基本农田保护区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该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和《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均严格规定,需要占用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征用土地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