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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公司行政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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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公司行政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行政管理制度范文第1篇

2004年12月下旬,本人有幸参加了建设部组织的对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专家审核组,近十天来的审核工作实践,使我的见识和经历有了拓展,政策水平和业务技能有了提升,总结经验和查找问题的能力有了提高。这里简述参加审核工作后的一点感想:

一、被审查企业的领导对此项工作重视。中央企业主要领导能按要求参加建设部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充分说明建设部对这项工作的宣传、组织工作到位。被审查企业在家的领导多数出席见面会,由主管领导亲自汇报,被推荐的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基本达到合格。安全生产资格审核资料准备的齐备,能耐心接受专家审核组的“听、查、看、问”,并能积极配合,虚心整改。

二、安全生产管理方面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未按总承包公司的职能设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各集团公司、总公司按建设部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做了大量的工作,审查结论都达到了合格或基本合格。但多数被审查企业的安全职责定位还不准确,仍未摆脱计划经济条件下所赋予其行政管理职能的定位,未按总承包公司的职能设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一些管理制度和资料,经不起推敲和延伸,有明显的目的性。二是安全机构设立和专职安全人员配备有短期行为。有不少集团公司、总公司的安全机构和配备的专职安全人员虽从文件资料上达标,但不少是近期所为,实际上独立的安全机构和专职安全人员有虚设及挂名的可能。企业在通过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合格后,安全机构和专职人员能否保持现状,还有待观望。另外,建设部对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和组织专家对企业进行安全生产资格审查工作是非常认真和规范的。据了解,有不少省市仅仅是为了在期限时间完成此项工作,未借此载体有效地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设部应在两项许可工作开展过程中加强示范作用,这对规范各省市两项许可工作会有很大的促进。

三、规范各地两项许可审查工作。为了进一步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促进企业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建设部可否立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审查标准》和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审查标准》。规范各省市对“两证”监督管理的行为,协调因地区间不同监管力度、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监管方式对企业相近的安全生产违规行为,给予“两证”处罚差别较大的问题。

四、深化管理,构建长效机制。两项行政许可仅仅是安全监管创新的开始,建议以强化过程监管为载体,提升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类人员考核证的市场含金量,实现安全一票否决。条件成熟时,可在全国总结两项许可工作的经验,实现安全监管模式的创新。

建筑公司行政管理制度范文第2篇

【关键词】建筑企业现代化管理

中图分类号:C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经济全球化的趋势给我们的企业带来和机遇和挑战并存的新型市场格局。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 中国企业要想立足于世界强手之林、立于不败之地,必须不断提升自身的综合竞争力,不断提升各方面的技术和水平。随着建筑业的不断发展,建筑企业之间的竞争已经越来越激烈,这种竞争不仅体现在建筑企业的技术力量和工程业务上,而且更重要的是体现在建筑企业内部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水平上,对于明智的企业管理者,已经意识到如何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企业只有通过建立科学的管理理念和管理制度,实现企业内部资源优化配置和最佳效益来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

一、充分认识目标管理与规范化管理在企业发展中的作用

管理目标是企业前进的方向和动力, 管理制度是保证企业实现目标管理不可或缺的措施和手段。只有明确了管理目标才能制定出合理的规范化管理制度; 也只有合理的规范化管理制度才能保证企业的目标管理得以顺利实施, 两者相辅相成, 互相促进。

企业的管理目标往往都是定格在实现利润较大化上。它的实质是在管理过程中以较少的成本投入, 获取较大的经济效益。实现目标管理利润化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首先要确定利润目标。工程项目目标利润是在一定时期内的经营成果,集中反映了工程管理的经营水平, 也是一项考核工程项目管理的主要综合指标。可根据施工设计, 编制施工责任预算, 并对施工成本进行核算分析, 建立项目成本帐, 预测出成本费用支出总额。从而较合理地确定目标利润, 使成本得到有效控制,增加单项工程项目的效益。其次是利润目标跟进实施。把企业内部的每一工程项目、每个岗位进行日、月、季、年利润核算、分析、反馈、考核。然后对工程、工资成本摊入, 对利润形成实行全面监控。再次实行分配管理。根据各部门、各工序、各职能、各岗位发生的实际成本、收入、质量去核算分配利润指标。使各个环节科学有序、高效, 形成人人头上有指标, 个个肩上有压力, 最终达到工资与利润成正比并一路攀升的效果。最后应建立一套完善的分配机制, 按照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的原则, 进行有效分配。在员工得到实惠的同时,使公司利润实现最大化。

企业的管理制度规范化是企业提高生存能力, 发展壮大的核心动力之一。管理制度规范化的基本要求是企业管理制度具有完整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充分发挥指挥机关管理职能作用, 保障企业追求经营利润较大化目标的实现。完整性是根据自身管理需要, 从企业的基本行为到各项制度都要按照法人治理结构和公司章程, 用严格的规范形式固定下来。内容要做到具体、翔实、全面、合理、合法。作为建筑企业中的一分子, 要有自己的一套实施细则, 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企业行为, 建立健全一套完整的内部管理规章和制度体系, 使企业运作有章可循。实用性是符合施工生产、企业管理需要, 发挥管理职能效应, 按新的公司管理结构, 做到精干、高效、优质、科学、快捷原则的需要, 杜绝人浮于事、职责不分、因人设岗、不思进取的现象发生。高层管理者, 要言传身教, 清正廉洁, 为员工做出榜样。操作性是指企业的规章制度切合实际, 操作方便, 使方向、目标、措施得到全面、彻底的贯彻执行。管理制度要易于落实, 还要具有一定的硬性和弹性。

二、以科学高效的项目管理机制作为建筑企业发展的前提

项目管理机制是施工企业经营管理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建立了科学高效的项目管理机制, 项目才能给企业带来预期的效益, 并开拓源源不断的市场。

1、实现组织机构创新

项目管理机制创新, 首先要明确项目管理的性质, 将项目部建成一次性的项目管理经济组织, 实现组织机构创新。在推行项目管理的初始阶段, 项目部依然带着许多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行政色彩。比如: 除行使项目管理职能外, 还行使后勤服务、人事劳资、教育培训等行政管理职能; 跨工程项目进行管理, 导致单项工程盈亏状况不明的事件时有发生; 项目部固化, 违背了项目部的一次性和动态性原则。因此, 项目管理必须从这一传统惯性中走出来, 真正使项目管理走上科学化轨道。

2、实现制度建设创新

项目部是经济管理组织, 企业必须靠制度来规范和约束其管理行为。制度建设, 一是企业管理者和职能部门对项目的管理和控制要规范化、制度化, 要尽可能统一项目管理模式。要有机处理好企业经理与项目经理、企业职能部门与项目经理部的关系。项目经理是企业经理在项目上的全权代表, 代表企业对外履约。项目经理与企业经理既是上下级关系, 又是经济合同平等关系, 不能以经济平等关系代替上下级关系, 更不能以上下级关系代替经济平等关系。二是不断优化企业的基本职能结构, 科学界定企业管理与项目管理的关系, 强化企业的发展战略研究、技术开发、市场营销以及服务职能, 弱化直接指挥控制和行政命令,变行政命令为主的管理模式为以市场化运作为基础的调控模式。三是对项目管理成效的考核要科学化、理性化, 必须明确企业本部是投资责任中心、利润中心, 而项目是成本中心, 要通过项目责任成本的管理与考核, 实现项目效益的最大化。

3、推动项目生产要素运作方式的创新

按照市场化分工、专业化协作的要求, 进一步深化施工管理体制和组织方式的改革, 对构成项目生产要素的包括项目经理在内的各种资源进行重新整合, 以内部市场化的运作方式代替过去的行政指令, 推动企业全要素市场化。对项目经理进行工程项目现代管理知识培训, 并着手理顺和建立工程项目总承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总分包管理体制, 以尽快形成工程总包与分包的管理格局, 努力实现建筑施工组织结构和承包方式的根本性改变, 为进入国际市场竞争创造条件。

4、实现人才管理机制的创新

项目人才管理机制的核心是项目经理的管理机制, 而创新项目经理的管理机制, 一是需要企业统一认识, 把项目经理真正当作一个职业, 并且当作稀缺资源来看待, 形成内部的项目经理人才市场, 对项目经理实施业绩档案和资质的动态管理,用市场机制进行调控, 促进项目经理队伍的职业道德建设。二是要落实项目经理的责、权、利, 做到赋之以责、给之以权、厚之以利, 保证项目经理的稳定性, 使其能够把职责履行到底。三是要形成相应的激励机制。既然承认项目经理是稀缺的人才资源, 就应该按市场原则进行定价, 敢于突破传统的分配, 实施利益激励; 承认项目经理的社会价值, 实施必要的精神激励;通过市场选择实现优胜劣汰, 实施竞争激励。四是要完善项目经理队伍的储备、教育及淘汰机制, 以市场化的手段推进职业化的进程, 从而带动各种生产要素的市场化, 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 实现可持续发展。

总之,用现代企业管理机制实现现代化管理是建筑企业发展的目标, 抓市场即抓好工程经营, 它是企业的立身之本, 是解决生存问题的关键, 企业必须积极适应市场, 从信息收集研究、技术创新、成本测算、生产要素配置、品牌和信誉及适当公关等几方面开发和占领市场。只有这样, 才能立于国际市场竞争的不败之地。

参考文献:

建筑公司行政管理制度范文第3篇

【关键词】房地产;行政管理;重要性;管理措施

我国的房地产行业近年来发展势头迅猛,在发展过程中,由于竞争态势激烈,在房地产市场上存在多种不规范操作,既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又阻碍了房地产事业的未来发展。我国虽然也出台了相关的房地产管理制度以及政策,但问题仍层出不穷,难以控制。如何促使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发展,规范市场秩序,实现公平竞争,提高消费者理性消费水平,成为国家政府行政管理的当务之急[1]。同时,也给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挑战,加强房地产的行政管理势在必行。

1.加强房地产行政管理的重要意义

1.1房地产行政管理是房地产事业发展的有力保障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以及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房地产事业的发展需及时调整生产计划、分配计划以及流通形式等,使得行政管理部门需要对各方面的业务进行协调和调整,以保障房地产事业的有序进行和不断发展。

1.2加强房地产行政管理是实现政府管理的有效方式

政府制定管理政策管理房地产行业,以加强对房地产的行政管理为主要手段,以规范和管理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各方面事业的顺利开展,实现国家的宏观调控。可以说,房地产行政管理是实现政府管理的有效方式[2]。

1.3加强房地产行政管理是实现国家、集体、个人合法权益的保障

房地产行业涉及面很广,且涉及金额往往较大,关系到国家、企业以及消费者的财产经济利益。制定有力的管理制度和政策,加强房地产行政管理是实现这三方利益最有效的保障。

1.4加强行政管理是实现住房商品化的重要方式

住房制度的执行和改革需要采取必要的行政管理措施方能实现。制定的住房制度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由于其政策性和群众性很强,因此,需要行政部门调动多方积极性,充分发挥行政管理部门的作用,采取必要的行政手段,实现住房商品化。

2.行政管理的有效措施

2.1促使政府职能转变,实现政务公开

政府职能转变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一定时期内,依据国家和社会的发展需要,转变自身的功能、管理内容、作用范围、管理方式等。政府对房地产的销售、开发、管理等的审批,要严格规范法,并简化程序,尽量做到公开、透明。除此之外,严格处罚违反审批制度的行为,对于、以公谋私的行为要给予严惩。可安排专人负责处理房地产市场投诉电话,及时反馈市场信息。

2.2加强行政风气建设,提高工作效率

注重加强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风气建设,用科学理论指导工作,树立廉洁公正的行政态度,将反腐倡廉做到实处。把提高工作效率作为重要目标。深入改革行政建设,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提高审批的效率。

2.3提高行政管理意识,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提高房地产行政管理意识,充分认识行政管理的重要性,增强管理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在进行房地产行政管理中,把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持续发展作为管理目标,为营造良好的房地产市场环境提供有力保证。

2.4加大违规、违法打击力度

各地区的管理部门对房地产市场上的违规、违法操作应予以严肃处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的有序发展。

2.4.1加强项目开发管理。在房地产项目开发过程中,存在多种违规、违法操作,给房地产市场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加大对房地产项目的开发管理势在必行。各地管理部门应严格执行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审批制度,并做好审批项目的跟踪管理工作。对未按合约要求支付出让金的,可解除合同,并要求支付违约金。对未按合约规定时间开发利用土地的,管理部门应处以警告、金额处罚,甚至可收回土地的使用权。对于需修改合约相关内容的,应获得行政管理部门的同意后方可修改,并重新建立一份出让合同书或合同变更协议书。

房地产企业应严格遵守规定,按照程序竞争开发项目。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项目投标、用地、规划、建设以及进行销售等工作,对于已签订出让合约的,必须严格按照合约执行,不能随意改变条约规定,擅自进行其他操作。若必需修改合约的可按照程序提交修改意见,在获得有关部门的同意后,并签订了变更合约或新的合约后,方可使用。对于违规操作,有关管理部门则会给予严肃处理。

2.4.2加强管理商品房的面积计算方法。对于房地产的商品房面积计算方式施行规范管理,可有效减少商品房面积“名不副实”的情况。积极推行规范合理的商品房套内建筑面积的计价方法。房地产企业必要时应对消费者说明套内建筑及分摊公共面积。分摊面积的公共部分,应属于业主共有资源,房地产企业不能将其出售或出租。为杜绝面积计算以及面积分摊出现违规现象,各地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强管理以及处罚力度,坚决抵制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2.4.3加强合约管理。对于合约欺诈行为要予以严肃处理。合同的制定应严格依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进行[3],范本中对于制定合同的内容、解决合同纠纷、维护购买者的合法权益等方面有很好借鉴作用。各地管理部门可将其作为制定合约的标准范本,并推广应用。若房地产企业未按照范文制定合同的,行政管理部门应认真检查其是否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合约内容的编写,若未达到规定要求的,则要求房地产企业进行修改和调整。对于警告后仍未进行修改或调整的,则可拒绝发放预售许可证。

2.4.4加强竣工验收管理。竣工验收通过的商品房方可进入市场。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强竣工验收管理,把好房产交付关口。对于不合格的商品房,不能进入市场。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有权责令违规开发商在一定期限内补全相关验收手续,或降低资质证书等级,甚至有权注销其资质证书。

2.4.5加强房地产的广告管理。加强房地产广告管理是房地产行政管理的重点。对于违法的广告坚决查处。所谓的违法房地产广告指的是房地产企业不兑现广告承诺的内容等。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可对类似行为责令其修正,并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成,不按规定整改的,可对其资质降级或注销其资质证书。房地产开发商及中介服务公司,应严格按照广告承诺书中的内容进行交付。若出现违法广告,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管理部门应按规定给予处罚。

2.4.6加强对中介行为的监管。制定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审查制度,并要求房地产中介人员必须持有上岗证。不得伪造、修改相关证件。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时检查中介人员的资格证书或上岗证。对于不合格的证书责令其重新办理或者直接作废,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3.小结

为了房地产行业更好更快的发展,使其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应明确房地产行政管理对房地产市场健康运行的重要意义。并努力加强各地的房地产行政管理,如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树立廉洁公正的行政态度,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大对违法项目、违规操作、违法广告的打击力度,加强对竣工验收、中介服务人员的资格审查等监控工作等。以保证房地产事业更快更稳的发展。

参考文献

建筑公司行政管理制度范文第4篇

关键词:交通部门;行政费用管理;财务管理;财产管理

中图分类号:F23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2374(2009)24-0034-02

行政费用支出,指各项行政费用支出指数的规定。行政管理支出是保证政府职能部门的正常运行,发挥政府对社会经济的管理、控制与协调作用,是保护国家安定的物质条件。行政费用支出包括支出范围和支出数额两部分,由于时间、地点、工作性质和特点等情况的不同,各单位的费用支出标准也不可能划一。但是近年来,我国的行政管理支出却已经成为了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我国的行政管理费用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从1992年到2008年的25年间已增长了87倍,使得行政管理费用成为了我国财政部门的一个负担,人民的纳税沉重负担。

我国目前仍然处于公路建设的高峰期,需要进行大规模的融资,但在已建成的公路体系中的财务管理问题仍然存在,对行政费用的管理控制问题尤为突出,所以加强对已建成公路行政费用管理也日益成为提高公路运营效率、确保资产保值增值、促进经济建设的关键。

一、造成我国交通部门行政管理费用居高不下的原因

1.部分指导思想不正,缺乏对公路财务管理工作的指导。市场经济一方面提高了人们的生活水平质量,但是也伴随了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现象,这些也都增加了各个部门的资金管理负担,也容易造成财务部门与其他部门人员的工作矛盾。淡化了财经纪律观念和法纪观念,使正常的工作关系、同志关系、上下级关系都蒙上了一层商品色彩,进而导致领导的指导思想出现了问题有的单位、部门缺乏全局观念,办事情、想问题总是以自身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对基层的指导中,出现了检查不严格、制度不落实、指导不到位等问题。主要表现为对基层单位检查走过场,只停留在提要求上,发现不了实质性问题对基层单位检查指导不经常,时紧时松,上级强调一次就检查一次,或者对基层单位检查不细,敷衍了事,或者借口工作忙,放任不管。

2.财务管理体制不健全,不利于公路财务工作有效运转。现行的财务管理体制实行的是“双轨制”,即在公路各级党委集中领导下,事业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管理经费。公路的经费由事业部门具体开支,财务部门负责收支管理。这就意味着财务工作的有效开展必须依赖于计划开支制度。把财务计划和预决算制度作为年度总的开支计划已提出多年,但许多单位目前仍然没有执行,要么不按照预算的开支项目及数额支出,要么不按制度规定及时追加减预算,导致单位行政费用管理混乱,严重影响公路财务工作有效运转。

3.监督不力,间接导致行政费用管理不严格。公路财务管理监督机构是经委会,但这种监督多流于形式。一些单位的经委会有名无实,不定期召开会议,经委会成员不懂如何查账、算账,也不审查每月的开支账目,更有甚者,从不公布账目,不落实实物验收制度。当前,公路财务规章制度不够严格的一个间接因素是监督不力,造成行政费用管理不严格。党委集体领导下的审批制度不规范,有些单位对经费支出审批把关不严,多头审批、多渠道开支经费的问题因缺乏有效监督时有发生经费报销不够规范,一些单位存在发票要素不全、用途不明、开支不够合理的单据报销账目问题资金管理不够严格,一些单位超现金结算起点支付现金,超限额存放现金,个人借款较多,没有严格按经费指标和“经费供应证”控制拨借款物资管理手续不够严密。

二、加强行政费用管理措施

1.计划管理。每年年初根据上年度行政费用开支的实际情况,结合本年度的工程进度、人员配置、消费水平等因素,本着励行节约、降低工程管理费用的宗旨,制订切实可行的年度行政费用开支计划,并严格按计划控制开支。

2.财产管理。财产分为固定资产与流动资产。房屋建筑物、设备、用具工具等,凡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为固定资产:(1)使用年限一年或一年以上的;(2)单位价值在2000元或2000元以上的。不具备以上两个条件的工具、用具等,列为低值易耗品,属流动资产的一部分。以上财产均由财务部门列账登记,办公室根据验收的实物造册,建立台账,注明品名、规格、型号、数量、价值、存放地点等。低值易耗品填写领用保管人,每年12月由办公室和财务负责对财产的盘点。

3.各项开支管理。(1)工资。根据工作需要聘用工作人员,并需经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以试用期工资标准发放。到期经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工资按五至八个级别实施。各部门建立考勤制度,由考勤员登记,部门负责人确认,由劳资员凭考勤造工资表,经总经理审批后发放。节、假日因工作需要加班的人员,事先填写加班表,并经部门主管签认则可享受国家规定的加班费;亦可以将加班时间用于补休或抵请病、事假的相等时间。(2)办公用品管理。办公用品的购置由办公室根据各部门所需物品编制计划,送综合室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总务统一购置,交验收入管理。领用时办理领用手续。单据必须有经手人、验收人、部门主管签认等手续。购入与领用均设立专用登记卡备查。(3)差旅费。所有员工在本管理路线或工作的县、市区联系、检查工作的一律没有差旅补助。跨管理区路段或跨市、县开会,联系工作的按国家规定的差旅费标准执行,住宿费不超标准者由部门主管签批。如确因特殊情况超过规定标准的需报总经理签批。工作人员出差乘坐飞机需经总经理批准;聘请的专家、顾问的差旅费、住宿费等由总经理签批。(4)接待费用。接待主管部门、外单位检查工作或协助工作的人员,原则上在本部招待所餐厅就客餐。建筑部人员到各管理处一律同管理处人员一样标准。需要在外面餐馆接待的客人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决定。(5)机动车辆管理。机动车辆司机均由办公室管理,车辆费用即油料费、修理费、停车费、过桥(路)渡等费用,凭正规单据由经手人签名,带车人证实,办公室统一考核准确,送综合室审核后,报总经理签批。

4.货币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现金管理制度和银行结算制度,先是应通过银行结算的(按规定100元为起点),不得支付现金,防止套取、挪用、乱用现金。库存现金不超过规定限额,做到日清月结,账实相符。银行收付逐凭登记,月末余额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签发空白支票填写清楚,规定限额,并要求在五日内报账,借用支票需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才签领。

在资金管理方面,合作公司根据工程进度和合理的用款计划,把建设资金拨付建筑部。建筑部对建设资金实行总经理一文笔签认制度,防止了资金多头开支。工程进度款需经有关负责人逐级审核签名后,财务才给予付款。下属的材料供应站及三个管理处均设专职财务人员核算费用的开支情况,对购置的固定资产、物资均设辅助账作详细登记。

三、结语

根据上述分析,高额的行政管理费用已经对交通部门造成了不可忽视的影响。一方面,影响了交通财政收入在其他方面的投入,造成支出结构和形式的不合理,进而导致行政管理的低效性,无法有效实现交通的职能;另一方面,非理性增长的行政管理费用加重了公众的纳税负担,更严重影响了公众对行政管理人员乃至对政府的不信任,这很容易造成社会的动荡。因此,如何控制好我国高额的行政管理费用是十分重要且有实践意义的问题。

参考文献

[1]谢夜香,陈芳.我国行政管理支出规模的理论分析与实践探讨[J].财政研究,2008,(6).

[2]王舒婷.我国行政管理支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江西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8,(3).

[3]郭桂萍.论政府行政管理费用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目标控制[J].天津市财贸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1).

[4]郭桂萍.论政府行政管理费用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目标控制[J].天津市财贸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1).

[5]翟紫萱.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与政府管理创新[J].合作经济与科技,2009,(2).

[6]田园,李莉.行政管理工作中忽视效益的危害及对策[J].南方论刊,2009,(1).

建筑公司行政管理制度范文第5篇

关键词房地产市场主体信用分析

房地产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在我国经济建设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由于房地产开发市场主体———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信用缺失,影响了工程竣工验收、按期交付使用、顺利办理产权,损害了购房业主的合法权益,给房地产开发监管部门———政府职能部门带来很大的工作量和工作难度,给政府监管提出很高的要求。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日益完善,要求政府致力于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因此,加强政府监管、建立和完善信用制度至关重要。

1房地产开发中市场主体信用缺失的主要表现

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地产的管理,政府职能部门在建设项目前期阶段实施行政许可,并负有后续监管的责任。由于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是建立在申请人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真实性负责的基础之上,因此,不再对有关数据进行计算,如规划主管部门核发《工程规划许可证》时,不再对建设单位报送的施工图建筑面积进行核算,使得机会主义者有空可钻,提供虚假数据。而且,行政机关存在重审批、轻管理的现象,使得建设、施工单位有机会随意变更规划指标。目前,我国房地产开发中各市场主体信用缺失,主要体现在:

(1)违法建设。体现在不按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办理相关的行政许可手续,前期手续不齐全,产生工程质量安全隐患。

(2)前期阶段。体现在有些建设单位虚报建筑面积,施工图实际的建筑面积大于申报《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筑面积;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图纸不是经过审查的图纸,造成两套不同图纸而超建的现象;绿地率达不到规划要求。

(3)实施阶段。体现在有些建设、施工单位在实施项目过程中有意无意地违反设计条件,如擅自变更轴线位置、加层建设,使得实际建筑面积超过《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准的面积。

(4)竣工阶段。体现在有些建设单位携款逃跑、下落不明,建设项目无法按正常程序办理验收手续,导致购房人无法办理产权证,有些还给物业管理带来“后遗症”。

2信用缺失原因的经济学分析

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上述现象的产生与市场监管机制不健全、人的机会主义倾向和有限理性有关。

(1)从制度经济学的角度分析信用缺失的原因。从制度经济学角度来看,信用缺失的本质是经济人的机会主义行为倾向。按照威廉姆逊的定义,机会主义倾向指人们借助不正当的手段谋取自身利益的行为倾向。目前,政府管理不到位给机会主义者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房地产开发周期长、环节多,参与的市场主体多,管理部门多,由于管理部门之间缺乏有机联系,而且存在“重审批轻管理”现象,使得管理措施得不到有效落实、管理制度不健全,出现管理真空地带。行政管理的缺位,使市场主体的失信行为有时不会被发现,即使被查实,也只须交纳罚款,而罚金数目远远低于其所获得的经济收益,起不到强有力的威慑作用。市场主体选择不诚信,却得不到惩罚,仍能获得额外的经济效益,说明我们目前的制度安排有利于不诚信的行为。

根据制度经济学理论,尽管房地产开发主体的机会主义行为不可能完全根除,但是可以通过制度建设,依靠内部和外部两种强制力来约束市场主体的行为,增加市场主体信守诺言和履行承诺的可能性。

(2)从信息经济学的角度分析信用缺失的原因。从信息经济学的角度来看,信息不对称是房地产开发中市场主体失信的根源。信息不对称,使市场主体机会主义倾向得以显现,这种倾向分为事前、事后两种,事前称为逆向选择,事后称为道德风险。

在前期报批阶段,非对称信息将导致市场主体的逆向选择。例如在报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建设单位知道审批部门不核算建筑面积,出于机会主义的动机,虚报建筑面积;而建设单位在过去有虚报建筑面积的行为,但行政管理部门对此并不知情。这主要有三方面的原因。一是房地产开发周期长,同一单位可能会有多个项目交叉运作,存在前一个项目未竣工验收,后一个项目又进行前期报批;二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数量多,有些是专门为项目开发而成立的项目公司,行政管理部门很难判断A公司的失信行为是否应记到B公司头上;三是有些建设审批权下放,市、区两级审批机构难以知悉某市场主体过去是否存在失信行为。

在建设阶段,非对称信息将导致市场主体的道德风险行为,即管理部门难以监督市场主体的行动而导致的风险。管理部门管理的目标侧重于全局性,重在培育诚信市场,对具体项目的管理大多采取抽查的方式或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市场主体可能利用这个管理漏洞,随意变更规划指标,给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按期交房、产权办理等方面留下后遗症,严重损害了购房业主的合法权益。

尽管市场主体存在机会主义倾向,可能产生失信行为,但市场主体选择守信还是失信,是个博弈的过程。如果其失信的短期利益所得大于长期利益损失,他会选择失信。目前对市场主体失信行为的处罚机制促使市场主体选择失信。例如超面积建设,以厦门为例,超建1m2,规划管理部门依据规划法律规章对违法建设单位进行处罚,处罚标准按违法建设部分土建工程造价的60%即180元/m2;土地部门要求建设单位补交超建部分的土地费用,房地产售价在5000元/m2左右,收入与费用相抵,仍有3000元/m2以上的盈余,超建的效用太大了。

因此,需要建立一种机制,使失信受损、守信受益,让人们真切地认识到诚信可以给自己带来利益,是一个永远受用的无形资产。

3解决思路

为解决上述失信行为,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可通过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等形式,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建立以法律为保障、道德为支撑的有效管理体系。

(1)建立系统、完善的行业信用法律体系。我国出台了一系列的房地产开发管理的法律规章,但这些法律规章并非专门针对信用,对企业的信用行为没有建立起与“规范授信、平等授信机会”相应的法律准则和约束体系。而且,目前并没有一个社会信用服务机构的综合管理部门,各系统的信用信息得不到有效整合,没有形成一套有效的监管机制。因此,我们必须加快信用立法步伐,制订行业信用方面的专门法律,并建立有效整合信用信息的综合管理体系,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创造有法可依的法律环境。

(2)加强建设项目前期审批管理。对建设单位虚报建筑面积、设计单位超面积设计的情况,可以通过加强政府审批、审查部门间的协作,共享建设审批成果来加以解决。即在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施工图技术审查时,审图机构除对施工图进行结构安全和强制性标准、规范执行情况进行审查外,还应对建筑面积进行核算,确认是否超过规划局批准的建设工程方案所核定的面积指标。建设单位报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必须同时提供施工图审查机构核算的建设面积,作为规划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面积控制的依据。规划部门确认施工图审查意见书的面积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的面积一致时予以发放批文。对出现两套不同图纸而超建的现象,可以通过完善施工图审查的操作办法来加以解决。

(3)加强规划放样验线的批后监管。为减少擅自变更轴线位置而导致建筑面积增加的行为,很多地方增设±0.00验线环节,要求建设单位将±0.00验线资料报送规划管理部门盖章确认后才可进入下一道工序,这样再加上测量所花的时间,整个时限较长,影响了工程建设进度。而且由于±0.00验线不属行政审批事项,增设±0.00验线环节,有以加强行政管理之名、滥行行政审批的嫌疑。

(4)加强违规查处力度。有效发挥法律和市场机制对失信行为的双重惩罚机制,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切实保护守信企业、购房业主的合法权益,为房地产开发中各市场主体信用制度建设奠定基础。对违法、违规的市场主体的行为,包括设计单位不按相关管理部门批准的立项、规划等批准文件及方案进行施工图设计,建设单位对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超建、扩建等违反规划指标要求的或不办理建设项目前期手续,施工单位不履行监管职能或监管不到位,目前法律规章均有明确的罚款、降低资质直到清除市场等处罚规定,关键在于行政执法机关能否掌握到失信行为,并严肃查处。

(5)加强和完善信用信息的披露。在市场经济中,加强和完善信用信息完善披露制度,增强信用信息的透明度,可以有效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对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各市场主体信用行为记录进行记载,任何市场主体有失信行为,就会进入信用记录系统,并将失信企业列入黑名单曝光,公众通过高科技手段,可以很便捷地查到这些不良记录。这些信用信息也应迅速传递给招投标管理单位,各专业招投标评标企业信用时就有了更为直接、客观的依据,将影响到投标企业是否中标。

(6)充分发挥各行业协会的作用。行业协会是行业性、自律性的社团组织,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活动中的一个重要中间组织,具有协调市场主体利益、提高市场资源配置效率的功能。行业协会目前主要做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一是通过宣传政府政策、法律法规来约束企业的行为,督促企业依法开展经济活动;二是负责“政府不该管、但又需要有人管的事务”如行规行约的制定,并负责执行和监督,促进行业诚信服务;三是协助政府从事行业管理,如为加强±0.00验线报备工作的监督管理,可委托建筑行业协会建设监理专业委员会对验线工作进行督促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