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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国际经济贸易;农业经济发展;进出口贸易;影响
1农业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
1.1农业经济发展是促进我国建设特色农村发展的重要手段
农业经济的发展是我国进行国际进出口贸易的基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经济发展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实现了大规模的出口贸易,加快了我国国际经济贸易的发展速度。但是,从我国目前农业经济发展的情况来看,我国仍然面临着许多挑战,资源的减少、人口的增加、环境的恶化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对农业经济的发展造成了阻碍。因此,我国必须要不断的完善农业经济发展模式,加强我国农业经济发展在国际出口贸易中的竞争地位,利用现代化农业机械及计算机技术,充分利用资源,实现农业高效率生产,为我国农业进出口贸易提供动力保障。
1.2深入研究和改革农业可持续发展思想
近年来,加强农业经济发展从而促进国际进出易贸易额的思想战略被越来越多的国家所认可。世界各国根据本国农业经济发展现状深入研究,形成了独特的农业经济发展学、生态学以及社会经济学等研究工程。在宣扬可持续发展的环境下,农业经济发展能够很好的与生态可持续发展实现融合,说明农业经济发展必定会成为世界经济贸易发展的主要手段,注重农业经济发展,深入改革和研究是我国出口贸易发展的必然需要[1]。
1.3我国农业发展需要研究可持续发展战略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经济已经实现了长足的发展。但是,我国农业国际出口贸易发展仍然不太理想。在世界市场经济快速变革的时代,我国农业经济发展不断的进行改革,农业经济的发展为我国工业发展提供了大量的原料、资金和劳动力,但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生态坏境,许多地区土地干旱严重,资金调转困难,现代技术设施落后,这些问题对我国农业可持续发展造成了阻碍,因此,必须要针对我国农业发展现状,对这些问题进行逐一解决。
2我国农业经济发展现状
2.1缺少交流
在信息化时代,正确运用信息化引导能够积极的帮助农业经济发展。但是,目前来看,相关部门对农业信息交流和整理工作并不到位。例如,市乡两级没有与农户之间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平台,很难为农户提供更好的市场需求信息;农业与企业之间存在着严重的交流问题,二者缺少信息交流的载体,不能使农户更好的掌握有效的信息参考,影响农户的收入水平。
2.2生搬硬套
不同地区的地质、自然条件、农作物需求以及农业发展政策都存在着很多差别,因此,在进行农业经济改革时要根据不同地区的相关条件,采取因地制宜的有效措施,相关部门应该正确引领农户进行耕作发展,建立独特的农业发展机制,促进形成良性循环的农业经济发展结构。
2.3资金缺乏
农业经济发展的主要体力劳动者是农民,农民的收入以及农业经济发展结构的调整都需要获得国家金融方面的扶持。因此,要让农民感受到农业发展带来的好处,就必须提高农业金融服务的质量和生活水平,没有投入就没有回报,政府要加强对农业发展的资助,才能提高农作物的高产量高质量,促进我国农作物的出口贸易发展。
3我国农业经济发展对进出口贸易的影响
3.1农业在国际贸易往来的地位
农业经济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出口贸易中占有至关重要的地位。农业之所以如此重要,是因为农业为人们提供生活所必须的食品。此外,农业的发展为进出口贸易提供了新的发展方向,使其成为了独立的部门,推动了国际出口贸易的发展。
3.2农业发展为进出口贸易做出的贡献
农作物作为人们日常生活的必需食品,其市场需求只增不减,农业原料也是国家工业发展的必要材料。许多农业落后的国家必须要依靠进口农业产品保持农业发展的平衡,因此,农业经济发展能够提高进出口贸易往来,促进国际经济贸易的可持续发展[2]。
3.3农业在进出口贸易中的功能
1)粮食安全:农业发展为国家提供基础的粮食储备,保证我国粮食的自给水平,减少对国际市场的依赖程度,建立粮食安全保障,实现我国宏观发展战略。此外,出口粮食在提高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同时,也能为粮食短缺的国家提供食品保障。2)环境发展:农业发展必须要管理土壤保障农作物的质量,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生态环境的破坏,通过循环种植农作物给予土壤养分,保护了生态系统,实现我国农业可持续发展。
4结束语
综上所述,农业经济发展在我国进出口贸易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深化研究农业发展模式,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农业可持续发展体系,对我国农业经济发展以及国际进出口贸易往来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作者:米高扬 李彦松 安思诺 单位:沈阳理工大学
参考文献:
一、中国对外贸易所存在的问题
(一)中国的对外贸易存在着非市场化的问题
1.国内企业要出口产品必须得到政府的批准,大多数生产企业不能直接进入国际市场出口产品。
虽然我国对传统的贸易体制不断进行改革,如赋予若干生产企业进出口自营权,但是,获得进出口自营权的仅仅只是少数国有大中型企业(包括少数科研机构),而且其进出口自营权仍然受到很久的约束,经营范围受到严格的限制,拥有进出口自营权的生产企业实际上并不能真正完全自主地经营进出口业务。此外,虽然我国也允许私营企业获得进出口自营权,但进入门槛很高,数量极其有限。总之,我国的外贸经营权仍然是由国家控制的,(注:政府对外贸经营权的管制实际上是一种非关税壁垒。)只有少数生产企业有权可以直接从事进出口贸易活动,大多数企业并不直接进入国际市场出口产品。这些没有进出口自营权的企业要出口产品,就只能通过国有外贸公司。这意味着,对于大多数没有进出口权的生产企业来说,它们并不能直接进入国际市场自由地从事进出口贸易活动,因而同国际市场之间实际上仍然存在着“隔层”。(注:为解决这一问题,我国政府曾提出了“工贸结合”的改革思路,但是,由于我国的国有外贸公司和国有生产企业都没有独立的财产,因此,我国外贸公司同生产企业之间的“工贸结合”大多是在政府的策划下采取行政合并的方法进行的,而不是通过产权交易组合而成的,这不但起不到优势互补的作用,反而导致企业内部管理及协调成本过高,形成边际成本高于平均成本的“规模不经济”局面。总之,我国生产企业同国际市场之间的“隔层”问题并没有真正彻底地解决。)
由于外贸经营权由政府行政审批,哪些生产企业能进入国际市场完全由政府指定,因此,在缺乏市场竞争和筛选、淘汰机制的情况下,能直接进入国际市场从事进出口业务的企业并不一定就是最有效率的企业,这样就必然会造成对外贸易的低效率。同时,由于国内大多数生产企业不能直接进入国际市场自由地从事进出口贸易活动,因此,国内许多生产企业就不可能完全自由灵活地根据国内外市场的供求状况,及时生产出完全符合国际市场需求的产品,从而最大限度地扩大我国的出口,这就人为地压抑了我国的出口供给弹性。
更重要的是,由于我国的私营企业(注:“私营企业”是我国的一种特殊提法,事实上,企业只存在因其所承担的财产责任或民事责任的不同(既有限责任或无限责任)而出现企业组织形态不同的问题,而不存在因所有者身份不同而导致企业性质不同的问题。)在没有得到政府的批准下并不能自由地从事进出口贸易活动,因此,这就不利于使我国持续涌现出更多的完全自负盈亏,因而真正具有内在动力和压力在比较优势的基础上不断扩大出口的市场主体,从而极大地阻碍了中国人均出口额的不断增长。(注:目前中国虽然跻身于世界第七大贸易实体,但与我国庞大的人口数量相比则显得人均贸易额或出口额并不高,如人口只有五千多万的英国和法国1999年却分别占世界进出口总额的第四和第五位。)可见,对私营企业的出口限制实际上是对中国出口扩张能力的人为限制。
此外,虽然我国的外贸公司在政府的保护下垄断了我国的进出口,但我国的国有外贸公司却因规模小而在国际市场上缺乏竞争力。而且,由于这些国有外贸企业并不承担经营亏损的最终财产责任,因此,各国有外贸企业为了扩大出口,而往往不负责任地对内抬价收购、对外低价竞销。国有外贸企业相互之间这种没有内在约束的无序竞争,不但造成出口秩序混乱、而且增加了我国的出口换汇成本,降低了我国的贸易利得(Gains)。
2.我国在进口方面存在着事实上的政府管制,进口的市场化或自由化程度更低
虽然我国自1992年以来不断降低关税,但我国降低关税的政策意图实际上是侧重在缓解我国过大的国际收支顺差,同时扩大资本品或技术设备的进口(中国进口中的80%以上是资本品),以提高国内企业的生产率,而并不是着眼于通过实现进口的自由化,以引入国际市场的竞争机制。而且,虽然我国不断削减非关税壁垒,但实际上我国对一些已经取消配额、许可证管理的进口商品仍然存在着不同名目的数量限制,一些需要进口品的投资项目需要事先得到政府的立项批准或政府部门的政策性指导。同时,中国在进口的程序上也存在着一些事实上的管制(如需要若干个政府部门的盖章认可,进口手续过于繁琐等)。此外,在政府对进口进行严格管制的同时,我国对许多产品(如原油、成品油、农产品等)的进口仍实行国家垄断,这种进口垄断实际上也是一种非关税壁垒。
我国对进口进行管制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国内某些行业或企业(特别是保护了国有企业),但却因减弱了进口产品的竞争压力,同时使国内企业得不到低成本的生产投入品,从而降低了国内企业的生产效率。
(二)中国在对外贸易中缺乏规模经济的内在动力
按照新贸易理论中的基本观点,企业参与国际贸易是为了通过进入国际市场,以扩大产品的市场销售,使企业能在扩大市场份额的基础上生产更多的产品,从而降低产品的平均生产成本,从而有利于降低产品的价格,这样就能大大提高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价格竞争力,以最大限度地获取利润。但我国的绝大多数企业并没有真正实现规模经济,许多企业完全只是为了出口而出口,为了创汇而出口,而并不一定是为了最大限度地降低成本或创造利润而出口。由于我国企业(包括外贸企业)的规模普遍偏小,因此,我国企业的生产成本普遍较高,生产率普遍较低,这样,我国出口产品的换汇成本也就自然很高。
(三)我国的出口结构仍存在着技术档次及附加价值低的问题
中国出口竞争力强的工业产品主要是传统的劳动密集型产品(其中纺织、服装、鞋帽、玩具及日用消费品等劳动密集型产品占很大比重),这些产品的产品链条短,附加价值低。目前,中国出口量最大的10类产品中有9类是劳动力密集型制造业产品(如鞋、玩具和运动用品,以及布料和服装等)。
目前,我国的机电产品出口增长虽快,但主要依靠加工贸易和外商投资企业,而且我国机电产品一般档次较低,技术含量和附加价值不高,缺乏有后劲的支柱产品,支柱产业的出口能力尚未形成规模。同时,我国高新技术产品(特别是已拥有核心技术,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占出口总额的比例很小,只有15%(世界十大出口国平均为40%左右),且多数还是由外资企业实现的。此外,中国的服务贸易(包括银行、保险、电信、法律、会计、资讯行业等)在国际市场上竞争力十分薄弱,出口创汇能力不强。
还必须指出的是,我国出口商品结构的改善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加工贸易的发展。在加工贸易中,只要加工产品本身是资本密集或技术密集型产品,那么,反映在统计中就是资本密集或技术密集型产品的出口,但实际上国内大量加工过程比较短暂,附加价值并不高。可见,建立在加工贸易基础上的资本密集或技术密集型产品的出口增长还不能说明我国的出口结构已真正实现了高级化。
二、中国对外贸易中的产权问题
根据产权经济学的观点,市场交易的实质是产权的交易。如果将这一观点引进到国际贸易理论之中,则我们就可得出这样一个新理论观点:国际贸易的实质实际上是产权在国际间的交易。既然如此,本文就从产权这个角度来剖析中国的对外贸易问题,以便进行理论上的创新,并为中国的对外贸易提供正确的发展思路。
(一)中国贸易非市场化的根源是传统的国有产权制度
既然国际贸易的实质实际上是产权在国际间的交易,因此,国际贸易市场化或自由化的实质则是产权在国际间的自由交易。这意味着,一国要真正实现对外贸易的自由化,最根本的是本国的微观经济主体不但完全有权在国内外独立地获得或拥有财产,而且还能在国内外自由地进行产权交易。可见,贸易自由化的制度前提是财产权分散化的产权制度。
而我国目前的产权制度特征是:(1)绝大多数生产要素(包括土地、资本及企业家才能等)的产权仍然掌握在国家手中,且国家的财产权利是凌驾在其他一切财产权利之上的特殊的财产权利。(2)国有企业(包括国有外贸公司)没有独立的财产(即对企业的净资产没有所有权)。(3)私营企业的财产权没有真正得到社会的普遍尊重和法律的平等保护。
在传统的产权制度中,由于国家(事实上是政府)仍然掌握着大部分生产要素的产权,且国家的财产权利是凌驾于其他一切财产权利之上的特殊的财产权利,因此,政府就自然仍是最主要的经济决策者或经济活动组织者,在这种情况下,进出口经营权也就自然控制在政府手中,这意味着,在传统的产权制度中,微观经济主体是很难自由从事进出口贸易活动的。
事实上,在国有企业(包括国有外贸公司)没有独立的财产,因而无法真正独立地承担经营亏损(包括进出口亏损)财产责任的情况下,也不能让国有企业掌握完全的进出口自营权。因为,如果让这些不承担进出口亏损责任,因而没有内在的自我约束机制的企业都可以完全自由地从事对外贸易,则有可能导致不计成本的对外恶性竞争现象,从而既会导致我国对外贸易秩序的混乱,同时又会大大降低我国的贸易利得。显然,在这种情况下,我国政府也不得不对外贸经营权实行审批制。
此外,由于在传统的产权制度中,私营企业的财产权没有真正得到社会的普遍尊重和法律的平等保护,因此,自由从事进出口贸易活动就很难被视为是私营企业的一项天赋权利或自然权利。私营企业要获得从事进出口贸易活动的权利,就只能由政府批准赋予。
(二)传统的产权制度人为地限制了我国企业规模的扩张
在传统的产权制度中,由于国家为保护自己对国有企业的所有权及控制权,并不鼓励其他财产所有者对国有企业投资入股,而且,由于国有企业的经理人员和职工对企业净财产并没有所有权,因此,国有企业的经理人员和职工也没有内在的动力不断扩充企业的净资产,这就导致国有企业缺乏内在的规模扩张机制。同时,由于国有企业并不是拥有独立财产的产权主体或市场主体,国有企业对其所占用的财产并不享有所有权,因此,国有企业之间不可能进行真正的会发生所有权转移(所有权永远掌握在国家手中)的兼并或收购活动,这又使得我国的国有企业缺乏外在的规模扩张机制。此外,由于私营企业的财产没有得到社会的普遍尊重和法律的平等保护,因此,私营业主对其财产所有权的长期归属也缺乏信心,这样,我国的私营业主也没有内在的动力不断扩大企业的规模,等等。总之,由于我国的企业缺乏内在和外在的规模扩张机制,因此,这就根本上决定了中国在对外贸易活动中缺乏规模经济的内在动力。
(三)中国出口品技术档次低下的根源是制度的限制
由于在传统的国有产权制度中,国有企业之间不可能有真正激烈的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且国有企业因没有独立的财产而不可能真正承担经营风险或亏损的财产责任,同时国有企业的经理人员及职工对采用先进技术所形成的企业财产并不拥有所有权,技术并不能通过企业的剩余索取权变成有回报的投资(杨小凯,1998),因此导致国有企业既没有外在的压力,同时又没有内在的动力和压力不断地开发和采用更先进的技术。这一切都从根本上决定了国有企业缺乏技术创新的能力、动力及压力,从而自然会导致我国出口品的技术档次低下。
(四)在本国企业竞争力低下的情况下,政府也难以完全实现进口的自由化。
由于传统的产权制度导致国内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竞争力低下,产品生产成本过高且质量较差,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实现进口贸易的自由化,则国内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就有可能因无法同国外企业竞争而面临破产倒闭的命运。这样,政府就不得不对进口实行事实上的管制政策,以保护国内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可见,中国对进口进行管制的实质是为了保护国内的国有企业,保护传统的产权制度。
总之,以上分析充分证明:阻碍中国对外贸易自由化及真正成为世界贸易强国的根本原因是传统产权制度的限制。
三、产权改革与中国对外贸易的发展
根据以上分析,为真正实现中国对外贸易的自由化并使中国真正成为世界贸易强国,我们应进行实现财产权分散化的制度改革,从而使我国的微观经济主体都成为真正拥有独立财产的所有者或产权主体,并规定各所有者的财产权利一律平等。
进行这种实现财产权分散化,并规定各所有者财产权利一律平等的制度改革,将会自然创造出众多真正拥有完全财产权利(包括自由从事进出口贸易活动和对外投资活动的财产权利)及经济决策权的市场主体或企业,(注:在产权改革的基础上,企业组织形式将不再按所有者身份或性质的不同而划分为国有企业或私营企业,而只按所有者对企业经管所承担的财产责任的不同而划分为独资,合伙企业或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且所有的企业都将在完全平等的基础上自由竞争。在这个基础上,就不会再存在什么“私营企业”的特殊问题。)这样,我国的所有企业都完全能够在全球范围内按照自己的意愿或自己所认为的合适方式自由从事进出口贸易活动,自由投资。(注:这意味着,我国的企业是否应成为集科研开发、生产、投资、贸易、金融为一身的综合商社或大型企业集团应完全由企业根据国内外市场状况由自己决定,政府不应人为地代替市场主体设计企业发展模式。)同时,由于产权改革将创造所有市场主体的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制度环境,因此,以保护人们的财产权不受侵犯为基本职责的政府未经法律授权就不能对市场主体的经济活动随意进行人为的干预,否则就是侵犯市场主体的财产权利。这意味着,在产权改革的基础上,政府将不能再运用行政权力直接组织或垄断经济活动(包括进出口贸易活动)。可见,进行财产权分散化的产权改革将会自然实现我国对外贸易的市场化或自由化,并实现国内贸易与对外贸易的一体化经营(即国内企业可以同时自由地从事国内贸易和对外贸易)。
实现对外贸易的自由化,使我国的所有企业都可以自由从事进出口贸易活动,这就意味着将自动撤除国内生产企业同国际市场之间的“隔层”,从而使我国的所有企业都能直接进入国际市场,以便灵敏地根据国际市场的供求状况,及时生产出完全符合国际市场需求的产品。而且,由于我国的所有企业都是完全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我国的企业既必须完全独立地承担出口亏损的财产责任,同时又可以完全独立地获得出口盈利所带来的好处,显然,这种完全自负盈亏的企业将真正具有内在的自我激励和自我约束机制,在生产及进出口贸易活动中力求做出最佳的生产经营或进出口决策,以便根据国内外市场状况和自己的比较优势出口机会成本最低的产品,而进口机会成本最高的产品,即为发挥本国的比较优势而出口,为利用别国的比较优势而进口,从而在全球范围内最大限度地实现成本最小化和利润最大化。而为实现这一目标,我国的企业会真正具有内在的动力和压力完全根据国内外价格体系的差异以及国际市场价格的波动,不断地比较产品的生产成本及国际市场上的消费者愿意支付或能够支付的价格,并根据比较优势原则尽力以最低的机会成本生产国际市场最需要,因而价格及质量最高的产品,从而使我国的产品真正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
可见,产权改革基础上的贸易自由化,不但不会出现能在国际市场上盈利的产品难以出口,而不盈利或亏损的产品又大量出口,以及从事进出口贸易活动的企业相互之间因进行没有成本约束的无序竞争,导致出口秩序混乱和出口换汇成本不断上升等“一放就乱”的现象,反而会通过市场的筛选、竞争及淘汰机制最终使得只有那些真正最有效率,成本最低,产品真正有竞争力的企业才能大量从事进出口贸易活动,而那些低效率的,产品根本没有竞争力的企业就自然被市场所淘汰,这样就能根本消除出口秩序混乱和出口换汇成本不断上升等“一放就乱”的现象,从而大大地提高我国的出口创汇能力及对外贸易的效率。而且,由于产权改革将不断创造出更多的完全在自负盈亏的基础上根据国际市场的需求不断扩大出口的高效率的企业,因此,这就能极大地推动我国人均出口额的不断增长。
同时,在合理的产权制度中,由于企业成立的首要前提是拥有独立的财产,因此,这就将从根本上奠定企业规模扩张的市场机制。而且,由于企业的投资者对企业财产拥有真正的永久性所有权,因此,企业的所有者及经理人员也会有真正的内在动力和压力为获得更多的所有者权益而不断扩充企业的净资产,以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及抵御经营风险的能力,这就自然形成企业规模的内在扩张机制。另一方面,由于我国的企业对其净资产享有所有权,因此,企业之间就真正发生为争夺所有权而进行的市场兼并或收购活动,从而真正形成企业规模的外在扩张机制。可见,产权改革将真正有利于使规模经济成为推动我国对外贸易发展的市场动力。
此外,由于产权改革将使我国的所有企业必须真正由自己承担亏损的财产责任,这样,我国的所有企业就会有真正的内在压力最大限度地降低生产经营成本,以避免亏损。另一方面,由于产权改革将创造出众多相互公平竞争的企业,这样,我国的企业就自然有外在的市场压力通过不断最大限度地降低成本,以通过降低产品的价格来扩大市场份额,从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求得生存和发展。而且,在产权改革的基础上,人们对开发技术所形成的财产拥有所有权,这样,人们也会有真正的内在动力为积累财富而不断地开发和采用更先进的技术。在这个基础上,我国的技术就自然会不断进步,这样,我国资本和技术密集型的产品出口就自然会不断增长,从而将根本改变我国出口品的技术档次较低的问题。
[关键词]港澳台投资 中国大陆 国际收支
一、相关文献综述
以蒙代尔为代表的关于fdi对国际贸易的替论有效地解释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各个国家之间发生的直接投资。蒙代尔(mundell,1957)认为在完全满足要素价格均等化的条件下,资本的跨国流动将会完全替代国际贸易,从而减少东道国与投资母国之间的贸易总量。小岛清(kiylshi kojima,1978)提出了fdi与国际贸易的互补关系,强调了直接投资不单是资本的流动,而是包括资本、技术、经营管理技能的总体转移。小岛清的模型表明,fdi扩大了国际贸易的规模。大多数国内学者从定量的角度,如丁文丽(2001)、奚君羊、刘卫江(2002)、许和连、赖明勇(2002)、施敏颖(2002)、高然(2003)、崔学臣和唐左(2003)等运用实证分析认为fdi与我国的进出口贸易呈正向相关性。
二、计量模型及其分析
外商直接投资对东道国国际收支的影响体现在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这两个方面。从资本项目看,东道国因外商初始投资带来的资本流入而得到好处;从经常项目看,当外商投资企业向母国支付红利、利息和特许费及行政管理费时会对国际收支产生不利影响。由于我国直到1995年才对外商投资企业的股利和利润汇回进行单独报告,数据较缺乏,因此本文将集中考察fdi对我国贸易收支的影响。
我国对外贸易进出口额从1983年的436.2亿美元,增长到2007年的21737.3亿美元,年平均增长率达15.6%。而吸引对外直接投资(fdi)的增长速度远高于对外贸易增长速度,1983年我国实际吸收fdi仅有6.36亿美元,2001年则高达747.68亿美元,年均增长率为19.1%。为了研究港澳台投资对我国进出口贸易的影响,建立港澳台对进出口贸易产生影响的模型如下:
其中下标i表示地区,t表示时间。
模型选取全国31个(97年以前为30个)内地省份、自治区和直辖市作为截面样本,时间段从1994年至2007年(其中部分变量的数据94年以前统计资料并没有提供,故数据样本从94年开始),并用eviews5.0软件包进行处理,下面详细说明各个变量的选取方法,数据均来自历年《中国统计年鉴》。
(一)t、x、m:分别为各时段各地区进出口总额、出口额、进口额占gdp的比例;
(二)fdi、fdihk、fdio:各时段外商直接投资、港澳台直接投资和其它外商直接投资比例的平均值,由于各省市外商直接投资来源地数据无法获得,而且这两个指标在本质上是类似的,因此本文采用全部外商直接投资、港澳台直接投资和其它外商直接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来代替。
用eviews5.0软件包进行处理,结果如下
三、结论
统计结果显示港澳台投资和其它国家外商直接投资都对中国的进出口具有正向的促进作用,一方面这与我国对外企的出口导向型政策有关,反映了80年代以来出口导向型引资政策的明显作用,外资的大量涌入从数量上推动了中国出口的增长,从而带动了国民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而且外商投资企业从事加工贸易的比重较高。由于外商通常在国际贸易中具备良好声誉和广泛的销售网络,以出口导向型的外商直接投资有助于东道国进入国际市场竞争,而外资为东道国带来的先进生产技术和加工工艺,也有助于提高东道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另一方面,外商直接投资企业通过后向关联效应产生的需求带动国内企业的“间接出口”;通过技术溢出效应,促进本地企业发展,形成产业集群,带动整个地区技术创新和出口增长。
仔细分析统计结果可以发现:对于港澳台投资而言,其对出口的促进作用大于对进口的促进作用,而对于其它外商直接投资而言,情况正好相反,其对出口的促进作用小于对进口的促进作用,并且不论是出口促进效应还是进口促进效应,港澳台投资都大于其它国家外商直接投资的促进效应。这可以从几个方面进行解释:1)港澳台地区投资商由于自然资源匮乏,且劳动力成本较高,他们在中国大陆进行投资主要是充分利用廉价的劳动力资源及其它资源,如果根据kiylshi kojima(1978)对外商直接动机的分类,可以看出港澳台更倾向于自然资源寻求型和低成本劳动力寻求型,而其它国家外商直接投资更看重的是中国大陆广阔的市场,从动机分析属于一种市场寻求型。2)从进口角度看,外商投资企业通常比当地企业有更高的进口倾向,特别是资本品和中间产品的进口将导致东道国的贸易赤字,但同时以国内市场为导向的fdi将会减少东道国从国外进口的需要,这实际上就是进口替代。3)一些跨国公司通过从国外母公司高价进口原材料、零配件实现利润转移,达到避税的目的,表现在统计数据上就是对进口的贡献大于对出口的贡献。
参考文献
[1]丁文丽,外商直接投资与中国出口总量及结构的相关关系分析,经济经纬,2002(2),96-98
[2]奚君羊,刘卫江,外商直接投资的贸易效应实证分析,上海财经大学学报, 2001年12月,第3卷第6期:3-11
[关键词] 汇率 升值 出口贸易
一、人民币汇率升值的基本情况
2005年7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放弃单一盯住美元的汇率政策,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揽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自从人民币实行浮动汇率制度以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不断攀升,从2005年7月21日的8.1100升值到现在(截止到2008年3月4日)的7.1175,累计升值幅度已达12%。(人民币对美元汇率见下图)。汇率作为影响出口商品的价格因素,对出口有着重要的影响。汇率对出口的作用主要是通过国际市场上的竞争来实现的。理论上讲,汇率的变动可以影响产品的相对价格,从而使出口量发生变化,并影响到贸易收支差额。汇率变化对贸易产生的影响一般表现为:本国货币升值会提高出口商品的国外价格,通过这种相对价格的变化,在符合一定的出口需求价格弹性的条件下,出口相应减少,从而出口商品的生产企业受到不利价格的影响。总的来说,人民币汇率上升会减少出口。
二、在本币升值的情况下,我市出口增加及其主要原因
秦皇岛市作为我国首批沿海开放城市,随着改革的深入和对外开放程度的提高,其与世界经济的联系越来越密切,尤其是出口贸易已经成为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一环。而人民币升值必将给其经济发展带来广泛而深入的影响,其中最重要的影响莫过于进出口贸易(本文将从出口方面进行分析)。那么人民币升值将会对秦皇岛市的出口贸易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呢?
据来自秦皇岛市商务局的统计,2007年我市出口达到214491万美元,与2006年同期相比增长9.4%。而煤炭出口比重已从2004年的63%下降到2007年的34%。如果剔除煤炭出口,我市出口14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9.8%,远高于9.4%的增幅。本币大幅升值出口不但没有减少,反而却有所增加。经过对我市出口的基本情况进行分析,我认为主要原因有以下几方面:
1.出口商品结构的变化
众所周知秦皇岛港是世界上最大的能源输出港,以出口煤炭著称。但最近几年来我市出口商品结构发生了变化。尤其是2007年的出口增长是在出口大户中煤秦皇岛进出口公司出口净值减少1.6亿美元的情况下取得的,由此可见我市的出口贸易对煤炭等资源性产品的依赖正逐步下降,而机电产品、农产品等非资源性产品的出口在快速增长。2007年,全市机电产品出口4.7以美元,增长25.8%;农产品出口1.9亿美元,增长32%,另外钢铁、皮革制品均有较大幅度的增长。而高科技产品、高附加值产品受汇率波动影响的幅度很小,因此在人民币升值的情况下,出口还继续增加。
2.私营企业的大量参与及灵活的定价决策
在企业的出口行为中,出口价格与市场份额之间的选择有时是困难的。但是从长期来看只要企业对某一地区的出口能得以保持,提高和稳定市场份额的偏好就会加强。尤其是私营企业有较灵活的定价决策,它们为了保持或扩大市场份额,在面临汇率变动时将调整价格,使得出口到目的地的产品价格以目的地的货币表示能维持不变,以换取市场份额上的好处。而我市的私营企业在2004年国家取消外贸经营的准入门槛后,纷纷加入到国际贸易的队伍中来。2007年,全市私营企业共完成出口2.2以美元,比上年增长近一倍。因此,在人民币升值的情况下,我市的企业尤其是私营企业出口到外国商品的加价幅度被有效降低,出口厂商并没有同幅度提高出口价格,这样出口水平将不会受到汇率波动的影响,继续快速增长。
3.不断开发新的市场
据我市商务局统计,亚洲、北美和欧洲仍然是我市主要出口市场,日本和韩国是我市最大的贸易伙伴。但通过分析发现,我市出口市场正在逐步向多元化的方向发展。例如,对亚洲、北美洲等传统市场的出口增幅已低于全市的平均水平,对拉美、非洲、大洋洲等新兴市场出口增幅远高于全市的平均增幅。又如,亚洲虽然是我市第一大出口市场,占全市的出口比重的近七成,但市场内部却出现显著变化;去年我市对亚洲主要市场――日本、韩国、我国台湾地区的出口均出现小幅下降,而对东盟国家的出口首次突破1亿美元,增幅高达45%,对中东地区的出口增长同样引人注目,阿联酋和沙特已成为我市2007年十大出口国家和地区之一。原有市场继续巩固加强的同时,不断开发新的市场,是我市出口在人民币升值的压力下,继续快速增长的另一个主要原因。
三、结论及建议
关键词:对外贸易;汇率风险;防范
进出口贸易是典型的涉外经济活动,企业在外贸业务中要收付大量的外汇或拥有以外币表示的债权和债务,故涉及外贸活动的企业受汇率变动的冲击更为显著和直接,面临的汇率风险也更大。
一、汇率风险的形成机理
(一)汇率波动引发汇兑风险
在外贸业务中,从最初的合同订立到最终的货款交付,一般都有一段较长的时间间隔,在此期间若外币升值,进口企业支付既定的外币数额要付出更多的本国货币;而若外币贬值,则出口企业收进既定数额外币结汇时可得的本国货币更少了。虽然以外币表示的款项数目没有变化,但反映到企业的收益水平上,汇率波动带来的损失可能远远超过企业进出口业务所获得的利润。
(二)汇率波动产生利润风险和市场占有率下降风险
当人民币升值时,在汇率完全传递的情况下,我国出口商的外销价格如果与货币升值上升同等幅度,在国际市场上此商品价格需求弹性较大的情况下,那么出口的数量就会锐减,进而导致出口企业丧失市场份额,收益下降;如果出口商自己承担一部分本币升值带来的利润成本,只部分地提高出口品价格,则会直接导致其出口利润下降。他们只有自己承担大部分本币升值带来的成本,而无法向外国进口商转嫁,因此,当前人民币不断升值的现实背景加剧了出口厂商的利润风险和国际市场占有率下降的风险。
(三)汇率波动导致折算风险
在我国,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账面资产上不仅有人民币资产而且有外币资产,但其综合财务报表上的资产和负债都要统一折算为人民币来表示。由于人民币汇率的变动,资产负债表中某些项目的价值也会相应改变。目前我国规定的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日波幅远远小于兑非美元货币汇率的日波幅,对于最终财务成果以人民币结算的我国企业而言,如果他们使用非美元货币计价结算,则其面对的汇率风险要高于用美元计价结算。
(四)汇率变动将强化企业预期并影响其业务拓展
现实的人民币升值压力将对出口企业的预期产生很大影响,并进而影响其业务拓展。在企业预期人民币汇率持续走高的情况下,其可能会通过提价来确保正常收益,但当进口国的货币购买力保持稳定或出现对内贬值时,提价的结果将使得企业损失大部分客户,进而导致经营困难。
(五)汇率变动可能导致企业价值变动
人民币汇率改变有可能会导致企业价值发生变动。比如,对于我国外贸企业而言,如果基于公司价值的层面,在人民币汇率的单边升值走势下,以未来美元现金流的现值衡量的企业价值,将出现较大幅度的缩水,从而
可能影响到企业的融资能力及投资价值。
二、人民币汇率风险的衡量
在2005年7月21日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之后,人民币就走上了逐步升值的道路,且升值幅度呈递增态势,我国企业对外贸易的汇率风险因此逐渐积累和放大。
人民币汇率风险的程度可由方差计算的波动率和币值变动幅度来综合反映。从图1可以看出,经过汇改初期的微幅波动之后,人民币汇率的波动程度逐渐上升趋势。2005年汇改至年底时人民币对美元汇率的日间波动率仅为0.0001,人民币汇率仅升值0.5%;2006年的波动率迅速上升至0.005,人民币汇率也升值了3.4%;而2007年的波动率进一步扩大至0.017,人民币汇率也升值了6.9%。这就意味着,在2007年,如果企业没有做任何汇率风险的防范措施,仅人民币升值一项就使其利润率减少6.9%以上。而从2007年末到2008年2月底,人民币两个月升值幅度就达到2.1%。对于那些习惯了在国际市场上靠薄利多销维持生存的国内企业而言,这种汇率变动的风险已经对其敲响了警钟。
与人民币对美元汇率的单边升值相比,人民币对欧元汇率呈现出双向波动的走势。在2005年初至2007年末这段期间,人民币对美元汇率的波动率为0.07,而对欧元汇率的波动率为0.15,可见国内企业对欧洲贸易的汇率风险程度更高。另外,人民币对欧元汇率的方向并不固定,汇率风险更难确认。在2005年11月16日之前,人民币对欧元汇率由10.98升值到9.43,但此后人民币对欧元朝着贬值方向演变,至2007年末,已贬值到1欧元兑换10.65元人民币,贬值幅度高达13%。这就意味着,那些以欧元作为结算货币的国内进口企业,汇率变动已经使进口成本上升了13%。表1反映了这几种汇率的统计性质。
表1数据表明,人民币与我国主要贸易伙伴的货币汇率波动差距还是比较大的。基于标准差和方差的分析都表明人民币与港币汇率波动幅度最小,与英镑汇率波动幅度最大,与欧元汇率波动幅度也比较大,与美元和日元汇率波动幅度基本相当。由于这几种货币都是我国主要贸易伙伴使用的币种,波动幅度的增加显然是我国贸易商必须面对的交易风险。
上面的计算仅仅揭示了已经发生的风险程度,而将来要面临的汇率风险还有进一步上升的趋势。从国内外经济形势来看,人民币汇率的波动幅度将会持续扩大,升值速度也将继续加快。一方面,在各种因素的共同作用下,我国的国际收支顺差将继续增加。尽管国内经济高速增长,但受到社会保障、教育以及体制方面的约束,国内需求提升乏力,加大出口是消化国内产能的主要方式,贸易顺差的扩大必然增加人民币升值的压力;另一方面,国际社会对我国持续施加升值压力。欧美等国为保护本国利益或转嫁国内危机,通过各种途径要求我国放宽汇率波幅,加快人民币升值步伐,在强大的国际压力下,人民币汇率很难维持小幅微升的走势。此外,国内的紧缩货币调控以及由此引发的升值预期,也会促使人民币汇率继续走高。因此,未来的汇率风险程度还将有所上升,成为企业外贸活动中面临的首要风险。
三、汇率风险的后果评估
从目前情况来看,人民币汇率的波动并未对我国外贸总体格局产生根本性的影响。2005年至2007年,我国进出口贸易总额增长了52.9%,进出口贸易盈余更是增长了157.4%,这说明我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上还具有相当强的竞争力,劳动力、自然资源等要素禀赋的优势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汇率波动的影响。尽管人民币相对美元持续升值,但我国企业的成本优势仍然较为明显。而且很多企业以加工贸易为主,人民币升值在增加出口成本的同时也降低了原料进口成本,两相折中后并未受到多大影响;另一方面说明我国企业应对市场变化的能力有所增强,可以积极采取合理措施规避汇率风险。
但是总体的波澜不惊并不能掩盖局部的负面冲击。由于特定行业的贸易模式区别较大,汇率波动的影响存在明显的行业差异。人民币升值对进口比重高、外债规模大的行业而言是长期利好,但对出口为主、外币资产高的行业冲击较大。其中,纺织服装、农产品加工等低附加值、低利润出口行业将受到影响。纺织企业对于人民币升值的承受能力也在不断减弱。然而,对于那些技术和资本门槛较高的行业而言,如电子、机械、冶金等资本技术密集型行业,这些行业中的企业利润率相对较高,且议价能力较强,能够在合同中增加合适的价格条款规避风险,人民币升值对其的冲击相对缓和。
此外,近年来我国外商直接投资增长也比较快,在我国对外经济合作关系中的地位日益提高。我国引进外商直接投资已有相当大规模,2007年末累计使用外商直接投资达6189多亿美元。表面上看,进入我国的外资既能获得投资收益,又能获得人民币升值的收益,真可谓一举两得。但是,人民币升值带来的风险从我国近两年来外商直接投资的增长速度上早已体现出来,从2004年到2005年,我国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增幅为28%,而从2005年到2006年,这数值已经下降到15%,从2006年到2007年进一步下降到14%。这说明,人民币不断升值并没有对外商直接投资产生更大的吸引力。因为一旦投资者将其外币资产换成人民币资产,等若干年后再兑换回去时,可能面临人民币更大幅度的升值所带来的损失。因此,人民币不断加速升值以及仍然存在的升值预期显然会影响我国外商直接投资的流入。另外,已经获取相当投资收益的外资也会在各种借口和渠道下流出我国。它们一方面已经取得了投资收益,分享了我国经济调整增长带来的收益;另一方面经过这两年的人民币升值,它们也获得了升值带来的好处,正所谓一举两得。因此,不断加速升值的人民币很可能促使它们尽快汇出以实现收益。
四、汇率风险的控制措施与建议
针对上述几种主要的外贸风险,本文提出以下几点风险控制的措施与建议。
(一)合理选择结算货币
在对外支付中,应多使用软货币,而在收汇时则应多使用硬货币;在对外融资中,应争取使用软货币以便减轻债务负担。从目前的国际货币走势来看,美元将会延续弱势,而欧元的强势地位短期内难以改变,人民币也将持续升值趋势。因此,要力争在对外贸易中以美元作为支付和融资的货币,而用欧元作为收入结算的货币,尤其是用人民币计价结算。另外,还要注意保持外币资产与负债的币种匹配。
(二)积极利用衍生金融工具
在发达国家,外贸企业利用衍生金融市场的金融工具进行保值操作是规避国际贸易中汇率风险最常用的方法。汇率保值操作主要有外汇远期、外汇期货以及外汇期权。这些现代衍生金融工具在西方企业的外贸风险控制中得到广泛应用,而我国企业对此还相当陌生。外贸企业应当积极主动学习掌握外汇避险工具。在汇率波动幅度逐渐扩大的情况下,培养外汇专业人才,不断积累自己的外汇风险管理能力,以便在汇率发生波动时采取适当措施保全自己的利润。
(三)择机确定合同价格和结算方式,适当分散交易风险
我国出口企业在结算货币呈现贬值趋势时,可适当提高出口价格,或与进口商约定按一定比例分担汇率损失;当结算货币可能升值时,我国进口企业可要求境外出口商降低进口商品价格。外贸企业还可通过提前或推迟结算时间来规避汇率风险。企业可以根据结算货币的汇率走向选择提前或推迟结算,如果预测结算货币相对于本币贬值,我国进口企业可推迟进口或要求延期付款,而出口企业可及早签订出口合同收取货款,反之,进口企业可提前进口或支付货款,出口企业可推迟交货或允许进口商延期付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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