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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法治理念 大学生 教育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5)02(c)-0169-01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法律观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科学地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怎么样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标志着我们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规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把握。2014年党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召开,开启了“法治中国”新时代,必将为促进高职院校普法教育的科学发展、高职学生法律意识的内涵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作为新时代的青年学生要努力做到学法、懂法、用法、守法,努力成为一名合格学生。高等职业院校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为国家和社会输送合格且具有创新性、复合型人才的根本保证,是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战略举措,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对于宏观层面的国家建设发展和微观层面的高校依法治教具有根本目的和重大意义我们必须给予思想上的高度重视。
2014年召开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强调,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高度重视法治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法治中国。因此在高职学生群体中大力和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据不完全统计,到2008年底,我国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超过1200所,占全国高校总数70%左右,高职在校生超过1300万,占全国高校在校生的一半多。《2008中国法治报告》指出:“当今中国,普及法律知识已经成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行动。在高等教育大众化的背景下,大学生占人口比例将逐步提高,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到2020年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毛入学率达到40%”。2007年初,全国普法办公室下发了《2007年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其中明确提到要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普法“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工地、进企业”的法律六进活动,同时要求各地要大力创新法制宣传的方式方法。
高职院校学生普法还存在许多不足之处,应该培养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作为高职学生普法的重点。首先,职业院校法治宣传课时不足。高职院校法律教育的目标不明确,法律教育与日常专业课教学的长期分离等因素导致职业院校不重视普法课的开展。职业院校在教学中普遍重视自身专业课的课堂建设,从资金、人员、硬件、培训上看都是优先投入的,而作为非专业课的法制课教学就被一些学校和部门领导认为是可有可无的点缀,最后的结果就是在职业技能的教学中随便上几次所谓法律课敷衍了事,应景凑数。从教学时间上来看,根本无法满足普法的效果草草了事。所谓普法课堂只能留下太多遗憾。
其次,职业院校普法缺乏专门教材。现在职业院校的各种职业技能类教材层出不穷,但是没有一套适合当代高职学生思想和生活切身经历的质量较高,贴近生活的实用普法读物。目前陕西省高等职业院校普遍采用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教材是西北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世纪高职高专系列规划教材中的一本。但是在此书中思想道德部分比重很大,法治法规的部分偏少,且章节安排基本非常靠后,缺少贴切高职生的贴切将来职业工作中的法制宣传内容。
再次,职业院校普法缺少专门人才。高职院校基本都偏重于技能型人才的培养,职业院校的教师普遍工科和理科出身较多,从教职工的数量来看技能专业型人才很多,但是社会科学类的教师较少。在社科部门的教师懂得法律知识,拥有法律从业资格证书或者有法学功底的就更少了。这无形中从人才队伍的建设上就使得职业院校在普法的过程中有这样那样的困难,人才不足的现状使得职业院校对高职学生普法宣传热情不高。所以高职院校必须键全法制教育机构和加强法制教育队伍的建设,通过专、兼、聘等多种形式,形成一支以法律课、德育课教师为骨干的法律人才队伍
最后,高职院校普法理念必须彻底转变。很多职业院校也大力开展了各种各样丰富多彩的普法宣传,可是最终感觉是做了各种展板,各种班会,但是职业学院的学生似乎法治观念并没有提高,还是频繁的犯着各种各样的事情,甚至法盲类的学生还是在身边层出不穷。这是为什么呢?那是因为,我们仅仅就普法而普法,把普法当成了一项政治任务去简单的完成,没有从深层次去认识到高职学生法治观念的内心信仰的建立才是长期建立法治国家的根本。法治的根基在于发自内心的拥护,法治的伟力在于真诚的相信,只有努力把法治精神、法治观念熔铸到人们的头脑中,法治才能源源不断地释放出规则的正能量。
在高等职业院校里对高职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对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壮大推进国家法制化的中坚、骨干力量,促进国民法治意识的提高,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指引下,是非、善恶、美丑的界限绝对不能混淆。日常法治宣传工作要在学校内部大力弘扬法律至上,倡导基本的道德规范,扶正祛邪,扬善惩恶,促进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和发展,要特别教育广大职业技术学生,尤其是自认为掌握技术走遍天下都不怕的高职学生,任何人的成才不光技术好,本领强,更为重要的是在社会主义社会中依法作为,在任何工作岗位都要切实牢记法律至上的公平正义,牢固树立法治观念。掌握了专业技能的高职学生也应该懂法,守法,学会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生活中的纠纷和矛盾,要不断思考自己能为依法治国做些什么,让法治成为一种信仰,让思想转变为行动,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推进依法治国,用自己的努力和奋斗促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早日实现。
参考文献
[1] 张淑玲.大学生法律教育的调查与分析[J].法学杂志,2002(1):72-73.
关键词:法治 理念 法治理念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法治思想诞生于几千年前的欧洲,发源于古希腊的深刻思辨,成长于古罗马的优秀实践,蛰伏于中世纪的神权统治,成熟于启蒙运动和文艺复兴,它为西方文明的繁荣打下思想与制度的基础。但是在中国,法治到底是什么样的,包含了什么,应当居于何种地位,一直是法学和政治领域的争议热点。
一、法治的形式定义与实质定义
法治的形式定义,顾名思义,就是依法之治,rule by law,这种语境下的“法治”和“法”并不带有价值倾向,只是为了一个特定目标而实行的一种治国与社会管理方式,因此,形式定义的“法治”与“法”是手段而非目的,更绝对谈不上信仰。
实质意义的法治,强调“法律至上”、“制约权力”、“保障权利”的价值原则和精神,追求“公平正义”。实质的法治要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不溯及既往”,更要求公权力以不妨碍私权利的合法行使为界限。可以说实质法治是以对私权利的保护为理论出发点和思想核心的,但是实质法治的实现必须以形式法治为基础和制度保证,否则制定再优秀的良法也只是一种空想。
二、法治理念的含义与主要内容
(一)法治理念的含义
理念作为“一种理想的、永恒的、精神性的”高度抽象化的概念,是某一领域的世界观。将理念引入法治思想中,产生的法治理念是对法律本质及其发展规律的一种宏观的、整体的理性认知、把握和建构,因此法治理念是法治思想的有序化、整体化、概念化的表现,是法治建设的理论基石。
(二)法治理念的主要内容
法治理念覆盖的范围很广,但是一个成熟的理念应当具有一定的体系性,法治理念的价值追求、精神内涵与核心就构成了法治理念的逻辑体系与主体架构,从而使得法治理念具有了体系性,有利于其自身的发展演进和内容自洽。
1、 公平正义理念——法治理念的最高价值追求
公平正义理念是人类社会共同追求的理念之一,具有普世性。但是在法治领域里,公平正义是最高的价值追求。将公平正义理念确定为法治理念中的最高理念是因为,公平正义理念对于法治理念范围中的各种理念具有统摄性。
2、 人权保障理念——法治理念的逻辑起点
法治思想中的“平等”、“法治”、“自由”、“保护权利”等等,甚至包括公平正义的最高价值追求,无一例外都是以保护人权为逻辑出发点,因此可以说保障人权是判断法律是否良法的首要标准。
3、 法律权威理念——法治理念的核心
法律权威作为理念强调的是树立法律具有至高无上效力的思想意识,形成以宪法为核心、以整个法律体系为根本的最高评价依据的思想观念,形成全体公民崇尚法律、尊重法律和信仰法律的理念。法治国家、法治社会中的法律必然具有至上、至圣、至信、至贵的权威。
4、 权力制约理念——法治理念的精髓
“法治期待于公民与官员都是对法律绝对忠诚。”事实上,法治肇始于法律对国家权力的限制。权力制约理念体现在法治思想的很多方面,可以说失去了权力制约理念,人权保护理念与公平正义理念的实现都会成为象征意义大于实际价值的政治口号,而法治也会随之丧失其原本的精神内核甚至沦为一种工具。
三、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现实性与必然性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包含“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是对中国法治建设的经验教训的一个初步总结,其现实性与必然性体现在:
首先,法治进程以及立法、司法活动要适应中国的现实国情,这些现实问题体现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就成为了“服务大局”。
其次,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中国的国家性质体现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就是“党的领导”和“执法为民”。
最后,“依法治国”的理念符合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而“公平正义”也符合中国社会的价值观与道德标准,有利于缓和日趋尖锐的矛盾。
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缺陷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作为指导中国未来法治化进程的观念与思路,它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缺陷。
首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应当是当今我国官方、民众等等各方在法治问题上形成的共同信念、期盼、理解或者看法。但是概括总结中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五句话”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这个概念被定型化、被僵化了。
其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核心概念仍然应该是“法治”,“社会主义”是对“法治”的一种政治定位,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作为“法治理念”体现了太多的政治化色彩,这于法治理念对于法治思想的传播是有害无益的。
开展学习教育活动以来,通过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深入学习,更深刻的体会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政法工作的重大指导意义。
从辩证角度看,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正处在难得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同时也处在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的时期。人民内部矛盾以及由此引发的一些各类群体性事件,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尽快提高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妥善调处不同利益主体间的利益纠纷,成为政法机关日益迫切的一项任务。社会管理、经济管理等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滋生和诱发违法犯罪的因素的客观存在,都提醒我们,政法机关防范、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的任务长期而艰巨。与此同时,随着人民群众民主法治意识的不断提高,通过司法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需求日益增强,对政法机关公正执法的能力和水平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随着我国综合国力明显增强,国际地位明显提高,人民生活明显改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入发展,我国社会各阶层的利益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在我国经济充满生机活力的同时,市场经济利益法则也影响着人们的人生观、价值观。在这种情况下,政法队伍难免受到影响。政法干警思想上的任何偏差和动摇,都可能使执法目标和方向发生错误,手中的执法权力都可能被错用和扭曲,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损失。
总体来说,改革开放以来,经过坚持不懈地狠抓队伍建设,政法队伍的总体素质不断提高,政法干警为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也应当看到,政法队伍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文明、不作为,甚至执法犯法的现象。这些问题的存在,往往与一些干警执法理念出现偏差有直接关系。应对新挑战、适应新要求,需要用科学、先进、正确的法治理念武装干警头脑。
多年来,同国外法律制度和思想的接触,一方面使我们有效地借鉴吸收了其有益的部分,促进了我国立法和执法水平的提高。但另一方面,西方各种法治思想给我们的法治观念带来的消极影响也不可忽视。在执法实践中,有的简单套用西方的一些“法律术语”,造成执法思想和执法活动的混乱;有的片面崇尚西方的法律思想和法律制度,不从我国国情出发,主张全盘照搬照用,甚至对一些建立在资本主义本质基础上的基本法律制度和思想,如“三权分立”、“政治中立”等,也丧失了起码的政治鉴别力。还有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企图打着依法治国的幌子否定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打着司法改革的旗号否定社会主义制度,利用个案炒作诋毁政法机关和政法队伍形象,企图在政法意识形态领域制造混乱和影响,以实现其政治图谋。
按照院党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根据**院长的具体安排,我在**院长的带领下,先后到**法院、**法院对两院思想作风整顿、集中执行、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活动这三项工作进行了检查、指导。我们先是听取了两院对三项工作的汇报,然后传达学习了省委政法委第8次会议纪要精神,宣读了**市两级法院案件评查方案,并对两法院案件评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最后,**院长对两法院前一段三项工作进行了点评,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结合两法院工作实际,对下一步如何搞好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
现把两院三项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思想作风整顿情况
这项工作,两院都进入了查摆问题阶段,他们都能按照省委督导组的要求,一是都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并按方案要求先后开展了个人自查、大接访、大走访活动。二是采取发放征求意见函、调查问卷、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等[本文来源于文秘站-www,,找范文请到文秘站网]各种形式,广泛征求了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利于整改阶段的进行。三是坚持边整边改,完善各种制度,强化了院政管理。四是对上级督办的案件和本院接访案件,查出原因,限期办理。
两院对省市督办案件、接访案件办结的具体情况是:
**法院:
省人大督办案件1件,已办结;
省政法委督办案件11件,已办结6件,正在办理5件;
省法院督办案件7件,已办结2件,正在办理5件;
市委督导组督办案件1件,已办结;
市中院督办案件7件,已办结3件,正在办理4件;
县法院接访案件55件,已办结20件,9件法律咨询,正在办理26件。
**法院:
省政法委督办案件3件,已办结2件,正在办理1件;
省法院督办案件5件,已办结1件,正在办理4件;
市委督导组督办案件1件,已办结;
县法院接访案件23件,现场解决9件,已办结12件正在打印阶段,正在办理2件。
二、执行工作情况
**法院:
共清理积案929件,截至目前,已执结412件,执结率44.3位居全市前列。采取的方法措施:一是广泛动员,建立了清理积案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二是争取县委、人大的重视,支持执行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执行环境。三是认真清理执结案件,做到了五个到位,即:1、清理到位;2、原因分析到位;3、责任到位;4、集中执行到位;5、采取措施到位。四是讲究执行艺术,改进执行方法,提高执行的社会效果。
**法院:
共清理积案1855件,总标的806080__9.65元,截止目前执结411件,执结率22.16,执结标的12817600元。采取强制措施73人,扣押财产26万余元,目前执结率居全市落后地位,存在很多困难,为改变落后局面,**法院下一步执行工作的打算是:一是在全县形成人人支持执行的大环境,建议县委成立解决法院执行难问题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副书记担任,成员分别由人大、政协、公、检、法及县直各有关负责人组成,在全县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支持,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执行格局。二是加大执行工作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三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挂牌督办制度和典型案件通报制度,联席会议由政法委牵头,公检法和政府各有关部门参加,每月召开一次工作协调会,排除执行障碍。四是建立慈善救助组织,对弱视群体,实行政府救助,体现司法为民的思想。五是建立执行威慑机制,将被执行人信息通报给工商、税务、房地产管理、车辆管理等部门,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六是建议县委、人大关注**事件,督促检察院尽快解决此事,稳定干警的情绪。
三、社会主义法制理
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是有机的统一体
通过前一段时间的学习,本人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有了新的认识。
理念是行动的指南。建设法治社会,必须牢固树立和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法治社会建设,就要深刻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坚持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这五个方面相辅相成,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确立和实现以宪法和法律治理国家的最具权威价值的取向,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确立法律是人们生活的基本行为准则的观念,严格依法办事,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执法为民。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这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在法治上的体现。要确立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来自于人民的理念,把实现、维护和发展广大人民群众最根本的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在执法的各个环节上体现尊重和保障人权,做到为人民执法、靠人民执法,保证把“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要求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