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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建筑垃圾、破碎、破碎机、接近处理
一、城市建筑垃圾再生利用的必然
通过利用破碎机把简单分类的建筑垃圾进行破碎筛分,可以把建筑垃圾变废为宝,合理再生利用。一方面解决了**市建筑垃圾的处理问题,另外一方面减少了**市每年购进建筑骨料所花费的费用,同时以垃圾现场“接近处理”为原则的破碎处理也在某一方面缓解了燃料能源运输的大量消耗。
(一)市建筑垃圾分类
建筑垃圾的利用价值如果想要得到最大的提高,则需要将建筑垃圾在生成之时就进行相应的分类。建筑垃圾的分类在建筑拆迁之时就进行分类。做到木料、混凝土、砖瓦、废旧钢铁、其他生活垃圾等分开堆放。
垃圾分类在早几年的时候就已经提出,提出垃圾分类的原因就在于分类后的垃圾便于再次加工利用,提高利用的价值空间。目前,无论国内外的垃圾处理都是通过对垃圾在产生与堆放之时进行分类,任何一个国家与企业都无法做到对混合垃圾的再生处理与利用,这是垃圾之所以为垃圾的一个原因之一。如果把垃圾分类,垃圾合理堆放,那么就便于垃圾处理与再生利用,从而提高再生垃圾的利用价值与利润空间。
(二)城市建筑垃圾分类的操作方式
城市建筑垃圾在产生之时就应该加强管理。城市建筑垃圾的产生来源之一为道路翻修,道路翻修的时候产生的建筑垃圾以混凝土垃圾为主,这一部分建筑垃圾经过破碎处理可以得到再生混凝土的骨料,有较高的利用价值。所以,道路翻修的时候产生的建筑垃圾不应该与房屋拆迁时候产生的建筑垃圾混合堆放,应当单独堆放,以便于产生更大的利润空间。
城市建筑垃圾的另一个来源就是房屋拆迁的垃圾。房屋拆迁时所产生的建筑垃圾为混合建筑垃圾,这一建筑垃圾里面含有混凝土、砖瓦、木料、金属等,利用起来非常麻烦。这个垃圾的分类就要从拆迁之时进行简单的分类,分层次分材质进行拆迁。
二、建筑垃圾处理利用的具体方案:
建筑垃圾经过简单的分选可以分为混凝土建筑垃圾、砖瓦建筑垃圾、废旧木料建筑垃圾、废旧钢铁建筑垃圾等。其中以混凝土和砖瓦建筑垃圾为最多,这一块建筑垃圾的再生利用是目前我们解决建筑垃圾中所面临的最大的难题。但是目前可以通过一系列的破碎筛分,可以将这些建筑垃圾再次合理利用。破碎后的物料可以用作于修建公路的打底料或者基础料,也可以用于制作免烧砖,切块砖等。
建筑垃圾的再生利用是由PE颚式破碎机,PF反击式破碎机,PCL立轴冲击式破碎机,振动筛、除尘器以及集粉器组合而成的适合在城市边缘就可以处理建筑垃圾的新一代破碎再生设备。
(一)归类:
首先将建筑垃圾进行简单的归类,把木料、可见钢铁从建筑垃圾中挑选出来,如果有条件可以进行更深一层次的归类,把建筑垃圾再次分为混凝土垃圾和砖瓦垃圾。混凝土垃圾和砖瓦垃圾经过加工之后得到的料用处不同,如果分不开,破碎加工过的成品料仅可以以砖瓦料破碎后得到的料归为一类。
在进入破碎机进行破碎之前,建筑垃圾先要通过喂料机喂料,在通过喂料机喂了的时候,振动喂料机在连续均匀的给料同时,将废混凝土中的泥土、杂质去除。
(二)破碎:
经过归类后的建筑垃圾可以通过PE颚式破碎机进行简单的破碎,把大料变为方便加工的小料,然后在变成小料后的同时进行再次挑选归类,可以从中选出部分不可见的废旧钢铁垃圾,从而达到进入下一级破碎的时候要破碎的物料全部为混凝土或者砖瓦,便于再次破碎利用。经过PE颚式破碎机破碎后并且经过再次挑选归类后,将原料进入PF反击式破碎机进行再次破碎。砖瓦垃圾由于自身比较松软,容易破碎,所以在进入PF反击式破碎机后经过破碎得到的料都是比较小的砂粉料;混凝土进入PF反击式破碎机后得到的料虽说也有比较小的砂粉料,但是也有很多是破碎为适用于建筑基础的1-3石料。这些垃圾原料在经过第二次破碎后基本成可以再次利用的成品料。如果建筑垃圾的料比较复杂,砖瓦垃圾和混凝土垃圾处于复杂结合状态,则应当考虑进行第三次破碎。第三次破碎使用PCL冲击式破碎机进行破碎,经过PCL冲击式破碎机破碎后的物料将集中为砂粉混合料,一般用于制作免烧砖或者切块砖。
(三)除尘
因为建筑垃圾属于质地松软的物料,所以在破碎的时候会产生一定的粉尘和细粉,所以要增加除尘设备。除尘设备的增加一方面是为了减少粉尘对环境的污染,另外一方面是将粉尘收集起来进行再次利用。在破碎时候产生的粉尘主要集中在PF反击式破碎机出料口和筛分环节,所以这两个地方要进行除尘(如果进行三级破碎,则在三级破碎的地方也要进行除尘)。除尘器可以连接集粉器,把粉尘收集起来,进行罐装利用。
(四)筛分
建筑垃圾经过破碎之后,经过振动筛的筛分可以得到所可以利用的成品原料。振动筛的筛网可以调节成所需要的成品粒度大小,然后经过皮带输送机运送到相应的成品料堆场。
(五)输送
建筑垃圾破碎之后在各个设备之间进行输送的时候需要使用皮带机进行设备之间的连接及输送。在输送的过程中可以在皮带输送机上加上强磁进行磁选,再次清理下建筑垃圾里面的废旧钢铁。从而使建筑垃圾破碎之后的再生料更加干净,利用起来更加安心。
三、建筑垃圾破碎筛分后成品料的利用价值
(一)用于制作砖瓦
建筑垃圾在经过:归类--破碎―除尘―筛分这几个步骤后得到的成品料中以砂粉料为最多。这一部分砂粉料大概占成品料的30%―45%左右,成品粒度在8mm以下,这些原料是制造免烧砖和切块砖的最佳原料。另外经过除尘器收集起来的粉尘也可以用于制作免烧砖或者切块砖。
(二)用于建筑、道路的地基基础
建筑垃圾里面的混凝土经过加工处理后可以得到常规的1-3石料,这些石料可以用于建筑或者道路地基的基础辅料。
建筑垃圾的硬度系数在2到3之间,经过破碎后该硬度系数的物料完全可以作为建筑辅料使用。2007年在上海宝山十三冶建筑工地上就有这样一条石料线,他所破碎的物料是道路重修时所产生的混凝土垃圾,该建筑工地就是把这些混凝土垃圾进行破碎后选取其中的1-3石料作为建筑辅料使用,经过论证完全可以供应混凝土搅拌站使用,并且在上海市沪太路改造工程试验段提供石料的试验得到了肯定。
(三)用于其他建筑辅料
建筑垃圾经过处理后的成品料可以用于制作轻骨料混凝土,建筑隔墙用轻质条板,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同时能够产出再生集料建筑板材、再生集料砂浆等再生产品。
(四)建筑垃圾处理所带来的其他效益
建筑垃圾经过处理后可以使用的物料在市面上已经有多种用途,并且一个建筑垃圾处理站的建立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解决一部分人的就业问题。一个建筑垃圾处理站的建立同时也可以为该地区的环保做出相应的贡献,解决了政府为建筑垃圾堆放问题而头疼的事情。
关键词:城市垃圾;综合防治;机制;研究
收稿日期:20130225
基金项目: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民生调研专项课题(编号:201301057)资助
作者简介:郑 康(1976—),男,山东梁山人,讲师,主要从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方面的教学与研究工作。中图分类号:X7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944(2013)07018803
1 引言
城市生活垃圾已日益成为影响城市环境和居民生活质量的主导因素,因此,探寻合理、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综合防治的有效机制,已迫在眉睫。传统的生活垃圾处理方式,主要以末端治理为主,也就是遵循传统的“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随着城市聚集度和城市人口的激增,城市中每日产生的垃圾量惊人,仅仅依靠传统的垃圾处理模式已难以为继,创新城市垃圾处理模式,就必须树立源头预防与末端治理相结合的理念,“防”、“治”结合,才能从根本上消除城市垃圾给居民生活和城市生态环境带来的威胁。
2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弊端分析
2.1 末端治理,形成资源浪费
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和处理,是一项系统工程。目前,我国在城市垃圾的回收处理过程中,依然遵循传统垃圾处理模式,居民消费垃圾产生垃圾集中回收垃圾处理(填埋、焚烧、堆肥)。由于我国传统垃圾处理方式存在着因技术落后,处理规模有限,与城市垃圾处理需求之间的矛盾,这就造成了城市垃圾处理效率低、处理规模小、资源浪费,甚至有些城市直接把无法处理的垃圾堆放到河床上,造成了河流污染。导致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窘境的根源之一,在于我国缺失从源头上预防垃圾产生的内在机制,城市生活垃圾居民的自我处理意识差,分类垃圾回收体系没有从形成。
2.2 生活垃圾处理的随意性强,分类回收体系没有从根本上建立
国外在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过程中,一般采用分类回收处理体系。从产品的生产、销售、消费等环节,在商品包装物上就印上企业回收标志,对于消费者而言,按照企业规定处理包装物,就可降低消费成本。我国在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过程中,一般都采用塑料袋包裹,投掷垃圾箱中,这就造成了分类回收效果差。由于存在地域和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一般居民可自行处理的生活垃圾(塑料袋、纸盒、酒瓶等),也都采用混合处理方式。降低居民消费的随意性,就必须从根本上建立分类回收体系,实现垃圾的分类回收与处理。
2.3 不同区域间的城市垃圾处理效率存在差异
我国城市垃圾处理效率,在不同区域和城市间存在较大差异,东部沿海省份,由于具有经济潜质好、资源充裕、交通便利等优势,如大连、青岛、烟台等沿海城市,在市政规划、技术支撑等方面,都走在全国前列,城市垃圾处理的产业化规模大,生态城市和环境都比较优越。而我国中、西部城市,由于存在地域上的差异,无论从经济繁荣程度、交通设施、技术发展水平等方面,都处于相对落后的状态,城市垃圾的处理效率也比较低,产业优势难以发挥。基于地域差异环境下的城市垃圾处理效率的提升,需要根据不同区域间的差异状况,从符合区域间经济发展实际的角度去探索。
3 健全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预防机制
3.1 改变居民的消费模式
居民的消费模式,即城市居民在商品的选择、使用和处理过程中,所形成的固定行为习惯。首先,要树立节约的意识和理念。居民日常的浪费行为,会产生生活垃圾。因此形成节约意识和理念,对能够造成城市环境污染的商品及包装,一律杜绝使用,形成绿色消费、低碳消费的正确消费理念,通过媒体、报刊、杂志等公共传媒渠道,广泛宣传节约理念,实施向公众“灌输”节约理念,帮助公众树立节约意识。其次,提升城市居民的公共意识。城市居民不仅要注重自己家庭生活环境注重,也要提高对公共环境的保护意识,形成“公共环境是每个人的环境理念”,政府也可通过建立、健全公共环境保护法等相关制度,约束人们对公共环境造成污染的不良行为。
3.2 改变城市商家的销售模式
商家的销售模式是指商家在商品出售过程中,所提供的辅助设备与服务模式。例如,餐馆中为顾客所提供的一次性筷子。超市中为消费者提供的塑料袋。大量的塑料袋的使用,是城市“白色污染”的来源。要杜绝商家为顾客提供塑料袋,就必须创新商家的销售模式,实现顾客消费过程中的无污染化、清洁化。例如,可以采用租用购物袋或购物送购物袋和购物车的方式,替代传统的购物使用塑料袋模式。餐馆中可以提供可回收、重复利用的金属筷子,代替一次性筷子的使用。改变商家的销售行为,一方面,要提高商家自身的意识和理念,通过内部自我约束,自觉、主动承担起防治城市垃圾源头产生的责任。另一方面,要强化外部约束,规范商家的销售行为,定时监督、监管,提高商家的违规成本。
3.3 强化制度约束
城市垃圾的预防,要从居民产生垃圾量的源头抓起,遵循“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提高垃圾处理成本。经济学一般原理,提高居民的垃圾收集及处理费,会产生成本约束,降低居民的垃圾产生欲望。定期检查城市居民生活区的垃圾处理状况,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的要强制收取垃圾处理费,形成从上到下,齐抓共管的垃圾处理制度。建立、健全居民生活垃圾付费制度,从居民垃圾产生量上,实现强化制度的约束,约束居民养成良好的垃圾预防习惯。建立、健全城市居民生活区的垃圾检测制度。由政府及主管下的社区组织成立相应部门,对小区生活垃圾实时检测,对小区内垃圾检测污染物超标的,应依据相应标准予以处罚。完善相应的配套法律、法规,做到城市垃圾处理及监控的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
4 健全城市生活垃圾的综合治理机制
4.1 强化政府的主导作用
政府在城市垃圾处理过程中,应扮演主导角色。尤其是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应时刻对市场失灵的区域,实施政府管制,避免因市场失灵和政府主体缺失,所造成的城市污染,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首先,要完善城市垃圾综合治理的责任制。形成省、市、区、片的职能体系,分工明确,落实到城市每一个角落,完善财政拨付制度,保证政府从业人员的工资待遇。其次,要合理规划城市垃圾处理布局。合理的城市垃圾处理布局,包括城市垃圾处理厂的数量及建造位置的选择,都应具有灵活性,最终实现城市垃圾处理上的资源化、低成本化。最后,要转变政府职能。政府在管理城市垃圾处理过程中,应该管的管、该放的放,为城市垃圾处理的市场化运作,创造条件,提供契机。政府应协调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问题,维护城市居民的合法权益和合理诉求。
4.2 突出市场的优势作用
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城市垃圾处理,应充分发挥市场在城市垃圾资源配置中的优势作用。城市垃圾作为可利用资源,通过技术手段处理后,可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例如,新加坡在城市垃圾处理中,与填海造地有机结合起来,目前,新加坡在位于南部的一个小岛上修建了可使用50年的垃圾焚烧填海造地工程,不仅有效地解决了日益严重的生活垃圾处理问题,还获得了电能和土地资源。发挥市场条件的优势作用,首先,政府要精心谋划、合理布局。在城市垃圾处理厂选址上,城市垃圾处理厂的技术升级上,都应发挥积极作用。政府应通过财政补贴的方式,鼓励民营企业进入垃圾处理行业。其次,在垃圾回收及运输环节,可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形成政府+企业的联合经营模式,不仅解决了就业问题,还实现了城市生态环境的优化。最后,在垃圾处理技术的获得上,或引进,或自主研发,政府要形成财政补贴,鼓励此类企业的优先发展权。
4.3 发挥民众的参与作用
民众的广泛参与,可以有效矫正政府主导下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机制上的偏差。建立民众参与机制,首先,应建立民众与政府间的有效沟通渠道。民众的合理诉求和良好建议,能够通过有效渠道顺利到达政府耳中,政府可对民众的合理化建议进行筛选,以期改进。其次,应建立民众与企业之间的有效沟通平台。民众与企业间的有效沟通,可为企业提供合理化建议,推进企业工作的不断改进,实现企业与民众的共赢。最后,在城市垃圾处理过程中,应充分发挥民众的监督作用,实现资源回收资源利用产生效益回馈民众的循环系统。
4.4 建立统筹协调的联动机制
坚持统筹兼顾,保持协调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建立统筹协调的城市生活垃圾的环保体制,目的是要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作为一个系统,建立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与城市生态环境保护的统一目标,统一标准,突出协调互助整体联动机制的建立。使政府、民众、企业在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过程中,共担成本,共享利益,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共赢。在具体机制的构建过程中,要明确政府、民众、企业的责任与义务,建立政府、民众、企业之间的利益共生链,进一步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形成触及局部波及全身的联动机制,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成为在权责明确、制度清晰、法律健全框架下的产业运行体。
4.5 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产业化经营
城市生活垃圾从产生、回收、处理,要逐步形成程序化、规范化、系统化,发挥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产业规模优势。推进城市生活垃圾产业化经营,首先,要拓宽融资渠道,多方面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产业化投资。例如,可通过银行融资、国债投资、引进外资、股票融资、BOT融资、风险投资等多元化投融资渠道,促进该类企业的发展。其次,政府要大力支持此类企业的快速发展。政府要制定相应产业政策,通过税收、利率等手段,鼓励、支持、引导该类企业的发展,由于垃圾处理企业,具有投资大、周期长、经营维护成本高的特点,政府必须探索有效机制,引进民间投资,降低投资成本,提高此类企业经营的预期利润,多角度探索推进此类企业的发展。最后,要形成区域间、城市间的产业集群优势。通过建立产业集群,可以大大提升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的效率,发挥出规模优势,降低城市垃圾处理成本,优化资源配置结构。形成区域间产业集群优势,第一,要注重不同规模的企业在区域间的分布,减少由于城市人口的增加,而带来处理不足的风险。第二,要尽量形成产业间的优势互补。发挥产业之间的连带和耦合作用,降低处理成本。第三,要能够形成产业内的优化升级,不断推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处理效能的改进。
参考文献:
[1] 田 诺.城市垃圾:分类处理为何这么难——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状况的调查[J].生态经济,2012(10).
[2] 周 东.城市垃圾综合处理研究[J].中国资源综合利用,2007(3).
[3] 杨育民.浅析城市垃圾分类收集及综合处理[J].中国科技信息,2007(3).
一、几个市县的基本情况
(一)林州市城管局:现有管理人员146人,其中126人属事业全供,20人为临时人员。该局每年所收罚没款及垃圾处理费300万元左右,上交财政后全额返回,全部用于垃圾处理场运营和车辆维修、燃料及办公经费。清扫保洁实行市场化运作,全年承包费500余万元,市政府将承包费纳入财政预算。该市清扫保洁面积180万平方米,现有环卫工人550人,每人平均清扫保洁3270平方米。
(二)内黄县城管局:现有管理人员172人,其中在编人员102人,临时人员70人。县财政每年拨付各项经费300余万元,用于车辆燃修、垃圾场运营、清扫保洁(环卫工人工资)、垃圾清运、公厕管理。其中拨付垃圾处理场包干经费118万元。该局每年所收120余万元罚没款,上交财政后全返。该县清扫保洁面积为60万平方米,拥有环卫工人170人,其中100个4050人员,月工资550元,工资及保险均由国家发放和参保,人均清扫保洁面积3530平方米。
(三)汤阴县城管局:现有管理人员72人,其中20人属事业全供,另外50名协管员月工资700元,交3险,工资和保险金(人均1100元)均由县财政全额支付。3月份,部分街道清扫保洁工作实行了市场化运作,全年承包费74.38万元县财政纳入预算,按月拨付。城管局负责清扫保洁的街道,县财政每年拨付42万元环卫经费。该县清扫保洁面积80万平方米,环卫工人200名,人均清扫保洁面积4000平方米,环卫工人月工资600至700元。
(四)安阳县城管局:现有管理人员118人,全部属事业全供人员。县财政每年拨付专项经费12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及垃圾清运。该局每年所收罚没款40万元,全部用于环卫工作。水冶镇[,!]保洁面积80万平方米,环卫工人200人,人均清扫保洁面积4000平方米。其中4050人员150名,50名临时人员,月工资550元(4050人员由国家参保)。垃圾处理场全年运营经费核算到280万元,正在筹备运营。
(五)长垣县城管局:现有管理人员150人。经费来源主要有3部分组成:一是县财政每年拨付包干经费504万元,二是垃圾处理场每年拨付运营经费50万元,三是县财政对城管局上交的180万元垃圾处理费和罚没款全部返还。该县拥有环卫工人350人,清扫保洁面积160万平方米,人均清扫保洁4500平方米,环卫工人月工资500至700元。公厕及垃圾中转站产生的水电费,纳入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城管局不负担此项费用。
二、几点体会
(一)管理人员工资全部纳入财政预算。上述几个市县城管局管理人员的工资,大部分纳入财政预算,既便不是财政全供的,其经费也足以发放工资。如林州、安阳两个市县的管理人员全部为财政全供,汤阴县的50名临时人员,其月工资700元和上交的3险(合计1100元),也均由县财政支付。内黄、长垣两个县,虽然大部分人员属自收自支,但三个单位都有县财政拨付的经费能够满足发放工资。5个市县的环卫工人的工资,除4050人员归上级财政拨付工资外,其余人员工资也都有县(市)财政支付。由于当地财政的支持力度大,使管理人员无后顾之忧,敢于大胆工作,严格管理。所以,上述市县的占道经营情况不多,市场秩序较好,市容市貌整洁。
(二)环卫工人工资待遇高,保洁面积适当。几个市县环卫工人最低工资是500元,最高工资是700元。另外,属于4050人员的,国家还替他们交保险。从工作量看,林州市每名环卫工人清扫保洁面积是3270平方米,内黄县每名环卫工人清扫保洁面积是3530平方米,安阳县每名环卫工人保清扫洁面积是4000平方米,汤阴县每名环卫工人清扫保洁面积是4000平方米,长垣县每名环卫工人清扫保洁面积是4500平方米,五个市县每名环卫工人平均清扫保洁面积是3860平方米,符合国家劳动定额规定。
(三)部分县(市)清扫保洁工作已推向市场。林州、汤阴两县(市)的环卫工作均以推向了市场,承包经费纳入了县(市)财政,从而理顺了管理机制和体制,清扫保洁工作发生了明显变化。
(四)垃圾处理场运营经费有保障。除安阳、汤阴两县没有运营外,林州、内黄、长垣三个县运营经费都在100万元以上。充裕的运营经费支持,确保了三个县垃圾处理场的良好运营。
三、我县存在的问题
(一)环卫工人年龄大、数量少、待遇低,清扫保洁质量没有保障。我县173名环卫工人年龄大部分在50—60岁之间,个别还有70岁的老年人。县城区清扫保洁面积123万平方米,人均清扫保洁面积为7100余平方米。他们承担着超出国家劳动定额(每人清扫面积平均4500平方米)2600平方米的清扫保洁工作量,相对来说环卫工人数量严重不足。而他们的工资却很低,每月只有360元,造成他们思想不平衡。工作标准低,责任心不强,由于以上种种原因,清扫保洁质量得不到保证。
(二)管理人员工资渠道不理顺,存在“以乱养乱”现象。城管局376名干部职工(含环卫工人),除12人属事业全供外,其余人员工资都来源收费罚款。其中,事业自筹管理人员96人,全年工资为167万元;人事(在岗不在编人员,按照自收自支事业人员套改工资)12人,全年工资为17.28万元;协管人员(临时人员)30人(每人月工资450元),全年工资为16.2万元;清扫保洁工人173人、道路绿化带保洁46人、街心广场保洁7人,合计226人(每人月工资360元),全年工资为97.632万元;在编人员养老医疗保险全年为36万元,清洁工意外伤害保险全年为7500元。以上五项全年合计为334.862万元,加上车辆燃油、维修和其它各项办公杂项支出,一年最少支出350多万元。而目前垃圾处理费全年征收额为140万元,加上各项罚没收入,累计收入200万元。入不敷出,收不低支,巨大的经济缺额严重制约了城市管理工作的开展。不仅无法加大对市政设施建设的投入,而且由于管理人员的工资来源于自筹、经费紧缺,如不收费、不罚款,人员的工资就无法保障,导致了对占道经营、店外经营等管理工作有所放松,将大部分精力用于罚款和收费,严重削弱了管理质量,出现了“以
罚代管、以乱养乱、重罚轻管、放水养鱼”的现象。(三)垃圾处理场专项经费严重短缺。一、二期工程竣工后,各种环卫机械车辆和垃圾处理场设施应按要求相继投入使用。但该运行管理费用很高,由于政府缺乏专项资金的投入,只依靠城管局自身的力量难以支撑,这样就导致垃圾处理工作不能按照规范化运行。
(四)政府文件落实不到位,垃圾处理费征收难度大
按照滑政[]85号《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滑县城区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对“逾期不缴的机关、事业单位,由县财政局从该单位预算经费、预算外资金中一次性扣除。”但这一文件至今未得到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垃圾处理费征收难度大,年征收率仅有30%。
四、建议
为进一步理顺我县城市管理工作,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切实改善县城环境卫生质量,提升城市形象,借鉴外县(市)
好的做法,我县必须从机制和体制入手,对目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改革。特建议如下:
(一)将环卫工作推向社会,实行市场化运作。借鉴林州、汤阴等地的经验,将我县环卫工作推向社会,走市场化运作的路子(另有实施方案)。
(二)增加环卫工人,提高环卫工人待遇。随着县城框架的不断拉大,人口的剧增,县城保洁面积也在不断增加,建议按照保洁面积合理配备环卫工人,同时按照滑县最低工资标准(600元/人)提高环卫工人工资标准。
(三)理顺管理人员工资渠道,解决“以乱养乱”、“以罚代管”、“重罚轻管”问题。进一步理顺执法管理人员的工资关系,参照外地经验,将行政执法人员工资应纳入财政全供,以避免经济利益驱动执法行为。因此,只有理顺管理人员工资,“以乱养乱”、“以罚代管”、“重罚轻管”与“严管重罚”的矛盾才能得到有效解决,城市管理水平才会上一个新的台阶,才能使我县的城市管理队伍由“罚款型、收费型”转变为“管理型、服务型”的现代城市管理队伍。
(四)合理拨付垃圾场运营经费,提高垃圾处理水平。按照省建设厅要求,处理1吨生活垃圾的最低成本为31元。我县生活垃圾处理场设计日处理垃圾能力是200吨,目前,我县日平均处理生活垃圾185吨,每年所需费用209.33万元。因我局每年征收的垃圾处理费全部用于发放人员工资。因缺少费用,垃圾场运行情况较差,省、市领导多次来我县生活垃圾场进行检查指导,曾多次提出批评。为确保垃圾处理场良好运行,建议由县财政拨付所需费用。
(五)配备垃圾处理场人员编制
关键词:预处理技术;生活垃圾处理;应用
中图分类号:R124.3 文献标识码:A
一、城市生活垃圾现状
城市生活垃圾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垃圾的固体废物,是在城市日常生活中或者为城市提供日常的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固体废弃物,自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的增长速度逐年增加。
近几年,虽然我国垃圾处理的能力获得了一些成效,然而却还存在许多缺陷,垃圾处理的能力明显滞后于垃圾产生量增长的速度,很大一部分的垃圾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而堆积在郊外,侵占了大量的土地,更对周围的环境造成了影响。此外,城市生活垃圾有各种各样的类型,城市生活垃圾的来源主要是道路清扫等保洁垃圾、建筑垃圾、装修垃圾与居民区的生活垃圾等等,垃圾的主要特征是可燃物多,有机物含量多,可利用价值多。
二、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管理不到位,政府缺乏相应的鼓励政策
因为一直以来环境保护部门都将关键点放在生活垃圾的末端处理上,进而忽略了垃圾从源头到处理和处理后的全过程管理。城市环卫部门不仅要收集垃圾与处理,还要对垃圾治理进行监督管理,这样的体制无法构成有效的监督与竞争机制,并且,也缺少公众参与,阻碍了垃圾产业运营管理的市场化。
(二)资金投入不足,垃圾处理设施落后
长期以来中国对城市环境卫生行业的资金投入一直处于较低水平,在市政公用行业中一直处于最低,由于市财政主要承担垃圾的处理费用,随着垃圾量的不断增多,导致其不堪重负。
(三)垃圾处理方法落后,处理污染大,二次污染普遍
尽管我国部分城市积极开展了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工作,然而因为我国对于垃圾的法律法规、政策还不够完善,宣传力度也不够深入,总体效果还不是很理想。此外,因为大多数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无法全部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落后的垃圾处理技术,造成二次污染,导致环境污染越来越严重。
三、我国生活垃圾预处理技术
(一)传统的预处理技术
传统的垃圾预处理系统通常由破碎、分选与传送三部分组成,依据不同的工作原理,破碎机又可分为压缩式(适用于玻璃等硬性物质)、冲击式(适用于石块等脆硬性物质)、剪断式、摩擦式(适用于大块物质)等很多种类;分选机又可分为筛选(振动筛、固定筛、滚筒筛等)、手选、磁选、风选等。传统的垃圾预处理工艺只局限于分类回收、分选等方式,效果不如人意。问题主要体现在:能耗高、建设费用高、维护费用高、运行故障高、效果差、效率低。不仅其所占投资比例与功能、运行维护费用比例、能耗比例严重不对等,并且还是整个生产厂区臭气、噪声、粉尘与污水的发生源。
(二)机械生物预处理技术
机械生物处理技术是采取机械或其他物理方法和生物工艺相结合,对垃圾中可生物降解组分进行转化与处理,同时使之符合稳定化的技术。垃圾生物预处理与传统的生物堆肥目的完全不同,主要是调节原生混合垃圾性能,来降低含水率,减少垃圾体积,提高垃圾热值,方便后期处理。解决我国垃圾处理难题的一种有效途径是把生物处理技术作为焚烧或填埋的预处理技术。
(三)生物质垃圾均质预处理技术
生物质垃圾均质预处理技术是对于生活垃圾中果蔬与餐厨类生物质垃圾半流态、非均质等特征,集破碎、除杂、均质、浆化于一体的成套预处理技术。这种技术能够把有机垃圾与无机垃圾进行有效分离,分离后的有机质浆液储存在储罐中,可再采取厌氧发酵技术进行处理;分选后的无机物,例如纸屑、金属与塑料等可送到填埋场填埋或回收利用;经过对垃圾进行分类与对无机质的回收利用,改变物料的混合特性与输送,确保处理系统的连续稳定运行。结合有机质厌氧发酵产沼气等技术,将垃圾“各个击破”,充分表现在循环经济、低碳经济发展模式下的理念创新。
四、预处理在垃圾处理中的应用分析
(一)传统的预处理技术的应用分析
传统的预处理技术作为焚烧和堆肥处理工艺的前端必要处理工序,通过垃圾进行磁选、分选和破碎处理,以满足后续处理的工艺要求。对于焚烧而言,通过对垃圾的手选、磁选、机械筛分、浮选和光电分选等垃圾预处理手段,去除垃圾中的大部分渣土等不燃成分,将垃圾的热值提高到 6000 kJ/kg,从而提高垃圾焚烧炉的燃烧稳定性和日处理能力,减轻尾气处理的压力,降低辅助燃料的消耗和焚烧处理成本,从而提高发电效率。
(二)生物质垃圾均质预处理技术的应用
由于传统的卫生填埋、焚烧和堆肥处理方法都存在着一定的弊端,因此近年来厌氧消化作为一种较理想的垃圾处理方法,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但是,物料性质对于厌氧消化过程具有很大的影响,在相同的处理工艺和条件下,不同性质的垃圾其厌氧消化处理的结果大不相同。因此,如何对生活垃圾进行预处理,均衡调节其物化性质,优化厌氧消化过程,成为生活垃圾厌氧消化处理工艺必须解决的问题。生物质垃圾均质预处理技术应用于垃圾厌氧消化处理工艺,能够改善有机物的物化性质,提高微生物对难降解有机物的降解,优化垃圾的厌氧消化过程,从而达到综合利用,变废为宝,较好地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目的。
生物质垃圾均质预处理工艺流程如下:
(1)生活垃圾运输至大型垃圾转运站,在指定位置将垃圾倒入垃圾接收斗,垃圾接收斗下部连接有平板给料装置,通过平板给料装置将垃圾输送至预分选设备,进行粗分选。
(2)分离后的中段垃圾继续由平板给料机输送至破碎机进行初步破碎,然后通过螺旋进料机进入生物质分离装置。
(3)分离出的浆液以有机质为主,从分离机底部通过管道输送到贮存罐暂时储存,之后通过软连接将分离出的有机质输入罐车内运至厌氧消化处理系统。塑料袋、纸张、竹木以及属、石块、玻璃类等由输送装置输送到无机垃圾储存罐,再由垃圾车外运,进行回收利用或填埋。
(三)机械生物预处理技术的应用
机械生物预处理技术是现代生物技术在垃圾处理方面应用的典范。该技术的应用过程中,垃圾中的金属和玻璃等材料可以循环利用,高热质的物质如塑料等被用于焚烧来发电和供暖。所以,该技术在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中可以起到很大的作用。实践研究证明,混合垃圾经机械生物处理后,95%的可降解 TOC(总有机碳)和 86%的非纤维碳水化合物得到转换,垃圾重量、体积和含水率都会减小,热值增大,有利于后续处理并能减轻对环境的影响。生活垃圾处理中应用生物预处理工艺将有助于提高焚烧效率,延长填埋场使用年限,降低渗滤液处理的难度,其综合经济指标优于没有采用预处理的传统垃圾处理方案。
五、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建议
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最根本的处理方法应该是从源头治理,实现垃圾的减量化,这就需要各城市根据相应政策与法律,加强公众意识,力争每个人参与及支持,尽量地防止产生废弃物与降低城市生活垃圾的产生量,垃圾的分类与回收利用要做好;此外,建议实施有助于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市场化的分类标准,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体系,行政管理机制进行优化,加强监督管理制度,强化环境法制教育,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推向产业化,加大发展城市垃圾资源化技术,从而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结束语
由于传统的垃圾处理方法存在一定的缺陷,并且对环境也会造成很大的污染,因此,将预处理技术和设备与焚烧、填埋或生物处理工艺相结合,成为目前我国处理生活垃圾较为理想的处理途径。从而达到更好的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效果,提高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刘婷,徐丽丽,谢文刚,李元元,李北涛,陈朱蕾.城市生活垃圾生物预处理技术及应用[J].中国城市环境卫生,2008(1).
关键词 工业废弃物处置 垃圾非法倾倒
中图分类号:X799.3 文献标识码:A
中山是全国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宜居城市,但在一些城乡结合部、跨境路段和工业相对发达的农村,偷倒垃圾的现象却屡禁不止。偷倒垃圾不仅使一个区域臭气熏天,市容市貌遭到破坏,更重要的是,偷倒垃圾行为若得不到有效遏制,偷倒的垃圾得不到及时清理,形成陈年垃圾,则会长期污染我们生存的土壤及地下水,最终有害物质通过生态链进入到我们的身体。目前,在中山偷倒的垃圾以一般工业垃圾和建筑垃圾居多。
1中山市工业垃圾和建筑垃圾的现状
目前中山的建筑垃圾处于“一边当宝一边困扰’的状态。当宝的建筑垃圾主要是夹杂了可回收利用的钢筋、木板、管线等材料以及可用建筑回填的砂石、瓷砖、环保砖、水泥废渣等。由于中山地势不平,开发项目前一般需要平整土地,此时建筑垃圾就是很好的填埋材料,因此中山的建筑渣土行情紧俏,闲置堆放的情况少见。而另一方面中心城区每天都有5至8吨建筑垃圾混进生活垃圾中,这主要是来自于居民和商家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此外,对于一些无处消纳的建筑垃圾,不少施工单位为了节省处理成本,随意选择倾倒场所,影响市容。
2中山市工业垃圾和建筑垃圾处置存在的问题
2.1缺乏明确指引和监管
被非法倾倒在路边的工业垃圾大多为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即污染指数较低的工业垃圾,比如灯饰垃圾、布碎垃圾、油漆桶等。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固体废物的监管执法涉及多个部门,包括公安、住建、环保、城管等,住建部门是生活垃圾处理的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生活垃圾的清运和处理处置,环保部门重点监管有毒有害的工业危险废物和毒害性较小的严控废物,但对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建筑垃圾的监管和处理上未能给予足够重视。所以,由于一般工业垃圾的处理缺乏指导性意见,企业对于如何处理这类垃圾感到困惑。有的企业就把这些一般工业垃圾和生活垃圾混在一起处理了。
2.2缺乏堆放和回收的场所
非法倾倒垃圾现象的形成与建筑垃圾和一般工业垃圾处理通道不畅有一定的关系。目前中山主要建设的是生活垃圾焚烧场,还没有建设专门收集和焚烧工业垃圾和建筑垃圾的场地。即使企业有意愿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和一般工业废料进行合规处理,亦由于缺乏统一的堆放和回收场所,以及无法获取处理一般工业垃圾的有效信息而感到不知所措。
2.3监管不到位
按照相关法规,非法倾倒垃圾的监管涉及多个部门,包括各村(社区)、公安、环保、交通、城管、住建等。但就垃圾偷倒问题,各部门的职责不清,存在相互推诿的现象。例如一般工业垃圾,由于没有部门监管,大部分偷倒在路边,少部分被企业与生活垃圾混在一起,送到了焚烧填埋场。
3整治垃圾偷倒问题的建议
3.1制定相关垃圾的处置指引
由于目前对于建筑垃圾或一般工业垃圾的处置没有硬性规定和缺乏处置指引,е抡饬嚼嗬圾的监管处于空白状态。为加强建筑垃圾和一般工业垃圾的监管及阻止日益严重的偷倒问题,建议制定中山市工业垃圾及建筑垃圾管理细则,明确这两类垃圾的处置方式。
3.2加大违法成本
现有法律法规对偷倒垃圾行为人的处罚力度相当有限。2016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规定,随意倾倒、抛撒、焚烧或者堆放垃圾的,对单位处以最高罚款5万元。以上条例对于偷倒建筑和工业垃圾的处罚措施和处罚力度有限,对偷倒行为最高处以5万元罚款的额度较轻,有时倾倒一车垃圾的利润远超过5万元,起不到震慑作用。因此建议应完善偷倒垃圾的法律处罚依据,对罚则进行更明确的细化、多样化和严厉化,提升处罚措施,提高罚款额度,将偷倒行为纳入企业和个人诚信体系;加大执法力度,一旦发现偷倒行为,及时执法处罚。
3.3加强视频监控和监督举报
建议政府更加重视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在一些垃圾偷倒黑点加装监控设施,并搭建一个环卫、城管、交警等职能部门信息互通的平台。通过各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随时处置偷倒事件。发生偷倒事件后,城管负责处罚,涉嫌违法的,交由公安处置。另设置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加大群众对偷倒行为的监督举报。
3.4引进新一代垃圾处理技术
政府职能部门应想办法提高城市垃圾的处理能力,让产出与消化成正比才是治本之策。
建设垃圾处理场存在很多难题,市民反对建设是其中主要原因之一。垃圾填埋场和焚烧场在人民印象中一直是臭气熏天,而且垃圾焚烧会产生致癌的二f英,这是市民反对建设垃圾处理场的源头。为解决此问题,建议政府引进新一代的垃圾处理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