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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建筑;安全生产;监管;考核;合理建议
前言
近年来,有关部门逐渐意识到建筑安全的问题(安全生产、安全监管等),并开始采取一些有效措施,也取得的一定的成绩。但,分析总体形式,可以发现安全问题依旧严峻。如:安全生产问题严重,不重视安全监管,以及考核制度不完善等。以上问题就是安全事故频发的原因,威胁着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也影响了施工进程与质量,不利于建筑业的长足发展。因此,以下笔者就对建筑安全生产监管及考核中的问题进行一些分析,并提出一些合理的建议。
1我国建筑安全事故多发的原因
调查我国建筑安全事故多发的原因,可以发现是复杂多样的。以下笔者从中抽取常见的三种原因进行分析。
1.1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淡薄
分析当前我国建筑业的施工人员,可以发现其中大部分施工人员学历不高,文化水平有限,且基本没有接受过科学的安全教育与培训。通常是以“老师傅带徒弟”的形式入行。“师傅”将自己多年的工作经验传授给“徒弟”,使其在实际的工作中一边学习,一边摸索,以掌握工作的技能。在这样的工作环境中,“师傅”自身缺乏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故而“徒弟”的安全意识也不高。大部分施工人员将更多将重心放在“通过工作获取利益”上,忽视了安全操作生产规程。因此导致建筑施工安全事故频发。
1.2施工工期制定不合理
目前,我国一些法律,法规(如:《合同法》)仅仅提出了超过工期应如何处罚,并未提出如何制定合理的工期。导致我国一些参建方为保证自身利益,与建筑单位制定了不合理的工期。为在规定内完成建筑任务,很多建筑单位会盲目缩短建筑工期。施工工期的不合理就会导致一系列不稳定、不安全因素的产生,如:单位要求施工人员加班加点赶工,进而导致施工设备出现磨损、施工环境恶化。以上情况使施工人员处于一个不安全的施工环境,故而容易出现安全事故。
1.3施工现场存在交叉作业
另外,也是事故高发的原因就在于,建筑施工现场存在交叉作业。具体如下:建筑施工是露天的施工场所,所包含的施工项目众多,施工人员众多且工种繁杂。为保证建筑施工的进度,一般情况下,施工现场临时设备较多,人员流动性大,且施工环境比较复杂。在这样的环境下,施工现场存在一些高强度的施工作业交叉进行,不但增加了施工指挥、调配的难度,同时隐藏了很多安全隐患(如:高空坠物、设备撞击等)。这也正是由于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系统不足,安全监管不够,力度不严造成的。
2建筑安全生产监管中存在问题
2.1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
当前我国现有的建筑安生生产监管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其具体表现在以下三点:①在监督检查发现隐患时,有关部门通常是要求建筑单位整改方案或是进行罚款(大部分违法成本较低,罚款不高),无法有效引起单位重视。由此可见,相关法律法规的标准不严厉,且震慑力不足。②处罚条款不明确。建筑单位在施工中违反安全生产标准时,无法根据标准执行罚款。③责任不明,无法确定责任。安全事故发生后,通常工程建设各个参与方互相串谋,包庇,导致事故安全责任不明。
2.2执法不严,监管不力
“执法不严,监管不力”同样是安全生产监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其具体表现在:目前我国监管部门在对建筑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时,大多是采用“评分制”的标准。且没有制定评分后的具体措施,导致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隐患与安全责任重视不足。这一情况下,及时相关部门限令整改,起到的效果也依旧不高。
2.3管理人员专业度不够
建筑安全监管机构人员专业度不够,也是安全生产监管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目前,我国建筑安全监管机构人员严重不足,且在职人员专业素养存在明显差距。很多监管人员在日常工作中,缺乏有效信息的交换(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统计信息),且信息整合、汇总意识不强。正是管理人员的专业度不够,导致监管联动机制不畅通,进而导致监管职能履行效率不够。
3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的对策
3.1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
为改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中的问题,首先,相关部门应积极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的法律、法规,使监管工作可以“有法可依”,并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执行,以保证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如:有关立法部门在立法的过程中,应根据当前社会的发展与当前建筑发展的现状与前景考虑,去除或修改一些与时代不符、落后、陈旧、实际执行困难的规则、条款。增加一些符合时展,可执行度高的标准,以提高法律、法规的标准性、规范性,使其符合且适应市场经济的管理与发展。
3.2确定事故责任制,加大执法力度
为改善“执法不严,监管不力”这一问题。在当前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中,有关部门应积极确定建筑安全的事故责任制,并积极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建筑施工的安全事故责任认定。具体可以:有关监管部门应建立并积极完善事故调查制度与程序,要求建筑单位权责明晰,信息透明,以方便监管工作的落实。针对一些安全事故各方的责任与义务,制度中应细化处罚条款。具体条款的制定,部门可以参考国内外一些发达国家或地区的法规、政策,然后结合自身情况进行参考,制定出符合自身发展的政策,并积极加大执法力度。
3.3提高队伍建设,强化工期控制与监察
为从根本上降低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施工单位应积极提高自身队伍建设;而监管部门应积极强化工期控制提高监察效率。在提高队伍建设中施工单位可以:重视对单位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帮助其树立安全意识,提高其自我保护意识。可聘请相关专家对施工人员进行科学培训,并进行考核,以提高施工人员安全意识与观念。在强化工期控制与监察,监管部门应加强监管人员素质建设,提高人员监管能力,丰富人员监管技术手段(如:借助网络技术实施现场监控),以提升监管效能。
4建筑企业考核中的问题及对策
4.1建筑企业考核中的问题
存在问题如下:①考核概念不明确。如:部分建筑单位没有意识到考核是对一个员工的评估,没有考虑到通过考核可以和员工进行全面的沟通,更没有意识到通过考核可以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②考核方法不科学,影响考核结果。如:部分建筑单位将考核作为选拔干部的一种途径,而员工则将考核作为升职、加薪的一种方式。这样有目的的考核范围不够全面,内容比较单一,往往无法发掘员工的潜能,提高员工安全观念。③考核内容与实际的工作脱节。如:负责考核的管理人员没有下基层观察与分析,那他制定出的考核方案无法满足员工的安全需求。
4.2改善建筑企业考核中问题的对策
企业可以:①制定考核人员应对岗位进行科学、全面的分析。关注各部门的协同贡献,了解岗位特点与要求,注意各岗位间的绩效平衡。②在考核前,应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宣传与培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相关的安全管理与施工培训,以提升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与观念。
5总结
总而言之,尽管当前我国建筑业发展迅速,也推动了我国经济的发展。但从建筑安全生产监管及考核的角度分析,其中仍存在很多需要解决、改善的问题,这些问题威胁着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也影响了建筑施工进度与质量。因此,在建筑施工过程中,有关部门应积极加强对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监管的力度,鼓励其改革自身的考核制度,以提升建筑施工的安全性,以促进建筑业的健康、稳定、安全、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李钢强.评价建筑安全教育培训与考核机制的理论初探[J].建筑安全,2015,02:70~72.
[2]马剑忠,陈新,刘薇,张世园,乔登,何阳.关于建筑业安全生产监管及考核的建议[J].建筑,2015,17:34~37.
(一)切实加强对电网建设与电网安全工作的领导。成立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电网建设和电网安全工作领导组,领导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电建办”)设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建立领导组工作例会制度,负责协调和推进电网规划、项目前期和输变配电建设等工作任务。
(二)建立信息沟通和协调机制。市电建办负责做好主配网电力规划与城市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区域控制性详规的衔接工作,合理规划布局变电站站址和线路走廊路径。各县、市、区政府和市开发区应定期向市供电部门提供招商引资项目、用电量较大的项目落点布局情况,市供电部门依据项目布局情况制定电网规划和项目供电方案,对上做好电网建设项目申报,并向市经济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通报电网投资计划。
二、扎实做好电网规划和项目前期工作
(一)加强电网规划与城乡发展规划的衔接
1.坚持把电网发展规划纳入城乡发展规划。依据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的需要,超前谋划电网建设布局。市供电部门要加强与城乡规划部门的联系,组织编制电网近期和中长期专项规划,并做好滚动修订工作,报市规划委员会批准后实施。各地现有规划应充分考虑中长期电网规划、电网建设选址用地及线路走廊,及时对原规划进行动态调整。
2.严格电网规划管理。各地要依法保护规划确定的变电站站址用地和输配电线路走廊,原则上不得擅自占用或变动。各类区域(含园区)控制性详规对中远期规划的变电站站址用地应落实到具体坐标,并根据出线情况在道路旁留足架空线和电缆通道。新建道路电力管道应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城市核心区域和各级开发区在规划设计时应适当超前预留变电站站址用地和输配电架空(电缆)进出线专用走廊(走廊下方应为空地或低矮绿化地),保证后续用电负荷增长需求。
3.加强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的建设管理。市城乡规划、住房与城乡建设、财政和供电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认真落实《市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市城乡规划部门要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窗口,受理新建住宅小区供电规划审批。
(二)加快电网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
1.各级规划或建设部门对变电站站址、线路路径批复前应核对规划,一经批复后,不得随意变更所批复的站址、路径。在城市规划区道路上新建线路,应根据不同电压等级采用同杆双回或同杆四回,杆塔采用钢管塔或水泥杆。线路确需电缆入地的,其所涉及的配套费用应在批复前由所在县市区政府落实;涉及线路迁改,在批复前需由所在地政府落实配套补偿费用;重大问题报市电网建设和电网安全工作领导组研究,市电建办协调督办。
2.对在地质灾害易发区以外的站址,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供电部门每年10月份前上报次年电网基建项目,国土资源部门负责落实项目用地指标;对未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变电站建设项目,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做好总体规划的调整工作。
3.在电网建设前期和项目实施中,各级规划、国土资源、住房与城乡建设、水务、文物、林业、军分区、人防、交通、通信(含电信、移动、联通等)、气象等部门和单位应依法受理,并及时办理相关前期工作审批手续,书面回复项目可研及初设阶段征求意见函,并及时提供项目可研、初设阶段需要的有关资料、数据和工程预算等,尽量缩短项目审批时间。
三、优化电网工程建设环境
(一)各级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及其拆迁管理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做好变电站站址的征地拆迁,搞好征迁对象的传安置工作,供电部门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承担拆迁补偿费用,保证电网建设顺利进行。
(二)新建电力架空线路路径要尽量避免跨越房屋。确需跨越房屋的,供电部门要按照电力行业国家标准保证安全距离;无法满足安全距离的,由属地政府或开发区依法予以拆除,供电部门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承担拆迁补偿费用。
(三)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规划范围内变电站站址征地和线路走廊拆迁的管理。对违规违章建房、突击植树等行为,属地政府要依法予以无偿清除。
(四)在新建、扩建或改建道路、桥梁、涵洞等工程时,由供电部门提出需求,规划部门审核合理性并同步规划,建设单位会同供电部门同步按规划落实线路走廊或建设电缆排管。
四、落实电网建设优惠政策
(一)电网建设是关系地方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公用基础设施工程,随电费征收的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主要作为电力建设的配套资金使用,具体安排到重点项目,由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二)电网建设作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享受基础设施建设的优惠政策。变电站、输变电工程等电网建设项目免收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下限执行。
(三)电力工程项目建设中需对疑似文物点、遗迹遗存进行勘探、调查或发掘的,文物部门应免收地下文物勘探费。
(四)因电力施工对城市道路挖掘造成损坏的,由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组织修复,供电部门按施工定额支付修复费用。
(五)因电力项目需要占用城市绿化地带进行施工的,免收由此发生的相关行政事业性费用。对绿化地带造成损坏的,由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组织修复,供电部门按施工定额支付修复费用。
(六)电力线路走廊(包括塔基、电杆、拉线)建设,只对塔基按立柱出土向外放0.5米计算面积作一次性经济补偿,其它不予征地补偿。
(七)电力线路采取高跨方式跨越厂房(宅基地)时,按线路投影面积计算,即按不高于房屋拆迁标准的10%进行补偿。
(八)因电力线路施工造成村级道路损坏的,由供电部门负责按原标准进行修复。
(九)因电力线路施工占用临时便道的补偿,其青苗补偿标准按政府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十)因电力线路施工需要砍伐树木的,按非林地零星树木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属地政府负责做好林木砍伐的协调工作。
五、保障电网安全运行
(一)加强目标考核管理。坚持将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纳入地方政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围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各级政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考评依据之一。
(二)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各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大电力设施保护力度,对变电站周边和输配电线路走廊下(电力设施保护区域内)的树木、违章建筑、违章施工及其它危及电网安全的隐患,要依法进行整治。林业、供电部门要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置换树种活动,减少“线树”隐患,实现“线树和谐”。对危及电力设施安全运行的施工行为,由供电部门向施工作业单位送达安全告知书,未办理电力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作业许可证的,应立即停工,并办理相关行政许可审批手续;对已办理行政许可审批手续的,由供电部门应与施工单位签订《电力设施保护安全协议》,明确双方职责和施工安全措施,施工单位违约时供电部门可中止施工供电,对所造成的电力设施损坏由施工单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三)加强供电安全管理。市经济与信息化委要负责制定电力用户安全用电的公共标准,适当提高电网公共安全接口设备的标准,确保电网供电安全可靠。供电部门要加强对各发、供、用电单位的用电安全检查,特别是高危企业和重点单位的安全用电隐患治理,防范各类用电安全事故;对存在的问题,由市经济与信息化、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负责督促整改,保证电网整体安全。
(四)加强公共场所安全用电。全市公共场所及重要位置的用电设施、供电方式必须满足规范要求,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新用户,供电部门不予供电。市经济与信息化、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要加强监管,对不满足供电安全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
(五)加强电力行政执法。各级公安和电力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大对电力输变配电线路、设备以及电能的保护力度,依法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以及盗窃电能等犯罪活动。
关键词:农村饮水安全;建议;管理
中图分类号:TU991.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2011年。重庆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深刻分析水利发展形势,准确把握水利发展机遇,明确分解水利发展任务,攻坚克难,开拓创新,水利事业发展迈上了新的台阶。结合重庆农村饮水安全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的建议
1.建立责权明晰的工程管理体制参照水利部《关于加强村镇供水工程管理的意见》,水行政主管部门是农村居民饮水安全工程的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研究、制定农村人饮安全工程管理的政策、法规和制度,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运行和管理情况实施指导和监督。
以国家和集体投资为主新建的乡(镇)集中供水工程和跨村工程产权归国家、集体所有。供水工程涉及用水协调、水处理技术相对比较复杂、供水保证率相对高、工程影响相对重要的问题。宜采用专业管理机构和用水户协会有机结合的管理体制,充分发挥水利部门的专业技术优势。保证工程长期稳定运行。
2.大力推广用水户全过程参与管理机制
农村供水应定义为“准公益性事业”。应通过明晰农村饮水工程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落实工程建设和管护责任。坚持“责、权、利”相统一。应依据水利部颁布的《农村人畜饮水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和《关于加强村镇供水工程管理的意见》制定健全的工程运行、维护、水费计收等管护规章制度。在农村饮水工程建后管理中应重视运用市场机制,遵循经济规律,建立灵活有效的农村饮水工程运行机制。但由于农村供水的“准公益性事业”性质,不宜完全推向社会。因此对于承包、租赁、拍卖等经营方式必须慎重。
国家投资的农村集中供水工程要大力推广用水户参与管理。包括公选管理机构负责人和管水员,实行民主监督和财务公开。由于缺乏操作性强的具体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条文规定,以及对基层参与程序与实际操作的理解随意性很大,成为推进用水户参与管理过程中重要的制约因素。建议加强有关配套政策及相应的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工作,加快和推进用水户参与管理改革。
3.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
饮水安全工程的水价应在政府主导下,按全部成本加微利定价,人饮工程中各级政府的财政投入应提取折旧,专款储存,以备工程老化后重新投资,减轻政府负担;对于农村特困户、孤寡老人等。应造册登记,相关部门拨专款,每月给予最基本的清洁卫生水定额补助。这样既保证工程的良性运行、可持续发展,又体现政府对农村特殊困难群众的关怀和保护。有利于和谐社会建设。农村饮水工程提供的是一种特殊商品。面对的是一个特殊的消费市场,一个特殊的消费群体,追求的主要是社会效益但又要使工程走向良性循环的轨道,合理的水费计收制度是工程良性运行的保证。对于工程的运行,不管采用何种管理方式,不管采用何种方式收取水费。要保证水的可持续利用。最终必须落实到工程建后费用的积累上来,只有落实了工程折旧费、工程管理费和工程的维修费用。才能真正使工程持久运行。
二、对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保障措施的建议
1.建立稳定可靠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投入体系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面广量大、工程规模小。是农村基础设施“六小工程”建设内容之一。有很强的公益性,其服务对象是广大农民群众,因此,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资金筹措需要中央政府大力扶持(特别是对中西部地区),地方各级政府配套和受益群众自筹。所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资金筹措需多层次、多渠道投入,包括受益群众的投工投劳。建议通过以下渠道筹措资金:采取地方财政挤一点、社会各界筹一点、群众集一点的办法筹集资金;将老建扶贫、以工代赈、防病改水等涉农资金整合用于农饮工程资金配套;在政策允许和农民可以承受的范围内,动员受益农户筹资投劳;动员、激励集体组织和个人投资入股参与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即采取政府支持、政策鼓励、社会引资、群众筹措和投工投劳等多种方式扩大资金来源。
2.积极推广“三位一体”模式。强化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后管理
在农村饮水工程的建后管理中,要积极推进“三位一体”模式,即将饮水工程、环境卫生、健康教育三项工作结合起来。要加强环境卫生和健康教育,改变只重视供水和相对忽视环境卫生的不协调局面。要积极引导和推进以农户为基础的节水措施和技术的使用,包括利用水费调节机制节约用水,推广节水技术,引导和支持合理的再生水循环利用和建立分质供水系统等。农村地区普遍缺乏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污水任意排放,没有采取必要的节水措施,存在用水浪费严重现象,即只供水,不节水,只排水,不治污。如不改变现有的用水观念和模式,大规模的供水意味着相应水环境污染和浪费,严重影响水资源、环境的可持续性。因此,农村应建立新的安全用水和环境卫生观念。即采取“供水一排水一治污”的综合管理模式,要开展相关研究,并在工程规划阶段就综合考虑。
3加强农村饮水工程的水源地保护
合理划定水源保护范围,禁止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开展任何污染水源的活动,完善落实保护措施,严格执行保护区周边地区的排污许可和总量控制制度,保护好现有的地表、地下水源,使水质不再遭受污染破坏。特别要加强对水源地周边设置排污口的管理。限制和禁止有害化肥的使用,杜绝垃圾和有害物品的堆放,防止供水水源受到污染。凡因采矿、建厂及其他人为因素引起水源变化、水质污染或工程损坏。造成群众饮水困难的,要按照“谁损坏,谁负责,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限期由责任方解决问题,恢复供水。要建立健全水质监测体系。各县(市、区)成立水质监测中心,以规模较大的集中供水站为依托。分区域设立监测点。集中式供水工程中的清水池。应定期清洗,并经消毒后方可供水。供水设施要有相应的配套建筑物,水源井要密封。防止水源污染或人为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饮水安全。
4.建设完善的农村饮水安全社会化服务体系
以各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为主体,组建农村饮水工程维修组,配备必要的专业维修人员和设备,定期巡回服务和随时上门服务,为农村饮水工程提供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在信息服务方面,及时总结推广农村饮水工程管理经验,提供最新的科学技术信息服务:在水质检测方面,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县(市)卫生防疫部门建立水质检测体系,健全水质检测制度,组织乡镇农村饮水工程管理部门对各供水工程进行定期检查,定期进行水质取样分析,以保证各工程的安全供水;在管理人员方面,对农村供水工程管理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实行持证上岗,提高管理人员的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在工程维护方面,组建专业维修队伍。配备维修设备及交通工具,对农村人饮项目出现的问题,提供及时的专业化服务。
参考文献:
[1]总书记、总理、回良玉副总理关于农村饮水解困的重要批示和论述[J].中国水利,2004(21).
[2]李远华.基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需求的农村水利发展重点分析[J].中国水利.2004(22).
【关键词】电力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
引言
近年来,我国社会发展日渐加快,电力工程施工质量问题也被重视起来,这影响到电力工程能否稳定运行,并且也促进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但我国目前电力工程施工管理还不是很完善,还有一些没有结局的问题,所以,综合目前工程施工管理情况,使用科学、合理的管理措施,对施工管理工作进行改革,这是我国电力企业目前面临的一大问题,我们应对其高度重视。
1电力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案例的基本概况
某电力工程项目为中型变电站工程,此工程属于当地的首个全室内变电站,具有土建工程楼层高、结构复杂的特点。工程的作业面比较广,需要较大的施工量,是施工单位以往所没有遇到过的,不管是质量方面、工期方面还是安全方面都是非常大的挑战。考虑到此工程安全管理难度比较大,所以在正式施工前通过项目经理对本项目施工管理进行了规划设计,特别是对于安全管理工作设置了专门的人员进行管理,成立了安全风险管理小组(包括专门的技术人员、专职的安全人员),策划组织安全风险识别、分析评价以及重大安全风险专项应对工作等等。虽然进行了充分的准备和安全情况分析,但是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存在安全管理方面的问题,需要对其进行分析研究。
2电力工程施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电力工程施工管理团队建设不力
以我国现代电力工程施工管理团队来说,很多都不能认识到管理工作的正确含义,被传统管理思维框架严重影响,不仅是管理方法,也包括管理手段,都不能满足现代工程管理的要求。并且,合同管理意识相对薄弱、经济效益观念也比较浅薄,这直接关系到施工管理工作的效果,容易给工程施工带来了一定的质量问题,导致电力工程施工不能达到预想的效果。
2.2电力工程施工管理工作中缺乏有效沟通
众所周知,在电力工程中,涉及到的职员比较多,所以我们要把这些专业以及人员的沟通、协调工作做好,进行更好的开展电力工程施工。但是,现代电力工程施工管理的实际情况还不是很理想,业务部门、技术部门、财务部门以及运行部门,分割单独管理的现象比较严重,各个部门之间没有进行相应的协调管理,出现了“多头管理”的情况。这种情况的出现,容易导致资金流动性差、材料供应不畅,施工进度慢等现象,使电力工程施工整体目标和任务很难达成。
2.3电力工程施工管理中流程不合理
为了提高管理效果,我们就要确保施工管理流程的合理性,但我国现代电力工程施工管理的整个流程还有一定的不足,有时较为混乱,不具有合理性,大部分流程存在一些不切合实际的问题,这就容易在具体施工过程中,出现违规操作的现象,使整个工程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直接关系到电力工程建设质量。
2.4安全施工管理不完善
安全施工是输电线路能够能否正常运营的先决条件,更是输电线路施工管理的重点项目。不过在输电线路的施工过程中,往往会出现一些安全问题,出现人员伤亡以及经济损失。主要是因为安全防护意识不强,在施工管理中没有对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导致相关工作人员没有安全理念,在施工中没有使用合理的安全措施。并且在有些电力工程中,没有相应的安全施工防护措施,一些施工单位只考虑经济收益,安保措施并不落实,导致施工人员不具有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发生安全事故。
2.5忽视施工现场管理
输电线路中现场施工管理一般是指,对施工进度,施工材料以及施工人员的管理工作,保证顺利合理施工。有些时候施工管理不是很全面,一部分输电线路施工中容易发生施工工艺问题以及施工材料问题,导致施工质量不不达标。在施工中也进行一些不合理的操作,因为一时的管理不善,某些职员偷工减料,直接导致输电线路无法使用。严重影响了整体施工质量。
3优化电力工程施工管理的措施
3.1做好工程图纸会审工作
图纸是工程施工中的根本依据,不过电力工程施工工艺较为复杂,所以,图纸设计工作也比较繁琐,导致图纸会审工作就尤为重要。所以在施工之前,组织参与施工的各个部门要对图纸内容进行审查,对图纸进一步完善。只有这样,不仅可以防止施工过程发生图纸变更的现象,并且也可以加快施工进度,同时也能保证工程质量。
3.2做好电力工程招投标工作
工程的初始工作就是招投标工作,选取施工单位施工尤为重要。①着重考虑相关单位的施工资质;②观察其在类似工程中的具体表现、信誉、经济效益等。在实际招标的时候,要保证招标文件内容的合理性,在制定内容过程中,主要是对施工内容、资金结算方式以及安全问题等进行明确规定,并且也涉及工程进度、质量要求等相关内容。除此之外,还要对参与施工的各个部门开展现场答疑,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招标文件内容更加全面、更加合理,使其在工程建设中发挥出参考作用。
3.3对施工过程进行严格的质量监管
施工过程中的科学合理性直接影响着工程的整体质量,所以,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和监管就非常重要。管理部门要充分了解工程施工实际情况,对每个环节的施工进行监督、管理,保证施工的规范、合理性。并且,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和技术体系,大力开展施工监督管理工作,进而为提高工程质量打下坚实的基础。
3.4认真总结工程施工管理的经验
在电力工程项目建设的时候,可能护设计到一部分与施工管理相关的资料,主要是施工合同、工程图纸,施工设计、招投标资料、会议记录、发现的问题处理记录以及验收报告等。工程施工管理人员要把这些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并从中总结工程施工中遇到的问题,吸取经验和改正不足,进而为日后管理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3.5重视安全管理
输电线路作为整个电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尤为重要,这不仅仅涉及到施工人员的安全问题,也涉及到输电线路的安全供电。一方面需要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在施工前需要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对一些缺乏施工经验的人员可以由一些经验丰富的员工指导施工,确保施工的安全性。另一方面完善安全管理措施,输电线路施工需要严格按照施工标准进行,同时还需要注重材料的管理,确保施工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3.6注重输电线路的现场施工管理
电网建设施工过程中,尤为重要的就是输电线路施工现场管理,在施工过程中,一定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保证施工能够顺利进行。首先要对质量管理工作进行加强,在对输电线路管理的时候,要重点管理好混凝土施工和架线工程施工,混凝土施工的时候,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按照标准比例施工,架线施工必须选取最适宜的材料,最合理的技术施工点,保证施工顺利进行。并且做出相应的施工计划,保证施工进度。在输电线路施工前,设计出完善的施工计划,把各项施工任务进行规划,并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输电线路的施工中可能受到的影响较多,主要是天气,地势以及施工技术等,在实际施工的时候,要对施工进度定期进行考察,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修改工作计划,改变工作方式,尽量避免出现工程延期的现象。
3.7强化技术培训力度
对施工人员的专业水平进行培训,对电力工程项目施工单位来说,在单位内部选取技术高超、具有责任心和事业心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协助培训。同时,也可以加强其自身的专业素养,可以组织他们进行专业指导,也选取一部门人员到其他单位参观学习交流。这批培训员要把他们参观学习到的先进知识,通过培训的方式分享给单位其他职员,发挥带头作用。在单位内部,培养一种互相学习,互相帮助的良好学习氛围,提高施工人员的整体综合素质,避免安全事故发生。与此同时,在具体施工中,也可以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进行演习、演练,能够使员工更好的掌握事故应对方法和处理措施,确保施工人员本身,同时也保证了工程质量。
3.8严格执行安全责任制
在实际施工中,队每个环节的责任进行仔细划分,将责任落实到每个部门,甚至每个人身上。这样才能使管理责任更加到位,进行安全施工的重点就是明确自身的责任。在电力施工型企业中,一定要严格遵守国家相应的规章制度、法律法规等。并且,由于国家颁布的政策法规是以国家整体全局去考虑的,然而每个区域都有所不同。所以,施工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结合企业本身的特点,制定出适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所有部门和管理人员都需要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使安全施工的义务和责任更加明确,也更加规范化,把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人员。这样能够保证施工企业所有人员具有工作积极性,确保施工安全。
4结束语
我国社会经济飞速发展,人们的日常生产生活也日益丰富,对于电力的需求也就越来越多。所以就要大力建设更多的电力项目。这就使电力施工安全管理工作难度加大,在现场实际施工的时候,一定不要忽视一些细节问题,贯彻落实安全管理方案。并且电力施工人员要在施工中总结经验,弥补自身不足,进一步提高施工人员的管理能力以及专业素质,保证电力工程项目施工的更好更快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张明月.电力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J].现代企业文化,2013(9):92~93.
[2]王志强,马骏,王晔.浅谈加强电力工程项目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0(6):29.
一、我国建筑工程施工中安全管理现状
随着我国《建筑法》于1998年颁布实施,国家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走上了法制轨道,相继确立了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的标准体系,基本形成建筑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并初步实现了安全工作信息化管理和对施工现场实施安全管理体系评价。虽然有这样一部专业的法律在规范施工,但由于多方面原因,当前在建筑安全管理工作中仍存在着以下不足:
1、经常性安全意识淡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筑企业中的部分领导不能妥善处理速度、效益、稳定的关系,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重视不够,不能持之以恒地抓好日常的安全生产工作,平时过分强调生产进度指标,而漠视工人合法的劳动保障权益。往往是事故发生后才突击抓安全,日常的安全管理流于形式。加上部分工人自身素质不高、维权意识不强,存在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从而也会淡化安全意识,违章指挥与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而造成安全事故。
2、安全管理基础薄弱。具体表现有:一是建筑安全技术研究工作基础比较薄弱,无法很好地解决在建筑工程施工中遇到的有关安全生产的关键性技术问题;二是我国安全防护技术、用具和机械设备与国际水平相比还相对落后,标准化、定型化和工业化程度较低;三是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施工队伍整体素质普遍偏低,缺少足够的职业技能型劳动者,无法有效地对施工队进行规范管理。
3、建筑安全法律法规体系不够完善。我国虽然颁布了《建筑法》、《劳动法》等一些有关建筑业的安全施工、劳动保护、文明施工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但与之配套的规章、规范性文件不完备,而且现行的建筑安全管理规定对规范建筑市场主体的各种安全行为与责任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较为抽象,操作性不强,存在着重复和交叉管理的问题。另外,现行的建筑安全生产技术标准规范不够健全、完善,还有相当多的技术标准尚未制定。这都造成了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无法得到充分保障。
4、建筑安全生产监管机制还不健全。我国对建筑安全生产进行有效监督管理的机制尚未形成,监管监察队伍建设仍需加强。例如,目前一些地区和城市仍没有设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建筑安全监督执法人员,现有的一些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人员职能定位不明确等,致使建筑安全技术的法规和标准在一些建筑企业无法真正贯彻执行。同时,安全监督方式和管理手段也无法适应日益增大的建设市场规模,难以有深度地开展建筑安全监督工作。
二、建筑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
1、作业过程复杂等施工特点决定了建筑项目安全管理难度较大。建筑施工过程由多项施工工序和复杂的作业过程所构成。在施工过程中,需要将不同功能的施工机械、多样的建筑材料、大量多工种的作业人员和各种各样复杂的施工工序有机结合起来,统筹进行生产组织,而且工作人员的作业面和工作平台在地下、地表及高空不断改变,劳动强度较大,安全管理环节多。复杂的作业结构和作业过程是导致建筑业事故频发的原因之一。
2、工程项目的生产是动态化过程,施工环境处于不断变化当中。在整个建筑施工生产过程当中,涉及的要素较多:施工环境、施工人员素质、工程进度、地质条件、天气状况、交通情况以及施工场地周边大环境、治安状况等各方面因素对建筑安全生产都有较大影响,各种不同因素相互干扰构成了一个复杂的施工环境。安全管理需要对项目生产中的一切人、材、物、环境等进行动态管理与控制,复杂的、不断变化的施工环境要求对安全管理措施作出相应的调整和安排,稍有疏忽项目安全管理便可能出现漏洞,这也是导致建筑安全事故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
3、项目分包运作模式造成建筑市场秩序混乱,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难以落实。目前,建筑市场层层分包,以包代管现象严重,业务主体对建筑安全管理缺乏足够重视。总包单位只关心具体的对外分包业务,工程分包出去后,认为安全生产与己无关,忽视对安全生产的监督;分包单位承揽到业务后,只关心业务的经济效益,不愿对安全生产过多投入,缺少应有的防护措施和装备,大多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施工人员缺乏约束力,违章作业现象时有发生。
三、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与组织工作对策建议
1、立足源头,强化安全防范意识。为普及安全第一、注重预防的安全管理理念,可以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和安全生产正、反两方面案例研讨,总结经验教训,促使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各级领导和全体管理人员,树立高度的风险意识和危机意识,变被动抓安全生产为自觉主动地抓安全生产。尤其是要引导基层领导和项目负责人形成正确的安全生产观,这是搞好施工安全管理的根本所在。
2、禁止挂靠施工,加强市场监督。首先,从招投标开始,严格审查承建资格,不准超范围施工;其次,政府主管理部门实行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监督检查,凡是挂靠、私自分包的工程一经查出,坚决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再次,建立健全群众举报制度,实行社会监督。只有消除这类现象,才能从根本上杜绝不具备资质的人员非法承包工程,以有效减少安全事故发生。
3、完善教育培训机制,提升施工人员素质。目前,农民工的安全教育主要由企业负责。由于劳务市场具有很强的流动性,农民工素质参差不齐,为提高农民工的就业竞争力,政府应勇于承担起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和安全基础教育的责任。输出劳务的当地政府应该大力培育专业劳务公司,对输出劳务人员进行初级培训教育,通过劳务公司建立起一支稳定的劳务队伍,使农民工了解基本的安全政策法规,掌握一定的专业安全技术知识等。
4、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创新安全管理手段。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利用建筑安全管理评价系统加强建筑安全管理。根据安全管理评价体系,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例如,对安全技术管理方面,首先是要强化防止人失误的技术措施和方法,使得员工不发生失误或者即使发生失误也不会产生严重的后果。在施工现场,可用不同的形状、尺寸或颜色的标识物防止安装、连接操作失误,采用连锁装置强制性地防止误操作,采用误动自锁装置使人失误无害化等等。其次采用冗余设计技术,提高系统可靠性。例如在危险岗位由双人操作,或人机并行,采用备用系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