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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和《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关于加强房地产价格调控加快住房建设意见的通知》(国发〔1998〕34号),充分发挥价格杠杆在引导消费、启动住房市场方面的调控作用,促进住宅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现就进一步规范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建立成本约束机制,努力降低经济适用住房价格
规范成本构成,健全约束机制,是降低经济适用住房价格、扩大住房消费需求的有效措施。当前,各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成本不规范,缺乏约束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妨碍了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流通,影响了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入发展。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立经济适用住房成本约束机制,严格控制其成本构成。实行经济适用住房定价审价制度,对向中低收入家庭供应、享受政府优惠政策、并按国家住宅建设标准设计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实施政府指导价管理。
经济适用住房的成本包括征地拆迁补偿费、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建安工程费、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含小区非营业性配套公建费)、管理费、贷款利息和税金等七项因素。管理费按不超过成本费用前四项之和的2%计算;贷款利息按当年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工程建设平均贷款周期(七层及以上为18个月,七层以下为12个月)和成本费用前四项之和的40%计算。
利润以成本费用前四项之和为基数,按最高不超过3%计算。
进一步加强地价管理,降低住房建设成本。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土地管理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切实做好城镇国有土地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的定期确定公布工作,以基准地价为依据调控引导地价水平。要认真落实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年度供应计划,确保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要求,严禁将用于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行政划拨土地有偿转让或用于高标准的商品房建设。城区改造拆迁,对拆迁户实行拆除房作价补偿、安置房政府定价有偿提供的办法。具体管理办法由省物价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加强对建安工程定额的管理,增强制定建安工程定额的透明度,保证制定工程定额的合理性、科学性。今后调整建安工程定额,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物价、计划、财政、劳动等部门论证。要加强对住房建设中供水、供电、供气等附属设施建设费用的管理,各项费用要公开标准,严格执行预算定额。
住宅区基础设施建设费(含小区非营业性配套公建费),必须按国家技术监督局、建设部《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国标GB50180-93)规定执行,不得自行扩大配套规模,加大开发成本。
小区内经营性配套设施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投资建设,不得计入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成本。
二、继续清理涉及经济适用住房的收费,努力减轻经营者和消费者的负担
本着大力扶持和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原则,各地要进一步加大清费治乱的力度,坚决取消各种不合理的收费和重复收费,取消企业资质审查、工程竣工验收、产权审核等收费及各种押金、保证金;整顿、规范征地管理费、供电贴费和各种证照收费;降低过高的收费标准,对经济适用房一律实行减半征收。涉及经济适用住房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审批管理权限,集中在中央和省两级,各地不得越权出台收费项目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经认真清理,现对国家法律、法规和省以上人民政府以及省物价、财政部门批准的涉及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流通环节的22项收费予以公布(其中,减半收费17项)。凡本通知未公布的其他合法收费项目(含各种合法基金、资金、保证金和附加费等),各地、各部门一律不得再向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开发企业和购房者收取。凡本通知予以公布、各地尚未开征的各项收费,一律不得再重新开征;凡具体执行标准低于公布收费标准的,也不得重新提高收费标准。
对重大建设收费项目开展专项治理。取消对经济适用住房收取商业网点建设费,商业网点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经营或实行有偿出让和转让。配套建设的商业网点,未经商业主管部门批准,不准擅自改变用途;对需要实行政府定价出售、出租的商业用房,应按保本或微利的原则核定价格标准。规范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对设防城市经济适用住房的开发建设,按规定同步配套建设人防工程,不得收费;因地质等原因不能同步配套建设,必须易地建设的,按规定收取易地建设费;严禁向非设防地区经济适用住房收取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规范垄断行业和行政管理部门的收费行为。供水、供电部门按规定收取水增容费、电增容费(贴费)后,不得再向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或开发企业重复收取相关的建设费用。停止向住房开发建设收取用电权费。对旧城改造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应扣除原有水电容量部分后,缴纳水电增容费。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办理征地和批准建设项目手续时,不得代其他部门收取费用,也不得收取代征手续费。
全面清理房地产交易环节的收费,取消各种名目的管理费、监证费,降低交易手续费等收费标准,促进房地产流通。
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开发企业负担卡制度,加强对建设项目收费的监审。实行《建设项目收费登记卡》制度。收费单位收费时,必须按省政府公布的涉及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并按规定在《建设项目收费登记卡》上如实记载。拒绝记载的,房地产开发和建设单位有权拒缴。
三、规范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行为,维护市场正常交易秩序,促进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和流通
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要积极指导、帮助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立健全价格行为自我约束机制,监督企业销售住房实行明码标价,禁止虚假标价。对违反国家规定乱加费用、短给面积、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要依法查处。
凡销售价格未经物价部门审批的住宅不得冠以“安居房”、“解困房”、“平价房”、“成本房”、“微利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等名称,防止以此误导和蒙骗购房者。销售经济适用住房不得在公开标明的住宅价格外加价,不得加收任何费用,也不得在经济适用住房交付使用时委托物业管理单位追加房价外的任何费用(国家调整的税收除外)。
经营者必须在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点挂牌或以售房说明书等形式显示以下内容:
(一)每个具体住房售卖单元的座落位置、结构、形状、面积、朝向、楼层、售价、付款方式及优惠折扣率;
(二)房价外代收代付的选择项目与收费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交易的合同售卖面积应与实际面积相符。售房契约中所列的建筑面积或庭院土地使用面积与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地产证》记载面积的误差值在测量规范允许范围(正负1%)以内的,交易双方可不作任何补偿;误差值超过正负1%的,按照契约规定的售房价格多退少补。
经济适用住房交易必须做到质价相符。经营者应按建设部门制定的《商品房购销合同示范文本》的要求签订售房契约(合同),明确标示住房的结构、材料、设备、装修质量标准。并严格按售房契约的标示交付购房者质价相符的住房,不得变相提高房价。
规范政府定价行为。省物价局统一制定《安徽省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审核申请表》,在出售(或预售)前,由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按要求如实填报,报送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建设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由价格主管部门行文执行。对申报手续、资料齐全的,物价等部门在接到书面申请30日内要审核、审批完毕。
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经济适用住房价格,除审核成本外,还要兼顾审核住房的建设质量、地理位置、供求情况等因素,在利润率不超过3%限幅内,明确开发企业的具体定价权限。
四、加强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各级政府要加强领导,统筹组织安排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和加快住宅建设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的实施工作,切实保证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各项政策的落实。
本通知下发后,各级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定期对本地区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和涉及经济适用住房的收费进行专项检查。对不按本通知规定的各种价格和收费违法行为,一经查实,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从严处罚,并按规定将罚没款上交财政;同时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各地要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扶持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流通的政策措施,协调处理好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并将执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时报告省政府。
附:
涉及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流通环节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表
---------------------------------------------
| 序 | | | |
| | 收 费 项 目| 收 费 标 准 | 收费依据 |
| 号 | | | |
|---|---------|--------------------|---------|
| | |土地补偿费 |按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规定执行。 | |
| | |-------|--------------------|《中华人民共和 |
| | |安置补助费 |同 上 |国土地管理法》 |
| | |-------|--------------------| |
| |土|地上附着物和青| | |
| |地| |同 上 | |
| |安|苗的补偿费 | | |
| |置|-------|--------------------| |
| |补|拆迁补偿费 |由市、县政府规定 | |
| |偿|-------|--------------------| |
| |费|新蔬菜基地开发| | |
| | | |征用蔬菜基地,征多少补多少 | |
| | |基金 | | |
【关键词】中小河涌;环境容量小;工业集中;生活污染
河流及人类生活各个方面都有着密切的关系,是人类生存以及社会持续发展的发源地,其关系着人类的生活文明、文化历史等等。河流的健康直接影响着自身发展以及人类社会生存与可持续发展,近些年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人们对相关河流进行了较大程度的改造,以致河流为人类提供了各种服务及功能。随着工业化进程加快,新的问题不断涌现,河流环境以及生态系统被人们眼中破坏。因此,探索工业发展下镇河涌水环境整治对策是势在必行的。
一、国内外镇河涌水环境整治模式
近年来,河流的自然生态功能持续退化,其主要是人们对河流过度开发以及不适宜的治理方式,还有人口快速增加及工业化持续发展,人们开始任意的把更多污染物质排进河流中。并且,人们对河流的不当利用已经导致更多的河涌污染、淤积以及堵塞与萎缩等情况频频出现,以致河涌水环境治理已经是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的关键瓶颈。
1、生态河堤
应该说充分设置生态化河堤是现代化河流治理主要的发展趋向。生态河堤策略合理的融进了现代化水利工程学以及环境科学与生物科学等等系统化的水利工程。属于新概念河堤,其主要核心就是保护、创造生物良好生存环境以及自然景观,并充分的考虑对应强度及安全耐久性,还有其最终的生态效果,将对应河堤经由以往混凝土人工构建改为了水体以及土体和水体以及生物互相涵养,并且能够充分的适应于各种生物生长,所呈现的自然状态护坡。
2、河流及空间
目前,现代化防洪规划设计新理念就是河流及空间。关于城镇的防洪策略来讲,国际上最为关注的治水理念就是堵疏结合及蓄泄并重,为河流提供一定空间,以便于充分的提高河流对应过水断面及给洪水一条泄出途径。
应该将河涌底部的淤泥进行一定程度清理,河涌底部通常是经由三层结构所组成,其最上层均是流动性的絮泥,对应颗粒较细且含水量较高,在受到搅动就会重新的悬浮起来,并且会让涌水变黑。再下层就是黑色的污泥,其成分是非常复杂的,并且有机物质含量极高,有臭味。最底层是污泥较少的,其含水量也是较低的,应该合理的结合调水工程,并使用泥浆泵以及挖掘机等对应装置展开施工。
3、污水排放控制
应该有效的控制对应工厂污水直接性排进河中,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河流污染,该方式也是最为根本的策略。在一些经济较为发达的国家,在对河流进行治理的最终经验显示想要充分的发挥城镇中河流对应生态功能,对污水排放控制能够在本质上降低河流污染。
关于污水源排放控制主要的方式是,把河涌周边的污染性企业进行一定程度清退以及搬迁,或者是关闭,比如印染及化工等严重污染性对应企业进行搬迁及关闭。或者是展开强制性减排及强化对应监测,相关污染性不高的企业要进行强制性减排策略,并经过相关总量控制以及颁发排污许可控制污染内的排放量,并且装设在线监控设备来对其进行供水监督。最后就是,应该建设污水处理厂,以便于处理污水问题。
4、原位生物修复
原位生物修复可以说是把已经被污染的河涌作为一个主要生物反应器,并经过给对应河涌中的有效通气且添加生物制剂,来达到生物巢的构建,以便于能够合理的推动河涌中本有的相关有机物合理降解。该方式及污水处理厂的处理程序是极为相似的。爆破会促使河涌中的对应溶解氧气含量提升,并把厌氧环境充分改造为好氧环境,在对其添加合理的生物填料以及构建对应生物岛或者是生物巢,这跟生物膜法也是非常相当的。因为河涌就是主要的反应器,只是要进行简单的曝气装置设计,并充分投加复合型微生物菌剂,其对应的微生物能够使用污水中所存在的有机物进行快速繁殖,有机物被合理氧化降解之后的河水就是被净化的。生物填料就是使用微生物的着床成膜来构建生物巢系统,促使其能够承载微生物以及对应浮游生物的生长,以便于合理的降低其生物流失率,与此同时还应该为对应鱼类和其余的生物提供一定的觅食栖息场所。对应的底泥修复主要机理是经过投放底泥生物修复剂促使好氧微生物能够着床,并增快底泥有机物质的分解净化。
5、调水补水
河涌补水是可以运用水库补水以及雨洪工程补水和再生水工程补水等方式。雨洪补水以及再生水工程补水实际上是直接性的变废为用的环境工程。雨洪工程能够收集丰水时期的对应水量,再在枯水期给河涌提供水。再生水工程也就是把污水处理厂处理到达标的水引入河涌。再生水工程要实现地形的合理利用以及污水处理厂的位置选择恰当,这也是最经济环保的策略。水库补水以及外部水源补水可以说是一种捷径,尤其是在外部水源充沛时是可以使用相关的水闸以及排灌泵来充分的达到调水以及补水同时双向运作。
二、河涌水环境整治策略
1、规划与实施
应该进行长远的规划,并分步逐渐实施。可以说河涌水环境治理是关系到历史及现实,以及各个方面利益博弈的相对复杂化的系统工程,因此是需要具有一定的战略性目标以及长远的规划,这样能够合理的避免短时间内的目标重复性构建,劳民伤财且最终得不到预期的效果。战略性目标要落实生态环境的处理以及环境保护问题等,应该充分的满足于防洪排涝相关需求及要求。还应该积极的征求社会各界相关建议,要最先考虑人民群众的各方面意见及建议,在展开一定程度的分步实施,以便于逐渐改善。
2、全方位考虑及综合性治理
应该进行全方位综合性考虑,要认识到河涌水环境的治理是全面的,其涉及到防洪排涝以及河道景观和对应的生态恢复治理,要充分的防止仅仅在追求片面性目标从而不重视其余相关目标。比如,有时会为了景观效果更好,从而不注重防洪排涝的各类要求。还要从区域大环境上进行总体化的规划,这样能够有效避免各自为政的情况出现,进而忽视了总体的生态效益充分改善。比如,上游的污染向其下游持续转移。
3、重视因地制宜
应该考虑因地制宜及点面兼顾的治理。河涌水环境治理要充分的集合各个区域实际状况,以便于使用最佳的治理方式。比如,很多其余的再生水条件较好,还有很多区域则更加适应于原位生物修复方式,所以不能盲目的照搬式模仿。治理策略应该是具备一定关键点实施,还需要总体上的持续改善,并不是仅仅重视面子问题,以至于不注重工业等相关工业区域性治理。
4、重视维护
河涌水环境的治理是要鼓励人们大众积极参与的,充分的使用传媒等方式进行宣传,给人民群众说明总体工程实际状况。比如其对应的资金运用以及工程进度的安排和最终的治理效果等,还应该谦虚接受人民的监督以及各类有效建议。河涌水环境治理是需要具备一项长效机制,应该合理的将治及管结合,并动员社会力量来参与河涌治理以及维护工作中。
三、结语
总而言之,河涌是生态系统中关键构成部分,与人们的生活是息息相关的。河涌水环境综合性治理是一项系统化的工程,应该积极的调节各个方面,并动员全社会共同努力来维护河涌的水源保护、城市景观、居民生活和投资环境,实现本地区经济、环境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关键词:浑河;河道综合整治;生态环境;功能
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增长,我国许多地区在发展经济过程中,基本还是重复着“污染、治理、再污染、再治理”的老路。近些年来,辽宁沈阳境内浑河沿岸大大小小的排污口有数十个。在2014年的环境监测报告中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该河道流域的氨氮、COD的指标都非常的高,经过调查发现,其主要污染来源是浑河流域沿岸的工业污染物的排放造成的,其中包括一些制药厂、化工厂、造纸厂等。辽宁省抚顺市委书记王桂芬日前主持召开的专题会议研究环保工作中,不断强调,要切实加强浑河河道综合整合与环境治理工作,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制定科学、规范、行之有效的保障措施来强化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1 河流生态环境功能的演变
河流是人与人、人与自然、城市与自然进行交流的场所,无论是从城镇景观方面,还是从感官视觉方面,它都是一条不可或缺的边框。表1内容显示的是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我国城镇河流河道生态环境(水环境)建设过程中,其功能的演变与拓展。
正如表1所示,城镇区域内河流的生态环境功能是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变化的,根据上述表格,我们可以看出,城市河流水环境所具备的基本功能也是在不断地去适应现时代的发展需要,具体可分为以下方面:(1)城镇居民最佳的绿色休闲场所。不仅是在浑河沿岸的周边城市,在我国许多地区,城市河流一直都是人们休闲娱乐的场所,人们在工作之余、周末闲暇时间,河流都是城镇居民步行、晨练、接近大自然的最佳通道。(2)城市生态廊道。河流所具备的大自然生态功能才是它本身最强大的一方面,它主要是水与各种营养物质的流动通道,同时也是当地各种乡土物种的栖息地。从现代化的城市景观建设方面来讲,城市河流廊道具有着维护大地景观系统完整性、连续性的重要意义。(3)居民生活用水的主要来源之一。除了以上两点社会功能外,浑河还起到为流域内居民提供大量生活用水的作用,据记载,早在7200年前,中华大地的人类就在此进行农耕渔猎并繁衍生息,所以说,发展到今天仍然具有一定的生活功能。
2 浑河河道综合整治中存在的不足
浑河在辽宁省境内有着32公里长的城市段两岸,其中包括以五里河为中心的文化城,随着浑河两岸大开发建设工程的全面启动,从而进一步拉近了浑河与城市生活之间的距离。当前,浑河流域及周边沿岸城市,将会建设成集生态自然、休闲娱乐、防洪减涝于一体的城市观光旅游带。我们都知道,浑河所流经的区域为辽宁东部城市群,此区域在发展经济过程中,主要还是以传统的重工业为主,表现为:人口稠密、污染严重。
浑河是周边城市重要的生活场所、文化载体,其具有独立的特性,由于其河道比较浅,河道两旁的植物被落也比较少,所以也就决定了生态环境系统的脆弱。在工业发展的前期没有重视到河流河道的综合治理工作,从而造成了现代的河道的严重污染现象,虽然制定了一系列方案措施加强浑河河道的生态环境建设工作,但是仍然存在不少问题。(见表2)
3 浑河河道综合整治中生态环境建设
浑河河道在综合整治过程中,关于生态环境的建设与保护工作,尽量遵循以下原则:(1)生态性。生态性是河流固有的独特自然属性,关于浑河河道生态性的规划与建设,要坚持以满足浑河水域生物的生存需要为依据,尽可能最大化地保证浑河河道的生态性、健康性、稳定性。(2)自然性。自然性也是河流独特的属性之一,在人们的印象当中,每一条河流河道基本都是蜿蜒曲折的,这也是河流的天然属性。因此,在进行浑河河道的生态环境建设当中,尽可能地保持浑河原有的自然地貌特征。(3)安全性。在我国古代,河流对于一座城市而言,不仅仅是保护城市部落,更重要的是它可以为人们提供生活用水。在现代化社会中,河流最主要的功能还是防洪排涝,所以,在生态环境建设中,一定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确保浑河河道的安全,包括安全供水、安全用水、防洪减涝等。
今天,我们召开全市中小河流治理规划编制工作会议,是按照今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开展中小河流治理、以及市委、市政府对保障城镇防洪安全的要求,同时,传达贯彻水利部中小河流治理规划编制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在前一阶段已经开展相关工作的基础上,全面启动全市中小河流治理规划编制工作,加快推进近期治理项目的前期工作,为明年积极争取中央投入,加快实施中小河流治理,保护城镇和重点地区的防洪安全奠定基础。下面,我讲六点意见,供同志们在工作中参考。
一、启动中小河流规划编制的背景
(一)中央高度重视中小河流治理工作
由于特殊的地理气候条件,我国江河洪涝灾害十分严重。除长江、黄河、淮河等七大江河外,全国范围内有众多中小河流,且大多分布在重要城镇及农村广大地区。目前,许多中小河流没有得到有效治理,全国约有70%的中小河流经常发生洪涝灾害,造成了比较严重的人员和财产损失。
当前,我国中小河流治理存在防洪基础设施薄弱、河道淤积萎缩严重、缺乏规划指导、治理投入不足等突出问题,中小河流洪水灾害以及山洪、泥石流等山地灾害伤亡人数占全国水灾伤亡总人数的2/3以上。编制重点地区中小河流治理规划,并在规划指导下加快重点中小河流治理,对保障重要城镇和粮食基地的防洪安全,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年中央1号文件强调:加快编制重点地区中小河流治理规划,增加建设投入。在今年1月全国水利厅局长会议上*部长要求:抓紧编制中小河流治理规划。水利部党组把中小河流治理规划编制列入今年工作要点。
(二)我市中小河流问题突出,严重影响城镇防洪安全
我市境内河流众多,全市河流以中小河流为主,流域面积占75%以上。市内降雨充沛,有渝东北、渝东南和渝西三个暴雨区域,多年降水量均值分别在1600、1400和1200mm以上;我市具有河谷、浅丘和山丘地形分明的地理特点,全市临江河而建的城镇735个,占全市城镇总数的67%(其中分布在中小河流沿岸的城镇600余个);长期以来,国家对中小河流治理投入严重不足,加之近年来取消两工,难以组织群众投工投劳,全市中小河流沿岸城镇和地区基本处于不设防状态。由于特殊的自然、地理和历史原因,我市中小河流的主要特点是开发治理滞后,河道行洪不畅,河水陡涨陡落,洪灾频繁发生,给沿河分布的众多城镇和重点地区带来巨大的防洪压力和洪灾损失。近年来,中小河流洪灾损失是我市洪灾损失的主要表现形式,并逐年呈上升趋势。20*年开县“9.4”洪灾,县城全城被淹。20*年“7.17”洪灾,铜梁县、璧山县、沙坪坝区等地中小河流洪水暴涨,损失十分惨重,*部长陪同总书记赶赴*灾区,指挥防洪救灾工作。
(三)我市积极主动开展了中小河流治理规划编制的前期工作,已经具备全面启动编制规划的条件
去年以来,我市启动了流域综合规划的编制工作,并以百强镇和中心镇和重点防洪集镇为重点,积极推进了122处城镇防洪工程的前期工作,部分项目已开工建设;为加快城镇防洪非工程措施建设,我局还积极推进了防汛指挥系统和水文站网的前期工作;今年中央1号文件印发以来,在水利部的指导下,我市及早开展了中小河流治理规划的前期调查工作,现已基本摸清了境内119条中小河流的基本情况,区县积极申报治理项目,已达近500个、总投资180亿元,项目储备丰富。这些为及时编制好中小河流治理规划争取了主动,水利部正式印发文件、召开会议之际,我市各项工作已在有条不紊的开展。
二、规划的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针对重点地区中小河流治理存在的突出问题,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以防洪治理为主要内容,防洪工程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着力提高中小河流防洪减灾能力。
(二)基本原则
一是统筹兼顾。正确处理中小河流治理与大江大河治理的关系,统筹考虑上下游、左右岸之间的关系,协调好防洪与水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兼顾好中小河流治理与河道管理,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防洪与排涝,近期与长远的关系。
二是因地制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合理确定近远期治理的目标、任务和工程布局。从当地的防洪实际出发,找准需要治理河流的重点河段、关键环节与薄弱部位,采取经济、适用、有效的措施,优先解决最突出的问题,讲求治理效益。
三是科学规划。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中小河流治理。在已有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研究制定重点地区中小河流近期治理的目标和任务,以防洪为重点,拟定近期治理方案。按照轻重缓急和实施的可能,确定主要工程措施,筛选近期治理的重点建设项目,确定建设方案、规模,制定实施计划,估算建设投资。
三、规划的主要任务
一是要摸清问题。在对中小河流治理情况进行系统调查的基础上,摸清中小河流治理基本情况,分析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是要确定重点。针对流域、区域防洪形势和重点中小河流治理的突出问题,科学确定近远期治理的重点河流和重点河段;
三是要落实措施。根据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合理确定治理目标、任务、建设方案以及分期实施计划和投资安排;
四是要强化管理。按照加强中小河流社会管理的要求,研究提出加强中小河流管理和完善体制机制的政策措施建议。
四、规划的范围和重点
(一)规划范围
由于我市江河众多、河流差异大,洪涝灾害程度不同,各地要根据当地河流治理的实际情况,结合已有的相关规划,合理确定规划的重点范围。原则上流域面积在200~3000平方公里的中小河流。规划范围不包括:已列入国家确定的大江大河及其主要支流和重要湖泊治理的河流;已列入中央水利投资计划,按建设程序单独立项的江河治理项目;已列入山洪灾害防治规划项目;防洪非工程措施项目和水库项目已进入有关专项建设规划和流域综合规划,本规划不列入。
(二)规划的重点
按照印发的中小河流名单,以河流为单元,以重要城镇和农田保护区以及洪水风险较高的农村地区等河段的防洪治理为重点,治理项目以河道整治、河势控制、河道清淤疏浚、堤防建设等为主。必要的堤防护岸建设工程应在河流治导线已经确定、不侵占河道的前提下安排。
本次中小河流规划,要与已经开展的流域综合规划的编制工作相衔接。已经编制了流域综合规划的中小河流,可以作为下一步申报治理项目的规划依据。以防洪为主要任务的中小河流,可直接编制流域综合规划。本次编制的中小河流治理规划,要为下一步编制流域综合规划打好基础。与此同时,还要和已经编制的各类防洪规划、区域发展规划和重点专项规划相衔接。
规划编制完成以后,根据《水法》和《防洪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审批。按照分级管理权限,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下的河流,由区县政府审批(跨区县的河流,由市水利局审批),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由市水利局审批。
五、抓紧编制近期治理建设规划
(一)以近期建设项目为重点,抓紧筛选汇总治理项目
由于目前各地中小河流治理规划基础不同,许多地区中小河流治理规划工作比较薄弱,要全部完成重点中小河流治理规划编制工作,需要较长时间;同时重点中小河流基本得到治理也是一个较长的过程。为积极争取投入,从明年开始启动重点地区中小河流治理,按照水利部要求,我市在做好重点地区中小河流治理规划编制工作的同时,要针对治理比较紧迫、具有中小河流规划和前期工作基础的治理项目,按照《全国重点地区中小河流近期治理建设规划工作大纲》要求,抓紧编制完成并向长江委申报全市重点地区中小河流近期治理建设规划。
由各区县以百强镇、中心镇、重点防洪集镇和地区为重点,以河道疏浚、加固和新建堤防、以及防洪非工程措施为建设内容,提出建设项目报市局筛选汇总。所选项目以河流为单位分段布局,每个项目在包装上,投资应相对集中,不低于1000万元。在资金结构上,中央补助2/3,其余由市级和区县自筹。由于长江委将按照水利部要求控制长江流域总投资规模,市局应将近期建设规划项目以河流为单位按照轻重缓急排序,并积极争取长江委和水利部汇总时给予我市大力支持。
(二)加强协调配合,抓紧编制近期治理建设规划
我市近期治理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由规计处牵头,负责规划的组织与协调。规划院为技术总负责单位,负责规划工作的技术指导、技术协调、流域规划成果汇总平衡和全市规划报告的编制等工作。市局相关处室配合,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抓紧、抓实、抓早推进规划的编制工作。
(三)加快推进近期治理项目的前期工作
根据长江委汇总的情况,结合实际,启动首批治理项目的前期工作。由区县编制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经市水利局备案复核后,由区县水利部门审批。在设计方案中,应严格限制侵占河道,坚持人水和谐,力求保持河道的自然景观。建设管理由区县水利部门负责,项目的年度建设目标纳入市局对区县的目标考核。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中央开展中小河流治理,对我市加快城镇防洪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中小河流规划和管理是一次极好的机遇,我市已全面开展了中小河流规划编制工作,并有一批项目基本具备前期工作基础,为积极争取中央支持创造了好的条件。我市应以此为契机,近3年内,抓好一批典型中小河流的治理,出形象、出经验、出效益。当前要按照市水利局《通知》要求,进一步抓好本辖区内重点中小河流规划编制工作。
(二)加强领导。要加强对规划编制工作组织工作,建立健全专门的工作班子,落实好行政和技术负责人,加强监督和检查。
(三)明确责任。要细化工作任务,并将责任落实到人;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协调工作,确保规划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做好指导。加强规划的技术指导与培训,提高规划编制人员的业务素质、政策水平。
(五)保证质量。不要简单地编报治理项目,要加强研究后提出对河流系统治理方案和对策;对一些重要问题应开展咨询,切实保证规划成果的质量。
关键词 国务院八七分水 水权调整 优化完善 生态补偿 省区
1. 国务院批复八七分水方案
1.1八七分水方案
1987年9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计委和水电部“关于黄河可供水量分配方案报告的通知”。这是我国首次由中央政府批准的黄河可供水量分配方案。该水量分配方案由国务院办公厅以(1987)61号文通知各省(市、区)作为西线南水北调工程生效前黄河可供水量的分配方案。分配方案是基于黄河地表水资源量580亿m3,可供分配水量为370亿m3,输沙水量210亿m3。
1.2分配方案的局限性
现在看来,在那个时期已经考虑到了黄河水资源承载能力,统筹考虑生活、生产用水,但并没有生态环境用水,仅协调河道内与河道外用水。方案经历了较长时段的枯水期和严重断流的考验。
但是25前各省区对于水资源需求不像现在一样严峻,同时受其局限性不可能分配的十分科学和完美,比如山西省能源发展估计需求相当大,文件称“以山西为中心的能源基地大部分位于黄河流域,工农业需水量较大,水资源的供需矛盾更加突出”。当时分配43.1亿 m3,时至今日该省使用耗水15亿 m3,只占其分配指标的三分之一,当然有其山高水低,利用困难因素,导致山西省大量开采地下水,造成地下水位下降和水污染严重而引发生态环境问题,可以预见其未来即使扭转目前用水状况,其用水量也很难达到分配指标。
2.南水北调的确定性与不确定性
2.1西线南水北调工程不确定性
八七分水作为西线南水北调工程生效前黄河可供水量的分配方案,由于西线的不确定因素,很难说何时能够上马。西线经过了几十年的前期工作,近年国务院一度暂停了前期工作。西线主要问题在于生态环境的要求,以及长江及西南地区水资源遭遇枯水期和水利水电工程的大力发展,特别是我国政府承诺的节能减排目标,促使我国大力发展绿色水电能源,随着规划和开工建设大型水电站,生态补偿机制还没有建立,这都给西线的建设增加了不确定性因素。
2.2南水北调工程中东线的确定性
随着2014年南水北调中东线的通水,我国海河和淮河流域各省区水资源短缺得到局部缓解,受水区局部地区地下水严重超采得到遏制,生态恢复有了可能。原来黄河受水区缺水状况将有所变化。
因为黄河流域自身的水资源供需矛盾问题一直很突出,特别是西北干旱荒漠地区的治理更是需要安排一定水量来保证,黄河的水资源应该首先满足本流域生产生活和西北荒漠治理的需要为前提。基于上述南水北调西线引水工程不确定性和中东线引水工程的通水,要必要对黄河“八七分水方案”进行适当调整,使其逐步趋于合理和完善。
3.各省区政府相继批复了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细化方案
黄河水量分配方案是我国大江大河中首次制定的分水方案,作用明显,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黄河流域各省区的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
国务院八七分水方案是省区总量,没有划分干流、主要支流,需要细化到干支流以及地市。黄河取水总量控制指标细化体系是精细调度的基础。因此,各省区政府在流域机构的协调下相继批复了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细化方案。
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细化方案的颁布实施,将有利于加强分级总量控制,在有效遏制引黄用水需求的快速增长之时,有利于避免区域水资源配置格局的失衡和协调省(区)内部用水矛盾;有利于水权转让;有利于流域与区域的统一管理;有利于黄河水资源的统一配置和调度管理。各省区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细化方案的实施,将更易显现干支流、各省区内部各市、各省区间实际用水与方案的不协调性及不合理性,将有助于“八七分水方案”的调整与完善。
4. 国务院批复第二次水资源综合规划
2010年国务院批复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到2020年,全国用水总量力争控制在6700亿m3以内,到2030年,全国用水总量力争控制在7000亿m3以内;在该规划里涉及到黄河总水量由国务院八七批复的580亿m3减少到现在的535亿 m3,也就是说现状黄河来水量比国务院批复“八七分水方案”时减少了45亿m3,即处于逐步减少趋势,而流域各省区用水量却趋于增加,这其中尚未考虑流域生态环境用水量及其趋势。
各省区政府在流域机构的协调下相继批复了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细化方案仍然是按八七分水指标进行的,以后如何协调或调整需要进一步的探讨和研究,使其适合流域和各支流水量的变化。
5.对八七分水中优化、完善与调整
结合国务院分水的背景与现状的黄河水量变化、流域各省区用水量增加以及荒漠治理和生态环境需水,在南水北调西线生效前和东中线2015年前通水后,有必要对八七分水中370亿m3做必要的完善与调整,进一步优化。
5.1青海省增加生态保护补偿水量
“三江源”地区号称“中华水塔”,是长江、黄河、澜沧江三大江河发源地,是我国最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和生态功能区,不但对维护西北地区的生态安全十分重要,也是遏制西部荒漠化向东侵袭的天然屏障,三江源生态保护区应当建立起一个长效生态补偿机制。青海省提供了黄河水量的一半以上,当年仅分配14.1 亿m3,建议给予生态环境用水2~3亿m3或更多。
5.2宁夏、内蒙古适当增加水量
八七分水方案已经考虑了黄河最大可能的供水量,特别指出:山西省因能源基地发展的需要,增加用水量50%以上;宁夏、当前农业用水较多(但有效利用率不高,今后主要应在节水中求发展)增加用水量10%左右;河北省、天津市今后一个时期需从黄河引水接济,分配用水量20亿m3。其它沿黄各省(区)一般增加用水量约30~40%。
宁夏、内蒙古属于少数民族地区也是国家发展侧重地区,其用水量早已超指标,并大幅度地实施了水权转换措施解决工农业、城市与农村用水矛盾,而当时并没有考虑生态环境治理用水量,为了持续发展和荒漠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建议给予两自治区区各5亿m3,重点解决荒漠治理用水。
转贴于 5.3河北、天津随着南水北调中东线的通水减少依赖黄河水量
八七分水方案中河北省、天津市今后一个时期需从黄河引水接济,分配用水量20亿m3。随着南水北调中东线的通水减少依赖黄河水量,建议核减河北天津的水量,以解决黄河自身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所需要增加水量。当然,随着“引黄入邯(邯郸)”2010年11月开始引黄河水,规划中河北省将来达到15亿m3。同时,北京有可能利用黄河水。
5.4山东省的用水指标水权置换方式
山东省也已超过了国务院分水指标,虽然有东线南水北调的补给,但由于山东省经济和工农业发展迅猛,用水仍依赖黄河水。建议山东省的用水需要增加指标可通过水权置换方式获取,以解决超指标用水问题,比如给予用水指标富余的陕西省、山西省初始水权不同方式的补偿机制。采用什么方式可以探索,如通过援建对口支援等方式,主要还是针对解决两省水资源利用存在问题,是否可以探索把省区内部采用水权转换解决工农业、城乡和区域用水矛盾问题,引用到流域各省区件,以解决流域内各省区存在用水指标余缺问题,或者采用递进收取水资源费,至少要对超指标用水部分加倍收取水资源费,从经济上给予制约。
5.5甘肃省用水
甘肃省也面临荒漠化治理需要更多水资源,特别是石羊河流域用水除了“引硫济金”,以及通过甘肃“景电”向民勤供水,将来黄河黑山峡河段开发如大柳树水利工程的建设“引黄济民”工程,将极大改善石羊河流域的生态。
5.6充分利用水资源使其发挥最大效益
在我国水资源短缺的情况下,需要进一步高效利用水资源,但是节约用水毕竟是有限度的,要认识到水资源年年更新的大背景,如何减少入海出境水量,是最根本的出路。
其实,水资源是天然可再生资源,每年都在不断更新。从年内角度看,我国大部分地区降水主要集中在汛期,其降水量占全年降水量的60%以上,经对汛期和冬季降水统计,扣除雪山冰川融水外,中国水资源每年更新来源于海洋季风大气降水超过90%以上。根据中国水资源公报,我国每年超过2.2万亿m3河川径流水资源没有被利用入海或出境了,而这些水量主要集中在南方,特别是西南。
我国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20%,但流域之间差异很大。特别是南方河流水能资源丰富而开发利用程度低,华北地区接近100%,海河和淮河每年大约引黄河水100亿m3,而长江流域只有18%,潜力巨大。
作者通过对黄河流域预测2013年将结束自1986年以来较长时段的枯水少水年,有可能出现一个平水年较丰的时期,随着污水资源化的全面使用,结合跨流域调水以及“洪水资源化”2015年将是北方环境修复成为一个“拐点”。
5.7建议调整的水量首先用于生态环境建设
在我国大江大河中,我们母亲河黄河是生态环境最为脆弱、大面积环境恶化,急需治理的河流,黄河流域还是水资源时空分布差别极大、人均占有量和耕地占有量较少的河流,同时还是水资源利用千差万别的流域,怎样合理把有限的黄河水用好,在解决好流域自身发展需要同时,把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好。
黄河流域西北宁夏、内蒙一带生态环境恶化,不但影响下游,而且对我国华北地区也带来不利影响,所以两自治区生态环境治理事关重大。
建议调整的水量首先用于生态环境建设,改造荒漠化地区如河套地区相邻的毛乌素沙漠、库布其、乌兰布和沙漠和腾格里沙漠南缘。
把少量黄河水留到生态脆弱区改善生态环境,充分利用有限水量进行生态工程建设,再造“河套”和沙漠变绿洲将成为可能。
参考文献
[1]李东.浅析水资源开发利用率与水电开发率(J).中国水能及电气化,2010(5):31~35
中国水资源公报[R].水利部,2008
李东.高坝大库是我国大江大河长治久安的工程性保障措施. 考试吧2010-11-20
李东.地下水利用与保护规划技术分析.水信息网2009.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