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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改造市场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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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改造市场分析

城中村改造市场分析范文第1篇

一、实现有竞争力的地价水平

合理的地价水平是确保项目盈利的关键,是敏感性最大的指标之一。由于房地产行业的特殊性,从土地获取到开工,开盘有一个较长的时间周期,快的一年,慢的两三年,完成全部库存的去化基本上要耗时2~4年的时间(对于中等规模的项目而言)。由于开发周期较长,土地价格和商品房价格的波动较大,在某些时期可能出现地价高于房价的情况,出现较大的投资风险,在投资决策之前,要进行反复论证。

投资测算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资决策之前最为核心的工作,即基于对现状地价、未来售价和建安成本的预估,计算静态的成本利润率和动态的内部收益率;设定一个可接受的回报率水平,并把地价作为自变量,把收益率作为因变量,若收益率高于设定的标准线即为可接受的地价水平。原理简单,但具体实践中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这就是对未来售价的预期有很大的主观性。相同的数据,可能有不同的判断。在对房地产开发项目做收益率的敏感性分析时,售价是敏感性最大的因素。当售价变动10%时,对成本利润率的影响可达25%左右。

售价的预测包括两个步骤:第一步是确定静态价格。一般采用市场比较法,但要注意对可比售价的修正,不能简单地对周边项目的房价进行算数平均。期房和现房不同价,高层和小高层不同价,塔楼和板楼不同价,毛坯房和精装房不同价,楼层不同朝向不同价格也都有所差异,只有通过系数修正到与项目拟开发的产品一致时,该售价才有参考性。第二步是确定动态价格,即判断未来房价涨跌及幅度,如房价年增长率是3%还是7%。长期的数据积累和专业分析模式的构建是进行准确市场判断的前提,由于供求关系决定商品价格,通过对市场成交量、宏观经济数据、未来政策导向等进行分析,可以预判未来市场的供求关系,从而较为准确地把握未来房价的变化趋势。

准确的地价判断有赖于准确的投资测算和全面的专业评估,即依据企业自身条件(成本管控能力、产品溢价能力、资源禀赋高低等)确定可承受的地价范围,并进行多方案的投资测算,依据可接受的利润回报率反算地价水平,并制定可行的土地竞买策略,最终实现拿地价格的横、纵向的性价比最大化,即横向对比低于同区域其他开发商拿地成本、纵向对比实现最大的房价地价差。很多项目的成败在于地价的高低,若能以低于竞争对手的价格获取土地,在前期定位、后期销售中就能掌握更多的定价主导权和策略灵活性;若能把握市场规律实现较大的房价地价差,那么地产企业的利润才能有保障,在过去十几年的房地产市场发展中,相当一部分的开发企业实现的利润绝大部分都来自于土地的升值溢价。

二、建立地域、时序上合理的战略布局

对于单个项目的企业来说,地价高低是关键,但对于集团公司而言,城市布局与拓展战略将影响到集团公司的资产组合和投资风险。房地产企业应依据市场需求导向、企业自身定位和现金流收支情况进行实时调整,制定良好的土地资源拓展战略。

从宏观的角度看,主要关注两个层次,一是城市区域布局,一线城市的价格波动一般领先于二三线城市,同时发达城市的波动幅度大于发展中城市,在土地储备的空间布局上若能有效控制和平衡,在部分城市处于高峰时减少投资、部分城市处于谷底时增加投资,就能平抑部分区域市场的价格波动对企业造成的不利影响;二是现金流收支的平衡,从投资拿地到开盘销售有一个时间间隔,即土地款、前期费用和部分建安费用先支出,到首次开盘之后才能回笼部分资金,因此较为稳健的土地拓展战略是平衡各年的拿地计划,确保已投资项目的建设开发资金保持充足,量入为出避免出现某一时期过度投资而后续建设开发资金不足导致项目停工、现金流断裂的风险,实现健康稳健发展。

从微观的角度看,主要是关注不同产品的市场需求情况,以此作为土地拓展的根本出发点,如在调控政策引导下,高端住宅产品的去化速度减缓,而中小户型的普通住宅则需求保持旺盛;未来商业地产的发展前景逐步明朗。房地产市场上供应的不同档次、不同物业类型的产品与土地的性质和区位息息相关:商业综合体项目对区位和人口集中度要求很高,高端住宅项目一般是位于具有交通、教育、商服资源优势的市区或是有自然资源禀赋的市郊,中低端住宅项目一般位于城郊结合部。土地具有明显的异质性,周边的配套、未来的规划都会影响项目最终产品的价值实现。一些企业也在发展过程中逐步形成鲜明的拿地模式,如深耕二三线城市或城市郊区的碧桂园以低廉的地价逐步形成“规模开发、快产快销”的经营模式;世茂在水景禀赋好的区域做高层高端住宅的“滨江模式”;再如万达依托“订单地产”模式和较强的商业综合体运营能力,以低廉的地价获取城市核心区域的优质土地;等等。实际上,各主流地产商在规模化发展的过程中,也逐步实现发展模式的多元化,即某些鲜明的特殊模式已演变成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发展模式多元化组合中的一种。

三、差异化的土地获取渠道

在当前的土地政策下,国家是土地所有权人,通过招拍挂的形式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开发商,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则衍生出很多不同的土地获取路径,大体而言,包括招拍挂、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或旧城改造、工业企业搬迁、土地转让、股权收购、合作开发、城市运营等多种形式,且各种形式之间相互关联,互相穿插。

其一,招拍挂是最为直接的拿地渠道,各地产商通过报价(挂牌、拍卖)或是和报价与报方案相结合(招标)的方式,通过公开竞争,以“价高者得”的基本原则,确立最终土地竞得人。其优点是土地一般为净地,拿地即可开工建设,缺点是拿地价格一般较高。

其二, 城中村改造是作为城改开发商介入城中村的拆迁补偿、安置房建设,在解决集体土地变性、改变土地用途之后,对剩余的开发用地进行开发,以此部分创造的利润平衡整个项目成本支出的运作模式。其优点是提前锁定且价格较低,缺点是时间周期长,拆迁补偿无法按原计划实施的风险很大,核心在于前期投入资金的机会成本。

其三,棚户区或旧城改造的特点与城中村改造相类似,只是前者是国有土地,不需要经过集体土地变性这一手续。

其四,工业企业搬迁一般都是早期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土地的工业企业由于城市建设和规划调整,在未来可能面临从市区搬迁到市郊工业园区,从而给商住项目“腾出”开发用地。工业企业搬迁涉及新厂房建设和设备搬迁、职工安置、原有土地变性和改变用途等一系列问题。

其五,土地转让的核心在于价格,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更多地采用股权收购的方式,以减少税负。若原土地方以土地作价入股,约定在项目开发后按股权分配利润,这就衍变为合作开发的运作模式。

其六,城市运营的形式也有多种,如一二级联动、工程换土地、工业园区建设等,在一些城市也被广泛应用。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源禀赋不同,可涉足的土地获取渠道也不同,在企业发展不同阶段应采取不同的策略:如新进入一个城市时应重点考虑合作开发、招拍挂市场的拿地模式,在运作一两个项目在当地初步扎根之后则可考虑适当通过土地转让收购项目地块,在当地积累多年开发经验和资源之后,再涉足城改、棚改项目。此外,对于集团公司等规模企业可以利用其产业链优势参与城市运营。

城中村改造市场分析范文第2篇

【关键词】 房地产 泡沫 原因 对策

一、引言

2009年2月以来,全国房价大幅上涨。尽管2010年“两会”之后,政府接连出台了比较严厉的楼市调控政策,但是楼市疯狂的势头有增无减。据国家统计局2010年4月14日的数据显示,2010年3月,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11.7%,其中新建住宅销售价格同比上涨14.2%,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同比上涨15.9%,为近年来涨幅之最。

通过分析房地产租售比数据,更能证明中国房地产存在着一定的泡沫现象。房产租售比是国际通行用来衡量一个地区楼市运行是否良好的数据比例,以单套月租和总价比值换算出租金与房价的差距。一般情况下,国际标准的“房产租售比”为1∶100到1∶200。而据有关机构调查研究部调查显示,自2009年11月以来,北京的楼市租售比已突破了1∶500,达到了1∶546,部分区域甚至达到了1∶700,同比涨幅度达到了25%。

泡沫是在市场经济中由投机导致的一种或一系列资产价格脱离市场基础价值持续上涨,并且这种上涨使人们产生了对这种资产的远期价格继续上升的预期和持续的购买行为。Salge(1997)认为引发泡沫发生的原因可分为内生因素和外生因素,所谓内生因素是指泡沫的变动与基值的变动息息相关;外生因素则是由市场景气变动带动市场参与者对未来的市场价格预期发生的过度反应。

二、我国房地产泡沫形成的原因

1、土地稀缺。土地的有限性和稀缺性是房地产泡沫产生的基础。房地产与人们和企事业单位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居者有其屋是一个社会人最基本的福利要求,人们对居住条件的要求是没有穷尽的,而与企事业发展相关的生产条件和办公条件的改善也直接与房地产密切相关。土地的有限性使人们对房地产价格的上涨历来就存在着很乐观的预期,当经济发展处于上升时期,国家的投资重点集中在基础建设和房屋建设中,这样就使得土地资源的供给十分有限,由此造成许多非房地产企业和私人投资者大量投资于房地产,以期获取价格上涨的好处。

2、投机需求膨胀。投机需求膨胀是房地产泡沫产生的直接诱因。对房地产出于投机目的的需求,与土地的稀缺性有关,即人们买楼不是为了居住,而只是为了转手倒卖。这种行为一旦成为你追我赶的群体行动,就很难抑制,房地产泡沫随之产生。

3、过度放贷。金融机构过度放贷是造成房地产泡沫产生的助燃剂。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说,价格是商品价值的货币表现,价格的异常升涨肯定与资金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资金支持是房地产泡沫生成的必要条件,没有银行等金融机构的配合,就不会有房地产泡沫的产生。此外,由于房地产是不动产,易查封、保管和变卖,使银行部门认为这种贷款风险很小,在利润的驱动下银行也非常愿意向房地产投资者发放以房地产作抵押的贷款。银行部门还会过于乐观地估计抵押物的价值,从而加强了借款人投资于房地产的融资能力,进一步地加剧了房地产价格的上涨和产业的扩张。

4、地方政府经济利益影响下的房地产价格。政府应该主要充当房地产市场的协调者、管理者和服务机构,但是在中国的房地产市场,地方政府成了经济利益的最大获取者。政府在房地产上的收入约占整个房地产价格的50%~80%,于是,地方政府在利益的驱动下,或明或暗助推房价上涨,这是造成房地产市场秩序极不规范的根源。

房地产价格上涨导致了房地产投资和消费的上涨,这些都拉动了地方经济,同时也增加了地方政府的税收。最重要的是,房价的上涨导致土地价格上涨,对导致房价上涨的土地价格高涨和国际游资,地方政府并没有持强烈反对的态度。土地出让收入目前已经成为地方财政的主要来源。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土地储备制度,政府完全垄断了土地一级出让市场,而实行价高者得的招拍挂的土地出让制度使得地方政府更容易掌握土地出让价格。

近年来,有些地方政府为了提高地方财政收入和政绩需要,将土地数十年的使用权一次性卖出,土地价格拍卖得越高,政府的收入就越高。由于土地资源具有不可替代、不可移动以及不可再生等特性,使得土地资源的分配、使用具有相对的价格垄断性。开发商预期土地价格的上升会越来越快,其推出房地产商品时,定价也会相应地提高,这样造成了地方房地产价格不断上涨。

5、城市化进程加速促使住房需求刚性化。随着我国政治、经济体制的改革,原有的城乡二元户籍壁垒被打破,我国的城市化进程大大加快。城市经济快速发展,聚集了大量的城市人口;城市建成区的迅速扩大,使大量的农村变为城市;城市基础设施的改善,大量低矮破旧的房屋建筑被拆迁改造;住房消费的更新换代,住房消费潜力被激发。所有这一切都使得城市对住房的需求加大。

6、房地产租赁市场不完善。现有房屋租赁市场的供应主体是城市城中村和郊区农村的农民自住房,租赁市场的需求主体是进城打工的农民。由于用于出租的房屋条件差、环境差、交通条件差,加之又缺乏有效的市场管理,正规租赁市场的秩序被扰乱。

三、我国房地产泡沫治理的对策

1、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监控和管理。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的改变,往往会引起其他因素的连锁反应,包括国家税收、劳动就业、居民收入、房地产泡沫收入、金融环境、企业利润,等等。政府对宏观经济形势进行全方位的监控,制定合适的政策,是防止房地产泡沫的首要措施。房地产兼有资产和消费品两重性,正因为如此,房地产市场的投资十分活跃,容易产生房地产泡沫时,就必须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管理。首先,要加强对房地产建设的投资管理,根据收入的水平来确定投资规模,使房地产的产与销基本适应,不至于过多积压;其次,要加强房地产二级市场的管理,防止过分炒高楼市,使房地产泡沫剧增;最后,调整房地产开发结构,大力发展安居型房地产,同时应加强市场统计和预测工作,从而使房地产行业成为不含泡沫的实实在在的主导产业。

2、建立全国统一的房地产市场运行预警预报制度。加强和完善宏观监控体系,应当通过对全国房地产市场信息及时归集、整理和分析,就市场运行情况作出评价和预测,定期市场分析报告,合理引导市场,为政府宏观决策作好参谋。近年来,我国房地产业持续以较快的速度增长,吸引了大量的企业进行房地产投资。因此,国家要加快建立和完善房地产业的宏观监控体系,通过土地供应、税收和改善预售管理等手段进行必要的干预和调控,有效地防止房地产泡沫的产生。

3、强化土地资源管理。政府应当通过土地资源供应量的调整,控制商品房价格的不合理上涨。要根据房地产市场的要求,保持土地的合理供应量和各类用地的供应比例,切实实行土地出让公开招标制度,控制一些城市过高的地价。要坚决制止高档住宅的盲目开发和大规模建设,防止出现新的积压,出现由结构性过剩引发的泡沫。要严格惩处各类违规行为,严厉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非法圈地、占地行为,防止为获取临时和短期的土地收益而擅自占用和交易土地,对凡是超过规定期限没有进行开发的土地,政府应立即收回,从源头上制止土地批租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

4、加强金融监管力度,合理引导资金流向。首先,要进一步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增加监管手段、增强监管能力、提高监管水平。其次,要加强信用总规模的控制,杜绝社会总信用过度脱离实质经济的要求而恶性膨胀,从源头上防止现代泡沫经济发生。再次,要加强投资结构的调控,通过利率、产业政策等,引导资金流向生产经营等实质经济部门。最后,要加强外资的引进和外债的管理,尽可能引进外资的直接投资和借长期外债。另外,推动房地产泡沫产生的资金,绝大部分都是从银行流出的,因此,还要加强对银行的监管,从源头上控制投机资本。

5、割断地方政府与房地产市场的经济、政治利益。据统计,在整个房地产的建设、交易过程中,政府税、费收入占到了房地产价的将近30%~40%左右。如果再加上占房地产价格20%~40%的土地费用,地方政府在房产上的收入将近占到整个房地产价格的50%~80%。在欧美国家,地价、税费相加大约占到住房价格的20%左右。这些滚滚而来的财富大都流进地方政府以及房地产相关部门的口袋。由此可见,不改变以经济发展速度为主要指标考核政绩的传统,不斩断地方与房地产业之间的利益纽带,就很难从根本上扭转房地产过热的现象。

6、以科学发展观落实的成效来考核地方政府。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将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作为未来中国发展的主要工作之一。因此,我们必须转变观念,大力倡导综合取向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环境等各方面协调发展,要改变一直以来以GDP作为考核地方政府政绩的主要指标,要把社会发展程度和人民群众的幸福程度作为关键性发展指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深化改革开放,不断改善人民生活,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不断促进社会和谐,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削弱地方政府与房地产市场之间的利益联系,尽快实现从房地产市场经营者到监管者的转变。

总之,伴随我国经济发展和城市化的加速,我国房地产市场旺盛需求的局面还会持较长时间。如何进一步改善我国居民的住房条件,让“居者有其屋”,是我国和谐社会建立的重要目标。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离不开对房地产市场的有效调控,而房地产泡沫的治理则是房地产宏观调控的主要目标,也是我们今后研究的主要方向。

【参考文献】

[1] 马辉:当前我国房地产泡沫的实证分析[J].经济研究参考,2008(34).

[2] 陈书明:中国房地产泡沫的形成机理研究[J].经济论坛,2008(11).

[3] 曲波:房价、地价与土地供应的前因后果[J].中国土地,20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