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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避风险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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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避风险的措施

规避风险的措施范文第1篇

关键词:影子银行;风险;法律监管

一、引言

为了规避银行资金流动的风险,确保银行业的稳健运行,我国银行业的经营模式不断完善,不良贷款率处于可控范围之内并呈现下降趋势。表明我国银行业在防御信用风险方面的能力在不断加强,信用风险也是对于银行业来说面临的最为复杂贯穿银行所有业务的最主要的风险,但是我国针对其他风险尤其是法律方面的防范力度是远远不够的,随着次贷危机的发生,影子银行开始进去公众的视野,小企业、低收入人群则普遍通过“影子银行”获得资金,在银行的高门槛下, “影子银行”便填补空缺,不断发展。而影子银行的不断扩大,对传统银行业带来了巨大的潜在威胁。那么,在危机四伏的当下如何采取有效的措施去应对现存的风险是值得深思的问题。

二、我国影子银行的定义和表现形式

当前意义上的“影子银行”是由美国太平洋投资管理公司(PIMCO)执行董事保罗・麦卡利(Paul McCulley)在2007年8月美联储年度会议上提出,用以概括“那些有银行之实但却无银行之名的种类繁杂的各类银行以外的机构”。①目前我国对“影子银行”尚没有准确的定义,有的学者认为影子银行是游离于传统商业银行监管体系之外,与传统银行联系密切,受到较少监管或不受监管,具有信用中介功能并提供金融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②笔者也比较赞同这个观点,既将囊括范围确定是在传统商业银行之外,又准确的将其作用和性质表现出来。

D表参考:智研咨询集团《2016-2022年中国影子银行市场运行态势及投资战略研究报告》

根据此定义可以看出,影子银行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三类,一是民间借贷,一般是公民之间或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以亲友关系或个人声望等作为担保直接借贷的非正规信贷行为,其利率较高。随着科技的迅速发展产生了新的形势,如人人贷,拍拍贷等。二是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信用业务,如典当行、担保公司、小额款公司等的信用业务。三是银行的表外业务,指银行绕开贷款规模的限制,与信托公司、银行、证券公司、企业等开展合作的业务,如银银合作、银信合作。银监会则强调,银监会所监管的六类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业务、商业银行理财等表外业务不属于影子银行。但笔者认为,由于银行的表外业务所受的监管和传统银行大不一样,应当属于影子银行的范围之内。

三、我国影子银行体系的发展现状及风险

2016年10月28日,据俄罗斯卫星网消息,国际评级机构穆迪消息称,2016年上半年中国影子银行交易量增长19%,高达58万亿人民币(折合8.568万亿美元)。根据穆迪2016年中国影子银行季度监测报告看出,中国影子银行活动持续加速,P2P网络贷款增长迅速,信托公司贷款增长趋缓,理财产品加速发行,总体上国内影子银行呈现出强劲的增长趋势。发展的越快,关注的热度越高,呈现的问题也越来越多,影子银行的迅速发展让大众的视野聚焦在影子银行带来的风险。

根据我们的调查可以看出大众关注的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宏观经济环境风险、流动性风险、兑付风险、系统性风险、法律风险等。目前信用风险和以及其他风险目前已经有许多较为可行性的措施,本文主要针对影子银行的流动性风险和法律风险进行探索,特别是对目前还很不完善的法律风险进行研究并提出解决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四条规定:“商业银行以效益性、安全性、流动性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付盈亏,自我约束。”③一些“影子银行”业务,特别是理财产品和信托计划中的“资金池”业务,大多数具体“短债长用”的特点,短期资金连续滚动,来对接长期项目投资,存在十分明显的期限错配问题,资金条万一断裂,就会对信托公司和银行造成很大的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是指无法在不增加成本或资产价值不发生损失的条件下及时满足客户的流动性需求,从而使银行遭受损失的可能性。④流动性风险包括资产流动性风险和负债流动性风险。资产流动性风险是指资产到期不能如期足额收回,不能满足到期负债的偿还和新的合理贷款及其他融资需要,从而给银行带来损失的可能性。对信用风险的防范措施也会抑制这一风险的发生,在此不多加以阐述。

负债流动性风险是指银行过去筹集的资金特别是存款资金由于内外因素的变化而发生不规则波动,受到冲击并引发相关损失的可能性。长期以来人们储蓄存款的固有意识使得流动性风险被忽略,但随着人们收入的不断增长不在拘泥于单一的理财方式,信托、小额贷款、担保民间金融的出现,满足了大众的这一需求,影响了存款的稳定性。据统计,我国一年期存款利率变化为:1996年为10.98%,1997年为8.64%,1998年为7.92%,1999年为5.65%后又一直呈下降趋势,2015年3月为2.5%,2015年5月为2.25%,2015年6月为2%,2015年8月为1.75%,2016年为1.5%。很显然,我国的存款利率一直呈下降趋势,这就导致公众为了利益最大化和日前各种理财方式的频出而减少了银行储蓄。小企业和低收入人群是一较庞大的群体,而影子银行正是针对这一群体提供服务,影子银行的膨胀化导致银行投资需求和融资需求无法满足,加之银行降息,负利率时代的来临,使得银行吸金能力下降,这些现状都有利于影子银行的进一步发展。

中国影子银行的法律风险主要体现在监管法律的匮乏、监管力量分散、对违法行为打击力度不大等方面。中国这些年来对金融犯罪的立法已经有了很大的完善,但是对非法集资和民间借贷以及小额贷款公司均没有高位阶的全国性法律,仅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此类规定是不够的,立法的滞后性是影子银行大大增加的主要因素。

据我们调查,桂林市某区人民法院受理的民间借贷案件迅速增长,2014年民间借贷案件约占全院案件的10.1%,2015年约占14.4%,2016年11月份之前则已经高达22.2%。同时,我们还走访了一个老律所,据调查得知:1998年至2000年底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和集资诈骗案件数量为4件;2001年至2010年底案件数量为8件;2011年至2016年下旬案件数量增至为15件。可见,无论是法院还是律所,民间借贷案件都在的迅速增加,这足以表面影子银行法律风险在不断加大。再加上近日“裸条”事件等校园借贷事件的频繁发生,我们可以发现,我们对借贷宝等网络借贷平台的管理十分的松散,在东窗事发之后这些第三平台只会发表声明推卸责任,而我国对网络借贷、地下钱庄的监管少之又少,加强影子银行法律监管迫在眉睫。

四、我国影子y行的风险防范措施

(一)建立影子银行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和信息披露机制

相比事后的危机处理,事前的防范显得尤为重要,影子银行未来的流动性风险的预测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对其进行监测分析是进行有效监管的首要条件,有效的风险监测要求监管当局对影子银行体系的信用规模、发展速度、信贷资产质量等进行全面的掌控,时刻关注影子银行的资金流动动态,发挥自身优势公布现时的信息状况,增加公众对影子银行的了解,及时发现违规行为并进行处理。

进行有效的风险监测同时和信息的掌控息息相关,影子银行有着信息不透明的特点,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是影子银行监管的重点,对预防风险和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有很大的作用。从国务院2013年第107号文可以看出,我国的监管方法是根据不同种类的影子银行,由同此最密切的监管部门进行针对性监管,但我国的信息收集工作的进度并不完善,信息披露的范围十分局限,各个监管部门之间总有灰色地带监管不到位,因此监管部门应该明确各自监管的种类,扩大监管范围,加强监管部门之间的沟通,不能有漏网之鱼。加强对影子银行的保护,使金融体系存款流向透明化,存款人明确存款去向的权利,以减少民间借贷纠纷和集资诈骗的出现。

同时,还可以借鉴欧美经验,将特定业务作为信息披露的中心。有的学者认为监管过严会抑制金融创新,我们认为,监管力度不大是导致影子银行的风险加大的重要因素,近年金融事件频发显示出我国在影子银行监管方面的各种漏洞,目前我国的金融信息不完善,不能对影子银行进行有效的监管,加大信息披露的范围有利于规范影子银行体系的运作,不会抑制其发展进程,而是让其有序地发展下去。

(二)政策和法律监管相结合,完善监管立法

2016年11月4日,银监会等六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网贷整治工作的通知》,在校园借贷这一方面,政策是及时提出的,政策可以在问题凸显的时候下达文件通知,那么没有法律依据怎么办呢?反观我国的金融立法,虽然在不断完善,但仍然只有若干意见和规定,没有高位阶的全国性法律,因此在影子银行的相关业务领域方面要加强法律法规的监管就要从立法着手,为影子银行市场交易、监管等提供法律依据,在有法可依的前提下,行政部门才能进行有效地监管,影子银行的交易主体才能在纠纷产生时通过合法的途径去解决。

不能因为立法的滞后性而纵容违法行为,我国应当加快金融立法的步伐,首先,应当完善法律体系的层次和门类,强化协调性和可操作性,消除现行法律的盲区和“灰色地带”。如,要明确影子银行的法律地位、主体性质、服务范围、交易方式。⑤其次,明确民间融资的合法性问题,针对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等进行规范,严厉打击高利贷等非法行为。我们认为,对新兴的网络借贷进行法律规制,建立起问责制度,在出现纠纷时,作为平台的第三方不能推卸责任,而应承担连带责任,这是一种出于金融借贷行为安全的保障。最后,增加对模糊的规定的解释,明确此罪与彼罪的区别,划分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的界限,防止有的人假借民间借贷之名义逃脱刑事责任,这才能彰显司法的公平正义。

(三)严格影子银行体系的准入门槛

我国要从根本上保障公众的权利,减少影子银行体系内的突发事件,保障公众的合法权益,减少纠纷,就应当对影子银行体系的投资主体进行审查,监管机构应该设立严格的影子银行投资者市场准入制度。对投资主体要从资产规模、投资能力、专业知识、风险识别能力与承受能力等方面加以认定。这并不是抑制金融创新,而是对金融创新的肯定,同时也有利于信息的收集和公开,有利于协助相关的监管部门应该定期公布影子银行的数据,反之,这既让更多的民众能够了解影子银行的规模及运行的情况,又有利于信息披露制度的具体落实。

(四)加强法制教育宣传

公众的专业知识匮乏和法律知识缺失以及投机心理是民间借贷等借贷纠纷频发的重要原因,除去公众对影子银行信息的不充分了解,他们的法制意识十分淡薄,就拿校园借贷事件来看,不谙世事的大学生,稍不留神就踏入高息重费、暴力催收的漩涡,进一步陷入等违法的深渊。为此,加大金融法规和政策的力度是势在必行的,相关部门要积极宣传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公益广告、报纸、电视、网络等方式曝光犯罪的手段,向公众解释非法金融活动的真面目,提高公众自我承担风险和防范风险意识。

五、结语

影子银行的飞速发展,表明我国的金融市场在不断创新,目前我国影子银行存在的监管漏洞和法律缺失应当引起监管当局和立法者的重视,在深化金融改革的同时,要加强监管力度,压力打击金融犯罪行为,健全法律法规,完善行业信息披露制度,加强公众自我防范意识。建立起动态的预防机制是金融市场稳定发展的前提,我国的法律和政策在自我完善的同时也应当借鉴西方国家的经验,针对我国影子银行现状进行监管创新,建立适应我国现状的影子银行监管体系,有效地规避风险,减少金融事故的发生。

[参考文献]

①李扬:《影子银行体系发展与金融创新》,《中国金融》2011年第12期,第31页。

②彭江莱:《我国影子银行体系监管的法律思考》,《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3年第7期,第110页。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一版),中国法制出版社1995年版,第5页。

④韩宗英主编:《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348页。

⑤李鸿杰、黄晨:《影子银行防范类型及打防对策》,《湖北警官学院报》2014年第7期,第145页。

规避风险的措施范文第2篇

关键词:税务管理;税务风险;规避措施

我国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5月5日下发了《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该《指引》指出:“大企业应根据需要设置与企业财务部平行的税务部门和配备专业税务人员。企业内部税务人员应深度参与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包括重大对外投资、重大并购与重组、重要合同或协议的签订等,使经营决策从一开始,就能保持正确运作,有效控制税务风险,从而达到企业税付最优化目标。”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大军,世界经济洪潮汹涌袭来,在激流中求企业发展,掌握好税务管理这个黄金舵手才是企业的当务之急。深入了解企业税务管理情况,找出其潜在风险,及时进行规避,这才是现今企业增大盈余的重要手段。

一、企业税务管理中的主要风险

1 外部风险

(1)宏观环境。给企业带来税务风险的宏观环境主要包括社会、文化、经济、政策、法律、制度、资源、投资等环境因素。这些环境因素影响着企业的生产及运行,进而影响着企业的税务情况。企业中对于风险的规避防范措施,主要是基于常见的、有迹可循的风险现象。而宏观环境云谲波诡、变幻无常,令人无法意料,因此企业无法对应其风险性进行可持续预见并提前做出应对方案及最好的税务筹划。宏观环境的变化,是一把锋利的双刃剑。它既可能给企业带来飞跃性的发展前景,也可能严重的挫伤企业,使其无法招架。企业若无法对宏观环境的变化做出及时地应对,则很有可能导致税务风险加大、规避风险失败等状况的出现。

(2)税务执法不规范。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在符合国家法律及税收法规的前提下,按照税收政策法规的导向,事前选择税收利益最大化的纳税方案处理自己的生产、经营和投资、理财活动的一种企业筹划行为。由此定义可知,税务筹划并不是偷税避税,它是一种合法的,符合立法者意图的方案。但是,税务筹划虽从合法的起点出发,但是其合法性还是要由税务行政执法部门确认后才能确定。

在税务行政执法部分中,自有一套判断企业税务筹划是否合法的规范制度。但是人为检查确认以及规范可能并不全面就容易造成企业的税务筹划审核失败,或者审核非法税务筹划为合法,也是审核失败的一种。这两种行政执法不规范带来的风险都会影响到企事业单位的发展。

除了规范不合理以外,人为性的贪污受贿,也会给企业单位带来风险。人为的恶意审核,将合法税务筹划制定为非法,也会打击企业税务管理以及企业的正常运营。

(3)税收优惠政策使用不当。在国家的整体规划中,总会根据一定时期内,政治,经济以及社会发展情况,对企事业单位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正确地运用这些优惠政策,自然是锦上添花,有推波助澜之功效。但是错误的使用这些优惠政策,则会给企业带来很大的风险。

2 内部风险

内部风险重要集中于不健全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按照《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要求:“大企业应设置与财务部平行的税务部门和配备专业税务人员。当然,企业根据自身情况也完全可以把这部分工作外包出去。”这点要求是基于企业税务管理制度的专业化而言的。企业内部的管理制度不健全,就无法为营造一个完整的制度体系打下基础。专业化的税务部分以及专业的税务人员,方能制定出科学合理的税务管理制度,才能更有效,更高效的规避税务风险。

二、企业税务管理风险的规避措施

主要规避措施如下:

1 在企业进行税务决策和日常经营的管理和业务中,加入对风险的控制。

2 选择有重大影响的税种。企业经营的范围大小,决定着税负大小。企业在不同区域的发展,复杂的决策,导致企业所涉及的税种也不尽相同。因此要着重选取重要税种,在重要税种上重点规避税务风险。

3 正确地使用税收优惠政策。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大潮,许多企业都将面临站战略性的企业调整。在调整中,正确且充分地利用税收优惠政策,便能最大地增加企业盈余。

4 正确减少企业税负。从减少税基,降低税率,减少税额三方面合法的减轻或者是解除税负。

5 与税务行政部门建立良好的关系。企业的发展总是不乏新事物的出现。但是,税务行政规范却不能动态的及时更改。因此,加强与税务管理部门的联系,增进双方的理解,有助于规避行政不规范风险的发生。

规避风险的措施范文第3篇

[关键词] 工程审计风险博弈

军队工程审计风险,即审计主体在对一个建设项目的全过程进行审计监督时,因无意得出有误差的审计结论以及建设项目风险转化为现实时,需要承担责任的可能性。工程建设项目本身具有风险,施工条件的复杂性、建设的长期性,以及涉及单位的多样性,都不可避免地涵盖了大量的不确定因素,审计过程中,项目风险一方面转嫁给审计去承担,另一方面又往往因审计风险的出现被进一步延伸,因此,我们有必要对此时的审计风险加以研究,进行控制。

一、军队工程审计风险的成因分析

1.信息不对称

对绝大多数工程建设任务而言,由于军方没有力量独立完成任务,因此,当实施某项军队工程建设任务时,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人(承包商)去达成目标。这样,军队工程跟踪审计过程中存在的非对称信息问题逐渐显现出来,且日益复杂。在审计中,承包商有其私人信息,因而并非他们的所有行为都是可以监督的。整个审计过程充满着成本风险或不确定性,合同的签订和履行面临着复杂的激励问题。由此可见,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着信息不对称问题:军方将工程项目发包给企业承建,其承包建设的真实成本往往只有企业知道,而军方无法获知,这种委托――关系中存在的信息差距,对工程审计结果产生着本质的影响。

2.审计环境复杂

在当今的技术经济潮流下,军队工程不同阶段的审计包括工程技术审计、财务收支审计、技术经济审计、建设管理审计等多项内容,涉及军事经济的各个部门。而在军队工程建设领域呈现的是,招投标没有步入真正意义上的法制化轨道,制度不健全,缺乏全程监督。审计范围就如一个圆周,要降低风险可以采取两种方式:全面具体地了解情况意味着扩大圆周,圆周扩大就会增大与外界的接触而面向新的不确定领域,或者缩小接触面提高审计质量,但是片面性又将带来新的风险,因为对象的复杂性增大了审计风险。而且,军队工程审计由于需要了解掌握的资料很多,需要应用凭借的依据很杂,加上过滤、取样、计算的基本过程,工作量大,不易操作。完成对一个工程整个阶段的审计需要经历一个较长的、甚至不固定的周期,时间的拉长必然导致不确定因素的增加,增大风险存在的系数。

3.审计人员素质不过硬

工程审计工作体现了较强的技术经济综合性特征,因而,从事工程审计的人员除了要具备一定的财务知识之外还应具有深厚的工程技术知识,否则无法保证对工程建设的质量等技术性工作的审计。但目前有相当数量的审计人员不了解工程结构和施工要求,无法完成与施工技术内容有关的审计工作,致使军队工程审计难以达到应有的质量要求,增强了潜在的审计风险。

二、建立审计风险模型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防范腐败与贪污是军队工程控制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内容。现实情况中,人的收入和利润与合同密切相关,在非对称信息存在的情况下,人在报告工程项目成本时,往往会夸大成本,以期获得更大的利润。同时,为了避免审计人员测得其真实成本,行为不轨的人还会采取行贿或提供好处“俘虏”军队建设单位主管。在这种情况下,执行军队工程审计,降低工程审计风险,控制工程建设成本就成为一种必须的手段,下面通过建立军方与承包商之间的博弈审计模型来说明。

设A为工程建设成本,B(a)为承包商从军队建设单位处获得的工程经费(预算),人谎报的成本类型为a’,真实成本类型为a (其中a’>a),被核实的概率为p,军队建设单位实施审计需开支的费用预算为C,处罚为D,我们可以构造军方与承包商之间的审计博弈,见下表。

通过公式得出军队建设单位选择审计与不审计的概率:

得出

从上式可以看出,当承包商谎报被核实的概率大于等于时,为了避免工程审计风险,军队建设单位的最优选择是审计;否则,最优选择为不审计。

三、控制军队工程审计风险的具体措施

1.搞好审计风险评估

把风险评估作为一个必须的工作环节引入审计计划,按照风险大小确定审计项目的先后顺序,明确审计要点,确定降低审计风险的措施与方法,以便根据重要性和谨慎性原则最大限度地控制审计风险。要明确不是对一切预计会发生审计风险的行为一律回避,要站在宏观的角度,考虑是否通过审计分担风险,能够使项目风险在更大范围内得到控制,从而在更高的利益驱使下,审计风险变成一种可承担风险,在一定意义上讲,承担是对审计风险的一种更有效的控制。

2.定期评价审计质量

经常严格考核和评价审计质量,可以有效督促审计人员提高审计质量,避免审计风险。这样既可以督促审计人员在初审时就能引起高度重视,又可以在两次审计中弥补各自的疏漏,如同双保险一般层层化解风险,降低风险,提高审计工作质量。

3.提高审计人员的素质

规避风险的措施范文第4篇

[关键词]隧道坍塌,施工安全,动态管理,坍塌风险,措施

中图分类号:TP11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7)05-0042-01

1、概述

隧道与地下工程与其他工程相比具有其隐蔽性、施工复杂性、地层条件和周围环境的不确定性的突出特点,从而加大了施工技术的难度和建设中坍塌的风险性。目前对隧道及地下工程中重大事故的认识没有统一。然而,市场经济体制下,又要求每个企业及投资者对所经营的项目必须有足够施工的安全性及风险意识。对于隧道及地下工程而言,坍塌是在以工程项目正常施工为目标的行动过程中,如果某项活动或客观存在足以导致承险体系统发生各类直接或间接坍方的可能性,那么就称这个项目存在坍塌风险,而这项活动或客观存在所引发的坍方就是坍塌事故。

2、隧道施工中的主要坍塌因素

造成隧道坍方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有的是人为因素,有的是非人为因素,有的是由于经验不足,但都可以归结为管理原因。大致可以分为两大类,即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

在复杂地质条件下的隧道施工中经常发生较大的坍方,危害极大,着重阐述隧道坍方产生的原因、处理方法及预防措施。并运用平衡拱理论,指导和制定塌方处理方案,对同类隧道施工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对隧道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坍塌因素也可以归纳以下几个方面:

(1)水文地质条件的复杂性导致的自然坍塌和人为坍塌;

(2)建设中的机械设备、技术人员和技术方案的复杂性引起的施工坍塌;

(3)工程建设的决策、管理和组织方案的复杂性;

(4)工程建设周边环境(建筑物、道路和地下管线等)的复杂性;

(5)重大事故:火灾、爆炸等;

(6)施工合同风险。

3、坍塌分析及规避措施

(1)地质条件的变化和对地质认识能力的不足是最大的风险

地质条件是隧道设计最重要的基础。目前各设计院普遍采用由区域地质到工点地质,由宏观到微观的认识方法进行地质工作。对于地质条件复杂的隧道,有的还在勘测过程中增加了"地质工作子阶段"或"加深地质工作"的工作安排。重要隧道的综合勘探、深孔钻探工作和施工过程中的地质超前预报等工作都得到了重视和加强。各设计院的勘探装备也有了质的提高,普遍配置各式钻机和各种现代物探仪器。随着勘探手段的更新和大量的经验积累,设计院对地质的认识及判断能力也有了很大提高。

(2)化解坍塌是实现施工管理的目的

隧道工程实施风险管理,"坍塌"的责任自然而然地落到了施工企业身上。如何提高施工企业防范工作、化解坍塌的能力,不仅关系到企业在项目上的经济效益,而且涉及到企业取信市场的发展目标。

①采用先进测试技术,及时反馈信息,以防范坍塌提高信息保证

②选择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法,为化解坍塌提供有力保证

③建设一支懂管理、精技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是实现施工管理的智力保障

静态管理条件下,处在现场的施工企业的工程技术人员在发现地质条件与设计有出入时,仅有提出变更的权利,而没有变更的决定权利,一项Ⅲ类变更设计要经过施工单位提出召集设计、监理等有关人员现场踏勘调研再作决定,从提出到解决至少需要半天时间,如果是Ⅰ、Ⅱ类变更程序则更加复杂。有些时候就因为这种决定的延误或判断的失误而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

动态管理条件下,设计单位经过勘测、设计,提供的是"预设计"图纸,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根据现场采集的各类信息,通过处理、反馈,及时修正"预设计",动态地控制施工全过程,设计和施工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也就是:信息准确,反馈及时,措施适应,决策到位。要做到这一点就要求以下几个条件:

首先,应在隧道工程项目上配足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要想建设一支懂管理、精技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专业技术人员必须也只有在隧道工程项目中经受磨练,才能成才,所以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备非常关键。

其次,要赋予现场项目管理上的工程师足够的决策处理权力。

一些定量的信息可能通过先进测试技术取得,但由经验和教训组合成的定性的信息则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总结才能得到;而正确地判断现场反馈的信息,果断地采取措施,对现场管理又是那么重要。

另外,动态管理条件下不仅要精通专业技术,而且要熟知合同内容;不仅要加强内部管理,而且要加强与设计、监理的沟通。

4、塌方的处理依据及处治措施

塌方的处理必须建立在对塌方正确认识的基础上,塌方处理方案的制定如同战斗方案的制定,如果方案不当或失败,不但导致更大的经济损失,而且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故一般的处理原则是先巩固后方,防止塌方扩大,然后以安全的后方为依托或掩护再向前进行处理。经验认为塌方发生后在一定时间内就会趋于稳定,形成自然拱,而自然拱的高度、宽度与普氏平衡拱理论计算结果基本相符。

经过平衡拱稳定分析,确定塌方稳定后,即可着手进行处理,处理坍方的一般步骤如下:

第一步:坍方较小时,对塌穴进行喷射砼封闭处理。喷射砼后,即使塌穴有危石或个别坍塌亦会及时发现,喷射砼在围岩面形成一保护层,亦是判断塌方稳定与否的最有效、最直接的参照或依据。塌穴初喷稳定后,可采用钢筋网、钢筋笼对塌穴进行喷砼回填。如坍塌较大,坍穴未外露,可直接实施第二步。

第二步:对坍塌体进行加固处理。

在该地段的坍塌体上采用沙袋将断面全部回填夯实,在接近洞顶部位形成施工平台,在未坍塌段钻入超前小导管后,进行压注水泥浆加固处理,同时对坍方体进行钻入有孔钢花管,对坍体进行压注水泥浆加固处理,防止变形段发生坍塌。加固好未塌拱架和坍体后,以较大直径的自进式超前锚杆;即超前大管棚并注浆对坍塌土体进行加固。有条件从地表对坍塌体加固的,可采用地表袖阀管注浆等注浆方式对坍塌体进行加固。

第三步:在超前支护保护下施作初期支护。对坍塌体的开挖可优先采用CRD法(四步或六步根据断面大小确定)进行开挖。施作初期支护时考虑适当的预留沉降量,即将断面适当放大。同时预埋注浆或回填砼的导管。待初支成环后,即可μ塌空洞注浆或泵送砼进行回填。泵送砼回填时,应分次进行回填,以防止砼自重压跨初期支护。应根据坍塌体的大小计算回填量,第一次可在初支背后加固注浆形成30~50cm的护拱,待砼有一定强度后方可进行再次回填作业,直至坍塌体被回填密实为止。

第四步:施作永久支护结构--二次衬砌。待二衬达到一定强度后,对洞顶坍腔体进行注浆填充,保证二衬有一定的保护厚度。

规避风险的措施范文第5篇

Abstract: Under the trend of global economic integration, the phenomenon of mergers and acquisitions among enterprises gradually normalized, the financial risk is an important factor to influence the merger successful or not in enterprises. This article focuses on how to know the financial risk of enterprises' mergers and acquisitions and how to avoid it.

关键词: 企业并购;财务风险;规避

Key words: mergers and acquisitions of enterprises;financial risk;elusion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3)22-0180-02

0 引言

目前,我国大多数企业都是比较分散,规模较小,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难以立足。在许多企业发展方式中,并购是企业扩大规模、增强竞争力、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途径。但是在并购过程中,企业会面临各个领域的风险,如何规避企业并购中的财务风险是企业非常关注的问题

之一。

1 企业并购的概述

1.1 企业并购概念的界定 企业并购(Mergers and

Acquisitions,M&A)包括兼并和收购两层含义、两种方式。国际上习惯将兼并和收购合在一起使用,统称为M&A,在我国称为并购,即企业之间的兼并与收购行为,是企业法人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基础上,以一定的经济方式取得其他法人产权的行为,是企业进行资本运作和经营的一种主要形式。

1.2 企业并购的动机 企业追求股东持有股权的市场价值最大化,而增加企业价值,企业进行并购可以获得战略机会。当一个企业不断发展壮大,需要扩大经营,并购与本企业经营范围相同,有一定的市场地位的企业时是非常有益于企业发展的战略。究其原因在于,直接获得正在经营的发展研究部门,获得时间优势,避免了工厂建设延误的时间;减少一个竞争者,并直接获得其在行业中的位置。企业并购的另一战略动因是市场力的运用,两个企业采用统一价格政策,避免了恶性竞争或者压低了利润空间,让企业并购后拥有更强的竞争力。

2 企业并购的财务风险

企业并购中的财务风险是指企业在并购活动中由于客观环境的不确定性,以及主观上的偏差和失误使企业实际并购收益与预期收益相背离,从而有蒙受损失的可能性。本文所阐述的企业并购中的财务风险指的是一种价值风险,是各种并购风险在价值量上的综合反映,是贯穿企业并购全过程的不确定性因素对预期价值产生的负面作用和影响。

2.1 定价风险 在选择目标并购企业时,企业往往对目标企业没有深入的了解,对目标企业未来价值的预测不够准确从而产生企业的价值评估风险。目前我国会计事务所提交的审计报告以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质量存在不同程度的缺陷,并购企业对于目标企业很难准确认识,准确估值。目标企业也存在隐藏企业发生的重大事项不报或者不诚信的行为发生。在变化莫测的市场中,高估目标企业的价值这种定价风险是很容易出现的。

2.2 融资风险 企业进行并购需要大量的资金作为后盾,如果没有充分的自由资金,就要通过一些适合本企业的融资渠道进行筹资。无论何种方式的融资都有一定的融资风险,通常包括内部融资和外部融资两种。采用内部融资由于没有筹资成本,因此风险较低并且没有压力。但是会占用宝贵的流动资金而降低了企业对外部环境的反映和调整能力,如果出现困难就会产生新的财务风险甚至危及企业的正常运行。股票融资会面临稀释甚至丧失控股权的风险;债务融资相对权益融资而言虽然成本低,但是如果企业本身负债率已经很高,就会恶化资本结构,到期无法还本付息,使得企业处于不利的竞争地位。

2.3 支付风险 支付风险与融资风险以及债务风险密切相关,是指资金流动性和股权相关的并购资金的使用风险。常见的并购支付方式有股权支付、现金支付、杠杆支付以及金融衍生工具支付等。股权支付会稀释股权从而降低对目标企业的控制力度;现金支付会增加收购企业的资金压力以及债务负担,容易引起资金流动性困难以及破产的风险;杠杆支付会使得并购后的目标企业处于高杠杆、高负债的风险境地,增加了并购后运营整合的难度;金融衍生工具由于权益的不确定性,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收购方的资金管理难度。

3 企业并购财务风险的成因分析

3.1 市场信息的不对称性 并购双方信息不对称是目标企业价值评估风险的根本原因。并购双方的信息不符,目标企业由于隐瞒财务状况,造成信息失真使得并购风险加大。很多企业都过分关注目标企业的财务报表,对其信息来源过度依赖,造成虚假信息引发的财务危机,所以在财务评价评估时,需要对表外资源深入的分析调查。采取恰当的评估手段和方式针对不同的评价方法采取不同的信息渠道,尽量排除因为主观因素造成财务风险。

3.2 企业价值评估体系不健全 我国企业并购缺乏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评估指标体系,相关的规定多为原则性的内容,可操作性不强;也是由于我国并购发展不成熟,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评估体系。

3.3 缺乏服务于并购的中介组织 由于缺乏独立的能够为并购提供准确信息和咨询服务的中介组织,因此很难降低并购双方的信息成本。

4 企业并购财务风险的规避

4.1 事前控制 企业在进行并购之前,应当综合运用价值评估方法,合理评估目标企业价值。对目标企业的资产进行分类,鉴定其资产使用价值的可用程度;为了保证获取目标企业资产的真实性,要界定和核实目标企业的产权关系;核实目标企业无形资产价值的真实性以及确定其债权债务等。并购企业根据尽职调查结果,重新对目标企业审视,包括对并购标准重新评价,以决定是否实施并购行为。

4.2 事中控制 在并购过程当中,企业应对融资渠道进行多样化处理,有效防范和控制资产流动性风险。应当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融资决策,根据宏观经济环境和不同的融资条件寻找融资成本与融资风险的平衡点以采取灵活的融资方式。但是无论采取何种方式,一定要以资本成本最小化的原则确定融资结构。为了充分发挥各种融资方式的优势,应当保持自有资本、权益资本和债务资本的适当比例,以优化资本结构和分散融资风险。

4.3 事后控制 并购成功之后,企业应整合并购后的财务管理模式、建立财务风险预警平台、并购失败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或者放弃并购。财务预警管理系统的研究对象是并购企业在整合期内的财务管理失误、财务管理过程中的波动以及由此引发的财务风险和财务危机。此外,为了确保企业管理处于良好的发展状态,还会检测其管理的失误行为。在企业并购中适时地建立科学的财务预警管理系统有助于识别、评价、预测以及预控并不断的矫正不良财务发展的趋势。

5 结束语

企业的并购行为能给该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但是同时也要注意到风险的规避,尤其是财务风险,规避好企业并购中的财务风险可以促进企业的良性发展,使得企业并购带来规模效益,可以利用被兼并企业现有的资源,可以利用其进行税务筹划,达到避税减税的效果,提高经济效益,进而促进企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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