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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品暴露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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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品暴露评估

化学品暴露评估范文第1篇

来自矿产业运营活动的环境风险及其对环境和地方社区的潜在影响可能对矿产企业产生诸多影响,例如:影响社区人群的健康、公众不满导致声誉受损、矿区关闭和复原导致成本消耗、矿区关闭后持续的遗留风险。为此,澳大利亚政府组织编写了《工业化学品环境风险评估指导手册》。该手册概括了针对工业化学品的最优环境风险评估方法,包括评估化学品所使用的信息、方法和工具。

同时,该指导手册为评估人员提供了风险评估所需的必要信息,包括:环境风险评估的一般概念和实施的步骤;评估数据的要求;对数据的充分性、适宜性和可靠性的评估方法;环境暴露评估方法;环境效应的评估方法;具持久性的、生物累积性和有毒化学品的评估方法;以及如何确定环境风险的特征和环境风险管控措施等。

二、社区健康风险管理

社区健康风险通常与采矿或矿产加工过程中的大气、水或土地排放有关。在澳大利亚普遍存在社区健康问题的地方,矿业公司可能选择卫生资助计划或为偏远地区建设社区基础设施来改善社区人群和矿业公司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福利,为社区和矿业公司都带来了益处。为系统评估环境危害所带来的健康风险,澳大利亚政府组织编写了《环境健康风险评估指南》,该指南提供了一种通用的环境健康风险评估方法,适用于各种环境健康危险,并明确了环境健康风险评估的具体步骤,尤其是在确定一般人群、小团体或个人所面临的风险时融入了毒理学、流行病学、暴露评估方法和剂量反应评估方法。

三、风险沟通管理

澳大利亚矿业公司普遍认为自身有责任与员工和公众就风险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有效的风险沟通是建立社区信任、增加社区对采矿和矿产加工风险的了解,以及使利益相关者能更好地了解可能受到采矿和矿产加工活动影响的重要方式。

风险沟通过程必须是双向的,也就是说,倾听和讨论同等重要,基于这种互动才能充分发挥风险沟通的作用。对于已识别的重大风险,为了进行有效的风险管理,选择必要的风险沟通方式尤为重要。这些沟通方式包括简单的员工会议、为了与大量内部和外部利益相关者交流而制定的风险沟通计划等。风险管理标准AS/NZS4360:2004要求在风险管理过程的每个阶段和整个过程中,与内部和外部利益相关者进行适当的沟通和协商,这些重要的沟通要素与整体的风险评估是密不可分的,对风险管理的全面性起到了非常关键的作用。

四、结束语

化学品暴露评估范文第2篇

我国目前虽然建立了化学品管理标准体系,但有些方面还是相对薄弱,化学品管理标准化工作仍亟待补充和强化,以应对日趋严格的化学品管理工作要求。

(一)化学品风险评估标准化学品风险评估是化学品风险管理的核心技术手段,我国已逐步引入了风险评估的管理概念。2010年环保部颁布实施的《新化学物质管理办法》强调了新化学物质管理要实现由危害评估向风险评估的转变,新化学物质常规申报所需材料中也包括风险评估报告。2011年国务院修订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也要求对危险化学品进行环境危害监督和环境风险评估。基于化学品管理工作对风险评估提出的日益严格的要求,亟需制定统一有效的化学品风险评估标准,为相应法规的实施提供技术支撑。

(二)化学品测试条件标准化我国已转化吸收了大量国际通用测试方法标准并研制了基于我国特有物种的自主创新测试方法标准,而受试动物和测试环境等条件因素对这些标准的执行具有重大影响。目前国内对于用于毒性检测方面的实验动物使用缺乏相关标准,这对于实验数据的国际互认具有一定的影响。我国测试条件的标准化工作目前处于起步阶段,相对薄弱,今后会加强对测试条件标准化的研究工作,进一步规范测试条件,推动实验数据的国际互认。

(三)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理标准近年来化学品安全事故屡有发生,如物流领域的圆通毒邮件事件和环境保护领域的“山西特大苯酚泄露”等,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化学品事故与其它事故相比,其后果更严重,因此怎样将化学品事故所造成的影响和损失减少到最小(即应急处理),已成为全社会所关注的问题。我国对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理已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实际经验,但尚未相关标准,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理亟待规范。(四)化学品风险分析技术标准国际上对化学品管理的研究持续进行,联合国还专门设立了相关论坛。人类对化学品及其影响的认知仍处于初级阶段,目前化学品的人类试验数据不足1/3,同时动物福利越来越被关注,化学品风险分析技术的研究从未间断。化学品风险分析技术标准研究将越来越侧重于动物替代方法标准。

二、化学品管理标准化工作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国化学品管理标准化工作已经取得较大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工作形势依然严峻。

(一)法律法规较为薄弱,标准执行力度有待加强我国化学品管理方面的法律较为薄弱,日常化学品管理工作主要依靠标准支撑。目前尚未建立对化学品实施统一、专门的化学品管理国家法律,也没有设立统一的国家级化学品安全管理部门,管理工作主要以各个主管部门颁发的条例和强制性国家标准为依据,这是政策法规和机构机制层面的重要缺失,是导致重复管理或者管理缺失的重要根源。应健全法规体系,协调各层级标准,严格执行,使之发挥应有作用。

(二)化学品环境安全标准建设不足化学品环境安全是指保证公众赖以生存的水、空气和土壤等生产和生活环境的舒适,不被化学物质污染和保证环境质量,保护生态环境中生存的动植物和其他生物,维持生态平衡,避免由于环境污染对当代和后代的生命和健康带来危害。目前中国的水污染、土壤污染和大气污染事件频发,此外生态环境受到化学品的潜在危害,化学物质还在大量进入环境,对野生动物的生长、发育和繁殖造成不可逆转的严重影响,对人类与自然的和谐生态文明建设构成严重威胁。我国环境安全标准建设处于起步阶段,以环保行业标准(HJ)为主,国家标准相对薄弱且较为零散,对化学品环境安全管理工作的支撑作用较为薄弱。

(三)化学品健康安全标准建设不足化学品健康安全指保护在工作场所接触化学品的职业人群健康,保护社会公众的身体健康,防止化学品中毒以及保障食品等消费产品的安全,避免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的损害。在我国由化工生产引发的职业病中毒及发病率高,一些高危险化学品和强致癌物的使用没有得到严格的管理和限制,使重大恶性职业中毒时有发生。我国化学品健康安全标准建设基础较为薄弱,应加强针对不同人群的健康安全标准建设,保护一线工作者和消费者等的健康安全。

(四)化学品特性数据缺失和实验室管理标准作用发挥不完全化学品特性数据是化学品风险评估和化学品管理的重要基础和依据,目前国际国内化学品特性数据缺失均较为严重。我国尚未加入数据的国际互认体系,我国的化学品试验数据也未被国际认可,由此造成的数据壁垒也对化学品管理工作造成一定障碍。我国虽已制定了基于OECD的良好实验室规范系列标准,但标准的作用发挥不完全,加入国际互认体系仍需大量工作。

(五)化学品全生命周期管理不足无论是传统的“从摇篮到坟墓”的生产到废弃处置的过程,还是现阶段提出的“从摇篮到摇篮”的化学品循环经济概念,都涉及到化学品全生命周期的管理,而我国现有的标准主要集中在生产和运输等环节,在消费和循环再生等方面管理力度不足,对化学品全生命周期的管理过程有所欠缺。这为化学品的潜在危害暴露埋下了重要隐患。

(六)化学品管理标准更新不及时我国化学品管理工作主要依托于标准和法规政策,但这些法规和标准的更新不够及时。如现行《危险化学品名录》为2003年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布实施,在2012年启动了修订工作,但至今未正式实施。国家标准也同样存在相对滞后问题,一是大多数标准标龄较长,标龄5年以上(即2009年及以前)的标准有277项,占比74.3%;二是标准制修订程序和周期较长,从立项到平均耗时3年多,但国际规章修订周期一般为2年(中文版比英文版滞后1年),导致国家标准相对滞后。

三、化学品管理标准化工作发展建议

(一)健全标准体系,强化主管部门协调联动,加强监管力度现阶段化学品管理标准化工作当务之急是加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同时要协调各主管部门管理职能,加强各部门间的联动,解决管理职能交叉和空白问题,加强监管力度,消除安全隐患。此外要充分调动行业协会和企业的积极性,配合化学品管理工作。

(二)加强信息化标准建设,促进信息共享中国尚未建成完整统一的化学品信息采集和共享的平台或数据库,各主管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不畅,权威性不够,同时查阅国际数据较为不便,这些都对国内化学品管理工作造成了一定制约。因此加强化学品管理信息化标准建设,促进信息共享和传递,整合和过滤信息资源,统一的化学品管理信息化标准能提高化学品管理的工作效率,优化工作效果。

(三)建立反馈机制我国化学品管理工作是由各主管部门自上而下进行的,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自下而上的诉求暂时没有通畅和统一规范的反馈途径,导致主管部门不能及时了解标准执行效果和基层反馈意见,久而久之会使标准不适应化学品管理工作的发展。因此应建立规范有效的反馈机制,充分收集各相关方对化学品管理标准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对相关工作做出相应调整,促使化学品管理工作进入良性循环,促进化学品管理工作的长足发展。

(四)加强实验室能力建设我国化学品检测实验室能力建设起步较晚,现有的GLP实验室承载能力远不能满足巨大的数据需求量,管理部门面临严重的数据缺失问题。此外,国际间数据互认是化学品管理工作的重要发展趋势,但我国至今尚未建立协调统一的GLP实验室国家认可制度,这对推进我国加入经合组织GLP国际互认体系,实现化学品安全检测数据的国际互认构成了严重阻碍。

化学品暴露评估范文第3篇

各国一般将化学品分为现有化学品与新化学品。所谓现有化学品是指各国化学品法律关于新化学品申报审查制度建立以前已经上市销售和使用的化学品。新化学品是指在其投产、进口或商业流通之前,不在一个国家或地区现有的化学品清单之列的化学品,通常是指尚未在该国或地区生产和使用的新开发或进口的化学品。20世纪70年代新化学品申报登记制度建立之初,全世界经济领域中生产、流通、使用的化学品已有近10万种,但其中只有一小部分经过了初步的风险评估。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发达国家和地区不断加强对现有化学品的风险规制,例如,1993年,欧盟了《关于现有化学品风险评价和控制的793/93号条例》;2006年,欧盟通过了一项新的《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和许可的1907/2006号法规》(REACH法规)。REACH法规将同时适用于新化学品和现有化学品的管理,该法规规定了为期11年的过渡期完成对现有化学品的检验和评估,并为过渡期制定了严格的工作程序和时间表,要求产量较大的现有化学品需要优先注册;产量较小,但人类较为关注的化学品也应该优先注册。2003年9月12日,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了《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2009年12月30日进行了修订),对新化学物质实施申报登记和跟踪控制制度,至此,我国建立了对新化学物质的环境风险评估与风险管理制度。但对于现有化学品,我国尚缺乏相关的风险评估信息,风险管理是缺位的。

        2002年,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了《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单》(IECSC),到2009年,该名单共收录45355种现有化学品。此前,主要依据危险化学品分类,我国系统建立了《危险化学品名录》,共收录了近4000种危险化学品,而对在《危险化学品名录》以外的大量生产和使用的现有化学品,未能进行有效的风险评价和管理,导致国际上早已或正在禁止、限制的高环境与健康风险的有毒化学品,仍在中国个别地区生产和使用。在现有化学品的规制方面,我国应当在以下两个方面加以改进:第一,加速现有化学品环境风险的评估。鉴于现有化学品数目巨大,我国应当采取优先原则,对通常意味着高暴露风险、高产量的化学品优先开展制度化或组织化的危害性质测试,为有效地进行风险管理提供科学评估的信息。第二,完善现有化学品的分类管理制度。我国现行《危险化学品名录》中危险化学品主要依据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建议书》中危险货物一览表确定,而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建议书》的分类体系是为了控制危险货物安全运输制定的,对急性毒性以外的其他健康危险性,特别是致癌、致突变和致畸性三种特殊毒性没有制定分类判定标准。例如,我国危险化学品中的“有”主要是以急性中毒指标LD50为标准,无法充分囊括当今化学品环境管理主要关注的那些常规判定为“低毒”甚至“无毒”,但却以低浓度、生物蓄积性对人类和生态系统产生长期潜在毒性影响的PBT或EDCs等有害化学品[1]113。因此,《危险化学品名录》应当根据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修改完善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和管理范围,并推动对经评估确认的高风险的“优先有毒化学品”采取淘汰或限制等风险管理措施。

二、确立化学品环境自愿协议制度

环境自愿协议是环境自我管制之一种,所谓社会自我管制系指个人或团体本于基本权主体之地位,在行使自由权、追求私益之同时,亦志愿性地兼负起实现公共目的之责任。在概念特征上,社会自我管制包含着两个核心内涵:“自愿性”与“公益取向性”。环境自愿协议(VEAs)包括单边承诺(UC)、公共志愿计划(PVS)和协商性协议(NA)[2]。单边承诺包括单个企业或者产业协会的环境改善计划;公共志愿计划是由公共部门设定好一定的加入条件和行为标准,由企业来选择是否参与;协商性协议则是由政府有关部门与工业行业或企业经过协商签署协议,旨在通过协议的实施达到节能减污和环境保护的目的。环境自愿协议体现了当代环境法中的合作原则,透过规制者与被规制企业的协商与合作,可以有效弥补法律的局限性,实现环境管理的针对性、灵活性和提高规制效率。《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以下简称《清洁生产促进法》)第二十九条首次规定了环境自愿协议制度,在化学品的基本立法中也应确立该项制度。事实上,环境自愿协议中的“单边承诺”已在我国化学产业界得以实践,“责任关怀”即是一个例证。责任关怀(RC)是全球化工行业自发地在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三大方面(简称HSE)所采取的行动计划,旨在不断改善化工行业在环保健康以及安全领域的表现。

        RC运动由加拿大化学生产者协会(CCPA)于1985年首次发起,相继被美国化学品制造商协会(CMA)以及欧盟和日本等国家和地区性组织化学工业协会所采纳,后在国际化学品协会理事会(ICCA)的正式推动下,至今已在全球50多个国家和地区实施。2007年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发起的中国石油和化工行业推进“责任关怀”行动正式启动,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与国际化学品制造商协会联合了《责任关怀实施准则》,该准则包括社区认知和应急响应准则、储运安全准则、污染防治准则、工艺安全准则、职业健康安全准则、产品安全监管准则六个方面。2008年5月29日,在国际化学品制造商协会(AICM)组织下,杜邦、拜耳、壳牌、巴斯夫、三菱化学、罗门哈斯等24家跨国化工巨头在京共同签署《“责任关怀”北京宣言》,承诺将保障经营过程的安全和环境友好,通过分享信息,推广严格的环境、健康和安全管理体系、业绩指标和验证流程等方式,在中国树立可靠的化工行业形象。目前我国承诺实施“责任关怀”的有化工、石化行业的43家企业以及南京化学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等三个工业园区管委会。

三、建立化学品污染物排放与转移登记(PRTR)制度

在化学品的规制过程中环境信息是非常重要的,只有掌握充分的相关信息,政府才能进行有针对性的规制;只有化学品信息的充分公开,才能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减少化学品的风险和危害。质言之,化学品信息的申报、收集与公开是政府、企业与公众三者之间相互信赖与合作的基石。OECD国家的污染物排放与转移登记(PRTR)制度是这方面比较成功的范例(见表2)。PRTR制度是指建立一个从各类排放源向环境排放和通过废弃物转移的各种指定极危险化学物质的报告和登记制度,并将收集的数据向社会公众散发和用于化学品环境管理。虽然各国的PRTR制度不尽相同,该制度的设计取决于各国具体的需要、条件和环境目标。但是,各国的PRTR制度仍然具有以下四个共通点:①化学物质或污染物的清单;②排放与转移的多媒介(大气、水、土壤)或综合性报告;③由固定或移动污染源报告汇总成污染物数据库;④污染物资料与数据可以为公众所获得[3]。

       最早的PRTR制度是1974年荷兰开始实施的“排放目录制度(EIS)”,1986年美国实施作为PR-TR的“有毒物质排放清单(ToxicReleaseInvento-ry,TRI)制度”之后,该制度在OECD国家得到了广泛的运用。在PRTR制度的发展历程中,美国的有毒物质排放清单制度是富有深远影响的典范。美国1986年制定的《紧急规划和社区知情权法》授权联邦环保局制定有毒物质排放清单,每个符合该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企业必须于1988年及其后每年的7月1日前向环保局局长和州委派的特定官员提交排放清单上所列的每种有毒化学品排放情况的年度报告。清单上的有毒化学物质从开始的大约329种增加到了2000年的约650种[4]。企业的年度报告是向公众开放的,《紧急规划和社区知情权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第十款规定:“联邦环保局局长须根据提交的数据资料,建立全国有毒化学物质存储数据库并进行维护,任何人都可以以有偿方式通过计算机或其他手段获得这些数据资料”。目前我国企业环境信息以自愿公开为原则、强制公开为例外。《清洁生产促进法》确定了污染严重企业的“黑名单”制度,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必须向公众公布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情况。2007年,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的《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也只是鼓励企业自愿公开环境信息,强制公开的对象仍然是《清洁生产促进法》所框定的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或者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地方人民政府核定的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污染严重的企业。我国应当在排污申报登记制度的基础上创设PRTR制度,目前上海市、天津市被选为试点城市,在全国配合开展化学品PRTR制度的试点工作。

四、推广化学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

化学品暴露评估范文第4篇

EQ工厂是有毒废料处理厂,主要处理包括油漆、氯气、杀虫剂、硫磺等在内的各种有毒化学废料。这场大火摧毁了EQ工厂,至今未重建。

事故经过

EQ工厂厂房两侧敞开,整个厂房用15 cm高的围墙分成不同隔间,屋顶和墙壁是金属制的。

事故当天,工人们将少量的类似废料混合放入大一点的容器中,这些容器沿着一个高架台堆放在隔间里,等待之后装运到处理处置厂房。

在一个隔间里,该公司放置了一些零售商店的退货,比如,杀虫剂和油漆。其他隔间里有易燃的腐蚀性的化学品和实验室废料。其中还有一个隔间专门存放氧化剂,在这些物品的中间,有一大箱从飞机维修紧急供氧系统中拆除下来的化学氧气发生器。固体含氯水处理化学品的圆桶,堆放在发生器的顶上。

2006年10月5日21时38分,一名开车经过该厂的居民发现了从工厂内冒出有强烈氯气味的雾,立即通知了当地应急部门。

几秒后工厂起火了(事故调查组至今未调查出起火的具体原因)。赶到现场应急救援的消防员观察到,最初起火处是在氧化剂隔间。随着始于氧化剂隔间的大火蔓延, 10个飞机化学品氧气发生器被激活了,释放出的氧气加速了火势。大火迅速蔓延到易燃液体隔间,烧穿了屋顶,导致大量装有208 L废料的桶爆炸(208L装的桶是55加仑标准桶换算的),形成火球飞入空中高达45 m,造成氯气等有毒化学气体泄漏,在工厂上空形成巨大的氯气云。

大火引起连续爆炸,多达39次,附近地面震动明显。随着大火蔓延,浓浓的黄色烟雾笼罩整个埃佩克斯镇。

当地应急救援机构紧急疏散了工厂附近约1万6 000居民,也有一些居民被安置到公共避难所。但是由于风向变换,包括警察、消防和应急救援人员在内的整个事故指挥中心迁移了5次,消防队应急数据库无法查阅、911中心无法及时联络。

事故调查

火势增长迅速,消防人员采取了让大火烧尽的方案,应急救援指挥部又对当地1万6 000居民进行了有序地紧急撤离,事故未造成人员死亡。而工厂内化学品详细清单,在事故发生当天无法获知。但第二天,包括12名警察和1名消防员在内的约30人,产生了呼吸困难和恶心等症状。

美国化学品安全委员会(CSB)调查组没能查出最初起火原因,但调查人员在燃尽的废墟中,发现了许多烧坏的发生器的残骸。他们认为,未用完的飞机紧急化学氧气发生器,很可能促成了火势的增长。一个纤维板箱装的未用完的发生器,在从一家飞机维修工厂中拆除后,被送到了EQ工厂。当意外激活或者暴露在火中时,这些设备将产生大量的热和氧气,可引发或加速燃烧。

美国国家运输安全委员会(NTSB)进行过此项测试,演示氧气发生器是怎样引发和加速大火的。美国国家运输安全委员会曾经对佛罗里达州1996年瓦鲁杰空难(瓦鲁杰航空592号班机在1996年5月11日14时04分,从迈阿密国际机场到亚特兰大的途中,坠毁于佛罗里达州的大沼泽地中,机上110人全部罹难)进行过调查。调查发现,造成空难的原因正是由机货舱中,堆放了一批过期但未妥善处理的氧气生成装置,飞机的货舱里有设备放电而引发的。

调查人员还发现,除了氧气发生器外,还有许多其他类型的有害物质,如有大量的易燃物质、可燃物质、氧化剂、杀虫剂、有毒物质等可能引发或加速大火的燃烧。

美国化学品安全委员会调查并了个案研究,识别了几个关键的安全问题。调查发现,联邦法规没有要求危险废物公司,提供他们所处理的物质的重要书面信息给应急救援人员。而这些信息对于当地官方有效地计划救援是必需的。EQ工厂对于可能发生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无人看管时的紧急情况,准备不足。

化学品安全委员会认定,防火墙本可以遏制住氧化剂隔间的初始大火,阻止火势蔓延到有储放易燃物的其他隔间。而EQ工厂隔间之间却采用15 cm高的围堰隔离,此设计仅能够阻止溢出物。而且EQ工厂唯一的消防设备就是手提式灭火器,整个工厂没有防火墙,没有喷淋装置,没有任何预先警报、烟雾探测或者感温探测的装置。

美国国家环境保护局(USEPA)依照《资源保护和恢复法案》管制危险废物工厂。其中有相关条例要求现场有“消防设备”,但是美国国家环境保护局或者工业指南没有界定这些设备,这就使得工厂运作没有自动的火灾探测,灭火系统也没有警报、没有下班后以及周末监控。

美国化学品安全委员会的调查,分析了过去5年其他22起危险废物工厂的火灾和化学品泄漏事故。历史表明,预先警报,预先通知在事故发生时可以抢先一步,应急人员能够及时赶到现场,在火灾失控前采取相应的行动。而一个自动的灭火系统,甚至在初期就能将火熄灭。

应对危化品爆炸 预防更重要

2007年6月,美国化学品安全委员会了紧急建议和安全公告,要求所有运输工具出行前,必须确保报废氧气发生器安全拆卸、移除。同时建议美国环保技术委员会(USETC)制定有关处理和储存危险废物的“标准化指南”,以减少火灾和泄漏发生的可能性,还敦促其请求美国消防协会为危险废物工厂制定特定规范,以预防、检测、控制和消灭火灾。

另外,应急反应机构熟悉他们司法管辖区内储存的危险物质也是至关重要的。美国化学品安全委员会发现,在EQ工厂的案例中,该工厂没有提供任何有关危险物质的具体类型、数量和位置的书面信息给消防部门或者地方紧急计划委员会。如果工厂预先提供了详细危险物信息,地方应急反应机构就可以更好地做应急计划。

化学品暴露评估范文第5篇

国际劳工组织每年在“世界职业安全健康日”活动前夕,会就当前世界各国普遍面临的职业安全健康问题及处理建议一份报告。在2012年的报告中,国际劳工组织指出,目前世界各国正在积极地发展绿色经济。在这一重要的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过程中,必须将职业安全健康融入绿色就业政策中。绿色就业不仅要保护环境,更要保障工人的安全与健康。绿色经济应当作为实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驱动力,而职业安全健康是促进绿色就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绿色经济”已经成为可持续经济和社会的象征。“绿色经济”造就了“绿色就业”,“绿化”了当前的一些行业和生产工序。在这种情况下,社会包容、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与更加安全健康的工作场所、“人人享有体面劳动”更加密切相关。绿色就业需要体面的工作。好工作意味着提供足够的工资、安全的工作条件、合理的职业前景、受到保障的工人权利等。包括“绿色工作”在内的任何工作,必须坚持这样的原则――将工人的安全与健康作为体面劳动的重要指标。

国际劳工组织一直倡导这样的理念:“体面的工作必须是安全的工作”。因此,保护工人的安全与健康和保护环境应当有机地联系起来,以确保有一个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全面性方法。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与环境保护,常常被视作“同一枚硬币的两面”。职业安全卫生措施的实施,对“绿化”企业和经济将产生重大影响。

绿色就业和职业风险

为了创造绿色就业机会,世界各国最近在环保技术方面进行了大量投资,但对此类工作所带来的职业风险却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因此,在创造绿色就业机会时,需要整合安全与健康方面的措施。一般情况下,“绿色”技术会减少工人暴露于有害环境的风险。但有一些工作即使被认为是“绿色”的,其所使用的技术却不一定“绿色”。一些对环境有害的物质被环保物质替代后,已被证明对工人的健康更加有害。例如,水性漆作为溶剂型漆的替代物,却包含了杀菌剂类的附加物。氯氟甲烷作为氢化氯氟氢的替代物,却增加了工人暴露于致癌物质和火灾隐患的风险。

人类任何的经济活动,包含了风险与利益之间的平衡。减少或消除工作中的风险,必须依赖职业安全卫生的基本原则。职业安全卫生监管体系的应用,与工作的“颜色”关系不大。对于所有的工作场所和工作而言,不管工作的“绿色”程度如何,雇主都必须确保工人拥有安全健康的工作条件与环境。

在绿色就业成为经济结构的一部分之前,应对与新的“绿色”技术和相关工作可能有联系的职业伤害和风险进行评估。虽然这些工作都意味着有助于改善环境、振兴经济和创造新的就业机会,最大的风险之一却是在急于创造大量新就业机会的同时,未能关注工作本身的质量,或者在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之前,就已造成职业伤害、疾病和死亡发生率的增加。

从事绿色工作的工人,可能会面临传统工作场所常见的危害。对于转行进入“绿色”行业的许多工人来说,这些危害可能是新的,即工人可能暴露于以前没有被识别出来的一种危害。比如,如果不采取适当控制措施,在太阳能行业从业的工人,可能暴露于碲化镉(已知致癌物质)。创造绿色就业机会的过程应与上游的预防战略结合起来,以预测、辨识、评估和控制这些工作中暴露的新危害与风险。

2011年,欧洲职业安全健康局出版的《欧洲风险望台》(ERO),刊登了系列研究报告――《2020年前与绿色工作中新技术相关的新的与潜在的职业安全健康风险前瞻》。这些研究旨在为欧盟社会伙伴提供有关职业安全卫生问题的决策参考。

可再生能源的职业风险

由于具有持续的公众支持、扩大的投资量、不断增长的生产能力,可再生能源领域的就业人数正以迅猛的速度增长着。这种增长可能会在未来几年加速。目前,在可再生能源行业从业的人数,保守估计全球已达420万人。这些职位中的一半分布在生物燃料领域,工人主要从事生产和收集原料。2030年,全球在可再生能源行业从业的人数可高达2000万。在可再生能源开发方面,德国、日本、中国、巴西和美国发挥着尤为突出的作用。欧洲制造商生产的风力涡轮机,销售份额占全球的3/4多。可再生能源包括太阳能、风能、水能、生物能源、潮汐能、地热能等。太阳能、风能和生物能源是最常用的可再生能源。

太阳能

通过光伏板(PV)或聚集太阳能发电(CSP),太阳能可以转换成电能。光伏发电系统是最常见的,它使用半导体和太阳光发电。光伏发电系统的职业伤害主要存在于制造、安装光伏板,以及最终作为生活垃圾处理光伏板的环节。在制造光伏板时,会使用超过15种有害物质。许多危害可能来源于化学品,这些化学品与生产工艺中的硅相关。光伏电池的制造还会涉及一些有毒的清洁剂。因此,制造光伏模块及组件的工人,必须采取保护措施,以免接触这些物质。

太阳能光伏电池板在其使用寿命(估计20~25年)结束时,会产生新的电子废物。它们包含着许多新的和潜在的有毒物质,如碲化镉和砷化镓。在技术、安全、健康和环保方面,这些电子废物都是一种复杂的回收挑战。

在安装太阳能电池板系统时,工人面临的一些身体伤害,与建筑业工人面临的伤害类似。但对于电工和管道工来说,在屋顶安装光伏板或太能热水器,会面临一些新的伤害。在施工和维修太阳能电池板系统期间,工人会遭遇高处坠落、高温、密闭空间、触电致死等伤害。另外,在建筑物发生火灾时,光伏组件燃烧时会释放一些烟雾。这些烟雾会对消防人员和居民的健康产生危害。

风能

在过去10年里,风力发电已经呈现出了巨大的增长趋势,预计未来还会持续增长。风力发电的工作类型主要有项目开发、涡轮部件制造以及风力涡轮机的安装、运营与维护。

风车制造过程中的伤害与风险类型,与汽车制造业的伤害类似。风力涡轮机的安装和维修过程中的伤害与风险,与建筑业的伤害类似。工人在工作中可能会接触到危险化学品,如环氧树脂、苯乙烯和溶剂,以及有害气体、蒸汽和粉尘。工人还会遭受运动部件对身体造成的伤害,如叶片制造和维修过程中的手工作业。工人还会暴露于玻璃纤维、固化剂和气雾剂、碳纤维的粉尘和烟雾。工人常见的健康问题有皮炎、头晕、嗜睡、肝和肾损害、水泡、化学灼伤、生殖影响等。风力涡轮机维修过程中的物理伤害有高处坠落、手工作业导致的肌肉骨骼紊乱、密闭空间作业时的不良姿势、爬塔时的体力负荷、触电死亡、工作时旋转机械和坠落物体造成的伤害。

水力发电

目前,水电提供了超过17%的世界电力。到目前为止,水电是电力生产中最重要的可再生能源。

建设、运营和维修大型水电站所导致的伤害与风险,主要存在于建筑施工、电力传输和配送等环节,包括:机械设备和材料处理时的伤害,意外触电危险,六氟化硫气体和多氯联苯等化学品暴露。工人应配备一定的防护装备,如安全肩带、系锁、呼吸防护装置、电气防护装置等。此外,还应制定应急救援预案。

生物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