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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油田生产 安全运输 防范体系
一、标准体系的编制原则
1.坚持系统和全面的原则
油田交通运输安全,是油田安全生产的主要方面,它与运输设施技术状况、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安全监管是否到位等多种因素息息相关,可以说是一项非常系统的宏大工程, 在制定交通安全标准体系时,就必须坚持全面的观点、系统的观点,综合考虑,全面配套,努力消除各种潜在的事故隐患[1]。
2.坚持安全第一、突出重点的原则
油田在制定交通运输安全标准体系时,应首先安全为中心、突出重点的原则,强调交通运输安全的评估、危险的辨识以及详尽的事故应急预案等,并且应该根据油田交通运输的性质和特性, 将影响社会公众安全的问题放在首位, 将运输安全评估作为重点,突出对驾驶员的安全管理,并且还要考虑合理性和适用性。
3.坚持科技领先,提高安全预控的原则
大量的实践证明, 要想做到有效地防范事故发生,减少事故发生的频率以及事故发生后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就必须对潜在的危险做出正确的、超前的分析与评估, 并制定完备、快速、高效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系统[2]。近几年来,国内外开发研制了多种提高交通运输安全的设备,如电子封条、数字化记录表、重载车辆视线盲点克服系统、头部保护设施、安全带提示系统、专用破拆工具等,同时还探索出了很多行之有效的管理理论和方法,如安全评估、重大事故紧急救援系统、防灾救灾应急管理、应急预案、运输车辆定期核查技术等。掌握并拥有先进的设备和运输安全管理手段, 对于我们研究油田运输安全标准体系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因此,在制定运输安全标准体系时,需要开放思想,多学习、借鉴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把这些技术、方法和理念通过标准体系的方式确立起来,才能使制定出的标准体系具有前瞻性和生命力,提高油田运输的安全预控能力。
4.加强安全动态管理 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油田交通运输作业,不但受自然、气候条件的制约,更重要的是人为因素。从近年来发生的事故来看,由人为因素的违章、违规驾驶带来的事故占主要的比例。从中也可以看出驾驶员在操作时,超速、疲劳驾驶等现象时有发生,因此, 作为油田交通运输中监管的第一要素,应该就是要加强对运输车辆驾驶员进行有效的动态安全监管, 如果要想使他们持之以恒地保持安全作业,就应该从根本上建立起一整套运输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3]。
二、油田交通运输安全标准的内容和范围
油田交通运输安全涉及的面广, 头绪也非常繁杂, 存在着一些重大运输事故潜在的安全隐患,所以,油田要积极开展交通运输安全标准体系的制定和研究, 建立完善的油田运输安全体系表, 细化整个运输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实现自我约束、自我完善、自我监督, 将交通运输安全切实纳入规范化、标准化管理, 对确保油田的运输安全具有特殊的意义, 同时也非常有利于建立油田交通运输安全的长效机制。对于交通运输安全的内容,需要充分调查并了解国家及发达国家的油田交通运输安全标准发展和现状, 通过分析需求, 确立出标准体系表,从运输安全评估、从业人员资质、车辆设备、事故应急与救援等方面, 确立标准体系的范围、层次与结构。油田交通运输安全标准,是为了在交通运输过程中,一是要避免导致人身伤亡,二是要避免造成车辆、设备、货物等其他财物的损失,由油田管理部门依据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 确立出一整套交通运输中人员、设备、设施必须遵守的安全要求, 是对交通运输、驾驶员培训、车辆维修及检测、站务操作、搬运装卸等事项的具体规定,涉及安全管理及技术操作、多种标准数值的统一规定和实施程序等。基本上可以分为基础标准、管理标准、产品标准、作业场所分级标准、方法标准等。油田运输安全标准涵盖的内容非常广泛, 包括交通流管理与安全、车辆安全性、驾驶员安全性、道路设施与环境安全等详细内容。
三、实施交通运输安全标准的措施及建议
油田交通运输安全标准体系的确立及制定,只是油田运输安全标准体系建立的开端,在实际生产中能否发挥应有的作用, 关键在于标准体系的执行和实施。为了能够充分发挥交通运输安全标准在生产过程的安全管理、指导和预防作用, 特提出以下建议。
1.调动各方面力量参与标准的制定、修订和执行
由于油田交通运输安全涵盖的内容广泛,涉及到管理、运输生产、培训、科研等部门和人员,所以,在交通安全标准体系制定过程中, 要出台相关的激励机制, 通过政策引导, 充分发动生产、管理、科研等单位或部门参与,发挥各自的优势和特长, 做好标准的制定、修订和执行。
2.下大力气提高运输管理、操作人员的安全素养
在提高运输管理、操作人员的安全素质方面,首先要严把“进门关”,强化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把好考核、考试、颁发资格证这一关,以确保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通过各种宣传教育形式,使相关人员及其家属深刻认识安全操作的意义和好处。
3.严格标准的执行 强化各类检查制度
任何标准和制度都难以涵盖管理对象的所有角落,强化检查制度,是有效执行制度、查漏补缺的有力保障和有效手段。通过安全检查,达到查处事故隐患、解决交通运输安全方面存在的缺陷,减少和预防交通运输事故的发生,从而最大限度地保护职工的生命权和企业的财产不受损失。
4.多管齐下,进行交通运输安全文化建设
油田交通运输安全文化,是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分为物质文化、意识文化、行为文化、环境文化等几个层次,文化虽然是抽象的,但只要与管理和实际操作相结合,就能发挥出应有的效应。因此,要力求实现交通运输安全文化与企业文化的有机融合, 紧密结合油田的安全生产实践活动,从不同程度上来促进交通安全管理[4]。
四、结论
总之,油田交通运输安全,是一项应该长期坚持的系统工程,只有要过油田各部门的能力合作,把各种指标细化、优化,并且严格执行、检查制度,才能起到良好的效果。
参考文献
[1]岳忠.企业物流与安全[J].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04(14):61-64.
[2]杨改.物流安全研究综述[J].研究与探讨.2007(16):33-36.
关键词:道路运输;应急保障;体系建立
中图分类号:D630.8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5)15-0323-02
一、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特点分析
(一)事故发生的随机性
影响道路运输事故的因素错综复杂,驾驶员违规驾驶、车辆技术状况、路况条件、天气状况、驾驶员心理情绪波动等因素都可能导致事故的发生。道路运输突发事件之所以难以事先预防,是因为事件发生是不可预测的,很多是瞬间发生,可供驾驶员防范的时间非常短,具有随机性和难以预测性的特征。据统计,2010―2014年五年间,扬州市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中,由于人的疏忽大意而造成的交通事故占二成,由于车辆技术状况造成的交通事故不到一成,由于路况因素造成的交通事故占五成,由于环境影响造成的交通事故占二成。从事故调查结果来看,未发生因当事人主观愿意发生的交通事故,充分表明了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难以主观判断和预测。2014年扬州市7家专业客运企业和50家危险品运输企业的事故发生率不足0.01%,像2008年初因大雪引发的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更是五十年不遇,说明道路运输事故属于小概率事件。
(二)灾害影响的扩散性
随着我国道路网络体系的建立,任何小的路段都成为道路网络中的一个节点,一旦节点出现堵塞,将影响到大系统的运行。道路运输突发事故的发生,其危害后果具有传导性和扩散性,引发交通拥挤和次生事故,最终可能导致公路运输系统的局部甚至整体瘫痪。例如,2009年6月,宁通公路江都路段发生危险品泄漏事故,导致高速公路封闭,上万辆车堵塞,堵塞时间长达5小时。堵塞时间较长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危险品泄漏的救援比较复杂,需要参与的救援人员和救援车辆比普通交通事故多得多,救援的步奏更加繁琐,二是驾驶员对长时间的等待容易失去耐心,一些驾驶员不听从交通指挥,将车辆开入应急车道,引发跟随效应,致使应急车道发生堵塞,影响救援的效率。城市内靠近汽车客运站的道路如果发生堵塞,将使得站内的班车延误或者停班,容易发生大量旅客滞留,直接影响到客运站的正常运转。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如果发生在封闭的环境中,可能会使事故的影响急剧扩散,导致大量的人员伤亡和严重的财产损失。例如,“3・1”山西特大事故,由于发生在隧道内,很多人员来不及逃跑就窒息晕倒在隧道里,最终造成40人死亡、12人受伤和42辆车烧毁,直接经济损失8 197万元。
(三)救援要求的迅捷性
由于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发生的随机性和影响的扩散性以及三级以上突发事件潜在的巨大破坏性,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必须在事件发生后要立即采取相关的应急措施,第一时间启动预警程序,上报相关情况,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地消除影响。为了能够快速地响应应急应急处置命令,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需要事先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并将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进行细化,制定专项子预案。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应急指挥机构根据事件影响的严重程度、事件的类别、救援地的路网情况以及对救援物资的需求量等属性进行应急指挥决策,以便准确地预测应急交通需求,快速地选择应急避难场所,根据具体情况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或者制定临时的应急组织方案。
二、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应急保障法律体系不健全
2007年,我国颁布了《突发事件应对法》,是应急保障走向法制化的标志。《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国务院制定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组织制定国家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和国务院相关应急预案,制定国家突发事件部门应急预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以及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尽管《突发事件应对法》是构架我国应急保障体系的框架性法典,但道路运输行业却一直没有出台与《突发事件应对法》配套的法规和操作性文件。在道路运输行业的最高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没有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进行相关的规定,地方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为了响应《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要求,一般是自行制定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申请在政府的网站上予以公布。管理部门在处理突发事件时,只能过分强调应急预案的作用,然而众多的应急预案也只是在越俎代庖地扮演着法制法规的角色,当突发事件真的发生时,缺乏必要的法律效力,无法为突发事件的决策者提供足够的权力依据。
(二)行业管理部门难以调动足够的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
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倡导政府主导、交通为主、部门配合的反应模式。突发事件发生时,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的责任主体,各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这种模式虽然增强了交通部门责任感和紧迫感,有利于举全行业之力迅速调度救援物资,但由于缺少政府部门的统一领导,无法将责任分解到相关平行部门,难以形成全民一心共渡难关的局面。以2008年雪灾为例,大雪第一天,交通运输部门就迅速反应,启动应急预案,按照预案预设程序大力号召市区各单位和社会力量上路扫雪,但由于交通部门只是行业管理部门,无法调动公安、财政、卫生、通讯和宣传等部门资源,也难以整合足够的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影响了救援的效率。
(三)应急组织能力有待提高
一是应急救援功能单一。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分别隶属于各个职能部门,这些队伍局限于各自专业领域,只能应对较为单一的灾害事故,通用性差。二是缺乏联动机制。一旦发生重特大灾害事故,尤其是涉及多种灾害事故同时发生时,仅依靠单一部门应急救援力量难以应对。应急救援队伍如何联动,联动后指挥体系的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的职责目前尚无明确规定,应急救援队伍彼此在人事管理上互不隶属,联动响应乏力,不能有效实现联动应急,极大地削弱了战斗力。三是岗前培训和再教育的针对性不够,道路危险品运输车型包括栏板车、箱式货车、罐车、挂车等多种类型,目前采用的教材缺乏专门关于罐车使用操作、安全防范和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内容,罐车的构造决定了其区别于他种类危险品车辆,事故救援的方法也有一定的特殊性,如果将其他车辆的事故救援方法套用在罐车上,就会影响救援的效果。四是应急演练的内容还需要进一步拓宽,目前道路运输行业开展的危险品运输应急演练一般以开放式的场所为模拟环境,缺乏全面环境的演练,驾驶员和押运人员在不熟悉的环境下发生安全事故时,经常不知所措。
三、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机制的建立
(一)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应急救援体系
应急保障往往需要在极短的时间内形成强大的社会合力,集中力量办大事,客观上要求权力的相对集中,适宜采取“中央集权制”,即在政府设立一个居于核心地位的、具有最高权威的指挥机构,明确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道路运输应急管理系统作为国家应急管理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应当服从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构的统一领导,由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指挥,交通运输部门主要负责,其他相关运输企业提供辅助,各自负责某一方面的具体事务,系统运行要做到“四统一”:统一决策、统一指挥、统一调配、统一协调。在发挥政府在危机管理中的主导作用的同时,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相关部门在平时要加强对行业和社会群众的应急宣传教育,营造“人人懂应急、人人愿意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建立规范有序、权责明确、奖惩分明的应急法规体制
法律是人们在应对突发事件时的根本性指导意见,具有强制性、确定性和普遍性。国家需要在《突发事件应对法》的框架下,出台与之配套的法律法规和操作性文件。建议交通运输部在修订《道路运输条例》时,增加道路运输应急管理内容,通过立法手段赋予运输管理部门充分的应急反应、应急征用、应急调度权力,为决策主体、决策程序和决策内容等方面在应急状态下提供权变性选择空间,规定豁免决策者法律责任的条件和方式,减轻应急保障组织者的决策指挥、物资征用、安全监管等方面的责任压力。
(三)建立资源共享、紧密衔接、沟通协作的应急指挥机制
建议公安、安监、交通等部门打破目前各自信息平台互不连通的局面,在不影响信息系统安全的前提下,专门设立数据交换渠道,实现重点数据的资源共享。要强化日常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逐步建立综合运输应急协调机制,交通、交警、消防、城管、宣传等部门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形成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合力。要建立紧急情况下的沟通机制,明确组织机构和联系方式,简化办事流程,方便紧急情况下特事特办,为救援争取时间。
(四)建立科学合理、方式多样、全面高效的应急教育机制
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要督促运输企业加强驾驶员、押运员培训、教育和管理工作,建立完善的安全培训、考核制度和录用、淘汰机制,着力提升从业人员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严禁不具备相应资质、安全培训不合格和安全记录不良的人员驾驶危险货物机动车辆。深化典型案例教育,把事故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教育培训作为全民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各级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计划,坚持深入持久地开展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管理人员的应急意识、素质和能力。与此同时,要发动媒体开展专题报道、深度报道、公益宣传等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不断提高全民事故防范意识和逃生避险、自救互救技能。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文件.关于加强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厅运征[2009]1号)[Z].2009.
0 引言
在构成城市交通的各种运输途径中,轨道运输是不可缺少的高效运输途径。轨道交通与其他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类型不同,具有封闭性、独立性的特征,也是这一点使得城市轨道运输的安全性很大,但是,由于城市轨道运输的客流量非常大、设备的科学技术含量高,一旦发生安全管理方面的问题,后果则不可设想。因此,城市轨道运输的安全管理机制成为了现阶段城市交通建设中的一大棘手问题。传统的城市轨道运输安全管理机制已经无法满足现阶段城市交通建设的需求,现实的发展给城市轨道运输安全管理机制提出了更多更高的要求,为了迎合这些要求,本文在分析城市轨道运输安全管理重要性和缺陷的基础上,提出了城市轨道运输安全管理措施。
1 城市轨道运输安全管理意义
1.1 城市轨道运输安全管理能够促进城市交通运输的可持续发展
在没有城市轨道运输安全管理机制的约束下,过去很长一段时间,我国城市的轨道运输常常会发生由工作人员的疏忽、乘客约束的不足、设备的故障等原因引起的小型甚至大型事故,每一起事故都会给城市和市民带来惨痛的损失,因此,必须从制度方面入手,加强对城市轨道运输安全的管理,用硬性规定来约束行车人员和乘客,确保城市轨道运输的可持续发展。
1.2 城市轨道运输安全管理能够促进效益的提升
实施城市轨道运输安全管理机制不仅是促进城市轨道运输的可持续发展,还在于推动其效益的提升。通过建立起有效的城市轨道运输安全管理条例,能够减小噪音和污染,达到环保的效果;安全性能的提升更能够方便市民的出行。
1.3 城市轨道运输安全管理有利于促进新技术在交通运输业的发展
城市轨道运输安全管理机制的建立和实施是实现高质量生产、高标准运输、安息的安全化和设备的现代化的有效途径。只有实现安全运输,才能考虑新技术在交通运输业中的应用,才能提升我国城市轨道运输的现代化进程。
1.4 城市轨道运输安全管理有利于保障乘客的安全
乘客出行最重要的因素和最基本的要求就是安全性能。城市轨道运输是城市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建立起有效的城市轨道运输安全管理机制是保障乘客出行安全的重要手段,更是促进城市拥有高效、规范的交通运行的途径。
2 现阶段城市轨道运输安全管理问题
2.1 城市轨道运输安全管理体系的缺失
城市轨道的建设过程包括前期的设计、规划到中期的施工、建设最后到运营,在每一个过程中都必须保证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而现阶段国内的地铁建设中规划、设计、施工、运营等各个环节之间都存在严重脱节,急需对城市轨道运输安全管理机制进行理顺完善。
2.2 城市轨道运输安全管理法规制度的不完善
地铁建设安全管理法规是保障城市轨道运输安全程度的硬性规定,是推动地铁建设规范化、标准化实现的有效措施。我国目前虽然已有现行的地铁安全管理条例,但是这是远远不够的。时代在进步,城市轨道运输安全管理的需求在不断更新,必须不断完善地铁安全管理法规。
2.3 没有形成完整详细的安全标准体系
地铁行业安全标准的建立,对城市轨道运输安全管理具备重大意义。我国现阶段缺少完整又详细的城市轨道运输安全标准体系,在准备建立该体系前,必须综合考虑地铁行业的现有水平和将来可能达到的水平以及大众市民对地铁安全的期望程度。
2.4 城市地铁应急预案的不合理,缺乏定期的危机演练
地铁作为城市轨道运输的主要部门,其特殊的运营环境使事故发生的危险性和紧迫性大大提高,所以,针对地铁事故的应急预案和定期演练是十分有必要的。尤其是新建成的地铁线路,在建成初期就必须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危机演练,制定好完整的、合理的应急措施。但实际上,我国很多城市的地铁应急预案和事故演练并没有得到落实。
2.5 城市轨道运输安全意识的缺失
地铁安全直接影响到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必须树立起城市轨道运输安全意识。我国现阶段各大城市的市民和地铁运营工作人员普遍缺乏相关安全意识,没有意识到地铁运输安全的重要性,等到事故发生后再强调意识的作用,那么一切都将会是无用之谈。
2.6 城市轨道运输的安全评估制度开展力度不足
安全评估工作开展的是否完善和到位关乎城市轨道运输的最终安全性能,是保障系统安全性的重要手段之一。在完工的轨道投入运营之前,运营商必须通过安全监管部门开展全面的安全评估,提前排除所有可能发生的问题,投入运营阶段后,安全监管部门必须定期对轨道安全性能进行检查,一旦发现问题,责令运营企业对轨道进行整改,以此来保障运营过程中轨道运输的安全。在安全评估制度的建立健全上,我国还需进一步探索和努力。
2.7 政府部门对安全管理的投入不足
城市轨道运输安全管理机制的建设及完善既需要时间、还需要技术、更需要人才,这些资源的投入不一定能够在短时间内看到回报,但是不投入是一定无法看到效果的。而现阶段,一些地方对城市轨道运输安全管理机制的建设非常冷漠,资源投入远远不足,这也是导致轨道运输安全问题频出的一大重要原因。
3 城市轨道运输安全管理措施分析
3.1 做好地铁建设的规划工作,充分协调地铁建设的各环节
在开展地铁建设项目之前,必须做好规划设计工作,做好设计规划、施工建设和运营等各个环节之间的协调工作,加强地铁施工的安全性论证,加大力度审查相关安全强制性条文。
3.2 建立健全完善的安全管理法规体系
在建立地铁安全管理法规条例时,要积极考虑国外在这方面的优点和长处,结合国内各大城市的交通运营实况,针对地铁运营安全管理主要存在的问题和缺陷,制定科学完善的安全管理法规条例。
3.3 统一地铁建设的技术规范
地铁建设的先关技术和设备机械是构成整个轨道运营系统的基本要素,必须统一规范地铁建设的技术和设备要求,保证从外国进口的设备符合国内地铁建设要求,充分保障地铁的安全运营。
3.4 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危机演练
制定完善合理的应急预案,多次针对可能出现的紧急事故进行演练,与医院急救等部门时刻保持好联系,组织广大市民参与其中,从而提升市民的地铁运营安全管理意识,提高地铁运营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应急意识。
3.5 大力宣传地铁安全管理意识
意识对实践具有能动作用,必须大力宣传地铁安全运营意识。培养安全意识高涨的地铁运营员工,号召广大乘客树立安全意识,争做地铁文明乘客,将轨道运输安全意识推广到全社会范围内,建立起安全型的社会,推动地铁运输安全管理制度的顺利落实。
3.6 加强地铁的维护工作,提高城市轨道运输的安全性
日前,省厅春运办下发了《__省交通运输厅春运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春运期间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闽交春运办发明电〔__〕1号)就春运期间湖南省邵阳县发生“2.21”沉船事故,新疆阿喀高速巴楚县境内3012线“2.24”客车发生侧翻事故通报进行通报,要求各单位要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春运期间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现将此文转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传达学习,扎实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
春运前夕,各单位、各运输企业按照“安全、有序、顺畅、优良”要求,积极准备,认真部署春运期间各项工作,确保我市不发生一起及以上旅客滞留现象,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严峻。2月24日15时30分许,长运集团闽ey1370客车在南靖船场一转弯路段与一部小车发生碰撞,造成1人死亡,2受伤的交通事故。该起事故的发生也暴露了当前道路运输安全工作还是存在薄弱环节。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我市交通运输系统春运期间安全工作,有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级交通运输行业监管部门安全监管职责,确保下阶段春运工作安全、有序,避免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各单位要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严峻性,以近期发生的事故为警示,举一反三,认真汲取教训,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绝不能有一丝一毫松懈麻痹侥幸心理,要狠抓责任措施的落实,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切实加强本行业、本辖区、本企业安全生产的反复督促检查和提醒,继续保持高压态势,确保圆满完成__年春运工作任务。
各单位要按照《__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在春运期间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漳交运安明电〔__〕11号)要求,深入安全生产第一线,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区域的督查督导,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交通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春运”期间要保持对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彻底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局属各行业管理部门、各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要负责本行业领域督查督导,认真制定督查督导工作方案,落实领导干部分片联系指导包干责任制,以“四不两直”深入问题较多、监管任务繁重的点和地区开展明察暗访,严格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坚决做到不打折扣、不走过场。各单位要强化“隐患即事故”的安全防范意识,强化事前追责,对发生事故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严肃处理,市局安全生产巡查小组将继续组织对各地“春运”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抽查督导。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坚持“零容忍”整改隐患,对《__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的通报》(漳交运安明电〔__〕11号)、《__市交通运输局转发__省交通运输厅春运办关于__年道路水路春运安全督查工作的通报》(漳交运安明电〔__〕17号)及各单位各部门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企业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开展安全管理工作情况、企业落实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再次组织复查,确保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对重复出现不能履行整改责任的单位、企业和人员,要依法依规严肃予以查处。各运输企业要加强车辆技术状况检查,特别是客运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要确保车辆设施设备齐全、完整、有效,严禁“带病”车辆参加营运。各客运站(场)要认真贯彻落实《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及出站检查工作规范》,严格规范日趟检安全管理,把好车辆安全例行检查关,严格旅客安全带使用检查,加大对危险品的检查力度,严防旅客携带危险品进站上车。公路管理部门要对公路畅通情况和安全防护设施加强检查,尤其要加强对长下坡、急弯路段和山区农村公路的检查,发现存在影响通行安全的,要及时整改、完善,确保道路畅通。
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落实省厅与省公安厅联动协作“五大工作机制”要求,建立健全与气象、公安、海事、安监、宣传、新闻媒体等单位及系统内各单位的联动机制和信息沟通机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异常天气灾害对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的影响,及时各类灾害和突发信息。按照防踩踏等各项应急预案要求,再次落实各类应急保障人员、物资和设备,确保应急处置工作及时高效。同时积极做好我市“春运”期间交通气象预报以及公路、内河水路路况出行信息工作,及时通报气象、交
1.1、编制目的
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预案。
1.3、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区内和单位内部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中心应对的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三类(社会安全事件服从政府统一指挥):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渔业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渔业船舶安全、单位内部安全生产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动物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和重大动物疫情。
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具体标准根据各类事件详细划分。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切实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
(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5)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乡镇、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6)依靠科技,提高素质。加强公共安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素质。
l.5、专项应急预案
在本预案下,中心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专项预案包括:
(1)突发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是应对雷雨大风、冰雪等强对流天气,预防和减轻其对畜牧水产业造成危害而制定的应急预案。
(2)突发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是应对单位内部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如车辆行驶安全、火灾、盗窃等而制定的应急预案。
(3)*区渔业环境污染应急预案。
(4)*区渔业船舶水上安全应急预案。
(5)*区防治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预案。
各类预案将根据实际情况变化不断补充、完善。
2、组织体系
突发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区防治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预案和区重大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预案的指挥机构由区人民政府主管领导任指挥长,成员由政府有关部门、武警部门及相关单位负责同志组成。指挥机构办公室设在区畜牧水产服务中心,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区畜牧水产服务中心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负责具体应对工作。突发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渔业环境污染应急预案和渔业船舶水上安全应急预案的应急指挥部设在区畜牧水产服务中心,由主任段有德任总指挥,成员由中心办公室、综合科、水产科、渔政站及有关科室和二级单位负责人组成。
3、运行机制
3.1、预测与预警
区政府、各部门、中心及所属各单位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建立预测预警系统,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突发事件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依据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一般划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预警信息包括突发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机关等。
预警信息的、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3.2、应急处置
3.2.1、信息报告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部门要按规定立即逐级向上报告,同时还要注意信息工作的准确性和保密性。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3.2.2、先期处置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在报告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同时,区政府、区畜牧水产中心及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
发生区2级及其以上重大突发事件时或市人民政府启动应急预案涉及本区时,区人民政府应急指挥机构启动区级应急预案;发生一般突发事件时,事件发生地的街乡或有关单位应急指挥机构和中心各单位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3.2.3、应急响应
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要及时启动相关预案,由上级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统一指挥或指导本区、各部门开展处置工作。
现场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
3.2.4、应急结束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予以撤销。
3.3、恢复与重建
3.3.1、善后处置
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突发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并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有关部门要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保险监管机构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做好有关单位和个人损失的理赔工作。
3.3.2、调查与评估
要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
3.3.3、恢复重建
根据受灾恢复重建计划组织实施恢复重建工作。
3.4、信息
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简要信息,随后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工作。
信息形式主要包括授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会等。
4、应急保障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和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4.1、人力资源
畜牧水产(渔政)、公安(消防)、医疗卫生、地震救援、防洪抢险、环境监控,以及水、电、油、气等工程抢险救援队伍是应急救援的专业队伍和骨干力量。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提高装备水平;动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志愿者等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要加强以乡镇和社区为单位的公众应急能力建设,发挥其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重要作用。
4.2、财力保障
区政府要保证所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资金。对受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要及时研究提出相应的补偿或救助政策。要对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
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捐赠和援助。
4.3、物资保障
要建立健全应急物资监测网络、预警体系和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完善应急工作程序,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并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区人民政府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的规定,做好物资储备工作。
4.4、基本生活保障
要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4.5、交通运输保障
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要依法建立紧急情况社会交通运输工具的征用程序,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4.6、治安维护
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态,维护社会秩序。
4.7、通信保障
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应急广播电视保障工作体系,完善公用通信网,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确保通信畅通。
4.8、公共设施
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煤、电、油、气、水的供给,以及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有害物质的监测和处理。
4.9、科技支撑
要积极开展公共安全领域的科学研究;加大公共安全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研发的投入,不断改进技术装备,建立健全公共安全应急技术平台,提高我国公共安全科技水平;注意发挥企业在公共安全领域的研发作用。
5、监督管理
5.1、预案演练
区政府、各部门及本单位内部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有关部门对相关预案进行演练。
5.2、培训和宣传
区畜牧水产中心及各有关方面要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宣传、教育、文化、广电等有关部门要配合区政府及业务部门,通过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广播、电视、网络等,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5.3、责任与奖惩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