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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绿色信贷 境经济学 道原则
如今,全球被一股绿色的浪潮包围,这就是“绿色金融”。它从环境保护的角度重新审视金融行业的在一国经济发展中的所处地位和承担责任,研究各种金融工具对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的影响和作用,因此绿色金融又被称为可持续金融。不同于政府的强制约束和限制,绿色金融侧重于通过税收和价格等经济杠杆来引导资金融通,提高对环保产业的支持力度,加大企业的污染成本,以事前控制代替事后惩罚的方式减少环境污染。即要求金融行业将环保意识贯穿其整个经营活动,在业务设计和运作过程中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实现社会资源资金的合理引导分配。
一、绿色信贷的涵义
一般认为,绿色金融由三大部分构成,分别是绿色信贷、绿色保险和绿色证券。其中将环保意识纳入金融核心最强有力的体现就是绿色信贷。绿色信贷属于可持续金融的范畴之内。早期,西方发达国家将考虑环境因素的放贷称作“道德投资”,也就是现今熟知的“绿色投资”,表示信贷资金只流向有主动意识承担环保责任的项目或企业。当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开始重视这种投资理念时,一些准则应运而生,其中最有影响力的莫过于“赤道原则”。它是由国际金融公司和世界银行在2003年推出的信贷指南,意义在于辨别、分析和管理金融机构在项目融资中的环境风险和社会风险。至今已有诸如花旗、汇丰等大型银行在实际经营过程中遵循该原则,履行社会责任。
根据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本文讨论的绿色信贷是指,以商业银行为主体的金融机构在提供贷款过程中,对利用新能源、从事绿色生产的企业大力支持并施以优惠政策,对不符合可持续发展产业政策及破坏环境的企业实行资金控制,抑制其盲目扩张。
二、绿色信贷理论基础
1、商业银行的环境风险管理
在环境问题的研究中,学者们发现有很多因素造成了环境与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就是环境的外部性带来了市场失灵。在市场经济发展中,政府不仅要运用法律、政治等手段对市场失灵进行调节,还应通过经济手段来约束规整企业的生产活动。商业银行绿色信贷即是在这种理念下,政府出台的一种调节市场失灵、形成环境污染价格的一种经济手段。因此,绿色信贷作为经济手段的提出,与政府的直接管制形成互补,双管齐下。商业银行在放贷之前,通过对企业环境影响的调查和评估,判断该企业的环境友好程度,对未通过环保部门审批的项目或企业不予贷款。并且,从借贷资金规模、利率等方面加大对相关新能源、循环经济、生态经济等绿色项目的扶持以及对高污染、高能耗企业的打击限制,实行奖惩分明的借贷制度。由此,企业治理污染的激励得到了强化,排污成本内部化的目的更容易实现。
2、环境污染与金融机构的环境责任
在各国企业兴起环境责任的热潮中,以商业银行为首的金融机构也行动起来,将环境保护纳入机构的能力建设中。除了类似于企业的环境责任即自身的节能减排外,作为特殊的企业,金融机构应尽的义务还在于:利用各种金融工具对资金进行合理配置,以便实现社会环境的持续健康发展。在追求盈利性、保护股东及存款人收益的同时,进行道德思考,为生态环境的改善提供帮助。金融是一国发展的关键环节和工具,自然,在环境污染整治中,它也要发挥重要作用。比如《赤道原则》的推出,这对整个银行界来说都是具有历史意义的事件。
三、绿色信贷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存在问题
(1)可操作绿色信贷标准法规的缺失。之所以说中国绿色信贷的发展还处在起步阶段,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相比国际上较成熟完善的《赤道原则》,国内《关于落实环境保护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等系列有关绿色信贷政策还只是综合性、原则性的行动规则,内容大而泛之,缺少具体的放贷指引或环境风险评定、管理标准。各大商业银行在宏观指导下,虽然出台了相关制度规定,但由于关键概念不统一(如环保产业的界定等),执行速度和效果也会大打折扣。
(2)绿色信贷专业人才的缺口矛盾。虽然国内商业银行都意识到绿色金融的发展是大势所趋,但大部分环境管理还是分配到传统信贷业务部门进行操作。因此,相比起国外环境专家和信贷专员的配合,国内绿色信贷执行者缺少相关专业背景,还需学习环境风险在信贷评估、审批流程中的实践应用,提高绿色信贷政策的效果。
(3)政府相关奖惩制度的缺失。环保执法活动开展速度缓慢,绿色信贷在商业银行内难以贯彻,绿色生产在企业内难以持续,这些现象都可以说明:现有的奖励或惩治机制无法对绿色信贷相关利益体产生威慑作用,达到预期效果。环保当局对排污企业的经济惩罚最高也只有10万元,这对排污企业来说,损失并不大。
2、原因分析
(1)绿色信贷与短期经营绩效的冲突。长期以来,中国商业银行主要盈利来自于大量的存款贷款差额,大客户带来的高额信贷利润是商业银行赖以生存的基础。诸如钢铁、煤炭等国家经济支柱行业虽然有高利润,但往往也是高污染、高能耗行业。商业银行在响应绿色可持续信贷发展的同时,如果严格执行环境评估制度,控制对污染企业的贷款,无疑会大幅削减其信贷利润。另外,如果骤停对高污染高能耗行业的贷款,势必造成企业资金周转困难,甚至停产,由此对放贷银行带来更大的违约风险。因此,在中国信贷市场上,绿色信贷开展并不能给商业银行带来可见的预期收益。若对污染企业惩罚不到位,在环境评估审查成本增加的基础上,绿色信贷反而会成为商业银行短期经营绩效受损的源头。
(2)绿色信贷与地方政府业绩的冲突。商业银行作为节能减排活动的主力,绿色信贷的推行不仅是中央政府的要求,也是自身经营发展的需要。但在执行过程中,往往会受到来自各方的阻挠,比如地方政府。这是由传统经济增长模式与环境的矛盾所决定的,可以从两个层次理解。第一,地方政府对污染企业有包庇纵容的倾向。在企业环境污染还没有明确衡量指标的前提下,地方GDP增长这一经济指标成为考核当地政府绩效的主要指标。第二,商业银行难以保持对地方政府的独立性,商业银行的企业性决定了它在地区发展离不开当地政府的行政支持和政策倾向。为了保住自身利益,当地政府往往会向银行施压,进行行政干预。商业银行在“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压力负担下,只能向污染企业大开绿灯。
(3)绿色商业银行与非绿色金融机构的冲突。如果所有的金融机构都可以按照绿色信贷的要求,进行环境评审,严控排污企业的信贷规模,那么整个信贷市场就是有效的,不会存在资源配置的浪费或资金价格的扭曲,商业银行可以在规避环境风险的基础上,实现有效长足发展,既符合绿色金融的要求,又满足自身经营需要。但这只是理想状态,实践表明,并非所有商业银行或融资机构都能切断排污企业的资金供给,大家都抱着自欺欺人的心理,认为污染企业总会得到其他商业银行的支持,在结果不变的情况下,与其让出本行客户资源,不如继续与排污企业合作,保持市场份额。由此可见,资本的逐利性对信贷市场的良性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四、进一步发展中国绿色信贷的政策建议
1、完善发展绿色信贷的宏观体系
《关于落实环保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中首次将“从环境监管角度强化信贷安全,以严控信贷管理扶持环保工作”作为商业银行的工作重点提出,并对其绿色信贷政策提出了具体要求,就金融监督管理部门与环境保护部门的协作联动机制做出了明确安排(宏观体系总结如图1所示)。
2、改善商业银行的内部管理
(1)构建并完善环境风险管理体系。中国商业银行要想贯彻落实绿色信贷的发展,打造绿色金融,最紧要、最关键的环节就在于将社会环境因素融入风险管理过程中,建立一条完善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国内商业银行应将环境风险考察判断作为信贷环节的第一步加以重视,对企业环境风险的监查要贯穿始终。如图2所示,整个环境风险的管理应出现在每个环节,特别是贷款发放后,更要跟踪监测该企业的污染排放情况,一旦出现违法污染,要强制其整改。
(2)实施绿色信贷的人才培养战略。绿色信贷发展需要的是熟悉金融、环境、法律等知识的复合型人才。作为一项全新业务,国内商业银行较难找出大批能胜任的人才。因此,要想加快绿色信贷的发展步伐,一方面应加强对内部职员的培训,一方面应加强对外交流,引进相关专家,从中国实际出发,处理融资过程中资金投放于环境影响的关系。绿色信贷是传统信贷业务的延伸和扩展,对资金运用及风险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此前提下,信贷工作者的培训重点应放在行业划分、环境评估和风险判别等内容上,并兼顾强化信贷管理、资金风险控制等传统难点,实现绿色信贷知识的全面掌握。
(3)设计和研发绿色信贷产品。现阶段,对绿色信贷概念解读最为流行的是:仅仅通过借贷资金规模的改变来影响特定企业或行业的经营发展。事实上,绿色信贷的内涵远不局限于此。在环保意识日益受到关注的今天,商业银行应借助绿色概念,创造更多信贷产品或金融工具,拓宽利润渠道,这也是绿色金融的意义所在。在单纯资金放出和回收的过程中,商业银行始终处于被动地位,这不利于其信贷风险的管控。因此,今后绿色信贷产品的发展应该还遵循变“被动”为“主动”的思路,借助政府政策支持,设计资金的多种运用模式。
3、完善相关外部配套措施
(1)完善商业银行绿色信贷发展的法制体系。目前,国内出台诸如《环境保护法》、《水资源保护法》等一系列法律政策落实效果并不理想,还停留在指导性原则上,真正实施起来还是会遇到很多障碍。若要从根本上改善绿色信贷发展的外部环境,就要按照“使用者付费”的思路,明确规定企业、政府及商业银行等利益相关提在绿色经济发展中的责任和权力。
(2)提升绿色信贷相关标准的可操作性。商业银行实施绿色信贷政策涉及很多操作标准的问题,而目前有关绿色信贷政策的标准还很不完善,只是把绿色信贷政策大体的框架构建起来了,很多的细节问题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事实上,国家环保总局已经意识到这一问题,联手其它经济部门、国内行业协会、国际组织,积极酝酿绿色信贷可操作性政策,借鉴国际上比较成熟的环保信贷准则即赤道原则及其主要行业的环境、健康和安全指南,制定出适合中国国情的绿色信贷指导目录、污染行业信贷指南等,以期制定出适合中国的绿色信贷标准。
(3)建立环保信息库。为了加强企业环保信息的管理,方便绿色金融发展相关单位的交流沟通,环保部门应建立一个详尽、动态的数据库,为商业银行放贷决策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中国人民银行下属的征信管理系统就是一个现实可操作的模板。全国征信系统是国内信用体系的基础,囊括了个人和企业的各种信用记录,但从开发至今,该系统并没有得到有效应用,还停留在供信息查询的简单阶段。借此绿色信贷发展的契机,应该把信用数据库建立成更高效、便捷的数据平台。
(4)建立绿色信贷激励与约束机制。政府环保部门必须与政府监管部门共同努力,建立有效商业银行实现绿色信贷政策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为商业银行实施绿色信贷提供动力和压力。其中,不仅要有对商业银行违规向环境违法项目或企业贷款的行为实行责任追究和处罚的措施,而且还要有对切实执行绿色信贷成效显著的商业银行实行奖励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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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金融业;可持续金融体系
中图分类号:F830.省略
一、可持续金融的内涵与研究现状
1・可持续金融的内涵
可持续金融又称为“绿色金融”,主要指从环保角度重新调整金融机构的经营理念、管理政策和业务流程,实现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双赢,进而实现整个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即认为金融机构与可持续发展密切相关。不同类型的金融业以及不同类型的投融资行为对环境的影响不尽相同,有直接的也有间接的,有短期的也有长期的,呈现出复杂多样性。以银行为例,它对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通过信贷和投资支持污染企业或对环境有重大破坏的项目而引起间接污染,引发严重的环境问题。但其自身的废弃物和废水排放等也会直接影响环境。与之相反,环境问题也可以影响银行经营,一些引发严重环境问题或存在潜在环境风险的投资项目一旦遭到政策限制,就会给银行经营带来负面影响,甚至产生金融风险。
2・国外的理论研究及实践
一些国际组织、政府部门、学术机构和金融企业已经或正在对适应可持续金融发展战略做深入研究。这些研究主要考虑了以下问题:
(1)识别环境风险和机会。金融企业无论从事何种业务都应将环境风险作为一种新的风险予以重视,并在投资前就能识别出来;环境问题除了带来风险,也能带来商机,金融企业也必须抓住这一机遇。
(2)资产定价和审核。环境风险的引入改变了传统资产定价和审核方式,在进行项目财务评估的时候,需要根据环境因素予以适当调整,金融企业应该重新制定绿色会计制度。
(3)环境风险管理。项目进展的过程中,金融企业应当辅以环境风险管理,即使是一些间接金融投资也要辅以强有力的环境监督。因此,需将环境评价引入信贷或投资标准中来。
(4)金融工具创新。环境问题的引入为金融工具创新开创了一片新的天地,金融企业可以通过金融工具创新(例如排污权交易、环境风险保险、新风险投资、环境储蓄账户、隐性收费安排等),在提供融资的同时,降低风险,甚至获取利润。
(5)政府与行业协会的推动。政府和行业协会通过立法或者制定相关行业规章,引导金融企业注重投资行为中的环境问题,降低环境风险和获取环境价值。虽然目前尚无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但国外的可持续金融已经行动起来。全球范围内,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金融自律组织(UNEPFI)于1997年推出修订后的《金融业关于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声明》应是最具影响力的金融行业实践,该声明得到了非常积极的支持,截止2004年末已有45个国家208个金融机构和团体加入这项活动。在联合国环境署的指导下,金融自律组织定期召开会议,从实践和理论方面探讨适应可持续发展的金融业发展战略。同时,许多国外金融机构也在行动,实践以环境保护为目标的金融发展战略。2003年6月4日,世界十大银行在伦敦签署了著名的“赤道原则”(EquatorPrinciples),建立起针对与发展项目融资有关的社会和环境问题的一套自愿性原则,以保证在其项目融资业务中充分考虑到社会和环境问题。目前,全球已有包括部分发展中国家银行在内的29家金融机构实行了该原则,“赤道原则”已经成为项目融资的新标准。此外,荷兰、美国、英国、日本、新加坡和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政府,也在实践运用各种金融手段,来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
3・国内的理论研究及实践
与国际的研究进展相比,国内的研究进展比较缓慢,只是从一些特定的角度进行了探讨,较有影响的是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CCICED),自2001年以来一直在探讨我国的环保投融资机制问题。此外,在国内学术领域,有的学者从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和金融系统三方面提出构建绿色金融体系[1];有的学者从生态经济学的视角谈绿色金融[2];也有的学者从能源安全约束下谈绿色金融发展战略[3]。总的来说,关于金融业与可持续发展的系统理论研究还未开始。但是值得欣慰的是,中国正朝着可持续金融方向前进, 2007年7月12日,银监会、环保总局和人民银行联合颁布《关于落实环保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下简称为《意见》)。在《意见》中,对于控制“两高”贷款,银监会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调整和压缩“两高”行业贷款,继续强化对“两高”行业贷款的“三查”工作,并依据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和环保部门通报情况,严格贷款审批、发放和监督管理,对未通过环评审批或者环保设施验收的项目,不得新增任何形式的授信支持,并强调“各商业银行要将支持环保工作、控制对污染企业的信贷作为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内容”。这一政策的实施标志着我国金融业开始从传统经营向可持续经营方向转变。
二、金融业与环境保护
1・金融服务与环境的相关度
金融业的环境意识比制造业相对淡薄一些,部分原因是第三产业不被认为是产生环境污染的直接因素。金融业是涉及到国际市场零售、商业经营、保险、投资和发展等业务的复杂网络组织,其业务规模和复杂程度使金融机构活动不可避免地涉及环境风险。EPI2000 (EnvironmentalPerformance Indicators for the Financial Industry)将金融机构业务划分为:商业银行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资产管理和保险四个方面,各金融部门服务与环境的相关度见表1。
2・金融服务面临的环境风险
(1)直接风险。金融机构作为消费者,在日常的经营过程中,有可能不注重能耗或直接对经营场所造成污染并产生一些环境费用,如能耗超标、空气污染、水污染、臭氧层破坏、废弃物和残余能量输出等。因此,金融机构在能源使用和处理报废或淘汰的电器设备、印刷或复印的废旧纸张等方面要符合环境法规的要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办公用品的回收循环利用率,厉行节约,减少浪费。如果没有认真履行职责,很有可能会增加能耗费用、污染清除费用或遭受环保部门的处罚,造成负债或银行资产的损失。此外,涉及保险业的金融机构对与环境相关的索赔
也有直接的利益关系。为了减少直接风险,German Federal EnvironmentMinistry制定了金融机构内部环境指标体系,这些内部环境指标体系有助于金融机构不断改变现状,制定环境目标,减少浪费。
(2)间接风险。金融服务对环境的间接影响主要是指由于不良贷款或投资行为不当引起的环境经济损失。金融机构(主要是银行业)为工商企业提供金融资本,目的是希望这些贷款或投资(股票或债券)能在一段时期后带来既定利率的回报并收回本金,但除了自身经营的负债之外,同时也面临着一些环境风险,这些风险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信贷风险。当银行贷款客户的业务受减排废物成本的影响或环境规章变化影响时,信贷风险就会间接产生,虽然银行不对污染直接负责但却面临经济损失的后果。二是法律风险。如果不遵守环境法规,银行会与其他公司一样,要为清除污染产生的费用或由于污染而产生的索赔负直接贷款者责任,面临法律风险。三是声誉风险。如果借款或融资的客户行为破坏或污染了环境,则提供贷款或融资的金融机构的声誉会遭受一定的损失,其社会形象会大打折扣。
3・金融业与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关系
随着社会的进步,金融业与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的关系日渐密切,国际金融业已经达成了共识。这种关系可以归结为:自然资源与经济增长;环境问题与经济增长;环境问题与资金投入;金融与生态环境问题。识别和重视环境风险对金融机构的正效应主要体现有三:一是通过节约使用能源和环境友好型产品以及物质的循环利用可减少运营成本;二是使由于环境问题引发的客户贷款风险最小化;三是环境风险的存在扩大了经营产品范围,如商业道德基金、环境咨询、可持续发展项目融资和绿色贷款等。环保产业的发展也为金融业带来了发展机遇,减排费用、环境友好技术的投资需求对于银行业或资本市场而言,无疑都有提供融资的机会。随着企业排污权交易的增加,金融机构可在排放证买卖交易中充当媒介。另外,金融机构通过提供绿色投资产品,唤醒公众环境意识,从而获得经济和形象的收益。许多事实表明,不良环境行为与金融风险有关,环境行为与经济效益是正相关的,正确的环境行为会给股东的利益带来积极的效应,投资中的环境问题会影响投资收益的实现。这就要求金融机构在决定投资方向时应首先考虑环境因素,正确对待金融资本流动对环境和生态产业结构的影响,将环保意识体现在经营业务中,加强环境风险管理,提高防范和化解由于信贷带来的环境风险的能力,促进环境保护与经济的协调发展。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又是金融业赖以繁荣的基石,因此,金融业、环境保护及可持续发展之间的关系密不可分(见图1)。
三、以环境保护为导向,构建我国可持续金融体系
可持续金融将环境保护视为其活动的重要目标之一,人类环保意识的增强,环境保护的进一步发展必然要求发展可持续金融。目前,我国仍将长期面临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发展的巨大压力,在进入经济快速发展的历史阶段,如果不把合理使用资源与保护生态环境纳入经济发展总体规划统筹考虑,经济增长就难以持续,也很难为后代创造可持续发展的条件。金融业是百业之首,是经济活动的核心,金融活动若纳入了环境因素,可以加强环保投资力度,调节国民经济结构,使之向生态型经济发展。为此,当务之急,我国应该积极构建可持续金融体系,使金融部门认识到金融与环境保护之间的辩证关系,正确处理经济、环境、生态和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使可持续金融成为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1・以商业银行为载体,树立可持续金融理念
成功树立可持续金融理念的关键是金融机构能够自发地在业务经营中注重社会、环境价值并将其纳入公司治理目标。这就要促使金融机构认识到:实施可持续金融战略,确认环境风险以及市场机遇,不仅有利于整个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更是实现自身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因此,对于金融机构而言,全面实行可持续金融战略也是一种制度变迁过程。由于中国的资本市场和保险市场尚未充分发展,中国金融机构的主体是商业银行,而中国商业银行制度最大的特征就是以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为主体,这是与西方国家商业银行体系最突出的差异,因此,在中国全面发展可持续金融理念,必须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要载体。目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总体上是一种政府主导型改革,制度变迁的时间安排及进程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中央政府的判断和决定,且具有相对稳定性。在这种制度环境下,我国政府可以通过行政手段,强化商业银行在项目融资中的环保意识,树立商业银行可持续金融理念,激发商业银行对社会、环境的责任感,这对人口、资源环境关系日益紧张的中国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2・强化绿色信贷机制,助推节能减排并实现金融安全
绿色信贷是将环境保护融入金融核心业务中的最有力体现。目前,随着《意见》的出台,我国银行业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境违法的企业与项目进行信贷控制,以绿色信贷机制制约高耗能高污染产业的盲目扩张,这实际上是切断了那些污染企业的生命源泉,企业的“命脉”一旦被扼住,他们在防污治污上就会由被动变为主动,环保意识必将得到提高。同时,银行业应进一步加强对循环经济、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优先为符合条件的项目提供融资服务,这一措施会改变现有的“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不公平现象,大力推进全国范围内的防污治污工作。实行并强化绿色信贷控制,将是环境保护与金融安全的双赢。让环境信息系统与金融部门共享,保障环境保护与金融信贷的联动,有助于金融机构充分了解企业环境信息,从而可以及时准确地对企业环境风险做出正确判断,可以把环境政策作为新增客户信贷投资的前提条件,严格信贷“阀门”,有效防范产业政策、环境政策、产业结构调整所带来的风险。
3・加快环境金融产品创新,实现循环经济和金融创新的双赢
创新、运用多样化的金融产品来促进环境保护,维护生物多样性,是实现可持续金融的重要途径。成功的可持续金融产品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转移环境风险和减少污染;二是保持一定的盈利激励,确立其在金融市场应有的地位。因此,可持续金融产品必须建立在有效控制环境风险、保护资金融通利益的基础上,才能取得可持续发展与金融市场的双赢。我国金融市场的情况与发达国家不同,在国外得到蓬勃发展的巨灾债券、天气衍生物等环境金融产品在目前并不适合我国,但在转型经济国家得到广泛应用的国家环境基金对我国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国家环境基金在一国的循环经济发展、环境保护建设中可以发挥主导作用,重点支持国家循环经济项目、环境保护项目的发展和执行,以及国家相关监管和信息系统的建设等。其资金来源主要为环境税、国家拨款、外国和国际组织的环保赠款贷款
和商业银行资金投资等各种资金。由于我国尚未出台环境税,目前可将与保护自然环境和维护生态平衡相关的税种中的税款,按一定比例专款专用,并根据“政府引导、市场参与、专家管理、规范运作”的原则,吸引各种资金,建立国家环境基金,加大对全国发展循环经济和维护生态平衡的投资。同时我国还可以在北京、上海、广州等经济较发达的大中城市建立地方环境基金,重点支持地方循环经济发展、生态环境建设等,其资金来源主要由地方筹措,可将污染费、污染罚款等纳入其中。此外,我国还应尝试发行绿色金融债券和企业债券。发行绿色金融债券可以吸收相对稳定的中长期资金,这些资金可以通过贷款的方式投入到社会效益较好的环保项目和生态工程项目中。对于经济效益比较好的环保企业,也可以允许他们发行企业债券,以满足这些企业对资金的需要。
4・加强制度建设,构建发展可持续金融的激励机制
发展可持续金融并不仅仅是技术层面的问题,实践中还必须在制度层面上构建发展可持续金融的激励性机制,以推动可持续金融的理念。从政府的角度来看,政府在发展可持续金融、推动循环经济和金融创新双赢的过程中,应对所扮演的角色进行准确定位。首先应着手制定一系列条例、标准和优惠政策,鼓励银行、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提高自身的环境责任,增强捕捉环境机会的积极性。其次应着手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推动适合中国国情的环境金融产品逐步兴起和蓬勃发展。从金融业自身来看,金融业应制定与环境相关的金融政策,并要积极构建与之相适应的管理机构和制度、行动计划和监督程序,定期向外界环境评估报告,主要包括:环境政策和制度、环境社会经济行为指标、环境社会经济行为的金融含义、可持续发展商业机会和支持环境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的商业创新行为等内容。从具体业务来看,贷款作为银行业的核心业务,应建立绿色信贷决策制度。在对项目进行贷款融资之前,引入环境因素系数,从源头控制污染,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5・积极培育可持续金融文化,重视金融队伍的可持续金融文化意识教育
金融业应该顺应可持续发展这一新的价值观念,实施可持续金融的统一规划,建立可持续金融信息收集系统,推动可持续金融健康、有序发展,金融业在自身消费方面,如日常工作能耗、废物处理、业务宣传以及机构装修上,要体现出一种人文关怀和环保意识。此外,金融业应重视对金融从业人员的可持续金融理念的教育,以培养起金融系统领导阶层的可持续金融意识,使其在决策时将环保因素灌输其中,准确把握金融业、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关系;同时还要将系统内数量庞大的员工培养成具有环保意识的“绿色员工”,以使其积极贯彻金融部门的环保措施,为可持续金融的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并通过其工作、生活时绿色言行影响全民环保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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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新常态;绿色服务业;发展模式
1新常态下绿色服务业的发展需求
我国当前的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新常态”下服务业的发展与扩张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特征,已成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质量和现代化程度的重要表现。我国服务业近年来发展迅速,2012年~2014年,我国服务业的增长速度连续三年高于同期GDP增速和第二产业增速,2014年我国的服务业增加值为30.7万亿元,占GDP比重为48.2%,比“十一五”末期高出5%左右,成为国民经济的第一大产业。此外,2014年,我国服务业的就业人数占就业总量的40%,高出2010年5%左右。无论从服务业的增速还是就业比重方面,我国服务业的发展已经提前实现了国家“十二五”规划目标。从国际水平来看,我国服务业也取得了一定的成就,2013年我国服务业增加值仅次于美国,超过了日本。发展服务业可以有效调整经济结构,优化社会资源配置,从而推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此外,服务业的大力发展有利于促进经济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是实现生态文明的主要途径和必然选择[1]。因此,服务业的大力发展对于我国重构经济结构,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现阶段,我国经济向“新常态”过渡,急需增大服务业发展的规模,提升服务业的质量和水平。生态文明建设是我国经济新常态的主要特征之一,绿色发展和低碳发展是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途径[2]。我国服务业的资源消耗水平相对较高,因此在大力发展服务业的同时,应努力减轻其对资源的消耗,减轻服务业增长产生的生态环境压力,实现服务业的绿色发展,只有这样才能适应新常态下的经济发展模式。服务业绿色转型是新常态下服务业发展的重点,绿色服务业强调在不损害人类需求的前提下,通过绿色服务替代传统服务,减少资源、能源的消耗,减缓对生态环境的压力[3]。绿色服务业的发展对生态文明的建设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是我国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经济结构的重要支撑。
2新常态下绿色服务业的发展模式探讨
2.1加速发展绿色生产业
生产业的重点行业主要包括现代物流业、金融保险业以及专业性质的服务行业。在开展绿色服务业发展过程中,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第一,鼓励发展绿色金融业。绿色金融是指金融部门在投融资决策中将潜在的环境影响纳入考虑,将与环境影响相关的潜在风险、成本以及回报都纳入决策中,在金融经营活动中注重环境保护。加快发展绿色金融,首先应建立健全绿色金融的法律法规体系,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完善和修订,推动金融业务结构的调整,通过实施绿色金融推动低碳经济的发展。其次,建立新型的贷款评价指标体系。将环保参数等指标纳入现有的会计核算指标体系中,将生态环保意识纳入信贷的决策环节。对有利于资源节约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项目给予低利率的贷款优惠,而对生态环境破坏较为严重的项目给予高利率贷款限制。最后,应鼓励绿色金融产品的推出,如绿色信贷、绿色债券以及绿色基金等金融产品的创新,加快建立为绿色金融和绿色技术投资的基金产品,开发资源再生和环保产业相关的信贷业务与保险产品等。第二,推动绿色物流业的发展。加快绿色物流业的发展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一是在物流业领域,优先对具有绿色物流理念与行动的企业给予税收、市场准许、财政补贴等方面的激励与优惠政策,为绿色物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和竞争环境。二是加快绿色物流业公共基础设施的规划与建设,按照绿色物流的理念对物流规划进行整体设计,并对现有的物流基础设施进行规模、布局和功能方面的整合改造,提高现有基础设施的利用效率。三是我国在物流业领域的研究以及教育等方面较为落后,缺乏高级物流人才,因此,政府应支持和引导绿色物流相关的教学与科研工作,一方面积极支持绿色物流基础理论和技术的研究,另一方面加强企业与院校和科研机构的合作,加强应用性绿色物流相关技术的研发与应用。四是制定较为严格的绿色物流管理机制以及相应的产品标准。
2.2积极发展绿色生活服务业
第一,绿色销售业。在产品促销方面,改进销售方式,融入生态环保意识,尽可能将销售做到可翻新、可重复利用,同时到无纸化、低消耗的促销方式,并反馈绿色消费的零距离对接。在营销方式方面,选择电子交易平台进行销售和消费,并选用绿色物流与电子交易相互配合的销售消费方式,以更好地推动绿色消费的可持续发展。第二,绿色商业。发展绿色商业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1)积极推进新能源材料和节能灯具等节能产品和设备的使用,减少能源与资源的消耗,注重可再生能源以及无污染材料在商业中的应用;(2)大力倡导能源的循环利用,为冷冻系统提供余热回收装置,使用蓄能电梯等。同时,通过冷凝水回收利用系统、节水装备等方式,降低水资源的使用量。第三,绿色采购。开展绿色采购,鼓励企业购买环境友好型产品,引导消费者实行绿色消费。在推动绿色产品采购过程中,开展信息技术的使用,形成耦合采购方式与供应商的信息交换体系,这样一来,供应商可以掌握商贸企业对绿色产品的现实需求和社会变化趋势,以便供应商对企业的发展进行长期的可持续规划。加大对绿色产品的生产投入,形成有规模的绿色产品供应商群体。第四,倡导绿色消费观念。绿色消费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同时,还有利于提高消费者的生活水平,保证消费者的安全健康。因此应大力倡导绿色消费,通过媒体、网络进行宣传,引导并鼓励消费者展开绿色消费,建立绿色采购通道,开展多样化的绿色消费模式,创建绿色服务途径。另外,应提高消费者的绿色消费知识水平,通过绿色消费知识教育,向消费者推广绿色消费,提高消费者绿色环保意识。消费者通过掌握绿色产品的相关知识,如绿色标志、绿色包装等,才能提高其对绿色产品的辨别能力和购买能力,并有效的维护自己的消费权益。此外,应鼓励消费者适度消费,倡导鼓励循环消费,减少消费过程中造成的生态环境污染。通过减少浪费、产品的循环式消费利用以及消费品的回收利用,可以有效地减轻消费对生态环境产生的破坏和压力。
2.3培育发展新兴服务业
培育壮大服务业的新亮点,推动文化创意产业与农业、科技等产业的融合发展。培育健康养老、文化休闲、医疗保健等新兴服务业,推进健康养老产业的模式创新发展,建立养老服务与医疗、生态旅游等产业相融合的养老产业集聚区。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快推动软件信息产业的服务支撑能力,扶持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才培训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积极发展基于互联网信息和数字内容的服务业。
3新常态下绿色服务业发展的保障体系
3.1制度保障是绿色服务业发展的基本条件
通过制定财政补贴、减免税收、信贷优惠等政策,鼓励绿色服务产品的开发和应用推广,逐步形成绿色服务产业,这既满足了社会的绿色需求,又能实现新常态下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通过建立相应完善的法律规章,加强对绿色服务业市场的监督管理,为绿色服务业提供公正透明开放的市场,保障绿色产品的畅通。通过取消财政补贴、收取排污费等政策,促使部分服务业逐渐退出高耗能、高污染的业务,将其逐步转移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上来;通过制定与绿色服务业相关的发展规划,将生态环境指标融入服务业发展规划中,如制定绿色物流发展规划时,应从资源循环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角度,对物流系统进行提升,还应采用先进的物流技术,在包装、运输、储存等过程中,体现出生态环保理念。
3.2资金保障是绿色服务业发展的物质基础
拓展服务业发展的资金来源,以政府投资为引领、民间投资为主体、外商投资为突破,实现政府资金、民间资本以及外商投资共同推进绿色服务业的发展。还要逐渐加大政府资金对绿色服务业的支持力度,搭建绿色服务业融资担保平台,引导金融机构逐步增加服务业的贷款规模,加大对符合条件的重点服务业的授信额度。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服务企业通过发行股票、债券等渠道筹集资金。
3.3科技保障是绿色服务业发展的内在要求
构建低碳生态服务业领域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为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提供便捷的公共技术和资源。设立低碳生态服务业科技促进专项基金,采取计划资助、财政补贴、税收抵免等财税政策促进服务业发展,并通过政府资金的介入,引导社会资金更多地投向绿色生态服务业,推进服务业高级化,提升服务业的科技含量。搭建科技型服务企业的融资平台,解决融资瓶颈。积极发展风险投资,支持有条件的高新技术服务企业上市融资。积极引进风险资本运作现代服务业,培育风险资本运作的市场环境,建立风险资本的引入和退出机制。
3.4人才保障是绿色服务业发展的支撑力
加大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以人力资源素质的提高促进绿色服务业综合竞争实力的提升。鼓励高校设立信息服务、专业设计、旅游、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领域的相关专业,全面建立现代服务业的人才培养及储备体系。支持服务业企业和机构建立大学生实创基地,鼓励现代服务业企业积极引入专业性人才,对引入的高级技术和管理人员给予政策与奖励支持,以全面建立现代绿色服务业高级人才引进的激励体系。
作者:王会芝 单位:天津社会科学院
参考文献:
[1]夏杰长.推进新型城镇化要高度重视发展绿色服务业[J].中国发展观察,2013(8).
一、绿色金融发展的驱动因素
金融推动绿色发展,需要遵循金融企业的商业本质。在市场化的经济体系中,相关经济主体的行为都可以从成本与收益的比较中来找到其行为动机。对金融企业来说,其基本的行为逻辑就是,投入绿色发展中的资金所取得的净收益,至少应该是同样资金投入其他用途时取得的收益相当。
在金融企业的资金投入中,投入方式主要有贷款、债券等债权方式和买入股票等股权投入的方式。两者对接受资金企业的影响是不同的。贷款、债券等债务性融资方式中,金融企业承受资金风险收取利息,对企业经营管理不参与,不享有对企业的剩余索取权。由于存在信息不对称,金融企业在资金投入前都要进行审慎的评估,确保债权的本息安全收回是资金投入前最重要的考量。
而在股权融资方式中,金融企业可以通过投票等机制干预企业的管理,并且具有对企业的剩余索取权,投资对象的经营管理情况与投资人的利益直接相关。与上述两种不同融资方式相对应,金融企业的收入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第一是来自于提供债务性融资工具所取得的利息收入。第二是来自于股权投资方面的分红和套现的溢价收入。
绿色金融发展的标志之一是有众多金融企业的参与,参与的企业多了,绿色金融的供给才会增加,融资品种才能更加丰富。而这又取决于各相关经济主体对上述两种融资方式的成本和收益考量。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绿色金融发展的驱动因素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绿色金融需求规模。这里的绿色金融需求是指能够满足金融企业成本收益核算要求的需求。在同等收入和成本的情况下,需求规模越大,绿色金融的供应越高。对金融企业来说,具有经济可行性的需求,首先是选择余地增加; 其次,数量的提升,本身也带来规模效应。当然对了绿色金融需求的满足程度,还要受到金融企业自身的资金来源限制。
二是资金进入绿色企业的预期收入高低。预期收入越高,当然金融企业越愿意投入。绿色金融的供给与预期收入呈正比。
三是从事绿色金融活动的成本。包括资金成本、日常管理运营成本等。绿色金融的供给与成本负相关。
四是风险。理论上风险也可以归入成本来考虑,即风险成本。资金投入绿色企业之后可能造成本金的损失,对提供绿色融资的金融企业而言就是一种成本。风险越高,在一定的风险偏好下,投资意愿就越低。
二、从绿色金融需求端的分析
绿色金融的需求端,就是需要资金的从事绿色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与提供绿色金融服务的经济主体共同组成绿色金融市场的供需双方。在实际经济活动中,由于绿色产品和服务往往具有公共产品的性质,或者说,在环境保护等相关方面,市场并不会自动的导致每个企业在追求盈利的同时去顾及到生态环保等方面的要求,除非是有强制的要求或在经济上的激励约束措施。因此,发展绿色金融在需求端面临的问题是,如何在保护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的正常市场动机之下,促使其兼顾绿色发展要求。这个问题也要从绿色企业的成本和收益比较角度来进行分析。企业愿意开始绿色生产或投资绿色项目,需要外部市场和政策法规方面具有促进其提高收益、降低成本或同时提高收益降低成本的影响因素。从对应绿色金融供给的角度,影响需求端的因素主要包括:
1、绿色金融供给。通过增加绿色金融供给,能够改善绿色企业获取资金的成本和便利条件。绿色金融的供给,有两个渠道: 一是增加原有金融机构绿色资金供给的数量和比例; 二是发展专业的、更多的绿色金融机构; 三是通过金融市场引导更多的社会资本进入绿色企业。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绿色资金的需求量已经越来越大。据人行绿色金融专业委员报告,为达到既定的绿色发展目标,今后五年中国在环保、节能、清洁能源和清洁交通领域的年均投资总量至少为2 万亿元。此外,在未来十年中绿色城市的建设还将带来每年约4 万亿元的资金需求。但是,在实际经济活动中支持绿色发展的金融机构的数量和机构种类不足。社会上专业服务绿色企业的金融机构很少,部分银行虽然声称开展绿色信贷,但实际上无论从专业要求还是投入数量方面都还有限。更主要的是,如果仅仅要求国内主要银行从社会责任角度来支持,而不是从完善商业机制方面进行根本性的制度安排,并不是一种可持续的方式。
2、绿色金融市场机制建设。这也是从降低筹资成本的角度来考虑的,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需求端本身的经济可行性。许多绿色项目属于非盈利性或盈利性较低的公益性项目或准公益性项目,项目实施周期长、收益低、风险高,需要在公益性和盈利性之间寻找到平衡,这难以对以盈利为目的的金融企业产生足够的吸引力。二是交易渠道和工具的限制。间接金融市场如银行贷款等需要满足银行的评估要求,而直接融资市场规模小,同时,相关的融款等少数传统债务工具上。
3、配套的推动绿色发展金融政策法规。政策法律的规定会影响到绿色资金的供需双方。从供给方来说,我国绿色环保产业发展还不成熟,总体体量小,且存在着初始投资大、投资回报期长、行业收益率偏低等诸多问题,金融企业开展绿色金融,离不开国家政策的大力扶持,如对金融企业支持绿色产业项目给予适当的风险补偿,在税收等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等。从绿色企业的角度,除了法规上的强制要求外,还包括在政策对从事绿色生产的企业,可以采取对符合要求的企业给予税收、补贴等方面的优惠,反之则增加这方面开支的政策。此外,对一些公益性绿色项目,如何实现商业可持续,以吸引社会资金投入,也需要政府政策支持。
4、培育鼓励绿色发展的民间力量。社会公众作为最终消费者,他们的绿色发展、绿色消费意识能够直接或间接影响到企业的成本和收益,从而使追求绿色发展成为企业经营目标实现的一个内生函数。如消费者对不绿色企业产品的抵制,就是通过影响企业收益实现而形成对企业的约束。如果消费者都认同使用绿色产品,则生产这类产品的企业将因此受益。
三、推动绿色金融发展的政策建议
绿色金融供需双方的相互作用,决定了绿色金融发展的程度。因此,从影响供需双方的各种因素来分析,要加快建立完善相应的政策支持体系。
1、增加金融支持渠道。一是鼓励银行、信托、保险等正规金融机构更多地参与绿色发展,提供绿色贷款、绿色信托、绿色保险等金融服务。二是建立专门支持绿色生产和绿色产业的金融机构,如鼓励地方组建或与金融机构合作组建等方式,成立绿色投资公司、绿色产业发展基金等,调动社会资本,投资于绿色发展。同时,金融机构也不限于国有的金融机构,要调动民间资本的力量,形成合力; 第三,要在主板和创业板的上市中对绿色企业的上市给予明确要求和支持,体现绿色发展导向,多渠道为绿色发展提供金融支持; 第四,金融工具多样化。要发展包括绿色债券、可转换债、碳排放权交易、指数交易产品等,丰富金融工具种类,吸引更多绿色金融市场的参与者。
关键词:绿色金融;绿色信贷;可持续发展;环境保护
中图分类号:F832.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26-0206-02
当今人类社会发展面临的最大挑战是人口增长与资源、环境约束的矛盾。特别是在国际金融危机后,各国在努力谋求经济复苏的同时,在应对气候变化、生态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问题上不断形成共识,以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为特征的绿色经济或低碳经济方兴未艾,日益成为后危机时代各国新的经济增长模式。
我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实现了经济增长率年均约9.8 %的持续快速增长,但与此同时,资源和环境也成为经济发展的最大瓶颈。我国已是世界第一大二氧化碳排放国和第二大石油进口国,同时还消耗了世界45%的钢铁和44%的水泥,这种高投入、高消耗的粗放型经济发展模式是难以为继的。资源的大量耗费和环境的急剧恶化,不但影响资源优势的充分发挥和经济效益的提高,也使得资源与环境之间的矛盾日趋突出。当前,我国已进入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时期,发展绿色经济不仅是我国履行全球气候共同责任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国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绿色经济发展催生绿色金融,绿色金融必将成为我国未来经济发展的新方向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新动力。
一、绿色金融的内涵
绿色金融是伴随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发展而产生的全新概念。关于绿色金融的界定,目前理论界和实践部门尚未达成共识。综合各方面观点,绿色金融是金融机构通过创新金融产品、业务和市场,开展支持环境保护等与可持续发展紧密相关的一系列金融活动。从具体操作来看,绿色金融促使金融机构将环境保护作为决策评价的主要因素,在投融资决策中将与环境条件相关的潜在回报、风险和成本都考虑在内,通过金融业的杠杆和利益传导机制影响市场主体的投资取向和行为取向,从而引导金融资源向生态环境保护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方面合理配置。
二、绿色金融的国际经验及启示
绿色金融伴随国际组织和各国政府探索运用市场手段减少污染、降低能耗、减缓气候变化而生,相关立法与准则不断完善,金融创新产品不断推出,绿色金融呈现出多元化的发展趋势。目前,绿色金融发展的国际实践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绿色金融立法不断完善
伴随着金融在环境保护领域的作用越来越被重视,各国纷纷制定或修改国内法律,进行绿色金融改革。从主要发达国家来看,美国于1980年提出超级基金法案,要求企业必须为其引起的环境污染承担责任,促使为企业提供贷款的银行不得不高度关注和认真防范因放贷可能引起的潜在环境风险;1997年,英国特许注册会计师协会环境报告和能源报告编制指南;2001年,澳大利亚通过金融服务改革法案的修正案,要求所有金融机构向国家披露有关环境保护因素在选择、保留或实现投资中被考虑的程度和范围的汇报。从国际来看,联合国于1992年在“21世纪议程”中提出,发展中国家在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过程中,要根据各国情况实行经济政策改革,必须提高银行信贷、储蓄机构和金融市场领域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联合国环境署于1992年和1995年相继推出了银行业关于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声明和保险业环境举措;2003 年6月,世界银行下属的国际金融公司(IFC)在国际银行业发起了赤道原则(Equator Principles),并由花旗银行等7个国家的10家国际领先银行率先宣布实行。赤道原则要求金融机构对融资项目的环境和社会影响进行审慎评估,利用金融杠杆促进该项目在环境保护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发挥积极作用。赤道原则确立了项目融资的环境与社会最低行业标准,为金融机构推进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提供了可参照的一般准则和操作指南。
(二)绿色金融产品不断创新
绿色经济发展促进绿色金融创新产品日益丰富,这些产品覆盖了从生产到消费的各个环节。绿色信贷方面,许多发达国家的金融机构在政府财税政策扶持下,结合市场需求,采取贷款利率、贷款额度、贷款审批等优惠措施,开发针对企业、家庭和个人的绿色信贷产品。例如,英国巴克莱银行向购买绿色产品和服务的信用卡用户提供折扣,并提供较低的借款利率;澳大利亚银行向低排放的汽车车型提供优惠利率贷款。绿色证券方面,许多发达国家的金融机构运用证券市场工具支持大型环境基础设施或节能减排项目融资,为企业提供与环境保护相关的避险工具,如绿色资产抵押支持证券、气候衍生品等。绿色保险方面,许多发达国家的金融机构制定费率差异化的保险产品和专门为清洁技术以及节能减排而定制的保险产品,如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节能减排保证保险等。
(三)碳金融体系逐步建立
碳金融的兴起源于两大国际公约—《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的确立。气候政策以法规的形式限制了各国温室气体的排放量,同时也催生出以二氧化碳排放权或排放配额为主的权益交易市场。碳金融体系是服务于限制温室气体排放领域的金融活动,包括直接投融资、银行贷款、碳指标交易、碳期权期货等一系列金融市场和工具。目前,碳金融市场迅猛发展,国外各大金融机构陆续开发、推广关于碳排放权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例如,在碳排放权的卖方和终端消费者或贸易商之间提供中介服务;参与碳排放配额交易,为碳排放权交易提供必要的流动性;设立碳基金为碳减排项目提供融资;设计碳金融零售产品、创新碳金融衍生产品;为碳排放权的最终使用者提供风险管理工具等。伴随着碳排放权的货币化程度越来越高,全球碳金融体系逐步建立。
三、我国绿色金融发展实践以及存在的问题
我国是较早关注绿色金融的国家之一,早在1995年就了《关于贯彻信贷政策与加强环境保护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级金融机构将信贷发放与保护环境资源、改善生态环境结合起来,贷款的发放需要考虑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影响。然而,我国真正践行绿色金融是2007年以来,国家环保总局(现国家环境保护部)会同人民银行、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联合了《关于落实环保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推动绿色信贷、绿色保险和绿色证券发展。我国绿色金融体系正式建立并进入探索阶段,将对我国绿色经济发展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发挥积极作用。目前,从我国绿色金融发展实践来看,绿色保险和绿色证券的规模和作用比较有限,绿色金融的主要方式是绿色信贷,我国已有多家商业银行开办了绿色信贷业务,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总体上来看,我国推行绿色金融理念、践行绿色金融业务尚处于起步和探索阶段,绿色金融发展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
(一)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不完善
目前,我国绿色金融政策体系尚不完备,主要体现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绿色金融的相关法律法规建设相对滞后。2007 年以来,国家环保总局会同人民银行、银监会、保监会和证监会相继推出一系列指导意见,初步建立了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证券领域的基本制度框架。但绿色金融发展仍缺乏强制性法律法规的规范和指引,造成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对绿色金融发展中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管理存在困难,削弱了绿色金融政策的实施效果。另一方面,绿色金融的业务标准和操作规范尚不统一,导致不同机构和不同区域在执行绿色金融政策中存在较大差异。同时,绿色金融的规范标准多为综合性和指导性的,在实践中缺少具体的指导目录和环境风险评级标准等,金融机构难以制定相关的监管措施及内部实施细则,降低了绿色金融业务的可操作性。
(二)信息披露和共享机制不完善
绿色金融的实施过程需要金融机构、企业、环保部门的相互协调配合,及时进行信息沟通,依据金融政策、企业环境影响、环保标准制订相应的金融服务方案。这是绿色金融发展的前提条件。然而在实践中,金融机构对绿色金融的认知程度有限,对其宣传力度不够,社会公众对绿色金融缺乏认识和了解。企业对自身的环境信息采取隐瞒或虚报的方法,以推卸环境责任,导致环保部门不能及时、全面相关环保信息,也不能实现与金融机构的环保信息共享。这些都导致难以建立有效的信息披露和共享机制,无法满足绿色金融发展的需要,以至导致金融机构在环境评估、绩效审核、信贷资金发放与绿色金融的预期目标存在较大偏差。
(三)绿色金融业务风险和成本较高
电力、钢铁、水泥等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往往也是高利润行业,是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大多数金融机构为了追逐短期利益以及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仍将金融资源倾向于投入“两高”企业,忽略了社会经济和自身的长期持续发展。同时,绿色金融支持的环保项目和节能减排项目的投资期限长、管理成本高、风险较高,对于追逐利益最大化的金融机构来说,缺乏发展绿色金融业务的动力。再加上当前绿色金融政策以限制性和约束性的政策居多、激励性和补贴性的扶持政策不足且落实不到位,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业务的成本较高,导致金融机构积极性不足,不利于绿色金融的长期发展。
四、推进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建立健全绿色金融的法律法规体系和管理制度
完善的法律法规和管理体制是推动绿色金融发展的有效保障。一方面,应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趋势,遵循赤道原则等国际惯例与规则,适时制定、完善和修订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相关执法部门和监管部门的协调配合,为推进绿色金融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另一方面,借鉴发达国家在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实践经验,建立健全适合我国国情的绿色信贷、绿色证券和绿色保险的管理制度和项目融资技术评估与风险评估标准,保证绿色金融业务的规范有序发展。
(二)营造绿色金融发展的良好环境
倡导宣传绿色经济和绿色金融理念,改变企业和金融机构传统的经营模式,促使企业和金融机构提高对社会责任和环保意识的认知程度。另一方面,加强企业环境保护信息的披露,由环保部门建立和完善全国性的环保信息库,及时充实、更新环保信息,确保环保信息的完整性和有效性。同时,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的信息沟通,促使环保部门、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企业、投资者实现信息共享,为绿色金融推进提供现实依据。
(三)创新多元化的绿色金融产品
充分利用经济发展模式向以低碳为核心的绿色经济转型的发展机遇,加快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金融机构可依托现有金融市场体系,结合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特点,加强绿色金融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通过贷款、股票、债券、理财、担保、租赁、信托等多种金融工具,探索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如环境保护优惠贷款、环境风险评估、环境保护基金、环境保险业务、环境融资租赁、环境产业创业资本、环境顾问服务以及碳权质押融资、碳期货、碳期权等,为推动我国绿色经济发展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支持。
参考文献:
[1] 李仁杰.绿色金融的探索与实践[J].中国金融,20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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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天大研究院课题组.构建中国绿色金融体系的战略研究[J].经济研究参考,2011,(39).
[4] 王兆星.积极实施绿色金融战略[J].中国金融,20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