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遥感定义

遥感定义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遥感定义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遥感定义

遥感定义范文第1篇

其实流感是由流感病毒引起的,具有很强的传染性。流感给患者带来的不仅是发烧、头痛、全身酸痛等症状,还会引起支气管炎、细菌性或病毒性肺炎、心肌炎、心包炎、脑膜炎、中耳炎等并发症。不但老人、孩子或者慢性病患者存在发生并发症的危险,对于健康人而言,流感同样可能引起并发症以致危及生命。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全球每年因流感导致的并发症有300万至500万之多,造成25万至50万人死亡,其中老年人和慢性病患者占绝大多数;流感病毒最大的特性就是变异较为频繁,因此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可以有效控制和治愈流感的药物。所谓流感的“治疗”,其实只能是缓解流感的发病症状,避免因流感导致其他严重的并发症。

很多人觉得去年得过流感,已经有抵抗力,认为不必再花钱接种疫苗。如果你没有得流感,那么你确实省下了这几十元的接种费。但是一旦得了流感,就不得不去看病,一次就诊的费用就可能相当于一支疫苗的费用了。万一病情未能及时控制或者由于并发症而不得不住院治疗,这笔费用可就直线上升了。中国健康教育学会的调查显示,我国一次流感的非住院治疗费用平均为120-150元,因流感并发症或者慢性病加重后住院治疗平均费用为3500-5000元。流感引起的医疗费用支出、生病或为昭料家人而请假的误工费,再加上可能耽误工作而引起的损失,就会发现开销颇大,接种疫苗是更经济的防病措施。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数据显示,每投入1元钱的接种成本,大体可节省34元的医疗费用开支。发达国家进行的11项重要研究结果表明,接种流感疫苗可为每个接种者节省46.85美元的医疗花费。此外,打疫苗也是利他主义。得了流感自己可以扛,但是自己本身成了传染源,就会把病传给别人,给家人、同事等带来流感的威胁,不仅影响自己的生活,也给工作带来不便。可见接种流感疫苗是很有必要的,对己、对别人都有益处。

接种流感疫苗的最佳时机是在每年的流感季节前,因我国的深秋、冬春季节是流感流行或局部暴发的高峰期,所以我国北方地区接种流感疫苗的最佳时间为10-12月份,南方地区一般是10月份到第二年的2月份。一般流感疫苗注射后需要7-15天才能在体内产生抗体,所以,打流感疫苗,一定要防患于未然,抢在流感到来前半个月,的时候进行接种。若是在刚接种后感染了流感病毒,此时,身体内的抗体还不足以抵抗,还是有可能患流感的。

为避免家庭成为流感传播的“温床”,应优先给家庭中的重点人群如老人、孩子和慢性病患者等接种最新的流感疫苗。

(摘自《北京青年报》)

遥感定义范文第2篇

您好!我是慢性乙肝患者,平时也没什么感觉,但听医生说也应该定期复查,不知为什么?

湖北韩明

因为对慢性乙型肝炎的治疗是个长期的过程,我们已经谈过,乙肝病毒是很难彻底清除的,慢性乙肝也就很难彻底治愈,而一般只是阶段性的临床治愈,那么以后是否会再复发,或者发生其他变化,就只有定期进行检查来监测。

一定不要以为自我感觉良好就不复查,因为肝脏中没有神经组织,一般轻度的肝脏炎症活动,患者不会有疼痛的感觉,所以我们称肝脏为“沉默的脏器”。而一些轻微的乏力、腹胀或消化不良等症状又很难引起重视,或者根本没有觉察到。待到有肝区胀痛感或上述症状明显时,往往肝脏病变比较严重了。这是因为只有肝脏肿大以后,肝被膜上的神经组织受到刺激才会产生疼痛感,如果等到此时才去检查往往为时过晚,贻误了治疗时机。为什么有些人一发现肝病就已经是肝硬化或肝癌阶段了,就是因为早期没有明显症状。

那么多长时间检查一次好呢?对于乙肝病毒携带者和肝功能正常的轻症患者,可以6~12个月检查一次,此期间如果出现不适症状就应该及时检查。而肝功能经常波动或有临床症状者,则应不超过三个月或每月检查一次。

检查的内容除了化验肝功能和乙肝五项标志物以外,还要作乙肝病毒脱氧核糖核酸检测。前几期本刊信箱中我们多次说到检测HBV-DNA的重要性,这是监测体内病毒是否复制,传染性强弱的重要内容,也是指导抗病毒治疗的重要指标。

此外,还要作肝胆脾的B超检查。B超是进行这些脏器的形态学检查。可了解肝、脾、胆囊的大小是否正常,肝脏炎症或纤维化的程度,有无硬化和相应改变,以及是否发生占位性病变等,还可以了解是否伴有胆囊炎、胆结石、胆道梗阻等情况。B超是无创性检查,既经济又方便,可是有许多患者忽视此项检查,以为只要肝功能正常就没问题,这是一种误解。有相当一部分患者可以多年没有明显的肝功能改变,但最终也发生肝硬化或癌变,如果能定期作B超检查,就可以有问题早发现,早治疗。所以如果有肝硬化倾向的患者,至少应每三个月作一次B超检查。

遥感定义范文第3篇

1.干股转让的理解。干股作为未出资而获得的股份,来源于股东赠与、吸纳新股、公积金转增股,是基于既有股份的一种分红权的载体,只有经过贿赂双方的转让行为才能满足受贿人私利最大化的贪欲。《意见》第二条规定,干股进行了股权转让登记,或者相关证据证明股份发生了实际转让的,受贿数额按转让行为时股份价值计算,所分红利按受贿孳息处理。因此,按照干股价值计算受贿数额的转让行为分为两种——登记转让与实际转让。《公司法》第七十四条、第一百四十条规定,公司转让股权后,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从《公司法》关于股份转让登记的规定可知,登记原则上并不是股权转让的生效要件,而是对抗要件,起到公示确认作用。业已登记的,干股产权当然地转让于收受人名下;尚未登记但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或者双方就股权转让达成其他真实意思表示的,属于干股实际转让。即使收受干股没有经过登记,只要有证据证明发生实际转让的,也应当认定为受贿。需要强调的是,一些特殊行业的股权转让需要经过审批机关的批准,股东资格的变更必须经登记机关的确认,这类公司的股权转让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在这种情况下,应当注意把握刑事法律认定与商事法律判断的关系——刑法侧重客观事实的认定,公司法侧重商事技术的规定,故未经登记但达成合意的干股转让行为在公司法上并未生效,但在刑法上却发生了事实转让,也应当认定为受贿。

2.股份价值的计算。《意见》将计算股份价值的时间节点确定为“转让行为时”。故如何有效获取干股转让行为发生时间的证据是反贪部门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必须予以高度重视的问题。具体操作时,应当集中搜集产权交易中心办理股权过户手续的时间记录、股东名册相关变动的具体登记时间、股权转让合同生效时间约定、贿赂双方关于股权转让行为时间的供述等证据材料。

《意见》第二条并没有具体规定计算股份价值的价格依据。笔者认为,应当根据公司的性质确定干股的股份价值: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并不能在产权市场进行交易,不存在市场价格,收受有限责任公司干股的股份价值应当以转让行为时干股所占总股份的比例乘以公司注册资本额后得出的价格计入受贿数额。

(2)《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因此,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能够在合法的产权市场进行交易,收受股份有限公司的干股应当以转让行为时该股份在产权交易市场的价格计入受贿数额。

(3)国家工作人员收受上市公司在调整原有股本结构、股权转让、增资扩股过程中形成的干股,能够在证券市场通过交易进行变现,应当以贿赂双方转让行为时该股份在证券市场的价格计算受贿数额。

3.受贿未遂的认定。《意见》第二条后段规定,股份未实际转让,以股份分红名义获取利益的,实际获利数额应当认定为受贿数额。实践中有观点指出:此段规定表明,国家工作人员未通过股权转让控制干股产权的,此笔干股价值便不再予以认定,若其根据贿赂双方约定的干股比例实际收取红利的,仅以红利数额计入受贿数额。但笔者认为,《意见》将国家工作人员所获红利认定为受贿数额,并不绝对排除将未实际转让的股份认定为受贿未遂的数额。实践中部分国家工作人员收受的股权达到几千万股,但基于时间原因或者其他沟通障碍无法及时将股权过户至名下由其自由支配,同时亦没有收取任何红利。按照上述观点解读《意见》,此类国家工作人员无法定罪处罚,显然与受贿未遂的实践判断规则不符,也与依法惩治受贿犯罪、加大受贿犯罪处罚力度的反腐败刑事政策相悖。

笔者认为,干股受贿未遂应当具有区别于其他新型受贿犯罪的独立认定规则。

遥感定义范文第4篇

作为一名幼教工作者和一名新妈妈,总觉得自己有很多很多需要学习的东西,无意间在书柜上看到这本书――《13岁前,妈妈一定要懂的那些心理学》,读完以后感觉收获真大。随着社会竞争的日趋激烈,每位妈妈都在给自己的孩子计划着这样或那样的未来,希望自己的孩子是最优秀的,然而什么才是真正“全优”孩子?仅仅是身体棒,各科成绩优异,对你无条件的服从吗?这本书真正从怎样关注孩子身心健康发展方面给妈妈们做了很好的解释,让您真正理解孩子,懂得孩子在想什么、需要什么。

全书分为十三章,分别讲了在各个年龄阶段孩子正常的行为反应;怎样的环境才是有利于孩子发展的环境;正确认识孩子的性格特征;什么时候孩子处于压抑状态及表现;孩子是怎样的气质;怎样运用批评的方法;怎样教会孩子控制自己的情绪;怎样教会孩子分享;怎样树立孩子的自信心;哪些坏习惯是必须纠正的等等。

其中我印象最深刻的是讲到做妈妈常犯的十大错误的问题上。其实只要妈妈们用心观察都会发现,自己在教育孩子时常会犯这样的错误:

1 无原则地向孩子妥协。如:“我要功能更多的文具盒”、“我要吃肯德基”等,经常任性地向妈妈这样要求,一旦要求得不到满足就大发脾气。遇到这种情况,妈妈通常是无奈地妥协。

2 用物质来弥补亲子时间的不足。每次都用工作忙为理由来推脱陪孩子,心里感到愧疚时就给孩子买很多各式各样的衣服、学习用品、零食等。

3 认为孩子没有必要做家务。其实孩子通过劳动不仅可以认识世界,而且可以更好地了解自己,不让孩子做家务,其实是无形中剥夺了孩子的这种权利。

4 不尊重孩子的隐私。如:随意偷看孩子的日记等。

5 滥用表扬。孩子做什么都觉得他做得好做得棒,其实表扬太多会使孩子承受挫折的能力很差。

6 把自己塑造成牺牲的形象。老是对孩子说:“因为你,妈妈操碎了心,都累出病来了”等,会让孩子产生一种罪恶感。

7 喜欢和别的孩子做比较。世界上没有任何两个孩子是完全一样的,每个孩子都有自己相应的优点和缺点,能力和特长也各不相同。妈妈们总是拿别的孩子的优点和自己孩子比较,会使孩子的自尊心和自信心都受到巨大的伤害。

8 不给孩子体验挫折的机会。

9 经常对孩子说“你真笨”。

遥感定义范文第5篇

慢性乙型肝炎病毒(HBV)感染呈全球分布,我国是乙型肝炎的高发区,约有慢性乙型肝炎(CHB)患者3000万人,其中每年有30万人死于与CHB相关的肝硬化及肝癌。抗病毒治疗对干预慢性HBV感染的病程进展乃至减少严重并发症的发生是非常必要的,可以有效提高患者的生存质量。目前两类抗病毒药物[干扰素和核苷(酸)类药物]中,由于核苷(酸)类药物(NA)适应症广、口服方便以及不良反应较低等原因,在我国运用广泛。HBV的高变异性以及NA应用人群的广泛,使得NA耐药问题也日趋严重。患者在出现NA耐药相关变异后,可以相继出现病毒学突破、生化学反弹、肝炎发作和肝功能失代偿等。因此,定期监测、早期发现NA耐药并给予合理的挽救治疗对于有效地控制HBV感染、改善预后具有重要意义。

2 研究目的

2.1对NA相关耐药的病例进行临床分析研究,以期总结出该耐药人群的临床特征,从而可以在耐药检测前或不具备耐药检测条件时对患者的耐药情况进行初步判断,以备指导挽救治疗。

2.2核苷(酸)类药物(NA)长期抗HBV治疗面临的最重要问题之一是HBV的耐药性问题。目前所有口服核苷(酸)类似物,包括拉米夫定、阿德福韦、恩替卡韦和替比夫定,治疗过程中均可出现耐药性。特别是最近报道发现未用过阿德福韦的患者对阿德福韦原发耐药、序贯联合核苷(酸)类似物治疗的患者出现多重耐药性等更引起临床医师的高度关注。

3 研究方法

3.1收集2004年4月至2011年2月我院800例乙型肝炎病毒感染者和无症状查体者,其中女289例,男511例。年龄9~78岁,平均38岁。清晨空腹静脉取血2ml送检。其中确诊慢性乙型肝炎经NA治疗6个月以上出现治疗应答不良CHB患者的血清,提取其DNA模板,以备患者血清HBV DNA水平检测。

3.2拉米夫定(LAM)是第一个被批准用于治疗慢性乙型肝炎的核苷类似物,因其抗病毒作用确切,近些年在临床上得到广泛应用。但部分患者长期服用LAM可发生耐药,主要由乙型肝炎病毒(HBV)聚合酶YMDD基序及RT区发生变异所引起,当YMDD变异株成为优势株时就会影响其抗病毒疗效。

3.3观察拉米夫定(LAM)耐药后单用或联合阿德福韦酯(ADV)治疗应答欠佳患者HBV耐药变异模式 方法:收集15例LAM耐药后采用ADV治疗病毒学应答欠佳患者的血清,对HBV聚合酶逆转录区进行聚合酶链反应、扩增、克隆、测序,分析与耐药相关的变异模式。组间HBV DNA水平比较采用t检验。结果:单用ADV组和联合治疗组患者血清HBV DNA水平分别为(3.86±0.85)log10拷贝/ml和(5.71±0.94)log10拷贝/ml,差异有统计学意义(t=3.947,P

3.4观察恩替卡韦(ETV)治疗拉米夫定失效慢性乙型肝炎(CHB)的病毒学应答和耐药情况 对接受口服ETV(1.0mg/d,治疗疗程>12个月,基线HBV DNA≥101拷贝/ml)治疗的拉米夫定失效的100例CHB患者进行临床随访,定期检测其血清HBV DNA定量、乙型肝炎病毒标志物、肝功能及耐药情况。结果:100例患者接受ETV1.0mg/d治疗12个月时,50%(50/100)的患者HBV DNA转阴(

3.5对NA相关耐药的病例进行临床分析,并总结长期使用NA应答不良人群中耐药患者的特定临床特征。

4 研究结果

4.1第一部分研究中100例标本通过荧光定量PCR法扩增均获得可供判断是否耐药的HBV DNA产物。NA治疗6个月以上,50%(50/100)的患者HBV DNA转阴(

4.2ADV相关耐药变异者基因型耐药检测阳性组的ADV平均疗程明显长于检测阴性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t=5.110,P

4.3比较LAM及ADV相关耐药检测阳性与阴性者的即刻HBV DNA载量,LAM相关耐药检测阳性和阴性者HBV DNA载量相近,ADV相关耐药检测阳性者比阴性者稍高,两者差别均无统计学意义(P=0.655,P=0.2837)。

4.4发生病毒学突破(或反弹)组耐药检测阳性率明显高于原发无应答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x2=7.49,P=0.006)。

4.5LAM治疗失败ADV再治疗患者比ADV初治组耐药检出率高,差异有统计学意义(x2=6.564,P=0.001)。

4.6多药治疗者的耐药发生率明显高于单一用药者,且多位点联合耐药发生率高(P

5 结论

5.1本研究提示经过对长期NA治疗患者的HBV-DNA PCR的定期复查结果对了解长期NA治疗患者体内病毒种群的变异、正确制定应对措施、防止多药耐药具有很重要的作用。

5.2长期NA治疗应答不良患者经HBV-DNA PCR的定期复查阳性转阴结果分析,其耐药高危人群的临床特征是:多药使用者、病毒学突破(或反弹)者、长疗程ADV用药者。鉴于PCR产物直接测序法尚未普及开展,因此了解这些高危人群的特点对于在耐药检测前或不具备耐药检测条件时对患者的耐药情况进行初步判断、进而挽救治疗具有指导意义。

参 考 文 献

[1]姚光弼,崔振宇,王宝恩等.拉米夫定治疗慢性乙型肝炎4年的长期疗效[J].中国新药与临床杂志,2003,22(10):587-5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