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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经济自改革开放以来得到了长远的发展,在新经济形势下,我国的工商管理部门更应该加强对经济的监管、组织力度。我国整体的经济在工商管理中确实存在着不尽人意的方面。
(一)我国的工商管理匮乏专业的人才
人才也有高低之分,根据个人能力的大小,工商管理人才也相映的分为:高级人才、中级人才、初级人才。据调查显示,现在的人才市场对不同级别的工商管理人才的需求不同,相对于对高级、初级工商管理人才的需求,初级的工商管理人的需求最多。当今社会的经济是以知识、能力为核心的经济,从整体上来看,我国现今的经济是一种全新的、与国际接轨的经济,这就要求工商管理部门的工作人要有与国际接轨的意识,充分接受国际经济的洗礼,在与其他国家经济的碰撞中领会、琢磨现在的国际经济形势,尤其是在国际贸易、国际经济方面。在新的国际经济形势,工商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只有将思维与国际接轨才能保证经济的平稳发展。但是,我国的某些高校在工商管理方面的人才培养只是注重传授理论知识,对实践经验方面几乎没有培养方案,这样培养出来的人才只是在理论上比较丰富,压抑了学生的创新能力。我国的工商管理人才的培养在以下两方面表现的比较突出:一方面,工商管理的人才培养方式单一,在高校对工商管理专业的学生培养时,只是一味地给学生传授知识,没有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没有给学生实践的机会;另一方面,工商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单一,对学生的考核只是注重对成绩的考核,在思想、劳动、体育方面的教育不能跟上时代的脚步。
(二)我国的工商管理的机制不健全
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在改革开放以来改善了很多,但是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全球化,我国经济与国际经济接轨的机会逐步增多,在接轨的过程中,我国的工商管理机制暴露出了很大的问题。所以,为我国经济的长远稳定发展,就必须要完善工商管理机制,在管理上有了更高的要求,管理范围要增大,工商管理的薄弱环节要进行改善,充分发挥工商管理的作用。我国的所有经济活动必须要在合理、科学的工商管理制度下来完成,在宏观上对经济进行控制,发现有不合理的地方及时进行改正。我国的经济分为公有制经济和私有制经济,将两者结合起来协调发展是维持社会稳定的必要前提。工商管理体制不健全带来了很大的安全隐患,在不同的区域内,工商管理的制度都有所不同,从整体上来看,行业的发展良莠不齐。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国家就应该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工商管理制度,符合我国国情,为推进我国经济进一步发展做贡献。
(三)工商管理部门执法能力弱
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发展迅速,工商管理部门就应该扮演好监督者的角色,对经济的发展做好进一步的监管。工商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应该充分认识到法律的作用,在对经济的管理中应该做到有法可依,响应国家依法治国的号召,维持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有些时候,工商管理部门面对复杂的经济情况不能做到对症下药,不能灵活的运用法律法规,在老百姓看来,工商管理部门的执法能力很弱,不能在老百姓心里留下很好的印象。
(四)工商管理内部机制不健全
工商管理部门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护航者,对维持社会稳定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工商管理部门不能将国家投入的资金充分的应用,审计工作做得不够全面,从而导致了资金的浪费。二、解决工商管理中的问题的策略
(一)优化人才培养方案
在新经济形势下。我国的工商管理部门需要创新型、应用型的人才。我国高校对工商管理专业的学生的培养方案应该更为全面,将理论知识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转变教育理念,在人才培养中应该走出教室,走出校园,多多了解国际经济形势,在实践中感受工商管理的魅力,并且在学生时间的过程中培养竞争意识。
(二)优化工商管理机制
在工商管理的过程中,密切注意经济的走向,联系国际经济形势,优化工商管理机制,在市场经济中,工商管理部门应该充分发挥职能,对经济进行监督、控制,保证经济的快速、稳定发展,打破传统,优化机制,在宏观上对经济的大致走向进行监督,顺应国际形势的变化,及时调整策略。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统一起来进行管理,采用创新型的管理机制,推动经济的快速、稳定发展。
(三)加强工商管理部门的执法力度
结合我国国情,工商管理部门应该加强相关法律的宣传工作,提高工商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让他们意识到法律是他们坚实的后盾,要做到依法行事。及时调整部门之间的不合理之处,将工作明确分工,提高工商管理部门的工作效率,将工商管理部门打造成一个合格的部门,能够对经济的发展做好监控工作。
关键词:中国;审计环境;审计信誉;审计质量
审计环境是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条件下与审计活动相关的一切外部事物及其活动的总和,涉及政治、经济、法律、科学文化以及社会环境的诸多方面。[1]审计环境不仅是审计产生的土壤,也是审计发展的保证条件。审计环境既是审计存在和发展的空间,又是审计赖以生存的土壤,因此它是现代审计理论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研究如何改善审计环境因素来加强我国的审计建设,关系到审计职能能否实现,关系到审计质量,关系到审计事业的兴衰。
一、我国审计环境现状分析
审计环境可分为审计外部环境和审计内部环境。审计外部环境包括政治环境、经济环境、管理环境、社会环境等;审计内部环境包括控制环境、人际环境、技能环境、客观环境等。审计内环境决定着审计的本质,进而决定了审计的职能,进一步决定着审计的程序和方法。审计外环境则决定着审计动因,进而决定着审计目标。
我国的独立审计从1980年恢复到现在已经有20多年的时间。20多年来,随着审计法制环境的逐步完善,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制度的实行,独立审计职业规范体系的初步建立,会计师事务所的日益发展,独立审计业务的不断扩大,独立审计的地位和信誉正逐步提高,审计的法律和社会环境逐步建立,一个高素质的注册会计师队伍也正在形成。然而,我们也看到审计环境在发展和完善的过程中存在着不少的问题。会计信息失真现象严重,近几年相继发生一系列的审计失败案,使审计职业界的公信力受到了严重的影响,我国审计环境总体现状并不令人乐观。[2]
(一)社会对审计认识有待提高
审计机关已经成立20多年,审计地位和作用在社会上已经基本形成共识。但是个别地方和部门还对审计实施经济监督存有片面认识,把审计部门较高层次的综合经济监督和专业部门的执法监督相提并论,往往对审计部门的检查监督视为重复检查。[3]部分单位或个别领导还缺乏对审计工作的认识,为逃避检查拒绝提供完整资料,故意隐瞒情况,拖延时间,给审计工作设置障碍。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的审计双重领导使审计机关处于两难境地。一些单位领导为了地方和部门经济利益,搞挂牌保护,甚至直接干扰审计查处,说情风盛行,上级领导机关的行政干预多,使审计陷入执法违令、执令违法的两难境地。同时,委托与受托方的监督与制约关系失衡,社会审计是受托审计,委托人,被审计人,审计机构三者之间应当是相互独立的,但从实际情况看,由于被审计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失效,被审计公司审计的实际委托人是该公司的经营管理人员,即管理层聘用审计机构审计,监督管理者自己的行为,并且审计费用等事项由公司管理层来决定,这必然从根本上破坏了审计的平衡关系,管理层在审计交易的“契约”中掌握着审计机构的聘用,续聘与审计费用标准等内容,审计机构明显处于被动地位,这样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审计的公正性。
(二)社会审计信誉危机
少数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往往把职业道德准则抛到了脑后,尤其是发生在证券行业的假账,因为广受传媒关注,涉及大量中小投资者利益,社会反响强烈,导致社会公众对社会审计的负面评价,有的甚至是恶劣的,社会审计遭受前所未有的信任危机。如2005年1月31日,金荔科技(600762)预亏公告,证监会湖南监管局于去年底对公司进行了专项核查,初步查明公司2003年度虚作收入13207.61万元,虚转成本5028.45万元,虚增利润8179.16万元,2004年1-10月,虚作收入11009.5万元,虚转成本3738.52万元,虚增利润7270.98万元。公司将对以前年度虚作收入、虚增利润的情况进行追溯调整,2003年度业绩将出现亏损。审计报告严重失真是笼罩在整个行业的一个阴影,导致了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对会计师事务所丧失了信心。[2]
(三)审计队伍人才缺乏
审计人员是审核被审计单位的经济资料的操作员,基层审计执法人员素质不高是比较突出的问题。不少文化程度较低,又未经专业培训的人员进入审计机关;原有一些人员又知识老化、方法单一,与现代审计技术的发展有一定的差距,使审计队伍整体素质、综合能力不高。审计人员素质低导致在实际工作中对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把握不好,曲解会计科目含义,致使不能正确核算经济业务,同时,审计人员工作疏忽,经常出现数字书写与计算错误,会计估计错误等问题,导致了审计质量不高。[4]
(四)会计环境现状不够理想
首先,会计人员素质普遍较低,职业道德意识较弱,提供全面真实的会计信息尚有困难;其次,各企业的领导对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不重视,甚至要求会计人员做假账,并视之为理所当然;再次,企业的内控制度不健全或形同虚设,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审计资源是有限的,面对如此多的假账,且得不到被审计单位应有的配合,审计人员倍感力不从心。最后,当前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存在不足。我国会计师事务所主要采取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约占总数的90%,应该说,这种形式的事务所有其优点,但随着审计业务的深入,它的缺点显得更为突出,表现在:(1)降低了风险责任对执业行为的高度制约,弱化了注册会计师的个人责任,这使得的情况屡见不鲜;(2)事务所投资者以其投资额为限担负责任,这在很多时候是起不到制约公司法人或经营者的作用,所以铤而走险的违法现象也就难以遏止。[5]
审计环境是审计产生的土壤,是审计发展的保证条件,对审计质量的影响重大。面对知识经济、信息网络、世界经济一体化,审计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审计事业面临新的挑战。从现阶段看,我国审计机关的力量有限,审计队伍无论是技术水平、知识结构、综合技能、人员数量都与形势的要求有一定的距离,审计的社会、法律等环境有待进一步建设完善。因此,要保证审计事业健康有序发展,优化审计环境,提高审计质量刻不容缓。
二、完善我国审计环境的措施和建议
(一)加强行业监管,完善执业规范体系
相形于审计环境的巨变,现行国家审计机关的行政审计模式及双重领导体制弊端突现,隶属于政府序列部门的审计机关对政府管理的国家资金财政财务收支实施审计监督难以独立,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所谓业务指导操作性不强,对存在的条块分割,职能交叉现象鞭长莫及。建立隶属于立法机构、垂直管理的国家审计体制已是形势所需,这将更有利于审计独立性、权威性的发挥。
加强法制建设,规范审计行为。在法规体系上理顺地方部门法规与国家政策之间的关系,尽量避免合理不合法,法规滞后,坚决杜绝法规冲突;在法制建设上赋予审计机关更多的审计处理权,明确审计人员的执法责任,提高审计机关执法力度和执法水平;强化审计法制宣传,适当披露审计查处的典型案件,增强行政执法效果;健全责任追究制度,使严重违纪违规的责任者受到严惩,发挥审计的震慑作用。[6]
针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造假行为,首先要加大监管的力度,着力构建包括与政府部门联手监管,重大业务事项备报,上下联动开展行业互查,公众举报和新闻曝光相结合的社会监管在内的行业监管体系;其次要加大执法力度,完善注册会计师民事赔偿制度,消除其侥幸心理,降低执业风险;最后,应强化行业的职业道德建设,在行业检查、开展培训和后续教育时,应将职业道德建设作为工作的重点,使业内所有从业人员确实做到诚信为本,操守为重,遵循准则,不造假。在执业规范体系的建设上,应加快职业道德准则,质量控制准则,后续教育准则的制订和完善,增强其可操作性,使独立审计准则能真正落到实处。
(二)净化会计行为环境,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会计信息的失真原因是很多方面的,既有追求利益的因素,也有产权不明,执法不严,道德低下的因素,因此必须对症下药,从多方面入手解决当前信息失真的问题,改善审计执业环境。
加大对财务会计造假的惩罚力度和执法力度,纠正各种形式的“人治”倾向,严格按新《会计法》办事,并把处罚重点放在责任个人身上;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应制定一套可操作的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并建立相应的评价机制,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意识和道德水平;强化政府监督,建立以财政监督为主体,审计、税务、信贷监督为补充的监督体系,严格明确各监督主体的职责,形成监督合力;坚持法制宣传和培训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强化企业负责人和会计人员的法制观念,形成有效的企业内部自我约束机制。[7]
(三)继续推进会计师事务所体制改革
推进行业管理体制改革与创新,结合当前政府转变职能的工作,进一步理顺事务所、地方注协与财政部门的关系,明确各自的职责,解决脱钩改制遗留下来的各种问题,使事务所能够真正独立执业。积极推进执业机构向合伙制转变,加大事务所的执业责任,提高注册会计师的风险意识,增加注册会计师提供高质量审计服务的压力和动力。
(四)设立审计委员会,消除聘用制的不足
健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明确经营者、财务管理人员以及会计工作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内部稽核制度。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的强弱影响审计程序设计方法和审计范围的确定。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的业务量逐渐增加,企业覆盖面却有限,如果随着企业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普遍建立了内控制度,那么使审计从以查账为基础过渡到以内控为基础,就成为可能,这将显著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8]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内的一个分会,它是由非行政董事组成,它是董事会和内部、外部审计师沟通的桥梁,分担了行政董事在内部控制和财务报告方面的部分工作。审计委员会一个重要职责便是规范财务报告:(1)主持有关外部审计的事务,选择独立审计师,讨论外部审计的范围、程序和计划,评价独立审计师的能力,督查审计结果。(2)检查公司所有重要的会计政策,对重大的变动和其他有疑问之处加以报告。(3)先行检查中期财务报告、年度财务报表和董事会报告。[9]
西方企业审计委员会的实践结果证明,审计委员会在保证企业规范高效运作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由于内部审计特有的专业特征,需要具有管理、财务、技术、营销等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的人士组成审计委员会。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保证对企业经营管理进行专业监督和评价,有针对地提出独立客观的专业性意见,为健全企业的财务制度,减少弄虚作假以至腐败等事件的发生,并促进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作出贡献。
(五)实行永续聘任制,提高审计独立性
发挥“审计约定书”作用,在保证有偿服务的前提下提高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授权董事与注册会计师签约。一旦约定“此约定书一经贵公司及本所同意,即对以后数次审计约定有效”,并规定了违约责任,该条款有利于注册会计师依法审计。我国的约定书往往一次有效,每次都要续签,这使客户解聘注册会计师易如反掌,又不负责任。上市公司虽然规定注册会计师有在股东大会上申述的权利,但股东大会为控股股东所控制。所以建议修改《审计约定书》准则,规定约定书的长期有效性,并在约定书上约定终止约定书的条件及违约责任。
(六)提高审计人员素质、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
提高审计人员政治思想理论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重视审计人员的后续教育和专业技能培训,达到“人、法、技”的和谐统一;进一步贯彻《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和审计工作规范,把审计证据、审计底稿、审计评价、审计报告工作规范作为重点,规范审计人员行为。改善审计工作的硬环境,建立良好的考核晋升制度,引进人才交流机制和竞争机制,树立国家审计的荣誉感和使命感,吸引优秀人才加入。
健全和完善审计激励与约束机制。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审计质量激励制度;要强化审计三级复核,严把审计项目质量关;要完善审计质量责任追究制,对不顾审计风险,工作草率,产生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审计人员的责任。
关键词:东京都;循环经济;资源化利用;启示
The Present Situation and Revelation of the Recycled Economy Construction in Tokyo
Du Jun
(School of Economics, Capital University of Economics and Business, Beijing 100070,China)
Abstract: Tokyo, the capital of Japan,is one of the pioneers of recycled economy construction. The paper studies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waste disposal in Tokyo, attempting to offer references for the recycled economy construction in Chinese cities.
Key words: Tokyo; recycled economy; resource utilization; revelation
东京都是日本的首都,面积仅占日本国土的0.6%,但人口却占了日本的10%。东京都的区部是日本的经济文化中心,人口稠密,地域狭小,人与土地的矛盾空前尖锐,废弃物的投放和处理所带来的问题表现得尤为严重。以减少最终填埋量为目的,日本政府明确提出了“3R”原则,即减量控制、回收利用和循环再利用,通过持续努力,废弃物处理已经开始走上循环经济之路。本文通过对东京都废弃物处理的现状等进行研究,试图为推进首都北京的循环经济建设提供参考。
一、废弃物处理的相关法规
1970年,日本政府通过了《关于废弃物处理及清扫的法律》,1986年颁布了《空气污染控制法》,对焚烧生活垃圾的设施作出具体规定。进入20世纪90年代,日本提出了“环境立国”的口号,为了实现“零排放”的“循环型社会”的理想,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其中,《推进循环型社会形成基本法》是基本大法;《废弃物管理和公共清洁法》和《促进资源有效利用法》是综合性的法律。此外还有《容器和包装物回收利用法》、《家用电器回收再利用法》、《食品回收再利用法》、《建筑及材料回收法》、《车辆再生利用法》、《绿色采购法》等专项法规。这些法律覆盖面广,对不同行业的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循环利用等有具体的规定。
《关于废弃物处理及清扫的法律》规定,修建一定规模以上的废弃物处理设施,需要取得行政许可。这方面的具体规定见表1。
在这些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东京都政府于1997年制定了《东京都废弃物处理区域规划》,主要包含六个方面的内容:二英减排措施、焚烧废渣的处理措施、促进物质再利用、促进热能再利用、确保最终处理场的措施和减少公共工程开支。[2]
二、废弃物分类和大件垃圾收费标准
日本政府对废弃物有严格的分类要求,由于处置方式不同,不同城市的废弃物分类略有差别。通常是将废弃物分成四类:可燃垃圾、不可燃垃圾、资源垃圾和大件垃圾。
在东京,可燃垃圾包括厨余垃圾、废纸、木片等,不可燃垃圾包括玻璃、陶瓷器皿、金属等,资源垃圾包括玻璃瓶、罐、塑料制品、报纸等。这些垃圾要放入特定的垃圾袋里,在规定的垃圾收集日放到指定地点,未放入特定垃圾袋的垃圾不会被回收。大件垃圾是指家具、小家电、体育器械等耐用消费品。大件垃圾实行有偿回收,价格因种类和大小而不等。丢弃大件垃圾之前,需要去指定门店购买足额的大件垃圾处理券,处理券分为A、B两种,A券每张200日元,B券每张300日元。按照规定,处理券上必须填写姓名和住址,还要粘贴在废弃物上显眼的地方。表2反映出东京都新宿区部分大件垃圾的收费标准、指定券种和数量。
根据2001年4月1日开始实施的《特定家用电器再商品化法》,空调、电视、冰箱和洗衣机四类家电不作为大件垃圾回收,在购买新产品时由商家收回旧的电器。废弃电脑时,需要向该电脑的生产厂家提出回收申请。
在东京都,可燃垃圾被收集后直接送至垃圾焚烧厂进行焚烧。不可燃垃圾收集后先送到垃圾中防处置中心进行处置,经过破碎和分选两道工序后,可减少不可燃垃圾的体积,并对其中的可再生利用的物质进行回收,如铁和铝等。大件垃圾如家具和自行车等,在中间处置工厂破碎后将其中有用的金属进行回收,破碎后的垃圾将分成可燃和不可燃成分,不可燃垃圾进行最终填埋,而可燃垃圾进行焚烧处置。
三、东京都废弃物处理的分工和流程
东京都包含区部(23区)、多摩地区和港岛地区。在垃圾回收、运输和处置方面,东京都政府和23区政府长期以来都有较大的分歧。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东京都政府和各区政府在2000年对部分地方自治法进行了修改,明确了废弃物回收、运送和处理的责任分工。从2000年开始,废弃物的回收、运输和中间处理责任全部交由各区负责,东京都政府负责最终处理。
为了更有效的回收和处理废弃物,23区联合建设了废弃物中间处理设施。2000年4月,23区联合设立“东京23区清扫一部事务组合”,由这个组织来负责23区的废弃物中间处理和公共下水道的污水排放设备。东京23区清扫一部事务组合下辖中央清扫工场等21个清扫工场、品川清扫作业所(污水处理)、京滨岛不可燃垃圾处理中心、中防灰熔融设施、中防不可燃垃圾处理中心和大件垃圾破碎处理设施。其中,中防不可燃垃圾处理中心、大件垃圾破碎处理设施、破碎垃圾处理设施和中防飞灰熔融设施归由中防处理设施管理事务所管理。东京23区废弃物处理的基本流程见图1。
四、东京23区垃圾焚烧与资源化利用
1.垃圾焚烧资源化利用
对于在焚烧过程中产生的飞灰,东京都采用熔融的方法进行处置,通常是将这些飞灰加热至800℃以上,再迅速冷却至200℃。这个过程可以降解飞灰中的二英,将重金属固定在飞灰中,并使熔融后的体积减少50%。熔融处置后的残渣由于具有与沙土相似的特性,能够作为建筑材料被广泛的应用于市政及建筑行业,如人行道、回填、地基改良等。2009年,东京23区实际利用熔渣90,267吨,其中的90%作为地基改良材料使用。
垃圾焚烧厂焚烧产生的热能可以用于发电或对外提供热源。除破碎垃圾处理设施的发电供中防处理设施使用外,2008年,东京23区焚烧发电8.225千万kW•h。
2.垃圾焚烧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由于日本的垃圾处理以焚烧为主,焚烧产生的二英类物质带来了严重的污染问题。1997年,日本全国二英类物质排放总量为7,680~8,135g-TEQ。为了控制二英的排放,1999年3月,日本召开了“二英防治对策相关内阁会议”,提出了《二英对策推进基本指南》,并在1999年7月制定了《二英类对策特别措施法》。经过十多年的努力,日本的二英污染已显著降低(见表3)。
对于在垃圾焚烧过程中产生的二次污染物,东京的焚烧厂采用了多种措施减少垃圾焚烧对环境产生的污染。对于焚烧飞灰采用布袋除尘器进行收集;通过焚烧过程控制二英的产生,同时迅速冷却烟气,阻止二英类物质的生成;布袋除尘器中的活性炭还能吸附烟气中的汞;对于焚烧过程中产生的渗沥液将通过渗沥液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对于垃圾仓产生的臭气,将作为一次风通入焚烧炉焚烧处置。
2008年,东京23区所有焚烧厂的二英排放平均浓度为0.000,14-0.008,1ng-TEQ/Nm3,均远远低于法定排放标准0.1ng-TEQ/Nm3的要求。[5]
五、垃圾的最终处理
负责东京23区垃圾最终处理,也就是填埋工作的是东京都的中央防波堤外侧填埋处理场和新海面处理场。填埋的主要是垃圾中间处置的剩余物,包括可燃垃圾焚烧后的剩余物,不可燃垃圾及大件垃圾破碎后不可燃的部分。除此之外,填埋场还填埋少量中小企业产生的工业废弃物和市政设施废弃物,如下水道污泥等。
1.填埋场结构
由于日本的国土资源十分紧张,东京的填埋场是采用围海造地的方式建成的。在填埋场的边坡,由两根钢管桩打入海下的砂石层,并在两根钢管桩之间填充中间填料,以防止垃圾渗沥液渗出污染海水。填埋场产生的渗沥液收集后会被送至渗沥液处理厂进行处置后排放。由于填埋场填埋的主要物质是不可燃的无机物,填埋场产生的渗沥液COD只有400 mg/L,根据日本的排放标准,需要处置至150mg/L以下才能排放至下水道,经最终处置后排入水体。
2.填埋工艺流程
在填埋作业时,普通生活垃圾采用“三明治”的作业方式,每3米垃圾层覆盖50cm的沙土,覆盖沙土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垃圾的飞散和虫害的发生。焚烧后的粉状垃圾采用“骨架式”的作业方式,在垃圾堆体中挖出沟渠将粉状垃圾填埋在沟渠中并加以覆盖,防止它们被风吹散到空气中。污泥的填埋处置方式不同于一般生活垃圾,在填埋场里的特定区域进行填埋。
六、对我国都市垃圾处理的启示
1.建立健全垃圾处理的法规体系
日本关于废弃物处理的法规体系是世界上最完备的国家之一,在立法体系上采取了基本法统率综合法和专项法的模式,这是日本资源循环利用率高、环境保护效果好的重要保证。我国虽然也颁布了《环境保护法》、《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报废汽车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但这些法规多是方向性和概念性的,缺乏操作性强的条款和实施细则。
为了推进我国城市垃圾处理事业的发展,首先应完善我国的法律法规体系,明确生产者、销售者、消费者在垃圾处理过程中承担的责任以及对违反法规的处罚方式。此外,还应该加强执法力度,对于违反有关规定的个人和单位进行较为严厉的处罚,保证法规的顺利实施。
2.加强二次污染防治,力推垃圾焚烧无害化
日本的垃圾处置主要采用焚烧模式,在采用焚烧处置的初期,也产生了二英污染等环境问题,但通过制定污染控制法规,改进垃圾焚烧炉结构,加强烟气、飞灰等二次污染物的处置等措施,已经很好地降低了污染物的排放总量。
在我国,随着城市土地资源的紧张,越来越多的城市开始采用焚烧的方式来进行垃圾处置。为了避免在垃圾焚烧选址上产生的各种问题,我国应制定明确的二次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治理规范,同时环保、市容市政等部门还应该加强对焚烧厂的监管,确保垃圾焚烧不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在此基础上,推广垃圾焚烧能够有效推动我国垃圾处理事业的发展。[6]
3.提倡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垃圾处理的市场化运作
良好的垃圾分类不但减少了垃圾的产生量,同时也能提高垃圾焚烧和填埋的效率。日本政府通过法律法规的形式,限制居民随意丢弃垃圾,减少产生量,并细化标准,明确每一类垃圾的分类要求、丢弃方法,有效地从源头上解决了环境污染问题。我国中央政府应尽早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倡导垃圾分类制度,地方政府也可因地制宜地制定垃圾分类和大件垃圾回收费用的标准。此外,地方政府应设法吸引更多的企业参与垃圾分类回收事业,推进垃圾分类事业的市场化运作。
4.开展循环经济教育,提高市民的环保意识
城市垃圾处理走向循环经济之路,不能只依靠政府的投入,还需要企业的自律和居民的自觉参与。[7]宣传教育是加强环境意识的重要手段,地方政府应该在义务教育阶段开设相关课程,培养少年儿童的环保意识。此外,还应该通过报纸、电视、互联网等媒介向市民进行垃圾分类、保护环境的宣传教育,提高市民的环保意识。
[参考文献]
[1]产业废弃物问题研究会,(财)日本产业废弃物处理振兴中心.关于废弃物处理及清扫的法律集[M].日本京都:行政出版社,2004.
[2]日本东京都环境局.东京都废弃物处理区域规划[EB/OL].www2.kankyo.metro.tokyo.jp/ippai/kouikika.pdf.
[3]日本东京都23区清扫一部事务组合[EB/OL].union.tokyo23-seisou.lg.jp.
[4]日本环境省.二英类物质排放量的目录[R].2009.
[5]王子彦,丁 旭. 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的问题及对策―对日本城市垃圾分类经验的借鉴[J]. 生态经济,2009(1):176-178.
1、低碳经济
随着人们对环境问题认识的不断深入,人类的生存发展观念正发生着根本性的转变,可持续发展越来越受到全球各国家地区的重视,以节能减排技术和产业结构制度创新为核心的低碳经济,作为一种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的经济模式逐渐得到了普及,我国目前也在积极促进低碳经济的发展。在低碳经济背景下,企业担负着各种环境责任,经营中应在遵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的基础上,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保护环境,节约有限的资源。
2、企业环境会计
环境会计是依据国家相关政策、法律,以货币及实物单位计量企业在能源利用、环境污染等方面的成本费用,考核并研究企业自然资源的利用效率,从而帮助企业实现节能减排与绿色利润的最大化。企业环境会计包括环境资产、环境负债、环境权益、环境收入、环境成本以及环境利润等几大要素,具有全局性、政策性与预警性等特点,并要求对会计信息的充分披露。
二、当前企业环境会计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由于我国企业环境会计研究的起步较晚,初期在会计学界引起的重视不够,因此目前还未形成完整的理论体系与完善的实践环境。
1、在信息披露问题上,引入环境信息披露的企业尚少,且多未对披露进行单独处理,披露信息缺乏可靠性和实用性,且披露报告不规范。信息内容一般对企业经营影响不大,对项目开发后造成的后果和影响也没有明确的分析和说明。由于缺乏统一的规范,不同企业因其信息使用对象的不同,可能采取不同的处理方法,使披露信息缺少可比性,降低了其利用价值。
2、在成本核算方面,由于企业环境会计涉及环境、社会、经济等多种学科的相互交叉,需要企业内部设计师、工程师、生产管理者、财务会计人员等各个部门相互配合,因此也就对环境会计人才队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实践中高学历、跨学科、有管理经验的复合型人才并不多见,而素质有待提高的环境会计工作者在建设企业特色的核算体系、针对不同层次要求设计、记录相关工作情况的过程中常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无法为成本费用的计量提供翔实准确的依据。另一方面,保障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利等问题都增加了环境成本核算方面的不确定性,不利于环境成本的精密核算,增大了企业的财务风险。
三、做好企业环境会计工作应注意的问题
1、信息披露问题
首先,环境会计人员必须全面掌握已出台的环境能源法规及相关行业准则,学习环境学及符合企业生产特色的环境、能源技术知识,能全面记录企业的环境工作状态数据,以此为基础准确作出相关的账务处理,能科学分析重点环境投资项目的成本效益,对企业的投资和生产决策进行指导。其次,环境会计部门应重视与国家环保、资源部门等的交流与合作,依照其出台的技术性基础规定对信息进行充分的披露,如上市公司应披露的主要污染指标数据等。再次,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应采取单列项目的方式,如增设资产负债表类“节能投资”、“环境固定资产”等明细科目;增设损益类“环境收入”、“低碳节能奖励”等明细科目;对企业无法以货币计量但现实存在或可能发生的项目,应以报表附注形式进行解释说明,如对新型低碳能源利用情况、环境法规执行情况、企业环境质量状况、污染物排放状况、企业对环保部门做出的环保承诺等。此外,应在政府部门的参与下,制定和健全相关制度,实行披露人员责任制,明确应披露的内容、规范披露的方式。
2、成本核算问题
环境成本在会计上表现为环境资产、环境负债、环境费用和直接计入利润的环境损失。在设置“环境成本”及其明细科目的同时,还应当在传统的损益类科目下设置与环境成本有关的明细科目,同时在“生产成本”总账科目下按照产品设置的明细账中,单独设置“环境成本”项目,与原材料、工资及福利费、制造费用等成本项目并列。要做好环境成本核算工作,企业应首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为依据,在重视环境成本可追溯性的基础上,参考环境会计准则规范对财务进行处理。应在确认和计量环境成本的过程中,对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产品对环境的影响做出预测和分析,并将这些与法定标准对比,找出企业需要弥补的环境影响差距,再利用作业成本法确定环境成本。
关键词:湖南大学生;创业环境;对策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6)46-0046-02
湖南大学生教育素质较高,具有很强创业热情,是湖南创业环境中很重要的主体,但目前湖南大学生创业环境仍存在一定的问题需要完善。
一、大学生创业环境的概念
大学生创业环境是一个很丰富的概念。所谓的创业环境指的是有关应该企业创业过程中的一切外部因素的统称,创业环境一般分为两种:创业大环境和创业小环境。创业大环境主要指的是社会环境、学校环境、家庭环境;小环境主要指的是创业过程中的硬件和软件,包括场地、设备及技术支持等。大学生创业的大环境主要是政府、社会、学校相关的创业政策,金融环境,社会环境等;大学生创业的小环境主要是指自然环境、经济环境及创业基础条件等。
二、创业环境研究现状
国外对创业环境的研究主要有三种:第一种是全球创业观察(GEM)研究认为,创业环境分为9个方面分别为金融支持、政府政策、政府项目教育和培训、研究开发转移、商业环境和专业基础设施、国内市场开放程度、实体基础设施的可得性、文化及社会规范[1];第二种为1994年Gnyawali和Fogel研究提出的,他们研究认为创业过程在外部环境对其创业有着很大的作用力,而创业环境主要可以分为5个部分,分别为政府政策和工作程序、社会经济条件、创业和管理技能、对创业资金支持和对创业的非资金支持,而5个维度以下又可细分为33子部分[2];第三种观点为Lundstrom和Stevenson所提出的MOS模型,他们的研究将创业环境分为6个不同影响部分,分别为创业教育、创业促进、减少进入障碍、启动支持、启动融资以及目标群体政策,通过这个6个影响因子组成MOS创业模型[3]。
三、大学生创业环境现状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市场经济体制也不断地进步,我国整体创业环境也日渐完善,这种经济大环境对大学生创业有着有利的推动作用。但是就现阶段创业环境整体来看,整个创业环境仍存在着一点的不完善,我国创业体制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这对湖南大学生的创业行为产生了一定限制。
1.政策法规环境。现阶段,全国范围内大学生就业形势都比较严峻,各地出台一系列政策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创业活动,从而缓解大学生就业难题。湖南省也陆续出台相关创业利好政策。例如湖南省《关于推进全民创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2011年1月12日)、湖南省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办法(2014年2月21)、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创业就业的实施意见(湘政办明电〔2014〕89号)、湖南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大学生创业专项扶持资金管理使用办法(2015年7月6日)、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2015年7月22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行动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湖南省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实施方案(2015年10月22日)等鼓励创新创业的政策性文件。
2.社会氛围环境。根据GEM的模型,我国创业活动在GEM的模型中划分为较为活跃的国家,全员创业指数比平均水平高出约4.3%,但是与亚洲发展中国家相比,我国的整体创业活动并不算积极。从GEM的数据得出,我国总体创业人数仅为GEM总体人数的2.78%,我国主要额创业类型属于生存性的创业,占总创业人数的0.6,比国际平均水平高24个百分点。
我国人力资源充足,而大学生群体是人力资源中的高素质群体,但是现阶段大学生的创业激情和创业能力都偏低。据颜中玉、姚金海、罗元等人对湖南师范大学、湖南商学院、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等7所高校四个年级、3000名在校大学生进行了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大学生毕业会会进行自主创业的仅占4.87%,有20.90%的学生会选择先就业积累经验,然后再进行创业。这种情况说明,湖南大学生的创业风险意识不断增强,认识到社会经验在创业过程中的重要意义,在选择创业活动的时候不再盲从和盲目进行。
3.金融信贷环境。大学生创业过程中最大的问题之一就是资金问题。从学生创业活动的资金融资来看,大部分大学生的创业自己都是从家庭渠道获得,金融信贷渠道对大学生创业活动的支持较少,政策性资金和学校创业基金对大学生创业活动的帮助相当有限。大学生缺少创业资金,很多创业的优秀方案都无法进行实践。
4.创业教育环境。学校教育在创业教育环节存在一定缺失,大学生在教育过程中的创业教育多数仅为理论教育,缺乏实践创业经验和技术指导,在实际创业时仅凭自身热情和自身实践去积累经验,导致创业过程存在较大风险。就湖南省高校而言,尽管大部分高校开设《创业基础》必修、选修课,这也仅仅停留在理论上教学,没有配套的孵化场所、资金支持、政策优惠、创业氛围等方面的必要支撑。
四、对策与建议
1.完善创业政策体系,科学制定大学生创业政策。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对大学生创业活动有着很大的影响,中央政府出台全国性的大学生创业激励政策,各级地方政府因地制宜,使国家政策与地方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对接,有效地支持大学生创业活动。一方面,要完善相关政策扶植体系,从财政扶持、税收减免、人员培训、优惠贷款、后续支持等多方面进行帮扶。另一方面,将复杂的程序简单化,尽力减少大学生创业扶持过程中的中间环节,缩短大学生创业扶持申请的难度和时间长度。保证国家政策切实落实到大学生创业活动中来。第三,增加大学生创业活动的资金支持,拓宽大学生创业的融资渠道。
2.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全社会关注创业。通过更加积极关注大学生创业环境,扶持大学生创业活动,促进大学生创业活动的良性发展,全面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调动积极的社会因素,从政策上保证大学生创业活动的公平社会环境,激发大学生创业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大学生创业活动的优势,大学生创业环境才能不断完善,创业成果得到充分肯定,从而逐步构建良好的创业社会环境。
3.加强创业教育,强化创业服务。大学生创业需要积极的创业热情、理性的创业意识和较强的创业能力,这些创业素质都需要通过一定的教育和指导。大学生创业教育可以通过三个方面来进行:第一,通过大学教育进行学生的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的培养。传统的学校教育以知识技能的掌握为主要目标,使大学生被动适应社会对人才的需要。创业活动需要学生主动寻找社会需求,与传统教育模式有一定的区别。
4.加大创业资金投入,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大学生创业活动的一个重要限制就是缺乏创业资金支持,政府和社会要加大对创业资金的投入,帮助大学生创业全体拓宽资金来源和融资渠道可以从以下三方面进行:第一,政府通过加大财政支持对大学生创业进行扶持,建立稳定的大学生创业基金来源,制定合理的创业贷款申请和发放流程,完善贷款程序,建立良性运作的大学生创业资金平台。第二,在政策上支持社会力量注入大学生创业活动中,使大学生的创业活动得到社会的支持和认同。第三,鼓励面向大学生创业的专项债务资本供给,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支持大学生创业活动。第四,完善资本市场,为大学生进入资本市场进行合理的融资提供帮助。
5.建立科学评价机制。现阶段,社会对大学生创业问题比较关注,但是大多数的目光集中在大学生创业的成功与否上面,缺少对大学生创业思路、创业态度、创业价值评判进行合理衡量。改善这种片面的创业关注需要对大学生创业活动进行科学合理的创业评价。在看待大学生创业活动时,不能只关注创业过程中的问题和矛盾,要从大学生的实际情况支持和鼓励大学生创业,给予合理的资金支持、政策支持和技术支持,同时建立包容的社会创业环境,使大学生创业活动在良好的社会环境中健康成长。
参考文献:
[1]陈琪,金康伟.创业环境问题研究述评[J].浙江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5):11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