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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青少年 互联网 暴力游戏 暴力倾向
中图分类号G206 文献标识码A
一、问题的提出及研究背景
网络游戏出现于上世纪七十年代,在最近十几年内迅速发展。与此同时,网络游戏对青少年的生活产生巨大的负面影响。各地警方发现,在青少年喜欢玩的电脑游戏中,其情节内容基本上都带有暴力内容,网络游戏引发青少年犯罪居高不下,80%以上的青少年犯罪案件中,网络暴力游戏成为他们违法犯罪的直接或间接诱因。由于网络暴力游戏与青少年暴力行为之间存在可能的联系,而当前网络游戏在社会上日益流行,我国还缺乏必要的控制手段,为此,积极开展网络暴力游戏对青少年攻击行为影响的相关研究便显得特别重要和紧迫。
在已有的网络暴力游戏的研究中,研究者最关心的问题就是接触暴力的网络游戏与暴力行为之间的关系,采取了多种方法来论证,主要是通过让被试者玩不同暴力水平的游戏,再分析所产生的暴力行为因变量上是否存在差异。研究的方法有调查研究和实验研究,许多研究都证明了无论短期还是长期暴露于网络暴力游戏都导致了暴力行为的产生。但已有的研究也存在着不足,包括研究的可重复性,样本的大小是否足够,信度、效度是否控制,是否有时间次序,以及潜在的虚假因素的影响是否控制,交互影响是否考虑等。而最不足的是缺乏长期的研究以及多角度、多变量的讨论。本文试图通过研究更好地认识网络暴力游戏这个日益流行的现象,探讨其与青少年暴力倾向的关系。
本文以传播学的“涵化理论”和社会学的“社会学习理论”、心理学的网络成瘾理论为基础理论,以广州市的中学生为研究对象,探讨青少年玩网络暴力游戏的状况。文章考虑了性别、年级、每月可用零花钱、网龄、父母学历、与父母关系的和谐程度等因素。
根据相关理论,我们对与本课题相关的概念进行了如下界定:
(1)暴力游戏:游戏中含有“血腥”、“杀戮”、“战争”、“攻击”、“打斗”等内容的游戏即为暴力游戏。
(2)网络暴力游戏:是通过互联网进行的电脑游戏;是多个游戏者参与其中的互动游戏;是以刺激、暴力和打斗为主要内容的并带有描绘游戏人物试图对其他游戏人物造成伤害的电子游戏。根据《大众软件》的划分方式,网络暴力游戏可以划分为四个等级:A 零级。是指游戏中无任何表现血腥、暴力及非人的内容;B 一级。指游戏中有暴力倾向力’面的暗示,有少量表现的血腥或其它场面非人场景的内容;C.二级。指游戏中有暴力倾向,有一定数量表现的血腥或其它场面非人行为的内容;D三级。指游戏中有详细表现肢体分裂的过程或状态,有明显的施暴过程以及表现其它非人性的行为。本文主要研究后三种游戏对青少年的影响。
(3)暴力倾向:是指具有暴力的想法且有可能发展成实际行动的一种心理与行动趋势。
二、研究方法
1 研究对象
本文以在广州市的中学生为研究对象,从16所中学(包括初中5所,高中11所)中进行随机问卷调查,实际发放问卷574份,回收有效问卷535份,有效回收率是93.2%。在接受调查的中学生中,男生与女生的性别比例是4:6;高中与初中学生的比例亦是4:6;其中,将近7/10的被访者就读于省/市重点中学;超过7/10的被访者每月零用钱不高于300元;超过九成的被访学生网龄超过1年。
2 调查工具
通过Excel2007对样本进行数据录入,并以SPSS13.0统计软件作为统计分析工具。
3 调查程序
本次调查时间为2009年3-5月,历时两个多月。调查问卷由课题组五位高校传播学、法学老师在文献资料搜集、分析下制定,并在试调查的基础上进行了修改。
在研究变量(被访者认知、态度、行为)确定后,进行变量操作化并设计成问卷。在问卷初步拟定之后,由广东工业大学三位专家共同审读问卷内容、斟酌文字,力求提升表面效度与内容效度。问卷初步确定后,进行了前测与试测以了解问卷的确切性,并依据测验结果对相应题目予以修正。最后确定问卷,并由广东工业大学社工系学生调查组对中学生进行抽样调查。
三、研究结果
1 青少年玩网络游戏的基本情况
(1)玩网络游戏的频次与时长
调查显示,超过六成的被访者(样本为334;约62.4%)每周至少玩一次网络游戏,将近15%的中学生每周玩超过5次。
笔者就每周至少玩一次网络游戏的334个被访者进行调查发现,将近半数的中学生每次玩网络游戏的时长为1-3小时,而超过三小时的中学生有将近三成(样本为98;约32.4%)。
显著正相关,初中生每周玩游戏的次数非常明显地高于高中生(t=6.852**)(见表1),男生玩游戏的次数非常明显地高于女生(t=7.158"*)(见表2)。
每周玩网络游戏的时长与“性别”显著正相关(t=2.224*)(见表2),但与“年级”、“网龄”无太大关联(见表3)。
表4的调查结果显示,学生平均每次玩网络游戏的时间长度在与父母关系融洽程度上存在显著差异(F=2.536,p
调查结果显示,“每月零花钱”、“父母学历”、“父母关系融洽程度”对沉迷程度也有所影响。每月零花钱1000元以上的,玩游戏的时长非常明显地高于500元以下的同学(t=4.129*)。父母学历为“小学以下”或“研究生及以上”的,玩游戏的时长要显著高于其他同学。与父母关系非常差的,平均每次玩网络游戏的时间长度要显著高于其他同学(t=2.536*)。
2 所玩网络游戏的级别
调查显示,被访问的中学生中,有将近1/5(样本是58.约17.4%)所玩游戏的级别在二级及以上(见表6)。且最受中学生喜欢的游戏排在前五位的分别是QQ游戏(N=110)、CS(N=50)、CF(N=37)、魔兽(N=28)、卡丁车(N=27)。
相关分析显示,玩网络游戏的级别同被访者“年级”、“性别”显著正相关,初中生玩游戏的级别非常显著地高于高中生(t=4,604**)(见表1),男生玩游戏的级别明显高于女生(t=5.522**)(见表2)。
父母学历对玩网络游戏的级别也有所影响。父母学历为“为小学以下”或“研究生及以上”的,玩游戏的级别要非常显著地高于其他同学。
2 青少年玩网络暴力游戏与暴力倾向的相关性
(1)不同游戏级别对暴力游戏的认知
从表7可以看出,对网络游戏“画面血腥”、“音效富有煽
动性”、“现实中没有的刺激”的认知,零级和一、二、三级差异显著,零级更不赞同网络游戏“画面血腥”、“音效富有煽动性”、“现实中没有的刺激”。而赞许度与认可度通常是暴力倾向形成的前提。
(2)对暴力游戏负面影响的认知
本次调查将暴力游戏的负面影响设置为三个指标,分别是影响手眼协调能力、导致精神紧张无法放松、浪费时间影响学习。笔者将非常赞同、比较赞同、中立、不太赞同、非常不赞同赋予分值,分别是10分、8分、6分、4分、2分。所有被访者对暴力游戏的负面影响持中立态度(5分
3 对暴力游戏未来发展的看法
关于暴力游戏未来发展看法的调查发现,被访中学生中竟然有近六成对暴力游戏的未来发展持明确支持(样本为94,约17,6%)和中立(样本为193,约36l%)的态度。这也印证了上文中得出的中学生对于暴力游戏负面影响认知不够的结论。
4 周围朋友/同学用暴力方式解决矛盾的例子数量
调查显示,被访者周围的朋友与同学中用暴力方式解决矛盾的数量回答“非常多”、“比较多”、“一般”的人数占到44.1%。回答“比较少”、“非常少”的人数占到49.6%。
5 对网络、现实中矛盾的解决方法
调查显示,多数被访的中学生是可以区分网络和现实的区别的,针对这两类性质不同的矛盾(虚拟/现实),解决方式也有所区别。对待网络上的矛盾,多数被访者认为“解不解决无所谓”(样本=243,约45.4%),其次,多数中学生选择“同对方就在网上PK”;而对待现实中的矛盾,将近六成的中学生选择“用现实生活中的方式解决”,其次是认为“解不解决无所谓”。而不论网络中的矛盾还是现实中的矛盾,选择“将游戏中的暴力方式复制到现实中解决”的人寥寥无几,前者只占了1.3%,后者只占了1.9%。
6 暴力行为赞同状况
本部分调查中,笔者将对暴力行为的赞同状况分为五个递进的层次,分别是“暴力可以解决所有问题”、“暴力只能解决一些问题”、“无所谓”、“不太赞同用暴力解决问题”、“坚决反对用暴力解决问题”。其中,前两个指标表示对暴力行为“非常赞同”和“比较赞同”,第三个指标(即“无所谓”)表示对暴力行为持中立态度,后两个指标表示对暴力行为“不太赞同”和“非常不赞同”。调查发现,有超过1/5的中学生(样本为109,约20.3%)对暴力行为持赞同的态度。这一数据确实应引起青少年教育者及传媒人的注意。
另外,笔者将“暴力行为赞同状况”这一指标同其可能相关的指标进行了相关分析,就现有的数据发现,中学生“暴力行为赞同状况”同被访者“性别”、“年级”、“与父母的关系”、“父母学历”、“每月零花钱”无明显相关性,而与“平均每次玩网络游戏的时间”正相关,即平均每次玩网络游戏的时间越长,暴力行为赞同度越高;与“玩得较多的游戏所属暴力级别”正相关,即玩得较多的游戏所属暴力级别越高,被访者暴力行为赞同度越高(见表8)。
四、结论与讨论
1、所调查青少年参与网络游戏的程度较高,并且存在性别和年级差异,男生网络游戏的沉迷程度更深,无论是频次、时长,还是游戏级别,都显著高于女生;初中生玩网络游戏的频次、级别明显高于高中生。
2、青少年的网络游戏沉迷程度还与家庭的各因素相关:每月零花钱300元以下和300-500元之间的青少年在玩网络游戏的频次、时长和级别方面差异不大,但1000元以上的青少年每周玩网络游戏的时长显著高于其他人;父母学历程度为小学及以下的或研究生及以上的,每周时长和游戏级别明显高于其他人。与父母关系非常差的,平均每次玩网络游戏的时间长度要显著高于其他同学。
3、青少年对暴力游戏的负面影响认知不够,只对暴力游戏的负面影响持中立态度,
4、网络游戏导致青少年一定的暴力思维倾向,玩过暴力游戏的青少年中,超过1/4的人存在崇尚暴力的倾向,且游戏级别越高,崇尚暴力的倾向越大。同时,青少年对暴力行为的赞同状况也受他们玩暴力游戏的时间及游戏暴力程度影响。但网络游戏对青少年暴力倾向的影响更多的是思想层面的,就行为上而言产生的影响较小,
以上结论印证了格伯纳的“涵化理论”,即网络这种传播媒介的某些暴力性倾向,不知不觉地影响着青少年的现实观,导致了青少年一定的暴力倾向。而且,沉迷网络暴力游戏的程度越深,青少年所受的“涵化”影响也越深。
1.1正确对待网络,树立学生的网络安全意识。网络对学生好比一把双刃剑,既可以带给学生大量的科学信息又可以使学生沉迷于虚拟的网络世界荒废学业。尤其是中职生处在向成年人过渡时期,他们在思想上有着幼稚和单纯的一面,又有着成年人独立的一面。一些不良的网络信息影响他们的人生观、价值观。特别是一些不法份子,利用学生的善良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因此,要加强对中职生网络安全意识的教育,养成良好的上网习惯。
1.2学会关爱身边的同学,抵制校园暴力。学生们正值青春少年,情感丰富,有着对成年生活的向往,叛逆的心理使得他们容易冲动。人生经验的缺乏和人生目标的模糊使得他们易聚易散,矛盾丛生。一些学生自小家庭离异,受不良风气的影响,与社会不良青年联系密切,哥(姐)们义气严重,成帮结伙,打架斗殴。我们需要及时帮助这些同学树立正确的安全道德观念,在关注自身安全的同时,关爱其他人的安全,提供力所能及的援助。
2.学校安全问题的特点
2.1突发性。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往往具有突发性、不可预见性。比如打架事件的发生是由一些口角的争执开始的,由于学生对事物的感受力比较强,但控制能力较成年人弱,思想具有冲动性,遇事情不冷静,思想方法比较简单,看问题比较片面,容易受外界因素的影响而产生暴力行为,酿成严重后果。此类突发性事件难以预防,需多加强学生道德教育。违规用电或电路老化造成的火灾也属于突发性事件,但此类事件如果做好了事前的安全设施排查与更新,就可以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2.2危害性。事故一旦发生就会造成一定的损失。轻者损失财物,重者以付出生命为代价。无论是暴力事件还是灾害事件的发生往往都是学校或家庭的教育不力造成的。家长的溺爱和打骂,学校的专制、粗暴简单的语言教育以及安全管理的疏忽都是造成这种后果的原因。
2.3低龄化。随着教育改革的推进,快节奏的生活和激烈的竞争对学生心灵的冲击,已经使很多学生患上不同程度的心理疾病。尤其中职生的年龄大多在15—18岁之间,思想品德的形成处在过渡期,具有可塑性。随着人际交往范围的扩大,身心发展的加快,但思想尚不成熟,缺乏社会经验,识别是非能力不强,加之过重的学习压力,促使稚嫩的心灵发生扭曲或是心理错位,从而导致过激行为的发生。
3.学校安全教育工作的思路格局与实施
3.1完善安全制度关键在于加强层级综合治理。涉及影响学生的生活和学习方面的校园安全隐患有十几种,比如来自学生间的暴力、欺诈、吸烟、食品卫生、失火、触电、溺水、中毒、运动中的伤害、集体活动间的拥挤等等,这些都时刻威胁着学生的健康成长。我认为广大教职工需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3.1.1统一思想,完善措施,层层抓落实、整改和防范,利用教职工大会宣讲安全教育工作的重要性,纠正少数老师对安全教育的麻痹意识和侥幸心理以及没有工作责任心和责任感的错误思想。
3.1.2建立校园安全管理网络,明确事故安全责任,做到学校领导亲自抓,学管人员主要抓。无论是辅导员(班主任)还是科任老师或是普通工作人员都要参与学校安全工作中,做到人人有责,形成学校的安全工作网络保障体系。比如在领导的统领下①由教务处及科任老师建立教学管理安全网,保证课堂教学环节的安全管理。②由学工处和辅导员(班主任)建立生活安全管理网,加强学生的法律法规意识,进行安全防范能力、自救自护、心理调节等方面的教育。③由学校保卫处加强对校园及周边的治安防范。做好夜间巡逻以及对外来人员入校园的查询登记工作,防止治安案件的发生。
3.1.3明确安全责任,调动发挥辅导员(班主任)的带头作用。学校安全教育工作是一项人人参与的工作。其中,辅导员(班主任)是学校安全教育的主要承担者和生力军,是与学生接触最多的人,往往也是发现问题及协调问题的第一人。辅导员(班主任)责任心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学校安全教育工作落实程度的好坏。我认为班主任(辅导员)在日常工作中最需要做的①经常宣传学校安全制度和措施,做到天天讲、时时讲、处处讲,时刻向学生敲响警钟。②要从细处管理,不仅要注意学生上课时间的安全,还需注意学生课余时间以及在寝室内的安全。③善于观察自己的学生,一旦发现什么异常,要及时与同学沟通,从心理解决问题,获得学生的信任,消除隔阂,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时期。④把安全工作落实到位,“安全工作无小事,责任重于泰山”。宣传口号不能只挂着口头上,更不能存在侥幸心理,而应脚踏实地完成教育工作。定期开展以安全教育为主题的班会,宣讲学生中出现的安全事故案例,组织学生讨论,引起每个同学的足够重视,防范于未然。⑤配合学校有关部门的工作。如配合学生安全员和校卫队的队伍建设,鼓励同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安全知识竞赛,做好学校安全大检查工作等等。
3.2让安全意识“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扎根于学生心中,减少安全事故。对于安全教育问题,虽然学管人员和辅导员(班主任)每时每刻都在强调,但安全事故却层出不穷。究其原因是绝大部分同学都没有意识到安全的重要性。对于老师的安全教育经常是从左耳朵进,右耳朵出。今天说的话可能当时记得,可过了两天就忘了。如何把安全意识扎根于学生心中呢?我的看法有下面几点。
3.2.1加强安全知识宣传力度,学校有关部门利用课外时间、团会、校会、升旗仪式安排师生共同参加安全知识的培训学习,时刻紧绷“安全”这根弦,这样不仅增加了老师的责任心,又使学生学会了自身的安全防范。
3.2.2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生身心健康水平,利用专题讲座、墙报、板报等方式进行。如组织同学收听广播、收看法制节目,然后谈谈自己的体会和看法,辅导员(班主任)可用生动活泼的方式辅助点评,引领正确的话题方向。
3.2.3从身边的小事做起,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在校园内可张贴宣传标语,在涉及到安全隐患的地方设置警示牌。定时定期的集中组织力量进行“拉网式”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后要及时清除。执行好消防、交通及保卫制度,加强饮食卫生管理、学校集体活动管理等。
3.2.4通过游戏、模拟现场、亲身体验等更贴切的方式进行教育。如在一些发达地区的学校开展了死亡教育,通过让学生亲身体验死亡过程的方式来揭开死亡的神秘面纱,消除学生对死亡的好奇心,大大减少了校园的自杀率。
网络事件层出不穷
阳春三月,清明节,在这个节假日里,网络中热闹非凡,一上海女白领将其照片放在博客上,立即引起网民的关注,于是一个特工的博客走俏各大门户网站。
100天、16次的交换,这个真名叫王晓光的22岁女孩“用一根别针换来了价值80万元的唱片合同”的“别针换别墅”故事。事后证明,这个故事是假的。“骗局!”、“!”网上网下一片哗然。
一名叫“33”的女网民披露了自己迫使丈夫“77”和前妻离婚的过程,以极端恶毒的言辞辱骂“77”的前妻,并在互联网上炫耀自己懂得所有的“方式”,继而掀起了中国网民针对“33”的道德声讨。成千上万的人指责“3377”夫妇,中国网民的比喻充满挖苦和讽刺。
随着陈冠希宣布自己退出香港娱乐圈,延续多日的艳照门事件也已落幕,沸沸扬扬的讨论也即将告终。男主角和女主角们因为不雅照,身败名裂、事业受阻、遭人谩骂、被人声讨。经历过这次网络风暴之后,在他们心里或许会永远埋下一个阴影。
众网民的追捧下网络事件层出不穷,这些被炒得很红火的“网事”出现的频率也是越来越高,众多网络推手更是在制造着形形的“网事”,网站这只背后的黑手推波助澜,众多网民也是“乐此不疲”,网络红人相继出现,整个互联网充斥着欺骗、声讨甚至是辱骂、诅咒,一时间网络成了网民“集体狂欢”的场所,一次次的网络热炒在一次次的敲打着网民的道德底线。新疆社会科学院助理研究员郭德海认为,这种大众的狂欢,是一种自由条件下萌生出的一种病态。在这种心理的牵引下,网民的道德底线在下滑,对于网上热炒的人总想把他了衣服来看个究竟。就是在这样的一种心态下,有争议的事件层出不穷。
网民?暴民?
一名时髦女子用漂亮的高跟鞋踩踏一只小猫,直至将其脑袋踩爆。此图片迅速引起网友愤怒,并在网络上被广为转发,踩猫女子照片被制作成“宇宙通缉令”。
随后,愤怒的网民自发调查虐猫地点及虐猫女子的身份,网民们除了在网上进行批判之外,还以打电话等方式谴责、痛骂当事人,有的还进行人身威胁,连同其所在的单位也不断接到各种电话。众网民一起追杀虐猫者,齐喊,“你要狗死,我要你死。”当事人相继公开道歉,甚至被单位停止工作。
网上追讨备受网民推崇,其网上通缉的效果出乎意料。网络事件中的人在众网民的共同参与下,曝光于世人面前。“3377事件”的当事人从虚拟的申讨中走向现实的社会中,变得四面楚歌,网民还以维护道德的名义搜索到“3377”的私人电话号码、家庭住址和身份证号码,并且把这些信息和他们的照片公开在互联网上,进行辱骂和诋毁。
整个事件的背后让我们看到的是一个个血淋淋的结果,网民在以道德为幌子下开展这样的活动,最后变得是“以暴治暴”。中央电视台在一期《大家看法》的节目中,批评网民的行为是“网络暴力”,暨南大学教授徐暄在接受采访时认为:这种“以暴治暴”的方式是一种外人看似乎合理的方式来解决,但对当事人是一种惩罚,相当解恨,孰不知给当事人造成的伤害更大。众多专家呼吁不要让键盘和鼠标成为伤害别人的武器。
一位叫张伟的博友在其博客上写道:虚拟的网络世界是个匿名场所。匿名意味着不需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任,再加上个人融入群体带来的安全感,进一步使每一个加入其中的个体都获得了在现实生活中所没有勇气和超强的敏感。
新丝路网站策划人马德保说,“网友这种勇气与敏感在道德和正义的旗号下,发挥着令当事人也不可思议的力量与破坏力,他们甚至越位代替法律、法规、道德,对当事人进行审判甚至制裁,可惜这种勇敢演化成了网络暴力。”
网民在这样的群体暴力下变成了暴民,网民和暴民之间划上等号,事件主人公受到的伤害程度远远大于网络事件的本身。
在天涯论坛上有这样一个事件:在生下宝宝的第15天,初为人母的甜甜从五楼跳下,结束了自己的生命。随后,甜甜的同学在天涯等论坛上,将整个事件公之于众。于是,一场针对甜甜丈夫的“网络讨伐”上演,网友甚至打爆男主人公单位的电话。
在事件之后,天涯论坛上一位叫yolandusa的网友发帖说,“网络的力量是可怕的,事实到底怎样,当事人之间发生了什么,只有当事人及家属才知道。在网络上公布他人的姓名、地址、电话,是否做得对呢?想到如果个人信息都可以被人轻易暴露在网络中,我不寒而栗。如此透明没有隐私保障的世界,这种所谓的追讨公平和正义就是你们所渴望的吗?”
复旦大学新闻学院博士张志安认为,网上的舆论容易导致网民在网下采取行动,网民自发参与调查,可能导致不良的后果。由于发帖人的真实身份是隐秘的,因此缺乏权威,一些不真实的言论会给当事人带来负面影响,网友如果一味地宣泄个人感情,就容易越界为“网络暴民”。
郭德海认为,净化网络环境需要网民自律,网民的道德体系的构建需要网民的努力,道德是一种无形的东西,网络在宽容和自由的环境中,个人自律是第一位的。
“网络暴力”博弈公民道德
网络上流传一位青岛孕妇曝光不让座者照片的帖子,随后经过媒体的报道引起了热议,有支持孕妇这种行为的,也有强烈谴责的。有人从法律角度指出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属侵权行为。为此,孕妇作出回应称自己发贴的目的只是在于唤醒社会公德。问题是,正如有网友指出:道德是双方的,以一种不道德的手段去指责另一种不道德,恐怕只能助长冷漠的社会风气。(腾讯网)
我们可以把在网上“公示”不给孕妇让座的乘客的“脸部细节”看成是一种网络暴力的话,面对急需座位的孕妇而不予理睬的行为看成是一种道德暴力。
我们在这里的目的不是想去“盖棺定论”不给孕妇让座到底是属于一种什么性质的行为,我们只是想对近来似乎是越来越流行的网络暴力博弈公民道德的是与非进行一些自由的探讨。
“口诛笔伐”这个词儿的寿命大概比我们的爷爷还要大,然而网络应用在普通百姓意义上的迅速普及让我们看到了它最淋漓尽致的表达。相对于传统媒体,网络的自由,足以宽容到可以容忍我们对任何事实,或者是我们认为不对的事情发表我们最激烈的言辞。在一片“唇枪舌剑”中,我们的表达欲得到了最大的满足,我们自以为成功地捍卫了公德,事实上也只是在言词上对公德进行了捍卫,感性淹没了理性,甚至是有时候理性淹没了感性。在我们全部站在正义代言人的角度上大发感慨的时候,不知不觉中, 我们还在对当事人进行着一种“罚不至此”的伤害,我们把他的不光彩的隐私、不愿示人的隐私的底裤强行地扒拉下来在广场上给众人看,不加节制地反不道德行为的本身最终转化成了一种不道德。
网络谴责其实是已经在不知不觉中走进了一种近乎偏离正常的“疯狂”状态。网络上的“疯狂”谴责最终演化成了了现实中一种“非常状态”下的结果。对一个正常的人而言,这样的谴责其实已经是一种以道德名义进行的面对真实的个人的网络暴力。
网站推波助澜
新疆社会科学院社会学助理研究员郭德海认为,一系列网络事件的热炒,导致网民道德的缺失,其背后的黑手终究还是网站,作为一个重要的媒介他要承担引导主流的职能,但同时在利益的驱动下还要有抢眼球的新闻。所以他们也希望有更多的人制造这样有影响的事件。
新疆新丝路网络策划马德保说:“其实新疆的网络媒体一直没有产生这样的网络事件,让新疆的网络媒体也就一直没有真正的热闹起来。”在艳照门事件轰动全国的时候,新疆的论坛比较安静,没有出现像内地疯狂上传的那种局面。天山网论坛主编于雪飞也表示,新疆的论坛没有出现像其他地方那样的热闹局面。
在新疆乃至全国的网民结构中,大部分的年龄段是18~35周岁,年轻的结构偏小,因为年轻就容易做出一些比较激进,甚至是有些过火的行为,这些都是可以理解的,同时从事网络编辑的人员也相对年轻,他们对一些事件的关注点和内心的衡量尺度,加速了一些网络事件的推波助澜。著名网络张怀旧认为,网络就是一个虚拟的社会,什么人都有,有些人是玩网络的,有些人是被网络玩的。
“艳照门”事件如果没有网络的传播和扩散,所谓“艳照门”事件是不可能发生的。如果说一些网络论坛、博客有意无意出格的话,那么作为一些官方背景的网络媒体,也令人极为吃惊地用大量版面跟风报道此事,而且我们非常诧异地发现本应当奉行新闻真实原则的各类媒体,不约而同地竞相使用“据传”、“疑似”这样极不负责任的词汇。
关键词: 网络公共领域; 网络话语权; 网络问责; 话语民主
中图分类号: D082;G206.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9973(2012)02-0019-04
The Public Spher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Internet Discourse Power and the Realization of Discourse Democracy
SI Lin-bo
(School of Humanities and Law, Yanshan University, Qinhuangdao 066004, China)
Abstract: The internet as an important platform of the public opinion, which makes the citizens’ discourse power gets a new realization completely in cyberspace. The characteristics including anonymous, open, interactive ,etc. what the discourse express has owned in the internet public sphere, which makes the internet discourse power have more unparalleled advantages than traditional media, and become an important form of the citizen accountability and the discourse democracy practice.
Key words: internet public sphere; internet discourse power; internet accountability; discourse democracy
话语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网民数量的急剧增加,网络以其自由开放的特点上升为公众舆论的重要平台,网络话语权的研究开始引起关注。笔者将在对网络话语权相关概念考察和界定的基础上,对网络话语权的公共领域特征及其边际限度,以及与话语民主的关系进行分析,并提出规范网络话语权和实践话语民主的基本路径。
一、网络话语权的基本概念
在对网络话语权的概念进行界定之前,必须首先弄清楚什么是话语,什么是话语权?话语本是语言学上的概念,意指“说出来的能够表达思想的言语”[1]。但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已经不再仅仅是语言学上的概念了,话语的应用领域得到广泛拓展,特别是在社会学和政治学中的广泛应用,使得话语开始成为影响人的思想和行为的力量,这就演化成一种新的概念——话语权。法国哲学家米歇尔·福柯认为“话语”蕴含了极为复杂的权力关系,“真正的权力是通过话语来实现的。”[2]我国学者也提出了自己对话语权的认识,但大多是从权利的角度来定义话语权的。
综合国内外学者观点,笔者同意这样一种观点,即认为“权力”和“权利”都是话语权的内涵所在,作为“权利”的话语权是公民应该享有的最基本的权利,而当话语表达对他人的思想和行为产生影响的时候,则这种“话语权利”就演化为“话语权力”。
话语权力表现为一种影响力和控制力,虽然每个人都拥有说话的权利,但其影响力和控制力是有巨大差异的,这种差异取决于话语人所掌握的政治、经济和文化资源的多寡。资源的多寡决定了其社会地位的高低,具有较高社会地位的个人及其群体的话语声音就会被放大,表现出较大的“社会音量”,也就是拥有较多的话语权,反之则具有较少的话语权。这是话语权在传统社会环境下的基本表达形式,也可以说这种话语权主要是“权力精英”话语权。
网络技术的兴起和普及化,改变了传统的话语权表达形式,形成了一种自下而上的、平等的话语表达方式,在网络环境下,网民通过论坛、BBS、博客、微博等新媒体形式充分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思想,发表自己对社会现象及问题事件的看法和态度,当这种看法和态度获得一定量网民认同的时候,就会产生“共鸣”效应,形成一种巨大的话语场力,对事态进展产生重要影响,甚至左右公共政策的方向。这就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传统“权力精英”的“话语霸权”。这种力量来自于网络新媒体所承载和传达的公民话语权的表达。由于网络表达的匿名性、互动性、开放性等特点,使得公民话语权的表达摆脱了传统表达渠道的限制,也就使得话语人的资源多寡所占有的表达优势大打折扣或不复存在,从而在话语人之间形成了一种平等的表达关系,有利于社会平等观念和政治民治的推动。
基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给网络话语权简单下一个定义,所谓网络话语权,是指网民依托网络新媒体平台,享有的平等地表达自己的看法和态度的权利,以及这种权利表达对他人的思想变化和行为选择产生的影响力。
二、网络话语权的公共领域特征及其边际限度
随着公民意识的崛起,网络话语权快速成长为一种重要的公民权利,由于网络表达的匿名性、平等性、自由性,使得网络话语权的行使成为公民表达利益诉求和发表个人观点的重要途径,特别是网络话语权下兴起的网络问责给草根阶层提供了问责政府的机会,成为行政问责的新形式和新手段,在实践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公民行使网络话语权及开展网络问责是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这种权利行使得好,不仅可以促进利益诉求和相关问题的解决,而且有利于社会平等观念的养成,促进政治民主的进程。可以说,网络媒体的发达为政治民主进程插上了翅膀。
网络话语权行使得当,其积极作用巨大。然而,如果这种蕴含巨大能量的网络话语权的行使走向失范,其破坏力也可想而知。因此,虚拟世界的网络话语权和现实世界的其他公民权利一样,都不是绝对的,可以说,网络话语权的表达自由是相对的,必须遵循一定的规范和秩序,必须维持在不违背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序良俗的底线之内。网络话语权的行使不绝对是公民的个人自由,也不是一种纯粹私权利的行使,因为网络空间虽然具有私人空间的性质,但一旦引起其他网民的广泛关注,这种私人空间的言论就会被广泛传播和放大,这是与记录个人笔记本上的日记有着截然不同的区别的。因此,网络空间的私人性是相对的,从私人领域到公共领域的跨度仅在一瞬之间,或者说网络空间的根本特性在于其作为公共领域的特性。
哈贝马斯对公共领域的特性进行了系统深入的研究,认为“公共领域”是介于国家与社会之间的一个领域,[3]既不属于私人领域,也区别于国家公共权力领域,它不是政府机关的附属,为政府所控制。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有三个基本特性:(1)开放性。它原则上向所有人开放,是一个公开的公共空间,每个人都可以发出自己的声音,表达自己的观点,同别人交流与辩论。[3]16(2)理性原则。“他们在理性辩论的基础上就普遍利益问题达成共识”,[4]通过“共识”的舆论压力以影响政府决策和行动。(3)公共性。这是公共领域的根本特征。在这里的观点交锋不是为了解决私人事务和寻求私人利益,而是就公共议题进行交流,是为了寻求公共利益。[3]17
网络空间同样符合哈贝马斯关于公共领域的特性描述。网络空间向所有网民开放,网络公共舆论共识的达成主要来自于网民的共同兴趣以及出于公共利益和价值规范的认同,网路舆论的焦点不是私人事务而是公共议题等。既然网络空间同样是一个公共领域,就必须遵循公共领域所必须遵守的价值和行为规范。也就是说,网络媒体为网民提供的是一个“公共话语空间”,既然是公共领域特性的话语空间,那么该说什么,不该说什么就不是个人的私事了。和传统媒体一样,“以事实说话”是网络话语必须遵循的第一规范。也就是网络话语权的边际限度在于以事实为依据,以理性思考为准则,不能夸大事实、造谣生事、恶意诽谤,必须对自己的言论负责,否则就应该向传统话语表达方式一样,接受监督和问责。
三、网络公共领域的话语效应与话语民主的关系
网络话语权在当下行使最广泛的形式是在网络问政和网络问责中的运用。网络问政和网络问责从本质上讲是一种网络话语权下的民主参与和舆论监督,是在网络公共领域中对话语民主的实践。哈贝马斯在交往行为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话语民主”模式,[5] “话语民主”是哈贝马斯交往行为理论在政治领域的延伸,其实现途径是公民围绕公共事务展开自由、平等的辩论、对话、商讨并最终形成政治共识。[6]
诺曼·费尔克拉夫也指出:“话语的民主化意味着消除话语权利和语言权利、义务和人类群体声望方面的不平等和不对称。”[7]哈贝马斯“话语民主”的实现应具备下列条件:
1. 话语主体具有广泛性。在网络空间,网民便是话语的主体,也就是说,话语民主具有广泛的主体,而且这一主体的主要成员(经常发言或表达利益诉求的网民)具有相对较高的文化知识水平和对社会与政治的关注热情,民主意识较强,参政议政能力较高。虽然网络空间的话语主体数量尚不能完全覆盖哈贝马斯关于传统社会话语主体的内涵,但素质相对较高,完全具备行使网络话语权的能力,同时,只要是能够上网的公民都可以参与网上讨论和意思表达。因此网络空间的话语主体具有向传统话语主体的无线延展性。
2. 话语主体的公开讨论必须坚持理性准则和遵循公共领域的公共利益要求。在这一点上,由于网民参与谈论的情绪化、私利化等因素较多,使得网络话语权的行使可能存在非理性的取向,也可能存在对公共利益侵害的可能,这也是网络话语权下网络问责对于“话语民主”影响的不规则变化因素,即可能是正向积极的影响,也可能是负面消极的破坏。
3. 话语民主的实现要求以公平、公开、理性等原则作为讨论的基础,通过互相协商形成“大多数人的共识”。网络空间共识的达成大多是出于对公共利益和社会价值规范的认同,共识的达成更多是发自本意的,“因为许多集群是基于公共兴趣,而不是资本投资,在网上很难用金钱购买注意力,更难以压制不同意见。”[6]
因此,网络公共领域话语权的形成是有助于话语民主的实现,但其对于话语民主的实践程度,则取决于网络话语权行使的理性和客观程度。另一方面,由于网民意思表达的匿名性和地域广阔性,使得各个话语主体之间的意思表达缺乏稳定的信任关系,话语表达理性不足,缺乏组织性,也难以结成代表公共利益的稳定团体。
综上所述,网络话语权的行使有推进话语民主的积极要素,但也存在着一些非理性的不确定因素。相对于传统话语表达的主体确定性、形式确定性、利益确定性等特征,网络话语表达表现出明显的主体匿名性、形式非正式性、利益模糊性等特征,给话语民主的实现提出了挑战。然而,挑战不代表不能实现,只要遵循一定的游戏规则,网络话语民主依然能够实现并大行其事。下面,我们对网络话语权的行使与话语民主的关系进行分析,从而为探索如何实现话语民主提供分析路径。
网络话语权在网络公共领域的行使,必然产生一种影响力,表现为网络公共领域的话语效应,这种效应可以分为正效应、负效应和中间效应三种,正效应指的是对事件过程本身的理性思考、准确反映和自由表达,表现为网络民主的形式;负效应指的是对事件过程本身臆测的、误解的或有意歪曲的反映和表达,表现为“网络暴力”的形式;中间效应指的是对事件本身持观望态度,没有明确的态度取向和意思表示。
当正效应居于主导地位的时候,可有力推进话语民主的发展和危机事件的解决,反之,则产生阻碍和破坏作用。我们可以根据话语效应与话语民主的互动关系,构建网络话语效应—话语民主关系模型二维坐标图,如图1所示。
X轴代表网民舆论的话语效应,Y轴代表对话语民主的影响。y1曲线代表网络舆论的正向效应与民主关系程度,y2曲线代表网络舆论的负向效应与非民主关系程度;a和b分别表示公民对公权力的信任和不信任程度。
需要指出的是,在当前国内地方政府公信力欠佳的情况下,即公民对政府的言行持怀疑态度较多的条件下,有a
当│y1│>│y2│时,从长期来说,有利于推动话语民主;从具体事件来说,有助于本次事件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和解决;
当│y1│
当│y1│=│y2│≠0时,网络舆论处于平衡状态,从短期或具体事件来说,这种网络舆论的影响不明显;但长期如此,社会充满不确定因素,将会进一步削弱政府的公信力,破坏社会的信用关系,影响社会的稳定,危及话语民主及政治民主化的推动。
当│y1│=│y2│=0时,没有形成网络舆论,网民对社会公共事件持冷漠态度,表明网民权利意识淡漠,但更可能是对参与政治缺乏信心,缺乏实践话语民主的兴趣和动力,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政府与社会关系处于潜伏的危险期状态。当然,在实践中,网民完全冷漠的状态是很少见的。
四、规范网络话语权,实践话语民主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知道网络话语权为草根阶层的话语表达和利益诉求提供了与传统“权力精英”几乎平等的话语平台,打破了“权力精英”的话语霸权,有利于社会平等观念的养成和政治民主化进程。但同样由于网络空间话语表达的不规则性,以及表现在实践中的虚假信息、造谣诋毁等恶性表达等“网络暴力”形式的存在,使得网络话语权行使的积极效应大打折扣,也影响了作为一种新的政治民主形式的话语民主的实践。为了规范网络话语权,积极推进话语民主的实践和政治民主化,笔者提出如下两点建设性思考:
(一)规范网络话语权行使,维护网络公共领域秩序
网络公共领域是一种新的公共领域,与传统公共领域具有极大的区别,因此,对网络公共领域的规范也必然不能照搬传统公共领域的做法。同时,由于网络公共领域主体的不确定性、表达的非正式性和利益的模糊性,也很难根据传统方法锁定管理对象。但这并不表示,对于网络公共空间的管理就束手无策,应该充分发挥伦理、法律和技术三方面约束机制:(1)加强网络伦理研究,尽快形成网民能够达成共识的网络伦理规范,并通过大力宣传教育,内化为网民的内在心理约束机制,从而为网民话语权的正确行使打造一道心理防线;(2)加强网络安全与管理立法,制定具有制度刚性的网络规范,比如在部分领域推行网络实名制等;(3)加强网络安全监管技术研发与升级,锁定问题用户,严肃处理“网络暴力”事件。
(二)引导网络话语的正向效应,实践话语民主
根据上文对网络话语效应与话语民主关系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引导正效应,争取中间效应,问责负效应”应该是实践话语民主的有效途径。那么如何才能做到引导网络话语的正效应,争取中间效应,问责负效应呢?其根本途径在于增强政府的公信力、透明度和回应力。首先,如果政府树立起较高的公信力,广大网民就会信任政府的声明和举措,谣言诋毁就会不攻自破,使得正向舆论更加强大。同时,中间派何以持冷漠态度,也是因为对政府持有半信半疑的态度,如果政府公信力提高,那么自然能够鼓舞中间派的信心,使得中间效应向正向效应转化,同时也能分化负面舆论集团,削弱负向效应的影响。政府如何树立较高的公信力呢?一是靠政府的透明度。政府对社会透明,让公民不仅仅听其言,还能观其行,使得公务人员的一言一行都在公民的监督之下,必然能够提高公民对政府及其公务人员的信任和支持。二是靠政府的回应力。回应力是政府对于社会公民关心和关注的问题及时作出应答和回复的能力,如果老百姓的问题都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回应,必然能够提高政府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威信。因此,透明和回应是政府赢得社会公信力的两大支点。
参考文献:
[1]陶然,萧良.现代汉语名词词典[M].北京:中国国际广播出版 社,1995:195.
[2]王治河.福柯[M].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1999:182.
[3]闫军帅.对网络话语权下一种新型问责方式:网络问责的研究 [D].长沙:中南大学,2010.
[4]胡泳.众声喧哗——网络时代的个人表达与公共讨论[M].桂林: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181.
[5]〔德〕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M].曹卫东,等,译.北京: 学林出版社,1999:231-244.
关键词:欺凌行为;欺凌类型;因应策略
中图分类号:G635.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6124(2017)01-0001-06
一、前 言
有关欺凌行为的类型与形成及因应策略方面的重要性,笔者曾在相关的研究中 [1 ],依据美国“国家中学校长联盟”(National Association of Secondary Principals )所提供的数据指出:一是欺凌行为最常来自于一般的社会暴力行为,大约有15%~30%的学生曾经是欺凌者或是受害者。二是在1994年到1999年之间,有253人死于学校暴力事件,有51种不同的死因,欺凌时常是与学生死因有关的因素。三是直接的肢体欺凌正在小W校园里增加,在初中阶段达到高峰,而在高中校园内下降。但是,在另一方面,言语欺凌却是一直持续增加。根据美国法院 (The U.S. Department of Justice)的报告,新进的学生比起老生更喜欢欺凌同学。四是有超过三分之二的同学相信,学校无法有效制止欺凌事件的发生,有更高比率的学生相信大人的帮助是没有效率也没有效果的;5.25%的教师觉得欺凌没什么或根本不理会它,只有4%的教师会持续去调查欺凌事件的起因。
此外,Tom V. Savage与Marsha K. Savage [2 ]指出,美国教育联盟(National Education Association)在2003年已经将欺凌事件作为学校主要关心的议题。同时,也有研究结果显示70%的教师相信他们已经处理了所有欺凌事件,但是却只有25%的学生认同这样的看法。这显示出教师们对于欺凌这件事情与学生的看法是有很大出入的,并且,师生之间存在着非常严重的沟通问题。
从上述之研究得知,对于欺凌行为一般的因应策略,即消极地不去理会,或是不上学,或一再容忍,会导致欺凌行为不断地重复上演。
二、何为欺凌行为
欺凌行为,一般指的是蓄意且具伤害的行为,是持续重复出现在固定孩子身上的一种欺凌现象。有关欺凌行为的意涵,详加说明如下:
1. 欺凌行为的定义
一般的欺凌行为定义,主要包括下列重要的意义:第一,欺凌行为是有意的、长期的、反复的;第二,欺凌行为的背后是在口头、感情、生理或是心理上让其他同学不舒服;第三,欺凌行为的特点是受欺凌者被欺凌者故意暴露出来,被拒绝融入友谊中,不能防卫自己;第四,欺凌行为的模式是要施加伤害、欺压、暴力、攻击等行为在他人身上。
因此,欺凌行为是一种刻意地暴露出某固定的学生,让他长期地、一再地在口头、财物、感情、生理和心理上被其他同学拒绝,意图伤害他而造成其直接或间接的人际关系疏离的行为。
2. 欺凌行为的意涵
一般欺凌行为的意涵,包括三个重要的方面:
(1)欺凌行为的迷思与误解
Olweus [3 ]指出有关欺凌行为的迷思,认为:欺凌只是生活的一部分;男孩终究是男孩――欺凌只是他们的发泄罢了;欺凌是发生在所有的学校,没有什么好忧虑的;棍棒与石头可能打伤你的骨头,但是言语是从不会伤害到你;欺凌对我而言从不曾造成伤害;欺凌会使你更勇敢/让你知道生活是什么,只是如此而已。
因此,欺凌的行为极容易被教师与家长误解,认为只是校园正常生活中的一部分,对于人际相处无害,甚至认为受害者是“自找的”;同时,也认为这样的行为只会在低学业成就的学生身上发生,发生的地点只和学校相关;只要没有肢体上的伤害,就不算欺凌等等。这些误解与迷失,必须要借由教师与家长正确地传达欺凌行为的知识并改变对于欺凌行为的看法,才能被消解,从而建立正确的反欺凌观念。
(2)欺凌行为的内容
Meyer和Elizabeth [4 ]认为,使用“欺凌”这个词时,必须包含下列之一的行为:真实的或被威胁的暴力;钱、财、物被勒索或强夺、或被偷;强制一个孩子去做一些他们不做或不想做的事;一个孩子在友谊团体中被忽视和被要求闭嘴;被嘲弄与被羞辱;老是对不同的孩子责骂;取绰号或贴标签;传递攻击性的讯息;散播不实的谣言与耳语;传送侮辱性的电子邮件。
欺凌行为的内容虽然包罗万象,但其中有几个共同的特点:一是受害者是固定、孤独的,易被标签化;二是大欺小、强欺弱的权力关系;三是口语、肢体、关系、性取向上作为欺凌的主要内容;四是引起受害者的反击,但在反击时仍会成为受害者。
(3)欺凌行为的区辨
欺凌与冲突、骚扰、威胁、恐吓之区辨,有助于了解校园欺凌的意涵与形成原因,进而针对校园欺凌拟定有效的策略。
笔者认为区辨欺凌行为的关键在于 [1 ]:其一,戏闹或游戏的角色是否可以互换,且当其中一方因不舒服而要求停止时,是否得到停止;其二,当事人是否自愿参与其中,或者说他们之间的关系是否有自由与弹性,个人的主体性与尊严是否被尊重。
三、欺凌行为的类型与相关因素
欺凌行为的方式一般由肢体欺凌慢慢发展成语言或社会控制的欺凌方式。随着教师及家长对肢体欺凌的制止,年龄越大的儿童使用的欺凌方式转向于言语伤害或同伴对受欺凌者的关系疏离。有关欺凌行为的类型与相关因素,详加说明如下:
1. 欺凌行为的类型
欺凌行为本身即是一种伤害性的行为。对于各种欺凌行为的类型,可以有以下的分类:
一是关系欺凌,它主要是操弄人际关系,与语言欺凌经常一起发生。两者是属于欺凌发生刚开始阶段。
二是言语欺凌,虽然肉眼看不到伤口,但它所造成的心理伤害,有时比肢体伤害更严重。此行为通常伴随着关系欺凌。
三是肢体欺凌,它是临床上最容易辨认的一种形态,是教育工作者最常关注的一种形态。
四是性别欺凌,它是指受害儿童被他人用与性有关的有害语言、行为或影像等实施的侵犯。
五是反击型欺凌,它主要是指受欺凌者因长期受到欺凌而给予反击的形态。如美国发生的多起校园枪杀事件,即属此类。
六是网络欺凌,上述所属的欺凌行为皆可使用“网络”来执行。此方式不受任何限制,可能导致的伤害更大,影响更远。例如,有女影星因为被网络欺凌,受不了折磨而轻生,这种类型就是属于网络欺凌。
2. 欺凌行为之形成因素
(1)学生个人因素
笔者在相关的研究中指出学生成为欺凌者的因素主要有:学业上的挫折感;学生有欺凌行为的责任主要是大人不够关心孩子,以致于孩子认为只有一种方式可以在欺凌环境中生存,就是倾向有暴力的行为;没有楷模可作为典范;在家庭中受到暴力对待;家庭对孩子漠不关心;孩子结交不好的朋友;人格及品性失常 [1 ]。
欺凌行为形成因素中的个人因素,主要包含下列要项:欺凌者因欺凌行为受到欢迎,而增强其欺凌行为的意图;欺凌者因欺凌行为享受到支配权力;欺凌者在各种环境下都处于心理负向的状态;欺凌者对于受害者产生妒忌的心态;受害者的人格特质有“负面支配性”、能力弱势等特点。
(2)家庭因素
依据笔者的研究,欺凌行为形成的家庭因素主要包含下列要项:一是父母忽视管教或态度冷漠且不一致,易导致孩童没有同理心,容易造成孩童在学校欺凌他人与被欺凌的情况;而父母的管教开明且权威,则孩童比较不易在学校欺凌他人或被欺凌。二是家庭从事特种行业或社会经济地位较低,也容易受到欺凌 [1 ]。
(3)学校因素
Sharp [5 ]认为,文化因素很容易让这些学生成为被欺凌的目标。不同种族的文化很容易造成一些负面的印象,致使这些孩子无法被融入友谊之中,进而在不友善的校园中成为欺凌行为的受害者。除此之外,她还提到一个现象:“就算这些孩子在学校的成绩很优秀,但是,到了公共的场所,例如等待校车时,他们还是很容易成为被欺凌的对象。”
笔者认为欺凌行为形成因素中的学校因素主要包含下列要项:一是学校的不友善氛围会导致校园欺凌事件的增加;二是教师管教方式的冷漠,会使欺凌事件的发生率较高;三是受害者的沉默忍耐,无法有效减少欺凌事件的发生 [1 ]。
(4)社会因素
邱珍琬 [6 ]指出,大环境及社会本身对于性别角色的要求,鼓励竞争比较,加上媒体传播之力,这些都是欺凌行为易发生的社会环境。“以暴制暴”是社会环境的结果,“观察模仿”也是社会环境的力量。
Sharp [5 ]提到媒体的影响力,认为:“谁能忘记那些在电视传媒中,对学校新生那种恐怖的虐待方式?”这些孩子在进入学校时,就已经成为被嘲笑、被攻击的受害者。
综上所述,欺凌行为形成因素中的社会因素主要包含下列两项:一是传递暴力行为的社会风气,容易产生校园欺凌事件;二是社会氛围对于性别的不友善,强调以暴制暴,容易产生校园欺凌事件。
因此,在欺凌行为的形成因素上,学生本身无论是欺凌者还是被欺凌者,只要处在不友善的环境中,就容易产生欺凌行为。在家庭因素上,父母的管教方式与学生欺凌行为有高度相关。因此,家长在管教上,应保持处罚上的一致性,并对孩子适时关心,才不易产生欺凌与被欺凌事件的发生。在学校因素上,教师的管教要赏罚分明,并对所有学生一视同仁。在社会因素上,应减少暴力影片的播放与传播,以避免模仿行为发生。
3. 欺凌行为之相关因素
(1)性别因素
在欺凌行为相关因素中,性别的因素主要包括下列要项:其一,就男女性别而言,男学生受到欺凌的情形比女学生多;其二,男学生多涉及肢体欺凌,女学生多涉及语言及关系欺凌;其三,教师的刻板性格印象会影响到学生的行为表现,而导致欺凌事件的发生。
(2)年级因素
有关年级因素影响欺凌行为,相关的研究结论并无一致的看法。笔者认为在欺凌行为相关因素中,年级的因素主要包括下列要项:第一,一般而言,肢体攻击行为高年级多于低年级;第二,在初中,肢体欺凌以初中二年级发生率较高;第三,年级的差异会影响到欺凌行为的类型及发生率。
(3)学业成绩因素
笔者认为学生学业成绩佳而受到同学欢迎,是建立在他们的能力可以成为控制人的权力基础上的。本质上来说,他们的高权力是来自可支配他人。杨宜学的研究结果 [7 ]指出,男生、低学业成就及低社会经济地位的学生受到网络欺凌的程度高于女生、高学业成就及高社会经济地位的学生。
在欺凌行为相关因素中,学业成绩的因素主要包括下列要项:一是无论成绩的好坏高低,皆可能产生欺凌行为;二是学业成绩佳的欺凌者,其权力的掌控是能力的展现之一;三是学业成绩不佳的受害者,遭受到各种类型欺凌行为的比率较高。
四、欺凌行为之影响
欺凌行为是在群体中所形成的暴力行为。参与者包含绦衅哿栊形之欺凌者、欺凌行为之受害者、处于欺凌行为当中却非欺凌者也非受害者的旁观者。这三种角色的并存,才能产生了一个完整的欺凌行为,也才能够在校园内上演欺凌。
欺凌行为的相互关系是指欺凌者、受害者、旁观者三者之间的行为。欺凌行为本身就是一种人与人之间的互动关系,而这种互动关系存在着权力、人际关系的不均现象。
1. 欺凌者及其影响
校园欺凌者有几个特点:强壮、自信且冲动;与受害者同龄或稍长;对任何人都具攻击性,包括同学、家长、老师和兄弟姐妹;出身于充满敌意、忽视孩子的家庭;父亲有攻击倾向或十分冷漠;身边都是同类朋友;亳不同情受害者;为了刺激、权势和控制欲而欺负别人。
欺凌者本身有以下的特质:心态较坚强、无同情心、以伤害他人为乐;滥用权力、掌控他人、支配他人欲望较强;个性具攻击性、充满敌意、冲动、报复性高。
欺凌者受到的影响,主要包括以下要项:一是儿童时期对于欺凌行为未加控制,成人后易发生刑事案件;二是学习时期对于欺凌行为未加控制,进入社会后易使用相同手法来与人相处;三是短期影响会更有权力与势力,长期影响则是出现行为。
2. 受害者及其影响
邱珍琬 [6 ]认为受害者除在体格上较为瘦弱外,也表现为孤单、安静、少朋友、较神经质、较不会为自己出气、看法较悲观等心理特质。笔者认为受害者的特质有:性格上倾向于敏感、退缩、谨慎;缺乏果断力;社交能力较差;低自尊;男性相较于同学较弱或个头较小;女性在生理外表上较无法吸引同学;害羞,朋友较少;与大人的关系较同学好;有些不同于常人的问题,如学习能力差、种族歧视、性取向和生理上的问题等;有过度保护自己的父母亲。
综上所述,欺凌受害者本身包括以下特质:受害者的外表上较为弱势、性格上较神经质、安静、悲观;低自尊、有过度保护自己的家庭;不预期的失常态度、缺课、对学校活动参与度低。
此外,研究发现欺凌受害者受到的长期影响包括:低学业成就表现、缺课、药物与酒精滥用和自杀行为的发生,都与在学校场域中被欺凌有关 [5 ]。具体表现为:身体的伤害;辍学;翘家;有人因此讨厌家人;怪罪同学没有出手帮忙而讨厌同学;觉得自己很差劲;消极地任人欺凌。
五、不同欺凌类型行为之因应策略
欺凌行为存在于校园之际的当下,就应有相对应的策略来因应。学校的所有成员,无论是行政管理人员、班主任及教师、学生,包括欺凌者、旁观者、受害者等,都应为友善校园尽一份心力。
1. 关系欺凌之因应策略
笔者在研究中指出,受到同学欢迎,学业成绩良好,有高自尊,在团体中是领导者的欺凌者,较常使用关系欺凌 [1 ]。女性较为喜欢使用这样的欺凌方式,因为它不容易被教师发现。这样的欺凌方式主要是耳语和社会关系的孤立。就是因为如此,在研究报告中都显示女性被欺凌次数比男性要来得少。因此,关系欺凌之应因策略主要是班主任应该去真正了解学生在班级内是否有被其他同学孤立的现象。
2. 言语欺凌之因应策略
言语欺凌是最常发生的欺凌行为,但是,班主任却是最少回应的。因此,当班主任发现学生无论是开玩笑或是故意采用不当语言来嘲笑他人时,应立即制止,并建立言语规范的界限;宁可严肃去看待学生之间的不合宜玩笑,也不要因为长期放任学生使用嘲笑的言语而给予学生形成言语欺凌的机会。
3. 肢体欺凌之因应策略
有些受害者会认为自己是做错事情,所以才会被欺凌。而有这样的想法的受害者更易被一再欺凌,如果没有被欺凌,反而会认为自己在班上不受欢迎。这样的受害者,在停止欺凌后甚至开始有自我伤害的念头。当班主任面对这样的受害者时,处理的焦点应放置在改变受害者的想法上,告诉受害人任何人都不应使用欺凌的方法来处罚另一个人。
因此,肢体欺凌之因应策略主要是不该出现在班级上的行为举止,班主任皆应立即制止。打闹与开玩笑,甚至冲突等行为,都不应在教室内发生。一旦发生,班主任应给予公平而一致性的处理。赏罚分明的班主任,是有效制止肢体欺凌的主体。
4. 性欺凌之因应策略
性欺凌的具体行为包括:性或身体部位的不雅玩笑、嘲笑或评论;性取向或的嘲笑;散播或传递有关性的不实纸条或谣言;侵犯身体的动作。因此,在性/性别欺凌之应因策略上,无论是在言语或肢体上,班主任都应以身作则成为学生的模范,不应使用相关性与性别不平等之言语来教学,也不应针对学生之性别而使用不对等的教学策略,以避免形成潜在不平等的教学氛围。
5. 反击型欺凌之因应策略
班主任由于漠视受害者在学校所受到的欺凌,致使受害者感到无力感,因而做出极端而无法挽救的事件时有发生。例如,从一般的威胁发展到校园枪击事件。这些犯案者,都是校园欺凌的受害者。
因此,反击型欺凌之因应策略,需要班主任平时多P心学生,用心去观察学生一定可以有效预防欺凌行为的发生。学生们之间的打闹或许不容易区辨,但是,班主任若能采取宁可立即制止打闹行为,也不让打闹行为演变成欺凌行为的做法,势必可以有效阻断欺凌行为的发生。
6. 网络欺凌之因应策略
网络欺凌之所以非常难以控制与预防是因为它通常是发生在学校及教室之外,而且多数使用网络欺凌的欺凌者自认为不会被抓。因此,这样的欺凌对于学校教育者而言,是很棘手的问题。
笔者在相关的研究中曾提出反网络欺凌的做法:一是在课程教学中就应教导学生使用网络时应遵守的规范;二是建立反网络欺凌的班级气氛,例如禁止散播谣言及不雅图片或影片;三是学校应鼓励学生举报网络欺凌者,应掌控学生在学校电脑中传输的内容;四是教师应警示学生网络欺凌是直接与间接欺凌之一,使用网络欺凌就是违法行为;五是明确定义网络欺凌并告知可能的伤害;六是学校领导者应鼓励教师与家长一起执行反网络欺凌的政策 [1 ]。
网络欺凌是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因为涉及所有的欺凌行为,同时,它发生的地点不只是在学校教室里,它随时随地都可能发生,所以并不容易控制。多数学生认为它不容易被抓到,就算被抓到也没有证据证明这样做有任何的伤害。但是,网络欺凌的伤害绝对不是学生天真好玩的游戏,它也不亚于任何一种形式的欺凌。
六、学校在行政与文化上之因应策略
学校的反欺凌政策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多数的欺凌事件是发生在班级之外。学校的反欺凌政策建议如下:第一,建立反欺凌的环境与氛围,校园欺凌事件是不可接受的;第二,所有相关人员都必须接受反欺凌的教育训练;第三,任何人都不应该被欺凌;第四,清楚地定义并规定反欺凌政策,让全体师生皆可清楚理解;第五,让父母亲清楚知道学校反欺凌的政策,让学生明白实施欺凌行为的后果是什么;第六,让所有的家长及师生都必须知道欺凌后果的严重性。
综上所论,学校行政组织必须建立反欺凌的条约并赏罚分明,以形成学校反欺凌的文化。行政人员必须帮助教师去区辨欺凌与玩闹之间的不同,甚至帮助教师去搜集相关资料,作为教师教学上的反欺凌教材。有效的反欺凌政策是师生需要时间去了解和接受的,行政人员应给予教师与学生在反欺凌上的支持与帮助,让整个学校借由学生与教师在教学上的集体合作,形成公平而又安全的学校环境。
七、班主任在班级管理上之因应策略
在班级管理中,笔者曾提出班主任的反欺凌策略明细:建立彼此尊重的班级气氛;鼓励学生遵守反欺凌的班规;在课堂中随时随地尊重他人;建立学生反欺凌的决心;在课程内设计反欺凌教案;在角色扮演、创意写作、合作学习中把焦点放置在同理心与同学关系的建立上;反欺凌及网络欺凌的政策请家长协助;学校应明定欺凌之定义及无法接受的范围;反欺凌政策中应对新同学友善欢迎并提供相关的咨询途径与手册;对欺凌者与受害者提供一对一的协助与辅导;对受害者提供人际关系的建立技巧;全体成员随时对反欺凌提供建议;教师应教导学生如何面对欺凌事件 [1 ]。
Ben Whitney [8 ]认为:资深的教师应有能力观察到学生非意外性的受伤或是表现出的沮丧;在处理事件上,不要一次问受害者太多问题,友善地给予支持,必要时交付专业人员辅导;在关怀上要小心谨慎,避免受到误解,并总是保持最大的关心;任何不适合的碰触,对孩子而言都有可能是一种欺凌,类似这样的行为都可能构成一种犯罪;教师勿处罚孩子,必要时交给专业人员处理;观察到的任何状况,都应与专业人员沟通分享,以确定事实;告诉家长,与家长一起关心。
笔者认为旁观者是有义务及责任去预防及制止欺凌事件的发生。在处理欺凌事件上,不要把重心放在欺凌者向受害者道歉上,这样的做法,不但没有效果,反而很容易在教师不在现场时,让受害者再次被欺凌者伤害。
综上所述,班主任在课程与教学的设计上,应包含社交技巧的训练,如角色扮演、创意写作、班级开会等。这些课程设计主要是帮助学生确立新的态度并建构班级人际关怀的气氛。因为,同学关系的好坏才是反欺凌政策能否成功的关键,而旁观者是否参与,更是反欺凌能否成功的核心。班主任在班级管理上,应该建立友善的班级气氛,使学生彼此之间合作与和平相处。一旦有任何学生超越此界限,就应给予立即有效的制止,这样才不会姑息养奸、养虎为患。
八、结 论
在处理欺凌事件上,预防胜于治疗。许多学生并不清楚何谓欺凌,大部分的学生都以为只有被打或是有受伤害,才称之为欺凌。但是,事实上,欺凌不只是肢体欺凌。班主任应教导学生认清各种欺凌之形态与内容,而非把预防欺凌或是制止欺凌行为的重责大任,加在自己或是所有教育者及行政人员身上。
学生之间的玩笑在无法分辨时,应适时制止,避免擦枪走火,防止演变成言语欺凌或其他形式的欺凌行为。对于欺凌者,应确立惩罚机制;对于旁观者,鼓励其正义感,对观看欺凌行为而未通报者,应连带受处分。真正行为不当的是欺凌者而非受害者,因此,对于受害者的保护需要有专业而有效的策略,避免受害者再次受到伤害。
参考文献:
[1]林进材.台湾地区中小学欺凌行为及因应策略之研究(2016)[R].
[2]Tom V. Savage,Marsha K. Savage. Successful Classroom Management and Discipline:Teaching Self-control and Responsibility[M].SAGA Publishing Inc,2009.
[3]Olweus D. Bullying at School:What We Know and What We Can Do[M].Oxford:Blackwell,1993.
[4]Meyer,Elizabeth J. Gender,bullying and harassment:Strategies to End Sexism and Homophobia in School[D]. Teacher College of Columbia University,2009.
[5]Sharp S. School Bullying:Insights and Perspectives[M]. London:Routledge,2008.
[6]邱珍婉.小W校园欺凌行为与对应策略[D].屏东:台湾屏东师范学院,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