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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是指发生死亡1—2人或直接经济损失50万以下的地质灾害或出现重大地质灾害临灾征兆时,镇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开展抢险求援、医疗救治、灾民安置、调查分析的应急行动方案。
二、目的、任务和原则
(一)目的
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是为了提高镇政府在地质灾害发生后或者出现重大地质灾害临灾征兆时的应急反应能力,尽最大努力减轻或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任务
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任务是在地质灾害发生后或出现重大临灾征兆时,对应急机构的组成和有关部门及单位的职责、抢险求援人员的组织和物资资金的准备、医疗救治和疾病控制、应急通讯保障、道路交通指挥和社会治安维护等工作作出具体安排。
(三)原则
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坚持以人为本,遵循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协调一致的原则,调动全社会各方面力量,将地质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二、应急反应机构和职责分工
(一)应急反应机构
成立镇突发性地质灾害反应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组织地质灾害救灾和应急救援工作。
(二)职责分工
党政办:综合组织协调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工作。
财政所:负责救灾资金的预算安排,组织资金分配和资金拨付,保证救灾款及时到位。
派出所:负责组织、指挥、协调灾区的社会治安工作。
民政办:负责组织转移、安置灾民;负责困难灾民生活救助,申请、管理、分配救灾物资。
自然资源所:负责组织突发性地质灾害调查,确定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治理方案和负责灾后重建的规划和建筑工作。
城乡交通国土规划建设办: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受灾中断道路的抢修工作。
农服中心:负责组织、协调、指挥水利设施抢险工作;负责指导灾后农业生产自救。
卫生院:负责抢救受伤病员,做好灾区卫生防疫、防病工作。
综合执法和环境保护办:负责组织民兵预备役抢险救灾工作。
三、应急预案启动
镇各村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死亡1—2人或直接经济损失50万以下的地质灾害或出现重大地质灾害临灾征兆的报告后,迅速报告乡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指挥长决定启动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指挥长决定立即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成员单位接到通知后,各相关责任人必须按照职责分工,组织人员尽快赶到指定地点参加抢险救灾工作。指挥部指挥长或副指挥长率领指挥部成员单位赶赴灾害现场抢(排)险时,指挥部副指挥长或指挥长坐阵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掌握抢(排)险动态,随时向县指挥部汇报进展情况。
四、保障措施
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
镇政府根据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县气象局提供的重要天气预报督促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单位和监测责任人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和巡查,及早发现险情征兆。
一、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根据我县地质环境条件、气候条件、人类经济活动情况,以及地质灾害发生的规律和特点,综合分析预测:2008年我县地质灾害仍以河湖(水库)灾害即路桥堤坝水利工程地质灾害为主,地质灾害发生时间主要集中在汛期(一般在5一9月份,具体灾害发生情况将受降雨量影响),主要地质灾害发生地点为淮河干、支流沿岸,部分危险区段与历年发生水害区段基本相同,灾害类型以路桥堤坝边坡失稳为主。其次是特殊岩土体灾害、地质环境污染(地下水污染)以及由于不合理开采地下水形成降落漏斗,产生地面沉降等缓性地质灾害,随着城市发展和经济活动的深入,此类灾害的危害性也将随之加大。各类矿山企业,尤其是采石场应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规范操作,防患于未然,防止滑坡、地面塌陷和危岩崩坍灾害的发生。
二、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域、防范重点和防范期
淮河以南重点防范区域是马城镇(大杨家、禹庙北官山),荆涂风景区上洪村,灾害类型以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采空塌陷)、不稳定斜坡为主。淮河沿岸重点防范区域是淮河干流及支流水系堤坝,灾害类型以渗漏、崩塌为主。
地质灾害的威胁对象为上述区域内重要交通干线以及行人、住户、农田等。
重点防范期为5一9月份。
三、地质灾害监测、预防责任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有关乡镇政府要将本行政区域内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预防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并注明联系方式。对工程建设等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工程建设单位将监测、预防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当地政府要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各乡镇要切实按照《2008年度蚌埠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要求,一是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主要负责同志对本行政区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负责。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认真做好有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二是要根据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际需要,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的地质灾害防治专项经费,用于地质灾害监测、预防、应急和治理工作。三要认真开展汛前地质灾害调查工作,组织制定2008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抓好落实。要制定每个危险区(段)和隐患点的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一旦发生地质灾害或出现险情,相应启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预案做好相应的抢险救灾工作。四是加强宣传培训,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普及,提高群众的防灾水平和自救能力。要加强地质灾害监测人员的业务培训,努力提高监测和预防的水平。要建立和完善县、乡、村三级群测群防体系,落实地质灾害监测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五、突出重点,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一)开展地质灾害巡查和督查工作。在重点防范期内,各有关部门、乡镇要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居民点、交通干线、旅游景区、重要工程等进行巡查,特别是对中小学校址要作为重点区域加强巡查,因地制宜,采取避让或应急治理等有效措施。对于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及时划定危险区,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予以公告。要将“地质灾害防治明白卡”发放到每个受威胁的群众手中,并组织防灾常识宣传普及,增强防灾意识和救灾能力。
一、处置范围
(一)因自然地质灾害及其外界原因导致的国省干道,农村道路阻断的;
(二)因地质灾害引起的山体滑坡,泥石流,崩塌,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处置程序
(一)省、市、乡、村级公路发生阻断事件,要立即处置,并同时报告公安局、交警队协同、配合维护交通秩序,超出职责范围的应当向市政府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报告,请求市政府协调有关部门予以解决。
(二)地质灾害造成公路损毁、阻断交通,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应立即报告市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并立即组织人员抢修公路,确保交通畅通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三)如地质灾害造成山体滑坡、泥石流、崩塌,应立即报告市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同时组织机械设备进行抢险救援。
(四)视突发事件现场情况,在采取其它措施难以保证公路运输畅通时,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一定的时间内实行交通管制。
三、处置原则
(一)按照交通系统各单位职权范围,指挥决策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处理的原则。
(二)坚持疏散疏导相结合原则,省、市、乡公路交通阻断后,应组织人力、物力、财力进行抢险维修,确保在短时间恢复通车,同时上报市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
(三)协调配合,统一指挥的原则,交通安全畅通。
(四)确保领导到位,组织有力的原则。市政府所属各单位都要制定适合本单位实际的地质灾害应急保障预案,成立应急保障领导小组,确定专门领导负责。
四、组织机构
为了更好地落实我市地质灾害防治的各项工作,提高我市在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面的反应速度和能力,特成立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非常设机构)。
(一)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在组长领导下,按照市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负责指挥有关部门及交通业务部门做好特别重大、较大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副组长及成员按照分工所管业务,负责相关类别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交通局应急领导小组的职责
1.研究决定交通系统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的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
2.组织和指挥一般突发性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当突发事件为较大以上级别或超出本系统处置能力时,按程序报市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
3.依据突发性地质灾害总体预案,建立对突发性地质灾害的组织体系、预案管理体系、预测预警体系、应急救援体系、应急保障体系和善后处理体系;
4.修定和完善《市交通局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检查指导所属单位预案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并对预案进行评估和评价;
5.组织所属各单位职工培训和指导工作,督促、检查、指导所属各单位组织实施的应急预案演练工作;
6.负责全市紧急救援、避险、避突、自救、互救等应急常识与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
7.接收和办理省、市主管部门及市领导对突发性地质灾害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督促落实市领导和市防治指挥部的指示和指示精神,适时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事发地的信息沟通工作;
8.承办市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应急联动机制
交通局应急领导小组在市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协同作战、高效联动”的要求和职责分工,切实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五、交通运输保障工作
(一)建立交通运输动态数据库,掌握市交通网络分布和等级水平,使用状况及运输车辆的保有量,分布等情况;
(二)干线公路收费站开辟处置突发性地质灾害事件绿色通道,对执行处置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各类车辆免费通行,保证应急交通运输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通行;
(三)运管站、公路站行政管理股,要加强巡逻检查,维护公路运输秩序,道路安全畅通。对经常发生泥石流、山体滑坡、崩塌区域设置警示、警告标志;
(四)突发地质灾害后,可按政府指令征用各种车辆和船舶,用以处置突发事件。
六、确定重点,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做好监测,预警和治理工作
(一)落实地质灾害隐患地的动态监测。提高群防群测意识,层层签定责任书,建立和完善群众结合和群防群测的预报体系;
(二)继续落实“防灾避险明白卡”制度,发放“防灾避险明白卡”到群众手中,使其在灾害发生前能及时得知预警和知道灾害发生时的撤离路线;
(三)严格执行“汛期灾害天气预报制度”、“汛期值班制度”、“险情巡查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如遇突发性地质灾害能立即组织人员奔赴现场进行处理,同时能按“地质灾害速报制度”要求,及时上报上级部门;
(四)坚持易发区,危险区公告制。继续在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地段设置警示牌、公告牌,简要说明警示、公告事项。
(一)为科学、规范、有序、高效地做好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394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政办〔20*〕21号)、*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省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地灾组〔20*〕1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算的通知》(*办[20*]4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遵循以人为本、快速反应、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属地管理、依靠科学和因地制宜的原则,实行市、乡政府分级负责制,有关部门在同级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三)本预案所称突发性地质灾害,是指因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地面塌陷、地裂缝、泥石流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四)地质灾害应急,是指一旦发生地质灾害或者出现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时,为了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而采取的不同于正常工作程序的紧急防灾和抢险救灾行动。
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是指出现地质灾害前兆,短期内可能发生灾害并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危急状态。
(五)地质灾害应急分为临灾应急和灾害应急两类。
临灾应急,是指出现地质灾害险情后,进入临灾应急期所采取的紧急防灾避险行动。
灾害应急,是指发生地质灾害后,进入灾害应急期所采取的紧急抢险救灾和防止灾情进一步扩大的行动。
(六)地质灾害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四个等级:
1.特大型: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
2.大型: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
3.中型: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
4.小型: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
(七)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按照受威胁的人数,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分为四个等级:
1.特大级:受威胁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上的;
2.重大级:受威胁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
3.较大级:受威胁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
4.一般级:受威胁人数在100人以下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下的。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指挥机构及职责
发生大型以上地质灾害或出现重大级以上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时,执行《*省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在省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发生中型地质灾害或出现较大级临灾险情时,执行《*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在*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发生小型地质灾害或出现一般级临灾险情时,市人民政府应成立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自动转为抢险救灾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总指挥,必要时由市长直接担任总指挥,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和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局长及灾区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主要负责同志任副总指挥,市直有关部门为成员,负责统一指挥和组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由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局长兼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二)工作机构及职责
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下设6个工作组作为具体工作机构。
1.紧急抢险组:由市公安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民政局、消防大队、武警中队等有关部门参加,负责组织抢险队伍抢救被压埋人员;对已经发生或可能引发的水灾、火灾、爆炸及剧毒和强腐蚀性物质泄漏等“次生灾害”进行抢险,消除隐患;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组织将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人员、财产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2.调查监测组:由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牵头,市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气象局、地震办等有关部门参加,负责调查、核实险情或灾情,组织险情或灾情的监测和评估,预测灾害发展趋势和潜在威胁,提出应急防范对策、措施,开展监测工作。根据灾情发展实际,调集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补充调查人员力量,确保应急工作需要。
3.医疗救护与生活保障组:由市卫生局、民政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及保险公司参加,负责组织急救队伍、抢救伤员和所需药品及医疗器械的供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指导灾区做好灾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包括急需救济物资的供应、调配和管理,灾民临时安置和管理,以及死难者的善后、保险理赔等工作。
4.治安保卫组:由市公安局牵头,交通局等有关部门参加,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救灾物资,灾区人员和财产以及重要部门、单位的安全,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5.设施修复和生产自救组:由市发改委牵头,市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民政局、财政局、教育局、农委、林业局等有关部门参加,负责指导灾区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的通信、电力、供水、供气、水利、交通、校舍等设施;指导灾区修复损毁的农田、林地及灾民住房重建,恢复灾区群众生产、生活和教学秩序。
6.应急资金保障组:由市财政局牵头,市发改委、民政局、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等有关部门参加,负责落实由市政府安排的抢险救灾资金,负责指导、监督救灾资金的安排、使用和管理等工作。
(三)应急调查队伍
由地质灾害防治和气象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对已经发生地质灾害或出现灾害险情的地方进行调查、会商,尽快查明其形成条件、引发因素、影响范围等情况,对灾情进行评估,提出应急处理措施,减轻和控制灾情。对出现险情的隐患点,依据前兆特征判断危险程度、激发条件,采取有针对性应急措施,阻止或延缓灾害的发生。
三、应急准备
(一)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根据本预案和部门职责,制定具体的抢险救灾应急行动方案,报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二)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应急预案和行动方案要求,做好应急救灾所需设备、交通工具、救灾物品、医疗器械等物资的准备工作。
(三)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组织落实应急队伍和人员,进行抢险救灾知识和技能培训,开展应急处置演练,学习掌握新技术、新方法,提高应对各类突发性地质灾害的能力。
(四)市、乡两级人民政府及国土资源、水利、交通、环保等有关部门和新闻单位,应当对公众广泛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及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对地质灾害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四、应急响应
(一)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重、特大级、较大级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或大型、特大型、中型地质灾害灾情报告后,应迅速向省、*市人民政府及省、*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和省、*市国土资源部门报告。同时在省、*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统一指挥下,迅速组织应急力量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二)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一般级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或小型地质灾害灾情报告后,应迅速组织应急调查组赶赴现场,调查、核实险情、灾情,并密切跟踪其变化情况,提出应急抢险方案,建议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需要启动并组织实施本预案,成立指挥部,各工作机构赶赴现场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同时,市政府视灾情和险情的情况,向*市人民政府和*市国土资源部门报告,请求指导和支援。
(三)临灾应急响应
1.组织专家对险情调查、会商,确定抢险避灾方案。
2.根据灾害成因、类型、规模、影响范围和发展趋势,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按照当地政府确定的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危险区内人员和重要财产撤离。情况危急时,强制组织避灾疏散。
3.分析、预测险情发展趋势,及时提出应急对策。
(四)灾害应急响应
1.组织抢险救灾队伍,及时抢救被压埋人员。对已经发生或可能引发的各种“次生灾害”进行抢险和防范。
2.迅速查明灾害类型、影响范围及诱发因素,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组织灾情监测和评估,分析、预测灾害发展趋势,提出应急对策。
3.划定受灾群众安置区域,组织救济物资供应,搭建临时住所,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
4.指导当地政府组织抢修通信、供电、供水、交通等设施,恢复灾区群众生产、生活、教学秩序。
(五)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实行24小时值班,组织收集、整理信息,按规定将险情、灾情、灾害发展趋势和抢险救灾情况及时报告*市人民政府及*市国土资源部门,争取指导和支持。
(六)按照有关规定,经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批准,由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向社会灾情。
关键词:东丰县;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中图分类号:P69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2)-10-0042-1
东丰县位于吉林省东南部,属于长白山余脉半山区,境内山高坡陡、沟壑纵横,加之人工采石造成山体,植被破坏,遇到雨水相对较丰的年份,极易发生地质灾害,还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严重的财产损失,因此,防治地质灾害工作尤为重要。
1 东丰县地质灾害的特点
东丰县地貌特点是南部属于山区,中部属于半山区,北部属于丘陵地带,全县地质灾害重点隐患集中分布在南部几个乡镇。其特点是隐患点多、分布广、突发性强、危害严重,防灾和救灾的难度大,极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 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措施
国土部门是担负地灾防治的重要机构,因而国土部门对地灾防治必须有科学的计划、方法、措施和扎扎实实的工作作风,这是做好地灾防治的基础。
2.1 争取政府重视和支持,健全工作机制
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国土、水利、林业、气象、卫生、公安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土资源局,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同时,县政府下发了《东丰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东丰县201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明确了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的地质灾害预防和抗灾救灾体系。
2.2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灾害防治思想意识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刊、公众广播、手机短信等各种媒体,针对防灾薄弱环节,及时向社会广泛宣传地质灾害预防知识和简明防灾避灾方法,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增强广大基层干部和群众识灾、报灾、避灾和防灾意识,提高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在广大人民群众中营造地质灾害预防的社会氛围,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及广大人民群众防灾救灾意识,由单一部门抓防灾减灾到全社会共同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2.3 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体系
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应急体系,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切实加强地质灾害应急体系建设、增强应急管理能力,提高应急管理水平。县、乡(镇)、村逐级成立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全县自上而下形成地质灾害防治应急体系,责任分解,层层落实到相关部门,制定完善防灾救灾应急方案。同时,提高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处置突发地质灾害能力,加强物资储备。建立应急抢险救灾工作队、卫生服务队、抢险运输队等并配备无线通讯设备,保障出险时队伍拉得出去,打得赢。在平时工作中要提高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加强防灾、减灾、自救知识宣传,结合应急预案进行演练,增强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2.4 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
县、乡(镇)、村逐级签订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状,一级抓一级,并在全县229个村确定每村一名巡查员,对全县8处重点地质灾害隐患,实行责任落实到人,包保到户。通过增强群测群防意识,层层落实地质灾害防灾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带班值班、信息报送、应急调度、险情巡查、责任追究等规章制度。
2.5 抓好重点区域地质灾害监测排查工作
加强群专结合,依靠科技,对险情重、危害大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监测,提高群测群防效果和水平。增强群测群防监测人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以村委会、村民小组为单元,发动群众自觉参与防灾。在全县范围内对交通沿线、水利设施、矿山企业、生产建设区等区域进行重点巡查,共组织巡查排查253人次,排查隐患点47处。并及时做出判断,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易发区,设置警示牌47块。凡遇异常天气,坚持24小时随时进行巡查,确保险情发生时及时预警,细心观察,随时做好变化情况记录,一有险情立即报告,做到险情发生时,适时启动应急预案,确保群众安全。
2.6 严肃工作纪律
在灾害易发阶段坚持24小时带班值班工作制度,主要领导干部的移动电话保持24小时开通;坚决杜绝值(带)班人员脱岗现象,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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