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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现代性现性主义个体主义
论文摘要:现代性是一个当今国内外学术界广泛关注的概念,涉及到社会、政治、生活和文化的各个方面。现代性思潮研究的日益深入,必然会对当代大学生消费方式产生影响。
现代性这个多义的、具有极大理论穿透力的概念,无疑缘起于欧洲文化的历史进程中,从11世纪拉丁语中到18世纪法语中的“modernite",其含义不断发生变化。但到现在为止,何谓现代性仍然没有一个确切的说法。
但可以肯定的是,无论对“现代”概念的看法有多少分歧,其核心的意涵是指一种新的时代意识,也无论其被看作是一个贬义词还是褒义词,所蕴含的价值意味是鲜明的。“现代概念的起源就是“现代性”这个术语的缘起。现代性首先是对现代意识的觉悟,既包含着对历史事实的陈述,又具有价值追求和规范意味,也就是说现代性就是一种新的意识。
一、现代性及其基本理念
一般认为,现代性概念描述的是现代社会与传统社会的差异。这种差异是现代社会和现代人在经济、政治、科学、技术、思想、文化诸方面与传统社会和传统人不同的各种特性的总和。诚如有的学者所言,“凡表征现代社会或现代人特征的属性,如商品性、竞争性、民主性、科学性、世俗性、开放性,等等,都包含在现代性的涵义之中”。在这种意义上,现代性是衡量一个社会现代化程度的尺度,现代化是一种事实,现代性是一种对事实的反思。
现代性是一种启蒙理性,即怎样运用自己的思想去思考一切并运用理性对一切作出审查。从以上对现代性的解释中可以看出,理性主义和个体主义是现代性的基本理念。
(一)理性主义
现代性的序曲阶段,是以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为标志的,正是在这个阶段,人们开始了自我发现,教会受到了置疑,社会的宗教色彩开始淡化,世俗生活逐步获得了认同。在这个意义上,现代性的过程,用韦伯的说法就是除魔化的过程,也是一个理性化的过程,此时的“理性”就是人的代名词。现代性强调人的理性高于宗教神性,强调现代文明的一切是理性化思维的产物。以韦伯为代表的西方思想家概括了理性主义思维的要点,即明确意识到行为的目的,对所追求的具体目标进行价值大小的比较;根据预料的结果权衡行动的必要性;根据目的选择手段,用最小代价获得最大利益作为选择标准;在行动中遵循严格的首尾一贯性,使一切行动合理而有序。
作为一种文化观念,理性主义引起了西方社会各个领域的一系列变化,在认识领域,理性主义造就了现代科学的基本精神。“现代性”要求在知识领域应用一种科学理性的思维方式,这种理性化的思维方式产生了逻辑推理证明的数学和实验证明的实证科学,科学成了理性主义的表征。在日常生活领域,理性主义恢复了人的尊严;在经济生活领域,理性主义建立了科学的工业生产体系和创新的市场经济体制;在社会关系领域,理性主义导致了以效率为中心的管理制度和合乎理性的现代法律制度。总之,以创新、合理、绩效、合作为核心的理性文化精神反映了社会普遍的价值取向的转变。科学化、人性化、民主化、法制化等都是社会理性化过程中的产物和表现,而科学和民主则构成了理性主义精神的核心内容。
(二)个体主义
个体主义的兴起被认为是现代性最大的成就。一方面,个体主义带来了个人的解放,另一方面,个体主义凭借理性,通过自主、自律的观念倡导一种理性的、更为自我负责的生活方式。理性使人成为一个有尊严,独立的人,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理性主义和个体主义是相通的。“现代性”意味着对自我的理解上从群体主义向个体主义(individualism)的重大转变。把个人放在了首位,强调个人独立与他人的重要性。这种个体主义的实质是高扬主体性。哈贝马斯指出,黑格尔将现代性的核心原则界定为主体性,并追溯了其在西方哲学史上的根源,认为笛卡尔是主体性话语的始作俑者。康德发展了主体性话语的典型形态,但康德没有看到现代性带来的科学、道德、艺术的分裂的实质实际上是冲突与不和。西方意义上的个体主义是一个容易引起歧义的概念,本意是指一种人本位的理念,也就是上边所说的,但是在中文中没有准确的表述词。这对于中国人而言是一个最容易被误解,最需要澄清的概念。在中国,迄今为止存在过的意识形态中,它都是与“私”这个字联系在一起的,一提到个体主义就将它与以自我为中心,讲求个人利益,忽略乃至不顾集体利益、社会利益这类东西联系在一起。不过对于西方文化而言,平时所误解的“个体主义”的这些东西,是用另一个概念“egoism",即“自我主义”来表示的。在西方文化传统中,个体主义是一种建设性的、积极的个人本位理念。
理性主义和个体主义是“现代性”的主要理念,但是除了理性与个体主义之外,进步的观念也是现代性的意识形态,这些在西方社会进程中都具体地演绎了出来。“现代性”在现代社会中可以具体归结为社会领域的世俗化,社会关系的制度化、法制化,经济领域的工业化、市场化,政治领域的民主化,人类生存状态的都市化,文化的个性化,等等。
二、现代性思潮对当代大学生消费方式的影响
消费方式是指人们为满足生活需要而消费各类消费资料的方式和途径,它可以通过消费者的消费观念以及消费行为取向得到大致的说明,是消费观念和行为的统一体。在现代社会理论中,消费方式大致分为传统消费、现代消费和后现代消费三种。但是在本文中我主要讲的是现代性思潮对当代大学生的影响,也就是现代消费方式。作为现代社会青年精英的当代大学生,他们既是当前消费的主体之一,又是未来中国消费的主力军和消费时尚的引导者,他们的消费方式将可能影响未来中国的整体消费方式。而现代性思潮对当代大学生消费方式的影响就是消费方式的科学性和他们个人选择消费的理性。在此特别借助大连海事大学进行的问卷调查,具体分析如下。
(一)消费开支的合理计划
关于大学生消费的计划性,本文所采用的评价指标是每学期的费用是否有计划消费。结果显示:在自己的费用开支上,有7.5%的大学生有严格的计划,50%的学生有计划,23%的大学生是稍有计划,只有19.2%的学生选择没有计划,总体上来说,大学生在每一个学期的开始都会给自己一个大概的计划,也说明他们在消费的时候也是在精打细算的,这种计划也可称作韦伯意义上的算计,是合理的重要特征,因而在一定程度上阐述了大学生消费的现代性意蕴。匆忙地用消费的盲目性来定义这一切是不合理的,我们要看到他们的主流,看到他们消费的主要方向和方式,不要自以为强调个别现象,这就是现代性思潮的理性主义给我们当代大学生消费方式的第一个影响。
(二)消费过程中的理性购物
合理性的消费是一个全面的行动过程,它包括了解商品信息,最后才会实施购买这一手段。在这一系列的过程中,了解商品的信息只是第一步,也是理性消费的开始。数据结果显示:当代大学生在购买贵重商品前进行详细了解的有45.6%,进行大致了解的有50.1%,这两者之和就是95.7%,而选择直接购买的只有4.3%。这就有力地证明了当代大学生是一个具有较高智力和自主能力的消费群体,在消费过程中他们能够充分地发挥自己的主观判断力,对消费品做出合理的决策。消费者在购物时对于消费品的质量、价格、品牌和时尚等选择体现了消费者的消费倾向。质量和价格,品牌和时尚是影响当代大学生选择消费对象的主要因素。消费品的质量和价格反映的是消费品本身的使用价值,被看作是当代大学生合理消费的一个关键。而品牌和时尚影响着当代大学生的身份和形象,其魅力就在于象征意义,带有较多的感性色彩,对于这两个方面的选择分别体现了理性和非理性的价值取向。但是当前的数据就表明了质量、用途、性价比是吸引他们消费的主要因素,讲求实效、理性消费是当前大学生消费的主流。这种消费观念在现行的条件下分析起来是合理的,大学生没有自己的固定经济收入,他们的主要生活来源是父母,通过自己兼职挣钱并不多,这就使他们每月可以支配的钱是固定的,而这笔钱的主要用在日常生活用品和伙食开销。在长时间的大学生活中,他们逐渐形成了一种理性的消费观念,在消费能力有限的情况下,尽量谨慎消费,他们在购买商品时会尽量选择那些物美价廉的东西。
(三)消费资料注重个人发展
伍德不认同目前流行的历史时期的划分,认为把18世纪以来的资本主义历史划分为“现代性”和“后现代性”两个主要阶段是错误的,强调资本主义的特殊性,质疑“现代性”概念。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人类似乎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一些学者强调文化的改变,并将其称之为后现代主义;另一些学者强调经济的转变,将其称之为晚期资本主义、多元化资本主义。这些分析的共同点都是关注新技术、新交流手段、消费主义等。后现代主义的知识分子都认为资本主义高度繁荣,强调差异和新时代的到来,对他们来说,后现代性不是一种历史时期,而是人本身固有的属性。伍德认为,文化和经济的因素产生了后现代性的概念,否认将资本主义的发展划分为现代性和后现代性两个主要阶段,认为现代性概念是错误的,而使用现代性和后现代性的概念能否让我们理解资本主义是一个值得讨论的问题。伍德从政治经济学视角通过考察弗雷德里克·詹姆逊和大卫·哈维的“后现代性”概念来论述这个问题。根据詹姆逊和哈维的理论,现代性和后现代性代表了两个不同的资本主义阶段。资本主义从来就没有发生本质的改变,并没有实现从物质模式到文化模式的转变。伍德指出,对于詹姆逊而言,后现代性对应着“晚期资本主义”或新的多样性的“信息化”和“消费主义”的资本主义阶段。哈维将后现代性描述成一种从福特主义到灵活积累的转变。后现代性对应着资本主义的某个发展阶段,这个阶段的特征是大规模的标准化的商品生产,而且劳动模式已经被灵活性所代替:新的生产模式团队概念、准时生产、多样性的商品市场、流动的劳动力、流动的资本等都因新技术而成为可能。伍德指出,这些改变主要是文化的改变。在哈维的后现代性理论中,时空压缩占据重要地位,依靠新技术,时间的加速和空间的压缩成为可能,出现了新的交流模式、生产方法和市场交易的加速、新的消费模式、新的金融管理模式,因此就出现了新的文化资源来构建“后现代主义”。伍德不同意哈维和詹姆逊等人的后现代性的观点,一方面,认为当今的确有一些像哈维和詹姆逊这样的知识分子视“后现代性”为一种历史态势和当代资本主义发展阶段,视其为一种有历史根源和物质基础、受制于历史演变和政治力量的社会、文化形态,但这不符合历史事实。另一方面,她认为当代西方社会所谓的“最新”变化并不新,所谓的“后现代性”只不过是资本主义的晚期形态,是资本主义的进一步普遍化,是它的运动规律、社会关系和矛盾的进一步普遍化,商品经济、资本积累和利润最大化的逻辑渗透到更广阔的领域中。伍德指出了现代性和后现代性以及现代主义和后现代主义的区别与联系。他认为,随着时代的发展,后现代性概念进入现代性概念的范围,后现代性与现代性相联系。后现代性代表了资本主义发展的新阶段,以鲜明的经济和技术特征为标志,被描述为信息时代、灵活积累、自由资本主义、消费主义等,以特定的文化模式组成。后现代性只是一种历史症候,不是资本主义发展的新阶段,“后现代性”的概念在本质上是对“现代性”概念的倒置。关于现代性与后现代性之间的争论虽然“剪不断”、“理还乱”,但都没有超越现代性话语的场域。“后现代性”概念从其传统意义来说与现代性概念相对,后现代性紧随现代性,而现代性显示了资本主义与资产阶级的同一性,现代性没有使启蒙理性同资本主义的经济理性区别开来。后现代主义关注资本主义的历史转变,强调资本主义社会和非资本主义社会的连续性,代替了启蒙工程意义上的现代主义文化和知识模式。资本主义的特殊性在历史的发展中被遮蔽,资本主义体系被看作一种自然的生成过程。伍德在批判后时指出,“后现代主义在它们仍然保有的对于平等或者某种形式的社会正义之承诺的范围内并没有完全摆脱渴望解放与拒绝任何道德或政治基础的支撑之间的矛盾。后现代主义不能为它自己关于解放之承诺就此问题而言,也就是它自己的政治多元主义提供一个可信的基础。”伍德从当代资本主义的文化霸权出发,认为正是后现代主义支撑西方帝国主义实施霸权,这表现在后现代主义对历史的无知,取消对资本主义的总体批判,否定启蒙运动的价值,否定结构和整体性思想,她认为,“后现代主义不再是对疾病进行诊断的一种方式,其本身已成了一种疾病。
二、现代性与启蒙运动
伍德指出,启蒙运动与资本主义和现代性相关,或者是因为早期资本主义在其发展过程中创造了现代性,或者是因为合理化的发展产生了启蒙运动,带来了资本主义。现代性的观念来源于启蒙运动的精神,是启蒙精神哺育了现代性。伍德认为,现代性来源于启蒙运动,在19世纪才得以兴起。“启蒙运动的思想改变了世界。它们的传统是西方现代性……西方自18世纪以来学术论战继承的遗产是自由主义和资本主义。无论好坏,这些都是西方的现实。”启蒙运动代表了理性主义、技术中心主义、知识和生产的标准化、单线进步观以及普遍与绝对化的真理。这些特点同资本主义的发展相联系,已经成为最流行最吸引人的启蒙工程。启蒙运动诞生于独特的非资本主义社会,其许多特点根源于非资本主义社会的所有制关系。非资本主义社会的所有制关系不是向资本主义的过渡,而是脱离封建主义束缚的一种可选择的道路。伍德认为,现代性工程的主要发源地是农村占主导的法国,具有有限和分裂的国内市场,“在这个市场中,非资本主义原则仍然在起着作用,不从劳动力中榨取剩余价值,不存在生产价值的创造,而是古老的商业行为。”这个市场崇尚贱买贵卖的原则,以外地谋利为中心,主要以奢侈品买卖为主,农业人口占据大多数,是潜在的消费市场。法国大革命后,资产阶级包括专家、政府官员、知识分子与贵族统治者之间的斗争同资本主义从封建主义的枷锁中解放没有任何关系。资产阶级对专制国家的态度是模糊的,对专制原则的挑战仅仅是对专制原则的延伸,完成了专制的集权化工程,这些同启蒙精神相悖。启蒙运动的假设是各种类型的国家都存在于西方历史中,“西方国家”在启蒙运动中形成一个共同的自由主义和资本主义的“现代性”。然而,其描述的“西方现代性”自由主义、资本主义和启蒙运动的学术工程共同代表的单一文化形式的第一原则是理性主义。广大的历史学家和社会思想家已经对理性主义进行了深刻的描述。不管是启蒙运动的支持者还是批评者(或两者皆有),从马克斯·韦伯或者在他之前的黑格尔到当代反启蒙的后现代主义者,几乎都以“善恶”二元对立的方式描述现代性。在这种情况下,“启蒙运动要么被看做是人类解放的高峰,要么作为在最好情况下已无法阻止现代悲剧(启蒙辩证法)和在最坏情况下导致种族灭绝和核毁灭威胁根源的惨败。”如果现在有一个普遍的“现代性”概念,那么现代性仍然是植根于启蒙运动“理性主义”的由资本主义市场、形式民主和技术进步组成的一个复合物。后现代主义抛弃所有启蒙运动中好的东西,特别是对普遍的人类解放的追求,将资本主义的破坏性归咎于启蒙运动的价值。现在应该将属于资本主义而不属于“现代性工程”的观点同启蒙运动的方案区分开来。“这样做可能有助于去抵制反启蒙运动思想的后现代主义,也有助于反对资本主义的欢呼雀跃。”后现代主义根源于现代主义,是对现代性工程的回应。“后现代主义认为这个世界根本上是碎片化的和非决定性的。否认任何完整的过程,任何所谓的‘宏大叙事’,并拒绝对世界和历史做出综合的普遍的理论解释。”后现代主义也拒绝任何普遍性的政治工程甚至是普遍性的解放工程。伍德认为启蒙运动已经死亡,但仍有价值,它要借助社会主义得以复兴。资本主义虽已经普遍化,但不妨碍启蒙精神的再生,批判资本主义对人类的压迫,才能实现现代性与启蒙的联盟,才能真正实现理性、科学和自由的启蒙精神。
三、简评
早期经济史中的节约消费理论与实践
现代资本主义萌芽之前也就是传统社会时期,主要的社会经济特征表现为农业生产方式原始化与消费形式保守化。作为区别现代人的重要指标,这个阶段的实践层面上的极端表现为维持最低限度的食品消费,与之对应的是把维持基本生活必需品以外的花销都看作浪费或奢侈。
这个时期代表性的学者首推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创始人威廉·配第,他最早把经济理论的研究从流通过程转到生产过程,试图阐明经济现象的内在联系。他的观点是主张节制不必要的消费,以保证积累,并把税赋看成改变消费和积累之间比例关系的重要手段。他认为最不利于生产的,是用于大吃大喝的消费,其次是购买衣料的消费。此外,他还从另一个角度论述了节制消费的理由,根据当时社会存在的情况,认为消费品丰裕会使人们消费过多,而消费过多,则会使人们变得懒惰。
西方古典经济学奠基人亚当·斯密主张把资本积累放在首位,对消费采取节制的态度。他身处短缺经济时代,生产者所有的产出都会被社会吸纳、消费,生产过剩和消费不足尚未进入学者们的预测和假设,亚当·斯密首次将收入切割为生产性消费和非生产性消费,他认为“若只有勤劳,无节俭,有所得而无所贮,资本决不能加大。节俭增加维持生产性劳动者的基金,从而增加生产性劳动者的人数”。类似的,他指出“用以维持非生产性的部分愈大,用以维持生产性的部分必愈小,从而次年生产物亦必愈少”。在此基础上,若想要增加社会财富,就要多多提倡生产性消费,尽量减少非生产性消费。他解释说,“人们有两种欲望,一是现在享乐的欲望,这种欲望的热烈,有时简直难以抑制,另一种是改良自身状况的愿望,这种愿望,虽然是冷静的、沉着的,但我们从胎里出来一直到死,从没一刻放弃过这愿望”。两种欲望往往是冲突的,前一种欲望占上风,就有奢侈性的消费,后一种欲望上升,就会节制消费。这种比例的升降变化决定着国家与国民的财富积累。
近现代经济史中的扩张消费理论与实践
随着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萌芽与现代商业贸易体系的建立,“重商主义”渐渐成为主导社会经济的重要思潮,中世纪以来倡导的“禁欲主义”开始显得不合时宜,奢侈消费得到推崇,这种思想观点也被政府应用在对外贸易扩张中,从而影响到普通人的消费生活。
发表了巨著《政治经济学原理》的马尔萨斯,提出了生产与消费平衡的思想,即“有效消费”概念。他认为,所谓“有效消费”,是指人们能够而且愿意支付一种价格来购买产品的消费,这种价格会引起产品的继续供给而利润不至于降低。
新古典经济学的主要创始人马歇尔用效用递减规律来说明人的欲望的满足情况,指出当消费者收入既定不变,商品价格的变动将同时表现为商品销售数量的变动。他还提出了需求弹性理论和消费者剩余概念,说明如果市场价格低于消费者为满足自己欲望所愿意支付的价格,那么消费者在购买过程中不仅可以得到满足,而且还可以得到一种满足的剩余,这些理论对后来的微观经济学发展起到了开拓作用。
凡勃伦是美国制度学派的创始人和主要代表,他的消费思想主要反映在《有闲阶级论》一书,该书认为社会文明的进步产生了有闲阶级,有闲阶级和劳动阶级的分离,使消费在性质上也相应地分为两类,一类是有闲阶级为了过有闲生活而从事的消费,一类是劳动阶级为了维持自己的生活和便于继续进行劳动所从事的消费。有闲阶级的摆阔气消费对社会较低阶层会产生影响,发挥消费示范的淘汰作用。他的学说反映了消费理论发展新的社会化转向。
与之呼应着,1913年德国社会学家、经济学家维尔纳·桑巴特出版了《奢侈与资本主义》,试图完全颠覆陈旧的论证,大胆提出不是节欲而是才催生出资本主义。他的另一本著作《资本主义的精华》中指出,“清教一直是资本主义的对立物,尤其是资本主义经济观的对立物”。当然这种大胆的观点也在一定程度上印证了为什么他的学术生涯、思想发展脉络存在着明显的转折。
在实践层面,第二次工业革命为西方资本主义的迅速发展注入了强大的技术推动力,现代化的生产体系把愈来愈多样、愈来愈大量的消费品推向社会,从19世纪末期到20世纪50年代,西方进入了生产快速发展的时期。
以美国为代表,大型现代生产企业崛起,使得消费观念的现代性特征逐步张扬,400美元的福特T型汽车使得普通工薪阶层受益。城市规模化发展,引发了消费的集中,人们的消费比例越来越高,商品购买行为更多的从基本的衣食指向了精神层面,传统的节俭消费观念在大众消费模式的影响下被人们逐渐搁置。
第三次工业革命的信息化对整个社会经济产生了巨大影响,以服务业为代表的第三产业成为整个经济体系中最快的增长点,由技术进步带动产业发展的趋势越来越明显,与此同时,科技的进步带来了生产领域、消费领域的巨大变化,大规模的消费逐渐被个性消费与概念化消费所取代,“后福特主义”的出现,意味着商品的生产更富有弹性,消费开始反过来主导生产,买方市场得到主动权,西方从“生产社会”过渡到“消费社会”。随着奢侈消费的与道德的解体,单一的主流消费观念已经不能概括出整个社会的消费取向,于是表现为多元化消费和个性化消费的相安、理性消费与非理性消费的观念并存。
关键词:结构建构主义;国际公共产品
公共产品本来是一个经济学概念,指的是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产品。至于国际公共产品,一般来说,是指其收益和成本超越一个国家乃至超越一个时代的公共产品,其总共包含三个条件:根据国家或者国家集团来划分收益与成本;受益范围远超一国甚至涵盖世界;受益效果可以延至后代,亦或是在不妨碍后代需要的前提下满足当代人的需求。①目前,比较公认的全球公共产品有全球范围内的安全与和平、尊重、尊重人权、稳定有效的国际金融和贸易体系等等。
对于国际公共产品,基本上每个学科都会从自身的视角出发,对其有一番独到的审视与分析,国际关系学也是如此。在冷战后比较流行的国际关系理论中,新自由制度主义和新现实主义都承认物质主义,但是都不接受观念具有实质性影响这一观点。国际体系结构是新现实主义最基本的概念,而其含义指的就是在国际体系下国家物质力量是如何分配的。至于新自由制度主义,尽管在某种程度上往往被认为是非物质的,但能否提供足够的物质回报仍是其发挥作用的关键所在。结构主义则接受物质概念确实是客观存在的观点,但反对物质是行为的唯一解释,其认为文化情境和观念建构了权力这一概念,权力的分配在某种程度上可以看作是利益的分配,而利益则很大程度上又可以被看成是由观念所建构。美国著名学者亚历山大・温特则进一步提出结构建构主义,它不反对客观世界对施动者有着实质性作用的观点,但同时也强调观念和心理活动对施动者的影响。因此,结构建构主义在本体论上是一种弱式的物质主义。
结构建构主义认为,由于施动者是置身于某种真实的“结构”之下并且在物质化的现实世界中的确发挥了真实的“作用”,因此物质分工是真实存在的,但是,要重现或者内化物质上的分工,则完全是理念世界或者说是观念世界上的问题。②物质分工指的是成员国在国际公共产品的供给与消费过程中所处的位置,有提供者、消费者、搭便车者等等,而社会身份则指的是对这些物质分工的认知。然而,施动者对其社会身份的认知经常不同于物质主义所强调的“实质情况”,不同施动者对同一问题对象的认知经常彼此矛盾。在结构建构主义的视角下,国际公共产品因行为体彼此之间存在着观念上的不一致和认知差异,往往会由此产生一系列的矛盾和冲突。该理论认为,国际成员对国际公共产品的作用可分为社会身份与角色身份,它们来自于行为者对彼此之间关系的认知,这种认知经常不同于客观事实上的分工,因而各成员所实际发挥的作用和影响被曲解是极有可能的,这种曲解使各成员在国际公共产品的互动变得更加复杂。
综上所述,正是由于在观念世界上的角色身份(或曰社会身份)来自于行为体彼此之间的关系认知,此种认知又往往与物质分工有所不同,使行为体相互之间都有着被曲解的可能性。因此,在国际公共产品这一领域上,往往会产生各种矛盾和冲突,成员国之间需要加强互相理解和思想交流。(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哲学院)
参考文献:
关键词:消费者 生活消费 医患关系
一、目前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消费者”概念的缺陷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均称《消法》)在第二条中规定:“消费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很显然,《消法》并没有对“消费者”做出一个明确的定义,那么要理解“消费者”的内涵外延,首先就要对何为“生活消费”做出一个明确的判断,对此学理界有以下两种判断方法,一种界定的方法是以购买商品的种类及购买的是不是生活消费品来判定。第二种是以购买这的购买目的,动机即是否是生活消费的需要来识别。
第一种判定方法显然是有很大缺陷的,许多商品既可以作为生产消费品又可以作为生活消费品,比如钢材在用于私人建房时就是一种生活消费,因此简单的从购买商品是否属于生活消费品来作为“生活消费”的标准是不合适的。
第二种判定方法从表面上看较为合理,但目的,动机是存在与人的内心的,通常只能通过“经验法”则加以判断。比如根据购买商品的数量来判定是否“为生活消费的需要”按照人们的社会生活经验,一次购买一部手机足矣,如果一次购买六七部手机硬说是为了生活的需要,就不符合一般人的社会生活经验了,就有可能被判定为是知假买假或生产需要,但他又完全是可能为了送人或收藏,这样真正的消费者就有可能因为多买了几件同样的商品被认为不是为“生活消费的需要”,对他们是不公平的。[2]再者,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是为了买足自己的各种需要,是与生产者,经营者追求利益相区别的,任何人只要不是为了再次转售获利而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其购买行为就应该被认定为“生活消费”,就因该被视为“消费者”。实际上“生活消费”是与“个人消费”和“生产消费”相对应的概念,是指人们为满足个人生活需要而消费各种物质资料,精神产品,是人们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具体表现在吃饭,穿衣,住房以及使用日用品和交通工具等消费活动。而生产消费的结果就是新产品的产生,生产消费本身就是生产过程[3]。因此,生活消费的概念是广泛的,据此,消费者的概念也应是广泛的。
二、“消费者”概念重新厘定的必要性
《消法》规范的不确定性使得对消费者的判断完全取决于法官本身的自由裁量权的,给司法实践带来了诸多无序与迷茫。比如,对于王海之类的“知假买假者”和医患关系中的患者是否属于消费者,是否可以适用《消法》,到目前为止都没有相关立法或司法解释加以明确,这样直接后果便是一些不法之徒趁虚而入,大钻法律的空子,而另一些急需法律援助的人却得不到法律的保护。另外,面对日益复杂的社会经济结构及经济交易关系,消费者的概念更是莫衷一是,比如网上购物、金融领域中消费者概念的引入等,可见对“消费者”进行明确的定义已是刻不容缓。
三、对消费者概念的再思考
(一)“消费者”概念的法理思考
工业革命的兴起是得整个社会生产功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消费成了生产最原始和最直接的动力。整个社会依赖消费者的消费来促进经济的发展壮大。因此,消费者的漫长变迁对消费者的地位乃至整个社会的影响都是是革命性的。日本经济法学家金泽良雄指出,消费者的概念已从岸边(供应者与消费者)扩向内陆(生活),对此加以掌握,它将从与生命本身的关系涉及到高度的文化关系的一切生活关系。法国社会学家波德里亚则宣称:正如中世纪社会通过上帝和魔鬼来建立平衡一样,我们的社会是通过消费及对其揭示来建立平衡的。[4]
从消费者的价值功能来看,消费者作为与生产者,经营者相对应的一个群体,他们通过弱势群体的联合达到与经营者抗衡的力量,消费者就是具有自然属性的个体成员,是为了满足个人需要和生存而不断与生产经营者打交道且处于弱势的人。消费者形象的建立并不是与生产者或销售商构成一种对立的局面,而是建立在非对抗基础上的,建立不同的“人格体”参与社会生活的基本规范与价值观念,奠定相互交往中的基本模式和基调。[5]由此可见,消费者不仅仅是单个主体,而是某一特殊共同体的一员,是集体人的一份子,是整个多元化个体的气质所形成的极为复杂的集体人格,因此“消费者”的概念是不能过于狭隘的。
(二)从具体问题中思考“消费者”的概念
从我国《消法》的立法意图来看,其立法目的在于维护消费者权益,强化对消费者的保护,通过对消费者的保护,最终有利于生产者,经营者在制造,销售商品时充分注意商品的质量,和广大消费者的安全。就“知假买假者”是否应该归为消费者而言,我国目前假货成灾,而政府力量仅是杯水车薪;另外,作为个体消费者,由于信息不对称,并非所有消费者都知道自己的权利受损,并且权利的主张和满足也是需要花费成本的,消费者势单力薄,议价能力偏弱,再加上对争议标的较少、诉讼费用等风险因素的考虑,大量消费者对权利的实现往往望而却步、漠不关心。而把“知假买假者”作为消费者,形成一支专业打假队伍,有利于充分利用群众资源,对不法分子形成威慑作用,这样市场上的假冒伪劣商品在他们的严厉打击下就会减少,消费者的权益将最终得到保障。
在医患关系中探讨患者的消费者地位时,我们发现,在整个医疗活动中,由于医疗服务技术要求较高,信息不对称,医生始终处于主导和强势地位,而患者则处于缺乏选择权的被动地位,患者是医患关系中的弱者,如果不将其视为消费者,而仅仅将其视为普通民事关系中的一方主体,那么势单力孤的患者就无法寻求消费者协会的帮助,无力与强大的医院进行平等谈判,《消法》保护弱者的宗旨就无以体现。从道理上说,当饱受病痛折磨的患者走入陌生的医院时,他们无疑处在弱者地位。医护人员必须把患者当作消费者,在平等的基础上,尊重他们的权利与人格。在一个健康的消费过程中,无论在任何时候,消费者有权要求耐心的服务,无论是多么复杂的医疗过程,消费者有权得到医疗人员的必要的解释,这其实也是医德自身的要求,然而现实告诉我们的却是,道德和自律太难提抗人性的弱点了,只有通过一种有效的制度约束和保障才能保证既有目的的实现。因此,把患者当作消费者,正是一种由没有约束力的自律走向一种法律的他律,职业的他律,舆论的他律,最终达到保护患者,减少医疗事故的目的。
可见,消费者应该获得更广泛的的身份认同,使得这样一群人的集合足以与势力强大的生产者,经营者达成制约,平衡。现今,“消费者”概念的不确定性,不仅没有阐释清楚消费者的内涵,对其外延的认定也是模糊的。(作者单位:天津师范大学)
参考文献:
专著类:
[1] 詹明信:《后现代主义与消费社会》,《晚期资本主义的文化逻辑》,三联书店1997年版。
[2] 波德里亚:《消费社会》,刘成富等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3] 齐格蒙特﹒鲍曼:《流动的现代性》,欧阳景根译,上海三联出版社。
期刊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