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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口弦;泥哇呜;宁夏皮影
中图分类号:J0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115(2013)12-82-2
2013年12月8日,我们一行三人(组长:李锐; 组员:李康燕; 记录员:李特)一同前往银川对“回族器乐”“宁夏皮影”进行调研,这两项非遗是经过严谨的随机抽样选取的,但由于与“回族器乐”的传承人无法取得联系,“宁夏皮影”的传承人不久前去世,其子女没有完全掌握皮影的技艺所以我们迫于无奈最终选择对宁夏非物质文化遗产“口弦”“泥哇呜”进行调研,我们到达银川后通过与宁夏文化厅和宁夏文化馆的沟通后见到了“口弦”的传承人安宇歌,“泥哇呜”的传承人:杨达吾德,以及“宁夏皮影”传承人王列的儿子王永财,并对这三位进行了采访,从采访中我们了解到了这三项非遗的现状。
一、存续状况
(一)泥哇呜
在我们调研的三个非遗项目中,保存和发展最好的就是“泥哇呜”。“泥哇呜”的传承人是杨达吾德老师,他告诉我们“泥哇呜”之所以保存较好有几个主要原因:1、杨达吾德在大学就是学习雕塑,后来又拜访名师学习了乐器制作及音律学所以对“泥哇呜”进行的改造已经使其可以像普通乐器一样演奏十二平均律,这样的特性有助于“泥哇呜”更容易被大众了解。
2、杨达吾德对“泥哇呜”的外形也做了装饰,使其更易市场化。
3、“泥哇呜”的市场化程度较好,在全国的各大景区,以及一些地方的琴行都有销售。
由上可见,“泥哇呜”的发展程度较好。
(二)口弦
在没有见到“口弦”的传承人安宇歌老师前,作为专业音乐学院毕业的我对口弦了解甚少,也没有听到过真正意义上的口弦音响,我一直认为口弦应该是属于吹奏乐器,直到听到安老师为我们演奏后才对“口弦”这种弹拨乐器有所了解。“口弦”目前的存续状况较好,主要是因为当地政府对“口弦”的保护非常重视,但从市场化和大众认知度来看,它和“泥哇呜”还是有较大的差距。这与乐器本身的特点有很大关系,“口弦”音域较窄、音量较小、乐器过于原始都是限制其发展的原因。
(三)宁夏皮影
经过努力我们见到了“宁夏皮影”传承人王列的儿子王永财,并对他进行了简短的采访。王永财告诉我们他没有完全学会父亲的技艺,只是在闲暇的时候叫上村里的人耍一耍,而他也不会制作皮影,他并没有打算在“宁夏皮影”的发展上做过多的努力,究其原因王永财告诉我们,想靠“宁夏皮影”这门手艺生活是不可能的,所以为了生计无奈放弃。
二、政府及组织支持
近几年来国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越来越重视,相应的政策资金支持也有所加大,宁夏当地的政府部门也对非遗做了一些努力。
(一)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基地。
(二)对非遗传承人定期给予资金支持鼓励其保护和发展自己传承的技艺。
(三)组织非遗传承人参加国内外的文化交流及博览会。
(四)计划建立宁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性开发孵化基地,聘请各领域的专家,让民俗学的、美学的、结构学的、造型的、包装的、市场营销的专家组给艺人提供全方位的培训,帮助其把自己所掌握的技艺发扬光大。
(五)宁夏是旅游大省,使非遗保护中心计划与旅游景区合作,给非遗提供一个展示发展的平台。
在采访中我们还发现对非遗的保护主要还是政府行为,民间个人参与的较少,主要的原因有:
1、对民间个人缺乏吸引力。
2、对当地文化宣传不足,很多当地人对本地的非遗都不是很了解。
三、未来发展
经过对三位老师的采访,我们发现他们都希望自己父辈传承下来的技艺可以得到保护和发扬,但由于种种原因遇到了很多困难如:
(一)无法靠自己的技艺生存,这样就无法全身心地投入到非遗的保护和发展中,久而久之自己的积极性也会消磨殆尽。
(二)很多非遗的传承人都是自娱自乐,在乡间进行,政府定期给他们一定的资金支持,传承人只会保证非遗的存在,却不会认真地思考如何发展,这样下去这门技艺总会有一天会消亡。
(三)政府资金没有用到实处。现在各地都是中央财政给予的非遗专项资金,首先缺乏一个监督机制来规范地方政府是否把钱用到了非遗的保护上,即使用到了非遗保护上也有可能只保护不发展,很多地方官员都是追求GDP,非遗只要不消失就可以了这样的态度只能使非遗的发展停滞不前,要解决这些问题还需我们的政府为此做出更多的努力。从采访中可以看出,三位老师对自己的技艺还是抱有希望,他们积极参与全国各地的专家学者的访问就是希望国家更重视非遗的保护与发展,他们希望有如下几点:
1、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走进校园。我们知道教育是人类社会文化传承的主要途径和手段,作为兴国之本的教育,同样也是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最为有效的途径和方法,现在很多非物质文化遗产都面临后继无人的尴尬境地,通过非遗走入校园这一途径可以扩大非遗的普及范围这样一来问题应该会有所好转。
2、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力度。多组织开展非遗的文化交流活动,例如音乐类的非遗项目可以定期地举办音乐会,让人民群众更容易接近非遗。
3、调动非遗传承人的积极性。很多非遗的传承人都并非靠自己传承的技艺生存,所以国家应该把资金重点用于非遗的发展,多组织传承人进行有偿的演出或文化交流,让传承人有动力发展自己的技艺。
1扬州市雕版印刷产业发展现状、问题及原因
1.1雕版印刷产业发展的现状与问题雕版印刷术是运河文化和商业都市文化结合的产物,是扬州一张独特的名片,有“活化石”、“中华一绝”之称。作为一种传统文化形态和技艺,雕版印刷术兴于唐,延续于宋、元、明三代,繁荣于清,在我国版刻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其在国外的传播主要以佛经为载体。据记载[1],唐代鉴真大师在日本运用雕版印刷术印刷了律宗三大部,奠定了印刷术在日本发展的基础。扬州是中国雕版印刷术的重镇,也是国内唯一保存全套古老雕版印刷工艺的城市,其生产的印刷类图书书写工整、镌刻秀丽、装帧精良,声名远播。目前,扬州藏有近30万片明清以来的古籍版片,并采用雕版印刷术出版了大量的古籍线装书籍,成为全国最大的线装书加工基地。建国后成立的广陵古籍刻印社拥有陈义时、陆文彬等一批雕版印刷技艺传人,运用传统工具手工操作,整理、雕刻、出版了一大批珍贵古籍,在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遗产方面起了重要作用。2003年以来,中国雕版印刷博物馆、扬州雕版印刷技艺传习所相继成立,传统的雕版印刷技艺得到最大化的保护和发展。然而,受铅字印刷、工艺传承、孤本雕版保护等方面的约束,扬州雕版印刷发展十分缓慢,且处于濒临灭绝的边缘。首先,面对信息化、无纸化的冲击,雕版印刷术手工技术繁杂,成书速度慢,成本高,色彩较为单一,逐步被西方的先进印刷术挤占,且难以适应知识化和信息化时代快速阅读和高效率的要求。随着各种高科技印刷手段的运用,扬州雕版印刷术几乎退出了市场竞争,雕版印刷的消费者也从普通读者变成了收藏者或者游客,销售量大幅下降,市场潜力很难挖掘。第二,作为非遗保护重要环节的传承人,雕版艺术大师们多已年过古稀,且所剩无几。年事已高的老艺人经验虽多,但精力不足;而年轻人因收入得不到保障,又不愿意从事雕刻和印刷工作,导致扬州雕版印刷行业后继无人。作为传统文化的携带者,老艺人的逐渐离开凸显了这一民间工艺形态灭绝和消亡的危机。曾经创造扬州雕版印刷业辉煌的“师徒制”传承方式已不能适应早已改变的经济基础,必须建立新的、开放的传承方式来取代旧的、封闭的传承方式。第三,保护费用高,致使经费短缺。价值2亿多元的20多万片孤本雕版系梨木所制,每年需熏蒸杀虫保护,其费用约10万元。扬州市政府虽采取各种方式拨款资助,但仍杯水车薪,珍贵的版片腐蚀加剧,“孤本活化石”式的保护、保存状况令人担忧。受经费的限制,营销宣传乏力,雕版印刷在国内外的知名度不高,市场占有率小,且影响新产品的开发。第四,目前主要由扬州广陵古籍刻印社和扬州中国雕版印刷博物馆两个文化事业单位来传承和保护雕版印刷术,但由于文化事业管理体系不健全、管理机制缺失、文化产业与文化事业未能实现有效的市场互补,扬州雕版印刷产品在国内市场开拓方面效率较低。第五,由于优秀的雕刻制版艺人和印刷艺人缺乏,传统的雕版制作工艺技术开始退化,出现雕版制作工艺退化和质量逐步下降的问题。部分小作坊为降低成本,迎合市场需求,改用低廉的现代化学颜料,追求刷印数量,简化工艺,大量出现错位、重影、跑色等严重的质量问题。传统工艺的退化导致雕版印刷产业的衰落。
1.2雕版印刷产业发展濒危的原因经济和社会结构的变革使得非遗保护失去其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而开放性的世界体系促成了多种文化艺术形式的冲击,文化的全球化、农村文化的城市化使得年轻一代更容易接受社会大众追捧的文化,对非遗之历史文化价值知之甚少,对古老的传统文化失去兴趣或不感兴趣,更遑论发扬和创新。再加上地方政府保护意识淡薄,保护力度不够,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使得非遗的保护面临重重困难,很难在短期见效[2]。作为扬州非遗的重要组成部分,雕版印刷术之所以处于濒危的境地,除以上普遍原因外,还有以下特殊原因。
1.2.1市场定位不清晰,未能有效区分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市场分工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两个主要支点,也是文化发展战略的基本内容和主攻方向。非遗的生产性保护过程也应着重区分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各自的属性,保证市场细分条件下的各司其职。从性质上讲,文化事业单位具有公共性和公益性的特征,承载的是公共文化服务功能;而文化产业则具有经营性和市场性的特点,以向社会提供盈利性的文化产品为目的,具有追求市场份额和自身可持续发展的特征。扬州中国雕版印刷博物馆除存放30万古籍版片外,还陈列有雕版文物工具,着重展示全套古籍雕版工艺流程和整个中国古代雕版印刷史,承担的是公共文化展示、宣传和教化的功能。扬州广陵古籍刻印社是我国雕版印刷技艺的世界非遗传承单位,是目前国内最大的古籍线装书生产基地和完整传承雕版印刷技艺的单位,主要开展古籍翻印、修复、传统版画印刷、传统装帧形式的现代书籍印刷以及线装书加工等业务,但由于其市场目标定位不清、市场潜力挖掘不够、产品丰富度不高,直接导致其市场份额的下降。扬州雕版印刷行业中文化事业单位发展较快,而文化产业发展相对滞后,难以满足人民群众多样性的文化需求。在不同行业、阶层、教育背景和职业愈加细分的背景之下,文化产业却未能满足多元性需求,是扬州雕版印刷行业濒危的重要原因。
1.2.2市场信息不畅,传统技艺与现代工艺美术思想未能无缝对接目前,市场上的雕版印刷产品主要以线装书、家谱、地方志、佛经、名人诗词集和书法作品为主,虽有部分市场需求,但作为传统文化与技艺相结合的产物,其市场消费容量极其有限,产品的消费方式也多以官方礼品赠送或私人收藏为主,渠道偏窄;且在运用配色加工、图形创意、工艺品设计等方面受限,特别是后现代主义的工艺美术思想领域(如对艺术的“当代崇拜”、折衷主义、人体工程、生态设计、绿色设计等)未曾涉足,难以满足多样化的新兴市场需求。
1.2.3传承方式不开放,“传承无人”的难题难以破解在非遗的保护和发展过程中,从业人员数量的多少、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传承的效果和创新的频率。历史上手工艺人的技艺传承多采用“一对一”的师徒制或家族内部沿袭的方式[3].而今由于就业很难保障、收入水平较低、工作较为辛苦等原因,年轻的从业者学习一段时间之后,很容易放弃,导致雕版印刷行业后继无人。而对雕版印刷有兴趣或有志从事此项工作的人则受“拜师”的限制,很难入行。
1.2.4市场监管力度不够,雕版印刷行业的质量和效益难以两全推进非遗的市场化,进行“生产性”或“机器化”的保护,可能会破坏非遗项目的手工独创性,甚至因为盲目追求经济利益而导致传统技艺本真色彩的丧失。扬州雕版印刷行业也面临同样的问题: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过程中,容易抹杀产品和地域特色,在形形的产品中很难分辨是苏州印刷、还是扬州的雕版印刷,雕工和制作良莠不齐,无法保障消费者的新鲜感和满足感。作为新兴市场形态,雕版印刷行业监管制度不健全、力度不够是直接原因。
2扬州市雕版印刷的生产性保护及与文化事业协同发展的新路径根据《扬州市文化产业“十二五”规划》精神,“十二五”期间,扬州将着力打造国家低碳文化产业特色区、江苏省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示范地和宁镇扬都市圈文化产业增长极,振兴文化创意产业、文化旅游业、文博会展业、工艺美术业等产业,发展扬州智谷文化创意产业园、扬州市文化创意产业园、扬州工艺美术集聚区等十个园区。而加快推进雕版印刷的“生产性保护”,就是以低碳经济为前提,将雕版大师、学徒工人、题材和材料方面的创新产品、高校和科研院所进行资源整合,实现从技艺传承、艺术品设计、实践基地打造、展览营销、创意刻印、品牌推广等多个环节紧密结合的多层次产业链条。雕版印刷行业的“生产性保护”不仅是历史文化厚重的扬州彰显时代气息的有利时机,更是促进扬州文化事业协同发展的有效方式。促进雕版印刷行业的生产性保护与文化事业的协同发展[4],应该着力构建以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为关键支点,高校、科研院所与两个支点紧密协作,协会和中介服务机构全力配合,以雕版大师、学徒工人以及专业优秀人才组建的人才队伍共同推进产品创新为主要内容,以艺术品设计、展览营销、创意刻印、品牌推广等多个环节为发展方向的新路径。具体而言,应从以下策略领域着手。
2.1积极推动文化体制改革,促进文化产业与文化事业的共同发展文化事业的发展会为文化产业培育良好的文化土壤和消费人群,并通过文化活动的熏陶,感受精神愉悦,从而自觉消费文化产品;同时,健康的文化产业也会带动文化事业的繁荣,当雕版印刷类文化产品成为文化事业单位进行重点宣传的载体时,两者的价值追求便实现了有机统一。在推动文化事业全面繁荣的同时,应形成文化科学发展的意识,着力推动文化产业的发展。因此,应加快推进文化体制改革,以广陵古籍刻印社、扬州雕版印刷博物馆、扬州雕版印刷技艺传习所为载体,发挥其公益性文化阵地的作用,加快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并采用现代传播手段,加快雕版印刷术的数字化转型和网络化覆盖。就文化产业而言,应注重采用政府采购、项目补贴、定向资助、贷款贴息、税收减免等措施鼓励文化企业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并将文化产业作为文化事业发展的重要补充,整体规划,同步发展。此外,应建立面向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共同的文化产品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将群众评判、专家评价和市场检验结合起来,形成科学的评价标准;同时,通过普及高雅艺术工程、低价售票等方式发挥文化事业单位的资源优势。2.2有效发挥合作平台作用,促进传统文化与现代艺术的紧密结合应鼓励文化企业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组建创新型组织,发挥扬州大学、江海学院等扬州高校的创意潜力,用文化创意提升文化企业,丰富产品结构,优化产业结构,进而拉动相关服务业和制造业的发展。同时,积极支持企业吸引相关知名高校如中央美院、清华大学美术学院、天津美院、广州美院、重庆美院等建立校外实践基地,并聘请专家、教授对雕版印刷产品的配色、选料、构图等给予专业指导;且加大力度,支持企业吸引这些院校的毕业生来扬工作,从而优化人才结构,进一步解决艺术内涵缺乏的问题。
2.3加快整合资源,促进文化旅游业和工艺美术品产业的协同升级“十二五”期间,扬州市将发挥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东关街、运河名城博览会等品牌的带动作用,发展多种旅游方式,提升旅游文化内涵,其着力点之一就在旅游产品的丰富性和特色性方面。而通过雕版印刷行业的产业化运作,刻印市内各大风景名胜区代表性景点的雕版,形成精美印刷宣传册,销售或者赠送给游客,不仅体现浓郁的扬州文化气息,也具有一定的收藏价值,其对于丰富旅游产品,促进文化与旅游的紧密结合,提升旅游内涵,扩大消费,提升文化品位和文化形象,进而助推文化旅游业的升级具有积极作用[5]。雕版可以通过拍卖的方式进入私人收藏或者景区收藏的程序,将最大限度地发挥雕版印刷的价值,并保障其文化特色的原汁原味和利益最大化,促进文博产业的发展。不仅如此,通过文化创意,促进新文艺内涵在雕版印刷产品中的传承,将有助于工艺美术品市场的火爆,促进工艺美术产业的发展。
2.4努力开放传承方式,促进传承人与优秀人才的同步集聚通过制定雕版印刷生产性保护传承人的培养计划,为代表性传承人生产、授徒传艺和展示交流等活动创造条件。针对年老体弱的代表性传承人,抓紧开展抢救性记录工作,详实记录代表性传承人掌握的精湛技艺和工艺流程。建立传承人培养激励机制,增强代表性传承人履行传承义务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对传承工作有突出贡献的代表性传承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学艺者采取助学、奖学等措施,鼓励其学习、掌握传统技艺等。与此同时,其传承方式也应有所创新,除了“口传心授”之外,应与省内外设有雕版印刷专业的大学和职业学校联合办学,建立实习基地,定向培养学生,并对这些学校毕业学生的留扬工作给予奖励和补贴。鼓励对雕版印刷感兴趣的爱好者学习传承,逐步形成学校教育、培训、实践基地为主,传统师徒制培养为辅的新的传承方式;加快传承人与具有雕版史、印刷史、出版史等专业背景的复合型人才集聚,缓解雕版印刷术后继无人的窘境。
2.5加快展演基地建设,促进雕版印刷的生产性保护与文博会展业的优势互补2012年2月在北京农展馆举办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成果展”不仅展出了各具特色的工艺作品,而且还有各项技艺传承人现场向参观者展示如何手工织布、制陶、绘画等。这很值得扬州学习。建立扬州“雕版印刷传习展演基地”,不但能成为非遗交流的平台,满足国内外文化交流的新需求,同时亦能拓展内外文化、文物交流渠道。艺术家、艺术团体和青少年及广大游客可以在“展演基地”亲身感受传统文化,也有利于形成区域特色的文化品牌,从而满足人们对公共文化服务的需求。从供给主体来看,可以由企业承担,也可以由扬州中国雕版印刷博物馆承担。企业的展演基地以研发、试验、实践、创意交流为主,而文化事业单位的展演基地主要承担欣赏、了解历史文化传承的功能。推进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单位在展演基地定位方面的错位发展,可以有效满足消费者和从业人员多元化的需求[5]。同时,充分发挥已有设施的作用,积极开展宣传、展示、传习等活动,有计划地征集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代表作品,妥善保存和科学展陈传统工艺精品、传承人代表性作品。鼓励开展雕版印刷生产性保护的企业、单位和个人根据自身条件建设非遗展示馆(室)和传习所,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非遗生产性保护设施建设,进而通过积极承办国际性、全国性重大会议、展览展示活动,充分盘活各特色文化产业园区的场地与行业资源,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扬州市会展业发展水平,拓展其发展空间。
3扬州市雕版印刷生产性保护与文化事业协同发展的保障措施
3.1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法规《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提出对不同价值的非遗采取不同的措施,但她只是非遗保护领域一部基本法律,仍需其他配套法规和制度的落实,特别是地方性保护应在深入分析非遗的特点和内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符合地方非遗保护特点的相关条例。因此,在深入贯彻落实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和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的基础上,扬州市应加快和施行《扬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扬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扬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法》,对保护的方式、传承人的知识产权、资金使用和管理等进行明确界定。
3.2进一步优化政府、社会、艺人和专家的良性互动机制首先,政府应尽领导之责,行政主管部门须将传统工艺保护纳入重点工作日程,采取诸如以精神与物质奖励艺人、减免税收、专款扶持、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等措施,有效促进手艺传承及其振兴。第二,社会和艺人应在政府统一规划与指导下发挥主体作用,提升自身素质,恪守职业道德,积极开拓市场、锐意创新,在条件具备时建立行业组织和制订行规,收徒授艺,选送年青艺人到大专院校深造,为手艺的持续发展创造条件。第三,专家、学者要帮助社会和艺人提高对传统工艺价值内涵的认识、树立文化保护的自我意识,并为其改进设计制作、提高产品质量与包装、沟通销售渠道、建立品牌、转变经营机制、开拓市场等提供咨询与指导。政府、社会、艺人和专家的良性互动将有利于形成全社会保护雕版印刷非遗的良好氛围。
[关键词]甘肃;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保护
[中图分类号]G1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3115(2012)12-0067-03
作为中华文明的发祥地之一,地处古丝绸之路上的甘肃是我国也是世界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十分丰富且颇具特色的地区。与祖国东中部发达地区相比,今天的甘肃虽然在经济发展上相对落后,然而在文化遗产资源上却不贫穷,其积淀十分丰厚,在漫长的历史发展中曾写下过灿烂的篇章,为民族的发展和人类的进步建立了不朽的丰碑。
一、甘肃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况
甘肃省自2004年开展非遗普查以来,截至目前,共普查到非遗线索27075条,初步确立项目4133项,17大类。其中,民间文学类815项,民间音乐类260项,民间舞蹈类268项,传统戏剧类113项,曲艺类89项,民间杂技类60项,民间美术类341项,民间手工技艺类74项,生产商贸习俗类76项,消费习俗类243项,人生礼俗类262项,岁时节令类182项,民间信仰类342项,民间知识类80项,传统体育、游艺与竞技类220项,传统医药类29项,其他类10项。“花儿”已列合国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项目名录,环县道情皮影戏、土族格萨尔、兰州太平鼓等61个项目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甘肃省人民政府公布了三批省级名录331项,各市(州)公布名录805项,县(区、市)级名录项目达到了2422项。甘肃省文化厅公布了三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代表性传承人450人,其中33人被文化部公布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这些非遗资源项目在国家及省、市、县各级政府的主导下,在社会的广泛参与中,得到广泛关注,项目资源得到进一步挖掘整理,传承人逐步得到有序保护,使得这些丰富的非遗资源成为维系甘肃各民族情感的纽带,成为甘肃各民族记忆的根本之所在。
在甘肃人民普遍重视非遗的保护并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情况下,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21世纪的今天,现代工业的迅猛发展、现代交通的拓展和延伸、计算机网络的一体化、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趋势、农村人口不断向城市迁徙和结集、旅游业发展的持续高涨,使甘肃非遗保护出现了更多的困难,保护工作形势十分严峻。甘肃人民在创造新的物质文明的同时,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消解着与人类的精神、情感世界紧密相连的非遗。甘肃在几千年的历史进程中流传下来的以农耕文明和游牧文明为基础的传统的农村生产、生活方式及生活观念日益改变,长期伴随人民生活的文化空间和文化环境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非遗传承发展的空间越来越狭窄,致使许多非遗项目诸如一些少数民族的语言、生活方式、风俗习惯、民间文学类、传统音乐类、传统戏曲类、传统手工技艺类等项目的生存空间和发展面临严重危机。更重要的是随着老一代艺人的相继离世,年轻一代不愿学习和继承传统的民族民间文化,致使许多古老技艺濒临灭绝的危险,许多民族民间文化和记忆开始断流。另外,由于受到商品经济的冲击,许多优秀的非遗项目,几乎给人们带不来任何经济效益,在人们的视野中也就慢慢地消失了。尤其是随着农耕文化的逐渐退化,很多手工技艺和生产方式已基本绝迹,诸如传统的木匠技艺、石匠技艺、铁匠技艺已逐渐淡出人们的视野,打夯号子、土方榨油、石磨等在今天更是少见。
二、甘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甘肃尽管在非遗的普查与保护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然而在成绩的背后,我们不能不看到,由于体制等方面的原因,甘肃非遗的保护工作面临着许多问题。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机构不健全
甘肃省非遗保护中心作为全省非遗抢救、保护、研究和管理工作的中心,只是在甘肃省文化馆加挂了一块甘肃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的牌子,无专门编制,仅有的几名工作人员占的是文化馆的编制,领的是文化馆的工资。文化馆的职能和性质决定了文化馆是以组织各种形式的群众文化活动为主体,而将非遗的抢救与保护纳入文化馆的全盘工作来考虑,无形中限制了非遗保护工作的正常开展。各市(州)、县(区)基本都是一个模式,在文化馆加挂非遗保护中心的牌子,编制和专业的工作人员更无从谈起。在具体的工作中,处于被动尴尬的局面。更为可悲的是,个别地方的领导对非遗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认识不到位,在对非遗普查、保护、传承工作中口号喊得很响亮,但对实际工作却重视不够。尤其是这一工作未能引起一些地方党委、政府的足够重视,工作全凭非遗具体工作者的一腔热情在时断时续地进行着,工作的实际进度不大。同时也未能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其中,其他政府相关部门的协助、协调工作只是停留在相关文件层面上而已。
(二)专业人才极度缺乏
非遗的普查、抢救、保护与传承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对具体从事这一工作的人员要求甚高,尤其是工作者的专业知识、社会阅历、业务水平、专业素养等都会对具体工作产生很大影响。甘肃各地主要是各级文化馆和乡镇文化专干从事非遗的保护工作,由于各级文化馆普遍存在着专业人员较少、人员构成以老同志居多、文化程度相对较低、业务能力差异很大等诸多问题。因而,各地开展工作的难度比较大。表现在具体的工作中,则是对非遗不能够完整地记录,使项目的本真性在工作中出现了缺损,甚至于导致一些最原始手抄本的流失。在研究和保护方面所面临的问题则更多,更加难以解决。
【关键词】文化产业化;数字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
由于数字技术的发展,为文化产业化提供了新的思路。非物质文化遗产要实现产业化可以发挥数字技术的优势,为保护与传承创造新的方式。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实施数字化保护与传承的必要性
(一)有利于文化资源的整合。数字化技术应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可以扩展文化的传播途径,更多的人可以方便快速地获取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相关信息,并且可以融入更多的商业元素,可以为产业化发展创造条件,借助社会影响力的提升,增加其价值。此外,为了保证经济收益的提升,文化产业可以借助数字技术对各类文化资源加以整合,打造出产业链,非遗项目实现产业化运作有了更多的便利条件,文化与经济可以实现共同作用,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以产生更多的文化价值、经济价值,也会有更多人关注非物质文化遗产。(二)有利于非遗的传播。伴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信息的传播有了更多的途径,传播速度也在不断提升,并且提升了信息的时效性。非物质文化遗产借助数字技术可以实现更大范围的传播,有助于保护与传承。当前,网络用户会习惯利用零碎时间获得网络信息,网络信息碎片化传播的特征,可以让更多的人了解到不同种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此外,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还可以借助专题网站、公众号、手机APP等,建立信息交互平台,增加互动性,获取潜在客户的需求信息,让不同用户可以借助检索及时找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相关信息,实现更好的保护与传承。(三)扩展非遗保护传承的途径。在传统的模式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多通过口传心授的形式,传承人很多时候难以深刻领悟其中的内涵。一些表演艺术与手艺多由于不同的原因难以找到合适的传承人。非物质文化遗产采用传统的传承形式易存在传承断层问题,导致很多文化遗产发生流失。借助信息技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实施数字化管理能避免此类问题的发展,可以完整记录传承方式,并可以长期保存,可以方便获取相关的资源,减轻了传承的工作量,提高了传承的效率,还可以保证经济收益。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与传承要解决的问题
(一)数字化保护与传承的方向。非遗产文化要实现数字化保护与传承不仅是简单地整理、记录、编辑、出版各类艺术作品,也不能局限于录音、录像,还要实现静态资料的保留,要实现活态、完整再现非遗,这就要从原有片面注重抢救性保护非遗项目转向整体性、系统性保护。原有的抢救式数字化保护多局限于对非遗内容的简单记录,多注重其表现形式,如针对非遗舞蹈的动作实施数字化拍摄等。这种方式的优势体现在快捷,对于非遗项目实施抢救性保护具有效果,但不足是仅记录非遗的文化活动,而遗漏了其文化空间。“文化空间”存在于非遗项目中,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得以生存的土壤,可以为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发展提供可能性,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非遗要实现数字化保护与传承的持续发展,需要发挥文化空间的作用。文化空间体现为人文环境,其具有活态性决定了难以实现数字化。(二)明确保护与传承的要点。非遗项目管理部门要借助网络平台构建交互模式,结合用户的网络社交环境,采用数据挖掘的方式来分析用户的潜在需求,以保证非遗项目服务的针对性、个性化。交互模式的重点在结合网络社交环境,发挥其优势,向文化需求者提供与之匹配的服务。数字非遗项目针对交互要依托网络技术,借助对用户的分析,并结合所处场景向其提供有针对性的非遗项目服务。此服务模式是网络时代文化服务的必然选择,也是保证数字非遗项目可以交互的有效方式。模式构建的重点是借助终端为用户提供服务,并保证非遗项目服务接入的便捷性。非遗项目服务可以借助用户的场景来构建交互服务模式,要考虑用户利用文化的行为习惯、结合网络环境,经过多年的发展,数学非遗项目利用虽然有作用,但是存在不足。比如非遗项目存在信息孤岛问题。文化服务要考虑满足各类用户需要。当前,较为突出的问题是文化利用空间有限性,这也导致了非遗项目的交互利用受到了影响。另外,不同类别的非遗项目的保护采用了各自为政的方式,技术、标准不统一,要实现大范围的无缝连接、共享存在多方面的障碍,非遗项目要保证交互性的实现还存在多种制约因素,所以要明确非遗项目保护与传承的范围,扩大覆盖群体。非遗项目要拓展内容,要结合时展,实现文化的开发与社会发展的结合。比如文化服务部门可发挥高新技术的优势,对各类资源加以综合开发,实现高效利用,实现非遗项目更大的价值,可以融入电子技术、网络管理、在线服务、在线搜索、在线体验等,以保证非遗项目实现更好的交互服务,发挥非遗项目数字化、网络化管理的作用。
三、文化产业化背景下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与传承
(一)网站提高服务水平。为了保证非物质文化遗产得以保护与传承,许多地方采用网站形式扩大影响力。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部门也推出了专题网站。但是此类网站要实现产业化运作还有要解决多方面的制约问题。要实施产业化发展还需要深度对接市场,实施针对性开发。非遗网站要建立配套的产品营销平台,为不同消费群体提供个性化的服务。非遗手工制品的营销可以采用定制的方式,将网站打造成产品宣传、开发与销售的平台。此外,还可以借助大数据技术对潜在客户的需求加以挖掘分析,利用交互平台有针对性地向非遗客户推送产品。非遗网站及时各类信息,扩大影响力,积累客户,为非遗数字化服务体系的创建消费基础。(二)利用VR技术提升影响力。在当前数字技术的发展中,一个有利条件是可以发挥虚拟现实技术的作用。借助虚拟现实技术可以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加以更好地保护和传承,以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效果,提升影响力。针对保护与传承,除了注重产业化外,还要对文化遗产本身实施开发。比如可借助民俗节日进行表演,推出文旅纪念品等,实现其商业价值。虚拟现实技术的应用,非遗项目中的民族民俗类、口头文学类、表演类实现产业化有了新的平台。虚拟现实技术的应用还可以实现交互式服务,可以将民间故事、音乐和舞蹈等项目采用实景VR加以展示,以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吸引力,可以使非遗项目的潜在商业价值得以有效开发。可以借助VR技术具有的互动功能提升体验效果,采用VR技术为载体的资源更好地传播给受众。通过文化资源实施数字化加工、存储为非遗项目的产业化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三)借用服务实现个性化。针对非遗项目的服务模式,要实现个性化需求需要采集用户所处社交环境中的相关数据,同数据系统加以结合,利用适配算法分析用户的兴趣及需求,结合用户的需求创建个性化的需求服务策略,结合用户对非遗项目的需求及兴趣,通过服务系统向用户提供差异化的内容,还要保证服务推送方式的合理性。针对数字服务模式,关键是服务推送方式、组织方式,内容的描述效果。而科学有效的适配需求算法推荐是保证此服务模式得以实现的重点。交互服务要确保非遗项目服务与用户的需求加以匹配,要保证精准判断用户的个性化需求。数字非遗项目服务者要借助大数据技术、精准地判断用户的个性需求,以提供精准性的服务,用户在获取到服务推荐后,会查询、浏览、下载,系统将用户的行为信息加以记录并反馈给算法推荐系统,系统结合反馈信息调整服务策略,实现了服务的优化。(四)借助标准保证市场化。非遗项目要实现其产业化价值,还要分析到不同用户的潜在需求,保证“供”与“需”处于更好地对接,要建立基于市场经济的平衡机制。非遗项目内容的保护与传承还要结合民生。为实现非遗项目的保护与传承价值,非遗项目的利用要结合市场的需要,非遗项目要转变传统的模式,要向社会不同群体延伸,要采用有效方式扩大非遗项目的覆盖范围。非遗项目保护与传承要实现制度、管理、技术的共同作用。当前互联网营销改变了传统营销的发展模式,特别是由于新媒体影响,社交软件的普及,传统的营销方式需要发生改变。对于新市场的开发,要发挥互联网营销的作用,要注重原有客户关系的维护,保证用户的体验感,实现产品与用户对接,调动用户的参与感。
四、结语
由于信息技术的发展,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现产业化创造了基础条件。数据化的非遗产保护与传承要结合数字技术的应用,实现观念、管理、技术、流程等要素的创新,实现整体性、全方位的整合,要以新兴技术为引擎,以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的动力,更好地适应数字时代。
参考文献:
[1]赵燕燕.数字化背景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J].北方文学(中旬刊),2019,(9):221.
[2]朱烨青,王云庆.数字化传承视域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问题及展望[J].人文天下,2019,(17):55—59.
[3]陈林.基于数字化视域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分析[J].人文之友,2019,(16):46.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法律保护;文化生态;活态传承
中图分类号:G1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1573(2013)02-0046-04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早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就已在一些国家兴起,2003年10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该公约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人类的创造力”。我国于2004年加入此公约。2006年国务院批准公布了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11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开始实施。
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学术研究也在不断深入,官员、学者纷纷为非遗保护献言献策,但在这种“非遗热”的背后,非遗传承人却成为讨论的缺席者。而他们却是活态精神文化遗产的重要承载者与传递者。最该有话语权的传承人的失语注定我们的各种讨论在一开始就存在致命的弱点,因为非物质文化遗产首先对他们的社区母体或族群的民众具有现实意义,他们对非遗的生存前景具有相当程度的决定作用,没有他们参与并适时反馈信息,保护措施是否得力就无法及时得到检验。所以,调查传承人对非遗法律保护措施的认知,了解传承人的真实意愿和面对的现实问题,对提供行之有效的保护具有基础意义。
河北省拥有不少独具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2004年启动实施“河北省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2006年出台《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实施意见》和《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审暂行办法》。各地市县也根据自身情况采取一些措施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但河北省同样缺少对非遗传承人的后续调查和跟踪研究。本文以河北省传承人对非遗法律保护的认知为视角,对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行再思考,希望能对河北省的非遗保护工作有所贡献。
一、传承人对非遗法律保护工作的认知与诉求
笔者对河北省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进行了调查,相关内容包括传承人对国家和河北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关政策法规的认知、所传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入选名录后的传承情况、最佳保护方式和发展前景以及商业化等问题,综合分析有关调查结果,我们可以初步了解传承人对非遗法律保护工作的认知与诉求。
(一)关于“非遗”法律保护效果
传承人对相关保护政策、法规有一定了解,“非遗”法律保护取得一定效果。他们普遍反映,被确定为“非遗”后,所传承的文化遗产知名度得到提升,媒体关注度增加,有媒体或机构、个人对其传承的“非遗”进行记录、拍照或录像,有的得到国际交流的机会,想拜师学习的人有所增加,也得到政府一定的资金支持,生存情况较被确定为“非遗”前有所改善。
“非遗”中的民间文学、民间音乐、美术、歌舞等属于民间文化表达的部分可以在《著作权法》中获得一定保护,还有一些传承人主动对自己的作品进行版权登记。也有一些传承人选择通过商标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尤其是那些已经投入市场竞争的“非遗”。一般来说,市场化程度越高的非遗项目,其传承人商标意识越强,生存能力也较强,反之则较弱。还有少数传承人使用专利法保护自己的权利,但总体来看,传承人的维权意识普遍较弱,能主动为“非遗”寻求知识产权保护的传承人目前还是少数。
(二)“非遗”的演变、传承情况
许多传承人都认为,与传统相比,现在所传承的“非遗”已经有不少变化或内容减少较多;使用的场合也有很大变化,尤其是民间音乐舞蹈类,传统的使用场合多为民间节日、庙会、庆典、拜神祭祖等活动,不少与民间有联系,在形式的背后有丰富的文化意蕴,而现在的使用场合很有限,有的已转为商业演出。即使这样,传承依然很难。相比而言,传统技艺类的生存、传承情况较好,有的还有发扬光大的趋势,比如衡水老白干传统酿造技艺、安新芦苇画、曲阳石雕等。可见传承情况与“非遗”自身性质有很大关系。
(三)“商业化”问题
同样,因“非遗”自身性质的不同,传承人对商业化的看法也不相同。一般而言,与民间、文化传统密切相关的“非遗”项目传承人对商业化的态度比较矛盾,他们了解商业化带来的好处,但也担心商业化会淡化、破坏所传承项目的文化底蕴与精神内涵,影响传承者的学习动机,不利于真正传承。更有一些传承人明确表示所传承项目完全不适合商业化,保护非遗不是为了牟利,而是为了传承、光大传统文化。而与民间、文化传统等关系不太密切的“非遗”项目传承人对商业化持欢迎态度,甚至主动寻找商业化机会,其中不乏成功的例子,尤其是传统技艺类。
(四)影响传承的因素
传承人对影响传承的因素认识较为一致:缺乏有效地传承机制,年轻人不愿意传承;人们已经改变了原有的生活方式,非遗失去了生存环境;非遗缺乏创新,没有市场前景等,甚至传承区域群众对保护的认识问题也被提及。
(五)最好保护方式
鼓励地方政府及民间团体举办文化活动为非遗项目搭建平台,加大宣传;保留传统与创新相结合,希望政府加大投入、鼓励民众积极参与保护等都在传承人的选择之中,而让文化产品商品化也是一些传承人的考虑方向。安新芦苇画传承人杨丙军说,传承非遗文化,一方面要把传统技艺完整地保护下来,延续民族的血脉,另一方面还要紧跟时代步伐进行创新,在坚守传统技艺的基础上进行形式、载体的创新,使传统技艺在新时代焕发新的生命力[1]。杨丙军公司良好的销售业绩就是对他这种做法的一种肯定。而井陉拉花传承人武新全曾经着力创新拉花艺术,但他越来越感觉到拉花必须回归原生态,因为很多创新后的拉花都失去了原有的韵味,已经变成一般舞蹈了。所以,不论在什么时候做什么样的创新,古老的原生态的拉花艺术不能丢[2]。总之,让大家了解非遗,使用非遗,让非遗真正走进群众的生活,非遗才会有活力,才能传承下去。
(六)主要保护责任承担
由于多方面的原因传承人能用在传承、发展非遗项目上的时间较为有限(当然以此作为职业或主要生活来源的传承人除外),事实上,不少传承人只是出于责任才坚守至今。面对现实难题,传承人非常强调传承区域群体的传承责任,同时认为传承人、国家和地方政府、社会力量也应该承担责任,有了政府的支持,传承人对传承前景还是乐观的。
二、关于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工作的思考
河北省的非遗保护工作取得很大成绩,但从传承人认知的角度来看,还有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思考。
(一)保护内容问题
非物质文化遗产之所以难保护,问题不仅在于其表现形式的“非物质性”,更在于其表现形式背后的与民间信仰、文化传统相关的精神内核。因而单纯技艺类的保护起来比较容易,越是有深厚文化内涵的文化遗产保护起来越困难,但这恰恰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精华所在。所以对于此类文化遗产的保护必须连同传承区域群体的文化认同、传承一同考虑,这样才不会得其“形”而遗其“神”。
(二)文化意义与经济利益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意义远大于其能带来的经济利益,但在市场经济的今天,许多人看重的实际是其经济效益,如果保护的出发点有问题却希冀得到好的结果无疑是自欺欺人。我们看到的“非遗异化”现象就是片面追求经济利益的结果,我们必须摒弃那种以经济价值大小来衡量“非遗”是否值得保护的思维模式,更不能有把非遗当摇钱树的想法。
(三)原生态与创新问题
原生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从来不是一个凝固的、一成不变的对象,要以发展的眼光看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真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特别强调“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人类的创造力”。原生态并不是排斥创新,而是排斥脱离所处环境、脱离传承区域文化认同、破坏非遗精髓的创新。相反,越是与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相适应的创新,越能促进人类文化的多样性和人类的创造力,这种创新反过来又促进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发展。
(四)行政干预问题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在我国原本就是一项自上而下推动的工作,行政干预从保护工作一开始就存在。实际上行政干预在某种程度上抢救、保存了那些濒临灭绝的文化遗产,唤起人们保护非遗的意识。但是过度干预,违背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身传承规律的干预不是保护而是破坏。有些学者认为这样做的结果是让“民俗”成了“官俗”。笔者认为,从国际、国内非遗保护的实践来看,完全去除行政干预是不可能的,对非遗保护也是不利的。政府要做的是如何顺承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身的传承规律给予良性干预,实现由濒临灭绝的民俗到政府扶持的民俗再到传承群体认同的活态民俗的转化,最终实现非遗的活态传承。
(五)传承机制问题
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有生存问题,还有传承问题,当前的难题是非遗后继乏人。非遗的传承不仅需要传承者,还需要有接受者,现在的年轻人原本对非遗就不感兴趣,再加上非遗的学习并不容易,需要下苦功夫,但学习之后的前景并没有什么吸引力,仅靠项目传承人个人的努力,许多项目难以实现顺利传承。因而有学者提出要在加强对传承人保护力度的同时,加强对被传承人的激励机制的研究,要关注被传承人的切身利益[3]。笔者认为更重要的是提升传承群体的文化自觉,依靠国家、地方政府、社会、教育机构、传承区域群体、传承人多方力量,形成合力来传承。比如梅花拳的保护,广宗县政协协助政府采用民间传统形式向一些资深拳师授予“武术世家”的称号并赠送木刻门匾,还每年组织以梅花拳为主题的民间艺术节,让日渐式微的梅花拳文化重新得到社会关注。广宗县政府在农村小学体育课中专门增设了以了解梅花拳为主的课程。在县政协的积极推动下,广宗县积极采取一系列措施,激发城镇、农村对梅花拳及其团队建设的重视和保护,濒临消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梅花拳焕发出新的活力[4]。这种群体认识的提高才是非遗传承的最好土壤。
三、建议
首先,政府必须彻底摒弃功利主义思想,提高认识,从保护文化多样性和传承中华传统文化角度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其次,尊重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身的传承规律,注重传承区域群体的培育,营造适合非遗传承的文化生态。
国际上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探讨一直强调“要尊重文化持有者自身的意愿”,从1989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关于对传统文化和民间传统保护的倡议”到2003年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一直贯穿了这一原则,我们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并非仅仅为了收集一些歌舞或故事,更重要的是要让它们在母体社区作为一种活体文化传承下去,留住我们多样的文化。“礼失求诸野”,非物质文化遗产来自乡野,其保护也应该回到乡野。我们必须尊重传统知识来源群体或个人的文化习俗与意愿,尊重他们对非遗的一切自然权利,尊重其自然的传承特点和传承方式,尊重他们发展所传承项目的自,政府可以鼓励、引导,但不能代替传承区域群体作决定,当然更不能命令必须如何发展。
现在所看到的“非遗”只是其发展过程中的一种状态,至于将来发展成什么样,我们只能引导,无法决定。在当前社会环境下,政府应注重对传承区域群体的培育,教育民众珍视当地文化传统,提高文化自觉意识和保护意识,营造适合非遗传承的文化生态,这样非遗才不会失去生命力。
再次,把握个性,区别对待。非遗保护应把握个性,区别对待。对于适合商业化的,给予其政策、资金、税收等方面的支持,鼓励其做大做强;对于不适于商业化的,尽力打造展示的平台,加大宣传,在不破坏其自身文化内涵的前提下可以结合当地的民俗文化旅游资源提供展示舞台,结合各地乡土教材建设,推动非遗进课堂,从娃娃抓起,解决后继乏人问题;增强传承人和传承区域群体传承的自豪感和使命感。鼓励、帮助传承人著书立说,对濒危项目作好抢救式记录,多收集其作品,使每一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不再有文献上失传的遗憾。
总之,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们文化上的根,它的流失是我们难以估量、无法弥补的损失,我们必须立足现实,从文化多样性的大视野上、从中华文化传承角度来理解非遗保护工作,培育文化生态,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传承。
(课题组成员:董保莉,温芽清,王岩云)
参考文献:
[1]非遗博览会白洋淀芦苇画抢风头[N/OL].http://,2012-09-08.
[2]武新全.原生态的拉花不能丢[N/OL].http://.cn,2008-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