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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必要性
通常认为,档案馆具有四大社会职能,即:积累和管理国家档案财富的职能,传播档案信息为社会服务的职能,提供原始凭证维护历史真实面貌的职能,承担宣传教育的职能。以上所述的几项社会职能,尤其是积累、管理档案,提供原始凭证等,可以说在一定程度上肯定了档案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职能,但这种肯定是间接的、相对的、不完全的。
按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规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系指采取措施,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命力,包括这种遗产各个方面的确认、立档、研究、保存、保护、宣传、弘扬、承传和振兴。这其中多数环节都需要当地或更高级别档案馆的协助和配合,发挥档案馆的重要作用。例如确认的过程需要参考一些档案馆保存的有关方面的资料和信息,以确保此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历史真实,传承悠久;立档的过程是通过搜集、记录、分类、编目等方式,为申报项目建立完整的档案,更是与档案馆直接相关的环节;保存是用文字、录音、录像、数字化多媒体等手段,对保护对象进行真实、全面、系统的记录,并积极搜集有关实物资料,选定有关机构妥善保存并合理利用的过程,这在很大程度上也与当地档案馆密切相关,同时需要博物馆、图书馆等机构的配合;保护环节是指用各种具体的办法使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智力成果得到保存、传承和发展等等,离不开档案馆的技术和场所支持,例如江西艺术档案馆为了配合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工程,利用馆藏内容,整理出古老剧种、剧目原始文字、音像资料以供利用,加大宣传力度,主要有弋阳腔剧目《还魂记》、青阳腔剧目《贵妃醉酒》、宜黄戏剧目《祭江》等,以及具有江西特色的民间歌曲、民间舞蹈和民间风俗以及傩文化资料;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承传方面恰好与档案馆的第二项职能相吻合,档案馆通过对相关的档案信息资源进行加工和开发,使之更大范围地向社会各界传播,辅之以各种形式的宣传,提高大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理解和保护意识。
由此可以看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工程离不开档案馆的支持和配合,参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也是档案馆义不容辞的责任,与图书馆、博物馆等文化机构相比,档案馆更具有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优势和义务。
档案馆参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方式
目前,档案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已有一些成功的尝试和举措,但仍需要加以进一步探索与研究,力求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性特点,将保护职责规范化。
1.提供馆藏档案为中遗和遗产鉴定工作服务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们祖先智慧和创造力的结晶,体现着我国几千年来的精神文明和文化底蕴,保护这些珍贵的遗产是我们责无旁贷的义务。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某些地方政府拿申遗作为生财的工具,以国际认可的“文化遗产”来带旺商机,带来政绩,为申遗披上了商业的外衣,在此过程中,有可能缺乏足够的档案证据或资料支持,有的甚至利用虚假证明,这对文化遗产的申报和鉴定工作形成了一定的阻力。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无形的财富,也正因为这一特点,它不像物质文化遗产那样所指的对象是具体、静止的,档案资料也相对完整和有针对性。因此,档案馆应当从多角度查找有关项目的档案材料,例如从民间生活的相关记录中查找对某一项民俗的记载,用丰富的馆藏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报和鉴定工作提供服务。
2.为专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立档保存
在专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报、保护和宣传等过程中,通常都会形成大量的文献资料,这些文献资料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承传、创新与进一步研究显然具有重要的意义。档案馆是社会最重要的资料保存与服务机构,大量的第一手材料将为后人研究历史提供凭据。因此档案馆应当为专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立档,将相关的资料及在保护过程中形成的“保护档案”集中起来,制定适宜的保存策略,以便管理和更好地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工程服务。此外,档案馆还应当广泛征集相关的历史档案及资料,只有拥有了大量的具有地方文化特色的档案,才能更好地为地方经济的发展服务。
3.确保有关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并促进利用
按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要求,为确保各缔约国领土上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的保护、弘扬和展示,“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献机构并创造条件促进对它的利用”是应采取的多种措施之一。利用的前提是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各地各级档案馆有义务开展保管和提供利用等业务,将完整安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适当地提供利用。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口口相传、记载不多或不适宜推广的民间技艺,要对症下药,用拍照、录音、录像和保存实物等方式将珍贵遗产记录下来,保留历史的原貌,让这笔文化财富沉淀,避免“人在艺在,艺随人走,人亡艺绝”的类似情况发生。在此基础上,制定合理的开放方案,通过多种途径、最大限度地主动向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者和社会公众提供展示与利用的服务,让后人了解我们祖先的生活状态。
4.主动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与调查工作
研究与调查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确认、立档以及进一步的传承与振兴等许多方面。尽管档案馆不属于专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机构,但这并不意味着档案馆就不可以从事这方面的研究工作,只要重视参与并采取得力措施,档案馆在这方面是可以有所作为的。档案馆从事研究的优势在于能够充分利用馆藏资源,系统地了解遗产项目。一些县市级档案馆,往往有一些对本地区民间文化比较熟悉的馆员,档案馆完全可以组织他们与其他有关机构进行合作研究或者协助有关部门对本地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确认、立档、记录、整理,等等。这样做既可以壮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力量,还可以提高档案馆及其工作人员的学术研究能力。
各地档案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举措
在全社会越来越关注和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之际,各地各级档案馆也努力发挥自己的优势和作用,在各类专项遗产申报、保护和宣传振兴方面积极参与,树立了很多成功的典范,扩大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社会各界的影响,拓展了档案馆的职能范围,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例一:北京市作为国家首都,在此项工程中率先提出“北京将建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库”。北京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工作,并逐步建立各区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和数据库,并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体系。依据此档案库提供的信息,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针对性和计划性。
例二:江西省艺术档案馆围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继承发展”的方针,重点收集了“保护工程”申报项目文字资料61卷,包括照片311帧、光碟67张,以及江西国家级艺术之乡材料19份;建成并开通了“江西省非物质文化保护网”,这是全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开通的第一网;“中国民族民间文艺集成志书”之《扛西卷》(7部)现正在收集基础资料;依托馆藏和收集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江西省艺术档案馆着手编辑《江西非物质文化遗产》照片图鉴或画册及《江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品系列丛书,并将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展。
例三:辽宁省档案馆发出公告,面向全社会征集各类历史档案资料,在这次征集中,有关辽宁地区各个历史时期具有特殊意义和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都成为征集的内容,像东北大秧歌、踩高跷、皮影戏等这些民间艺术,它们将首次收录进辽宁省档案馆。因为这类历史遗产不能像物品那样进行实物收藏,档案馆工作人员计划前往海城拍摄收集当地民间艺人踩高跷的影音资料。
随着改革开放深入,城市化进程加快,人类非遗由于其生态环境的改变,生存状况受到严重地威胁,正在大量的消失。传承至今,傩文化也面临着同样的冲击。虽然很多学者为此而大声疾呼,不少专家也积极宣传推介,政府也采取了一些保护性挽救举措,但是,从整体上看,我国的非遗保护工作的形势依然非常严峻。比如,民众的保护观念非常单薄,政府的投入严重不足,社会非遗的漠视或者功利性开发,设备落后、理论研究和法规建设不完善等。
毋庸讳言,在非遗保护与传承方面,法国始终是走在世界前列,并带动整个欧洲乃至世界掀起非遗保护浪潮。法国走在了最前列,从1840颁布《历史性建筑法案》,将非遗保护上升到立法层面, 以国家意志来引导非遗保护。法国人还把每年9月的第三个周末定为“文化遗产日”,这在世界上是首创。文化遗产日当天,所有公立博物馆免费向公众开放,私立博物馆门票减半。众所周知,社会是最为重要的力量,民间组织是最为全面有效的阻,凡是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做出突出成就的国家都非常重视社会力量的参与和民间组织的贡献。在非遗保护工作中,法国政府也非常注重发挥民间组织的作用。在法国,非遗保护工作尽管由政府牵头,做好政策引导和监督,而具体工作则由历史纪念物基金会和考古调查会等民间组织来实施。据统计,目前法国大概有一万八千多个类似的民间组织。
在非遗保护过程中,“民间组织”这词代表的是广义的范畴,包括一切非政府组织、民间团体、社区群众等等。赣傩文化作为一种民俗文化,源自生活,来自民间。在赣傩保护中多发动民间力量,多听群众的声音,可能事半功倍。民间组织保护赣傩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的作用:
一、专业技术指导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将“保护”定义为:“采取措施,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命力,包括这种遗产各方面的确认、立档、研究、保存、保护、宣传、弘扬和传承。”这些工作都与学界、知识分子相关。保护中的每一项要求都需要认真研究,并在实践中得到遵从和落实,又要在专家学者的指导真正发挥效能。因为他们具备专业眼光,能更有效地提出方法和措施,避免工作的盲目性和重复性。法国民间组织众多,其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各级协会组织。这些协会的成员多由学者、专家和文物爱好者组成。不仅具有非凡的专业素养和综合知识能力,还应具有崇高的文化精神境界和职业道德的,能够从非遗保护、社会发展和人类文明延续的层面和高度全面考察和研究。赣傩文化的保护同样需要学界的积极引导和技术指导,这样才能使保护工作更为科学、合理的展开。目前来看,江西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的关于保护赣傩文化的民间组织。一些关于赣傩文化保护的组织多半都是政府统领,根本无法深入到民间。
二、筹措资金
在赣傩保护中,碰到的头等难题就是资金匮乏。非遗保护费力耗时,需要不间断的大批资金投入其中。虽然这些年国家、政府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但还是捉襟见肘。有些地方政府利用市场把非遗当作商品,进行商业化运作,这无异于杀鸡取卵,不仅不能很好保护非遗,反而让破坏非遗的文化性。赣傩文化的保护同样遇到资金不足的问题。法国的民间组织和经营模式为我们提供了非常好的参考,他们让更具社会关系潜力的协会组织争取更多的筹款,得到更多有社会责任感和文化意识的企业家的支持,能够获得更多的资金和技术支持。
三、宣传教育
赣傩文化源于民间,很多赣傩文化遗址都是在非常偏僻闭塞的乡村,周边的村民对于赣傩文化或许会如数家珍、详细道来。但是对于那些离赣傩文化遗址较远的城市居民来说,提到赣傩文化都比较茫然,不甚了解。比如就南昌来说,樟树林非遗活态展示馆展示赣傩文化只是几幅面具,傩文化世界面具公园距离市区太远,不能普及民众。这时候需要依靠民间力量。社区可以印刷相关宣传资料、摄影集等分发给社区居民。通过科普宣传,人们能够对自家的文化家底做到心中有数。除了在社会上对赣傩文化广泛宣传外,还可以在学校联合博物馆开展活动,让更多的年轻人了解赣傩文化。
[关键词] 电影;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对于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03年10月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的多样性和人类的创造力”。具体说来非物质文化遗产涵盖的范围十分广泛,涉及生活的方方面面,如口头文学、民间艺术、传统技艺、民风民俗等。
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转型,传统文化所依存的社会生产关系发生改变,许多优秀的民族民间艺术传统遭到冲击,文化生态正在发生变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面临严峻的挑战:“一是许多富有特色的民间工艺已经失传或正在消失;二是大批具有历史、科学和文化价值的村落、村寨遭到破坏;三是民间艺人后继乏人,一些口头的非物质文化已经失传或面临失传,许多艺术属独门绝技,口传心授,往往因人而存,人亡艺绝;四是具有特色的民族传统文化资源流失严重,许多稀有民族工艺品及其技术大量外流。”[1]在如此严峻的形势下,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采取何种形式,怎样才能在尊重文化发展传统的基础上合理地使其实现现代转换,并继续传扬,是保护和传承民族文化的共同课题。
“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推陈出新,应该是精神内核不变,象征符号不变,母题不变,但是表现形式却可以而且完全应该充分的现代化。现代人喜欢什么形式,动漫、口袋书、游戏、影视等,都可以。”[2]电影艺术是现代人喜欢的艺术形式,具有形象生动、直观具象、通俗易懂,传播速度快、覆盖面积广等特点,其传播效益和推广力度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有着无可替代的作用。
一、电影对“非遗”文化传播的正面保护
(一)传播“非遗”、宣传“非遗”
电影艺术的功能除了娱乐、审美和教育,还肩负着对民族文化的传播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各族人民劳动和生产的产物,具有很强的民间性质和地域特点。非物质文化遗产“藏”于民间,调查表明越是偏远地域其文化保存的原貌越完整,而且表现形式越多样。由于地域的限制,许多优秀的民族民间非物质文化得不到社会的关注,致使许多过去创造的传统在当代文明的冲击下逐渐失去了它原有的价值,面临萎缩甚至消失。传统的文化保护方式以文字记载为主,即便加入照相技术,对于“非遗”的保护也是静态的,文字和图像有其自身的优势,但难以全面、综合、动态、立体地展现“非遗”文化。电影艺术以声音、图像甚至文字等方式,动态、立体地对人类文明进行展现,把“非遗”文化音像化、视觉化,一方面扩大观众对“非遗”的关注,引起国家、政府、学者、社会各界的认同,从而加大对“非遗”文化的保护和传承;另一方面也能激起文化持有人的信心,民族自豪感,使得他们由原来的被动传承到自觉保护的转换。因为“当一种民族文化进入大众传播领域并广为传播时,传者和受者必然从自身出发,根据自己的经验和价值观念重新界定和认识这种文化。在这个过程中,人们不仅估价和确定这一文化的价值,对之进行解读和诠释,而且还会赋予它新的意义”[3]。
(二)普及“非遗”、推广“非遗”
电影艺术具有强力的文化渗透力,它能穿越时空、穿越种族、穿越人群,将人类文化以视觉图像的方式传递给受众人群。“影像传播把客观现实加以图像化,实质就是使用影像视觉流使被记录、被感知的世界获得了现实的、生动的界定。作为最通俗易懂的信息交流工具,视觉形象使电影、电视中的画面成为不用翻译的世界性语言,跨越了不同文化层次与不同文化背景这一鸿沟而为所有人接受。只要是具备视觉能力和初步视觉经验的人,都能够程度不同地解读影像。”[4]电影艺术具有很直观的教育意义,在大众文化传播中起着“通识教育”的功能,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推广,电影电视普及到祖国的各个角落,“非遗”文化必然会伴随着电影艺术的推广,普及到千千万万个家庭。电影媒体对“非遗”文化的普及推广,有着无可替代的作用。国家鼓励媒体介入“非遗”文化保护中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特别强调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媒体传播的重要性,“鼓励和支持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保护工作进行宣传展示,普及保护知识,培养保护意识,努力在全社会达成共识,营造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5]。在国家和政府的努力下,经过几代电影人的努力,一系列有关展示民俗题材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电影作品问世,如《黄土地》《红高粱》《菊豆》《大红灯笼高高挂》《霸王别姬》《梅兰芳》《花腰新娘》等。其中由章家瑞执导的电影《花腰新娘》就成功地将云南石屏花腰彝的民族文化完美地呈现在作品中,透过作品普通大众可以认识和了解他们古老的婚俗、绚丽的服饰、别具特色的舞龙、悠扬的海菜腔,性感的烟盒舞等民族文化,花腰彝的民族文化走进了千家万户。
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是农村文化建设的核心力量,农民在创造物质文明的同时,也孕育了丰厚的民族文化,即非物质文化。农村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生地,民间文化以最传统的方式保留在农村,积淀深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新农村建设的文化基础。
一、新农村呼唤新型的农村文化:与农民“零距离”,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基础
农民是农村的核心,是新型农村文化建设的主体,农民在不断创造物质财富的同时,也渴望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把现有的文化资源和当地的民间传统文化结合起来,让农村文化与农民“零距离”,建立一种适合农民的新型农村文化。这种文化理念需要对内在的文化挖掘、保护、传承和发扬,对外来的文化有效整合、合理利用,要让深奥的理论简明化,传统的文化大众化、普及化,用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语言和传播方式来表达,这就是新型的农村文化。
1.发展中的新农村呼唤新型的农村文化
在农村,人们的生活水平在不断提高,其生活方式也在不断变化,而其原有的生产、生活习俗也在悄然变化,特别是大集体(生产队)活动减少了、社会活动(民间民俗活动)的次数、区域和覆盖面也相对减少,人们的民俗文化意识也随之发生改变,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对文化艺术的欣赏水平也在不断提高,对文化的思想、情感、格调需求也要发生变化,原始的农村文化开始与现代人的情感需求不相适应,发展中的农村呼唤新型的农村文化。
2.创建农民“口味”的农村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新农村文化建设的基础
新型的农村文化应产生于农村,流传于民间,与民间生活要相适应。在各民族长期聚居区,特别是各民族农村聚居地有人们通过几百年积累下来的文化产物,这是新农村文化建设的宝贵财富,是农村人祖祖辈辈传下来的珍贵遗产,我们应当沿袭和发展、保护和传承。
在被称为“战鼓之乡”的正定县,流行于东、西杨庄的常山战鼓因其慷慨激昂的气势、灵活多变的队式,弘扬了优秀民族文化艺术,充分展示了战鼓之乡的风采,常山战鼓成长为正定县独具特色的文化产业,而其他村街等不同区域的战鼓,其鼓点和节奏又略有不同,可谓“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可见不同地域具有不同的文化风俗。正因为民族、地域的不同,才形成了丰富多彩、风情各异的民间文化艺术。新农村文化建设要彰显区域文化特色,以地域文化优势构建和发展特色鲜明的符合农民“口味”的农村文化。
二、新农村文化建设不嫌弃“土”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为传统文化扬名正身
1.优秀传统文化是民族的宝贵精神财富,对新农村文化建设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农村文化建设却相对滞后,已经不能满足广大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精神需要。在广大农村部分人法律意识淡薄,竞争意识不浓,缺乏发展意识,文明、健康意识不强,具有一些传统陋习,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树立社会新风尚、建设乡风文明的要求格格不入。人们甚至错误地将经济的落后与本地的“土”文化等同起来,由此产生自卑心理、崇外思想,甚至否定了乡土传统文化,祖祖辈辈辛苦劳作的文化大餐却被丧失在愚昧落后的文化思想中。其主要原因是传统优秀文化的流失、政府投入不足、管理机制不畅、农民自身文化素质较低和文化发展失去载体。为此,针对新农村建设文化滞后问题必须从多方面切实加强新农村文化建设,促进新农村建设的良性发展。
新农村文化建设不是否定传统、完全创新,切莫一概而论,要因地制宜,新农村文化建设不要嫌弃优秀传统的“土”文化,优秀传统文化是母体文化,是民族的宝贵精神财富,对特定文化的传承、维护和弘扬是新农村全民利益所在,也是维系新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
2.民间传统文化并不“土”,政府与农民“零距离”
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民族传统文化建设中的重要性,早已得到党和国家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2004年以来,我国先后已制订《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从法制上为传统文化扬名正身,民间传统文化并不“土”,是真正农民“口味”的文化,是促进农村和谐发展的优秀文化,得到国家和社会的认可。
在正定这个物华天宝、美丽富饶的民族聚居区,广大劳动人民在不同的生存背景下孕育了丰富多彩的民间文化,分布在全县各乡村的龙山文化、仰韶文化以及战鼓文化,是民族文化的典型代表,是典型的“土”文化。
可喜的是,正定县委、县政府和文化管理部门在正定“土”文化的挖掘、保护、传承、开发等方面做了不少深入细致的工作。从2006年开始,就采取得力措施对民族民间文化进行了保护。首先成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导小组并由文体局负责对此项工作具体实施,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对全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了大量细致周密卓有成效的发掘、收集、整理和研究,坚持四不漏、调查摸底、逐级排查、研究上报,更好地继承和发展民间优秀的传统文化。对民间艺人办培训班,“带徒传艺”和“学艺有成”,创“非遗传习所”者给予奖励,鼓励保护和传承各种优秀的民风民俗尤其是优秀的民族民间艺术,还将常山战鼓纳入到正定首家民办学校弘文学校的教学课堂之中,并计划推广到全县中小学教学。
正定常山战鼓列入国家级非遗名录后,参加了众多公益性演出。近年来,受北京2008城市奥运文化活动协调小组邀请,参加了中华世纪坛文化广场表演、天安门广场表演、昌平永安文化广场演出以及在西柏坡举行的奥运火炬石家庄站传递等活动,共计500余人、200余家庭参加了常山战鼓的全国比赛和商业性演出200多场。从2004年正定县第一届民间文化艺术节至2009年举办第六届鼓王争霸赛和民间文化艺术节为止,举办各级各类民间艺术演艺活动达几百次,鼓手们用雄浑奔放的表演和极具震撼力的鼓声敲出了太平盛世的时代强音,敲出了正定儿女顽强不息奋斗不止的精神,展现了燕赵鼓乐文化的磅礴气势。县委县政府也曾多次表彰优秀的民间文化传承人。2010年初,再次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评选100个农村文艺家庭户,100个民间艺术带头人的文化“双百”评选活动,由政府为正定“土”文化传承人评“职称”,为传承人扬名正身,与农民文化人“零距离”,可谓是正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的一大盛事。
3.民间传统文化和文化人有了可靠的法律保障
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的启动标志着具有中国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已逐步建立,相关的保护法律、法规制度与措施正在实施。传统民间文化得到国家政府的保护,为丰富的民间传统文化和文化人建立了可靠的法律保障,为新农村建设注入了新的活力,这是文化史上的一个里程碑。
2008年6月份正定县两项非遗项目正定县常山战鼓、正定新城铺高照(中幡)成功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4项即正定竹马、正定宋记碗、真定府马家卤鸡、正定腊会;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9项包括元杂剧、赵氏剪纸艺术、刘家卤鸡制作等。目前,石家庄市国家级非遗项目8项中正定县占2项;省级31项中占4项;市级49项中占9项,正定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在全市名列前茅。2008年底正定县被命名为“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常山战鼓)”、这是继“全国文化先进县”之后获得的又一殊荣。
截止目前,搜集整理了正定县非遗普查线索386项,立项资源360项,包括民间文学54项、传统音乐21项、传统舞蹈32项、传统技艺66项、传统美术16项、传统戏剧29项、曲艺5项、生产商贸习俗5项、消费习俗5项、人生礼俗28项、岁时节令8项、传统体育15项、传统医药3项、民间信俗64项、民间知识9项涵盖了15个门类,极大地丰富了全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容。正定县已被命名的县级以上优秀传承人40名,其中省级传承人5名、市级优秀传承人4名。县政府分两批公布了“正定龙狮道具制作”等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55项。
弘扬民间传统文化进入法制化轨道,以民间传统文化为基础,以传统文化传承人为骨干,全面建设新农村传统文化,这对保护、传承、发展地方传统文化、增强民族凝聚力和开展新农村新型农村文化建设有着积极推动作用。
三、打造新农村传统文化品牌:星级农村传统文化建设,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发展
我国的民间传统文化资源丰富,遍布村村寨寨,是新农村文化建设的重要源泉,新农村文化的发展必须以此为依托,大力弘扬先进文化,全面加强新农村文化建设。近几年来,新农村文化建设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发展,涌现出一大批优秀农村文化品牌。农村民间传统文化取得了可喜的发展场面,为新农村文化建设注入了新的活力。
1.以优秀传统文化为基础,促进新农村文化建设的和谐发展
农村地区有其特殊性,农民的思想意识与中国传统文化有着密切的联系。目前,农村中人们的思想观念、道德意识、价值取向趋于多元化,因此,必须弘扬与人们联系紧密的中国传统优秀文化,在满足人们多层次、多样化、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要的同时,使先进文化得到发展,低俗文化得到根治。而文化事业的发展仅靠当地政府和个人是不够的,应拓展文化开发渠道,推进农村集体公益性文化事业的发展,以村和组为依托,开展自己的公益性传统文化活动,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文化事业的发展,地方政府也应重视公益性传统文化事业建设,为新农村建设提供精神粮食。同时要坚持继承与发展、实行兼容并包的文化政策,构建农村和谐文化,以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新文化的需要。
正定近几年来在新农村文化建设中重视优秀传统文化,举办或参加民间传统文化艺术比赛, 着力打造新农村传统文化品牌。一是鼓王争霸赛,通过比赛,在全县选出“战鼓王和“优秀战鼓手”。2004年在正定镇举办了首届鼓王争霸赛。来自全县农村共50支代表队2000多人参加了比赛。通过这次大赛把正定的战鼓正式搬上了新农村群众文化的舞台。二是举办每年一次的民间文化艺术节,展示各级各类民间艺术,表彰优秀的民间文化传承人。三是开展评选农村文艺家庭户,民间艺术带头人活动,由政府为正定文化传承人扬名正身,分别颁发“带徒传艺奖”“学艺有成奖”“优秀非遗传习带头人“等奖项。
2.组织有规律性的新农村传统文化节庆活动,实现城乡文化一体化
加强科学研究,合理制定城乡文化统筹发展的规划,形成以集镇为中介的城市文化辐射区,不断丰富广大农民的文化生活,推动城乡文化均衡发展。同时要加强城乡互动,开展各种“文化搭台经济唱戏”,或者借助经济活动弘扬传统民间文化的活动,推进农村集体公益性文化事业的发展,达到城市经济拉动农村文化发展的目的。
政府牵头,组织有规律性的新农村传统文化节庆活动,促进新农村民间文艺队伍的状大和民族民间文化的传承与保护,新农村文化建设取得了可喜的成绩。近些年来,正定县坚持每年举办全县农村文艺汇演、全县中小学生文艺汇演、歌手大奖赛、全县书画美术大赛等各种文化赛事,连续举办了7届民间文化节,每年有40余支优秀民间花会、文艺表演队伍参加,节目荟萃国家、省、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受到了广大市民广泛赞誉。尤其是“2010年元宵节河北省花会踩街启动仪式暨正定县第六届民间艺术节”,由河北省文化厅、石家庄市政府、正定县政府主办,在正定国际小商品市场广场隆重举行。此届艺术节以展现燕赵文化为依托,集萃了一批具有地道燕赵文化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除正定传统的民间花会表演之外,还特别邀请了河北沧州舞狮、昌黎地秧歌、保定寸跷、曲阳擎阁、吴桥杂技独轮车表演等共15支优秀民间花会、文艺表演队伍进行集中展演,内容丰富多样、节目精彩纷呈,充分展示了河北省民间艺术靓丽风采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独特魅力,博得群众阵阵喝彩。通过这些群众性传统文化活动,不仅大大丰富了新农村广大人民的文化生活和精神需求,而且对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和发展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3.充分利用大众传媒和教育事业,宣扬中国传统文化,带动新农村主导文化的发展
一方面,在农村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宣传推广民间文化。
正定县多途径宣传推广民族民间文化,带动新农村主导文化的发展。一是举办全县性大规模的农村民间艺术展示活动。在每年的春节期间,全县各个乡镇村街上千名民间艺人,演出了《常山战鼓》《中幡》《二鬼摔跤》《车子旱船》《特色秧歌》等优秀民间艺术节目,将正定的优秀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做了一次规模宏大、影响深远的展示,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二是组织新农村民间文艺队伍参赛,常山战鼓等优秀民间艺术在各种全国性大赛中多次获奖。常山战鼓于2010年3月参加了第五届石家庄市鼓王争霸赛暨中国北方鼓乐展示大会,被中国群文学会授予“金鼓王”称号。三是组织大型民间文化宣传推广活动。近几年县政府在北京、上海等地举办了大型正定优秀传统文化宣传活动,以此宣传和推广正定的新农村民族民间文化建设。在2009年迎国庆60华诞群众文化系列展演活动中,县政府在全县举办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展。2010年5月12日至18日赴上海参加了上海世博会河北演出周活动获得成功,为正定争得荣誉。2010年6月12日,正定县组织举办了主题为“非遗保护,人人参与”的第五个“文化遗产日”宣传活动,营造人人了解、人人关注、人人保护“非遗”的社会氛围。四是利用现代媒体保护传承民间文化。2007年初开始,我县通过县电视台、政府网站、正定风采报等现代媒体开辟“正定故事”和“村名故事”、“正定文化”等专题栏目,定期向广大市民讲正定的民间故事、村名由来等传统文化。这些举措开辟了正定新农村文化建设的广阔天地,新农村的农民文化艺人登上舞台,讲农民自己的故事,符合农民“口味”的新农村文化稳步发展,农村优秀传统文化也得到了保护和传承。五是推动民间文化精品生产。重点打造常山战鼓、元杂剧《墙头马上》、柏棠竹马、三角村高跷、新城铺高照(中幡)、赵向荣剪纸等民间文化品牌。充分利用“文化遗产日”,组织开展文化遗产保护系列宣传展示活动,建设民间文化艺术展馆(厅),对民间艺术表演队重新整合、编排、包装,提升其民间文化品牌,对民间文化特色村、民间文化工作者、民间艺人建立档案,颁发证书。
另一方面,在新农村文化建设中加强传统文化教育,把传统文化教育放在重要位置,在九年义务教育中应开设与中国传统文化有关的乡土教材课。
民族文化进校园,民间艺人上讲台,是正定民族文化传承、发展的一个特色。如正定教育部门聘请常山战鼓民间艺人进入校园开展教学,培训在校学生常山战鼓专业知识,组织实地教育教学。常山战鼓传承人被聘请组织弘文中学学生战鼓队,通过教学使弘文中学2000多学生都能进行一般战鼓演示,弘文中学战鼓队参加了国家、省、市战鼓表演和比赛。
这些行动弘扬了新农村民族民间文化艺术,改变了正定民间传统文化传承后继乏人的局面,同时促进了正定新农村民族文化的新发展。
四、新农村新气象:传统文化产业的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体现与转换
1.新农村传统文化的保护与发展:保护应是开放式的,不是封闭式的
通过民间传统文化浓郁的民间特色和鲜明的地方风格装扮多彩的新农村,我们要让凝聚着祖辈们几百年的民族文化精神永不停滞地流传就必须保护优秀的民族文化,优秀的民间传统文化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不是文物,保护不是放到博物馆,它是活态的,应该放在民间。但保护它不等于“原封不动”,不是让它停留在原始的阶段而不发展,继承与发展并存,保存优秀的传统文化和民族风格一定要原汁原味,但民间传统文化的技法、曲段、语言、格调等是可以发展的。多年来,民间艺人、文艺文化工作者为传统文化的传承发展做出了不懈努力,力求为新农村传统文化寻找一条可发展之路,这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2.民族文化遗产是发展新农村文化产业的宝贵资源: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体现与转换
新农村建设把节日民俗文化活动作为新农村文化的重要内容来广泛开展,作为传统民族民间艺术展示和传承的载体,显示农村传统文化的恒久魅力,并从传统的区域文化传播,追求到省外、国外展示。每到传统节日,新农村的农民击打战鼓、舞龙舞狮、踩高跷、荡旱船、讲故事、演戏调曲等,这些活动必将成为新农村农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文化大餐,将对城乡文化生活产生重要的影响。
近几年来,国家重视新农村民间传统文化建设,农村民间传统文化的发展蒸蒸日上,各地区在打造传统文化品牌的同时也出现了一大批传统文化产业。传统文化产业是文化遗产的价值体现,在中国是一个新兴产业。
发展农村文化产业,把具有民间特色的农村民间文艺、手工艺、民间习俗、餐饮等都具有很强的地域性和民族性,农村文化产业的发展是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
正定县是一个地处平原的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的文化名县,早就认识到民族文化遗产是发展文化产业的宝贵资源,正定利用本土文化资源,在影视演艺业、文化旅游业、餐饮业等方面有成功的尝试,为我县非遗项目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既发展了文化产业又促进了传统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如正定东、西杨庄常山战鼓传承人和新城铺高照传承人已在当地办起了培训班,创建了“非遗传习所”,带动周边多个村庄的村民参加到此项活动中,共计500余人200余家庭参加了常山战鼓的全国比赛和商业性演出年达100多场,人均年创收5000余元,常山战鼓成为当地农民在传统的种养业之外的又一致富途径,作为正定独具特色的文化产业,对提高非遗项目的知名度,推动产业经济的发展壮大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正定的文化产业虽然刚刚起步,但已经有了良好的势头,一方面促使了新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另一方面也促进了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
【关键词】西北音乐 非物质文化遗产 保护与传承 困境 对策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西部项目《西北少数民族地区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建设与研究——以宁夏回族自治区为例》(2012.01…2015.06课题批准号:12ED114)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2000年7月,著名社会学家、人类学家先生在兰州参加“第六届人类学、社会学高级研讨班”时提出:“在西部大开发的事业中,我们不应当忘记对人文遗产的保护,尤其是对民俗文化内涵丰富但又极其容易遗失的传统音乐作品的保护、传承、发展和利用。”①这一见解充分指出西北地区传统音乐作品的重要价值及其保护的难度。
西北音乐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现状
据统计,2010年西北地区(含陕、甘、宁、青、新)有28项传统音乐进入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和扩展项目名录,其中包括甘肃、青海一带的“花儿会”、满族民歌、兰州鼓子、陕西信天游、西安鼓乐、眉户、陇剧、敦煌曲子戏等。政府不仅通过行政手段为民间音乐创造适宜的生存环境,而且也通过资金扶持,实现民间音乐的自我造血。除此之外,不少专家和学者也积极加入到了传统音乐的保护与传承的队伍中来,一方面组建起众多民俗学会、民间音乐学会、民歌协会、传统曲艺协会等,进行传统音乐作品的研究、保护与传承活动。
当前西北音乐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存在的问题
音乐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一项十分系统而复杂的工程,结合西北音乐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现状,其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西北地区传统音乐在传承方面呈现出后继乏人的现象。一方面包括眉户、陇剧、敦煌曲子戏、满族民歌在内的传统音乐样式,都是通过方言进行演唱的,对演唱者的方言习惯、嗓音条件、演唱技巧有着较高的要求;另一方面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很多年轻人不愿学或者根本学不会传统音乐艺术。
其次,当前西北地区在传统音乐保护与传承方面还存在一定的“轻保护、重开发”思想,甚至出现把音乐非遗项目作为“摇钱树”的现象,比如为了增强传统音乐的视听效果,吸引观众的注意,很多传统音乐表演从演出服饰到舞蹈、配乐,甚至是词曲内容都进行了“现代化、时尚化、流行化”的“包装”,流失了其应有的文化观念、思想内涵与情感意蕴。
再次,由于生存环境的改变,很多传统音乐非物质文化遗产只能被各种唱片、电影等现代技术记录下来,成为“博物馆里的艺术”。甚至在很多情况下,一些音乐作品连最基本的纸质版的曲式旋律、歌词内容都没有,比如陇东丧俗仪式中的鼓吹乐等。
最后,从整体上来看,西北音乐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存在严重滞后的现象,即当特定的音乐艺术濒临消亡的时候,才会引起政府部门和保护组织的关注,从而采取紧急的措施。
西北音乐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相关保护措施
针对当前西北音乐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可以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加大保护力度:
第一,政府部门要加大对音乐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资源投入,一方面为民间老艺人提供传统音乐表演的舞台,发挥其应有的价值;另一方面大力鼓励年轻人积极投入到传统音乐的学习与传承中来。
第二,诸多专家、学者要对传统音乐进行深入研究,挖掘其蕴含的民俗文化价值,同时还可通过电子媒介、纸质文本的方式,对传统音乐的歌词内容与曲式旋律进行记录和保存,从而为后世的传统音乐研究、欣赏、学习活动提供充足的资料。
第三,我们在注重实现传统音乐经济价值的过程中,更要明确“继承与创新”、“保护与开发”、“原生态文化与次生态文化”以及“旅游经济与文化保护”之间的关系,谨防过度“开发”导致“遗产”变色变味现象的出现,尤其要避免低俗的、劣质的传统音乐作品的出现。
第四,当前社会中的诸多音乐院校作为音乐专业高等人才的培养地,有能力而且也有责任承担起西北音乐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传承与创新工作。
第五,广播、电视媒体也应当加大对西北音乐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力度,通过经典的音乐作品调动观众欣赏、了解、学习,甚至深入研究传统音乐等。
西北地区特殊的历史、地理与人文环境成就了诸多演唱技巧独特、风格鲜明、文化内涵深厚的传统音乐艺术。在新的时代环境下,我们既要提升对传统音乐重要性的认识,更加要采取合适的手段和发展理念,加大保护与传承的力度,由此实现西北传统音乐文化丰富多彩与兴旺发达的局面。
注释:
①接受本报独家专访[N].兰州晨报,2001-08-01(1).
参考文献:
[1]王文澜.论我国少数民族传统音乐文化的保护与发展[J].兰州大学学报,2005(3),142-146.
[2]赵毅.论西北“花儿”的现状与未来[J].歌海,2011(1),31-33.
[3]李彦荣.西部传统音乐的保护及其历史意义[J].中国音乐,2010(2),38-39.
[4]王晓平.西北地区传统音乐的文化生态及发展趋势[J].甘肃社会科学,2006(5),57-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