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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灾害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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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灾害预案

气象灾害预案范文第1篇

第二条 工作原则

(一)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共同做好气象灾害应急工作;

(二)气象灾害应急工作应当坚持防灾与救灾并举、以防为主的原则,做好灾前预警、灾中应急、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三)气象灾害应急工作应当实行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形成应急合力。

第三条 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2、《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

3、《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4、《气象行政处罚办法》;

5、《防雷减灾管理办法》;

6、《北京市防御雷电灾害若干规定》。

第二章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第四条 应急指挥机构

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担任,组员由各部门经理和项目经理部经理组成。指挥机构设在公司行政办公室。

第五条 职责

组织制定、实施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决定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启动和终止;指挥和协调有关部门、其他组织和个人共同做好气象灾害应急工作;对发生气象灾害的地区和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防止灾害扩展;参加抢险救灾,并做好社会治安维护工作;组织对被破坏的给排水、市政设施进行抢排险,尽快恢复工程生产;负责灾情的收集上报;负责灾后恢复重建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建立相应的气象灾害应急工作流程和制度;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建设。

第三章 预警和预防机制

第六条 信息监测、预测与报告

(一)气象灾害信息来源和

天气气候预测机构预测12、24、48小时内有暴雨、大雨、大风、等灾害性天气时,办公室应在30分钟内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将预报信息传递到各分公司或各项目或各项目。由各分公司或各项目或各项目负责及时通知到各项目部、各班组。

(二)气象灾害信息审核

办公室对收集到的气象灾害信息进行分析审核,符合气象灾害预警标准的,立即通知各分公司或各项目或各项目,并报送主管领导。

(三)预警预防行动

收到气象灾害预测预报、警报信息后,属于可能发生气象灾害的情况,立即进行相关工作部署,分别从思想、组织、人员、技术、物资、资金等方面做好启动本预案的准备,确保预案的顺利实施。

各分公司或各项目或各项目应当做好灾害性天气气候预测预报、警报,及时提供警报和气象灾害情况。

第四章 应急预案响应

第七条 应急响应

应急指挥办公室主持召开灾害性天气会商,各分公司或各项目或各项目主要负责人参加,做出相应的工作部署并将有关情况上报上级部门。

第八条 信息处理

气象灾害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第九条 紧急处置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启动后,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指挥机构的部署,迅速采取以下措施:

(一)立即启动内部相关的应急程序的命令,各岗位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灾害性天气的发展、变化情况;

(二)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各岗位做好实时监测、加密观测、滚动预报、跟踪服务;

(三)迅速调派应急队伍,进入救灾现场,做好相关的灾害监测、现场服务等工作,并参与现场抢险救灾;

(四)做好现场紧急医疗救护,做好疾病控制和卫生防疫工作,维护社会治安和生活秩序。

第五章 应急保障

第十条 参与对气象灾害应急处置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培训;组织相关机构和单位开展气象灾害预警、预测和应急处置技术研究,做好气象灾害应急技术储备。

第十一条 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应急知识教育、培训计划,对员工开展气象灾害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知识教育。

第十二条 加强对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保证各项应急措施及时到位。对执行不力的部门和分公司,责令改正,情况严重的予以通报批评。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四条 对在参加气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分公司或项目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五条 发生气象灾害后,有关部门谎报灾情或者知情不报,或者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的应急处置职责,或者拒不配合、阻碍、干涉灾情收集和救助工作,致使公司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对其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结合相关法律法规,适时对本预案进行周期性评审与修订。

第十七条 各分公司或各项目应及时修订完善本分公司或项目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并上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备案。

气象灾害预案范文第2篇

关键词 农业气象灾害;防御对策;陕西安塞

中图分类号 S4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6)24-0243-01

安塞县地处西北内陆黄土高原腹地、鄂尔多斯盆地边缘,境内总面积2 950 km2,山高、坡陡、沟深,属中温带大陆性半干旱季风气候,四季分明,春季回暖较快,变化大,夏季温暖,降水量大,秋季温凉,气温下降快,冬季寒冷干燥。安塞县年平均气温8.8 ℃,年均降水量为505.3 mm,大多集中在7―9月。安塞县主要农业灾害包括干旱、暴雨洪涝、冰雹、大风、霜冻等,这些灾害对农业各个生长阶段产生的影响不尽相同。因此,对安塞县主要农业气象灾害及防御对策加强研究十分重要。

1 安塞县主要农业气象灾害

1.1 暴雨洪涝

暴雨是安塞县夏季常见的灾害性天气之一。强降水很容易使农田积水,造成农作物被淹,再加上土壤中的水分过度饱和,水土流失现象严重,进而引发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2013年7月,安塞县遭遇超百年一遇强降雨,截至7月26日,累计降雨量达423.7 mm,持续强降水天气使安塞县土壤持水度完全饱和。据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统计,全县农作物受灾面积达1万hm2,绝收2 313.33 hm2,同时还引发了多处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1.2 干旱

由于全球气候变暖现象不断加剧,安塞县气温也呈逐年增加趋势,加剧水分蒸发,水资源相对短缺,再加上年内降水集中,降水年际和季节变化显著,严重影响着当地农业生产。安塞县春旱较为常见,几乎每年都会有不同程度的春旱出现,直接对越冬植物和夏作物播种产生影响,严重春旱,再加上前期土壤墒情严重,土壤相对湿度很难满足越冬植物正常的生长需要,造成越冬作物减产,甚至出现绝收现象。据统计,安塞县1971―1984年共出现35次干旱,以春旱最多,14年共发生12次,占总数的34%,伏旱次之,占31%,初夏旱和秋旱各占17%;14年中只有1年无大旱,大旱和小旱出现几率分别为51%、49%;共出现60 d以上大旱8次,其中100 d的大旱1次,仅1979年发生2次60 d以上大旱[1-2]。

1.3 冰雹

安塞县冰雹灾害天气大多出现在夏季和秋季,每年的3―9月都会有不同强度的冰雹天气出现,以6―8月出现频率较高,其次是秋季,冬季出现冰雹灾害的概率较小,一旦出现冰雹天气将会对安塞县的农业生产造成巨大危害。2016年7月2日20:10―20:50,安塞县沿河湾镇局部地区遭遇暴雨、雷电及冰雹袭击,持续时间约40 min,且来势猛、密度大、破坏性强。据沿河湾镇政府统计,此次冰雹共造成辖区寨子湾、峙崾先、方家河、崖尧等9个行政村26个村民小组约2 802户农户受灾,800 hm2山地苹果、逾146.67 hm2大田西瓜、145.33 hm2玉米、102.67 hm2豆类、196 hm2谷类、逾113.33 hm2薯类严重受损或减产,苹果减产80%以上,商品率不足20%,部分农作物几乎绝收,还造成3只羊死亡,露天牲畜不同程度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6 500万元。

1.4 大风

安塞县大风天气灾害主要发生在冬、春季,春季大风破坏力较大。春季是万物复苏季节,温度回升快,土地解冻,大风加速土壤表层蒸发速率,使得土表失墒速率加快,直接影响越冬植物生长。

1.5 霜冻

安塞县霜冻出现时间不稳定,平均初霜冻出现在10月4日,最早出现时间在9月18日,最晚为10月26日,相差38 d,80%保证率的结束日期为9月23日;平均结束在5月12日,最早4月20日,最晚5月28日。王窑、真武洞以北在9月下旬发生,次年5月下旬Y束,无霜冻期122 d;南部霜冻在10月3―6日发生,次年5月10―13日结束,无霜冻期145 d。

2 农业气象灾害的防御对策

2.1 保护生态平衡

随着人口数量不断增加,乱砍滥伐林木现象严重,全球气候变暖现象加剧,安塞县极端灾害性事件频率逐年增加。政府部门应结合退耕还林和植树造林的方式对安塞县的生态环境进行保护。另外,在实现经济发展的同时还要维持生态平衡,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最大限度降低气象灾害对农业生产的影响[3-4]。

2.2 建立健全农业气象灾害防御机制

提升干旱、暴雨洪涝、冰雹、大风及霜冻等灾害性天气预测预报水平,结合现代化信息技术和气象科技,建立完善的气象监测和预警系统,提升灾害性预报水平;完善农业气象灾害防御机制和平台,充分发挥为农服务作用,为政府部门决策提供依据。

2.3 提高中长期预测分析水平

安塞县气象局应对灾害性天气预测预报技术加强研究,综合多种学科对灾害性天气加强预测,同时还要多部门联合。随着气象事业的不断发展,安塞县的专业预报工作取得了较大成就,尤其是临近及短期天气预报水平较高,一些中长期天气预报也有了一些进展,但对重大灾害性天气成因及成灾过程预测能力较低。安塞县气象部门应不断提升对中长期天气的预报预测水平,降低气象灾害的危害。

3 参考文献

[1] 王华银,李承良,王娟.马鞍山市农业气象灾害分析和防御对策[J].安徽农学通报,2011(15):216-217.

[2] 孔坚文,王连喜,李琪,等.陕西省主要农业气象灾害分析及其对粮食产量的影响[J].干旱地区农业研究,2015(4):220-226.

气象灾害预案范文第3篇

关键词:气象灾害;应急管理;巩留县

中图分类号:S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14-0247-02

一、伊犁巩留县预警管理基本情况

(一)气象灾害预警服务系统建设情况

巩留县加大了气象灾害监测和预警服务平台的建设力度,不断提高气象灾害监测和预警能力。

1.巩留县气象观测台站的建设情况

近年来,巩留县加大气象观测台站建设的资金投入力度,目前已建成气候观测站、地面天气观测站、农业气象观测站,建立了相对稳定的气象资料获取平台,初步实现了气象部门对当地气候状况的气象观测数据的准确获取。巩留县还出台了保护气象观测台站观测环境的若干规定,确保气象数据的准确性。

气象观测站:是一个自动化的气象站,普遍采取干电池或太阳能供电,功耗较低,能够通过GPRS无线远传,便于对偏远山区进行气象观测。目前,巩留县建立了基准气候站、基本气候站、一般气候站。

地面天气观测站:主要是通过气压表、温度计和雨量表等被动式传感器对大气压力、气温、空气湿度、风速、风向、雨量能见度等气象要素进行测量,获取相关资料。地面天气观测站担负着定时地面天气观测并向气象部门进行实时发报的任务,提供给天气分析预报使用。

农业气象观测站:农业气象观测站是农业气象生态环境检测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气象监测的任务,主要承担收集大气压力、雨量、太阳辐射、土壤湿度和空气中CO2 含量的测定等任务,主要由农业气象试验站、基本农业气象站和一般农业气象站组成。

2.气象应急预警系统的建设情况

互联网:巩留县依托伊犁州气象局专用气象网络,及时上传气象监测、预报相关信息,公众通过浏览网页便能准确获取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依据气象部门的提醒建议做好防灾减灾准备。

手机短信:手机短信具有简单、直接、快捷的特点,巩留县气象部门建立了气象信息短信平台,一旦遇到突发气象灾害,该平台便会及时向手机用户发送手机短信。巩留县近年来手机短信平台的运用取得了良好的使用效果,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

广播电视:广播、电视具有覆盖面广、信息传播快速的特点,巩留县充分利用广播、电视进行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传播。在县领导、气象部门的指导下,巩留县广播电视网络制作了气象信息宣传节目,每天定时进行气象播报,基本实现了全县16万人的覆盖。

(二)气象灾害应急管理机制运行情况

作为县域范围内气象信息观测、收集及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工作的主体,近年来,巩留县气象局不断健全其气象灾害预报预警机制、应急响应机制和灾后服务机制。巩留县气象灾害预报预警机制不断完善,突发气象灾害发生后,基层气象信息员立即向县气象灾害防灾减灾办公室汇报相关气象灾害情况,县气象灾害防灾减灾办公室按照国家气象灾害应急办公室和伊犁州气象灾害防灾救灾委员会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气象灾害防灾救灾工作。巩留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立即做出灾情监测和气象灾害预警的工作安排,并对获取的气象灾害相关信息进行分析和评估,对于达到气象灾害预警启动等级的,责令气象部门气象灾害预警,并上报伊犁州气象灾害防灾减灾委员会。气象灾害预警分为4个等级,即一般、较重、严重和特别严重,分别由蓝色、黄色、橙色、红色代表预警信号级别,气象灾害红色预警为最高等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本部门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做好各项防灾、减灾和救灾准备工作。县气象灾害防灾减灾办公室对整个过程进行监督指导,确保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公众严格按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执行救灾工作,减少灾害带来的损失。

灾害发生后,巩留县气象局将气象灾害情况上报伊犁州气象部门,再上报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气象主管部门,由自治区气象主管部门对气象灾害进行评估,并向国家气象局汇报气象灾害相关信息。同时,巩留县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设置灾民临时安置点,并做好灾民安置和救灾物资的接收工作,按照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开展灾后重建工作。县卫生部门开始灾害发生地区的消毒防疫工作,防止灾区疫情的发生和传播。县统计局及时调查灾情,对灾害造成的损失进行统计,对灾区受灾程度进行客观评估,并将统计结果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公布。抗灾救灾以及灾后重建工作完成后,县气象部门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对气象灾害的成因、整个救灾过程进行总结,为以后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制定提供依据,不断完善气象灾害应急管理体系。

二、伊犁巩留县气象灾害应急管理体制完善对策建议

(一)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报网络建设

加快巩留县气象监测预警体系建设,不断提高洪水等衍生、次生灾害的监测准确性和时效性。充分发挥巩留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突发灾害的监测能力,建立跨部门的气象灾害联合监测、预报、预警机制,构建相关部门互通协作的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平台,实现对气象灾害的准确、高效监测,为巩留县气象灾害的防治提供更加精确的预报信息。加强巩留县冰雹、暴雨、大风等多发气象灾害的监测,着重加强10—100km范围内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能力,建立健全巩留县气象应急服务体系,为政府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气象灾害预报。

(二)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系统建设

巩留县频发的气象灾害主要有暴雨、冰雹、霜冻灾害等,县政府应当制定对应气象灾害预警机制。不断完善高效、快速反应的气象灾害预警组织体系,参照国家气象部门灾害预警等级的设定标准,结合实际情况,科学的制定相关气象灾害的预警等级。综合气象卫星、雷达、气象观测台站收集的相关气象信息,对潜在气象灾害信息的整合、分析和风险评估,按照气象灾害预警启动标准,由政府部门启动相关气象灾害预警。同时,积极开展与广电网络、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的合作,拓宽信息途径,确保预警信息渠道的畅通。除此之外,强化气象部门与农业局、林业局、电力局、水利局等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的合作,完善气象灾害应急管理体系,明确相关部门的责任和义务,建立健全多部门协同应对突发气象灾害的机制,为气象灾害的防治提供组织保障。广泛开展部门间的气象灾害观测预报相关技术的研究,不断提高全县气象灾害预警能力。

(三)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科学、完整的应急预案能为气象灾害防治工作提供参照依据。不断完善巩留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灾害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巩留县应对突发气象灾害的能力。针对当前气象灾害频发、气象灾害容易衍生次生灾害的特点,巩留县政府应该在《巩留县突发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和单个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对多灾种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给予界定,对多灾种并发的重大气象灾害防治提供指导。巩留县政府还应不断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配套制度,同时,还应加大预案执行中的检查力度和加强气象灾害的应急演练。

(四)强化气象灾害应急管理部门间协作

建立健全以巩留县政府部门为主导、相关职能部门联动的协作机制,有助于相关部门形成合力,更加高效地进行气象灾害防治工作。巩留县政府应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对灾害的防治过程进行监督,并做好工作总结;建立相关部门互通的信息共享平台,促进部门间交流互动,不断完善气象局、水利局、电力局等部门协同应对突发气象灾害的预警和救助机制,不断增强多部门协同抵御突发气象灾害的能力。

(五)气象灾害应急管理法制建设

现行的气象灾害应急管理法律制度并不完善,建议我国政府完善气象灾害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气象灾害应急管理的法律约束和指导,明确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公众在气象灾害应急处置中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其行为。待我国灾害应急管理立法后,巩留县政府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完善防范气象灾害的总体和专项条例及实施细则,着力构建多部门协作的灾害防治体制。

(六)加强社会公众的防灾自救能力培训

广大社会公众是气象灾害防治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巩留县人民群众的危机意识相对淡薄。

1.建立培训制度:对巩留县中小学学生进行气象灾害应急知识教育,从小学开始,进行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培训。由巩留县气象部门编制气象灾害防治知识手册,每个月均开设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培训班,对县域范围内的居民进行气象灾害防灾救灾专业技能培训,提高全县公民应对气象灾害的能力。

2.加大气象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力度: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应面向社会,普及气象灾害防治知识。

3.气象灾害应急演练:应急演练是宣传气象灾害防治知识最直接、也是最有效的方法,此种方法相对简单,更容易被广大人民群众理解。

参考文献:

气象灾害预案范文第4篇

我国是世界上气象灾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台风、暴雨(雪)、雷电、干旱、大风、冰雹、大雾、霾、沙尘暴、高温热浪、低温冻害等灾害时有发生,由气象灾害引发的滑坡、泥石流、山洪以及海洋灾害、生物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也相当严重,对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生活以及生态环境造成较大影响。近年来,全球气候持续变暖,各类极端天气事件更加频繁,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不断加重,为进一步做好气象灾害防范应对工作,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依靠科技、依靠法制、依靠群众,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制订和实施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加快国家与地方各级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强化防灾减灾基础,切实增强对各类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综合防御、应急处置和救助能力,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大力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水平

(一)加强气象灾害综合监测系统建设。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完善国家与地方综合气象监测网络,加快新一代天气雷达系统、气象卫星工程和气象监测与灾害预警工程建设,建立完善雷电、酸雨、臭氧、大气成分、土壤墒情等专业观测网,加密自动气象观测网站,形成地面、高空、空间相结合的监测体系,提高对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综合监测能力。气象部门要组织跨地区、跨部门联合监测,特别要做好农村、沿海、重要江河流域、森林草原、地质灾害易发区域的气象灾害监测工作。

(二)加强气象灾害预测预报。建立和完善国家、省、市、县四级气象灾害预测预报体系,建设分灾种气象灾害预报业务系统,完善新一代可视化、人机交互气象灾害预报预警平台,提高重大气象灾害预报的准确率和时效性。加强对灾害性天气事件的会商分析,做好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重大天气预报和趋势预测,重点加强台风、暴雨(雪)、大雾等灾害及其影响的中短期精细化预报和雷电、龙卷风、冰雹等强对流天气的短时临近预报,实现对各种灾害性天气气候事件的实时动态诊断分析、风险分析和预警预测。

(三)及时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抓紧国家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系统的建设,拓展气象预报信息系统功能,增加信息内容,建设针对不同群体的接收子系统。完善和扩充气象频道、气象手机短信预警系统、数字卫星广播系统和专业信息网站功能,与社会公共媒体、有关部门和行业内部信息渠道相结合,及时台风、暴雨(雪)、大雾等各类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号及简明的防灾避灾办法。在学校、医院、车站、码头、体育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立或利用现有电子显示屏、公众广播、警报器等设施接收和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扩大预警信息覆盖面。加强对公路、铁路、水运、航空等行业和领域的气象灾害预警服务,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加快农村乡镇自动气象站和气象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建设,完善海洋气象广播系统,进一步畅通农村、牧区、山区、海上等预警信息渠道。

三、切实增强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能力

(一)制订和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制订和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明确各灾种的应对措施和处置程序,并针对气象灾害可能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进一步完善相关应急预案。要加强预案的动态管理,经常性地开展预案演练,特别要加强大中型城市、人口密集地区、重点保护部位和边远山区的气象灾害预案演练,促进各单位的协调配合和职责落实。

(二)积极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各级气象部门要在干旱缺水地区积极开展人工增雨(雪)作业,努力缓解城乡生活、工农业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用水紧张状况;在做好传统农业防雹工作的同时,适应农村产业结构调整,进一步完善防雹作业布局,加强人工防雹工作,减轻雹灾对农作物和农业设施的损害。要充分利用有利的天气条件,对森林草原火灾、污染物扩散、环境污染事件等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应急作业。

(三)加强气象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人工增雨、防雹、防雷、防汛抗旱、灾害救助等各类气象灾害防范应对专业队伍和专家队伍建设,改善技术装备,提高队伍素质,不断增强应对各类气象灾害的能力。学校、医院、车站、码头、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要明确气象灾害应急联系人,定期开展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确保能够及时准确地接收和传达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组织采取应急处置措施。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设立乡村气象灾害义务信息员,及时传递预警信息,帮助群众做好防灾避灾工作。要研究制订动员和鼓励志愿者参与气象灾害应急救援的办法,进一步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

(四)切实增强气象灾害抗灾救灾能力。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后,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分析对本地区、本领域的影响,并根据具体情况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要高度重视气象灾害引发的山洪、滑坡、泥石流等次生衍生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加强查险排险,及时组织受威胁群众转移避险。要认真落实减灾救灾各项措施,全力做好气象灾害救助、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工作,确保灾区生产生活秩序稳定。加快灾害保险和再保险等相关政策的研究和制定,充分发挥金融保险行业在灾害救助和恢复重建工作中的作用。

四、全面做好气象灾害防范工作

(一)积极开展气象灾害普查和隐患排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国家防灾减灾有关规划和要求,统筹考虑当地自然灾害特点,组织有关部门认真开展气象灾害风险普查工作,全面调查收集本行政区域历史上发生气象灾害的种类、频次、强度、造成的损失以及可能引发气象灾害及次生衍生灾害的因素等,建立气象灾害风险数据库。加强灾害分析评估,根据灾害分布情况、易发区域、主要致灾因子等逐步建立气象灾害风险区划,有针对性地制订和完善防灾减灾措施。同时,要认真组织开展气象灾害隐患排查,深入查找抗灾减灾工程设施、技术装备、物资储备、组织体系、抢险队伍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薄弱环节,特别要加强对学校、医院、敬老院、监狱及其他公共场所、人群密集场所的隐患排查,制订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

(二)不断强化气象灾害防灾减灾基础。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积极开展海堤、水库、防风林、城市排水设施、避风港口、紧急避难场所等应急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完善,及时疏通河道,抓紧进行病险水库、堤防和海塘等重要险段的除险加固,保证工程设施防灾抗灾作用的有效发挥。要按照国家规定的防雷标准和设计、施工规范,在各类建筑物、设施和场所安装防雷装置,并加强定期检测。针对台风、风暴潮、沙尘暴等灾害强度增加、损失加重的实际情况,科学制订防风、防浪、防沙工程建设标准,切实提高气象灾害的综合防御能力。

(三)积极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各级气象主管机构要依法开展对城市规划、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公共工程建设、重点领域或区域发展建设规划的气候可行性论证。有关部门在规划编制和项目立项中要统筹考虑气候可行性和气象灾害的风险性,避免和减少气象灾害、气候变化对重要设施和工程项目的影响。

(四)抓紧制订和实施国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结合当地气象灾害特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实施气象灾害防御规划,明确气象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主要任务和措施,优化、整合各类资源,统筹规划防范气象灾害的应急基础工程建设。

五、进一步完善气象灾害防御保障体系

(一)加强气象灾害科技支撑能力建设。加快国家气象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切实加强气象灾害发生机理、预报和防御等科学技术研究,大力发展数值天气预报模式和气候系统模式,着力提升气象灾害监测和预报技术的自主创新能力。要深入开展气候变暖及其引发的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对水资源、粮食生产、生态环境等的影响评估和应对措施研究。要加强气象防灾减灾国际交流与合作,学习借鉴世界各国防灾减灾成功经验和先进理念,不断增强我国防御气象灾害的能力。

(二)加强气象灾害相关法规和标准建设。要加快完善与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相关的法规以及实施细则和制度,健全国家、行业、地方气象灾害以及防御技术标准和规范,促进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三)加大气象防灾减灾资金投入力度。要发挥中央和地方以及社会等多方面积极性,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防御投入机制,进一步加大对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应急指挥、灾害救助及防灾减灾工程等重大项目、基础科学研究等方面的投入。

六、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宣传教育

(一)全面落实气象灾害防灾减灾责任制。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责任制,切实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有关领导干部要深入一线,开展调查研究,组织研究解决防灾减灾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各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健全防灾减灾工作协调机制,形成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协作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防范应对气象灾害的格局。

(二)进一步加强各有关部门的协调联动。气象部门要根据天气气候变化情况及防灾减灾工作需要,及时向各有关地区和部门提供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各有关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和气象灾害监测预报单位,要按规定及时向气象部门提供监测预报气象灾害所需要的气象探测信息和有关水情、风暴潮、灾情等监测信息。各级减灾协调机构要认真履行气象灾害防御的综合协调职责,进一步完善气象、公安、民政、国土资源、建设、铁道、交通、信息产业、水利、农业、卫生、环保、民航、安全监管、林业、旅游、海洋等各有关部门互联互通的灾害信息共享机制,加强灾害应对工作的协调联动,形成防灾减灾工作合力。

(三)努力提高全社会对气象灾害的防范意识。要加大气象科普和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力度,深入普及气象防灾减灾知识。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利用气象、教育、新闻等资源,建设气象科普教育基地,加强全社会尤其是对农民、中小学生的防灾减灾科学知识和技能的宣传教育。将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提高全社会气象防灾减灾意识和公众自救互救能力。要加强社会舆论引导,及时开展气象灾害分析评估,做好相关科学解释和说明工作,增强公众抗御各类气象灾害的信心。

国务院办公厅

气象灾害预案范文第5篇

为有效防御气象灾害的危害,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意见》(〔20*〕49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99号)和茅临生副省长在全省气象防灾减灾大会上的讲话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重要意义

我市属于亚热带季风气候,天气复杂多变,各类气象灾害频发。尤其是我市处于三江之汇的特殊地理位置,极易形成洪涝灾害,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生活以及生态环境造成极大影响。切实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气象灾害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于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构建平安兰溪具有重要意义。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加快我市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切实增强对各类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综合防御、应急处置和救助能力,提高防灾减灾水平。

二、大力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水平

(一)加强气象综合监测系统的建设。各有关部门要加快气象综合监测网建设,提高对灾害性天气的监测能力。要进一步优化和完善气象台站探测系统,增设城市多要素地面自动气象站,进一步完善中尺度自动气象观测站网。加快移动气象应急系统建设,提高区域灾害性天气的监测能力。

(二)着力提高气象灾害预测预报能力。完善新一代可视化、人机交互气象灾害预报预警平台,提高重大气象灾害预报的准确率和时效性。加强对灾害性天气事件的会商分析,做好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重大天气预报和趋势预测。重点加雨、洪涝、干旱等灾害及其影响的中短期精细化预报和雷电、大风、冰雹等强对流天气的短时临近预报,实现对各种灾害性天气气候事件的实时动态诊断分析、风险分析和预测预警。

(三)不断完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机制。按照国家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系统建设的要求,依托气象部门的气象业务和气象信息系统,建立权威、畅通、有效的兰溪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系统。逐步完善和扩充气象手机短信预警信息系统、广播系统和专业信息网站功能,与社会公共媒体、有关部门和行业内部信息渠道相结合,及时暴雨、雷电、大雾、大风等各类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号及简明的防灾避险办法,建成全程、滚动、连续、个性化、多媒体化的公共气象服务系统。

加快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接收系统建设。普及镇乡、街道气象信息电子显示屏建设。逐步在人员密集场所设立电子显示屏、公众广播等设施接收和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扩大预警信息覆盖面。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加快农村镇乡自动气象站和气象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建设,在已完成镇乡气象协理员队伍建设的基础上,积极开展村级、社区气象信息员队伍建设,进一步畅通农村和山区预警信息渠道。

三、努力增强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能力

(一)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和响应机制。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兰溪市重大气象灾害和突发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进一步制订和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气象部门要根据天气气候变化情况及防灾减灾工作需要,及时向各镇乡、街道和部门提供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同时,各减灾协调机构要认真履行气象灾害防御的综合协调职责,加强灾害应对工作的协调联动,充分发挥部门联络员的作用,切实形成防灾减灾工作的合力。

(二)大力开展气象灾害普查和隐患排查。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开展气象灾害风险普查工作,要建立气象灾害风险数据库,加强灾害分析评估,根据灾害分布情况、易发区域、主要致灾因子等逐步建立气象灾害风险区划,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完善防灾减灾措施。同时,深入查找抗灾减灾工程设施、技术装备、物资储备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

(三)切实加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暴雨、雷电是我市主要的气象灾害之一,要加大对防雷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气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大防雷工作行政执法力度,强化新建(构)筑物防雷设计审核、竣工检测验收工作和易燃易爆场所、通信、金融、学校等重点防雷装置年检工作,加强农村民居建设的防雷工作,避免和减轻雷电灾害的危害。

四、建立健全气象灾害防御保障体系

(一)完善并落实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气象灾害特点,针对主要的和突出的气象灾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实施气象灾害防御规划,明确气象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主要任务和措施,逐年增加投入,加快气象灾害防灾减灾的基础设施和体系建设,切实增强各类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综合防御、应急处置和救助能力。

(二)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应急救助机制。进一步加强防汛抗旱、防雷、灾害救助等各类气象灾害防范应对专业队伍建设,确保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及时准确接收和传达。镇乡、街道、村(社区)要结合山洪灾害预警员、水库堤防安全巡查员、地质灾害预警员等队伍建设,明确气象协理员工作职责,共同做好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及时传递和帮助群众转移等防灾避险工作,切实提高全社会防御气象灾害的能力。

(三)加大气象灾害防御的资金投入。财政部门要建立气象灾害防御投入机制,将气象重点工程建设和运行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进一步加大对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应急指挥、灾害救助及防灾减灾工程等重大项目、气象科技开发等方面的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