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政治文化的定义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关键词:粒子群优化算法 PID控制 并行搜索 自整定
中图分类号:TP15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3973 (2010) 05-087-02
1引 言
由于PID控制器结构简单,对模型误差具有鲁棒性和易于操作等优点,在工程控制中占重要的地位,因此PID控制器的参数整定与优化也成为一个重要的研究课题。常规的方法一般是基于模型或者基于规则的自整定,随着智能算法的发展人们提出了一系列的PID自整定方法,如基于模糊规则,基于神经网络以及遗传算法的自整定方法等。这些智能控制策略要求对被控过程和控制规律有全面的先验知识,而超临界电厂主汽温度参数空间的非线性就是使其PID控制器的参数无法全局最优。遗传算法在复杂空间中具有全局搜索能力,近年来也被用于PID参数整定,但这种算法有“过早成熟”和收敛速度较慢的缺点,而且需要设定较多的参数。1995年由Eberhart博士和kennedy博士提出了一种基于群体智能理论的演化计算方法即粒子群优化算法(Particle Swarm Optimization,PSO),通过种群粒子间的合作与竞争产生群体智能指导优化搜索,其优点在于概念简单、实现容易、鲁棒性好,并且能以较大概率收敛到全局最优。本文将在原有算法的基础上提出一种改进的微粒群算法,将其应用于PID控制器的参数整定中。该算法克服了传统PID控制器参数寻优的不足,仿真结果表明该算法优于遗传算法的基本微粒群算法。
2粒子群优化算法整定PID控制器参数
在工程实际中,应用最为广泛的调节器控制规律为比例、积分、微分控制,简称PID控制,又称为PID调节可描述为
2.1编码和适应度函数
粒子群算法采用实数编码,对PID参数寻优的过程实际上是多维函数优化问题,可以将粒子直接编码为( )。为了使系统有较快的响应速度和较小的超调量,采用以下两个适应度函数:
2.2参数搜索空间
粒子群优化算法的搜索空间是以Ziegler―Nichols法(ZN)获得的参数结果为基础,向更大的空间进行拓展而成的。这样,既可以充分利用ZN法的合理内核,又可以把实际参数的搜索空间缩小。在参数的优化解接近搜索空间边界的时候,在这个解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搜索空间,以进行新一轮搜索寻优。
2.3算法流程
PID控制器的参数优化算法流程如下:
3仿真研究
现代大型火力发电机组尤其是超临界机组的设备数量多、容量大,运行参数高,控制系统结构复杂。为验证本文提出的粒子群算法所优化的PID控制器的有效性,对某超临界600MW锅炉主汽温度控制系统,采用典型负荷下的汽温对象模型进行仿真研究,并与主调节器为常规PID的主汽温度控制系统比较。对象:
仿真参数选择如下:粒子数为20;惯性权重从1.2开始随着迭代代数逐步递减到0.1;设定为参数的范围宽度;学习因子和等于2;迭代次数为100;。
图1为对象的仿真结果,图2为某次迭代的优化过程。仿真结果表明,粒子群优化算法与ZN法相比在系统的超调量、上升时间和调节时间(5%)均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改善,从进化算法的解群随进化代数的变化情况也可以得出结论,粒子群优化算法具有较快的收敛速度。
4结论
为保证粒子群的高效高速寻优本文提出了一种改进的粒子群算法,其收敛速度和精度都优于遗传算法和基本微粒群算法,将其应用于具有多模特性的的超临界汽温控制PID参数整定系统,在不同的负荷下均获得很好的调节品质,并有效避免了其它算法陷入局部最优的缺点。仿真结果表明,采用该算法整定的PID控制器的控制效果远优于传统ZN整定法,降低了参数的敏感性,对随机初始粒子具有一定的鲁棒性,是一种具有更快收敛速度和更高效率以及全局收敛性的参数寻优方法,适用于工程应用。
参考文献:
[1]王伟,张晶涛,柴天佑.PID参数先进整定方法综述[J].自动化学报,2000,26(3).
[2]陶永华.新型PID控制及其应用[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3.
[3]李立礼,王强,王晓霄.改进粒子群优化算法在PID参数整定中的研究[J].计算机工程与应用,2009,(25) .
[4]曹志松,朴英等.基于混合粒子群算法的PID参数寻优[J].微计算机信息,2007,11(1) .
现阶段,网络技术已经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且受到了大学生的高度关注与重视,并将之发展成思想政治教育的新载体。网络作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载体,既促进了思想政治教育知识的传递以及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开展,又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教育者与被教育者之间的互动需求。网络话语权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学生思想状况,且是学生思想状况的直接反映,因此,正确认识大学生网络话语及构建合理有效的网络话语体系是首要任务,积极做好思想引导工作与主动掌握舆论导向权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开展而言至关重要。
一、思想政治教育网络话语权的解读
法国哲学家米歇尔?福柯于20世纪60年代将“话语”这一语言学术语归纳于文化研究领域,并定义为:有关某一特定主题以及其涉及的相关知识在某一特定历史时刻的一连串说法。从认识时期角度而言,西方葛兰西对话语权的认识早于米歇尔?福柯,他从意识形态角度对话语权进行了了解,并理解为:统治的形式与“精神和道德领导”的形式是社会集团领导作用的两种表现形式。即使理解的定义不同,但无论是米歇尔?福柯的“权利话语”还是葛兰西的“领导权”都为现今话语权概念的理解提供了帮助与参考。从新闻传播学角度而言,网络话语权的定义为:在网络媒体基础上公民对国家、社会事务与社会现象的各种理解与想法,其内容一般由“获取什么样的效果”“说什么”“怎么说”等组成,且话语权利与话语权力是网络话语权两个层面的定义。其中话语权利指的是群体或者个人的一种自由表述权利;话语权力指的是话语主体的心理状态,话语主体利用网络媒体产生较大的影响力进而约束社会行为主体,使网络舆论跟随其意愿发展。因此,网络话语权潜移默化地影响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一定程度上说,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与网络话语权是相互促进的关系,它既赋予了民众权利也提出了相应的义务,即民众可以在网络民主的基础上自由的将自己所理解的权利进行表述,但是民众需要对自己表述的内容负责,也就是说为了社会融洽与平等正义,民众必须严格服从政策与法律的相关制度。此外,网络话语权的影响力还积极促进着其他方面的发展,主要包括网络舆论的有效疏导、网络环境的干净有序以及社会的稳定发展。
综上所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网络话语权也包括两方面的含义,即一方面是大学生在网络基础上将自己对国家、社会、学校事务及现象、自身的生活、学习现象的理解与想法进行自由表述;另一方面是价值观念深受思想政治教育的影响,思想政治教育受到大学生以及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的迫切需求,价值观念随之传递,进而强化大学生的网络语言、行为以及校园舆论。
二、关于大学生网络话语的分析
(一)网络话语的类型
理解话语与话语权的概念、大学生网络话语的特征、类型、思想政治教育的作用等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学中网络话语权有效构建的首要任务。网络话语涉及范围较广泛,主要包括语言文字、动画、图片等内容。清华大学学院张再兴教授则认为权力型话语、解构型话语、功能型话语与交互型话语是网络话语的四个组成类型。具体来说,权力型话语包括“楼主”“版主”“大虾”“灌水”“大刀”,其中“楼主”“版主”“大虾”指的是经验较为丰富的群体,“灌水”指的是没有意义的言论,“大刀”指的是大批节减;解构型话语指的是摒弃传统社会文化与政治文化的定义,并赋予了新的定义;功能型话语则是由文本、帖子等组成;交互型话语指的是网络中部分语言的定义不仅是字面上意思,如“稀饭”,这个词在网络中可以理解为喜欢的意思。
(二)网络话语的特点
网络话语与大学生传统话语之间的特点有着较大的差异性。网络话语的特点主要有:
首先,网络话语更新速度较快。网络的快速发展促进了新词汇的发展,且新词汇的发展呈直线上升的趋势,新词汇潜移默化地影响着网络话语的发展,一定程度上说,新词汇的快速发展促进了网络话语的发展。为了与网络背景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思想沟通与发展相适应,我们不仅需要创建灵活多样的话语模式,而且需要积极引导网络话语。
其次,网络话语与流行文化息息相关。大学生既是社会重点培养的人才又是网络成员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以其好奇心强、接受能力强、传递流行文化速度快的优势进一步促进了网络话语与流行文化之间的联系。
再次,网络话语的形式较为丰富、有趣。网络话语为我们平时所接触的字词赋予了新的定义,且其定义十分有趣,如“晕”,这个词在网络中可以理解为看不懂的意思。
最后,网络主流话语的创建较为困难。网络话语没有过高的限制,在网络空间里,网络话语传播的主体可以是任何一个人,也就是说,只要你传播的网络话语受到广泛关注,你便可以成为网络中的红人。但是网络主流话语对语言运用没有一定的标准,网络话语存在零散、纷乱的特点,即信息的传播缺乏完整性与秩序性,因此网络主流话语的创建较为困难。
(三)网络话语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影响
首先,大学生网络话语的特征既是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与大学生之间沟通符号变化的主要体现,又冲击了思想政治传统话语的稳定性与规范性。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已经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并受到人们的高度重视,尤其是大学生群体。网络对大学生的影响较大,既改善了他们的生活方式与学习方式,又熏陶着他们的思想。现阶段,网络话语体系与传统思想政治教育话语体系存在差异,主要原因在于大学生缺乏了解传统思想政治教育话语体系的兴趣以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缺乏对大学生思想文化现象的了解与掌握,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教育者与被教育者之间的良好沟通。
其次,大学生网络话语的特征潜移默化地影响着思想政治教育环境的构建,这就对我们有了更高的要求,即要有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发展新形式的充分把握、思想观念的充分掌握,以及生活状况的充分了解,为新的思想政治教育环境奠定良好的基础。
最后,大学生网络话语的特征促进了思想政治教育方式的转变。传统思想政治教育话语体系中过分重视教育者的身份,教育者往往以高高在上的身份灌输知识,且在教育内容、教育模式以及教育测试方面教育者的权利过高,即他们不会将受教育者的实际情况与想法作为考虑因素,完全取决于自己的意愿。这种状况下,受教育者既不能发挥主导作用又丧失学习兴趣,但是网络的出现在一定程度生提升了受教育者的地位,他们开始拥有了发言权、选择权等,即平等型教育模式逐渐出现。
三、大学生思想政治教学中网络话语权的建构策略
(一)积极建立训练有素的思想政治教育队伍
现阶段,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进入网络思想政治教育领域规律性的缺乏是导致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网络话语权降低的主要原因之一。相关统计显示,人人网、新浪微博等是大学生最常使用的网络应用,这些网络社区的话语权较为自由,每个人都可以针对同一话题各抒己见,这就容易出现教育主题缺位的现象。因此,积极建立训练有素的思想政治教育队伍是构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学中网络话语权的首要任务。
(二)设计大量隐含主导意识形态的多样化网络文化产品
目前高校创建的大量红色网站没有受到学生的关注与欢迎,只有极少数的学生去主动访问,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网络思想政治教学逐渐形式化。红色网站的主要内容是传播思想政治教育功能的网络文化,但是就访问量而言,这些网络文化已经不能满足现代大学生教育的需求。现代大学生都是较年轻的人群,他们所接触到的文化较为丰富,所以大学生思想政治教学中网络话语权的构建需要了解大学生的生活状况、兴趣爱好等,进而设计出大量隐含主导意识形态的多样化网络文化产品,为大学生传播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
(三)积极开展与大学生群体的话题互动与引导
网络话语权产生于热门事件引发的话题互动中,但是话语权的构建具备主动性的特征,这就要求我们:在充分了解大学生关注的热门事件基础上制定与之相符合的话题,并积极开展与大学生群体的话语互动与引导;遇到反对意识形态的言论观念,应积极主动地表述出自己观念,并与之较量,在较量过程中要充分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性,从而使大学生自觉产生思想共识。
(四)以大学生群体为对象建构具有归属感的共同信念
使大学生将思想政治教育内容有效吸收于其意识结构中,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学中网络话语权构建的关键,即内在精神的重要性。隐含主导意识形态的多样化网络文化产品具备的功能主要包括吸引大学生的注意力、帮助大学生形成统一意识等,当然,这类统一意识形成的主要依据是大学生的消费偏好。但是大学生精神层面的结交完全取决于具备归属感的共同信念,这种共同信念具备的时间更长久,也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学中网络话语权构建的重要目标。
(五)依法管理网络空间,优化网络环境
新媒体背景下,话语传播与互动平台逐渐多样化,究其缘由,西方敌对势力在互联网优势的基础上以多样化方式呈现的网络文化产品,这直接影响着我国网络环境,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学中网络话语权的构建有着不良影响。因此,我们需要加强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尤其是移动互联网技术,从而保障话语权平台构建的主权;依法管理网络空间,避免不良网络文化的产生。
关键词:民族;民族国家;“民族主义”
中图分类号:A8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22-0226-02
一、民族概念的内涵及衍化
18世纪,“民族”一词在语言学中最初与naissance(出生、起源),extraction(出身)及rang(身份、地位)同义,由于生产水平的限制,生活上的相伴性决定了早期民族概念的含义。19世纪,随着工业革命的进行,各民族生产力水平普遍提高,尤其欧洲发达国家生产力得到极大程度上的解放,世界范围的政治格局巨变使针对民族问题的研究变得必要且迫切,世界格局的一系列变化也为民族理论的发展提供了政治条件。
美国学者海恩斯说:“关于爱国主义、民族性和民族主义的历史和属性的系统和总体的研究,在任何语言中都不存在。”诸多学者针对民族主义特有的历史、政治属性给予相应描述,其中,斯大林的定义在政界和学术界影响最大。1913年他在《和民族问题》一文中提出:“民族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一个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在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这一概念突破了民族地理、血缘、宗教等局域性的限制,把共同经济生活、共同文化及心理素质扩充到对民族的界定当中,突出了民族一词的政治性,强调了民族在“集体”或“国家”概念中的比重,强调了“民族”一词的政治属性。
英文单词nation来源于拉丁文nasci的过去形式,译为“to be born”出生地的意思,指出生在同一地点的居民团体,或共同生活在特定区域内的人类集团。随着其意义的不断演化,nation一词开始向“国家”的含义延伸,其政治属性不断被强化,有学者认为“民族”是建立民族国家的支持力量之上,民族共同体的形成,决定于政治决策权力的归属。在法国大革命后的《人权和公民权宣言》中明确宣布:“所有的来源,本质上属于国家(nation)”,从此后出版的词典中也开始采纳nation所具备的政治含义:“民族意味着流着相同的血液、出生在相同的国家,而且生活在同一个政府之下的众多家庭”。“集体”或“国家”的概念在这个nation中占据了主要的地位。
民族作为一种自然发展的客观历史产物,并不依据人类的主观愿望存在,从民族自身发展的角度出发,相近的血缘、地源、语言等因素在一定条件下共同作用于生活在统一群体中的个人产生对其群体的共同认识。在特定的生活区域内,人们逐步形成的固定心理模式、文化氛围、,决定了各民族不同的特征,在不断地自然演化过程中,这种特征不断自我更新、完整,并因此作用于相应群体产生精神归属,使生活在其中的居民产生认同感。从这个意义上,我们认为民族是对生活在特定区域内有着更同感和归属感的,具有相同血缘,共同的心理活动、文化活动和生活方式的社会共同体。
二、民族与民族国家
民族与国家的产生具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在民族的概念中,依据其特有属性我们把它划分为“文化民族”(ethnic group)和“政治民族”(nation)。着眼于民族政治属性的nation,与国家state的区别,在于前者是没有政治倾向的共同群体,后者作为一个政治单位,是具有一定人口、领土,具有完整法律和的政府组织。
民族和国家间的关系错综复杂,对民族与国家间关系的认识各不相同。当“文化民族”与“政治民族”发生重叠,即在一定地域范围内,单一民族形成的国家我们称其为“民族国家”。在民族国家较为集中的欧洲,有观点认为国家与民族应融为一体,德意志民族主义的先驱赫德尔在其著作中说:“最自然的国家,莫过于一种民族特点的一个民族。”
文化与政治的不断融合,民族在国家建设当中的精神力量不断被激发,法国大革命之后,国家不再强加给子民宣扬宗教及其他世俗意识形态,赋予居住在特定范围内的子民一定的政治权利,民族概念的使用,成为居住在特定管辖区域内“人民”的代名词,国家以“民族”的最高机构对生活在其中的团体进行统治。黑格尔认为,“只有形成了国家的民族,才具有更高的品格。民族不是为了产生国家而存在的,民族是由国家创造的。”不论是民族创造国家还是国家依附于民族,其理论结点,均是理想化的民族与国家的统一,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国家。以马来西亚为例,在20世纪60年代建国以后,始终以“民族建设”为目标,作为一个多民族混居国家,只有半数为马来人,在其总人口中,1/3为华人,其他人口比例由印度等以及其他国家人口组成。而其总理马哈蒂尔在近期提出:“要在下世纪初把马来西亚建设成为‘一个民族’”。民族国家的概念已不再拘泥于民族所组成的国家之中,而更趋向于多民族、政治化统一的政权单位。
三、民族主义
民族主义的定义最早可追溯到18世纪的西欧和北美,自那时开始,民族主义在世界历史的演化中一直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但与“民族”一样,民族主义所涉猎范围较为广泛,对其定义依据不同角度,不同层次,都有所不同。正如美国历史学家汉斯·科恩所说:“民族主义在所有国家和整个历史时期是不一样的。它是一个历史现象而且取决于它所植根的不同地区的政治理念和社会结构。”民族主义始终处在其自身的不断发展和变化过程当中。虽然民族主义的定义是复杂且不断变化的,但学界始终在深入和完善对其研究,综合多方面研究成果,对比中、西方理论,对民族主义的界定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内容。
[关键词]知识分子政治语词/概念意义澄清
一、知识分子提供政治符号产品时的责任问题
“知识分子”不仅是一个非常歧义、难以准确定义的概念,而且是一个容易引起价值争论的语词。因为,在人们的言述中,“只要一提到它,往往就会引起涉及含义和评价的争论。”①既然在使用知识分子这一语词的时候,概念意义的含混与价值评判的分歧并行而来,那么,依照现代学术研究的方法,不妨把知识分子这一概念区分为规范性的与描述性的。
“知识分子”作为规范性的概念,它凸显的是知识分子的理想形象:知识分子应该具有何种特质、应该干什么、应该追求什么。在规范性的知识分子概念下,知识分子的形象不仅被理想化,有时甚至被浪漫化,比如知识分子是“人类良心的体现”、②“道德理想的捍卫者”、③“社会的批判者”、④“无私无畏的英雄”、⑤“精神的超越者”、⑥独立的“业余爱好者”⑦等。可以说,在规范性的知识分子概念里负载了对知识分子太多的价值期待与规范要求。因而在现实生活中真正达到这些要求的知识分子屈指可数。⑧
“知识分子”作为描述性的概念则有所不同,它着眼于知识分子事实上在做什么,而不是应该干什么。从这种角度来看,李普塞特对知识分子的定义,可以视为一种描述性的定义:“所有创造、传播、应用文化的人是为知识分子,而文化是人的符号世界,包括艺术、科学和宗教。”⑨据此定义,知识分子不过是符号世界的操作者。与此相类似的定义是萨义德提供的:“知识分子是以代表艺术(theartofrepresenting)为业的个人,不管那是演说、写作、教学或上电视。”⑩如果说李普塞特和萨义德的定义显得有些笼统或过于宽泛,那么,哈耶克给出的判断则较为具体:知识分子是“以解释观念为职业的那类人”,或者说知识分子是“倒卖观念的职业好手”。这听起来似乎有点尖刻,不过作为一种描述性的判断,它揭示了知识分子以制造、解释观念为业的客观事实:“知识分子与弄‘观念’这套东西是几乎不可分的,至于观念是属于理想主义或唯物主义,……皆不关紧要。”依此定义,知识分子不过是理念的创造者与解释者,亦即理念人。
如果我们在描述性的意义上使用知识分子的概念,把知识分子理解为制造、解释观念的职业好手、符号产品的供应者,那么,首先需要追问的是,知识分子制造、解释的观念、提供的符号产品是否总是人类的福音?是否曾经成为人类灾难的序曲?毫无疑问,前一问题的答案是否定的,后一问题的答案则是肯定的。对此,已有知识分子显示出清醒的反省意识。作为知识分子的波普尔在审视世纪西方知识分子的作为时,就曾经颇为自责地写到:“我们这些知识分子每每出于懦弱、专横或者骄傲而干下最可怕的事情。”如果说波普尔的反省主要针对近代以来的西方知识分子,那么,对于近代以来的中国知识分子来说,批判的自我反思就显得更有必要。这是因为,纵观中国近代的历史,每一次和平进入现代社会的可能性都和这个民族失之交臂,除了客观的政治因素之外,意识形态的力量是重要的原因之一。因此,“从事意识形态工作的知识分子,对此要负主要的责任。”
既然近代以来的中西方知识分子都曾经给民众带来巨大的灾难和痛苦,那么,在知识分子制造、解释的观念、提供的符号产品中,究竟什么样的观念、什么样的符号产品危害最大?历史的经验表明,社会政治性的观念或者政治符号产品产生的影响最为巨大,危害也最为剧烈。由此引发的问题是,知识分子在制造、解释政治观念、提供政治符号产品的时候,如何减少自己给大众造成危害的可能性?
这是一个相当复杂的问题。从已有的研究来看,马克斯·韦伯、哈耶克、波普尔、萨托利等人的诸多论述实际上已经触及到了该问题答案的某些方面。比如韦伯关于“信念伦理”与“责任伦理”的著名划分,虽然主要针对的是以政治为业的政治人物,但它同样适用于以制造、解释观念为业的知识分子:尽管支配知识分子观点的既不是自私的利益,更不是罪恶的动机,而是一些最为真诚的信念和良好的意图,然而,知识分子却不能奉行“基督行公正,让上帝管结果”的信念伦理,不能仅仅“盯住信念之火,例如反对社会制度不公正的抗议之火,不要让它熄灭”,他必须遵循责任伦理,“即必须顾及自己行为的可能后果”。换言之,知识分子必须同政治人物一样,放弃信念伦理的精神执着,“采取责任伦理的踏实准则。”
不过,对于知识分子来说,要减少或者避免自己在传播、解释政治观念、提供政治符号产品的时候,给大众造成危害的可能性,仅仅在行为取向上奉行责任伦理是远远不够的,他还必须从多方面努力:比如,调整政治思维、完善政治知识、清洁政治语词/概念等。本文的着眼点是政治语词/概念的分析与澄清。
二、政治语词/概念的混乱:以“封建主义”为例
作为制造、解释观念的职业好手,知识分子不可避免地要使用语词、概念,要以某种语言作为传播交流的工具:“每位知识分子都诞生在一种语言中,而且大都一辈子就活在那个语言中,那个语言就成为他知识活动的主要媒介。”然而,语言不只是一种表达事物与观念的符号系统,它“不仅反映我们周围的现实,而且也有助于塑造我们所目睹的世界,影响我们对它的态度。实际上,语言有助于构造这个世界本身。”换言之,语言本身也是一种具有主动性的力量。
具体到语言与政治的关系上,“语言就不仅是传播的工具,而且是政治的武器。”一方面,作为政治传播的工具,政治语言既有准确地表达政治观念、客观地描述政治现象之功能,同时也有可能给政治传播、政治交流带来障碍。“正是我们使用‘民主’和‘民主统治’这些词语的方式,导致了极大的混乱。除非给出这些词语明确的定义,并对此取得一致,否则人们就只能生活在无法摆脱的思想混乱之中。”另一方面,作为政治的武器,政治语言可能被用于维护基本人权、伸张政治正义、批判专制统治,但也可能被政客或者政治利益集团所利用,而成为歪曲事实、颠倒黑白、牟取私利的工具:“政治语言是设计来使谎言听起来像是真话,谋杀像是正派行径,空气像是固体。”
在语言(包括语词/概念、符号)与政治如此复杂的关系格局中,知识分子又不能不借助语言来制造、解释政治观念、提供政治符号产品。这样,知识分子在操作、使用政治语言的时候,必须格外小心谨慎。否则,其后果不只是笑话、混乱,有时甚至可能造成极大的危害。在此仅以现代汉语中的一个政治词汇———“封建主义”(feudalism)为例,以说明之。
按照中国传统的说法,封建制存在于秦汉之前。故历史上有秦始皇废封建立郡县之说。把中国自秦始皇开始的社会制度称为封建主义是20世纪发生的事情。然而,这种“封建主义”的概念“与中国原来所说的封建与日本、西洋的封建(feudalism)大不相同,当然也与马克思所说的封建不同(他心目中的封建主义本来就是西方通用的封建主义的概念),因此,名实不副,只能乱人视听。……因为概念与名辞的错乱,‘’中还发生过要大家读柳宗元的《封建论》,而居然把它改为《分封论》的笑话。”
问题在于,“封建主义”这个政治语词/概念在使用上的错乱和笑话是如何产生的?这是一个相当复杂的故事。本文无意也无法在此厘清这个故事的来龙去脉,而只是强调知识分子是这个故事的主角。因为“封建”在中国古代文献中本来指的是“帝王以土地、人民、爵位、名号赐人”,而使之建国于封定之区域的情形。这种意义上的封建主要发生在西周时期。然而,“封建”一词的古代含义却于20世纪在一些知识分子的手里发生了根本性的转折:他们不承认西周的封建制度,相反认为东周才是从奴隶制向封建制过渡的时代,而秦汉以后才完成真正的封建社会。
这种根本性的转折非同小可:它不仅改变了“封建”一词的古代含义,更重要的是它以西语中的“feudalism”(“封建主义”)为概念工具,不仅提供了一套针对中国古代社会历史的社会政治观念或者符号产品———“中国的封建社会”、“中国的封建制度”,而且最终在现代汉语中形成了一个以“封建主义”语词为中心,包括诸如“封建社会”、“封建专制”、“封建思想”等在内的庞大的语词、概念系列,迄今它们依然流行于学术论著、学生教材、大众传媒和日常用语之中。
事情的严重性与复杂性在于,由一些知识分子所生产出来的这些“封建社会”、“封建制度”的政治语词、概念,不仅直接影响了20世纪中国的政治实践,而且给学术研究、思想文化带来了极大的混乱。这种混乱的要害在于对西方文献(包括马克思的著作)中“feudalism”的误读、误用、误导。在西方文献中,“feudalism”的含义虽然复杂,但它主要指称的是“那种大大小小的‘独立王国’林立的政治和社会状态”、“政治、经济、军事权力和公共权威四处分散的社会结构”。然而,把作为“feudalism”之翻译的“封建主义”运用于中国自周代、尤其是秦汉以来的历史分析时,这种“封建主义”概念所指称的对象恰恰与“feudalism”在西方文献中所指称的情形相反,因为中国自秦汉以来实行的是以郡县制为标志的“中央集权官僚制度”,这是“政治、经济、军事权力和公共权威高度集中的‘一元化’社会结构。”这样,用“封建主义”、“封建制度”来指称秦汉以降的中国社会的时候,确实正好弄了个张冠李戴!而且,正如识者所言,这种语词概念的混乱“延续甚久,影响极深,从本世纪初一直到本世纪尾。……列出因‘封建社会’概念的误读误导误用而产生的思想、认知和政治实践的阴错阳差,就差不多等于是撰写一部中国现代政治思想史!”
如果说得更尖锐一些,这些流行于现代汉语中的“封建主义”、“封建社会”、“封建制度”等政治词汇不仅发挥了误导的功能,而且在某种程度上还具有“欺骗性含义”。所谓“欺骗性含义”是指,“即使词语只有习惯用法中的含义,如果说话者不用它来指听者赋予它的含义,那么这个词语就会是欺骗性的———被欺骗性地使用。”不幸的是,在现代汉语的政治词汇中,具有“欺骗性含义”的语词并不是孤立的现象。
当然,在现代汉语中出现诸如“封建主义”之类的政治语词/概念的混乱以及具有“欺骗性含义”的政治词汇,并非都是知识分子的过错。不过,知识分子所使用的政治语词/概念既然与其制造、解释的政治观念、提供的政治符号产品有密切的关系,那么,知识分子究竟如何避免政治语词/概念的混乱?这是本文需要进一步讨论的问题。
三、知识分子如何避免政治语词/概念的混乱
如果说政治语词/概念的混乱多半是知识分子自己造成的,那么,“解铃还须系铃人”:知识分子对避免、澄清政治语词/概念的混乱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事实上,一些优秀的知识分子不仅清醒地意识到这种责任,而且力图把这种责任意识转化为明确的态度、落实为具体的行为:在态度上,他们主张,作为知识分子,“我们既不应当接受、也不应当散布引起迷惑的词———肯定会造成欺骗的词。”在行为上,他们着手澄清政治语词/概念的混乱:在《政治思想中的语言混乱》一文中,哈耶克仔细地区分了七对关键性的语词/概念,旨在澄清其中的歧异与混乱;萨托利则把写作《民主新论》归结为“一次清理房间的冒险,一项对论据和概念的污泥浊水进行清理的任务”,力图揭开笼罩在“民主”语词/概念上的迷雾。他们所进行的工作具有明显的示范意义。据此,我们归纳出以下几点,以揭示知识分子如何避免、澄清政治语词/概念混乱的一些基本训条和操作策略。
其一,语词/概念不能任由我们赋予意义。
知识分子作为制造、解释观念的职业好手,他们在使用语词/概念的时候,一种天然的倾向就是力图突破语言的限制:知识分子“希求完全自由地应用语言,不受制于任何人的语言游戏,不受制于社会制度。”正是出于突破语言藩篱的天然倾向,知识分子很容易接受约定论的意义理论:语词的意义仅仅是约定的,一切定义说到底都是任意的,因此可以由我们任意规定。然而,约定论真的可以为知识分子任意规定语词的意义提供依据?按照萨托利的分析,回答是否定的,其理由在于以下两个方面:
就理论而言,约定论的根据是脆弱的。约定论基于语言意义的约定俗成和语言惯例,认为既然语言的意义与约定有关,而任何定义最终都可以追溯到约定,那么,对语词概念的定义就是任意的。然而,“任意性非但不是定义过程的典型特征,事实上它还是这样一项评判标准:据此我们可以确定某个定义是错误的或是无用的。”这一判断同样适用于政治语词/概念。举例来说,如果“民主”一词可以任意定义的话,那么,不仅这种定义是无用的,“民主”的语词本身也是没有意义的。
从实践来看,约定论的后果是有害的。“任意的定义只能破坏语言的互为主体的关系,从而使一个交流(同时也是组合现有知识的)工具变成十足的制造混乱的手段。”这种情形在社会、政治理论领域尤为典型。举例来说,上述“封建主义”语词/概念的混乱就与作为知识分子对“封建主义”、“封建社会”进行任意定义有关。
作为知识分子的萨托利曾特别告诫知识分子:“如果词语从根本上说可以任由我们赋予意义,我们便只能向巴别塔前进了。这时博得喝彩的将是一个充满语言巫士的危如累卵的社会,他们靠着耍弄语言和意义把戏,不但衣食无虞,而且颇负众望。”因此,以制造、解释观念为业的知识分子必须在以下二者之间作出选择———第三种选择是不存在的:是任意定义语词/概念的意义以成为语言巫士,还是遵循语言游戏(包括定义这种游戏)的基本规则?
其二,在语义场中检验语词/概念的定义。
所谓“语义场”,按照萨托利的说法,乃是一系列相近或相关术语结合而成的一种语义结构,在一定的语义结构中,某些相近或相关的语词/概念彼此关联、相互牵制,以致不能轻易改变其中某个语词/概念的定义:“词语(以及由此产生的概念),并不是相互分离的存在物,它们共同处于由一系列相近和相关———亦即结为一体的———术语组成的语义场,因为其中每一个术语的再定义(意义的变化)都会导致对某些甚至全部有关术语的再定义。”
由于语义场的结构性限制,某个语词/概念的定义就不能背离其他相关语词/概念的定义。否则,将破坏语义场的稳定性,从而导致其他语词/概念意义的混乱。比如,定义“权利”会涉及一系列相关的语词/概念如“资格”、“自由”、“利益”、“正当”、“权力”等等,而这些语词/概念构成了一个关于“权利”的语义场。正是这一语义场锁定了“权利”这一语词/概念的基本用法及其核心意义,从而为识别、排除对“权利”的任意定义提供了大致的标准。由于语义场具有结构性的语义限制功能,借助语义场可以对语词/概念的定义进行检验。根据萨托利,语义场的检验有两条判别规则:“如果对一个术语的定义打破了该术语所属的语义场的稳定,这个定义就应当表明:(1)没有一个‘语义场意义’被排除在外;(2)全部‘语义场歧义’(模糊、无限制、混乱)没有被进一步加深。”如果按照这两条规则,上述对“封建主义”、“封建社会”的定义就不能通过有关“封建主义”(“feudalism”)语义场的检验,因为它不仅已经将西方文献中构成“封建主义”语义场的一些基本的语义场意义排除在外,而且大大加深了“封建主义”语义场的歧义与混乱。
其三,让语词/概念接受经验和历史的检验。
如果说通过语义场检验语词/概念的定义是从语言系统内部来避免任意定义所引起的意义混乱,那么,让语词/概念接受经验的检验则是从外部入手来减少语词/概念的混乱与欺骗性。所谓“从外部入手”具体说是指诉诸经验、诉诸历史:让经验与历史成为检验语词/概念的试金石。这是因为语言首先是以往经验和知识的宝库,是经验积累的保管者;另一方面,“检验我们的观念的是历史,这是一种反映了概念发展史的检验。”只有参照经验与历史,才能揭破政治语词/概念的歧义性与欺骗性。
在此我们不妨以著名经济学家约瑟夫·熊彼特诉诸经验和民主的实际运作以拒斥“古典民主理论”的民主概念为例来进行说明。根据熊彼特的分析,古代民主理论有两根支柱———人民的意志和共同的福利,前者被视为是政府权威的来源,后者则被归结为政府权威的目的,据此民主概念的内涵被确定为实现共同福利作出政治决定、通过选举集合人民意志的制度安排。在熊彼特看来,这种古典民主理论得不到经验分析的支持,因为事实上不存在全体人民一致同意的共同福利。而且,古典民主理论的致命缺陷在于根本颠倒了两件事情:把决定政治问题的权力授予选民,这成为民主制度的首要目的;而人民选举代表反而成为第二位的事情。但是,如果从民主实践的经验事实来看,民主的关键恰好在于把二者的优先顺序倒转过来:“把选民决定政治问题放在第二位,把选举作出政治决定的人作为最初的目标。”这意味着,人民的实际作用不过在于产生一个政府,选出社会的精英来治理国家。基于此,熊彼特拒绝古典民主理论的民主概念,而把民主定义为:“民主方法就是那种为作出政治决定而实行的制度安排,在这种安排中,某些人通过争取人民的选票取得作出决定的权力。”这样,熊彼特不仅依靠诉诸经验和民主的实际运作检验进而否弃了古典民主理论的民主概念,而且为建立一个经验的、程序性的民主概念奠定了基础、铺平了道路。
如果说在政治语词/概念的丛林中,散布引起迷惑的语词、制造概念混乱的知识分子确实存在,那么,分辨、识别他们也非难事。因为,他们不过“是这样一些人:有意无意地忽略一个事实,即词语是经验的容器,或者说是经验的载体。”因此,对付他们的办法也很简单:像熊彼特那样,让他们的语词/概念接受经验和历史的检验。
其四,在语词/概念之间进行区分。
一种技术性的区分是划分描述性的和规范性的语词/概念:前者描述客观事实,涉及“是什么”;后者蕴涵价值规范,体现“应是什么”。比如,“民主”一词虽然容易导致混乱,但由于它本身“不但有描述和指谓的功能,它也有规范和劝导的功能”,因此,把民主是什么的描述同民主应是什么的规范加以区分,不仅大大有助于澄清民主之语词/概念的混乱,而且为形成比较完整的民主定义提供了可能:“界定民主的问题包含着双重内容,它本身要求一个描述性定义和一个规定性定义。没有其一,便不存在其二,同时它们也不能互相取代。”尽管在描述和规范之间可能难以划出严格的界限,但这并不损害二者的区分对于澄清政治语词/概念混乱的重要性。
另外一种区分则是透过语词/概念所指称的不同对象及其不同的性质,以展示语词/概念的区别。比如,根据哈耶克的分析,许多人所习惯使用的同一的“法律”(Law)这一语词/概念实际上是在指称两种完全不同的规则:一是内部规则,它是普遍适用的正当行为规则,“这些规则划定了个人受保护的范围。”这是社会在长期的演化中自发形成的规则,是自由的法律;二是外部规则,这是“只适用于特定的人或只为制定规则者目标服务的规则”,是立法机关制定、通过的法律,“尽管这种‘法律’必须由那些受委托执行它的人来执行,但是它不能因此而成为正当行为规则意义上的法律。”正是由于人们实际上是在这两种不同的意义上共同使用着“法律”(Law)这个语词/概念,为了避免混淆,哈耶克主张采用两个古希腊的语词/概念来分别指称二者:用“Nomos”表示内部规则———自由的法律;用“Thesis”表示外部规则———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也许有人不赞同哈耶克对“法律”这一语词、概念的如此划分,但就避免语词/概念的歧义与混乱而言,其方法论的示范意义是不可否认的。
①③⑥[美]刘易斯·科塞:《理念人———一项社会学的考察》,郭方等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1年,第1-2、3、2页。
②⑤⑦⑩参见爱德华·W·萨义德《知识分子论》,单德兴译,三联书店,2002年,第12、13-14、71、17、29页。
④⑧参见殷海光:《中国文化的展望》,中国和平出版社,1988年,第583页。
⑨[美]西摩·马丁·李普塞特:《政治人———政治的社会基础》,张邵宗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第295页。
哈耶克:《知识分子与社会主义》,载《经济、科学与政治———哈耶克思想精粹》,冯克利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245、233页。
金耀基:《知识分子在社会上的角色》,载王小波等著、祝勇编《知识分子应该干什么———一部关乎命运的争鸣录》,时事出版社,1999年,第164页。
[英]戴维·米勒编《开放的思想和社会———波普尔思想精粹》,张之沧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488页。
季红真:《世纪末的回顾》,载《知识分子应该干什么———一部关乎命运的争鸣录》,第301-302页。
参见《经济、科学与政治———哈耶克思想精粹》,第233、234页。
马克斯·韦伯:《学术与政治之间》,冯克利译,三联书店,1998年,第107、108页。
钱永详:《与虚无之上———现代情境里的政治伦理》,联经出版事业公司,2001年,第100页。
在某种意义上,波普尔主张政治理论需要从单纯关注“谁来统治”问题转向关注“如何统治”的问题,可以视为是对知识分子如何调整自己政治思维的一种忠告。参见波普尔《自由与知识分子的责任》,载《开放的思想和社会———波普尔思想精粹》,第482-483页。
Heywood,A.(1999).PoliticalTheory:AnIntroduction.NewYork:St.Martin’sPrcss,Inc.P2.
转引自[美]乔·萨托利:《民主新论》,冯克利等译,东方出版社,1998年,第3页。
奥威尔(George0rwell):《政治与英语》,转引自萨义德:《知识分子论》,第30页。据丁学良先生介绍,他曾于1992年冬和1996年末两次向两组西方比较历史学者和社会学家提问:“在各位的观察中,现代中国学术界对西方概念最走样、亦即最扭曲的理解,首当其谁?”这两组完全不同的西方学者均首推feudalism。
参见丁学良:《华人社会里的西方社会科学:误解的三个根源》,《香港社会科学学报》1997年第10期。
李慎之:《发现另一个中国》,《开放时代》1998年11、12月号,第46页。
参见何怀宏《世袭社会及其解体———中国历史上的春秋时代》,三联书店,1996年,第2页。
参见《嵇文甫文集》上卷,河南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243页。
丁学良:《华人社会里的西方社会科学:误解的三个根源》,《香港社会科学学报》1997年第10期。
乔·萨托利:《民主新论》,第545、548页,序言第4页,第4、295、296、4、295、296、298、297、8、9页。
参见哈耶克《政治思想中的语言混乱》,载《经济、科学与政治———哈耶克思想精粹》。
[美]理查·罗蒂:《哈贝马斯与利奥塔德论后现代》,载王岳川等编《后现代主义文化与美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第71页。
[美]约瑟夫·熊彼特:《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与民主》,吴良健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第395、396页。Heywood,A.(2000).KeyConceptsinPolitics.NewYork:Palgrave.P5.
关键词:英汉委婉语;差异性;对比
在正式场合或日常交流中,有时会使用婉转、文雅的话来表达一些不便直说、粗俗的或所忌讳的事物,以掩饰事实、显示礼貌,或避免禁忌语,这就是委婉语。尽管英汉委婉语是两种语言的同一修辞手法,它们也不可避免地打上各自的文化烙印。把握两者的差异,将有助于我们更深刻的领会中西文化的不同魅力,在跨文化交际中正确的理解和使用委婉语。
一、英汉委婉语的共性概述
任何语言表达在其功能形式上都有一定的重合,委婉语也不例外。英汉委婉语的社会功能基本相似。其使用大都出于以下考虑:一是避免刺激,给人以安慰;二是消除粗俗,给人以文雅;三是摒弃陈腐,给人以新颖(刘纯豹,1996)。在应用领域方面,尽管中西方在死亡、疾病、性和排泄等方面也存在一些共性的语言禁忌。
二、英汉委婉语的差异
(1)英汉委婉语定义的差异性
在英语中,最先使用euphemism一词的是西方学者George Blunt,他认为:Euphemism is a good or favorable interpretation of a bad word.后来Flower将委婉语定义为:A mild or vague periphrastic expression as substitute for blunt precision of disagreeable truth.郭秀梅的《实用英语修辞学》认为:Euphemism is the substitution of presumably inoffensive word for one that might give offense.Euphemism is a soften,bland,neutral expressions used instead of one that might suggest something unpleasant!
汉语关于委婉语的定义也很多。汉语《辞海》对“婉转”所下的定义:“修辞上辞格之一。不直言本意而用委屈含蓄的话来烘托暗示。”王力先生主编的《古代汉语》对“委婉”的解释是:“在封建社会里说话有所顾忌,怕得罪统治阶级,以致惹祸,所以说话时,往往是委婉曲折地把意思表达出来。”
对比英汉委婉语的定义可以肯定英语中的euphemism与汉语中的委婉语(婉曲或婉转)属同一修辞手法。但两者还是存在区别的。
①英语委婉语更具“关爱”的情感内涵。上述对英语Euphemism的修饰词如mild可以体现这一点。汉语委婉语只强调委婉曲折地把本意表达出来。以“死亡”为例,英语中用“the call of God”、“pass away”等词组代替“death”。这些词组带有一种愿死者安息的情感,赋予了“死亡”美好的意义。汉语虽也有比较有人情味的词,如“走了”、“离开了”,但是“翘辫子”却是反例。
②英语委婉语带有主体意识,汉语委婉语则体现了他人的意志。根据定义,在英语情境中,使用委婉语是为了不冒犯他人,使对方感到愉悦,且这个动机是主体自觉自愿的。而王力先生对“委婉”的解释体现了汉语中的委婉语有时体现了他人的意志,并非是主体自觉自愿的行为。如古代帝王之死,要以“驾崩”代替。百姓使用这个委婉语是迫于统治阶级的权势。
③汉语委婉语“婉转”的程度更深。李清照的《凤凰台上忆吹箫》中“新来瘦,非关病酒,不是悲秋”,没有直言相思之苦,而用“非关病酒,不是悲秋”来暗示。如果读者不了解李清照的生平背景,很难揣测到这层隐含的意义。所以英语委婉语相对汉语委婉语更加直接易懂。
(2)英汉委婉语构成方式的差异性
①语音手段 英语委婉语通常采用变音和省音的方法,如Cripes-Christ,vampire-vamp。汉语常见的语音避讳手段是谐音,如“送钟”与“送终”。
②词汇手段 英语是拼音文字,改变拼写形式可达到委婉的目的,如缩略、词尾脱落、首字母缩写等。汉语是象形文字,一般采用语义扬升、比喻、语义转换等方法。
③语法手段 英语常用一般过去时,否定句式,情态动词表示委婉,以显示礼貌,易于对方接受。汉语语法在委婉语中的体现则不那么明显。
(3)英汉委婉语文化意义的差异性
①政治经济环境 西方普遍实行的是多党制。报刊等媒介使用的委婉语常带有政治色彩,如把失业现象称为“human resources underdevelopment”。中国也有用“欠发达地区”指代“贫穷落后地区”等用法,但不是为了掩盖事实,而是基于对各地一视同仁,表明追求共同富裕的愿望和决心。
②宗教背景 汉文化中,人们信奉道教和佛教。道教主张达观淡泊的生死观,反映在委婉语中有“别驾”、“仙游“等。佛教讲究生死轮回,委婉表达有“迁化”、“圆寂”等。西方一般信奉基督教,注重赎罪,灵魂拯救。委婉语有“be with God”.“go to a better world”等。
三、结语
委婉语作为一种礼貌语言是人类社会共同存在的一种普遍现象,是各种社会因素和心理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对于建立和保持良好的人际关系,维护社会的和睦、安宁,促进社会文明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英汉委婉语在功能形式和应用领域方面有着共同的基础,但具体的定义、构成方式和文化内涵是却不尽相同。在跨文化交际中,了解和掌握中西方文化的差异,有助于我们获得最佳的交际效果。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