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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度重视,贯彻迅速
为深入贯彻落实2020年6月30日全州防汛减灾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局及时组织学习了中央、省、州关于防汛减灾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相关会议精神,把全员思想和行为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州委的决策部署上来。聚焦重点,增强实效,注重广大干部群众思想和工作实际,全面深入解读会议精神的目标路径和重点任务,为下一步工作安排部署依据。
二、强化责任,重在落实
按照电视电话会议的安排部署,全局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扎实抓好防汛减灾和地质灾害防治的各项工作,2020年全局防汛减灾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思想重视,压实责任。充分认识到我县地质灾害防治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层层压实责任,抓好落实,坚持值班值守,时刻关注天气预报,及时预警、转移疏散,加强灾点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坚持一日一会商,一日一调度,一旦发生险情或灾情,领导要亲临现场、靠前指挥、科学指挥,将财产损失降到最低,确保人员零伤亡。
二是加强监测,果断避让。借助专业技术力量对全县重点区域、人口集中区开展地毯式排查,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加强值班值守,加强巡查排查,临灾要科学果断处置,及时预警信息,提前主动避让,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宁听骂声不听哭声,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是强化培训,逐点演练。采取ppt讲演、典型案例分析、资料发放等方式进一步向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基层自然资源系统工作人员、乡(镇)村组干部以及监测人员广泛的宣传介绍地质灾害临灾预兆、应急逃生技能及地质灾害防治等科普知识;并按照“一年一跑”的要求协助各乡(镇)完成有针对性、实用性的隐患点应急演练,进一步明确预警信号、避险路线及避险场所,达到应急演练应有的效果,提高临灾应急反应能力,提高全民防灾意识。
四是增强力量,强化保障。加强应急抢险队伍建设,以战代练,要随时能集中、调得动、开得出、联得上、救得赢。对现有应急物质和设备进行清理,查漏补缺,科学调度,全面应对地质灾害,确保抢险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关 键 词】高压电力线路;地质灾害;安全危害
中图分类号: TM726.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恩施地区地理环境及主要地质灾害
1.1恩施地区地理环境概况:
恩施自治州属于鄂西南山地,主要由巫山、武陵山、大娄山等山脉组成。地理坐标:东经108021'37"—110038'21",北纬29007'11"—31024'03",总面积24061平方公里。地处我国第二阶梯东缘,属云贵高原东部延伸部分。州内最高海拔3032米,平均海拔1000米以上。气候属亚热带山地季风性湿润气候,雾多湿重,雨量充沛,小气候特征突出,有阴雨、洪涝、低温冷害、冰雹、大风等气象灾害。
1.2恩施地区主要地质灾害:
2009年由于多次强降水和部分人类工程活动影响,恩施地区共发生各类地质灾害121起(达到统计标准的46起),其中:滑坡95起,崩塌16起,地面塌陷6起,地裂缝3起,泥石流1起,主要集中发生在巴东、建始、恩施及宣恩四县(市)境内。灾害共涉及88户298人,受损房屋436间,损毁耕地63亩,直接经济损失1532万元。2009年群测群防成功预报3次,避免人员伤亡173人,避免直接经济损失510万元。全州177个省、州、县三级监测点和三峡库区及水布垭库区由于监测预防责任落实,未出现人员伤亡事故。
二、恩施地区高压电力线路面临的地质灾害情况
自2007年7月18日500kV水渔Ⅱ回线线路投运以来,恩施州地区现有500kV以上高压线路8条,共计592公里。其中±800kV复奉线1条,其它均为500kV电压等级。
恩施地区高压电力线路地质灾害情况汇总
2010年恩施地区高压电力线路主要发生了崩塌、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其中滑坡3处、崩塌5处、地面塌陷9处,具体情况如下表二:
以上危害均为严重级以上级缺陷,极大地影响了杆塔基础的稳定性,如果不及时处理修复,很有可能造成倒塔断线的严重设备责任事故。
三、滑坡对电力线路的安全危害
恩施地区高压电力线路发生滑坡地质灾害主要原因是外力破坏,主要来自于线下施工、开山炸石、煤铁矿开挖等等。对电力线路基础造成了很大的安全隐患,有可能形成力平衡破坏,导致倒塔严重责任事故。
典型案例:500kV恩渔Ⅲ回#161由于滑坡,导致A、C、D3个基础被掩埋。
原因分析:上山坡土质为中风化岩石,由于道路修筑,爆破炸石致使土质酥松,此为基本原因;雨水冲刷致使滑坡掩埋基础,此为诱导原因。
防治措施:发现该严重缺陷后,我们组织人员现场核查情况,经过技术人员研讨制定修复方案《500kV恩渔Ⅲ回#161护坡、排水沟施工作业指导书》,经过施工,对被埋基础进行了清理,同时修筑护坡巩固流失土层,在C、D腿(上山坡边)修筑排水沟,引导水流不对该基础造成冲刷。
四、崩塌对电力线路的安全危害
恩施地区高压电力线路发生崩塌地质灾害主要原因是外在诱因:降雨、地表冲刷,特别是夏季暴雨期,山洪倾泻,均造成基础护坡崩塌,接地引下线外露等情况,对高压电力线路危害十分严重,既有冲击了基础,又降低了防雷水平,7-8月暴雨期也是雷电活动频繁的时期,极有可能导致雷击跳闸事故。
典型案例:500kV恩渔Ⅱ回#257由于崩塌,导致A腿护坡断裂一半,同时造成A、D腿边接地线外露1.5米。
原因分析:该处土质为中风化岩石,护坡中存在裂缝致使形成水流通道,此为基本原因;大量降水形成对护坡的侵泡和对裂缝处反复冲刷致使裂缝扩大,最终形成崩塌,此为诱导原因。
防治措施:发现该严重缺陷后,我们组织人员现场核查情况,经过技术人员研讨制定修复方案《500kV恩渔Ⅱ回#257护坡及接地线施工作业指导书》,经过施工,对护坡进行了清理、修筑,同时对外露接地线进行了掩埋。
五、地面塌陷对电力线路的安全危害
恩施地区高压电力线路发生地面塌陷地质灾害主要原因是地表溶洞和降雨、地表冲刷等共同作用的结果。地面塌陷导致严重的水土流失,致使高压电力线路基础不稳,极易造成倒塔责任事故。
典型案例:500kV恩渔Ⅰ回#278C腿由于地面塌陷,导致C腿边出现一个2m×4m,深4m的坑洞,洞壁上有明显部分塌陷痕。
原因分析:该处土质为粉质粘土,附近地表有溶洞,致使有水土流失的需求,此为基本原因;大量降水、地面冲刷致使地表土壤形成地面塌陷,此为诱导原因。
防治措施:发现该严重缺陷后,我们组织人员现场核查情况,经过技术人员研讨制定修复方案《500kV恩渔Ⅰ回#278地面塌陷施工作业指导书》,经过施工,对坑洞进行了清理、修筑,同时对外露接地线进行了掩埋。
六、针对地质灾害的应对方法及防治措施
恩施地区属于典型的喀斯特地貌,地表溶洞、地下河众多,地质灾害高发地区。地质灾害发生诱因众多,与气候、地利等多项因素相关,对高压电力线路危害极大。作为运行维护生产单位,我们结合实际工作经验,总结了地质灾害专项防治措施。
1) 缩短巡视周期
降水因素是地质灾害发生的诱因,在夏季暴雨期间易发生山洪、泥石流、易汇水导致地质灾害加快发展速度,形成大面积破坏的现象。夏季暴雨期正是我们电力运行维护工作的迎峰度夏重点期间,在此期间我们对不良地质区段缩短巡视周期,提高巡视频率,地质灾害大面积破坏一旦发生,及时发现,立即处理,尽快修复,力保对线路基础的损害降到最低。为了弥补两次巡视间隔之间的空白,还可以聘请群众护线员随时监视塔基稳定情况。
2) 利用先进科技手段查找不良地质情况
主要的依据重力勘探、磁法勘探等物探方法,采用先进的物探仪器,对高压线路沿线地质进行探测。通过分析、研究获得的物探资料,推断、解释地质构造情况。主要查找高压线路沿线的地表溶洞、地下暗河等地质灾害,查找不良地质。做到早探查,早监控,早预防,避免发生地质灾害。
3) 划分不良地质特殊区段
地利因素是地质灾害发生的本因,结合已经发生地质灾害的位置,划分出高压电力线路不良地质特殊区段,对其进行特殊巡视。地质灾害是个逐步发展演变的过程,不良地质特殊区段的特殊巡视可及时发现地质灾害发生,在地质灾害初期就进行处理,将对电力线路的破坏降到最低。
4)快速反应避免地质灾害扩大引发次生灾害:
地质灾害对高压电力线路危害极大,影响因素方面众多。一旦发现地质灾害现象,要现场分析,同时调查收集现场天气、地理及杆塔数据等综合信息形成专题报告向上汇报。作为运行维护单位,要总结经验,形成标准化的处理方案,一旦发生崩塌、塌陷等问题可以用最快速度完成整治,而对于复杂的情况则应及时联系设计院专家到现场勘察分析,并制定治理方案。在最终治理方案出台之前,进行应急防治处理,避免灾害进一步扩大及其他危害。
因地制宜,综合治理,解除地质灾害威胁:
地质灾害发生种类众多,发生原因也是各不相同,没有千遍一律的治理方法,要根据地质灾害发生现场的特殊情况,研究分析,因地制宜,制定专项治理方案。在治理已发生的地质灾害时,我们联系设计院专家现场勘察地质灾害情况,进行讨论分析研究,制定治理方案,修复施工中采用了修筑挡土墙、护坡、排水沟、混凝土回填、等多种治理手段,取得良好效果。
结论:
随着西部大开发、沪蓉西高速公路、宜万铁路等重点工程的建设,恩施地区自2007年以来,500kV高压电力线路迅速增多,同时恩施位于高海拔地区,地质灾害频发,地质灾害将会是恩施地区高压线路运维工作防治重点之一。做好日常巡视工作,进行信息调查收集,是高压电力线路地质灾害防治的基础,及时发现地质灾害,现场分析发生原因,因地制宜制定修复方案,安全施工,将造成的损失修复。总结经验,吸收教训,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将危害降至最低,力保高压电力线路安全稳定运行。
参考文献:
【1】恩施州档案信息管理局 《恩施州年鉴》
【2】纪万斌.塌陷与灾害【M】.北京.地震出版社.1997
关键词:施工企业地质灾害预防防治
中图分类号:TU7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地质灾害防治方针及基本概念
1.1保障责任体系
施工企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必须实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各相关职能部门分工负责、自上而下逐级监管的管理机制,并根据自身施工业务板块进行分类管理。管理工作做到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和制度化。同时,应实行各级法定代表人(行政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度,按照“谁分管、谁负责”、“一岗双责”的原则,建立健全有系统、分层次的地质灾害防治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保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目标的实现。总部机关应成立由法定代表人为主任的地质灾害防治委员会,下设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所属单位应成立以各级法定代表人(行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明确归口管理部门,建设项目还应根据防治工作需要成立相关职责明确的工作小组。总部各部门按照分工履行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对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预防、治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全面责任;各事业部全面负责管理企业或分管业务板块的地质灾害预防、治理和应急处置工作。所属各单位(项目)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直接责任主体,对负责区域及场所的地质灾害调查、预防、监测、报告和处置承担主要责任。并应结合所在地域特性,制定地质灾害防治实施细则,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人本单位(项目)安全生产的全过程管理。各单位应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人本单位的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中,做到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生产工作与灾害防治工作“五同时”。
1.2各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应履行的职责
(1)贯彻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法律、法规、条例、规章和标准。
(2)负责组织编制本单位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及《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预案》,开展应急演练活动,组织协调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3)负责本单位地质灾害防治的排查、评估、监测、预警、培训及应急响应工作。
(4)负责预警联动机制的建设及信息报送工作。
(5)协助政府主管部门启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
(6)积极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普及提高员工地质灾害防治的基本知识,增强防灾、抗灾、救灾、避险意识。
建设项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除应履行上述职责外,还应履行以下责任:
(1)主动与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建立联系,接受其指导,根据其的行政区域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组织施工、生活区域内项目地质安全评估,提出分析评估报告。
(2)落实监测人员,做好监测、记录和资料上报工作,及时传递预警预防信息。
(3)组织开展本项目地质灾害排查、巡查、核查,并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4)按照上级命令,及时组织员工转移避灾;危急时,直接组织员工迅速避灾自救。
(5)监督检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演练执行情况。
2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体系的建设
建立健全符合施工企业实际情况及自身特点的管理制度体系是保证地质灾害预防与防治工作有效开展的基础和根本所在。施工企业所属单位应依据国家、行业及企业有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制定本单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管理制度,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2.1管理制度应包括(不限于)的内容
(1)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施细则。
(2)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值班制度。
(3)灾情险情速报制度。
(4)汛期险情地质灾害巡查制度。
(5)应急调查评估制度。
2.2预案编制
各单位(项目)应结合所处地域及场所的地质、气候等情况,按年度编制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并依据单位(项目)的实际编制《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预案》,对重要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应编制现场处置方案,并认真组织演练。
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预案编制应包括的主要内容:组织机构和职责、主要地质灾害的类型与特点、主要地质灾害危险点的威胁对象及范围、主要地质灾害险情的应急处置对策、预警信号和人员及财产转移路线(避难场所)、主要地质灾害灾情的应急抢险救援实施对策、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的应急响应和处置程序、宣传培训和演练、保障措施等。
各单位编制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预案》应每年进行评估,根据需要适时更新(最长时限不能超过5年,建设项目的预案应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更新)。
2.3工作方案编制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编制应包括的主要内容:所处地域及场所易发地质灾害概况、防治目标及原则、重点防范区域和场所及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工程建设遭遇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工程建设引发或加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领导、排查及监测防治原则与职责、具体要求及保障措施、预期效果等。
3地质灾害防治的监测、预防与预苦
地质灾害防治最重要的手段是建立科学、系统、有效的监测、预防与预警机制。尤其是多数施工企业建设施工项目具有地域跨越性大、人员流动性强、通信条件差等问题,监测、预防与预警机制的完善越发突显重要。
3.1预防评估与检查
建设项目应会同有关部门沟通业主和设计单位索取地质资料,并参考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行政区域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进行项目安全评估及安全设计,辨识、分析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地质危险因素,评估划定本单位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地质灾害危险区;提出科学、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并形成地质灾害预防分析评估报告。同时,要定期监督检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执行情况,落实包括防灾组织机构、责任人、报警信号、通信联络、紧急疏散撤离路线、避难场所、应急抢险等内容的组织措施,建立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体系。严格执行讯期24h值班制度,在遇到强降雨等异常气候环境时,各单位(项目)应建立保持与国土资源管理、气象、业主等部门24h灾害预警信息定时联系制度;必要时,安排专项资金,确保及时获得水文、气象、地震等信息支持。
3.2监测预普
各级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是地质灾害信息的权威机构。各单位应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机制,建立严格的预警预防信息传递责任制。预警预防信息传递必须做到及时、准确,落实到每一位员工(包括分包商人员)。同时,要积极与当地政府、气象部门、国土资源部门、业主、参建各单位建立灾害预警信息共享联动机制,指定专人负责地质灾害预警的信息沟通及传递,对地质灾害实行动态监控,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对评估划定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地质灾害危险区,应落实灾害监测预警负责人,安排监测人员,进行经常性监测,并做好隐患点的监测、记录和资料上报,加强对数据和资料的统计分析。危险区域应设置警示标志。此外,要完善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各项准备工作,加强险情排查、巡查工作。认真落实临时避灾场地和撤离路线,规定预警信号,准备预警器具,及时传递预警预防信息。
4地质灾害防治灾情报告
施工企业实行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地质灾害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项目部、本单位负责人。各级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按时限要求如实报告灾害发生地政府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同时逐级上报到企业总部。
5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响应与处置程序
施工企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严格执行分级响应,并建立相应的处置程序。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后,受灾单位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5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预案6,组织现场力量抢险救援。现场力量不足时,应就近组织足够力量赶赴现场支援,并对地质灾害现场严密保护,对可能发生的次生灾害有足够的防范措施,防止人员伤亡扩大。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在核实地质灾害初步情况后,根据本单位5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预案6应急响应划定的预警级别,在向当地政府、国上资源管理部门及上级部门报告的同时,分级启动预案,进行抢险救援处置。小型地质灾害由受灾单位做应急响应,并负责处置,企业所属相邻单位给予帮助支持。受灾单位分管领导或其指定的负责人召集有关人员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形成调查报告,并按规定分级上报;中型地质灾害由企业各事业部、子公司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做出应急响应,并组织各单位和各方力量进行处置。受灾单位第一责任人应立即赶赴现场,指挥协调灾害的调查处理,并成立内部调查组,协助政府调查组开展调查。施工企业总部酌情组织调查;大型和特大型突发地质灾害由施工企业总部地质灾害防治委员会组织应急处置的同时,立即向地方政府及国家相关部委报告,请求支援。
各级类型地质灾害抢险救援处置程序执行施工企业总部5地质灾害应急预案6规定。中型及以上地质灾害发生后,子公司、总部事业部第一责任人或分管负责人、施工企业总部地质灾害分管领导及管理部门负责人应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地质灾害的调查处理;大型及以上地质灾害发生后,施工企业总部成立内部调查组开展灾害调查,并协助政府事故调查组开展调查;地质灾害调查组组长由施工企业总部和子公司、总部事业部或受灾单位指定,成员应由地质灾害管理部门、监察部、工会等有关部门人员组成。必要时,应聘请有关专家参与调查。
6结束语
随着中西部开发力度的增大,建设工程项目不断向地形、地质、水文、气象等条件越来越复杂恶劣地区展开,地质灾害的规模增大、频次升高、破坏损失日趋严重,在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将呈持续发展趋势。防治地质灾害是一项系统性、长期繁重的工作,作为施工企业应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预防与防始的重要性,建立科学、有效的防治体系,综合预防灾害与避让应急措施相结合,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的伤亡和财产损失,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
高效有序地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等法规和规范性文本,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编制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区行政区域内因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所引起的,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威胁或者已经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突发性特大型、大型和中型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工作。
四、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建立健全群测群防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性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防治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管委会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管委会主任是本行政区域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均应当服从管委会对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
五、组织体系
(一)领导机构
1.成立经济技术开发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
2.指挥部职责
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分析、判断成灾或多次成灾的原因,确定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方案;部署和组织有关部门对受灾地进行紧急援救;检查、指导辖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做好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处理其它与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有关的重要事项。
(二)运行机制
针对本辖区的地质灾害分布特点、易发程度,建立和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加强监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1.预测预警系统。要发挥对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骨干和枢纽作用,对出现地质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和地段,建立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作办公室和村(社区)及驻区企事业单位为一体的,按领导负责制指定专门负责人、联络人,确定联络报告方式,以及由危险区范围的单位、居民(村民)作为监测信息报告员而形成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
2.信息收集与分析。负责地质灾害监测的单位,要广泛收集整理与突发性地质灾害预防预警有关的数据资料和相关信息,进行地质灾害中、短期趋势预测,建立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等资料数据库,实现各部门之间的共享。
3.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作办公室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重点地区进行巡查,指导建立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加强地质灾害监测,并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网络的作用,要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检查,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的监测和防范,发现险情时,要及时向国土分局和相关领导报告。相关部门要及时划定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避灾疏散。对选定的避险点和撤离路线要进行安全性评估,确保紧急避险万无一失。
4.预报预警。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将预报预警结果及时报告经开区,同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当发出某个区域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预报预警后,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做好防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5.发放“防灾明白卡”“避险明白卡”。对出现地质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和地段,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作办公室对单位和住户及时发放《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告知有关灾害的基本情况、监测预报方法、应急避险的撤离路线和安置地,以及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和群测群防人员的汇报联系方式,按要求做好防灾各项准备工作。
六、监督检查
区指挥部办公室对上述各项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保障工作进行有效的督导和检查,及时总结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实践的经验和教训。
七、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管委会制定,并根据实际变化情况,由国土分局牵头及时修改完善,各有关部门按照预案的规定履行职责。
八、责任与奖励
(一)奖励
对在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中贡献突出需表扬奖励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一、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结合《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管理,主动服务,继续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进一步提高地质环境工作服务跨越发展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
二、年地质灾害防治的主要工作
1、认真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各乡镇组织对辖区内的地质灾害点进行调查复核,于月底前编制完成《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经本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并报县国土资源局地环股(电子文档及纸质各1份)备案。
2、及时修订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方案和村(居)群众转移预案。各乡镇应结合本乡镇防灾工作实际,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避让工作规定>的通知》(政办〔2007〕62号)的要求,在3月底前修订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方案》。对新增的和险情发生变化的隐患点,应及时修订、完善村(居)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并在当地村(居)公布实施,同时报县国土资源局地环股(电子文档及纸质各1份)备案。《群众转移预案》的防御范围包括:地质灾害点、不稳定斜坡及潜在地质安全隐患点。
3、搞好基层地质灾害应急队伍建设。各乡镇应全面总结去年防灾的经验教训,根据实际,制订、完善应急响应机制,组建并演练好以村级国土资源协管员、基干民兵和有经验的技术人员为骨干的地质灾害应急分队,配置好专业监测仪器,进一步提升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应急分队的主要任务是参与各类地质灾害的群防群控,开展防范知识宣传、隐患和灾情等信息报告,组织遇险人员转移,参与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4、做好地质灾害危险区域的监测、巡查和警示工作。在汛期来临前,各乡镇应当组织对今年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回头看”,“补缺补漏”,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漏一处。要查清有无新增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查清原地质灾害点险情是否加剧;查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是否填写规范、是否发放到位;查清灾害点的防灾责任人和监测员是否变化、到岗到位、是否思想稳定,若变化应及时将名单和联系电话上报县国土资源局备案,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修编、搬迁避让、工程治理措施部署、群测群防体系建设等提供基础数据;查清监测工具是否齐全,通讯、应急装备是否能正常使用;查清灾害点周围的警示牌是否设置完毕。同时,要利用检查、巡查的机会,对防灾责任人、监测员和受威胁群众进行识灾、辩灾、避灾等知识的讲解,对汛前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逐一记录,并落实整改好。在重点防范期内,各乡镇应当严格按照《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组织人员排查、监测和巡查地质灾害隐患点,发现灾情、险情,立即组织人员转移,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同时做好《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发放工作,使各责任人了解灾情、明确任务、监测到位、负起责任。
5、完善和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制度。各乡镇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值班、灾情报告等制度,在汛期要实行24小时电话值班;若逢台风、暴雨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期间,镇、村干部应在岗到位。凡发生地质灾害,必须及时报告县总值班室、防汛办和县国土资源局,保持信息畅通,处置迅速,报告及时。
6、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及处置。当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为3—5级时,各乡镇应及时启动气象预报预警响应,准时发出《地质灾害气象等级通知书》,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的监测、巡查和防范,一旦发现地质灾害险情,要及时采取防灾避险措施,组织转移受威胁群众。台风和强降雨过后,在确认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内岩土体处于稳定、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能稳妥地组织已转移群众适时回迁。
7、及时更新地质灾害综合管理信息。各乡镇要按照地质灾害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要求,要求国土资源所认真做好地质灾害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使用和维护,及时更新地质灾害综合管理信息,第一时间通过系统上传地质灾害灾情、险情的文字和影像资料。
8、继续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治理。根据政办〔〕225号文件精神,对能够采取工程治理措施消除隐患的,各乡镇政府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勘察、编制项目建议书和治理方案,经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后,报市国土资源局批准后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