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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货币是电子货币形式的替代货币,可用于真实的商品和服务交易。数字货币具有网络数据包的主要特征。这类数据包由数据码和标识码组成,数据码就是需要传送的内容。
电子货币与虚拟货币,统称为数字货币。根据欧洲中央银行的定义,虚拟货币是非央行、信用机构、电子货币机构发行的,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作为货币替代物的价值的数字表现。数字货币是电子货币形式的替代货币。
(来源:文章屋网 )
【关键词】区块链 比特币 数字货币
以比特币为代表的数字货币正在对全球金融体系产生重要影响,一些经济学家预测,数字货币有可能成为二十一世纪主要的金融支付工具。2016年1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在北京召开数字货币研讨会,周小川行长指出需要密切关注区块链等技术发展对金融Ю吹挠跋臁S纱耍支撑比特币等数字货币研发的关键技术――区块链(blockchain)技术引发多方关注,各方对区块链的关注程度甚至不亚于对数字货币本身。目前,区块链技术的应用已经从数字货币领域逐渐进到金融、公共服务等领域,在国内外正掀起一股研究和探索区块链技术应用的热潮。
一、区块链和数字货币的内涵
作为支撑比特币的重要技术,区块链的概念最早由比特币创始人中本聪提出。以比特币应用为例,区块链是指一串使用密码方法相关联产生的数据结构,每一个数据块中包含了过去十分钟内所有比特币交易的信息,以密码学方式保证信息不可篡改和不可伪造并生成下一个区块。
有学者(秦谊,2016)认为,区块链可以被理解为一个基于计算机程序的公开的总账数据库。它的特点是数据库可以记录区块链上发生的所有交易信息,区块链中的每个节点都可以将其记录的交易信息更新至网络并保存,每个参与维护的节点都能复制获得一份按照时间顺序记录的完整数据库储存,这就构成了一个去中心化(decentralized)的分布式数据库,这种数据库能够在无须第三方介入的情况下,实现信息的直接交互,即人与人之间点对点式的交易和互动。
也有研究(穆启国,2016)认为,区块链是指通过去中心化和去信任的方式共同维护一个可靠数据库的技术方案。这种数据库方案以涉及系统中的任意多个节点,把一段时期内系统包含的全部信息交流的相关数据,通过特殊的算法和密码方法计算并记录到一个数据区块(block)中,同时产生该数据区块的防伪识别码用于链接(chain)下个数据块及校验,系统的所有相关节点来共同验证交易信息记录是否为真,生成的数据区块不可篡改。实际上,区块链技术是一种类似于TCP/IP协议的互联网底层技术的分布式数据库技术,它的出现有望实现互联网从信息传递向价值传递的突破。区块链技术最大的颠覆性在于信用的自我建立,数据存储、传输和证明的去中心化,采用分布式储存的数据区块替代目前的中心服务器,使全部数据信息都被记录并储存在云系统之上,无须第三方验证即可实现数据的自我证明,使得信用的建立成本大幅降低。比特币就是基于区块链技术创造的一种去中心化的数字货币,因此无须基于信用来实现货币的发行和交易。
对于数字货币的认识,有学者认为(王永红,2016),数字货币是“法定电子现金”,即由货币当局发行、存储于电子设备、具有现金特性的价值载体。数字货币区别于与银行账户相关联的电子货币,与价值完全由市场决定虚拟货币不同。同时,从数字货币体系建设的需求的角度来看,数字货币要成为一种广泛使用的支付手段,必须具备区别于电子货币、虚拟货币的显著特点,包括安全性、可控匿名性、周期性、不可重复性、系统无关性,并且要在开放互联环境中达到很高的交易性能。谢平和石午光(2015)认为数字货币是基于密码学和网络点对点(Peer to Peer)技术,由计算机程序产生并在互联网上发行和流通的一种货币。
二、区块链应用于数字货币的优势
新货币经济学认为,货币价值尺度与流通手段的职能可以分离,比特币的应用可以被视为此观点的一次尝试。该理论提出,所有的经济活动在没有中央银行和法定货币的情形下一样存在,基础货币的记账和交换职能可以同时使用两种不同的媒介,前者仅为衡量价值的标准化的记账单位,可以同所有的经济交易之间建立起映射关系,而后者则是内生的,可以通过债权转让的方式实现交换。从更为长远的角度来看,比特币或许只是货币职能分离的一次大胆的实践,离诞生真正意义上能广泛流通的数字货币还有十分遥远。但是无论如何,基于数字货币的比较优势,创建一种成熟、稳定、可靠的数字货币体系是未来世界货币体系的发展方向。无疑,区块链技术为创立稳定可靠数字货币提供了技术基础,受到了各国央行的关注。
利用区块链技术发展数字货币具有明显的优势。有学者(蔡钊,2016)认为,区块链技术可以实现数字货币去中心化信用和方便快捷地交易,使得其具有较高交易流通价值,并能够通过开发对冲性金融衍生品作为准超货币,从而保持相对稳定的价格。数字货币建立了货币背书下的数字货币交易信用,交易量越大,交易越频繁,数字货币交易信用就基础越发牢固。一旦在全球范围实现了区块链信用体系,数字货币自然会成为类黄金的全球通用支付信用,并可借此推动人民币国际化。
去中心化的数字货币使得货币变得十分安全。目前的中心化的金融系统容易遭受电脑黑客的攻击,安全成本高且难以防御。但是基于区块链技术创立数字货币,它去中心化的特点能够实现全网络记账,有效预防故障与攻击。另外,区块链信息的时序记录、不可追溯和难以篡改的特点,使得货币防伪变得十分简单。这一防伪特性在与数字货币相关的票据、凭证应用上有更为广阔的前景,这使得金融诈骗的可能性大大降低(邓迪,2016)。
有学者从人民币国际化的角度分析了基于区块链的数字货币的优势(肖风,2016),认为中国人民银行可以通过联盟链发行数字货币,这种联盟链是由几个中心化机构共同发起建立,兼具部分去中心化功能的同时让分布式网络节点得到控制的区块链。在这种区块链中,让所有参与金融机构的数据中心共同构建联盟链的分布式网络,单中心变成多中心,从而实现安全稳定运行。另外,零知识证明技术和共识机制能够保证所有参与者的信息保密,链条各节点网络通过账本网络共享机制确保达到高效率和高可靠性的结合。这种设想一旦实现将十分有利于人民币有序、可控地实现国际化。同时,人民银行可以通过外接端口将认可的全球金融机构接盟链,可实时监控人民币流动,并且可以节省人民币印刷和储存成本。最重要的是根据区块链技术实现信息流与资金流的统一,实时结算、逐笔交割与无间断运行,初步构建一个科学高效的全球化人民币登记结算与支付清算网络,这将极大提高人民币结算、支付清算的效率,有效推进人民币国际化。
在反洗钱领域,区块链技术的作用突出。秦谊(2016)认为,借用区块链技术,通过各金融机构的交易都必须有客户提供电子身份信息(私钥)同银行掌握的公钥共同验证,并且与用户地址进行匹配,确保每笔交易都有完整的记录。在这种模式下,交易信息在各金融机构间实现透明共享,交易的所有环节都无法脱离监管机构的视线,黑钱将无法洗白。
但是,也有学者对区块链应用于货币创新有不同的看法。姜奇平(2016)从货币价值的角度分析,认为区块链在货币方面的应用只能是被设计为一般等价物的分布式系统,但如果未来货币的发展不再是一般等价物,那么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数字货币与货币发展从贝壳到黄金再到纸币一样,只是货币在形式上的创新。而未来货币的流动性将必须在利用、使用、服务应用中体现价值,表现在更为具体的价值体现。而区块链技术的应用在比特币上,相当于设计了信息量机制,却没有设计信息流速机制。吴晓灵(2014)认为算法货币目前只是解决了货币信用问题,但尚无法适应社会经济需求的调节需要。在当前的情形下,其最重要的价值体现在能够通过互联网实现低成本高效率的价值传递。
三、区块链技术应用于货币创新的实践:比特币
区块链技术最广泛也最为成功的应用是以比特币为代表的虚拟货币。从中本聪开发出第一个创世区块开始,到比特币区块的诞生,再到比特币作为投资工具价格飞涨,比特币和区块链技术广受追捧,凸显了区块链技术及应用的广阔前景。英格兰银行的研究认为中央银行未来可以考虑发行流通基于区块链的数字货币,操作得当可以增强金融的稳定性。
对于比特币是否为数字货币的判断,Yermack(2013)的研究结论比较具有代表性。作者认为,比特币在履行货币的价值尺度、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的职能方面仍然面临重大挑战。在流通手段方面,比特币的流通范围小;从价值尺度看,比特币价格波动十分剧烈,因而尚不能视为具有稳定的价值尺度;从支付手段来看,比特币仍未被广泛接受。Forian et al.(2014)分析了比特币的货币和资产属性,认为持有者更多视比特币为一种投资和资产。因此,比特币从根本上来说仍不是货币。
不少学者肯定了比特币对于创新货币形式的重要作用,张春霞(2016)认为去中心化、非国家化是未来货币的发展方向之一。货币去中心化是指一种货币不通过中央银行等中心机构发行流通,交易过程不依赖银行或中央清算机构等第三方机构的协助。类比特币的非国家化能有效避免中心机构造成的货币多发,以及信用风险和人为因素导致的货币危机,从而根本上保证了币值的稳定与流通的自由。比特币去中心化、数量有限、完全匿名和交易便捷的特征,是目前区块链技术最为成功的应用。姜立文等(2013)认为比特币有效解决了在经济全球化下如何降低信息成本与交易费用的问题。交易可以实现全球同步,极大地降低了交易成本,现了资源的优化配置。
有学者(闵敏和柳永明,2014)从货币价值与职能的角度分析认为,比特币本身不能度量商品的价值,在当前的比特币的交易中,衡量商品价值的因素依然是法定货币。现实中绝大多数可以使用比特币交易的实体店都同时使用法币和比特币标价,实际上是法币提供价值尺度,而比特币充当流通手段。从这个方面讲,比特币实现了价值尺度与流通手段的分离。而货币价值尺度与流通手段分离,则价值尺度退化为记账单位,商品的价格就能充分反映商品的相对价格,从而避免受到货币价值波动的影响。
许多外国学者从比特币的交易特征分析得出了一些有用的结论。Ron et al.(2013)通过跟踪分析比特币持有者的数量、账户变动、交易和储蓄特征,发现大多数的比特币从产生到现在,并没有参与流通,大多数的比特币被少数人集中。Smith(2014)对比特币的价格波动进行了分析,发现比特币同直接货币市场之间存在套利行为,同时比特币与其他货币的直接汇率波动更加明显。这些现象表明受比特币数量的稀缺性、升值预期和流通限制影响,比特币的持有者愿意选择持有而不是交易,价格波动也更为剧烈。
四、区块链技术创新发展货币面临的挑战
区块链技术应用于数字货币创新具有安全性、匿名性、方便交易的天然优势。尽管如此,应用区块链技术创立一种广泛流通的数字货币仍然面临诸多挑战。
安全性仍是区块链面临的最重要的问题。到目前为止,比特币遭黑客攻击失窃和被盗的事件时有发生,因此区块链技术应用于数字货币在技术面上尚未成熟。袁勇和王飞跃(2016)认为,虽然实际系统中为掌握全网51%算力所需的成本投入远超成功实施攻击后的收益,但受攻击的安全性威胁始终存在。另外,区块链的非对称加密机制也将随着数学、密码学和计算技术的发展而变的越来越脆弱,隐私保护也不是绝对的安全。
从法律上看,以区块链技术为基础的数字货币受现有的国家制度的制约。益言(2016)认为,一方面区块链的去中心化和自治性淡化了国家和监管的概念,对现有的货币制度造成很大冲击。以比特币为代表的数字货币对国家的货币发行权威构成严峻挑战,而且影响货币政策的传导机制和效果。监管部门对区块链技术缺乏充分的认识和预期,与区块链技术及其应用缺乏相关法规的保护,增加了市场主体的风险。
从监管上讲,区块链的去中心化让中心化的政府对数字货币的监管变得非常困难。孙建钢(2016)认为,虚拟货币数字化的价值代表属性决定了其很难确定监管主体,去中心化的属性使原中心化的传统监管模式不再适合,跨国界市场参与及交易的属性更是增加了监管的复杂性,从而给各国的金融监管机构提出了新的挑战。
另外,陈一稀(2016)的观点比较独特。文章认为,区块链技术存在与传统货币银行学中相类似的“三元悖论”,即无法同时达到高效低能、去中心化和安全的三个要求,最多只能同时满足两个目标,而放弃另外一个目标。同时,文章提出以比特币为代表的区块链技术从本质上来说不是去中心,而是换中心或是多中心。
随着以比特币为代表的数字货币的强势崛起,新兴的区块链技术逐渐成为学术界和产业界的热点研究课题。区块链技术的去中心化信用、不可篡改和可编程等特点,使其在数字货币的应用上具有广阔的前景。目前,对区块链技术应用于数字货币的研究仍停留在初级阶段,尚未形成系统的理论。多数研究集中分析了区块链技术对于数字货币创新的重要意义,与传统货币的比较优势,以及未来面临的安全、法律认可、政府监管的挑战,但都没有提出系统的解决方案。同时,对于未来数字货币如何实现一般货币职能,构建数字货币与现有货币体系相融合的框架,以及如何实现数字货币广泛流通的分析和讨论不够充分。本文对有关区块链技术用于数字货币的创新做了粗浅的归纳,以期为未来研究提供有益的启发与借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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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邓迪.数字货币的前奏[J].金融博[,2016,03: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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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陈一稀.区块链技术的“不可能三角”及需要注意的问题研究[J].浙江金融,2016,02:17-2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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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Ron D.and A.Shamir.(2013).Quantitative Analysis of the Full Bitcoin transaction Graph.Financial Cryptography and Data Security:Lecture Notes in Computer Science,6-24.
[13]Smith J.(2014).An Analysis of Bitcoin Exchange Rates.SSRN Working Paper,No.2493797.
关键词:人民币;防伪知识;调查
中图分类号:F82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5)015-0000-02
假币的存在和蔓延严重干扰了国家正常的经济秩序,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给金融业的安全、稳健运行造成极大威胁。目前人民币现金流通市场主要以第五套人民币2005年版为主。开展针对第五套人民币公众防伪知识掌握情况的调查,深入了解广大群众对人民币防伪特征的具体掌握情况,并通过对调查结果的分析,可以有针对性的开展适合本地区的反假货币知识的培训工作以及采取公众认可的方式开展反假货币宣传活动。因此本次调查对今后的反假货币工作有着深远的指导意义。
一、调查样本
(一)假币样本的选择
调查人员对青海辖区开展调查全程使用的假币实物,始终为人民银行总行配发用于调查的6张(枚)假币样本。
(二)真币样本的选择
以假币样本为标准选择了5张新旧程度与假币样本一致、冠字号码编码规则一致但号码无规律的真币作为真纸币样本,另选择了1枚与假硬币新旧较一致真币做真硬币样本。真币样本的编号为2、3、5、8、10、12,穿插在假币编号之间,使本组调查样本的编号为1-12号。
二、调查对象
(一)调查对象的选择
为基本掌握青海全辖公众的防伪知识掌握情况,保证调查抽样的代表性,选择了辖内2个市(地区)开展本次调查,分别为西宁市、海东市,分别代表经济相对较发达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及农村地区。调查点具体为:西宁市城区、湟源县;海东市城区、平安县、互助土族自治县;以及各县下属个别村庄。
(二)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共对2个市的230名调查对象进行了调查。其中:
1.年龄在12-18岁的12人,占5.22%;在19-59岁的192人,占83.48%;在60岁以上的26人,占11.3%。
2.文化程度在初中以下的60人,占26.09%;初、高中的88人,占38.26%;大专以上的82人,占35.65%。
3.未工作的学生、退休人员、家庭妇女、失业人员等80人,占34.78%;在职工作的150人,占65.22%。
4.日常性接触现金但量不大的183人,占79.57%;工作中接触大量现金的47人,占20.43%。
5.常住地点在农村的85人,占36.96%;在城乡结合部的38人,占16.52%;在城区的107人,占46.52%。
三、调查结果分析
(一)货币防伪技术特征的掌握情况
1.货币防伪技术特征的知晓情况
固定人像水印知晓人数169人、知晓率73.48%;白水印知晓人数119人,知晓率51.74%;光变油墨面额数字知晓人数136人、知晓率59.13%;基本色彩、图案、文字知晓人数183人、知晓率79.57%。
2.货币防伪技术特征的使用情况
固定人像水印用于识假人数159人、使用率69.13%、正确使用率84.92%;白水印用于识假人数97人、使用率42.17%、正确使用率86.36%;光变油墨面额数字用于识假人数131人、使用率56.96%、正确使用率85.85%;基本色彩、图案、文字用于识假人数174人、使用率75.65%、正确使用率76.96%。
(二)公众了解人民币防伪技术特征的渠道及乐于接受的宣传方式分析
1.公众了解人民币防伪技术特征的渠道
公众了解人民币防伪技术特征通过专业培训的14人,占比6.09%;通过金融机构反假宣传的86人,占比37.39%;通过电视报纸网络媒体的33人,占比14.35%;通过亲戚朋友讲授的50人,占比21.74%;通过其他方式的17人,占比7.39%。
从职业性质区别看,接触但量不大的人群主要通过、金融机构反假宣传及亲戚朋友讲授了解,占比分别为44.74%、26.97%;接触大量现金的人群主要通过专业培训和金融机构反假宣传了解,占比分别为23.91%和39.13%。
从常住地点区别看,常住农村的人群主要通过金融机构反假宣传和亲戚朋友讲授了解,占比分别为42.19%和26.56%;常住城乡结合部的人群主要通过金融机构反假宣传和亲戚朋友讲授了解,占比分别为41.18%和32.35%;常住城区的人群主要通过金融机构反假宣传和亲戚朋友讲授了解,占比分别为44.12%和21.57%。
2.公众乐于接受的宣传方式
公众乐于接受的宣传方式中,通过专业培训的16人,占比6.96%;通过金融机构反假宣传的144人,占比62.61%;通过电视报纸网络媒体的34人,占比14.78%;通过亲戚朋友讲授的30人,占比13.04%。
通过调查过程中相关情况的了解,我们对青海辖区公众对防伪知识掌握情况得出以下结论:
1.公众主要通过金融机构反假宣传和亲戚朋友讲授了解人民币防伪特征。
2.公众乐于接受金融机构反假宣传和电视报纸网络媒体宣传方式。公众对金融机构的的专业性比较认可。可见金融机构在反假货币宣传工作中应始终担当主力军作用。
3.接触现金量大及频繁的人群对人民币防伪特征掌握相对较好,工作和生活中曾误收过假币的公众对假币警惕性较高,人民币防伪特征掌握也较好。
4.防伪特征中固定人像水印、光变油墨面额数字、手工雕刻头像及凹印手感线公众知晓率较高,其中固定人像水印和光变油墨面额数字正确使用率较高。尽管手工雕刻头像和凹印手感线知晓率较高,但多数人对其形成原理并不深入了解,只知道该位置手摸有凹凸感,因此,机制有压痕的假币欺骗性较高。
5.仍存在少数人群仅凭直观感受来辨别真假币的情况,接触现金量大的识别准确率较高,接触现金量小且不频繁的识别准确率很低。其中仍有部分人采用手揉或用指甲扣油墨等破坏性方法鉴别假币。
四、相关建议
1.继续加强人民币防伪技术的研发和应用,特别是纸张、光变类防伪技术在人民币上的应用。
2.建议以政府发文或者直接用法规的形式规定国有性质的广播电视网络报刊杂志等媒体媒介,应有义务和责任免费承担人民银行合理范围内的金融服务和管理类的宣传,如人民币知识宣传和反假工作,基层央行某些金融服务创新的公益公告等,这样不仅解决了途径问题,提高了宣传工作的效率,还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提到了应有的高度。
【关键词】 会计账户;自然语言符号;人工语言符号
“会计是国际通用的商业语言”。
自有文字、数字以来,可观察的会计记录和会计计算均采用语言符号形式。
19世纪末,弗雷格(G·Frege)把语言问题提到了哲学研究的首要地位,甚至把全部哲学问题都归结为逻辑—语言问题,引发了西方哲学的“语言学转向”(陈波2000)。无独有偶,20世纪60年代,以法国结构主义为代表的后现代人文主义思潮,将符号学引入人文学科并发展成为人文学科流行的方法论,形成了人文学科的符号学转向(张斌峰 黄华新,2004)。人文学科的符号学转向是西方哲学语言学转向的逻辑发展。
会计记录和会计计算的语言符号形式,西方哲学的语言学转向,人文学科的符号学转向,这些给当代会计学的启示是,传统会计抑或可以从语言学角度加以研究。为此,本文对现代会计系统的构造基础——会计账户作语言学分析,以提供一个基于语言学视角的会计研究新视野。
一、基于语言学视角的会计账户性质
会计账户的基本结构,可以用T形账户简约表征。
T形账户——会计账户基本结构简约表征
需要注意的是,会计账户自其初始构造迄今,所有会计账户均为T形,无一例外。
以T形为基本结构的会计账户,其结构构件是“符号”。对构造会计账户的结构构件——符号进行分类,可以分为三种类型:文字符号;数字符号;T形符号。
从语言学角度看,语言分为自然语言和人工语言。自然语言也称日常语言,是人们进行和表达日常思维的语言。人工语言是人类为特定目的,通过严格定义的方式专门创立的语言(陈慕泽余俊伟2003)。例如,数学语言是一种典型的人工语言。人工语言区别于自然语言的重要特征是前者排除歧义。基于“自然语言”、“人工语言”观点,考察会计账户的构造符号:构成会计账户的文字符号和数字符号,属于自然语言符号;构成会计账户的T形符号,属于人工语言符号。就整体而言,会计账户是一个以人工语言符号T形为架构,内含自然语言符号的一个语言符号串,称其为会计账户语言符号串。
着眼会计账户体系,一个会计账户语言符号串是整个会计账户体系的构成个体,因此,可以认为会计账户个体是会计账户体系的一个语言符号单位。
对照语言学人工语言定义,作为一个语言符号单位的会计账户:文字符号是为簿记特定目的专门构造;数字符号有其严格的定义并为会计界认同和遵守;T形符号其运用约定俗成,排除歧义。因此,会计账户符合人工语言符号特征。由此可以得出结论:作为语言符号串的会计账户,其符号串整体是一个人工语言符号整体。简单地说,会计账户是一个人工语言符号,是为基于语言学的会计账户新定义。
二、基于人工语言符号定义的会计账户功能
语言学认为,语言是一个符号系统,语言反映客观对象。
会计账户是一个人工语言符号。会计账户体系是由会计账户人工语言符号个体构造的一个人工语言符号系统。会计账户、会计账户体系反映客观对象。会计账户、会计账户体系反映的客观对象是“会计对象”。会计账户、会计账户体系与 “会计对象”之间是反映与被反映关系。由此,即可逻辑推出:会计账户、会计账户体系具有“反映”功能。与当代会计学认为的会计的基本职能之一“会计反映”相契合。
基于会计账户是一个人工语言符号,还可以从语言符号的“语形”角度对会计账户加以研究。从语形角度看,所有会计账户均为T形。会计账户所构造的T形,将会计账户分为左方和右方。在采用印度计数制度和十进制下,会计账户左方、右方的数据在纵向上是分别可以直接相加的一个计算“式”。同时,左方与右方相加后的总量可以相减,可以计算左右两方的“净量”。受计算式的制约,计算式中的量必须统一计量单位,经验地,会计选择了货币计量单位,即使选择其他计量单位,在同一账户(计算式)下,也需是口径相同的计量单位并同时记录货币计量单位。由此,会计账户T形结构构造了一个主要以货币计量的可以连续记录和连续计算的“式”,且连续不受限制。在持续经营前提下,会计账户的连续记录和连续计算,则形成了永续货币记录和永续货币计算。由此,会计账户具有“永续货币反映”和“永续货币计算”两种基本功能。会计账户的“永续货币反映”和“永续货币计算”功能,与当代会计学的“永续盘存制”相契合。
综上所述,以语言学为基础理论,可以得出会计账户的性质是一个人工语言符号。由会计账户是一个人工语言符号的性质可以逻辑推出会计账户的基本功能是“永续货币反映”和“永续货币计算”。这是本文的直接结论。不仅如此,基于会计账户的基本功能是“永续货币反映”和“永续货币计算”,因会计账户是会计账户的个体,其整体是会计账户体系,因此,可以得出会计账户体系同样具有“永续货币反映”和“永续货币计算”功能;又因会计账户体系是现代会计的基础,由此可以得出现代会计的基本职能是“永续货币反映”和“永续货币计算”。现代会计“永续货币反映”和“永续货币计算”基本职能,是会计反映和会计计算区别于其他反映和其他计算的本质特征。
【参考文献】
[1] 陈波.逻辑哲学导论[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
[2] 陈宗明.符号世界(张斌峰 黄华新 序)[M].湖北人民出版社.2004.
关键词:电子货币反洗钱措施
随着现代信息技术和网络金融的发展,利用电子货币进行洗钱已经成为当前洗钱活动的重要形式,它不仅破坏了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和合法的商业活动,而且加大了全球金融业的风险,因此,加强对电子货币流通下的反洗钱问题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电子货币的概述
电子货币是适应人类进入数字时代的需要应运而生的一种数字化货币,是货币史上的一次重大变革,这种货币从形式上看,早已与钱币无关,是一种通过0与1的排列组合,运用网络载体进行金融交易的货币。目前关于电子货币的概念有许多不同的观点,这里引用世界银行巴塞尔委员会对电子货币做出的定义:通过销售终端、不同的电子设备之间以及在公开网络上执行支付的储值和预付支付机制。所谓储值是指保存在物理介质(硬件或卡介质)中可用来支付的价值,如Mondex智能卡等。而预付支付机制则是指存在于特定软件或网络中的一组可以传输并可用于支付的电子数据,由多组二进制数据和数字签名组成,可以直接在网络上使用。
目前电子货币的使用是电子货币使用者用一定金额的实体货币从发行者处兑换并获得代表相同金额的数据,将现金价值预存在集成电路芯片内,通过使用某些电子化方法直接转移给支付对象从而能够清偿债务,可见现在的电子货币还是以实体货币为基础的。按照电子货币的支付方式划分,电子货币有以下几种:一是储值和信用卡型,如储蓄卡和信用卡;二是电子支票型;三是智能卡型,如IC卡;四是数字现金型,指依靠Internet支持在网络上发行、购买、支付的数字现金。第一种与第二种电子货币进行支付时由于离不开基本账户需要把存款或其他资金划分另一个账户,只能视为查询和划的划拨银行存款的电子工具或对现存货币进行支付的电子化工具。第三种IC卡型的电子货币是把金额和相关的信息记录在镶在该卡上的芯片或磁条上,取代了纸币在特定的范围内使用,但其受限在于流通范围有限,也要借助于一定的终端设备。第四种可以认为是一种真正的电子货币,它采用了全新的信用方式,可以脱离银行账户并且可以循环使用,货币所有人对该数字现金的控制体现在对包含有该货币数量的信息的密码控制上,这种货币正在形成和发展当中。如发达国家的CybederCash、DigiCash、NetCheque等。
二、电子货币流通下的洗钱问题
凡隐匿或掩饰犯罪行为所取得的财物的真实性质、来源、地点、流向及转移,或协助非法活动有关系之人规避法律应负责任均属于洗钱行为。一般的洗钱方法主要是通过货币走私、利用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洗钱。然而随着各国反洗钱措施的不断加强及传统洗钱犯罪方法的弊端日益明显,洗钱者正在寻找新的洗钱方式,而在电子货币流通条件下其本身的无形性、网络性、匿名性、快速性等特点为洗钱者提供了新的机会。
从洗钱犯罪的基本过程来看,一个典型的、完整的洗钱过程应经历三个阶段即为放置阶段、离析阶段和融合阶段。对于洗钱来说,利用电子货币洗钱模糊了这三个阶段的界限,而且加大了反洗钱的难度,主要表现在:
1.处置阶段
此阶段一般被认为是洗钱犯罪的最脆弱环节。即对来自犯罪活动的收入改变成便于控制而且不易被怀疑的形式,其传统方式主要有:将现金存入国内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或将现金走私出境存往国外账户;或购买飞机、贵重金属等高价值物品。在使用电子货币的情况下,洗钱者可以将现金先存入银行,然后通过使用智能卡或数字现金直接兑换外币或购买商品等,由于电子货币支付体系有严密的密码体系保证了这些交易表现为较强的匿名性。
2.离析阶段
作为洗钱活动的核心阶段,即通过复杂的金融交易,以隐瞒或掩饰犯罪收益的真实来源和真实的所有权关系,模糊犯罪收益的非法特征。其传统方式主要有:现金电汇银行后用存款购买股票、债券等金融产品;房地产及其他合法行业的投资等。而在电子货币支付体系下,可通过一台简单的个人PC就能实现这一阶段的目标,也不会留下任何账目痕迹,电子货币的交易能即时完成,也会不受到任何地域、时间的限制。3.融合阶段
即将上一阶段“离析”过的犯罪收益与合法资金结合在一起混入经济、金融体系中去,让非法所得以合法的面目出现。其传统的方式主要有“前台公司”将资金“”贷回原主,增开或伪造发票等,或以在外国金融机构的存款为国内贷款提供抵押。在电子货币的环境下,洗钱犯罪不需要任何金融机构,只需要一台简单的个人PC机就能将资金用于投资或购买其它资产。
从以上的分析中可以看到,电子货币所具在的特点已经使传统洗钱的三个阶段融为一体,洗钱活动已从现实世界转向虚拟空间,利用电子货币能够轻而易举地将犯罪所得转移到世界的任何地方,电子洗钱已成为了更为隐秘的洗钱手段,而由于洗钱犯罪活动的危害性极大,因此必须采取积极有效的防范措施。
三、电子货币流通条件下反洗钱的对策
1.限制电子货币的发行主体
现在各国的货币发行权一般都规定由本国的中央银行或准央行垄断发行。而电子货币目前各国还没有统一的规定,商家、企业或非金融机构也可以发行电子货币,而且实现跨界流通,这必将侵害一国的货币发行权及影响货币政策的有效性。因此,必须控制电子货币的发行权问题,由中央银行或中央银行授权的机构发行电子货币,但必须要纳入金融监管范畴并进行严格控制。
2.建立一套完善的密钥托管机制
必须建立一套密钥托管机制,使政府在特定的情况下能够获得电子货币密码技术中的私人密钥。由于电子货币的加密性给政府机构的监控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因此由政府机构对所有的私人密钥进行托管,在一定条件下如为了追踪洗钱犯罪分子的需要,通过一定的程序就可以从托管机构那里获得私人密钥,破解相关的信息,从而较好地监控犯罪分子的洗钱活动。但其中必须要注意的是不能破坏消费者的隐私权,否则就会动摇消费者的信心,因此,只有政府机构才能建立密钥托管机构,统一管理私人密钥,并允许执法部门在一定的条件下获取密钥,才能保证打击洗钱等犯罪。
3.扩大反洗钱的范围
反洗钱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它需要社会各界及相关部门的相互配合与支持。因此首先要强化各级金融机构领导和员工的反洗钱意识,要充分认识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及危害性,把反洗钱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正确定位、强化责任感;其次是强化非银行金融机构、其它发行电子货币的机构和互联网服务提供商等电子货币的参与者的反洗钱意识,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注意监测、收集、分析、汇总可以资金的流动;最后还必须联合税务、海关、工商、公安及个人对反洗钱工作的充分认识,支持和理解反洗钱工作,最终形成反洗钱的合力。
4.建立完善的反洗钱监管体系
实行各国中央银行、银行监管部门和存款货币银行等金融机构相互配合的一体化监管体系,银行监管部门应该严密网络银行及电子货币的发行机构的业务审批和监管机制,并将是否实施有效的反洗钱监测作为一项重要的审核内容。各国中央银行可充分利用银行监管部门和商业银行提供的信息,通过数据分析和现场检查的方式及时发现可疑线索,掌握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查处,确保反洗钱取得实效。
5.建立全国统一的CA认证中心
在数字签名制度下,可以通过建立全国统一的CA认证中心核发私钥和公钥来解决客户身份确认问题,以防止客户使用不实的身份进行洗钱犯罪。客户以网络方式向金融机构提交使用电子支付工具的申请并下载CA证书后,开户银行应该要求客户当面提交身份证明文件,核准无误后才能批准客户使用电子支付交易工具。
6.加强国际间的协作与信息共享
洗钱是一种国际犯罪活动,对洗钱者来说,采用电子货币进行洗钱的最大优势就是它可以通过互联网超越时空界限,进行更具隐蔽性的跨国资金划拨,并利用不同司法管辖区对洗钱犯罪立法的差异来逃避制裁。因此,仅仅依靠一个国家的孤军奋战是很难达到预期目标的。为此各国除了运用本国法律对洗钱犯罪进行预防和控制外,还应该加强国际间的协作与交流,国家之间的密切联络、经验和信息的共享、反洗钱机构之间的有效配合等,这样才有助于整个国际社会共同打击洗钱犯罪活动。
参考文献:
[1]泰国宏李良:“浅析电子货币的洗钱问题”[J].《金融会计》,2006,(8)41~45
[2]马冰:“电子货币对反洗钱的影响及对策分析”[J].《福建金融》,2006年第8期,3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