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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引起的直接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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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引起的直接灾害

地震引起的直接灾害范文第1篇

——之地震与火灾

日月运行,四季交替,狂风暴雨不期而至;地球飞转,潮汛涨落,地震滑坡时有发生。

如果有人问我:“世界上最脆弱的是什么?"我会毫不犹豫地回答:“生命。”也许你们会疑惑:多少文人笔下写到:“生命是顽强的,倔强的。”然而你们可曾知道,生命,对于每个人来说只有一次,它是脆弱的。

说起生命,人们自然而然想到人防。“安全应急与人防知识”告诉我们:虽然生活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灾害威胁,但如果掌握了安全应急的知识与技能就有可能预防伤害的发生,或在危险甚至灾难来临之时,减轻伤害程度,使自己最大程度的得到保护。 当一场场自然灾害夺走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时,我们不得不对人防重视起来。 地震是我们最常见的自然灾害。当危险包围着我们时,应该怎样面对与逃离呢?在平时,我们就要学习及掌握这些基本的防护措施,为我们以后遇到这样的灾害做好充分的准备。

地震的灾害与个人防护行动。 强烈的地震会引起地面的剧烈颠簸和摇晃,造成房屋、道路、桥梁的破坏倒塌等直接灾害。同时也会引起水灾、火灾、海啸、瘟疫等次生灾害。地震灾害被称为“群灾之首”。大地震可使整个城市顷刻之间化为废墟;因此,一旦发生了强烈地震,很难立刻得到救援。地震时的伤亡,主要是地震引起的火灾和房屋崩塌造成的。要避免地震的灾害,最有效的办法是依靠自己。为此,我们需要学习和掌握一些防震知识,提高自身防护技能,做到“临震不惧”,防范有力。

1、地震具有突发性,使人措手不及,地震开始时,如果正在屋内,切勿试图冲出房屋,这样砸死的可能性极大。权宜之计是躲在坚固的床或桌子下,倘若没有坚 实的家具,应站在门口,门框多少有点保护作用。应远离窗户,因为窗玻璃可能震碎。

2、 如在室外,不要靠近楼房、树木、电线杆或其他任何可能倒塌的高大建筑物。尽可能远离高大建筑物,跑到空地上去。为免地震时失去平衡,应躺在地上。倘若附近没有空地,应该暂时在门口躲避。

3、 在公共场所遇到地震时,里面的人会因惊恐而导致拥挤,这是由于惊恐的人们找不到逃生的出口的缘故。这时需要的是镇静,定下心来寻找出口,不要乱跑乱窜。

地震引起的直接灾害范文第2篇

【关键词】抗震;概念设计;问题;必要性

一、建筑抗震设计的简述

地震是一种突发的自然灾害,是由地下某处薄弱岩层破裂或地球板块互相挤压、冲撞引起振动,并以波的形式传至地表引起的地面运动。在历史上我国就是世界上的地震多发国家之一,1976年7月28日发生的唐山地震带给人民的灾难极为惨重,死亡达24万多人,地震之所以造成人民生命财产和国民经济严重的损失,直接原因有三:一是地震引起滑坡、地裂、断层等严重的地面变形,直接损害结构物;二是地震引起结构物地基的震陷、砂土液化,使地基失效;三是结构物在剧烈的振动中因承载力不足、变形过大、连接接头破坏、构件失稳甚至整体倾覆而破坏。建筑结构的抗震设计主要针对后一种情况而言,《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以下简称抗震规范)规定:对位于抗震设防区的建筑物必须进行抗震设计,以预防为主,使建筑经抗震设防后,减轻地震破坏,避免人员伤亡,减少经济损失,实践证明,若想防控建筑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工程的设计质量是第一道关口。由于在设计上出现的问题,会给工程施工阶段与交付使用等方面带来很多安全质量隐患,所以一定要严格的管理建筑的抗震设计,20世纪以来,中国共发生6级以上地震近千次。最近100里,中国死于地震的人数高达55万之多,占全球地震死亡人数的53%。所以城市中的地震灾害主要是由建筑物的倒塌、破坏直接或间接造成的,因而提高各类工程的抗震能力就成为减轻城市震害的重要对策之一。科学地确定抗震设防标准,严格按照标准进行工程设计,认真按照抗震设计施工和监理,工程就会具有较强的抗震能力,强震发生时才能有效减轻震害。

二、建筑设计在抗震中的问题

我国地震活动频度高、强度大、震源浅、分布广,是一个地震多发国家。地震是一种多发性的随机震动,其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很难把握,要准确预测建筑物震害的特性和参数,目前还很难做到。抗震慨念的设计强调,在工程设计一开始,就应把握好场地条件和场地土的稳定性、能量输入、建筑物的平、立面布置及其体形、结构体系、刚度分布、抗侧力构件的布置、构件延性;材料与施工质量等几个主要方面,其中主要的问题有以下几点:

1.设计人员“思想保守”与过于“开放”

“思想保守”体现在结构设计方面比较多,例如:现在很多高层住宅,剪力墙过多过厚,由于刚度过大,导致相对侧移值过小,远远小于规范的规定值,一来不利于建筑物抗震,二来不经济。

2.专业技术知识不扎实,专业之间配合不到位

有些设计人员没有扎实的专业技术知识,自然设计出的建筑图纸会出现很多问题,给施工带来难度。不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临时性问题更是难以应付,有的甚至对施工工艺都不太了解。

3.平面布局的刚度不均。抗震设计要求建筑的平、立面布置宜规正、对称,建筑的质量分布和刚度变化宜均匀,否则应考虑其不利影响。但有的平面设计存在严重的不对称:一边进深大,一边进深小;一边设计大开间,一边为小房间;一边墙落地承重,一边又为柱承重。平面形状采用L、π形不规则平面等,造成了纵向刚度不均,而底层作为汽车库的住宅,一侧为进出车需要,取消全部外纵墙,另一侧不需进出车辆,因而墙直接落地,造成横向刚度不均。这些都对抗震极为不利。

4.抗震构造柱布置不当。如外墙转角处,大厅四角未设构造柱或构造柱不成对设置;以构造柱代替砖墙承重;山墙与纵墙交接处不设抗震构造柱;过多设置抗震构造柱等。

上述这些问题的存在,倘若不能得到改正,势必对建筑物的安全带来隐患。上述这些问题的存在,倘若不能得到改正,势必对建筑物的安全带来隐患。上述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认识方面的原因有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化过程中出现的原因,有设计人员忽视了抗震概念设计方面的原因(未能从整体、全局上把握好),有法律建设方面的原因(在工程抗震设防管理方面缺乏国家政府法律依据,特别是处罚方面),通过这些问题来研究中短柱的问题,并且根据实际建筑结构及其在强震作用下的破坏过程是很复杂的,目前难以对此进行较为精确而可靠的计算。因此,20世纪70年代以来,各国标准强调了工程技术人员必须重视“结构抗震概念设计”,即根据地震灾害调查、科学研究和工程经验等所形成的基本原则和设计思路,进行建筑结构的总体布局并确定细部构造。这种设计理念将有助于明确结构抗震思想,不但有利于提高建筑结构的抗震性能,而且也为有关抗震计算创造有利条件,使计算分析结果更能反映今后地震时结构的实际地震反应。

三、建筑设计在抗震方面的必要性

近几十年来结构抗震设计方法的研究与进展,尤其是各国历次大地震对人类造成严重灾害的经验教训,使世界各国地震工程学者及工程抗震设计人员逐步取得了较为一致的认识。用形象语言来概括,即遵循“小震不坏,大震不倒”的设计原则。这已成为当今世界各国公认的结构抗震设计准则,并开始在各国规范中有所体现,根据城市和经济高速稳步发展,对抗震设防提出了更高要求,也打造了良好的物质平台。有效提高工程抗震能力,越来越成为社会共识。建筑抗震可归纳为:1、慎重选择场地;2、科学确定工程的抗震设防标准,特殊工程要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3、不同类型建筑要采用适合的结构形式;4、合理布置,平面立面要规则些,底层层高跨度不宜过大;5、尽量采用隔震减震技术;6、注重施工质量;地震是地壳运动在某些阶段发生急剧变化时的一种自然现象。据统计,全世界每年发生的地震约达500万次,其中绝大多数地震由于发生在地球深处或者它所释放的能量小而人们难以感觉到;而人们感觉到的地震,也即有感地震,仅占总量的1%左右;能造成灾害的强烈地震则为数更少,平均每年十几起。然而,就是这些每年为数不多的地震,却给人们带来了无可挽回的巨大经济财产损失和触目惊心的人身伤亡事故。据有关方面对世界上130次伤亡巨大的地震震害资料所做的统计表明,95%以上的伤亡是因为无抗震能力或抗震能力低的建筑物倒塌而造成的。典型的例子如,日本是个多地震国家,政府一贯重视建筑物抗震设计,其防震设施和技术相当先进,建筑物通常具备了抗御7~8级地震的能力;而阿尔及利亚当地房屋建筑质量普遍低劣,抗震性能差,地震时易坍塌。由此可见,对建筑物进行有效的抗震设计是减轻地震灾情最有效、最根本的措施。

四、总结:

地震是一种突发式的自然灾害现象,从世界各国减轻地震灾害所采取的措施来看,主要有三条:一是加强地震预报,力争在地震发生前采取行动以减少损失;二是在设计和施工方面提高各类建筑物对地震的抵抗能力,包括对已建建筑进行抗震能力鉴定及加固;三是加强地震时应急指挥和救援工作。总之,从各个环节上重视和把关,把地震灾害尽量降到最小、最轻。

参考文献:

[1]现行建筑设计规范大全[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8.

[2]王崇杰,崔艳秋.建筑设计基础[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9.

地震引起的直接灾害范文第3篇

城镇是一定地域内的济、政治、文化中心,具有聚集性、整体性、关联性、局域网络性、动态性等特点。城镇系统作为一个动态开放的复杂系统,其灾害除具有一般灾害的共同特征外,还具有自己的一些独特特征。主要表现为:(1)灾害损失的严重性。由于城镇人口密集,济发达,各类设施高度集中,发生在城镇的灾害往往给城镇带来巨大损失。如1976年唐山地震,造成总济损失300多亿元,人员伤亡达40多万。相比之下,发生在非人口稠密地区的地震造成的损失会小得多。又如,城市暴雨会伴随雷击和高压线断落,并造成局部积水或火灾;在大城市发生的暴雨灾害的直接济损失往往达到数百亿元。(2)灾害的连发性。现代城镇的各个子系统之间不仅在空间上,而且在功能上高度关联,相互之间有很强的依赖性,城镇任何一次能量较大的灾害都有可能引起多种次生灾害和衍生灾害,并通过灾害链产生连锁反应,扩大灾害损失。如1923年日本关东大地震引起大火,火灾损失远远超过了地震造成的直接损失。(3)灾害原因和结果的人为性。这包括两方面的含义:一是人为因素已成为城镇灾害的主要致灾因子。人为因素不仅会诱发人为灾害,还会诱发某些自然灾害。如操作不慎引起化学事故,大量开采地下水引起地面沉降等。二是人为因素对城镇灾害的扩大作用显著。由于人为原因,城镇建设中存在许多不合理因素,_邑灾害发生,它们就会扩大灾害。例如,1985年墨西哥地震,当时地震震中距墨西哥城400公里,但墨西哥城却遭到了毁灭性打击。事后人们在分析原因时,把人为因素的扩大作用列为最重要的原因。(4)灾害损失与城镇建设的同步增长性。随着城镇建设速度的加快,灾害损失也有逐步增加的趋势。因为城镇发展意味着新的灾害源不断增加,受灾体不断增加,人口不断增长,财富更加集中等等,这不仅使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增加,而且使同等强度灾害造成的损失增加。据研究,由于“雨岛效应”,城镇上空雨量较农村地区一般可增加5%~10%。同时城镇建设使城镇用地的不透水性增加20%~90%,水淹区的财富含量随城镇发展而增加,使城镇洪涝灾害日益严重。城镇及城镇灾害的上述特征,使得城镇历来成为各种自然和人为灾害的重灾区。可以说,城镇的发展就是人类在与灾害的斗争中发展起来的。

进入21世纪,尤其是最近几年,我国发生了汶川地震、舟曲泥石流等严重自然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和国家济与社会发展带来严重的危害,城镇防灾减灾工作显得越来越重要。在此背景下,在同济大学济与管理学院前院长、上海防灾减灾研究所前所长、博士生导师沈荣芳教授直接提议、支持和指导下,由沈教授的弟子青岛大学国际商学院于庆东教授、复旦大学济管理学院张显东教授和上海市民政局优抚处副处长钦培坚硕士等组织撰写了《城镇防灾救灾系统工程》一书,并由济科学出版社于2011年5月出版。

本书在总结吸收国内外已有的若干研究成果和验的基础上,综合运用了系统工程学、灾害学、济学和计算机等学科知识,对城镇防灾减灾系统工程进行了研究。内容涉及到城镇灾害基本性质、城镇灾害的成灾机制、城镇灾害风险分析、城镇减灾规划、城镇防灾救灾管理信息系统、城镇灾害管理中的组织机构、城镇灾害与保险、城镇灾害与法律、城镇灾害损失评估、城镇灾害灾情分级等内容。在研究方法上,该书采用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理论研究与对策研究相结合的研究方法,既有城镇防灾救灾问题的定性分析也有定量分析,既有系统的理论研究又有对策建议。

地震引起的直接灾害范文第4篇

【关键词】日本大地震;灾害信息;制度

信息论的创始人香农认为,所谓信息,也就是“在人们需要进行决策之际,影响他们可能的行为选择之概率的物质-能量的形式”。人们对事物的反应或决策都是基于对事物的认识进行的,任何事物具备的内在属性或规律,都会通过一定的物质或能量形式表现出来,这反映的是事物的内部属性。而在人们获取这些信息之前,对象事物具有不确定性,而人们的行为决策也是盲目的;只有获得了这些信息,人们才有可能做出正确的决策。信息具有帮助人们消除对事物的不确定性的功能,并影响着人们选择或不选择某种行为的概率。[1]本文探讨建立灾害信息制度的必要性及措施。

一、人类决策信息可分为直接信息和间接信息

在人类科技突飞猛进的今天,大自然的各种环境变动(如地震、海啸、各种极端气候状况等)依然具有不可预测性,而人类活动所带来的各种极端环境灾难(如核辐射泄露、化工厂爆炸等)同样具有突发性,人类该何以自处?2011年3月11日日本大地震所引起的核泄露事故,引发了世界上很多国家民众对于发展核电的恐慌,一些国家出现了反核游行,这恰恰体现了公众对于未知危险的一种本能反应。而我国一些地区出现的“抢盐”风潮,也可以视为公众对于核泄露的不确定性的一种反映。对于政府而言,稳定社会,避免再次出现类似事件,重在建立公共环境检测信息制度。[2]

信息论中,人类做出决策反应所需获取的信息,根据信息与决策问题的相关程度,可以分为直接信息和间接信息。直接信息包括决策所面临问题的自然信息、社会信息,即所谓界定问题的信息。间接信息包括人类如何解读直接信息的认知框架,这主要是人类长期以来通过语言文字所积累下来的知识和经验,这类信息起着界定决策所面临的“问题领域”及各种可能的因果组合的作用,即关于决策环境的信息以及描绘和说明可能的选择方案的信息,用决策领域的理论来看,这类信息属于决策支持系统中的知识系统。

二、从日本大地震看直接信息和间接信息各自的作用和要求

就灾害信息制度而言,为公众提供的信息同样分为直接信息和间接信息。直接信息的功能重在预警,信息的要求是准确及时。电波传播速度每秒30万公里,地震波在地壳里速度为每秒5公里。日本利用这个速度差,投入巨资研制预警系统,与公共媒体联通,自2007年投入使用后实现了地震发生后的异地提前预警。此次地震中很多地方提前10-15秒收到了预警信息,为减轻地震损害作出了贡献。但是这只是为公众决策提供了直接信息,如果没有每个公民自幼儿园时代就不断参加的防震演习、不断强化的防震知识,地震带来的损失会更大,即便能够提前预警,也只会是于事无补。

而此次日本地震更大的损失来自海啸,自地震后日本媒体就发出了海啸预警,民众有5-10分钟的时间避难,但为什么还是损失惨重?一个原因就是海啸在日本也是很罕见的,民众没有接受过防海啸的演练,不具备相应的认知结构,较难做出正确反映。

在随后的福岛核电站核泄漏事故中,日本政府到民众都有些应对无措。日本福岛县知事佐藤平3月18日与在灾区视察的防灾大臣松本龙进行了会谈,向其抱怨,“政府没有及时公布正确的信息”,这里说的信息指的正是决策所需的直接信息。灾民则觉得被“一直信任”的福岛第一核电站背叛:“他们说核电站很安全,就算大地震或海啸也不会倒,结果全是谎言”——这意味着灾民缺乏决策所需的间接信息——对相应问题基本认识。正是在这双重的信息缺失中,位于福岛第一核电站方圆30公里内的川内村,5500名村民决定无视政府留在屋内的指示,决定全数撤离。

三、关于建立灾害信息制度的建议

按照我国目前相关政策和法规,各级政府应对各种灾害都建立了相应的应急预案,但是存在重预警轻、重灾害应对轻平时宣传演习、重灾后信息控制轻大众媒体的信息渠道作用,导致我国目前灾害信息制度还有较大不足。

1、建立灾害信息系统

能否建立健全灾害信息制度,关乎一个政府的执政能力,关乎一个国家应对各种环境灾害的能力。政府应建立包括媒体在内的多个部门互动的灾害信息系统,应该包括三个子系统:一个是灾害预警信息系统,旨在灾害前与发生时及时准确的向公众发出预警及相关信息;二是防灾宣传演习系统,旨在普及本地平时可能遇到的灾害中如何自救的知识并进行相应演习;三是灾害评估反馈系统,旨在灾害发生后及时提供信息,一方面提供救灾所需信息,一方面调查灾害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完善防灾减灾相关知识。

2、在技术层面,建立相关公共部门与媒体物理互联的预报平台

汶川大地震中,争议的一个焦点就是为何没有预报。相关专家没能做出准确的临期预报,但是如果做出了呢,这个消息能否顺利出来呢?我们认为,这种自然灾害的信息,不应由具体的人来做最后决策,而是建立一套与媒体尤其是手机短信联动的物理预报标准,一旦检测仪器做出判断,就自动启动,日本人应对地震的经验就很值得借鉴。

最近,从网上获知,“十二五”期间,广东省将建设全省地震烈度速报网(重点是沿海地区),同时将建设珠江三角洲地震预警系统,力争在地震波到达珠江三角洲前的10-20秒发出警报,使普通民众可及时疏散和躲避。需要指出的是,这种做法不仅仅是这个地区、这个领域应该采取的科学做法,而是我们全国各地可能发生灾害领域都应该采取的做法。

3、树立“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预警观念

建立了完善的预警系统,尤其是通过防灾宣传演习系统使公众具备了防灾自救的知识和经验后,对害怕因预警不准而引发社会恐慌的顾虑就可以放到一边。具备了相关知识和经验的公众面对的不再是既不知道灾难是否发生又不知如何应对的信息双重不确定性,不会轻易就惊慌失措。而建立了物理预报标准后,误报的几率会大大降低。这种背景下关于灾害预警,应采取的是“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预警观念。

地震引起的直接灾害范文第5篇

关键词:风险管理 自然灾害 国际投资

日本3月11日发生的强震及其次生灾害表明,自然灾害发生的不确定性会给国际投资带来相对较大的风险。这种风险虽然出现频率较低,但后果往往非常严重,而且难以预测和分散。加上国际投资的地点分布广,投资量大,更使加强对国际投资可能遇到的自然灾害风险的管理日趋重要。本文就国际投资中可能存在的自然灾害风险的种类和危害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金融管理方法,同时也提出了国际投资自然灾害风险防范的对策建议。

一、国际投资中自然灾害风险的种类及其危害

从风险的本质来看,我们可以把自然灾害风险理解为:在一定时间内某种自然灾害事件发生后引起重大损失的不确定性。根据不同的考虑因素可以有许多不同的分类方法。在国际投资中,根据其特点和灾害管理及减灾系统的不同,可以将自然灾害风险分为以下七大类:(1)气象灾害风险。包括热带风暴、龙卷风、雷暴大风、干热风、暴雨、寒潮、冷害、霜冻、雹灾及干旱等;(2)海洋灾害风险。包括风暴潮、海啸、潮灾、赤潮、海水入浸、海平面上升和海水回灌等;(3)洪水灾害风险。包括洪涝、江河泛滥等; (4)地质灾害风险。包括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缝、火山、地面沉降、土地沙漠化、土地盐碱化、水土流失等; (5)地震灾害风险。包括与地震引起的各种灾害以及由地震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如沙土液化、喷沙冒水、城市大火、河流与水库决堤等;(6)农作物灾害风险。包括农作物病虫害、鼠害、农业气象灾害、农业环境灾害等; (7)森林灾害风险。包括森林病虫害、鼠害、森林火灾等。

在国际投资中,由于投资方向的不确定,投资方式的多样性,不同的自然灾害都有可能对国际投资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而其中尤以地震灾害与农作物灾害对国际投资影响最大,也最常见。据统计,今年一季度,中国境内投资者实现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85.1亿美元,同比增长13.2%,截至3月底,中国累计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2673亿美元,由此可见,对国际投资的自然风险管理成为了我国国际投资者的重要工作。

2011年日本地震后,据摩根士丹利近日的研究报告显示,将会使今年全球经济增速减少0.25%至0.5%。世界银行3月21日《东亚经济半年报》表示,日本东北部海域11日发生的9级大地震及海啸,将给日本带来1220亿至2350亿美元的经济损失,约占日本国内生产总值(GDP)的2.5%至4%,而日本灾后重建可能需要5年时间。由此可见,此次地震对各行各业影响巨大,不仅包括日本本国的财产遭到巨大的打击,各国在日本的经济投资也蒙受了巨大的损失。

包括今年的日本地震,国际投资的自然灾害风险造成了越来越多的损失。下图为2000至2010年全球因为自然灾害引起的经济损失,可见在没有大灾发生的情况下多数年份的全球经济损失规模稳定在300-600亿美元之间,而一旦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当年的经济损失可能超过1700亿美元,达到正常年份规模的4倍之多。

以2010为例,据联合国国际减灾战略部门(UNISDR)1月24日公布的最新统计数据表明,2010年全球共计发生了373起自然灾害,洪水的发生频率最高,全球共有大小洪灾182起;另外,全球还发生83起风暴灾害、29起极端天气灾害以及23起地震。

此外,2010年自然灾害所造成的人员损失也是近20年来最严重的。其中,年初发生在海地的强地震和发生在俄罗斯的森林大火造成的人员伤亡最为惨烈。

同时,世界知名再保险公司德国慕尼黑再保险公司表示,2010年全球一共发生各类自然灾害950起,经济损失达到1300亿美元。公司在灾害报告中说,2010年是1980年以来自然灾害高发的年份之一,九成自然灾害是由飓风、洪水等天气原因引发的。预计2011年因为气候变化、极端天气和洪水等导致的自然灾害会进一步增加。

例如,2010年4月14日,冰岛第五大冰川――埃亚菲亚德拉冰盖冰川下一座火山喷发。火山烟尘覆盖了挪威北部、波兰北部海岸、德国、法国、比利时、英国南部海岸以及俄罗斯西北部地区,导致欧洲空中交通瘫痪,而由此给在欧洲地区的国际投资带来了巨大的损失,同时欧洲旅游业蒙受的损失初步估计在10亿欧元左右,也使对旅游业的投资蒙受巨大的损失。

对于我国来说,就自然灾害的不同类别而言,洪水是导致我国经济损失最为严重的一种自然灾害。近二十年来,洪涝灾害导致的年均经济损失超过1000 亿元。地震是导致我国伤亡人数最多的自然灾害。据统计20世纪以来中国发生6 级以上地震650 次,其中震级达7 级以上的地震98次约占世界的十分之一,震级达8级以上的地震9次,全球发生的4 次震级达8.5级以上的特大地震,有2次发生在中国,地震死亡人数高达59 万人,约占全世界的二分之一。此外干旱、热带风暴和雹灾等气象灾害,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以及森林火灾等各种自然灾害在我国也时有发生。

二、防范国际投资自然灾害风险的对策建议

据统计与预测,世界开始进入自然灾害多发的时期,国际投资也面临越来越多的自然灾害风险。直面自然灾害,抗击国际投资风险也就成为亟需研究和解决的问题。本部分提出了防范国际投资自然灾害风险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对投资国的自然地理认识

在国际投资中,对自然灾害风险的预防是防范损失最根本的办法。而预防最行之有效、最直接、也是最重要的办法即是加强对投资国的自然地理认识,只有在投资前对投资国是否是自然灾害多发地区、自然灾害严重程度、灾害防范措施等有了全面、深入的了解,才能有效地降低投资金额面临的灾害损失,预防资金因为盲目投资造成后悔莫及的悲剧。

以地震多发区环太平洋地震带为例,这是地球上最主要的地震带,它像一个巨大的环,沿北美洲太平洋东岸的美国阿拉斯加向南,经加拿大本部、美国加利福尼亚和墨西哥西部地区,到达南美洲的哥伦比亚、秘鲁和智利,然后从智利转向西,穿过太平洋抵达大洋洲东边界附近,在新西兰东部海域折向北,再经斐济、印度尼西亚、菲律宾、我国台湾省、琉球群岛、日本列岛、阿留申群岛,回到美国的阿拉斯加,环绕太平洋一周,也把大陆和海洋分隔开来,地球上约有80%的地震都发生在这里。 因此,对于在该地区的房地产、实体资产以及受地震灾害影响较大的投资对象的投资应相对谨慎。

(二)加强对投资对象的风险评估

目前,已有的成熟的国际投资自然灾害风险评估方法可以归纳为以下4种:

(1)基于指标体系的灾害风险评估。基于指标的灾害风险评估体系构建侧重于指标的选取以及权重方法的优化,涉及的空间尺度范围较广,既包括全球、也包括国家和市级等空间尺度。目前,适用于全球灾害风险评估的指标计划有Hotspots、美洲计划,此外,不少方法也利用指标体系从国家、市级尺度对自然灾害风险进行了评估。基于指标体系的风险评估是借鉴空间信息格网技术,将具有致灾因子各种属性(如强度、频度)和脆弱性指标(人口密度、土地利用、建筑物等)数据转变成格网形式,通过一定数学法则叠加得到具有空间拓扑关系的灾害风险值,最终达到灾害风险评估的目的。

基于指标体系的灾害风险评估研究在国内外发展都较为成熟,适合以较大区域作为研究对象,但此种方法主观性强,无法模拟复杂系统的不确定性与动态性。

(2)基于风险概率的灾害风险评估。利用数理统计方法(如gambel分布),对历史灾害数据进行分析,找出灾害发展演变的规律。在此基础上,结合承灾体损失数据,建立灾害发生概率与其的函数关系式,以此达到预测未来发生的灾害风险。

(3)基于情景的灾害风险评估。利用各种数值模拟软件对不同情景下自然灾害强度(对于洪涝灾害来说,如淹没深度、淹没时间、流速等)的模拟,并叠置承灾体属性信息(如土地利类型数据、人口密度等),以直观地显示灾情的时空演变特征与区域影响,从而达到自然灾害动态风险评估。

(4)VaR模型。在对国际投资的自然风险评估上,我们可以采取VaR方法对其风险进行评估。

VaR的中文含义为“风险价值”,是指在正常的市场条件和既定的置信度内,用于评估和计量任何一种金融资产最小损失。投资主体采用VaR风险计量模型来计量各种业务和投资组合的市场风险,并将其水平与所承担的市场风险相挂钩。以提高其资本充足度,增加其资本实力和抵抗风险的能力。

正常情况下的国际投资的自然风险是由许多微小的、独立的随机因素组成。而每一种随机因素不能压倒一切因素作为主导作用。具有这种特点的分布即是正态分布,适合采用方差――协方差进行国际投资风险的计算。投资主体便可以根据模型估算的市场风险价值进行风险管理,将该测量出的风险值和要求的损失上限进行比较,当风险值小于该损失上限对说明投资金额的风险还在控制之中;而当风险值大于该损失上限时,说明投资主体必须采取必需的手段进行调整,控制好投资金额的风险。

(三)对投资对象要有充分调研

在同样的地域环境中,不同的投资对象收自然灾害的影响自然不同,以本次日本地震灾害为例,受到影响最大的自然是房地产、工厂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而面对暴雨、龙卷风等自然灾害,农产品遭受损失最大。因此,对投资对象的确定应该建立在对投资对兴国自然环境有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选择相应可能损失最小的投资产品。

三、国际投资中的自然灾害风险管理

自然灾害引起的国际投资风险引起了各国的重视,以下是相对可行的风险管理方法,值得我们借鉴和运用。

(一)运用政府财政对自然灾害损失进行补偿

财政补偿的基金主要来源于政府的财政收入,也构成了国际投资自然灾害损失传统的资金补偿来源。但是,以我国为例,政府的财政收入总量有限。这些有限的财政收入中,由财政预算安排的灾害救济支出只是财政支出计划中的一小部分。据统计,20世纪80年代国家财政提供的自然灾害救济款平均每年只有9.35亿元,只相当于灾害损失的1.35%。20世纪90年代国家财政提供的自然灾害救济款平均每年只有18亿元左右,只相当于灾害损失的1.8%左右。可见,当巨灾发生时,依靠国家财政救济支出对灾害损失的补偿程度是比较低的。

但是,政府财政补偿是在自然灾害发生后对受灾方第一时间的补偿,具有最快、最直接的特点,对稳定市场社会安定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运用商业保险及其金融衍生品管理自然灾害风险

(1)保险转移风险

对于国际投资,保险转移风险可以分为单一的和综合的两种方式。所谓单一风险的保险转移就是指国际投资方购买保险将某一种自然灾害风险转移给保险人的转移方式,例如美国国家洪水保险计划仅承保单一的洪水风险。所谓综合风险的保险转移是指投资方通过购买保险将两种或以上的自然灾害风险转移给保险人的转移方式,国内保险公司的财产保险险种条款大都为投保人提供了这类风险转移方式。例如企业财产综合险的保险责任往往包括雷击、暴风、暴雨、台风、洪水、泥石流、雪灾雹灾、冰凌、龙卷风、崖崩突发性滑坡和地方突然塌陷等人力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

(2)再保险转移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28条的规定,再保险的定义为:“保险人将其承担的保险业务,以承保形式,部分转移给其他保险人的,为再保险。” 实质是在全体被保险人之间对风险的又一次转移和分散。因此,从另一个方面说,再保险转移方式是原保险人以缴付分保费为代价将风险责任转移给再保险人。

如今,再保险已经成为整个保险业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笔者认为,再保险应该成为国际投资自然灾害风险管理的重中之重。一方面,伦敦、纽约、苏黎世、慕尼黑、中国香港等都是著名的国际再保险市场,通过这种超越国界的再保险安排,使风险分散在世界范围内进行,对于国际投资风险的化解,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也使从而能分散消化得更为彻底;另一方面,一批在国际上享有盛誉的专业再保险公司发展、壮大起来,这样,大大方便投资对象分布广泛的国际投资方的投保,也使其利益得到了充分的保障。

(3)其他保险类风险转移方式

在国际上,所谓的其他保险式风险转移方式是Alternative Risk Transfer,简称ART,是除开上述两种保险产品的保险转移方式。其主要有两个方面构成,一是风险载体,二是可选保险产品。风险载体主要包括自保、自保公司、风险自留集团、共保集团和资本市场。可选保险产品主要包括有限风险再保险、多年期/多险种产品等。

笔者认为,由于载体不再局限于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可选产品也不再局限于单调的保险产品,传统保险方式可能产生的当签约一方不完全承担风险后果时所采取的自身效用最大化的自私行为可以由此而发生改变,更为重要的是,对于国际投资,投资方向、投资金额灵活多变,规模巨大,新型灵活的保险方式可以更好地适应国际投资的安全性稳定性的要求,也可以为不同地投资量身订做保险产品。

(4)巨灾债券及其衍生金融产品

目前国际市场上的巨灾债券多是针对地震、飓风和暴风雪等自然灾害设计的。如美国东海岸的飓风、加州的地震、欧洲冬季的暴风雪、日本的地震和龙卷风等。巨灾债券是通过发行收益与指定的巨灾损失相连结的债券。在资本市场上,需要通过专门中间机构(SPRVS)来确保巨灾发生时保险公司可以得到及时的补偿,以及保障债券投资者获得与巨灾损失相连结的投资收益。巨灾债券将保险公司部分巨灾风险转移给债券投资者。

巨灾债券的一个核心概念是触发条件,即赔偿的条件,赔偿性触发条件是以其实际损失赔偿数额来表示的,指数性触发条件则用某种特殊的指数来表示,如行业损失指数和参数指数等,是一种损失的相对水平。由此可见投资者的收益和损失是由发生怎样的自然灾害风险或风险程度如何决定的。根据债券发行时约定的条款,投资者可能会损失全部或者部分在剩余时间内应得的利息,还可能会损失部分本金。

笔者认为,相对于其他保险产品,巨灾债券流动型、规模大、损益高,与自然灾害的发生情况紧密相关,这就为国际投资者提供了一个风险对冲的投资工具。与常见的金融工具期货相似,巨灾债券也可以开发其期货,期货分为可以分为预测发生灾害和预测不发生两种。当国际投资者投资相关的投资对象时,可以做多与投资对象相关的预测灾害发生的巨灾债券期货,或做空预测灾害不发生的巨灾债券期货,这样,即使灾害发生,由巨灾债券期货带来的收益可以补偿部分国际投资的损失。如果对冲量适当,完全可以锁定国际投资的最大损失。

相应的,还可以开发巨灾债券的期权、互换等,充实巨灾债券的风险对冲金融衍生品。

值得一提的是,有专家表示,此次日本地震有望超过2005年的“卡特里娜”飓风,成为首个触发多个巨灾债券的自然巨灾。据统计,日本地震将使面值共17亿美元的10只债券面临触发点挑战。

(5)利用天气指数等自然灾害期货

天气指数期货指的是每个月的开始,期货市场主管机构都会根据过去10年当月的气温情况,为降温度日数或升温度日数确定一个初始值,比如40度(华氏)。为使市场运转起来,指定的做市商将接着喊出“出价”和“要价”,前者比初始值稍低,后者稍高,这是投资者可以买进或卖出的度数。

对于国际投资者,天气的变化对部分投资产品的收入影响巨大,而对于投资者,对天气的预测和农产品的收益行程对冲,使投资者在一定程度上锁定收益,或将因天气原因引起的损失降至最低,也就使金融机构面临的风险相应减小。。

另一方面,对于中国现有期货市场,今后如果让天气指数期货这样的衍生品能够发展起来,保险公司可以在这些市场上转移承保风险,加之一定程度的保费补贴和税收优惠,其在技术上的困难将会大大降低,不可能总是出现“投资险越做越亏”的情况。

同理,可以以降雨量等自然灾害指标为标的,进行期货的创立与交易。

综上所述,在进行国际投资前,应对投资地区的自然地理状况有深入的了解,对投资对象有全面的风险评估,对于不同的自然灾害风险,可以采取不同的风险转移方式。保险转移方式、再保险转移方式、ART方式和各种金融衍生品相结合,金融市场与政府相结合,金融衍生品的开发使得自然灾害风险的转移既以保险市场为基础,又有资本市场作后盾,更有政府作保障。

2010年的汶川地震、2011年的日本地震都给世界经济带来了重大的损失,国际投资者应该时时以风险管理为标尺,尽最大可能地减少风险,避免突如其来的巨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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