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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大数据;区块链;共享经济
1引言
共享经济是当前社会发展中所衍生出来的一种经济发展模式,共享经济最初主要依托大数据进行发展,对社会中的闲置资源进行充分利用,实现经济循环化,这使社会闲散资源的剩余价值得到了充分的发挥。但是值得一提的是,由于仅依靠大数据技术,共享经济模式在发展的过程中常常会出现一些问题。此时,拥有信息公开化、去中心化特征的区块链技术就具备了较高的利用价值,区块链技术对于共享经济的发展来说是极为有利的。因此,将大数据与区块链技术充分结合对促进共享经济发展有着极为有利的作用与意义。
2区块链技术在共享经济中应用的必要性
2.1降低共享产品的交易成本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共享经济的出现使得社会上闲散的资源都能够被充分利用,共享经济的快速发展也正是因为可以利用较低的成本去创造较高的经济价值,将闲散的社会资源发挥出高于自身成本数倍的价值。值得一提的是,在共享经济模式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共享经济企业逐渐有了较为成熟的发展思想,那就是自身必须对推出的共享产品进行一定的补贴才能促使共享经济良好持续地发展。这就出现了一种共享经济发展现象,即在共享产品刚刚进入市场时,共享经济企业对共享产品的补贴可能会高于共享产品带给企业的效益,提升了共享产品的交易成本。以共享充电宝为例,企业通过与当地商家达成协议,将共享充电宝基站放在商家较为显眼的位置,用户自行扫码下单后,取出充电宝充电,而此时企业会为首次使用共享充电宝的用户提供免费充电服务,这样一来企业对用户的补贴就高于产品为自身所带来的价值,这就使得共享产品的交易成本被充分降低。如果应用了区块链技术,就可以为用户智能匹配距离最近的充电宝位置,有效避免资源的重复或过度投入,依靠区块链技术实现信息的快速传递进而降低交易成本。
2.2提升共享产品用户的信用等级
对于共享经济来说,信用一直是极为重要的发展基础。信用也是交易双方维持公平合理交易关系的重要基础,在传统经济和共享经济中都有着极为重要的基础价值。以共享产品中具有代表性的共享单车为例,共享单车在被用户使用的过程中为避免损毁丢弃现象的发生,会与用户的个人信用绑定,这样一来形成对双方的约束,不仅可以充分保护共享单车不被损坏丢弃,还能提升共享产品用户的信用等级。由此可见,在共享经济的发展中信用的作用是极大的。基于此,在共享经济发展中充分利用区块链技术不仅可以将区块链技术的优势充分发挥出来,还能提升用户信用等级的准确性,充分解决用户伪造信用记录等问题。区块链技术对于共享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区块链技术根据自身的技术优势可以将用户的信用公开透明化,保障用户信用的真实性,有效杜绝用户信用造假的风险;其次,区域链技术可以为共享经济交易双方提供一份电子合同,这可以充分保障因为交易其中一方毁约而导致剩余一方利益受损的问题不会发生,对共享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切实的保障服务。
2.3实现全球经济信息共享
首先,在共享经济发展中融入区块链技术可以充分体现自身的价值,帮助共享经济将大数据技术与区块链技术充分融合,形成共享经济发展新模式;其次,可以充分体现区块链技术中的去中心化优势,将对用户的限制情况降到最低,并且还能将行业之间的信息充分共享,消除信息差、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将行业垄断僵局彻底打破,将全球的资源进行充分整合,并充分应用于共享经济发展模式;最后,利用区块链技术还能充分利用国际认可的电子货币进行交易,以此充分解决国家之间的交易差异化问题,实现全球经济信息共享[1]。
3.1区块链技术在金融征信领域的优势
共享经济对大数据技术的充分利用,可以切实保障企业与用户的信用情况,并且通过这种形式能够对信用数据的准确性与合理性进行保障,实现内部信息数据的安全共享。此外,当前共享经济中包含的信息数据是极为庞大的,因此,在处理这些信息数据的过程中常常会出现一定的问题。例如,因为这些信息数据的储存方式过于集中,一旦发生泄露风险会出现极大的社会影响。而且由于数据量极为庞大,想要对某一部分信息数据进行利用时,往往需要花费较长的时间。一些传统企业想要利用大数据发展共享经济时,往往缺乏相应的硬件支持,对信息数据的更新与处理效率达不到相应的要求。因此,倘若在我国金融征信领域中充分利用区块链技术,就可以切实解决以往金融征信领域的相应问题。第一,可以利用区块链技术将以往集中化存储的信息数据变为分散式,这种储存方式可以充分将信息数据进行分散存储,在面对泄露风险时仅仅会以点的形式泄露,充分避免因集中式储存发生大规模信息泄露的风险;第二,可以在共享信息数据时利用区块链进行同步,将信息数据储存在一个个节点之中,这样一来,节点数据可以被快速地查找到,实现信息数据的及时共享,这对于信息数据的传播效率来说是极为重要的。值得一提的是,在信息数据共享的过程中,由于信息数据都是以节点的形式进行储存的,因此,只有明确当前节点的地址与密码才能对该节点的信息数据进行查看,切实提升了共享经济中信息数据的安全性[2]。
3.2区块链技术在医疗服务领域的优势
区块链技术不仅在便民服务领域发挥极大的作用,它在医疗服务领域中的作用同样不容小觑。目前,我国大型城市的医院基本已经利用互联网技术开通了网上预约挂号等便利服务,充分节省了患者的时间成本。但是值得注意的一点是,现如今我国还有相当一部分医疗服务机构与场所对医疗资源的分配较不合理,很多医疗机构与医疗场所的患者流量是极大的,庞大的人员数量堆积在有限的医疗场所内不仅严重浪费了患者的就医时间,还造成了医疗场地资源的浪费,对于医院中各类资源都有着一定的影响。此外,不同城市的不同医院所使用的医疗服务网络都是不同的,因此,有些需要转院治疗的患者也不能通过网络手段来将转院信息进行实时传达,只能通过传统的电话通沟确定转院信息。基于此,医疗领域就可以充分利用区块链技术建立一个医院信息数据共享平台,避免出现各个医院之间的沟通交流效率低下的问题,可以充分提升医疗资源的利用效率。首先,对于患者来说就可以充分节约自身的时间成本,便利快捷地在最近距离的医疗机构进行就诊,避免出现大型医院中患者堆积,影响医疗效率与浪费医疗资源的情况;其次,对于一些中小型医院来说,面对一些自身没有治疗条件的病患,可以充分利用区块链技术将该患者的病情信息上传至医疗平台中,区块链可以根据患者的病情为其自动适配合适的医院进行就诊,充分提升医疗资源的利用率,实现医疗资源的合理共享;最后,可以通过区块链技术对医疗服务机构的发展情况与医疗服务明细进行检查,充分降低医疗事故的发生概率[3]。
3.3区块链技术在能源应用领域的优势
随着我国能源领域的发展,在能源利用过程中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例如,在电力资源方面,众所周知发电站的主要用途就是发电,将电力资源进行输送,但是发电站一般都建立在郊区或者较为偏僻的地方,由于距离的原因,电力资源在传输的过程中存在一定的损耗情况。一般来说,发电站从发电到输电,最终将电力资源传送到消费者家中会浪费大约十分之一的电力资源,这种电力损耗对于电力资源利用率来说是极为不利的。随着我国城镇化的推进与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用电量不断上涨,对于电力资源的供应也有了更高的要求,这种情况下发电站一旦出现事故,在电力供应终端出现问题,将会为人民群众的工作生活带来极为严重的影响,城市一些对电力有充分需求的行业与活动都会因此出现相应的经济损失。此外,我国电力能源由国家电网公司提供,因此,一些利用太阳能发电的企业或个人,无法将多余的太阳能供电资源分享出去,这也是电力浪费的其中一种。因此,在能源应用领域应该充分利用区块链技术发展共享经济,充分改善当前电力资源产出与输送的问题。利用区块链技术,不仅可以充分降低电力资源由于输送距离过长而导致电力消耗的问题,还可以充分保障城市供电的稳定性,区块链自身的节点式储存特点可以将电力能源分点式储存,可以充分提升电力储存的安全性。另外,区块链技术还可以让通过太阳能发电的行业将多余的电量交易出去,提升电力资源的利用效率。
4“大数据+区块链”技术在共享经济中应用存在的问题
4.1客户隐私信息存在泄露风险
目前,在大数据技术的发展过程中,随着信息数据数量逐渐提升,使得客户的重要隐私信息很容易发生泄露,而随着共享经济的发展,一些共享产品的使用权也由多个人拥有,而在使用产品的过程中需要用户通过扫码来获取,并且需要填写相应的个人信息,但是在此过程中缺乏监督管理,容易导致信息泄露问题[4]。
4.2过度依赖大数据技术
在当前共享经济发展过程中,对大数据的利用程度较高,因此,在未来的发展中很容易对大数据技术产生依赖,但是大数据技术并不能面面俱到地处理全部事件,而且目前大数据技术的成熟度仍有待提升。
4.3共享经济基础数据尚未完善
区块链技术具有信息公开通明、去中心化等优势,安全性能是优于互联网的。但是目前共享经济基础数据该尚未完善,因此,在共享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很容易受到阻碍,遇到发展困难等问题。
5“大数据+区块链”技术在共享经济中应用的策略
5.1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与区块链技术的融合来发展共享经济
区块链技术发展至今,已经有了完善的技术储备,技术也更为成熟。区块链作为一种分布式数据技术可以通过对其中节点进行加密的方法来形成一个以节点相连接的数据链条,每个节点中都具有一定信息数据,可以通过任意一个节点的数据信息找到信息来源。因此,区块链技术在未来的发展中极具发展前景,也会成为目前我国经济发展的一大助力。区块链技术可以将自身节点中的信息数据进行加密,对节点信息查询时仅需要验证一次,还可以将共享经济交易过程中的信息进行读取保存。通过这种方式将区块链技术与大数据技术充分融合,可以让共享经济充分发展,提升信息数据的共享程度,避免出现信息差或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因此,“大数据+区块链”技术的充分结合,可以切实提升共享经济的发展效率[5]。
5.2制定完善相关政策
在共享经济模式的发展过程中,应该充分利用区块链技术进行发展,对于共享经济来说,区块链技术有着极为重要的发展价值。区块链经济可以与社会经济发展充分结合在一起,提升社会经济的发展效率。可以利用区块链技术建立一个安全性极强的信息数据系统,然后充分利用区块链的优势将信息进行共享化,以此将信息数据共享至全社会,让社会力量承担相应的信息责任。因此,在发展的过程中政府应该出台相应的政策,促进大数据技术与区块链技术的融合发展。并且出台政策鼓励相应的科研院所对区块链技术进行分析研究,切实提升区块链在社会共享经济中的应用价值[6]。
5.3提升企业的重视程度
随着区块链技术的不断发展,企业需要提升对大数据技术与区块链技术融合发展的重视程度。目前,区块链技术可以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融入金融征信领域、医疗领域与能源应用领域。充分推动共享经济的内部发展升级,使得区块链技术可以从企业方面得到充分发展。对于企业来说,需要利用区块链技术不断强化自身内部的数据信息管理,还可以充分与科研院所展开合作,加深对区块链技术的研究,使得企业可以切实提升对信息数据的使用与管理水平,充分实现共享经济的发展与升级[7]。
6结语
总而言之,在当前社会高速发展的背景下,共享经济需要基于大数据技术与区块链技术实现发展,充分依托大数据与区块链技术降低共享经济的发展成本,将资源的配置做到最优解。此外,其能够将自身的信息体系充分完善,保障使用共享经济的用户信息安全,将社会中的闲散资源充分整合,利用共享经济发挥其剩余价值。此外,为确保共享经济的良好发展,必须将大数据与区块链技术充分结合,实现协同发展。大数据与区块链技术结合既是共享经济发展的必备条件,也是共享经济发展的必要保障。因此,在“大数据+区块链”技术结合下的共享经济能得到有效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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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梁婵卓.基于“大数据+区块链”技术的共享经济发展研究[J].营销界,2019(20):180-182.
【4】王冠.基于“大数据+区块链”的共享经济发展研究[J].商业经济研究,2018(13):84-86.
【5】付锋莉.基于“大数据+区块链”技术的共享经济模式构建研究[J].科技经济市场,2018(5):63-64.
【6】刘海英.“大数据+区块链”共享经济发展研究———基于产业融合理论[J].大数据时代,2018(3):70-75.
关键词:区块链;金融应用;监管问题;风险防范
一、区块链金融概述
2009 年,中本聪在《比特币:一种点对点的电子现金系统》一文中,以比特币为基础,提出区块链是一种通过去中心化和去信任的方式集体维护分布式可靠数据库的技术方案。我国理论界对区块链技术也进行了研究,有的认为区块链是一种依赖密码学和计算机科学的新技术,有的学者认为区块链是分布式的数据库,有的学者认为区块链是采用分布式记账技术的账本。而学者们对区块链的本质达成了一定的共识,认为区块链是一种安全可信、去中心化、记载所有交易记录的分布式账本数据库。区块链技术的根本特征是去中心化,因为区块链是一个采取点对点传输方式的分布式账本数据库,在同一个交易中,节点与节点之间都是平等的,没有中心化的系统控制者,使得交易之间更加便捷与自由。区块链金融就是区块链技术与金融行为相结合,在金融领域的广泛应用。1.证券交易。在证券发行和募集时,通过分布式的节点与节点之间形成智能合约完成证券交易。该智能合约是由处于节点的证券发行机构与客户之间自动匹配达成,而无需传统的证券经纪人、资金托管人、登记结算机构等环节的介入,能够节约人力、物力和时间资源。同时,由于区块链内的数据不可篡改,每个节点之间数据更加安全透明。区块链技术在证券领域的应用不仅能够有效节约资源,同时还增添了交易信息的透明度和安全性。2.数字货币。数字货币,是相对于实体货币而言的,是一种能够实现实体货币功能的以数字形态表示的网络代币。数字货币交易主要依赖去中心化的区块链共识机制,让位于节点双方直接达成交易,无需银行等机构的介入,有效降低了交易成本,使得交易更加灵活;同时因为数据不能随意被篡改,交易的安全性也得到了保障。2015 年厄瓜多尔央行“电子货币系统”正式运营,并发行“厄瓜多尔币”;同年,突尼斯发行国家数字货币eDinar;2017 年,委内瑞拉发行以石油为价值支持的“石油币”。我国央行也在积极推进数字货币研究,于2016 年便开始组织了数字货币相关研讨会,随后又成立了研究所,目前正在研发的数字货币叫DC/EP,DC即数字货币,EP指电子支付。
二、区块链金融存在的风险问题
区块链技术应用到金融领域,交易信息更加透明,交易数据更加安全,其能够给金融行业提供新的发展路径,带来许多创新发展。在发挥区块链技术优势的同时,不能忽略区块链技术存在的风险问题。1.技术风险。区块链技术作为一项带来变革的科学技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攻坚克难。对于一个区块链结构来说,其安全性在于使用非对称性加密技术且节点较多,破解难度大;其稳定性在于安全技术让数据不易被篡改或者毁损。目前,区块链整体技术与网络研发还处在建设阶段,因此,区块链与金融领域结合的条件并不完备。区块链金融服务具备更高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但是这些优点受制于技术发展,倘若技术基础薄弱,则其安全性会相对低一些。随着加入区块链进行交易的节点的增加,数据库所需要的运算能力也相应增加,当运算能力达不到要求时,区块链则无法进行有效维护,保存在区块链数据库的账本则有丢失的风险。2.人为风险。人为风险是指负责区块链交易或者管理的操作人员因错误的操作而导致区块链出现问题,进而给金融服务带来不可避免的风险。管理人员有时无法对区块链进行全面的审查,难以解决技术漏洞以及技术升级带来的隐患。在技术发展的初始阶段,区块链结构安全性比较薄弱,倘若数据库中51%的节点被不法行为人掌握,数据库中的交易数据和个人信息将可能会被随意篡改和伪造,违法犯罪行为接踵而至,如利用区块链技术实施非法集资、洗钱等犯罪行为。与此同时,由于数据与信息被篡改,金融安全监管机构在应对这些危害金融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时,便无法通过区块链系统中的信息对其进行定位、追踪与查处。区块链数据库的可控性将降低,金融安全无法得到进一步的保障。3.法律风险。法律风险主要体现在对于区块链金融的监管方面。区块链应用到金融行业的主要功能是分布式记账、智能合约以及其加密特性,此前的监管仍旧是中心化的分业监管模式,而没有很好关注到区块链的技术特性并提出针对性的监管。采用传统的监管缺陷是只能进行基础层面的调查而无法介入技术层面对交易信息进行监测,缺乏技术性监管,使得监管不到位。同时,区块链金融的点对点传输与共识机制中,用户主要关注的是以数字代码形式传输的数据,对于参与节点或者持有该串代码的用户的真实身份信息可能予以忽略而无法查实。区块链的这一特点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实施,如非法集资、洗钱等刑事犯罪,从而导致案件的侦破难度增加,嫌疑人身份难以确定,让区块链金融的司法监管变得困难重重。
三、完善区块链金融监管的路径思考
1.监管策略的选择。为了规范区块链金融的监管,解决好上述监管问题,首先应该明确监管路径,提出针对性的监管策略。区块链技术与金融领域的深度融合,给金融领域可能带来新的变化―――不同类型的金融业务革新以及不同领域之间的交叉融合,因此区块链金融监管也需要“对症下药”,这是弥补传统监管模式不能很好地适用于区块链金融这一短板的最佳方式。中心化分业监管模式的弊端已经展现,针对区块链金融应当采用创新的监管模式,如采取更多的技术监管,实现技术端的突破,防止技术风险所带来的金融问题;采取针对性的专门化监管制度,明确监管主体,防止出现监管缺位的现象。其次,建立合理的监管体系,实现法律监管和技术监管的有效融合,让区块链金融能够在一个较为完善的监管体系内接受监管,有效地解决好监管对象、监管主体以及监管方式之间的问题。例如,监管对象做出针对性的调整,实行专业监管,明确在混业经营的情况下根据业务占比设立专门的监管机构。2.传统金融监管需要创新。传统金融监管需要进行创新,转变分业监管思路,增强针对区块链的功能性、技术化智慧监管。一方面,需实现中心化分业监管模式向多中心功能性监管的转变。现有的分业监管模式与区块链金融不适应,监管不能协调。区块链金融不同于传统的金融监管,区块链金融使得各金融业务之间出现交叉融合,其混业经营情况导致难以确定监管机构,进而出现监管缺位现象。现有的中心化分业监管模式向多中心功能性监管转变,能够解决好监管缺位的问题。监管不再过于关注依据业务对金融服务分门别类,而应关注可能形成的多中心现象,依照该业务基本功能实施监管,避免监管混乱或者监管缺失。另一方面,增加技术性监管制度与措施。单纯地进行制度监管无法避免技术风险,应以技术性监管应对技术性风险,解决好人为风险给区块链金融系统带来的安全问题。因此,应加快推动区块链技术研发,对区块链金融系统添加技术指令,对其实施智能化监管。3.建立专门化区块链金融监管。专门化的监管是规避区块链金融风险问题的有效方式。专门化区块链金融监管应该根据区块链金融的特性,采取技术性与法律性相结合的监管手段。区块链金融缺乏中心化的控制系统,采用的是加密的分布式记账技术,弱化了区域管理,加上极强的匿名性,使得区块链上的交易难以被监控。我们可以借鉴国外“监管沙盒”模式对我国区块链进行监管测试,如在未经过监管测试得到法律监管部门认可的情况下,不得向公众推行技术创新。这一模式能够让区块链金融服务提供者预先进行风险模拟,也能让监管者实施对服务内容以及相关主体的监测,根据“沙盒模型”制定更加完善的监管制度。要实现技术手段与法律手段的相互配合,需要从基础立法、监管执法、行业守法与金融司法等方面,使法律监管与技术监管深度融合。首先,确立区块链金融的法律地位,建立合理的市场准入、市场运营、市场退出规则。其次,设立专门的区块链金融监管职能部门,提升队伍素质与监管能力,加强监管的针对性和专业性,明确监管职权界限,解决监管主体混乱或者缺位的情况。再者,要加强区块链金融机构的行业自律,以专门的法律监管促进行业自律的形成,促进行业进行技术监管创新。最后,金融司法监管要注重区块链的技术特性,提高司法监管的效率和终局性效力。
四、结语区块链技术应用
在金融领域,凭借其分布式记账、点对点传输和共识机制等技术,给金融行业的发展提供了革新的路径。但是,在区块链技术给金融行业带来积极影响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隐藏风险。变革传统金融监管体系,建立专门的区块链金融监管制度是防范区块链金融问题的可行路径。区块链金融的监管,不仅仅是传统金融监管机构一项重要任务,而且是国家金融发展安全问题的一项重要任务。尽管我们目前的金融监管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对于进一步发挥区块链技术在金融领域的价值造成阻碍。但是,我们应该尽快对传统金融监管做出创新性变革,转变监管思路,以功能性技术化监管为主要变革方向,提高对区块链技术风险的防范与应对。同时,我们也不能忽略建立专门的区块链金融监管制度的重要性,保障区块链金融技术监管与法律监管相协调,发挥区块链技术的优势,规避区块链金融风险,促进金融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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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袁康.区块链技术在证券市场应用的监管问题研究[J].证券法苑,2017 ,23 (05 ):315-338.
[3]樊云慧,栗耀鑫.以比特币为例探讨数字货币的法律监管[J].法律适用,2014 (07 ):48-52.
一、引言
大数据时代,电子政务不断发展。2016年,税收管理信息系统工程金税三期应运而生。但在“以票控税”指导下建立的,仅具备信息传递功能的互联网技术与基于数据库的传统记账、架构于传统发票流程体系的金税三期工程仍不完善。在此严峻形势下,革新化记账技术、升级化互联网技术的“区块链技术”悄然出现且渐成气候。2016年6月,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成立了区块链技术的研究团队,对“区块链技术与税收管理”进行了初步探索。同年,20国集团(G20)报告作者JulieMaupin提出战略构想,“各国未来应果断在税收等重点领域通过区块链技术实现政策目标”。2018年8月10日,我国首张区块链电子发票在深圳实现落地,开启区块链技术在税收征管模式方面的应用新时代。诚然,聚焦到税收征管模式,区块链技术潜力无限,但杜莉(2018)、郑毓文(2018)等学者指出,国内外区块链技术于税收领域的应用大都处于起步阶段,各项尝试所获效果还不尽如人意,支撑其规模化展开的准备尚未形成。因此,深入探讨区块链技术在税收征管中的应用,尤其与我国第一大税种增值税的征管模式交契度,显得尤为必要。而全面考察区块链技术应用于增值税税收征管的可能性、可行性,国内外的研究成果仍属空白。为进一步优化我国增值税征管模式,本文将摸清增值税征管现状,引入区块链技术,将其与增值税征管中的主要问题联结,提出区块链技术在增值税征管方面的应用方向与预期效果。最后,辩证分析方案可行程度,致力于实现区块链技术真正应用于税收征管,完善现行体制。
二、我国增值税征管现状:基于金税三期
1.发票虚开。我国对增值税的征收管理基于发票扣行发票“虚开”。税务机关在发票管理中,因发票认证环节存在的缺陷及纳税人的刻意逃税心理等,导致处理临时经营、跨地区经营、特殊业务核算时存在监管漏洞,无法完全识别和制约增值税发票的伪开、虚开。
2.税源难控。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信息网络时代的发展,税源分布的领域越来越广,税源的流动性和隐蔽性也越强,税务机关对税源监控的难度随之增加。目前,税务机关对税源的预警监控系统对信息分析处理质量较低,单位内部的各职能环节之间的配合度低,无法实现信息共享,导致无法及时全面掌握税源信息。
3.纳税人纳税遵从度低。我国仍处于经济转轨的时期,税法制度仍不完善,税收流失问题较严重。相关数据表明,我国税收的流失率在15%以上。实现百分百的纳税遵从不仅依靠相关税法制度对纳税人的制约,更大程度上是依据纳税人对依法纳税是发自内心的认同。但这与纳税人的经济人属性冲突。
三、区块链技术在增值税征管模式中的应用设想
增值税征管模式应向以下两方面改进:系统内实时记录并共享通过验证的涉税交易与发票信息、实现增值税随交易自动结算。这恰为区块链技术的优势:难以篡改、共享账本、共享与激励与智能合约的具体体现。
(一)区块链技术在增值税征管模式中的应用设想
1.建立基于区块链难以篡改、共享账本的信息协同互通系统。交易数据需真实才能通过验证纳入区块,一旦进入区块便难以篡改并被共享。因此,链上所记录的交易数据为时间轴上的完整记录。在各部门实现信息全流程互通的情况下,利于完整科学的数据库的建立,形成对税源的高效调控。个人身份信息是其自身账本数据中独一无二的标志。基于链条信息环环相扣、层层互通的共享账本机制,税务机关能从整体角度把握纳税人的涉税信息。区块链中时间戳技术使区块链上所有数据都经时间盖章,防止征税时点交错形成的信息割裂,不可逆的哈希算法保证了所有数据的不可篡改性。即从交易开始到形成缴税义务,全部信息的生成均通过分布式账本实现实时监督认证,并且未经篡改。
2.基于区块链智能合约的对接交互系统。智能合约主要是通过代码编辑实现一系列操作。一旦能够实现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则在全链条上的自动覆盖,错开虚开增值税发票或再难以出现。交易记录的客观准确记录,在未支付金额的情况下,系统将难以进行下一“开具增值税发票”命令的执行。征纳双方间税款可直接承载于“区块链”这一载体进行支付清算,无需第三方。代替传统的增值税发票系统,形成的是买卖双方以及税务机关之间的实时共享合约。
3.基于区块链共识与激励的信用公示系统。引入区块链共识层中POS机制的税收征信体系,将纳税人加入到验证与评估之列,不再依靠于政府的单方面管控,形成共同参与公平公正、共同竞争、自检自查自我激励的效益行为。以信用等级及保持时间决定获取奖励的多少,形成长效鼓励机制。配合反向施压与硬性管控,能更加全面提高纳税人的自觉遵从度。
(二)区块链技术应用于增值税征管模式的技术可行性
1.基于区块链“智能合约”的对接交互系统。首先,区块链中的数据容量小且系统中的修剪节点和轻量节点并不需要储存完整的区块链数据。利用区块链可以克服数据存储空间的限制,实现海量涉税交易信息的收集。其次,区块链技术去中心化的特点使交易数据可在对等网络中分散产生、传播后实现分散储存。可实现涉税信息的共享,克服增值税涉税交易在跨行业、跨地区、征管机关不同的情况下,涉税信息难以及时核对查验的问题。第三,区块链技术保证仅真实的交易数据能通过验证纳入区块,且交易数据一旦进入区块即具有可追溯性和不可篡改性。可实现增值税征管所需的对交易数据真实性的自动核查,通过时间轴上交易数据的全记录,建立更完整、科学的税收情报数据库,减少税收争议、提升税收征管水平。第四,区块链技术与智能合约结合后,各节点可根据一定条件进行合约验证,在达成共识后,合约可自动执行。可实现电子发票自动开具、增值税应纳税额自动核算和清算。从而进一步节省征纳双方的成本,防止开票后避税行为发生,减少税收流失。
2.建立基于区块链难以篡改、共享账本的信息协同互通系统。区块链技术使各个交易方之间需要交流的信息通过分布式账本记录,相关方之间通过分布式账本传递对等信息,相关方之间不再需要依赖于中间机构,可以直接对信息进行查看和维护。信息修改履历记录在区块链上,具可追溯性。
3.基于区块链共识与激励的信用公示系统。利用POS机制,纳税人的信用数据可看作POS中的币龄。依币龄大小与信用等级,决定是否产生下一个区块。每个纳税人可依靠自己的信用等级进入系统,竞争产生新区块的权利,获取奖励。个人信用等级决定创造新区块将会获得多少奖励,持有代币时间越久,币龄越大,保持高信用等级时间越长,收益越大。结语综上所述,区块链与我国增值税征管模式创新的要求在理论上相适应,尤其是其独特的构想和技术,对完善我国增值税征管体系有突出优势。涉税信息的及时更新,涉税信息的真实可靠,减少税收争议等一系列税务征管的疴疾,在区块链的介入后有望得到解决。必须指出,区块链作为一项新生的战略产品,其自身的复杂性和多面性应被给予更多的关注。在我国增值税体系错综复杂,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并存的情况下,区块链在增值税全领域普及雨技术上具较大难度。如何推动区块链与增值税税收征管模式协调并进,仍待深入地研究和探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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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沈鑫,裴庆祺,刘雪峰.区块链技术综述[J].网络与信息安全学报,2016,2(11):11-20.
火爆的比特币把沉寂多年的区块链技术推到了普通大众的面前,不管是否加入挖矿或炒币大军,亦或是对这种虚拟代币价值艳羡不已的吃瓜群众,或是持冷眼旁观的专业人士,大家关注的主要焦点还是比特币。
显然金融是区块链技术最早,也是应用得相对成熟的领域。这与区块链技术天然就是账本的特性直接相关。然而这远远未挖掘出区块链技术作为一种平台技术、数据库技术的优势以及充分利用此种技术优势在各个领域和场景下应用的可能性。也即区块链的短期价值被高估,而长期影响却被低估(何宝宏博士语)。
如今,互联网已经改变了整个世界,而互联网技术当中还在不断涌现出各种让人应接不暇的新技术。在这些新技术当中,作为底层技术的区块链将发挥最长远最广泛的影响。
技术篇:认识区块链技术
(一)区块链技术是什么
区块链最早由密码学家“中本聪”(Satoshi nakamoto)于2008年提出,目前行业公认的区块链定义是:
区块链是一种按照时间顺序,将数据区块以链条的方式组合成特定数据结构,并以密码学方式保证的不可篡改和不可伪造的去中心化共享账本,能够安全存储简单的、有先后关系的、能在系统内验证的数据。
区块链本质上就是一个账本,可以让互不信任的人,在没有权威中间机构的介入下,充分信任对方来进行信息与价值互换。
区块链是分布式数据储存、点对点传输、共识机制、加密算法等计算机技术在互联网时代的创新应用模式。
(二)区块链技术为什么会有如此长远而广泛的影响
区块链技术具有以下六大特征,正是这六大技术特征使得区块链具备了革命性颠覆性技术的特质:
去中心化:由于使用分布式核算和存储技术,不存在中心化的硬件或管理机构,任意节点的权利和义务都是均等的,系统中的数据块由整个系统中具有维护功能的节点来共同维护。任一节点停止工作都不会影响系统整体的运作。
开放性:系统是开放的,除了交易各方的私有信息被加密外,区块链的数据对所有人公开,任何人都可以通过公开的接口查询区块链数据和开发相关应用。
自治性:区块链采用基于协商一致的规范和协议,使得整个系统中的所有节点能够在去信任的环境里自由安全地交换数据,使得对“人”的信任改成了对机器和技术的信任。
匿名性:由于节点之间的交换遵循固定的算法,其数据交互无需以信任为背书,因此交易对手无须公开身份。
可编程:分布式账本的数字性质意味着区块链交易可以关联到计算逻辑,并且本质上是可编程的。因此,用户可以设置自动触发节点之间交易的算法和规则。
可追溯:区块链通过区块数据结构存储了创世区块后的所有历史数据,区块链上的任一一条数据皆可通过链式结构追溯其本源。
区块链的信息通过共识并添加至区块链后,就被所有节点共同记录,并通过密码学保证前后互相关联,篡改的难度与成本非常高。
深刻地理解区块链技术这六大特征,可以更好地在文创产业中挖掘区块链技术应用的价值。
价值篇:区块链技术在文创产业发展中的价值
技术是解决法律问题的重要路径。
互联网领域中,技术可以高效解决某些传统法律问题;对于法律无法及时作出回应的新业态,技术就是产业规范,是法律的重要补充。
(一)盗版是文创产业的致命伤
文创产业包括了影视、文学、动漫、音乐、视频、游戏等以及其相关的数字形式,涉及内容的生产、复制、流通和传播等主要环节。
在“互联网+”时代,文创产业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但也遇到了不少挑战。互联网的网络效应、快速传输、低成本性,加上各种盗版技术的层出不穷,使文创产业面临着盗版猖獗的挑战。
网络盗版给文创产业带来了的巨大经济损失是有目共睹的。
首先,网络盗版直接带来的是诸如工作流失、版权价值缩水、损失大量优秀作品的负面影响;其次,由于网络盗版内容的低俗,加上虚假广告、木马病毒、作品质量低下等特点,劣质内容也给用户体验带来极坏的体验,影响消费者对正版作品的感受,造成版权市场的恶性循环。
原本随着知识经济的兴起,IP本应成为文创产业的核心竞争力要素。但当下互联网产业生态圈里知识产权侵权现象依然严重,网络著作权官司纠纷频发,原创盗版遍地、举证困难、维权成本过高等问题成为文创产业的尖锐痛点。
此外,对速发展的互联网产业,法律不可避免地存在滞后性,一些新型业态无法获得著作权法权利体系下的保护,在转而寻求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的同时,却存在评价标准不一的不确定性。
网络盗版如同溃堤之蚁,可以撼动整个文创产业赖以生存的根基,因此,在传统的法律法规政策、司法保护、行政执法、行业自律以及企业内部规制之外,前沿技术特别是区块链技术的发展给文创产业的痛点带来了新的解决思路。
(二)区块链提供的解决思路和价值
规范和技术是解决法律问题的两种进路,当法律事后规制的成本较高时,区块链技术提供了更低成本更有效率的进路。
对于目前文创产业存在的各种法律问题,例如新型的盗版模式使得盗版行为更加分散化、隐蔽化,打击难度更大;网络盗版各环节更加细分,责任认定难度更大;用户的正版化意识未能与正版化进程一起提高等问题,区块链技术也许可以提供一种更低成本更有效率的解决思路。
使用区块链技术,可以通过时间戳、哈希算法对作品进行确权,证明一段文字、视频、音频等存在性、真实性和唯一性。
一旦在区块链上被确权,作品的后续交易都会被实时记录,文创产业的全生命周期可追溯、可追踪,这为IP权利证明、司法取证等提供了一种强大的技术保障和可信度很强的证据。
具体而言,首先,IP是文化娱乐创意的核心,利用区块链技术,能将文创产业的各个环节进行有效整合、加速流通,缩短价值创造周期,实现IP的价值转移,并保证转移过程的可审计、可信度和透明度。
其次,基于区块链的政策监管、行业自律和民间个人等多层次的信任共识与激励机制,同时通过安全验证节点、平行传播节点、交易市场节点、消费终端制造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文创行业的存储与计算能力,有助于文创产业全面进入数字化内容生产及传播时代。
另外,文创产业的盗版问题也可以通过基于区块链技术的供应链途径来解决。可以不断加强权利持有人与标准组织和安全解决方案提供商等主要行为者之间的合作,以促进可追踪性技术的传播,并支持区块链等新追溯和认证系统的出现。
通过记录资产、交易和参与者,这种共享数字分类账本提供了关于IP来源和历史流转的信息,使IP更容易地被追踪和认证。
因此如何使用区块链技术来加强供应链的透明度并更好地保护IP是文创产业可以重点考虑的问题。
区块链技术不仅在抑制盗版方面有突出的作用,更重要的是,区块链技术的价值可以贯穿文创产业的全产业链。
应用篇:区块链在文创产业的应用及落地场景(一)区块链技术贯穿文创产业的全产业链
区块链在文创产业的应用主要围绕着四个领域展开的:区块链+内容生产,区块链+内容流通,区块链+内容交易,区块链+内容维权。
区块链+内容生产:利用区块链技术对共同创作作品数据的追踪、确认和审计,有效地减少共享主体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以实现基于区块链的创意产业的生产、交易、投资平台。创造一个人人可以创作、交易、传播、消费、众筹的信息共享和价值交换的平台。
区块链+内容流通:基于区块链特性和虚拟市场规则,使得消费者能够参与内容创作、生产、传播、众筹和消费的全流程,而不需要依靠第三方平台的信用背书。
基于区块链技术的价值传输特点,内容产业可以在版权交易和游戏道具场景交易平台上发行、交易数字资产(类似于token)。基于不可篡改、分布式的特点,建立在区块链技术之上的版权和游戏道具交易不仅能促进交易的安全、透明,融合现实和虚拟之间的界限,能对游戏和版权市场带来颠覆性的影响。
区块链+内容交易:利用区块链技术,使音乐、电影、文字作品等内容产业数据的生产、传播、许可、交易等过程公开化和透明化,跨过出版商和发行商,创作者可以直接在区块链平台上发表、推广或交易作品,直接获得报酬。
利用区块链技术,添加信任的确权节点,进行IP及其相关权利的交易,以及权益分配等功能,可解决交易不透明、内容不公开等问题。
区块链+内容维权:利用区块链分布式数据存储、加密算法等技术对交易数据共识签名后上链,不仅可以进行一般的文件存储,而且可以通过实时保全的数据通过智能合约形成证据链,满足证据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的要求,促进证据及审判的标准化。
(二)区块链技术在文创产业的落地场景
1、内容生产—共创平台语戏app
语戏app是基于亚流行文化社群“语言 Cos”而创建的基于区块链技术的app,主要解决的是许多作者共同创作的文字 Cosplay 一段情节、故事的知识产权问题。
创作模式是在语戏这个app中,创作者共同创建、整理、cosplay、存放、沉淀、考核某个剧本或故事,最后汇总成为一个令人满意的作品。
最后这些作品独家授权给平台,语戏平台卖给影视、文化公司后将收益按区块链记录中每个人的贡献分配给各个共同创作者。
区块链技术解决的问题是:取代了依托于旧的QQ群及贴吧的生产过程中所需要的人为处理成本,区块链平台基于算法直接统计每个人在每部戏中贡献的内容占全作品的比例,而且平台的不可更改性更能保护共同创作者的利益。
2、内容流通—版权流通平台Primas项目
Primas项目致力于将区块链技术应用在数字版权领域,打造国内首个在版权领域商业化落地的区块链产品。希望从根本上颠覆洗稿的游戏规则,重新书写媒体传播的法则。
Primas的运行模式是建立完整的DNA体系和溯源机制,其核心是内容数字指纹识别,通过密码学与区块链技术,将创作者认证的作品及认证时间、作者信息、可信时间戳共同加密,生成一段唯一的八位码,这样不管之后内容“流窜”到哪个地方,都有根源可以追寻。
区块链技术解决的主要是类似于版权登记和公示的问题,不再需要中心化数据库下的检索比对,只需直接溯源就能确定权利人的最终版权,但是可能会涉及到盗版确权的问题。
3、内容交易—版权交易平台Cfun项目
Cfun平台是基于全球公有链量子链开发的一个去中心化的应用(DApp),用来记录作者的作品,同时获取用户行为数据,意在建立一个全球的协同创作生态,同时促进IP的全球实时交易。
运行模式主要是通过区块链技术,第一层是多个内容创作者共同创作作品,将内容卖给最终的IP买家。第二层是将包括作者信息和粉丝行为数据等所有的创作日志记录在区块链上,以便对数据进行追踪、确认和审计。
最后通过使用准确的用户行为数据,CFun计划利用算法将IP和买家相匹配,通过智能合约计算每个内容创作者在每笔IP交易中的贡献,以实现IP的自动交易。
区块链技术解决的问题是保障版权交易过程中的确权、共创版权人的版权收益分配等问题,并保证版权交易和游戏道具场景交易更安全。
4、内容维权—电子存证平台“仲裁链”项目
“仲裁链”是由微众银行联合广州仲裁委、杭州亦笔科技三方基于区块链技术搭建,是基于FISCO BCOS的区块链底层平台,在司法领域的真正落地,并于2018年2月制作了首份区块链裁决书而完成价值验证。
运行模式是当某项业务发生时,用户的身份验证结果和业务操作证据的HASH均记录到区块链。当需要仲裁时,后台人员只需点击一个按键,相应的证据便会传输至仲裁机构的仲裁平台上。
仲裁机构收到数据后与区块链节点存储数据进行校验,确认证据真实、合法有效后,依据网络仲裁规则依法裁决并出具仲裁裁决书。
区块链解决的问题是基于区块链多中心化、防篡改、可信任特征,利用分布式数据存储、加密算法等技术对交易数据共识签名后上链,实时保全的数据通过智能合约形成证据链,满足证据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的要求,实现证据及审判的标准化,让“仲裁链”充当“第三方电子数据存证平台”。
从以上四个具体项目来考察,我们可以看到区块链技术的应用是贯穿到文创产业的全产业链中,在落地时并不会有明显的环节割裂开来。
事实上,在具体落地项目中,业界一直在源源不断地创新和尝试。如腾讯已经推出首款区块链游戏化应用《一起来捉妖》,真正将区块链技术运用到游戏中的功能落地,炫酷又好玩,取得了较好的反响。
监管篇:区块链文创产业的监管模式对区块链的监管将因公有链、联盟链、私有链而有所不同
文创产业涉及到内容的生产及传播,因此一直是政府监管的重点。虽然区块链技术并未广泛应用到文创产业当中,但监管也是日后政府面临的重大问题之一。
根据实际应用场景和需求,区块链技术演化出了三种应用模式,即公有链(Public blockchain)、联盟链 (Consortium blockchain) 和私有链 (Private blockchain)。因此对区块链的监管也围绕着这三个应用模式来实行。
公有链是完全去中心化的区块链,分布式系统的任何节点均可参与链上数据的读写、验证和共识过程,并根据其相应的共识机制获得相应的经济激励。
由于公有链的各个节点可以自由加入和退出网络,并参加链上数据的读写,运行时以扁平的拓扑结构互联互通,网络中不存在任何中心化的服务端节点。
因此,公有链的特点是保护用户免受开发者的影响、所有数据默认公开,交易速度较低。比特币是公共链的典型代表。考虑到完全开放性和去中心化带来的传销或者其他犯罪的风险,目前对该应用模式的严格监管有其必要性。
联盟链是部分去中心化(或称多中心化)的区块链,适用于多个实体构成的组织或联盟,其共识过程受到一定规则的控制。
系统内交易确认的节点一般也是事先所设定,并通过共识机制确认。取决于联盟链内部的信任程度和相关需求程度,虚拟数字货币可以选择匿名或非匿名。
联盟链的各个节点通常有与之对应的实体机构组织,通过授权后才能加入或退出。各机构组织组成利益相关的联盟,共同维护区块链的运转。联盟链的特点是低成本运行和维护、高交易速度及良好的扩展性、可更好地保护隐私。对于文创产业的流通、交易和维权也有很大应用。
在监管方面,由于联盟链容易进行控制权限设定,拥有更高的应用可扩展性,可以考虑目前对于行业协会的监管模式,根据涉及领域的不同,可以采取事先许可或事后备案的监管模式。
私有链是完全中心化的区块链,但具有分布式特点。中心控制者指定可以参与和进行交易验证成员的范围。
对于私有链内的成员,系统不需虚拟货币提供奖励。私有链适用于特定机构的内部数据管理与审计等,如版权局的版权登记数据等,其写入权限由中心机构控制,而读取权限可视需求有选择性地对外开放。
私有链的特点是交易速度非常快、给隐私更好的保障、交易成本大幅降低甚至为零。由于私有链的各个节点的写入权限收归内部控制,而读取权限可视需求有选择性地对外开放。
因此,对于私有链的监管或许可以考虑接入API接口,考虑到私有链的封闭性,政府对这块的监管压力会很大。
【关键词】区块链;金融科技;金融监管;金融问题
一、引言
基于区块链技术的诸多优势,近些年其被广泛运用于金融领域中,实现了相关金融应用场景的可编程。由于技术及诸多因素的限制,现阶段我国的区块链金融发展仍处于探索时期,未能将其真正效应发挥出来,且由于资源消耗管控、隐私安全保护、法律法规建设等方面的不健全化,目前我国区块链金融面临着严重的生存挑战,其改革需求是迫切的。本文将基于此展开初步探讨,就当前应对区块链金融发展挑战的策略展开初步探索,以供相关人士参考。
二、区块链的技术原理及特征
可以将区块链视为“区块”与“链”的组合,区块是区块链的基本单元构成结构。各区块都拥有相应时间标签,且各项交易信息均在加密技术保护中,被全部存放在区块内,呈现出高度可信性,难以进行篡改。其技术特征可由如下四点来谈:一是去中心化。区块链所执行的是分布式储存与计算,所有具备维护功能的节点需要共同维护链上数据,即使部分节点损坏,也能从其他节点得到完备的数据拷贝。在单个或多个节点被一同攻击时,系统安全性与稳定性也难以受到影响。二是数据不可篡改。这是其能被运用于金融领域的一大关键因素。在信息内容经过验证后,数据信息一旦被上传至链上各区块中,便将长期被保存,难以私自篡改。一般来说,除非系统中半数以上的节点被同时攻破,否则修改单个或多个节点都不会影响数据库中的信息真实性。三是去信任化。区块链上各节点间的交易是由系统强制执行的,当节点交易能够通过一定规范与协议时,触发交易条件后将自动执行交易,且人为无法干预。这就使得交易双方可以在不具备相互信任条件下也能完成交易。且该系统中除去加密信息外,各项信息都具备高度公开性与透明性,所有人可通过相关接口查询链上数据信息,因而进一步降低了信任成本,保障交易可靠性。四是匿名性。各节点能够在不具备信任条件的前提下展开交易,这也意味着交易双方不必再借助公开身份来获取对方信任,仅需提供所需的交易信息即可,因而有效保护了双方的隐私信息。
三、区块链金融面临的问题分析
1.技术层面的问题目前,由技术水平过低而造成的区块链金融发展问题仍十分严峻,51%攻击以及智能合约安全等问题尚未得到完善解决,且部分金融应用场景常存在安全与性能方面的缺陷,技术水平的低下使得各项应用需求未得到充分满足。首先,其在性能及效率方面的欠缺明显。目前,区块链主要采取分布式记账法,每发生一次交易内部各节点都需展开一次数据记录,数据信息真实性与安全性得到了有效保障,但效率十分低下。当金融业务需求激增时,系统处理量将大幅提升,此时区块链技术系统的性能及效率欠缺将更加突出。就比特币、以太坊而言,相关研究数据显示,前者每秒能完成的交易处理量仅为7笔,后者能达到7~15笔的数量,但与传统金融每秒交易处理量相比,差距甚远。效率的低下是影响区块链技术发展的一大关键因素。此外,智能合约的出现诱发了一系列的新金融风险,使得区块链系统的修改条件完全丧失。但若设计初期技术人员对相关金融业务的理解存在片面性,产生逻辑失误,或是难以正确把握可能存在的问题,因而产生一些设计疏漏,后续将诱发大量交易错误。如上文所述,区块链具备不可篡改特征,因而难以及时控制损失,将导致金融业务流通受阻,影响系统稳定性。2.资源消耗问题目前,以比特币等区块链技术为例,其在生产运行过程中产生新区块时,需要耗费大量算力。相关研究报道表明,截至2021年年中,全球比特币挖矿所耗费的电量已临近150太瓦时,甚至高出乌克兰等国家的耗电量,不得不引起人们的反省。除去大量电能消耗外,挖矿过程中将导致二氧化碳加剧排放。相关统计数据称,因比特币挖矿而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惊人,仅2020年间便已达到近7000万吨。根据中国科学院及清华大学相关团队的研究报道估算,我国矿池占全球算力近八成,不考虑政策干预条件的情况下,我国在比特币区块链上产生的碳排放大约会在2024年达到1.305亿公吨之多,甚至高出捷克、卡塔尔等国的年度温室气体排放量。以巨量能源消耗来生产虚拟币,并不契合于我国的战略发展目标,违背了绿色环保的根本发展理念。现阶段,我国各部门对于该类型环保事件的整顿力度越来越大,国务院金融委于2021年5月21日首次就比特币事件公开表态,提出严肃打击比特币挖矿与交易行为。3.存在资产安全问题发展区块链金融,需要认识到金融领域的特殊性,以安全为第一管理要务。由于区块链技术的去中心化特性,用户必须通过公开地址、密匙来获取资产所有权。且区块链具备不可篡改的特征,这也意味着若密匙丢失,资产也将因此而全部损失,造成极为严重的后果。就目前来看,此类事故频发,数字货币运行中时常产生盗币问题。如:韩国的比特币交易所“Yapizon”在2017年3月被盗,丢失近四千枚比特币,平台损失了总资产的37%,次年6月“Coinrail”及“Bithumb”两个交易所的热钱包被攻击,损失分别达4000万、3100万美元;日本交易所“Zaif”在2018年遭黑客攻击,被盗资产约达到4.3亿元人民币。诸如此类案例的出现为人们进一步敲响了警钟,也使得区块链技术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暴露无遗。4.数据隐私及安全一是区块链金融的发展加大了反洗钱等方面的监管难度,此类金融交易具备高度隐秘性,在身份隐蔽的情况下也可完成交易,也就是说只要符合区块链规则便可借助加密算法完成交易。这在一定意义上保障了用户的隐私安全,也使得货币流通速度有效加快。然而,反洗钱、反恐怖融资监管工作将受到严重限制。二是数据安全风险加剧。区块链中的任一节点都有着对全部交易数据的记载,当不法分子攻破某一节点后,全部交易信息便暴露无遗,反而造成了更大的安全隐患。充分结合金融领域的特殊性,分析相关政策规定,应当以保障数据隐私安全、保护用户合法权益为第一原则,但在账本共享基础上,达成对数据交互全流程安全及隐私的有力保护,显得过于吃力,这是目前最为突出的问题之一。三是数据储存安全条件不健全。在区块链技术的不断发展中,其被广泛运用于金融领域,借助该技术所收集的数据量持续剧增,以何种情况落实好海量数据储存、由谁承担主体储存责任、由谁承担监管责任、以何种手段保障数据安全70仍是极为紧迫的发展问题。5.相关制度及法律规章不健全现阶段,区块链应用阶段尚不具备相对统一的标准。我国现行区块链技术平台繁杂,缺乏统一标准,且不具备数据迁移、链链对接的功能,严重影响到区块链金融业态的兼容性及扩展性。分析此类问题,应当发展区块链金融的过程中,制定出更为健全规范的金融标准。现阶段区块链金融领域的技术标准、管理条例、评价标准及监管准则均缺乏规范性、统一性及明确性,给其应用效率造成了严重的抑制。此外,我国有关区块链金融领域的监管机制不健全,缺乏权威监督机构,因而致使市场上的区块链应用质量良莠不齐;未针对相关合约的法律效力予以界定。如:有关区块链资产、智能合约的有效性,尚未进行明确的法律规定,如若产生纠纷,将无法得到法律救济;在区块链金融的发展下,现有金融监督政策存在明显的片面性。随着区块链技术在金融领域中的运用,金融业务逐步实现了跨界融合,其风险隐蔽性与复杂性更为突出,原有的金融监管机制也难以达到全面覆盖,由此造成了严重的监管缺失。
四、规范区块链金融领域发展的路径探索
1.从业机构领域在区块链金融的逐步发展中,为进一步提升其发展效益,需推进从业机构的优化建设。一方面,需继续加强在区块链底层技术方面的研究,依据现有技术基础,结合自身发展定位,由目前发展过程中所遇到的限制性因素入手逐一展开突破,保障技术可靠性,进而有效提升风险抵御能力;另一方面,需注重应用场所的适宜性,确保能够满足该金融场景对区块链技术安全性、功能及性能的要求。需注意的是,并非全部金融业务都可运用区块链,应当依据实际业务特点选取适宜应用场景,应坚决杜绝盲目运用区块链的问题,确保将区块链引入金融领域后,能够相互适应。2.政府部门监管领域就政府部门监管领域而言,首先需进一步完善有关区块链金融监管业务的相关政策与标准,在应用及发展区块链技术的同时,谨防技术滥用,保障区块链金融的健康性、安全性与稳定性。另外,需以合理、有效及适度为第一准则,提升监管机构的工作规范性与合理性。需理性看待其创新及应用,意识到应用区块链技术并非改变了金融业务属性,应能够运用区块链技术来提升金融服务质量与效率,不得任其肆意妄为,也不得采取“一刀切”政策。实际监管工作中需强调监管的灵活性,并避免创新失控、过度投资等问题。3.国家政策领域就国家政策领域而言,应当给予区块链底层技术研发与落实更高的扶持力度,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并打造出以区块链金融为核心的金融科技产业链,建设新的金融生态体系。首先,需对该技术的创新型发展给予大力扶持,集中精力培养出一批技术先进、应用范围广的龙头企业,并保障该类区块链金融企业对金融规律的熟悉度;其次,需给予相关科技企业更高培育支持力度,借助开设产业园区、拓宽融资渠道以及各项优化政策的出台来为其提供更为温润的发展环境,培育出一批拥有高创新力、高专业水平及优良发展潜力的小微企业;最后,需落实好人才培养工作,委托高校培养一批区块链金融领域的优秀复合型人才,为社会输送更多专业人才。
五、结语
综上所述,在区块链金融的逐步发展中,金融领域的脆弱性及信任基础薄弱性得到了有效改善,但目前其技术尚不完善,仍处于发展及成熟过程中,尚面临着严峻的发展挑战。基于此,应当进一步推进区块链技术的发展,提升综合治理能力,切实优化产业生态环境,促使区块链技术更规范、更安全地应用于金融领域。本文主要就区块链金融现阶段所面临的发展困境展开了初步分析,并由多方面提出了几点改进建议,以供相关人士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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