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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气象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增强气象防灾减灾能力。近几年投入业务使用的自动气象站、乡镇自动雨量站等现代化监测设备,在暴雨、冰雹等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依托现代化数值天气预报系统,初步建成了短时天气预报警报、中短期预报、短期气候预测以及农业气象、水文气象、地质灾害等专业预报系统。短时临近预报预警水平和短期预报准确率稳步提高,强对流、暴雨、干旱等预警、预报水平有了较大的进步。
1 对我国农业生产造成主要影响的气象灾害
对我国农业生产造成主要影响的气象灾害有干旱、洪涝、台风、冰雹等,在我国发生频率最高、影响最为严重的是干旱,洪涝居第二,其次是风雹。
1.1 干旱 是指长时期降水偏少,造成空气干燥、土壤缺水,使农作物和牧草体内水分亏缺,影响农作物播种和牧草返青,影响农作物和牧草正常生长发育,导致农牧业减产以及河流干涸、人畜饮水困难的一种气象灾害。我国发生的干旱特征是普遍性、区域性、季节性。
1.2 洪涝 指因大雨、暴雨或持续降雨使低洼地区淹没、渍水的现象。雨涝主要危害农作物生长,造成作物减产或绝收,破坏农业生产以及其他产业的正常发展。其影响是综合的,还会危及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影响国家的长治久安等.我国洪涝发生具有类似性、普遍性、区域性、破坏性、可防御性。
1.3 台风 台风是热带气旋的一个类别。在气象学上,按世界气象组织定义:热带气旋中心持续风速在12级至13级(即每秒32.7米至41.4米)称为台风.我国台风发生具有季节性、登陆地点不定、旋转性、损毁性、发生时伴有灾害性天气、不可抗拒性。
1.4 冰雹 冰雹灾害是由强对流天气系统引起的一种剧烈性气象灾害,冰雹来临时常常伴有大风、暴雨、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具有局地性、历时短、受地形影响显著、年际变化大、发生区域广等特征。
2 主要气象灾害对农业生产的影响及防御措施
2.1. 暴雨 是指24h降水量达50mm或以上的强降水。按其强度又分为3个等级,24h降水量50.0~99.9mm为“暴雨”;100.0~249.9mm为“大暴雨”;250mm以上为“特大暴雨”。内黄属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降水多集中在夏季。暴雨容易引起河流泛滥,淹没粮田,诱发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直接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暴雨的主要防御措施:一是及时收听收看气象部门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加固堤防,疏通河道,检查维修农田水利基础设施;二是及时组织抢收或排除田间积水,防止内涝淹死作物;三是维护房屋农舍,防止大雨冲灌致使房屋或围墙垮塌;四是避开容易发生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的危险地段。
2.2 冰雹 是指由积雨云中降落的、一般呈圆球形透明与半透明冰层相间的固体降水,形如葱头,俗称“冷子”。冰雹发生时经常伴随着狂风暴雨和电闪雷鸣。冰雹极易砸伤人畜、毁坏禾木,造成农作物减产,甚至绝收。冰雹的主要防御措施:一是对成熟的作物要及时抢收;二是在多雹地带,植树造林,增加绿化面积,改善地貌环境,破坏雹云的形成条件;三是多雹灾季节,农民下地劳作时要随身携带防雹工具,同时气象部门要适时开展人工消雹作业,以降低灾害损失。
2.3 连阴雨 是指连续5d以上有降水,且累计降水量≥30mm的天气过程。内黄连阴雨天气多出现在4月上旬至11月上旬之间,其中7、8月最多,是该地区较为严重的自然灾害之4.连阴雨期间,雨水多、湿度大、光照少,不利于农作物的生长发育和成熟作物的收获,连阴雨对小麦、棉花、大豆、花生的品质影响较大,发生在播种期的连阴雨致使播种推迟,导致庄稼欠收减产。连阴雨的主要防御措施:一是根据气象预报,及时做好粮食抢收抢晒工作;同时做好隔湿防潮,以防霉变;二是连阴雨期间做好清沟排水,防止内涝和渍害;三是为农作物喷洒农药时在药液中增加粘着剂,如把适量的植物油、豆粉、淀粉等加到药液中,以保证施药效果。
2.4 寒潮 是一种严重的灾害性天气过程。由于冷空气的入侵,使气温在24h内剧降8℃以上,而且在这一天内最低温度又在4℃以下;或48h降温10℃,最低气温在4℃以下,称为寒潮。寒潮过境时,常伴随6~8级的偏北大风,使沿途气温骤降,容易引发冻害,对农业、畜牧业造成危害。寒潮的主要防御措施:一是在寒潮来临前,对于已浇越冬水的麦田,要划锄、松土、通气;对于未浇越冬水的麦田,要及时镇压、保温、保墒;二是寒潮来临时大棚内温度下降,造成棚内作物生长放缓,因此要增大肥水供应;三是对大棚进行加固,防止大风
掀棚。
2.5 低温冻害 是指某一时段、某一地域内出现的气温明显偏低影响农作物的正常生长发育的一种天气现象,可分为冷害、寒害、霜冻和冻害4种类型。因此,防御冻害即使麦苗与越冬生态条件相适应。防御冻害可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培育和选用抗寒品种,搞好品种合理布局,并根据品种春化特性,合理安排播期和播量;二是提高整地质量和播种质量,培育壮苗越冬;三是可采取灌水、中耕保墒、镇压防冻;四是增施磷钾肥,做好越冬覆盖。
3 降低气象危害程度的对策
3.1 延伸气象服务领域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民对气象服务要求越来越高。因此,气象部门必须不断提供系列气象服务产品。一是加强农业防灾减灾服务。灾害发生之前必须一系列气象预报和预警信息,并在灾后实施跟踪调查,撰写灾害影响评估报告。二是加强特色农业气象服务。气象部门应结合当地实际,开发出畜禽、大棚蔬菜和特种水产等类别的气象服务产品。三是加强气象决策服务。应统筹组织农业、气象等部门,加强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推广与运用的气象
研究。
我市属暴雨(雪)、干旱、雷电、大风等气象灾害较频繁发生的地区,由气象灾害引发的山体滑坡等也时有发生,对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生活以及生态环境造成较大影响。因此,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提高气象灾害的监测预警能力,是预防和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迫切需要,对和谐辽源建设和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市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依靠科技、依靠法制、依靠群众,统筹规划,不断加强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建设,逐步完善防灾减灾体系,切实增强对各类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综合防御、应急处置和救助能力,有效避免和减少灾害损失,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大力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
(一)加强气象灾害综合监测系统建设。气象部门要加强综合气象监测建设工作,扎实推进加密自动气象站的建设和日常维护工作,确保监测能力的不断提高,特别是重要交通干线、农村、森林及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气象灾害监测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预测预报工作。气象部门要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预报预测体系,建设分灾种的预报业务系统,完善新一代可视化、人机交互气象灾害预报预警平台和业务流程,提高重大气象灾害预报的准确率和时效性。做好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重大天气预报和趋势预测,重点是加强干旱、暴雨(雪)、寒潮、大风、大雾等灾害性天气的中短期精细化预报和雷电、冰雹等强对流天气的短时临近预报,实现对各种灾害性天气气候事件的实时动态诊断分析、风险分析和预警预测。气象、国土资源、水利、环保、卫生、林业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合作机制,逐步提高由气象灾害引发的山体滑坡、泥石流、山洪以及森林草原火灾和环境污染等衍生灾害的预报水平。
(三)加快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系统建设。配合全省,抓紧组织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系统的建设,建立针对不同群体的接收系统。完善和扩充气象手机短信预警系统,与社会公共媒体、有关部门和行业内部信息渠道相结合,及时干旱、暴雨(雪)、冰雹、寒潮、大风、大雾等各类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号及简明的防灾避灾办法。在学校、医院、车站、体育场馆和重点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立或利用现有电子显示屏、公众广播、电视、警报器等设施接收和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扩大预警信息覆盖面。加强对公路、铁路等行业和领域的气象灾害预警服务,结合村级信息服务站建设,进一步畅通农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渠道。
三、切实增强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能力
(一)制定和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按照《吉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依照《吉林省突发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各县区、乡镇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明确各灾种的应对措施和处置程序,并针对气象灾害可能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进一步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各气象灾害敏感部门、单位要制定气象灾害应急专项预案,增强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预案的动态管理,开展针对不同灾种的预案演练。特别要加强人口密集地区、重点保护部位、边远山区及灾害易发区的预案演练,促进各单位的协调配合和职责落实。
(二)进一步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气象部门要适时开展人工增雨(雪)作业,努力缓解城乡生活、工农业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用水紧张状况,要充分利用有利的天气条件,对森林草原火灾、环境污染事件等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应急作业。相关部门要给以支持和合作。
(三)加强气象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人工增雨、防雹、防雷、防汛抗旱、灾害救助等各类气象灾害防范应对专业队伍和专家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建立应急气象服务系统,不断增强应对各类气象灾害的能力。学校、体育场馆、车站、医院等公共场所要明确气象灾害应急联系人,负责接收、传达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和组织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各乡镇政府要设立乡村气象灾害义务信息员,及时传递监测和预警信息,帮助群众做好防灾避灾工作。各级政府要研究制订动员和鼓励志愿者参与气象灾害应急救援的办法,进一步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气象部门要加强对气象灾害应急联系人、乡村气象灾害义务信息员、气象志愿者队伍应对气象灾害的专业技能培训,不断提高他们对气象灾害应急处置的能力,此项工作要按照省气象局的具体要求抓紧落实。
(四)进一步完善气象灾害应对机制。各县区、乡镇有关部门要根据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种类和级别,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积极采取防范措施,减少和避免灾害损失。要高度重视气象灾害引发的山洪、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衍生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加强查险排险,及时组织受威胁群众转移避险。要认真落实减灾救灾各项措施,全力做好气象灾害救助、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工作,确保灾区生产生活秩序稳定。要扎实推进农业灾害保险工作,充分发挥保险行业在灾害救助和恢复重建工作中的作用。
四、全面增强气象灾害防御能力
(一)积极开展气象灾害普查和隐患排查。各级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认真开展气象灾害风险普查工作,全面调查收集本行政区域历史上发生气象灾害的种类、频次、强度、造成的损失以及可能引发气象灾害及次生衍生灾害的因素等,建立气象灾害风险数据库。加强灾害分析评估,根据灾害分布情况、易发区域、主要致灾因子等开展气象灾害风险区划,有针对性地制订和完善防灾减灾措施。同时,要认真组织开展气象灾害隐患排查,深入查找抗灾减灾工程设施、技术装备、物资储备、组织体系、抢险队伍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薄弱环节,特别要加强对学校、医院、敬老院、旅游景区、监狱及其他公共场所、人群密集场所的隐患排查,制订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
(二)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基础设施建设。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积极开展水库、城市排水设施、紧急避难场所等应急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完善,及时疏通河道,抓紧进行病险水库和堤防险段的除险加固,保证工程设施防灾抗灾作用的有效发挥。气象部门要依法履行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管理职责,加强监管。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国家规定的防雷标准和设计、施工规范,在各类建筑物、构筑物、供电、通信设施和场所安装防雷装置,并定期实施避雷装置检测。针对气象灾害强度增加、损失加重的实际情况,加强排查,消除隐患,切实提高气象灾害的综合防御能力。
(三)积极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气象部门要依法开展对城市规划、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公共工程建设、重点领域或区域发展建设规划的气候可行性论证。有关部门在规划编制和项目立项中要统筹考虑气候可行性和气象灾害的风险性,避免和减少气象灾害、气候变化对重要设施和工程项目的影响。
(四)抓紧制订和实施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县级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结合当地气象灾害特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十一五”规划,编制实施气象灾害防御规划,明确气象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主要任务和措施,优化、整合各类资源,统筹规划防范气象灾害的应急基础工程建设。
五、进一步完善气象灾害防御保障体系
(一)加强气象灾害防御科技支撑能力建设。要加强气象灾害监测、发生机理、预报和防御等科学技术研究,着力提升气象灾害监测和预报预测技术水平。积极开展气象灾害对水资源、粮食生产、生态环境等的影响评估和应对措施研究,为防御气象灾害提供有效的科技支撑。
(二)加大气象防灾减灾资金投入力度。各级政府要将气象防灾减灾建设项目列入地方经济发展规划,尽快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防御投入机制,切实加大财政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对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应急指挥和现场气象保障、灾害救助及防灾减灾工程等重大项目、基础科学研究等方面的投入。
六、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全面落实气象灾害防灾减灾责任制。各县区、乡镇政府要高度重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成立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分管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责任制,切实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的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工作,组织研究解决防灾减灾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健全防灾减灾工作协调机制,形成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协调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防范应对气象灾害的格局。
我县地处南北气候过渡带和海陆气候过渡带,天气气候复杂,气象灾害频繁。近年来,气象灾害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以及生态环境造成较大影响。随着全球气候持续变暖,各类异常天气将不断增多,重大气象灾害频繁发生,气象灾害成为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防御气象灾害关系到各行各业和千家万户,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提高全社会防御气象灾害的意识、能力和水平,对防止和减轻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是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保障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维护公共安全、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全县上下要充分认识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重要性,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依靠科技、依靠法制、依靠群众,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加快我县各级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强化防灾减灾基础,切实增强气象灾害的监测预警、综合防治、应急处置和救助能力,提高防灾减灾水平,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和谐发展。
二、努力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水平
(一)加强气象灾害综合监测和预测预报体系建设。按照合理布局、有效利用的原则,建立和完善综合气象监测网络,重点加强沿河、沿路灾害性天气监测网和中小尺度天气加密观测系统建设,提高站网密度。县气象部门要会同各有关方面加快气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不断完善气象灾害预测预报体系,建设分灾种气象灾害预报系统,延伸乡镇和村级气象灾害服务平台。加强灾害性天气的会商分析,做好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重大天气预报和趋势预测,重点加强台风、暴雨、大雾等灾害及其影响的中短期精细化预报和雷电、龙卷风、冰雹等强对流天气的短时临近预报,实现对各种灾害性天气事件的实时动态分析、风险分析和预测预警。
(二)完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渠道。灾害性天气气候警报由气象部门统一。各新闻媒体和信息服务单位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准确传播气象部门提供的适时气象信息或气象预报节目。具备实时传播能力的新闻媒体和信息服务单位,在接到重大或突发性天气警报后,要即时增播或插播,确保受影响群体及时知晓,为采取防御或避让措施赢取时间。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加快突发气象公共事件预警信息体系建设,在学校、医院、社区、高速公路、车站、码头、体育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安装电子显示屏、公众广播、警报器等设施,及时播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进一步完善手机短信气象预警系统,扩充城乡电子显示屏系统和专业信息网站功能,与社会公共媒体、有关部门和行业内部信息渠道相结合,及时各类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及简明的防灾避灾办法,进一步畅通农村、海上等预警信息渠道,努力扩大预警信息覆盖面。
三、切实增强气象灾害应对能力
(一)加快制定和实施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和应急预案。结合县域气象灾害特点,依法编制和实施县气象灾害防御规划,明确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主要任务、措施、工作机制和部门职责,优化、整合各类资源,统筹规划防范气象灾害的应急基础工程建设。要进一步制定和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明确各灾种的应对措施和处置程序。气象部门及易受灾害影响的部门、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及县防御规划和预案,制定相应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单位要加强预案的动态管理和演练,促进各单位的协调配合和职责落实。
(二)加强气象灾害应急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各类气象灾害防范应对专业队伍和专家队伍建设,学校、医院、车站、码头、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明确气象灾害应急联系人;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建立乡村气象灾害义务信息员队伍;研究制定动员和鼓励志愿者参与气象灾害应急救援办法,进一步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对相关人员定期开展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及时更新和补充技术装备,提高应急人员和队伍的整体素质,不断增强应对气象灾害的能力。
(三)强化气象灾害防御基础设施建设。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建设和完善海(河)堤、城市排水设施、避风港口、紧急避难场所等应急基础设施。要认真组织开展气象灾害隐患排查,深入查找抗灾减灾工程、设施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薄弱环节,特别要加强对学校、医院、敬老院及其他公共场所、人群密集场所的隐患排查,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保证工程设施防灾抗灾作用的有效发挥。县气象部门要按国家规定的防雷标准和设计、施工规范,加强对新建、扩建、改建的建(构)筑物、设施或场所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施工监督和竣工验收,完善建筑物、设施和场所防雷装置,并定期检测。
(四)积极开展气象灾害普查及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县气象、民政等部门要按照国家、省、市防灾减灾有关规划和要求,认真开展气象灾害风险普查,调查收集本地发生的气象灾害的种类、频次、强度、损失以及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情况,建立气象灾害风险数据库。加强区域灾害分析评估,逐步建立气象灾害风险区划,有针对性制定和完善防灾减灾措施。县气象部门要依法开展对城市规划、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公共工程建设、重点领域发展建设规划的气候可行性论证,加强对沿海风能及太阳能等气候资源的探测及评估工作。要积极开展气候变化及其引发的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对水资源、粮食生产、生态环境等的影响评估和应对措施研究。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执行气候可行性论证制度,在规划编制和项目立项中要统筹考虑气候可行性和气象灾害的风险性,避免和减少气象灾害、气候变化对重要设施和工程的影响。县发展和改革部门要会同气象部门加快制定气候可行性论证的范围和程序。
(五)切实增强气象灾害抗灾救灾能力。县气象部门要根据防灾减灾需要,充分利用有利的天气条件,及时开展人工增雨、消雹、降温节能、改善生态环境等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各乡镇及有关部门在气象部门灾害性天气预报、警报后,及时分析预警灾害对本地区、本领域的影响,按规定适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避免和减轻人民生命财产损失。县气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对重、特大气象灾害作出评估,确定气象灾害等级、性质及发展趋势,为组织减灾救灾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四、进一步加强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全面落实气象灾害防御责任制。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列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和考核。加强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领导,乡镇要明确一名领导负责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逐步建立健全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责任制。进一步健全防灾减灾工作协调机制,形成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协作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格局。进一步完善灾害信息共享互通机制,加强灾害应对工作的协调联动,形成防灾减灾工作合力。县气象、农林、水利、海洋与渔业、建设、交通、安监、公安、民政、卫生、广电、环保、国土资源、海事等部门及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共同做好气象灾害防御有关工作。
(二)加大气象灾害防御投入。发挥财政及社会等多方面积极性,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防御投入机制,将地方气象事业基本建设投资和地方气象事业所需经费纳入本级地方财政预算,并根据气象防灾减灾的需要和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大对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应急指挥、灾害救助及防灾减灾工程等重大项目、基础科学研究等方面的投入,确保省“”重点项目《省重大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和应急服务体系》子项目和《县气象事业“”发展规划》的实施,切实提高我县重大气象灾害综合防御能力。
关键词:气象灾害;预报;预警
中图分类号: P429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号: 10.14025/ki.jlny.2017.12.054
由于我国特殊的地理位置,使之成为气象灾害发生频率最高的国家,各类频发的气象灾害给我国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在全球温度连续升高的大背景下,我国各类气象灾害的发生次数也大大提高,台风、雷电、暴雨、干旱、大风、冰雹、大雪、沙尘暴、高温、热带气旋、低温冷冻等各类极端的天气频频发生。同时,由气象灾害引起的次生灾害,泥石流、火灾、山洪等,对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以及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因此,做好气象灾害预报预警应急工作就非常有必要了。
气象灾害预报预警是通过对各类气象状况进行观测记录,然后对所记录的数据进行系统科学的分析,进而预测各项气象灾害的发生概率。通过电视、广播、报纸、气象网站、手机短信、12121电话、电子屏幕等向公众各类气象灾害,进而能对各类气象灾害提前做好应对措施,用以减少气象灾害所造成的损失。因此,做好气象灾害预报预警应急工作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但是在实际的预报预警工作中会出现各种问题,影响了预报预警工作的顺利开展。如何确保气象灾害预报预警应急工作顺利开展,是每个气象预报预警人员应该深入思考的问题。
1 气象灾害预报预警应急工作的主要问题
1.1 气象灾害预报预警系统不完善
气象灾害预报预警系统对于提前预知各种气象灾害,进而做好各项应对准备,从而降低气象灾害带来的损失,对于实现气象灾害的预报预警应急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但是,由于对气象进行全面的分析工作量非常巨大,在目前现有的技术条件下想要完成这项工作异常艰难。由于预报预警系统的不完善,在对气象资料进行分析时,可能会产生不小的偏差,造成气象分析结果的不确定性,也就无法对气象灾害进行预报预警。同时,由于某些气象工作人员的操作方法较落后、各类应急准备进行的不充分、进行应急工作时反应较慢,造成了相关的气象预报预警人员不能及时掌握最新的气象情况与资料,再加上预报预警系统的不完善,严重影响了气象灾害的预测结果。
1.2 缺乏及时有效的沟通
在气象灾害预报预警应急工作中,及时有效的沟通能够确保各类灾害信息的迅速传播,从而提高信息工作的效率,给人们赢得更多的气象灾害应对准备时间。在《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中规定,在灾害的应急准备工作中,将“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作为工作的基本原则,同时规定了各个部门之间要充分的做好灾害信息的共享工作。但是某些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在进行气象灾害的预报预警应急工作过程中,没有进行充分的沟通了解工作,对实际的真实情况没有进行充分的告知。造成组织预防工作的相关单位无法对实际情况进行正确的判断,也就造成了预防工作不到位,起不到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工作的能力。同时,由于沟通不顺畅,造成气象灾害信息的传播延后,失去了灾害信息的时效性,延误了灾害预防的最好时机,在气象灾害来临前无法组织有效的预防工作,也就无法减轻气象灾害带来的经济损失。
1.3 社会的自我救助能力较低
遇到气象灾害时,政府的组织能力以及资源配置能力是非常强大的。例如,2014年7月18日的热带风暴“威马逊”在广东省湛江市登陆,广东省政府《关于切实做好超强台风“威马逊”防御工作的紧急动员令》,要求全省各级政府、驻粤部队、各有关单位紧急动员起来,全力以赴做好防御工作。通过提前的安排部署以及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创造了17级台风正面登陆零死亡的奇迹,有效降低了灾害造成的财产损失。但是与政府强大的组织预防能力相比,社会力量和民间组织所起到的作用非常微弱。当前,我国的气象灾害预防工作仍旧是“政府强,社会弱”的局面,政府可以形成自上而下的气象灾害预防纵向网络,但是缺乏民间社会自左而右的横向网络,因此无法形成更加有效的气象灾害预防网络。由于社会缺少必要的组织资源,对于政府预防工作无法覆盖到的地方,社会预防工作虽能展开,但是预防工作无法全面的进行,也就不能将损失降到最低。
2 气象灾害预报预警应急工作的改进措施
2.1健全气象灾害预报预警系统
《突发事件应对法》第37条规定:“国务院建立全国统一的突发事件信息系统”,“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或者确定本地区统一的突发事件信息系统”。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的《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级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和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组织气象主管机构和有关部门制定本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备案”。因此,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地区的各项法律法规要求,通过先进的科学技术来进一步完善气象灾害预报预警系统,从而提高其预报预警的精确度。我国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的做法,建立一个包含气象部门、海洋部门、科研机构等的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中心,通过综合各个部门的优势对各类灾害天气进行分析研究以及预测检测,从而提高气象灾害预报预警工作的准确性,为做好各类预防工作提供精确的数据支持,进而将预防工作进行的更加完美,从而减少各类气象灾害所造成的损失,充分发挥出气象灾害预报预警系统在预报自然灾害方面的能力。
2.2 强化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
应结合当地部门的实际情况以及气象灾害发生的特征,在各个相关部门之间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强化各个部门之间的联系,从而保障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能够在各个部门之间迅速的扩散,确保各个部门能够按照气象灾害预防要求迅速的采取措施。通过强化沟通,能够将信息在各个气象灾害预报预警相关部门之间进行实时的共享,进而减小信息扩散传播所用的时间,增加对气象灾害进行预防的准备时间,从而可以将预防工作进行的更加完全,可以最大限度的降低气象灾害所带来的损失。除此之外,各个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工作做到位,还能将各个部门的预防工作进行紧密的结合,从而起到协同作用的效果,即达到“1+1>2”的效果,将气象灾害的预防工作做的更加全面,从而实现气象灾害预报预警应急工作减小灾害损失的目的。
2.3 建立社会预防灾害体系
当前,我国绝大多数群众的公共安全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不足,政府该全面进行公共安全知识、应急管理相关知识、气象灾害知识、防灾救灾措施以及自救知识的宣传教育。在《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中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向社会宣传气象灾害防御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加强气象科普场馆或者设施的建设,提高社会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通过条例规定,促进居民委员会、企事业单位、以及各个组织等按照当地政府的实际要求,并结合自身的特点,进行气象灾害预防应急知识的学习和应急演练,进而提高广大群众的气象灾害预防能力,从而减少气象灾害所造成的损失。
3 结语
气象灾害预报预警应急工作不仅需要政府的协调组织,还要社会的补充力量。在气象灾害的应急工作过程中,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造成预防工作做的不到位,在灾害来临时起不到有效的预防作用。本文对气象灾害预报预警应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有一定指导意义的改进措施,希望能对从事气象灾害预防的工作人员有一定的启示,从而将预防工作做的更好。
参考文献
[1]陈正洪.气象灾害应急政策研究与建议[J].内蒙古气象,2012(05):68-71.
[2]秦莲霞,张庆阳,郭家康.国外气象灾害防灾减灾及其借鉴[J].资源与环境,2014(01):349-354.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依靠科技、依靠法制、依靠群众,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制订和实施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加大气象灾害防御建设投入,加快县、镇(乡、街道)两级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夯实防灾减灾工作基础,切实增强对各类气象灾害的监测预警、综合防御、应急处置及救助能力,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水平,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大力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水平
(一)强化气象灾害综合监测系统建设。要进一步完善综合气象监测网络,加快气象监测与灾害预警工程建设。加快建立和完善雷电、酸雨、臭氧、大气成分、负氧离子、土壤墒情、风能、太阳能、GPS水汽等专业观测系统。尽快做好*多普勒天气雷达系统的延伸工作,充分发挥其监测预报作用。进一步完善中尺度灾害性天气自动监测站网建设,实现每个镇(乡、街道)、每个风景名胜区、重点景区,省级以上森林公园,每一座大、中型水库,境内主要河流上、中、下游地段、重点非煤矿山的每一座小(一)型以上尾矿库,每一处地质灾害重点防御区等至少建立一个中尺度灾害性天气自动监测站的目标,力争今明两年分批再建4个重点地质灾害防御点中尺度灾害性天气自动监测站。尽快建成车载式气象灾害应急观测系统。
(二)加强气象灾害预测预报。尽快建成与县级气象信息处理中心相链接的信息接收与传输系统,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预测预报体系和分灾种气象灾害预报业务系统。加紧完成可视天气会商系统。建设人机交互气象灾害预报预警平台,提高重大气象灾害预报的准确率和时效性;加快建立和完善灾害性天气短时临近预报预警和精细化天气预报系统、相关灾害气象预警服务系统以及农业、林业、水利、粮食、卫生、交通、国土、工矿企业等专业气象预警服务系统,增强应对各种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的气象服务能力与水平;重点加强对危害性大的暴雨(雪)、强降水、雷电、大风、冰雹、大雾等强对流天气的短时临近预报和中短期精细化预报,实现对各种灾害性天气气候事件的实时动态诊断分析、风险评估分析和预测预警工作。
(三)提升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水平。由县气象局牵头,按照集约化的要求,以拓展气象防灾减灾信息系统功能为主要内容的四级公共信息平台,力争2009年汛期前完成全县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系统和不同群体的接收子系统建设。完善和扩充气象手机短信预警系统和专业信息网站功能,与广播电视、报社等社会公共媒体、有关部门和行业内部信息渠道相结合,实现各种防灾减灾预警信息向社会公众的免费。进一步建立和健全重大气象灾害天气手机短信免费群发和广播电视信息接发机制。20*年12月底前开通重大气象灾害天气信息播发绿色通道,实现对不同级别气象灾害发生地手机(小灵通)用户的免费、快捷、定向群发,以及电视全屏覆盖或滚动字幕等接发工作。加快车站、主要交通要道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建设,以便和接收气象灾害、地质灾害、交通安全等各类公共预警信息,保障城镇、乡村等区域的预警信息的覆盖率和受众面,全面实现各类预警信息发送接收渠道无障碍。
三、切实增强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能力
(一)制订和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按照《*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制订和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预案的动态管理,经常性地开展预案演练,特别要加强人口密集地区、重点保护部位和边远山区的气象灾害预案演练,促进各单位的协调配合和职责落实。
(二)积极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要利用有利天气条件,开展对污染物扩散、环境污染等重大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应急作业;要充分发挥人工影响天气在抗旱、城市降温和绿化、降低高森林火险等级、扑救山火、消雾等防灾减灾工作中的作用。要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基地建设,在皂头、花厅等地设人工消雹基地,在中型水库(茗洋、上潭、下会坑电站)、重点林区和灵山风景区等重点地区,建立和完善不定期人工增雨作业基地。
(三)加强防灾减灾信息员队伍建设。各镇(乡、街道)、村(居)委会、生活小区、矿山企业以及学校、医院、车站、码头、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要落实防灾减灾信息员。县减灾办要定期对全县560名防灾减灾信息员进行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确保防灾减灾信息员能够及时准确地接收、传递气象灾害等预警信息和反馈灾情信息,组织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帮助群众做好防灾避灾工作。要采取物质和精神激励措施,调动防灾减灾信息员工作积极性。要整合资源,将水利部门的报汛员、森防林护员、义务消防员等其他自愿者队伍有机结合起来,达到一员多能、一员多用的工作要求。
四、全面做好气象灾害防范工作
(一)积极开展气象灾害普查和隐患排查。要认真开展气象灾害风险普查工作,全面调查收集本行政区域历史上发生气象灾害的种类、频次、强度、造成的损失以及可能引发气象灾害及次生衍生灾害的因素等,建立气象灾害风险数据库。要加强灾害分析评估工作,根据灾害分布情况、易发区域、主要致灾因子等逐步建立气象灾害风险区划,有针对性地制订和完善防灾减灾措施。同时,要认真组织开展气象灾害隐患排查,深入查找抗灾减灾工程设施、技术装备、物资储备、组织体系、抢险队伍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薄弱环节,特别要加强对学校、医院、敬老院、监狱及其他公共场所、人群密集场所的隐患排查,制订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
(二)不断强化气象灾害防灾减灾基础。要建设和完善水库、城镇防洪排涝设施、紧急避难场所等应急基础设施,及时疏通河道,对病险水库、矿山尾矿库、堤防等重要险段除险加固,保证工程设施防灾抗灾作用的有效发挥。
(三)加强防雷减灾安全工作。要按照国家规定的防雷安全技术标准和设计、施工规范,在各类易遭雷击建筑物、设施和场所安装防雷装置,并加强定期检测工作。要严格执行防雷安全管理“三同时”制度,确保防雷工程与主体建设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加强建设项目的防雷工程质量管理,切实将新建建筑物防雷设计审核和验收纳入建设审批程序中,严格规范防雷设施设计、施工、监理、验收和防雷安全评估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要严格落实防雷减灾责任制,将单位、各生产企业应将防雷安全生产纳入各自的目标管理工作中,明确责任,健全雷击事故责任追究制;适时开展防雷安全工作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做好督促整改工作。要认真执行防雷装置定期检测制度,各有关单位和企业要主动申报防雷装置的定期检测工作(即年检),对安装不规范、年检不合格在使用的防雷装置或设施,要及时进行整改,以消除安全隐患,否则将依法查处和追究法律责任。要加强防雷产品质量监督与管理,对使用不合格防雷产品的单位依法进行查处。要重点加强中小学校的防雷安全工作,力争用3-5年时间,对全县初中、高中部、中心小学规模所存在防雷安全隐患的学校都安装上标准化、规范化的防雷设施。
(四)积极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气象部门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法律法规,对城市规划、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公共工程建设、主要农业产业、重点领域或区域发展建设规划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工作。有关部门在规划编制和项目立项中要统筹考虑气候可行性和气象灾害的风险性,避免和减少气象灾害、气候变化对工程项目实施、重要工程设施及产业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五)编制和实施气象灾害防御规划。要组织有关部门结合我县的气象灾害特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实施气象灾害防御规划,明确气象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主要任务和措施,优化、整合各类资源,统筹规划防范气象灾害的应急基础工程建设。
五、切实做好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的保护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中国气象局《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等气象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的保护工作。规划、建设、国土、环保等有关部门,在审批可能影响已建气象台站探测环境和设施的建设项目时,要事先征得有审批权限的气象部门同意。
六、建立和完善稳定增长的气象灾害防御投入机制
要建立气象灾害防御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气象支出基本预算要保持稳定增长。要将涉及民生的公益性气象防灾减灾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大对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应急指挥、灾害救助及防灾减灾工程等重大项目、基础科学研究等方面的投入。要充分调动公民、法人、组织等社会投入气象灾害防御的积极性,逐步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
七、切实加强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宣传教育
(一)全面落实气象灾害防灾减灾责任制。各镇(乡、街道)、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责任制,切实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尽力解决防灾减灾工作中的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