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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内部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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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内部监管体系范文第1篇

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划分为内部管理控制制度与内部财务控制制度两大类。内部管理控制制度是指那些对会计业务、会计记录和会计报表的可靠性没有直接影响的内部控制。内部财务控制制度是指那些对会计业务、会计记录和会计报表的可靠性有直接影响的内部控制。企业财务管理系统电算化已经普及,但计算机信息失控、破坏情况日趋严重,从而造成责任不明、相互推卸等问题,其关键在于计算机核算软件存在着密码缺乏牵制性,常用的密码设置方法已不适应电算化会计信息系统的管理和发展,所以财务管理电算化应提高会计信息的保密程度,避免信息泄漏及对实体信息破坏。

一、 财务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1.缺乏相应的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制度不完善

虽然企业也颁布了许多管理制度,如公司规章,董事会工作条例等,但是却忽略了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即使有些企业颁布了内部控制制度的规章,企业也不能很好、全面、彻底地执行内控制度,达不到制度本身发挥的效果。大部分企业尚未建立完整、有效的财务预算制度,没有明确的规章制度详细描述财务预算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2.管理会计环节较为薄弱

现代会计包括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两个方面,管理会计以财务会计为基础,为企业内部决策者进行各类决策、筹资、投资等提供信息。很多单位只重视财务会计,而忽略了管理会计,甚至未配备专门从事管理会计的人员,因此无法为公司提供强有力的决策投资信息,使企业资金运作方面存在一定的风险。

3.财务内部控制手段落后

财务内部控制手段可以分为三种,事前的管理,事中的控制以及事后的核算考核,但是在大部分企业当中,事后核算是进行内部控制的重要手段,而在事后阶段,考核工作也并没有进行。现代计划管理手段的落后以及企业尚未建立全面的预算管理体系,使事前的管理流于形式,事中控制仅限于某些手段,如对相关凭证的审核等,而很多控制手段并没有真正应用,如限额领料等,事前的管理和事中控制的缺陷又导致无法为事后核算提供依据。

二、完善财务内部控制的措施

1.建立健全财务内部控制制度以及预算管理制度

一个健全的财务控制制度,主要包括企业财务制度、财务预算、资金管理、筹资管理、投资管理、收益管理、财务人员、财务信息、财务风险及业绩评价体系等一系列的财务制度。在此基础上,建立以防为主的监控防线、建立以“堵”为主的监控防线、建立以“查”为主的监督防线。 完善预算管理制度,首先树立全面预算意识,其次建立科学、合理的预算模型,提高预算效率和科学性,还要加大资金预算,改变现金流量预算与企业业务、投资、收支预算等脱节的现象,建立全面的预算管理体系。

2.细化成本管理,加强资金管理

企业需要加大对成本的控制,纠正不合理、不规范的成本开支,改善成本管理状况。例如,企业可以按照一定的标准,如业务量的不同制定成本定额,计算各类产品成本,为合理的成本控制提供依据。 要随着企业的营运情况来调整企业的资金存量,分析企业现金流量的变化趋势,强化内部约束机制,提高财务管理水平,通过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应变能力。加强企业融资管理,合理的控制资本结构,使企业承担的财务风险在合理的水平上,并满足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对资金的需求。还可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建立财务信息系统,进行实时监控,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错误,提高企业的管理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率。

3.完善财务内部控制手段

主要是指加强企业事前的管理,事中的控制以及事后的核算。事情管理是基础,主要是以预防为主,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预算控制,将整体目标分解为具体的控制项目和明确的控制标准,并落实到人;(二)是授权控制,指设置组织和员工的岗位权限。

事中控制可以提高财务内部控制的稳定性和可靠性,主要是针对操作程序进行的控制:(1)业务操作控制。以企业的规章制度为标准,将业务流程如产品购销和储存,加以规范,借以规范业务行为,传递信息。(2)会计系统控制。规范会计核算过程,杜绝利用折旧计提、费用摊销等政策调节利润,保证会计报表数据的真实与完整

事后的核算主要是为了及时发现在目标实现及制度执行过程中的各项偏差和错误,包括数据核对、风险评估、检查计划完成情况、检查制度执行情况

三、解决企业内部控制管理的难点

1.如何把握授权的度

企业经营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保证这个系统的正常运行,合理授权是必然的。对于企业法定代表人,既要保证其经营决策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又要保证其经济行为的效益性和廉洁性,权力的度量界定是关键一环。当今社会大凡出现重大舞弊经济案件的企业,基本是授权不当引起的,是授权多、权力过大,且控制不力的恶果。另一方面,对内部控制执行人员的授权也有“度”的学问,对不同的控制环节要有不同权力授予,才能使内部控制制度有效运行。不管哪个环节,在具体授权时,应先认真研究从而准确掌握,这样既能保证经营决策有效运作、管理制度有效贯彻,又能保证权力制衡得到落实。

2.如何提高被控对象的受控度

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对企业经营的现在所有环节和从事经营管理活动的所有个人实施全方位控制。这里就存在一个控制与反控制的问题。一般而言,内部控制的对象是企业的权力操纵者,是对权力操纵者的权力约束,也是对权力操纵者之问的权力制衡。这种独特的控制对象决定了提高受控度的艰巨性。

3.如何提升规范控制程度

提起内部控制制度,人们往往想起会计工作岗位在设置上管钱的不管帐。管报销的不管稽核等、其实内部控制制度内容极为丰富,涉及到企业经营管理的所有方面和所有环节。对于一个复杂系统工程的控制,不能靠人治,也不能靠简单的出纳控制、财务管理来实现目的。而是靠一套科学规范的内部控制制度,用制度来规范管理的行为。

4.如何提高控制人员的熟练程度

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中心是财务会计控制,承担内部控制职责的人员是财会人员。因此.财会人员要能真正担起内部控制的重任,更新知识、提高操作能力就显得刻不容缓。

如上所述,科学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对企业经营管理各个环节实施有效监控的制度,它大大突破了财务会计的工作范畴,大大超越了财务会计的知识领域,是投资、金融、市场、营销、法律、材料、信息等多方面知识的融合,没有相应的知识支持,内部控制不可能完全到位。同时内部控制主要是做人的工作,矫正人的行为,需要有相应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能力,培养大批这样的“全才”,显然需要很长的过程。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10 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0年04月.

[2]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编写组.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立信会计出版社,2010年05月.

公司内部监管体系范文第2篇

[关键词]内部控制;内部控制监管;内部控制评价;风险防范;分类监管

内部控制是由企业董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经营的效率性以及对法规的遵循性的过程。内部控制监管则是指政府监管机构以强化和规范企业内部控制为目的,对企业内部控制进行的立法、指导、检查、评估和处罚等一系列监管活动。

寿险是金融业中经营风险的特殊行业,寿险公司的风险具有潜在性、长期性和复杂性的特点,寿险业风险的识别、预警、防范化解是一项系统而且十分艰巨的任务。而内部控制是企业风险控制的第一道防线,在风险防范中发挥着基础性和关键性的作用。随着我国寿险业的恢复和迅速发展,寿险公司的内部控制建设逐步完善。但是,总体来说,我国寿险公司内部控制现状还远不能适应发展形势的需要,制约着寿险业健康快速协调发展。造成这种局面既有企业自身内部控制建设滞后的原因,又有外部监管压力不足的原因。如何通过外部监管来督促企业强化内部控制是国际国内政府监管机构广泛关注和致力解决的重要课题。

一、充分认识实施寿险公司内部控制监管的重要意义

(一)实施寿险公司内部控制监管是强化寿险公司内部控制的必要手段

近年来,我国寿险公司基本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内部控制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在确保经营效率、防范经营风险等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但是仍然存在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首先,内部控制建设意识淡薄。一些公司领导和员工对内部控制重视不够,存在种种认识误区,对内部控制问题不能够及时处理和整改。没有从战略的高度将内部控制建设纳入公司经营管理全过程,存在“分散性建设”、“局部性建设”、“重复性建设”等问题;其次,执行力度层层衰减。目前,内部控制执行问题远比健全问题突出。各级公司在内部控制执行意识和执行力度上层层减弱,内部控制的传导和反馈机制滞后,内部控制机制没有渗透到各项业务、各个环节以及各个部门和岗位;第三,内部稽核尚未充分发挥作用。内部稽核未引起管理层的高度重视,稽核部门建设滞后,人员老化,缺乏独立性,职能发挥不畅,致使一些违反内部控制制度的行为得以长期存在。鉴于目前寿险公司内部控制现状,以及公司自我修整能力较差,亟需通过外部监管压力促使寿险公司加强内部控制建设。

(二)实施寿险公司内部控制监管是建立风险防范长效机制的有效途径

寿险业风险产生于寿险公司经营的全过程。与保险监管机构相比,公司更能够及时地发现、防范和化解风险。因此,推动寿险公司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建立风险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及纠正的动态过程和机制,是保险监管机构履行风险防范职责的基本保证。随着保险监管机构将监管重点逐步向偿付能力监管转移,规范市场秩序将更多地依靠公司严格、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来实现。实际上,查处市场违规问题仅仅是清除“水面的污垢”,而针对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公司及时弥补内部控制漏洞,改善内部控制薄弱环节,在制度上杜绝违规问题的发生,才能真正实现“治理水质”;同时,企业内部控制的混乱必然导致大量的业务财务数据失真,那么以财务业务数据为基础的偿付能力额度监管将成为一种“数字游戏”,严重影响偿付能力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因此,实施寿险公司内部控制监管,推动寿险公司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控,是建立风险防范长效机制的重要途径。

(三)实施寿险公司内部控制监管是提高监管有效性的重要途径

加强寿险公司内部控制监管是提高监管有效性的内在要求。以往保险监管机构对保险公司的监管多采取大规模整顿方式,集中人力、物力进行专项整治。这种专项整治虽然迅速改善了市场秩序,暂时规范了经营行为,但是难以根本解决违规问题,容易形成整治、规范、混乱、再整治的恶性循环。并且监管成本较大,监管效率低下。对寿险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实施监管,作为一种监管手段,其内涵是极为丰富的,各项违规行为和偿付能力风险都可以在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执行上“追根溯源”。从一定意义上讲,监管机构找准了内部控制薄弱的重点监管公司以及容易出现风险问题的重点监管领域,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堵塞各种内部控制漏洞,就解决了风险管控的根本问题,提高了监管有效性。同时,又节约了监管成本,监管效率将大为提高。

二、我国寿险公司内部控制监管实践的发展回顾

为了进一步提升我国寿险公司内部控制水平,自恢复保险业务以来,我国保险监管机构出台了一系列内部控制法规,各寿险公司根据外部监管要求和自身风险防范的需要,不断推进自身的内部控制建设。纵观我国寿险公司内部控制监管的发展,大体经历了四个阶段。

(一)萌芽阶段(1980年—1996年)

自1980年我国恢复国内保险业务以来,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产、寿险混业经营,寿险业务发展缓慢,在1992年之前没有专门的寿险经营主体。监管机构也没有对寿险公司内部控制提出明确要求,寿险公司对内部控制缺乏了解和认识,只是出于管理的需要,制定了部分管理制度,而且制度内部缺乏必要的联系。这一阶段,内部控制对于我国寿险公司而言还比较陌生,寿险公司的内部控制监管几乎是空白。

(二)起步阶段(1997年-1998年)

1997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了《加强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的指导原则》(以下简称《原则》),这是我国第一部有关金融企业内部控制的监管文件,提出了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的含义,明确了内部控制建设的责任主体和监督主体,而且提出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以及加强各种准备金管理、保险条款管理、再保险管理和内部稽核部门建设等规范性要求。《原则》的出台引起了各寿险公司的高度重视,由此开始认识并着手内部控制建设,寿险公司内部控制监管也进入了起步阶段。

(三)初步发展阶段(1999年-2003年)

1999年8月中国保监会颁布了《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指导原则》,对寿险公司内部控制提出了进一步要求,并将偿付能力监管作为内部控制的重要目标,特别强调了内部控制执行,提出了内部控制建设的系统性要求。面对严格的外部监管,各寿险公司对内部控制重视程度进一步提高,在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内部控制设计的系统性、内部控制执行的监督落实上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是内部控制建设和监管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

(四)重点发展阶段(2004年至今)

2004年以来,中国保监会更加重视和关注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建设,将其作为风险防范系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予以推进。即逐步建立以公司内部控制为基础,以偿付能力监管为核心,以现场检查为重要手段,以资金运用监管为关键环节,以保险保障基金为屏障,努力构筑保险业风险防范的五道防线。出台和实施了《保险统计管理暂行规定》、13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暂行规定》、《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控制指引》和《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等一系列重要监管法规,整体上督促和促进了我国寿险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完善和发展。

为进一步推动寿险公司内部控制的发展,近两年来,中国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在课题研究的基础上,针对寿险公司采取了一系列内部控制监管措施:一是出台了《寿险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结合我国寿险公司内部控制现状,借鉴COSO报告的内部控制框架和国际经验,制定了寿险公司及分支机构的内部控制状况评价标准和评价规程;二是开展了2005年度寿险公司内部控制评估工作。组织各寿险公司开展内部控制自我评估工作,完成了2005年度寿险法人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估工作;三是开展了内部控制专项检查。首次对中国人寿全系统进行内部控制专项检查。对该公司内控机制的健全、合理、有效性几个方面进行评价,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内控机制;四是研究探索内审责任人制度。研究制定了《寿险公司内审责任人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内审责任人的任职管理、职责、权利和义务等规范性要求。通过以上创新举措,进一步完善了内部控制监管的思路和手段。但是寿险公司内部控制监管实践仍处于摸索阶段,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如在内部控制评价过程中,部分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认识不够、评价水平不高,评价标准和程序需要细化;在内部控制专项检查中,需要准确地切入公司内部控制薄弱环节以及跟踪落实整改;在内审责任人的管理中,需要客观评价内审责任人的职责履行情况,切实维护其独立性和落实责任追究机制。

三、深入推进我国寿险公司内部控制监管的几点思考

目前,我国寿险公司内部控制监管实践已经进入实质性阶段,如何借鉴国际经验,并结合行业发展实际,建立一整套寿险公司内部控制的指导、评价、监督、检查的监管机制,充分发挥外部监管对促进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约束作用,进而提高公司自我管控和抵御风险的能力,是摆在保险监管机构面前的一项重大课题。

(一)强化内部控制在保险监管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

从国际保险监管趋势上看,内部控制监管逐渐成为国内外金融保险监管机构的重要监管内容。从我国保险监管体系建设状况看,在风险防范的“五道防线”和“四位一体”的监管体系中,保险监管机构仍然担当“主体”责任,大部分的监管资源集中在偿付能力额度监管和财务业务合规性监管方面,大部分的监管力量倾注于发现和查处市场违规问题,但却使监管陷入了违规行为屡查屡犯的“怪圈”,难以从根本上解决行业存在的风险和问题,并最终建立风险防范的长效机制。形成上述不良局面的根源在于公司自身的内部控制建设滞后和内部控制失效。因此,保险监管机构应进一步转变监管理念,合理优化和配置监管资源,要把监管落脚点放在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建设、提升自我管控意识和能力上来,通过创新监管方式、完善监管手段,加大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外部监管压力,不断推进全行业内部控制建设水平,充分发挥企业内部控制在保险监管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

(二)通过法制建设强化管理层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责任

企业是内部控制建设的主体,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认知、态度和责任直接决定着一个企业内部控制的建设和执行状况。从国际经验来看,强化企业内部控制,政府监管机构必须通过内部控制立法来强化管理层的责任。如美国《反国外贿赂法》、《萨班斯一奥克斯利法案》、香港《企业管治常规守则》等均对企业内部控制作了明确规定,并强化了管理层对企业内部控制的责任。因此,在我国寿险公司内部控制监管的整体设计中,必须把强化管理层的责任作为制度设计的关键环节,通过立法明确管理层对建立、维护公司内部控制机制负有的责任,建立和落实管理层的责任追究和激励约束机制。

1.研究建立内部控制建设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内部控制建设不重视、存在重大失误并负有责任的人员,要建立和落实责任追究机制,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的内部控制管理责任。

2.建立寿险公司内审责任制度。出台《寿险公司内审责任人管理规定》,明确内审责任人的职责,赋予内审责任人及内审机构和人员履行职责时应享有的权利,建立问责机制,改变内审部门在公司内部被边缘化的现状,促进内审责任人和内审部门有效履行职责。

3.强化董事会的责任。建议在《保险法》修订中,增加有关内部控制方面的规定,明确董事会在内部控制建设、维护和确保有效运行方面的责任以及相应的罚则。

(三)完善和落实寿险公司内部控制的科学评价机制

对各寿险公司内部控制实施科学评价是保险监管机构实施内部控制监管的前提,也是一项基础性工作。对于已出台的《寿险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必须建立配套措施,切实增强《办法》对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约束力,并在运行中不断加以完善。

1.进一步修改完善《办法》。认真总结《办法》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修订完善《办法》。编制《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手册》,对评价程序、评价方法、评分规则、缺陷认定及描述等进行细化,为寿险公司和各级监管机构实施内部控制评价提供操作指南。

2.加强对公司自我评估的监督。加强对各寿险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定期对寿险公司内部控制进行专项检查,了解公司内部控制的状况及改善程度,将缺陷整改工作作为内部控制监管的重点,督促各公司对评估发现的缺陷及时进行整改。

3.适当借助中介机构的力量。对部分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水平较低、报告质量较差的寿险公司可以尝试引入中介机构的力量,要求相关公司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鉴证。

(四)在开展内部控制监管过程中实施分类监管

伴随市场主体的日益增多,实施分类监管成为保险监管机构确保监管的有效性和科学性,提高监管效能的必要途径。而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状况则是实施分类监管的主要分类标准。因此,要结合实施分类监管的整体要求,依据《办法》对各寿险公司内部控制进行内部控制评级,在此基础上实施分类监管、重点监管。一方面,要结合评级结果划分内部控制风险等级。对于评价较好的公司,在分支机构批设、产品报备、投资渠道等方面进行政策扶持;对于评价较差的,要进行重点监管,加大检查力度,真正实现扶优限劣。另一方面,将评价结果与高管人员、分支机构、产品服务等市场准人挂钩。要将公司是否存在内部控制建设重大失误等问题,作为对其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的审核要件。针对内部控制建设滞后、存在较大漏洞与执行不力的公司,对于高风险产品审批与分支机构审批要予以限制和约束。

(五)加强对寿险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和交流

目前,我国寿险公司在内部控制理念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上参差不齐,少数企业对内部控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有了深刻认识,并按照国际先进的技术和理念,积极进行了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个别公司还进行了美国萨班斯法案404条款的遵循工作。但绝大多数公司依然停留在片面强调业务发展上,内部控制理念和意识淡薄,内部控制建设整体滞后。因此,保险监管机构和行业协会应聚集行业力量,加强对全行业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与交流。一方面,要修改完善内部控制指导性文件。1999年,中国保监会下发的《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指导原则》(以下简称《指导原则》)对推进公司内部控制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但由于行业内外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该《指导原则》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保险监管机构应当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以现代内部控制理念和国际标准,进一步修订和出台《指导原则》;另一方面,推动全行业加强内部控制建设的理论研讨和经验交流。在全行业总结和推广内部控制建设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推动各公司内部控制水平的不断提高。召开国际国内寿险公司内部控制建设与监管方面的研讨会,共同研究当前我国寿险公司内部控制的重要问题,增进行业内外、国内外的交流。

[参考文献]

[1](美)Steven·J·Root.付涛,卢远瞩,黄翠竹译.超越COSO:加强公司治理的内部控制[M].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3.

[2]杨良华,等.保险企业会计问题研究[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2.

[3]郑子云,司徒永富.企业风险管理[M].商务印书馆,2002.

[4]王一佳,等.寿险公司险管理[M].中国金融出版社,2003.

[5]李晓林,黄虹.寿险公司经营风险研究[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4.

[6]英国内部审计师协会.内部审计实务标准(中译本)[S].2004.

[7]北京保监局寿险公司内部控制研究课题组.寿险公司内部控制研究[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5.

公司内部监管体系范文第3篇

    关键词:上市公司 会计透明度 监管 内部治理

一、完善会计准则,提高会计透明度

1.改善会计准则的制定过程。在准则制定之前,应向社会公众公开更多的已有的相关知识,尤其是世界各国和国际准则委员会的成熟经验、先进做法,以使广大公众联系切身实际,理解会计准则及其相应的利益关系;在制定过程中,应进一步扩大征求意见稿的对象和范围,尤其使广大中小投资者及其利益相关者都能参与进来,建立起公开化、制度化的征求意见体制,以增加准则制定过程的透明化;在颁布实施后,应对其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关注新的准则给社会公众所带来的影响,同时,了解准则执行中遇到的问题,促进全员参与会计准则的制定。 健全会计准则的内容体系。加紧财务会计报告准则的制定、实施,对防范财务报告舞弊行为是基本的前提。在2006年新颁布的会计准则中,已经提出了财务会计报告的基本准则,但要以此为指导,彻底改变我国会计实务的状况,略显不足。本文认为,在财务会计报告基本准则中,应明确提出财务会计报告的质量标准——会计透明度。透明度一词,最早是由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前主席利维特提出的。此后,sec多次重申高质量会计准则问题,并将透明度作为一个核心概念加以使用。透明度的广泛关注和研究,成为了继相关性和可靠性研究的又一发展。

会计透明度是会计信息质量的全面、综合的要求,注重以高质量的标准,给信息使用者以充分使用。基于此,我国会计准则中,应当规定出为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的质量标准,要在反映准确、真实、全面的财务信息基础上,来实现会计透明度的基本要求。在这里强调以下两层含义:要有明确的会计准则为指导并严格遵守,以为广大投资者提供及时、有用的财务信息;保证财务信息在有效的监管体系和完善的内部运行环境中,发挥作用,实现会计透明度。

二、加强证券市场的监管,保证会计工作的透明化

1.建立完善的监管体系。依靠外部监管,来实现透明的信息,也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首要的是要有一个完善的监管体系。目前单靠政府监管是远远不够的,必须要同其他层次的监管主体有机的结合,组成一个由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证券业协会三方共同组成的、功能互补的监管体系结构。给不法会计行为以威慑,防止舞弊行为。

当然,作为证券市场上立法和执法主角的证监会应集中精力查处内外串通及违反法规的案件,产生足够的威力;证券交易所则负责日常的信息监管工作,核心是通过上市规则和上市协议书制约上市公司应严格执行会计制度;而证券业协会要充分发挥作用,制定内部自律管理规定,对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进行严格规范,对违规成员给予相应的处罚。由此形成的监管体系,封堵上市公司的侥幸心理,从组织上保证会计准则的执行,扼杀舞弊之风。 强化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面对尽显突出的舞弊性财务报告,保证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也是至关重要的。为了保证服务质量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可以要求上市公司采取强制性变更制度。即对同一审计单位只允许聘任一定时期,到期更换,未到期更换必须披露更换原因,并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否则不得更换。因为,如果注册会计师的职位和薪水长期过分依赖一个上市公司,二者之间就可能发生复杂的利益关系,就会满足一些客户的不正当要求,帮助他们造假,而且也不利于发现一些执业问题;除此之外,还可要求上市公司每年必须披露相关的审计费用,对严重超过行业平均收费标准的行为,给出合理的解释。从而增强中介机构的执业质量,充分发挥社会的监管功能,对防范和提高信息的透明性提供最基层的保证。

三、完善上市公司的内部治理,营造内部环境的透明性

1.优化股权结构。股权结构是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基础。建立合理的股权结构,可以解决上市公司中小股东与控股股东利益不一致的冲突,有效地均衡信息分布,减少信息不对称,提高会计信息的透明度。在我国,多数上市公司是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来,股权高度集中,“内部人控制”现象严重,所以应降低国有股比重,构造多元化股权结构,并增加其流动性,这是最为有效的方法,可以避免股东大会“一言堂”的局面,避免经营权与所有权两权不分,董事长兼任总经理、总经理为董事长代言的局面。另一方面,通过国有股的减持,国家对需要控股的一些行业的上市公司,可以为其国有股找一理性的管理者,代其行使股东的职权,使国有上市公司的经营和管理按照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这一目标进行。

所以,股权结构的优化,实质上是公司控制权在不同投资者间的分配过程,在这一过程中要注意协调不同投资个体的利益关系,防止出现凭借控股权力侵犯其他投资者利益的现象。 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首先,我们应增加独立董事的比例,强化独立董事的职权行使,让独立董事能更多地深入公司,了解公司的实际情况, 而不是仅凭经理们上报的材料做出判断,给予独立董事更多的参与公司管理的机会;其次,在选聘程序上,应剥夺大股东的投票权,可由股东代表采取累计表决方式选举,而不再由股东大会选定;第三,在任用条件上,独立董事除了具备专业知识、技能外,还应对行业的发展形势、战略能力等有前瞻性,不再是单纯的“学者型”。 改善公司内部的激励机制。一是要打破原来的对国有企业管理者的行政任命体制,建立以市场运作为主,以经营管理能力为导向,从组织内部选拔或者直接从外部人才市场上招聘合适人才担任管理者都是比较好的选聘方法。二是建立有效地内部激励机制。首先要重视经理人的经营才能,承认其经营才能是一种有效的生产要素,对公司经营管理层的薪金实行股票期权。实行股票期权制度,可以使公司的经营管理层更注重公司的长期发展,有效地防止企业管理者的短期行为,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企业管理层舞弊会计报表、操纵业绩的动机。三是在设计公司内部激励机制时,要注意企业的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的平衡,特别是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的结合。

参考文献:

[1]朱国泓.财务报告舞弊的二元治理[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公司内部监管体系范文第4篇

关键词:内部控制、担保机构、中小企业

一、担保公司发展现状

(一)担保公司从面向中小企业的融资担保开始起步并快速发展

担保行业鱼龙混杂。目前担保公司主要分三类,一类是纳入监管体系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第二类是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第三类则是以担保公司名义开展担保和非担保业务的中小型金融机构。融资性担保业务由于高风险、高资本要求的业务属性,监管部门对其监管力度较非融资性担保业务更为严格。据不完全统计,截至 2011 年底,担保公司已经为超过 130 万的企业用户服务,在保余额总计 19120 亿元。随着担保公司对中小企业的作用不断增强,担保公司在我国也迎来了快速发展时期。

(二)担保业已经初步建立了担保法律体系

社会信用的缺失是制约中国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阻碍产业结构调整的严重问题。至此,我国已初步形成以《合同法》、《民法》和《物权法》为基础,以《担保法》为核心,以《司法解释》为补充的担保法律体系。此外,相关部门也相继出台了与担保法律体系配套的一系列监管法律法规,包括《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再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的通知》(2001)、《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2001)等,这些与担保公司法律、法规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对担保公司的发展起到积极作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担保公司的合法合规发展。

二、担保公司发展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担保业的快速发展,担保公司自身存在的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其中,2011 年中担事件、创富事件等事件的曝光,不仅损害了担保公司的整体形象,也对我国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造成了很大影响。现阶段,从内部控制角度来看,我国担保公司自身发展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制度建设不健全,执行力度不到位。

虽然我国已初步建立了信用担保的法律体系,但是专门针对担保公司的规范性文件还很少,公司内部也缺少相配套的管理制度或操作规范,如内部控制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内审制度、决策程序规范和议事规则等,导致部分担保公司的业务操作缺乏相关的监管和规范,容易滋生风险。同时,由于缺少健全制度规范和有效的监管,容易造成担保公司片面短期盈利,忽视了公司的长远持续发展。此外,在已有的规章制度基础上,缺乏严格的执行和评估制度。

(二)担保机构的监管与隶属主体为一体,缺乏有效监管。

《办法》明确担保公司的监管部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同时要求监管部门建立健全担保公司监控体系和重大风险报告制度,对担保机构的经营及风险状况进行持续监测。但目前县域政策性担保机构多由政府全额出资,隶属财政部门,导致县域担保公司的监管与隶属主体为一体,难以对其实施有效监管。

(三)风险管理体系存在缺陷。

担保公司作为一种高风险的行业,其自身的风险识别、防范、控制、分散对其发展有着重要意义。目前,我国许多担保公司的风险管理意识淡薄,还未形成风险的识别和分析系统,具体表现在:首先,很多担保公司还未建立起风险补偿与风险分散机制,实际业务操作中也未严格按照《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其次,对于担保风险的量化测算不科学,补偿方式不规范,多是依赖缺乏专业任职资格的从业人员的经验和主观判断。

(四)中小企业财务管理缺乏透明度。

目前,中小企业普遍资金实力弱,缺乏抵质押资产,且账务管理缺乏透明度,使银行业机构与担保机构贷前调查难以深入,给企业融资担保带来较大困难,也影响了银行业的业务品种创新。

三、担保公司内部控制框架的构建与实施

担保公司内部控制的研究,不仅要对各框架要素进行全面地分析与协调搭配,还必须结合内部控制所涉及的各种担保业务活动范畴,在措施有效、监控对路的前提下,提出完善担保公司内部控制的措施与建议,促进担保公司的长效发展。

(一)健全管理机构,厘清管理权责

健全的审、保、偿、监相分离制度,应该在担保公司内部形成既相互制约,又职责明确的制衡机制。具体流程如下:申保企业向担保公司提出《委托担保申请书》,由资信评估部受理并对申保企业进行资信调查与评估并承担责任;依据资信评估部的评估结果,担保业务部的审批人员进一步对结果的准确性以及担保项目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反担保人情况或抵押物、质物等内容进行核实和审查,审查通过后按照担保公司内部控制程序逐级签署审批意见;最后由风险管理部的有关人员负责担保项目的代偿、追偿和保后监测工作,对担保项目的代偿失误和追偿不力承担责任,实现对担保项目的持续监控。需要注意的是,在审、保、偿、监等业务过程中,总经理可在授权范围内对其负全部责任,各层级的授权负责人对总经理负责。

(二)建立有效的限额担保审批制度和集体审批制度

完善的担保内部控制体系还必须建立有效的限额担保审批制度和集体审批制度。授权审批制度应该明确限额标准和审批程序,对于符合担保条件的申保企业,需要担保公司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依据一定的限制担保标准划分审批权限,从而保证贷款的安全性。

(三)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实行离职审计制度

担保公司应该建立内部稽核制度,交由监控部负责。作为担保公司常设的专门机构,监控部门应该独立于其他职能部门,并定期(如每个季度)对其他各部门人员和担保业务流程进行稽核。其中,担保公司稽核的范围应该包括:申保企业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担保合同订立的规范性、完整性,担保公司经营的合法性、规范性等。

(四)确立董事会在内部控制框架构建中的核心地位

不同的公司治理模式下,董事会在公司治理和公司管理中的地位是不同的。从我国《公司法》规定的董事会、股东大会、总经理之间的权责划分看,董事会在公司管理中居于核心地位。董事会应该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完善和有效运行负责。

参考文献:

张红.担保公司内部控制机制的完善与建设研究[J];财经界(学术版);2014年24期

黄晖.浅谈担保公司的内部控制[J];会计之友(中旬刊);2006年02期

严叶华,郑军.关于担保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若干思考[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1年02期

孙燕东.内部控制有效防范会计舞弊风险问题探析[J];现代管理科学;2013年08期

公司内部监管体系范文第5篇

关键词:上市公司 内部控制 必要性

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最早是由于美国在2002年通过的《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中对上市公司公布财务状况的真实性提出了要求。在这种情况下,各上市公司纷纷制定并出台了一系列的内控措施。

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概述

(一)内部控制制度实质

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主体包括公司内的所有成员,董事会、监事会、公司管理层以及公司员工等。实施的目的是为了让公司实现经营目标,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能让上市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最大限度的规避风险,保证公司的平稳发展。内部控制制度实质上就是上市公司内部进行的自我约束以及自我完善。

(二)内部控制制度分类

内部控制制度通常包括两类,体制以及文本制度。上市公司的内控体制大都是各个组织之间的相互制约。在目前阶段,上市公司内部通常有三大组织,首先是公司内部的决策体系,指的是上市公司内能做出决策的组织,包括上市公司中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等;然后是公司内部的执行体系,也就是负责将决策体系制定的各项决策投入实践的组织,包括公司的经理以及公司内的各职能部门等;最后就是公司内部的监管体系,就是对公司运作中的各项情况,例如决策的制定以及执行等进行监督的组织,通常包括公司监事会以及稽核部两个部门。

二、内控体系构建对医药上市公司的重要性

(一)构建现代化的公司制度

医药上市公司在现代社会想要实现公司的利润最大化并保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就需要在公司内部构建现代化制度。制定现代化制度的重点就是需要构建一套规范、合理的决策、实施、执行体系,并加大监督体系工作的开展力度。内部控制工作实施过程中的核心内容就是要保证公司的制度能够对公司成员进行科学的管理,并做到对公司资产产权进行清晰的划分,公司行为的良好的规范以及责权合理的分配。

(二)提升医药公司的经营效益

完善的内控体系能让医药公司在发展过程中明确划分出各部门需要负责的本职工作,这种方式能有效提升各部门工作的效率,减少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各种不必要环节。并且这种方式能让公司各部门在执行工作时更加谨慎,因为明确的责权划分能将责任规划至部门甚至个人,在发生问题后能够迅速查明责任人,不会发生互相“踢皮球”的现象。公司成员的各项行为都能够得到规范后,会使公司有更大的发展空间,对公司运营收益的提升有较大的促进作用。

(三)防止医药公司不良资产的形成

调查显示,从前上市公司中,不良资产产生的较多。产生的原因通常都是由于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不完善,内部控制措施的执行力度较低造成的。具体原因有公司领导层在制定决策时考虑不周,决策失误导致了不良资产的形成;公司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导致不良资产的形成;会计工作进行时数据统计不准确导致不良资产的形成等。通常情况下,不良资产的形成会发生在风险较高的领域或者是公司的重要业务中,对公司造成的危害较严重。进行内控体系的建设能从根本上杜绝不良资产的形成,保证公司各项行为的规范性,对公司的资产有良好的监督作用,有效降低不良资产数量以及其危害。

(四)保证医药公司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内部控制在建立之初就是为了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会计信息的统计对公司内部控制工作的实施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而公司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由内部控制的力度决定的。内部控制工作的规范进行能有效避免医药公司财务报告以及会计信息中虚假信息的出现。所以,加强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力度是十分必要的。

三、当前我国医药上市公司内控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监管体系不完善

在实施内控制度时,股东大会与董事会是完成决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在目前医药上市公司中存在的普遍问题就是虽然许多上市公司中已经成立了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但是并没有正确发挥其作用,并且针对这两个部门的政策制动的不合理使这两个决策部门不能为公司制定决策提供重要的参考,造成上市公司决策体系的部门缺失,决策的制定掌握在公司最高管理人员手中,缺乏民主性,无法避免决策制定过程中的主观性,使公司的运营过程中面临着极大的风险。并且许多公司的监督体系也不完全,例如监理会,同董事会与股东大会一样,在部分公司中都有设置,但是没有实质性的权力,同样也不能正确发挥自身的作用。

(二)监管制度不完善

完善的内控体系想要得以实施,需要注意的重要问题就是内控体系的制定。目前许多上市公司在制定公司内控体系时没有注意各项制度的规范性与可操作性,致使制度在制定后执行力度不高,或者只有制度的出台,没有制度的落实,让制度沦为一句空话,这对上市公司的未来发展十分不利。

(三)管理层的认识不足

许多上市公司的管理阶层不能正确认识内部控制制度对企业发展起到的重要作用,对企业经营过程中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的实施积极性不高,不能正确理解内部控制工作对企业整体发展的促进作用。这就造成了公司员工整体内控积极性的缺失,由于上层领导的不关心致使公司绝大部分成员对内控体系的关注度下降,内部控制工作的最终执行也较为散漫。

(四)未完全发挥财会部门的作用

目前许多上市公司对财务部门在内部控制中起到的重要作用没有清楚的认识,没有构建完善的内部稽查制度,或者虽然有构建但是在进行稽查工作时并不规范,不能对整体公司的财务状况,例如各项财务决策、财务活动进行过程以及财务人员的个人行为等都进行严密的监控以及约束,不能有效的达成内部稽查制度的责任。

(五)未彻底清除各项隐患

在公司内控体系实施时,许多因素都能对其产生影响,例如决策的具体制定,以及决策的执行力度等。通常情况下,上市公司管理层与基层员工之间存在较大的距离,管理人员对员工的了解并不深入。需要注意的是,许多员工在内控执行工作中犯错误后为避免处罚会选择隐瞒,这就给公司的正常经营留下了隐患。对员工的思想工作进行的不深入是导致隐患产生的重要因素。

四、如何保证内部控制制度实施的有效性

(一)公司领导层的重视是前提

在上市公司中,领导层起到的带头作用是十分重要的。公司领导层应当充分认识到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以及实施对公司未来的发展能起到的重要作用,科学、规范的开展内部控制工作。在上市企业中,企业领导者不仅是内部控制政策制定的主体,同样也是内部控制政策监督的对象,领导层的专业素质以及对待内部控制的态度决定了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力度,并对其员工有较强的引导作用,以身作则的领导才能对下级员工产生积极影响,确保其在工作过程中保证内控体系的有效实施。

(二)完善的内控体系是核心

我国针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出台过法律法规,在上市公司的经营过程中各公司应当遵守法律规定并根据自身特点制定有特色的内控体系,完成对自身经济行为的规范化以及科学化管控,保证内部控制进行的有序性以及实效性。目前我国上市公司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大都是内部控制制度的不完善,所以可以采取一些措施。首先,公司内部各部门的管理工作开展要具有一定的系统性,保证制度的管控范围包括了公司事务中的每一项,避免监管漏洞的出现。想要达成这种方式,可以将公司所有内部控制制度中有所规定的范围进行汇总,然后寻找是否有管控缺失的部分。然后,国家应当完善针对上市公司的法律法规,并明确各项不同年限的规定的使用有效期限,防止由于各个公司依照的规定版本不同而带来的不便。最后对各部门以及部门中各人员的职责进行明确划分,保证各项工作开展的有序性,避免产生重复性劳动造成人力资源的浪费。

(三)评价考核是关键

在上市公司中实施内部控制是对从前上市公司运营制度的挑战,想要正常的推行需要解决的问题有许多,例如够公司成员的观念问题、公司管理方式的创新以及内控工作的具体开展等。这就要求上市公司应当构建合理的评价考核机制,也可以进一步构建奖惩制度,通过奖惩制度保证员工尽心尽力执行内部控制政策,保证其真正的贯彻落实。上市公司的评价考核体系的构建,需要上市公司根据自身具体情况进行,但是总体上来说需要达到的目标是建立自检制度,即使用部门内部人员检验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构建执行情况,同时,为了避免自检工作中可能存在的主观性,需要让上级单位开展检查工作。这种上级组织检查的周期通常为一年,而自检的周期则需要更短一些。这两项检查工作检查的主要问题是1、公司内控体系的制定进度与执行力度。通过这项检查选择加强或者保持目前的制度制定的速度以及制度执行的力度,最终促进公司在未来的更好发展。2、在考核工作完成后对内控体系制定以及执行获取了明显成效的部门予以表扬,并给予一定的奖励,鼓励其再接再厉;对内部控制体系制定以及执行力度最低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敦促其在未来工作过程中更加用心,最终实现公司内控体系构建的进一步发展。需要注意的是评价考核是促进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进一步发展的一种手段,在实施过程中应当注意其最终目的,即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完成公司经营目标所起到的重要导向作用。

(四)权限的合理分配是基础

在过去的上市企业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就是领导权的过分集中。这种情况不仅会导致各项决策的主观性,也会让领导者的工作任务重,签字审批工作这类简单的工作大量的占用高层管理人员的工作时间,并且由于权限分配的不合理,致使下层管理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不能够拥有充分的权力,对其工作开展的积极性有所影响。但是如果将权力进行过度的分散,会让公司内部管控工作面临巨大的压力,甚至可能造成公司管理混乱、财务管控无法正确实施的现象,对企业内控工作的开展十分不利。所以在进行权力的分配时需要适度,即让管理人员拥有合理的权力,使其在工作正常开展时不存在没有权限的现象,提升其工作积极性,同时也要做到权力的分配与集中的和谐统一,促进企业更好的发展,保证上司公司内控制度的科学构建。

五、结束语

总而言之,目前我国医药上市公司内控体系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但是内控体系建设的重要性与必要性是不可否认的。现阶段我国绝大多数上市公司都对内控制度的建设都有了相当的重视,企业进行内控制度的建设对于促进企业内部控制的水平有重要作用。完善的、规范的、科学的内控体系是保证上市公司平稳运营的基础条件,而内控体系构建以及执行的有效性对企业管理水平也有较高的提升作用。所以在未来发挥在那过程中医药企业应当加强内控体系的建设,促进我国医药企业的不断向前发展。

参考文献:

[1]张洁,赵丽生.关于构建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数体系的再思考[J].会计之友,2012(27)

[2]黄德芹.论上市公司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必要性[J].中国经贸,2012(18)

[3]林新岳.浅析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J].中国集体经济,2009(9)

[4]闫立社.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整合审计探析[J].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