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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水利水电工程;电气施工;不安全因素;处理措施
当前,水利水电工程发展势头良好,然而施工安全事故仍时有发生,并因此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可见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保障施工安全已成为各参建单位无法回避的问题。电气施工工艺复杂,技术要求高,施工中的安全风险与土建等专业相比具有不同的特点,这就要求根据电气施工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有鉴于此,本文基于电气施工中常见的不安全因素,探讨了提高施工安全水平的处理措施。
1水利水电工程电气施工中常见的不安全因素分析
1.1管理的不安全因素
水利水电工程电气施工中的管理不安全因素包括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不充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不到位、安全生产监督与检查不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制定与交底不理想、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体系不完善、安全费用投入不够等。目前,承包单位对施工进度和质量比较重视,因为它们直接关系到企业效益,但对安全管理关注不够。一个人尽皆知的逻辑是,只要不出现安全事故,安全管理做得差也不能说一定有问题;一旦出现安全事故,安全管理再严格也必然是有问题的。所以承包企业对安全管理抱着“只要不出事、能省尽量省”的思想,书面文件尽量做得没有漏洞,至于是不是真正落实了仅凭文件是看不出来的。例如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可以采取挂靠方式,名单上是有资格证的人员,现场从事管理的却是另一些人员。因此,安全管理方面的问题是难以忽视的不安全因素。
1.2人的不安全因素
水利水电工程大都建于偏远山区,交通不便,生活条件差,人为因素的影响变得更加突出。例如从20世纪60年代到90年代,人为因素失误从20%增加到80%以上[1],所以人的不安全因素正变得愈来愈重要。在电气施工中,由于用电管理规章制度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明确,安全教育与安全培训不到位,人员安全意识淡漠,容易在工作中疏忽大意,触电事故是最常见的。另外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安全事故也时有出现。
1.3设备的不安全因素
随着科技发展,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越来越依赖设备,几十年前人拉肩抗的场面愈来愈少见。加上南方潮湿多雨,夏季炎热,电气设备受影响较大,不少施工设备在这样的环境中使用一段时间后绝缘性能就会下降,甚至防护能力完全失效,电气施工人员暴露在不安全的电气设备面前,就很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电气施工所使用的安全用具、仪表、设备也可能校验不及时,性能达不到要求,给施工人员带来伤害。
1.4环境的不安全因素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核心是对水流的控制,所以常在河流峡谷上建设,水文、气象、地质、地形等环境因素的影响非常大,加上建设周期长,作业环境艰苦,增大了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尤其电气设备和线路受到风吹、日晒、雨淋、水溅、粉尘等不利条件影响,绝缘防护能力下降。施工人员工作时身受雨淋、水溅及潮湿环境影响,身体阻抗下降,也易受到触电伤害。
1.5临用电的不安全因素
工程现场用电必须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但是在工程现场执行不到位的情况也很常见,例如配电箱内放置杂物(如焊条)、配电箱无系统接线图、一闸多机、配电箱不上锁、配电箱进口处无防护措施、开关箱电源进线端采用活动连接、动力开关与照明开关同箱、配电箱无防雨防尘措施等[2]。这些问题集中反映了用电管理人员安全意识差,责任感不强,将作业人员暴露于触电伤害风险之中。
2提高水利水电工程电气施工安全水平的处理措施
2.1规范安全管理,强化责任机制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应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SL721-2015)要求,规范安全管理行为,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按照该导则要求,施工企业应根据项目安全生产总体目标、年度目标,制定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总体目标、年度目标,其内容包括安全事故控制目标、安全生产投入目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目标、事故隐患排查目标、重大危险源监控目标、应急管理目标及人员、设备、环境、职业健康等方面的控制指标。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与职责部分有专门针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而在《水电水利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DL/T5370-2007)中有专门针对施工用电的规定,在《水电水利工程金属结构与机电设备安装安全技术规程》(DL/T5372-2007)中有关于各种电气设备安装的规定,在《水电水利工程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DL/T5373-2007)中有关于各类电气作业人员资格条件、操作技术方面的规定。上述文件为规范电气施工安全管理提供了依据,施工企业应参照这些规定查找不足,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电气安全教育与技术培训,制定应急救援、专项应急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以减少电气施工伤亡事故的发生率。
2.2增强保护意识,加强过程管控
水利水电工程电气施工内容包括变压器/电抗器安装、铁塔/构架安装、开关设备安装、母线安装、厂用电系统安装、线路/电缆安装、电气试验、接地系统测试等内容,安装过程复杂,工艺技术要求高,为了保障安装质量与施工人员的健康安全,除了加强安全教育与培训之外,还应在安装前做好安全交底,强化安全意识,并在施工过程中加强管控,提高安全操作水平[3,4]。
2.3重视设备管理,提高安全水平
为应对水利水电工程现场各种不利自然条件,应选购适应工地条件的配电设备、电气机具,如满足IEC标准相关条件。其次,应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测,如绝缘性能测试、耐压试验、漏电检测等。还应加强电气施工现场的巡查、监督工作,以提高电气设备的安全水平。
2.4做好环境规划,减小安全风险
对水利水电工程电气施工面临的环境风险,应加强危险源的辨识、评价和管理,并运用PDCA循环方法加强对危险源的管控。辨识作业环境的危险源,可采用直观经验法和系统安全分析法,其中直观经验法又分为类比推断法和对照分析法,系统安全分析法中包括安全检查表法、事故树分析法、危险指数法等,应该通过动态辨识,将环境安全风险减至最低。
2.5加强临用电管理,消除安全隐患
对于临用电管理,应严格执行JGJ46-2005规定,按照“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的原则,编制施工临时用电设计方案,严格按规范要求敷设线路和安装电气设备,并安排专人对临时用电设施进行监督和检查,以确保工地用电安全。
3结束语
水利水电工程电气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很多,归纳起来不外乎管理、人员、设备、环境、用电几方面,只要认真对待,严格管理,电气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就能做到可控、可管、可追溯。随着电气技术的发展,安全管理的内容也在变化,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教训,这样安全水平才能水涨船高,步步高升。
参考文献
[1]孙开畅,徐小峰,张耀,等.水利工程施工安全人为因素重要度分析[J].人民长江,2016,47(9):80-83,114.
[2]侯占杰.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隐患[J].劳动保护,2013(9):48-49.
[3]陶宁.水电站电气一次设备安装施工安全及质量控制[J].技术与市场,2013,20(9):43-44.
关键词水电站大坝水工建筑物安全管理
中图分类号: TV74 文献标识码: A
0引言
洞坪水利水电枢纽工程位于湖北省宣恩县忠建河下游中武当隔人堂峡谷。忠建河是清江中游右岸最大支流,全长120km,流域面积1656km2。坝址距忠建河与清江汇合口约11km,控制流域面积1420.5km2,多年平均径流量14.62亿m3。工程距上游宣恩县城42km,距恩施市84km。洞坪工程是一座以发电为主,兼有库区航运、交通、防洪、灌溉、水产养殖及旅游等综合效益的Ⅱ等大(2)型水利水电枢纽工程。电站共装机2台55MW水轮发电机组,总装机110MW,保证出力17.93MW,多年平均发电量3.22亿Kw·h,年利用小时2928h。工程枢纽主要由混凝土双曲拱坝及其坝身泄洪建筑物、坝后水垫塘消能建筑物、左岸发电引水隧洞、左岸地下发电厂房及开关站等组成。双曲拱坝、坝身泄洪建筑物和发电进水口岸2级建筑物设计,发电引水隧洞、地下厂房及变电站和水垫塘按3级建筑物设计。
1大坝安全管理制度
1.1大坝安全管理制度完善
建设大坝的目的是使其能够充分发挥效益,通过制定有效的大坝安全管理制度、标准、规程等,为实现依法管坝、科学监测、有效监控创造了条件,也为工程能够充分发挥经济和社会效益最大化提供了可靠保证。洞坪水电站自运行管理以来,制定了一系列大坝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不断进行补充、修编、完善。建立健全了大坝安全管理机构,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副总经理分管大坝安全管理工作的管理体制,配备了具有较强专业素质的管理队伍。近年来,在电监会大坝安全监察中心和湖北能源集团的大力支持和关怀下,洞坪大坝安全管理思路更加明确、措施更加具体、效果更趋明显。
运行初期,在设计院的指导下,编制大坝安全管理“五规五制”;后来在开展整合型标准化建设过程中,按照《电力企业标准体系表编制导则》DL/T 485-1999、《洞坪公司企业标准化工作导则标准编写规定》要求对有关规程进行了进一步完善和修编,根据标准化文件汇编,包括水工建筑物运行维护和监测控制程序、水务管理规程、水工建筑物维护规程、金属结构运行和检修规程等重新修编纳入生产管理标准中。并对防汛岗位责任制、防汛安全检查制度、水工建筑物检查评级制度、报汛制度、大坝安全检查制度、水雨情测报制度、防汛物资管理制度、水调自动化系统运行管理制度等进行重新编写,使其符合标准化和现场实际。
1.2水工技术监督标准建立
近年来,为认真贯彻国家标准化、认证、计量和质量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高全体员工标准化、认证、计量和质量意识。公司在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为编写标准、开展技术监督工作创造良好条件。积极开展标准编制、宣传培训和贯彻实施,促进了技术监督工作,取得了良好效益。在水工技术监督上,按照《水电站水工技术监督导则》编制了洞坪水电厂水工技术监督标准,实现技术监督网络化管理,成立以总工程师为网长的技术监督管理机构,在水工建筑物的设计、建设和运行全过程中,以安全和质量为中心,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采取监督、检查、预警等手段,对水工建筑物的有关重要参数、性能、指标进行控制,以保证其安全、可靠、经济、环保运行。
2大坝应急管理体系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规范洞坪水电公司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能力,保证职工安全健康和公众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促进公司安全发展。按照电监委《电力企业综合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电力企业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电力企业现场处理方案编制导则》湖北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对综合应急预案进行修编,并组织专家评审、修订后报属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其中涉及水电站水工建筑物的有专项应急预案(自然灾害类) 的防汛、防强对流天气应急预案、防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事故灾难类)的垮坝应急预案、水淹厂房应急预案。同时,相关的现场处置方案也得到了修订。为了做好应对突发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公司每年定期安排相关应急演练,有效的检验各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提高各级人员的快速反应能力,保障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为更好的开展安全管理提高有力保证。
3大坝安全管理
3.1防汛管理
防汛工作是大坝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为积极做好防汛管理工作,确保防汛度汛安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1997主席令第88号,《大中型水电站水库调度规范》GB 17621-1998,洞坪水利水电枢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水库调度规程、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等编写了《洞坪电厂防汛管理办法》。成立了防汛领导小组、明确了各级岗位防汛职责。每年汛前(3月下旬)按照防汛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上报审批年度防汛度汛方案和年度洪水调度方案。按照《水电厂防汛检查工作大纲》开展汛前、汛中、汛后检查,重点做好查制度、查思想、查落实、查物资,并召开防汛检查专题会议,形成防汛检查总结报告,做好防汛准备工作;汛期严格24小时值班、请假制度,及时、准时、准确收集、记录、报送水雨情、天气预报信息;严格执行泄洪操作指令、超标洪水防御方案和高水位安全监测方案等;汛后,主要开展防汛总结工作,检查水工建筑物(金属结构)汛期运行情况、做好年度详查和水工建筑物年度评级工作,并制定下一年度水工检修及技术改造计划等。
3.2安全管理
为落实国家能源局大坝安全监察中心对洞坪大坝的安全监督和管理,使大坝安全管理更趋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洞坪水电公司积极按照《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办法》电监安全(2005)24号,《水电站大坝安全定期检查办法》电监安全(2005)24号的要求,在大坝中心的精心指导下与2009年申报注册,2011年成功注册并获大坝安全注册甲级证书。大坝安全注册以来,定期开展年度详查、上报年度安全注册自查报告、年度详查报告填写年报表,按照《水电厂水工建筑物评级标准》积极做好水工建筑物评级工作。为大坝中心及时、准确掌握洞坪大坝运行工况提高一手资料。同时于2012年按照《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信息报送办法》电监安全(2006)38号和《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信息化建设规划》等文件要求完成大坝安全监测信息化建设工作,顺利实现大坝安全监测数据网络化报送,为提高大坝安全监测管控实现新的突破。
4大坝安全监测
大坝安全监测仪器设备是大坝运行状况,及时发现工程隐患的重要设施,是大坝运行管理的耳目。监测设施及系统是否正常、可靠、有效,是能否发挥其”耳目”作用的关键,同时,大坝安全监测准确、可靠的获取測值,为监测资料分析人员及时分析评判,了解大坝工作状态提供保证。
洞坪大坝安全监测分为外观监测和内观监测。为做好安全监测系统的设计、施工、运行,洞坪电站按照《水电站大坝安全监测工作管理办法》电监安全[2009]4号,《混凝土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DL/T5178-2003,《混凝土坝安全监测资料整编规程》DL/T5209-2005等有关规程,做好安全监测的运行管理工作、对监测仪器的增设、停测、封存、报废工作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在常规监测工作中,外观监测包括垂直位移监测和坝体水平位移监测,其中,坝体垂直位移观测工作严格执行《国家一、二水准测量规范》采用精密水准测量。水平位移观测采用南瑞集团开发的电容式垂线坐标仪进行观测。内观监测采用南京南瑞集团开发的大坝安全监测系统软件收集内观监测数据并进行整编分析。特殊工况下,大坝监测人员需加密观测和分析。
5水工建筑物巡检
大坝监测仪器仅能布设在大坝局部部位,进行监测也只是定期的,这就造成空间和时间的不连续,而大坝出现的缺陷并非发生在仪器监测部位,也不一定发生在定期监测的时间内,
为了及时发现水工建筑物外露的一切不正常现象并从中分析判断内部可能发生的问题和缺陷,进一步制定有效措施,清除缺陷、隐患和异常,改善外观与工程质量,使之安全与完善,必须进行观测与检查相结合的巡检工作方式;也是对监测的一种补充、夯实和融合,这样才能确保大坝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效。
洞坪水电站根据《水电站大坝安全定期检查办法》电监安全﹝2005﹞24有关规定和水工建筑物运行维护控制程序、水工建筑物维护规程,明确了水工建筑物巡检的主要内容,将水工建筑物巡检分为经常性、定期性和特殊情况检查三种;经常性检查应对混凝土大坝及泄洪建筑物、水垫塘、高边坡等部位进行周期性检查,定期检查按水工建筑物结构的特殊性而定。特殊情况下的检查,是指在发生超标水位、地震、大暴雨、泄洪、水位骤变、巡检与观测中发现较大异常及事故情况下进行,包括对高大陡峭、水下及平常难以到达或看见的特殊部位,上级部门组织的专业性检查等。水工建筑物的巡检,分部位定时落实到专人负责,做好现场记录与描述,重要的应拍照或录像。记录内容有现象描述、数据记录,包括范围、位置、长短、深浅、渗流量等,及有关水位、温度、气象、巡检人员、日期的详细记载与说明。
6水工建筑物运行维护
洞坪大坝自运行以来,水工建筑物按设计规定的方式运行,未改变运行方式;水工建筑物的维修本着“经常养护、防重于修,修重于抢,随坏随修,修必修好,不等岁修、大修”的原则。以巡检资料及年计划制定月计划进行;通过细化维修项目,将水工建筑物的维修分为:日常维修、小修、大修和抢修。
日常维修是根据日常发现的及机组检修期间发现的局部缺损问题进行的日常保养和局部修补,保持建筑物的完整和正常运行;根据检查发现的工程问题编制维修计划,报批后进行维修;当建筑物发生较大损坏,修复工程量大,技术难度大,工期长,编制专门大修计划,报上级主管部室批准后列入年度预算中执行;对重大的改变或改造,要求提出专题报告,报请有关部门会同设计或有关科研单位审查批准,并报主管部门备案,方可实施;维修过程严格按照《水工建筑物维护规程》、《合同管理办法》和《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7结语
洞坪水电厂自运行以来,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从抓制度建设到逐步走上标准化管理,完善了一批大坝安全管理标准和技术标准,大坝安全管理职责更加明确。大坝安全监测、水工建筑物巡检、运行维护等工作定期开展,为洞坪水库大坝安全、经济运行创造了良好的条件。目前,洞坪水电厂采用“无人值守、少人值守”运行模式,特别是机组监控自动化系统改造完成和大坝安全监测信息化建设的完成,进一步提升了洞坪水电公司的管理水平。在以后的工作中,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与大坝中心联系,及时了解监管政策和接收业务指导;面对日新月异的科学发展和技术创新,大坝安全监测设备也得到了长足发展,这也对大坝安全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战,今后还需加强对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理论的学习研究,强化大坝安全监测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作业人员的技术改造能力和水平,丰富大坝安全管理人员的经验,为更好、长足的开展大坝安全管理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第一条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的行业管理,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道路,保证水利工程建设的工期、质量、安全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水利水电行业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由国家投资、中央和地方合资、企事业单位独资、合资以及其它投资方式兴建的防洪、除涝、灌溉、发电、供水、围垦等大中型(包括新建、续建、改建、加固、修复)工程建设项目,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可以参照执行。
第三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管理和目标管理。逐步建立水利部、流域机构和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建设项目法人分级、分层次管理的管理体系。
第四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要严格按建设程序进行,实行全过程的管理、监督、服务。
第五条水利工程建设要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和建设监理制。积极推行项目管理。
第二章管理体制及职责
第六条水利部是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水利工程建设实行宏观管理。水利部建设司是水利部主管水利建设的综合管理部门,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方面,其主要管理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研究制订水利工程建设的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
2.对全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进行行业管理;
3.组织和协调部属重点水利工程的建设;
4.积极推行水利建设管理体制的改革,培育和完善水利建设市场;
5.指导或参与省属重点大中型工程、中央参与投资的地方大中型工程建设的项目管理。
第七条流域机构是水利部的派出的机构,对其所在流域行使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负责本流域水利工程建设的行业管理。
1.以水利部投资为主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除少数特别重大项目由水利部直接管理外,其余项目均由所在流域机构负责组织建设和管理。逐步实现按流域综合规划、组织建设、生产经营、滚动开发;
2.流域机构按照国家投资政策,通过多渠道筹集资金,逐步建立流域水利建设投资主体,从而实现国家对流域水利建设项目的管理。
第八条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电)厅(局)是本地区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水利工程建设的行业管理。
1.负责本地区以地方投资为主的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组织建设和管理;
2.支持本地区的国家和部属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积极为工程创造良好的建设环境。
第九条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对建设项目的立项、筹资、建设、生产经营、还本付息以及资产保值增值的全过程负责,并承担投资风险。代表项目法人对建设项目进行管理的建设单位是项目建设的直接组织者和实施者。负责按项目的建设规模、投资总额、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实行项目建设的全过程管理,对国家或投资各方负责。
第三章建设程序
第十条水利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水利工程建设要求严格按建设程序进行。水利工程建设程序一般分为:项目建设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准备(包括招标设计)、建设实施、生产准备、竣工验收、后评价等阶段。
第十一条建设前期根据国家总体规划以及流域综合规划,开展前期工作,包括提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
第十二条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已批准,项目投资来源基本落实,可以进行主体工程招标设计和组织招标工作以及现场施工准备。
第十三条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向主管部门提出主体工程开工申请报告,按审批权限,经批准后,方能正式开工。
主体工程开工,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前期工程各阶段文件已按规定批准,施工详图设计可以满足初期主体工程施工需要;
2.建设项目已列入国家年度计划,年度建设资金已落实;
3.主体工程招标已经决标,工程承包合同已经签订,并得到主管部门同意;
4.现场施工准备和征地移民等建设外部条件能够满足主体工程开工需要。
第十四条项目建设单位要按批准的建设文件,充分发挥管理的主导作用,协调设计、监理、施工以及地方等各方面的关系,实行目标管理。建设单位与设计、监理、工程承包单位是合同关系,各方面应严格履行合同。
1.项目建设单位要建立严格的现场协调或调度制度。及时研究解决设计、施工的关键技术问题。从整体效益出发,认真履行合同,积极处理好工程建设各方的关系,为施工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2.监理单位受项目建设单位委托,按合同规定在现场从事组织、管理、协调、监督工作。同时,监理单位要站在独立公正的立场上,协调建设单位与设计、施工等单位之间的关系。
3.设计单位应按合同及时提供施工详图,并确保设计质量。按工程规模,派出设计代表组进驻施工现场解决施工中出现的设计问题。
施工详图经监理单位审核后交施工单位施工。设计单位对不涉及重大设计原则问题的合理意见应当采纳并修改设计。若有分歧意见,由建设单位决定。如涉及初步设计重大变更问题,应由原初步设计批准部门审定。
4.施工企业要切实加强管理,认真履行签定的承包合同。在施工过程中,要将所编制的施工计划、技术措施及组织管理情况报项目建设单位。
第十五条工程验收要严格按国家和水利部颁布的验收规程进行。
1.工程阶段验收:
阶段验收是工程竣工验收的基础和重要内容,凡能独立发挥作用的单项工程均应进行阶段验收,如:截流(包括分期导流)、下闸蓄水、机组起动、通水等是重要的阶段验收。
2.工程竣工验收:
(1)工程基本竣工时,项目建设单位应按验收规程要求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提出有关报告,并按规定将施工过程中的有关资料、文件、图纸造册归档。
(2)在正式竣工验收之前,应根据工程规模由主管部门或由主管部门委托项目建设单位组织初步验收,对初验查出的问题应在正式验收前解决。
(3)质量监督机构要对工程质量提出评价意见。
(4)根据初验情况和项目建设单位的申请验收报告,决定竣工验收有关事宜。
国家重点水利建设项目由国家计委会同水利部主持验收。
部属重点水利建设项目由水利部主持验收。部属其它水利建设项目由流域机构主持验收,水利部进行指导。
中央参与投资的地方重点水利建设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会同水利部或流域机构主持验收。
地方水利建设项目由地方水利主管部门主持验收。其中,大型建设项目验收,水利部或流域机构派员参加;重要中型建设项目验收,流域机构派员参加。
第四章实行“三项制度”改革
第十六条对生产经营性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要积极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其它类型的项目应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
1.工程建设现场的管理可由项目法人直接负责,也可由项目法人组建或委托一个组织具体负责。负责现场建设管理的机构履行建设单位职能。
2.组建建设单位由项目主管部门或投资各方负责;
建设单位未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相对独立的组织形式。内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能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
(2)经济上独立核算或分级核算;
(3)主要行政和技术、经济负责人是专职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
第十七条凡符合本规定第二条要求的大中型水利建设项目都要实行招标投标制:
1.水利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国际采购导则进行,并根据工程的规模,投资方式以及工程特点.决定招标方式。
2.主体工程施工招标应具备的必要条件:
(1)项目的初步设计已经批准,项目建设已列入计划,投资基本落实;
(2)项目建设单位已经组建,并具备应有的建设管理能力;
(3)招标文件已经编制完成,施工招标申请书已经批准;
(4)施工准备工作已满足主体工程开工的要求。
3.水利建设项目招标工作,由项目建设单位具体组织实施。招标管理按第二章明确的分级管理原则和管理范围,划分如下:
(1)水利部负责招标工作的行业管理,直接参与或组织少数特别重大建设项目的招标工作,并做好与国家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2)其他国家和部属重点建设项目以及中央参与投资的地方水利建设项目的招标工作,由流域机构负责管理;
(3)地方大中型水利建设项目的招标工作,由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第十八条水利工程建设,要全面推行建设监理制。
1.水利部主管全国水利工程的建设监理工作。
2.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的选择,应采用招标投标的方式确定。
3.要加强对建设监理单位的管理,监理工程师必须持证上岗,监理单位必须持证营业。
第十九条水利施工企业要积极推行项目管理,项目管理是施工企业走向市场,深化内部改革,转换经营机制,提高管理水平的一种科学的管理方式。
1.施工企业要按项目管理的原理和要求组织施工,在组织结构上,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在经营管理上,建立以经济效益为目标的项目独立核算管理体制;在生产要素配置上,实行优化配置,动态管理;在施工管理上,实行目标管理。
2.项目经理是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最高组织者和责任者。项目经理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
第五章其他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水利建设项目要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
1.水利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及各级质量监督机构,要认真履行质量监督职责,项目建设各方(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必须按受和尊重其监督,支持质量监督机构的工作;
2.建设单位要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检查体系,按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设计合同文件,检查和控制工程施工质量;
3.施工单位在施工中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技术标准和水利部施工质量管理规定、质量评定标准。
4.发生施工质量事故,必须认真严肃处理。严重质量事故,应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组织有关各方联合分析处理,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一条水利工程建设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项目主管单位要加强检查、监督;项目建设单位要加强安全宣传和教育工作,督促参加工程建设的各有关单位搞好安全生产。所有的工程合同都要有安全管理条款,所有的工作计划都要有安全生产措施。
第二十二条要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的信息交流管理工作。
1.积极利用和发挥中国水利学会水利建设管理专业委员会等学术团体作用,组织学术活动,开展调查研究,推动管理体制改革和科技进步,加强水利建设队伍联络和管理。
2.建立水利工程建设情况报告制度。
关键词:水利 施工 管理 创新 策略
一、水利工程管理的内容
水利工程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水利工程的使用,水利工程的养护工作,水利工程的检测工作,水利工程的防汛抢险工作,水利工程扩建和改建工作。
1、水利工程的使用
水利工程与河川往流有着密切的关系,同河川往流一样其变化是随机的,具有多变性和复杂性,但往流在一定范围内有一定的变化规律,要根据其变化规律,对工程进行合理运用,确保工程的安全和发挥最大效益。工程的合理运用主要是制定合理的工程防汛调度计划和工程管理运行方案等。
2、水利工程的养护工作
由于各种主观原因和客观条件的限制,水工建筑物在规划、设计和施工过程中难免会存有薄弱环节,使其在运用过程中,出现这样或那样的缺陷和问题。特别是水利工程长期处在水下工作,自然条件的变化和管理运用不当,将会使工程发生意外的变化。所以,要对工程进行长期的监护,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消除隐患,保持工程的完好状态和安全运行,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3、水利工程的检测工作
水利工程的检测工作也是水利工程的重要工作内容。要做到定期对于水利工程进行检查,在检查中发现问题,要及时的进行分析,找出问题的根源,尽快进行整改,以此来提高工程的运用条件。从而不断提高科学技术管理水平。
4、水利工程的防汛抢险工作
防汛抢险是水利工程的一项重点工作。特别是对于那些大中型的病险工程,要注意日常的维护,以避免危情的发生。同时,防汛抢险工作要立足于大洪水,提前做好防护工作,确保水利工程的安全。
5、水利工程扩建和改建工作
对于原有水工建筑物不能满足新技术、新设备、新的管理水平的要求时,在运用过程中发现建筑物有重大缺陷需要消除时,应对原有建筑物进行改建和扩建,从而提高工程的基础能力,满足工程的运行管理的发展和需求。
二、水利工程施工管理存在的问题
我国目前的水利工程虽然已经有了很大的发展,但是现象并不乐观,仍然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亟需改进。
1、施工人员素质不高
我国目前很多水利施工设计单位和施工管理人员的专业技术和综合素质不高,可以应付一些简单施工技术问题,但是面对一些技术含量高的复杂问题就束手无策,不能合理的利用各种资源发挥好水利工程的作用,或遇到突发事件不能有效解决,致使危害的损失扩大,造成严重的后果。
2、水利施工管理人员统筹能力不强
在实际的水利工程施工过程中,一般施工管理人员只侧重工程的进度、安全和质量,而忽略了工程的资金核算,造成工程成本加大,给工程竣工带来压力。
3、水利施工缺乏完善的管理体制
施工管理体制会在很大程度上关系到工程的进度、安全和质量等问题。如果管理体制欠妥,就会延误工期,而后期为了赶工,就容易忽略工程的安全和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到整个水利工程。
4、管理理念和管理技术落后
在当前的水利工程施工中,相关管理人员往往是沿用传统的管理理念,当出现新问题时就不能提出一些有效的应对之策。
并且大部分水利工程的施工管理中很少用到高科技技术,这就导致不仅降低了管理效率,还使得相关管理人员的工作量相当繁重,增加了他们的压力。
5、管理机制不健全
我国水利工程施工中缺乏一套科学完备的管理机制。水利施工独立性相当明显,几乎每一个水利工程在施工时都有自己的管理体制,而此体制容易变动,不便于长期管理。同时激励机制欠完善,施工人员认为干好了也没有什么奖励,出现了干好干坏一个样的消极怠工的心理,不利于水利工程施工的实施。
三、水利工程施工管理的创新策略
结合当前我国水利工程施工中出现的一些普遍性问题,结合当今社会发展的潮流,特此提出以下施工管理的创新措施:
1、管理人员素质提升创新策略
要有效应对我国水利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人员素质不高的问题,应该从提高准入门槛和增强培训、考核做起。首先,水利工程所聘用的人员一定要熟悉相关的管理知识,并有一定的管理经验。其次,是对新聘人员进行严格全面的岗前培训,特别是人员职业道德素质的提高、技术能力的提升以及对工程施工热爱程度的提升等,并从各方面关心人才的发展,使其了解并掌握相关的水利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工作流程和方法,在今后的工程项目管理中能全力以赴的认真工作。最后,还可以聘请相关的专家到水利施工现场进行现场指导,教授管理人员有效、科学的管理措施。
2、提升水利工程管理科技含量
我们必须科学对待水利工程管理,不断提升水利工程管理的科技含量。为此,我们要做到:第一,建成后的水利工程要及时交到相关部门进行管理,使得水利工程进入良性的运行轨道。第二,搞好水利工程的配套设施工作,以此来发挥最大功效。第三,根据具体的情况,对相应的水利工程采取更加具体的科学管理策略,增加管理的科技含量。
3、信息技术管理创新
信息技术在管理中的应用大大提高了管理的效率,并且相应的降低的失误率。在水利工程施工管理过程中,要注重对最新技术的应用。引进先进的管理设备和管理技术。例如运用计算机信息网络建立相应的数据库,方便管理人员的管理。
4、创新质量保障体系
(1) 增强全员的质量意识
建立一套从第一管理者到基层员工的质量保障体系,使“质量是企业的生命”这一理念深入人心。
(2)建立健全质量责任制度
确保职责分明,落实到人,强化奖惩机制,运用经济杠杆提高项目的施工质量。
(3)加强施工的质量控制
从材料的采购到成品的保护,从施工工序到工程的验收,须严格执行国家以及行业的规范、规程和标准。
(4)加强社会的监督力度
第一,密切配合监理单位,做好工程施工的质量检查与验收工作;第二,对于要求提供公正数据的质量检测行为,应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予以实施。
4、创新管理制度体系
在施工的管理过程中,领导应严格按照合同的要求与施工的设计规划,编制各种“工艺导则”和“作业指导书”来规范施工的管理活动。在质量的管理方面,须不断强化质量保障体系,通过对各项制度的完善.实现对施工质量的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与控制。在安全生产方面,将职业的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覆盖到每个施工项目与工作岗位。各个项目、管理部门、以及作业班组必须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危险源的辩识和风险的控制策划。建立重大安全事故的预警、紧急处理机制,制定紧急救援预案,从而为水利工程施工实现“创一流、安全、无事故”的目标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总之,水利工程施工管理是一项特殊而又复杂的工作,还需要业内人员在今后的管理中努力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从而能够更好的为水利工程服务。
参考文献:
[1]叶剑文.加强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管理策略分析[J].中国水运(下半月刊).2010(10):152-153.